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不出去杂志社亏本就算了,关键是他这边就这么点地方,也放不下啊。
“好像是有个作者又寄了稿子过来,金钗叙的编辑部就多印了些……”
小伙子一边搬杂志一边说道,他的记性并不算太好,这些话来回背了好几遍,还是有些记不住。
“什么作者让她们这样冲动啊,搬走搬走,我这边卖不了……”
老板摇头又晃脑,双手摆的跟大风车一样,坚定的拒绝,小伙子一气运了这么多东西,耳朵嗡嗡的响,也没听见老板说什么,只自顾自的把话补全:
“……作者叫粉红……毛毛兔,写了白玉簪的那个。”
小伙子是今年才来上海讨生活的,不大明白为什么编辑部要把这句话说了又说,但赚钱不就是听令?就算不解,他也鹦鹉学舌的复述了一遍,然后才抬头看着老板。
“您刚刚说什么,我没太听清。”
小伙子住在大杂院,昨天半夜有个黄包车夫哇哇吐血,他又帮着抬去医馆又帮着凑钱,连吃饭的钱都给出去了,干了这么多活实在是反应不过来。
老板一脸镇定的把刚出口的话吞了回去。
“我说放这边,我待会儿卖的时候方便拿。”
粉红毛毛兔的名字他有些陌生,但白玉簪的故事他可太熟悉了,有这个作者的文章,别说面前这些,就算再翻个倍都不难卖,见小伙子哦了一声就老老实实的搬东西,满头满脸的都是汗水,有点小心虚的摊主还给他塞了个自己早上买的馒头。
小伙子道了声谢,把最后两捆杂志放好,就吃着馒头高高兴兴的走了,本来还在纠结拿哪一本书打发时间的老板也不再犹豫,拿了本品相不错的金钗叙翻起来,第一篇文章就是极其显眼的《复仇的最佳方式》!
守着书报亭的日子有些无聊,老板没事就捡着感兴趣的书看,他的阅读速度向来很快,所以当他发现自己的眼睛瞧见了什么东西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毛毛兔的用词过于精准,姜优的手法又实在利落,他对这个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皇帝没什么好感,但因为是同一个性别,某个地方也传来了幻痛。
他飞快的将这一部分略过去,一会儿就看完了整个故事,然后长出一口气。
这文章看着着实爽快,若是出刀的那一段没有那么强的代入感就更好了,但话又说回来,这故事本就浑然天成,若是修改了这个部分,就像是圆球上的凹陷,瞧着也并不协调。
说到底,还是那皇帝的错,若不是他废了立女户的制度,原本的那个小姑娘也能立起来,日子能过下去,也就不会有姜优的到来……
“有什么新到的书吗?”
一个声音打断了老板的思绪,老板下意识的抬头,麻花辫学生包,是个熟客。
“新书还没有,不过这个可以买一本。”
老板扬扬手里的金钗叙,他卖书也看书,因为眼光挺精准,熟客在不知道什么书符合他们的需要的时候,就会问老板,十有八九都能得到个满意的答案。
“这书可能不大合胃口,但我只说一句:这一期有粉红毛毛兔的文章,写白玉簪的那位。”
女学生本来还在犹豫,听到粉红毛毛兔的名字便眼睛一亮,拿了一本翻了一下,确定老板说的是真的后,毫不犹豫的掏钱买了下来。
这只粉红兔可算是发新文章了!
跟老板预料的一样,提起毛毛兔的名字,金钗叙十有五六能卖出去,剩下的三四在说起这位是白玉簪的作者后,也有七成的人会掏钱,本来颇为壮观的杂志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矮减少,太阳还没下山,放着金钗叙的地方已经空空如也,连其他的书也被带动的卖出去不少。
老板看着沉甸甸的抽屉,也顾不得天还没黑,把钱往包里放了就关门往家走,妻子见他这么早回来还有些诧异,老板只是神秘的笑笑,把包往桌上一倒——
“哗啦啦噼啪叮叮铃……”
袁大头,鹰洋,角洋,铜元,法币……各种各样的钱币纸钞直接铺满了一桌子,妻子愣了两秒,便惊呼一声扑过去开始算账。
老板瞧着妻子嘴角恨不得咧到太阳穴的模样,也笑了笑,也不打扰媳妇的小乐趣——他媳妇就喜欢数钱,将一大堆各种各样的金银钞票挨个分类,说把一大堆钱收纳的整整齐齐的滋味特别好。
又看了眼忙碌的媳妇,老板便拖着椅子坐到窗边,拿出自己私藏的金钗叙重新翻看起来,毛毛兔埋下的伏笔不少,但他这一天都在忙,现在可算是有时间慢慢读了。
要是明天还有货的话,金钗叙的杂志还可以多进一些,毛毛兔的文章跟邱小姐等人一样都颇为保值,一时半会儿卖不完也没事,每天销出去个几本也亏不了。
粉红毛毛兔重出江湖本来没有多少风浪,但在书商报童书店的竭力宣传下,直接无缝复出成功,甚至跟最近的新人野心家形成了联动反应,有些小报为了搏眼球,还做出了野心家和粉红兔是同一个人的推论——这么豁得出去的主角,一看就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当然,这种说法一被刊登出来,小报就被骂的狗血淋头,很快在上海销声匿迹,让后面再也没有报纸敢以此为噱头。
姚晓瑜:……
这一期的金钗叙刊登出来后,孔凤鸣买了许多给母亲和姐妹寄回去,经过漫长的周转,它们终于……毫不意外的被拦在了孔家外面。
无所谓,这些本来就是障眼法,孔凤鸣剪下来的《最佳复仇方式》已经通过衣服缝隙,鞋底夹层等隐秘处被成功带进了孔家,到达了孔凤鸣的母亲和妹妹身边。
她们在深夜悄悄将这些纸张取出来,在如豆的油灯下一字一句的阅读,眼中渐渐有了火光——
作者有话说:【1】红枣宫女:化用王敦吃枣的故事。
原文:王敦初尚公主,登厕时不知塞鼻用枣,敦辙取而啖之,早为宫人鄙诮多矣!
