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道士,消息那么灵通,比他还先知道瑞王要杀过来,简直神了。
这么厉害的人,命运线没有他的身影,都感觉是命运线出了问题。
而且,像这种女主重生的言情小说,没个男配真是太说不过去了吧?
秦礼不算,他纯纯一炮灰。
莫惊春躺在床上没法乱动,眼神却十分灵动,过了一会儿还是决定问问系统:“丹阳名字这么好听,相貌也英俊,命运线里就没有他吗?”
系统左右飞飞,“没有哦,命运线里根本没有丹阳这个人。”
“那秦家被满门抄斩之后,青云观的结局是什么?”
系统一愣,翻出了命运线,“你等等。”
良久,系统才道:“秦家人被杀之后,青云观的道士就被打散,放到其他道观去了,也没提到丹阳。”
莫惊春还是相信自己的感觉,“不可能,你再找找……就找,青云观解散之后,还有没有道士出场。”
不用翻命运线,系统都能回答:“有两个。”
“谁?”
“无名道士和妖道白雨。那都是番外了,十几年后,男主和女主的儿子——太子长大了,男主开始忌惮太子。”
“女主心烦意乱之际,去道观散心,认识了一个无名俊美道士,他们好像有一些暧昧。反正,这个道士很会说话,让女主心情好了很多,感觉女主对他也有点上心。”
“偏偏此时,北戎南下劫掠,边关被扣。”
“大敌在前,主角一家人又团结在一起了,赶走了北戎,男主就将皇位传给了太子,和女主一起去游山玩水了。”
“北戎大单于兵败后被儿子杀死,新的大单于还想把挑唆前任大单于南下的妖道白雨一起杀死,结果发现白雨早就跑了。”
“其他的就没了。”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白雨跑了之后,莫惊春松了口气。
几日后,莫惊春的伤都好全了。
他正式宣布,要出去游学,归期不定。
咳,游山玩水还是太过直白了,游学好,更委婉含蓄。
红樱二话不说,表示要跟上。
清风明月既想跟着走,又有顾虑,最终还是留下。
莫惊春向丹阳发出邀请时,丹阳表示行李早就收拾好了。
天刚亮没多久,三人走到山门外的空地,莫惊春掏出法器,往地上一抛,顺带激活双马铜车上的阵法。
刹那间,铜车仿佛活了过来,一辆华丽张扬的马车出现在眼前。
那双青铜马也化作两匹威风凛凛的白马,浑身雪白,额上生鳞,身高腿长,毛发如雪,白色绸缎般丝滑的皮肤在晨光的映照下闪着微光,仿佛能透出健康的血色。
车厢以香木为主,用玉石、明珠、鲛绡作装饰,上面镌刻着诸多阵法、符文,用以保障车内的舒适和安全。
除了阵阵幽香外,双马铜车还散发着一股尔等凡人配不上我的高贵感。
目瞪口呆的红樱嘴里喃喃,“这就是诗中所说的宝马香车吗?”
踏入车厢时还感觉腿有点软,险些摔了个大马趴。
连丹阳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见两人呆呆的,莫惊春就先上了车,一踏入车厢就好像到了另一个世界,里面空间极大,走动起来一点也不局促。
等他们两个也上车之后,莫惊春用神识给马车下令。
双马腿一扬,车就出发了。
打开窗户,撩开帘子,还能看到窗外的景色。
丹阳走到窗边,看着逐渐变小的青云观,感叹道:“师叔的本事,可真叫人吃惊呐。”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莫惊春又翻出了他的折扇,潇洒地打开,给自己扇了扇。
虽然现在不热,但要合季节。
倒是红樱已经恢复了淡定,四处走来走去,参观这个马车。
莫惊春也带着丹阳逛了一圈,最终决定他们二人住二楼,让红樱住一楼。
他看看时间,也到红樱平时练武的时间了,连忙叫住扒在窗边对着一群飞过去的鸟儿喊话的红樱。
“好了,红樱别玩了,现在练不了武艺,你背书吧。”
红樱转头看过来,“三少爷,你管得真严格啊,梦里还要叫我读书习武吗?”
莫惊春看看丹阳,丹阳也看向莫惊春。
他走过去捏住红樱的脸颊,温柔道:“疼吗?”
红樱小鸡啄米式点头,口齿不清道:“疼……”
“还觉得自己在梦里吗?”
