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西门吹雪的剑,他也能看清轨迹。
万梅不紧不慢地侧身躲过了这一击。
姬韧立刻刺出第二剑,万梅同样躲过了第二剑。
万梅神色清冷,自始至终都没有变过。
他失望地说:“你的剑太慢了。”
姬韧的攻势愈发迅速,他不停地出剑,这次万梅用上的轻功,依然不急不缓、飘逸轻灵。
至此,已经分出了胜负。
万梅山庄的响亮名号名副其实。
周围的人突然发出惊呼,乐曲声戛然而止。
姬韧停了下来。
并非他放弃了杀死万梅,而是心脏骤痛,全身都疼得没有了力气。
他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胸口处洇出鲜红的血液。
那位以红梅为簪的白衣神灵,正将剑举起,吹掉了上面的血液。
输了……
姬韧闭上了眼睛。
万梅把剑收回剑鞘,又把借给姬韧的剑收回,他转身看着满屋的宾客。
宾客们连忙说:“我们都是被逼的!”
万梅记住这些人的面容,如来时那样缓步离开。
屋子里安静了一会儿,一个宾客大着胆子上前,摸了下姬韧的脖子,“死了。”
“快通知大人!”
这场比试很不尽兴,完全是实力的碾压。
名单上的人都离着万全都司很远,从这里过去需要花费很长时间,不如直接去京城。
姬韧是许泰的义子,按照流程,许泰的义子被杀,肯定咽不下去这口气,很快就会派人过来给他的义子报仇。
不如先下手为强。
想清楚以后,万梅调头去了京城-
朱厚照正在挨骂。
他半夜偷跑出皇宫,回来时也很小心,没有惊动守门的宫人,但是落在风雨楼的马、被抓的钱宁,还有六分半堂的动静还是暴露了他。
阁老们很少亲自骂他,只会打着关心他的名义絮叨个没完,直到他肯退让才会停下来。
一般骂他的都是言官,那就很惨了,反驳的话最开头就已经说完,又被一一驳斥,后面就只能乖巧地被骂了。
朱厚照打了个哈欠。
言官提高声音,“万岁!”
朱厚照被他吓得打了个哆嗦,“爱卿怎么了?”
一惊一乍的。
言官:“您有没有在听?”
朱厚照:“在听了,在听了。”
言官气的不行,继续列举他的荒唐轻挑的错处。
走完过场后,梁储站出来,“这次的错主要在您,若非您深夜出宫,钱指挥使也不会被抓。”
朱厚照:“是是是。”
梁储:“不知者无罪,更何况钱大人并未受伤。不过是几个普通百姓,在京郊盖房卖个力气活,没有什么坏心思,这次就饶过他们吧。”
钱宁刚要站出来,余光瞥到朱厚照突然严肃的表情,按捺住了反驳的冲动,依然位列在侧。
朱厚照:“梁阁老说的有道理,不过敢绑架路人的小民,算不得普通百姓,根本就是不法之徒,朕觉得应该把他们论罪处置。”
朱厚照看清楚官员们的脸色,大概弄清楚了在这件事上,谁站在自己这边,谁跟自己不是一条心。
杨一清道:“皇上,那些人都已经死了。”
朱厚照惊讶:“死了?”
杨一清:“得知钱指挥使的身份后,那位叫彭兴至的百姓,还有他的同伴们惊恐万分,为了不连累家人,已经全部自尽身亡。”
怎么可能!
朱厚照还以为会抓住把柄,打压他们的势力,没想到这些人竟然做得这么绝。
朱厚照:“这么说,都是朕的错了?”
杨一清拱了下手。
这时,外面刘瑾突然从外面进来,呈上了一封奏疏。
朱厚照看完,合上奏疏,“先放着吧。”
刘瑾:“是。”
朱厚照焦头烂额。
他派人打探过万梅山庄的行事,知道他和西门吹雪一样,隔几天就会出去找人比剑,每次比剑都会有人死。
被杀的基本上都是江湖人,而且大多都罪孽深重,他也就不追究了。
谁知道万梅山庄突然杀了朝廷命官。
朱厚照很想请金风过来,求他问问沈稚该怎么办。
沈稚如果没有离开就好了。
朱厚照用眼神向诸葛正我求助。
诸葛正我:“臣以为,皇上说得有理。绑架钱指挥使的并非一人,而是四五十人。地痞无赖聚众闹事,受害者不止钱指挥使。
“您尚未来得及追究,即便论罪处置,也不过是罪不至死。他们不通律法,畏罪自尽,怨不得别人。”
诸葛正我在官场中混了很多年,早已深谙为官之道。
有些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但还是要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让明面上好看些。
朱厚照:“神侯说得对,正是因为不通律法,才让几人枉送性命!朕以为应该把大明律写成告示张贴出去,找人每日颂念,以便百姓知道。”
杨一清:“皇上英明。”
其余人也都道:“皇上英明。”
这件事就算糊弄过去了,所有人都没得到好处,还跟以前一样,看起来没有任何变化。
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样的你来我往,以后只会更多,累积在一起,早晚会变成明面上的斗争。
朝会结束后,朱厚照去了养老虎的那间屋子。
老虎被关在了笼子里,在里面饿了一整日,凶性都被激出来了。
朱厚照用叉子叉起生肉块,往笼子里丢。
老虎的舌头一伸,迅速把肉块卷起,瞬间消失不见了。
刘瑾轻声说:“皇爷,神通侯求见。”
朱厚照:“朕不想见他。”
刘瑾:“他是来向您献宝的。”
朱厚照:“什么宝贝?”
刘瑾:“小侯爷在外面游玩时,遇到了一只白色的老虎,已经送到了豹房,这会儿正被义子房的诸位大人围观呢。”
朱厚照来了兴致:“带朕过去瞧瞧。”
刘瑾殷勤地领着朱厚照出来,外面的宽阔的院子里摆放着巨大的牢笼,一只白色的斑斓猛虎卧在笼子里。
它的体型比刚才那只老虎稍小一点,但也身体修长,四肢粗壮,黑白相间,令人一眼着迷。
朱厚照走过去,隔着笼子看,“它怎么这么老实?”
方应看道:“它路上太吵闹了,押运它的人都很害怕,无奈之下只好喂了些蒙汗药,现在药劲还没过去。”
朱厚照:“不错,你想要什么赏赐?”
方应看:“臣带它回来,只是想让皇爷高兴,没有想过赏赐,皇爷若是非要赏臣,那就请您笑一笑吧。”
朱厚照才发现自己一直都板着脸,微微蹙眉,面部的肌肉都有些僵硬了。
朱厚照龙颜大悦:“那朕给你笑一个。”
方应看也笑了起来:“不敢当,臣可当不起,还是还给您吧。”
刘瑾投来佩服的眼神。
方应看俏皮地眨眼,“皇爷方才是为了什么事忧心?臣能不能帮得上忙?”
“你不说朕都忘了!”朱厚照回头对刘瑾说,“换衣服……算了。你请金风过来,一定亲自告诉他,朕原想去拜访他的,可惜暂时没法出宫,只能请他过来了。”
刘瑾:“是。”
方应看:“这个金风……”
“就是金风细雨楼在人间的化身,你应该听说了吧,最近化形的江湖势力挺多的。”
“臣还以为是假的。”
朱厚照:“不是假的,全都是真的,只要跟他们聊过,都不会认错。”
刘瑾恭敬地到了风雨楼,恭敬地请金风入宫。
苏梦枕不放心,跟着一起来了。
虽然阻止不了金风,至少能知道他私底下都说了些什么,也好想办法补救。
金风轻车熟路地来到豹房,看到了那匹趴在地上的老虎。
他快步上前,扒着栏杆看它。
朱厚照:“你也爱老虎?”
金风:“很少见,看到了就得多看看。”
“皇爷。”苏梦枕依次行礼,“小侯爷。”
方应看笑着说,“苏楼主也来了。”
苏梦枕:“是。”
那只白虎掀了下眼皮,不敢和金风对视,默默蜷缩到了笼子最里面。
金风很失望,“它也怕我。”
朱厚照:“你是仙人,这样茹毛饮血的凡兽,见到仙人畏惧。”
金风:“话不是这么说的。”
这些动物最畏惧的就是金风,连六分半堂都没有这种待遇。
白云和万梅要好一点,至今为止没有出现过这方面的异样。
金风:“你是不是想给我一个惊喜,才特意让刘瑾叫我过来?这只老虎真不错,谢谢你了,朱厚照。”
朱厚照的心如滴血,早知道就把老虎送回房了,放在这里炫耀什么!
他勉强地笑:“你喜欢就好。”
金风:“谢谢。”
方应看如临大敌,皇爷竟然如此看重金风!
“我们去屋里聊。”朱厚照摆手,对方应看和刘瑾等人道:“你们两个退下吧,不必候在这里。”
金风:“等等,你还没有介绍,这个人是谁?也是你的太监?”
方应看:“……”
朱厚照:“他是神通侯方应看。”
金风兴致盎然,打量着方应看。
他穿得随意,模样十分俊朗,神态间有一种贵气。
同样是贵气,方应看的气质并不像叶孤城,也不像白云。他看起来很年轻,脸上带着几分稚气,甚至有点可爱。
方应看作了一揖:“在下有礼了。”
金风:“你所在的那方势力叫什么名字?”
他原来是有桥集团的首领。
有桥集团是为了讨好皇帝身边的太监米有桥才用了这个名字。
这个时间线没有米有桥,那有桥集团是不是得叫刘瑾集团?或者八虎集团?应看集团?
方应看的笑容勉强:“您说笑了,我哪里有什么势力。”
刘瑾是皇帝的亲信,他的所有权力都来自皇帝。
如果被朱厚照知道了,他和刘瑾有来往,暗地里还做了不少交易,怕是小命就得交代在这里。
金风:“我不信。”
方应看:“真的没有,硬要说的话,我只忠于皇爷一人。”
金风恍然大悟:“厚照集团。”
方应看:“……”
朱厚照疑惑地问:“你们在说什么?”
金风:“在聊方应看所在的势力的名字,他喜欢用这种手法来拉拢盟友。”
不过沈稚觉得,这就跟拉个人过来当公司法人一样。
有桥集团出事,米有桥肯定是第一个被清算的!
方应看真狡猾啊。
朱厚照:“你的意思是,神通侯要跟朕结党?”
“是的。”金风:“但是这个势力还是他说了算,所以你要给他打下手,必要的时候给他行方便,利用你的名字,让他获利。”
方应看:“不是这样的……”
刘瑾看他的眼神都不对了!
朱厚照:“那你说是怎样?”
方应看:“皇爷明鉴,根本没有什么暗中的势力,臣没有与任何人结党。”
朱厚照点头,那就是以后的事了:“朕知道了,你们先下去吧。”
二人走后,朱厚照请金风和苏梦枕入座,向他讲述了早朝上发生的事。
“万梅山庄杀了朕的官员,这不是小事,用不了几日,就会朝野皆知了,他们一定会逼迫朕问罪万梅山庄。”
苏梦枕道:“西门吹雪的为人,没有人不知道,万梅山庄所杀之人,必定罪孽深重,皇爷何不彻查此人?”
朱厚照:“朕也是这样想的,可他毕竟是官,就算姬韧有罪,也该依法处置,轮不到江湖人来行刑。”
金风:“你想怎么办?”
朱厚照:“朕希望你给沈稚传信,让他询问万梅山庄这么做的动机。若是沈稚能亲自出面就更好了,以他的身份,只要他肯说话,朕的臣子们,必然不敢多言。”
金风;“姬韧是你孙子。”
朱厚照呆住了,“朕还没有儿子。”
金风:“你有一百多个儿子。”
差点我也成了你儿子。
按照这个关系算,那个死了的姬韧应该也算他的侄孙。
这算不算是祖宗显灵了啊?
朱厚照:“朕的义子里,有姓姬的吗?”
金风:“不知道,但是义子的义子里有,他是许泰的义子。”
朱厚照:“竟还有这层关系,真是委屈许泰了。”
金风:“只要你肯大义灭亲,再委屈他一下,事情就能迎刃而解。”
朝堂中的党争,根本不论对错,只看立场。
朱厚照接受不了:“朕怎能轻易杀了自己的儿子?”
