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的仇也报了,还坐上了那高处不胜寒的位置,重活一世又有何意义。
“四两银子,人我要了。”
这道声音如寒冬凛冽,让嘈杂人声瞬间静了下去,不约而同循着声音的方向看去,就看到一个身形高挑的冷峻少年郎。
猎户本来都谈妥了,不悦看去:“人我已经买下来了。”
李老三却一脸欣喜,野猪肉和四两银子,他肯定选银子啊!
卫凌看也没看凶神恶煞的猎户,见他要掏银子,有人小声劝:“小哥,这个赵烈可是杀过人的,我劝你还是别买了,丢了小命多少银子都买不回来。”
这小哥怎么看也不像是娶不上媳妇儿的人,何必买个废人回去,指不定几天就折腾死了。
猎户听到这话,还特意对卫凌做了一个威胁的动作。
李老三倒是一脸紧张地看着掏钱袋的卫凌,他仗着背后有官家的撑腰,并不怕猎户对他做什么,就怕卫凌反悔了。
“你个黄毛小子别不知趣!”猎户见他真的敢掏钱,拿起别在腰间的刀,指着卫凌威胁。
比起腰圆背厚的猎户,卫凌更像是弱不禁风的公子哥。
卫凌看也不看他,把四两银子丢给眼睛快眯成缝的李老三。
猎户气上头,举起手里的砍刀挥过来。
众人惊呼,闭上眼不敢看俊朗少年郎血溅当场。
哐当一声,他们不仅没有看到少年郎尸首分离,反而是壮实的猎户飞了出去,砍刀也甩到了一边。
李老三原本还起了坐地起价的心思,看到这一幕,利落的把卖身契掏出来递给卫凌。
“大爷您收好。”
卫凌收好卖身契,走到那人身边蹲下,低声问:“能走吗?”
那张脸上似乎有片刻地茫然,随后轻轻摇头。
卫凌简单查看,反派应该是受过刑,十根手指有伤,手腕也有,看情况是断了,脚踝也有伤,大概和手上的情况一样。多半是不服管,在人牙手里遭了罪。
这里离京城这么远,想必反派也被不同的人牙倒腾,辗转多个地方,才被拉倒这个偏远的小镇来卖。
卫凌没有过多犹豫,弯腰把人抱到了怀里。
第一次这么亲密的抱人,他的动作并不熟练,更谈不上温柔,不可避免得碰到反派的伤口,那张苍白的脸上露出忍疼的表情。
卫凌很难想象这样的情况下,反派是怎么活下去的。
那条路一定不仅仅是艰难二字就能简短概括。
反派很瘦弱,卫凌可以很轻松地抱在怀里。
卫凌感觉自己抱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受伤的幼兽,没有丝毫反抗的能力,只能蜷缩身体低低哀鸣呜咽。
他的脸埋在他的怀里,卫凌犹豫,低声安抚:“你别怕,我不会对你做什么,我先带你去医馆。”
谢云黎听着这道沉稳的声音,总觉得有一些耳熟,可偏偏又想不到在哪听过,反倒是眼皮越来越沉。
是梦要醒了吗?
或许潜意识一直认为这只是一场梦,谢云黎没有过多抵抗,一点点松开了紧绷的神经,彻底昏迷过去。
卫凌抱着人进医馆的时候,陈九恰好在里面,一扭头就看到卫凌抱着一个脏兮兮的乞儿,顿时吓了一跳。
得知卫凌花了四两银子买了个又聋又瞎,手脚断裂的媳妇儿,陈九觉得卫凌脑子多少有问题。
健全的姑娘不要,买个残废?
他下意识给这个“姑娘”把脉,随即瞪大眼,看了看四周,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问:“你买之前就不知道看看男女?”
四两银子买个男的?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啊。
陈九以为他被人牙骗了,说什么都要带卫凌讨公道。
“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就你……”
陈九下意识反驳,意识到卫凌说什么,他如鲠在喉,指着卫凌怀里的人,半晌说不出话。
合着人家本来就不喜欢姑娘啊!
在陈九心情复杂的消化这件事情的时候,卫凌已经让医馆的大夫来查看情况。
大夫检查后摇摇头:“这孩子的手脚伤得不轻,嗓子也是被药物所伤,眼睛许是碰了脑袋,淤血所致,只不过我并不精通此道,最多开一些养身的方子,其他的就无能为力了。”
陈九不知道该作何心情了,就算卫凌真的喜欢男子,也不必买一个药罐子回来吧。
他也是学医的,知道大夫所言非虚,调养身子也并非一日两日就能做到的。
这少年大伤元气,至少也要花一两年的功夫才能养好,前提是要舍得花钱买最好的药去养着。
陈九张张嘴想劝卫凌,对方却没有为大夫说出的银子数量掀起一点波浪。
他从腰间掏出银子,眼睛也不眨地递过去:“这里有十两,除了野山参其他都要。”
之前挖的野山参他留了一点,比医馆的要好。
“你疯了。”陈九惊呼,去拉扯他衣袖。
十两银子只够半个月的量,如果卫凌真的要养,一个月起码花二十两,一年下来都够在镇上买一座宅子了!
且不说他有没有那么多钱,就算有也不值当啊!男人又不能生孩子,娶了有什么用?
陈九苦口婆心地劝他,卫凌怀里的人也醒了,从大夫报买药钱的时候,他就迷迷糊糊醒了。
听到这人可能要娶自己当娘子,谢云黎抿唇,心中冷笑。
果然哪里有什么好心人,都是有所图罢了。他好歹也是心有大志的男儿,嫁给男人当娘子,简直痴人说梦!
“谁说我要娶他?”