红樱闹了个大红脸,连忙摇头,赶紧跑去找出书本朗读背诵。
丹阳忍笑,双眸春水盈盈。
莫惊春对着窗外看了一会儿,故作严肃,最终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红樱的头越来越低,都快挤进书本里了。
最终她只好用双手拍拍脸颊,把心思投入书本。
三少爷可是活着的神仙,他的话肯定不会有错的,说读书要紧,那就一定是很要紧。
中午,三人用饭之后,消食时,莫惊春严肃地说:“出门在外,我觉得咱们还是得有个名号才是,免得惹了事牵累家里人,你们说呢?”
红樱第一个同意。
丹阳含笑点头,“可。”
“那我先来,我道号长春,取个相反的名号,让旁人想不出我的根底来,就叫——莫惊春。”
“这名字取得好,天下有十分温柔,这个名字就占了七分。”丹阳笑容变大,原来你叫莫惊春啊。
莫惊春大笑。
他其实是跟妈妈姓的。
不过他爸据理力争之后,得到了取名权,因为他是惊蛰那天出生,所以本来想取名惊蛰,但是和莫字连读起来不太顺口,就改了一个字,叫惊春。
莫惊春,不要惊醒春天,有种莫名的温柔。
对了,他妈妈叫春华。
“那你要取个什么样的名号?”
“我的也简单。”
第38章 古代庶子36
◎完结◎
“我是丹阳,平日最爱炼丹,丹药又叫金丹,我从中取个金字。阳,音同羊,道德天尊骑青牛西出函谷关,而后紫气东来,就取个牛字。”
“往后就叫我金牛吧。”
他说了一大通,还以为能取个如何雅致的名号,却不想竟取了“金牛”二字,红樱不由得笑了起来。
莫惊春也憋不住笑了,眼睛亮晶晶的。
丹阳挑眉,看他,似笑非笑。
莫惊春轻咳,“这名字好,一听就很富贵。”为了忍笑,他开始发散思维,想到了白雨妖道。
不分青红皂白,取白字;云对雨,取雨字。
合起来不就是白雨吗?
青云观,白雨妖道。
说这是巧合都有点不敢信。
而秦家,也是被皇帝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冤杀。
“红对白,花对树,我就叫白芙蓉。”
取名号只是小事,莫惊春这一趟出来的目的地其实是西域。
要去西域,就要路过京城,再往西北而去。
晨光熹微,京城里的报晓鼓声依次响起,正是开城门的时刻,此时早就有等着进城的百姓排队等候在城门外,守城的士兵们神采奕奕,只有一位服饰比常人华贵许多的将军悄悄打了个哈欠,指挥手下们合力打开城门。
若非昨夜跟三五好友们胡混了一夜,他也不至于一大早的如此困倦,可惜,他虽为伯爵之后,却不是世子,不能继承爵位,家中兄弟又多,只能靠老爹当个守城门的偏将。
心中正想着下值后先去哪混个饱觉,将军却听到了几个手下的大声惊呼,引起人群一阵骚乱。
他正想怒斥这些大清早就裹乱的家伙,一回头却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只见一双神骏的高头白马精神昂扬、步伐轻盈地拉着一架华丽的马车,就像拉着空气一般轻松,全身上下都在闪闪发光,让人不由得为之倾倒。
哪怕是在不识马的人看来,马车的主人都是暴殄天物,恨不得摇着他的肩膀发出琼瑶式的咆哮。
怎么能用这样的宝马拉车?怎么能!
你不喜欢这样的马,给我啊给我啊,我一定把宝马们当祖宗伺候。
大昭朝开国几十年,尚武之风未堕,尤其是有镇国公之流作为榜样,时人都爱骑马射箭,见到这一幕就越发心痛。
其中又以将军最为心痛,因为他曾随父亲去参加过先帝举行的秋猎,见过不少好马,甚至连西域来的汗血宝马都见过,算是在场见世面最多的人。
但此时他目眩神迷地看着眼前的白马,心底产生了一个大不敬的念头。
其实,和这对宝马比起来,先帝的汗血宝马也不算什么嘛……不过等等,这马儿额头的东西是什么?鳞片吗?
将军不由得摇头,不不不,这一定是他睡得不够,出现了错觉。
这绝对不是什么鳞片,估摸着是什么宝石磨成片镶上去的,也罢,这宝马的主人虽然不太爱惜宝马,但还算慷慨。
等马车进城时,将军还是忍不住拦住了马车。
其他士兵都目光炯炯地看着他们的上司,在心底无声呐喊,头,上啊!
