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撩人,鹧鸪在远处模糊地叫,沈长胤背靠着粗糙的树皮,静静地垂头望着自己手上的伤口。
被飞刀划过的伤口并不算深,如今已经止血,被水泡过之后更是连血迹都剩不下,只有干净清浅的一道伤口。
“你真是个废物。”
幻象坐在她头顶的树枝上,开心地晃着腿,暗红色的鲜血像雨一般落下来。
“你这样无能的人,凭什么活着?为什么我死了,你却活着?”
幻象轻巧地跳下树,落到她面前:“逃跑都要别人抓着你,害怕高,不会游泳,你这样废物,重生了又如何,未来还是会被做成药人、放干血。”
沈长胤目不斜视,只是抬起头,静静地望着谢煜离开的方向,揉了揉眼睛。
她知道自己极有可能发热了,握起拳头用力拍打着自己的额头,可眼皮还是止不住地要合上。
幻象突然甜蜜地笑了。
“没关系,睡吧,闭上眼睛。”
她坐在她的身边,声线刻意中带着蛊惑:“做个好梦,不要那么累了。”
在迷离的声音中,沈长胤愈发难以维持理智。
是啊,做个好梦。
只是睡觉而已。
“看见那条河了吗,不要害怕它,河水是你的摇篮,这是你的温床,去吧。”
夜风是温柔的,在这个时候,风已经不冷了,反而带着温度,像是空气无声地抚摸。
风将河水吹得皱起,像是舒适的布料铺在床上,静静地等待着疲惫的人前来获得安眠。
沈长胤站起来。
“去吧,去吧。”幻象不停地在她耳边鼓励她。
“你可以的,你能够做到的。”
沈长胤向着河水迈出了第一步。
“相信自己,你可以在那里睡着的。”
“太棒了!做得很好,再走大一点,让我们躺在河水里。”
沈长胤加快了步伐。
水渐渐地漫过大腿,本应该是冰冷的,如今却带来了某种温暖。
“很舒服是不是?现在,闭上眼睛。”
沈长胤闭上了眼睛。
“躺下吧,躺下吧,躺下吧。”
沈长胤闭着眼睛,站在河水中央,向后倒去。
在落入水中的一瞬间,她睁开了眼睛,神色无比清明。
她立刻翻身,呛了许多口水,但是一步也不敢停,跌跌撞撞地向岸边跑去。
她扶着树,眼中只剩下那个小小的火堆,跑到火焰旁,半跪着,伸出手来,试图烤火获得更多的温暖。
等到手的温度变正常了,手指也不再僵硬,她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并不意外自己已经发了高热。
所以刚刚才会理智缺失。
她将谢煜今天扔给她的那柄匕首拿出来,手腕上划了两刀。
她的分寸掌握得很好,对于足够疼痛、又不会有生命危险的位置无比熟悉。
终于冷静下来后,她也扯了布条,包扎起自己的手,没有再敢靠着树。
就像坐在有靠背的椅子上、躺在床上会比坐在板凳上更容易睡着一样,在有东西依靠的时候,人会更脆弱,理智更容易丧失。
她正襟危坐,等了一会儿,直到林间响起沙沙的脚步声,才抬头看去。
谢煜从黑暗中抱着一堆干柴回来了,脚步轻快,眼神明亮:“这边的柴还挺好捡的。”
她将干柴放在一旁,也在火堆旁盘腿坐下,往已经小了许多的火焰里添了些柴。
空气中弥漫着枯叶的味道、新叶的味道、被河水浸透的衣服在火边渐渐被烤干的味道、树枝燃烧的味道,还有淡淡的血腥味。
但两人都一言不发,不去提及。
谢煜抬头看了看天,发现最明亮的金星已经快到了天空中央。
她转头对沈长胤说:“天色不早了,你睡会儿吧,我来守夜。”
沈长胤垂着头,抱着膝盖坐着,将下巴抵在膝盖上,从火堆里抽出一枝只有前端在燃烧的细小树枝,在沙土上灭了火,又在沙土上划来划去。
她在默写心经。
听到谢煜的话,她的头抬起来,摇一摇,又很快垂了下去。
“你不可以这样的。”谢煜将小树枝从她手里抢过来:“这样太可爱了,但扮可爱明明是我的专利。我们两人当中我才是可爱的那个。”
她比了一个开枪的手势:“你是气势十足、作威作福的那个。”
沈长胤重新坐直,整理了一下衣襟,终于开口,嗓音沙哑而淡:“三殿下,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我保持风度翩翩,是否太过强人所难?”
“所以让你快睡呀。”
这个人是不是根本就听不懂言下之意。
沈长胤:“这林间常有毒蛇猛兽,正是化冻的时候,蛇类会趁夜间出来觅食。”
“那我抓,你睡吧。”
沈长胤:“我们尚不知自己飘到了哪里,追兵极有可能,今夜就赶上来。”
“我逃跑一定会叫上你的,你睡吧。”
沈长胤:“三殿下一人守夜是否太过劳累?”
“你根本不懂熬夜到早上7点,睡半个小时,又爬起来上早八的含金量。”谢煜又拨了拨柴,火势一下大了起来,两人的身边变得暖融融的:“睡吧,我熬夜冠军。”
沈长胤心想,明明我在你心里连朋友都算不上,只能算联姻的合作对象,你这样固执又是为了什么呢?
她还要说些什么,却被直起身、看过来的谢煜打断了。
谢煜看着她苍白如纸的唇色,又看了一眼地上的心经,直到这个时候,此人的字迹依然整洁有序,分毫不乱。
“我亲爱的摄政王。”她苦口婆心,头晃来晃去,一定要找到合适的角度,让别人正看自己。
“我已经知道你亲力亲为、无所不能、算无遗策了,你已经证明了,所以现在睡一下也没事的。”
她一扬下巴,挑眉笑了下:“有我守着呢,依赖我一下也没关系,我超可靠的。”
她在“超”这个字上强调了重音。
“我向你保证,明天早上你一定还能活着看到太阳。”
沈长胤直直地望向她:“你保证。”
“嗯,我保证。”谢煜说:“而且我向你保证,只要你不睡,我就一直会说话,烦死你。”
沈长胤终于靠回了树上,轻轻地闭上眼,头往一侧偏去
林间又变得静谧起来,只有木材在燃烧的时候发出的哔波声。
过了几分钟,谢煜忽然说:“装睡的技术太烂了,你这样是不可能睡着的。”
沈长胤的眼皮颤动,睫毛如同振翅欲飞的蝴蝶,强撑着没睁开眼。
“放慢你的呼吸。”谢煜一边将木材折成小的、方便燃烧的长度,一边说着:“呼气数五个数,吸气也要数五个数。”
沈长胤没有给她任何反应,本不欲听她的话。
但谢煜自顾自地命令她:“慢慢来,吸气,一零零一、一零零二、一零零三……”
沈长胤缓慢地吸气。
“呼气,一零零一、一零零二……”
“感受气流的存在,感受你的手在下沉,你的脚也在下沉……”
带着一种莫名的安心,沈长胤睡着了。
谢煜侧头看了一眼,笑了,知道这个人应该发烧了,伸出手想去摸一摸额头,想了想,又收回。
她抓了一根细小的树枝,手很稳地将垂落在沈长胤脸上的一小段碎发拨落到耳旁。
她回头,扬起下巴望着夜空,今夜只有一弯窄窄的新月,星星却纷繁如同黑色天鹅绒上的钻石,碎且密布。
轻轻哼起了歌。
而且是颇具恶趣味的:“小宝贝,快快睡……”
星星逐渐隐去,东方既白,沈长胤似乎睡得很好,到现在还没有醒来。
谢煜算了算时间,平常这个时候沈长胤都已经起来准备上朝了,现在却依然睡得正香。
怎么,这次落难还算她的休假了吗?
她将人喊起来,指了指树林中木头做的墓碑:“这附近应该有村子,我们去找点吃的,你再想办法联络上老金她们。”
沈长胤被叫醒的时候,还有些茫然,眼神空茫,还带着一点水光,甚至没能立刻听懂谢煜在说什么。
揉了揉眼睛,才唔了一声,重新站起来了。
不过她状态恢复得也很快,没有几分钟,就重新变成了那个风姿仪态都无可挑剔的沈大人。
谢煜反复看了看自己,又看看她,想不明白:“大家都是落难的,怎么你看起来才更像个落难的公主,怎么衣服还比我干净。”
两人顺着村民留下来的踪迹,在中午之前赶到一处村落,站在村口的篱笆外,先停下了脚步。
村中有吃饭早的人家已经升起了袅袅的炊烟,偶尔也能听到小孩在招猫逗狗互相追逐的笑声。
谢煜却望着村头那株布满繁花的树,青白色的重瓣梨花如同天上坠下的云朵一般,将这小小的村落衬托着,犹如世外桃源。
“重瓣梨花。”与那些刺杀她们的死士身上佩戴的干花完全一致。
沈长胤看了一眼梨花,又环视了一圈村口:“根据河流的方向与流速,虽然无法得知具体的方位,但我们现下一定在建州内。”
“建州刺史张平政,是为数不多我有机会杀却没有杀的人。”
谢煜:“证明她是个好人吗?”
沈长胤:“她上任四年,建州全境铺开识字碑,村无分大小,皆有此碑。”
“富裕一点的村落会刻上数千个字,十几座碑,贫穷一点的村落只有一座,上面只有柴米油盐、一二三四等寥寥几十个常用字。”
“但只要是官府登记在册的村子,全都会有识字碑。”
“这个村子却没有。”
沈长胤:“这是某个贵族家的隐田。”
谢煜:“不会这么巧吧,我们恰好就漂到了罪魁祸首的老巢?”
