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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偷尸

两天后,凌晨三点半。

“叮铃铃铃”,宋芳笙被一阵突兀的电话铃音吵醒,睁眼发现窗外天还黑着。

“谁啊……”

她伸手抓住被子一角,枕边人以为她要掀被子下床,一把抓住她的手又塞回被子里,自己坐了起来。

“躺着,别动。”

顾均胜穿上拖鞋打开门,她就听到先是仆人登登登上楼来的声音,然后是顾均胜走进书房的声音。想着今日便是万宝珠和那说好的李家男鬼李正和举行阴婚的日子,她内心有种说不出的忐忑。

周峰带回来的消息,那个叫李正和的男鬼生前是一名学校老师,二十八岁属兔,半月前死于一场意外:学校文艺汇演时一整根房梁带着幕帘砸下来,正中李正和头顶。等众师生从巨大的幕帘底下把人拖出来的时候,人早已断气多时。李是家中独子,含辛茹苦带大送进学校,正值风华正茂的年纪,加上死前才因为经济不理想的原因同来往两年的结婚对象断了关系,李母也一直有意替枉死的儿子寻一个伴侣。

李家虽然在财力、地位上远远比不上万家,奈何李正和年纪、八字都与万宝珠极为匹配,加上死亡时间几乎也同万宝珠相近,是以万老太太在三个报上来的男鬼里一眼将他挑中。到底是万家亲生的女儿,老太太再嫌弃万宝珠的命运,也还是将她的后事挂在心上。

家世、地位矮一头,万宝珠嫁过去,便是做鬼媳妇也要做得快活一些。

凌晨的冬天总是好睡,宋芳笙在黑暗中胡乱想着,总感觉后背凉飕飕的不暖和,在心里念叨顾均胜怎么还不回来。

可能以为她还睡着,男人声音很轻。没一会儿,书房传来电话挂断的声音,顾均胜回房上了床,被窝里瞬间暖和不少。

“谁打来的?”

“……”顾均胜没有正面回答,只伸手替她掖好被子道,“不用早起了,再睡会儿。”

“啊。为什么?”她转过身去看他。

“沈太太派到万家监视的人传消息回来,说万宝珠的尸体换上新娘服后被偷了。阖家上下正满祠堂附近找,无法举行仪式了。”

“什么?!”

再没有这个更意外的消息。她径直从床上坐起来,不可置信道,“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先生快派人去找找,贼人带着尸体那样的物件跑不远,应该不难找的!”

顾均胜没睡够觉,心情也不好。他闭着眼睛,伸手一把将妻子拉回被窝道,“万家若是不报警,警察署高低插不上手。且等等,看他们会否报警。”

太奇怪了,若她先前还怀疑宁家小童的失踪与万宝珠的死有关,那如今偷盗万宝珠尸体之人,与劫走小童之人又是否为同一人?

外头天还黑着,她枕在顾均胜手臂却无论如何闭不上眼,在心里默默盘算着接下来查案的方向。

阴婚一般会避开正午阳气最盛时,将仪式举行的时间定在黄昏或者上午。顾均胜动用警力,将正对李家的一栋三层宅院临时盘下来,只做查案征用。按照原计划,六点日出前后大家会在宅子顶楼的阳台上集合。如今看来,就算尸体被找回来,今日的仪式怕也是要改期。

如果找不回来……

她有些迷茫。

这些时日的同床共枕,顾均胜对她睡着还是醒着的状态有了一定了解:妻子醒着的时候小动作不断,脚趾头、膝盖肘像是安上发条,总在被子钻来钻去,寻找更加舒适的姿势;睡着的时候则乖巧得很,呼吸似羽毛轻拂,微不可闻,双手会下意识抱住身边之物。有时是他的胳膊,有时是他的后背。

她似乎把自己当成了取暖物。

又或者像他幼时养在家中的猫,平日里想摸一下尚且不能,只有等到冬日才会贴上来,是难得的温柔。

软绵的、甜腻的**,和他盖在一个被窝里,几乎可以做他的掌中物了。可她与这上海大多数小姐太太不同,有着遮掩不住的野心。

感觉到她的脚趾头在被子里乱动,男人也不睁眼,抬起一条腿把人压住,“快睡。”

“先生。”

“嗯。”

“据你以往经验,一般尸体被盗,都会有哪些原因啊?”

她脑袋瓜还在想案情。

“……睡醒再说。”

“我已经睡醒了。”

“我是说我。”

此言一出,宋芳笙想起男人昨夜同议员和市长,就圣诞夜前后整个上海的巡逻安排,一直开会到深夜才回,到现在拢共睡了不到四个小时。

平日里在警署工作已经很累,回到家一刻不得歇,还得陪妻子继续查案。宋芳笙知趣地“哦”一声,转过身去面对他,双手扶在男人胸前,乖巧道,“那先生睡,我不吵你。”

话是如此说,被子里某人扭来扭去的小动作却一点不停,顾均胜甚至能感觉到,她自黑暗中悄悄抬头看他时,眼睫毛扫过他喉结带来的异样触感。

他长叹一声,伸手回来搂住她,开始说起以前办过的偷尸案。

配阴婚自然是其中占比最大的部分,尤其是刚死亡不久的年轻女尸,盗尸者通常通过黑市交易牟利,像万宝珠这样的女尸价格不菲;迷信药用也有,部分中医偏方记载,尸体如鲁迅先生笔下“人血馒头”和“紫河车”都有药效,头骨、骨灰则销往南洋,用于巫师施法或者镇邪;最后一部分特殊原因可能是挟尸要价,用来敲诈勒索,向生者索要赎金,也有可能是存粹的私人恩怨,盗墓掘坟、辱尸泄愤。

“万家财大势大,这几年颇有些树大招风的意思,我觉得最后一种可能性极高。先生认为呢?”