金风:“那就让万梅山庄来杀。”
朱厚照一凛:“万梅山庄这是要造反?”
金风:“他是个纯粹的剑客,和西门吹雪一样纯粹,一心只有剑,没有其他。许泰死了以后,只要你不追究,没有人会放在心上。”
文官那边还会拍手称快。
朱厚照认的义子,都是武将。
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乱认儿子,还认了一百多个儿子,看起来真的很神经。
但是往前看就会发现,他的祖宗朱元璋也是这么做的。
武将群体就喜欢认父子关系,好比吕布,还有五代十国的那些人。
朱元璋也认了很多义子,那些义子都是武将,成为父子后,他们的关系会更加稳固,利益更加一致。
朱厚照的义子也是武将,他的义子们被赐了姓朱,以皇亲国戚自居。
可惜还没来得及使用这些义子,自己就先死了,显得他随地认儿子很神经。
不过也有可能,义子团体素质不高,就算他没死那么早,也未必会起作用了。
朱厚照跟许泰很熟,而且也有几分情谊,而且许泰是他的人,对许泰下手,无异于在说他无能。
朱厚照:“没有其他选择了吗?”
金风:“是的。”
朱厚照:“如果朕答应对万梅山庄下手……”
金风:“万梅山庄造反,白云城就造反,我和小六跟着造反,沈稚也造反。”
苏梦枕:“……”
你和六分半堂为什么还是这么亲昵?
朱厚照:“……!”
沈稚也要造反!
金风:“你选。”
根本没有选择。
朱厚照忧伤地说:“我会送许泰一程的。”
金风:“好的。”
金风和苏梦枕空着手来,带着礼物回去。
那笼子老虎是方应看刚送过来的,运输工具还没收起来,朱厚照让他帮忙,把老虎送到风雨楼。
方应看根本不敢往金风跟前凑,就怕他再提什么集团,他派了手下的人运送老虎,叮嘱他们什么话都不要说,独自溜回了不戒斋。
回去的路上,苏梦枕有些走神。
金风似乎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变了很多。
有关万梅山庄的事,他全都不清楚,可是金风却能和皇爷对答如流,冷静且果决地做出了判断。
金风突然开口:“万梅。”
苏梦枕看向远处,一名白衣剑客正向这边走来。
他的衣服纤尘不染,衣摆处的梅花一如既往地鲜艳,时间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这人正是他偶然见过的万梅山庄。
万梅面无表情:“金风。”
两人的寒暄结束,脚步都没有停留,就这样擦肩而过。
苏梦枕不能像金风那样无礼,更何况他已经知道万梅山庄来京城的目的。
皇爷此时应该还没来得及见到许泰,万梅山庄去得太早,他们连最后一面都会错过。
苏梦枕:“又见面了,万梅山庄。”
万梅山庄颔首。
苏梦枕很少笑,这个时候如果不笑,少了打趣的意味,会显得很冒犯,所以他微笑着问:“你的秘密,西门吹雪知道了吗?”
万梅:“是的。”
苏梦枕:“你那时离开得匆忙,我没能来得及提醒你,那间点心铺子,是万梅山庄的产业。”
万梅:“是的。”
苏梦枕:“见到你时,我还在想,若是金风化形会是什么模样,没想到不到一个月,金风就真的有了人形。”
万梅:“是的。”
苏梦枕心想,原来这些江湖势力化形,都是这样的性情。
他从前还以为金风是故意敷衍自己,没想到错怪他了。
苏梦枕:“你和金风是朋友?”
万梅:“是的。”
苏梦枕略微分辨了一下这句话的真假,“原来是客,你又是金风的朋友,可否来风雨楼一聚?”
万梅:“不了,我还有事。”
苏梦枕第一次见万梅时,他表现得一点都不像个剑客。
在苏梦枕的眼中,他是个有自己喜好的、活生生的人。
万梅表现出坚定又冷酷的一面,苏梦枕才感受到了他的强势。
那金风呢?
金风也有这一面,只是金风很少用强势的姿态面对自己,故而他会感到陌生,对金风的认知也出现了偏差。
苏梦枕:“那我就不打扰了。”
万梅轻轻颔首,提着剑继续前行。
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敌对,背后的靠山关系也隐隐敌对。
万梅去了风雨楼,就成了风雨楼这边的人,再去杀许泰,肯定有很多人看他不顺眼。
所以万梅不能去风雨楼,杀了许泰以后,他还准备去找六分半堂蹭吃蹭喝。
金风不能再和六分半堂来往,六分半堂以后都没有理由跟狄飞惊要钱了,想想就令人难过。
万梅来到了豹房附近,在外面徘徊。
朱厚照给儿子们分配了住所,就建在豹房里面,比较得宠的义子全都住在豹房。
豹房不是可以随便进出的地方,里面还有很多迷宫,没人带着真的会迷路。
这个世界的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如果能把决战的地点顺利定在紫禁之巅,肯定是因为朱厚照不住在紫禁之巅。
白云:“佳人,你以后还跟西门吹雪决战吗?”
叶孤城:“若西门吹雪的境界能够大成,我与他之间定然会有一场决斗。”
白云:“佳人,如果我先大成,我们两个是不是也会有一场决斗?”
叶孤城:“是。”
白云:“佳人,那沈稚、万梅、金风和六分半堂呢?”
叶孤城:“或许会。”
白云:“那你死掉的概率还挺大的。”
主要是在不停地找死。
第67章
进不去豹房, 万梅并不着急。
杀不了许泰,就要被官员们揪着杀姬韧的罪名不放,就会被逼得造反, 然后所有马甲都响应号召一起造反。
朱厚照肯定比他还要着急。
真是万梅不急皇帝急。
万梅站在豹房对面的街上, 岿然不动,任由禁军打量。
南海飞仙岛。
有了白云的加入, 施工进度飞快,预计完成时间比原来提前不少,此时已经有了基本的雏形。
叶孤城提醒:“不可过于沉溺外物,疏忽剑道。”
主要是不会累的盖房子太有成就感了,基建爱好者狂喜。
白云:“好的。”
余光瞥到又运来了一批材料, 白云情不自禁地往那边走。
他都快干出肌肉记忆了,这种简单的重复动作跟练剑异曲同工,他在剑道上的天赋超绝, 在房屋建造上的天赋同样不低。
叶孤城今日过来,就是为了规劝白云回归征途。
他和沈稚一样,做事认真,甚至有些过于投入了。
这样的心性用在练剑上是好事,放在其他地方, 为免浪费了他在剑道上的天资。
前脚刚答应自己会好好练剑,后脚就又跟上去了, 一点都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叶孤城很无奈, 这些神明都是这样的,不能以凡人的要求去对待他们。
“等等。”他喊住白云。
“怎么了?”白云一点都不觉得心虚, 眼神中只有纯粹的疑惑。
“你返回飞仙岛已有一段时日,每日勤于习剑,至今已有数月, 可有想过寻找对手,得证剑道?”
“到时间了吗?”
白云停了下来。
他觉得寻找对手生死决斗就跟考试差不多,学好了就去考,考完了继续学。
所以沈稚从来没想过主动考试,一直都是能拖就拖,直到老师通知。
叶孤城:“是时候了。”
他很欣慰,白云还没有忘记自己是个剑客。
白云:“好。”
叶孤城:“我同你一起去。”
白云疑惑地看着他。
本体出去杀人的时候还是个菜鸟,他都没跟着一起,好几次差点死在宫九手上。
马甲现在的水平比本体那时候好多了,没有必要吧?
叶孤城:“我初为人师,经验不足,确实对不起沈稚。江湖中能人众多,各帮各派都有牵扯,你涉世未深,为免你也身陷险境,我自当同往。”
明白了。
叶孤城在沈稚身上刷到经验,拿来教白云。
西门吹雪应该也做出了很多贡献。
白云:“对手是谁?”
叶孤城:“我的剑道,与西门吹雪不同,并非择一人生死决战,只是为了练剑而练剑。”
白云在心里翻译了一遍,得出结论,叶孤城不会挑选道德上有瑕疵的对手,就纯杀人。
毕竟实用主义,叶孤城杀的可能是他的竞争对手什么的。
白云:“什么时候出发。”
叶孤城:“尽快。”
他很担心一会儿看不到,白云又跑去做工了。
白云:“沈稚要不要一起?”
叶孤城:“你来时,他已经在岛上练剑多日,又曾亲自出手,试过剑法,正该专心习剑,以求突破,留在岛上潜心修行更为妥当。”
更重要的是,他觉得自己不足以应对沈稚和白云两个人。
白云:“好的。”
叶孤城和白云收拾好东西,当天就乘船离开。
本体拿着剑在工地上转了一圈。
没有了白云带动,这些建筑工人的激情退散,干活都没有力气了。
他放下剑,挽起袖子,顶替白云,加入到了建筑的行列里-
豹房里出来一个紫袍宦官,左右张望,视线落在白衣剑客身上,“你是何人,在这里站着做什么?若无事,速速离去。”
他应该清楚朱厚照的意思,看起来很有气势,细听就会发现声音都在打颤。
万梅:“你别怕,我是来杀人的。”
那位宦官笑得比哭还难看,不停地打眼色。
快别说了,真当豹房外面的禁军都是死的吗?明目张胆地说要杀人,这不就是在行刺吗?
那宦官颤颤巍巍地说:“你快走吧,别在这里杵着,咱家也正忙着,没功夫跟你闲扯,许大人还在等着呢。”
说完他就往外走。
这已经是明示了,万梅跟上来,在后面尾随他。
紫袍宦官看不到他了,也不敢回头,越想越害怕。
这位万梅山庄一看就不好惹。
江湖中人都不好管,万梅山庄的那位剑神,明目张胆地一年杀四个人,也没有人会去管。
毕竟比起那些动不动给人灭门的邪魔外道,西门吹雪绝对算得上是个好人了。
万梅山庄乃是人间之神,他的主人还是一位剑客,他自己也秉承了西门吹雪的意志,随时会拔剑杀人。
紫袍宦官佝偻着身体,极力缩小自己,来到一处屋舍的侧门前,他敲了敲门板,颤声道:“许大人,许大人!”
小门打开,一个胡子茂密的汉子打开房门,“这位公公,可是宫里传唤了?”
宦官说:“皇爷想起还有事没来得及说,请许大人再过去一趟。”
那汉子道:“小人这就去通禀。”
“快些,记得告诉许大人,务必带上武器。”
“知晓了!”
很快从里面出来了一个武将,他长得不算高大,皮肤黝黑,比那紫袍宦官高出了半头,手上拿着一对鸳鸯钺,一头雾水地看着那位宦官。
那宦官道:“姬大人死得不明不白,皇爷想让您去宣府探查,捉拿凶手,一定要还他一个公道。”
许泰:“不就是一个镇抚,死就死了,再提拔就是了,哪里用得着这么麻烦。”
“那人今日杀镇抚,明日就会杀佥事,马虎不得,还请您快些去吧。皇爷特意叮嘱过,一定要隐蔽,不能惊动任何人,还请您独身上路。”
许泰对这宦官很熟悉,不疑有他。
刚才朱厚照也将他传唤过去,说了很多话,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不让他在豹房留宿,让他出来搬出来住。
这还没有收拾好东西,又要走了。
许泰命人拿上银钱,牵来马匹,一个人准备出京。
刚来到城门口,许泰就看到了一个如同红梅傲雪般的白衣剑客。
他站在路中央,手上拿了柄长剑,神情清冷,气势凛然,双眸几乎是完全纯粹的黑,映出的光芒却明亮极了。
许泰非但没有放缓速度,反而扬起鞭子,痛抽马匹,加快了速度。
“滚开!”
他从白衣剑客身边驰骋而过。
白衣剑客抬起剑,轻轻吹掉了上面的血,收回剑鞘中,不急不缓地向前走。
“噗!”后面传来一声响。
许泰从马上跌落,重重地摔在地上,激起一片尘土。
马匹奔驰的速度太快了,许泰翻滚了一圈,趴在地上不动了。
路人们围了过来,有大胆的百姓上前,推了他一把,他的胸口处流出了深色的血液。
“死人了!死人了!”