沈长胤:“对方敢在京城内向我动手,也敢在皇家定亲宴之日向我动手。勇气来源于力量,她的势力范围不可能小。”
“我们漂到她势力内的概率比你想象的要高很多。”
谢煜:“好吧,那我们要怎么混进村子?”
沈长胤望了她一眼,突然露出了一种无辜的神情,透着难言的虚弱劲。
“这是我家大小姐……”
一刻钟后,两人坐在村长家里,喝着村长给倒的热水,沈长胤用温柔平和的声音介绍:
“我本是大小姐家的童养媳,此次进京不过是为了陪大小姐赶考,却不幸路上遇了山匪,另有两位仆从死于路上,我和大小姐死里逃生,却还是受了刀伤。”
她伸出手,按了一按眼睛周围的皮肤,尽管那里没有任何眼泪。
“遭逢大难,人皆说大难临头各自飞,可我却不愿。我待大小姐之心,天地可鉴,还请村长助我们俩几日,在大小姐写的书信归家后,自有重谢。”
几个婶子听着,不由得感慨起来:“多好的一对佳人,多好的老婆……”
“孩子你别怕啊,你安安心心在这住下,什么时候家里人来接你们了,你们再回去。”
大婶安慰完沈长胤,又回过头来拍一拍谢煜的背:“你也是,有这样的妻子在身边,人生有什么事情是熬不过去的呢?”
谢煜只顾低头,麻木地喝水。
【作者有话说】
来了——!
请吃今日小段子:
假如突发花吐症(一种喜欢一个人就会吐出花瓣的病)
小谢:大声呕吐,并且开始挂肠胃科急诊。
小沈:把自己噎死。
儿歌第一段是:
小宝贝快快睡梦中会有我相随
陪你笑陪你累有我相依偎
小宝贝快快睡你会梦到我几回
有我在梦最美梦醒也安慰
第27章 从童养媳到被嫌弃的童养媳
◎残忍回避型◎
“来,妹子,这段时间你们就住在这里。过两日我们去镇上赶集,帮你把信捎出去。”
村长的妻子推开一扇卧室的门,热情地说:“这是我家闺女在家时住的房间,但她一直在外面做工,不怎么回来,有些日子没收拾了,你们两个还不要嫌弃。”
门开后,纷纷扬扬的灰尘在光线下跳舞。
但进了屋,就会发现居然非常干净。
陈设很简单,一个旧木柜子,一张平整宽敞的床,一张屋子中心的桌子与配套的板凳,可见这里虽然许久没有人居住了,但一直有人在打扫。
这个村子里的居民不是自古以来就生活在这里的,而是在好几代之前作为边疆的流民,迁徙到这里,慢慢定居的,虽然语言和生活已经靠近中原地区的文化了,但是还留有一些边民的习俗——墙上挂着一小串狼牙项链,还有好几把弓与动物皮。
“能够收留,我们就已经感激不尽了。”沈长胤行了个礼,谢煜也跟在她身后不伦不类地模仿。
村长妻子从衣柜里翻出两身旧衣服递给二人:“都是洗干净的,先换上吧。”
“你们两个小年轻先好好休整,我是找村里的大夫给你们整点伤药,都是我们村猎户会用的,效果好得勒。”
她出了门,贴心地把门带上。
谢煜和沈长胤对视一眼,自觉将眼睛闭上:“你先换衣服。”
她紧闭着眼,听着耳边窸窸窣窣的布料声响,过了一会儿后,听到有人轻声说:“换好了。”
睁开眼,发现沈长胤换了一身青白色的土布衣服,头发也挽成了更朴素的式样。
她见过沈长胤在华贵衣料下的模样,此刻却出乎意料地发现,有些人的美丽并不需要华美的衣袍。
她也拿起衣服,沈长胤转过身去。
谢煜换了一套灰白色的衣服,将头发高高扎起,利落地抖了抖手脚,发现行动非常自如:“这衣服看起来像练功服。”
沈长胤转过头来:“这个村子里年轻人起码比正常的村子少三分之一。”
“但是她们的经济条件不差。”谢煜扯了扯身上的布:“这是细布,对于庄稼人来说是不便宜的。”
两人分析了一会儿,越发觉得这个村子可能就是试图暗杀她们的罪魁祸首招募死士的村庄之一。
沈长胤将桌上的茶水倒出来一点,用手指蘸着茶水在桌上涂画,一边划动一边清理着思绪:
“如果我是一个需要死士的权贵,还不能被官府发现,从自己势力下的隐户中选人确实是最方便的。”
“死士损耗率高,干的都是见不得人的脏活,更尤其需要忠心。想要人献出性命,光靠威胁和给钱都是不行的,得让这些人自愿才行。”
谢煜接话:“所以她们会让死士和自己出生的村庄保持一定程度上的联系,甚至会让她们娶妻生子,给她们洗脑,让她们觉得自己在做的事情都是为了自己在村子里的家人。”
“让死士养育孩子还有另外一个好处,那就是代代相传、优中选优的人才生源。她们可以从每一代孩子中挑选体质最为健壮的一批进行训练,剩下的孩子依旧留在村庄里,作为死士的软肋。”
“但村子显然是不封闭的。她们怕走漏消息,绝对不会让普通的村民知道她们的孩子、妻子、母亲出门在外,到底是在做什么样的事情,死士自己为了不让家人担心,也不会说。”
“但不是所有的死士都会死的,总有一些侥幸活了下来,年纪大了,重新回到村子里。”
谢煜豁然抬头:“这地方有危险。”
话音刚落,门外就传来脚步声,村长的妻子提着两包伤药上门,另外一只手拎着一点吃食。
见谢煜主动给她开门,笑得更真切些:“你们先上药,再垫垫肚子,别吃多了。”
“今天中午咱们村里的猎户队就回来了,有野味吃呢,一定要来啊。”
谢煜笑脸相迎,说了些大姐人美心善的话,把村长妻子哄走了,回到屋里把药放到桌上,才一脸凝重:“这些猎户中应当有不少退休的死士,警惕性绝不会低。”
沈长胤:“那也要去见一面,避而不见反而更加可疑。”
俩人上了药,挑着时间,听到村口热闹了起来,又等了等,直到回来的猎户们被人环绕着来到村长家的院子里,这才出门去看。
最前面是两两成对,用棍子抬着野猪、獐子、鹿这样的大型猎物的年轻猎人,有好几个老猎人背上背着弓,手里拎着些兔子野鸟之类的小猎物,懒洋洋地走在队伍最后面压阵,气势却完全不输。
这几个老猎人的脸上手上几乎都有伤疤。
“诶,老李!”
村长妻子热情地招呼猎户中一个脸上有着长长斜向伤疤的中年女人,向她介绍谢煜和沈长胤:“这对小年轻进京赶考路上被山匪给抢了,来咱们村暂住两天。”
“我说不要钱、不要钱的,还非要塞给我一只耳环,说抵这两天的房费和饭钱,哎哟,到底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做事就是体面。”
老李一点头,轻松拧断了手里的野鹅的脖子,递给一旁等着的一个村户,转头看过来,目光审视。
谢煜的手背在身后,不自觉地握了握,被这种人盯着的感觉不亚于被觅食的老虎盯着,是一种被找到所有虚弱点的感觉。
她立刻紧绷了起来。
沈长胤反而较为轻松,对这种目光熟悉到无视,行了一个礼:“李姨,家妻是个读书人,本性羞涩,我这礼就算是替两人行的了,这些日子要叨扰你们了。”
老李沉郁的目光将两人从头打量到尾,在谢煜的腰腹处刻意多停留了一会儿,脸上的伤疤显得愈发阴狠可怖,过了许久才忽然一笑,嗓子是沙哑的,音色怪异的,像是有人在磨砂纸:“哪儿的话?”
