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黄桂琴边织着毛衣边看电视剧, 剧情演到关键处,女主的巴掌已经扬起来,马上就要落到渣男的脸上, 外面的门被敲响,她赶紧拿遥控器按下暂停键, 脚踩上拖鞋快步去开门。
门打开, 黄桂琴愣住。
门外面,林修远打横抱着睡着的安若, 面上没什么表情, 就是头发有些过于凌乱, 像是被谁给抓着薅过, 诺诺提着妈妈的包站在旁边,紧抿着唇, 一张白嫩的小脸儿前所未有的严肃。
黄桂琴莫名觉得这一大一小之间气氛有些不同寻常。
林修远先开口,对黄桂琴低声道:“安若在车上睡着了。”
黄桂琴醒过神, 忙把人让进屋, 也压着声音:“她这段时间太累了, 一天都睡不上几个小时。”
她给林修远指卧室在哪儿, 又伸手拉诺诺进屋,诺诺见到黄桂琴,小脸儿上绷着的严肃才算稍微缓了些, 她糯糯地叫了声“姨婆”。
黄桂琴捏捏她的脸蛋儿,又弯腰拿她手里的包, 看到小姑娘指间攥着的几根漆黑的头发, 又是一愣。
这头发肯定不是她自己的,也不是安若的,母女俩的头发都软得不行, 没有这么硬,也没有这么短。
她抬眼望向已经走到客厅的林修远,好像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但又没太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她们家这个小姑娘可是连架都没跟谁吵过,更别说是上手薅谁的头发。
诺诺看到那个大冰山要抱着妈妈进卧室,脸上又起严肃,连拖鞋都来不及换,撒开黄桂琴的手,小跑着就跟了上去。
林修远把沈安若放到床上,脱掉她的鞋,脱掉她的外套,扯过被子盖到她身上,又给她掩了掩被角。
一转身,诺诺就站在床边,脸上戴着个面具。
面具上画着座山,应该是怕别人不知道这是座什么山,山的顶部还特意加了两个大字【冰山】,诺诺最喜欢粉色,所以这两个字被她用彩笔加重加粗地描摹成粉色,连山的边缘也被她画了一圈粉晕。
冰山面具中间只有一双眼睛露出来,正一动不动地盯着林修远,防止他再想要偷亲妈妈。
林修远看着这座粉色的小冰山,刚才被抓包的狼狈消失殆尽,他压下想要上扬的唇角,俯身将小姑娘抱起来。
诺诺正观察着他的反应,所以对他抱她这件事也就暂时忘了排斥,她盯着他的眼睛仔细看,又低着声音严肃道:“你笑什么呀?”
这怎么跟她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她是打算用这个冰山面具把他给吓跑的。
林修远轻声回:“我没有笑,我是觉得诺诺这个面具做得很像我看到过的冰山。”
诺诺原都已经打定了主意不要和他说太多的话,但她现在很需要他的意见反馈,听到他这样说,她马上问:“真的吗?我戴上这个面具,你是不是会觉得我冷冰冰的像冰块儿,连靠近我不敢。”
林修远点头回:“确实。”
诺诺眼里不显情绪,藏在面具后面的唇角没忍住,翘了翘,她就说她这个办法会管用的吧。
林修远抱紧怀里的小姑娘,走到门口,回身看一眼床上的人,关上卧室的灯,又关上了门。
外面的声音走远,躺在被窝里的沈安若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看着天花板发了会儿呆,眼撑不住又慢慢沉下来,但也没再睡实,迷瞪了半个小时不到,还是强撑着精神起来。
她不习惯穿着外衣上床,顺手把床单被罩全都扯了下来,拉开门走出卧室,黄桂琴正好走过来,接过她手里的脏衣篓,笑着扬下巴点点客厅那头,小声道:“两个人在看视频。”
诺诺本来对林修远手机里的视频没什么兴趣,但是他说他视频里有冰山,他在南极拍的冰山,她反正也还不困,看看就看看吧,她倒要看看南极的冰山长的都是什么样子。
就算是看视频,诺诺也没有把面具拿下来,直到视频看到一半,里面出来一堆胖乎乎的小企鹅,她才把面具推到头上,身子也往前倾了些,眼睛不离电视,伸手指屏幕角落里的那个人,问林修远:“那个是你吗?”