翻译:王敦刚娶公主那会儿,进宫上了一趟茅房,不知道枣是拿来塞鼻孔的,直接取来就往嘴里塞着吃了,结果这事儿成了宫里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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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娘, 你说我把这阁楼一把火烧了,我是不是就能趁乱跑出去?”
孔凤铮目光灼灼的看向母亲,越是瞧着姐姐孔凤鸣从外面带回来的文章, 她就越觉得这所谓的千年世家实在是个牢笼,她想出去瞧一瞧孔家外面的风景,哪怕立时死了也甘心。
“这话可不能乱说。”
魏思洁大惊失色, 下意识的捂住女儿的嘴,却被女儿狠狠的挣开。
“娘,我今天听到丫鬟说我的婚事了。”
孔凤铮轻声说道, 魏思洁一怔——她从没听到这方面的风声,孔凤铮瞧着母亲呆愣的模样,反倒笑了一笑, 母亲总觉得大哥一直都是那个心疼妹妹的好兄长,但人都是会变的。
“族老已经商量好了,要把我嫁去陈家。”
陈家在鲁地的名气不算小,跟孔家称得上门当户对,魏思洁的神色还没来得及放松,就被下一句话惊的面色大变。
“他们给我找的丈夫是陈家三房的第五子, 那个陈柳眠。”
陈柳眠不是这人的真实名字,是别人给他起的浑号,他虽然是家中的嫡子, 却是个色中饿鬼,还不会吃饭就开始尝丫鬟口上的胭脂,十二岁就有了头一个女人, 等十五岁尝过男人的滋味,更是日日夜夜泡在相公堂子。
这种厮混有个眠花宿柳的雅称,但因为那人尝了男子便不碰女子, 便有了个柳眠公子的绰号,叫的久了众人也忘了他的真实姓名,只称呼一声陈柳眠。
在孔家,陈柳眠是被当做反面教材的,不是因为他常年混迹象姑馆,而是因为他还没有成婚生下嫡子就在里面厮混,现在都没个一儿半女。
“这厮绝不能嫁,我现在就去找你大哥!”
魏思洁难得爆了粗口,她出自书香门第,向来不会说“厮”之类的字眼。
她白着脸就要下床,向来贤良淑德的女子难得对那些族老有了怨恨——便是不提那第五子稀巴烂的名声,她女儿才十五岁,那陈柳眠可都三十多了!
“您以为大哥不知道?”
孔凤铮一句话将母亲定住,见魏思洁面色惨然也有些叹息,心里的念头却越发坚定。
“大哥的确跟族老们吵架了,”
孔凤铮看着母亲随着她的一句话哭一句话笑的模样,一边觉得心疼,一边却诡异的觉得爽快:大哥因为是家里父亲走了以后的顶梁柱,她和孔凤鸣跟他斗起来的时候,母亲总是让她们退让,虽然后面也有补偿,但当时的委屈也是实实在在的。
母亲总说以后大哥会给她们撑腰,可现在呢?
姐姐跑得快,没来得及让大哥显出真面目,现在她也到了婚期,做了明码标价的商品。
“争吵的是我嫁过去以后,他到底能得到多少好处。”
孔凤铮瞧着脸色灰败的母亲,心里并没有好受多少,但她并不停口,伤口要挖掉腐肉才能好,若是拖泥带水的纠缠不清,只会药石无医。
母亲的确更偏向大哥,但对她和姐姐也是真心疼爱的,不然孔凤鸣病的再厉害,该缠的脚还是得缠;她哭闹哀求的再可怜,也没法只用布条捆了足部两边做个样子,用特制的绣花鞋伪装三寸金莲。[1]
“娘,我还得了个消息。”
孔凤铮很想跟着母亲一起哭,但她的眼泪早就在知道消息的时候流干了,她很庆幸自己没有被所谓的女四书教坏了脑子,对姐姐寄过来的信件文章也一字不差的反复看过,得了些拿捏丫鬟婆子的手段,不然她跟聋子瞎子都没什么区别。
“那陈柳眠已经长了杨梅疮。”
孔凤铮紧紧盯着母亲,观察着她的反应,习惯性偏向大哥的她会找到种种借口,风险对冲就是常见的手段,比如年纪大也死的早,比如常年混迹相公堂子,孔凤铮刚好手握大权……但梅毒是会传染的,在这个无法对冲完成的情况下,母亲又会怎么选择呢?
魏思洁听到杨梅疮三个字的时候抖了抖,本来还有些精神气的身形一下便佝偻许多,明明依旧是保养得宜的模样,打眼一看却沧桑许多。
“你大哥……”
魏思洁的声音很低,像是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然后被孔凤铮直接剪断。
“他知道,但陈家说了,我嫁过去,就帮他做官。”
孔家是个大家族,资源虽然多,但分在每个人头上就有限的很,她父亲早逝没什么家底,大哥自己又没本事,想要进步可不就得使些手段?
“娘,我是一定要走的,您要跟我一起走吗?”
