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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伏兵以逸待劳,呼喝而出,从高处射箭雨而下,顷刻之间人仰马翻,血流成河。

李牧“惊慌失措”,匆忙率轻骑撤退,匈奴不依不饶,倾巢而出,层层压进,逐渐缩小包围圈,将这五千赵军围困在河谷,弓箭封锁,弯刀收割,双方厮杀得颇为惨烈。

然出乎匈奴意料的是,赵军迅速收拢成三角形,反守为攻,气势高昂地瞄准谷口的位置,势如破竹,试图突围。

匈奴自然不会放他们走,大军全部压上,内层与外层的主力每隔一两个时辰就轮换一圈,不停消耗赵军体力,主打一个人多势众和车轮战。

战至第二日黄昏,赵军死伤过半,胡兵的折损也不少,但因人多,却看不出数量具体少了多少,环顾四周,黑压压的全是左衽毛领的胡人,不知有几个部族,也不知到底有几万,占据地形的优势,将赵军的反击空间缩得越来越小。

“李牧将军,真是久违了。”匈奴的头领说着北地的赵语,长笑道,“上次见到将军,还是十五年前呢。”

“阁下哪位?”李牧八风不动,凝声而问。

“我?将军不认识我,我可认识将军,十五年前我父祖皆丧于你手。这个仇我足足记了十五年!”

“死在我手里的匈奴多了去了,你算老几?”李牧冷笑,故意激怒他。

“我是挛鞮氏的头曼,阴山与河南地(河套平原)如今都是我的地盘。想不到吧,李牧?你也有落在我手里的一天。”

“这么说,你现在是胡人的首领?”李牧带着奇异的温和,上下打量他,“好生年轻。”

“是你老了!正好送你上路,拿你的头骨装酒,来祭奠我的父祖!”

“你的头骨,送我我都不要。胡人的东西,脏得很。”李牧嫌弃了一句,惹得头曼大怒,杀气滔天地与李牧交战到一处。

弯刀与长矛激烈地碰撞到一起,迸发出雷霆般的电光,金石之声敲击着心脏与肺腑,震荡着彼此的血管。

血腥气甚嚣尘上,所有人都咬紧牙关,拼命般冲刺砍杀,踏着雪泥,化作血泥。

战友死在面前,或死在战友面前。

残阳终不如血,浓烈而炽热,泼泼洒洒,染红了半个河谷。

李牧带伤作战,终是不及头曼更强健壮硕,逐渐落入下风。

“哈哈哈”头曼仰天大笑,复仇的血气从他的眼底延伸到李牧脖颈。

长矛颓然地坠落在血水里,弯刀的刀锋狠狠地削过去,像镰刀在收割一束饱满的麦子,果决迅猛,迫不及待。

李牧眼睁睁看着那弯刀逼近,心里却盘算着他的计划大概已经完成了,以局部换整体,杀尽胡人部落的妇人孩子,烧掉部落的牧场,也算是消除了一部分隐患。

算算时间,完成任务的赵军也快回来救援了,剩下的这些云中将士还有活路。

至于头曼,要死一起死吧。

李牧抽出腰间淬了金水的匕首这法子还是他跟胡人学的,比毒药还好用,在头曼最接近他的瞬间,匕首的刀锋也刺进了头曼腹部铠甲的缝隙。

一换一,李牧觉得不亏。反正他也是要死的,比起死在自己效忠的昏君手里,倒不如死在战场上。

但是

出乎在场所有人预料的是,一支锋利的白羽箭,从头曼背后袭来,直接刺穿了他胸口的甲胄,一箭穿心。

第116章 将军是要杀我吗?

那箭来得太快太刁钻,刹那之间就穿甲透骨,竟活生生射穿了头曼的心脏。

要知道,虽然胡人大部分无甲,少部分皮甲,但头曼作为首领,穿的确实是铜与皮连接起来的金属甲,尤其头部和胸部,甲片还是很结实的,居然就这么穿透了。

这不是箭术的问题,至少不仅仅是箭术的问题。

三棱的铁箭头锐利至极,贯穿头曼胸腔,甚至还露出了血红色的尖端。这样强横的杀伤力,不是赵军目前的技术能达到的,胡人更不可能。

头曼的弯刀在惯性作用下割破李牧的脖颈,破皮出血,但随之失去力道,目眦欲裂,不可置信地圆瞪着眼睛,从马上摔了下去。

胡人震惊的呼喊声围绕在李牧身边,他却不能确定自己刚才有没有本能躲避那最后的刀锋。

这支天降神兵人人着甲,玄色的甲胄将他们的要害包裹得严严实实,甲片弧度优美,层叠交错,既留出了足够的空间让他们活动,又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了所有能保护的部位。

残阳辉光中,犹如上苍投放到人间的杀戮神器,动如雷霆,狼奔豕突,以极快的速度将包围的匈奴切开一个口子,从外层杀到了内层,而后急速折返,再杀一遍。

如是再三,杀得匈奴都为之胆寒。

李牧抹了一把脖子上的血,冷静地得出了结论:这是一支秦军,且是从精锐里选锋出来的。

他们的铠甲、弓箭、马匹、长刀,乃至骏马上佩戴的马具,都是最好的技术,最强的装备,这样的秦军为什么会在这里冒出来?

他们想干什么?云中怎么样了?邯郸又如何了?他们为什么要救赵军?

李牧的目光锁定了这秦军的将领,凭感觉,他觉得这将军很年轻,但对方下手之老辣狠厉,却一点也不年轻。

刹那之间,纵马冲锋,身先士卒,左右开弓,一箭射死一个匈奴小头目,眼光极其刁钻,一眼就能看出谁是胡人里带队的头领,甚至不需要思考,全凭本能。

这么年轻,哪来这么丰富老练的作战经验?

李牧想了想赵国无以为继的下一代将领,再看看这位不知成没成年的秦国小将军,迟疑着,摸向了他的弓箭。

因连续作战而崩裂的伤口犹在流血,那是赵王派的赵葱偷袭所伤,司马尚为了保护他而死在颜聚剑下。惨烈的自相残杀之后,李牧失去了自己信任的副将,带着自己人留下的伤口,不得已逃向云中。

可他毕竟是赵人。

秦军的精锐这样无声无息在阴山出现,以一点窥全局,就算没有任何军报,也足以让李牧推测到整个赵国都危险了。

他不能什么也不做,任由赵国毁灭在秦军手里。

他的箭搭到了弓弦上,逐渐用力。更多的血迹从手臂流淌下来,洇湿了他的手腕和手掌。

就当他恩将仇报吧。

这个小将军才刚刚救了他

弓弦慢慢拉开,仿佛一轮不够圆满的月亮。过去二十年的戎马时光,都在这月亮与弓弦里闪烁激荡。

他的手很轻微地颤了颤。像他这样的将领,本是不该犯这种初学者的毛病的,奈何透支的体力和手臂的伤势不停地干扰他。

司马尚死在他面前,死前犹在呼喊:“快走啊,将军!”

