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赶紧阻止他, 一把抢过袖刀,“你冷静一下,这些只是你的推论,并没有发生。苏公子绝不是这样的人!”
他们轻装简行,一身换洗的衣服都没带!
金风把衣服割成这样,是打算抛弃风雨楼,转而加入丐帮吗?!
就算要报复苏梦枕,也不该是这种报复的方法。
金风冷冷地说:“是真的,这是未来会发生的事。”
陆小凤:“你能预测未来?”
金风:“我知道的不多,一但发生偏移,命运便会被改写,前路重归空茫,一切都会脱离我的掌控。”
陆小凤:“那金风细雨楼的未来……”
金风:“苏梦枕死了,副楼主死了,三楼主成了楼主。”
陆小凤明白了金风为何如此愤怒,原来是苏公子引狼入室。
“是那位三楼主害死了苏公子和副楼主?”
“不是。”金风说,“三楼主做了一段时间楼主就不想干了,把风雨楼送给了另一个人。”
陆小凤:“这未免太过随意!”
如他所言,风雨楼干系重大,牵扯到江湖中四成的帮派,涉及到的人、钱、物数不胜数。
唯有金风细雨楼能和六分半堂抗衡,如果金风细雨楼陷入颓势,整个江湖的命运都可能被改写!
金风:“确实很随意。”
原著乱七八糟的,王小石突然离开,戚少商接手金风细雨楼。
大战关七时几乎全员出场,拼尽全力,为了匹跟这一群人的水平,只能抬高关七战力,眼看正派打不过反派,只好让UFO把反派带走了。
这么一想他的江湖势力拟人马甲都没有违和感了。
至少他的战力没有突破天际,呜呜。
陆小凤:“这就是你偷跑出来的理由?”
金风:“不是。”
陆小凤看他没有解释,心道,他应该不想多说,真正的原因,或许是他和苏梦枕的私事。
他没有再问下去,只是拿出干粮,“你要不要吃?”
金风看了一眼,这种干粮是真正的干粮,几乎没有水分,在炎热的夏季也没那么容易坏掉,与之相对的是,它的口感很差,又干又硬,比西门吹雪的馒头蛋更难以下咽。
“多谢,我不爱吃这个。”金风说。
“你喜欢吃什么?”
“不知道。”金风说完,顿了顿,补充,“和苏梦枕一样。”
苏梦枕肯定不是馒头蛋爱好者-
大船在海上游了几日,抵达飞仙岛。
叶孤城有他的专用码头,不必跟那些货船、客船一起排队,绕了半圈,停靠在岸边。
叶孤城率先下船。
沈稚和白云一左一右站在他的身后。
他们同样身穿白衣,面无表情,手上拿着长剑,看上去竟有几分相似。
码头的人全都看了过来。
叶孤城停下来,转头看向白云,对上沈稚的目光,发现转错方向了,默默地看向另一边。
白云:“你不必顾忌我。”
叶孤城:“比起替你做主,我更想尊重你。”
白云:“你指的是什么?”
叶孤城:“我们已经抵达飞仙岛,前面不远就是白云城。你想以什么身份,回到白云城?”
白云毫不犹豫:“当然是白云城!”
“好。”叶孤城喊了一个穿着黑衣的下属过来,轻声说了几句。
那位下属露出震惊之色,频频看向白云。
白云在船上就换下了那身高调的衣袍,穿着最简单不过的白衣,神色清冷,气度尊贵,俊美无俦。
他看上去不算年轻,沉稳成熟,但是眼眸清澈,清高无尘,仿佛未经俗世沾染。
下属被白云城看得心生敬畏。
他下意识做出恭敬的姿态,微微躬身,低眉敛目,不敢再直视他。
他面向众人,运起内力,高声道:“城主有令,请诸位暂且停下手中事务!”
那些还在忙的人也都看了过来。
黑衣人说:“不久前,中原曾有传闻,万梅山庄化形为人,这是真的。”
满场哗然。
黑衣人等他们安静下来,道:“江湖中不止有万梅山庄修行成人。城主此次离开,便是为了迎接白云城的神灵归来!”
因为太过震惊,那些窃窃私语的人都安静下来,齐齐地看向叶孤城,见叶孤城没有反驳,视线落在后面的沈稚和白云身上。
黑衣人说:“这位就是白云城的化身!”
白云轻轻颔首。
叶孤城没有再多解释的意思,对白云说,“走吧。”
叶孤城率先离开。
白云和沈稚跟在后面,一群人围了上来。
他们没敢离得白云太近,不知道怎么做的,沈稚慢慢被包围住了,变得寸步难行,白云仍然畅通无阻,尾随叶孤城而去。
沈稚天天跟着叶孤城到海边练剑,码头这边的人几乎都认得他。
“沈公子!这是真的吗!白云城化形了?”
“是的。”
“那真的是白云城,而不是城主在外面收的徒弟?”
“是的。”
“白云城化形成人,为什么没有出现在城中,而是在外面?”
“是的。”
“他是何时化形的,是不是比万梅山庄还要早?我就说我们城主比西门吹雪成名更早,白云城不可能比不过万梅山庄!”
“是的。”
“白云城的性格怎么样?好相处吗?”
“是的。”
沈稚耐心地按照顺序逐一回答了下属们的问话,一边解答他们的疑惑,一边往外面挤。
他好不容易挤出来,快步逃走,还被热情的岛民撕掉了半条衣袖。
幸好他跟叶孤城学了轻功,不然又被抓回去了。
他狼狈地跑回城中,迎面遇到了白愁飞。
白愁飞惊讶地说,“你回来了?在外面受伤了?叶孤城呢?”
“叶孤城跑了!”沈稚愤愤道。
“跑了?”白愁飞震惊,“发生了什么事?叶孤城为何会突然逃跑?”
“他的那些手下疯了。这几天我也得避一避,绝对不能出门。”沈稚拉着白愁飞往回走,就怕突然从哪里冲出来一群人,对着他问东问西。
这些人怎么回事?
不去找叶孤城和白云,偏偏过来找他。
难道是他的形象太有亲和力了?
