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好后。
李修文打算明天坐车出发去这座岛屿上面试试。
看看能不能激起《克苏鲁的呼唤》这篇小说的记忆。
想罢,李修文突然感到自己的肚子有一些饿。
看了下时间,他发现此时已经到了下午五点半。
他就收回思绪,披上衣服,下楼到外面吃饭去了。
这次。
他没走远,依旧去了之前常去的那家快餐店吃饭。
无它。
只因他一直就对吃的东西本身没有太大的欲望。
当然。
这也可能只是说因他前世囊中羞涩的时间多。
没体验过那些各种各种滋味无比可口的美食所致。
形成了习惯。
即使只是吃街边最便宜的快餐他也不感到厌烦。
前世。
他也只有跟女朋友一块吃饭才不会去吃这种快餐。
或者是朋友聚会……
要是他自己的话。
大部分在外面工作的时间他都是在街边的快餐店吃饭。
和之前一样,李修文又点了一份肉沫茄子盖饭。
这次。
饭店老板倒是没有再拿上次那种鄙夷的目光望自己。
另外。
和之前的时候一样老板他也没有上前打扰他。
这也是李修文选择经常来这家快餐店吃饭的原因。
等饭时,李修文坐在面朝门的方向靠墙的位置。
抬头,他就可看见门外被街灯照的通亮的街道。
不经意间。
他看到了上次那个小女孩骑自行车从外面经过。
他也没多想,毕竟人世间偶然的事情本就有很多
快餐店里,这会儿除了李修文也没什么来吃饭的客人。
不一会儿,李修文点的肉沫茄子盖饭便做好了。
天冷,饭凉的快,李修文肚子又饿,他吃的便快。
没一会儿,他便把满满的一盘饭菜给解决干净。
看他吃的干净,饭店老板脸上也不由露出了笑意。
心里,则是对这个年轻的作家感到非常敬佩。
他想,这庄生写这么多书,赚的钱肯定不少。
可是依然愿意来这快餐店吃这十几块一顿的晚饭。
这份有钱之后,依旧简朴的作风,真是难得!
要是自己有钱了,恐怕高低也要每天吃一顿大餐。
他不知道的是,李修文纯粹是因为习惯成自然罢了。
要是他真发现有比这更合适、味道更好吃的饭店。
即使多发点钱,李修文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
对于钱。
前世很多时候李修文心里都没什么节制的概念。
他也并没有像有些人一样把钱当成多么重要的东西。
要不然。
他上学时也不会经常因为买书而没有钱吃饭了。
要是钱真能换得在他心里无比珍贵的那种东西。
即使拿自己的所有钱去换他也是心甘情愿的。
可是啊,钱也只不过是钱罢了,又能换什么东西呢?
付完钱,李修文离开快餐店,他并没有急着回家。
想着反正自己这会儿回去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他便决定在外面散会步,等消了食之后再回家。
不曾想。
这次散步倒是让他碰到了一件比较意外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