林修远看着她,“嗯”一声,嗓音干涩,他戴着帽子戴着墨镜围裹得严实,站的位置也并不显眼,但小姑娘直接就认出了他。
沈安若悄声走进客厅,一眼看到视频里的人,有些意外,她没想到他真的去了趟南极。
诺诺问完那个问题,就没再说话,注意力又回到小企鹅上,视频有些长,诺诺全程都看得很认真,就是视频一结束,她马上收起眼里的意犹未尽,坐直身体,又把面具给拉了下来,重新挡在了她的脸上。
她顶着冰山面具转头看林修远,学他冷冰冰的说话口吻:“你在南极和小企鹅呆了多长时间呀?”
林修远回:“半年。”
他观察着小姑娘面具后的那双眼睛,斟酌道:“我在从南极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头受了伤,只能一直睡觉,醒来后,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也忘记了来找诺诺的路,花了很长时间才能想起来,所以现在才和诺诺见到面。”
诺诺看了眼他的脑袋:“我已经听陈知聿说过了,他说你又回到了十八岁。”
林修远笑了下,眼神温和:“也可以这么说。”
诺诺歪头盯着他看了半天,又问:“那你也不记得妈妈了吗?”
林修远一顿,有些口不对心的谎话,大人之间可以很容易就能说出来,但被这么一双纯真无邪的眼睛注视着,林修远没有躲避她直视的目光,换了一种说法:“我和你妈妈……我们在重新认识。”
诺诺眨了眨眼,不明白什么叫重新认识。
他们这些大人说话总是爱这样绕圈圈,认识就是认识,不认识就是不认识,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啊,这些问题有这样难回答吗。
她刚要开口问清楚,余光里看到站在墙角的沈安若,眼里审问的严肃瞬间消失,她把面具推到头上,露出脸来,对沈安若笑:“妈妈,你醒啦。”
林修远也回过头。
沈安若看着望过来的两双肖似的眸子,有一刹的恍然,又回神,“嗯”一声回应小姑娘,走到沙发旁,揉揉她的头发。
诺诺拉上妈妈的手,就没心思再放在别人身上,直接对林修远下逐客令:“我们要睡觉了,你可以走了。”
林修远从沙发上起身,今晚能和小姑娘独处这么长时间,他已经很满意,有些事情需要慢慢来,至少她现在已经开始有问题想要问他,而不是像之前那样对他半句话都不想理睬。
他看沙发后面的人,沈安若也看过来,两人目光交错一瞬,又同时转开,都落到小姑娘的脸上。
诺诺正仰头看着他俩,沈安若眼睛一滞,又看向林修远,林修远也看回了她,他开口道:“那我先走了。”
沈安若眼里带出些自然的笑:“好,今天麻烦你了。”
林修远视线划过她的脸,垂眼看诺诺,温声道:“诺诺,晚安。”
诺诺看到妈妈在笑,眼睛也不由自主地想要弯下来,听到林修远的声音,又把面具从头上拉下来,冷冷回他:“你也晚安。”
沈安若看清小姑娘脸上的面具,眼里的笑不自觉地又深了些,诺诺悄悄捏捏妈妈的手,让她先不要笑得这样好看,不然这个大冰山会一直想要看她,待在她们家都不想走了。
林修远再看小姑娘一眼,转身的脚步有些慢,最终又大步流星地离开。
诺诺在门关上的那一刻,把脸上的面具直接摘下来扔到一旁,扑到沈安若的身上,甜甜腻腻地喊“妈妈”,当冰山可太累了,她只戴个面具都觉得累,他整天背着一座冰山在身上都不会觉得累吗。
沈安若将小姑娘从沙发上抱起来,搂到怀里,亲亲她的小鼻尖,又亲亲她的额头,犹豫半晌,又开口:“诺诺,他是……”
林修远刚一出门就发现自己的手机没拿,大衣也没拿,门还没有关实,他还在门把上的手向下用了些力,门打开些缝隙,屋里人的声音传出来,他的手又停住。
母女俩都没有注意到玄关这头的情况。
诺诺双手圈上沈安若的脖子,奶声奶气道:“妈妈,我知道他是谁,但我要先观察他是不是在说谎。”
沈安若怔了下,又看她:“诺诺为什么会觉得他在说谎?”
