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了,这里面可是我们现在所有的家当了。”
本杰明伸出手来托住自己外套里的包裹:“有必要这样谨慎吗?”
“虽说这样会让人看起来觉得我们像是大肥羊,但是考虑到我们手头就这些东西,小心点不为过。”
李华抖了抖战裙的裙摆,把鹰嘴法杖当拐杖一样杵着。
“况且,只有真的‘羊’才会担心被盯上。你见过有几个活腻了的劫匪去抢劫实弹运钞车的?”
要有人来抢还更好呢,既然能在这个宇宙社会混,身上肯定有实时流通的宇宙货币吧?既然有钱,赔他们这些被抢劫吓到的受害者一点精神损失费不过分吧?
杰森当初自主创业的时候,李华可是一直在旁边看的。
或许算是万幸中的不幸,这个有交易功能的宇宙中转站的治安并不算差,李华和本杰明穿梭各个店铺问价和砍价时都没有冒出什么劫匪来。
李华用跟着家里长辈在市场买菜耳濡目染的杀价技巧辗转多个店铺,或许他还是被坑了一些,但最终两套人类也能用的便携式宇航服还是入手了。
而且还有余钱,李华找了个看起来靠谱的宇宙银行开户办了个卡,把大部分钱都存在里面,用剩下的钱去买了几份宇宙风味的小吃。
宇宙食品怎么说呢,如果能克服视觉上的冲击,其实还是挺好吃的。
“我还以为我看花眼了呢。”
李华和本杰明都有自动语言翻译器,等到说这话的人走到桌前,他们才恍然反应过来这是英语。
“我的天,你们两人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
来人穿着一套绿黑白相间的紧身衣,参考之前杰森看见本杰明氪星形态时的反应,李华和本杰明不难猜出此人的身份。
嘴里正好没有食物的本杰明:“绿灯侠哈尔.乔丹?”
“是我,你是BEN10本杰明.丁尼森吧?我听说过你,你可算是我的半个异世界同行呢!”哈尔拉开他们旁边的椅子坐下,对李华友好地笑道,“拼个桌?”
李华还没能把嘴里的食物嚼碎咽下去——他刚刚往嘴里塞了一块口感类似韧性堪比鱿鱼触须混麦芽糖的东西,这时候只能点头加竖大拇指表示同意。
“谢啦!”哈尔又问,“你们怎么找到这里的?这里甚至不在太阳系。”
虽然之前就知道这几个孩子很能跑,但这也太能跑了吧?
本杰明得意洋洋地说:“我也不是第一次进行宇宙航行了,送孩子的时候用氪星人形态按逻辑上应该有太空站的地方逛了一圈很简单就找到了。来的时候我可是专门关了Omnitrix的自动扫描DNA模式,不然这里这么多外星人,我俩今天就得寸步难行了。”
“那你呢?你怎么来这了?”
哈尔爽朗一笑:“当然是来逛街啊,这里能吃到的东西和酒地球上可买不到!对了,今天你们怎么只有两个人,蝙蝠家的小子呢?”
李华终于结束了嘴中的博弈,他揉了揉酸痛的腮帮子,说:“他回去处理家庭事务了。”
哈尔想起前段时间正义联盟集体回地球时被拉入的那个“蝙蝠已至”群聊,以及里面那些青少年超级英雄对蝙蝠侠天降的那个新孩子的血泪控诉
蝙蝠侠最近的家庭生活可能确实有点水深火热。
哈尔:“不过你们哪来的钱买东西的?地球货币在宇宙中可不流通。”
本杰明:“在店老板的介绍下去火星捡了一点废品来卖。”
正如前面所说,宇宙也是有废品回收行业的,所以哈尔并未觉得哪里不对,只是说:“下回你们可注意点,还好这次是只是火星。要是其他的无人却有屋子的星球,可能会有高危辐射、病毒和其他的什么危险东西残留。”
一鲸落,万物生,这本就不仅是地球的自然法则。
比起去火星捡无主的东西变卖,不如说在火星文明灭绝几个世纪后的现在,本杰明还能在上面找到能用的东西这点反而更能令哈尔惊讶。
哈尔给了小朋友们关于宇宙航行的建议:“如果你们要去别的星球玩的话,我建议你们去买一套便携式宇宙航天服、便携式自动制氧面罩,人类也能用的那种。还有星图和宇宙用通讯器,避免你们跑太远找不到地球。当然最好还是不要离开太阳系比较好哦,宇宙是很广袤的,要是迷路可就糟了。”
“谢谢您。”李华把自己之前办的那张卡拿出来给哈尔看,“请问这个应该是正规的宇宙银行卡吧?”
如果不是,他现在就回去把那个骗子银行拆了。
不仅卖完东西还办了银行卡?
哈尔不由得在心底敬佩起这两个小孩的行动力来,他拿起那张银行卡查看:“是正规的。这是个正规的宇宙中转交易站,这里有可能存在坑人的店家,但坑人的银行不太可能出现。”
本杰明又拿出两个便携式宇航服:“那这两个宇航服的材质是正规的吗?我照着我以前宇宙航行的经验挑的,但不确定在这个宇宙适不适用。”
“正规是正规,这种材质的宇航服可以应对很多星球的气候了”
本杰明和李华欢呼击掌。
既然银行卡和这个宇航服都是正规的,等祂们去火星实际体验这套宇航服的使用后,就去把杰森那套也买了。
“等等,你们现在才买宇航服?”哈尔问,“那你们是怎么离开地球的?”
李华:“本在找到这个中转站后并记住位置后,我用魔法护盾把自己罩住,然后他用氪星人形态扛着护盾就可以了呀。”
哈尔:“没有宇航服和其他宇宙维生设备的前提下就这么直接太空旅行?”
“安啦,我们有经验的。”本杰明说,“之前李华魔法不熟练,我对氪星人能力也不熟练的的时候,我们还和杰森一起还用这招去看太阳呢。现在我们都熟练了,更是不会出问题。”
哈尔:你们还搞了不止一次???
蝙蝠侠确实说过本杰明会变成氪星人每天去太阳那里接送寒冰幽灵幼崽的事情,但他并没说过李华和杰森也跟上去看了太阳
等等。
蝙蝠侠知道这件事吗?
哈尔不由得感慨:“你们胆子也太大了。”
“还好吧,那时候是宝宝们第一次上太阳,我们实在不放心所以才跟了一下,而且其实我们并没有太接近太阳。现在这是我第二次上宇宙呢我去趟洗手间,汤汁溅我衣服上了。”
李华把餐具放在吃光的盘子里,和给哈尔乔丹端上酒的服务员擦肩而过。
哈尔给李华指出了洗手间的位置,又问本杰明:“那你们现在买宇航服是打算去探索星辰大海了?”
