吃饭也吃得心不在焉,就惦记着他的歌词呢。所以直到用完这一餐晚饭,推开碗筷起身的时候,他才看见来收拾的王阿姨手上的镯子。

“咦?”他不由凝住了目光。

王阿姨见他打量,有点不好意思地拉了下袖子,解释道,“我过生日,我家姑娘送的。我说我做事不方便,她非要我戴着玩。等会洗碗我还得摘了,这丫头,麻烦死了。”嘴上说着,脸上却笑嘻嘻的,显然很开心。

“嗯……嗯。”

刘彻认出来了,这不就是他刚卖出去没两个月的那镯子吗?他还记得买家是群里不太熟的人,见面才知道是公务员,也算是个小吏了,怎么她母亲还出来做事?

要说不孝,可她又买价值不菲的翡翠镯子给母亲,说是普通,也上万了。王阿姨的态度显然也是在炫耀,刘彻有点弄糊涂了。

等王阿姨走了,他跟嬴政说起这事,嬴政没注意,想了想,却说起了另一件事。

“隔壁有一户人家,男主人似乎是自己开厂的,开的车比你的贵。”

哪壶不开提哪壶,刘彻立刻反驳:“那不也比你车贵。”

嬴政淡定地看了他一眼,意思很明显:我又不像你那么在意。

“行行行,那个人,他怎么了?”

“那日我见他一边抱怨一边踩纸箱,然后将那个纸皮放到他价值百万的车上。他母亲就站在一边笑,是那个总在小区里捡纸箱的妇人。”

“嗯?”

刘彻也有印象。他们小区有几个常翻垃圾箱捡垃圾的,还会到门口把人家快递拆下来的纸盒纸箱子拿走。以前没多想,现在嬴政一提他突然反应过来了。

对啊,他们租房的这个小区也算高档小区了,外面人不能随便进,所以捡垃圾的应该都是住在小区的人。不是,都能住这了,还捡什么垃圾啊。

“此处富裕起来也就是这三十年间的事,许多人的父母辈是穷苦出身,子孙发达了,仍然不愿意歇手。做饭的王氏退休前是纺织厂的女工,女儿读书考上了吏员,大约也是如此情形吧。”

刘彻若有所思地搓了搓脸。关键是,这些子女好像也不以父母做这些事为耻,至少买他镯子的那女子并没有觉得母亲在外面干活见不得人,还要给她买奢侈品过寿。

这个事情对他治国没什么用,但是对他从书上看来的政治概念有了一点感性理解,从他的角度来说并不喜欢这样的世界,但是又会忍不住想,圣人们所言的大同之世,难道就是这个样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