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宇没有正面回答,“反正她的身体条件不允许,去不了,你再想其他办法吧。”
他说完便收拾东西往外走,“你们明天是想吃花卷还是馒头,其他面点也行,提前告诉我哦~”
明宇离开,留下云凝、连洁和孟海三人面面相觑。
云凝迟疑许久,才问:“他每天都按时下班,是要回去照顾妻子吗?”
连洁道:“或许还真是,我们以前让他叫嫂子出来吃饭,他一直拒绝。”
几个人在一间办公室好几个月了,都没见过秋梦雨,她好像只活在明宇的叙述里。
秋梦雨病得很严重,而且时间很长。
云凝一时无言。
她太了解这种感觉了,从生到死,生命不是缓慢流逝的,随时可能加快速度。
云凝若有所思道:“明工会来一院,是不是因为……离首都的医院比较近?”
梁桉算是首都的郊区。
虽然是郊区,但总比其他几个大院近。
而且从梁桉去市中心很方便。
想到这一层,云凝有些难过。
替秋梦雨难过,也替明宇难过。
她上辈子最庆幸的事就是,父母走在她前面。
她实在不忍心让他们眼睁睁看着她离开。
孟海问:“我们是不是该去看看嫂子?”
“不好吧,明宇一直没告诉我们实情,恐怕就是不想让我们知道,他从未带嫂子出现,一定有其他原因。”
他们现在过去,太冒失。
*
211厂缺真空炉操作工,新发动机的研究进度一时无法推进,明宇又能按时下班了。
他估摸着时间赶到家里,按照他和一院的约定,他调到一院后必须分到一套单元房,一院还要承担部分秋梦雨的治疗费。
虽然是单元房,但只有一室一厅,好在还有私人的厨房和卫生间,不用像筒子楼,要和大家一起挤。
明宇先把蔬菜拎到厨房,然后去房间里看秋梦雨。
秋梦雨躺在床上,旁边的床头柜摆着一本科研期刊,期刊翻到中间,还夹了一张纸条。
她的头发已经全部剃光,身材消瘦,身上好像只有一层皮裹着肉。
床头柜上还有她过去的照片,是她上大学时与明宇的合照,二人站在学校的树下,明宇傻乎乎地比“耶”。
秋梦雨长发及腰,怀中抱着课本,虽然穿得很简单,却依然青春洋溢。
年轻的秋梦雨长相清纯。
现在的她,脸上已经看不出曾经的痕迹。
明宇走进去叮嘱,“妈明天才能过来,你再忍一忍,我现在去做饭。”
秋梦雨现在生活不能自理。
她要强,能做的事都尽量自己做,但没办法做饭。
明宇最开始是每天中午回来给秋梦雨做饭,岳母心疼女儿,过来贴身照顾,明宇才能稍微轻松些。
这两日秋梦雨的弟弟结婚办喜酒,岳母必须回去。
一般这种时候,不管所里有多忙,明宇都会按时下班,涡轮泵设计部那边已经习惯了。
秋梦雨笑道:“我自己可以的,你忙你的,不用着急。你不是说最近要研究、研究……”
明宇道:“YF-75发动机。”
“对,怎么样了?”
自从秋梦雨生病,明宇就不太隐瞒自己的工作。
但今天听到秋梦雨的问题,明宇忽然犹豫了。
如果秋梦雨没有生病,她一定希望能继续工作。
在事业心这方面,秋梦雨好像比明宇更强。
戴同光只是熟悉真空炉,秋梦雨不一样,她工作后一直没放弃继续学习,对车间、研究所都很熟悉。
就算是明宇的工作领域,秋梦雨也能说得头头是道。
可惜天妒英才,秋梦雨这辈子过得都不顺心。
秋梦雨见状,追问道:“遇到困难了?和车间有关?我能帮忙吗?”
如果不是涉及到她,明宇不会犹豫。
秋梦雨殷切地看着他。
明宇犹豫片刻,避开秋梦雨的目光,说:“毕竟是膨胀循环,国内还没有相似的技术,做起来有困难,是正常的。”
秋梦雨有些失望。
她还以为……
秋梦雨叹息道:“我还以为我可以帮忙,我的技术在我们厂里,可是最好的。”
明宇挤出笑容,“当然是最好的,所有人遇到麻烦都要来问你。”
秋梦雨弯唇,“你知道就好。”
明宇躲到厨房去做饭。
最近他越来越没办法直视秋梦雨。
她的身体状况很差。
每次看到她,他都忍不住想,万一有一天,她真的离开了怎么办?