回屋以后,白愁飞给他拿了件新的衣服,“皇爷送过来的信,我都拆开看了,也给他回了,信中并未提到过叶孤城的事。”
沈稚瘫倒在床:“他还不知道。”
白愁飞:“难道是南王府那边?”
沈稚:“你也觉得南王府化形成人了?”
白愁飞:“竟还有这种流言?难道他们以为,你是南王府化成的人形?”
沈稚:“叶孤城确实这样想过。”
白愁飞:“这就是他弃城而逃的原因?”
沈稚:“暂时还没有。”
白愁飞愣了一下。
他和沈稚许久没有见面,险些忘了,沈稚看起来可以沟通,实则神志不清,经常说些疯言疯语。
他刚才竟真的把沈稚的话当真,以为叶孤城丢下飞仙岛逃命去了。
白愁飞深吸一口气,“你想先休息一会儿,还是先沐浴更衣?”
沈稚:“沐浴吧。”
白愁飞:“好。”
他拿出沈稚的贴身衣物,还有沐浴用到的东西,跟厨房说了一声,很快送来了热水。
沈稚洗了个澡,感觉自己恢复了白嫩。
夏天的海风吹在身上是很舒服,就是有点潮湿,虽然他的身体不会因为湿度太大感到闷热,心理上却会。
沈稚换上衣服,披散着头发,搬了个椅子放在庭院中,坐下晒太阳。
白愁飞端了一碗黑色的不明物体过来。
沈稚:“这是什么?酸梅汤?”
“我向皇爷转述了你的病情,他为你寻找了个大夫,他说能治好你的病,只要坚持服药,每日两次,连续三日,就可以好转。”
“我不喝,我没有病!”沈稚站起来,拔腿就跑。
“那就等你晚上回来再喝。”白愁飞冷静地说,“这是为你好,待你清醒就明白了。”
朱厚照这个坏人!
沈稚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万梅化形的传闻已经流传很广了。
朱厚照都派锦衣卫查他了,应该早就把他的身份查了个底朝天。
沈稚确定自己是身穿,第一次现身就是在洛阳城外的河底,不可能有家人,他穿得很好,身上的宝石绝世无双,皮肤白皙细嫩,没有干过活。
普通人的户籍不好查,像他这种看起来出身高贵的人,一查一个准。
朱厚照查不到他的来历,才会把他和万梅联系在一起。
他分明知道自己不是人类,不可能相信白愁飞的谗言,但还是送来了药。
这可能是对他的试探,也可能是对太医院的试探。
更可能是恶作剧!
沈稚冲进叶孤城的房间。
叶孤城正在和白云面面相觑,听到声音后,看向门口,“你来做什么?”
沈稚:“我想搬到你这里住。”
“绝无可能。”叶孤城说完,看向白云,“你不是说,回到白云城,这是为了回来,与我并无关系?”
白云:“是。”
叶孤城:“既然如此,你为何不走?”
白云:“这里是城主府。”
叶孤城:“不错。”
白云:“我应该住在这里。”
这就是拒绝本体的代价!
叶孤城:“这是我的寝室。”
白云:“我知道。”
叶孤城:“你可以另寻一个房间居住。”
白云:“万梅山庄就和西门吹雪住在一起。”
叶孤城震撼。
叶孤城难以想象!
西门吹雪那样清高孤傲的人,怎么可能会答应跟其他人睡在一张床上?
哪怕那个人是万梅山庄,在外表上看,他也是个人!
第37章
白云都在万梅山庄那里学到了些什么?
叶孤城从未如此后悔过, 没有在白云化形的第一时间找到他。
沈稚:“白云是白云城,白云城的一切都是他,你怎么能赶他走?”
叶孤城:“闭嘴。”
沈稚:“好的。”
白云坐到床边, 打量着叶孤城的卧室。
他怀疑这间卧室也是叶孤城的祖宗修建的, 装修的极其华美,有些摆设又很低调简朴。
他的审美还可以, 两者颜色相配,并不会突兀,反而相得益彰,突出了重点,层次分明。
白云:“这座寝殿很大, 比西门吹雪的卧房足足大两倍。”
卧室是养气的地方,宜小不宜大,太大的话, 气会散掉。
叶孤城:“那又如何?”
白云:“你可以再摆一张床。”
叶孤城:“你想陪在我的身边?”
白云没有说话。
他真的太善良了。
朱厚照明知小白不知道真相,还要送药过来捉弄他,他被朱厚照玩弄,还是得接近叶孤城,从他这里寻找南王谋反的证据。
沈稚, 你真是个厚道的东西。
沈稚在心里夸了夸自己。
叶孤城则想到了更多。
剑道的巅峰是空茫寂寥,他已独自度过了许多年, 周身的孤寂感如同缭绕的云烟, 一眼便能看出。
因此许多人都觉得他和西门吹雪一样,是个冰雪般冷酷的人。
但实际上, 叶孤城并不是生来如此。
他只是太寂寞了。
白云是白云城的化身,与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白云的外貌与自己极其相似,气质也非常相似。
他同样寂寞。
两个寂寞的人既然已经在顶峰相遇, 又都渴望着排解孤独,为何不能试着接近,反而因为终将分别,将对方推开?
叶孤城看得出来,白云嘴上说着不想跟他再有牵扯,实则根本无法拒绝他。
向他靠近,是白云刻在身体里的本能。
没有一座山庄会拒绝自己的庄主。
也没有一个城镇会拒绝自己的城主。
既然这是白云所愿,又有何不可?
叶孤城道:“我答应了。”
白云:“我想要一张很大的床。”
沈稚蓄谋已久,几乎在他话音落下时,和叶孤城同时开口。
“我也要住在这里。”
“可以。”
沈稚立刻:“你答应了!不可以反悔!”
