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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允谨拨弄铃铛的手指一顿。
戈登听见铃声立刻跑来,他一路从花园跑到客厅,到了地方才发现手上还拿着园丁用的大剪刀,他蜜色的脸上浮出两抹不太明显的红云,笨拙地将大剪刀藏在身后放下。他微喘着气,胸口起起伏伏,像是一条摇尾巴的大狗跑到了明允谨的面前。
“主人……”
一声低哑的嗓音唤回神智,明允谨将视线从戈登饱满的胸大肌上移开,虽然很不明显,但是明允谨的喉结轻轻动了动。
跪在地上等待着主人命令的戈登动了动耳朵,他抬起头看着别开眼睛的明允谨有些许失落。
没有眼神对视,主人没在看我……
这个念头稍稍在脑海中冒尖,戈登陡然一怔,他觉得自己不识好歹。他太贪心了,主人对他很好,他应该觉得满足,这么能因为主人的视线没有停留在他身上就感到失落。
戈登压下眼中的懊恼,恭顺地俯下身子:“主人,您口渴了吗?”
雌虫的身体因为俯身的动作胸口压得更低,饱满的雄壮绷紧了,精装的腰肢塌下露出流畅的线条,秀色可餐。明允谨的视线落在那根颤颤欲断的系带上,指尖下意识轻轻动了动,一声清脆的铃铛声荡了出来。
戈登下意识跪行到一侧的茶几上倒了一杯水。
明允谨还没来得及说不用,一杯清水已经到了手边,握在手里温度刚好,明允谨忽然觉得有些口渴了,他舔了舔唇接过了水杯喝了一口。
戈登仰着头,他觉得雄虫仰头喝水的动作很优雅很好看,明明只是一杯普普通通的水,可是在雄虫手上却仿佛变成了什么昂贵的液体,碧绿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痴迷。
明允谨放下水杯拿出手帕擦了擦嘴唇,一低头就看见戈登仰着头又乖又呆,这让明允谨想起了视频中见过的大狗,听话乖巧的狗狗完成任务后总是仰着头讨奖励。
明允谨压弯了唇角,伸手摸了摸戈登的头发。粗短的灰发有些扎手,像是生生不息的野草,亲昵的话语带着点柔软溢出唇畔:“谢谢乖乖。”
一股热流仿佛至天灵盖落下将头脑脸蛋都烧的滚烫,戈登无声张了张嘴巴,明允谨感受到了手底的温度变化,在他温和的注视下,雌虫像是一只虾子一点点变红变熟了。
明允谨晃了晃指尖的项圈,爱怜一般地揉了揉戈登的脸:“喜欢吗?”
黑色的项圈在白玉似的指尖晃荡,极致的白和黑形成鲜明的对比刺|激着眼球。
戈登的视线落在明允谨手心的控制项圈上,这项圈明明是控制他的工具,带上这个项圈意味着将自己的生命和自由都交付在另一个虫的手中,只要轻轻一按,他就会痛苦倒地,他会窒息痉挛,手脚抽搐,露出千百般丑态。按道理说他应该感到害怕,可是不知为何此刻他心中只有隐隐的战栗感,就好像他在兴奋——在为雄虫为他带上项圈而感到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