就连要进城的百姓们都默契地放慢了脚步,一时间不论是要进城买卖的,还是进城有事的,都变得脚步优雅起来。
走出三里地的还要把脖子扭过来,甚至可以的话,耳朵都想变长伸过来。
一个头戴庄子巾的青年从马车上探出身来,他眉目如画,只微微一笑就显得十分亲切,“何事?”
将军耳朵微红,但一想到这两匹宝马,心中就一片火热,也顾不得尴尬了,连声问道:“敢问阁下,这两匹马是从何处得来?是否有意售卖?”
“我不缺钱,无意售卖。”说完,莫惊春就放下了帘子。
“哎等等!”将军伸手,“那你家的马是公是母?可找了伴了没有?”
一声笑从马车上传出,双马扬蹄小跑,马车辚辚。
“我家马儿不找伴!”
将军望着马车,放下手,神情失落。
一盏茶后,他反应过来,立即叫人传消息回家。
人群也集体“嘘”了一声,大为叹息,如此好马竟然不想找个伴,难道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么?
在古代,马的地位就相当于豪车。
若算上在军事领域的作用,马的地位就更高了,类似于装甲车,在战场上,甚至能起到左右胜负的作用。历代中原王朝,但凡国力昌盛,又有进取精神的,都会努力培育良马。
莫惊春的马,虽然不明品种,也不明其耐力、习性,但光是那白珍珠似的外表就足够引人注意了。
随着人群的散开,良马腾空出世的消息也随之扩散到了整个京城。
本来想低调出行,结果莫惊春一行人险些被堵在京城里。
好在离开了京城之后,法器就可以全速前进,很快就甩掉了那些心有不甘的尾随者。
只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给那些知道马儿的速度后,悔得捶足顿胸的围观群众。
一路上走走停停,不时补充食物和水源。
他们走过了草原,见过了雪山,也去参观过石窟里的佛像。
沙漠里驼铃悠扬,来往如梭的商队带来了皮毛、玉石和牛马,也带走了丝绸与茶叶。
最让人心神动荡的还是雪山上的日照金山。
日升日落时,阳光深深浅浅地铺在雪山上,把雪山变成了金山,璀璨的、神圣的金色,仿若神仙下凡,带来不可思议的奇迹,为人们的心中注入希望,冲刷掉红尘里的尘埃。
凡人仰视金山,就像蝼蚁仰视神佛。
神佛诞生于蒙昧的远古,是否也是古人被这鬼斧神工的大自然所震撼?
当地人说只有受天神祝福的人才有这个运气看到这一幕,看到后的一年里都会平平安安,万事如意。
莫惊春没有相机,只好拜托金戈帮忙拍了好多照片。
丹阳转头就买回了画笔与颜料,试图描绘下这个美丽的场景。
而红樱只恨自己读书少,找不出诗词来形容这幅美景,回去读书愈发努力。
他们走过了许多国家,见过了各式各样的人。
外貌、文化、风俗也许会有不同,但和大昭人一样,也会有好人有坏人。
大昭是世界的中心,京城一直有许多胡人商队来经商,丹阳和红樱都多多少少听说过,只是没接触过,见了胡人,又打过几次交道后,就连见识最少的红樱都不再好奇了。
唯一令人烦恼的是,沙漠里不但有商队,还有马匪。
有的马匪甚至就是商队或一些国家里的国民、军队假扮的。
莫惊春这车实在太耀眼,一路上没少因为马车跟这些马匪交手,他基本次次都冲在最前面。
没想到的是,丹阳看起来温文尔雅,莫惊春还担心他这个习惯隐于幕后的高手会害怕,打起来却也是个不要命的主。
什么叫害怕?丹阳压根不知道。
他的敌人倒是挺了解的。
让莫惊春欣慰的是,红樱虽然一开始有些害*怕动手,但是当莫惊春灵机一动,送了一柄超级大锤给她之后。
——锤子有大半个人高,锤头中空的那种。
大约是身怀利器,杀心自起,红樱顿悟了,挥舞大锤砸人,一锤一个小朋友,进步超级快。