可不看她,他又担心看不到最后一眼。
明宇在厨房还能听到秋梦雨的声音,“我的技术,绝对是最好的,不管在哪,都是最好的。”
明宇擦干眼睛,扭头继续做饭。
明宇的厨艺很好,全都是结婚后练出来的。
他家里条件一般,上大学时用的粮票都是村里一起凑的,没资格挑剔。
但秋梦雨不同,她虽然过早地失去父亲,但母亲学历高,曾在大学教书,如今退休,养老金也很可观。
她从前很喜欢做面点,能把馒头蒸出花儿来。
为了能让秋梦雨吃饱,明宇必须提高厨艺,尤其是面点方面。
饭做好,明宇把秋梦雨扶到轮椅上推到客厅。
明宇让她留在卧室吃饭,秋梦雨不同意,她不想承认自己没用。
明宇唠叨道:“医生都说了,你刚做完化疗,要多注意。”
秋梦雨说:“吃个饭而已,我还能行。”
她拿起筷子,手上却没什么力气,筷子摔到桌子上。
二人一时沉默。
明宇最先打破沉默,强颜欢笑道:“今天有汤,我给你拿个勺子。”
秋梦雨勉强挤出笑容,看向窗外。
太阳还未下山,远山被阳光勾出清晰的轮廓。
窗外树梢上蹲着鸟儿,鸟鸣声不断。
生病以来,秋梦雨除了去医院,再也没出过门。
她无法接受如今的自己,更不能接受别人看她时的异样目光。
明宇忍不住说道:“吃过晚饭,我推你出去转转吧,我那几个同事一直说叫你一起出去吃饭……”
“算了,”秋梦雨打断他,“我就这样了。”
她低下头吃饭,不再说话。
明宇已经想到她的答案,但还是失落。
他希望秋梦雨能出去走一走,阳光照在身上,总会有还活着的感觉。
晚饭比较简单。
为了给秋梦雨治病,两人的存款几乎已经花光。
虽然他们都可以去职工医院,但秋梦雨的病比较特殊,职工医院看不了,只能去首都的大医院。
明宇嘀咕道:“再过两天是你的生日,怎么也得庆祝庆祝,要么就去一趟饭店,我发现了好几家好吃的店,你肯定喜欢。”
秋梦雨提醒道:“我是不会出门的。”
“你不去,以后我也不去了,我留在家里陪你。”
“那不行,”秋梦雨说,“你得多去,有做得好的,给我带回来。”
明宇闷闷不乐。
吃过晚饭,明宇带着秋梦雨一起看书。
她今天注意力很不集中,总是看两页就闭上眼睛,明宇便收起书,哄着她去睡觉。
秋梦雨睡得迷迷糊糊的,很快没了动静。
明宇去打扫卫生。
窗外落下淅淅沥沥的小雨。
乌云正缓慢聚集,秋梦雨生病后,明宇最讨厌下雨天,阴沉沉的,好像有不好的象征。
夜空还是被乌云吞没。
等明宇打扫完卫生再回卧室,就看到秋梦雨痛苦地拧着眉,气息微弱。
他怔了两秒,脑中闪过很多不好的画面,这画面已经在他梦中出现过无数次。
有几次,他从梦里挣脱出来,看到秋梦雨还好好地躺在旁边,有一种重获新生的感觉。
秋梦雨在发烧,额头温度很高。
明宇最害怕她发烧,愣了一下,便手忙脚乱地把她扶起来,背着往楼下走。
他原本还想叫一辆出租车来,可以去大院外的医院,秋梦雨不想再711治疗。
但出租车太少,又是下雨天,没车能过来。
明宇只好背着她走。
雨越下越大,落在车棚上,声音震耳欲聋。
眼瞅着有下雨的苗头,街上已经没人了,沥青路面被冲刷得晶亮。
明宇背着秋梦雨一路往前奔,秋梦雨虽然穿着雨衣,但他还是担心淋雨会让她的病情加重。
跑到一半,明宇跑进还没关门的店铺,他总觉得秋梦雨似乎昏迷了。
汤凤玉正在整理教科书。
在教学生这方面,她能力一绝,不然也不会被众多领导默许可以继续。
今天下雨,学生们早早地就被接走,店里只剩她一个人。
汤凤玉见有两人冒雨进来,其中的女人看起来身体虚弱,赶紧过去帮忙,“这是怎么了?要去哪儿?”
明宇神色不明,看起来很平静,可心跳声剧烈。
明宇说:“打扰了,您这里有热水吗?她的状况不太好。”
汤凤玉赶紧去接热水,“这么大的雨,要去医院吗?隔壁有一辆板车,借来多放两把伞,是不是能好一些?”
明宇有些犹豫。
秋梦雨不喜欢麻烦别人,尤其是生病以后。
她不想去大院里的医院,也是担心被认识明宇的人看到,她实在不想听人家说,这么年轻、好可怜之类的话。
但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
明宇刚要点头,云凝和陆凌撑着伞走进来,“妈,你没带伞吧,雨太大了,我们接你回去……”
云凝看着明宇,眨了眨眼。
这是什么情况?
明宇在瞬间明白汤凤玉和云凝的关系,叹口气,“命运果然不可违抗。”
孟海曾经改装过一辆三轮车,带棚,被云凝嫌弃太笨重,本来想拿出去卖,一直没人看得上,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孟海有固定修理电器的地方,三轮车就放在门口。
云凝直接把锁拆了,骑到汤凤玉的店门口,接上明宇和秋梦雨一起去711.
好在只有1.5公里,很快就到了,秋梦雨没淋多少雨。
秋梦雨被送进去抢救。
虚惊一场,她只是单纯的发烧,虽然对她的身体来说,发烧已经很危险,但好在病情没有恶化。
打上点滴后秋梦雨的状态好多了,明宇把她安顿好,走出病房。
第104章
云凝三人还没走。
明宇说:“今天的事,可别说出去。”
云凝困惑地看着他。
“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她生病了。”
这种想法云凝理解,本身就失去健康,甚至可能失去生命,还要被人怜悯,滋味不好受。
云凝小心翼翼问道:“她生了什么病,癌症?”
“白血病,”明宇说,“做过化疗了。”
现在这个年代,白血病也很致命,比癌症好不了多少。
云凝问:“可以骨髓移植吗?”
“配型都失败了,现在也只能这样。”
陆凌道:“我也可以去试试。”
云凝忙说:“我也行,我身体特别好。”
明宇拧眉,蠢蠢欲动。
他当然更希望秋梦雨能有一线生机。
“而且你已经把人送到711医院,你看医院里有多少熟人,我估摸着是瞒不住了。多做两次配型而已,大不了你就说是陌生人配上了,我们不去看嫂子。”
明宇犹豫片刻,轻轻点头,“成,我现在没多少钱,下个月发了工资再给你们。”
云凝没和明宇谈钱的问题。
钱肯定是不能要,但如果直接说,明宇心里会不好受。
正如云凝所说,人已经进711,就不再有秘密可言,从前只有两个领导知道明宇家的情况,现在全所人都知道了。
秋梦雨,高级工,能操作数控铣床、车床,是熟练的真空炉操作工。
放眼整个车间,就没有比她会得更多的。
她不仅仅是熟悉数控,就算是普通铣床,她也很有天赋,什么都能做。
可惜年纪轻轻就生了重病。
据说她从前的单位领导,得知她生病后,愁得一个月没吃好睡好,逢人就说厂子的天塌了一半。
按照约定,云凝和陆凌避开其他人去医院做配型。
711医院就能做,不过具体的治疗方案,还是去市里的医院更好,全国数一数二的医院都在市里。
云凝和陆凌刚到医院,对配型的过程不太了解,正排队,就见连洁和孟海结伴走了过来。
连洁扬眉,“我就知道你们会过来。”
白血病的事都传开了,在所里工作的都是知识分子,还能不知道配型?
