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1 / 2)

第21章 表妹

深秋过后,顾宅里木樨、月季尽数凋谢,宋芳笙不喜欢秋时的菊、海棠一类花朵,叫园丁海叔另寻了木芙蓉来栽种。青黄不接之时,花园里一派萧瑟景象。

三位阔太喝茶的地点从花园搬至屋内,就坐在落地玻璃窗前,两侧贴上彩色玻璃纸,只留中间两扇,视野开阔之余,也不容易被人打扰。

“噗。”叶秋容一口咖啡噎在喉咙差点喷出来,看着沈丽曼哈哈大笑,“什么呀,姐姐你就这样扔下他跑了?后来呢,他没有若往常一样,到你家门口寻你吗?”

沈丽曼斜她一眼,面容讪讪道,“仆人倒是说他来过……这两日我早出晚归,不曾与他碰面。”

“怕是故意躲出去的罢?”宋芳笙和叶秋容对视一眼,取笑她道,“姐姐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物,竟然也有夹着尾巴逃跑的时候,真叫妹妹们开眼。”

宋芳笙同意,“这个叫苏砚之的小记者如今看来定也有些手段,你栽在他手上,是迟早的事。”

“胡说八道。”沈丽曼低头喝茶,眉目低垂间想起苏砚之讨饶嘴脸,苦恼之余忍不住笑。

听门外有动静,女人想起什么,问宋芳笙,方才进来的时候瞧见二楼站着的穿洋装的小姑娘是谁。

“对啊,”叶秋容附和道,“方才我也瞧见了,年纪看着比我还小些,像是还在念书,是你新认识的哪家小姐吗?叫过来一起喝茶啊。”

提起这个,宋芳笙立刻换上一副愁容,双手撑在桌边支着下巴,瘪嘴说那是顾均胜的表妹,陆月娥。

两天前正逢顾均胜母亲陆夫人生辰,在东水涠路大饭店内设宴五十桌,款待宾客。她挽着顾均胜的手站在门口,正尽职尽责地扮演着优雅的太太、乖巧懂事的儿媳,一辆车开到跟前停下,从上头下来一个穿小洋装长裙的姑娘,二话不说就朝着顾均胜扑过去,一口一个“表哥”喊得亲热。

这陆月娥的父亲是陆夫人弟弟,小姑娘平时唤一声“姑妈”。她从新加坡回来,因着年芳十七,还想继续念书,托熟人报了上海美术专科学校。手续齐全之前,在顾家暂住。

陆夫人但凡换季必然生病,照顾自己尚且有心无力,日日药汤不离口,于是陆月娥就住进了顾均胜家。

小姑娘搬进来当晚,宋芳笙就瞧出来两人熟络异常,倒比亲兄妹还亲近些,询问之下才知道,这个远方表妹同她先生竟是青梅竹马,年龄相差四岁,升高中那会儿原本说好一起出国念书,顾均胜心心念念只有他父亲从警的老路,两人才于六年前分开,一个念了黄埔军校,一个去了新加坡。

或许是受国外风俗影响,陆月娥行事作风颇为豪放,但凡顾均胜在家就扭着他不放,狗皮膏药似的,看得宋芳笙心里泛酸。

这些话勾起叶秋容往日在仙乐斯受那些年轻舞女、歌女闲气的记忆,眼神一凛道,“这是你同顾少爷的宅子,谁是主子谁是客人,她没数,你也没数吗?只管拿出你女主人的做派来,好好压一压她这股子邪气,否则以后她在上海念书这几年,你还有的心烦呢。”

“不见得,”沈丽曼放下茶杯,“且不论她此行为是有心还是无意,你只盯着顾少爷,要管教、要规训,交给顾少爷去做。只要他没问题,什么表妹表姐,成不了气候。”

时节到了,天总黑得比往日早。

沈丽曼的儿子还放在托育中心,天黑之前必须要见着妈妈,否则就要哭闹。

下午茶结束,宋芳笙因着不想同陆月娥待在一处,到院子里坐了一会儿,心里想着沈丽曼的话,身上着凉也未曾察觉,等晚上吃过饭才察觉头晕,回房吃了药早早歇了。

治疗感冒头晕的药多少带些安眠作用,她一觉睡醒,窗外明月已经高挂,她叫来小春,知道顾均胜回来有一阵子,吃过饭正在书房办公。

陆月娥的事,该找他说说吧?毕竟她老当着自己的面,不是跳到顾均胜背上,就是饭桌上要他喂她吃这个吃那个。

十七八岁的大姑娘,身子肉也显了,男女之防也懂,怎么可能不知道何事做得、何事做不得。

就算表妹只是性子开朗,若她把宋芳笙当自己嫂嫂,看见嫂嫂脸色难看难道也不知道收敛?

索性同顾均胜讲清楚。

披上外衫走出来,绒面拖鞋踩在地毯上寂静无声。她走到书房门口,见门稀开一缝,听声音不止顾均胜一个人在,猫着腰凑上去偷看。

“表哥平时都睡这儿?”

没听见顾均胜回答。

透过门缝,她看见陆月娥又走近几步,一把抓住顾均胜手上钢笔扔在一边,继续道,“姑妈不是说,你同嫂嫂感情很好?你们分房睡这件事,姑妈知道吗?”

“小孩子少打听。”

“我就要问、我就要问。你不告诉我,我问姑妈去。”

“回来。”

陆月娥很吃这一套,被顾均胜一句话喊回来,得意洋洋地站到书桌边,满含柔情地看着他道,“原来你同嫂嫂感情不好啊……我早知道。这两日我瞧你们除了吃饭,几乎没说一句话,更别提寻常夫妻那般,先生陪着太太逛街、看戏,太太陪着先生喝茶、读报。哪怕像我们小时候,一起坐车去豫园逛庙会呢?还是我们以前要好,那时候……”

“咳咳……”

书房门被推开,宋芳笙冷脸站在门口,顺着陆月娥不满的目光一步步走近,径直走到顾均胜旁边,一屁股坐上男人大腿,身子靠在桌边看着陆月娥。

“我同先生相濡以沫、相敬如宾,何时感情不好过?先生你说对不对?”

软玉在怀,顾均胜看她两只眼睛瞪着自己快要冒出火来,脸不知道是感冒还是生气的缘故,面颊坨红一片,硬是从气鼓鼓的表情里看出三分媚气,让他想伸手捏一捏。

她没打算给他答话的机会,双手圈住男人脖子,头已经靠上去,“我今日着凉头晕,吃过药早早就睡了。本来让小春在先生到家的时候叫醒我,先生偏不让。今晚专门让厨子做的油爆虾先生可吃了?”