现在对付马匪们,已经能眼都不眨,干净利落地干掉对方了。
时间一长,三人小队声名远扬。
人称马匪杀手,又称马匪克星。
每到一处,都会受到当地人家的热情款待。
大家也是享受了一番唐僧西游的待遇。
甚至还有一些小国的国王公主试图和他们春风一度,或者直接成婚,吓得他们连夜带着马车跑掉。
沙漠里渐渐流传出奇奇怪怪的故事,什么沙漠里的奇怪马车是天神的座驾,最爱猎杀那些做了坏事的男人,带走男人的头颅作为战利品炫耀他的武力。
这也导致马匪们远远看到一架超级华丽的马车,就头也不回地跑掉了,压根不敢多看第二眼。
三人小队猎杀马匪的事业也就此中道崩殂。
他们也终于来到了棉花的产地。
支付了一些酬金给当地贵族之后,他们得以进入贵族的领地,看到那些如同白云般的棉花。
丹阳捏了捏手感绵软的棉花,感叹道:“惊春,这就是你说的棉花啊。”
“是啊,不过现在的棉花还不能用,摘下来后还需晒干、清出杂质、剔除掉棉花籽、纺纱。这个棉花籽可以用作饲料,也可用来榨油。”莫惊春想了想,说道。
其实他对棉花的了解不多,只知道个大概。
不过他相信劳动人民的智慧,只要把种子带回去,人们会知道该怎么利用的。
三人留了下来,跟当地人学习如何种植、处理棉花。
说实话,在这方面的天赋,莫惊春和丹阳都远不如红樱,最终红樱负责学习,莫惊春负责记录文字,丹阳负责绘图。
一开始,那些贵族是不愿意教导他们的,还是拿出红参保命丹救了一个大贵族之后才得到了学习的机会。
除了棉花,这一趟西域之行,他们还带回了菠菜、莴苣等植物的种子,次年才回到京城。
回到京城后,莫惊春将种子和资料交给朝廷,让朝廷推广,又补充了物资之后继续出发。
这一次,他们是往南去。
又一年,三人往海外而去,几年后带回了辣椒、番茄、玉米、番薯、木瓜等。
风云变幻,几十年后,大昭的餐桌上多了许多蔬果和调料,冬天也多了一种布料可用。
丹阳已经老了,他白发如雪,躺在故乡的床上,看向莫惊春的眼神蕴含着生命中最后的火光,“师叔,谢谢你,一直没有变。”
告诉他,原来这世上还是有好人的。
只是好人难做。
只可惜,他是罪孽深重的恶鬼,师叔是笃行善事的鬼差,他们大概不会有下一次的结缘了。
说罢,眼里的光渐渐熄灭,最终合上了眼睛。
记忆里那双美丽的眼睛也渐渐消散。
莫惊春是修行之人,虽然一直没办法突破到筑基期,但他的寿命也大大延长了,和丹阳比起来,看着不像一代人,倒像是爷孙。
他握住丹阳的手,静静地看着挚友离去,为挚友立了碑,上面写着:青云观丹阳子之墓。
莫惊春挚友。
还请了著名文人写了一篇墓志铭,记录了丹阳这一生的事迹。
他会死去,但千年后的书本还会有他的存在。
“谁谓道消,碎此珪璧?”
“谁谓霜落,凋此松柏?”
丹阳墓边种着几棵松树,莫惊春摘下一枝,垂首轻嗅松香,心中忽然就想起了刘相的墓志铭,恰如丹阳的写照。
他知道丹阳心底的黑暗,可是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完人。
前世,是爸爸妈妈指引他向善。
此世,是他指引丹阳,也算一轮回。
至于红樱,前些年就去了。她在三十多岁的时候,莫惊春见她心智成熟,也明白了将来要做什么,就和她分开了。
红樱向莫惊春求了一颗续赤龙的药,留在南洋建国。
她不再害怕,也不再抗拒,以最真实的面目来面对这个世界。
此外,还收养了一个女儿继承她的王位。
她虽已去世,但她的女儿、孙女会继续统治她征服的国度,她的姓氏、家族、荣耀会随着国度流传下去。
莫惊春作为这个国度的武神,也会永远享受百姓的信仰。
【作者有话说】
谁谓道消,碎此珪璧?
谁谓霜落,凋此松柏?