那封来自邯郸的密令,每个字都在他耳边回荡。“李牧养寇自重,私通叛党,图谋造反,其心可诛!宗庙社稷危在旦夕,今令诸将杀之,提头来见!”

“养寇自重。”

箭在弦上,不可不发。

“私通叛党。”

他极力稳住双手,瞄准了那来去如风、转眼就杀了十余胡人的秦军将领。

“图谋造反。”

他的箭从十二三日的月亮上射了出去,不够十五六日的圆月那么满,气力稍逊,没有穿甲。

自然,也是因为秦军的铠甲太好了,等闲也穿不过去。

但这支箭,引起了几乎所有秦军的注意,他们像一群油锅里沸腾的鱼,炸得噼里啪啦,纷纷向那小将军聚拢,杀气凛凛,气势慑人。

真是好气魄,好反应,李牧忍不住在心里赞了一句,只可惜,偏偏是秦军。

“先杀胡人。”那小将军也是干脆,从甲片与甲片之间的缝隙拔出被卡住的箭矢,若无其事,中气十足地朗声命令。

“唯!”

秦军毫不犹豫,竟如臂指使,指哪打哪,像一群猛虎下山,精准而残酷地咬死这数倍于他们的匈奴。

这个声音是不是过于年轻了?他有多大?十六七?

李牧惊骇于秦军将领的年纪,盘算了一圈对方的身份,最后猜测可能是王翦或蒙武的子孙,大概唯有这样的出身,才能年纪轻轻就有丰富的战场经验,有资格带领精锐奔袭。

但秦军的手,伸得也太长了。无论是陇西还是上郡,到这里都至少六百里,他竟没有收到哪怕一丁点消息而若不是沿着北地而来,是从撩阳那边过来,那这一路上千里,赵军都是一群饭桶吗?怎么会没有察觉到秦军直闯腹地?

赵国的武备荒弛懈怠到什么地步了?

就算有昏君倡后佞臣,就算去年地动导致的大饥荒延续至今,就算这支秦军确实不一般但这也不是他们越过层层防线,直接出现在李牧面前的理由。

李牧忍不了,完全忍不了。只要稍微一想,他就觉得赵国马上要亡国。

他的手再次握住了一支箭。

“将客卿,我们现在怎么办?”云中的将领巴巴地来问他。

虽然李牧想得很多,但实际上从秦军出现疯狂斩杀胡人开始,被包围的赵军才刚刚得到了喘息,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

李牧看着他,语气平平道:“这是秦国的精兵。”

“秦国?”剩余的赵军全都懵了。

“秦军怎么会在这里?他们为什么要帮我们?那我们现在打谁?”

他们是如此信任李牧,哪怕他带着他们进入了埋伏,死伤过半,精疲力尽,但他们依然信他,等待他的下一步决定。

问得好,李牧也想知道现在该打谁。

他没跟头曼同归于尽,现在能不能换个秦将共死?但是秦国的将领太多了,杀一个有什么用?秦国有很多、源源不断的将军,不像赵国,已经断代了,八十多岁的庞煖都得坚守岗位。

不能想,越想越凄惨。

李牧不言不语,再次张弓。他的手抖得更厉害了,拉满弓弦时几乎能听见心脏急促紊乱的跳动声,无关他的心态,而是血流得太多,整个身体都不太听使唤了。

真是糟糕啊。

他漠然地移动方位瞄准,却眼睁睁看着瞄准对象直冲他而来。

咦?是准备杀了他吗?这倒是很合情合理的发展。

李牧的余光瞄了一眼地上的长矛,如今的身体状况,无法支撑他在马上俯身,灵敏地夹住马腹捡起兵器,那就算(了)嗯?

有人这么做了,轻轻松松地弯腰勾手,像从花丛里揪一朵红色的花,马丝毫不减速,犹如疾风般掠至李牧身前,连同那柄铁矛,骤然由动而静,云淡风轻,熟练到几乎人马合一,灵巧得不可思议。

这人甚至还擦了擦铁矛上的血,笑眯眯地递过来,爽朗地问:“阁下是李牧将军吗?”

李牧看见了秦国小将军盔甲下的脸,登时一怔,几近荒谬地想:这已经不是年轻的问题了吧?这张脸,有十五岁吗?有吗?难不成是天生长得嫩,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

这对吗?

而且这长相,未免出色得有些过分了,没听说王家和蒙家以容貌出众闻名啊

“不是。”李牧淡定否认。

“不是吗?”对面的小将军眨眨眼睛,“那你是谁?”

“客卿李治。”

“李什么?”小将军提高音量,不可思议。

“李、治。”李牧盯着他看,“哪里不妥么?”

“没有没有,妥,很妥。这名字很好。好巧,将军也姓李?”

“我不是将军。”

“都一样啦。”小将军摆摆手,殷切道,“我也姓李,几百年前我们说不定是一家呢。”

“你也姓李?”李牧狐疑道,“不曾听说秦国如此年轻的李姓将军。”

“家父秦国南郡守李瑶,有幸得封‘狄道侯’,不知李将军客卿有没有印象?”

什么乱七八糟的称呼,这种狡黠活泼的语气,与他作战时的凌厉狠绝截然相反,简直像换了个人似的。

“有印象,原来是名门出身,怪不得箭术如此高超。”李牧客气道。

“将军的箭术也很好,有空我们可以比一比。”小李将军礼貌地送还了大李将军的铁矛,还有那支李牧射出的箭。

近在咫尺,坦坦荡荡,毫无顾虑。

李牧叹为观止,险些以为自己刚刚没有暗算对方。

“你是秦将。”

“显然。”

“而我是赵人。”

“将军想说什么?”

“秦军打到哪儿了?平阳、邯郸还是云中、雁门、代郡?”李牧问。

“在赵国的领土上,军报传得不够快,我猜,赵国的扈辄将军大抵已经全军覆没,而我们王翦将军与桓齮杨端和等将军们,可能攻到了邯郸吧?

“至于北地,秦燕联军多半到了代郡。听说代郡换了守将,将不知兵,兵不知将,恐怕不是一般的乱。”小李将军轻快地回答,“真得感谢你们赵王,不是他自毁长城,代郡原本固若金汤,可没现在这么好打。”

这几句话听完,没有一个赵人能心如止水,李牧也不能。

“你不该送到我面前,更不该将我的矛还我。”李牧攥紧了他的兵器。

“将军是要杀我吗?”李世民微笑。

第117章 好扎心的话

与其说李牧是想杀这个秦将,倒不如说,他得给自己一个交代。

他不想如丧家之犬一般惶惶逃窜,四处流离,终生难以归国,可是赵国却再无他立锥之地。

如此,便只能求仁得仁。

哪怕这位小将军救了他,还坦荡地归还了他的武器。

世间怎么会有如此年少却如此优秀的将领?偏偏是秦国的

李牧猛然抬起了染血的铁矛,刺向年轻的小秦将。对方不慌不忙,横刀来挡。刺耳的声音冲击着他们的心跳,彼此的呼吸俱是一紧,又都迅速镇定下来。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可不是将军你用兵的作风;明知胡人有陷阱,居然就这么硬闯进来,也不是将军你会做出来的事。”李世民悠然间,已与李牧过了几招。

“你很了解我?”