孔凤铮在这个绣楼里已经呆的够久了,相对于嫁人后转移到另一个院子的生活,她还是想出去瞧瞧,便是死了也是自己的命。
相夫教子,还是那样的夫婿,活着也不过是个能喘气的死人。
孔凤铮并不担心母亲会把她的打算泄露出去,她的母亲虽然重视儿子,用女儿给儿子铺路的事情却是做不出来的,至于后面加强守卫……她火柴都已经藏到房间里了,等火焰点起来的时候,什么都晚了。
“我……”
魏思洁有些犹豫,她一辈子循规蹈矩,连名字都是家里按照字辈传下来的,做的最出格的事情就是不给两个女儿裹脚,偷藏大女儿孔凤鸣寄来的东西,在套子里生活了大半辈子,听到出去两个字,她心里最先浮起来的就是恐惧,当下便要拒绝。
但她又想起孔凤鸣寄过来的信件和故事,那些繁华的描述,那些精彩的文章,还有字里行间虽然偶尔也有些压抑,多数时候却也能被清晰感知到的自由,魏思洁便开始犹豫起来。
“娘,您跟我走吧,我们去找姐姐。”
孔凤铮见母亲动摇,又悄悄加重了筹码——她母亲对三个孩子的爱并不平等,但如果感情加起来是是十分,大哥虽然占了四分,但她和姐姐两个人加起来也有六分!
“我一个人出去,可能会碰上拐子,可能会碰上强盗,可能会落进脏地方……娘~”
最后一个字叫的九曲十八弯,歪缠的魏思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没好气的将女儿推开,恨铁不成钢的点着自家姑娘的脑袋。
“知道外面危险,还想要出去?”
魏思洁嘴上说着自认为的难听话,手上却一点力都没用,知母莫若女,孔凤铮知道魏思洁的天平就差最后一点便彻底不平衡了,顿时脸皮也不要了,十八般武艺全使了出来,硬是让母亲点了头。
“我们先……然后……最后……”
孔凤铮的计划不算粗糙,但在魏思洁眼里依旧全是漏洞,母女两个一边修改一边说话,声音不知不觉便越发的大了,差点惊动了外面守夜的丫鬟,好在母女夜话是常事,才没有发现不对。
两人商量到天蒙蒙亮才暂时罢休,孔凤铮有魏思洁护着,偶尔睡个懒觉倒也不妨事,但魏思洁本人却没那个好运气,当家主母从来不是什么闲差事,好容易将一摊子事情捋顺,又传来族老要见她的消息。
魏思洁想到昨天女儿说的婚嫁之事,神色淡了些,但还是过去了。
“……实为孔淑之良配。”
孔淑是孔凤铮在孔家正式叫的名字,取自贤良淑德,凤铮是孔凤鸣在外面给自己起了名字以后,帮着妹妹起的,既从名字上表现出姐妹,也希望妹妹铮铮向上,孔凤铮极喜欢,但在孔家,她依旧只能叫孔淑,而即使是这个名字,也被许多女子羡慕——
多数孔家的女儿是没有自己的名字的,都是按照排行来称呼,比如排第五,就叫孔五娘。
之乎者也的一大堆话,说的都是孔凤铮的婚事,而他们给孔凤铮定下的夫婿也当真是那陈柳眠,魏思洁抱着试探的心思说那第五子不是良配,却直接被人用妇道人家不懂外事给糊弄了过去。
魏思洁本来算着自己的家当,已经有些后悔轻率的答应了女儿,打算先把婚事给推了,后面给孔凤鸣琢磨个四角俱全的夫婿出来,但被族老们这样轻视,她面上笑的温婉,心里已经狂扇起了后悔的自己的大嘴巴子。
跑!一定得跑!
这份决心在见了大儿子,确定他对陈柳眠的情况知晓的很清楚,却并没有让孔凤铮换个对象的时候变得更加坚定,于是知道母亲反复的性情,做好多次洗脑准备的孔凤鸣惊奇的发现母亲比她想象的还要配合的多的多。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不妨碍孔凤铮抓紧机会,婚期因为道长算命变得很近,孔凤铮这边的看守也严密了许多……但这些小事都是魏思洁做主的。
于是在某一天晚上,绣楼燃起大火,少女的求救传遍内外的院子,众人奋力救火,但无力回天,魏思洁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尖叫着冲进了火场,等到火灭楼塌,众人只在废墟中瞧见拥抱着的两具骨头。
一夕之间没了母亲和妹妹的孔大少爷颇为崩溃,许多人为他的孝心感动,但也有私下传闻,说这人心痛的其实是被烧毁的家底——
他的亲母魏氏舍不得即将嫁出去的女儿,把家底都搬进了绣楼,准备一遍清点一边给女儿做嫁妆,谁知道一场大火下来,除了些不好搬动的粗笨物件,还有烧不化的金银,剩下的夜明珠红珊瑚等值钱物件都没的差不多了。
更别提那些房契地契欠债条子,还有庄票一类……别看这些都能补办,到时候能留下多少还两说呢,这大少爷又是个不同俗物的,以后的日子哟——
孔家将魏氏和孔淑的葬礼办的轰轰烈烈的时候,魏思洁已经跟孔凤鸣扮做男子,拎着皮箱上了火车,孔凤鸣在私下的信件中写过她的工作地址,她们打算去上海跟人汇合。
皮箱里装着魏思洁的大半家当,母女两人身上的衣服也缝了不少东西,金条银块重又显眼,她特意换成了翡翠宝石一类的轻巧物件,那些被孔家人觉得消亡在火海中的值钱物件,其实都被她悄悄换走了。
至于那些不好挪动的,也只能留给大儿子,虽然称不上大富大贵,让大儿子衣食无忧一辈子却是没什么问题的,只要他改了挥金如土的毛病。
火海中的尸骨并不是她们的,而是私下找来的病入膏肓的母女,她们办不起体面的葬礼,很乐意顶着孔家母女的身份入土为安,在火焰燃起之前就断了气。
火车上的气味并不好闻,起居没有人伺候也让母女不大习惯,但她们都不后悔,只期待着寻到大女儿/姐姐,给孔凤鸣一个惊喜!——
作者有话说:【1】孔凤铮的伪装缠足:她脚上的布条是裹在脚掌和脚背上的,脚指上象征性的绕两圈不让别人看见,鞋子外观做成了高底,但其实那个厚底是空的,中间有凸起,脚可以弓着塞进去,利用视觉效应,穿上以后只要不仔细看,跟裹脚女子穿的鞋没有太大的区别。(别说不符合科学,作者写了就有,俺寻思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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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母女俩去上海的路上并不算一帆风顺, 但大体也有惊无险,到了上海的时候已入了冬,魏思洁本来还担心从山东寄去上海的, 关于两人的死讯比她们先见到女儿,到了沪市才发现她们避过了一场大祸——上海刚刚结束一场大疫。
“能详细说说吗?”