叶孤城:“……”
你的话真的越来越密了。
沈稚:“我也要一张很大的床,我目测过了,这里能摆开。”
叶孤城:“不行。”
白云:“你可以住我的床,我的也很大。”
沈稚:“好的。”
叶孤城:“……”
他麻木地离开不再属于自己的卧室,去了前面的书房。
沈稚和白云对视。
在船上已经观察彼此很久了,现在一点新鲜感都没有。
不如练剑吧。
两人拿着剑去了外面-
西门吹雪和万梅返程的速度很快。
这次外出,是万梅练习轻功的好时机。
万梅的体力充沛,使用轻功和剑法时似乎不需要内力,不存在后继无力的情况,只是他的速度始终提不上去。
生死决战时,速度至关重要。
除了拔剑的速度,还有轻功的速度。
若只有剑快,轻功不利,怎能追上对方?
万梅进步非凡,两人赶路的速度一再提高,最后以西门吹雪感到疲惫而结束。
他们来到了一间客栈,西门吹雪要了两间上房,又买了白面馒头,和白水煮蛋,还有白水。
西门吹雪回到房间,去隔壁喊万梅过来吃饭,里面没有任何回应。
他推门而入,发现窗户大开,桌上留下一封信。
万梅的字迹与他一模一样,没有丝毫分别。
【我出去散步,就不吃饭了,不要等我,我午后回来。】
西门吹雪将纸张合上,心中有些无奈。
他一直都知道,万梅不想吃馒头和水煮蛋。
可是万梅的江湖经验实在太少,又失去了记忆,西门吹雪总会担心,这世上会有什么东西对他不利,而他自己却不知。
他原想让万梅吃上几日就放过他,算是对他在合芳斋偷吃糕点的惩戒,之后另想办法,传授他江湖经验,没想到万梅竟然躲起来了。
西门吹雪回到房间,独自用饭。
离开万梅山庄后,这些食物只是用来维持体力的,而非享受。
他外出杀人时,纯粹地就像个苦行僧,除了自己的道,别无他求。
万梅翻窗从客栈出来,去了一间酒楼。
他拿出一粒碎银,放到柜台上,“来几个招牌菜,不要馒头不要蛋,你看着上吧。”
店小二:“好嘞,您先请坐,过会儿就好。”
正是饭点,酒楼里人很多。
万梅跟一位客人拼了个桌。
店小二奉上免费的茶水,请他稍等片刻。
那位客人看上去三四十岁,样貌英俊,脸色苍白,有一股病弱与英气并存的美。
他穿的很普通,眼神也很普通,透出一股萧索的气质。
他的面前摆放着一坛酒,除了这坛酒,再没有别的,似乎也在等菜。
万梅将剑放在桌上。
这是出来以后,西门吹雪又给他准备的剑,应该是刚买的。
家里的剑还没有主人,又买了把新的剑。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给那些剑都找到领养人。
拥有了四个脑子以后,沈稚的思维变得非常敏捷。
万梅想完了剑,时间才过去了一眨眼。
对方的视线落在了他的剑上,笑着说,“阁下看起来是位剑道上的高手。”
万梅:“你是追命?”
追命从小受了内伤,没有办法练习上半身,只能练腿,把腿练得可长可短,可硬可软,就像橡皮泥一样,非常的神奇。
他很爱喝酒,常常请朋友一起去喝诸葛正我的藏酒,也算是给那些酒都找到了合适的领养人。
眼前这个人落拓的气质有些符合追命的描述。
满脸病容,还坚持喝酒。
追命倒是未必有病容,可他不是受过内伤,他爹给他起的名字都叫崔内伤,可见伤得很重,有后遗症也不是没可能。
那人怔了下,“大名鼎鼎的追三爷,岂是我能相提并论的。”
万梅脸色瞬间冷了下来。
他几乎就要拔剑。
那人疑惑地问:“我们应该没有见过?”
万梅:“没有。”
那人更加疑惑:“阁下为何对我抱有如此大的敌意?”
万梅:“因为我听说过你。”
“你只听说过,又不曾亲眼见过,怎知传闻中的那个人就是我?”
万梅:“因为你长得很好看,一般长得普通好看的人,可能籍籍无名,长成你这样的,必定在江湖中名声响亮。”
那人笑道:“江湖是按资历排辈的,可不是按脸排的。照你这么说,江湖第一美人,岂不是世上名气最大的人?”
万梅:“确实很大。”
那人想了想,竟不知该如何反驳。
万梅:“而且那些美人,真的美到那种地步吗?跟那些人比起来,难道不是你我这样的人更美吗?”
“……”
虽然你的确很好看,但你为何能用一副随时可能杀人的神情,问出这样自恋的话?
万梅:“用过饭后,我要跟你比试。”
那人问:“比美?”
万梅:“比剑。”
那人说:“可我不会用剑。”
万梅:“我知道,你用的是刀,刀剑同源,可以比。”
那人:“……可我用的是飞刀。”
听到这句话,万梅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他的神情更冷,“飞刀不是刀?”
李寻欢叹气,“飞刀当然是刀,它看起来和刀差不多,只是比刀更小一些。”
店小二端上了两盘李寻欢点的菜。
李寻欢道:“相逢即是有缘,阁下可要一起喝一杯?”
万梅轻蔑地扫视,发现俩全是下酒菜。
可恶的酒蒙子。
万梅:“不。”
“好吧。”李寻欢举起酒杯,朝他做了个敬酒的动作,一饮而尽,“还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我姓崔。”
“崔三爷的崔?”
“不。”万梅冷冷道,“我名崔雪,与追命无关。”
李寻欢:“……”
你真的不是西门吹雪吗?
万梅的饭也被端上来,他拿起筷子,慢条斯理但极其专注地用饭,没有再理会过李寻欢。
李寻欢也专注而沉默地喝酒,时不时地看他一眼。
他倒是听说了一个传闻。
万梅山庄化形成人,也是位绝世剑客,正在到处找人比剑。
不过还有传言说,万梅山庄和西门吹雪的习惯一模一样,喜穿白衣,杀人后会吹去剑上的血滴,只吃白面馒头和白水煮蛋。
应该不是眼前这位。
或许他只是个普通的剑客,因为仰慕西门吹雪,才模仿他穿起白衣,板起了脸,更名为崔雪。
万梅吃完饭,李寻欢的酒也喝完。
他咳嗽地很严重,脸颊也不再苍白,但是看起来更加虚弱了。
万梅给他倒了杯水。
李寻欢说不出话,向他摆手致谢。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平复下来,“多谢你了,不必担心,老毛病了。”
万梅:“什么时候比试?”