“谈不上‘很’,毕竟我从来没有见过将军,只是研究过将军过往的战术,虽未曾见,心向往之。”

“果然家学渊源。”

矛杆横扫而出,风声萧萧犹如鬼哭,荡开无形的杀意。

“按理来说,将军该有后手。”

秦国少府出品的长刀,仿照了太阿的淬炼与锻造,只不过不是剑,而是刀。马战时,刀比剑更趁手,顺着骏马奔腾时的速度,刀锋斜劈,仗着武器的坚硬,毫无顾忌地与长矛硬碰硬。

李信与蒙恬急急地赶到这个危险的小战场,秦军与赵军皆围拢过来,局势一下子更乱了。

“李将军,你真的觉得杀我比杀胡人更急迫吗?这满地赵军的尸体,可不是我造成的。我们再打下去,匈奴可就得意了。”李世民从从容容地攻心。

一支胡人的箭,向少年将军射来,李牧看到了这一幕。他的长矛不可思议地转向,打飞了那支偷袭的箭。

众人惊异地望着他,李牧也惊异地审视自己的手。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很多时候,心里想的和真正做的不是一回事,连自己也分不清到底何为心之所向。

李牧守卫赵国北境二十年,干的最多的事就是打胡人。吃饭睡觉打胡人,春夏秋冬打胡人,空闲时间修修长城、筑筑堡垒,探探胡人消息,深入草原,搞清楚胡人的聚居地和牧场,然后整备军队,出其不意打胡人

在李牧心里,秦军是敌人,但胡人不是人。

一群匈奴骑兵,一群劫掠原阳黔首、杀戮云中将士的匈奴骑兵,就这样摆在李牧面前,简直就像一群大摇大摆的老鼠在狸花猫鼻子上跳舞,他真的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想把匈奴杀光。

所以,他的武器比他自己更诚实,总忍不住冲着胡人去。

李世民看乐了,落落大方地御马而退,笑道:“将军,咱们还是先联手对敌,杀完匈奴再谈吧。”

他也不怕李牧背后袭击,单手控马掉头,随手招呼蒙恬和李信,果决地率军冲锋,弓箭开道,长刀削首,没有丝毫停顿,在刀光箭雨中杀出一条血路来。

势如破竹,所向披靡。

血盈于袖,洒之复战。

李牧心情复杂地看了几秒,阿巴阿巴的云中将领又来问:“客卿,我们现在打谁?”

但凡这人动点脑子,也不至于一点脑子都不动。

看看人家秦国小将军,再看看赵国的将领们,唉。

“先杀胡人。”李牧命令下去,剩下的赵军如同打了鸡血,纷纷应声,在这波忽然冒出来的精锐秦军刺激下,归零的体力条仿佛又回了半管血,顺着秦军撕烂的包围圈反攻。

两支从未见过的军队,居然还挺有默契的,诡谲得很。

李牧在默不作声观察李世民,李世民也在饶有兴趣观察李牧。

他知道李牧定然是有援军的,但这个河谷的地形,很容易被包饺子,他一路很小心地尾随,隔了三五十里,自己当斥候隐藏踪迹,根据地上的马蹄印确定李牧带着赵军追到这里,就心生不妙。

正常来说,李牧不必自己当诱饵,也不必在布兵时出现这么大的空窗期,援军一日未到,那他就可能死在匈奴手里。

也许这是李牧想要的,但这不是李世民想要的。

于是他干涉了这场鹬蚌相争,并且很丝滑地融入战场,与李牧一起携手打匈奴。

与顶级名将合作,真的非常爽快,他们甚至不需要提前沟通,不需要旗语与战鼓传信,彼此看上一眼对方的军队在何处,是什么形状,往哪个方向走,就知道对方想干什么,从而调整自己打配合。

就像打麻将的时候缺一张五万,心里正盘算的时候,对方就猜到你缺五万,马上打出五万,送你胡牌。

赵军乏力,李牧也带伤,便打得比较保守,像一条巨蟒,慢吞吞缠住猎物,死死绞住要害,逼迫对方窒息而死,分而食之。

秦军悍勇,兵强马壮,作风极其凶残锋利,像一把手术刀,飞快地割首刎颈,不仅杀伤力太强,而且杀得非常快,堪称艺术。

这个小将军好毒辣的眼光,李牧暗暗估量着。

小李将军在战场上的时候总是能一眼看出敌方战阵的弱点,然后以己之强攻彼之短,杀得对方七零八落。总结起来其实就是一句话,猛踹瘸子那条瘸腿,直到把对方踹死为止。

这绝对不像是十几岁该有的表现。

真的有人能天赋异禀到这种程度吗?

金乌看不得这么多血满地流,懒洋洋地藏到山后打盹去了。天色渐暗,匈奴的惨叫呼喝逐渐小了下去。

匈奴们安静了,彻底安静。

李世民喜欢敌人安静,李牧也喜欢,他俩都爱打歼灭战,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不留活口,不给敌人卷土再来的机会。除非有政治需要。

但是匈奴,显然不配和这两人谈政治,李世民也许还能听上两句,李牧那是一个字都不听。

玄甲军和云中军自发地打扫着战场,遇到还有气的匈奴就补一刀,尤其是穿的甲比较好,明显是部落里领兵的头目们,补上十刀也不为过。

头曼被切成了两份,李信朗声道:“将军,你要脑袋不要?”

“不要,我要他脑袋干什么,我现在又不去打匈奴老巢,留着一个头当摆设吗?”李世民甩了一下袖口,抖抖多余的血迹,打马往李牧那边凑,笑道,“李将军要吗?”

“不是我杀的。”李牧看他一眼,总觉得像在看一只上蹿下跳的老虎,爪子和獠牙上鲜血还没干呢,就开始装友好和蔼,舔爪爪佯做可爱小猫咪。“你们不割耳记功吗?”

“李将军怎么不呢?”李世民无辜反问,“莫非是无法对上表功?杀再多胡人,也没有人夸你?”

好扎心的话。

对李牧来说,无异于往心窝里扎一剑。

“好可怜啊,李牧将军,你的赵王竟然要杀你。将军守卫北疆数十年,歼灭的胡人至少十几万吧,整个北地黔首能安心生活全靠将军。这么大的功劳,不加以表彰也就算了,甚至不能安度晚年。”

小李将军怜悯道,“赵王冤枉你造反,连一点证据都没有,就夺了你的兵权,还要对你赶尽杀绝。你也太惨了吧?”