“主要是带孩子们去玩。”本杰明叹气,“地球上的无人区太难找了,而且孩子们之后也要宇宙航行,我就想着在宇宙环境多待待应该对祂们也有好处。在地球祂们只能躲躲藏藏的,远没有在外太空自在。”
到时候他和李华去火星作业的时候,正好可以顺道遛娃。
本杰明当过小孩,他都清楚精力无法释放的难受。
虽然现在受现有条件约束,虽然以后回BEN宇宙后孩子们可能还是要去凯尔米斯星独自生活一段时间,但本杰明还是尽力想让他的孩子们在这段时间能过得开心些。
“哇哦。”
哈尔本以为两个小孩子们是为了体验星际旅行才离开地球,却没想过他们是为了带婴儿而离开地球的。他不由对本杰明这位15岁未婚先孕天降14胎的异世界同行送上敬佩的目光。
“你可真不容易。”
“当妈咪哪有容易的,我只能尽力做到最好。”
本杰明笑着眨了下右眼,然后起身向走回来的李华走去。
“好啦,我们该回去带孩子了。能和异世界的前辈说话我真的很开心,拜拜。”
李华向哈尔挥手,笑得一脸灿烂:“谢谢您给我们宇宙航行建议,祝您接下来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哈尔微笑着与那两个孩子挥手告别,继续在位置上喝着自己的酒,直到服务员给他上了一份小菜。
哈尔:“是不是上错了?我没有点小菜。”
“那个穿粉色的客人点的。”长着三条手的外星人说,“你们不是朋友吗?他把你们这桌账全结的时候还特意问了我什么菜适合下酒。”
“反正账已经结了,你就留着吧。”
并不缺宇宙货币、原本打算请小孩吃个饭,尽显靠谱前辈和成熟男人帅气的哈尔:“”
本杰明那个位置是能看见结账台的,所以
他,绿灯侠,哈尔.乔丹,一个有工作的成年人,在自己的管理辖区,被初次见面的两个小孩请客了?
甚至还是在宇宙初次创业的小孩!——
作者有话说:哈尔的感受有点像:
出门遛弯吃饭正好遇到邻居家小孩在自己常去的便利店里挑选五毛钱一包的辣条小零食,见了自己还很有礼貌地打招呼嘴巴也很甜,问了才知道他们刚刚在街边捡瓶子卖废品赚了几块钱。你点了一瓶奶茶坐下和他们聊天,正想想着要不顺手给小孩请个客的时候,小孩突然有事先走了。
等小孩走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的奶茶也被小孩子结账了,甚至他们还送了自己一份小零食的既视感。
哈尔:不是???到底谁是“客”啊?
本杰明:我不仅请绿灯侠吃饭,我还用自己的零用钱请魔贾斯吃饭呢!(甚至点的是儿童套餐)
李华:好客得很呢!(鼓掌)
PS:本杰明请客魔贾斯的剧情(《Ben10外星英雄》第三季第10集《鬼影》第6分11秒)在本文中尚未发生(本文的本杰明位于《Ben10外星英雄》第二季第3集《邪恶双胞胎》(阿贝多初登场)后和第4集(寒冰幽灵产子)前的时间段),但他魔贾斯都能请客,请绿灯侠多么正常!
请客魔贾斯剧情很好玩,魔贾斯找本杰明有帮忙(暂不剧透),然后本杰明把他带去汉堡店了。
魔贾斯(抬头看点招牌):汉堡店?
本杰明(在桌子上放下一份外带):我帮你买了儿童套餐。所以别告诉他们你满八岁了。(然后走回自己的桌子打算继续吃薯条)
格温(在本杰明伸手抓薯条的时候把薯条挪开)
本杰明:嘿!
格温:你还记得这家伙有多少次要杀了你吗?
本杰明:不知道,很多,多得w记不清了。但就是这样才有趣啊~(得意洋洋地笑,转向魔甲斯——是的这家伙前面是背对魔甲斯坐着的)你要找我干嘛来着~
魔甲斯:我需要你的帮助。
很搞笑哈哈哈,这段魔甲斯、格温凯文估计都在想“本你这家伙能不能严肃、正经一点!”
【捉虫两次】
第167章
在和绿灯侠分别后,李华和本杰明回地球又带了一下午的寒冰幽灵幼崽。
和孩子们送回太阳托儿所前保证明天带祂们出去玩,将买来的便携式宇航服按照说明书充电,点外卖,在等外卖的过程中背书,吃完晚饭后去夜巡,回到公寓后收拾了一下明天要用的东西,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六点,两人在闹钟声中被叫醒,食用早餐泡面又冲了一杯速溶奶茶后,他们提着前天晚上准备好的东西直接坐上了飞船。
什么?为什么不直接用氪星人去宇宙?
他们有宇宙飞船前用氪星人上宇宙,现在有宇宙飞船了还用氪星人上宇宙,那这宇宙飞船不是白修了吗!
相比坐在一堆的仪表盘前翻阅火星飞船说明书的李华,本杰明就自在得多:“伙计,不用这么急紧张,我有一个小技巧,就像我爷爷教我骑自行车时那样,你就把宇宙飞船堪称超大号的外星自行车就好了。”
李华面无表情:“我又不是你爷爷,我不知道怎么用开自行车的方式开宇宙飞船。”
“没事的伙计,我可以当你爷爷。”本杰明无视李华的眼刀,继续说,“开宇宙飞船不用想那么多弯弯绕绕。你只需要找到‘油门’‘刹车’‘方向盘’就可以了,剩余的和我爷爷教我骑自行车的准则一样——开就完事了!”
丁尼森家的准则:只要你会开自行车,你就会开摩托车电动车宇宙飞船!
李华:“可是我不会骑自行车。”
本杰明:“那你就更该试试了,你看这个飞船方向舵是不是很像自行车把手?没准等你学会开宇宙飞船回去就会开自行车了。”
李华:???
我没开过宇宙飞船你不要唬我!
“安啦安啦,没事的。”本杰明给飞船打火,然后回到座位上扣上安全带,“我已经把飞船挪出山洞了,这一片都没有东西能给你撞。要是你把飞船飞丢了我还能给你接住。”
飞船已经开始往下喷气了李华没学过开飞船不知道这个叫什么,反正他坐在驾驶舱就是看见飞船像四周喷出气流,自己似乎推一下加速杆飞船就能直接移动。
李华翻开说明书打算再看一下注意事项,但被本杰明直接伸手抽了过去:“难道等下你开飞船的时候还要看说明书吗?看说明书和地图是副驾的工作。放心开你的”
本杰明未尽的话语被突如其来的推背感怼回了肚子里。
本杰明都这么说了,李华一把拉下飞船的速度档位拉杆,然后抓住飞船的操作杆直接往上一提,这艘几个世纪后再度工作的飞船以一个几乎是直角的角度旱地拔葱冲向了云端!