李寻欢:“必须比吗?”
万梅:“倒也不是,只是看你很不顺眼。”
李寻欢苦笑,有时候他也会觉得自己很糟糕。
万梅:“你的人生只有过去吗?”
李寻欢愣住。
万梅:“那些事情,不是你自己做的决定吗?”
李寻欢沉默。
万梅:“你把那么重要的东西随便送走,那些被你送出去的才是受害者!”
难怪他如此厌恶自己,大概是在为诗音打抱不平吧。
李寻欢:“是我的错。”
万梅:“你不去弥补造成的伤害,反而自我放弃,难道你觉得,受害者知道你过得很惨,心情就能好起来吗?”
李寻欢沉默。
万梅:“你若心里还有李园,就不该任由他被改名成兴云庄!是你亲手杀死了他!”
李寻欢:“……?”
第38章
李寻欢被龙啸云救了一命, 和龙啸云结拜,带他来自己家里。
龙啸云在那里见到了林诗音,对她一见钟情。但林诗音不光是李寻欢的表妹, 还是他的未婚妻。
龙啸云娶不到林诗音就要抑郁死了。
李寻欢不想让他死, 把未婚妻送给了他,还把祖宅当诗音嫁妆一起送出去了。
沈稚要是他家祖宅, 肯定当场黑化!
万梅越想越气,冷声说:“你这么喜欢龙啸云,可以自己嫁给他。为什么要把李园送出去?你爹和你大哥要是知道,肯定会从棺材里爬出来,晚上一起站在你床头盯着你。”
李寻欢:“……”
话里的场景有些过于可怕了。
这对父兄的歉疚, 也是李寻欢一直以来痛苦的地方。
当年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快十年。
他从世家公子,变成了浪子,再没有了家。
这些年来, 他没有一次回去祭拜过父亲和兄长。
因为他不敢。
从家里出来以后,他才发现自己没有了归所,好像一只失去了双足的鸟,没有停歇的时候,只能不停地飞。
他多想有人来骂一骂自己, 可惜能骂他的人已经死去,活着的人, 或许也不愿再见他。
崔雪说的对。
若是自己能早些遇到崔雪, 明白这些道理就好了。
李寻欢看着万梅,像是在看一个长辈, 又像在看一个知己。
万梅诡异地从他的目光里看到了期待。
他是不是有点变态?
想到这个人明明病的很严重,大夫都让他戒酒,喝的越多, 死的越快,他还非要喝,说不定还真的喜欢自虐。
有些人就是喜欢痛苦。
可能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痛苦。
他明明可以逃离,却依然选择了沉溺其中。
痛苦会带来独特感。
李寻欢确实够独特的。
他真是主角!
万梅:“我要跟你比剑。”
李寻欢叹了口气,“好吧。”
他喝完最后一口酒,和万梅离开客栈,来到了一处偏僻的树林。
李寻欢已经成名已久。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早就传遍大江南北,在道上混的没有不知道他的。
有许多人想要挑战他的飞刀,也有很多人想杀他,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李寻欢成功的诀窍只有一个:先发制人。
飞刀的优劣全都很明显,它的攻击距离很长,轻巧,杀伤力小,难以控制。
李寻欢已经把飞刀练到了极致,一击就可以击中对手的要害,所有的缺点都不再是问题。
他只需敌人的兵器碰到自己之前,先一步杀死对方就能获胜。
万梅拔出剑,“这是我的临时用剑,就不再介绍了。”
李寻欢感觉他好像在期待自己介绍飞刀。
飞刀是暗器,从来都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哪里有在打斗之前郑重其事告诉对手的?
他果然是西门吹雪的追求者,不止打扮的像西门吹雪,强行跟他比刀,还让他介绍自己的武器,也很有西门吹雪的意思。
只是他太过年轻,应该刚踏足武道,认准了目标便不会更改,还没有自己的感悟,不懂得变通。
李寻欢对他并无恶意,甚至还有些欣赏。
他带着指导后辈的心思开口:“你杀过多少人?”
万梅:“很多。”
李寻欢是不信的。
他的气势固然很强,一板一眼的样子,根本不像杀过人的。
大概是在家中练剑多年,近日才出来闯荡。
李寻欢:“若你见的人多了,就会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讲道理的。”
万梅:“包括你?”