扎一剑,拔出来,再扎一剑,怼着同一个血洞,cuacua地猛戳,跟他打仗时的风格倒是如出一辙。

李牧很难不叹气,他身上的伤好像都不疼了,这会儿没有什么疼痛大过心疼。

“你的消息为何如此灵通?”李牧想不明白,或者说,他不敢想明白。

“李将军觉得呢?”小李看着他笑,毫无恶意的,纯粹欢快地笑,“对秦国来说,你们赵国没有秘密。”

这句话更是让人眼前一黑,当然也可能是李牧失血过多,头晕眼花,天也快黑了。

玄甲军里有专门的长史、参军和判官记录军功,记得又快又准确,所以不需要再用割耳朵这种传统方法。

而李牧,他要军功干什么?这事甚至不能上报,一旦被上面发现异常,云中的守将庞煖就会被迁怒。

云中的将士收拢着同袍的遗体,面露哀色,李牧静静地凝望他们,有些愧疚,但没有说出口。

有些事总得有人来做,若是不把匈奴两万主力拖在这里,那端老巢的行动就不会那么顺利。

草原上的胡人就像蝗虫和蟑螂一样,繁衍得太快,杀了一茬还有一茬,只要草原还在,总会有游牧民族在草原上放牧,而因为他们的生存方式扛不住天灾,没有任何躲避与应对风险的能力,只要牛羊死得多,就会萌生去抢掠农耕人民的想法。

李牧的应对方法,就是把胡人杀光,都死绝了,北地的黔首就安全了。

李世民的方法其实很多,但他也非常欣赏李牧这样的做法,干脆果决,不留祸患。

“将军有没有考虑过去我们秦国?”两辈子都有人才收集癖的李世民很自然地开口。

“去秦国?”李牧觉得很荒谬。

“对呀,秦国。天下纷战数百年,将军们在各国跳来跳去也是寻常的事。譬如吴起,先在鲁国为将,后投魏国,创建了魏武卒,又因被猜忌前往楚国变法;

“乐毅将军,起先也是赵国的,和将军你一样,赵武灵王死后,他去了燕国,很受重用,被拜为上将军,联合五国攻齐,差点灭了齐国;

“远的不说,近的还有你们赵国的廉颇将军。李将军不仅认识廉颇将军,同朝为将,还联手作战打过燕军,也算有些交情吧?廉颇将军后来因不满被乐乘接替,得不到赵王重用,离赵就魏,后又去楚,抱憾而终我算算,廉颇将军去世时八十来岁,距今不过才十三年。

“赵国从来不缺优秀的将领,只可惜,缺优秀的国君。这一点,没有人比李牧将军你,体会更深刻吧?”

李牧:“”

这人真的不是纵横家吗?

口舌锋利如刀,苏秦张仪也不过如此了。

第118章 发动嘴炮

李牧沉重而疲惫地摇摇头:“我不会去秦国。”

“为什么?”李世民直白地问。

“我是赵人。”很简短的四个字。

“可是秦国现在的朝堂上,有很多很多他国人,两只手都数不过来,更别提还有以前的。”他一个一个数给李牧听,生怕对方对秦国的历史和现状不够了解。

“卫国来的商君,奠定了我大秦变法强国的基础,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魏国的张仪,张子,瓦解六国合纵,首创连横之策,游说六国亲秦;

在魏国受到迫害的范雎,官至大秦丞相,提出‘远交近攻’的策略,至今还在沿用;

齐国奔秦的蒙骜将军,为我大秦立下赫赫战功,其子与其孙皆在秦国为将”

李世民指指身边护卫的蒙恬,目光明亮坦然:“这位,就是蒙骜将军的孙子蒙恬,不知李将军听说过没有?”

李牧还真听说过。

他虽没打算奔秦,但话到这里,还是下意识看了一眼几步之外的蒙恬。

真是好硬挺稳重一将领,跟李牧一比,也年轻,三十出头的样子,虎背熊腰,气质沉凝,看着就觉得前途远大、可堪重用。

秦国的年轻将领,未免也太多了。李牧忍不住感慨,又忍不住抱怨,如果赵王能像秦王一样任用贤才,也不至于

不能这么比,一比起来,以李牧的心志都会觉得秦王比赵王好一百倍。

他不能被这个巧舌如簧的小秦将给带偏。

“秦赵有仇,我不会事秦。”李牧回归正题,果断拒绝了。

“哦,那将军知道郑国渠吗”李世民好整以暇,不紧不慢地游说。

可恨的是,李牧偏偏知道,他甚至猜得到这小子下一句要说什么。

“秦赵的仇,比秦韩大吗?韩国,都快被秦国吃光了,就剩最后一口了。可是郑国入秦,本是为了‘疲秦’,却兢兢业业修了十年的河渠。我们王上后来知晓他是间谍了,却不忍杀他,不仅留他继续为水工,还把修好的渠命名为‘郑国渠’,举世闻名,千古不朽。”

李世民越说越起劲,乐呵呵道,“这样开明的君主,李将军从来没见过吧?”

李牧深呼吸,努力告诉自己不要陷入对方的语言陷阱。但事实就是,这样的君主他确实没见过,连着两任赵王,都找不到优点来夸。

君主与君主的差距,怎么能这么大?

他自认绝不比王翦差在哪,怎么偏偏沦落到这种下场?

“赵国容不下李将军,将军就只能离开。既然本就要走,那去我们秦国,有何不可呢?”能言善辩到得到儒法两家一致认可的小李将军,发动嘴炮,biubiubiu,一个没有打偏。

但李牧还是摇头:“然我为赵人,即便要离赵,也不会就秦。”

“为何?”李世民明知故问。

“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赵国覆灭。”

“可是将军,赵国覆灭在即,到底是谁的责任?”

李世民很耐心地微笑,就像在诱哄一只被主人虐待遗弃的、固执还受伤的流浪猫。

虽然这样比喻对李牧不太友好,但总比代入“氓之蚩蚩”里被辜负家暴的可怜妻子要好一点。不过,也常有人将君臣比作夫妻。

君臣之间,臣子总归是相对弱势、主动权不够的那一方,但好在这个时代的主流观点是“重义轻死”“士为知己者死”,连儒家都不赞同愚忠,而是推崇“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1]

李牧的嘴唇动了动,没有直接骂两任赵王,已经是他嘴下留情了。

别说李牧,连云中的将士们都在偷偷摸摸竖起耳朵,听他们对话。

“将军不肯回答,是不想骂得太难听吗?”李世民语气轻快,“那我替将军说好了,赵国由盛转衰,全是赵王的错。”

李牧无法反驳,私心里,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长平之战,赵国到底为什么输?就是因为赵王把廉颇换成了赵括。否则以廉颇将军之沉稳,无论如何也不至于败成那样。这一点,将军承认吗?”

明明是在发表议论,但李牧总觉得这少年在咄咄逼人。

像一只挖了大大陷阱,摆上各种诱饵,一路引诱猎物往陷阱里跳的、狡猾至极的小狐狸。

李牧慢慢地点了点头。

李世民得到了鼓励,继续道:“孝成王致长平惨败,国力大衰;悼襄王废长立幼,宠幸奸佞,驱逐廉颇,使赵嘉被废,倡后临朝,郭开掌权,主少国疑;再加上如今的赵王,上位几年没干过一件好事。连续三任赵王的过错,致使赵国面临灭国之危机。将军以为我说得有没有道理?”