她演得卖力,一心只想着挽回一点颜面。从吃饭说到休息,再从休息说到睡觉,她骂下人不仔细,说了多少回,不能因为先生疼自己,怕进屋睡觉会吵着自己就让顾均胜一个人睡在书房。讲到动情声色处,以至于一只大手搂住她的臀,将她整个人又抱上来一些都没察觉到。

“往日这宅子里只有你我二人也就罢了,如今表妹来了,见你睡在书房,还不知道误会成什么模样,真叫我有口难辩。先生还是别熬夜了,赶紧随我回房洗漱、休息罢。”

她身上的睡衣料子本来就滑,从他腿上跳下去的时候,顾均胜只感觉到掌心温热与柔软一划而过,没来得及抓住,被她拉起来往外走。

陆月娥自然是不信的,奈何她与宋芳笙不熟,不可能直接戳穿说她在演戏,顾均胜又不表态。

“表哥……”

宋芳笙抢先一步接过话说道,“表妹啊,你也早些休息,女人最经不起熬夜,这黑眼圈一上来,人就显老。你瞧你眼下乌黑一圈,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晚上睡不着,净躲在被窝里胡思乱想呢。”

“我胡思乱想什么?”

“谁知道呢?”女人拂了拂肩头长发,只留给陆月娥一个懒散的眼神,“表妹既不愿意说,自然是我们这些做哥哥嫂嫂的,不能干涉的事就对了。别的我也帮不上忙,表妹若真熬黑了眼圈,嫂嫂这里有敷眼的珍珠粉,偶尔也给你哥哥用,只是他不乐意。你若需要,明儿我让小春拿一些给你。”

房间门关上,她立刻甩开男人胳膊,翻着眼皮瞪他道,“为什么不反驳?”

“什么?”

“她说我们感情不好的话,你为何不反驳她?”

顾均胜拉开椅子坐下,垂眸淡然道,“你要我说谎?”

“你什么意思?”

顾均胜重新相信站起来,高出她大半个头,宋芳笙的目光瞬间又从俯视变成仰视。男人看一眼门口,知道门口没人,道,“你认为我们感情好吗?或者说,你同我有感情吗?”

“有没有感情什么要紧,不是你说演戏的吗,怎么到了表妹跟前就不愿意演了?怎么,怕她生气?”

“我并没有这样说。”

他在避重就轻!

她向来是个自视甚高的人,不屑于同任何人比较,更不愿意承认,自己会为了不相干的人劳神伤心。陆月娥之心昭然若揭,他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

宋芳笙越想越气,从梳妆台抽屉里翻出七八只粗圆的白蜡烛,竖成一列立于床正中央,将大床一分为二。她扯着被子上了床,气鼓鼓闭上眼。

“反正她没走之前,你就睡这儿了。不准越界,否则我一定找准机会,点燃蜡烛烫死你。我真的会这么做的!”

女人的威胁听上去一点威慑力也无。顾均胜低头浅笑,一边解开衬衣衣扣,一边往浴室走-

闹成这样,宋芳笙将喝下午茶的地方挪到外头,霞飞路上新开的文艺复兴咖啡馆,据说那里提供现磨西伯利亚紫貂咖啡,也有最新款瑞士巧克力。

叶秋容和沈丽曼前后脚找过来,只看她的模样便知道她没有斗赢。

“男人的事儿不值得一说再说,还是说说最近上海闹得满城风雨的连环杀人案罢。”

第22章 作戏

最初只是一起寻常的命案。

有人发现在回家路上,弄堂堆满杂物的角落发现一具中年女性尸体,胸口被一把尖刀刺穿,身旁提包、钱袋、零钱散落一地。警方在现场发现一枚红色梅花剪纸,经勘查和询问家属,确定不属于死者也不属于案发现场自带之物。

寻常凶杀案,凶手有八成可能是死者身边熟识之人。情人、伴侣、同事、家人,你不知道你在何时就触怒了他们、伤害了他们,尽管他们不承认,但对你造成的伤害已经存在。

爱从来不是单独存在的个体,因为血缘不得不爱,因为优秀带着欣赏的爱,这里头的爱只是浮在表面的油,底下妒忌、利用、陷害才是重点。

警方尚在摸排死者的人际关系,一起雨夜女性被杀案再次发生。同样的中年女人,同样的尖刀,同样不属于现场的红梅剪纸。

第三起、第四起。其中第二案和第四案中,都有目击证人看到一个身穿黑色斗篷、戴黑色头纱的女人曾在案发时间出现在现场附近。除此之外,每一起命案现场都发现有清洁剂残留,怀疑凶手行凶后在现场进行过清洗,基本确定是同一个人所为,是以名为“红梅夫人”的雨夜连环杀人犯横空出世。关于她的猜测层出不穷,更多的是上海太太小姐们的恐惧。

一名上了年纪的警察敏锐地察觉到,红梅夫人的手法和目标与二十年前一名外号为“黑蛛刀”的连环杀人犯十分相似,幸存者看到手上的尖刀刀柄顶端刻有一只黑色蜘蛛。他在被捕之前,一共有七名不同年纪的女人死于相同的手法,奈何犯人极其谨慎,在大多数犯罪现场都没有留下足以指证他的直接证据,所以他在审判中侥幸逃过死刑,如今还关在牢里。

在那个年代,黑蛛刀其人足以成为街头巷尾议论不休的传奇,有关他的报道和小道消息至今在上海流传,被《晶报》、《礼拜六》一类专注社会轶事和讽刺小品一类的媒体争相报道。

黑色蜘蛛、红色梅花,同样的黑夜行凶,同样的女性死者,警方认为这是一位模仿犯,针对二十年前黑蛛刀周遭的人际关系和曾出现过的崇拜者调查随即展开。

五天前,第五名死者在江苏路被发现,死的依旧是一名中年女人,因与在夜校念书的女儿发生争执后,担心女儿一个人回家不安全,出门来接,这才遭了劫。女儿听闻噩耗后第二天也在家中上了吊,至此有关红梅夫人的一切,宛若一张巨大的蛛网笼罩在城市上空,一时间风声鹤唳、人人自危。

往日歌舞升平、日夜不分的上海街头,一到晚上行人寥寥,路边卖油茶的、卖冰淇淋的摊贩斗早早收摊,黄包车一晚上拉不到三个人。

沈丽曼有些心不在焉,随口问起二十年前黑蛛刀的调查结果。叶秋容一目十行,从宋芳笙带来的旧报里找到一则详细报道,边看边说道,“凶手被抓后交代,说自己有几分姿色的太太跟别的男人跑了,造成他对漂亮的女人心怀怨恨,所以才会开始杀人。”

“呸。”宋芳笙没忍住,一脸鄙夷道,“太太有几分姿色什么时候成了坏事,倒多亏他说出来,也不怕人笑。这些报纸对女人的恶意何时才会停止?姐姐,你赶紧把那个叫苏砚之的小记者扶上主编的位置,我们借他之手,好好整治这属于男人的舆论天下。”

“好好的又提他,仔细你的皮。”沈丽曼难得露出小女儿的羞赧,拿眼神剜她。

叶秋容很快将七八篇报道全部看完,义愤填膺道,“可不是?有篇报道公布了警方的调查结果,说其妻离开的真实原因,全怪黑蛛刀常年家暴,妻子无法忍受,才叫了自家一个弟弟带她逃走,哪里是红杏出墙,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不过说了半天,看的都是二十年前的案件报道,正经有关红梅夫人的调查,芳笙……”