今天云凝鬼鬼祟祟地溜走,连洁就知道她肯定是过来了。
云凝不好意思道:“虽然骨髓移植不是器官移植,但也不能邀请你们过来啊。”
“这有什么,能配上最好,嫂子可是个高级工,咱们现在最缺了。”
陆陆续续又有其他人走过来。
先是涡轮泵设计部的几个年轻人,接着是食堂的大厨们。
大厨风风火火道:“让开,你们如果想中午按时吃上饭,就让我先来。”
所有人果断地给大厨让出位置。
他们的工作都不重要,还是大厨更重要。
与明宇有过交情的人也来了,还有凑热闹的齐慈和邵珍。
他们虽然和明宇不太熟,但中午在食堂吃饭时偶尔会坐在一起,而且他们还吃过明宇做的葱油饼,真香。
明宇本是来找云凝和陆凌的,走过来后却看到满满一屋子熟人,包括上个月和他大吵一架的厨子。
明宇愣住,“你们怎么都……”
“不就是白血病吗?看你遮遮掩掩的样子,”
大厨嫌弃道,“成天跑来跟我挑刺,我看你以后还好不好意思张嘴。”
明宇心绪起伏极大,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他沉默良久才感动道:“该挑的毛病还是得挑啊。”
来配型的人太多,一个房间都装不下。
这会儿他们才想起来,现在还是上班时间,11所的人不会都跑光了吧?
几位部长在王志的带领下都很随和,一般家里有事临时离开,只要把工作交接好,能找到人,他们不会计较。
但这次出动的人属实有些多了。
连洁说:“不妙,应该晚上过来,晚上能配型吗?”
“来都来了,”云凝说,“反正咱们的奇葩行径王叔叔已经习惯了。”
只要他们还活着,就是对王志最大的支持。
其他人也有些担心被领导抓包。
没一会儿,王志和两个副所走了进来。
云凝:“……”
王志:“……”
其他人:“……”
护士惊讶道:“你们来了这么多人?”
王志:“咳,我们所……集体活动。”
明宇惴惴不安地等着配型结果。
但哪有那么好的运气,一下子就能配上?所有人都没成功。
明宇说不上有没有失落,他很平静。
这种情况,亲人配型成功的可能性更高,秋梦雨的亲人已经配了一圈,都没成功。
为了不让秋梦雨察觉,云凝几人都是悄悄来又悄悄走的。
配型虽然没成功,但明宇的心情好转不少,好像有重担落了下来,无比轻松。
岳母临时有事,还要再等两天才能过来,明宇请了两天假照顾秋梦雨。
他要回家给秋梦雨准备三餐,再赶过来。
早餐是简单的粥和包子,粥是云凝熬的,包子是在早点摊买的。
“粥是做的,你尝尝,据说特别好吃。”
秋梦雨不动声色道:“据说?”
明宇:“据他人所说,嗐,我又不能夸自己。”
秋梦雨问:“你是不会夸自己的人吗?”
“当然不是!”
秋梦雨:“国内最懂涡轮的人是谁?”
明宇不假思索道:“肯定是我!”
秋梦雨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明宇:“……,你使诈。”
秋梦雨沉重道:“你和我说实话吧。”
“啊?”明宇继续装傻,“什么?”
“你这两天一直频繁进进出出,这里又是大院的医院,你的同事都知道了吧?这是别人煮的粥,不是你煮的,你煮的没人家煮的好喝。”
明宇:“这不可能!我的厨艺肯定是最好的!”
秋梦雨:“你刚刚说你从不自夸。”
明宇严肃道:“这是实话,不是自夸。”
秋梦雨横眉竖眼。
明宇立刻蔫了,老实交代道:“我尽力了,没办法嘛,那天晚上叫不到车,只能带你来711,来711就相当于全所人都知道了,这里好多岗位都是职工家属在做,医生护士也有很多人是和所里人结的婚。我这么有名气,他们肯定都知道了。”
秋梦雨哭笑不得。
解释的时候还不忘夸自己两句,就这,还说他很谦虚??
秋梦雨道:“既然如此,那就不瞒了,他们要来就直接进来。”
“他们是来配型的,”明宇说,“都没成功,本来不想告诉你,让你白白期待。”
秋梦雨微怔,接着说道:“我这身体都这样了,还配什么型?扛不住了。”
“那也要试一试,”明宇坚持道,“说不定你就是那个奇迹。”
秋梦雨愣住。
秋梦雨点头了,云凝几人就提着礼品大大方方来看她。
这是她们第一次见面,但云凝已经听不少人说过秋梦雨的故事,秋梦雨在原单位可是个传奇,是能让所有老师傅都闭嘴的神仙。
就连个别刁钻自负的老师傅,在秋梦雨面前都要乐呵呵的,谁敢和她甩脸子?
云凝说:“配型还得继续,多试试嘛,万一成了不就赚了?等你好了,就去211厂,肯定没有对手。”
秋梦雨见了云凝就欢喜,她问:“是你给我熬的粥吧?”
云凝笑着点头,“明工告诉你的?”