“咱们村子里的人都热情好客,你们这两日就在这里安心待着。”
“我打了只鹿回来,并一些獐子野猪之类的。今天晚上村里开宴,算是庆祝花月最盛的时候,你们也都来吧。”
“不用了,村子里面自己亲亲热热地聚会,我们两个外面的人过去搅和算什么事呢?”沈长胤微笑着说。
“你们一定要来。”老李突然不笑了,面色沉下来,瞬间宛如阎罗一般。
又缓了缓脸色:“人多才热闹嘛,你们要给我面子,就得来。”
“那便恭敬不如从命了。”沈长胤说。
老李一点头,又深深地望了谢煜一眼,这才转身离开。
二人回屋,关上门,面色都很凝重。
“她怀疑我们了。”谢煜有些急,将匕首握在手里,焦躁不安地转动着。
她如今也算是遇到过许多次危险,但都只是瞬间的、短暂的。
她始终不喜欢这种龙潭虎穴的氛围,更加厌恶24小时没有尽头的警戒与高压气氛。
面对真的刺杀反而可以冷静处理,面对这种波谲云诡,人心难测的不确定情况,就要搞不定了。
“冷静。”沈长胤显得比她自如得多:“未必是发现了我们的破绽,可能只是怀疑来村里的每一个生人。”
“只要今晚让她相信我们是真的就行了。只要她们相信了,我们就可以慢慢探查到底是谁要我死。”
两人在屋子里将背景故事编全了,包括家里的情况,沈长胤是如何成为童养媳的,谢煜进京要考什么,山匪有多少人,是怎么逃出来的等等细节。
到了晚上,两人到了村中心的一片大空地上,那里面已经摆了十二三张大长桌,围成一个方形,中间的空地上又有一个大火堆,4个小火堆。
小火堆离桌子近,上面已经架了铁架子,是用来烤肉的,中间的大火堆附近有许多空间,已经有小孩在附近玩起来了。
空地旁围着一圈粗壮高大的重瓣梨花树,夜风一吹就下起了漫天白色的花雨。
待到4个铁架分别架在火上开烤,村妇们也将各类主食、素菜、凉菜都端上了桌,村宴就正式开始了。
谢煜和沈长胤两人作为客人,被安排着和村长一家、老李和几个猎户们坐在一张桌子上。
半透明乳白色的米酒倒进碗里,漾出香气。
老李看似不经意间问出许多问题,两人都对答如流。
“家里贫穷,一位母亲早亡,一位母亲身体虚弱,我还有两个妹妹要养,恰好我们员外家是有名的德善之家,我就自卖了进去做丫鬟,这才遇见我们大小姐。”
沈长胤一边说,一边伸手抚上谢煜的大臂。
谢煜感觉到仿佛有一股电流从被摸到的地方向全身传送,浑身仿佛都酥麻了,赶紧一抖,低下头吃肉。
她麻木地听着沈长胤扮演一个贤惠淑德、情深难抑的苦情妻子形象,只在老李特意提问她的时候,才抬起头来小声回答几句。
为了维持害羞书生的人设,她盯着桌子中心大盘子里的一块鹿腿肉很久,都没敢夹。
直到老李的盘问告一段落,沈长胤空闲下来,再扯扯人家的袖子,示意沈长胤自己想吃那块鹿肉。
沈长胤就挽住袖口,站起身,姿态优雅地给她将鹿肉夹到盘里,还拿了一块饼子给她作配。
看到这一幕,老李和几个猎户对视一眼,极细微地点头,终于相信了这不是一对探子。
谢煜余光瞥到了她们的微表情,终于放下心来,开始吃鹿肉。
酒过三巡,场内的气氛立刻热烈起来,小孩子们手挽手绕着大火堆围成一个圈,一边口齿不清楚地唱童谣,一边跳舞。灰扑扑的短打衣服沾上了更多的泥土。
喝多了的老人开始唱起边民的歌来。
边民民风开放,这个村子又是隐田,至今依然没有被中原文明的含蓄浸染,村子里面的几对青年情侣趁着这个机会大方依偎在梨花树下,贴着额头亲吻。
村长妻子看到拘谨的谢煜与沈长胤,忽然一拍桌:“你们两个也别害羞啊,我们就不像你们中原人那样别扭,爱就要亲嘛。”
“亲一个,亲一个。”她带头开始起哄,很快全场都开始起哄。
在这种起哄声中,谢煜和沈长胤望了望彼此,谢煜不知道沈长胤那张仿佛打不破的温柔假面下到底是什么想法,但她自己此刻已经非常崩溃了。
要说亲,也不是没有亲过,但那次两人都喝醉了,还被下药了,是情有可原的事情。
但现在两人可都清醒着呢——因为有伤口,连酒这种发物都没喝。
这要是亲了,得多尴尬。
沈长胤望着谢煜脸上的神情变了又变,自己的神情则没有多大变化,只是身姿笔挺地坐着,保持着温柔有礼的笑容。
但随着起哄的声音越来越大,她们两个人停滞的时间越来越久,沈长胤的余光瞄见老李与几个猎户的脸色有了些许的变化。
不好,她开始怀疑她们了。
她当机立断,伸手拉过谢煜的肩膀,向前压下去。
谢煜还没反应过来,一愣,下意识的错开头,沈长胤的吻就那样轻轻地落在她发烫的耳朵上。
谢煜转头看见了老李的神色,立刻反应过来自己做错事了。
当机立断,面向桌子,伸手端了一碗浊酒喝尽,而后是一副颇有苦衷的样子,环顾一圈,叹了一口气,说:
“我瞒不下去了。”
她拍拍沈长胤的手,让她坐正:“今天村子里姐姐们都是善人,比逼着我成亲的亲娘更叫我信服,我也就不想装了。”
“这次上京,我根本不为赶考。”
沈长胤配合地变了脸色:“大小姐,你在说什么?”
“我早已心有所属。你可记得我小时候上私塾,偷偷在外面听学的小薇?”
“我还记得。”沈长胤点点头:“她打扰大小姐念书,被我请去别处了。”
“我根本不需要你这么做。”谢煜忽然愤怒起来,虽然整体还是害羞文弱书生的神情,但眼神中也燃起了些许怒火:
“我也根本不要娶你,我喜欢她,我愿意让她在外面听,你却把她赶走了。”
沈长胤余光瞥见老李她们一下正襟危坐起来,手里的酒也不喝了,放下,抿起嘴,聚精会神地听着她们两个人吵架。
“她没有书念,又受你打压,在镇上待不下去,只能辗转她乡去做工,外面的日子那么苦,她的手那么小那么白,天天泡在水里在后厨给人家洗碗,冬天生了冻疮,又痛又痒,都没钱医治。”
大小姐痛心疾首:“是我辜负了她呀。”
“实话告诉你,这次上京,是因为我收到了她的书信,我要上京,与她成婚,从此做一对再平凡不过的妻子。”
贤惠童养媳的手捂住心口,声音虚弱:“大小姐,那我呢,你在说什么呀,那你要把我置于何处?”
大小姐别过头去,虽然不忍,说出的话却依然残酷无情:“今日既然话已说开,从今往后,你我各自嫁娶,再无牵扯。”
偌大的烧烤场地里静的可怕,连小孩都不跳舞尖叫了,都呆呆地听着。
忽然,一声抽泣响起。
她们看见那个美子仿若天仙一般的文弱女子用葱白的手指捂住了脸,肩膀抖动,抽泣声正是从那里传来。
老李于心不忍:“妹子……”
——吱呀一声,童养媳推开凳子,捂着脸转身跑开了,哭声消散在空气中。
负心大小姐坐在桌边,梗着脖子不去看她,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端起另一碗酒喝尽。
刀疤老李终于忍不住了,来到她身边,熊掌一样的手掌一拍她的肩膀:“大妹子,我拿你当姐妹,和你说真心话,不管你喜不喜欢人家,人家好歹照顾了你这么多年,你得温柔点。”
“没有功劳,还没有苦劳呢。现在大半夜的,人又跑走了,万一磕着碰着怎么办?你下半辈子都要活在愧疚中吗?”
她把谢煜拽起来,她的力气实在太大了,谢煜根本就是被提起来的,只能老老实实地站好。
“听姐的,你现在去追人家,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说?哪怕你真的不要和她在一起,也要温柔点,不要辜负人家这么多年来的心意。”
谢煜也软化了,点点头:“我去追她。”
“这才是好女郎!”老李重重地在她肩膀上拍了拍,谢煜感觉自己都快变矮两寸了。
“不过姐和你说啊,你家这个现在贤惠温柔,最重要的是倾心于你,很难得的。不要为了什么外面的花花草草,而放弃了真正的好人。”
“去吧。”熊掌又在谢煜后背一拍,轻轻一推就把她推出了个踉跄。
谢煜只能好不容易站稳,又顺着沈长胤离开的方向追去。
两个人一路小跑,一直跑到村庄的边缘庄稼地里,见前后无人了,才各自停下来。
沈长胤轻抚着胸口,呼吸急促,谢煜叉着腰,*也大口呼吸。
谢煜在月光下望着沈长胤,突然畅快地大笑起来。
沈长胤浅笑着摇摇头,突然想到了什么,笑容微敛:“三殿下那番心有所属的话说得真是真实又动人。”
她的眼前闪过一只病骨支离的手,一封折皱的信,鬼使神差地问:“可是有切身经历才说的如此真实?”
谢煜开玩笑:“是的,我爱得痛彻心扉。”
沈长胤的笑容停滞在了脸上,嘴角的弧度慢慢的、慢慢地回落下去。
“三殿下说的可是真的?”
风将她的声音吹得支离破碎,却依然落入了谢煜的耳中。
谢煜望着眼前有着素白脸庞的人,心想此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如第一次见面那样漂亮,仿佛是易碎的月宫仙子落入人间。
但她才不是什么月宫仙子,她是手握重兵、重权,不择手段的摄政王。
这样的人,此刻却用一种难以形容的眼神望着自己,仿佛这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
那眼睛里仿佛有一层薄薄的玻璃,像最透明脆弱的玻璃杯,反而让人有捏碎的欲望,即使玻璃被捏碎后反过来割伤人。
谢煜的心里忽然闪过一丝直觉,一种仿佛可以救命的直觉——
要想自己三年后能够顺利和离、走人,她现在必须回答是。
只要捏碎那只玻璃杯,她和沈长胤关系的上限就会止步于朋友——朋友是可以散落在天涯海角的,妻子、哪怕是联姻的妻子都不能。
她轻快且残忍地笑起来:“我当然有喜欢的人,沈大人难道没有吗?”
【作者有话说】
小谢直觉大爆发
第28章 从愤怒到XX
◎放她走吧◎
乡村夜晚的天是暗蓝色的,月光如同最顶级的轻纱,从天上落入人间,脚下的泥土温柔又凉润,田埂如同蜿蜒的银蛇,陷入夜幕深处。
风则是明快的。
“我当然有喜欢的人,沈大人没有吗”
风将这句话吹到了沈长胤的耳边而在她的理智反应过来之前,身体就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拉开距离。
那只透明的、超薄的玻璃杯似乎被顽皮的猫爪子推了一下,已经来到了摇摇欲坠的桌子边缘。
谢煜将沈长胤下意识地远离看在眼里,并不被冒犯,只是含笑站在原地。
远处的村庄隐隐传来人群热闹庆祝的声音。
沈长胤抬起自己浓黑的眼睫,神情竟然是冷静的:“三殿下骗人的能力似乎增长了。”
谢煜眨了一下眼睛:“谁说我是在开玩笑的?”