魏思洁拿了个银角子递给侍应生问道,母女俩到了上海就没再使劲藏富, 叫了黄包车直奔租界的大饭店住宿,至于费用……安全的时候钱真的不是什么问题,箱子里随便拿个翡翠镯子出来活当都能换个几百银元, 之前只是不敢用罢了。
她们住的地方的名字就叫大饭店,房间最低也是按照银元来算,据说老板有外国背景, 从跑堂到掌柜一水儿的西装马甲白手套,也不叫这寻常的称呼,都叫侍应生主管经理之类,在外面历练过的魏思洁对这些并不在意,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这事儿还要从天热的时候说起……”
侍应生接了这个五角的银角子,便打开了话匣子, 这对母女穿着不大起眼,出手却并不小气,五个银元的套间一口气定了十天, 瞧着还不是没钱定更贵的房型,而是两人就这么点东西,太多房间也住不过来……应当是来寻亲的富贵人家。
想到这里, 侍应生便说的更尽心了,倒没什么攀龙附凤的心思,单纯想多要些赏钱。
大饭店有外国人撑腰, 也充分继承了外国的小费文化,他这种普通套间的服务员虽然包吃包穿包住,月薪却只有十二个银元,大头的收入还是在小费上。
“这次的痢疾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并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
侍应生在酒店住着,卫生也抓的严,疫情的时候大体还算安全,但他家里也就是普普通通,当年撞了大运才有了个服务员的工作名额,虽然挣得多,但孩子们的学费一交也就没多少了,所以也并没有搬去富贵地方。
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若不是他们住的那地方附近有个说书先生念报,他们听了杨顺心的故事,不识字也不买报纸的全家也未必活得下来,便是到了现在,他不也能靠着自己对这场大疫的了解赚些赏钱么。
民国时候的卫生条件并不算好,许多人生了病也只是自己扛着,等到上海反应过来的时候,痢疾已经跟去年的鼠疫一样,变得相当严重。
“我家附近有个闲汉,在吃食上很不讲究,三天两头就要拉几回肚子,跟住在茅厕差不多,但可能是因为年轻又有些运气,一直活到了今年夏天,得了这个病也不知道自己生了病,躺了一个礼拜就死了。”
那人直到断气,还只觉得是自己因为那半碗拉丝的米饭吃坏了肚子,大夫来瞧了,他们才知道闲汉也是倒霉的得了痢疾。
大夫说这是赤白痢,侍应生没学过医,对这些也并不了解,但好歹抓住了关键词:得了这个病的会拉肚子,一天能跑二十来趟厕所,会死人。
虽说只要能熬上半个月,那八成就能活命,但熬不过就只能嗝屁啊!
民国几乎年年都有疫情,但这种事情就没有习惯的道理,经历的次数多也不影响他们谈疫色变。
“我家现在还后悔呢,孩子说同学生病了,不愿意去上课,家里逼着过去,中午就听到了赤白痢的消息。”
不是专业的医者并不清楚传染病之间有什么区别,但老弱病残的反应最大这点却是不会变的,若是上天注定要把孩子带走,他们也就认了命,可逼着孩子去疫区……要不是孩子没事,家里人一辈子都过不去这个坎儿。
“你年级也不大,孩子这样早就上学么?”
魏思洁好奇的瞧着侍应生,他看起来顶多十八九岁的年级,虽然许多地方十四五就能成家,但这可是上海啊,他竟这样早就成婚了?
“不是我的孩子,是我两个哥哥的。”
侍应生摇摇头解释道,他两个哥哥都是土里刨食的,养活妻儿已经是竭尽全力,读书实在是供不起,但这个侍应生的机会是全家的,他也不能一人吃饱,所以在家里商量以后,便让他拿出一些赚到的钱供后辈读书。
孩子读书也不是当大爷,虽然能去学校,但留级退学,考不上中学也不供,不分男女,每人都只有一次机会,复读之类的不是不行,只是其中的开销一律不归他管,复读后考上的一切费用也跟他无关。
侍应生觉得这个条件是可以接受的:就算是天赋最好一路顺利考上去的侄子侄女,也顶多供到中学毕业,虽然有些吃力,却不至于把他压垮,若是祖坟冒青烟真的能上大学,也是自己解决学费,跟他无关。
这些条条框框都是在家里过了明路的,他最聪明的二侄女今年考上了女子中学,虽然还没在上海寻到女子可以就读的大学,却坚信未来大学一定会对女子开放,已经给自己规划好了出路。
若是她毕业大学依旧不对女性开放,她打算趁着年纪还轻去寻个工作挣钱;若是她毕业之前大学招收女子,她又幸运的成为了其中一员,便以婚事为筹码,用彩礼去交学费,开学订婚毕业成婚。
这个时候没有助学贷款大学补贴,她也没想过打工攒钱上学:掌柜一个月最多不过七八枚大洋,女工往死里干也就是十几个银元,大学一学期的学费最低四十元,还有各种杂费和生活费,除非她去百乐门之类的地方,不然短时间根本凑不齐——
可若是她都能豁出去做这一行,那卖给谁不是卖,卖百家不如卖一家!