那道如泠泠清泉般的声音响起,谢云黎能感受到他胸腔的震动。
陈九口吻疲惫:“你不娶他,买回去做什么?当下人?他能做什么?谁家仆人这么金贵,还需要主家花这么多银子养身体?”
陈九认为卫凌是被人下了迷药,不然怎么可能作出这么不靠谱的事情。
卫凌淡淡:“什么也不当,养着。”他还不至于养不起一个什么都干不了的小可怜。
“你有钱没地花啊!”陈九觉得他今天特别难说话,油盐不进。
“嗯。”
陈九磨牙:“你养得起吗?”
据他所知,卫凌是靠山上打猎,挖药材维持生活。
他一个人倒是够了,哪怕再娶个媳妇,养个孩子也绰绰有余,不然之前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想说亲,但偏偏他现在要养的人一个月能吃掉他至少二十两啊!
那可是二十两啊!哪怕在镇上娶个娇媳妇也不用这么多钱。
面对陈九的苦苦劝导,卫凌依旧摆出不冷不淡的表情,开口:“养得起。”
陈九没好气:“一个也是养,两个也是养,我好歹知根知底,不如你养我吧?”
卫凌似乎认真了,盯着他沉思,在考虑可行性。
看得陈九心里发毛,天地良心,他真的只喜欢女子,一点也没有当断袖的癖好。
但不得不说,他要是个女子,肯定会选择嫁给卫凌,这模样光是站在那,就能惹一群小姑娘春心萌动。
这不,医馆里好些戴着面巾的小娘子就在偷偷打量卫凌,含羞带怯,胆子大的甚至都想上来探探底了。
“太丑,浪费银子。”
卫凌接过药童包好的药,丢下这句话后,抱着怀里的人走出去。
他早就察觉反派醒了,也听到了他肚子发出的咕咕叫,回村里时间太久,得先让反派填饱肚子。
陈九后知后觉,追上去:“不是吧,我长得也没那么有碍观瞻吧。”
虽然谈不上俊朗,但也说得上五官端正,哪里称得上丑了?
“普通的丑。”
卫凌不咸不淡的话,堵得陈九半晌说不出话,如果不是在街上,他都想找块铜镜看看自己到底丑不丑。
考虑到反派嗓子有伤,卫凌只买了一碗粥,把人放在椅子上,吹了吹热气,才把匙子递到他嘴边。
“张嘴。”
谢云黎忍着疼痛把粥咽下去。
纯纯的白粥,米香十足,咽下去的时候舌尖还残留米里自带的甜味。
人来人往的街道,这个画面引起了很多人的瞩目。
没办法,谁让这样的组合太过引人注目。
陈九看着一向不懂怜香惜玉的卫凌,此时十分有耐心给一个男子喂饭,心情可谓是五味杂陈。
“你真的想好了?”陈九试图让他放弃刚才的决定,别到时候落得一场空。
这小子这么瘦弱,指不定熬不了几天就真没了。
卫凌冷不丁丢了一样东西过来,陈九下意识接住,低头一看,是一锭银子。
“没事可做就去店里帮我买几块布。”
卫凌家里没有合适的衣服给反派穿。
他犹豫:“买女子用的布料。”
话落,陈九顿时露出诡异的表情,还说不是娶回家当媳妇儿,好好的男装不买,非要买女子用的,这个癖好他很难理解。
谢云黎听到这话后垂下睫毛,那双没有神色的眸子,好似隐隐带着嘲讽。
陈九走后,卫凌继续面不改色地给他喂吃的。
谢云黎抿着唇,不开口。
卫凌也没有不耐,缓缓解释:“女子的身份可以省去很多麻烦,我并无断袖之癖,只是你长得像我家中幼弟,才起了恻隐之心救你。”
卫凌也没想让反派感激自己,之所以破坏了他本该的人生轨迹,无非是不忍。
他也确实没说谎,他家里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身体并不怎么好,一直用某个醉鬼疯老头的药养着。
谢云黎不言语,虽然他也确实无法说话。
刚才那个叫陈九的人已经透露过,这人孤身一人,哪里来的小弟?
许是看出他的心思,卫凌耐心解释:“他并不知道我的情况,我家中父母健在,上有一个哥哥,家中排行老二,下面还有个妹妹和弟弟。”
想起自己还没有说名字,又开口:“我叫卫凌,你应该比我小,可以随我家里叫,叫我二哥。”
卫凌低头吹气的时候,没发现谢云黎收紧了手指。
他脸上表情收敛的很好,看不出异常。
卫凌,卫家的次子,呵,居然这般巧。
难怪他听着声音耳熟,这不是他五哥的左膀右臂吗?
京城里有名的人物,大将军的二子,乱世时,十三岁随父镇守边疆,十七岁一战成名。
卫将军命悬一线时,是这个二子带兵击退了屡次入侵的外敌,多年后跟随五皇子一举攻破皇城。
而他谢云黎,则是万人唾骂的暴君,就是死于这个人手中,那年他二十二,这人二十五。
冰凉的剑锋刺入心口的刹那,谢云黎至今记得那种感觉,以及持剑之人的那道清冷声音。
谢云黎终于意识到,他已经死了。
不知何种原因,竟然真的回到了最为艰难的那年。
也不知为何,今天的事情和上辈子产生了些许变化。
上辈子,谢云黎在死的那天才亲眼见到这位年少成名,跟随五哥一路从西南之地,杀入皇城,取他性命的卫凌。
仅仅一眼,就断了生息,却也足以刻骨铭心。
可是现在,这个杀了他的人却肯花重金买下他,亲手喂他进食。
当真是可笑至极。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已一次性发放,是古代背景,但作者君只会大白话,不会写真古风文(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