沈长胤神色冷淡疏离,却笃定:“你没有喜欢的人。”
那只玻璃杯在桌子边缘摇摇欲坠,最终居然停住了,没有掉下去。
谢煜颇感遗憾:“我喜欢那个人喜欢得不得了。”
“既然如此,作为三殿下的联姻妻子与合作伙伴,我想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应该不过分吧。”
沈长胤重新上前一步,逼近。
“你问。”谢煜也向前一步,丝毫不躲闪沈长胤的目光。
“性格如何?”
“温柔大方,娴静体贴。”
“出身何处?”
“江南水乡,书香门第。”
沈长胤的提问愈发加快。
“三殿下常年居于宫中,你和她何时相遇?”
“那天晚上救下你之前,我先救了她。”
“那如今人又在何处?”
“托沈大人的福,她家中觉得京城危险,喊她回家,她已于叛乱日后又十日离京。”
“相隔千里,三殿下还喜欢她吗?”
谢煜顿了一下,却还是很快说。
“情比金坚,不在乎异地。”
“情因何而起,以何而定?”
“呃……”
谢煜试图描摹一些浪漫场景,但她没真的喜欢过别人,一时卡壳了。
沈长胤则仿佛夺取了胜利,又靠近她一步,仿佛发现了谜底,一字一顿:“这个人根本不存在。”
谢煜抬起头:“情不知何起,一往而深;那日天黑星繁,混乱市井,沈大人军马肆意、问鼎夺权之时,我与她一见钟情,身无他物,只以明月定情。”
“你那时身上还带着与江南沈家大小姐定亲的白玉佩。”
“我情已定,再难许沈大小姐,只能说声抱歉。”
“既然如此,为何在我逼婚你之日,你不将这段情缘说出?”
“沈大人权力滔天,以势压人,我心上人不过平民百姓,我说出了也只是为她平添麻烦。”
沈长胤后退一步,怒极反笑:“三公主今日不能与心上人过着和美幸福的生活,看来是沈某之过了。”
“你知道就好。”
月明星稀,两人陷入沉默后,周围的虫鸣鸟叫愈发清晰。
谁也不愿意先说话,过了一会儿,沈长胤率先转身,往村中走。
谢煜落后几米,不紧不慢地跟在身后。
望着前方高挑瘦削的背影,望着对方的发丝在乡村夜晚的风中飘动。
她的脸上忽然浮现出狡黠的笑容。
她脚步轻快,进了村子,和村民们重新见面。
“妹子。”村长的妻子招呼她:“你家小沈已经和我们碰过面了,她今日困难,我们就让她先回去休息了。”
“谢谢姨。”谢煜一点头,装模作样地叹气:“我对她虽无情爱,可她从小与我一起长大,人非草木,我心非石,早已将她当成我的至亲。”
“至亲与我疏离,我又何曾不伤心?”
“唉,说得也是。”老李她们一叹气:“有自己喜欢的人也不是什么错事。”
她们招呼谢煜:“来,喝酒,喝多了就不伤心了。”
谢煜就重新坐回桌边。
本来身上带着大伤,是不该喝酒的,但她们白日来村里的时候,为了防止被怀疑,隐去了谢煜身上过于特殊的腰腹伤,只说手伤和被拳打脚踢了。
面对这几个经验丰富的退役死士,谢煜没有敢再三推辞,说了两次身上有伤,见她们一再邀请,老李还拍着胸脯保证说那点伤没关系,就干脆开始喝了。
她很少喝酒,上次在茗烟楼还喝醉了,但一是因为不知道那玫瑰纯露里有酒,喝得太快才醉,二是因为玫瑰纯露里还有迷情药,加速了理智的丧失。
如今喝农家的自酿酒,居然没什么反应,喝到半夜也只不过是微醺,反而把老李几个猎户都喝趴下了。
其她的村民大多数已经回了自家,只剩下这几个喝酒的,她就问清楚地址,依次将人扶着送回了家,又被开门的家人们好一阵夸赞。
最后,她才重新回到了与沈长胤暂时居住的房间。
推开门,在暗淡的、豆粒儿大的烛光下,沈长胤已经躺在床上,似乎是睡着了。
她人纤瘦,睡觉的姿势也规矩,靠着墙睡,只占了很小的空间,留下一大部分床上空间是空空荡荡的,被褥齐整,仿佛只等着人来睡。
谢煜看了一眼,半推着出门,敲响了村长妻子的门,带着歉意地说:“姨,这么晚了,真是不好意思打扰你,但是我既然已经与她说开、决心要娶她人,便不能与她同床共枕,以免耽误了她。”
“可有些旧被褥卖与我,我打个地铺。”
村长妻子望了一眼她们房间,也十分理解:“确实应该这样,小妹你也是好人。”
“走,我给你拿被子。”
过了一会儿,谢煜抱着一床铺被,一床盖被回了房间,打了个地铺。
她在躺下前看了一眼沈长胤,发现对方动都没有动过,静静地躺在床上,连被褥都是整齐的,不像个活人,反而像个冰冷的石人。
她也不管对方是真睡假睡,自己往地上安稳一躺,不到十分钟就睡着了。
随着夜幕的加深,油灯愈发之暗。
沈长胤从床上坐起,下了床,站在谢煜的地铺旁,静静地看着。
她做这一切动作都是悄无声息的,连掀开被子的微弱声音都没有,仿佛只是一个幽魂。
刚刚谢煜推门而进的时候,她确实是没有睡着,她只是在等,可对方没有来。
她的身侧没有另一个人的体温,只有冰冷的被褥。
月光透过糊窗纸落了下来,在谢煜熟睡的脸上打出了一道明亮,她睡着的时候看起来很乖,是最讨喜、最令人心软的那种乖。
可当这双眼睛张开、这双柔软的唇瓣张开,露出近于挑衅的眼神,说出那些话来,却又显得如此可恨。
看着看着,沈长胤跪坐在她的被褥旁,腰肢仍然是挺直的,头颅一分也不肯低,手却俯在了对方的额头上。
有些发热了,伤口应该还是感染了。
那只手又渐渐地下移,盖住眼睛,然后捂住口鼻,最后与另外一只手会合,落在脖颈上。
细长纤白的手指慢慢用力,慢慢地收缩,像是世界上最小的牢笼,要将这个人的性命控制在自己手中。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谢煜的脸渐渐有些涨红,呼吸不畅,在睡梦中不自觉地皱起眉来。
就在这一刻,沈长胤猛地将手抽回,背在身后,急促凌乱的呼吸,却发现鬓角已经被汗水濡湿。
她用手撑着被褥试图站起来,却发现双腿发软,很快又重新跪坐了回去。
她用一只手抚着胸口,感受着急促的呼吸,居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仿佛从刚刚的扼住谢煜脖颈的行为中获得了莫名的体验。
酥麻感从手部蔓延到全身,带来更多、更深重的渴意。
她用左手压着自己的胸膛,似乎仅仅是自己与自己的接触,就能够带来一些安慰,但这种安慰却仿佛饮鸩止渴。
她的视线落在了谢煜位于被褥外的手臂上,落在了那只曾经紧紧与她相握,曾经与她血液交融的,修长、指节分明的手上。
她用右手轻轻将那只手拿起,轻轻压在自己的左手上,陌生的温度压在她的手上,又透过她的手,传递到她的胸口、她的乳、她的全身。
她闭上眼睛,虔诚地低下头,像是在细细感受,又像是色欲的罪人。
月光落在她的发上,像是夜空的审判。
她不知道为何如此,她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
她应该只是恨。
许久之前恨这个人将自己的命运推入下落至深渊的轨道。
恨这个人居然没有那么可恨,在某种程度上甚至算个好人。
恨她前世居然死得那么早,如果她真的活下来了,命运是否会有所不同。
现在应该也只是恨,恨她为什么要救我,恨她为什么在此时如此鲜活日后却枯萎了。
即使是今夜,也本应只有愤怒,愤怒于手中之物的失控。
愤怒到想要伤害。
但那种愤怒转化为了另外一种鲜明的欲望。
她克制着,没有更多动作,就只是这样的隔着自己的手掌,隔着乡村的细布衣料贴着。
即使如此,体内的潮水也一层接着一层,层层叠叠,却始终没有顶峰,她像是搁浅的鱼,每当潮水来临就解去一点干渴,却永远回归不了大海。
每当潮水退去,那种欲望就更加鲜明。
时间已经够久了,即使等待的巨浪没有到来,她也睁开了水光淋漓的双眼,将那只带给她安慰的手放回去。
谢煜还安稳睡着,脸上带着喝过酒后的轻微红色。
她怎么会醒,即使她醒着,可能也意识不到发生了什么,她只会关切的问:“你的心脏不舒服吗?”