百姓们怕担上责任,全都惊慌地躲了起来。
巡街捕快听到吵闹声迅速赶来,检查了许泰的伤势,人已经完全死透了。
万梅拿着剑,低调地穿越人群,来到了风雨楼这边。
六分半堂搅拌好沙子,交给下属接手,解下掖在腰间的衣摆,放下袖子,向外面走去。
在他行走的过程中,身上的灰尘泥土以极快的速度消退,很快变得风度翩然。
六分半堂在这里呆的时间,比所有人的都要久,大部分堂众都见识过他的神异之处,从一开始的惊疑恐惧,到现在已经习以为常。
“您这是要去哪儿?”工头问。
“见个朋友。”六分半堂微笑,“你们好好干,我傍晚就回来。”
堂众羡慕地看着他潇洒离去,也看到了站在山下的白衣剑客。
六分半堂走向那位剑客,两人没有任何交流,默契地转身离开。
堂众们窃窃私语,顺便摸鱼。
“那是谁啊?”
“不知道,没见过。”
“我见过他!六分半堂曾经带着他去过总堂,我值守时看到过那个人!”
“那他是谁?”
“……不知道。”
“金风细雨楼几日没有过来了?他们不会是闹矛盾了吧?”
众人都变得沉默起来。
他们见过六分半堂和金风细雨楼的相处,很难说他们之间有多清白。
一部分人不愿相信六分半堂和金风细雨楼相爱,不停地给他们找借口开脱。
但是在看到这副场面后,所有人都能感觉到,六分半堂背叛了金风细雨楼。
不论爱情,还是友情。
真令人难以接受。
六分半堂背叛金风细雨楼不是理所应当的吗?为什么会这么难以接受?
六分半堂和万梅熟练地来到狄飞惊那里。
狄飞惊还是老样子,低头看着自己的鞋面,连个眼神都没有给万梅。
六分半堂:“拿钱。”
狄飞惊:“据我所知,金风这几日没有再与你相见。”
六分半堂:“是的。”
狄飞惊:“这个月已经给了你二百两银子。”
那主要是白愁飞的画太贵了,直接坑了他二两。
其他的基本都是饭钱和零食的钱,还有少数银两用来买了些稀奇古怪的玩意,比如白愁飞的画,也都送给了金风。
六分半堂:“花完了,拿钱。”
狄飞惊很奇怪,他的钱究竟都花在了哪里。
寻常人家的花费高,那是因为要应酬、要玩乐,还养着一群下人,需要管他们的吃穿,还要付工钱。
六分半堂没有不良嗜好,也没有置办产业,甚至连身多余的衣服都没有,称得上清贫,他的钱都花到哪里去了?
狄飞惊:“这次要多少?”
六分半堂:“再来二百两吧。”
狄飞惊:“太多了。”
六分半堂:“不多。”
万梅:“是的。”
狄飞惊猛然一惊。
他知道屋里有两个人,但万梅离得远,没有进入他的视野,而且和上次相比,他的脚步声、呼吸声都有了明显的变化,狄飞惊没有认出来。
想到上次和万梅见面,他与六分半堂的默契,狄飞惊不禁沉默了。
六分半堂:“我要请万梅吃饭。”
万梅:“是的。”
狄飞惊:“你来京城,还是为了比剑?”
万梅:“是的。”
狄飞惊:“你们关系很好?”
万梅:“是的。”
六分半堂:“是的。”
狄飞惊:“……”
一般人在这个时候,都会解释一下相识的经过,不会干巴巴地说“是的”。
狄飞惊确信自己不是他们的对手,拿出了五十两银子放在桌上。
自从六分半堂开始跟他要钱,他这里就一直备着钱财了。
刚开始时,狄飞惊是给他写批条,让六分半堂自己去领的。
六分半堂与常人不同,他似乎完全将六分半堂当做了自己的东西,丝毫不顾忌其他人的死活,借着自己的身份威胁又恐吓,取走了批条上数倍的钱财。
狄飞惊无奈之下,只好把账房搬走了。
六分半堂找不到要钱的地方,就去找雷损给狄飞惊告状,雷损帮他们说和,最后让狄飞惊亲自负责六分半堂的花销。
并非他对六分半堂太过苛刻,而是六分半堂来得太频繁了,给他多少钱都是不够花的。
狄飞惊:“五十两,足够了。”
六分半堂:“好的。”
万梅:“谢谢。”
六分半堂拿了钱,和万梅一起离开。
狄飞惊沉思,喊了人过来,命令下属去打探六分半堂和万梅山庄两方势力的交集。
他总觉得六分半堂和万梅山庄走得太近了。
六分半堂带着万梅去了京城最好的酒楼。
这里的饭菜用的都是最好的食材,因此卖得很贵。
因为卖得贵,所以能够彰显身份,来这里吃饭的都是有权有钱的人。
六分半堂和万梅的衣着打扮不算显眼,但是他们的气势,还有万梅手上的剑,无一不在说明他们是江湖中的高手。
沈稚敷衍地自我社交。
万梅:“多谢你请我吃饭。”
六分半堂:“这是朋友应该的。”
万梅:“是的。”
六分半堂带金风来了很多次,每次都是他结账,也是他和店家接触,店家早就认识了他。
店家不敢乱看,过来问道:“六爷,还是去花开富贵的厢房?”
六分半堂:“嗯。”
店家:“只有您二位?金爷不来?”
六分半堂:“是的。”
店家:“您二位楼上请,小的这就去让后厨备菜。”
六分半堂和万梅去了楼上。
原本如常的酒楼里,顿时热闹起来,全都在谈论着六分半堂带来的那位白衣剑客。
角落里,一个灰衣男人问:“那个就是万梅山庄?他怎么和六分半堂走得这么近?”
坐在他对面的蓝衣人说:“这不是咱们操心的事,不要再说了,回去直接报给阁老就是了。”
饭菜很快上齐。
六分半堂和金风刚来的时候,直接把菜单上的菜全都点了一遍,后来知道哪个好吃,哪个不好吃,哪个遇到合适的食材才好吃,再点菜就节省了很多。
但是万梅没有吃过。
他想试试看,同样的菜,万梅吃起来的感觉是否和其他马甲一样,所以还是全都点了一遍。
两人在屋里吃了很久,最后终于确定,万梅的味觉确实跟其他马甲不一样,同样的菜,他吃起来更好吃。
他们把所有的饭菜都吃光,在夜色下,缓步走出了酒楼。
店小二目送他们离开,赶紧关上门,“这也太能吃了。”
掌柜的:“这不是好事吗?明日就打出招牌去,神仙酒肆,神仙吃了都说好。”-
白云和叶孤城踏上陆地,发现南王府已经没有了。
广州府的秩序变得不是很好,没了官府制约,帮派势力不停地扩张,寻常百姓只能龟缩起来,精神面貌都不如以前了。
白云:“先从这里的帮派杀起吧。”
叶孤城看了他一眼,露出思索的表情。
白云:“可以吗?”
叶孤城:“你当真要对本地帮派动手?”
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帮派水平良莠不齐,唯一值得在意的就是蛇王。
蛇王只是有能力、有魄力,本身的武功算不得很好,虽然对白云来说足够了,可是蛇王若是死掉,牵扯的太多。
叶孤城跟他井水不犯河水,不愿无故给自己找麻烦。
其他的帮派首领,根本比不上白云,杀死再多,也不会有明显的进步。
主人的性情,会影响到城池化形。
白云说的是“从这里的帮派开始杀起”,该不会是受到他的影响,想一路杀到京城吧……
叶孤城:“不可。”
白云:“为什么?”
叶孤城:“效率太低,而且太过引人注目。”
白云:“有道理。”
还是让金风给朱厚照传信,让他赶快派人过来,把这里治理一下吧。
叶孤城松了口气。
如果白云执意要这么做,他也想不到好的办法劝阻。
他意识到,飞仙岛的命运,万千百姓的性命,不止在他的一念之间,也在白云的一念之间。
白云:“不杀他们,那我杀谁?”
叶孤城:“实力与你匹敌的人选有很多,不愁没有对手。”
白云:“他们会不会被你吓跑?”
叶孤城:“确实有这种可能,所以我不会出手,你比剑时,我也不会现身。”
白云点头。
那就是西门吹雪带万梅杀人的操作,他蹭了几堂课,对此非常熟悉。
两人一路行进。
为了寻找对手,白云特意换上了那身金灿灿的衣服。
每到一个地方都会遇到没眼力的人暗杀、下药、诈骗、碰瓷、偷窃等。
白云能避就避,避不开的熟练地解决掉,没有让叶孤城动手。
叶孤城看他的眼神愈发欣赏。
他趁机介绍本地的帮派势力的划分,“此地也由六分半堂和金风细雨楼统治,几乎一分为二,飞鹰帮、赤月派、七星宫等隶属六分半堂,天日谷、凌阳派、神威帮等都是风雨楼的势力。其中赤月派、凌阳派都与白云城有来往……”
白云刚开始还记在心里,他们在一天之内经过了三个镇子,叶孤城讲了三个城镇的势力,白云就完全没有兴趣了。
叶孤城看出了他的心不在焉,道:“若有朝一日,你陷入困境,必须知道哪些人是朋友,哪些人是敌人。”
白云不确定地说:“我应该不会陷入困境?”
他可以把自己收回系统,瞬间消失,想什么时候出来就什么时候出来。
如果真的到了需要他费心逃脱的境地,肯定是人类的身份暴露了,那些被他骗得团团转的大佬恼羞成怒,亲自追杀他。
第一个需要防备的就是叶孤城,因为本体就在他那里。
这么一想,白云更坦然了:“真的陷入困境,记这些东西也帮不上忙。”
还不如学点易容术。
叶孤城:“我以为,你会与我很像。”
他以为白云也想谋反。
事关扮演,白云瞬间紧张起来:“是的。”
叶孤城:“但你看起来对江湖上的事一点不感兴趣。”
白云迷惑:“你感兴趣?”
叶孤城扪心自问,他自然是不想理会这些俗事的。
可是如果连基本的形势都不了解,怎么可能做成大事?
看来白云是有野心的,但他还不清楚,想要兑现野心,必须要落到实处。
两人低调地前行,越往前,白云城的影响力越小,跟白云城有来往的势力越来越少,见过叶孤城的人越来越少。
刺杀他们的人越来越多。
在第三次被十几个劫匪围攻后,叶孤城忍不住拔剑了。
他以极快的速度解决了这些歹徒。
江湖竟如此险恶。
叶孤城在心中感叹,也不知沈稚独自外出时,遇到了多少麻烦。
西门吹雪说得对,他的确不敢放任沈稚这样的初学者独自出来。
叶孤城宽慰白云:“只要名气足够大,自然有人前赴后继,不愁找不到对手。”
白云:“……”
那我名声一直挺大的。
虽然叶孤城拒绝了从当地的帮派开始杀起,但他们实际上做的,确实是从当地帮派开始杀起,走到哪里杀到了哪里。
叶孤城还在绞尽脑汁安慰他:“江湖就是这样,多积累一些经验,以后就能轻松应对了。”
白云:“谢谢。”
傍晚时,白云和叶孤城去了客栈投宿。
他们在路上走了一天,终于可以休息,简单的洗漱过后,要了些食物,在大堂用饭。
大堂里的食客在聊天,说得非常激动。
白云认真地听了一会儿。
“六分半堂和金风细雨楼处处作对,京城之外更是你争我抢,分毫不让,没想到这两个帮派化形,竟然不顾雷老总和苏楼主的意愿。”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好吵啊。
都没听清六分半堂和金风细雨楼到底怎么了。
白云小声问叶孤城:“佳人,你听清楚了吗?”
叶孤城冷漠道:“没有。”
白云还想再听听,叶孤城又道:“这个词不是这样用的,你可以将我当做你的家人,直接称呼我为家人,有些不妥当。”
我的佳人!
白云:“你愿意做我的佳人?”
叶孤城:“我们确实应该是家人。”
白云:“我也是你的佳人?”
叶孤城:“是。”
这个消息比六分半堂和金风还要劲爆!
天啊!
他都没有察觉到,叶孤城竟然对自己抱有这样的心思。
白云:“那我该叫你什么?”
叶孤城:“随意。”
白云想了想:“城儿?”
叶孤城:“……”
白云很满意这个称呼:“我好像也可以叫城儿,这样我们就能互相喊对方城儿。”
叶孤城:“……”
白云察言观色,觉得他好像不喜欢被人这么称呼,“你不喜欢跟我叫一样的名字?那我喊你孤儿?”