云中将士听得一愣一愣的,面面相觑,一时竟无人打断,也无人反驳。

看来这个赵王是什么德行,他们多少也知道。

李牧却冷静道:“你把你们秦国,摘得也太干净了。”

“好吧。”李世民勉为其难,“那就算我们秦国占一半,赵王占一半吧。赵王要杀你,你别跟我说,你到现在还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指望赵王在兵临城下的时候,忽然想起你,后悔不已,幡然醒悟,亲自向你道歉,求你掌兵,救赵国于水火之中?”

李牧被戳中了一小部分不好对人言的心绪,神色微妙地波动起来,好像一块大石头不顾他死活地非要往他心湖里砸,激起他自己都无法控制的浪花。

但是,人在绝境之中,幻想一下也不行吗?

就算他知道倡后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就算他被赵王斥骂了多少次,就算郭开一次又一次地往他身上扣罪名,就算雁门代郡三年没收到物资粮饷,就算赵王夺了他的兵权还想杀他,就算司马尚死在他面前

可他整夜整夜睡不着觉,望着月亮发呆时,却还是会忍不住悄悄地想,假使邯郸危急,以秦军之凶猛,赵王可不可能在亡国的危机下,突然意识到李牧能用,而重新起用他呢?

国家危亡面前,总不能还忙着勾心斗角泼脏水、铲除异己杀政敌吧?

“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向自己曾经不信任的将军真诚悔过,再请求他出山这种事,我们秦王干得出来,你们赵王,却未必吧?”李世民光明正大地拉踩。

就是这么捧一踩一,当着秦赵两边所有将士的面踩一脚,再踩一脚。

李牧的脸色有点不好看了,不过倒不是因不悦而挂脸,更多的是清楚赵王母子是何等浅薄的人,所以理智上也明白这样的幻想成真的概率不大。

他到底还是有怨气,也有些灰心的,至少被压在平静的表象之下,没有表露得那么明显罢了。

“你们秦王能做到?”李牧带着一点质疑,但不多。

“将军不信?要不要来我们秦国体验一下?我们秦王还会对自己信重的将军撒娇呢。”李世民说得理直气壮,两边将士听得毛骨悚然。

“秦王撒娇?”李牧愣住。

不仅他愣了,玄甲军都愣了。

李信小声道:“将军说的是王上吗?”

蒙恬稍微淡定点,回道:“谁能比我们小将军更了解王上?他说的话,怎么会有误?”

李信想了想,也对,于是心服口服。

李牧收敛了一下乱糟糟的心情,忍住想叹气的冲动,努力如死水般沉静回应:“秦王再好,也与我无关。我是赵人,自不能眼看亡国。”

他与韩非很像,又不太一样。

韩国太小,没有挣扎余地,韩非试过很多方法,想拯救韩国。他想变法,韩王不理;他想离间,秦王没有中招。他做了一切能做的事之后,韩王又双叒叕割让了一片土地。

韩非看着地图上那一点点韩国,越来越小,越来越小,人都气麻了。

韩非已经麻了,李牧却还没有。

韩国没有抵抗的能力,赵国却还有,所以李牧不会现在就放弃。

很奇怪,他明明做足了赴死的准备,可只要他没死,他就不会舍弃赵国。

“我自撩阳而来,千里迢迢,路上看见许多饿死的黔首。去年地动至今,足有半年了吧?一千多里的路,那么多城池,数以万计的黔首,我却没有听闻哪怕一句关于救灾的言语。李将军你呢,有听说吗?”

好刁钻的问题。

李牧竟觉得不安。虽然地动不是他造成的,救不救灾不是他能决定的,上郡自己都得屯田养自己,邯郸根本不管边境的死活,但这个问题就这样赤裸裸丢出来,就仿佛那些死于饥荒的黔首的尸体全都摆在李牧面前。

他无法自已地去想象这样的惨剧,并为之惭愧。

尽管他什么也做不了,可千千万万死去的生命,还是令他心头沉重。

“天灾如此”他挤出了几个字。

“将军以为,那么多快饿死的黔首,他们在乎自己是赵人还是秦人吗?你们赵国不顾黔首死活,我们秦国有粮食,我们愿意救灾,将军是想阻拦饥荒的流民活下去吗?”

这一句句的,无异于道德绑架。

可道德绑架,对于有道德的人来说,真的很管用。

李牧几乎失声,明知道不对,不是这个道理,可唇舌却像锈迹斑斑的老锁,难以转动。

他攥了攥冰冷的手,沉默许久,还是拒绝道:“也许我做不了什么,但我不能什么都不做。”

“将军之坚韧,真是令人敬佩。”李世民真心实意地表示,“我真的很喜欢李将军,也舍不得看将军被赵王所杀,是以奔赴千里来救援。无论你我是敌是友,我都赞叹将军一心为国、坚如磐石的意志。”

日光已收,月底的蛾眉月却要凌晨才会升起,几颗寥落的星子照亮不了大地,被践踏的雪与血也反射不了什么光。

没有了破阵杀敌的激情悍勇,也没有了昂扬锋锐的士气,夜色笼罩下的秦军和赵军,都会在此时此刻的风声里,感觉到饥饿与寒冷。

这才是人。再强的军队,也是由人组成的。

一只鹞鹰借着夜色掩盖从天而降,落在李世民瞬间抬起的手臂上,发出一连串地啾啾啾。

蒙恬用火镰点亮了一个火把,照着李世民取下鹞鹰腿上的小竹筒,打开绢书。

李牧皱眉看着他们熟练的动作,从鹞鹰看到李世民,若有所思。

李世民在金红的火光里,抬眼笑道:“我有一个坏消息,李将军想不想听?”

第119章 天策的嘴

李牧心里咯噔一下,不想听也得听。

他在赵国的领土上,得到消息的速度竟还没有秦将快,着实有点难堪。

他绷着脸,等这个罗里吧嗦的少年主动吐出情报。

“你们家唯一的希望,公子嘉死了。”

这真是个绝妙的好消息,对秦国来说。

这真是个沉痛的打击,对李牧而言。

李牧脑子里轰然作响,心脏骤然紧缩,仿佛一只大手攥着西红柿捏紧,那红色的汁水迸发出来,顺着被挤压捏扁的肉泥似的东西,肆意流淌,流得满手都是,继而滴落在雪地上,鲜血淋漓。

他已然鲜血淋漓,又该怎么面对这个剜心剔骨般的坏消息。

“怎么怎么死的?”他艰涩地开口。

“赵王怀疑公子嘉要谋反,查抄他的住处,翻出了一些结党串联的书信,以及几个巫咒的玩意儿。其中就有赵王和倡后的偶人,倡后最近正巧身体不适,因此大怒,鸩酒杀之。结果公子嘉运气不好,这酒的毒性不够强,一杯毒酒没用,遂令公子自刎,乃死。”李世民轻描淡写,平铺直叙。