本杰明很想喊“不是让你这么放心!”,但众所周知,在信心不足新手司机开车的时候最忌讳周围人的大喊大叫。
而他这一下犹豫,李华已经又摁下了方向舵上的加油按键,飞船的速度再提一个档位,直接飞出了地球大气层。
“真的有用哎!”
上了太空以后,李华把飞船的制动拉杆拉倒开船前的停滞档位应该是这么叫吧,反正他就知道推那玩意飞船能动。然后欢天喜地地问本杰明。
“之后呢?我们往哪飞?”
“那边。”本杰明指向一个方向,“火星和地球离得很近,至少比太阳离地球近。像这种一光年都没有的距离不用开超空间跃迁引擎,普通地加速开过去就可以了。”
李华:“我们这座小飞船还有超空间跃迁引擎呢?”
本杰明:“什么?那玩意不是宇宙飞船都有的吗?”
666号忍无可忍:“那家用小轿车难道也有跑车有的氮气加速吗?”
想也知道不可能所有的飞船都有宇宙远航的能力啊!
本杰明竖起食指,但在他把话说出口前,666号就已经从他带着笑的嘴角预判了他的发言:“别扯你之前队友和你爷爷的车,改装车不算数,用外星科技改装的车更不算数。”
“还有快点开星图开雷达。火星公转的速度和地球不一致,飞船的速度也远没有氪星人那样快,瞎开怕不是开出太阳系了都摸不着火星轨道。”
以氪星人的速度,绕太阳一圈肯定能看到火星,但这艘几个世纪前的老飞船可没有这种速度。
“你不是副驾吗?我都把火星文的飞船说明书翻译成英文让你们打印双语版出来了,你也拿在手上了,能不能看一下操作指南,把飞行指引开了?”
本杰明老实地翻开说明书开始操作飞船的界面,反复对照双语版本,摸索着在飞船上调出了去火星的路线。
在星图导航的指引下,李华很快就驾驶着飞船,飞到了那颗赤红色的星球的上空。
“然后呢?在哪降落?”
几个世纪过去,再宏伟的城市和文明也埋藏在赤红色的赤铁矿风沙之下。
他们要寻找火星人存在的证明,并从中找到足够多的灭绝物种DNA,就必须要靠近居住区。
“我也不记得那时候在哪找的了城市了,它们现在在我眼里看起来完全一样。”
没了氪星人的超级大脑和超级视线,本杰明抓耳挠腮地翻着飞船说明书,在飞船仪表盘上一通无效操作。
“这颗星球的引航系统一定是报废了。”
文明的兴起需要数百上千、甚至上万年的演化,无论生前如何繁盛,落寞下来的文明不肖几百年便会被时间的沙砾埋葬。
“你们试试查找这个飞船的本地地图。”666号说,“这个飞船是火星产的话,可能内置了离线的火星地图。”
“翻到说明书第176页第二段,那里是关于如何调出离线地图的部分。虽然城市部分你们如今在太空看不清,但你们可以通过对比火星的明显地貌来判断方位。”
“等下,所以666号你早就知道怎么操作飞船?”本杰明按照说明书调出火星地图后,终于反应过来,“对啊!666号你不是能直接链接电子设备的吗,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把地图调出来给我们看?”
“因为我觉得你俩的脑子并没有呆头到连这种级别的操作都处理不了。”
666号说。
“以及最重要的——你手腕上带着的那也是一个外星科技,你好歹也算是半个宇宙维和组织成员,对外星科技一窍不通是打算之后继续大力出奇迹把所有人气死吗?”
本杰明嘟囔:“你怎么说话和阿兹米斯似的。”
“因为这就是阿兹米斯原话修改来的,他给我发了语录,告诉我可以视情况照着念给你听。”
“真的?”
“假的。”666号毫无感情地说,“但他大概率是这么想的。”
一个使用外星科技、处理宇宙各种族问题、以星际维和组织为职业规划的人居然不会用外星科技,这比明明是魔法使但灵感低得吓人的魔法少男李华还要离谱。
毕竟灵感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天生,只要不修相关领域的魔法一般不会有太大印象,灵感太高了有时候也不是好事。
但本杰明这就更离谱了,这和不会游泳和使用急救设施的泳池救生员有什么区别?
怕是哪天就要救人不成,自己反而给搭进去了!
本杰明心虚地挪开目光——虽然他也不知道666号的“眼睛”在哪,和李华通过火星上的盖尔环形山(地球命名)和火星文明地图的某处相同地形匹配上,然后找到了距离他们最近的一座城市。
这座城市已经完全被火星地表的氧化铁风沙掩埋,李华在它本应是城市公用停机坪的地方降落。
李华穿上宇航服,提着鸟嘴法杖走下去,对着周围一块微微隆起的土坡发动[地]牌。
土坡顶端的红色土壤在魔法的力量下崩解,底部缓缓上升,一架饱经风霜的飞船露了出来。
“那里面没有东西。”
变身成氪星人的本杰明缓缓飘来,他身边聚集着14个寒冰幽灵幼崽,指向不远处的另一个土堆。
“但那座飞船里有。”
灭绝了几百年的文明的飞船里能有什么可以被采集DNA的东西,不需本杰明多说,李华也能明白。
李华:“去飞船上把你改装过的宇航服换好,考古发掘我来就好。”
此情此景,即使是活泼的李华和本杰明也轻松不起来。
第二个出土的宇宙飞船与第一个同样破旧,很多地方的金属都已经在风化的作用下成为了满天红砂的一部分。
李华在驾驶舱里找到了三具焦黑的骸骨,两个大的,一个小的。
“我扫描不了。”换好宇航服的本杰明重新唤起Omnitrix,但DNA扫描却一无所获。
李华蹲下身,用火星语说了一句“抱歉打扰了”,试图伸手检查那些骸骨。
但不只是那场夺走了他们性命的火焰太旺盛,还是几百年的时光太残酷,李华的指尖刚碰到那具骸骨,它就化成了黑灰。
“或许是尸体的问题。”李华捻了捻指尖的浮灰,“蝙蝠侠给的教科书里说过,骨灰无法验DNA。”
还碎成这样,什么东西都验不出来了。
“火星人的身体素质很强,什么火能把他们烧成这样?”本杰明不忍地别过头,“而且为什么这三具尸体都成这样了,这座飞船除了他们周围却没有焚烧痕迹?”