自己前世死去的时候已经二十九,重生后又过去了三年,可她只有十八,她本就应该不懂她的潮水。
月光明晃晃的,潮水完全褪去,鱼孤独地躺在水坑里。
沈长胤忽然向后跌坐,又站起,退了好几步,仿佛现在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做了什么。
她是否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谢煜是否太过危险,她当初是否不应该将这个人留在身边
她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潮水退去的尾韵直至现在还在身体里有所残留,而她却在想:
回京之后,放这个太过危险的人走吧。
【作者有话说】
我请假条填错时间了嘎嘎,就是今天更新,请成了明天更新。
第29章 从走到留
◎一点点纯情◎
第二天清晨,谢煜是被鸟鸣唤醒的。
在京城里住的时候,院子中自然也有鸟,但远不如乡村的鸟多,也不如它们起得早。
她伸了个懒腰,敏锐地发现了沈长胤开始疏远她了。
沈长胤本就不是话多的人,在这个上午显得更加沉默。
当站在院子中用柳条蘸着青盐洁牙的时候,她们离得很远,阳光落下来,连影子都不会交叉。
在与村长一家人吃早饭的时候,沈长胤选择了一个离她最远但无需和她面对面的位置,姿态还是一贯的优雅,却仿佛她不存在一般,避开了所有可能和她的交流。
有的时候她只是路过,沈长胤却仿佛在避让什么锋利的武器一样,谨慎地退开两步。
谢煜感到有些奇怪。
她昨夜是对沈长胤说自己心有所属,对方因此而避嫌、稍微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确实也是正常的。
但这种程度的疏离似乎已经超过了避嫌的范畴。
是什么让沈长胤有如此表现,昨夜还发生了什么别的事情了吗?
回忆了一会儿,想不清楚,干脆摇摇头不想了。
村长家腌的咸口槐花清香扑鼻,和在柴火灶上熬出米油的白粥,和蛋黄流沙的咸鸭蛋一起,给肠胃带来无比熨帖的感受。
她一口气喝了三大碗粥,不停地感慨:“姨,你这个手艺到城里开店肯定特别受欢迎,什么天香楼都不用干了,那些大厨都不如你。”
村长的妻子被逗得合不拢嘴,脸上渐渐涨红,不停地将其他的小菜往她面前推:“好吃你就多吃一点,过两日你走的时候我在陶罐里装好这些小咸菜,你带走。”
吃过饭,谢煜抢着要帮人家刷碗,又被这家人推开。
村长妻子说:“你手上还有伤的,做什么要碰水?我们利利索索地刷完,就直接去镇上了。”
村里面套了两架牛车,要往最近的镇上去,谢煜率先上了第一辆,坐在驾车的大娘身边,试图偷学。
她在讲话,中途抬起头来,忽然与脚步比她慢一点的沈长胤对视,不过两息时间,对方就偏开视线,路过她,上了第二辆车。
谢煜也没有多说什么。
她静静地等着人来齐出发,却没成想,在出发前,这个村里十六七岁的小女郎匆匆跑到她身边。
她的发髻是谢煜没见过的样式,但是梳得整齐又利落,还插着一只浅紫色的绒花,清新自然。
对方在她手里塞了十几文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跑得太快了,脸有些微红,眼神也不看她,斜斜地望着地面,低着头着急地说:
“小阿姐,你去镇上能不能替我在镇东那家水粉铺子里买个香囊,要绣鸳鸯的。”
她话实在说得太快,说完后自己也觉得没说清楚,又很着急,抬起眼来,想重说一遍,望见谢煜认真倾听的脸庞,又卡壳了。
两颊的红色渐渐加深了,竟然半天说不出什么。
谢煜见她这样,只当小姑娘面皮薄,不好意思麻烦自己,便贴心地说:“没事儿,我听清了,给你买一个绣鸳鸯的香囊,对吧。”
小女郎连眼角的笑都压不住,抿着嘴点点头,转头看了一眼牛车上其他长辈揶揄的眼神,一跺脚,匆匆跑开了。
“诶?”谢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顺着背影望过去,恰好与沈长胤的眼神对上。
对方刚刚好像一直在看这边。
这有什么好看的?
谢煜摇摇头,重新坐好。
随着驾车人的两声吆喝,牛车渐渐启动了,路程还未过半的时候,谢煜就已经哄着大娘让她来驾车了。
两侧青山悠悠,染着深浅不一的绿,像是晕染不均匀的水彩;天空倒是统一的蓝,又高又远,白云只有两三朵,棉花一样静谧;
如今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土路两侧野草疯长,野花毫无规律,但是旺盛地开着,时不时有兔子、野鸭从草里冲出来,划过人的视线。
风吹在脸上,一点都不冷,舒畅极了,谢煜顺手折了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哼唱起不知道哪里听来的曲调。
等到太阳渐渐高了,有村民将草帽搭在她头上,方便遮阳,她就更加自在了。
无论是谁路过,看见她这个样子,都说不出这是个外人的话来,都只会觉得是个土生土长的好女郎。
十点多钟,一行人终于到了镇上,谢煜跳下牛车,转头看沈长胤轻微提着裙角,稳当且慢地走到平地上才放下,而后才抬头向自己的方向看来。
她们今日来镇上是有事情要做的,现在是不能避开对方的。
沈长胤也知道这一点,站在原地,静静地等谢煜走过来。
“先去送信吧。”
这是一个偏僻的小镇,她们要将信在驿站投递出去,寄给沈长胤情报网中最近的网点,剩下的事情自然由网点中的情报人员来处理。
二人没有笔墨,就先行去书馆借用了一套,沈长胤在桌后写着,谢煜就守在门口,倚在门框上。
她望着小镇上往来的行人。
写信的时间比她想象的要久,过了好一阵,沈长胤才从她身旁经过,手中捏着短短的一节信纸。
两人去了驿站,把信投递出去。
“去买两身衣服吧,不能一直穿人家的。”谢煜提议。
沈长胤轻微一点头,表示肯定。
二人到了镇上的成衣店,这里的衣服布料显然要比京城的差很多,更不要提皇家贡品了。
谢煜选衣服是很快的,第一选版型利落、方便动作的,第二在灰白、暗蓝这些耐脏的颜色里面选。
她很快买好了自己的衣服,见沈长胤还没有决定,又下意识地挑起来。
她知道沈长胤习惯穿浅色,甚至是白色的衣服,很快选了一身布料相对细腻的粉白裙子。
“沈长胤。”她指给沈长胤看。
沈长胤听见声音看来,却没什么反应,重新转过头去,仿佛特地要和谢煜对她喜好的推测对着干一样,她选了一件浅紫色的衣裙。
两人都在店里把衣服换上,而后谢煜去正东那家水粉铺子里去给那个小女郎买香囊,沈长胤虽然并不与她交谈、始终保持着半米左右的距离,但一直陪在她身边。
直到把东西买好,两人才去找村里的人,一同回村。
村里今天统一采买了许多糖、盐,还有陶罐,预备着做春天第一波腌肉与腌菜。
回到村里后,谢煜被老李她们拉去收拾昨天打猎带回来的肉,沈长胤则在帮忙挑选用来腌制的花。
双方都在村中心的空地上干活,互不打扰,但都看得见彼此,一时间气氛和谐。
没过多久,那个托谢煜买香囊的小女郎听说了她们回来的消息,又急匆匆地跑过来。
谢煜眼尖地发现,她头上的绒花似乎换了个位置,现在显得更加自然,简直如真花一般。
青春期呀,她在心里感慨,正是爱美的时候。
小女郎从她手里接过香囊,脸又红了,小声说了一声谢谢后,又伸出掌心来,将手里的一根编了香木珠的红绳给谢煜看。
“小阿姐,这个送给你,是我亲手编的。”
那红绳编得极为细致,甚至是由一深一浅两种颜色的绳编出来的,花纹精致,香木珠看纹理也是仔细挑选过的。
她连忙摆手:“我就是给你带个东西而已,根本不费力气,不需要送我东西。”
小姑娘轻轻一跺脚,有些着急:“这是我特地编的。”
“那我就更不能要了,你现在正是喜欢这些东西的时候,自己戴着吧。”
谢煜坚持,无论小女郎怎么说都不收。
到最后人家被她说的含泪,似怒似嗔地瞪了她一眼,转身跑掉了。
她不明所以地摸摸后脑勺,用疑问的眼神望向四周的人,村民们都用一种她看不懂的眼神望着她。
再看向沈长胤,发现对方也才看完了这边发生的事情,将头低下去,重新开始挑选干净的花骨朵。
谢煜没有得到答案,重新开始干活。
过了一会儿,小女郎被家里人喊过来帮忙把挑好的花骨朵摊开来晾晒。
全程眼眶和鼻头都是红红的,时不时难过地偷看谢煜。
谢煜也发现了,但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故而当村里人让她与沈长胤去地窖里将去年腌制的酸菜搬出来几坛的时候,她反而长出了一口气,自在多了。
地窖是村里面一起挖的,地下的面积非常大,拉开地面入口上的门,就有台阶通向下方。
谢煜站在地面上,将一盏油灯点起火,用绳子送下去,静静等待着。
这是为了确定地窖内的含氧量,如果含氧量过低的话,人是不能进去的。
沈长胤和她一起等,也垂眸望着昏暗的地下。
谢煜早已习惯她的沉默,却不承想在收回油灯的时候听到对方突然说:“三殿下,这段时间你与你心上人的恋情,是纯然的开心吗?”
