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开垦出来,也是给别人作嫁衣裳。
贫民只能去租种地主的田地,而不能通过垦荒获得属于自己的田地。
可如果荒地本身就是从朝廷手中购买的呢?
地契明确,权利归属明确,那便谁也抢不走了!
朱允熥还设置了购买上限,一名壮年男子,最多只能购买一千亩的荒地,且购买之后,必须在三年内完成垦荒。
否则,荒地又要收归朝廷。
至于连一两银子都拿不出来的穷光蛋,看似他们无法购地,但其实有很简单的解决办法。
购得荒地的人,仅靠自己一个人是很难垦荒的,必然需要雇佣人力。
穷光蛋可以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获得报酬来获取银子了。
前来东夷拓荒的移民,必定是身强体壮之人,再加上垦荒需求旺盛,劳动力价格还会走高,赚一两银子不困难。
退一万步,官府也会进行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诸如铺设道路等。
他们也可以通过在官府手中做工,来赚取银子。
第三个原因,则是土地权归属明确,减少移民者彼此之间的纠纷,也减少移民与土著之间的纷争。
若是任由移民去开垦荒地,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必然会去开垦土著部落原来占据的土地,由此引发矛盾和冲突。
由朝廷划定荒地,移民再购买,便能避免这个大麻烦。
除此之外,还能使垦荒的规模受到官府的控制,不至于将林地尽毁,将生态环境完全破坏。
当然,垦荒的土地,虽有开垦时限,却未来十年也不用交一分钱的税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