侍应生有些接受不了二侄女的观念,反倒被驳了个无言以对:古代书生靠着妻子的嫁妆读书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出人头地以后还能得个美名,同样用婚姻做筹码,她只是换了个性别,有什么丢脸的?
至于没有人愿意出这笔钱……怎么可能!
国人的许多底层代码都是相互冲突的,比如他们认同女子无才便是德,但也相信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而后者往往能打败前者,在给孩子娶读书人家的闺女的时候,往往愿意付出更多的钱财,这还是女子的读书能力没有办法量化的时候。
但现在不一样,小学中学女子都能入内,照样考试出成绩,这些成绩单和老师的评语,便是女子自己铸造的书香门第。
而大清亡了科举作废,大学生就相当于许多人眼中的举人或者进士,若是她考了上去,那就是读书种子状元苗子,千金万金拿不到手,但要寻一户想要大学生媳妇的和善富贵人家却是不难。
“你这侄女倒是想的清楚。”
魏思洁心里有个念头,但没说出来,只继续听侍应生说赤白痢的事情。
“得了这病的关门闭户,没得这病的更是不敢出门,您若是早来一段时间,这街上可萧条的很。”
侍应生说着就开始叹气,他家里没有不得病的好运气,他二哥想着妻子的生日快到了,想要十来年都只吃个鸡蛋算是庆生,便琢磨着攒点钱给媳妇打个银丁香,大着胆子跟人去做了一次工,回来开始哆嗦的上吐下泻。
他们着急忙慌的去寻大夫,一家找不到,两家还是找不到,好容易有个能寻摸到的,也不肯跟他们走——许多奄奄一息的病人等着呢。
好容易等大夫把了脉,确诊了赤白痢,又买不到药材,眼看着二哥的状况一天天坏下去,家里都要绝望了,旁边却传来大声的哭喊,他们凑过去一瞧,才发现是那个染病的老太太恢复了。
老太太家是做自家酒水生意的,为了节省房租,前面卖酒后面酿酒住人,来往的人多,染病也早,前两天他们还去瞧过,老太太只有进气没有出气,结果今天就恢复了。
二哥的媳妇急的跪下来给老太太磕头,想知道他们家用了什么灵丹妙药,人命关天老太太也不瞒着,说是用了孙女提取出来的大蒜素。[1]
当时不怎么看报纸的侍应生有些懵,倒是家里人一下睁大了眼睛,一遍嚷嚷着杨顺心竟然是真的,一边冲回家在厨房翻找,侍应生这才发现他们家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买了许多大蒜。
“大嫂她们说是一时冲动,但也幸亏她们花的这笔钱,才救了二哥的命。”
侍应生说到这里的时候表情放松许多,母女两人没有打断,只将杨顺心的名字默默记在心里,继续听侍应生说话。
后面的事情就极寻常了,他们家里没有提取大蒜素的工具,花钱央着酿酒家帮着做出来,等二哥好了以后,大蒜素的消息便再也瞒不住了,大蒜的价格直线上升,有提纯蒸馏工具的人家都成了香饽饽,众人竞相购买记载了大蒜素的报纸,一时洛阳纸贵。
“之前两个铜元就能买到的报纸,现在用银角子都有价无市。”
侍应生说着都有些感叹,他家之前舍不得花买报纸的钱,现在要集齐杨顺心的故事,要花的钱可多了,但该买还是要买,这可是救命的书!
“杨顺心是……”
魏思洁听完了整个故事,终于开始问问题——
作者有话说:你们是想要以魏思洁这边的谈话来看上海这段事件发生的事情,还是以小鱼的视角?回复截止在16日下午三点,过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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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蒜素对赤白痢中的阿米巴痢疾有效,里面的症状参考了急性暴发型阿米巴肠病。
第139章
“杨顺心是《杨顺心行医记》的故事里的女大夫。”
姚晓瑜的作品在上海堪称家喻户晓, 但在外地就没什么知名度了,魏思洁不知道,侍应生也并不觉得奇怪。
“《行医记》是一条小鱼的作品, 她是上海顶有名的作家,《丁娴传》、《金纹碗》、《上海致富记》、《互换娃》、《回到大明》都是她写的。”
侍应生自从瞧过杨顺心的故事以后,就开始往前扒拉一条小鱼的其他故事, 每天下了工就点灯熬油的看,前两天刚把所有的故事看完,跟魏思洁介绍的时候如数家珍。
“我瞧过金纹碗, 原来也是这位的作品!”
孔凤铮惊喜的开口,其他的作品她听着都茫然的很,但这个故事姐姐寄回来过, 她当时还被吓哭了,抱着娘睡了好几天。
孔凤鸣往家里寄文章的时候,出于体积和重量的限制,选择的都是短篇,当编辑后文章瞧多了也能看出好坏,故事的选择也并不拘泥于她工作的金钗叙。
“丁娴传, 致富记几本都有出版的整本书,稍有些名气的书店便能买到……”
侍应生尽职尽责的介绍,有金纹碗留下的初步印象, 孔凤铮对这些文章都有兴趣,眼睛发亮的连连追问,要不是魏思洁按住她的手, 孔凤铮险些当场就要冲出去采购。
“所以杨顺心的故事是因为里面那个……大蒜素真的有效,才传播开的?”
