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防火防盗防闺密(2 / 2)

原主的记忆瞬间就激起了杨彩凤的斗志。

“走,我跟你回村去。”

怂什么怂,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看到周明华带着他新媳妇回来了,钟家人就又开始了表演。

“华子啊,你这媳妇是城里人吧?走这么远的路一定累了,你原本就没钱了,杨老头儿那房子也被杨彩凤一把火烧了个精光,要不,你就带着你媳妇住我们家?”

“好啊,住钟大婶家也挺好的,就不知道钟小会在不在家,我可以和钟小会睡一个屋。”

杨彩凤笑眯眯的站在了周明华面前问。

“你认识我家小会?”

钟大婶伸长脖子看了一眼杨彩凤,皱眉道:“这女子咋这么面熟 呢?”

“钟大婶,您当然面熟啊,我在这村子里住了十九年呢,天天和你家小会玩和。”

“啊?你是杨彩凤?”

“对呀,我就是杨老头儿家的杨彩凤,钟大婶,我回来了。”

就问你,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原主的记忆里,钟小会天天缠着她一起出双入对,好得能穿一条裤子。

经过杨总现代头脑分析:原主就是被钟小会当成冤大头来整。

杨爷爷是远近出名的猎户,进深山打猎经常是满载而归,有些猎物会拿去卖,有些就自己吃。

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里,南瓜红苕高粱能填饱肚子都算是富裕家庭了,但是钟小会围着杨彩凤身边转,每天都能吃上肉,有时候杨爷爷还会让她带一些回家去。

都说了,朋友是拿来利用的,兄弟是用来出卖的,当爷爷死后,对原主伸出援手的是隔壁李家,而钟家压根儿就没有帮上半点忙。

今天却一个劲儿在周明华面前诋毁杨彩凤,诉说着她不堪的过往,甚至还为了周明华能娶别的“新媳妇”欢呼。

当年原主给钟小会吃的那些肉真的不如喂狗!

钟小会不仅利用原主,甚至还惦记上了原主的男人周明华。

最恶毒的是,原主的很多行为都是钟小会给教唆的。

原主也是没脑子,人家说啥就是啥,最后把自己养成了那副模样。

防火防盗防闺密在哪个年代都适用。

“你当真是杨彩凤?”

钟大婶看着站在面前的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 眼睛:“你之前不是长得挺福态的吗,咋瘦了这么多了呀?哎呀,你爷爷在的时候你可是吃得好耍得好,你这是遭了多少罪啊,怎么就瘦成这样了啊……”

杨彩凤……好家伙,变脸比翻书还快啊。

“瘦了好啊,要不然长得比你们家猪圈里的肥猪还重。”

“哪有哪有,女孩子长胖点好,长胖点就是有福气的表现。”

“那倒也是,你看钟小会多瘦啊,一点儿也没有福气。”杨彩凤微微一笑:“不像我,嫁给了老周,老周每个月的津贴都给我花,我想买啥就买啥,老周也不打我不骂我,更不会说我败家……”

羡慕嫉妒去吧。

最喜欢的就是你们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钟大婶气得脸色都变了,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钟大叔,钟大婶,就不打扰你们了,我们去李三嫂家借宿。”

周明华看杨彩凤占了上风宠溺的一笑,他就知道,这女子从来就不是轻易认输的主。

说真,随军之后她变化大得惊人,这媳妇,自己是越来越喜欢。

说明她也是一个可塑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