谢煜拿起油灯,发现火已经灭了,暂时还不能下去,就敞开洞口,等地窖里的含氧量恢复。
她顺嘴回答:“那当然,我都陷入爱情了,那肯定是百分百幸福,百分百开心。”
“但是林妍现在并不快乐,她很悲伤。”
林妍就是刚刚要给谢煜送红绳的那个小女郎的名字。
“啊?”谢煜满脸疑问地望过来,甚至没明白这两者之间的关联。
沈长胤也抬起眼来看她。
林妍甚至说不上喜欢你,只能算是对你有好感,你拒绝她的礼物就已经让她如此悲伤。
而你说自己非常喜欢另一个人,与心上人相隔千里却说自己全然快乐。
“谢煜。”沈长胤很少如此认真地叫她的全名:“你根本没有喜欢过人。”
爱情并不是甜蜜的,爱情反而会带来痛苦、嫉妒、愤怒、悲伤。
甚至不需要爱情,只要你对一个人有好感,这些糟糕的情绪就会向你袭来。
“相隔千里,你却不悲伤,不痛苦。如果不是你从来没有喜欢过别人,那就代表着你的喜欢根本不是喜欢。”
沈长胤笃定地说。
谢煜被这种语气冒犯,反驳:“说得好像你是什么经验丰富的恋爱大师一样?”
“你的妻子又在哪里?到头来还不是要和我政.治联姻?”
时间差不多了,她重新点燃油灯送下去。
“行吧,被你抓到我说谎了。”她知道自己编造爱情故事的能力有限,也懒得继续伪装了。
“但这和我的表现无关,是你们的理解太狭隘了。”她为自己辩护:“爱情有很多种表现。”
沈长胤问:“那你的表现是什么?”
谢煜顿了顿,竟然难得地认真思考起这个问题,最终得到一个答案:“我尽量不喜欢上别人,但如果我真的爱上一个人的话……”
“我为她而战斗。”她与沈长胤对视。
“我为我喜欢的东西而战斗,战斗到死。”
她说:“所以,当初如果不是比起‘在糟糕的世道里一个人独善其身’,我更喜欢‘在大家都安稳的时代里当个普通人’,我绝不会履约和你回去。”
她将油灯重新提上来,发现这一次没有灭,就踩着梯子下去了。
在幽深的地窖里搬了七八坛酸菜出来,踩在梯子上,将坛子递给在上方的沈长胤。
递完后又顺着梯子爬上来,眼前出现一只素白的手,她也不客气,借了一下力,回到地面上。
“如果现在回到那一天,再重新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不去考虑所谓的民生与世道,你还会跟我走吗?”
谢煜将坛子放到板车上:“时光又不能倒流,说这个有什么意义,你应该庆幸我和你回去了,有人刺杀你的时候,我还能救你一下。”
她和沈长胤一人拉着一边板车的车柄,往村子中央走。
路上菜地里的青菜已经绿油油的冒出手指长的嫩芽,香椿树已经被采了好几茬,如今叶子郁郁葱葱,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紫红色。
“我只是单纯地好奇。”沈长胤说:“什么情况下你才会爱上一个人?”
谢煜得意地回头望着她:“什么情况下我都不会。”
她得意于自己人生观逻辑的严谨。
“我刚刚和你说了,如果我爱上一个人,我会愿意为她战斗到死。但我其实一点都不想死。”
“可能你从我的英勇无畏中看不出来,但是本人其实真的非常怕痛。”
她戳戳自己腰腹处的伤口:“所以我绝对不会喜欢别人。”
她向沈长胤比了一个开枪的手势:“给你带来一个超前的理念,单身万岁。”
“为什么突然这么多哲学思考?”她反问沈长胤。
“没什么。”沈长胤回答。
因为我想知道,到底该不该放你走。
*
两人拖着酸菜回到村中央,又继续给村里的人帮忙。
沈长胤分到的活一直非常轻省,就只是挑选新鲜无破损的鲜花而已。
村里的人也不好意思喊她去做这做那,这是一种生疏的客气与礼貌。
但是谢煜真的非常受欢迎,很快就被视为了村中自家人的小孩,被这个拖过去打下手,被那个拖过去教学,一天下来,几乎要将村里所有大娘腌肉、腌花的技能都偷师了过去。
而她也非常开心,一整天都神采奕奕的干这干那,晚上还叫嚣着自己的槐花炒鸡蛋肯定比村里所有人炒的都好吃。
沈长胤就这样静静地看着。
直到当天夜里,夜深人静,其他人都睡着了,一颗石子敲响了她们房间的窗户。
谢煜和她都爬起来,警惕地推开门,发现院子中停着一只信鸽,腿上绑着一截红绳。
沈长胤将信鸽抱起,解下腿上的纸条,打开看了一眼。
老金收到她的信了,已经准备好了人,随时可以控制住这个村子,而后接她们回京。
她抬头望向静静等着她的谢煜,眼前忽然恍惚了一瞬。
幻象出现,静静地站在谢煜身后,无声的动着口型。
沈长胤读懂了每一个字。
幻象在重复:“不要放她走。”
昨天夜里,当潮水退去,在乡村夜晚的院子里,她与幻象第一次进行了一场心平气和的对话。
在大多数时候,幻象都是癫狂的,不理智的,感情用事的。
但昨夜并非如此,昨夜的幻象很冷静,也不再是血迹斑斑,伤痕累累的样子,反而衣着朴素而整洁。
沈长胤说:“我想放她走。”
幻象则回答:“你有什么理由放她走?”
“是因为你对她起了色欲吗?”
“可你前世活了二十九年,重生后又活了三年,至今已三十二年,旷日持久。而她是第一个与你如此接近的人,又恰好长得叫你心动,起了色欲才是正常的,既然起了,便留在身边好了。”
“此外,你既然还恨她,便应该同态复仇,叫她一生身不由己。”
“最后,即便你不恨她了,她公主的身份也非常好用,你应当将她留在身边利用。”
夜晚的风吹过,带来田野中新鲜草叶的气息,沈长胤摇摇头:“你只是我情感上的一个幻象,我不会听从你的建议。”
“不,我不是。”幻象说。
“当你需要理智的时候,我确实是你分裂出去的那些情感。”
“但现在我才是理智的,你将理智分裂出去了,你才是感情用事的那一个。”
回忆一闪而过,沈长胤合上纸条,望着谢煜。
幻象说得对。
现在最理性的决策就应该是立即让老金带着人过来,她带着谢煜回京城,从此将这个人控制在自己身边。
但似乎是带着清新草木气息的乡村夜风和今天白日里谢煜的笑脸吹昏了她的头。
她将谢煜这一天的状态都看在了眼里。
她问谢煜:“你觉得在这里的生活怎么样?”
谢煜不明所以,却还是回答:“除了第一天被怀疑的时候有些惊心动魄,剩下的时间都过得比在京城里自在多了。”
沈长胤点点头:“那就好。”
“老金还需要数十日才能到达,我们要在这里多住一段时间了。”
第30章 从乡村到回城
◎端午节快乐,加更。◎
既然要在这个村子里面待上十几天,那一直住在人家女儿的房间里就不太好了。
第二天一早,谢煜就请村长的妻子帮忙介绍,向村里租了一套许久没有人居住的、独立的小院子。
她是个认真的人,决定既然要住下来了,就要好好生活。
所以上午八点多钟,她就将沈长胤拉到了院子门口,挽起袖子,预备开始大扫除。
推开院子的大门,落下的灰纷纷扬扬,呛得两人都有些咳嗽。
沈长胤没有踏进院子:“不能付钱让村里的人给你打扫吗?”
“在村子里干这种事情,你会被嘲笑四体不勤到死的。”
谢煜给了她一个眼神:“自己的院子还是自己打扫最好,而且这院子也不大,打扫起来很快的。”
“快点。”她站在院子里面催促。
沈长胤这才抬起脚,踏进了院子。
说是小院子,其实已经不小了,院子的空地有四五个房间大,墙角还种了一棵枝繁叶茂的枣树。
虽然常年无人居住,但村里偶尔也会派人过来打理一下,所以院中的泥土地上并没有长满杂草,只有今年春天刚刚冒出头的野花颤颤巍巍的、低矮的立在地面上。
只是房间少,只有一间既是客厅又是卧室的大屋,额外还有一间小小的厨房。
“我问清楚了,虽然房间少,但以前是一家子在住,所以里面有两张床。”谢煜带着她在屋内屋外都走了一圈。
房间里的家具很少,普通但是质量过硬的木头打的两张床,一张方桌,四个圆凳,随后就再无其它了。
家具上还附着厚厚的一层灰。
这甚至不能说是陈设简单,应该说是简陋。
又去厨房看了一眼,这里是经典的农家土灶,如果需要做饭,就一个人在灶膛的后方烧火,一个人在锅前料理。
但现在烟囱已经堵了,需要找人来修理。
无论是家具还是土灶,沈长胤都一直隔着半米远观察,不像谢煜那样这儿摸一摸、那里摸一摸。
她甚至对谢煜的积极感到疑惑。
但并没有将疑问说出口。
谢煜终于看完了,站在院子中央,拍*拍手,安排下大扫除计划:
“我等一下去村长家借扫帚、抹布之类的清洁工具;今天又有一辆牛车要去镇上,我请她们帮忙买一些水盆、巾帕之类的生活用品;村里面本来就有一些人家会给喜事备着崭新的床单被褥,多给一点钱也能买下来。”
她拿出在学校里安排班级大扫除的气势:“等下先把凳子扣到桌面上,把地扫干净了,然后再擦家具。”
“到时候去镇上的人也该回来了,我们就可以用新水盆来洗床单了,今天太阳好,风也好,中午洗完,到晚上估计就能干了。”
她又呈现出那种对自己认定的事情非常认真的状态了。
沈长胤静静地望着她,又望望自己的手。
这双手洁白、细嫩,有因为常年提笔带来的指节轻微变形,也有因为练习弓弩留下来的痕迹。
但这双手从来没有洗过床单,也没有擦过家具。
她从不做那些花了时间,收益却非常低的事情。
但眼下,她还是呼出一口气,说:“好。”
两人很快将需要用到的东西都带回院子里,谢煜又去打了水回来淘洗抹布,在河滩边采了十几片嫩薄荷叶碾碎在水里。
家具确实非常少,打扫起来很快,谢煜又将窗户打开通风。
很快,这间许久没有住人的房子就没了尘土味,重新又透露出清新干净的气息。
“怎么样?!”谢煜站在门槛上,一拍手后又将双臂展开,仿佛展示自己的江山一样:“我亲自挑的房子,还不错吧。”
没等沈长胤回答,她就一拍大腿,急匆匆地跑出去,等再回来的时候,怀里抱着一沓红纸,还有笔墨纸砚。
“虽然春节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但没有个春联还是不太对劲。”
她利索地将空白的红纸与笔墨纸砚在桌上摊开,然后自觉让开位置:“沈娘子才高八斗,字写得好,你来写。”
沈长胤望着她空出来的位置,又望望她。
谢煜向她谄媚一笑。
沈长胤朝着砚台努努嘴。
谢煜立刻冲过去磨墨。
沈长胤站到桌前,提起笔,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要写些什么。
她常年提笔,却从未写过祝语。
瞥了一眼谢煜:“你想写什么内容?”