好容易等女儿闭了嘴,魏思洁赶紧将话题转回来, 上海这样繁华,书店应该也不少,想找什么书以后可以慢慢了解,她对杨顺心的故事有些猜测,若是跟她想的一样,那这本书的重要性可就不一样了。
“是,也不是。”
侍应生悄悄卖了个关子,见面前的夫人没露出生气的神色才悄悄放心,一边组织着语言,一边把他琢磨的关窍慢慢说出来。
“这书里除了大蒜素,还有不少其他的方子,都不是什么胡编乱造的东西。”
大蒜素对赤白痢的效果实在太好,引起的轰动便不像之前的小打小闹,小说日报有贝主编坐镇,但联手施压的滋味也并不好受,确定姚晓瑜没有类似的方子后,他们便在报纸上写了个声明。
声明的大概内容就是杨顺心的故事里面各种知识点的来历:都是花钱派人从各个药房医馆的人嘴里得到的,经过反复交叉对比,确定没有害处才刊登上去的,没有祖传医书神奇药方,刨根问底也没用。
那些人不但请教了上海定居的医生,连游医也没放过,大蒜素的制作处理方式就是那些人一起拿过来的——这个说法有多少人相信是不知道的,但至少糊弄的过去,只要姚晓瑜以后不拿出类似的方子,身份揭露以后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不过这些都是上层的博弈,底层的老百姓只注意到声明里的知识点都是问过大夫的,这下可捅了马蜂窝——看病难从不分时代,现在还要比物质丰富的未来更难。
“您出生应该不差,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直接找大夫便是,但许多人可能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大夫,这里面的方子就帮了大忙。”
姚晓瑜特意考虑到了成本问题,里面的许多方子都是选了费事不费钱的,也就更受百姓欢迎——麻烦算什么,哪里有银角子铜元来的中药,至于费力气……力气那东西,不是睡一觉就有的吗。
侍应生还算会说话,没秃噜什么何不食肉糜之类的言语出来,母女俩个在出孔家之前的确有些不谙世事,但这么几个月历练下来,也明白普通人的生活艰难,赞同的点点头。
不过这人有一点倒是说错了,不是富贵人家生病的时候便高枕无忧,这样要分人和地方,像是她们在孔家的时候,因为被腌入味的男女大防,身体不适的时候只能寻些药姑医婆来看,还要被说教三姑六婆不要随意放入家门。
若是要找男性的大夫,则规矩更严,十几年前哪怕是个胡子比头发还长,脸上的褶皱比菊花还多的老大夫,要看病也得隔着层层帷幕悬丝诊脉,后面改了也不是因为孔家善心,而是因为一桩惨案。
她原本有个同样嫁入孔家的朋友,头胎生子本是喜事,但生了孩子后便落红不断,朋友的丈夫还算有些责任心,把大夫请了过来看病,却被那些族老拦着不让望闻问切,最后用狗屁的悬丝诊脉开了太平方,吃了两月人就没了,听说临死前还叫着娘。
那孩子没了娘,也没熬过几天就断了气,那丈夫先没了妻子,又没了独子,家产也不足以支持他另娶一房,等把两桩丧事办完,便带着刀去了那些阻止大夫进门的族老家里,什么话都不说,挨个把人捅了心窝。
等所有的人都捅完,那人也不逃跑,直接在家抹了脖子,等那些族老的家里人过来兴师问罪的时候,男人早断了气。
这还不是结束,也不知道男人是不是提前算好的,那些人过来寻麻烦的时候,刚好碰上了来收房子的人,两边一开口才知道,男人已经将家当全卖了,换成了棺材和自己的白事,棺材就是他自尽以后躺着的那一口,连重新换钱都不行——浸了血的棺材谁敢要!
等男人被捏着鼻子下葬以后,男大夫必须悬丝诊脉的规矩虽然没有在明面上改变,孔家却也是不管的。
“……有些人想着自家用,有些人想着靠里面的方子赚钱,像外面有个药水弄的姑娘家,就靠着卖里面的驱虫丸凑了些钱,一家子已经不住滚地龙,而是搬进上海的大杂院了。”
侍应生说着也有些感慨,人比人真的气死人,他家里人明明也瞧见了那些方子,硬是没想到赚钱的事,现在大蒜素的消息爆出来,里面的方子转眼就被人占的差不多,加进去已经晚了,好在家里的田地被他做主种上了大蒜,收获以后也能多拿些钱。
这些思绪只是一闪而过,侍应生很快又说起杨顺心的故事前半截的十万个为什么,听得母女两个异彩连连,本来就打算掏钱的心更坚决几分。
“除了这些,杨顺心的出名还有一桩大事。”
非常擅长给自己加戏的侍应生压低了声音,母女两个对其适应良好,配合的睁大眼睛,做出胆怯又好奇的模样。
“在行医记的结尾,一条小鱼写了血亲成婚,容易生出痴傻子,残障儿。”
两人做足了期待,却听到了早就知晓的话语,不免有些失望,侍应生瞧着她们的神色,笑着补充:
“这血亲指的是几代之内,不光是父亲这边,母亲这边也算。”[1]
母女俩理解了一下这句话的意思,登时倒吸一口凉气,孔凤铮几乎是哆嗦着,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表兄妹……?”
她没再说下去,看着侍应生点头,便惊恐的看向母亲,对上魏思洁相似的神情后,便知道母女俩想到一块儿了。
孔凤铮还没裹脚的时候,跟一个同辈的姐姐玩的很好,孔凤铮十来岁的时候,那姐姐便嫁了人,成婚的人家是精心挑选的,青梅竹马前程远大,当时孔凤铮还为她高兴,送了一份厚厚的贺礼。
那姐姐也有些运气,头一年就怀了孕,大夫把脉说是个儿子,全家都高兴的很,直到孩子呱呱落地竟然长了三只手,那家虽然没有对姐姐说什么,但将孩子处理后一下就冷淡下来,姐姐也因为这事郁郁寡欢,没过两年就去了。
她当时还觉得姐姐的命实在不好,可现在想想,姐姐和她丈夫,不正是表兄妹么,所以那不是妖孽……姐姐死的冤啊!