还得指望她找顾均胜要。

宋芳笙低头,拿银勺从蛋糕上刮下来一块,没往嘴里送,“我何曾不知道他的用处,可眼下我还同他生着气呢。”

“没事儿,”沈丽曼旋即起身,道,“我瞧这件案子非同小可,咱们三个又刚好符合红梅夫人的目标,还是少沾染。不然我可没法向两位妹夫交代。我还要去接耀晖,就先走了。”

“姐姐有小记者呀,”叶秋容笑得促狭,“十九岁呢,身体、样貌都正好,身子骨比钻石还硬。”

“小蹄子,你再说。”沈丽曼伸手来掐她胳膊,两人笑成一团。

宋芳笙招来服务生,打包两盒巧克力蛋糕,一盒让沈丽曼带走,送给小侄子吃,一盒带回去给顾均胜。

她知道他不爱吃甜食。这样的关心,既满足了太太心中时常挂念先生的恩爱戏码,又暗中告诫着男人,她不在乎他爱不爱吃。

回家看到顾均胜和陆月娥都不在,询问之下,知道是陆月娥非吵着要提前去美术专科学校看看环境,两人下午一起出门去了。她对此已经有些免疫,洗漱完把叶秋容送她的翡翠绿天鹅绒睡裙穿上,外罩一件蕾丝钩花长袖衫,披散着头发斜躺在沙发上,一边喝酒一边看书。

会客厅开着窗,悠扬的小提琴声从左侧窗外传来,她便知道是林云启在演奏。

是舒伯特的《小夜曲》。

她记得以前上学,教授音乐课的老师玛丽亚曾为这首曲子写过词,端着酒杯站至窗前,跟随乐曲声轻轻吟唱:

秋风拂花窗,月照弄堂,

谁家琴弦低唱,声声诉,绕情肠。

无事懒登场,只把秋月望,

恐惊窗下桃花面,独剩影彷徨。

一段乐毕,她收了声音,迟迟不闻第二段乐声响起,以为对方不喜她随声应和,觉得没意思,伸手关了窗户,又坐回灯下看书。

没想到过一阵,大门外传来声响,她循声望去,就瞧见杨妈领着林云启走了进来。

男人盈盈笑着,身后仆人推他进到会客厅,将一只方形手提木盒放下,打开来是广口玻璃碗,里面花胶鸡汤还冒着热气。

“顾少奶奶好歌声。我学琴数十载,头一回知道乐声与歌声能完美融合,仿佛天生属于彼此,对于奏乐之人来说,简直是上天的恩赐!我心中实在激动,坐不住就来敲门了。”

结婚之前,宋家与附近邻居交好,隔壁老爷太太们经常送羹汤、点心来。宋芳笙看着盒子里的鸡汤,头一回有种在顾宅生根的感觉,心情好起来道,“林少爷客气了。说起来也是我一时兴起,拿上学时候老师写的词胡乱唱的,也不知道押上韵脚没有。”

“在声不在词,顾少奶奶唱什么都动人。”

她听得眉开眼笑,“照你说,我唱《川江号子》也好听?”

“唱《卖橄榄》都行。”

他这么一说,宋芳笙脑子里立刻浮现《卖橄榄》的唱词:

【橄榄要伐?橄榄要伐?香是香糯是糯,

吃仔橄榄勿想茶,阿要买两包去哄哄小囡呀?】

看表情,林云启知道她听过这歌,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笑出了声。

“不如你教教我。”她想起在书房看到过琴谱,只是不知道是什么乐器的谱子,叫小春取了来。两人灯下紧挨在一处,林云启一个字符、一个字符地教她。

“这是四分之三符,是以四分音符为一拍,每小节三拍的意思,节奏为强-弱-弱,就拿你方才所唱的其中一段为例……”

顾均胜就在这和谐的教学声中进了会客厅,将两人靠在一起的场景尽收眼底。

“在喝酒?”

啊?

侧眸看一眼桌上的酒杯,宋芳笙摇头,“没有,方才我一人独酌。先生要喝一点吗?是洋买办那边新送来的蓝带马爹利。”

陆月娥见两人靠得近,以为自己撞见什么不得了的场景,故意添油加醋道,“旁边明明还坐着一位器宇不凡的先生,酒杯也是两只,怎么能说是独酌呢?嫂嫂真会说笑。”

“他?他就住在隔壁,正教我识五线谱呢。”说完这句,她立刻意识到自己没有解释的必要,倒像是真和林云启有什么一样。

男人默不作声,眼神定定地落在林云启身上。后者眼神未曾有过一丝闪躲,轻笑道,“均胜兄,好久不见。”

“你们认识?”

林云启端起自己的酒杯,看着顾均胜道,“当初在广州黄埔军校做过半年同窗,不过我猜,均胜兄恐怕早已不记得我了。加上我搬来此处时间太短,又不常出门,均胜兄瞧着我面生,也是正常……今日便做久别重逢。”

说罢他仍然举着酒杯,等待顾均胜的回应。

男人的眼神并不友善,结霜似的透着寒气。加上一旁宋芳笙明显穿着睡裙,天鹅绒的材质勾勒出她玲珑有致的曲线,顾均胜眼皮微动,根据宋芳笙对他这三个月来的了解,应该是生气了。

怎么,他可以因为自己和林云启学看谱子生气,自己不能因为陆月娥和他单独出门生气?

她偏要气一气他。

宋芳笙跟着端起酒杯,客客气气道,“没想到林少爷同我家先生还有如此渊源,大家互为邻里,日后相互照顾、多多来往。”

说罢自己先一饮而尽,等着看顾均胜的反应。说是一饮而尽,其实也就剩下两三口。

顾均胜就不同了。丫头小春不懂酒也不懂喝酒,多半是把马爹利当成红酒一般,咕嘟咕嘟将酒倒了大半杯,矮脚球形干邑杯里焦糖色液体发出清脆的流水声。

她没出声,林云启也没出声。男人之间无声的拉锯还在持续,顾均胜将注意力全部转移到宋芳笙身上,最终拿起酒杯喝了个干净,将杯子放回桌上,径直往楼上走。

“表哥?表哥等等我……”

陆月娥紧追上去,没一会儿又独自出现在二楼走廊,用不甘的眼神看着会客厅的两道身影。宋芳笙心生烦厌,愈发觉得没意思。

跟女人争没意思,跟男人斗气更没意思,都不是重要的人,何必去计较不重要的事。

想通之后,一身疲惫席卷而来。她主动合上乐谱本子,说夜已深,改日再向林云启请教。

回到房间,顾均胜刚好从浴室里走出来,脸黑得比锅底好不了多少,眼神略显混沌,明显是方才那一大杯洋酒起了作用。

她这才想起,自己为了和陆月娥赌气,这两日都和顾均胜共卧一榻,伸腿翻身之间总免不了碰到他,干脆道,“你还回书房睡罢,妈妈那边,如果陆月娥多嘴,我就说刚好她来这几日我病着,怕传染给你,不会有什么麻烦的,家里下人我都交代过,谁敢说出去,立刻解雇赶出去。”

她连下人都交代好了,可见有多厌恶他。顾均胜憋了一晚上,此刻血气上涌,呼吸声较方才又大些,无视她的眼神直接走到床边坐下,脱掉外裳躺下。

“诶,你怎么……”她上手去拉他,发现男人一座山似的一动不动,“你还喝了酒,臭气熏天的,别睡在我床上……啊!”