宋芳笙在他怀里抬头,头发摩擦着男人锁骨的肌肤,像怀里抱着一只毛茸茸、软乎乎的小兽。顾均胜心情好转道:“那是一具成年女人的尸体,又不是一张黄纸,可以任人折叠揣进口袋,带离祠堂。再者今日是什么日子,祠堂内外一定围满了人。如果你非要问我,我认为,能在这种时候偷盗尸体之人,多半是万家中人,且尸体并未运离祠堂,可能只是被藏在某处。盗尸者的目的,或许只是不希望阴婚仪式举行,否则没有必要非挑选今日来偷。”

这样说来也十分有理,远不是她这样新入行的侦探能想到的细致程度。

只是谁会不希望阴婚举行?就之前得到的消息而言,未曾听说万宝珠生前在外头有情人啊。

顾均胜怀里舒服得紧,她先一步犯困,胡思乱想之间眼皮开始打架,抱着人渐渐睡了。

再次睁眼,半边床已经空置。与晨间报纸一同送来的还有警察署的好消息:一切正如顾均胜断言那般,万宝珠的尸体于一个小时前在祠堂找到,被人藏在后院的地窖之中,身上完好无损,还穿着新娘的衣服。

在场万家、李家和请来抬尸做法之人,无一人承认此事与自己有关,气得万家老爷将所有看守之人连坐,待仪式结束后再行惩罚。幸而尸体发现得早,他们可以将仪式挪到黄昏进行,无需改期。

顾不上吃午饭,宋芳笙复兴奋起来,接连两个电话打到沈宅和段宅,提醒两个姐妹改黄昏时分到李家对面相见-

冬日室外阴冷,更别说前几日还下了雪。宋芳笙正逢这几日身上来了,里三层外三层地裹个严严实实,依照约定,于黄昏前半小时走进李家正对面民宅,上到三楼阳台,瞧见面前乌泱泱一群人。

“先生?”

“嗯。”顾均胜来得早些,身边周峰、李正一身便衣,见宋芳笙安全到达,向顾均胜点头致意后退了出去,各带一小队人马混入楼下来往人群之中,时刻盯着对面李家的情况。

叶秋容身边站着段澄恩,正带着金丝边眼镜,双手撑在栏杆边眺望对面李家灵堂。看两姐妹递来的眼神,她小声道,“说是怕有人对我不利,臭老头这段时日都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呢,甩都甩不开。我不让他来,他就不准我来。”

“无妨,”沈丽曼笑眼弯弯,“只要不是白扇周出现,他比顾少爷好说话,是罢?顾少奶奶。”

宋芳笙咳嗽一声,知道沈丽曼是在嘲笑顾均胜做事死板。她看向女人身后,苏砚之正端着相机咔嚓咔嚓拍个不停。

“就知道说我,你不也带了个拖油瓶来?今日是查案,不知道的还以为沈太太是来约会的呢。”

要不说年青人耳朵就是好,苏砚之远远听见,连忙凑上来解释道,“是我自己硬要跟来的。这样好的新闻,人人都盯着,单我能拍到好相片,顾少奶奶不会赶我走罢?”

不愧是能将沈丽曼收服的小鹿眼,湿漉漉地落在宋芳笙脸上,让她毫无招架力,比叶秋容那双狐狸眼还要厉害些。

如果说叶秋容使的是勾魂夺魄的狐媚妖术,面前这个男人就全靠真诚和怜爱二字。

宋芳笙被他水灵灵的目光看愣住,正想点头,身后一只大手把人拉过去,顾均胜冷眸淡扫道,“别拍到几位太太就行。”

“没问题。”苏砚之应一声,从包里掏出三只小巧玲珑的望远镜来,交给沈丽曼,“这是我们报社里的望远镜,看着娇小,望出去清楚得很,长作盯梢、窥望之用。”

沈丽曼接过来,分给身边两姐妹各一只。

日暮将歇,天色开始由阴转暗。楼下电话打来,蹲在万家门口的眼线看着阴婚队伍已经出发,避开人群繁多的街道,浩浩荡荡往李家来。

等待的间隙,三姊妹连带身边各自的男人也没闲着。周峰和李正不时上楼,向顾均胜汇报楼下的情况;段澄恩和叶秋容各自翻看着财务账目;沈丽曼坐在角落,同前来找她的堂口堂主商量着什么。

“确定已经黄了吗?”

“是,周老板说,兴隆布庄那边给出的价格比我们低,他们私下已经签了合同。我找人跟了他们三天,确认是有人把消息泄露给断刀盟,他们从中作梗。”

女人脸色阴沉,染了豆蔻的指甲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击着桌面,“这是他们第几次截断我们的生意了?”

“这两个月内,第三次了。”

“给我查,”敲击声中断,沈丽曼抬头道,“如果真是帮里有人做了断刀盟的走狗,十日之内给我抓出来。”

“是。”

堂主带着手下离开,转身的间隙,一个黑皮寸头、长相英俊的年青男人看她一眼,被她捕捉到。

“站住。”

男人收回目光,停步道,“家主。”

“叫什么?”

王郁臣坦然抬头道,“阿七。”

“我是说真名。”

见沈丽曼把王郁臣叫住,一旁李正冷汗直冒,在心里默默祈祷不要出事。

王郁臣远远斜他一眼,没当回事,“李郁臣。”

“是吗。”一伙人都在李家门口,偏他就刚好姓李。沈丽曼还没来得及问更多,楼下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传来。宋芳笙一人站在阳台等候多时,举着望远镜兴奋道,“快来,万家的队伍来了!”

第42章 阴婚

李正和家门口街道,三辆黑色小汽车鱼贯而入,于大门口停下。

万家老爷夫人一身黑衣、相互搀扶着从第一辆车下来。二小姐万宝珍在国外联系不上,二姨太和三少爷万宝泽坐在第二辆车,最后是万家其他的几个姨太太们。

送婚队伍紧随其后,白色纸钱不断从送葬人手中洒向天空,平添几分凄厉。一众身着丧服之人抬棺走在中间,偏棺材正中一朵突兀的红色绢花,昭示着这不是一场简单的送葬仪式,两侧行人见着无不避让,生恐沾染到不详之物。

万家人走在前头,李家走出来几个像是主家人出门迎接。宋芳笙举着望远镜,在送婚队伍最前面瞧出一个熟面孔。

“姐姐、秋容快看,那是谁。”

铺天盖地的白色丧服之中,柳三姑依旧穿着她五颜六色的神婆衣服,怀中抱着的似乎是万宝珠的牌位,口中念念有词,不时从腰间的布袋子里掏出一把黄纸洒向天空。

她没来之前,上海并无出名的神婆。她既在,万家请她坐阵也是正常。

李家属于一般二层洋房,大门进去就是宽阔的前院。一楼大门敞开,能瞧见里面既是灵堂,也是喜堂,新郎新娘的纸人站在正中,童男童女的纸人立于主位两侧,更后面应该就是李正和的棺椁。