——大唐万年县刘居士(刘相)墓志铭
第39章 古代庶子37
丹阳番外——命运线篇
丹阳出身贫寒,娘早死,爹另娶,不过五岁上下就被生了孩子的后娘送走了。
说起来,他还要谢这个女人,好歹把他送到了青云观附近,没有直接把他卖掉,要知道,他这样玉雪可爱的男孩,还是值几两银子的。
青云观的道士慈悲啊,收留了他。
他的好日子来了,快快活活地长到了八岁。
在师兄们的交谈中,他知道了青云观是镇国公府的产业,正因为有镇国公的支持,所以观主才能收养一些无家可归的孩子。
那时候,他是多么感谢镇国公这样的贵人啊。
尊贵的、慈悲的、善良的贵人。
但一个巴掌打醒了他。
一个小道士又算得了什么呢?是非对错都不要紧,要紧的是身份。
也好在,他是很聪慧的,想办法留在了药王殿,药王殿的执事是一个脾气固执古怪的老头,据说曾经做过什么御医,对弟子们动辄打骂,嫌弃弟子们愚笨,导致小道士们都怕被分到药王殿。
但他不怕,挨打挨骂又有什么要紧,学到了真本事才是真的。
他过目不忘,背医书、背脉案总是又快又好,对执事既耐心又恭敬,很快就得到了执事的青眼,做了执事的徒弟,晨昏定省,多年如一。
于是,十来岁时,他就能跟着执事出去义诊了。
他见到了一个更广阔的世界。
原来,这个世界有这么多的穷人,也有这么多的贵人。
贵人未必善良,甚至未必聪慧,有的是仗着裙带关系就能为所欲为,有的只是出身好,就能在他面前耀武扬威。
他不服。
这些人凭什么呢?
论学识,论德行,甚至论容貌,论举止,他又差在哪里?
他年龄虽小,就能凭着医术将附近的村民指使得团团转了,甚至凭智慧,也能驱使许多商户小官为他所用。
那时候,丹阳只觉得自己无所不能。
但很快,现实就迎头给了他一个大棒。
执事治死人了。
准确地说,不是执事治死人,而是执事掺和进了别人家的斗争中。
他受一个大官所请,去为大官的儿子诊治。原本执事是不想去的,但是挨不住他想和这个大官拉上关系,就苦劝良久。
这个大官是文官,家里有路子可以送人到白鹿山书院。
是的,他并不想一辈子做个道士,他想出将入仕,做大官,穿朱紫,以后站在他爹面前,叫他爹后悔死。
后来,无数个日夜他都在后悔,可这世间并无后悔药。
那孩子是大官的嫡子,得了重病需要针灸,针灸前需要空腹喝一副药。结果,千叮咛万嘱咐,那孩子还是在喝药前吃了几块点心。
他也是后来才查出,是大官的后宅出了问题。
但当时他踌躇满志,只想着将来的前途,完全没看出这里面的道道。
大官的儿子死了。
大官一怒之下,派人抓住他师父就打。
他年纪小,没有被放在眼里,才使了大笔银子逃了出去,求助观主,观主又去请了镇国公夫人说情,师父才被放了回去。
回去之后,他才发现师父的下半身都被打烂了,眼见着也活不了多久了,难怪那大官那么痛快地把他师父放了回来。
他太恨了,恨不得磨牙吮血。
然而他师父一句话就敲醒了他。
“丹阳啊,科举这条路你是走不通了,以后考个度牒,好好地做个道士吧。”
他一下子就懵了,他以为自己瞒得很好,结果一切早已被师父看在眼里,他说:“我不甘心,他把你打成这样,难道要任他逍遥法外吗?”
“本来就是我治死了人,赔他一条命也算公道。”
当时他梗着脖子,含泪不语,不肯答应。
这些贵人仗着身份就不把人当人,通通都该死!
他师父叹气,一张脸纸一样白,良久才道:“我收你做弟子,教你医术,也算有恩,这恩你认不认?”
“我认。”
“我有三个遗愿,你做不做?”
“我做。”
“一,不要替我报仇。二,考个度牒。三,只要你能找到一个真正的仁慈善良的贵人,就要承认善恶不分贵贱,从此不得作恶,一心向善。”
说完他师父就进气多出气少了。
但他还是不服,“难道我要一辈子去找这个人吗?”
“三十而立,就以三十岁为限。”
他应下了。
没几天师父就去了。
他按世俗的规矩老老实实守孝,守了整整三年,三年之后就去考了度牒。
这三年里他没断过和外面的联系,虽然答应了不为师父报仇,但他控制不住地查了大官,得知了真相。
他应了不报仇,那就不报仇。
他只是好心地把真相告诉了那位可怜的夫人罢了——死了儿子之后,就一直在佛堂里吃斋念佛的夫人。
至于那位大官和爱妾怎么死,那又关他什么事呢?