下一秒,男人拉过她直接倒在床上,单手抓住她两只手举过头顶。接着宽厚的身躯覆盖上来,她立刻感觉到床塌因为重量的缘故微微凹陷。

顾均胜俯身下来,浓烈的酒气喷洒在她脸上。

“闹够了没有?”

第23章 强迫

“酒是你敬的,现在又来嫌弃我有酒气?”

那怎么了?

宋芳笙仰起下巴,理直气壮道,“想要不想要,喜欢不喜欢,自己不知道吗?还是说,这些都不要紧,给你什么你也接着,以后别人再塞个人给你,你也接着?”

说来说去还是为了人。

顾均胜这下听明白了,眼神明朗起来。

就在她感觉到,束缚住自己的那只手稍稍松懈,以为他会放开自己的时候,男人盯着她上下打量一阵,忽的低头将她吻住。 !

滚烫的热气瞬间将她包裹,呼吸交错间,分不清那股若有似无的酒香是谁身上残留。他似乎吻技不佳,唇瓣只是一味地贴上来,想强迫她张嘴,在没有感受到她的回应后又更加急切、粗暴了些,另一只手托住她的后颈,没入宋芳笙瀑布般的发丝中,想要加深这个吻。

“唔……”

他怎么会……他怎么敢!

宋芳笙双眼瞪大,没想到他这次会毫无征兆地亲上来。奈何自己双手双脚被牢牢钳制,动弹不得,只能任人索取。

氧气耗尽,两人气息逐渐变得粗重,胸口起伏之间,柔软与坚韧一下下撞在一起。他睁眼看她,嘴唇稍稍离开些换气,带着惩罚的意味,似笑非笑地凝她。

“顾均胜!你……你……”

她气极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更加卖力地挣扎着想要逃脱,“放开我……”

他几乎没有耗费什么力气,只是呼吸重了些,学她的话反问她道,“人是你放进来的,半边床也是你让我上的,怎么,想要不想要,喜欢不喜欢,自己不知道吗?”

“你!”

混蛋!这个混蛋!

她腾不出手脚,也罢,想起自己还有个脑袋,干脆猛地一抬头,拿额头狠狠撞了他一下。

原本就憋着一股气的男人,身体里那点子血气被彻底激发,加上她现在衣衫不整的模样,白花花胸口露在翡翠绿天鹅绒睡裙外面,白嫩豆腐一样,顾均胜咬牙切齿凑了上去,再次堵住宋芳笙的嘴,连后脑勺也不扶了,腾出一只手掐住她的腰,把人死死往床里按。

她没力气了,呼吸也渐渐困难,在男人的强迫之下张开嘴巴,牙齿立刻撞着什么,嗑到唇角破了皮。

顾均胜显然没打算给她任何思考的时间,大手逐渐上移,她立刻感觉到腰带被扯掉,裙子被推着逐渐往上,冷气和旁的东西一齐钻了进去。

先前在心中积攒的那点对他的欣赏和肯定全部消失,心里的委屈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宋芳笙嘤嘤哭了起来,被封住嘴巴只能呜咽着发出一点声音,直到顾均胜停下动作看她。

“顾均胜,我讨厌你……”

她生气,他何尝不生气?

顾均胜眼现迟疑,忍到手臂青筋暴起,“就因为我不宠着你、不让着你,你就讨厌我。当初嫁给我的时候,就没想过有今日?”

对啊,当初嫁给他也是为了保全自己纸醉金迷的生活,是她自己想得太好,既要又要,受不得一点委屈,又不愿意低头。

她死不认错,顾均胜低头又凑过去,她赶紧出声制止,别别扭扭地点了点头,又立刻摇头。

“知道错了?”

她不言语,带着粗茧的手掌热辣辣地贴上腿心,吓得她直往上缩,“知道了。”

宽大的卧室里不闻人言,安静得只能听见窗外夜莺啁啾。宋芳笙侧着头不看他,两人就这样各自沉默着。

她讨厌他,自然不能继续下去。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宋芳笙感觉身上一轻,男人松开她起身,从衣柜里另拿出一套衣服来,默默进了浴室。

人没教训到,自己倒被占了便宜。自己长这么大,何曾被人按头认过错?宋芳笙越想越委屈,坐在床上缩成一团,眼圈上的红一直没消。

不到十分钟,顾均胜洗漱完走出来,头发两侧湿了一圈,不似往日谨慎。他盯着那只抓住被单的手,低声道,“再哭,我们就继续。”

她更想哭了,但只是吸吸鼻子,往他相反的方向,直缩到床头角落里。

“过来,别着凉。”

“我去书房……”

“过来。”

好人不吃眼前亏。宋芳笙擦擦眼泪,摸摸索索钻进被子,背对他远远地躺下。

顾均胜侧过身子关灯,眼睛却没闭上,借窗外月色照进来的微光,打量着床上人儿的背影。

终究是她先扛不住,眼皮渐渐重了。

直到听见她的呼吸声渐渐平和,男人才叹一口气,闭上了眼-

文艺复兴咖啡馆里,金桂和咖啡豆的香气交织在一起,显出一股浓浓的深秋氛围。

三个衣着风格各有不同,只同样都透着富贵的女人围坐于铺了红格纹桌布的原木桌前,神色慵懒。

“你这嘴怎么了?”

即便用了脂粉,沈丽曼仍一眼看出宋芳笙嘴角挂彩。她赶紧喝一口咖啡故做掩饰,眼神闪躲道,“没什么,鸡汤喝多了上火。”

“原来是这样啊,”就连叶秋容都看出她不对劲,“从进门开始到现在,头一回见你如此沉默。你不说上火,我还以为是被顾少爷啃了嘴皮,在这闹情绪呢。”

宋芳笙支支吾吾,只想岔开话题,“没有的事……诶你们看,隔壁桌有人吵架呢。”

循着她手指方向看去,一名衣着还算考究的中年女人与一个年轻姑娘正面对面坐在咖啡馆后门角落里。小姑娘身体前倾,两条细长的眉毛拧成一团,明显对面前人有所不满。

中年女人激动地说着什么,随后从包里掏出一个空了的清洁剂瓶子,和一团红色废纸。

“打契约那会儿答应得好好的,现在看来全是哄我耍的。”

“孙太太,要我说多少遍你才肯相信,这些东西不是我扔的?”

“不是你?在你租的那间屋子门口和窗台下头找到的,不是你扔的,难道还是我吗?”