“之前大蒜素闹出满城风雨,大家都知道这故事里敢提出来的东西肯定是真的,所以这个说法提出来以后,整个上海都被震动了。”
侍应生看到了两人微红的眼眶,但在大饭店这种地方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适当装瞎,所以他只当没看见,继续说起了这事掀起的风浪。
跟之前多数时候在底层的影响不同,母系亲戚不婚的概念提出来,上海从上到下都炸开了锅——亲上加亲是传统,表兄妹做夫妻的事情可不止在底层。
侍应生不记得自己在哪里听过一个笑话:一条小鱼将血亲的关系列出来的时候,全上海成亲的表兄妹都在算自己到底隔了几代。
虽然有点皇帝用金锄头的意思,但侍应生觉得多少有几分真,毕竟他家的亲戚最近就没少吵架,总是低着头的妻子声音很大,跟斗胜的公鸡一样的亲戚倒是蔫头耷脑。
他去劝架的时候才知道,亲戚家的两儿一女其实不是全部的孩子,有两个孩子因为出生的时候分别多了两根手指,少了一只眼睛,在生下来的时候就被处理掉了,妻子觉得生出这种孩子是她去前世造孽,所以对亲戚千依百顺,直到表兄妹的关系出来……
侍应生庆幸自家两个哥哥实在跟表姐妹合不来,娶的都是逃荒的孤女,不然侄子侄女能不能正常还不一定,光是那么聪明的二侄女配上傻子的呆滞眼神,他都觉得自己不大能呼吸的过来。
“现在外面还因为表兄妹的事情闹着呢,也就是一条小鱼开了新书,不然报纸上可没这么平静。”
侍应生摇摇头,从邻家姐姐/女儿的伤心事中脱离出来的母女俩捕捉到关键词,异口同声:
“新书?”——
作者有话说:【1】表兄妹不婚:这是建国以后立下的法规,倒推回去,老百姓应该没有特别准确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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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一条小鱼的新书可有意思!”
侍应生说起姚晓瑜最新连载故事的时候, 眼睛都是亮的,之前一条小鱼写的书都不差劲,他瞧着也入迷, 可这篇文章不一样,它真的写到了自己的心坎上,看完就觉得心痒痒, 掰着手指算下一刊什么时候上。
“你们读过话本子吗,闻人解忧就是进话本子,帮人改命的。”
侍应生看着母女俩努力保持镇定, 却还是从目光中透出丝丝茫然的模样,猛的反应过来二位是新到上海,对小说的了解大多还是他刚刚介绍的, 便赶紧补充起来。
“一条小鱼的新书叫《聊斋改命录》,上官解忧就是帮着里面的人改变命数的女郎。”
魏思洁和孔凤铮还是半懂不懂,不过好歹弄明白了书名和人物,只是侍应生突然口笨舌拙,解释了好一会儿也没有让两人把故事脉络捋清,她们也就不再强求, 只打算将这些书买回来自己看。
“说了这么多,你也应当口渴了,这些做你的茶水费。”
魏思洁抓了几个银角子出来, 侍应生眼睛瞬间就亮了,嘴巴累也就是休息一会儿灌两口水的事,能换来这么多银钱实在是太划算不过了!
“我对一条小鱼的书有些兴趣, 不拘新的旧的,给我寻一套,这些钱够吗?”
侍应生瞧着孔凤鸣放在桌上的八个大洋, 咽了咽唾沫,最后还是摇了摇头,他也不瞒着母女两个,一边数着姚晓瑜的作品,一边掰着手指算钱。
“丁娴传和致富记还好,这两个都已经印了第三批和第二批,加起来大概两块大洋就能买到,但互换娃是刚印刷出来的,一本就要一个多大洋。”
姚晓瑜的作品就没有不受欢迎一说,头两本起先的定价的确只有几角钱,但资本向来逐利,几十万字的作品也的确不是什么小数,二印三印的时候纸张排版书皮越发精致,价格也跟着水涨船高,偏偏还有许多人买账,一元八角买两本书眼睛都不眨一下。
“你买的时候花了多少钱?”
魏思洁听着侍应生的介绍,突然问到,侍应生眨眨眼睛,露出个不好意思的笑。
“我是赤白痢盛行的时候去别人家买的二手,两本加起来一块钱。”
侍应生买的是二印的版本,原主家买的时候都一块多钱,保存的极好,但他们也不吃亏——侍应生用家里的大蒜按照市价换的,大蒜素被宣扬出去之后,大蒜价格水涨船高还有价无市,在书换了大蒜以后,大蒜的价格依旧在往上爬,三天的功夫就抵得上书的原价。
大疫时期,硬通货就是黄金和有效的药品,侍应生家里用剩下的大蒜全掏出去,刚好收集完除了杨顺心的故事以外,姚晓瑜的所有作品,双方都觉得自己赚大了,但这不是常有的普通交易,魏思洁听过就放弃了,侍应生也不推荐两人买出版商以外的版本。
“头两本书市面上也有便宜的,但无非两种款式,报纸上裁剪下来的,寻人或者自己抄写的,前者也有好几年,报纸发黄不说,边角也不会有多好;后面一种纸可能用的好些,但也就是赌,先不说字瞧着费劲,若是抄书人一个眼花,写了些错字别字,您也瞧不出来。”
孔凤铮年纪小,听到纸张被糟践便皱了眉,魏思洁瞧着女儿沉不住气的模样在心里叹气,面上却也点头。
不管这侍应生是想要多挣钱,还是单纯想要多说几句,他的确讲中了两人心中的隐忧,母女俩不算显山露水,但还真不缺钱,当然要寻着好的买。
“回到大明还没有出版的消息,这个跟杨顺心的故事一样,只能寻着剪报人买。”
剪报人是近几年上海出来的一种职业,将报纸上的消息分门别类的直接剪下装订,或者贴到纸上,然后转手卖出去换些小钱,这生意大半都是被各样小说撑起来的,有些人看到了报纸上的连载文章,想要补完前面的文章,就会花钱从剪报人这边买合集。[1]
文章也分畅销和滞销,一条小鱼的故事就是最顶端的畅销货,便是一时半会儿没人掏钱,隔上三五日也会有人来问,也就是等作品出版以后,关于这篇故事的剪报才会渐渐没有市场。
“但若是您手头宽裕,回到大明和杨顺心的故事可以将剪报和手抄本一起买了,等正式的书出版以后再换新,不过它们都贵得很,一本都要三个银元。”
要不是侍应生在特殊时期跟人以物易物,他根本舍不得花这么大一笔钱。
裁剪拼贴的报纸读着其实并不舒服,但当成手抄版的校对还是可以的,母女两个不缺钱,倒是对侍应生的最后一句话有了好奇心。
“杨顺心的故事贵是因为它有用,回到大明又是因为什么?”