这年头制毒的手艺没那么精湛,毒酒毒不死人也属正常。

上辈子李世民喝过李建成下的毒酒,这辈子也中过淬毒的箭,虽然都有惊无险,但他跟毒好像是有点犯冲。

不过他还是比赵嘉幸运多了。

赵嘉这个“自刎”,很有可能是被自刎,其实就是被那母子俩给杀了。什么巫不巫的,随便塞两木头人,写上生辰八字与姓名,扎几根破针,往水缸酒坛床底哪儿一藏,哪怕搜查的时候现塞,都可以及时栽赃,抓赵嘉个人赃并获。

对此,深受巫蛊之害的刘据点了个踩。

“将军要看看这封信吗?”李世民大大方方地分享他的情报,“还是你们丞相郭开写的呢。”

“他与你们秦国果真早有联系?”李牧竟不算很惊讶。

“这不是很正常吗?你们郭丞相是个什么人,没有人比将军你更清楚了吧?毕竟廉颇将军已经不能说话了。”直白的少年将军,言语坦率得不顾赵军死活。

李牧停顿了一秒,竭力不失态,在寒风中接过了他递过去的绢书。薄薄的一张丝绢,还不如一片树叶重,却仿佛有千斤之沉,拉着李牧不停坠落。

赵国的将军陷入了长久的沉默,好像一分钟之内,又老了十岁。

远远的,有异样的震动自山脉与大地传来,久经沙场的李世民与李牧几乎同时意识到,李牧的援兵到了。

“撤!”李世民毫不犹豫。

再不撤就麻烦了。

李牧愿意在这里听他巴拉巴拉,难不成是因为他说话好听吗?当然不是,是为了拖延时间等援兵。因为赵军折损过半,放在一般军队里早就全线崩溃了,勉强还没崩,已经是非常不容易的事了,就算是李牧,也没法带着剩下的这点残兵与秦军的精锐硬刚。

狭路相逢勇者胜,这里的地形和人数,及双方的状态,都对赵军很不利,所以李牧没有轻举妄动,看秦军没有攻击意图,也就顺势拖下去。

而李世民正好趁这个空隙,先游说一波。他当然不会指望只靠几句话就能说服李牧跳槽,但凡事先干了再说。

抛出橄榄枝,对方就算不接,也接收到了这个信息。

于是,双方进行了坦率的交流,充分交换了意见,增进了双方的了解。会谈是有益的,但李牧对李世民的观点持保留态度,小李对此深表遗憾,表示尊重对方的意见,并希望下次有机会再谈。[1]

至于现在,风紧扯呼。

李世民侧耳听着远处的动静,估算着距离,对着李牧笑道:“将军的援兵到了,来得还挺快。盾卒堵这种河谷的路口太擅长了,我就不做馒头馅儿了。有缘再会,李将军。”

蒙恬与李信等他先走,谁知李世民大手一挥,理所当然道:“你们先撤,我断后。”

蒙恬一口气没上来,差点比反复受伤的李牧还先晕在这儿。

还是太年轻,看看人家李牧,被打击了一次一次又一次,脸色都没怎么变,依然能冷冷静静地立在马上,看秦军撤离。

多淡定!

蒙恬梗着脖子,硬生生留在原地,就跟没听见似的,非要守着李世民不可。

李信二话不说,带人就要走。

蒙恬愠怒地瞪他,用眼刀剜道:你在干什么?你怎么能先走?太子的安危你不管了?

李信不仅无辜,还理直气壮:我在服从命令,你懂不懂?太子让干啥就干啥,这你都做不到?

两人在火光掩映中用眼神交流了一个回合,纷纷觉得对方不可理喻。

李世民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等李信带玄甲军撤得差不多了,才施施然掉马,临走之前还和李牧友好告别:“将军不愿意事秦,我也不勉强。不过如今公子嘉身死,邯郸被围,代郡危急,云中也不安全,将军准备怎么办呢?”

“那就不劳你费心了。”李牧收起了那封绢书。

李世民看见了,笑容满面,恋恋不舍:“我若是在代郡等将军,能等到吗?”

“你再不走,就留在这儿吧。”李牧冷淡回答。

“好吧,将军珍重。”

李世民带着蒙恬一溜烟跑了,正擦着几百步之外赵军的烟尘,错峰出入,效率还挺高。

结果刚跑出去两百步 ,大红马就被主人勒着缰绳,轻轻一提,聪明地减速停下了。

蒙恬猝不及防,连忙也跟着停下:“怎么了?”

“大好的机会,瞅瞅云中有多少兵力,都什么成分。”李世民一个眼色使过去,美滋滋地开始欣赏赵军,跟吃货进了顶级且免费的自助餐厅似的,根本舍不得走。

“这离得有点近了吧?”蒙恬只犯嘀咕。

“两百步,我都射不到这么远,怕什么?”自信的少年天策双手环胸,不仅光明正大地看,还要点评点评。

“这马一般,腿短还矮小,什么毛色啊,丑了吧唧,难看;跑得有点慢,不知道是不是累着了;队形不够整齐,怎么还有那么多掉队的?这精神,比我们差远了,跟没吃饱饭似的哦,可能真的没吃饱饭,赵迁不做人啊”

“他们好像在瞪你”蒙恬小声而无力。

“瞪我怎么了?箭够不着,马也撵不上,让他们瞪。大晚上的,看得清我长啥样吗?”

“斥候过来了。”蒙恬忍不住提醒。

“这斥候也一脸菜色。”李世民毒舌地评价,“着甲者不过三成,铠甲也不咋地,都旧了,前面的轻骑听这马蹄声,一万多人,不到两万。后面的步卒应该比骑兵多得多。行军很慢,很多人晚上好像不太看得见。”

因为下弦月出现得太晚,星光不够亮堂,光线是很暗淡的。李世民以前调查过他的卫尉,约有一小半晚上看不清东西。他对此觉得很奇怪,跑去骚扰几位太医。

夏无且很苦手,表示医书上没写过这个,不知道怎么治,兴许是天生的吧?

“能针灸吗?”太子跃跃欲试,“我可以帮他们针。”

“别别别,目者,五脏六腑之精也,不可乱动。待臣等先仔细查看,研究一番再说。”

太子绞尽脑汁想啊想,想起前世的长寿神医孙思邈。

其人给无忧治过病,李世民有段时候对医书很感兴趣,还自学了一阵子针灸,也看过孙思邈写的一些药方,交流过好几次。后来他甚至还为在战争中腿脚受伤的李道宗做过针灸。

没有拿臣子做实验的意思,绝对没有!

李世民一边回想一边跑去太学找无忧,旁听了半节毛亨的《诗三百》,课后问她,还记不记得雀盲怎么治?

大部分雀鸟视物不清,故得其名。

无忧当时便笑了:“曾夜战的不是你吗?”

打仗嘛,总不可能日出而战,日落而息,更别说攻城、夜袭、追逐战,追个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半条命都折进去也发生过,区区夜战算什么稀奇?