“那是公共区域,谁都扔得。再说谁会把自家垃圾扔自家门口?孙太太,你要是不想租给我,或者是下个季度想涨房租就直说,我待会儿还要去打工,没空陪你掰扯。”

被唤孙太太的女人说不过她,嘴翘得老高,“如此不守规矩,你、你、你不要租我的房子,我不租给你了……”

“不租就不租,你打量你那栋破楼是什么好地段吗?住进去的人没一个发财的,指定是风水不好!”小姑娘牙尖嘴利,说完拿起包袋转身就走。

“你……”

沈丽曼的目光落在桌上,起身走到孙太太身边劝道道,“好了好了,这位太太消消气。”

孙太太正在气头上,见沈丽曼年轻貌美、衣着得体,以为她是咖啡馆老板,气鼓鼓抱怨道,“如今这些年轻人,敢做不敢认,也怪我选房客的时候没多个心眼,把这些乱扔东西的姑娘给看出来。”

“她扔的就是这些东西吗?”沈丽曼将空瓶子和碎纸团拿起来看。

“可不是?这还只是其中一部分。今儿早上我从她门口过,拐角放自行车的地方,那车轮胎底下还藏着好些空瓶子呢。”

“和这只空瓶子一样吗?”

“嗯,”孙太太终于意识到沈丽曼有些反常,表情警惕起来,“你问这些做什么?”

“没什么,这些东西你看着烦闷,放桌上也脏,我这就替你扔出去。”将东西拿走的同时,沈丽曼叫来服务生,给孙太太再拿两块蛋糕来。孙太太更加确定她就是咖啡馆老板,收敛神色算是默认了她的行为。

坐回原位,宋芳笙瞧她拿着垃圾当宝,问她可是发现了什么。

沈丽曼将手绢铺在桌上,小心将空瓶子和碎纸团放上去,意味深长道,“你们还记得,上一次咱们在这里讨论红梅夫人那会儿,报纸上说红梅夫人有哪些特点吗?”

“记得啊,”叶秋容如数家珍道,“她穿黑斗篷、戴黑色头纱,用尖刀杀人,现场还会用清洁剂清洗,留下一枚红梅剪纸……”

说到这,两人的目光立刻转向桌上,清洁剂瓶子和红色的纸团有些刺眼,“姐姐是说,这些东西有可能是……”

“嘘。”

女人嘘声,左右看看,确定没有引起周遭人的注意之后说道,“方才你们也听见了,那孙太太和小姑娘是房东与房客的关系,孙太太说她乱扔,她却不认,说这两件东西不是她的。”

乱扔垃圾只不过是小事,年轻人习惯不好,认个错就行,犯不上死扛。

“她既不认,甚至愿意退租,可见还真不一定是她扔的。这两样东西的主人,另有其人。方才孙太太也说了,她那栋楼里,像这样的空瓶子还有很多,目前红梅夫人犯下多起命案,所用清洁剂肯定不止一瓶。加上这些剪碎了的红色剪纸,如果能拼出梅花形状,排除巧合,那栋楼的住客有很大嫌疑。”

说罢她戴上黑色手套,开始拆解揉成一团的红色碎纸。

是一般剪纸材质,丝丝缕缕细碎得不成样子。宋芳笙和叶秋容内心激动,顾不上脏,各自领下一段,在桌上认真的拼接起来。

“有了!”

叶秋容叫喊出声,引周围食客纷纷投来疑惑的目光。三人各自点头致歉后围到一起,盯着桌上。

白色手绢上,几块剪碎了的红色剪纸拼成四方形,正中空出一块,正好是一朵五瓣红梅图案。

第24章 探监

宋芳笙在家中等了两日,等到李正和周峰上门来。

她和顾均胜刚吃过早饭,男人还在书房。听见楼下有声音,她先一步来到会客厅,把李正拉到边上,上上下下地打量他。

“东西都带来了吗?”

“这……嫂、嫂嫂说什么?”

“资料啊!”她忍不住喊出声,又立刻小声道,“连环杀人犯的案件资料,前两日不是让人给你送信,让你想办法帮我弄到就带一份过来吗?”

“这……”饶是李正这样圆滑的人也没辙,摊开双手表示没有。

她心中气馁,一甩手道,“这点小事都办不好……周峰,你听着,明日帮我从警署拿一份资料出来,就是那个……”

“警察私自将内部文件带出警署,轻则革职,重则入狱。”

沉稳而冷淡的男声自身后响起,三人转身,看到顾均胜从二楼楼梯走下来。宋芳笙懒得听他说话,背对着顾均胜继续朝李正使眼色,示意他不要声张,仍悄悄把东西带给她。

李正看出两人神色不对,做和事佬出主意道,“这个好办,我们带不出来,头儿可以啊。嫂嫂就像上次一样,还让头儿给你带出来不就好了?”

废话,但凡能同顾均胜开口,她何苦找他们俩?

身后男人听了这话,难得没有立刻拒绝,而是绷直了腰背站在原地候着,好像在等她向自己开口一样。

上次在咖啡馆里得到红梅剪纸碎片之后,宋芳笙三人约定好,各自回家收集线索:

沈丽曼继续和房东陈老太太打交道,想办法弄到所有房客的基本信息;叶秋容将所有相关的报纸和小道杂报的内容都收集起来,逐一阅读,方便与房客信息进行交叉对比;她则需要想办法把红梅夫人的案件报告弄到手,以便对这个连环杀人犯有更深入的了解。

两个姊妹原就比自己厉害。

叶秋容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沈丽曼擅看透人心、察言观色,她除了一腔热忱和看过几本小说以外,也就剩“有个警察署署长先生”这一个先天优势。

宋芳笙在心里想着自己的任务,下次喝下午茶之前,她绝不能空着手去。

她迟疑转身,慢吞吞走到顾均胜面前,请求的话无论如何说不出口。

“那……那……”

不行!英雄堪为五斗米折腰?

她生气地抬头,瞪他道,“不帮忙就算了,我自己想办法!”

刚要转身,手臂被身后人拉住。顾均胜颇为无奈,声音了软下来,“夫人还在生气,气我那日不经你同意就亲了你?”

啊啊啊啊他在说什么!?

女人吓得花容失色,赶紧抽出手来捂住男人的嘴,侧眸看着周峰和李正都尴尬地别过脸去,推着顾均胜后背往一旁无人处走。

“谁叫你说这些的?羞死人了,”余光扫到花园,陆月娥往日在院子里骑着玩的自行车此刻没有停在门后,她又到处看了看,“你的好表妹不在吗?”

一大早又去哪儿了?

“去妈那儿了。”

“什么?”

顾均胜打开花园的门,连陆月娥之前买回来的几盆花卉也一同不见了,“我将她送到母亲家中,在她念书之前,都不会再来打扰你我。”

陆月娥那样骄纵又爱粘着他,怎么舍得轻易离开?“她没哭没闹吗?”