孔凤铮兴致勃勃的问道,上海实在太有意思了,连买书都能搞出这么多的花样,哪里像是孔家,别说思想,连衣服都是几年不带变的!
“小女郎,声音低些,莫谈国事啊……”
侍应生装模作样的压低了嗓子,自从回到大明被针对以后,莫谈国事就成了一个上海广泛流传的梗,众人到茶馆吃点心,瞧见那几个大字,便会嬉笑着问道,“跑堂,你们家的茶馆今日还是莫谈国事吗?”
掌柜要是愿意参加呢,也就装模作样涨红了脸,说些什么“国事……怎么是国事呢,国事也是家事”之类的话,若是不愿意掺和,跑堂就会将这些话说出来,反正最后总会引发茶馆的客人哄堂大笑,让空气中充满快活的气氛。
初来上海的母女两个不清楚这个梗,但也不妨碍她们配合着入戏,你来我往的过了一通戏瘾,侍应生便将其中的关窍透了出来:
“这回到大明是一本禁书。”
母女俩倒吸一口凉气,这是可以说的事情吗?!
“有什么不能说的,都过去了。”
侍应生看上去不以为意,其实声音也压低了些,大饭店的客人复杂的很,要是反对者听到他对回到大明的赞同,都不用多说什么,一个眼神就有人把他沉到黄浦江去。
“这书有意思的很,是个未来的女子穿越到过去,打天下当女皇的故事,但这个打天下不知道被谁盯上了,说这本书意图谋反。”
魏思洁和孔凤铮再次为全球变暖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既为了敢刊登这样的文章的报纸,也为了都被盯上还能逃脱的一条小鱼。
她们不傻,这种事情能明目张胆的说出来,那作者肯定是没什么事的,上海可真好,在她们山东,尤其是孔家那地方,说谋反的当天作者就得被抓出来,至于结局是背后中枪还是羞愧自刎另说,总之是活不下来的。
毕竟那可是孔家,世修降表衍圣公,铁骨铮铮劝人忠!
“然后呢?”
知道结局不意味着不好奇,魏思洁等了一会儿,大着胆子问道。
“然后就被人骂小题大做了呗。”
侍应生耸耸肩,那段时间报纸上的争端尤为激烈,甚至辩论赛都转移到了线下,他们可没少吃瓜,连自由搏击赛都看了好几场,至于他们打起来到底是为了一条小鱼,还是为了吵架的时候揭露出来的绿帽之类的事件,侍应生表示自己不太清楚。
大人物玩的都可花,打着打着就到了床上的也不是没有。
“当时报纸上吵了蛮久,最后可能是累了,双方各退一步,我不说你的作品制造分裂,你也别干涉我私下封禁。”
别说什么没有成为禁书的事,老百姓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之前的书都是完结没多久就放出了出版的消息,便是偶尔有些晚,新书完结之前也会有个结果;也别说什么出版商害怕,致富记那邱小姐邱一刀横插一脚,把日本骂成那个鬼样,也没影响出版的轰轰烈烈。
排除掉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当然就是真相:当局的确没有明令禁止,但暗地里肯定是把回到大明变成了禁书,不然总有不怕死的出版商。
而人总是对秘密有窥探欲的,若是回到大明光明正大的出版了,他们可能连瞧都不会瞧一眼,但现在这书突然被禁止,许多人就有兴趣了,价格也跟着水涨船高,连新书都压不过风头。
“最新的改命录收集起来倒是便宜,金纹碗也不算贵,但前面几本……”
侍应生没说下去,母女俩在心里做起计算题,头两本快两元,第三本一元多,回到大明和杨顺心一个版本至少三块……八块还真的不大够。
孔凤铮晃着母亲的衣袖,魏思洁补上十二枚银元,给女儿凑了个整。
“书买到一册完整的便送过来,那两本剪报和手抄都要,再寻人去金钗叙那边,给一个姓孔的女子递个口信,说栀子花到了上海,在大饭店等她。”
栀子花是孔家姐妹的一个暗语,孔凤鸣有一次寄信,跟妹妹说栀子花的香气霸道的很,肆无忌惮的到处乱撒,孔凤铮瞧着有趣,便在信中告诉姐姐自己有了个新名号:栀子居士。
孔凤鸣不想叫妹妹居士,索性便称孔凤铮为栀子花,这个称呼只用于暗地里的信件来往,别人不知关窍,孔凤鸣却一瞧就明白。
“……我们匆忙来到上海,洗漱的物件也没准备,尽快寻两套好的带过来,你跑腿也辛苦,若是有剩下的钱,便自己花用。”
侍应生支棱着耳朵,终于听到了关键词,挨个确定了银元不是夹洋铜钿后,笑的比花儿还灿烂,一叠声应下来,便干劲十足的跑了出去——
作者有话说:借着两人的视角说说别人眼中的小鱼,明天母女读新故事,然后就是小鱼的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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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剪报人:查资料的时候没找到这个职业,我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