“我晚上看得见。”

“你看得见,但有很多人看不见,征战多年,你应当早就发现这一点了,也当早就问过医者了。又何必来问我?你最该问的,是你自己。”她嫣然一笑,“你从前同我说过这些事,好好想想,你会想起来的。”

没有从无忧那里抄到他自己曾经给出的答案,李世民就只好努力去想,日也想夜也想,上朝也想,吃饭也想,走路都在想,差点一头撞嬴政身上。

“天还没黑,你就雀盲了?”嬴政怼他。

“阿父这么关心我,连我在琢磨这个也知道?”李世民笑嘻嘻。

嬴政懒得搭理他,但哺食的时候却被发神经的太子吓了一跳。

“我想起来了!羊肝粥!就是这个!”李世民兴奋地拍着自己的腿,豁然开朗,盯着桌上的粥一下子想起了很多事,就像给了篇学生时代背过的古诗文言文,不知道第一句的时候怎么都想不起来,给了第一句,好家伙,马上就从头背到尾。

“还有猪肝、地肤子、决明子我去问问太医院有没有这些药材!”

李世民飞快地跳起来,毫无前摇,直接窜出去。

“蒙毅!”嬴政冷笑。

蒙二秘书不需要再多一个字的命令,如同瞬移一般迅速,拦住了往外跑的太子。

“嗯?”李世民疑惑。

“回来,坐好,用食。”嬴政一动不动,冷漠下令,“不吃完,哪儿也不许去。”

“哦。”跑路失败的太子乖乖回去坐好,在父亲大人的紧迫盯人中,吃完饭才得以跑掉。

而后寻找和搜集药材,以及在卫尉里逐渐消除雀盲,也费了不少功夫。

所以李世民才敢这么骑脸,毫无顾忌地带赵军斥候放风筝,顺便不时停一停,等等对方,再张望和倾听一下赵军的数量、组成、装备和阵法。

这实在是很有意思,也很有乐趣,就是对蒙恬的血压和心脏不太好。

“云中这么穷吗?连斥候都这么慢外强中干。”李世民目光明亮,笑意舒展。

他们轻易地甩脱了斥候,和卫尉们会合,而后迂回个几十里,寻个安全的地方就地扎营,饮马造饭。

“哪来的羊?”蒙恬问。

“从赵军的虏获里捡的。”李信大大咧咧地回答,“就你们在那看风景的时候,我顺便捡了几十只。”

蒙恬默默地看向他家太子,只听太子雀跃道:“那就先杀个二十只,一半煮汤,一半烤着吃。”

“唯!”

卫尉们高高兴兴地动起手来,跟大学生春游似的,各自忙碌起来。

蒙恬无话可说,只能帮忙挖坑点火架锅煮水。

“这柴和碳”

“也是从赵军那拾的。他们抄了胡人老巢,得了不少牛羊马匹和牧草柴火,我顺手捞两车,不是很正常吗?”李信振振有词,“要不是我们没有输卒从徒,我能把那些全抢回来。”

这就是精锐部队的弊端了,为了超强的机动性和战斗力,所以没带一堆辅兵劳役,看着别人的战利品流口水,却不能都抢过来。

几千上万只牛羊,现在抢了往哪放?

“不急,主动权在我们手里。”李世民安神定志,淡定地拍拍地上的茅草,示意他们都坐,有话要说。

鹞鹰精准地落下来,蹦跶到他腿上,亲昵地去蹭他的手,希望得到夸夸。

他顺手摸了摸青云的羽毛,赞赏道:“真棒,这么远的路都记得。”

“说起来,臣其实有点疑惑”蒙恬犹豫着张口。

“你说。”李世民抬眼一笑。

“臣昨日还看到青云的,它并没有离开我们太久,短短一日,竟能飞到邯郸附近,再飞回来吗?”

“对对对,臣也想问的。”李信忙道,“它怎么做到的?”

李世民震惊地看着他们:“你们在说什么,青云什么时候去邯郸了?”

蒙恬:“?”

李信:“?”

“可是太子不是对李牧说,收到了郭开的信吗?”李信迷惑地挠头,“我们从撩阳出发时,还没有这封信,也没听说赵嘉死了”

李世民更震惊了:“你们居然信了?”

“啊?哪句是假的?”

第120章 来骗,来偷袭

“整封信全是假的。”李世民很不可思议,环顾四周,看到了一张张张口结舌的脸,顿时迷茫,“你们怎么会信呢?我们一直在一起啊。”

众人失语片刻,蒙恬问:“然,李牧可能认识郭开的字迹?”

“我知道啊,所以特地让李斯模仿的,我与阿父比对过,跟真的一模一样,完全分不清真假。”

李信倒吸一口气:“在咸阳的时候就准备好了?”

“当然,还能半路准备不成?廷尉又不能飞过来,再飞回去。”李世民老神在在,“间谍搞来了郭开的字,李斯研究了好几天呢。除了他,谁能仿得这么像?”

“那赵嘉到底死没死?”李信问出了所有人都想问的问题。

“我怎么知道?”李世民摊手,鹞鹰愉快地跳到了他掌心。

蒙恬若有所思:“太子是在攻心吗?”

“十五天了,邯郸那边应当开战了,只是不知到底战到什么地步了。”李世民琢磨着,“我们离得远,自家的消息不好送过来,赵军的战报目前也没有,只能靠猜。”

战争一旦开始,谁也没有上帝视角,谁算得多,猜得准,骗得到敌军,谁的胜算就比较大。

凭李世民的经验和直觉,王翦、桓齮和杨端和都该出手了。顺利的话,大概已经解决了扈辄,合兵包围邯郸了。但赵嘉到底死没死,取决于郭开和赵迁母子下手够不够快,毕竟王翦不会等很久。

自家太子说跑就跑,王翦心急如焚,哪有那么多时间等赵迁?

最多两三天,已经是极限了,顺便等等咸阳的命令。

说到咸阳,不知道秦王现在是什么心情?

希望他回去之后不要被打屁股他都这么大了,真的很丢脸的。

“那我们接下来怎么办?”李信好奇。

“这取决于李牧和庞煖接下来怎么办。”李世民不慌不忙。

蒙恬思量着:“庞煖本就是守云中的,在没有命令的情况下,他可能继续守云中,因为有胡人和我们,他也不敢擅动。”

“李牧肯定不会闲着。就是不知道他是会去救他的代郡,还是去援救邯郸”李信陷入沉思。

李世民用棍子把火焰拨得更高点,他喜欢干这事,尤其目睹火苗蹿升熊熊燃烧的时候,觉得火焰的姿态很美妙,他能啥也不干看上很久。再看卫尉把切好的羊肉一块块放进水里煮,低声问青云:“你吃不吃?”

青云啾啾两声,肚子圆滚滚的,没有一点挨饿的迹象,在他手上歪倒躺平,两脚朝天,以一个奇异的睡姿打着瞌睡。

李世民从怀里掏啊掏,还真掏出一方褶皱的手帕来,尽量捋平,盖鹞鹰肚子上。

“你们觉得,李牧援救哪边的可能更大?”他漫不经心地问。

“邯郸!”×2

两人异口同声,毫不犹豫。

“为什么?”李世民笑问。

“倘若易地而处,被围的是我大秦的上郡和咸阳,那我们肯定去救咸阳。这其实没什么可选的了。”李信张口就来,“那可是都城,王上在那里。”

“慎言。”蒙恬严肃告诫,“这要是在咸阳,御史必然告你。”

李信讪讪一笑,往李世民旁边挪了挪,辩解道:“打个比方嘛哈哈”

李世民也笑,赞同:“没事儿,这边没御史,咱们自己人,随便说。”

“李牧现在的身份,说难听点,就是逃犯,庞煖敢让他领兵,也是冒了很大风险的。他自己居然没有压阵,掩人耳目,看来多半有问题。”李信盘算一路了,“太子以为呢?”