“能闹出什么花来?”顾均胜轻敛眼皮,嘴角若有似无带着笑,“她再不走,明日怕是连我也要一同被赶出去。”

原来他都晓得。

这台阶来得突然,宋芳笙态度软下来,有些不敢直视他的脸。

“我、我不是那样小气的人……”

男人笑看她一眼,知道这事儿算是翻篇,转身离开。

“诶,别走啊,红梅夫人的资料……”

“下午让李正给你送来。”

“还有,”她一蹦一跳到他面前,眼里闪着愉悦的光,“我还想和丽曼姐还有秋容一起去监狱,同那个黑蛛刀聊一聊,你能帮我们安排一下吗?”

末了她嘴上抹蜜,甜甜地喊了声“先生”。

“那是死刑犯,又是因残杀女性入狱,清清白白的姑娘家见他,一来不安全,二则没来得的恶心自己干什么。不行。”

“哎呀先生最好了……有你派手下保护我们、看着我们,能出什么事……”

“说不行就是不行。”

“那你今天晚上滚回书房去睡。”说完她立刻意识到,面前男人是个吃软不吃硬的男人,上前拉住他袖子不放,“哎呀好先生,你最好了,有你在那儿站着,我什么都不怕。先生也希望,我能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任你,对不对?”

挨惯了刀子棍棒、枪子儿拳头,顾均胜头一回知道甜言蜜语的威力。

他享受着太太的撒娇和夸赞,拒绝的话再说不出一句。

“就十分钟,让周峰和李正陪你们去,不准直接和犯人说话,要问什么,让他俩替你们问。”

“好!”宋芳笙答应得快,看他的眼神都顺眼不少。

“还有,沈太太我不担心,段三少奶奶那边,需征得段三少爷的同意才能带她进去,否则……”

“我马上打电话给她,让她跟三少爷说,必不让先生为难。”说到这她不忘举起右手,比出三根手指向他表示诚意,顾均胜知道她高兴了,眼中笑意更浓。

“监狱没那么容易进,等我安排好再说,你只先同她们说好,在家等我消息。”

两人走回会客厅,顾均胜带着手下准备出门,宋芳笙总觉得还差点什么,两三步小跑到顾均胜跟前,踮脚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只当作西洋礼仪。

得了便宜就要记得卖乖,她不是不识趣的人。顾均胜始料未及,站在原地不动,慢慢红了耳朵。

周峰和李正哪里见过小情侣谈情说爱,没反应过来这两人一会儿红脸、一会儿脸红的,在搞什么名堂,赶紧戴上帽子先出了门。

“先生早去早回。”

“……嗯。”-

黑蛛刀虽没有被判处死刑,作为重犯人员仍然关押在上海设施最严密的提篮桥监狱。因着年代久远,黑蛛刀在这世上已无亲人,探监手续整三日才办下来,对外只算做红梅夫人案的相关嫌疑人提审。

就在宋芳笙激动地以为,自己就要接触到真正的连环杀人犯之际,提篮桥监狱传来黑蛛刀于提审前一晚死在牢房的消息,死因为年老体弱引起的突然猝死。

第二日清晨,是同住一间牢房的另一名重刑犯发现黑蛛刀没了呼吸并叫来狱警,才发现他已经死在床上。

见不到黑蛛刀,沈丽曼的意思,哪怕和黑蛛刀同一间牢房的另一名重刑犯聊一聊,听听他有什么发现也好,所以计划照旧,三人分两辆车来到提篮桥监狱,在周峰和李正陪同下,见到了这名重刑犯。

男人看着约莫四、五十岁年纪,满脸胡子和旺盛的毛发将面部遮盖大半,看不清长相,只有那一双眼睛清澈、明亮,怎么看也不像是在牢里待了二十几年的人。不但如此,他走进提审室时彬彬有礼,看见宋芳笙三个年轻女人也不像其他犯人那样激动。

她们知道监狱不是寻常地方,特意都换了素净的西装长裤,奈何即便如此,走起路来身段太过明显,仍然被那些犯人认出来,纷纷用带着色欲的贪婪眼神盯着她们,恨不得把她们吃掉。相比之下,大胡子男人安安静静坐在固定的椅子上,只有手脚上的铁链当啷作响。

黑蛛刀的尸体无外伤,嘴唇没有发紫,手脚无发绀,加上同住一屋之人往常与之关系一直不错,基本确定是意外身亡。

宋芳笙附在李正耳边说上两句,李正即刻走近两步,审问起大胡子男人。

一来一往之间,大胡子男人恭敬有礼,语气缓慢,入狱前想来也是上流社会有知识、有文化的人。

经他讲,黑蛛刀生前经常在其他人面前,炫耀自己杀了这么多女人却没有被枪毙。偶尔有小道报社或者杂志编辑来采访,他甚至会添油加醋,将神学与鬼怪之谈融入其中,说自己每次出现在犯罪现场只是巧合,是有神明上了他的身,用他的身体去惩罚那些有罪的女人。

知道自己第二日要被提审,他以为是警方找到新的证据,要改判他的罪行,担惊受怕了两日,估计猝死也有一部分原因在里面。

“那你们在牢里知道红梅夫人吗?他是否知道,有个模仿他杀人的女人出现,对此又是何反应?”

说完这话,宋芳笙立刻意识到不该自己来问,连忙闭了嘴。

大胡子男人抬头看她一眼,眼神骤然亮起,直直地看着她不眨眼。李正一个侧身上前挡住男人目光,敲敲桌子示意他收回目光,赶紧回答问题,男人身后狱警先一步开口,说自从开始怀疑红梅夫人是黑蛛刀的模仿犯,就掐断了提篮桥监狱了解这些社会案件的所有途径,他们,包括面前大胡子男人都不知道有红梅夫人的存在。

重刑犯监狱密不透风,谁进来都觉得阴冷。宋芳笙因为方才不慎开口的缘故吓出一身冷汗,后知后觉胸口闷得慌,悄悄躲在众人身后,略拎起领口扇风透气。

她很少穿西装衬衣,领口第一颗扣子没扣严实,抓扯之间松开,里面碧玉的佛像玉牌露了出来。

大胡子男人一眼发现她脖子上那抹翠绿,在看清出玉牌上面所刻图案之后倏忽间瞪大双眼,“噌”地就从凳子上站起来,朝宋芳笙扑过去,手脚铁链哗哗作响,吓得宋芳笙和叶秋容尖叫起来。

“啊啊啊啊啊啊!”

第25章 房客

“不准动!”

见重刑犯朝宋芳笙的方向扑过来,周峰和李正生怕她受到一点惊吓,传到顾均胜耳朵里两个非掉一层皮不可,一个赶紧上前把犯人死死抱住,另一个挡在三位太太面前,掏出手枪指着他。

“坐回去!”

大胡子男人的眼睛自始至终只落在宋芳笙的脸上,悲戚的神色中透着一丝渴望。一旁狱警也围上来,不断有拳头落在他身上,他却毫无感觉。

“你、你叫什么名字?”