火星猎人说火星人灭绝于一场于心灵感应中蔓延的瘟疫。
由于不想触火星猎人的伤口,本杰明和李华当时并没询问瘟疫的具体表现,想当然地认为这“瘟疫”应该是和黑死病、天花一类的地球瘟疫一样的情况——染病、发病、死去、成为传染源。
但眼下的情况显然不符合他们的“地球逻辑”。
本杰明:“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只有幸存者能回答这个问题,而那两位幸存者现在人在地球。”
李华将指尖的骨灰轻轻拂回它的主人那,但任凭他如何小心,当他站起身的时候,火星刮了无数年的风还是吹散了这捧本就很脆弱的骨灰。
火星的孩子化作火星的风,安息于火星各处。
幸存者能为他们讲述当年的那场灾厄,而这颗曾孕育生命、如今成为墓碑的红色星球,是那场灾厄沉默的记录者。
这座覆灭了几个世纪的文明古城,正在向它的来访者展现它所“记录”下的一切——
作者有话说:【捉虫两次】
第168章
李华用[地]牌掘开了一个又一个风化层,用比挖掘机更效率的速度让一座又一座城市的建筑重获天日。
他们发现了不少尸体,但那些尸体都和他们最初见到的那三具一样是无法扫描DNA,而且无一例外都有被火焰灼烧过的痕迹。
火星的遗迹保存的很好,所以本杰明和李华很容易就从周遭的痕迹看出来火源不是来自周围,而是那些尸体。
李华:“可人怎么会自己起火呢?”
火星上也有风,呼啸的风吹入已经化为墓穴的建筑,传出的风声如同嚎哭、如同怒吼、如同求救。
即使因为宇航服的存在,这些风并未真的刮到李华身上,但当风声响起,他还是有一种冰入骨髓的寒冷,下意识地蜷起手臂。
难怪火星猎人和他侄女不愿意回火星。
“你也不是没见过沼泽火和火焰人,他们都会起火,没准火星人也会。”本杰明,“可能那种疾病让他们失去了对自身火焰的控制,这才让他们自燃了。还记得吗?火星猎人说过,那病毒通过心灵感应传播,只对火星人有效。”
从尸体的出现地点和姿势来看,他们曾经试图逃离火星,试图躲起来,还有人只是在正常的生活,但他们全都不知什么原因自燃了。
寒冰幽灵幼崽们不知道家长们在做什么,新生的生命在古老的文明遗迹间好奇地穿行。
突然,一只无形化的寒冰幽灵幼崽撞到了一个东西,头被撞疼的幼崽疑惑又有些委屈地叫出了声。
祂其他的兄弟姐妹们听见了这声音,好奇的聚集过来。
祂们还是第一次遇到除了无形化状态下的兄弟姐妹和父母以外穿不过去的东西呢!
幼崽们好奇用头撞着、用还没发育好的手敲着那扇祂们打不开的门,殊不知自己的亲爹妈和干爹已经快给吓死了。
尤其是李华。
想想看吧,身处鬼城、离奇的死亡原因、头顶盘旋着如冤魂嚎哭般的风声、现在这躺了好几具尸体的地方传出了敲门声
这还不如直接出现在面前的敌人呢,直接出现在面前的敌人要么打要么死哪有这么大心理压力!
只有李华自己才知道,当他汗毛耸立、和本杰明做好战斗准备循声走去,结果手电筒一打发现是自家小孩在撞墙的救赎感。
向监护人吱哇乱叫,手足舞蹈比划着自己碰壁经历的可爱幼崽很好地抚慰了监护人险些跳出嗓子眼的心脏,李华将飞到面前的两只崽子揽进怀里rua了两下,如释重负地笑了:“我还以为是鬼呢,没想到原来是你们这些调皮的小幽灵。”
“还记得火星猎人,还有太空站那个锤头鲨老板说过什么吗?”本杰明走到那扇门前,发现这个门被人从里面反锁了,“火星人们也会无形化,他们研究出了能够阻断无形化穿透的科技。同时因火星人奇妙的天生能力,火星的安防科技也高端但不知道它们有没有防纳克弗吉人技术。”
说着,本杰明敲了敲那扇金属门,指着门锁说:“来,孩子们,给妈咪吐个最大功率的冰瞧瞧!”
事实证明,火星人确实没有防纳克弗吉人技术也可能是这扇服役几百年的门失去了这项技术。
在寒冰幽灵的寒冰吐息下,门锁变得易碎,李华拿鸟嘴法杖一敲就干脆地身首异处了。
李华踹开了那扇被寒冰和墙冻在一起的门,在前方黑暗中看见了一张狰狞的苍白面孔,当场心跳骤停——
【冷静,那不是敌人。】
666号的声音在李华抽出[消]牌、本杰明拍下手表前,在他们脑内炸响。
【火星要是有鬼,火星猎人早八百年前就回来和自己的亲友同居了。而且有鬼不是更好吗?直接抓来问墓地在哪,省得你们找了。】
本杰明的手电筒一照,两人才发现那白色的面孔属于一个靠着墙坐在一堆人形灰烬中央,右手拿着一把类似枪支的东西的白色火星人。
Omnitrix发出播报音:“检测到非地球物种人类DNA,DNA数据采集中——火星人DNA基因库数据已更新,生命密码无需更新。”
这时候,李华才恍然反应过来那张白脸和火星猎人短暂露过一次的形态、还有Omnitrix表盘上短暂出身的迷你投影形态一模一样,只是颜色的差别。
所以这张脸不是摆出“狰狞”的样子,而是人家火星人原型就长这样。
“抱歉。”李华低下头,和那位不知道是本来就是白色、还是死后变成白色的火星人逝者道歉,小声说,“逝者安息。”
“很抱歉对你尖叫。”本杰明走下楼梯,查看现场的情况后说,“他或者她,是用手里的这把枪自杀的。”
这位白色的火星人和几位同伴躲入了这间几个世纪后依然能运行防护模式的房间内,但瘟疫依旧降临,在这样绝望的情况下,他(她?)勇敢地从瘟医手中夺过了对自己命运的掌控权。
因为这项壮举,他(她?)的遗骸得以保存DNA,最终他(她?)乘上了另一个宇宙驶来的生命方舟。
这件屋子不大,从里面存放了几个类似保险箱的物体来看,它可能原本是个用来存放贵重物品的房间。
也正因如此,这些可能还不知道瘟疫传染方式的火星人们才试图躲在这里,试图用安防系统挡住瘟疫。
李华锤开其中一个箱子,从中拿出了一份作用类似于房产证、经营许可证一类的、某种特殊材质的文书,得知这里之前似乎是个类似于借贷、当铺一类的店铺。
难怪会有这种安防措施。
“这里没有东西了。”这件地下室并不大,本杰明用手电筒扫了一圈,没能发现第二个他可以扫描DNA的火星人,“走吧。”
李华和本杰明打开一栋又一栋尘封的建筑,找到一具有一具焦骨,再没能找到一个能扫描DNA的尸体。
宇航服的续航时间是有限的,三个小时的搜寻过后,李华和本杰明回到飞船上给宇航服充电,然后喝带来的矿泉水补充体力,分析现状。
李华:“你为什么带我们去那些有安防设施的建筑里?”