扶棺进了大门,柳三姑从布袋掏出一本红色的册子,扔进大门口正中的焚化炉内焚烧。宋芳笙之前查阅古籍,阴婚仪式前有制婚书这一步骤,需写明双方姓名、籍贯、婚配缘由,焚烧以告知阴间。

双方棺椁就位,柳三姑上前牵住新娘的纸人,一名小道士则牵住新郎的,两个活人操纵纸人,视作新娘与新郎的替身,来到堂前参加仪式。

众人站定,早已候在灵堂前,身着黄色道袍的老道士摇铃,开始诵经。

此事天色已晚,水泥灰的天空阴云密布,单只有李宅灵堂内透出一星半点冷白色光,加上漫天飘洒白色纸钱与黄色符纸,不断落在象征喜事的红色绢花上,伴随两家人呜咽不断的哭声,说不出多渗人。

叶秋容从未见过如此诡异的场景,相比身边两个姐妹,宋芳笙心有戚戚,不断咽着口水,沈丽曼面色端然,带着敬畏,她难掩兴奋,抓着身边段澄恩不停地说着。

“先生快看,那神婆和小道士带着两个纸人站到中间了,是准备拜天地吗?”

“怎么还有鸡?”

“啊呀,怎么鸡也要杀了陪葬吗?”

中午通电话的时候,宋芳笙就将顾均胜早上的猜测告知沈丽曼,此刻她举着望远镜,目光不断在灵堂双方亲属与下人之间流转,开口同宋芳笙说道,“你瞧那万家三少爷的表情,是不是有古怪?”

宋芳笙将望远镜举到眼前,在灵堂右侧万老爷身后寻到万宝泽的身影。

年仅十六的富贵人家小少爷,一身黑色中山装,头上规规矩矩地戴着帽子,俨然一副学生模样。不同于身边大部分男人淡漠的神情,万宝泽神色隐忍,眼眶里的红一直未退,衣袖之下双手紧攥成拳。

托望远镜的福,宋芳身甚至能看清他拳头上的青筋。

灵堂之上,他好像把新娘纸人当成真的万宝珠,任何一个动作都牵动着他的表情。

“是怜惜吗?”她放下望远镜,口气温软道,“长姐如母。自小一起长大的亲生姐姐,从生到死都不得安宁。换做寻常亲人,谁见着这个场面不哭上一哭?”

沈丽曼始终举着望远镜,挑眉道,“我倒瞧出几分恨来。这位虽三少爷是姨太太所生,却是万老爷独子。他自小骄纵任性,只有万宝珠这个长他十几岁的姐姐说的话要听。如今看来,他对这场婚礼十分不满意呢。”

“不会吧。”

叶秋容难过神秘兮兮凑过来,“姐姐是说,小少爷对他亲姐……这可是**。”

“到底伦上没有,谁知道呢。或许只是单纯可怜自己的姐姐,埋藏在心里的东西,只要不说出来,谁也管不着。”

宋芳笙举着望远镜继续看,瞧见万老爷身后,一众仆人竟无一人哭泣,都双手端放于身前,冷漠地看着这一切。只有一个穿麻灰色棉袄长衫、戴瓜皮帽的男下人满眼泪水地注视着灵堂,不知道是否因为过于激动,身影在烛光下微微晃动。

又一个爱慕者吗?

谈话间,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

灵堂内老道士的法事已经做完,纸做的聘礼、嫁妆全部焚烧完毕,柳三姑和小道士牵着两个纸人站到中间,准备拜堂。

“一拜天地。”

苍老喑哑的声音传来,柳三姑扶着纸人向灵堂正前方李家祖宗牌位鞠第一躬。

“二拜高堂。”

两侧奏乐声咿咿呀呀,听得宋芳笙心里发毛。她忍不住往旁边走两步,抬起顾均胜胳膊钻进他怀里,小声吩咐他“搂着我”。

“夫妻……”

“不要啊!”

老道士夫妻对拜四个字尚没说完,先前躲在万夫人身后抹泪的男仆人终于还是忍不住冲了出来,一把抢过柳三姑手里牵着的新娘纸人,抱在怀中连连后退。

“阿华,你做什么?”

“老爷、夫人,大小姐肯定是不愿意的,你们就放过她罢!”

“胡闹!”眼看着仪式将成,晦气的大女儿就要葬入他族坟地,万老爷看着眼前突然窜出来的男仆,激动到手都在抖,“没根的东西,你也配插手我们万家的事!给我把人拉开,带出去打死!”

被唤阿华的男仆看上去年岁与万宝珠相近,眼角已经有了淡淡的细纹。他抱住纸人跪下,伸手去扯万老爷的裤腿,“老爷、老爷我求你,大小姐如果泉下有知,一定是宁死不嫁的!求老爷、夫人宽恕,让她留在万家罢!不然她一定好生难过,日日在阴曹里承受痛苦的呀!”

“宝珠早就死了,哪来什么宁死不嫁?!她生前不就一直盼着嫁出去,我这个做爹的难道不该圆她心愿?要你来这里混说!我看,今早上偷尸体藏起来的人多半也是你。来人呐,快来人,给我拖走!找死里打!”

“老爷、老爷!”

方才还寂静无声的灵堂此刻乱作一团。李家人不明就里,不敢轻易上前帮忙,只有万家人一拥而上,一边想把纸人抢回来,一边把男仆往外面拖。

怀中纸人被抢走,手又被踩上好几脚。那个叫阿华的男仆双眼猩红,仿佛豁出去一样,突然挣脱所有人朝着万宝珠的棺椁冲过去。众人应接不及,眼看着他冲到棺椁边上,一抬手就将棺材盖打开,露出里头穿红衣、戴黑纱的尸体来。

万宝珠死亡多日,脸上涂着厚厚的脂粉,与鲜红的嘴唇形成强烈对比。宋芳笙想起自己前几年曾与万家这两姐妹有过一面之缘,万宝珠与万宝珍相差一岁,长相上都与母亲十分相似,是有福的圆脸。据说这几年痨病伤了她的胃,死时体重不足八十斤,两颊凹陷、形容可怖。但女尸看着面部充盈饱满,应是用猪皮冻填充过遗容。

“啊啊啊啊!”

原本阴婚仪式不需要开棺。不少人看见尸体,吓得连连后退。阿华将棺中尸体略抱起来一些,声泪俱下道,“大小姐,对不起,是我对不住你,连你在人世间最后一点清誉也保不住……”

“混账!给我把他抓起来!”

