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修文这次之所以选择写这篇相对比较冷门的小说。
一来它是当代短篇小说中的名篇,小说本身就比较经典。
二来是这篇小说给前世他留下的印象比较深刻。
他想和这个世界的人分享这篇如此有趣的短篇小说。
更多的,是他想再换个风格,写篇和之前不一样的。
之所以这样想。
他也是为了给自己今后写风格不同的长篇做打算。
短篇风格多了,今后他写各种各样的长篇也不会有人质疑。
之前他写的那几篇小说,大部分都过于晦涩、荒诞。
读来,不论怎样,它们或多或少都有点阅读难度。
而这篇却不一样,属于现实主义,并且读来足够有趣。
前世,他一个十一岁小孩,都能被其吸引的一口气读完。
可想这篇小说有多么有趣……
当然。
他读下去,也可能和小说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属于“擦边”有关。
小说的内容,尺度过大,将那种事直勾勾的写了出来。
放在网络小说上,如果按那个尺度写必然被封。
不过这篇小说这里的“擦边”带有某种观念解放的意味。
这和那些单纯的靠色欲吸引人的擦边小说是两回事。
决定好写它后。
紧接着,李修文便思索该怎样激起这篇小说的记忆。
小说里,主要的情节都发生在宾馆里,两次都是。
因此,在李修文看来,宾馆就是小说里的主要场景。
至于感受?
在李修文看来,小说里大部分讲的都是性相关的内容。
因此他觉得,欲望应该是激起这篇小说记忆的关键。
他打算,明天晚上去开个宾馆尝试下激起这篇小说的记忆。
想罢,李修文收回思绪,用手机读起了书来。
……
和往常一样,下班后何非又买来了最新一期的现代文学杂志。
先前。
了解到庄生是大一新生,这可是让他深深震惊了一番!
同时,也不由得感到惭愧。
想当年,自己三十多岁,才写出堪堪拿得出手的作品。
后来,勤学苦写数年,才终于取得了现在的文学成就。
而李修文,不到二十,就已经有这么多篇经典小说了。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不过,毕竟是前辈,何非也并没有嫉妒庄生的天赋。
他巴不得庄生多写点,好让他有更多的优秀小说可读。
翻开杂志,何非特意先找到庄生新发表的那篇小说来读。
看到小说名,他也有些疑惑,心想莫非这是讲动物的小说?
不过,联想到庄生之前写的小说风格多样的特点。
他只是随便一想,倒也没有擅自揣测小说内容。
而是迫不及待的就阅读起了这篇小说的正文来。
小说太有趣了,语言很幽默,故事也足够精彩。
这一读,他就沉浸在了小说塑造的那个荒诞的世界里。
“真是妙啊,不愧是天才!”读完,何非深深的感叹道。
在他看来,庄生这篇小说的构思实在是太独特了。
除了天才,恐怕没人会想到以这样的方式写小说!
试问,看一个人被鳄鱼吃了,一个作家能写什么呢?
恐怕绝大数人写的都是与此相关的亲人的哀痛和反应。
亦或者,或许会借此讽刺、批判一下世态人情。
谁又能想到可以去让那人在鳄鱼肚子里活的好好的。
然后通过各人的反应,把自己的讽刺幽默的表达出来呢?
更别说,就算是有人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