李寻欢:“很巧,不包括我。”
万梅:“你的人是讲道理的,但你的思维一点都不讲理。你看起来好像很弱,其实霸道又自我,认准的事绝不会更改,根本不在乎其他人的想法。”
李寻欢:“看得出来,你对我颇有怨言。”
万梅:“我没见过你,但是听说过你的事,也见过很多跟你相似的人。你这样的人,就算有人告诉你,还有其他路可以选,你也会找出一千个理由,拒绝做出改变。”
这番话确实发自肺腑。
如果父亲和兄长还活着,应该也会这样骂他吧。
李寻欢的表情再次变了。
他看万梅的眼神变得温和了。
万梅打了个冷战,“出刀。”
李寻欢身材高大,穿的很普通,头发也有些蓬乱,他脸色苍白,看起来很憔悴,时不时地弯腰咳嗽,就像一棵逐渐枯萎的老树。
可是他的眼睛却很有神。
那是双接近碧绿色的眼睛,翠色将他整个人点亮,将他的英俊无限拔高,生命的活力和衰败交缠,赋予了他独特的气质。
他还没有彻底绝望。
李寻欢:“请。”
万梅已经做好了收回系统的准备。
西门吹雪找不到他,或许会感到担心,不过他要是知道自己在和李寻欢比试,肯定会支持的。
好的对手太难遇到了。
像李寻欢这种动不动就找地方隐居,出现的时候也很低调,整天只想着把自己灌醉的对手更难遇到。
李寻欢一直没有出手。
万梅和他对峙许久,在脑海中构建了各种可能,做好准备后,他提起剑,以极快的速度向李寻欢刺去。
李寻欢惊讶地睁大眼睛。
他以为崔雪初入江湖,没想到他的身法如此高明,剑气也如此凛冽。
以他的年纪,能做到这个地步着实不易。
看来用不了多久,江湖中就会再多出一位有名的剑客。
这样的剑客要是死在他的飞刀之下,未免太过可惜。
飞刀闪烁着寒光,好像凭空出现,如同有自己的意识般,冲向了万梅。
万梅早有预料,手腕翻转半圈,长剑划出一道弧光,剑身挡住飞刀,却没能阻止它的来势。
他的剑有片刻的偏移,已经失去了攻击力。
飞刀的方向也有偏移,但还在继续向前。
万梅脚下轻点,不停地后退,同时倾身向后弯下身体,避开了那把飞刀。
他迅速起身站直,冷冷地看着李寻欢,“你没有用尽全力。”
李寻欢:“是我低估了你。”
他原以为,飞刀会刺中他的大腿,崔雪受伤,自然会认输,也不会伤及他的性命。
万梅:“你赢了。”
李寻欢:“你也没有输。”
万梅:“活着的人,都是胜者。”
李寻欢笑道:“你说的对。”
万梅收剑,回头走了很远,才找到那把飞刀,他还给李寻欢,“你没有和林诗音在一起是对的。”
李寻欢:“是,我配不上诗音。”
万梅:“我的意思是,你和她是表兄妹,血缘关系跟堂兄妹一样近,你们要是成亲,生下来的孩子很可能有问题。”
不过龙小云也没好到哪里去。
李寻欢:“是吗?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
万梅:“我有个疑惑。”
李寻欢:“你说。”
万梅:“李园不是林诗音的嫁妆吗?那就该是林诗音的产业,应该姓林。龙啸云吃林诗音的,穿林诗音的,难道不该是林家的赘婿?龙小云怎么不姓林?”
李寻欢:“这个……我也不清楚。”
万梅:“你真糊涂啊,把李园送出去也好,在你手里,早晚会被你败光。到时候碎成一块一块,还不如现在这样,整个骗走。”
李寻欢:“听你的意思,是觉得李园和万梅山庄一样化形成人了?”
万梅:“但它已失去了机会。”
他才不想捏李园的马甲,跟李寻欢这种喜欢受虐的人在一起,早晚会被气死。
他捏马甲不是为了受气的,也不是去扶贫的!
万梅:“你死了以后,打算埋在哪里?”
李寻欢苦笑:“我还没有想过这么远,不过终归是回不了家的。”
万梅点头,向着远处走去。
李寻欢站在原地,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心中不停地回想他说过的那些话。
就在崔公子走到树林的尽头时,李寻欢看到了一道白色的身影。
那也是位白衣剑客,体型与崔公子相仿,模样英俊,轮廓分明,眼眸深如寒潭,透着森然冷意。
那位剑客道:“万梅。”
崔公子说:“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两人并肩离开。
李寻欢愣在了原地。
他终于明白,为何崔公子会替李园打抱不平了。
因为他就是万梅山庄!
他说……李园失去了化形为人的机会……
刚听崔公子说起这句话时,李寻欢只以为这是句戏言,并没有太多的感触。
可他是万梅山庄。
所以这句话是真的……
李园分明有化为人形的机会,却因为他拱手相让,送给了诗音,又被大哥夺走,更名为兴云庄,从此失去了根基。
兴云庄不是李园。
李园被他亲手杀死了-
西门吹雪:“我料想你走不了太远,便出来寻你,听到街上有人在谈论你与一位中年男人去比剑,我便过来了。”
万梅:“他是李寻欢。”
西门吹雪沉默。
你用剑,跟他比飞刀?
比剑不是这个比法!
万梅:“他有些轻视我,没有用尽全力,即便如此,我也只能躲开,很难杀他。”
西门吹雪:“他毕竟已经三十多岁。”
万梅:“飞刀比剑更快。”
西门吹雪:“无论什么武器,都需要长久的练习。只要练到极致,都可以杀人于无形。”
万梅:“那你有没有想过练飞剑?”
西门吹雪沉默。
他当然想过,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那时候他还未满十岁,剑法尚未大成,曾经想过很多用剑杀人的办法。
他在这件事上研究了三天,最后得出结论:“剑的重量和大小,不适合当做暗器。”
万梅:“那能不能踩在脚下,以内力驱动,御剑飞仙?”
西门吹雪:“我听说,你是从一间酒楼里出来的,哪里来的钱?”
第39章
从万梅山庄出来以后, 邪恶的西门吹雪就没再给过他钱。
万梅身上的钱,都是本体偷摸给的。
沈稚担心收回马甲以后钱会掉落,怕便宜别人, 给的不多, 只有十两银子,够吃很久了。
万梅花了五钱银子, 还剩九两多。
西门吹雪:“那边还有人说,你自称崔雪?这可真是个好名字。”
万梅:“……”
谁啊,耳朵这么尖?
当时酒楼那么吵,这也能听到?
那他骂李寻欢的话岂不是都被人听到了?
西门吹雪:“你喝酒了?”
万梅:“没有。”
西门吹雪点头:“下次出去,记得选门面大一些的客栈。”
还有下次?
万梅已经做好了被他继续说教的准备, 没想到西门吹雪竟格外体贴,好像被什么脏东西俯身了一样。
西门吹雪:“门面好的客栈,价格虽贵, 经营的时间长,口味一般都不错,而且会与官府有来往,作奸犯科的人会少很多。”
万梅为自己的恶意揣测而感到愧疚,“好的。”
西门吹雪:“庄子里的产业不少, 你也该了解一下哪些是自家的,出门在外也好有个照应。”
“我知道合芳斋, 还有那家布庄。”
“嗯。”
“你为何回心转意, 不再管束我了?”
“你会听我的话?”
