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之前,和班上几个住宿舍的男同学打了个招呼。
没多说,李修文就独自迈出校门往出租屋的方向走去。
回到家,闲来无事,他打开手机刷了会儿新闻。
这才知道自己竟然以天才作家的身份上了全网热搜。
对此,他并没有感到惊讶,只因之前他写的那些作品,
任何一篇在前世都可归为世界经典短篇小说之一!
而一个参加完高考的十八岁青年却写出这么多篇。
能上热搜,被人说是天才,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对于自己被夸是天才,李修文还是感到很高兴。
毕竟被夸天才,本就是他希望自己能够获得到的名号。
只有这样。
他今后写出更多不同风格的经典小说才不会被质疑抄袭。
若真有人怀疑。
仅凭天才这个名号恐怕也可以打消大部分人的念头。
“真不错!”
感叹完,又刷了会儿新闻,李修文就洗澡上床睡觉了。
……
次日。
根据群里的通知,李修文到学校领了军训服和课本。
隔天,学校就开始了让大多数新生们都头痛的十五天军训。
对此,李修文也觉头痛,不过他也没逃避的打算。
第一天军训结束,他只觉浑身都疼,特别他的是双腿腿肚,
每走一步,他都感觉双腿又沉又痛,如同灌了铅。
不过,第一天军训结束,李修文也感觉有不少收获。
首先,和班里的其他男生差不多算是熟悉起来。
彼此能叫上名字,也对于各自的性格有了大致了解。
另外,听着同学们讨论谁漂亮之类前世他觉无聊的话题。
这辈子,他心里也难得的有些年轻人该有的触动。
他第一次觉得。
这些看起来无聊、琐碎的言语才或许是青春该有的样子。
前世。
他受限于痛苦,沉沦于深刻,总觉得那些东西浅薄。
可结果呢,他以为的深刻,也不过是把自己陷在笼子里。
倒不像是年轻人,反而像是一个没有灵气的书呆子。
愉悦、开心、快乐这些积极的情绪他一概体验不到。
真的很可悲!
这辈子,说什么李修文也不想再像之前那样了。
回家后,李修文洗了个澡便睡,并没有写小说。
军训闲暇的时间,他暂时也都不打算再写小说了。
原因嘛。
自然是太累,回到家,洗了个澡困意便涌上心头。
军训,第一天最累,后面李修文就感觉越来越轻松。
他知道,自己这是习惯了,自然没之前那样累了。
这天下午。
站军姿时,李修文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一部小说的记忆——
秘鲁著名作家略萨的长篇代表作《城市与狗》。
对于略萨,大部分人可能不像同为美洲作家的马尔克斯那么了解。
不过这也丝毫说明不了略萨的文学成就便低于马尔克斯。
两人同为拉丁美洲文学爆炸中的“四大主将”之一。
都开创了新的文学流派,也都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