因为刚才在车里,他明明就是想要偷偷亲亲妈妈,他却跟她说他只是想给妈妈解开安全带,她虽然只有三岁多,可也没有那么好骗的,他要是连她这个小朋友都骗,没准儿也会想要骗妈妈,她要保护妈妈。
诺诺将妈妈抱得更紧了些,认真看妈妈的眼睛,不答反问:“妈妈,你喜欢他吗?“
沈安若被小姑娘清澄澄的目光望着,默了片刻,轻声回:“喜欢过。”
门外的人嗤笑了声。
骗子,连女儿都骗。
她要是喜欢过他,哪怕是一点,当初也不会在利用完他,就将他一脚踹开得那样干脆。
他一直在等她的电话,她自始至终都没有给他打过一个,连一条解释的信息他都没有等到她。
第22章
沈安若把诺诺哄睡着, 又去洗了个澡,出来后看到床头柜上放着一个黑色的小盒子。
她拿起来,打开看, 眼神微顿,又合上。
黄桂琴掐着点敲门进来, 看她手里拿着的东西, 解释道:“刚才林修远来拿他的手机和大衣,给你放下的。”
沈安若点点头, 将小盒子随意地放回到柜子上。
黄桂琴看一眼墙上的钟表, 秒针正好指到十二, 她把提着的袋子递给沈安若, 笑着说:“安若,生日快乐, 给你织了件毛衣。”
沈安若高兴地接过袋子,拿出里面的毛衣, 直接穿在身上, 又转一圈给黄桂琴看。
黄桂琴直道好看。
沈安若伸手抱住黄桂琴:“谢谢桂姨。”
黄桂琴顺着她耳边的头发, 柔声道:“早点休息, 多睡一会儿,不用着急起,东西我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 宝珠她们不是下午才到,你睡到中午都不晚。”
沈安若枕着桂姨的肩, 像小猫儿一样, 懒懒地道一声“好”,虽然她已经当妈好几年了,在桂姨这儿她是偶尔可以当当撒娇要糖吃的小朋友的。
零点一过, 沈安若的微信上就开始进消息,都是来祝她生日快乐的,沈安若一条一条地回复完,又进来一条陌生号码的信息,【小安若,当上林太太的第一个生日快乐,我给你准备了一份生日大礼,下次见面送给你】。
沈安若信息都没看完,就直接将这个号码拉黑。
有一件事骆驰说对了,她确实会找靠山,她现在和林修远绑在了一起,顶着林太太的身份,他再想做点什么,都得要先掂量掂量她背后林家的分量,他能惹得起她,却轻易惹不起林家,不管他身后的那个大人物是谁。
沈安若接着跟冯宝珠和夏媛在群里聊天,其实主要是冯宝珠和夏媛在聊,她是她俩的观众。
大周五的晚上,两个人由前男友送的那些奇葩生日礼物而开启的话题,尺度变得越来越大,沈安若看着手机的眼皮也越来越沉。
她在迷迷糊糊中想,如果以后冯宝珠要是和那个李寒山在一块儿了,她跟夏媛姐不就成了妯娌,李家家风又严谨,有长辈在的场合,夏媛姐少不得要叫冯宝珠一声大嫂,也不知道两个人到时候会不会笑场。
后面她俩再聊了什么,沈安若就不知道了,人在累到极点的时候,会睡得格外香,什么乱七八糟的思绪也很难再挤进到大脑里,临睡前虽然收到了骆驰那样一条威胁的信息,她也没再做回从前的噩梦。
一觉醒来,已经快十点。
沈安若在被窝里翻一个身,睁眼看到床头柜上的那个小盒子,伸手拿起它,眼不见为净地扔进了床头柜里,又卷着被子翻到另一侧,头压到放在枕边的相册,她眼里淌出笑。