“除了在吃饭这件事上,我一直都是按照你说的做的。”万梅说。
“我知道。”
西门吹雪神情稍缓。
万梅的剑法是他亲手教导的, 二人追寻的剑道相同,他的本性与自己极其相似。
正因如此,西门吹雪才会对万梅这般纵容。
万梅:“我们不回客栈了?”
西门吹雪:“嗯。”
万梅做好了继续跟他练习轻功的准备。
西门吹雪道:“你还没有说过, 你的剑是怎么丢的。”
这件事他一直耿耿于怀。
他知道万梅偶尔会感到疲惫,隐去身形回归本体,那时他身上的衣物、鞋袜都会掉在地上,他的剑也一样。
刚知道万梅把剑弄丢了的时候,西门吹雪没有多想。
可是在亲眼看过白云留下的血迹,上面是清晰可见的内脏,他才知道,原来山庄消失,可能不止是疲惫,还有可能受了重伤,甚至死亡。
万梅的自愈能力极强,轻伤根本不会留下痕迹。
他的触感似乎与人类不同,对疼痛的感知和忍耐能力也与人类不一样。
在他看不到的地方,万梅可能身受重伤,也可能再次死亡了一次。
万梅失去了过往的记忆,自己不清楚这些,西门吹雪一直想找个合适的机会跟他聊一聊,现在就是这个时机。
“我杀了纪光以后,去合芳斋买糕点,买完以后就要离开,中途被一群黑衣人包围,他们自称是金风细雨楼的人。”
西门吹雪颔首。
“为首的那个人武功很高,他的武器是把极其沉重的巨斧,我无法跟他用武器硬碰,只能扰乱他的心神,在他分心时,快速出剑。我杀了他,震慑住了其他人,但是受了点伤,不得不回去修养。”
西门吹雪听得出来,万梅在为自己战胜了对手感到高兴,没有把受的伤放在心上。
“伤势如何?”
“已经好了。”
西门吹雪追问,“伤在哪里?”
万梅指了指胸口处,“这里。”
西门吹雪:“巨斧?”
万梅:“是的。”
西门吹雪:“你无法硬碰的巨斧?”
万梅:“是的。”
他仍然风轻云淡。
西门吹雪已经可以想象到,万梅的伤势有多重。
斧头的开刃处是轻薄锋利的,但是背部通常很厚,也很有重量,只要用力得当,找准方向,可以轻易将树木砍断。
这样的武器用来杀人,造成的伤势极其狰狞,它会将血肉劈开,再以巨大冲击力,嵌入身体中,哪怕是坚硬的骨头,都未必能阻挡住。
白云的伤和万梅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
西门吹雪有些气恼:“对你来说,什么样的伤势才算重?”
被巨斧劈成两半,在你口中就是所谓“受了点伤”?
万梅:“没有重伤,只有死亡。”
西门吹雪:“你不会疼?”
万梅:“不知道。”
他的神经很神奇,可以感受到疼痛,但是不会觉得难受,就好像普通的触感一样,很平常地就接受了。
沈稚自己倒是会替马甲觉得疼,那也不是真疼,而是基于一种条件反射,在看到类似的画面时产生的“念头”。
万梅:“你放心,我没有被劈成两半,山庄还在。”
西门吹雪生出一股无力感。
万梅根本不知道他担心的是什么。
万梅山庄虽然是他生活的地方,但是对他来说,依然是身外之物,无论山庄发生了什么,都可以重新建造。
可是山庄对万梅而言却是极其重要的,他便理所应当地认为自己更在乎山庄。
可是比起山庄,他在意的是万梅这个人。
他就站在自己的面前,有着人的外貌,可以交流,可以思考,可以回应自己的感情。
万梅却并不在意自己。
这是他们最根本的区别。
万梅看起来再像人,他都不是人。
他不懂人的感情。
万梅:“回去路上可以吃人饭吗?”
西门吹雪回神。
在这方面,万梅还是很像人的。
万梅:“可以吗?人饭?”
西门吹雪:“可以。”
万梅:“谢谢。”
他终于争取到了正常吃饭的权利!-
白愁飞从天亮等到天黑,沈稚都没有回来。
沈稚正在叶孤城的寝殿里。
叶孤城冷冷地看着他:“你可以出去了。”
沈稚:“你答应过我的,我可以留在这里睡觉,白云可以证明。”
叶孤城:“床还没有打好。”
这里仍然只有一张床,它属于叶孤城。
沈稚:“可以从其他房间抬两张床进来。”
叶孤城:“何必如此麻烦?”
沈稚:“那白云今晚怎么睡?”
叶孤城:“他跟我一起。”
毕竟他是白云城,哪怕是人形,也比其他来路不明的城镇化人要好的多。
沈稚妥协:“好吧。”
他离开了叶孤城的寝殿,拿着剑去外面练了一会儿,等天彻底黑下来以后,偷偷去吃了个饭,然后接着练剑。
沈稚被系统改造过,体力极其充沛,睡眠需求也不多,并不觉得劳累。
夜深人静时,他才提着剑回屋。
一推门就看到白愁飞坐在烛台前,低眉静静地看着手上的信件。
听到声音后,他抬起头,“你回来了。”
沈稚:“是的。”
白愁飞的气质也是冷酷孤傲的,他同样爱穿白衣,因为钱财所限,挑选的衣料没有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穿的那么好。
沈稚:“你为什么不买一件好一点的衣服?”
白愁飞:“我没有钱。”
沈稚:“对了,你一直跟着我,为我做了这么多,我却从来没有给过你什么,这样吧,我每个月也给你发俸禄,你觉得怎么样?”
这一天来得太过突然,白愁飞愣住了。
他原以为要返回京城,见到皇爷之后才能达偿所愿,没想到沈稚竟也有这份心。
白愁飞问:“我以何职位领你的俸禄?”
沈稚想了想,“金风细雨楼的副楼主怎么样?”
白愁飞:“据我所知,金风细雨楼只有一位楼主,没有副楼主。”
沈稚:“是的。”
白愁飞:“你为何一直想让我去做副楼主?”
