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2)

仙子! 佑树 2216 字 2024-11-04

就这样,两人一路吵吵闹闹,终于在下午时分来到了白岩城的附近,说起来,白岩村和秋叶宗倒是距离很近。

叶弘只觉得天地广大,时间都用在赶路上了,又想到还有一位化神期的大修士因为要保护他们俩,足足浪费了一上午的光阴,她……柳老师该要气死了吧。

入城之前,叶婉清从玉戒之中取出了一张面纱一戴上,遮掩了姣好的容颜,更是增添了一番朦胧美。

见状,叶弘没来由的心头一喜。

这下舒服多了。

第二十三章了尘缘

为了避免引起骚动,花宗方面已经事前通知了大夏衙门的天纪司负责对接。

这是一个专门负责涉及仙门事务的执法部门,其人员多是出自正道典范的“天道阁”,而天道阁和大夏朝廷素来有着密切联系,曾出过好几位赫赫有名的帝师。

大夏仙朝能像一位慢性病人那样延续到今日,更是离不开“天道”本身的提携。

当地父母官早已得到通知,鸣金开道,洒水净街,以示尊敬,像这样的事情最近在花州各地都在发生。

百姓们熙熙攘攘地站在街上两侧看着传闻中的“叶家两人”被天纪司几位接引使簇拥着走过,觉得他们威风八面,往后更是会成为无所不能的神仙,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甚至连嫉妒的心思都不敢有。

有的人甚至当众下跪叩拜,口中尊称叶婉清为花神娘娘,而叶弘就是她从天上带下来的童子。

不知不觉中,他们俩就来到叶家的那间杂货铺子。

自从他们升仙的消息传回来之后,这里便被衙门封存保护了起来,并有专人把守。

饶是如此,也架不住街上有百姓就像朝圣者正对着这里磕头祷告,希望能沾沾仙气。

这里意义重大,是叶婉清白手起家的地方。

现在回想起来,往事似乎都还历历在目。

……

“东家,咱们真的要把黄泥汤倒入里头吗?那不是白白糟践东西。”

“让你倒就倒,人笨就少问多做事!”

“出了,真出了,东家,是糖霜,甜的!”

……

叶婉清静静地站在招牌下面看了许久。

其实,她这两年来辛辛苦苦赚钱并不单单是为了自己和叶弘能过上好日子,还为了自己可以活成自己想要活成的样子,拥有不依附于任何男人的独立人格,等有朝一日老去的时候,还有一些值得咀嚼往事可以回味。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修仙带给她的世界更有成就感。

最后,叶婉清把房契、地契都送给了一直跟着她伙计,还拿走了一笔银钱,以及她和叶弘的一些个人物品。

他们俩沿街一路走着,逐一把钱分给了曾经帮助过她们母子的街坊和四邻,也分别收下了他们的回礼,糕点,折扇,笔墨纸砚……不算很贵重,只是留个念想。

其中有一家是开布庄、卖成衣的夫妇,算是比较熟的朋友了,最早的那身衣服就是从这里买来的。

对方送了叶弘一身崭新的行头,他也没多想什么,就直接换上了。

衣服料子是淡蓝色的,就像是天青釉的颜色,不张扬却很清新,摸上去细腻而又光滑,袖口也不同一般的宽袖,而是和清漪身上穿得一般的束袖,十分方便行动。

掌柜夫妻俩恭恭敬敬地和叶婉清说着话,嘴里都是些“英雄出少年”之类的夸赞之辞。

不过话说回来,叶弘长得本来就不差,面相英俊,再加上装扮起来之后,更像是哪家王公贵族的小公子。

叶婉清伸出雪白的玉手,为叶弘扯了扯衣襟,又理了理下摆,随后,在他耳边低声问道:“你这一身伤是怎么来的?”

叶弘微微一愣,随后顿感不妙。

他的内伤经脉已经全都好了,外伤也都痊愈的七七八八了,药膏很管用,连疤痕都没留下,但是重新长出来的肉却是新鲜的粉红色,很显眼,这才一个不慎在叶婉清面前漏了破绽。

见他沉默不语,叶婉清瞪着美眸打了他一下,小声嘟囔道:“晚上再跟你算账!”

说着,便和掌柜夫妻俩道别去了。

仙凡终有一别,经此一别,恐再无相会之日。

……

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先报恩,后报仇。

城里的远近闻名的马老爷在升仙大会当天便举家逃亡了,生怕被叶家报复,但是后来还是被人举报,抓了回来,如今正被枷锁压着跪在了他们俩面前。

这种待遇也和他曾经做过的一件蠢事有很大关系,当初商战败给叶婉清之后,便想出了一个馊主意,抬了轿子请了锣鼓队在叶家铺子门口吹吹打打,说要娶她过门当小妾,害得叶婉清颜面尽失,这才导致叶弘心中暗恨,想要一刀结果了他。

现在,看着他胖墩墩的身体跪在地上,披头散发的样子,神情看起来很憔悴惶恐,叶弘反倒没了报复他的心思,想了想觉得十分无趣,踩臭狗屎一脚也不能证明什么,干脆就当个屁把他放了吧。

更深次的原因在于,叶弘并不想在叶婉清的面前漏出獠牙。

况且,退一步讲,他已经意识到了,就算今天自己不杀他,这人的全部家产都被朝廷衙门的人给没收充公了,估计也快活不下去了。

贪官污吏,从来便是一把兵不血刃的杀人刀。

如此一来,更不必脏了自己的手。

叶婉清从头到尾只是淡淡的扫了他一眼,眼神平静,没有波澜,一如当初对方在门前喧闹,她照样八风不动,开门做生意一般,如今对方咎由自取,她照样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真正做到了完全无视,毫无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