叶孤城:“……”
白云:“就这么定了。”
叶孤城果断地道:“不行。”
白云:“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说该怎么办?”
叶孤城:“像以前那样,直呼姓名就是。”
第68章
众所周知, 皇帝喊叶孤城佳人是在调戏他,所以白云这么喊也是在调戏他。叶孤城默许了白云的调戏,还反过来调戏白云。
如果不是白云知道原著, 也清楚叶孤城的性格, 不会轻易准许别人这样调戏他,也不会明白这样含蓄的表白。
叶孤城哪里都好, 就是太保守了。幸好命运是站在他们这边的,真的差一点就错过了!
即便如此,叶孤城依然含蓄地拒绝了白云的爱称,含蓄坚持跟他分房睡。
白云卡在门口,不能理解:“我们在白云城的时候就是睡在一起的, 为什么出来了反而要分开?”
路过的侠客停下脚步,躲在拐角处。
叶孤城:“那不一样……”
在白云城时,他是被迫和白云还有沈稚睡在一起的。
白云:“我已经把房间退掉了, 你不让我进去,我就只能睡在门口。”
叶孤城只好放他进来。
关上门后,外面的传来脚步声,还有压低声音的交谈。
“刚才那是叶孤城?”
“早些年我见过他一面,不可能认错, 就是叶孤城。”
“另一个是谁?”
“是沈稚吧……”
两人正要下楼,房间门再次打开, 熟悉的声音自身后响起, “我不是沈稚,我是白云城。”
两位侠客面露尴尬, 回头看去,直视他时,不知为何, 有些晃眼睛,“哦,好,白云城。”
白云颔首,回到了屋里。
叶孤城发现,和白云睡在一起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接受,或许是他已经习惯了。
白云脱下华丽的外衣,里面的内搭也是暗金色的,在烛火照耀下,已经接近墨色,衬得他的皮肤如同玉石一般莹润。
这是根据叶孤城的肤色设定的。
白云摸摸自己,又伸手摸摸叶孤城,“你真漂亮。”
叶孤城只在八岁以前被人这样夸奖过。
白云应该是看着他长大的,论年纪不知比他大了多少,他应该是真的把自己当成了家人,才会说出这种话。
叶孤城:“你也很美。”
白云的美一眼就能看到,辉煌灿烂,耀眼灼目,还生了副富贵风流的好样貌。
若非他的气质过于冷漠,定会被当成走马章台的贵公子。
叶孤城一直没有想明白,万梅和金风都与他们的主人极其相似,与江湖传言中的万梅山庄和金风细雨楼也大致相同,为什么白云城会是这样?
白云自觉去了床铺里面:“叶孤城,晚安。”
叶孤城:“晚安。”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白云有点睡不着,不过他没有睡眠需求,就算一直不睡都没关系。
等叶孤城的呼吸节奏改变,白云睁开眼,侧躺过来盯着他看。
这个时候叶孤城还没有留胡子。
估计蓄胡子是件很浪费时间和精力的事,隔几天就得修,还要保持形状,比发型更麻烦。
叶孤城还在谋反的初期,各方面都没准备好,正是最忙的时候。
陆小凤就非常闲,他不上班,也不用花费很多间去挣钱,还没有固定资产,连件多余的衣服都没有,走南闯北都是空着手,除了吃喝玩乐,就是留胡子了。
白云摸摸自己的脸。
马甲创建时没有设定有胡子,以后也不会长胡子的。别说胡子,他连根汗毛都没有,估计就算剃了光头,也会迅速恢复原样。
固定造型就是这样的。
白云又摸了摸叶孤城的人中处。
叶孤城睁开眼睛,声音中还带着稍许迷茫,“怎么了?”
白云:“摸摸你。”
叶孤城:“不要闹,好好睡觉,明日还要赶路。”
白云:“好的。”
叶孤城闭上了眼睛。
他怎么觉得白云像是在试探他还有没有气?
叶孤城:“我不会突然死去的。”
白云:“好的。”
叶孤城换了个姿势,背对着他重新入睡。
白云盯着他的后脑勺,发现叶孤城的头发也很好,一看就气血充足。
他看了半天,外面突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
白云盯着窗户。
窗户被人从外面撬开了插销,出现了一条缝隙。
外面的人很小心,弄出的声音极小,叶孤城的呼吸节奏都没有变,没有被细微的声响吵醒。
一支竹子伸了进来,冒出了许多白烟。
这应该是迷药吧?
长见识了。
白云思考着要不要把叶孤城掰过来,跟他借机亲个嘴,叶孤城的手臂动了一下,被子下面伸过来一条温热的胳膊,有人碰了下自己的小腹。
白云主动靠近了些,握住叶孤城的手。
叶孤城挣了挣,他背对着白云,胳膊扭曲,不好发力,没能挣脱。
白云又靠近了些,几乎贴在了叶孤城的背上。
他在叶孤城耳边小声说:“你醒了?”
叶孤城手指弯曲,扣了下白云的掌心。
白云:“我第一次遇到这种半夜闯入的人,有一点害怕,你要保护我。”
其实一点都不害怕,甚至还有点激动。
不过他刚和叶孤城确定关系,叶孤城太含蓄保守了,连表白都没有,而且还想跟他保持距离分房睡,还不如在白云城的时候。
白云只能主动一点。
叶孤城轻轻地,“嗯。”
白云继续往前挪动,“他们应该认识你。”
叶孤城低声警告:“别再靠近了。”
白云乖巧地停了下来:“好的。”
毕竟比他大了五百多岁,有些古板是很正常的。
再怎么主动,也要考虑叶孤城的接受能力,还是循序渐进地来比较好。
叶孤城松了口气。
等迷烟遍布整间屋子,已经过去了半刻钟。
外面的人跳进来,“应该不会醒吧?”
另一人道:“放心,咱们过来以后,里面这俩人一点动静都没有,肯定被药晕过去了,这药猛得很,就算功力再强,也得睡上三五个时辰。”
是刚才跟白云打招呼的那两个侠客。
他找叶孤城睡觉的时候已经很晚了,那两个人不在房里休息,还结伴外出,肯定是去做坏事。
没想到他和叶孤城就是苦主。
天天被选定当受害者,真是一对苦命鸳鸯。
那位侠客说:“哟,还抱在一起呢。”
另一个人:“你该庆幸他们没有在今晚苟合,否则咱们刚过来,立刻就被叶孤城发现,如今已经成了死人,哪能站在这里说话?”
怀抱里的身体僵硬了一下,很快变得放松。
白云也发现了不对。
为什么是被叶孤城发现,不是被白云城发现?
是瞧不起他白云城吗?
连叶孤城都受不了这两人对自己的轻视。
白云隐忍。
等会儿一定要你们好看!
“快别说了,赶紧动手吧。”
两人靠近床铺,掀开了被子。
叶孤城猛然起身,抽出长剑抵在他的脖颈上。
他的表情冷酷极了,双眸熠熠如寒星,他睡觉时没戴发簪,披散着长发,只着亵衣,赤足站在地上。
佳人。
白云眨了眨眼睛。
我的了。
那位侠客惊疑不定:“你们……你们没有晕过去?”
叶孤城直接抬剑将他刺死,指向剩下的那个人。
“饶命啊!叶城主饶命!我也是逼不得已……”
叶孤城冷冷道:“谁让你们过来的?”
“等等,先回答我。”白云说:“怎么称呼?”
那人恐惧地看向叶孤城。
看不起我?
白云冷声说:“他能杀你,我也能杀你。”
那人见叶孤城没有出声,但也没有抬手杀人的意思,答道:“我叫雷壬,他是我的兄弟施以光,我们是六分半堂的人……”
叶孤城抬了抬剑:“继续。”
雷壬害怕极了,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么轻描淡写的动作究竟有多么可怕。
“是分堂主让我们这么干的,他说你们二人进入了南昌府的地界,务必要阻拦你二人的脚步。”
白云:“为什么?”
雷壬:“我也不知道,我虽然姓雷,其实就是个小喽啰,分堂主一向不把我放在眼里,根本不会解释。”
白云:“分堂主叫什么?”
雷壬:“邓悦。
叶孤城:“你准备做什么?”
雷壬腿软地跪在地上,趁机躲了躲叶孤城的剑,“我和老施打听到你们在这里投宿,特意要了你们旁边的房间,亲眼见到您二位后,不敢正面跟您对上,才想出这样的下策。
“我对天发誓,我们只是想让您睡上一段时间,趁机偷走白云城的仙衣,好让您二位不得不留在这里。”
白云:“偷衣服,恶心。”
叶孤城收起剑。
雷壬无力地扑倒在地,脸上仍是思考的表情,好像在努力地构思怎么糊弄他们。
他应该没有看到叶孤城出剑,所以也没有预料到自己的生命会在此终结。
白云冷冷地看着叶孤城。
叶孤城:“走吧。”
这里多了两具尸体,这间客房是待不下去了,哪怕他还没有睡够,也无法安心留在此地。
白云:“你该留一个给我。”
这两个人轻视他,难道不应该他亲自出手,证明自己的强大吗?
他理解叶孤城的愤怒,可是叶孤城替他动手不仅没有作用,还抢夺了他表现的机会,掩盖住他的光芒。
叶孤城:“这两人实力低微,不是你的对手。”
白云:“那也该我杀。”
叶孤城:“那就凭实力来。”
白云想了想,明白了他的意思,“好的。”
出手的机会也应该是自己争取的,不是别人让出来的。
这就是强者思维吧。
两人穿好衣服,连房都没有退,押金也不要了,直接从窗户出去。
夜色正浓,客栈还没开门,想走门也很麻烦。
叶孤城径直向前走。
白云追上他,提议道:“我们去找邓悦吧。”
叶孤城发现白云的影子格外畸形扭曲,他过来的时候,月光都变得昏暗了,扭头一看,发现白云肩上扛着两具尸体。
叶孤城:“……”
白云:“你的剑法真的很好,我刚才看了下尸体上的伤口,比万梅造成的伤口还要小。”
叶孤城:“假以时日,你们都能做到。”
白云:“是的。”
叶孤城:“六分半堂的势力庞大,就算是分堂,堂众的数目也不会少,只凭我们两个人,恐怕难以应对。”
白云:“擒贼先擒王。”
叶孤城:“若是这样,白云城就要与六分半堂结仇,有害而无利。”
白云:“可是他们已经对我们下手了。”
叶孤城沉思。
白云:“你的胸怀宽广,我比不上你,就算你原谅了他们,我也会单方面跟他们结仇。”
叶孤城依然在权衡利弊。
白云:“你忘了这两个人刚才是怎么羞辱我的了吗?”
叶孤城的目光一凝,“污言秽语的确可恶,死不足惜。”
白云:“他们离开房间,过去很久以后才出现在了我们的窗户外面,中间可能去过其他地方,动手前,也肯定跟上面汇报过。”
叶孤城变得坚定:“你说得对。”
白云:“幸好我和你睡在了一间屋子。”
不然就错过这个热闹了。
叶孤城很强壮,抱在怀里有点满,手感很好。
感恩六分半堂分堂主。
叶孤城也想到了这一点。
白云的江湖经验不足,若是两人分开睡,必定会有人专门对他下手,没有自己陪在他的身边,很有可能着了道。
如果白云有闪失,白云城还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
叶孤城:“不急于报仇,先弄清楚邓悦的目的。”
白云:“好的。”
叶孤城:“把这两具尸体放下。”
白云:“好的。”
叶孤城:“放下。”
白云:“好的。”
叶孤城:“……”
你倒是放。
白云答应得很爽快,继续扛着尸体在夜色下前行。
他的神情冷酷,暗金色的衣服几乎在月光下几乎是纯黑的,随着他的走动闪烁着浅淡流光,不似凡人。
如果有人半夜遇到他,可能会把他当成勾魂的鬼差。
叶孤城知道分堂的位置,直接带着白云过去。
白云把两具尸体丢在了最显眼的空地上,确保只要有人经过,一眼就能看到。
白云拿着剑,对叶孤城说:“你先躲起来,我去找邓悦比试。”
叶孤城:“现在?”