这已经不是沈稚第一次这么说了。
沈稚:“其实我在试探你。”
白愁飞:“试探的结果如何?”
沈稚:“你的野心比原来更大了,连副楼主都满足不了你了。小白,我真的很担心你,你不会造反吧?”
白愁飞想到沈稚几次大逆不道的话,冷声说:“就算我真的造反,也是被你构陷的。”
沈稚:“怎么可能,我从来不构陷别人。”
他假装困倦地打了个哈欠,从箱子里拿出一锭白银,“这是二十两,算你这个月的俸禄。”
白愁飞接过。
他确实需要钱,哪怕住在城主府,不必发愁吃饭和住宿,也得花钱买各类生活物品,还有写信需要的笔墨纸砚。
白愁飞这些天看似除了传信没什么事情做,其实这里的家务都是他做的。
南海气候温热,容易出汗,衣服必须一天一换,有时还要扫地、擦拭门窗桌椅、整理被褥床铺、稍稍动一下,又会流汗,这样就得再换一身衣服。
每天洗衣服都要很久。
有了这笔钱,他可以先去买两套换洗的衣物,再去买些皂角,剩下的攒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白愁飞刚接过,就听到沈稚说:“你的职位,就是我的贴身侍卫!”
他何止是贴身侍卫,整日像奴仆一样照顾他,还要做幕僚的活,替他给皇爷写信传信。
这钱挣的真不容易。
沈稚往床边走:“我要去睡觉了,不聊了,明天还要早起练剑。”
“等等,喝完药再睡。”白愁飞说着,端来一碗药,递到沈稚面前,“你自己喝,还是我来喂你?”
“我不想喝。”沈稚面无表情。
白愁飞谆谆善诱:“这是皇爷特意给你的方子,滋补养身的,你每日学剑,极其辛苦,喝完以后就不会这样累了。”
沈稚:“这么好?”
白愁飞:“没错。”
沈稚:“那你喝吧,你更累。”
白愁飞定定地看着他,隐约能看到几分后期的偏执。
他看起来精神状况不太好。
也是,毕竟是打工皇帝,天天打工,精神状态怎么可能好。
沈稚很是同情,但还是不可能喝这药。
他转移话题:“你还不知道吧,白云城成精了。”
白愁飞:“听说了。”
沈稚:“那这个你肯定不知道,我也成精了。”
又犯病了。
白愁飞习以为常,“乖,喝药。”
喝完药就不会再胡言乱语了。
第40章
深夜。
寝殿的每个角落都点着蜡烛, 将房间映照得很亮。
白云穿着白衣,端正地坐在床边,感觉要是自己穿系统套装, 屋里会更加明亮。
叶孤城远远地站在窗台前, 负手而立,遥望天上的星河。
“你会思念父母吗?”白云问。
“我已很久没有想过他们。”叶孤城转过身, 看向白云。
如果他的父母还在,大概会将白云城当做自己的亲生儿子看待吧。
叶孤城:“西门吹雪说,你在外流浪了很久。”
白云:“不算久。”
也就流落到无名岛那几天。
叶孤城心想,或许对一座城池而言,几年的时光根本算不得什么。他们的寿命比人类漫长, 哪怕王朝更迭,城镇都未必会有变化。
“你受苦了。”
“我确实在外面受了很多委屈。”白云面无表情地说。
要是没有参照物也就算了,他可是有很多参照物!
天天都有刺杀、抢劫、偷窃, 因为他不吃饭也不住宿,倒是没碰到黑店,可是上了船就被带去了无名岛。
西门吹雪还老是给他馒头和蛋。
叶孤城还不认可他。
惨啊。
叶孤城:“不管我以后如何,白云城都是你的家,你随时都可以回来。”
白云:“不是我的家, 是我。”
叶孤城:“是。”
白云:“你还不睡?”
明天还要早起练剑。
本体都用这个理由直接装睡,避开白愁飞灌药了。
叶孤城顿了下:“马上。”
他还是觉得别扭。
从出生起, 他就是独自睡在一个房间, 小时候身边有乳母照顾,大一些后换成了小厮守夜, 七岁以后,他的身边就再也没有留过人。
寝殿是很私密的地方,除了日常的清洁打扫, 绝不会有人进来。
说起来沈稚怎么天天往这里跑?
什么时候开始的?他都没有留意过。
叶孤城熄灭了几处蜡烛,只余床头那根,屋里的光线立刻变得昏暗。
白云的肤色很白,与叶孤城的莹白极其相似。
他的瞳色较浅,眼中闪烁着寒光,就像夜空中的寒星。
“你的容貌是否与我有关?”叶孤城问。
“是的。”
虽然捏脸的时候没见过真人,但也参照了原著中提到的特点。
“这么说,是我从父亲那里接手白云城后,你才拥有的人形?”
“是的。”
叶孤城心中有了几分唏嘘。
这样说来,他们应该彼此相伴着长大,只是身份不同,他从来没有见过白云,白云一直都在默默的看着他。
叶孤城:“你如今年岁几何?”
白云:“我不知道。”
叶孤城:“不知道?”
白云:“我们最初时是没有力量的,很容易死,也对前尘往事了解不多。直到和人有了牵扯,才会像人一样,拥有自己的命运。”
叶孤城:“什么牵扯?”
白云目光灼灼:“就像你和我之间的牵扯。”
白云城和白云城主。
如果有一天,叶孤城不再是白云城主,他和白云也就没有了牵扯。
叶孤城轻声道,“睡吧。”
白云去了床铺里面,叶孤城躺在他旁边。
白云侧身看着他。
叶孤城依然觉得别扭,他努力不去想那些,“西门吹雪说,你的剑法很好?”
白云:“不如万梅。”
练剑时间没有万梅长,杀的人也没万梅多,各方面他都比不上万梅。
不过以马甲的天赋,过个十来天差不多就能弥补了。
越到后期越难进步,很快两者的差距就不会这么明显。
叶孤城:“是因为我?”