光看这个相册的封面,就知道是谁送她的生日礼物了,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字【妈妈和诺诺】。
沈安若起身靠到床头,翻开相册,一页一页地看过,眼里泛出些热,小姑娘重新做了一本相册,她的每一张照片旁边都有一张小姑娘笑得阳光灿烂的照片,就好像她当初照相的时候小姑娘就在她身边一样。
卧室的门悄悄打开些,诺诺从门缝里歪进头来,看到妈妈在看她相册,飞跑着进屋,一下子扑到床上,把还挂在脚尖上的拖鞋甩到地上,连滚带爬地窝到妈妈怀里:“妈妈,生日快乐!你看到我给你的礼物啦。”
沈安若亲亲她的脸蛋儿,“谢谢诺诺,妈妈很喜欢这个礼物。”
诺诺笑,用小手摸摸妈妈的脸:“妈妈小时候没有自己的妈妈陪,所以我就把我的照片和妈妈小时候的照片放在了一起,这样就像是我和妈妈一块儿长大的,有我陪着妈妈,妈妈再想到以前,就不会觉得孤单啦。”
她说完又小小地叹一口气:“就是妈妈以前的照片都好少,我只找到了这些。”
她本来想做厚厚的一本相册来着,她想多陪陪小时候的妈妈,可她翻遍了家里的相册,也就找到了妈妈不多的几张照片。
沈安若压下眼底的潮湿,扬起唇角对小姑娘笑:“那妈妈以后多拍些照片。”
诺诺高兴道:“我和妈妈一起照,我们照好多好多照片,等以后可以给我的宝宝看。”
沈安若刮她的小鼻子:“我们诺诺也想有自己的宝宝呀?”
诺诺点头:“嗯!妈妈有我这个宝宝,我也要有一个宝宝,然后我和我的宝宝可以一起陪妈妈。”
沈安若想笑,眼眶却先红起来,她把脸埋到小姑娘的小肚子上,使劲亲亲她,小姑娘咯咯地笑开,搂上妈妈的脖子也要亲妈妈。
昨夜的浓雾早已散尽,温暾的的阳光穿过窗帘倾斜到床上,漫出一室懒洋洋的暖意,让人心生眷恋。
沈安若一起床,黄桂琴就给她端来一碗手擀面,还窝了两个鸡蛋,生日面刚吃完,门铃又响起,顺丰小哥送货上门,是她在北城工作时的同事向小园寄来的生日礼物。
送走顺丰小哥,沈安若门还没关上,二楼刚生完宝宝的魏莎莎提着个蛋糕下来了,蛋糕是给沈安若的。
魏莎莎把蛋糕递过来,还有些不好意思:“安若姐,我昨天听诺诺说了一嘴,今天你过生日,我平时就喜欢捣鼓些吃的,这个蛋糕是我自己做的,你别嫌弃。”
沈安若双手接过蛋糕,眼前不由一亮,由衷赞叹道:“这么好看的蛋糕,我喜欢还来不及,莎莎你也太厉害了,光是照顾小朋友就够你忙的了,你还能挤出时间来做蛋糕。”
魏莎莎听到沈安若的话,鼻子瞬间就有些泛酸,已经很久没人跟她说过她很厉害这句话了。
她刚出月子没多长时间,原以为有了宝宝会是她这辈子最开心的事情,这段时间她却觉得日子尤其难熬,本来说的是她从月子中心出来后,婆婆会过来帮她带一段时间的孩子,但临了婆婆又变了卦,说老大家夫妻俩都上班,两个孙子离了她不行,还是让魏莎莎她妈过来帮她带吧。
但魏莎莎她哥家刚添了二胎,魏莎莎她妈也来不了,魏莎莎现在就自己一个人在家带孩子。
她本来觉得带个小宝宝,也没什么难的,现在网上什么都能查到,又有书做参考,她自己肯定能应付得来。
可实践和理论一点都不一样,好多时候她完全都摸不清状况,宝宝总是哭,白天哭,晚上也哭,她甚至不知道她为什么哭。
她打视频问她妈,她妈开始还耐着性子回她,视频打多了,老太太也就不耐烦起来,直接甩过来话说自己生的孩子自己都不会带,连个妈都不会当。