都是报应。
那之后他也暂时息了建功立业的心思,平平静静地学医,教导师弟们,守着药王殿过日子。
但背地里却悄悄张开了一张捕捉消息的大网。
事实证明,他才是对的,师父是错的,这世上的贵人,就没有哪个是好东西,哪怕是穷人,显贵之后也一样如此。
就连镇国公府的主子们也不例外。
他们甚至已经是极为仁慈和善的贵人了,否则他当初就会饿死在青云观外,可是这样的人家,也从来没少过笼络官员、打点上下、包庇亲友、纳妾蓄婢之类的肮脏事。
像那柳家,仗势欺人,侵吞田地,搜刮民脂民膏,收受贿赂……一样也没少干,可就因为是秦家的亲家,就可以安然无恙。
可那些死去的平民百姓,又算什么?
什么收养孤儿,什么施粥捐衣,什么修桥铺路,通通都是作秀!
那点钱够他们买身衣裳吃顿饭吗?
更有意思的是,秦三少爷和柳家小姐来青云观打醮时,那位柳小姐竟悄悄看了他好几眼。
他几乎要恶心死。
这位柳小姐不但和秦三少爷就差一道订婚的手续了,其实背地里还跟瑞王打得火热。
也不知道,将来瑞王和秦三少,谁是正房,谁是侧室?
要是女人能纳妾的话,她估计还想把他也收进房里吧。
他真有种把真相放出去的冲动,这样大家的脸皮都被撕下来,露出底子,该多好看。
但看在镇国公府对他也算有恩的份上,他没有这样做。
他真是太善良了,都没有拆穿柳小姐。
结果没多久,秦三少就死了。
好了,事实证明,瑞王是正房,秦三少连柳家的门都进不了。
时间过得很快,柳小姐嫁给了瑞王,瑞王登基,镇国公死去,他也在等三十岁的到来。
然而,三十岁还没到,镇国公府就倒下了,满门抄斩。
真是荒唐。
他消息灵通,镇国公府出事前就隐约有预感,假意去后山采药,伪造出跌落山崖死亡的事实。
于是,在青云观风流云散之前,他就已经走了。
原本是没什么的,但是看着青云观重新变得人声鼎沸,却一张熟悉的脸庞都没有了的时候,他感觉到了愤怒。
凭什么呢?
凭什么柳家和瑞王可以安享一世荣华富贵,他们这些人却要流离失所?
他食言了,不愿再等到三十岁,他来到了北戎。
——化名白雨。
凭借出色的口才与学识,他很快得到了大单于的信任,得以大展拳脚,施展一身所学。大单于日渐年老,开始猜忌他,瑞王和柳玉瑶的儿子也长大了,也开始被瑞王猜忌。
真是太好笑了。
他布下的局早已成型,不再需要他亲自操控,于是干脆假死回到了大昭,混入了一家道观中,重新开始经营自己的消息网。
那是他特意选的道观,柳玉瑶经常来。
很快,柳玉瑶果然来了,她看到了他,他说自己掉落山崖之后被一家农户救下,伤到了脑袋才一直没回去,等记忆恢复了却早已物是人非。
她信了,甚至没有把他的事告诉瑞王。
哈,外面恩爱有加的夫妻竟然同床异梦。
他开始挑拨,开始挑起她的野心。
夫妻决裂,父子相杀,那场面一定很有趣吧。
差一点就成功了。
偏偏就在此时,北戎南下,他气得要死,只恨自己当初在北戎下力太重,早知道柳玉瑶心志如此薄弱,他早就该动手的,不该跑到北戎去搅风搅雨。
只是冷静下来后他自己也清楚,瑞王刚登基那会,柳玉瑶的儿子还没长成,柳玉瑶和瑞王又算新婚燕尔,很难挑拨得动。
如今有这样的局面,也算是天时地利人和俱全,才如此容易达成。
换个时间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只可惜,时间太短,他埋进皇宫里的钉子职位还是太低了。
他又果断离开。
果然,大昭险胜之后,瑞王和柳玉瑶和好了,转头过来就想收拾他。
瑞王后来还把皇位传给了太子,自己跟柳玉瑶跑到行宫修养了。世人开始传颂皇帝皇后的深情,他却不信。
查了许久才知道,原来是瑞王伤到了身体,需要静养,无法再处理政事,为了防止好大儿直接干掉自己,瑞王才干脆哄着柳玉瑶跟他走了。
他就知道这两人不是真的。
他又开始如同蜘蛛一样,开始织网、布局。
不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许他永不能停下自己的脚步。
第40章 古代庶子38
◎后世番外上◎
千年后,王朝已换了一茬又一茬,当今已经是人民当家做主。
西湖边上的一家古董店内,一个俊秀的年轻人带着眼镜仔细用软布擦拭一只青花瓷瓶。
