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大宝接话道:“我去问了一圈,没有丢失的。”
张大飞点点头,“今天我们分成三组巡逻辖区,白天就别骑车出去了。”
“是!”
中午吃过饭,张大飞刚走进办公室准备休息一会,黄鹏飞推门而入,高声通知:“一会儿开会,所有人员务必参加。”
“收到,黄队!”
很快,所有正式公安人员进入会议室就座。
杨文亮低声询问张大飞:“这是出什么事了?”
张大飞摇摇头,压低声音回道:“我也不清楚。”
“砰!”
会议室的门猛的被推开,就见指导员梁冬和景民杰各抱着一个箱子走了进来。
将箱子放到地上,梁冬吩咐道:“每人一套,发下去。”
“是!”
一旁的黄鹏飞立即起身,上前帮忙。
吴所长大踏步走了进来,扫视一圈,举起一本红色小册子高声问道:“知道这是什么吗?”
众人纷纷摇头。
吴所长字字铿锵有力,沉声道:“它叫《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昨天——1957年10月22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一次会议通过,即日起施行 。”
他顿了顿,提高声音:“这意味着我们有了第一部系统性的治安管理法律文件,结束了野蛮执法的时代,标志着国家通过法律手段规范社会秩序的重要开端。也就是说,从今往后我们执行处罚的时候,有了明确的依据,有了量刑的标准!”
众人立即伸出双手鼓掌。
掌声停歇,拿到书的人立即翻阅起来,张大飞望着手中袖珍版的《治安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记录本》,心中暗忖:“没有任何提前培训就直接施行,怕是要出乱子。”
吴所长举起记录本,高声问道:“这个是做什么用的,知道吗?”
他不等众人回应,解释道:“条例要求对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证据、当事人陈述及裁决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和证人签名确认 。这个本子就是干这个的,完成后需要交个档案室保存的,一定要认真书写,明白吗?”
“明白!”
一人问道:“如果当事人不识字呢?”
梁冬接话道:“那就读给他听!”
顿时有人面露难色。
吴所长宣布道:“从明天起,每天早会我们都要学习条例内容。直到全院熟记为止。”
正在快速翻看的张大飞,看到第十七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市、县公安局、公安分局裁决;警告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
立即想起曾经看到过的一则报道:57年十月份,有个县将5日以下拘留委托乡镇执行,导致执行混乱,后于十一月二十日通过文件规范了裁决权。
接下来,吴所长带领大家开始学习条例,他抬手看了看时间,说道:“今天我们先学习前八条,后面得我们后续再学。大家有什么问题吗?”
张大飞起身道:“报告!条例第十七条必须让大家都知道,否则执法的时候容易出乱子。”
众人立即翻到第十七条。梁冬看完后郑重强调:“这一条大家务必要牢记!我们只能执行警告处分,其他处罚都无权执行。”
吴所长补充道:“大家下去后,要自己多翻多看,牢记于心。有了这些条例,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这上面的执行!手册不大,大家随身带着,不确定就随时查阅”
“是!”
转眼间来到周六。张大飞正在收拾东西准备下班,杨文亮抱着张小玉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