每天一到半夜,她抱着一直哭的女儿,耳边听着她老公一起一伏的鼾声,再看着窗户里映出的蓬头垢面的人影,她也觉得自己确实挺废物的,怎么别人都会当妈,就她自己不会。
要不是前几天在路上碰到安若姐,和她聊了一会儿,她觉得她可能就会陷在那个旋涡里拔不出来了,那晚安若姐和桂姨还特意去了趟家里,教了她和她老公很多带宝宝的小技巧。
这些天宝宝哭闹的情况明显少了很多,她也慢慢摸索到了一些门道,宝宝半夜再哭,她也不会再在那儿自怨自艾,而是一脚把老公给踹醒,孩子可不是她自己一个人的,她在摸索着怎么当好一个妈,他也得给她学着怎么当好这个爸。
魏莎莎前阵子过得浑浑噩噩,也不是很清楚自己的状态,现在再回想起来,要不是安若姐及时拉了她一把,她最后没准儿得抑郁了,可她最亲近的人都没察觉到这一点,要么说她矫情要么说她事儿多。
沈安若看魏莎莎情绪又有些低落,就问她要不要进家里喝杯水,坐一会儿。
魏莎莎勉强笑笑:“不了,安若姐,宝宝在睡觉,我不能多待,等后面有时间,我带着宝宝来家里找诺诺玩儿。”
沈安若回:“好啊,诺诺稀罕她这个新妹妹稀罕得不行,一直跟我说妹妹像她莎莎姨,长得好看,笑起来更好看。”
魏莎莎发自内心地笑出来,上前一步,抱住沈安若:“安若姐,谢谢你,我已经好多了,不用担心我,我肯定能挺过来的。”
沈安若感觉到濡在颈边的潮湿,拍拍她瘦削的背,想给她些力量。
方大川拉开楼栋的防盗门,哼在唇边的歌猛地止住。
他想安静地退出,满眼是泪的魏莎莎已经看到了他,他只能尴尬地站在原地和沈安若打招呼,本想说“夫人好”,被沈安若一个眼神看过来,已经到嗓子里的话马上又咽回去,改成“安若姐好”。
新晋老板娘不喜欢被叫“夫人”,他差点就忘了他备忘录上最近新添进去的重要一项。
魏莎莎也有些尴尬,不过一哭出来,她原本有些压抑的心情又好了很多,她擦掉眼泪,笑着跟沈安若道了别,匆匆上了楼。
方大川这才敢往前迈步,解释大周末的来登门的原因:“安若姐,我来给老板送资料。”
沈安若想说这些事情不用跟她说,直接去敲他的门就可以,话还没出口,对面的门就打开。
林修远走出来,漫不经意地扫了眼沈安若,视线定在她眼角上两秒,确定哭的人不是她,才看向方大川:“进来。”
方大川赶紧走过去。
沈安若想起什么,叫住林修远:“你等我一下。”
她回身进屋,把蛋糕放到茶几上,桂姨在厨房准备晚上要做的菜,诺诺坐在落地窗旁的小书桌前和视频里的外教练习英语,沈安若走去卧室,打开床头柜,拿出里面那个小黑盒子,又走去玄关,踩上双勃肯鞋,拉开半掩的门。
对面门口已经没了人,不过门大敞着,沈安若走过去,敲了几下门,他的声音从里屋传来:“直接进来。”
沈安若犹豫了下,走进屋,停在玄关处,没再往里走,那个方大川好像已经走了,陈瑾舟和陈知聿也都不在。
两边房子的户型基本都差不多,他这边家具简单,所以面积显得大一些,他还是跟以前一样,喜欢黑白装修的极简风,很像他这个人,冷淡又克制,不沾一点烟火气。
沈安若大概看了眼屋内的摆设,就收回了打量的目光。
林修远从卧室走出来,刚才的居家服已经换成了黑西裤白衬衫,衬衫半敞,他边走边系着扣子,从下到上,指间的动作慢条斯理,眼睛看着她:“怎么了?”