秋梦雨摇头,“就是觉得,那就是给病人熬的粥,就是你熬的。”
云凝微怔,接着压低声音说道:“其实我也生过重病,吃不下别的东西,就给自己熬粥,时间久了练出来的,如果时间充裕,我还能熬得更好。”
秋梦雨感慨道:“你挺过来了,运气不错。”
云凝不知道她算不算是挺过来了,去鬼门关的经历体验过,也的确又以另一种方式活了下来,运气是真不错。
云凝说:“你肯定也有好运。”
“好运什么的,我是不在意了,”秋梦雨休息片刻,才接着说道,“明宇是不是遇到麻烦了?工作上的麻烦。”
云凝不知秋梦雨为何要这样问。
他们现在遇到唯一的麻烦就是真空炉没有操作工。
但眼下这种情况,秋梦雨显然不适合去工作。
秋梦雨得意道:“他的心思都瞒不过我,我一看就知道,说实话,你们的麻烦,我是不是能帮忙?”
云凝对秋梦雨佩服得五体投地,“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我又做不了其他事,就瞎琢磨呗,你和我说说,到底是什么困难?”
云凝犹豫片刻,她既担心秋梦雨的身体,又觉得她是真想帮忙,便说了实话。
“但是你绝对不能去,你刚发过高烧,要好好休养身体,没精力做那些事的。”
秋梦雨已经开始喘粗气,“不是还有其他人吗?”
“嗯?”
“死了的人,还有两个徒弟,他们会操作。我有经验,可以帮你们盯着,你们只需要给我提供一张床,让我舒舒服服躺着,出现问题就来问我,我给你们解决的方案。”
云凝立刻拒绝,“不行,钎焊要几十个小时,时间太长,会影响你休息。”
“在哪里睡觉不是睡?大不了你们多给我点儿钱,你看我这病,缺钱。”
明宇拎着午饭走进来,“麻烦你了,我来照顾她吧。”
云凝皱眉看向明宇。
明宇奇怪道:“怎么了?”
秋梦雨态度强硬,“我不管,你要在厂子里给我装个病房出来!”
*
最终明宇选择了折中的方案。
车间太吵,肯定不能让秋梦雨长时间待着,明宇去借了211厂门卫大爷的小房间。
传达室虽然不大,但也能摆下一张床,还能再塞进去两张桌子。
秋梦雨暂时住在这里,如果加工过程出现问题,可以用轮椅把她推进去查看情况,没有问题就一直留在传达室。
秋梦雨能答应帮忙,211厂求之不得,如果不是时间紧急,恨不得直接在厂子旁边给秋梦雨搭个房子。
此事无辜的只有被赶出传达室的大爷。
大爷:“嗯?小屋没了??我在外面站着上班?!”
厂子直接给大爷双倍工资,让他在外面支个伞休息,晚上巡逻两遍就行。
这下大爷也高兴了。
曾敏和车宇原本还在配合调查,现在破例暂时放了出来。
不过他们毕竟没真的动手杀人,电闸和铣床上都只有戴同光的指纹,戴同光留下的脚印也没有和人推搡的痕迹,戴同光家属主要纠结的是他们见死不救还隐瞒。
真空炉终于开始工作。
低沉的轰鸣声响起,仪表盘上的真空度指针转动,炉中的空气正被抽走。
秋梦雨戴着帽子坐在轮椅上,只有回到车间的这一刻,她才有自己还活着的感觉。
应该早出来走走的。
整个钎焊过程不算顺利,但也挺顺。
中间出过七次故障,秋梦雨每次去真空炉前,反应都很冷静,她只需要观察两分钟,就能给出恰当的解决方案。
而且他们是一次性成功。
冷却的过程比较漫长,等待了十几个小时后,炉温降到合适的温度,这才打开真空炉,将模具和零件取出,推力室的内壁和外壳成为一体,夹套做成了!
检验过后,云凝得出结论,此次钎焊十分成功,YF-75发动机的生产工作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明宇推着秋梦雨离开211厂。
秋梦雨依依不舍道:“我还是在厂子里最有力气,刚离开就累了。”
“以后多带你来转转。”
秋梦雨道:“我是不是该带两个徒弟?多教教他们,我这经验不能浪费啊,死了就没了。”
明宇心一沉。
不过他还是满足秋梦雨的愿望,去和211厂的厂长交涉。
厂长当然愿意,大笔一挥,表示秋梦雨可以随便挑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211厂的大门永远为她敞开!
秋梦雨思来想去,决定先把云凝挑走。
明宇提醒道:“云凝是工程师。”
“工程师也得去车间啊,你以前不就总往车间跑?”秋梦雨说,“我发现了,她最聪明,学什么都快,她必须来,她先学会,等我走了,还能再继续教别人。”
明宇道:“别总说走不走的,今天211厂好多人也去配型了。”
秋梦雨瘪嘴,“你就赶紧去和厂长说吧,让他再挑两个机灵的,太笨的我不教,心累。”
秋梦雨开口,云凝当然愿意去学,经验是最宝贵的。
以后她少不了在车间盯着,能有学习的机会,她还要感谢秋梦雨。
接下来几日,云凝都跟着秋梦雨在各个车间转悠。
在车间时,如果不是秋梦雨剃了头发,几乎看不出她是个病人。
她的眼睛总是熠熠生辉,操作机床时也有模有样。
就算已经没那么多力气,可还是能看出她的熟练。
跟着秋梦雨学习的这几日,云凝可以说是受益匪浅。
秋梦雨不仅会操作,还能讲出来。
不仅能讲出来,还能让所有人都听懂。
简直是老师中的典范。
周日正巧是秋梦雨的生日,也是公休日,云凝和连洁几日带着礼物去秋梦雨家看望她。
秋梦雨的母亲彭雪云已经来了,秋梦雨生病后,她一直和他们住在一起,照顾秋梦雨。
秋梦雨虽然没说,但生病后整个人的意志都消沉不少,如果不是彭雪云时时刻刻陪着,她又与明宇感情不错,彭雪云相信,秋梦雨可能在刚生病时就选择离开。
难得在家里看到这么多年轻人,彭雪云很开心。
女儿的日子已经够苦了,能有朋友陪伴,挺好的。
秋梦雨看起来也很高兴,没有想象中的难堪。
云凝把准备好的礼物递给秋梦雨,“我们商量着想带你去市里转一转,听说有一家百货大楼的货都是从港城运过来的,衣服特别时髦,我有个朋友也想去看看,你去吗?”