这家古董店虽然在行内有些名气,走的却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路子,因此人气并不高,当几辆低调的商务车来到时,年轻人只往外看了一眼,并不觉得是来找自己的。
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
一个威严的短发女人穿着一身灰色套装从车上走了下来,她的助理替她开了车门引路。
她和助理走进了店里。
女人用平静的视线扫过店内,最后落在年轻人身上,“您就是大名鼎鼎的吴老板吧,久仰大名。”
年轻人抬起头,扶了扶往下滑落的眼镜,认出了这个女人之后,只觉得自己的债务有还清的希望,连忙放好瓶子,热情地说:“不敢当不敢当,不过是大家给个面子混口饭吃罢了,和秦董您比起来,可就差得远了。”
助理适时地拿出一张支票放在台面,又往里推了推。
吴敌看了支票上的0,瞬间心动加疑惑,脸上的笑容却更大了,叫来伙计看店,请女人到后院里喝茶。
原本按一般的流程,两人应该先寒暄一阵,再进入正题。
但秦乘风等不及了,直接开门见山,说明来意,希望吴敌帮忙找两个坟墓,刚刚的支票是定金,事成,还有红包。
吴敌也收起了笑容,神色严肃,“秦董这样看得起我,是我的荣幸,只是行内的专家多的是,我和专家们比起来差得远了,恐怕不一定能让秦董如愿。”
他的意思是想要知道秦乘风选择他的原因,因为像她这样的人,可选择的范围很大,他之前和秦乘风从无交集,却突然被找上门来,多少要问清楚原因。
秦乘风眉头轻皱,“我雇佣过许多考古学家替我找,只是至今没有消息。我打听过,你的运气最好,这比什么专业都重要。”
看着吴敌,秦乘风的神色也有些微妙。
虽然他每次下墓都必有所得,但每次都能搞出一堆事,也不知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了,只是不论如何,都要试试才好。她的妹妹破浪,实在是等不了了。
吴敌:“……好吧,那你是想找哪个墓?”
助理把保险箱放到茶几上,卡卡输入密码打开箱子,里面放着许多陈旧的书本,瞬间吸引住了吴敌的视线。
“长春子和丹阳子。”
“等等,你是在开玩笑吗?”
大安朝沿海地区资本主义萌芽,风俗小说也发展到了巅峰,人民识字率高,市面上出现了一大批神魔小说,其中以大昭朝的《世界环游记》为参考的《环游记》最为出名。
《环游记》说的是长春子和丹阳子这对师兄弟原本是天上的一对神仙,见人间百姓苦不堪言,心下怜悯,又有心猿出世大闹天庭,于是齐心协力镇压心猿百年,化解他心中戾气。
百年过后,长春子、丹阳子下凡历劫,做了两个道士。
他们长大成人后,领皇帝圣旨,要去找到能在冬天保暖的植物种子,带回中原。
途中,他们经过心猿被关押的地方,问清心猿来历,见他诚心悔过,于是放出心猿,让他出来赎罪。
后又遇到苦命小媳妇红樱、在大江里兴风作浪的孽龙,一一或劝解或降服。
师徒四人开始环游世界,收集各种有用的种子,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与事,最终长春子和丹阳子历劫结束,继续当神仙,心猿、红樱、白龙们也修成正果,飞升天庭。
因为作家文学功底了得,《环游记》一出便洛阳纸贵,从那以后有关《环游记》的戏曲、歌曲、二创层出不穷,到了近现代,人们又把它搬上了荧幕,导致时至今日,花国人对这师徒四人堪称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不过作为名校高材生,吴敌知道的多一点。
原型《世界环游记》其实是昭朝人士长春子和丹阳子的著作,相当于日记,记录了二人所去过的地方,以及当地的气候、风俗、服饰、文化、地形、矿产等,图文结合,对时人和后人都很有研究价值。
当时还有人根据这本书找出了一座藏在深山里的铜矿,一夜暴富。
不过据专业人士考据,这本书的作者是在接近五十岁时开始著作,一直写到丹阳子九十多岁去世。其中记录了二人去过的不可思议的地方有:极地、珠峰、深海、哀牢山……
以致于许多人都认为这本书大多是杜撰的。
因为哪怕是到了现在,科学技术十分发达的时代,许多专业的探险专家、地质专家,进入哀牢山之后,也没能活着走出来。
那在古代,两个几十岁的老头子又是怎么到达这些地方并安全走出来?