混乱之中,一抹黑色的身影窜到灯下,众人就瞧见万宝泽冲在最前面,一拳打在阿华脸上,后者被迫松了手,摔在地上。万宝泽上前接住棺中尸体,伸手稳稳地托住尸体后脑。

“宝泽做得好!”

就在众人以为,万宝泽要把尸体放回棺中的瞬间,只见男孩瞧着面前万宝珠安详的面容,突然滚下一滴热泪,转过头去朝着万老爷吼道,“爸!姐姐她不想嫁,你别逼她嫁好不好!”

万老爷气得头冒青烟,吩咐身边两个仆人把万宝泽赶紧拉走,指尖颤抖道,“混账东西!你当着你姐夫家人的面在说什么浑话!当初你姐姐和人家李家郎合八字的时候,三姑都说了,两人十分相配,那李家郎中意你姐姐,你姐姐也是同意的!”

“姐姐没有!姐姐从来都没有同意过,都是你们到处去找的人来,她都不喜欢!”

“混账东西还不住口!”

就在这时,一阵阴风吹来,掀起万宝泽怀中女尸的头纱。众人瞧着万宝珠此刻在厚重脂粉妆点下,面容几乎与一旁的纸人无异,吓得惊叫不已。

那股阴风持续不断,打着卷从灵堂而过,瞬间将整个灵堂内所有的灯笼和蜡烛全部吹灭,只留下宅子里几盏昏暗的钨丝灯。

“啊!有、有鬼……有鬼啊……”

柳三姑站在灵堂正中间,任凭阴风阵阵耳边过,双眼眨也不眨,与周遭人四处乱窜形成鲜明的对比。她嘴里嘟嘟囔囔,依稀能辨认出她在说“不对”、“不对”。

哪里不对?

宋芳笙最先意识到她不对劲,躲在顾均胜怀里,拿望远镜碰了碰沈丽曼,“姐,你快看柳三姑。”

叶秋容简直可以改名叫叶大胆。她举着望远镜兴奋得很,像是买下前排门票来观看一场表演一样兴致勃勃。段澄恩抓过她躲避这阵风,她倒像是十分不舍一样。

“诶,我也瞧见了。她怎么站着不动,难道是被鬼附身了?”

宋芳笙直接把望远镜都扔了,“别瞎说,我害怕。”

等到阴风过去,灵堂内终于安静下来。阿华托着红肿的脸站起来,想起查看棺中女尸的情况,刚迈开脚步,身后猛然传来柳三姑凄厉的吼声。

“别动她!”

众人旋即转身,全部将目光落在灵堂正中的柳三姑身上。

她转过身来面对众人,双眼瞪大仿佛没有聚焦一眼,漆黑的眼瞳里不带一丝活气。她机械而麻木地转动着脑袋环视众人,最后把目光落在万家人身上,指着万宝珠的棺椁,双眼爆裂道,“不要!不要她!”

“你们把人带走,带出我李家大门!滚!”

接着她又看向李家人,双眼眼白完全被黑色覆盖,沓樰團隊像是两个深不见底的窟窿一样骇人,“我不娶她!爸、妈,快把她给我弄走!”

有那上了年纪的李家老妪,躲在廊柱下看出名堂,颤悠悠说了句“是少爷,正和少爷回来了!”

李正和附了柳三姑的身?!

宋芳笙魂都要吓掉,搂住顾均胜脖子,整个人缩头乌龟一样埋在他胸口不敢睁眼。

李家人哪里听得这话,李母第一个落下泪来,不管不顾冲过来抓住柳三姑的手,涕泪纵横说着“好好好”、“我送他们走”、“儿啊,别生气”一类的话。万老爷更是丢脸丢到外人面前,自家仆人和主子接二连三大闹一场不说,还被新郎的鬼魂当场退婚。

他颤颤指着李父,问他们是否真的要退婚,柳三姑立刻疯了似的扑过来,一口咬在万老爷手腕上,众人拉扯在一起好久才将人拉住。

隔着望远镜,沈丽曼看见万老爷手背滴血。他几乎气晕过去,被万家人抱着、抬着出了大门,宣告这桩阴婚算是彻底告吹。

万宝珠的棺椁抬离李家大门的一瞬间,柳三姑原本疯狗一样的面容立刻沉静下来,被人抽走魂魄一样晕倒在李家人怀里。

第43章 亲吻

从看完阴婚仪式到回家,宋芳笙整个人就没有从顾均胜身上下来过。

她整个人树懒一样挂在男人身上,一会儿觉得后背有人,一会儿觉得肩膀有风,一惊一乍直到回了卧室。

“松手。”

“不松。”她双手扒得死死的,手心全是汗,“我害怕。”

“现在知道怕了。”

“随便先生如何说教,就算重来一次我还是要去看的,但也不妨碍我看完害怕……你往前走点,把那窗户关上呀。”

顾均胜耐着性子关窗、关灯,把人往床上放。

“干嘛,我不松开。”

“我去洗澡。”

这好像是没办法一起……她恋恋不舍地松手,看着男人进了淋浴室,随即搬来一张凳子,贴着门口坐下。

“先生。”

“嗯。”

“你觉得今晚的事奇怪吗?”

“这世上没有鬼。”

“那柳三姑那些话你作何解释?”

“她是个聪明人,能将察言观色的能力发挥到极致。”

“你是说她装神弄鬼。可她的确说出了万家家中假山造景啊。”

“一品香旅社以南多富人居所,沾金带玉的山水园林造景多不胜数。”

“那一儿一女也不过是哄我的咯?”

里面水声哗啦啦作响。她屏气等上一阵,迟迟不见男人答话,望着偌大的卧室,哪儿哪儿都瞧着不对劲,着急起来,“先生。”

“先生?”

她起身推门,隔着屏风看到顾均胜劲瘦的身影就站在里面。他关了水从屏风后面走出来,宋芳笙立刻捂住眼睛背过身去。

“你怎么不说话?”