白云:“是的。”
叶孤城:“也好,万事小心,尽快回来。”
白云:“好的。”
每个地方,成名高手的数量都是有数的。
除了隐姓埋名,不再动用武力的高手,基本上有些能耐的人,都会有名气。
邓悦自己的名气就很小,远不如六分半堂分堂主的名号响亮。
他的武功不高,远不是白云的对手,叶孤城并不担心。
白云拿着剑,缓步在街上行走。
街边的菜农已经挑着担子过来叫卖,卖早点的铺子也都忙碌起来。
朝霞平等地落在所有人身上,唯独白云的衣服闪烁着光芒。
他就像另一个太阳,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没有人敢直视他。
可能是白云的剑意更强了,也没有人敢招惹他。
等他来到六分半堂的地盘后,远处突然传来了巨大的骚乱。
“死人了!雷爷死了!”
帮派管理得很松散,混帮派的,基本上追求的都是快意江湖,不会天天打卡上班。
大家平时都没有正事,只有吃喝玩乐时才聚在一起。
白云来到了邓悦的家门口,敲了敲门。
“谁啊?大清早的。”门童打着哈欠过来,开门以后,被晃得眼泪直流,他抬手遮了遮,“这位公子……”
白云:“邓悦呢?”
门童:“我家老爷还在休息,公子是京城来的?”
白云:“差不多。”
门童:“小的这就去通禀。”
这里就一个门童,他跑了以后,没有人看守,白云直接跟了进去,清楚地听到了门童的汇报,还有中年男人的叫骂声。
白云缓步来到了门口。
门童看到他,惊讶地张开嘴巴,但是什么都没敢说,后退两步,躲到了旁边。
屋门大开,两个女的正在给一个男的穿衣服。
那个男的被外面的光芒吸引,不禁侧目,被闪烁得眼睛难受,抬手挡了挡,“什么东西?”
白云走近,“金子。”
邓悦以为他是京城总堂来的人,脸色一变,殷勤道:“您快请进,不知大人前来,实在有失远迎,失礼失礼。”
白云:“嗯。”
邓悦:“我该如何称呼您?”
白云:“白云城。”
总堂有姓白的人吗?倒是南海飞仙岛有座白云城,不止化形成人了,还到了他的地盘……
邓悦猛然惊醒,“你是南海白云城?”
“是的。”
“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来找你比剑。”
邓悦谄笑:“您肯定是误会了,我的确派了雷壬和施以光二人去接触您和叶城主,但绝没有恶意。我只是想让他们将您二位引过来……”
“我已经来了。”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王爷想要见见您二位,只是实在不便出面,我身为六分半堂的堂主,也不好和白云城有牵扯……”
“分堂主。”
“是,分堂主。”邓悦两次被他打断,已经很不高兴了,势比人强,他只能忍耐着,“您要是方便,不妨再次等一等,我这就命人备车,带您去王府。”
“什么王府?”
“在江西地界,当然是宁王府了。”
这个白云知道,还挺有名的。
也不是宁王有名,是带兵平复叛乱的那个将领有名。
他叫王阳明。
没想到都有平南王和太平王了造反了,宁王竟然没有被顶替。
所以真相已经呼之欲出。
太平王府和平南王府都没了,宁王害怕下一个就会轮到自己,所以想和有嫌疑的叶孤城联合起来,一起造反。
他害怕被人发现,在自己的地盘都做地这么谨慎,吩咐手下的人做事时也没说清楚,导致示好变成了挑衅。
胆子这么小,造什么反啊。
就算真的能成功,当皇帝也当不明白的。
白云:“我是来找你比剑的。”
邓悦呆住了:“比比比剑?”
“是的。”白云礼貌地问,“你要不要先吃饭?”
邓悦哪里有胃口吃饭!
死囚在行刑前会有一顿断头饭,现在邓悦完全可以体会到那种感觉,就算没有胃口,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能吃一顿是一顿。
“我确实要吃饭,您要不要一起?”
白云:“算了。”
他没有耐心。
白云拔剑,甩掉血滴,收剑入鞘,自始至终都没有动过双脚。
他思考着心中感悟,转身离去。
与高手对决时,剑招的快慢几乎可以决定生死。
与水平远低于自己的人,同样越快越好。
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手的痛苦。
不止是身体上的疼痛,还有心理上的痛苦。
据说官府有那种刽子手,砍头时不够果决,砍上好几刀,都没砍断骨头,犯人清楚地知道自己经历了什么,那才是折磨。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都是很好的剑客,都很尊重对手。
白云回到叶孤城的身边。
不远处的尸体那边乱糟糟的,完全堵塞了交通。
“解决了?”
“是的。”
叶孤城:“走吧。”
白云:“你有没有喜欢的东西,我想送你礼物。”
叶孤城神情柔和了稍许,“不必。”
白云察言观色,确信他明明很喜欢。
口是心非,可爱。
白云:“接下来去哪里?”
“九江有位剑客,名为薄玉轩,人称‘一剑镇九江’,已成名数年,剑法超绝,可以与你一战。”
白云:“为什么不早说?”
“我曾见过他一面,他的剑法天赋不错,多年未见,想来又精进了许多。先前的你不适合与他对战,杀死邓悦后,你的剑意更进一步,可以选他做对手。”
白云点了点头。
他有些唏嘘地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选自己认识的人做对手。
他觉得自己很菜的原因就在这里。
像罗睡觉、温火滚那七位剑客,剑法都比他现在厉害。天下第七、詹别野等更不用说。
就算各个马甲在江湖上都有了名气,沈稚依然觉得自己排名倒数。
叶孤城宽慰道:“不必心急,你只练剑半年,就能有所成就,已经非常人能及。更何况,练剑初期,多是在打熬筋骨,基础牢固,才能厚积薄发。”
白云:“好的。”
叶孤城真的好体贴,肯定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自己身上,才会这么快察觉到自己的心情低落。
他不爱说话,还会特意开口安慰自己。
白云觉得自己也该给出更多的回应,又加了一句,“谢谢。”
叶孤城:“我既教导你剑法,便应该对你负责。”
真是含蓄的情话。
白云:“我也会对你负责。”
叶孤城:“你只要好好练剑就好。”
别再整日搬砖,浪费自己在剑道上的天赋了。
白云心想,叶孤城真的是个很好的爱人,和他谈恋爱真的很轻松,不需要有任何压力。
叶孤城肯定爱惨了自己,所以才这么为自己着想,不求任何回报。
这就是成熟男人的魅力。
白云认真承诺:“我会的,绝不辜负你。”
叶孤城神情缓和:“好。”
果然带白云出来是对的。
多接触外界,他才能学会怎么做人。跟在岛上时相比,白云现在就正常多了。
以后有时间也该带沈稚出来走走-
“狄飞惊。”六分半堂推门进来。
狄飞惊已经习以为常。
他低着头处理手上的事务,没有丝毫停顿。
六分半堂:“江西分堂是怎么回事?”
狄飞惊心中惊讶,这次竟不是来要钱的,六分半堂终于知道做正事了。
狄飞惊:“江西分堂怎么了?”
六分半堂:“那边的人和宁王走得很近,宁王准备造反,你们是不是也在背后提供了帮助?”
狄飞惊蹙眉,放下笔,“你从哪里得知的?”
六分半堂:“金风告诉我的。”
狄飞惊:“你们和好了?”
他和金风根本没有见过面。
金风和六分半堂断了联系以后,苏梦枕的身体就好起来了,最近开始教他刀法。
六分半堂每天在工地帮忙,估计再过三五日,宅邸就能建好了。
得知宁王谋反的消息后,六分半堂放下手上的事,从工地直奔狄飞惊这里。
六分半堂:“不要提金风。现在重要的是,宁王谋反,是不是你在背后支持?”
狄飞惊:“你不必知道这些。”
“我去找雷损。”
六分半堂转身就走。
狄飞惊:“等等!”
六分半堂哀叹,自己和雷损的关系真的越来越差劲了。
不过好在雷损没有胆量跟他一拍两散,派了狄飞惊辅助自己,大多数时候,狄飞惊都是很好用的。
只可惜他忠诚雷损,不会全心全意地对自己付出。
狄飞惊低着头,气若游丝:“你想知道什么?”
六分半堂:“宁王和朝廷的人有牵扯。”
狄飞惊:“没错。”
六分半堂:“所以江西分堂那边的事,你并非一无所知。”
狄飞惊:“没错。”
“我知道了。”六分半堂敲了敲桌子,“狄飞惊,给点钱。”
“你的钱呢?”
“请万梅吃饭花了很多,我自己吃饭也花了很多。”
狄飞惊一点都不信。
据他所知,自从金风和六分半堂断绝关系,六分半堂就一心扑在工地,再也没有吃过饭,怎么可能有花销?
狄飞惊:“这次又是为了什么要钱?”
六分半堂:“我想攒一攒,给金风买更贵重的东西,找机会送给他。”
六分半堂早晚要完,身为六分半堂的化身,这个马甲真的太惨了,他得早点替自己打算。
狄飞惊沉默片刻,“对一个人好,不止是为他花钱。”
六分半堂:“所以我送他礼物,这些都是心意。”
狄飞惊觉得六分半堂大概不是故意这样的。
他只是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善意。
雷损是个很会伪装的人,他欺骗了很多人,不论同性还是异性。
狄飞惊以为六分半堂也是如此,现在才发现,六分半堂只是这方势力,并非雷损。
他身上固然有雷损的阴险毒辣,但终究不是人,不理解人类的感情。
能和金风相处到现在才闹掰,不是六分半堂的手段有多好,而是金风同样不是人。
可惜,金风身边有苏梦枕、杨无邪等人教导。
而六分半堂……连自己都在躲着他。
狄飞惊良心发现,觉得自己应该担负起教导六分半堂的责任。
第69章
六分半堂还在要钱:“给不给?不给我去找雷损要, 他肯定给我。”
他已经攒下了七十两银子。
这些银子看起来很多,足够普通人家用七八年,但那是白愁飞那种生活水平, 如果维持现状, 根本花不了多久。
六分半堂打算多攒攒,等六分半堂倒了, 就和万梅合伙做生意。
他执着地跟狄飞惊要钱,“都是大风刮来的,不要这么抠门。”
狄飞惊:“……”
他实在忍不住,抬头看向六分半堂。
这是狄飞惊第一次见到六分半堂的真容。
他的样貌比自己想象中更加俊朗,也更加阴鸷, 有点阅历的,都能看得出来他的城府极深,笑里藏刀, 令人心生忌惮。
谁能想到,六分半堂空有一颗阴毒的心,没有半点与人相处的经验。
六分半堂:“你长得真不错,如果脖子没问题,小白肯定很难受。”
狄飞惊看清楚他的神色, 对六分半堂有了更深的了解,重新垂下头。
狄飞惊:“你和白愁飞关系不好?”
六分半堂:“是的。”
狄飞惊:“不久前你还打算向他示好。”
六分半堂:“是的。”
“既然打算与他交好, 便该好好待他, 不要再在背后说这些无意义的话。”
“好的。”
怎么会没有意义呢?这次说的时候你可是抬着头的,表情变化都清清楚楚!
狄飞惊:“对待金风也该如此。”
“好的。”
“金风这样的身份, 未必会将钱财看得很重。”狄飞惊低着头,声音很虚弱。
长久地保持这个姿势是很难受的,他的呼吸都受到了影响, 因此平日也多沉默寡言,不喜与人相交。
他轻叹一声,“只靠钱财,是打动不了金风的。比起这个,你更应该了解金风真正想要的东西,以此为饵,让他为你做事。”
其实还可以离间金风和苏梦枕。
六分半堂经验太少,苏梦枕又精明,未必能做得到。
六分半堂:“所以你不给钱?”
狄飞惊:“……”
你其实就是打着金风的名义过来要钱的吧?
狄飞惊不可置信。
他是真的以为六分半堂想策反金风,只是能力不够,才没有做到。
没想到自己才是被六分半堂坑骗的那个。
六分半堂:“金风没有你想得那么清高,他也很爱钱的。”
狄飞惊:“你要这么多钱,究竟想做什么?”
六分半堂:“想要。”
狄飞惊无话可说。
他拿出早已备好的五十两银子,交给了六分半堂。
照这么花下去,六分半堂迟早会入不敷出。
狄飞惊深觉无力。
是时候找总堂主相助了,这世上大概只有总堂主才能管得了六分半堂。
六分半堂拿了钱就走,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以事实证明,他的眼里确实只有钱,金风和万梅,还有白愁飞的房子,全都是他用来要钱的借口-
六分半堂和金风到底怎么了?