他做不到和白云亲密无间,在这一点上,西门吹雪做的比他好。
白云:“与你无关。”
全都是系统的错,把他刷新在了万梅的身边!
白云话中的拒绝意味如此明显,叶孤城知道,他的实力如何,确实跟自己有关系。
他不想谈论这些,并不是真的不在意,只是他心中清楚,根本无法解决。
叶孤城心中思绪杂乱,久久难以入眠。
第二天。
天还不亮,沈稚就爬了起来,避开白愁飞的恶毒早餐,来到叶孤城这里。
白云开门放他进来,两人抱着各自的剑站在床边,看着叶孤城,等待他醒来。
叶孤城你真是艳福不浅。
沈稚心想。
李寻欢求而不得的场面,你如此轻易地就拥有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叶孤城终于从睡梦中清醒,他睁开眼睛的一瞬间,猛然坐起,拿起手边的剑,向着白云刺去。
白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以极快的速度返回系统。
他身上的衣服、发带、鞋袜全都散落在地上。
沈稚看着那堆衣物。
总感觉衣服里应该爬出来一只猫或者狐狸或者蛇什么的。
不过那样就不符合他江湖势力拟人的身份了。
叶孤城也出了一身冷汗,彻底清醒过来。
沈稚:“我还以为你会杀我,没想到竟然对白云动手。”
叶孤城收起剑,冷冷地看着他。
若头脑清醒,剑指向的绝对是沈稚。
可昨晚没有睡好。
而且他和白云相识不过几日,对白云还不熟悉,沈稚那张脸日夜相对,时不时地就能看到,已经降低警觉。
在看到两人时,叶孤城放过了沈稚,刺向了白云。
叶孤城:“我自会向他道歉。”
沈稚:“好的。”
叶孤城:“你是怎么进来的?”
沈稚:“白云让我进来的。你忘了吗?这里也是我的卧室。”
叶孤城:“……去练剑吧。”
沈稚:“好的。”-
金风和陆小凤正在客栈里吃早饭。
店小二送上了两碗冒着热气的青菜面,面上窝着鸡蛋,汤是清澈的黄色,看起来很有食欲。
金风拿起筷子,斯文地用饭。
陆小凤吃得比较快,吃完他就去结账了。
店家打着算盘:“诚惠八十两纹银。”
陆小凤:“八十两?”
店家:“是啊,您二位一人一间房,那可是上好的客房,房里的被褥都是新的,家具也是梨花木,每人每日三十两,这就是六十两了,再加上两碗银花玉树,总共是八十两。”
陆小凤笑道:“可我没有这么多钱。”
店家瞥了金风一眼:“那就得请那位公子在本店多住几日,你回家去拿钱,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放人。”
陆小凤:“我要是离开十日,我家公子是不是还得付三百两房钱?”
店家:“还有饭钱。”
陆小凤仍然笑着:“既然这样,那我还是先把钱付了吧,免得越拖越付不起。”
店家:“算你识趣。”
他们店里养了不少打手,每个想赖账的都跑不了。
掌柜的每年都会拿出两千两银子送到官府上下打点,只要不做得太出格,不会有人管的。
陆小凤拿过包裹,放在柜台上,慢慢打开,露出里面的金银碎块,还有各色珠宝缁钗。
他把锦衣卫的腰牌拿到一边,正面朝上,摆放在桌上,向店家询问:“多少钱来着?”
店家看清楚腰牌上的字,再看向从头到尾坐在一旁,慢条斯理用饭的红衣公子,当即害怕了。
这要真是锦衣卫的人,王爷绝不可能出面保自己!
他咽了口口水,紧张地说:“这几日就算是我请的,哪儿能让您付钱,您二位远道而来,肯定一路辛苦了。”
陆小凤:“不辛苦。”
店家从柜台后面拿了个白瓷瓶,又递出一个布包,“这是小店珍藏的秋露白,都是上等的好酒,您拿去尝尝,还有这些点心,是本地特产,还请您别嫌弃,就当尝个鲜。”
陆小凤一看那布包就知道,里面装的是银子。
锦衣卫的名号真好使啊。
他要是现在不收,怕是会被误会成嫌钱少。
陆小凤收下了布包,“酒就算了,我不爱喝酒,自己收着吧。”
“是,是。”
那位红衣公子嗤笑一声。
店家前倨后恭,自己也觉得没脸,笑容更加僵硬了,他卑躬屈膝地把人送走,关上门,骂道:“什么东西,不就仗着是京城过来的!”
小二出来收拾桌子,“掌柜的,您说王爷到底什么时候动手?”
“这我哪儿知道,问天王老子去!”
从客栈出来,两人继续赶路。
金风:“你以前在外面也经常遇到这种事?”
“很多。”陆小凤说,“老话说的好,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出门在外,钱财是最容易丢的东西,也是最容易挣到的东西。”
所以他一向不怎么看中钱财,来得快,去的也快。
如果总是斤斤计较,那还有什么意思?
金风:“店指的是店家,牙是牙行,脚是什么?”
陆小凤:“脚夫。”
金风:“脚夫怎么了?”
陆小凤:“脚夫卖的都是力气活,有力气的人,很容易用力气来图谋不轨。更何况还有一些强盗、通缉犯,做不了其他活,只能混在这些人里,更容易生出事端。”
金风:“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江湖从来就是这般鱼龙混杂。”陆小凤问,“金风细雨楼管理着天下四成的帮派,你怎么似乎对这些事并不熟悉?”
“因为我的能力有限。”
“能力有限?”
“我生的比较晚,又一直忙着其他事,没有机会了解这些东西。”
他晚生了五百年,一直在上学,哪有时间研究这个。
是因为六分半堂?还是金风细雨楼的其他方面影响到了他?
金风的脸色确实苍白,身形也的确羸弱。
陆小凤还留意到,他用刀时虽然果决,却不会刀法,甚至好像对那把刀有些陌生。
陆小凤感慨:“你也不容易。”
金风:“是的。”
万梅和西门吹雪使用轻功,赶路速度飞快。
他们回万梅山庄两天后,金风和陆小凤终于抵达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