他们去了三个建筑,三个建筑里都有安防措施。这三个建筑不相邻,可本杰明却带着李华略过了中途的其他建筑选择了这几个。
本杰明:“其实我不知道那些建筑部里有安防措施,只是我在变身氪星人的时候看不透那些区域。”
整个火星的地图他记不住,一座小城市几个零星的标点位置他还是记得住的。
“火星城市太大了,就这么闷头去找不知道要浪费多少时间。所以我认为我们可以反向利用这点,去检查那些有保护措施的地方,没准就能发现第二具可以被采集DNA的完整尸体。”
“这也是个方法,那就让我们来进一步缩减范围吧。”李华说着,从飞船的行李箱上掏出手机,接手了一个图片,“我们之前不是去了一个警局遗迹吗?这是我在其中一个房间里发现了这个,然后让666号帮忙记录下来了。”
那是这个没落城市的详细地图。
李华双指不断放大这张地图,将其中一个火星文地名指给本杰明看:“这个区域是不是也在你看不透的地点里?”
本杰明不认识火星文,但他通过周围的建筑布局认了出来:“对,有这一片。不过它离我们现在的区域有段距离,得开飞船过去。”
李华:“那我们之后就去这里。”
“为什么?”本杰明不解,“这里有什么?”
“有墓地。”李华说,“这些人死在瘟疫开始之前,如果火星人没有火葬习俗的话,这是我们现在最可能收录火星人DNA的地方。”
本杰明表情一僵:“那岂不是代表我们要”
“我们现在做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区别。”李华从他的背包里抽出两把折叠工兵铲,表情肃穆,“所以为了拯救濒危火星人,去掘火星人的祖坟吧。”
“时间不等人,我们晚上还要回布鲁德海文夜巡呢。挖完这个城市的坟墓还有下一个城市的坟在等着我们发掘,没时间在乎那些繁文缛节了。”
即使是抛去了繁文缛节,但挖坟各种意义上是个技术活,挖外星人的外星科技坟更是技术活中的技术活。
想也知道,要用几个世纪后还能运行的安保设施保护的坟墓里的住户们肯定不是什么普通身份。那既然都不是普通身份了,坟墓的装潢当然也要符合身份。
这个火星坟墓并不想地球坟墓一样露天,从造型上来看,它就像是一个倒过来、大部分埋在地下的巨大金属金字塔。
李华用[地]牌清开它门口的处的泥土,和本杰明顺着门口走了一条狭长的走廊,终于走到了位于中心的大厅。
“真不可思议。”本杰明看见寒冰幽灵幼崽试图无形化钻地又被挡住后,感叹,“几个世纪过去,这么大个设施的安保系统居然还在运行。”
“对我们来说或许算是个坏消息,毕竟它加大了我们考古的难度。”
李华发动[盾]牌,将本杰明齐罩住。
“该你上场了,在孩子们面前帅气地露一手吧,妈咪。”
“收到。”本杰明把身上的宇航服换下,避免等下变身后撑破它,随后快乐地转表。
一阵绿光过后,蟹甲智多星从消散的[盾]牌中试探地走出来:“温度比我想得高些。看来我们正位于火星夏季的白天,距离火星轨道的近日点有些接近。”
李华指着那扇打不开大门:“谢谢你的科普,不过劳驾你快点动手。”
不然要是本杰明中途变回人类,这个火星墓地恐怕都没想到自己在几个世纪后还能迎来新住户——
作者有话说:昨天晚上写这章的时候,因为氛围感的问题,写到一半给自己吓得写不下去,我是一杯飞舞奶茶[爆哭]
【捉虫两次】
第169章
“首先,火星有大气,只是非常稀薄。即使是我变回了地球人的身体,也足够在肺里的氧气耗尽前支撑换上宇航服了——事实上,我认为我们这回只用带个氧气面罩就足以支撑这次旅程了,完全用不上这种全包式宇航服。”
橘色大螃蟹慢条斯理地倒腾着他的四只橘色长足,小碎步地转过身,微微弯腰,对着李华轻轻敲了一下自己的橘色头壳。
“而且,不是动手,是动脑。”
蟹甲布罗卡特斯人可以通过思考来使大脑发出威力巨大的电流。
蟹甲智多星在照常说完他的自负发言后,他分成两半的亮橙色头盖像车的引擎盖一样向上掀起,粉嫩的巨大脑子发出刺目的电流轰向那扇紧闭的金属墓穴门。
李华:“你不是有超级大脑吗?你不是有超级智力吗?你为什么选择了硬轰?”
他还以为本杰明变成蟹甲智多星是打算像黑客那样破解安保措施的。
蟹甲智多星:“这样快。”
李华:“确实快,那请问之后的门我们怎么开?Omnitrix的变身时长撑得到吗?”
这里这么多扇门,看构造还有好几层楼。要是一个个全用暴力开启,他们这周都开不完,还不如撤了安保系统呢!
“”蟹甲智多星默不作声,大脑发出更大的电流和防护系统的能量盾角力。
李华:“难道你已经看透了真相,这扇门背后是中枢主控室?”
他还是太心急了,蟹甲智多星这么聪明,不太可能没注意到这个。
蟹甲智多星:“呃”
李华:
李华:“你不会是根本没想过智取吧?”
蟹甲智多星:“有时候,有一步看一步也是一种智慧。”
“你根本就是没想过!”李华恨铁不成钢,“所以说为什么你现在智商高到这种程度还这么呆头啊!”
蟹甲智多星:“我上次就说过了,你们口中的‘呆头’不是智商导致的结果,是性格导致的。Omnitrix只是改变了我的生命形态,但并没有改变我的内在。”
那不就是说你的内在就是个呆头莽夫吗!