秋梦雨几乎没有思考便点头答应。
好像和朋友们待在一起,会让她更有活着的感觉。
云凝道:“太好了,正好让我朋友帮你设计两套衣服,她做衣服特别厉害,还帮我做了婚纱!”
秋梦雨疑惑道:“婚纱?”
“结婚穿的,西式婚礼,”云凝瞥向明宇,“你们办过婚礼了吗,要不再来办一场西式婚礼?婚纱给你穿。”
秋梦雨好像不是很能理解西式婚礼是什么样的。
云凝趁机和秋梦雨约定,下次来看她时把婚纱带来。
“我们还找人去医院问过了,”连洁说,“你的情况还是能做骨髓移植的,只要配型成功就可以做,别灰心!”
彭雪云听到这话,眸光黯淡一瞬。
家里人都没配上……
也不是都。
但那个人,可能不想看到他们。
彭雪云盯着电话皱眉。
云凝察觉出不对,询问道:“您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没,”彭雪云挤出笑容,“在想配型的事,其实……”
明宇和秋梦雨看过来。
彭雪云说:“梦雨,你小叔还没配过。”
秋梦雨听后却摇了摇头,“还是算了。”
“就和他说一声,试试呗,难道要我看着你……怎么说也是多个希望啊,他也结婚生子了,说不定就能救你。”
秋梦雨闷闷不乐道:“可我一想到爸,就不能接受。”
欢快的氛围消散。
云凝几人识趣地没有多话,彭雪云解释道:“她小叔和她爸爸闹掰了,以前感情挺好的,突然就闹起来了。她小叔离开家,再也没回来。”
连洁问:“有矛盾?”
“我也不是很清楚,她爸也挺生气的,不让我多问。其实他们兄弟俩感情一直很好,她爸也很照顾弟弟,总说他年纪小,要让着他。她小叔的工作不稳定,她爸总是贴补给他,碍于他的脸面,还不能直接贴补……我是真的不知道我们做得哪里不对,得罪了他。”
谈到小叔,彭雪云心中是有怨气的。
他们哥俩感情一直很好,来往得也频繁,小叔还经常帮忙照顾秋梦雨,两人感情也不错。
平时家里买排骨、买肉,都要叫上他,那会儿的肉比现在还难买。就连彭雪云也很喜欢他来家里,把他当成亲弟弟看。
可突然某一年,他就不怎么来家里了。
不管怎么叫,人家就是不来。
兄弟二人在父亲生日那天大吵一架,从此不再来往。
彭雪云的丈夫愁了很久才渐渐放下此事。
后来他病重去世,临终前还惦记着弟弟,糊里糊涂时追问彭雪云,问他为什么不愿意来看看他。
彭雪云看到虚弱的丈夫还惦记弟弟,还想见弟弟最后一面,心里更难过了。
但是没办法,人家就是不愿意来。
一直到丈夫闭眼,他都没出现过。
也不知是有什么深仇大恨,连死亡都无法抵消。
彭雪云道:“万一能配上,我再去借钱给他,也得求他帮帮你。”
秋梦雨沉着脸,还是摇头。
彭雪云主意已定。
今天看到秋梦雨和朋友们在一起开心的样子,她实在太想让女儿继续活着。
别说配上的概率不大,只要他愿意来配型,他提什么要求,彭雪云都会答应。
彭雪云翻出电话簿。
小叔一家已经搬走,他们太久没联络,彭雪云甚至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
云凝示意连洁和其他人留下来陪秋梦雨,她则跟着彭雪云去楼下的小卖部打电话。
彭雪云戴着老花镜查看电话号码,云凝问:“他会答应吗?”
“不知道,他以前和秋雨感情很不错,但已经好些年没见过了,他是一门心思和我们断绝来往。唉,亏我对他那么好。”
彭雪云终于找到秋高轩曾经单位的电话。
她打过去,接电话的人连秋高轩这个名字都没听过。
对方倒是好心,帮忙在单位打听秋高轩的下落,才知道他已经离职十多年,甚至已经离开老家,去其他城市生活。
彭雪云心里空落落的。
他是真的一点儿都不念着她们。
太绝情。
彭雪云又接连打了很多通电话,找秋高轩的老朋友打听他的下落。
秋高轩像是人间蒸发般,谁都没交代一句就跑了,最后只知道他是往北走了,说是要去实现梦想。
云凝问:“他的梦想是做什么?如果知道是哪个行业,再找找行业里的朋友,应该容易很多。而且他离开的那年,出门应该还要介绍信吧?可不可以去找给他开介绍信的人?”
彭雪云道:“我们那片开介绍信的……唉,肯定没继续做了,当时他年纪就挺大。高轩和我丈夫一样,都是作家,写文章的,他就喜欢写文章,但他们写文章都用笔名,就算他现在有些名气,我也不知道哪一个是他。”
云凝安慰道:“您别急,我们去出版社问问,如果是作家,肯定和出版社有联系。他不是往北走了吗?北方的城市,发展得不错的出版社就那么几家,慢慢找,肯定能找到的。”
第105章
云凝想为秋梦雨赢得一线生机。
虽然配型成功的概率不高,虽然她知道不能道德绑架对方,强迫对方去配型去移植,虽然即便移植成功,也还有很多难关要闯,但她还是想让秋梦雨活下来。
秋高轩的梦想是当作家,少不了要和编辑、出版社打交道,云凝虽然不认识这些人,但王志认识。
他起码会认识做新闻报道的人。
这些人之间应该是互相认识的。
听了云凝的想法,王志便给几个朋友打去电话,拜托他们帮忙找人。
在华国找一个人,宛如大海捞针。
一连几天过去都没动静。
和常盼儿开会时,云凝还壮着胆子问了常盼儿一句。
“电视媒体我倒是见过几个,但不太熟悉,我比较熟悉期刊的编辑,”常盼儿笑眯眯道,“你的文章陆陆续续都发表了,对你将来评中级、高级都有好处,最近没有新的想法?”