“我也不清楚,就写我吃好、喝好、玩好、住得好,就行。”
这才将视线收回,沾墨提笔,写下:
“果米蔬肉烟火茶,山湖草木日月风。”
给谢煜看了一眼,又将横批的那张短纸放到眼前,让开位置,示意对方来写。
谢煜也不客气,读了一遍她写的内容,自己也写:“吃喝玩乐好。”
哪怕是主动让开的沈长胤都忍不住以手扶额,只能无奈地说:“你的夫子一定很恨你。”
“那当然。”谢煜甚至有点自豪。
她将凳子搬到外面垫脚,在沈长胤的指挥下将对联贴正,下来后说:“就剩下最后一个大事儿了,洗床单。”
被褥都是新的,正在晒着。
床单还是要洗一下的。
两人去了村边溪水的上游,水流清澈见底,正适合洗床单。
身后是青绿的山,眼前是微凉清透的水,微风徐徐,两人赤脚站在浅水处的石头上。
连沈长胤都望着眼前的山水,露出难得一见的轻松神情。
但这种轻松很快就消失了。
因为不幸的事情在于,即使是谢煜,也是在现代用惯了洗衣机的,没有自己手洗过床单。
像这种大件、吸水的布料,一个人是非常难以清洗的,只能两个人一起合作。
和谐的气氛在开始淘洗床单的时候荡然无存了。
谢煜:“淘一遍就够了。”
沈长胤则坚持:“三遍。”
两个人僵持不下,一个觉得对方太过洁癖,一个觉得对方不爱干净。
“一遍!就够了!”
“三遍。”
“一遍,我说真的。”
“三遍。”
……
在毫无营养的漫长口水仗之后,双方各自妥协一步,淘洗两遍床单。
然后一人抓着床单的一头,往反方向拧,将床单上的水拧干。
奈何谢煜的力气要大得多,她一用力,沈长胤手里的床单就差点脱手。
喊她轻点,但她就不知道什么叫轻点,自觉已经用了很小的力了,但还是迫使沈长胤不得不整个手臂都在用力,整个人都向侧边歪去。
最后连沈长胤这种人都表演不下去温和,急了开始骂她。
谢煜自己也心虚,望着天望着地,又摸摸鼻子。
好不容易终于将床单洗好,谢煜借了柴刀,去砍了几根青翠的竹子,在院子里搭起简单的晾衣架。
晾衣架不够长,床单要对折一次再晒,她眼瞧着沈长胤将床单叠得平平整整,严丝合缝,每一个褶皱都被拉平。
心想,这就是教科书级别的强迫症。
中午也是在村长家吃的,顺带问了一下村里谁会修烟囱,得知对方这两天出门去了。
恰好老李喜欢她,叫嚣着要收她作为打猎手艺的关门大弟子。
于是回了院子便和沈长胤计划,她下午去打猎,晚上回来在院子里搭个火堆,把肉给烤了。
丝毫不担心自己会打不到猎物。
又安排明天早上起来,在院子里搭个简易的土灶。
沈长胤点点头,理所应当地说:“需要我做些什么?”
谢煜歪头望着她的手:“你?你在家休息吧。”
沈长胤这才发现自己拧床单的时候有些脱力,手不自觉地轻微颤抖着。
她甚至自己都为自己的虚弱而笑了。
晚上谢煜打猎带了一只野鸡回来,还从村长家借了调料。
直到火堆升起来,两个人在火堆两面枯坐着,这才发现,没有人会做饭。
不知道要怎么拔毛,不知道用多大的火,烤多久,也不确定要不要预处理腌制,更不确定要用多少的盐。
谢煜瞪大了眼:“你那么会吃,居然不会做饭?”
沈长胤:“三殿下那么能吃,不也不会做饭?”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最终还是硬着头皮上手了。
谢煜搜刮了毕生的回忆,仿照着记忆中的方法,烧了一锅开水,把鸡给烫了,然后拔毛。
沈长胤则用上午没用完的嫩薄荷叶与盐自制了腌料,望着碗里的糊糊,沉默了一会儿。
转头望向在旁边看着的谢煜,又将视线转向邻居家菜地的方向。
谢煜领会:“我去偷她们家两根葱。”
偷了葱回来放到腌料里,在鸡上抹了一层,又用一根木棍穿过野鸡,两人在火堆对面,一人拿着木棍的一头,手动转圈。
腌料噼里啪啦地从鸡上掉下来。
两人的动作一时间都凝固了,默契地都没提这种愚蠢的失误。
好歹最后还是吃上了肉。
虽然有部分地方烤得已经焦黑了,只能将没有糊的部分扯下来吃。
这些部分即使没有糊,鸡肉都已经老了。
但谢煜安慰道:“好歹没有沙门氏菌。”
沈长胤已经放弃了去问她什么是沙门氏菌。
在京城被人们认为是皇天贵胄的三公主、被认为权势滔天的摄政王,在这个夜晚,深深伤害了一只可怜的鸡。
也被这只鸡伤害了。
到了深夜,两人洗漱完,回房间睡觉,各自占据了一张床。
床的距离不算远,谢煜还挺习惯的,感觉回到了大学宿舍。
而前两天实际上几乎没有睡觉的沈长胤躺在床上,闻着屋里面淡淡的木头味与薄荷味,听着谢煜躺下去几十息就均匀起来的呼吸声,原以为今夜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但不知道为何,可能实在是太需要睡眠了,也可能是今日太累了,她听着那均匀的呼吸声,竟然很快睡着了。
第二天,她第一次比太阳醒来得晚,从床上坐起来,怔愣地望着自己的手。
直到谢煜醒来,喊她去村长家吃早饭,吃完早饭回来垒土灶,她依然处在那种惊异中。
走在乡间的泥土路上,风似乎比昨日的更温和,空气也更清新。
她望着兴高采烈和路上的村民打招呼的谢煜,想着对方沾枕头就着、中途不会醒的睡眠。
第一次对谢煜的性格有了理解。
大概休息得好确实会使人乐观。
吃完早饭回来垒土灶。
军营中是时常需要垒灶做饭的,虽然轮不到沈长胤自己动手,但她也看了许多回。
因此最终的分工变成了她指挥,谢煜执行。
但是双方在泥里要加多少水这件事上就产生了莫大的分歧。
谢煜的手泡在泥浆里,抬着头望她,坚持:“这样就够了,再稀就垒不起来了。”
沈长胤则将泥浆与军营中见到的泥浆的稀稠程度对比,表示:“水太少了,在第一次烧干的时候就会开裂的。”
两人争执不下。
谢煜望着自己手上的泥土,又看见衣服上也沾上了泥土,而沈长胤隔着半米远,身上还是干干净净的。
大怒,但不表现出来。
只是严肃,握拳、举手,又一次做招财猫的手势。
在沈长胤反应过来之前,弹射张开手,泥点子朝着沈长胤飞溅而去。
看见沈长胤干净的浅紫色衣服上沾了泥点,她大笑两声。
得意:“现在你可以继续指导我了。”
话音刚落,院子外就响起敲门声,熟悉的十六七岁小女郎的声音响起:
“小阿姐!听说你搬家了,给你送盆小花恭喜你。”
是林妍!
谢煜对沈长胤说:“你去帮我见她。”
沈长胤没动。
谢煜急了:“我现在知道她喜欢我了,那就更不能去见了,你快去帮我送人家走。”
沈长胤低头看着自己衣服上的泥点,又看看她。
“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谢煜能屈能伸:“等下我完全听从你的领导。”
沈长胤笑了下,转身出了院门,立刻反手又合上。
踮起脚尖想往院子里看的林妍眼前一黑,看见是她,讪讪一笑:“沈姐姐,是你啊,我给小阿姐送东西。”
“小妹。”沈长胤喊她:“我和她的事情你没有听说吗?”
“我听说了。”林妍郑重地说:“我知道小阿姐不喜欢你。”
“你没听说她在外面有别的喜欢的人吗?”