男人径直朝她走过来,周身热气散到她身上,水汽氤氲,带着淡淡的香气。他伸手越过她,去够台子上放着的浴巾,低头瞧见她娇憨模样直笑。

宋芳笙见他仍不说话,尝试睁眼发现他已经穿好浴衣,牵着她走出浴室。

屋子里暖炉刚开,他坐在床上,将她抱上膝盖说道,“宁家小孩失踪的案子是周峰手底下人在跟,我让他明日把资料整理好备着,顺便带负责人与你认识,你想知道什么,想问宁家人什么问题,只管找他;万家人那边我知道沈太太一直在盯着,今日那个叫阿华的仆人惹事,恐有性命之忧,我已经派人去他们家打了招呼,以今晚两家人闹事,有人报警为由,让所有人明天都来警局录口供销案,所以他暂时也不会有危险,明日你来警署,有什么便让周峰审讯的时候一并问了;至于李家,我估计与万宝珠的死和宁家小童的丢失没太大关系,你若有想问的,我再另想办法。”

没想到他考虑得如此周到。

宋芳笙看着男人的眼,镇定自若中带着淡然,这些于他而言不过小事。她内心的恐惧消散,转而被安心填满。

“原来先生都替我想好了。”

刚洗完澡的顾均胜肤色泛红,身上肌肉摸着终于软上一些。

四目相对,她甚至能感觉到男人眨眼间,浓密睫毛扇来的微风。这何尝不是一种引诱?

双手环住男人脖子,她忍不住双腿发力,凑上去想亲他。

意识到她的动作,顾均胜顺势伸手掐住她的腰身,朝着那双饱满的唇瓣低下头去。薄唇压下来的瞬间,她立刻尝到一丝微苦的气味。那是他古龙须后水的味道。男人身上湿热未退,呼吸交缠之间,每一次用力都在她身上点燃新的火苗。

这一次男人明显进步很多,唇瓣厮磨的同时大掌扣住她后脑,指节深深陷入她瀑布般垂坠的发丝,令她退无可退。宋芳笙被吻到缺氧,张嘴的瞬间唇齿入侵,舌尖长驱直入,就这样闯进来。

“唔……”

一个姿势保持太久,她腿脚发软。恰好屁股下面又硬又硌得慌,她抬起来想活动一下,一股热流立刻自腿心溢出,吓得她挣脱顾均胜的手,低头瞧见男人大腿上的衣服见了红,才想起自己这几日身上正巧来了。

“啊!”

好丢人啊!!!

顺着妻子的目光,顾均胜自然也瞧见了。

宋芳笙待在男人腿上坐也不是,站又不好意思站起来,一时间僵在那里,脸红到滴血。

“抱歉,我……诶。”

话没说完,她被男人拦腰抱起,往浴室走。

“你先洗澡,我去给你拿东西。”

“对不起……”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她看着男人浴袍上的污渍,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丢人过,“你……你的衣服……”

还有那个吻。

如果她不是正好……或许今晚她会和他……

顾均胜拿来换新衣服和卫生用品,脱下浴衣扔到一边,“看来你仍没有将我看作你的丈夫。”

“这话怎么说?”

他递来深深一眼,带着审视,“既为夫妻,这一生的不堪、狼狈和窘迫,都是对方最寻常不过的一面。”

“我想在先生面前体面一些有错吗?”

浴室里暖黄色灯光和煦,加上四周草绿色瓷砖墙面自有一片春意,照得男人眼神温柔。顾均胜替她摘掉身上的首饰放到台面,找了件新的浴袍穿上,“洗漱吧,我在外面,放心。”

他换好衣服,带上门出去,留下她站在浴室里发呆-

“所以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沈宅内,三个女人背靠壁炉围坐在一处,桌上咖啡和蛋糕的香气交织在一起,甜腻之中带着苦涩。段家的事暂告一段落,叶秋容今日总算又喝到了沈丽曼家的咖啡,舒适得直叹气。

沈丽曼听完吟吟低笑,将咖啡杯搁在桌上说道,“自然是说你把他当外人,经血不慎沾到衣服上这样的小事也要同他道歉,伤了他的心。”

不应该道歉吗?

她也将咖啡杯搁在桌上,问道,“难道你们与先生发生这样尴尬的事,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

叶秋容眼神往左上角看,回忆道,“印象里似乎是没有……我每个月那几天情绪都特别差,好几次大半夜弄脏了床,都是他把我抱到浴室去清理干净,然后换到客房去睡的。”

“你让三少爷帮你清理!?”

“我可没求他。”

“那姐姐呢?”

“我?”沈丽曼随即回忆起来,“我怀孕的时候,经常孕吐,一点车不能坐的。所以每次出门去医院,不得不坐车的时候,阳浦就提着袋子在我旁边候着,好让我在吐的时候有东西接着。不过我还是经常吐到他手上。”

看出宋芳笙表情嫌弃,她笑道,“觉得恶心?”

“难道不恶心吗?”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那一刻,他只在乎我是否难受。就好像昨夜你弄脏了他的衣服,或许他在那一刻,满脑子只有你是否难受,而不是他的衣服到底脏没脏。”

这下她听懂了。

叶秋容吃饱喝足,想起正事,“对了芳笙,今天上午你去警署,万家那几个人可有说什么有用的信息?”

女人转身从手提袋里掏出一叠资料,懒淡道,“都在这了。”

原来那个叫阿华的男仆原名姚顺华,是万家大太太娘家邻居的儿子。万老爷发家前没钱置办宅子,一直住在妻子娘家,万宝珠自出生便同姚顺华玩在一起,是青梅竹马的关系。

后来万老爷到上海发展,在万宝珠十五岁之时将妻儿接到上海同住,两人这才分离。

据他说,分离的这些年他一直对万宝珠念念不忘。家中双亲过世后他来到上海,发现万宝珠已经成了高高在上的富家小姐,成了他高攀不上的人。原本已经打消对她的情思,结果她从三年前开始,接连遭遇退亲,身体也渐渐不好了,于是他隐姓埋名进了万家,甘愿做她的仆人,日日伺候她,守着她。

“万宝珠没有认出他来吗?”

“自然认出来了。”

据他说,万宝珠认出他之后十分高兴,因为生病的缘故她不常外出,两人日夜相守,好像又回到在老家的日子。可惜万宝珠病入膏肓,药石无灵,他只恨自己不能替心爱之人去死。所以当他看到万宝珠就连死后还要被逼着嫁给不认识的男人,葬入他族坟地,才会情绪失控。

“那偷藏尸体之事,他可承认是他做的?”