“庞煖他多少岁了?有没有荀先生大?”李世民问。

所有人都开始沉思,蒙恬最先得出答案:“庞煖应该有八十六岁。”

“真能活啊。”李世民脱口而出,“真希望阿父阿母和曾祖母也能这么长寿。还健康。”

希望无忧也这样,他在心里悄悄道。

李信揣测:“都老掉牙了,估计也跑不动了,难怪让李牧单独领兵。”

“是个好消息,说明云中没有别的可用的将领了,更妙的是,代郡也没有。”李世民用那根烧得尖端发红的树枝在地上没草的地方画画,勾勒出简单的地形图,在重点位置标记圆圈,沉吟道,“李牧必须去救邯郸,因为这是他翻身的唯一机会。”

代入赵王视角稍微一想就知道,邯郸危急,你一个被撤职的将军居然敢私自调兵,还不来救王,是想被灭三族吗?

去救赵王,解邯郸之围,也许赵王还能既往不咎,不追究这违法乱纪、抗命不遵的罪责至于到底追不追究,会不会过河拆桥,那另说。

总之这是唯一的机会。

何况,那可是都城啊,一旦邯郸被破,那赵国就亡了一半了,赵国君王宗室与重臣均被一网打尽,将士心气也折了,后续还怎么打?

“不过,今日在阴山河谷,太子为什么不强攻,直接俘虏李牧呢?”李信道,“当时是有机会的。”

“他当时不会被俘虏的。”李世民摇头,惋惜道,“火炎昆冈,玉石俱焚,我舍不得。”

蒙恬皱着眉头,注意着釜里沸腾的羊肉汤,撇去浮沫,撒了一点盐,担忧道:“招降李牧这件事,恐怕很难。”

“我没想招降他。”

“诶?”李信吃惊,“没有吗?救了他一次,又放了他一次,都表现得这么明显了,就差拿个麻布袋子直接把李牧装走了,还没想‘招降’?”

蒙恬幽幽接口:“李牧要是只猫大小,早就装了,可惜大了点。”

“他这种人,是不会这么容易投降我的,但我也不需要他投降。”李世民微笑,“我只需要他活着,然后继续守卫北地。只不过,他守卫的这片地方,变成了秦国领土;而北地的黔首,变成了秦国的黔首而已。长城还是长城,雁门还是雁门,黔首也还是那些黔首,其实并没有多大分别。”

“没有多大分别吗?”李信不确定地看向蒙恬。

“不好说,李牧他,其实从来没有与秦国作战过。”蒙恬试图代入李牧,去推测他的心理活动。

这是件很微妙的事。几年前李牧差点被南调的时候,秦国立刻停手,搞了点政治手段阻止了,后来赵偃死了,就不了了之了。

李牧不是世家贵族出身,没有什么家族背景。也就是说,单以李牧个人来说,他跟秦国一点仇都没有。

秦燕赵的北方都有长城,都在抵御胡人,彼此空间大,地广人稀,没什么摩擦,主要在对外。南边打得激烈,但李牧一直没机会参与进来。

对上李世民,才是李牧第一次对上秦将。

“以前没有,现在可马上就要有了。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李信搓搓手,压低声音问。

这么兴奋干什么?怎么会有对打仗这么激动的人?稳重点不行吗?蒙恬都没眼看他。

“吃饱喝足,明晚就上路。今晚的时间不够了。”李世民目光灼灼,倒映着篝火,在地图上点了点。

“听着不吉利。”蒙恬默默吐槽。

“打哪里?”李信急切。

“黄河渡口的大粮仓。”

赵国不是缺粮吗?那就让他们更缺吧。庞煖能在这个黄河刚开冻的时候为云中搞来粮草,也真是不容易。那就一把火烧掉吧。

什么?这样做很缺德?不好意思,打仗呢,可不是过家家。

第二天夜里,玄甲军突袭了云中城南边百里的黄河渡口,迅速解决守卫,奔驰如电,如入无人之境。

火箭连珠,如流星坠落,连成金红色的雨幕,绚丽地点燃了所有粮仓。

很浪费,但很有用。

喧嚣声四处响起,噼里啪啦的爆裂声响,乱七八糟的狗叫与惊呼,伴随着滚滚浓烟,都纷纷扬扬地散在夜色里。

梁柱倾倒带起的巨大声音与热浪,远远地炙烤着空气。

撤退时,李世民听见了弓弩拉开的声音。

在这无数噪杂响动里,这个动静并不明显,但他耳朵微动,就是听到了。

电光石火之间,李世民紧急弯弓搭箭,喝道:“攻!”

越危险时,他越冷静,摒弃所有私心杂念,以弓对弩,在明知不利的情况下,箭矢已然从满月的弦上激射而出,化为一道黑色残影,拖着白色小尾巴,与暗处射来的弩箭对撞。

半明半昧的空气仿佛扭曲了一瞬。

两支截然不同的箭,如同针尖麦芒,尖锐地对撞在一起,发出令人耳膜都快刺破的诡谲之声,像指甲划着黑板和玻璃,滋啦咔嚓,悚得浑身鸡皮疙瘩都爆起来了。

李世民心如冰清,稳若磐石,第二与第三支箭几乎丝毫没有停顿,紧接着射了出去。

通常来说弩箭的杀伤力更强,射程更远,但李世民打破了这个“通常。”

连珠箭嗖嗖而出,与一次多发的弩箭空中相逢,例无虚发,将它们全部截落。

更多的弩箭从四面八方赶来,单人控弩,一次齐射三支,即将形成密不透风的箭雨。

但玄甲军不退反进,在李世民的带头冲锋下,铁蹄震碎黑夜,马不停蹄向这还没形成的包围圈冲过去。

犹如猛虎冲向狼群,侵略如火,迅疾如风,虽是三千人,却机动性强得像一个人,说冲就冲,说往哪就往哪,紧跟着李世民的步伐,没有一个慢哪怕一秒。

玄甲军的刀光破开箭雨,铠甲坚硬如堡垒,但马匹却是肉体凡胎,为了更快的速度,战马身上没有披甲,难免有中箭受伤的。

它们带着伤,载着它们的主人,急速冲开了这弩阵,向后面还没有到位的一排盾卒冲过去。

朱骧的臀部中了两箭,但它却四蹄生风,跑得更快更勇,前蹄高高跃起,从盾卒举起的盾牌上飞跃了过去。

李世民远远地看到了战车上的李牧,他抽出了一支箭,微微一笑。

竟然没有选择援救邯郸,而是埋伏在黄河渡口吗?不愧是李牧。

那么,是时候该封号了,李牧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