沈安若把手里的盒子放在玄关柜上:“这个还你,没必要。”
林修远穿过客厅,顺手将桌柜上方大川带来的文件袋翻了个面,这里面装的是骆驰的资料,他还没有看。
他走到玄关,停在她面前,看了眼那个小黑盒子,又看她:“既然结了婚,该有的东西总得有,不然诺诺以后问起我求婚的时候有没有送妈妈戒指,我总不能拿张口就来的瞎话骗小朋友。”
他最后一句话有些别的意味,像是在含沙射影什么,沈安若没心思猜他是不是话里有话,不过这一点她还算认同,如果可以,还是不要在小朋友面前说谎。
她想了想:“那就等后面离婚,我再把这个还给你。”
林修远听到“离婚”两个字,眉头不自觉地皱了下,协议是协议,和她结了这个婚,他就没有离的打算。
再看到她脖子里露出的项链,眉头皱得更深,复又展开,从她身上移开视线,像不耐烦再看到她:“不用还我,你自己留着就行。”
沈安若感觉到他的不耐烦,也不想再多待,只道:“我留着也没用。”
里面的素戒或许值不了几个钱,但那枚钻戒应该不便宜,该她拿的钱在协议里已经写得很清楚,其他的她也不会多要。
林修远又看回她,扯了下唇角。
她这话说得还真是轻飘飘,他的东西留着没用,她那“前未婚夫”送她的这破项链她倒是保存得好好的,还时不时地拿出来戴一戴。
林修远伸出手,挑起她脖子上的项链看了看,又放下,似笑非笑道:“我发现沈小姐的眼光好像不怎么样,真正的好东西不知道攥在手里握紧,却拿个破烂儿当宝贝。”
沈安若脸色刹时变得纸白。
这条项链是她爸送给她妈的定情信物,她妈死前又把项链给了她,她本来一直戴在身上,但有一天项链突然不见了,她一度以为是她自己给弄丢了,自责和愧疚一直缠绕着她。
十年后,在她二十四岁生日那天,骆驰又把这条项链当成礼物送给她,他藏了这条项链十年,还指望她收到这件礼物时能感动,骆驰就是这样恶劣。
现在她发现他比骆驰也强不到哪儿去,都是一样的恶劣而不自知。
这条项链确实不值什么钱,但对她来说是无价之宝,她怕自己会再弄丢,也就每年的生日这一天,才会拿出来戴上,想让她妈和她爸陪她一起过生日。
他就算不知道这条项链的来历,也不该嘴一张一闭就轻轻松松把她身上的东西定义成破烂儿,沈安若不想再和他多说什么,转身要走,脚又停在原地,仰起头看他:“想给你提个建议。”
林修远冷声道:“说。”
沈安若眼睛慢慢弯下来,笑得很甜,眼底却是冷的,她伸手轻点上他的胸口:“既然当了太监,嘴巴就要学会甜一点,不然一样傍身的本事都没有,只会越来越招人嫌。”
林修远被她的笑晃了下神,听完她的话脸又一黑,伸手要抓她。
沈安若已经先一步出了屋,又“咣当”一声甩上门。
林修远看着摔在他脸上的门板,直接被气笑。
他就算是那活儿真的废了,东西还在,他算哪门子的太监?!
第23章
方大川瞅一眼后视镜, 又把背往座椅上贴了贴,想降低一下自己的存在感,老板的心情今天不太妙, 晚上的饭局喝了些酒之后,心情好像更差了些。
他再瞅一眼老板一直转在手里的那个小黑盒子, 判断老板心情不妙的原因难道是戒指没能送出去?