李华还打算和本杰明拌拌没营养的嘴,来给安静得有些瘆人的场景添点人气,就见那扇被蟹甲智多星电击的墙上突然炸出一片电花。
伴随着一阵令人牙酸的嗡鸣声和爆炸产生的冲击波,金属制的大门被轰开了一个冒着电光的口子。
“完事,我就说我的方法也管用。”
蟹甲智多星的头壳重新收拢闭合,亮橙色的腹足在金属制的地板上敲出一串脆音,用他锋利坚固的大钳子将那个口子撕得更大,大到足够让青少年地球人和纳克弗吉人婴儿通过。
做完这一切后,本杰明回到李华创建的魔法护盾里变回来,并且重新穿上航空服:“反正现在都开了一个了,那就干脆进去看看吧。”
说是坟墓,但那里面的构造有点像是巨大的抽屉柜排列组合在一起,有些“抽屉”的前面刻上了名字,有些则没有。
李华和本杰明合力拉开最近的一个有人名的金属抽屉,在Omnitrix的播报声中,他们看清了抽屉内的内容物——一堆洁白的骸骨、旁边放了一个小相框,依稀能看出那上面是一个白色的火星人原始形态、还有一些其他的小东西,看着有点像陪葬物。
一个承载着一个生命的抽屉里就这些东西了。
火星人是会飞的,这些拥挤的抽屉墓穴直接顶到了天花板上,李华估算了一下这里的抽屉的数量,果断选择了放弃:“本,Omnitrix缓冲结束后就使用你无敌的氪星人吧。”
抽不完,这种数量仅凭他们两人纯手抽,这一周都别想抽完。
“我选择用魟人。”本杰明梅开二度地站在魔法盾里转着Omnitrix表盘,“魟人速度快点,用氪星人我怕一不小心给人家墓掀了。”
“随便哪个都行。不然要是就我们俩怕是抽到明年去都抽不完”
绿光闪过,一个黑黄相间、两肩如峡谷般各有一个尖角向上而生、如金属般的头颅悬浮在“峡谷”之中,双手双脚都像螃蟹钳子一样的奇异生物茫然地看着自己的新身体。
“话虽如此,你也不能哪个都变!”
李华继续维持着魔法护盾,问。
“不是说变魟人吗,这是你哪个外星英雄?”
“我不知道,我没有见过这个家伙。”本杰明新奇地观察者自己的新身体,“我确定我那时候要变的是魟人管他呢,我决定叫他北极星(lodesta)!”
李华看了眼旁边的寒冰幽灵幼崽,神情逐渐变得惊恐。
变身前选好的变身形态被顶掉——这场景怎么这么眼熟呢!
不会是阿兹米斯的节育插件哪里出问题了吧?
不要啊!他不要再带新的娃了!
“应该是刚才蟹甲智多星用电流破坏安防系统的时候,Omnitrix被磁场影响了。”
666号的小百科又到了。
“不过这次本变得很好,这个是麦克斯韦(Maxwell)行星的比奥沙瓦人(Biotsavartian),生来就能控制电磁。”
李华:“外星版花O超人!”
话刚说完,李华就后悔了。
如果说本杰明按照配色和现在的能力是花O超人的话,那用盾还穿粉色衣服的自己岂不是甜O超人?
最最重要都是,花O超人是绿的呀!北极星浑身上下除了眼睛和胸口的Omnitrix一点绿色都没有。
于是他快速弥补了自己的错误:“哦不对!花O超人本来就是外星人而且他是机器人,所以应该是外星版万磁王!”
“真够严谨的,伙计!”本杰明想要竖起大拇指,但苦于北极星没有手指只有钳子,所以他只能挥舞手臂,还不小心打到了防护罩。
666号:“李华可以把防护罩放开了,奥沙瓦人是不需要呼吸的物种,他们可以在宇宙中独立生存。”
防护罩一打开,获得新外星人的本杰明就和出笼的比格一样欢快,抬起金黄色的两只钳子,运用电磁波很轻松地抽出了整面墙的抽屉。
“酷——哎!我现在还能做什么呢?”
北极星欢呼着,又尝试对脚下的金属地板使用磁性,在发现自己不仅可以控制金属、还能通过互斥的磁力让自己双脚离地以达成短暂飞行效果,甚至可以直接90度角站在金属柜子上的时候,更是激动。
“这下我一个人就能抽出着整个墓穴的抽屉!”
本杰明并没有夸大,在“北极星”的帮助下事情变得简单不少。
在北极星用磁力抽出所有抽屉后,李华只需要用[飞]牌载着变回原形的本杰明在这一排排墓柜中飞过,Omnitrix就会自动收录DNA。
整个过程不过十五分钟,要不是Omnitrix的DNA扫描好像只能在本杰明保持人类姿态的时候完成,这一过程还会更快。
也不知道Omnitrix的内存有多少,反正他们搜集完着整座墓穴的DNA后,它一点也没有弹出“储存空间不足”的意思。
既然没有报错,那就继续扫描,反正阿兹米斯看着呢。
Omnitrix最初被设计出来目的之一就是“生命方舟”,拿Omnitrix来打架出问题阿兹米斯还能说是本杰明呆头、又或者是什么“Omnitrix本来就不是武器”来说,毕竟事实确实如此。
但李华和本杰明现在就是在拯救濒危物种,这种情况下Omnitrix要是出了差错,那可就是实打实地打阿兹米斯的脸了!
这个墓穴扫完后,本杰明又变回北极星,用强大的磁力撕开金属墙壁。
在接下来的扫墓行动中,李华渐渐发现了一点问题。
他本以为火星人没有在墓碑(或者墓柜?)上放照片的习俗,但随着见到的墓碑越来越多。李华发现有些墓碑其实也会和地球的一些墓碑一样放上照片,有些也会写上类似碑文一类祭亡者的文字。
墓碑不一定都有照片,但是有照片的一定都是绿色的火星人。
可刚才他们拉开的第一个抽屉里的那张照片显示,他们在地下室见到的那个白色火星人并非个例,为什么白色火星人的照片不放在墓碑上?
是因为白化火星人比较少见?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还是因为火星人死后会变色,家属并不想把死亡照片这种隐私的东西公之于众?
不过李华并没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太久,因为接下来还有很多的墓等着他和本杰明扫,他们还得轮流注意有没有寒冰幽灵幼崽没跟上大队伍一大事在面前,李华没时间、没心思也没必要去思考这个问题。
无论那些火星人活着的时候是什么颜色,死了以后看着都是一样的。与其花多余的功夫去求证,还不如之后直接去问火星猎人这个地道火星人呢。
这座公墓分了好几层,工作了几个世纪的中央电梯和安防系统被北极星的电磁攻击彻底摧毁,李华和本杰明从电梯井往下走,一层层地去扫墓。
越往下安放的坟墓越少,周围的装潢也比上一层要更豪华。
第三层的时候,坟墓就不是和别人一起住套房,而是能够埋在泥土里了。
“看来火星人的贫富差异挺大的?”