“这也是你能打听的吗?”周峰拿枪抵住他额头,示意狱警将犯人带走。

“等一下!”他显然不愿意就此放弃,眼神在宋芳笙与身后漆黑的牢狱之间徘徊,慌忙说道,“老黑生前,会把那些采访他的报纸,还有将他的故事撰书成册的文稿都剪下来保存,他自己还有个本子拿来写写画画。这些东西就藏在他床垫下面……”

如果能拿到黑蛛刀的手记,也算不虚此行。

宋芳笙再一次开口道,“那你能去把它找来给我吗?”

对上他等待的眼神,她心里并没有反感或者不适,顿了顿声补充道,“我是警察署署长的太太,宋芳笙。”

一个注定无法活着走出监狱的人,知道自己的名字也没关系吧?

“宋芳笙……宋……宋……”

他嘴里反复咀嚼这三个字,拖着铁链哗哗啦啦地离开,没一会儿独只有狱警再次出现,将一叠剪报、信件和手记给了她。

走出提篮桥监狱,时间还早。

周峰、李正任务完成,向宋芳笙告辞,回警署复命。沈丽曼提议到霞飞路的红房子西菜馆吃饭。

“上次在咖啡馆送那老太出来,我让她将每位房客的信息都写给我,内容尽可能详细,想起什么写什么。她听我说房客里可能有杀人犯,极配合我,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她出租的那栋楼就在霞飞路附近,咱们吃饭的时候,我正好找人去取。”

红房子西菜馆的法餐十分出色,可惜不像国际饭店西餐厅一样提供下午茶。

三人取了东西,宋芳笙想着自己手里黑蛛刀的手记,实在不宜在公共场合拿出来,提议回自己家再看。

房东太太叫刘翠兰,其丈夫孙兆华祖上原本是富贵人家,奈何一代不如一代,家道中落,到她丈夫这一代,就只剩了这栋四层楼的宅子,如今夫妻二人带着两个儿子住在里头。

一楼不对外出租,孙家四口都住在一起:左边是客厅和三间卧房,带小厨房、盥洗室、杂物间,右边三间铺面开了一家杂货店,卖些肥皂、纽扣、拖鞋一类的生活物件,日常由孙太太的丈夫和小儿子照看着,算是勉强糊口。

楼上三层空着也是空着,孙老头不管事,比两个儿子懒惰,老太太干脆找两个人一起打扫出来,拿出其中稍微宽敞的五个房间租出去,并且为了省事,只租给女人。

幸而如今这个年代,独立出来,需要找地方落脚的女人不占少数,五个房间陆续租出去,孙家半年来生活水平上才有所改善。

叶秋容忙着翻看黑蛛刀的剪报和手记,宋芳笙就和沈丽曼一起,仔细研究起这五名租客来:

住二楼201房间的女人叫吴阿珍,是个不爱出门的中年女人,样貌看着比寻常三十五岁的女人年轻貌美些,身段丰腴,尤其屁股又大又圆。半年前她同丈夫离婚搬到这里,十七岁的女儿也跟了丈夫。离婚的原因对外只说是比较迷信,成日里把钱花在求神拜佛和占卜算卦上面,神神叨叨惹夫家烦厌,这才被赶了出来。

吴阿珍没上过学,也没有谋生的本事,仗着容貌还算秀丽,孙太太偶尔会撞见她往家里带男人,什么年纪、什么职业的都有,猜到她在做皮肉生意。微词肯定是有的,还好她并不招摇,孙太太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二楼202房间的房客便是之前在咖啡馆里同孙太太争吵的姑娘。女孩赵雪,中学没念完,从外地来上海投奔亲戚,没成想到了上海才知道亲戚早两年就出国了,她死要面子,说什么不肯就这么回去,于是租下这里的房间,如今在永安百货做售货员。上次同孙太太吵完,说要退租也不过气头上的话,之后几天故意早出晚归,避开同孙太太一家碰面,这件事算是翻篇,谁也没再提起。

三楼301的女人郑小蕊信息最少,信上写她带着一个七岁的孩子,在制衣厂上班,问只说孩子的爸爸死了,欠债被人打死的,她们娘俩为躲债才舍弃旧宅搬了出来,平日里同孙太太一家相处得很好,炖汤、煲粥都会给他们送去。

302房间住着一个喜欢化妆的女人,名叫龚尚惠,孙太太在信上将她比作花蝴蝶。

【衣服蓝的、绿的、红的、紫的,有时候是一个色,有时候身上同时出现三四个颜色,总之就没见这人有素净过一回。随时顶着一张浓妆艳抹的脸,好几次在楼道里碰上,心脏病都给我吓出来。】

且她容貌不若二楼的两名房客好,内心似乎颇为妒忌,经常有其他房客同孙太太抱怨,说看到龚尚惠从窗户、门缝和楼道拐角处盯着她们瞧,瞧到她们发现都不躲。

最后住顶层阁楼的房客是个女文青,叫郭成秀,说是在出版社工作,生活却十分窘迫,经常在孙太太家开的杂货店里买一些最便宜的玉米面和油豆腐边角料回家做饭,偶尔碰到,手里提着的也大多是青菜帮子、腌酱菜一类的素食,很少看到她买肉。

女文青生得高,手长腿长。长此以往,她脸上一丝血色也无,两颊凹陷,任谁都能一眼看出她营养不良。皱巴巴的长袖旗袍穿在女人身上,更像是空捞捞地挂在衣架上。偏她养了一只猫,黑白相间的踏雪寻梅,看着倒比她圆润些,估计全靠自己在外头捉老鼠吃。

除开这些,孙太太还单独起了书信,说起连环杀人犯来。

之前提到,出现在赵雪房间对应窗户下的空瓶子和废纸团,孙太太逐一询问过其他四人,不出所料无一人承认。

她在信上说,自己根据黑色斗篷、黑色头纱和尖刀这些特点,近两日悄悄观察着房客们一举一动,发现吴阿珍晾晒出来的衣服里就有黑色斗篷。

【沈太太,你晓得女人们在一处聊天,话题总离不开男人和婚姻。我想起阿珍提起过,她之所以离婚,不光因为丈夫在外头有了女人、婆母厌恶她,就连女儿也讨厌她,口口声声说着“她不是自己的妈妈就好了”这种话。我料想这会是她憎恨所有女人的原因。加上她同赵雪同住一层,空瓶子和废纸团也有可能是她扔的,我怀疑她才是杀人犯。你不知道,她招揽客人都是在晚上,穿黑色斗篷是怕被我们认出来。一想到杀人犯与我、我的家人朝夕相处,我担惊受怕、夜不能寐,还望沈太太帮帮忙。】

宋芳笙看完,同意孙太太的观点,“这个叫阿珍的女人的确很可疑。清洗斗篷说明她可能有洁癖,主要活动时间集中在晚上也与犯罪发生的时间段相同。其他几人之中,龚尚惠行迹存疑、郑小蕊带着孩子,犯罪难度较大。不过这一切目前都只是猜测,最好还是要去她们家中看看。”

沈丽曼沉吟一阵,面露难色道,“这次恐怕没那么容易。她们既非嫌犯,房子又是日日都有人住着的。所以既不能拜托顾少爷让警方出面,我也没办法安排手下悄悄潜入。”