“是小少爷万宝泽做的。”

正如沈丽曼所观察到的,万宝泽对万宝珠一直有着不同寻常的感情。他出生之时万家的生意如日中天,万老爷根本腾不出时间关心自己最小的独子。

二小姐万宝珍骄纵任性,野性难驯,对这个弟弟爱答不理。前两年更是直接跟着一个男同学远飞新加坡留学,至今已有两年未归。

于是整个万宅里,他只有万宝珠一个姐姐可以依赖。这些年他看着自己的姐姐被家里人当作筹码,同这家订亲、同那家订亲,一点点将她原本高傲的性子磨没,生出病来,他不止一次有过想要带姐姐离开万家的念头。可惜自己念书尚且愚钝,心智也远不及年近三十的万宝珠成熟,她哪里肯跟自己走?

知道万宝珠定下阴婚,他忍无可忍,于仪式当天凌晨,趁仆人给万宝珠换婚服之时,把尸体偷偷抱走,扛到地窖里藏起来,以为这样就可以躲过阴婚,没想到还是被找了出来,送进了李家的大门。

“我知道男人的话不可信,所以同时向万宝泽询问了有关阿华的事情,也向阿华询问了小少爷同万宝珠的关系。万宝泽说万宝珠还活着的时候的确同这个仆人亲近些,但也只是这样,并无任何越界的行为;至于万宝泽,阿华只说他是个懦弱又乖戾的富家少爷,除了会给他姐姐惹事,什么也做不了。”

“可就这些信息来说,万宝珠的死与宁家小童走失案完全没关系啊……”叶秋容放下资料,看着宋芳笙道,“宁家那边呢,可有说什么有用的?”

女人摇头。

“宁太太从头到尾只嚷着柳三姑是个神棍,要警察署定她的罪,送她去坐牢,死活不肯相信自己的儿子已经死了。”

“那柳三姑今在何处,要不咱们再找她占上一卦?死马全当活马医了。”

“你如今还学会用俗语了,”沈丽曼笑她,“可惜柳三姑也病了,在医院里住着呢,恐怕不能如愿。”

这条路走不通,三人只好回到原路上。一方面依照柳三姑畿语,在万家附近寻找宁家小童可能存在的尸骨,另一方面,只当柳三姑满嘴谎言,宁家小童还活着,盯着警察署的人满上海到处寻,直到寻到为止。

两日后,圣诞夜。

外滩每一家舞厅都营业到午夜,无数年轻女人和西装男人进进出出,香水味、烟味、酒味混杂在一起,汇聚成圣诞夜独有的气息。

男人今日没能从舞厅里带走任何一名女伴,喝得醉醺醺地走出舞厅,独自一人走过霓虹灯光、喧嚣街道,拐入无人的小巷。

月亮不知何时隐身,躲到云层后没了踪影。他凭借仅存的一点意识晃晃悠悠往前,隐约瞧见不远处角落杂物堆前,有一个人。

是一个女人,她穿着红色的婚服,正背对他蹲在杂物堆前吃着什么。

是什么呢……

女人站起来了,转头的瞬间,惨白的面容与满嘴鲜血形成鲜明对比,她手上捧着的,分明是啃食到一半的小儿手臂!

“不是人……是鬼,是女鬼!”

第44章 伺候

圣诞夜吃人鬼新娘的传闻登报第二天,传来第二名男童失踪的消息。

这次失踪的孩子叫钱新志,是上海有名的钱庄老板钱有利的小儿子,时年七岁。小孩失踪那日,正逢钱庄年终盘点,大人们在里头忙得不可开交,他就同另外两个伙计的孩子到附近空地里玩耍。黄昏时分,大人们找过来发现孩子们仍在空地上打弹珠、滚铁环,唯独不见钱新志。

加上那夜遭遇鬼新娘的男人,将女鬼手持小孩手臂,啖其肉、饮其血的模样形容得绘声绘色,众人不免将万宝珠与李正和阴婚未成一事代入其中,有关“万家大小姐阴亲再被退婚,化作厉鬼专抓男童活吃”的传言一时间遍布大街小巷,传得人尽皆知。

与此同时,有晨起的老人在外滩公园长凳上拾到一只黑色布袋,打开来竟是一个男孩的头颅。经宁启恩一家确认,证实就是之前失踪的五岁男童宁天成的头。头颅头发已经脱落,面部皮肉发烂发臭,检测结果显示宁天成已死亡多时,初步估计在失踪三天之后就已经死亡。负责外滩公园那片区域的李正带着人,将整个外滩公园里里外外找了个遍,也没有找到尸体余下的部分。

好像正如那夜男子所见,被鬼新娘吃了一样。

如此一来,有关万宝珠的死,和男童失踪案正式关联到一起。

女鬼吃小孩,有何用处?

叶秋容联想到柳三姑身上,猜测是否与某种献祭或者宗教仪式有关。虹口帮这段时日生意受阻,沈丽曼抽不出空陪她们;段澄恩这边公司、工厂以及铺面的财产清点进入收尾阶段,无数双眼睛盯着他们夫妻俩。

明面上的,暗地里的,防不胜防,谨慎一些总是好的。所以他也不允许叶秋容单独和宋芳笙出去查案。

圣诞之后便是元旦。段家新丧,里里外外没有过多装饰,只有叶秋容的衣柜里多了几套颜色艳丽的皮草,作为她的圣诞礼物。段澄恩一身黑色丝绒居家服,拿着刚看完的几份合同上到二楼,就看见小妻子趴卧在沙发上看书,手边玫瑰花茶冒着热气。

她如今虽然识字,却不是个爱看书的人。书柜里的书册子一概不动,愿意帮他处理陈年旧账已经是最大的妥协。

“在看什么?”

女人闻言转身,翘起的脚丫子顺势勾住段澄恩腰带,把人拉到面前坐下,将一本封皮已经泛黄的书放到他面前。

《夷坚志》,男人侧眼看去,手边茶几上还放有《汉书》、《大黑天神经》、《大明律》和《西域记》。

“传言不是说,是万宝珠化身厉鬼吃小孩么?如今又有小孩失踪,丽曼姐说恐怕这不会是最后一个。万一是遇上之前孙一围那样的连环杀人魔,还是要找出凶手犯案的缘由才行。”

段澄恩将书还给她,手抚过她光裸的脚掌和小腿,确认她身上缓和继续说道,“所以你就找来这些方术杂书?”

