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郑秋红一说,江晚才明白吴英这个二婚丈夫居然也是部队里的。
还是他们家属院的。
那以后,真要热闹了。
这男人今年四十岁,没有结过婚,是个团长。
长得很高很壮,满身都是腱子肉。
脸上还有一道十厘米长的疤,从眼角到下巴,匪气十足。
年轻的时候,倒是有人给他介绍对象。
但是那些女的看了他一眼就被吓哭了,觉得他会打人。
久而久之,也不知道谁传出嫁给他,就要忍受家暴什么的,导致后面没人给他介绍对象了。
他的终身大事,就一直没有着落。
他老家倒是还有两个兄弟一个姐姐的,但是他父母前两年相继没了。
这两个人一个胖,一个壮,在外人看来倒是挺搭的。
可这门婚,倒是没几个人看好的。
虽说谣言不可信,但是吴英都二婚了,外人都说她也应该慎重点。
“嫂子,我看你就挺看好这门婚事的。”
三人成虎,江晚是信谣言的威力的。
郑秋红骄傲地抬头,
“当然,我觉得魏东明是个好的,他就是看着骇人了点。我家二小子小时候差点走丢了,就是魏东明帮忙找回来的。”
“我事后拿东西去谢他,他还不收呢。他说我家里不富裕,留着给孩子吃。他一个人,不愁吃。你说这样人品的人,能差到哪里去?”
“我都帮他跟别人澄清了好几次,说他是个好的,可是旁人都不信,宁可信别人。
也不知道是哪个挨千刀的,把他的人品给败坏了,否则以他的级别,早就娶上媳妇了。”
郑秋红说起这个来,还觉得惋惜。
“我今天看到英子了,她离婚后,已经瘦了一些了。
她跟我说,她在减肥。这人啊,遇到不珍惜自己的男人,连减肥都没动力。
离了婚,英子都想减肥了,说明她对这段婚姻是充满了希望。我真希望他们两个人好好过日子,气死那些不长眼的人。”
江晚重新审视了一番郑秋红,她发现郑嫂子比自己想象中还要来得嫉恶如仇。
郑秋红跟江晚说尽兴了,就走了。
离开前,还问了江晚要不要明天去赶大集,明天又是赶大集的日子。
江晚想了下,答应去,她这回打算带乐乐一起去。
上次去,她都熟悉了那边,况且她之前答应过乐乐,要带他去赶集的,结果迟迟没兑现。
江晚把这个好消息跟乐乐一说,乐乐眉开眼笑,恨不得明天快点到来。
他还打算去集市上给金宝淘点小玩具呢,下次回军区家属院送给他。
上次他妈在集市上买的,金宝就爱不释手。
在乐乐心中,金宝是他最要好的朋友。
金宝有什么好吃好玩的,总是第一个跑来跟他分享。
聒噪是聒噪了点,也不是不能忍受。
在部队家属院,有时候太安静了,他倒是会时而想起金宝来。
部队家属院,他还没有结交到朋友。
军区家属院,他在金宝的带领下,交了好几个朋友的。
虽然金宝不如那几个聪明,但是,哪个都及不上金宝在他心中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