云凝最近一段时间每天都往车间跑,比平时要累上好几倍,回家就没再写文章。
听到常盼儿的话,云凝立刻说:“有!等我空出时间来就写!”
常盼儿笑道:“行,我也帮你问问,叫什么,秋高轩?有消息我给你打电话。”
常盼儿显然比王志更有“人缘”。
到了她的地位,不是她认识的人比较多,是认识她的人更多。
她打电话问了一句,便有好几个人主动为她办事,很快有了新线索。
这天云凝几人刚从食堂回办公室,明宇还在唠叨食堂的烙饼不够香,电话便打过来了。
常盼儿道:“有人似乎见过这位秋高轩写的文章,是在部队内部的报刊上,首都的部队。”
写的是一篇歌颂亲情的文章,当时他刚失去父亲,看过这篇文章后又痛哭了两个小时。
部队内部的报刊……秋高轩跑去部队做文职了?
首都的部队,云凝还真认识一个人。
云凝立刻给黄飞打去电话。
黄飞已经离开钛厂,回到部队。
听到云凝的请求,黄飞爽快地答应,“只要不是来给我介绍对象,怎么都好说!”
黄飞的岳父岳母还没放弃给他介绍相亲对象。
老一辈的思想比较保守,对子嗣问题看得很重,总觉得黄飞没下一代是绝对不行的。
云凝也爽快道:“真能找到人,说什么我都得帮你劝劝他们!”
挂断电话,云凝才看到明宇紧张地看着她。
明宇的情绪一直很稳定,只要不是食堂的饭出了问题,他什么都能接受,云凝很少看到他紧张。
云凝怕明宇空欢喜一场,说:“只是有点眉目,别抱太大希望。”
明宇瞬间像泄了气的皮球,“我就知道没那么容易。”
他喃喃自语道:“算了,就算找到也不一定能配型成功,就算配型成功,也有排斥反应,就算挺过排斥反应……”
孟海和连洁看向明宇。
明宇:“……都挺过排斥反应了,我的春天不就又来了吗?!”
连洁忍俊不禁,“明工平时装得人模狗样,其实根本就是个孩子。”
明宇:“明天蒸的花卷没你的份。”
连洁:“……明工是我认识的最成熟的人!”
明宇不为所动。
连洁:“和梦雨最配了!”
明宇弯唇。
连洁:“你们两个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明宇说:“明天给你分五个!”
连洁心满意足。
只有云凝和孟海还在算,“光连洁就分走五个,咱俩还能吃得上吗??”
又过了两天,黄飞给云凝传来消息。
他还真在部队里找到一个叫秋高轩的人,此人今年已有四十三岁,人就在首都,老家籍贯都对得上,曾经是记者,到各种危险的地方做过报道,甚至去过战场,做出突出贡献,后来被部队吸纳。
他目前仍然是部队记者的岗位,写的大多数是新闻报道,偶尔会写散文。
秋高轩的文采还不错,但是不如新闻报道好,他的新闻曾经得过国外的新闻奖。
黄飞办事利索,直接把电话号码交给云凝,“我听说他这个人比较孤傲,联系方式给你找到了,至于他是否愿意帮忙,只能看他自己,强求不了。”
*
秋高轩在部队已有十二年,一直是文职。
他目前报道更多的是部队相关的新闻,写的文章也和部队有关。
年轻时他很能闯荡,坐着绿皮火车、背着蛇皮包走南闯北,如今年纪大了,只想安稳的过日子。
早些年他一个人在部队,部队比较关心他们的个人问题,没两年就把妻子、孩子一起接过来,从此和老家断了联系。
如今他们有一栋属于自己的小院,房间虽然不多,但也够一家人了。
两个孩子是龙凤胎,都已经十八岁,大一点儿的是哥哥秋楚,小点儿的是妹妹秋媛,两个孩子还和小时候一样,见面就掐,分开就想。
今天是假日,两人都没去上课,秋高轩回来前,他们正帮母亲一起收拾家里。
家中有很多旧物,有一个箱子是童梅的嫁妆,里面堆放的都是从前在老家的东西。
她已经十来年没整理过箱子,今天趁着孩子放假,终于有时间收拾。
秋媛新奇地取出零零散散的物件,“这些都是咱家的?从没见过。”
童梅笑道:“这奶嘴还是你用过的,都忘了吧?当时为了找到这么奶嘴,可费了不少功夫,最后还是你大伯从家里翻出来的。”
秋媛好奇道:“你总说大伯,可我从来没见过大伯。”
童梅笑容一僵。
她和秋高轩结婚晚,孩子出生时,大哥已经过世。
她把奶嘴丢进垃圾桶,“在你爸面前可别提你大伯。”
秋楚嚷嚷道:“既然是我们大伯,我爸和他不该是兄弟吗?兄弟之间哪有这么多事,你看我,就算秋媛这死丫头把我藏起来的大白兔奶糖全吃了,我也没怪她。”
秋媛朝他扮鬼脸,“对,你没怪我,只是追了我三条街而已。”
秋楚:“我是看你吃太多糖,帮你消化消化!”
“哼,不瞒你说,家里的桃酥也被我吃光了,妈说了,这个月不买新的。”
秋楚瞳孔一震,朝秋媛奔去,秋媛料到他的动作,拔腿就跑。
两人眼瞅着又要打起来,童梅选择当作没看见。
两个孩子实在太闹腾,这一点谁养孩子谁懂。
他们愿意打就打吧,起码她能安静会儿。
童梅继续收拾箱子。
在箱子的角落,静静地躺着一本相册。
童梅都快忘记它了,拿起来翻开,才想起这是很多年前的相册,当时还没有两个孩子。
相册里大多是她与秋高轩的照片,有黑白一寸照,还有在影棚拍摄的全身照。
形式比较简陋,不过有张照片,总归有念想。
再就是……
童梅看到一张全家福。
秋家的全家福。
当时她还没和秋高轩领证,不愿意去凑热闹,秋高轩把她强行带去的。
照片里最显眼的是大哥一家,大哥是出名的作家,大嫂是大学老师,秋梦雨当时还小,但成绩优异,而且很能闯,从小就按着胡同里其他捣乱的男生揍,所有人都不敢招惹她。
三口再加一个还是婴儿的弟弟,一个比一个耀眼。
童梅看得出神,直到秋媛趴在他身上才回过神。
秋媛气喘吁吁地问道:“妈,这是你吗?这张照片我怎么从来都没见过?”