“可不是杂书,”她来了兴致,从沙发撑坐起来,大腿甩到男人膝盖上,整个人靠在段澄恩胸前,翻开某一页拿给他看,“这《夷坚志》其中一篇《九圣奇鬼》里写道,邪教团伙利用童男童女的命祭鬼,目的是为了向活着的人下咒。受诅咒之人被鬼缠身,短短七日内便会暴毙身亡;还有这一篇《降伏法》,里面讲密教法修之人利用人骨为皿,以血供养血尸,操纵尸体外出行凶杀人……不过,我翻遍了面前典籍,都没有找到女鬼专杀男童的秘术,里面这些邪门歪道大多讲究童男童女,一定要有男有女才行。”

“女鬼属阴,或许是采阳补阴呢?”

“那为何不杀男人,五大三粗的男人不比黄口小儿阳气重?”

段澄恩把玩着她的头发,眉眼带笑道,“许是男人臭得很,入不了女鬼的眼。”

他看似一本正经的玩笑话将她逗乐,叶秋容噗呲一声笑出来,双手长伸环住段澄恩脖子,软乎乎地贴上去。

“先生不臭,先生香得很。我要把先生看紧点,免得被女鬼抓走,吸干了精气。”

抛开她翻旧账和闹脾气的时候不谈,甜言蜜语对男人的杀伤力依旧。男人顺势回搂住她,一只手托住屁股一把将人扶到自己大腿坐好,另一只手捏住妻子下颚,迫使她微微张口,舌尖先嘴唇一步凑了上来。

“唔……”

段老太太去世,加上终日忙碌,两人已经有些时日没有亲近。叶秋容只感觉细细密密的吻不断落到她唇瓣、鼻尖、下巴肉,腿心热辣辣地张开,惊得她慌张睁眼。

“还有人呢。”

“都被我叫出去了。”男人呼吸粗重,眼里再容不下她以外任何事物,大掌按住她后脑勺,伸长脖子又立刻贴上来,把人往沙发上带。

重新躺回沙发上,唇上的吻逐渐转移到胸口蕾丝绑带上,她浑浑噩噩脑子不太清楚,从嗓子里挤出几个气音。

“嗯……上次在沙发上还没玩够吗……”

冬日的衣服,即便是居家服也隔着好几层,男人自顾自忙活,抽出一点耐心答她。

“记不清了,再来一次……”

她可记得清楚得很。他说,他看上的是她伺候人的功夫。

不行,这回该换一换了。

真丝睡衣落到地毯,男人刚覆身上来,叶秋容红着脸从沙发上坐起来一些,双手撑在男人胸前把人推开。

“先生。”

他不愿冷场,脸凑过来与她耳鬓厮磨,闷闷“嗯”了一声。

“先生这回也伺候伺候我,如何?”

“伺候”这个词用得妙,他几乎立刻想起那晚在沙发上因为白扇周同她吃醋时说过的话,心下了然,双眼危险地眯缝起来。

叶秋容提出这个要求立刻后悔了。他伺候她,如何伺候?难道还能男女互换,让她把人压在沙发上,艹/得他喵喵叫不成?

她不敢看他的眼睛,心里正想着如何圆过去,男人黑压压的身影忽的撤开,她立刻感觉腿心发凉,被一个毛茸茸的东西贴了上来。

他……他竟然在……

先是试探的轻触,带着温柔好似凉风拂过,接着雨落声渐响,密密麻麻不留给她一丝喘息的机会。她口中气音胡乱叫着,脚趾头抓紧,声音越来越大。

“先生……先生……”

男人沉眼瞧着她眼神几乎失焦,屋子里弥漫着她身上独有的香气,简直快要了他的命。

屋外不知何时下起了雨,丰沛的水渍打湿沙发。男人略抬起头,她立刻瞧见他嘴角、指尖都湿了,羞得面红霞飞,伸手去捂他的眼。

“别看。”

“很美。”

“别说了……啊呀。”她闭着眼尖叫一声,下意识想要闭上那羞耻之地,却已经来不及。

段澄恩喉结上下滚动,双手撑在沙发两侧,重新回到她面前,声音微哑道,“如何?我伺候人的功夫好吗?”

她哪里敢属不,捂着双眼止不住点头。下一瞬耳边传来男人沉闷的低吟,她的人生彻底圆满。

满到不能再满了。

可这里始终是公共空间,她内心羞耻无比,一边配合他,一边求他快些。

“被人看见我就死了。”

“不会有人的……”男人热汗涔涔,掰过她的手捧住自己的脸,声线发颤,“……太太忘了,如今这宅子里只有你我……”

是了。她的丈夫是掌权人,她如今是这宅子真正的女主人。

可她记得,段澄恩之前不止一次同她提过,觉得这栋宅子颇为老旧。

“先生不是嫌这宅子不好吗……为何不惜舍弃老太太的那部分财产,也要留在这里?”

他抓着她再抬得更高些,从身后重新抱住她,低声道,“……新婚夜我曾问你,有什么想要的。你的还记得,你如何说的吗?”

新婚夜?

她嫁进段家那晚,听着门外全是段家亲人,娘家中人竟无一人留下闹洞房。刚好段澄恩事后问起,她便随口说了句,“要做这栋宅子的主人”。

没想到他当了真。

“先生是为我?”

“嗯。”

紧紧贴在一起已经无法满足他。段澄恩伸手捧住她的脸,让她转过头来看着自己,唇瓣再一次贴上去。

“我已吩咐下去,将这栋宅子转至你的名下。今后,你便是这栋房子真正的主人。”

她趴在沙发上默默听着,也默默地承受着来自身后的冲撞,想哭。

吸鼻子的同时,小嘴跟着收缩,身后男人猛地愣住,浑身绷紧,少有地开口求她“放松些”。

潮湿雨夜从傍晚一直持续到夜里十二点。最后一次她站在地毯上,脚踩着自己的真丝睡衣,没有灵魂的布娃娃一样任人摆弄着,叫嚷说抽筋了,哀求着想将自己另一条腿放下来。

好不容易躺到床上,段澄恩一脸餍足,同身侧妻子说道,“二哥的公司收购仙乐斯舞厅的事,你也知道了。”

叶秋容已经困得睁不开眼,有气无力“嗯”上一声。

“那需要我给爸妈另找地方工作吗?或者干脆不工作了,休息也好。”

她的父母尚在仙乐斯工作,以后免不了同段澄远和许小月打照面。可老两口在仙乐斯做了一辈子工,离了那里只怕很难再适应新的地方。她闭着眼摇头,抱住男人胳膊随意道,“不用,爸妈都只是舞厅里最不起眼的员工,没机会同他们打交道。再者老两口勤快惯了,我爸平时没什么朋友,就好同仙乐斯那几个叔叔喝口酒,就让他们待在那里罢。这也是他们自己的意思。”

