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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抿了抿唇。

“来吧。把枪拿上。”布兰缇双手离开枪,就只把枪放在床边柜上,“我知道你不是不谨慎的人,可能是因为你觉得我和罗西南迪熟识,所以不像坏人的关系,你没有立刻做伤人的决定。但不过我认为我的提醒依旧是有效的。”

在她的眼神示意下,罗走了过去,拿起那把已经有实弹的枪。

似乎是考虑到射击难度,她挑选的这把是半自动手枪。

“这把枪,留给你防身用。不过九月三十当天应该也不会太危险,你就当只是以防万一吧。”布兰缇说,“特殊警号属于我本人,所以希望你不要拿着它违法乱纪——虽然我知道你不会。”

“需要多少tou骨才能挡住一颗子弹?”他第一次摸到真枪,脱口而出的话是他自己也没想到的荒诞。

“你这个描述威力的方式可真清奇。该说不愧是外科医生吗……”可对方却很正常地解释了起来:“那要看什么子弹了,手枪弹只需要一个(头)骨就够了。因为弹片是会碎开的,而不是像超能力作品一样附加一个类似于霸气的东西就可以确保它保持完整地穿过一整艘钢筋铁骨的船。所以当然……基本上不能实现一颗子弹穿两个头——不过如果手枪弹指的是‘竞争者’这种威力近似步枪的特例,那就另当别论。”

——这一定是持枪战斗的专家。他这么想。

“是不是比你想的数量更少?人类虽然在莫名其妙的地方脆弱,但构造有时候超乎想象地坚韧——仅需一颗头骨即可抵挡子弹。比如你家墙上的那把弩箭,按45磅的拉力算。也最好是从眼眶这种地方射入大脑,才能确保击杀。”她说到此处,竟然朝自己的左眼比划了一下。

罗仔细地翻看枪支,手上的刺青随着动作起伏:“但你怎么知道我会用枪?”

“前几年你交换去美国的时候,不是还持有过执照吗?”

这个回答在罗的预料之内,所以他的动作非常的连贯丝滑——

他点了点头,然后在确认枪内已有实弹的基础上关了保险,持枪对准了她。

“如你所说,我会用枪。”他的目光是严肃的审视,“布兰缇女士,刚才你的话应该很清晰地表达了手无寸铁的人面对持枪者,处在一个多么不利的境地。”

“所以如果你不清楚明白地说明我的家人会遭遇什么样的危险,我就会毫不犹豫地扣下扳机。”他语气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