“哎呀,不看了。”

“啪”的一声,叶秋容把厚厚一本剪报扔在桌上,问服务生又要了一杯咖啡,“都是我之前在那堆旧报里看过的内容,从二十年前他被捕开始到最近一、两年街头巷尾胡编乱造的传言,都不新鲜。”

忙了整日却毫无进展,宋芳笙有些丧气。沈丽曼看两个妹妹士气低迷,干脆道,“只当做寻常问候,去拜访孙太太一回。有收获最好,没有收获,就只能看孙太太自己的造化了。”-

说是旧楼,宋芳笙却瞧出,孙太太一家如今仅剩的这栋四层建筑青砖立墙、水泥抹面,显然是早期的西式公寓楼。

一般这样的建筑内部,每层一到两户,都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本就不适合一人独住,想来孙家旧时就有了盖楼出租的主意,被如今这一代将钱财挥霍一空,实在令人唏嘘。

见沈丽曼三人登门拜访,孙太太热情地迎上来,牵着沈丽曼的手往一楼客堂间坐,倒上茶水,问他们书信是否派上用场。

女人就每个租客的细节与她交谈,宋芳笙便还看四周,打量起一楼堂屋来。

家具一应都是中式的红木家具,少许瓷器、玉器陈列在博古架上,琳琅满目。装饰品则是中西结合,落地钟、单人皮沙发,留声机和波斯地毯,看上去都上了年头。孙家人似乎不太注意卫生,地上瓜子壳、橘皮末胡乱洒在地上,桌上堆满了杂物,无人清理。

听见一旁屋子里有声音,她起身靠近,把门推开一缝,看见里面是穿廊厅。

一般穿廊厅是自家人使用,会放置收音机、沙发、留声机在内,供自家人围坐在一起听广播取笑。

她瞧见桌上收音机正开着,里头一男一女咿咿呀呀,声音太小听不清内容。目光瞟到左侧,发现那里还有一扇门,门上贴着海派摩登女郎的月份牌画报,日期似乎停留在一月份就没有再换过,画报上面的女人着冬装打扮,乍一看像《红楼梦》中站在雪地里的薛宝琴。

不同于堂屋的杂乱,穿廊厅倒收拾得干净整洁,只是光线昏暗。

目光由左到右,她的注意力转回收音机上,在想为何收音机开着却无人在侧。再往右,她赫然瞧见沙发里坐了一个男人,正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啊!”

第26章 纹身

宋芳笙这一叫把叶秋容也引过来,孙太太立刻起身到门口看一眼,赔笑道,“这是我大儿子孙一围,不爱说话。没吓着你吧?”

她摇头,沈丽曼随即表示还想四处看看。

客堂间走出来,右边就是杂货店铺面,房檐梁柱上打钉子挂满各色商品,衣架、刷子、扫帚、塑料盆。

一个和方才看到之人,在相貌上有七分相似的男人正趴在门口堆满柿饼的桌子上,瞧见宋芳笙三人走进来,眼前一亮,上赶着迎上前来打招呼。

“妈,这三位小姐是来买东西的吗?哎哟真漂亮啊。”

“不许瞎说。”孙太太打断他,介绍说这是她小儿子孙一明。

“几位小姐好,要吃点柿饼吗?新鲜的。还有枣糖糕和板栗酥,再不济,里头还有云片糕,三位小姐往里头走走……”

他越靠越近,脸上笑意愈发猥琐。叶秋容瞪他一眼倒让他更加兴奋起来,宋芳笙方知这人就是个好色之徒。

沈丽曼上前一步,将身后两个妹妹与男人贪婪的目光隔开道,“不进去了,看看就走。”

男人丝毫没有羞耻之心,又追问起三人姓名、来找他母亲是否为租房。沈丽曼白眼翻到天上,碍于孙太太在身边不好发作,就看见男人忽的移开目光,朝她们身后看去。

“哟,阿珍姐又出来买东西啊,需要我帮忙吗?”

三人循声回头,看见一个高挑的女人从楼梯下来,提着菜篮子经过门口。宋芳笙站在最前面,看了眼女人的腰身,确认她是住201的吴阿珍。

她似乎早已习惯孙一明的搭讪,啐了一口笑骂道,“呸,有你不如没你,只知道占便宜的下流东西,心里打什么主意,当我不知道呐。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喂狗!”

“能从阿珍姐手里过一回,喂蟑螂、喂蝗虫也愿意。”孙一明嘿嘿笑着,眼睛拿胶水粘在吴阿珍的屁股上。

孙太太似乎早已放弃劝解自己的儿子,同沈丽曼说道,“他就这样,总也说不听,你们别跟他说话就是。”

“他对所有女房客都这样吗?”

“那倒也没有,”孙太太往楼上看一眼,302的窗户紧闭着,“龚小姐偶尔来家里做客,给我们带糕点,也会递一些给他哥哥。所以遇到他对龚小姐口出不逊的时候,他哥哥总说他几句,是以对龚小姐一人会收敛些……也不曾对郑小姐的女儿说这些。”

孙太太在心里似乎已经认定吴阿珍就是红梅夫人,生怕自己儿子会惹怒她,拉过吴阿珍往旁边走,问她出去做什么。

孙一明这才住了口,看着旁边等候的三人说道,“别听老太太的,她可不是什么好人。” ?

这是什么意思?

宋芳笙和叶秋容露出疑惑又鄙夷的表情,看孙一明继续道,“老太太可霸道,要不是因为她看哪个女人都不满意,把我苦苦求来的好几个对象都吓跑,我没准现在孩子都有了,哪里还有这闲工夫到处去看别的女人。她自己就天天出去,整宿整宿地打桥牌和麻将。哎。”

说完他趴回桌上,和他哥一样调试着面前那台破收音机,发出滋滋、滋滋的电流声。

三个女人站在原地面面相觑,不知该走还是该留。

宋芳笙着急还想着上楼看看,独自一人往前两步,走到上楼的楼梯口抬头看。

这一看,正好撞到一道从二楼扶手旁看过来的目光,女人惨白的面容和殷红的嘴唇像浆糊的纸人一样出现在她视野里,吓得她又尖叫起来。

“啊啊啊啊!”

“怎么了这是?”

沈丽曼和孙太太一前一后围上来,抬头看见二楼的女人后,孙太太更显尴尬,小声道:“那就是住在302的龚小姐。”

面对四个人同时投射到她身上的目光,龚尚惠没有立刻走开,反倒专注而沉默地打量起她们来,其中以叶秋容为首,将她的妆发、衣服、首饰甚至鞋子,上上下下看得仔仔细细。

“她就是这样,特别喜欢看漂亮的女人,你们别害怕。”

正说着,二楼202房间的门打开,之前在咖啡馆有过一面之缘的赵雪从屋子里走出来,看见龚尚惠之后怒不可遏,抓着她就开骂。

“好哇,这回总算逮着你了!快把偷我的东西还给我!”

龚尚惠不说话,只是低头躲着赵雪的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