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正时分摆晚饭,今日可有鲜豆芽,晚了就没喽。”
鲜豆芽在平民百姓家中,算是一道难得的美食。贫苦人家若有黄豆,一般都是直接煮熟做成豆饭食用,再不济干炒来吃,也都能顶饱。
能将黄豆发成豆芽来吃的,也只有家境殷实一些的人家。
见老太爷走了,姜如初这才直接问出自己心底的疑惑:
“贺师兄,你和那周长济有什么过节不成?”
贺知书本来不想再提起这件事,但想到姜师妹如今也跟自己一般,即将迎来相同的命运,他突然就有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因此贺知书也不再犹豫,将他当初被周长济盯上的前因后果通通都说了一遍,说到最后,他竟然还有些许如释重负之感。
“总之,若不是那厮,师兄我在寻希书院根本就不会有人注意,哪像现在......”走到哪儿都有人议论。
瞧,那就是贺家那草包。
贺知书自己虽然早已习惯,口中也常说不在乎,但他好歹也是一个活生生的正常人,任谁天天被人指着说是草包,心里也不可能做得到真正的毫无波澜。
这一切都是周长济那条疯狗害的!
听完贺知书曾经“悲催”的遭遇,姜如初一直保持着沉默。
不比会被一直纠缠,比了又会有更多的麻烦......但让她直接认输任由旁人鄙夷嘲笑,她也做不到。
她早晚都是要去参加科举的,不可能像贺知书一样彻底摆烂。
贺知书有一些想不通,周长济怎的突然莫名其妙的就盯上了姜如初,那厮虽然像一条疯狗,但一向眼高于顶,也不是见谁都咬的。
“难不成因为迎丰楼的那首诗?”
贺知书脑中灵光一闪,想到此处才恍然大悟,却还是有些不解道:“难道他还能认出你的字迹?”
虽说每个人的书法笔锋都有不同,但能真正凭借字迹就认出一个人的,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至少是需要特地留心过一个人,才有可能一眼认出他的字。
周长济能一眼认出姜如初的字迹,令二人都十分的惊讶和意外。
姜如初点点头:“他刚才看到了我的手稿,便问起那首诗的事。”
“这就怪不得了......”
贺知书做思索状,“师妹你一向低调,就去一趟文豪巷,竟然弄出一个诗魁来......约莫就是那首诗,才让周长济那厮盯上了你。”
“除此之外,好像你也没什么特别引人注意的地方……”
姜如初沉默了,贺知书这话听着似乎有点怪怪的。
贺知书摸了摸白皙的下巴,摩擦着自己这两日长出来的一点点胡茬子,一脸认真的分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