李华用[地]牌挖出一个个棺材,那些棺材不是用磁性材料制作的,北极星没办法控制它们,只能由李华操纵[地]牌用泥土“手动”揭棺。
“在我看来没什么区别,无非就是扫墓麻烦了一些。”
本杰明从这一座座棺材前走过,好让Omnitrix将这些逝者的DNA收录进去。
“可不是么。”
李华挥动法杖,泥土将本杰明扫过的逝者棺材板重新合上,泥土们重新将逝者送回地下。
无论是王侯将相还是富甲一方,降临在这世上的第一声啼哭也并不比普通人更动听,逝去前的叹息也不比其他人更威严。就连死后的骸骨都是一样的颜色,谁也不比谁高贵。
唯一的区别,或许就是不知何处的未来,会有人在挖坟的时候多挥上几铲子——
作者有话说:
【捉虫两次】
第170章
“不好意思,你刚刚说什么?”杰森将手放在耳后,做出侧身倾听的动作,“你再说一遍?”
“我说,既然你们不让李和丁尼森过来,那就我过去。”达米安说,“你们怕我在我的领地突袭他们,那我去他们的领地,这总行了吧?”
提姆挑眉:“什么时候韦恩庄园变成你的领地了?”
达米安:“作为父亲唯一的亲生儿子,我自然会继承他的一切,当然也包括这座庄园。”
迪克吹了个口哨,望向布鲁斯:“哇哦,布鲁斯,你的亲儿子在惦记你的遗产耶,你打不打算说点什么?”
布鲁斯:
布鲁斯不想说话,布鲁斯只想好好地吃完这顿午饭。
这几天他得到最大的育儿经验,就是身为家长不要介入孩子间的争斗,除非他们打过了火。
不然斗争就要从“孩子对对碰”变成“背水一战”。
杰森指着自己嘴角的青紫:“你看看你的杰作,你叫我怎么相信你去了那边不跳起来打人?”
达米安:“都到他们的领地了,难道他们还担心被我打败?”
经过几场拳拳到肉的家庭交流,韦恩家父子四人和达米安总算明白对方不是不能沟通,而是对方的三观和认知和自己存在差异。
在多场打架和争吵过去后,身心俱疲的几人渐渐将思维从“他(们)怎么能这么说(做)”转化为“他们为什么会这么说(做)”,开始试图建立理解。
就比如现在,杰森终于捋明白达米安的思路了。
达米安不是保证自己不主动攻击人,但他将他认为的“主场BUFF”让出,并且保证自己不打出事来——这在达米安的刺客联盟思维里算“友善”。
达米安也很费解:“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这么担心,我已经和你说过很多次了,我不是会攻击婴儿的败类。如果你担心的是李和本,那我就更不理解了。”
“一个被长矛贯穿头颅都不痛不痒的生物,一个各方面身体素质远超普通人类还有魔法的超人类,到底为什么要让我这么小心翼翼?”
杰森的手指情不自禁地捏起来:“因为你见到的是他们的变身状态,变身你懂吗?”
“不懂。”刺客联盟不会有动画片看,达米安的疑惑真情实感,“还有你为什么要把手捏起来?”
“意大利餐厅吃多了别在意这个。简单来说,就是这两人平时身体素质就是普通人。”
杰森无视了布鲁斯不太赞同他说情报给达米安的眼神——因为信任问题,布鲁斯现在还没给达米安电脑呢。
说真的,杰森觉得这真没必要。达米安既然能被带来蝙蝠洞,又能上韦恩庄园,他还有什么不能知道的呢?
之前李华和本杰明都原皮在达米安面前出场了,有什么不能说的。现在先说明白,总比达米安不知道这两人有普通状态,某天拿长矛戳戳乐结果戳出问题来强吧!
达米安:“所以他们到底是不是人?”
杰森:“李华是人,本大部分时候是人。反正在你不会随时跃起攻击人前,你不会见到他们。”
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鬼话,什么叫大部分是人?
达米安深吸一口气,还是放弃了较真:“算了,既然你担心的是那种无聊的事情。那我可以保证不主动攻击他们。”
本以为达米安还要开一通嘲讽、这几天与达米安各种斗殴的众人:???
你这次怎么这么好说话!
要知道,他们直到现在都没能让达米安放弃攻击除阿尔弗雷德以外的家里人。
他们打了好几场拆了半个庄园,费劲唇舌,达米安才勉强同意不使用锋利物品攻击人,并且在发起攻击前要提前喊。
“我对你们发起挑战是为了考验你们的能力,确定你们配得上做我的兄父,以及是否值得我的尊敬。”
再一次,达米安觉得他的兄弟所没意义的疑问了感到窝火。
他只是在奉行刺客联盟“强者才配得到尊敬和提要求”的准则,也只会和他认为的强者战斗,为什么总是觉得他是见人就杀的疯子?
自从来到这个庄园,他也没动那个老仆人一根手指头——说起这个,达米安更郁闷和疑惑了。他明明没动手也没说什么,为什么他的父兄要为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下人指责他?
甚至还不允许他称呼潘尼沃斯为“仆人”“下人”这个不是潘尼沃斯的职业吗?达米安真的搞不明白哪里侮辱人了,他只是在阐述事实。
这里的所见所闻几乎完全颠覆了达米安出生以来建立的认知,这让他感到非常不适应,可他没办法离开这个环境。
达米安尝试让这个环境变成符合他认知的那样,但是他失败了,并且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
比起无法理解的人类,他觉得还是那群不说话的蓝色蛾子更能沟通,或者物种不明的本杰明.丁尼森。
无法互相理解的异类,总归比无法互相理解的同类更容易让人平静接受思维差异的存在。
“达米安,在这里我们不靠武力和价值来赢得他人的尊重。”
布鲁斯数不清这是这些天内自己多少次憋下要叹出口的气了。
“况且,我们没有办法替本杰明李华做决定。如果你的所作所为让他人感到不适和担忧,那你就要接受他们选择远离你的决定。”
达米安的难搞程度大大超过了韦恩一家的想象。
事实上,经过这些日子被迫拳拳到肉的家庭谈话,他们很容易就发现达米安不是那种能听懂但不愿意去听其他人说话的熊孩子类型,他是更加难搞的类型。
从出生起便置于黑暗的人无法想象太阳的样子。
在达米安的成长中,“善良”和“懦弱”划等号,是必须要被剔除的。
因此也完全不能理解其他人的为什么都在反对他的行为,而且他表示得非常不适应。这种不适应加剧了达米安的暴躁。
就像大幅度改了游戏常用键位、换了度数不一致的眼镜一样,这是一个很艰难的适应时期,但布鲁斯相信自己和达米安一定能撑过去的
那不然还能怎样呢?