而且,还有人专门根据书上的日期与地点测算过作者的速度,发现作者相当于是在开车旅游,这就让人更不敢相信《世界环游记》的真实性了,大概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环游记》才把师徒四人写成了修士,可以腾云驾雾,一日千里。
虽然也有很多到过这些地方的人,都通过所见所闻印证了《世界环游记》的真实性,坚信长春子和丹阳子就是这么厉害,就是在古代用人力创造了奇迹!
吴敌对此一直是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反正没亲眼见证,真相都是薛定谔的猫。
但他万万没想到,秦董这样的大人物居然相信是真的。
秦乘风脸色很严肃,“我没开玩笑,我妹妹病了,我需要你从墓里带出一样东西——红参保命丹。”
吴敌心神动荡,只觉得自己快要呼吸不上来了,瞳孔扩大,“这玩意不是小说里杜撰的东西吗?”
虽然他见过粽子,打过尸蟞,涂过麒麟血,但还是坚信世界是科学的、唯物的,但红参保命丹不是啊,它能让人起死回生啊!!!
秦乘风露出一个淡淡的笑,“红参保命丹是真的,但效果没那么夸张,它只是能让病人保住命而已。”
“那也很了不起啊!”
要是王胖达在这里,岂不是嗷嗷往前冲。
这世上的病人多了去了,患癌的、烧伤的、出车祸的、年老的……一颗药下去,就能保住命,要是把消息放出去,所有人都会疯狂的!
吴敌看向秦乘风的眼神已经不复惬意,反而带上了震惊和疑虑。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知道这个事。”秦乘风语气笃定,神情带着一丝追忆往事的惆怅,“你知道吗?长春子,俗家姓名为——秦礼,甚至他出家的青云观,也是我祖上——昭武帝一朝的镇国公所建。当时的观主正是镇国公的弟弟,长春子也正是镇国公的小儿子。”
吴敌恍然大悟,“我能看看这些资料吗?”
“请。”
这一看就到了华灯初上,吴敌放下资料,摘下眼睛,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我初步有些想法了,只是下墓的话,我需要请几个帮手。”
秦乘风合上电脑,点头,“可以,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半个月后。
几个打扮得和驴友没什么区别的年轻人来到了青云观。
吴敌指着空荡荡的青云观,“秦董,这里怎么一个人都没有?”
青云观可是著名景点,平时游客人游如织,今天一个人影都没有,难道是都去上班了?
秦乘风说:“虽然青云观跟我们家没什么关系了,但观主多多少少会给我点面子,只要出钱,清几天场子还是可以的。”
几个保镖沉默地跟在她身后。
身材圆润的王胖达竖起拇指,“大户人家就是豪气!”
吴敌也笑,“这还是我第一次包场子旅游,新奇啊,你说是不是,小哥?”他用肘子去顶一个静默的黑衣青年,那青年抬眸看了他一眼,不语。
三天后,山上。
王胖达已经就地躺下了,“真是累死胖爷了,这墓跑哪去了?”
吴敌打开自己的笔记本,在这个惯用手机平板的时代,他因为经常要下墓,时不时就没信号没电,所以还是比较习惯用纸来记东西,只不过用的是一种特制的可以防水的纸。
“意料之中,我这段时间仔细看过<世界环游记>,丹阳子以作画为主,写文为辅,留下的文字很少,但以文章观人也可以知道这个人性情极为高傲,在这世上就没几个入得了眼的人,所以他真正的朋友一直只有长春子。”
说到这里,吴敌顿了一下,看了一眼张凌,才继续解释。
“所以他自然不会愿意让自己的墓地被后人打开,长春子比他活得久,也有能力隐藏起他的墓地,所以时间太短,找不到也是正常的。”
话是这么说,吴敌多多少少还是有点郁闷,这也是他入行以来第一次滑铁卢了。
秦乘风面上露出一抹焦躁,“那怎么办?”
“我们去找长春子的墓。和丹阳子不同,长春子是一个性情开朗的人,不论到哪都能交到很多朋友,对生死也看得比较淡,他的墓估计比较容易找到。”
秦乘风闻言,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恢复了平静,看了看手表,“那我们再等十五分钟就出发。”
其他人:“???”
十五分钟后,直升机到了。
其他人:“……”
第二天,众人就到了雪山。
吴敌向众人解释过,从现有的文字可知长春子最喜欢日落金山,所以他的墓极有可能就在雪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