童梅说:“这就是你大伯一家,还有你爷爷奶奶。”
秋媛看了好一会儿,才说:“好年轻啊,认不出来。大伯母长得真好看,大伯……大伯长得也挺像正常人的。”
“别胡说,”童梅无奈道,“你大伯的长相的确……但他可帮过我们不少忙,不能在背后议论人家的长相。”
秋楚终于追了过来,“你是兔子吗?跳的那么快!”
秋媛白了他一眼,“你来看,是大伯。”
“哎,这就是大伯啊。”
秋媛好奇地问道:“大伯总帮我们,我们为什么不和大伯联系?你们还没带我们出过首都呢。”
童梅无奈地笑笑。
当初秋高轩事业不如意,郁郁寡欢,说什么都不肯再去大哥家。
童梅劝过无数次,秋高轩就是不听。
后来他们一家人搬走,就真的没联系了。
再后来,就是大哥病重的消息。
童梅说:“记住长相就好了,别和你爸说,他现在还是听不得和你们大伯有关的事。”
“为什么?”
“或许和工作有关,他也没和我说清楚。”
童梅认为,只有心虚才有说不清楚的事。
不过秋高轩也没说过大哥的坏话,童梅就没再问过,总归她是和秋高轩过日子,秋高轩对她好就行了。
家里的座机响了起来。
秋高轩是文职,部队很多文章都靠他来完成,家里早就拉了电话线。
秋媛跑过去接电话,但她毕竟还小,刚说了两句就向童梅求救,“妈,找爸的,我怎么回复啊?”
童梅只好走过去接电话。
刚听到对方的声音,童梅便有陌生又熟悉的感觉,她愣住片刻,问:“你是……”
秋媛和秋楚还在为桃酥争吵。
“我都和你说了多少次了,你不要吃独食,家里有东西吃,你要想着我。”
秋媛道:“上次家里炖排骨,你比我多吃了五块,整整五块!”
“我还在长身体,食量大,有什么办法!”
“就你?还长身体?一米八都没有,你别长了,说出去都丢人!”
兄妹俩正吵着,童梅失魂落魄地走过来。
她轻轻拢眉,呆呆地坐下,秋媛和秋楚都吵出花儿来了,她也不作声。
两人又吵了一会儿,才发现母亲不正常。
秋媛捶了秋楚一下,示意他安静,两人走到童梅身边,“妈,你怎么了?”
“谁的电话?”
童梅拿出手帕擦去额头的虚汗,勉强笑道:“没什么,你们晚上想吃什么,我去做。”
秋媛疑惑地指着箱子,“东西都翻出来了,不放回去吗?”
“哦,还没收拾完,”童梅又坐了回去,“尽快收拾吧。”
秋楚道:“您不是说如果收拾得慢,晚上就去下馆子吗?”
童梅:“……”
她放下手里的东西,轻声叹气。
“妈,你到底怎么了,别吓唬我,”秋媛紧张道,“哪儿不舒服吗?去医院?”
听到医院二字,童梅神色更加凝重。
她盯着秋媛和秋楚看了片刻,终于郑重道:“要不咱们去试试吧?”
打来电话的人是彭雪云,她大嫂。
两人先是客套且疏离的寒暄,远不如从前亲密。
接着彭雪云便说明来意。
童梅说:“你爸不可能愿意去的,他连你们大伯去世时都没去看一眼,更别说梦雨了,但梦雨这孩子很懂事,很听话,太可惜了,真的太可惜了。”
秋楚不太懂什么白血病,他紧张道:“去做配型疼吗?我怕打针。”
秋媛倒是无所谓,“去呗,反正都是亲戚,您不是说他们以前总是帮我们吗?”
童梅思索着骨髓移植可能对两个孩子造成的危害。
她是做母亲的,遇到这种事,第一时间考虑的肯定是自己的孩子。
秋媛得意道:“我知道,会有反应,但不是长期的,骨髓被抽走,身体还会自动补充。厉害吧?”
秋楚说:“叫爸一起去呗,我想看爸也疼。”
童梅却还是叹气。
秋高轩……
他应该不会去吧?
当年大哥病重,也是千辛万苦找到他们的联系方式,童梅接到电话后就想回去看看,当时秋高轩在外出差,反应很冷淡。
后来刚好秋楚生了场重病,童梅带着他去医院治疗,医生要求一定要住院,她只能留下来陪护。
听说秋高轩也没去。
童梅是真的不理解,毕竟大哥帮了他很多。
后来秋高轩出差回来,童梅问他,他冷淡地说是工作忙,而且身体不适。
童梅才发现秋高轩走路一瘸一拐,他说是在出差的地方被马车撞倒,还被马踩了一脚。
童梅都想,这说不定就是报应。
“算了,我们去试试好了,你们和梦雨也有点儿血缘关系,都一样。”
*
彭雪云在医院等来童梅和两兄妹。
多年未见,彭雪云几乎认不出童梅了,记忆中她还是总跟在她身后的小妹妹,别人家的妯娌关系都很复杂,只有他们家不是。
童梅和秋高轩是自由恋爱,双方父母都未干涉,还没结婚时就总去彭雪云家。
她嘴甜还乖巧,彭雪云把她当成自家妹妹照顾,两人还经常一起约着去百货大楼。
彭雪云得了什么好东西都要带着童梅一起,有一次别人送她一支口红,颜色很新奇,想买都买不到,她也要和童梅一起用。
不知怎么的,后来就变了。
童梅看到彭雪云,想到这些年来秋梦雨这么难,他们家都没露过面,一时羞愧。
她扯着两个孩子给彭雪云介绍,“这是秋媛,这是秋楚。”
熟悉感渐渐回来,彭雪云暂时放下往事,欣喜地看着两个孩子,“这么大了,长得真像,是双胞胎?”