白云路上遇到了很多人,再没有人聊起过这件事。
有些消息,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就算过几天还能打听到,也可能不是当初的版本了。
白云和叶孤城来到了九江。
九江是个很好的地方,两人到来的时候,这里刚下了一场雪,庐山在云雾中若隐若现,犹如人间仙境。
白云脱下外袍,往叶孤城身上披,“你常年住在南海,肯定怕冷,小心不要着凉。”
叶孤城下意识侧身躲避,又怕自己的动作伤了他的心,解释道:“多谢你的一番好意,不过不必了。我的内力尚可,这样的严寒还是无碍的。”
“好的。”
叶孤城还是这么含蓄。
白云收回外袍,自己穿好。
冬日的鹤问湖湖水干枯,分成了几片子湖,白雪覆盖了土地,湖面萦绕着一层雾气。
一个身披蓑衣,头戴斗笠的人坐在湖边垂钓。
这个人正是白云的目标,“一剑镇九江”的薄玉轩。
白云踩在雪上。
湖泊附近的温度没有那么低,雪看起来很厚,其实下面土地都是湿润泥泞的。他只能用上轻功,以轻快的步伐走来。
暗金色的衣袍在雪地中更加显眼,阳光照射在他的身上,比地上的雪更加耀眼。
薄玉轩忍不住看过去,“鱼都被你吓跑了。”
白云:“冻鱼?”
薄玉轩:“当然是好鱼,肉质紧实、肥硕鲜美,用来喂养白鹤再合适不过。”
白云:“你吃过吗?”
薄玉轩:“我自然也吃过。”
白云:“好吃吗?”
薄玉轩:“好吃。”
白云:“今天钓到了吗?”
薄玉轩:“没有。”
白云很失望,不中用啊。
薄玉轩:“早就听说白云城极其高调,贵气逼人,一眼就能认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白云:“我那里也有很多鱼。”
岛上有吃不完的鱼,因为太多了,一天三顿都有鱼,白云习以为常,都没放在心上。
薄玉轩:“若有机会,定当亲自去南海尝一尝。”
白云颔首:“拔剑吧。”
薄玉轩却没有拿出剑来,而是拿起了那根鱼竿。
鱼竿看起来很普通,是普通的竹子制成的。
鱼线很细,闪烁着白光,鱼钩锋利,上面还挂着饵。
薄玉轩:“请。”
白云:“请。”
薄玉轩提起鱼竿刺向白云。
白云抬剑格挡,长剑将鱼竿竹子劈成两半,竹子却更加锋利了。
薄玉轩双手并用,以鱼线缠绕住了长剑,同时鱼钩一甩,攻向白云的眼睛。
白云手上用力,剑气割碎了那条纤薄柔软的细线,脚尖在雪面上一踏,轻轻地跃起,躲过了鱼钩的攻击。
他以剑身禁锢住了鱼竿,薄玉轩不愿放手,同样用轻功跟他不停地后退,一同落入湖中。
湖水不算特别冷,但是带来的压力足够令人感到不适。
白云的眼神比他的衣服还要亮,他抽剑一刺,自薄玉轩附近晕开大片的红色。
薄玉轩道:“你赢了……”
白云:“我赢了。”
薄玉轩缓缓下坠,被白云拖住手臂,两个人一起沉了下去。
这一幕实在太熟悉了。
叶孤城怀疑白云每日在海边练剑,清楚自己在水中有优势,才会带人往水里去。
白云怕是自己都忘了,他并不会水。
叶孤城认命地跳到水里,很快救起了白云,带着他游上了岸。
白云笑着说:“现在冷了吧?”
两人浑身都湿透了,白云的发冠不知道丢到了哪里,只剩一根金色的发带将他的头发束起。
叶孤城再次进了水中。
这次他拖了薄玉轩上来,放在了雪地中。
两人向着街市而去。
白云:“他为什么没有用剑?”
二人比剑时,叶孤城看得清清楚楚:“因为他对自己的剑抱有怀疑。”
白云:“鱼竿比剑更好用吗?”
叶孤城:“他时常在这边垂钓,已经用了许多年,若在这上面花费心思,确实另辟蹊径,用好了会有出其不意的地方。”
比如鱼线捆住了白云的剑。
可惜它就算再坚韧,也终究是鱼线,很快被剑刃破开。
白云:“生死之战,有时候心态比实力更重要。”
叶孤城:“不错。”
白云:“你有时候很含蓄,有时候就太过急躁了。如果二者能中和一下,生活会变得更好。”
叶孤城没有听懂。
白云的衣服干的差不多,他终于有机会给叶孤城披上了。
他脱掉外衣,对叶孤城说:“你先把湿衣服脱掉。”
叶孤城:“不必。”
白云:“要的。”
叶孤城不明白他为何这般执着,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对方又是白云城,满足他一下倒也无妨。
叶孤城脱下沾满了水的衣服,穿上白云的外衣。
他大多时候都穿白衣,很少穿其他颜色的衣服,更何况是这样醒目张扬的锦绣金袍。
白云欣赏着美色,“你以后当了皇帝,穿得都不会有现在霸气。”
叶孤城无法招架,转移话题:“……你的发冠丢了。”
白云:“不要紧,它会回来的。”
他实力很差的时候,穿的都是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衣服,每次把马甲收回系统再放出来,都是重新穿戴整齐。
不管这些衣服首饰掉到了哪里,刷新一下都会回来的。
叶孤城颔首,他也猜到了这一点,所以并未在水中停留太久。
白云抬手,取下叶孤城的檀木发簪。
湿发像瀑布一样散落开,一看就气血充足,而且保养得很好。
叶孤城疑惑地看向他。
白云摸摸他的头发,靠近了些,低声说:“你好矜持。”
叶孤城更加疑惑。
白云:“据我所知,这不是你的第一段感情。”
叶孤城的瞳孔有一瞬间的收缩。
他已无暇去思考其他。
那段往事,已经过去了很久,但一直是叶孤城心中的痛。
这么多年过去,那段感情早已淡去,他修行的无情之道,也已经将她放下,但是叶孤城仍然记得那时的痛苦。
他的初恋情人是死在病榻上的。
当一个人要死的时候,无论多少财富、多大的权势都无法改变。
那个时候,叶孤城感受到了恐惧。
绝望的恐惧。
白云:“你跟她相处的时候也这么矜持吗?”
叶孤城回神:“你知道她?”
白云:“我知道她存在过,而且对你很重要,不清楚她是什么样的人,也不知道她的名字。”
毕竟原著没写。
不过叶孤城死的时候心里想的就是她。
叶孤城有些感慨,原来那段艰难的时光,白云也陪伴在自己的身边。
他从来都不是孤身一人。
白云:“你放心,如果我在意你有初恋情人,直接找没有初恋的人更合适。既然我答应了你,就会接受你的全部。”
叶孤城不解:“什么?”
白云:“我的意思是,我不会吃醋的。”
叶孤城:“吃醋?”
白云:“是的。”
叶孤城已经没有心情为初恋而伤感,回忆白云刚才的几句话,“你答应了我什么?”
白云眯了眯眼睛,警惕地说:“你不会想要反悔吧?”
“白云,我没有明白你的意思。”
白云的表情冷了下来:“你说过,你是我的佳人,我也是你的佳人。”
“我的确说过。”叶孤城似乎有些明白了,“你以为家人就是夫妻?”
难怪白云这两日的行为如此反常。
幸好时间不算太久,只有两日而已,以白云的性格,不至于深陷其中,对自己情根深种,及时说明白,对谁都好。
白云抿了抿嘴,紧抱着叶孤城的白衣。
“佳人不一定是夫妻,但一定是很暧昧的关系。你分明就是喜欢我的,为什么不愿承认?”
叶孤城给他解释:“我对你的爱护,并非出于男女之情……”
白云冷笑:“我就知道,你一直在女扮男装。”
叶孤城:“……”
白云为什么会对他有这样的误会。
叶孤城连辩驳都无从开口了。
白云也觉得自己抽象得有点太过分了,主动服软,垂下眼眸,换了语气,低声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叶孤城:“是我没有说清楚,现在说明也不晚。白云,家人不止可以是夫妻,还可以是兄弟。”
“谁兄谁弟?”
叶孤城:“……”
白云:“我们可以做契兄弟。”
古代某些地方因为女婴的存活太少,男女比例极其不均衡,很流行同性搭伙过日子,就是契兄弟。
还有些女人不想嫁人,也可以找同性搭伙过日子。
甚至有年轻女子专门找那种家里男人都死光的嫁过去,专门跟婆婆和小姑子搭伙过日子,也都非常快乐。
感谢互联网,极大地丰富了他的阅历。
虽然他比这些人小了五百多岁,但是论见识还是很宽广的。
白云想了想,抱住叶孤城的手臂,“不要抛弃我。”
叶孤城很无奈:“白云,你冷静些。”
白云:“从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觉得你很好,不止心胸宽广,剑法高强,长得也很美,我不想跟你分手。”
叶孤城心道,两人初见时,自己大概还在襁褓之中。
不过叶孤城试探过,白云的记忆会随着历代白云城主的更迭而变得模糊,那些被时光掩埋的历史,白云也会随着遗忘。
不过再怎么如何,感情是不会变的。
或许就是有从小看着自己长大的情谊,白云才会这样亲近信赖自己。
叶孤城:“你误会了……”
白云眼睛一亮,“你没想跟我分开?”
叶孤城:“我的意思是,我们可以像家人一样相处,我们本就是家人,未必要做夫妻。”
白云不可置信:“你要我做你的外室?”
叶孤城:“……”
他连正室都没有。
白云:“你还是太矜持了,如果你没有这么含蓄,直接把话说清楚,哪里会有这么多误会。”
叶孤城也是这样觉得。
他明知白云与常人不同,还因为怕他伤心,一直说得很隐晦,白云理解不了,也在情理之中。
叶孤城正要直白地跟白云说清楚,突然间想起一件事。
他和沈稚初见时,被沈稚咬上,去后面清理身上的血迹,还没来得及走远,清楚地听到了沈稚说的那句话。
“卿本佳人”。
叶孤城怔住了。
白云:“你喜欢什么类型?西门吹雪那样的吗?”
叶孤城:“你先前说的家人,是哪两个字?”
白云:“‘卿本佳人,奈何从贼’的佳人。”
叶孤城的眉头一跳,确定白云是被沈稚带坏了。
“此句出自《晋书》,‘杜弢为益州吏,盗用库钱,父死不奔丧。卿本佳人,何为随之也?天下宁有白头贼乎!’,后有《隋书韦鼎传》,文为:‘卿是好人,奈何作贼?’,并非你想的那个意思。”(注)
白云的大脑被知识塞满,没有办法转动。
叶孤城:“佳人既是好人,多用规劝、惋惜。”
怎么会这样……
白云:“那你喜不喜欢我?”
叶孤城:“我不知道。”
白云:“为什么?”
叶孤城没有回答。
因为就连他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对白云究竟是什么感情。
他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自己总会想起沈稚。
沈稚独自外出时,叶孤城会担心他在外面是否顺利,收到西门吹雪的来信后,即刻动身出发过来寻他。
收到沈稚送的糖人,他心中也会感到满足。
直到现在,带白云独自出来,看到白云的进步后,他想的也是有时间可以带沈稚来。
方才和白云谈起情人,叶孤城心中想到的仍然是沈稚。
这是喜欢吗?
或许有一点喜欢,但究竟有多少,叶孤城无法确定,在此之前,他从未往这样想过。
沈稚和白云的性格有些相似之处,但更多的是不同。
沈稚比白云更爱谈笑,他不像白云这样事事认真,肆无忌惮,看似高贵,实则平易近人,没有半点架子。
白云绝对做不出第一次见面就咬人脖子的举动。
叶孤城看向白云,开始突然有些不想回飞仙岛了。
白云和沈稚对自己应该没有深刻的喜爱,但他们绝对在互相攀比。
沈稚是他的弟子,白云便也以他的弟子自居,每日前往海边习剑。
白云要住进他的卧房,沈稚便也要费尽心思,住进他的卧房。
沈稚有的,白云也要有,白云有的,沈稚也不甘落后。
幸而他们只是争取相同的待遇,而不是互相排斥对方。
现在白云生出了这样的误会,回到飞仙岛后,沈稚恐怕也要自己做他的“佳人”了。
白云还是不能接受,他的完美男友才到手两天,就这么没了。
他不停地向叶孤城确认,“所以你一定要跟我分手是吗?”