已经生出来的小孩不能退货。送回刺客联盟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布鲁斯又不能抱着达米安去阿卡姆疯人院申请个单间开通寄养服务,更不能抱着达米安去跳楼。
那是他儿子,又不是比格犬不对,就算是比格犬也不能这么干!
不管是小孩还是宠物,既然选择养了,就该负责到底。
而且达米安也不是那么无可救药。
昏了头的布鲁斯想。
看哪,这次他没有和我吵架,甚至没有和我顶嘴也没和他的哥哥们动手,这一定是一个好的开始。
布鲁斯还是太低估达米安的行动力了。
午餐桌上的话达米安确实听进去了,并且他以某种奇异地方式鬼使神差地理解了。
刚开始,达米安确实是觉得他的便宜兄弟(父亲可是母亲看上的,自然是不可能便宜的)说本杰明和李华平时脆弱如普通人的话假得离谱。
魔法侧的东西达米安不懂,所以李华的真实性暂且不论,但本杰明他可是亲手亲眼确认过的强大。
更何况,能生出十四个如此强大的婴儿并照顾祂们的父亲,本杰明绝不可能
等等。
达米安突然意识到自己哪里出了错误。
在他的便宜二哥还顶着“花头罩”这个蠢名字,在泰坦塔给他洗澡前,确实是说过“曼瑟罗仙”——也就是本杰明是雌雄同体,雌雄同体在植物里也确实是寻常事。
所以怀胎并生下十四个蓝色蛾子的,可能不是那个素未谋面的“寒冰幽灵”,而是本杰明?
如果真相是这样的话,那一切都能连起来了。
为什么沼泽火拥有那么强的力量却会露出本杰明那样孱弱的人类形态,又为什么自己其他的家人一直担忧其受伤
是因为本杰明产后虚弱!
众所周知,带崽的母兽是十分暴躁且敏感的,尤其是刚生产完还是脆弱状态又独自带崽的母兽。
本身沼泽火和寒冰幽灵幼崽就很强,还是跨种族产子,还一胎生了十四个,还得带孩子,本杰明极大可能元气大伤到现在都没恢复。
这也完全能解释为什么他们这么反感自己去招揽不,探望寒冰幽灵幼崽和本杰明。
这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实力得不得到父兄的认可,而是自己展现出的攻击性会让身为母体的本杰明认为自己和幼崽受到威胁,更别提之前达米安还用长矛贯穿过沼泽火的头颅。
达米安没有照顾过人,更没有照顾过孕妇(夫),他自己都不是被母亲怀胎十月生下的。
但他可以换位思考,如果是自己的母亲在处于虚弱期的时候,有人——而且是一个带着武器无法保证自己不发动攻击的人提到点名要上门拜访,达米安也绝不会同意。
但达米安又不是这个比喻里的“有人”,他完全能控制自己不主动攻击。
更何况本杰明的情况看起来也没那么敏感暴躁富有攻击性,当初可是他自己开口邀请达米安去摸寒冰幽灵幼崽的。
因此,达米安认为自己只要找到机会就能挽回形象,没准还能说服让本杰明送几个寒冰幽灵幼崽过来给他当罗宾。
是的,罗宾。
达米安已经从自己的父亲、兄长和管家那里听到了“蝙蝠侠”的事情,虽然他对救人的超级英雄之流嗤之以鼻。但是也不影响他想要继承他父亲的承认和衣钵。
既然父亲和兄长不让自己当“罗宾”,那他就去当“蝙蝠侠”!
“蝙蝠侠”一定要有“罗宾”,达米安不觉得这颗星球上有什么人能配得上成为他的搭档、获得他的指导。
但寒冰幽灵幼崽们又不是地球人。
父亲的初代罗宾——也就是他现在的便宜大哥格雷森,单飞后正好也是黑蓝配色。
达米安相信,等他的“罗宾”也单飞后,即使是他的父亲也必须承认他教出来的“罗宾”远比格雷森厉害!——
作者有话说:达米安认为的“产后虚弱”的本杰明已经在火星飘着了。
【小剧场】要不说你们仨能玩一块呢。
本杰明:为什么他们说我是穿着很少布的大只佬?
杰森(犀利的目光)
李华(心虚地移开视线)
本杰明:怪了,达米安怎么会觉得我是雌雄同体?谁告诉他的,那人没告诉他只有寒冰幽灵是吗?
李华(犀利的目光)
杰森:(心虚地移开视线)
【完全脑洞的小剧情】
达米安对寒冰幽灵幼崽:多好的孩子啊,来和我干吧!
杰森没准要惊呼:布鲁斯的基因怎么恐怖如斯,这么小就开始捡——不对,这是抢小孩!这青出于蓝胜于蓝了!
提姆:其实严格来说他这不算抢,算发OFFER。
杰森:(惊恐)那不是更恐怖了吗!老头子的亲生儿子竟颇有丧钟之姿!
迪克:杰森你少吃点代餐,都快吃成习惯了!
PS:达米安到家后要当罗宾和蝙蝠侠皆出自他以我们熟知的刺客联盟少主身份和名字初登场的《蝙蝠侠V1》,看了下发现塔利亚交接达米安的对话很好玩,大概是:
塔利亚:这孩子缺乏自律,我教不了了,就交给你了。
蝙蝠侠:?????
(怎么越看越像比格犬交接)
这个漫画里的雷肖古开始是死的,后面复活后说达米安是作为什么最强兵器被培养的,甚至用“它”来称呼达米安,要夺舍达米安,那时候达米安直接骂回去了。
周围的刺客全都反.水。雷霄古。塔利亚冲上去置住雷霄古,声嘶力竭地“达米安!快跑!”(《蝙蝠侠V1》第670话20页)
你们奥古家啊对下代是很在乎,但隔代亲就完全不存在是吧?(突然想起不知道哪个漫画里达米安同母异父那个弟弟的控诉雷肖古在自己身上做实验,因为“因为他知道,母亲决不允许用你做实验!”)
顺便一提,风衣成体达米安蝙蝠侠出自《蝙蝠侠V1》第666话,应该也是两米多成体达米安判断的出处之一,因为这话的第六页明显能看出来达米安蝙蝠侠比周围人高了非常非常多,比持枪的警察都高了一个头。
【捉虫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