童梅笑着点头。
两个孩子乖巧地叫了声“大伯母”。
就这么两句话,彭雪云心里有再多怨气,现在都散了。
陌生感逐渐淡去,她们好像又回到年轻的时候。
只是看着两个孩子,又要感慨时间过得太快。
童梅说:“他俩是梦雨的弟弟妹妹,他们成功的几率比我大。”
彭雪云却犹豫了,“他们还是孩子,还没长大,骨髓移植说是可以恢复,但毕竟……”
“没事的,”童梅笑道,“我们媛媛都知道,只是一时的而已。”
彭雪云感激道:“梅梅,太谢谢你了,你……”
她看向童梅身后。
秋高轩依然没出现。
看来是还在怪他们。
童梅知道彭雪云想说什么,她尴尬道:“嫂子,高轩也很关心梦雨,但他工作太忙了,今天没时间过来,这不让我们先过来吗。”
彭雪云勉强笑笑,“你们能来我就很感激了。”
童梅带着两个孩子去做配型。
配型结果不能立刻出来,做完配型后,童梅就要带他们走。
彭雪云惊讶道:“回家里吃顿饭吧,这么着急做什么?”
童梅担心他们出来太久,秋高轩会起疑。
童梅说:“等下个休息日我再过来看梦雨,今天有点儿事。”
彭雪云猜出什么,点头。
童梅带着两个孩子匆匆往家里赶。
他们虽然都在首都,但梁桉不在市里,他们部队的家属院正好在另一个方向。
来回路上要花一定时间。
回到家,秋高轩果然已经到了。
他虽是文职,但在部队多年,养成了锻炼的习惯,身材保持得很好。
唯一引人注意的就是,他总是一瘸一拐地走路。
人家都说部队能留下秋高轩,就说明他的文章写得是真的好。
秋高轩奇怪地看着他们,“你们去哪了?”
“……一起出去看了个电影,咳,你饿了吧?我现在做饭。”
秋高轩拧眉看着妻子。
再看两个孩子,他们年纪小,脸上藏不住事,但表情有点儿莫名其妙。
有开心,有疲惫,还有……自豪??
“媛媛,小楚,你们……”
秋媛先往房间里钻,“爸,我要去写作业了,高考很重要。”
秋楚也要跑。
秋高轩问:“你一个倒数的,高考也重要?”
秋楚刚要张开的嘴被迫闭上。
好气哦,他的成绩怎么就比秋媛差呢?!
不过也不稀奇,毕竟他已经倒数了,能比谁好?
秋楚说:“我现在就回房间努力!我就不信了,我还比不过那个馋丫头?!”
秋高轩很无语,“演技奇差。”
他拖着瘸了的腿走到厨房,好奇道:“你们到底去哪了?”
童梅又开始打岔。
秋高轩:“……”
这个演技也不好。
童梅摆明了不想说,秋高轩没再追问,只是奇怪地看了她一会儿。
翌日,童梅趁家里没人,自己提着东西去一院找人。
她没提前说明,进一院的手续有些繁琐,在门口急得焦头烂额。
恰好云凝从外面开会回来。
和其他友好单位一起开的会,参加会议的多是各个单位的大佬,规模最大的是一院,气动所也在其中。
云凝跟着好几个不认识的总工、总师去开会,也算长了见识。
听他们讲话时,云凝隐隐有种感觉,这才是她渴望的大佬级别的会议!这才是庄严的科研氛围!
直到回来的路上,云凝听到两位大佬严肃地讨论……谁家酿的酒更好喝。
云凝:“……”
这个世界已经没指望了!
他们是开车出去的,进门时职位最低的云凝下车去签字。
云凝注意到童梅一直在解释,“我是来看亲戚的,亲戚叫彭雪云……你们这里没这个人?不不,她也是家属,不是职工,职工是……呃,应该是她女儿的丈夫,我也不清楚叫什么。我给她打过电话了,她不在家,对了,我昨天还来过!”
云凝其实不知道秋梦雨的母亲叫什么,明宇介绍时,也不会特意说名字。
不过她在医院时见彭雪云签过字,似乎就是这个名字。
云凝问:“您是来见秋梦雨的?”
童梅眼睛一亮,看云凝的目光仿佛在看救世主,她抓住云凝的手,激动道:“对对,就是梦雨!你认识梦雨?!”
云凝笑着点头,她对哨兵说道:“这位是11所明宇的家属,给她办手续吧。”
哨兵虽然不记得云凝的名字,但记得她的脸,知道她是大院的人。
她身后又是领导的车,这就没什么可怀疑的了,童梅终于能顺利进入。
听说童梅是要去见秋梦雨,云凝当即表示要和她一起去。
“能找到你们真的太好了,梦雨的情况一天不如一天,你见了她估计都认不出来。”
童梅心里不是滋味,“我们都不知道梦雨病了,如果早知道,早就该来看看,唉,嫂子应该早点儿告诉我们。”
童梅不像是冷情的人。
云凝有些好奇,彭雪云也不是不讲理的人,这两家人当初为何分开?
居然闹到连最后一面都不去见的程度?
云凝给童梅指路,“就在这栋楼上,他们现在住的是家属楼,明宇是秋梦雨的丈夫。”
童梅迟疑地问道:“梦雨……到什么程度了?”
她是不是该叫秋高轩来看看?
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了,不能再闹小脾气,已经错过大哥的最后一面,现在连梦雨都不见?
孩子有什么错?
云凝说:“你去看了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