叶孤城:“我们从未在一起过。”
行。
那他就放心了给白云做人设了。
白云和万梅需要区别开,不止是衣服上的区别,还需要有其他方面的。
西门吹雪剑法大成后抛妻弃子,叶孤城死前仍然念着初恋情人。
万梅修行无情剑道,白云这里似若无情,实则情谊深厚。
白云:“两天也算。”
叶孤城:“你误会了……”
白云的话很密,不等叶孤城说完,就接口道:“感情是一个人的事,我觉得这两天我们过得很好,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两天。”
叶孤城:“……”
你的人生总共才几天?
白云:“所以别分手,好不好?我们可以一直像前两天那样相处,要不是我说漏嘴,你不是都没感觉到吗?不会影响你的正常生活。”
叶孤城:“……”
白云:“就这么说定了。”
叶孤城:“不行。”
白云:“要怎么样你才能答应?”
叶孤城:“我是不会答应的。”
“我明白了。”白云道,“你仍念着你的初恋情人。是不是我的性别不对,所以你不愿跟我在一起?”
叶孤城:“与你无关,是我自己的缘故。”
白云:“你练的武功也要自宫?”
叶孤城:“……没有,我只是不想在其他事上耗费太多时间,剑已经是我生命的全部,我想你应该不难理解。”
确实。
现在太菜了,还得继续用功,把剑法提上来。
至少要做到天下无敌,才能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
白云点头:“是的。”
叶孤城松了口气,总算把他安抚好了。
他脱下白衣的衣袍,还给了他,拿回自己的衣服,“以后不要再做这些无用之事了。”
白云:“好的。”
叶孤城:“即便是与我相处,也要保持距离,不要随意动手动脚。”
白云:“好的。”
两人来到衣服铺子,挑了件新的白衣,叶孤城更换过后,丢掉旧的衣服,准备返回飞仙岛。
傍晚,二人来到客栈,叶孤城照例要了两间房,这次白云什么也没有说,去了自己的房间。
叶孤城安心了许多。
他半夜醒来,发现窗户外面似乎透着光,便过去看了一眼,见隔壁的房间还亮着蜡烛,犹豫片刻,低声道,“白云。”
隔壁房间传来回应:“怎么了?”
叶孤城:“你还没睡?”
白云:“是的。”
叶孤城:“在做什么?”
白云:“缝纫。”?
叶孤城推门出来,敲了敲白云的屋门。
白云放他进来,坐在烛台旁,用剪刀剪断线,“好了。”
他把那个与叶孤城等身高的东西往他怀里一塞,叶孤城僵硬地抱住。
这里面塞的是棉花,摸起来很蓬松,不算重。
叶孤城:“这是……枕头?”
白云:“这是你。”
叶孤城低头看了看,这东西勉强能看出是个人形。
它没有五官,也没有头发,只有头部、身体躯干和四肢,看起来像个畸形的海星。
白云抱走这个等身长的枕头,拿出一套白衣,给枕头穿上。
叶孤城越看越熟悉。
这不就是他今日丢掉的那套衣服?
叶孤城可以确定:“你是故意落入水中的。”
白云:“是的。”
叶孤城:“就为了做这个东西?”
白云:“是的。”
叶孤城:“为什么?”
白云:“我答应了你,会送你礼物,就不会反悔。这就是我给你的礼物,是我亲手做的,比不上沈稚买的糖人,你不要嫌弃。”
叶孤城:“……”
沈稚的糖人也没好到哪里去。
白云抱着枕头:“你不喜欢吗?”
叶孤城无法回答,毕竟是白云的一片心意,他熬了大半宿,花了很多心思才做好的。
叶孤城转移话题:“你从哪里弄来的棉花?”
白云:“找店小二买的。”
店小二真是个神奇的职业,做这行的干什么的都有,有打家劫舍的,有杀人放火的,也有老实巴交的,还有消息灵通的,他们认识很多人,有很多渠道可以买货。
白云添了点钱买的加急,店小二就把自己家里的存货拿出来了。
叶孤城违心地夸赞:“你有心了。”
白云:“你如果喜欢,我可以再做几个,以后做的肯定比这个好看。”
想到沈稚买来的那一排糖人,叶孤城怀疑他们在暗中仍旧有交流,甚至在互相较劲。
叶孤城委婉地说:“你有没有想好,这个怎么带走?”
白云:“找镖局运回去。”
他还从来没有找人押过镖,又是一次新奇的体验。
第70章
白云还以为叶孤城会拒绝, 毕竟押送他的等身玩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没想到他沉默了一会儿,语气还算温和地说:“明日再说,早些休息吧。”
“好的。”
第二天清早, 两人用过饭, 叶孤城也没有拒绝,而是带着白云去了镖局。
他只负责带路, 交涉的事情一概交给白云自己来完成。
镖师们抬着箱子,来客栈取货,沉默地把枕头放进箱子里,封好以后,再次跟白云确认:“是送到南海飞仙岛城主府?”
白云:“是的。”
镖师忍不住问:“你真的是白云城?”
白云:“是的。”
“那这个棉花枕头是……”
白云指向躲在下面没跟着一起上楼的叶孤城, “是我送给他的礼物。”
“难怪说是无价之宝……”
镖师恍然大悟。
这个东西上面套的料子很好,里面的棉花也是新的,单独卖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加在一起就未必了。
他盯着看了半天,都没看出这东西的价值在哪里,需要特意找镖师押运。
镖师问:“这东西有特异之处?”
比如吹一口仙气,就能变成活人,给叶孤城做替身?
白云:“没有。”
镖师觉得他可能是怕风声走漏, 在走镖时遇到危险,才故意什么都不说。
他谨慎地点头, “我知道了。我一定多派人手, 做好万全准备,早日将它送回到飞仙岛, 您就放心吧。”
白云:“多少钱?”
镖师:“这东西轻,押运起来方便,只是走一趟镖, 至少要十来个镖师跟着才能确保安全,而且还要去海岛,一来一回又要耗费许多时日,这趟得有五十两银子。”
走镖和送快递不一样,不会一次送很多件,让雇主分摊运费,每一个货物都是单独运输的。
白云可以接受这个价格,他拿出五十两银子,直接交到镖师手上。
镖师道:“咱们还得写下契书。”
白云:“好的。”
他们去楼下跟店家要了纸笔,写好合同,各自签上姓名。
那俩镖师一左一右,抬着箱子离开了。
叶孤城漠然注视着他们,全程没有说过一句话,尽显高手风度。
白云正要回房,突然听到柜台后面的店家开口:“那个……”
他看了过去。
店家原本有些犹豫,不过白云都回应了,接下来的话就好说出口了,“您就是叶黄河吧?”
叶黄河?
听起来好熟悉,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白云思考了一会儿,突然想起来,这不就是沈稚骗完宫九,怕被他找到,住店的时候随口编的假名吗?
这个名字只在客店登记时用到了,后面再也没有用过,而且他当时还把皮肤抹得乌漆嘛黑,穿的衣服也很普通。
白云惊讶极了:“你怎么知道?”
难道这是连锁客栈?就算在另一个省住过,隔壁省都能知道?
那也不对,叶黄河是沈稚用的假名,跟白云有什么关系?
白云的眼神渐渐变得危险,他握紧了手里的剑。
店家忙道:“我就是随口一问,是我多嘴了,您千万别放在心上。”
“陆小凤说过,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死了也不冤枉。”
道貌岸然的陆小凤!还以为他是个仁义的大侠,没想到竟然是这种人!
店家恨不得钻到柜台底下,苦着脸说:“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就是随口一问,没想到竟是真的。”
叶孤城:“什么叶黄河?”
这家店里进出的客人们也全都看了过来。
店家露出了绝望的神情,知道这事怕是要闹大了。
有位客人说,“我听说过叶黄河,他生在叶家,是懒残大师叶哀禅的远亲,原本出身富贵,只可惜叶家得罪了人,被元十三限灭了满门,唯有叶黄河活了下来。”
不会真有叶黄河这个人吧?白云狐疑。
“叶黄河被沈家收养,成了沈稚名义上的兄长。他身负血海深仇,对南海叶孤城极其崇敬,最想练成绝世剑法,为家人报仇,这才更名叶黄河,他原本的名字,已经无人知晓了。”
白云顿时有了兴趣。
果然,还是纯二次元更有意思,还不用背负道德的枷锁。
有不了解的客人问,“那沈稚拜了叶孤城为师,叶黄河却不为人知,难道是沈稚杀了叶黄河,代替他拜师?”
“沈稚哪里用得着代替叶黄河拜师,他本身也是个天资超绝的剑客,与叶黄河不相上下。只是沈稚那时年纪小,爱玩闹,不像叶黄河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习剑上,这才显出了差距。
“可惜天不遂人愿,沈稚骄傲肆意,又挥金如土,早有人看他不顺眼,暗地里买凶下杀手,沈稚不敌,被打成重伤,生死之际,叶黄河舍命相救,死在了沈稚的面前。”
“真是天妒英才。”
叶孤城看了白云一眼。
“沈稚和叶黄河感情深厚,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叶黄河为救他而死,让他受了极大的打击,萎靡多日,终于想通,担负起叶黄河的遗愿,替他拜入飞仙岛,习得剑法,替他给叶家复仇。”
原来是这样。
白云恍然大悟。
他维持着冷漠的神情,余光瞥向店家,店家被他看得一哆嗦,露出了讨好的笑脸。
店家觉得他就是叶黄河。
假设本地的流言就这一个版本。
白云是白云城的化身已经众所周知,沈稚对外仍以人类身份示人。
所以是白云下凡历劫,化身叶黄河,死了以后回归本体,因为还有遗憾没有完成,所以依然跟着叶孤城学剑法?
还是有很多不对的地方。
他的想象力还是太匮乏了,没有办法理解这些人。
“若我猜的不错,阁下就是白云城主吧。”那个讲述叶黄河故事的人消息灵通,对叶孤城道。
叶孤城颔首。
他问:“所以传言是真是假?”
叶孤城没有听说过叶黄河,目前看来,这个名字确实很像白云在外行走的假名。
白云曾经在外漂泊流浪多年,他并非人类,也不可能直接以“白云城”自居,有几个假名也在情理之中。
沈稚也确实是冒充他人身份来拜的师,只不过被他替代的是南王世子,并非叶黄河。
叶孤城:“这是他们的私事,无可奉告。”
说完他上了楼。
在场的人知道他的身份,也听说过他的性情,见叶孤城不搭理他们,并不觉得他傲慢,反而觉得理所应当。
那些人又看向白云。
白云看上去像个王孙贵族,比本地的富户穿得不知要好多少,看起来跟他们这些穷苦江湖人像活在两个世界里。
叶孤城是遥不可及的剑仙,终究是个人,这位可是真正的神仙,又是白云城的化身,与叶孤城必然有许多相似之处。
从刚才到现在,他的神情一直都很冷,从来没有变过。
店里的人都有些怵他。
白云兴致勃勃,淡漠地说:“我确实以叶黄河之名在人间行走过。”
在场众人倒吸一口冷气。
尤其是那位消息灵通的客人,没想到在讲述这些江湖见闻时,正主就在旁边听着。
白云:“叶黄河已死,往事如烟,随风散去,不必再提了。”
说完他也迈步上楼。
“白云城!”
白云转身,冷声说:“还有何事?”
喊住他的那位被他看得害怕,但还是勇敢地问,“沈稚知道吗?”