小女郎摇摇头:“那天我也在,我不觉得小阿姐真的喜欢那个人,那个人可能都不存在。”
竟然出乎意料的敏锐。
沈长胤不易察觉地挑眉。
是个可造之才。
林妍继续说:“我觉得小阿姐是在编故事,只是因为她不喜欢你,想摆脱你。”
但是毫无说话的艺术。
沈长胤渐渐淡了神色。
看见对方手里捧着一盆花,是开得正好的茉莉花盆栽,枝繁叶茂。
她一眼就看见了隐蔽藏在枝叶间的那条红绳。
“你小阿姐现在有事情,不方便见你。”
林妍也不气馁:“那我明天再来。”
“不用了,你不是要送她盆的吗,给我吧,我帮你送。”
林妍有些犹豫。
“放心吧,我肯定给你送到,不会给你扣下来的,下次你可以亲自问她有没有收到。”
“那好吧。”小女郎将花递给她,叮嘱:“你一定要亲自送到她手里,让她好好看看这盆花。”
“嗯。”沈长胤答应得好好的。
她转身进了院子,将门关好,立刻将藏在枝叶间的红绳抽出来,放在手心望了一会儿,轻笑一声,收到自己的袖子里。
而后才往前走,对着埋头和泥浆奋斗的谢煜说:“她给你送了一盆茉莉花。”
“就这样?”谢煜怀疑:“她没说别的吧?”
“没有。”沈长胤面不改色。
将茉莉花放到墙角,重新站回谢煜身边:“现在听我的指挥。”
当天,两个人还是把土灶垒起来了,把厨房里的锅掏出来架到土灶上,开始做饭。
只有一口灶,干脆就做一锅出,下边是米,米面上是装着菜的碗。
前两天谢煜向村民学了怎么腌肉,现在就用上了,出去打了两只兔子回来,降低盐量,腌了之后放到碗里蒸。
本想着虽然不会好吃,但总也难吃不到哪里去。
结果揭开锅盖,发现米饭蒸糊了。
这是火候的问题,谢煜是负责烧火的那个,嘴硬说这是锅巴。
沈长胤让她把那乌黑的锅巴吃下去。
她就闭嘴了。
吃完晚饭后,谢煜消失了一段时间,沈长胤不知道她去哪儿了,只能在院中踱步。
月上柳梢头,院门被砰的一声推开,谢煜抱着满怀洁白的重瓣梨花冲了进来。
“今天林妍提醒我了,说好了我要给你送一个月的花的,之前给你送的樱花现在应该也刚好凋谢了。”
沈长胤愣了一下,随后才反应过来,若无其事地说:“好。”
她去找了一个陶罐洗刷干净,将梨花放进去,摆到房间里的桌子正中央。
第三天。
两个人做的饭好多了,虽然有一点夹生,但不影响吃。
谢煜打猎的手艺也在进化,渐渐地,打回来的猎物两个人吃不完了。
两个人一合计,决定将那些没有断气的猎物带到镇上去卖,顺带买些生活用品回来。
谢煜又买了两个竹筒的本地生牛乳,打算回来研究一下甜品。
那天晚上,她守在土灶前烧火。
煮牛奶的火候需要精确控制,只能是小火,不然牛奶会扑锅,所以她很仔细,一小把一小把地添柴。
忽然,屋子里传来碗被打翻的声音。
有危险?!
她立刻冲进屋里。
看见沈长胤站得远远的,指着墙上的蜘蛛给她看。
“你认真的?”她问。
“你杀人不见血,你亲自上手审讯刺客,你现在告诉我,你怕蜘蛛?”
沈长胤不说话。
谢煜带着嘲笑,用草纸卷了一个纸筒,把蜘蛛给打死了。
她恐吓:“现在天气确实是暖和了,虫子确实是多了起来,说不定你夜里睡觉,虫子还会顺着墙壁爬到床上,然后爬到你的脸上。”
沈长胤不为所动,静静地看着她。
她继续说:“你知不知道,据说人一生会在梦里吃掉大概三千只小虫子。”
沈长胤抿紧了嘴。
谢煜大笑,出去研究她的牛乳了。
留下沈长胤,警惕地望着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
烛火摇曳,将屋子里的一切都照出阴影。
她草木皆兵,甚至将自己的几根发丝都看成了是蜘蛛细长的腿。
谢煜的牛乳煮成功了,沈长胤在屋里都能听到对方心情很好地哼哼歌。
好讨厌。
这个人,好讨厌。
她静静地坐在床上,觉得前几天的自己好像昏了头。
说什么放这个人走?
这个人这么讨厌,凭什么放走。
却没承想,过了一会儿,那个讨厌的人一手端着冒着热气的牛乳,一手举着点燃的干香蒲走了进来。
“喝吧。”她把牛乳放到桌上,举着香蒲在每一个角落驱虫。
烛火将两个人的身影拉得很长、很大,在狭窄的墙壁上大面积重合。
沈长胤喝完了那碗微甜的牛乳,当天晚上睡得很好。
第二天一早,信鸽又来了。
京城里波谲云诡,她虽然推迟了回去的日期,事情却不会等她。
老金将近期的几个问题写在纸上,并询问她能否就这样用信鸽的形式远程处理一些朝政与军务。
她答应了,将那几个关键问题的处理方案写在纸上,让信鸽送回去。
谢煜也看见了,见怪不怪,连询问的念头都没有。
从那日起,她就一边处理棘手的政务,一边继续过乡村该有的日子。
会修烟囱的那个村民终于回来了,将烟囱修好,从此她们就有了两口灶,可以一口做饭,一口炒菜。
自从煮了牛乳之后,谢煜烧柴的功力大涨,现在做的米饭已经非常完美了,甜中带糯。
她开始向炒菜进军,将勺子挥得虎虎生风,但她有一个缺点,总也改不掉——
她不会调味。
总是拿捏不好盐和糖该放多少,更别提醋与酱油了。
因此总是要沈长胤在一旁帮忙。
她们俩已经失踪有一段时日,京城中的各方由轩然大波到暗流涌动,有许多利益方觉得她们俩已经死了,正在磨刀霍霍。
一些临时盟友也在摇摆,甚至直接跳反,打算啃掉沈长胤的势力。
要怎么处理?
要敲打还是要透露消息,敲打要敲多重,总不能够与所有人为敌,透露她还活着的消息的话,谁是可靠的,谁会立刻将消息泄露出去。
刺杀她的人又到底是谁,混在哪一方的势力中?
北郊的百姓也听说了三公主与摄政王失踪的消息,军垦也不如前段时间顺利了,该怎么安抚。
皇帝是什么样的态度,那几个公主呢?
问题好像层出不穷,千头万绪,无论从哪一个线头追查下去,都只会引向一团乱麻。
某一天夜里,沈长胤坐在桌前,迟迟没有下决定,笔尖的墨滴已经干了,烛火已经昏黄,听见了厨房里有人在喊她:“沈长胤——!”
她放下笔与京城中的无数暗流,起身来到那间小小的厨房。
谢煜见她来了,自觉坐到灶膛后开始烧大火。
今天去镇上,买得了细嫩的牛肉,两人一致决定要开大火爆炒。
爆炒的时间就短,下调料的时间窗口也有限,干脆这道菜就直接由沈长胤来做了。
恰好谢煜前两天刚买了一柄轻便的木勺,沈长胤也能轻松使用。
京城里的一切都是复杂的,又是充满诱惑的,是权力与利益交织的,是有她不能够放弃的仇恨的。
但这里的一切是简单的,只有眼前的三餐。
沈长胤快速将牛肉炒好,又盛出米饭。
她们最近又打了一张桌子,就放在院子中央。
将饭菜端到桌子上,准备吃一顿露天的晚餐。
沈长胤算了算时间,发现今天已是花月的最后一天了,这十几天里,谢煜又送了两回花,保证那个粗陶瓦罐里永远都会有鲜花在盛放。
老金她们早已经按照她的要求埋伏在附近,只等着她的命令。
谢煜吃完饭了,很满足,又拖过来一个凳子搁腿,望着天上的繁星说:“要是有两把摇椅就好了,肯定很舒服。”
沈长胤问:“除了摇椅呢,你就不需要点别的吗?”
谢煜想了想,摇摇头:“现在想不出来。”
又笑着说:“你可能不信,但是如果当初我没有被你抓回去的话,我应该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
“不过村子可能要更大一些,或者干脆住在镇上,总之就是过很普通的、关心三餐的生活。”
说完后才发现沈长胤在望着自己,不由得摸了摸脸:“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有。”沈长胤朝她笑。
这是一个没有任何其它含义、只有轻松的笑。
信鸽‘咕咕’地落在屋顶。
谢煜已经认得这只鸽子了,起身去厨房摸了一把小米出来,发现沈长胤已经回屋了,也没在意,将小米撒给信鸽吃。
等她看着信鸽吃完了小米,一回头才发现沈长胤已经出来了,不知道望了她多久。
见她看过来,沈长胤路过她,捧起地上的鸽子,将手中的纸条绑到了鸽子的腿上。
她将鸽子放飞,走向院门口,停住,说:“今夜午时,老金她们会带人控制整个村子。”
“你可以就在这里待着。如果想去别的地方的话,村口的第二条岔路上会有一辆马车在等你,车上有足够的银两,你可以去任何一个你喜欢的地方,重新建一个这样的小院子。”
谢煜站在院子中央,愣住了。
沈长胤已经推开了院门,顿了顿,却还是转头说:
“如果有来生,我愿意和你在另外一个院子里摆两张摇椅,你打猎、生火,我做饭、写对联。”
她说得很慢:“如果有来生。”
她转身,匆匆踏入夜幕中,一次也没有回头。
【作者有话说】
端午节快乐!
爱你们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