她闹起来的时候蛮横无理,乖起来的时候又比谁都温柔和顺。男人眸色沉静,不再开口,只是双手紧紧将她抱住,好像一松手,她就会从指缝溜走。

月色清冷,床榻上两道身影渐渐睡着了-

寒冬腊月,宋芳笙迈入人生新起点的一年即将结束。

三姐妹最近各有所忙,近一周内没能找机会喝下午茶。第三名孩子失踪的消息传来,将原本已经逐渐恢复平静的上海再次搅动。

这一次,叶秋容“女鬼抓男童,采阳补阴”的说法彻底推翻,因为失踪的是个女童。

第45章 退婚

失踪的第三名女童叫陈芳蝶,是大地主陈聚百的小孙女。说是女童,今年已满九岁,算得上半个少年。据来报案的仆人说,小姑娘当天原本在永安公司顶层天韵楼的游乐场,看魔术表演、坐电动小火车。直到她坐上旋转木马,母亲带着仆人去买了点东西回来再看,小姑娘已经不见。这个年纪的孩子通常已经开智,凡事都有自己的主见,绝无可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如果说前两名孩童的失踪,可能是被人强行掳走,那到陈芳蝶这里,所有人都开始怀疑是有人使用了药物或者某个说辞,才能让这样的孩子心甘情愿地跟着离开。

女童的母亲十分警觉,隐隐知道自己女儿的失踪一定同之前两件男童失踪案有关,当即报了警。李正带人赶赴现场,里里外外找了个遍,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旋转木马其中一只木马的座位下发现一只已经使用过的针筒,里面检测出残留“帕勒托”,是一种价格高昂的镇静剂。

与此同时,同上一个男孩一样,第二名失踪的男童钱新志的头颅发现被人扔在码头,旁若无人地立在码头栏杆上,吓得第一个发现的渔民差点心脏病突发。

丁法医对头颅进行检查,确定钱新志死于失踪后的第三天。也就是说,三天内没有找到陈芳蝶,再次见到她可能就只剩下一只头颅。

了解到这些的时候,宋芳笙正在警察署里,同负责前两起男童失踪案的警察一起,将所有资料重新翻看,希望能得到新的线索,比如在宁天成和钱新志失踪地点附近是否也有疑似针筒的线索出现。

沈丽曼和叶秋容前后脚赶到警察署的时候,她正坐在顾均胜的办公室,手边是已经冷掉的茶水。

“找我们来做什么?”

女人从一堆卷宗里抬头,看着叶秋容急切道,“之前你不是说,找不到几个孩子之间的关联吗?我把他们三个的生辰八字和家族背景、书塾老师这些资料全都要来了,事无巨细,你们且帮忙瞧瞧。”

“我哪里会看什么生辰八字啊?”话虽如此说,叶秋容还是来开凳子,与沈丽曼一同坐下,开始翻看起卷宗来。

档案上,三名孩童的生辰八字已经经过一轮解析,简明扼要地写在纸上。沈丽曼仔细端详一阵,眉头仍旧蹙紧道,“就表面看来,三人命格、生肖皆不相同,既无纯阳命格,也无极阴命格,都是最普通不过的人。但要说凶手杀人是为凑齐金木水火土五行,这钱新志与陈芳蝶又都属金木,五行重叠,所以凶手应该不是看生辰八字来择选目标。”

“那再没有了,”叶秋容抬头说道,“三个小孩性别不同、性格不同,彼此之间无交集,更谈不上分属在不同的学校和保育所念书,哪里还有相似之处?”

可三人都晓得,连环杀人犯选择目标一定都有一个标准。

看着面前堆积如山的卷宗,宋芳笙叹一口气,眉眼耷拉下来。

“若非要说相似之处,宁家是上海娱乐巨头之一,钱家钱庄遍布上海各区,陈家老爷更是拥有半条南京路商铺的大地主,三家人财力雄厚,三个孩子若是还在,定是家中掌上明珠。”

“那凶手的目标就不该装神弄鬼杀人,而是挟持人质,索要钱财才对。”看宋芳笙垂头丧气,沈丽曼亦是头疼。她揉着眉心,安慰她道,“好了,或许顾少爷那边,能追着现场留下的针剂查到什么线索呢?这警察署实在阴冷,不似咱们家中暖和,我们还是换地方喝茶吧。”

顾均胜外出公办,不在警署。宋芳笙留下也觉无趣,点头后起身,同外头小警察交代几句,三人一起走了出来。

与三人一起走出来的还有一名美妇人。她抱着四方木盒,里面隐隐透出难闻的气味,身边身穿白色大褂、戴口罩的男人送她出来,安慰她道,“宁太太切莫太过伤心,杀害小阿成的凶手一定会落网的。你若有更多消息,随时来警察署找我们。”

宁太太?!

宋芳笙三人对视一眼,立刻反应过来,这名美妇人就是第一个失踪小童宁天成的母亲,盒子里装着的应该就是孩子仅剩的头颅。

宁太太已经哭得说不出话来,没心思打招呼,带着身后佣人走出来。叶秋容嫌腐烂气味难闻,拉着两人跟在后头,与宁太太拉开距离。

一行人一前一后走到门口,宁太太不知瞧见了什么,手里木盒交给佣人,朝着面前一个人就扑过去,抓扯那人头发,表情狰狞。

“都是你们!都是你们害的!”

阴寒的冬日街道上,行人往来不绝。大家瞧见一男一女扭打在一处,皆驻足观看。宋芳笙小跑两步到了跟前,认出被宁太太扑倒的男人正是万家仆人,阿华。

“宁太太怎么认识阿华的?”

“我想起来了!”宋芳笙难掩兴奋道,“阴婚仪式第二日,他们都到警署来做过笔录,应是那时候见过。”

宁太太疯疯癫癫,抓住阿华的头发不松开,一下下往地上磕。还好就在警察署门口,门口警察瞧见动静赶来拉劝,将两人分开,女人嘴里仍不依不饶,哭得比谁都与伤心。

“都是你们那位大小姐造的孽!万宝珠……她就是魔鬼!明明不是我家老爷的错,为什么到死也不放过我们?她有什么不满,尽管冲着我来啊,为什么要伤害我的儿子、为什么啊!”

阿华显然也被惊着,扯着沾满灰尘的衣服,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不知道该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