白云垂了下眼睛:“他不会知道的。”
他快乐地去了楼上。
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的地方就有江湖。(注)
这话太有哲理了。
叶孤城已经收拾好了东西,随时都可以离开。
他没有带衣服,也没带粮食和水,只有很多银票,每到一处,都可以去钱庄兑换成现钱,足够日常花费。
除此之外,叶孤城身上就只有散碎的银两,还有他的那把剑。
白云的东西比他多一点,除了银子和剑,还有一团棉花。
他把棉花压实,装进布包里,背在身上,“走吧。”
叶孤城看着那只与他格格不入的蓝色麻布包,一言不发地下楼。
大堂里比刚才更嘈杂了,但是叶孤城一出现,立刻变得鸦雀无声。
待叶孤城和白云走后,又恢复了嘈杂。
叶孤城:“你的承诺已经完成,以后不必再送我东西了。”
白云:“好的。”
叶孤城盯着他。
白云:“怎么了?”
叶孤城:“不要和沈稚学。”
白云:“好的。”
叶孤城:“你这是答应了,还是没有答应?”
白云:“是的。”
叶孤城:“好好说话。”
白云:“好的。”
叶孤城:“……”
真拿他没办法-
江湖传言愈演愈烈,很快穿到了京城。
六分半堂为了万梅山庄,抛弃金风细雨楼的消息也穿到了南海。
沈稚们听着两边混杂的传闻,感觉故事里的主角陌生极了,跟自己完全没关系。
传言没有对他的生活到处影响,沈稚听得很开心,偶尔还会主动打听,有一种在上网的感觉。
朱厚照也听说了这些传闻,他急的团团转,“叶黄河是谁?怎么又突然冒出来一个叶黄河?”
刘瑾:“皇爷,喝杯茶清清火。”
许泰死了,光明正大地死在了万梅的剑下,朱厚照作势要抓万梅山庄问罪,被内阁的人拦了下来。
他们这个时候很通情达理,就像以前为西门吹雪开脱时那样,给许泰列了十多条罪过,最后连谋反的罪名都有了,每一条都在说他死有余辜。
朱厚照达成了目的,但还是被气的不轻,病了好几天,这才刚刚好。
朱厚照灌了自己一大杯苦茶,“立刻派锦衣卫去查,叶哀禅那边也不能放过。”
刘瑾:“那神侯……”
叶哀禅和诸葛正我同出自在门。
自在门的创始人韦青青青总共有四个弟子。
大弟子“懒残大师”叶哀禅、二弟子“天一居士”许笑一,三弟子“六五神侯”诸葛正我,四弟子“元十三限”元限。
这四个人是初代的四大名捕,如今被称为老四大名捕。
叶哀禅出家为僧,“懒残大师”是他的法号,如今四处云游,行踪不定,已经许久不曾在出现在人前了。
诸葛正我和叶哀禅的关系不错,如果要查叶黄河,直接向诸葛正我询问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朱厚照道:“请太傅进宫吧。”
刘瑾:“是。”
朱厚照呈大字型瘫在床上,半睡半醒间听到有人进来了。
他睁开眼睛。
刘瑾:“神侯已经到了,金风也来了。”
朱厚照起身:“金风?”
刘瑾赶紧给他整理衣服:“是。”
朱厚照匆忙蹬上写字,来到了外屋。
金风和诸葛正我挨得很近,两人随意地交谈,看起来很轻松。
见朱厚照出来,诸葛正我停下了话语,起身向他行礼。
金风坐着没动。
朱厚照不以为意,金风没让自己给他行礼就很给他面子了。
“金风怎么亲自过来了?若有事,派人来递个信就好,朕可以过去找你。”
诸葛正我:“咳。”
朱厚照:“当然了,出去之前,朕肯定得跟师傅打个招呼,师傅肯定会同意的。”
金风:“好的。”
朱厚照和诸葛正我都在等着金风开口,气氛一时有些沉默。
朱厚照:“刘瑾,你出去。”
刘瑾轻轻地退下。
诸葛正我:“不知您传唤我过来是为了何事?”
朱厚照:“朕最近听说了一个传闻,是关于懒残大师的。”
诸葛正我:“可是那位叶黄河?”
朱厚照:“是的。”
诸葛正我:“若是您想问叶黄河,臣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此前师兄从未提起过……”
朱厚照:“江湖传言都说,叶黄河的家人是被元限灭口了,太傅觉得是真是假?”
诸葛正我心中一痛。
元限是他的小师弟,天赋极高,性情乖张,但一言九鼎,极重承诺。
昔日做天下四大名捕时,他们师兄弟也曾有过一段美好的时光,正如无情他们四人一样,谁知最后分崩离析,只有他自己留了下来。
“绝无可能是师弟所为。”诸葛正我道,“师弟虽坠入魔道不过几年,叶黄河被灭门时,师弟仍在京城,不可能做出那样的事。”
金风心想,这次真是来对了。
原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叶黄河的时间线都被填补得这么完整了。
朱厚照点头:“朕也这么觉得,江湖传闻有真有假,肯定有不实之处。”
“圣上明鉴。”
“那叶黄河真的是叶哀禅的亲人?”
“叶黄河毕竟是后来才改的名字,想弄清楚他的身份,还得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如今认得叶黄河的人,唯有沈稚。”
朱厚照看向金风:“帮朕问问沈稚。”
金风:“好的。”
朱厚照:“上次拖你问的事情,沈稚有回应了吗?”
上次要帮忙问什么来着?
朱厚照想利用沈稚稳固江山。
沈稚表现得太疏离,他不好直接请求,所以打算先拉进关系,再求回报。
沈稚当然不会拒绝。
金风:“他还是不让你写信,直接告诉我,我来转告他。如果你想向他赔礼道歉,那就拿出诚意来。”
“诚意……朕知道了。”
金风:“至于那两个世子,不用管他们,就关在牢里好了,设计得严密些,不要让他们越狱。”
朱厚照:“朕已经将平南王世子和太平王世子关在了一起。”
金风:“……”
太平王世子会感激你,平南王世子会恨死你。
都说做皇帝的不可能是好人,朱厚照也太坏了。
金风:“你们找叶黄河做什么?”
朱厚照:“太傅不是外人,朕就直说了。”
诸葛正我:“皇……”
朱厚照没有给他拒绝的机会。
“朕愧对沈稚,明明和沈稚如此亲近,却对他一无所知。朕不知道他的过往,也不知道他的性情,甚至连陪伴都没有,只能看着他离开,是朕不称职。”
金风:“你想知道沈稚的过往。”
朱厚照:“没错。”
金风:“好的。”
可能是喜欢考古吧,就算他已经编造了神明会根据主人换代失去以往的记忆,他们还是想探究自己的过去。
总有一天,他的过往经历会被这些人的脑补填满的。
朱厚照:“你有没有问过沈稚,万梅为什么杀死朕的官员?”
金风:“因为他喜欢。”
朱厚照:“真的没有其他原因?”
金风:“没有。”
朱厚照松了口气。
这个理由比万梅山庄想要造反好太多。
金风:“还有一件事。”
朱厚照:“请说。”
金风:“宁王准备造反。”
朱厚照冷笑,“朕看起来很好欺负吗?
太平王就算了,世子做的,他并不知晓,南王造反,宁王也要造反,反了,全都反了!
金风:“是的。”
朱厚照的怒火熄灭,委屈地说:“朕好歹也做了十几年的皇帝,你就不能给朕留点面子。”
金风:“可是你真的有点傻。”
诸葛正我无比赞同这句话。
朱厚照:“从第一次见面你就这么说,朕哪里傻?”
金风:“你面临的问题,是经年累月间形成的,只凭你一个人,用短短的几年时间,根本不可能做到,你竟然觉得自己能解决。”
朱厚照:“但事情总是要做的,朕有能力去做,为什么不做?”
金风:“把别人逼向绝路,就是把自己逼向绝路。”
金风早就说过他的结局,足够证明这句话是对的。
朱厚照:“那你说朕该怎么办?”
金风:“你的敌人,未必一直都是敌人,也可以成为同盟。”
朱厚照:“拉拢他们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们的胃口太大,朕只怕喂饱了那些人,自己就被吃干抹净了。”
他爹就是这样做的。
朱厚照自小就是太子,他的母亲是父亲唯一的妻子,他是父母唯一的孩子。
父亲勤于朝政,对他也非常上心。朱厚照聪慧过人,课业对他来说不成问题,朝堂争斗他也能看得明白。
官员们喜欢朱佑樘,因为他是个宽厚的人,从来不苛待臣子。
在他的放纵下,朝臣们的气焰变得很强,与之相对的,皇帝也得到了极好的评价。
虽然朝堂没有出现乱象,可是那样的皇帝,跟傀儡有什么区别?
朱厚照有自己的抱负,他想像祖先们那样,驱除外敌,治理国家,可是朝堂似乎不需要一位有雄心的皇帝。
朱厚照:“朕读了这么多年书,也有能力,有手腕,竟没有用武之地了吗?”
金风叹气。
真该带小白过来,让他自己看看,就算做了皇帝也是怀才不遇的。
朱厚照以为金风理解自己,“朕不做皇帝了,只做大将军朱寿,他们还是不答应,没有一个人想跟朕交好,他们都希望朕什么都不做才好。”
金风:“是的。”
朱厚照:“你说朕该怎么办?”
金风:“那你别做皇帝了。”
诸葛正我瞪他。
金风:“这个制度需要皇帝,但是实际上根本不用皇帝。你弟弟二十年不上朝,普通朝臣连他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国家也挺好的。”
朱厚照大惊:“我弟弟?南王世子?我死之后,是他继承皇位?”
金风:“你侄孙也二十年不上朝,比你弟弟还过分,这不也没亡国吗?”
欧洲搞君主立宪制的时候,他们在搞君主离线制。
可惜只有君主离线了,制度还是没变。
民生越来越糟糕,再加上白银不足、天气转冷、粮食产量降低等诸多原因,最后还是完蛋了。
朱厚照:“朕觉得,牢里关着的那两位世子还是趁早杀了好,你能不能问问沈稚,看他是否答应?”
金风:“好的。”
朱厚照叹气:“朕好难啊。”-
飞仙岛一如既往地繁华。
白云穿着他的暗金长袍下了船,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万众瞩目。
他的光芒完全盖过了叶孤城,所有人眼里都是他。
白云看向远处。
他的神宫已经颇具雏形。
神宫占地约有八百平方,比金风的宅邸大了四倍,不过建造房子的人也多,所以两边进度依然差不多。
白云:“我去看看。”
叶孤城怕他好不容易燃起了练剑的热情,回来以后又被神宫吸引,再次过去建房子,不放心地跟着一起过去。
码头离着神宫有一段距离,只是海岸开阔,才看得清楚。
海岸的风很凉爽,吹动着白云的金色衣袍。
叶孤城落后几步看着他的背影。
回城主府,见到沈稚后该怎么办?
沈稚会不会也像白云那样,说些令人难以捉摸的话?
眼看神宫越来越近,叶孤城依然没有想到对策。
这个时候,沈稚应该在城主府的后面练剑。
幸好沈稚在城主府……不对!
沈稚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叶孤城看着站在墙下的红衣人。
他身上没有携带那些珍贵的珠宝,头发用红色绸带束起,眉眼冷峻,神色淡淡,面前堆了一排青砖,他一个接一个地拿起砖,往墙上丢。
上面的人接到砖,迅速放到身边,已经堆了几百块。
叶孤城:“沈稚。”
沈稚抬眸,淡淡地朝他颔首。
叶孤城压抑着怒火,来到沈稚面前,“为什么不练剑?”
沈稚:“练完了。”
叶孤城:“你在这里,又是在做什么?”
沈稚:“无聊。”
叶孤城无话可说,只冷冷地看着他。
沈稚再次丢上去一块砖头,越过叶孤城,离开砖瓦堆,停在了不远处。
叶孤城仍站在原地,好像在等他哄。
哄是不可能哄的。
白云过来,就是为了引诱叶孤城过来。
他还打算兴师问罪呢。
沈稚:“你带白云出去,为什么不告诉我?”
叶孤城顿时心虚。
他不止没有告诉沈稚,甚至还让人瞒着他,能拖多久是多久。
因为叶孤城没有把握应对沈稚和白云。
他怕沈稚追上来,自己无法拒绝。
沈稚抱臂,“我外出杀人时,剑法比白云差许多,你没有陪同。白云已经算是高手,足以应对许多局面,你亲自陪他出去。”
叶孤城更加觉得愧对他。
沈稚:“你对白云如此特殊,还敢说自己不喜欢他?”
白云走过来:“是的。”
然后面不改色地离开,去了沈稚刚才站的位置,继续拿起砖头往上丢。
叶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