戒指上的钻石是他遵照老板的指示去香港拍卖会上拍回来的, 价格相当于他在北城三环内看过的一套位置和视野都极佳的大平层,样式是老板自己给出的设计, 又专门请来国际上有名的珠宝雕刻大师操刀。
昨天他回了趟北城把成品戒指给带了过来, 据他所知今天是安若姐的生日。
方大川翻出夏媛新发的朋友圈, 点开其中一张照片放大仔细看, 安若姐的左手被挡住了一部分,看不到无名指上到底戴没戴着戒指, 他又点开下一张照片,这张看清了, 安若姐的手指空空荡荡的, 所以真的是戒指没能送出去。
沉缓的声音突然从安静的后座传来, “手机给我。”
吓了方大川一个激灵, 差点将手机滑脱,他眼疾手快地捞住手机,又将他刚才看的照片重新点开, 然后将手机捧给了后座的人。
林修远拿过手机,淡淡暼他一眼:“你有她的微信?”
方大川被老板这不冷不淡的语气弄得心里又是一紧, 他都不用琢磨就知道老板这个“她”指的是谁, 他小心地回道:“我是有安若姐的微信,不过这是夏媛夏小姐的朋友圈。”
安若姐好像从来没发过朋友圈,不像他女朋友, 一天发上三回朋友圈都算是少的。
就比方说今天,上高铁前拍了一张北城的天空发了出来,下了高铁又拍了一张江城的天空发了出来,到了他家,又拍了一张他家窗外的天空发了出来。
方大川想到待会儿回到家一打开门,女朋友像小鸟一样飞奔着跑过来抱他的场景,唇角浮出笑,忽地意识到老板就在他身后,马上又把唇角给压了下去,他偷偷抬起些眼,在后视镜里观察后座看照片的老板。
林修远面无表情地划着手机,一张一张地翻过照片,狭眸微垂,长睫半掩,让人看不到他眼底的情绪,划到最后一张照片,他指腹定在屏幕上,没有再动。
照片里,沈安若和诺诺头挤着头挨在一起,鼻尖都点着一点奶油,笑得眉眼弯弯,明媚得如天上的星月。
半晌,林修远从屏幕上收回目光,将手机递回给方大川:“最后一张发我。”
方大川恭声回:“好的,林总。”
他回身接过手机,暗下来的屏幕又亮起,进来一条语音信息,来自他的亲亲女朋友,方大川唇角又是一扬,他本来想把语音转成文字看,结果手一碰屏幕,语音直接外放了出来。
他亲亲女朋友甜美又可人的声音在安静的车厢内响起:“方小狗~~你那冰山林扒皮老板放你回来了没,我等你等得都要睡着了。”
方大川全身的血液瞬间都冻住,下意识地去看自己的老板。
林修远也挑眉看着他,平静的目光里不带任何情绪,可方大川却觉得自己的冷汗都要冒出来了,老板的这种眼神是最有压迫感的,比皱眉或者不耐烦还要让人紧张。
方大川僵住的大脑如同着了火的风火轮,飞快地运转着。
先是想,要不要跟老板解释“林扒皮”的由来其实是女朋友嫌他陪她的时间少,一气之下才给他最最尊敬的老板安了个“林扒皮”的称号。
想到最后,他明智地决定还是压根儿就不提那三个字,他试图转移女朋友那句话的侧重点,对老板嘿嘿一笑,想要缓解车厢里死寂般的气氛:“方小狗是我,我女朋友就爱这么叫我。”
旁边的司机小张掐着自己的大腿,最终也没忍住,噗嗤一下笑了出来。
方大川很想踹他一脚,我都要卷铺盖走人了,你还在这儿幸灾乐祸。
他轻咳一声,磕绊解释道:“就是一种……情趣,谈恋爱肯定需要情趣,要不然我早就被我女朋友踹八百次了。”
林修远听到“踹”这个字,皱了下眉:“你对谈恋爱倒是挺有经验。”
有经验谈不上,至少……他给女朋友精心准备什么礼物,从来没有送不出去过,只不过这话就是打死他,他也不敢说出来。
方大川硬着头皮胡诌白扯,话里话外还不忘卖些惨,他也不敢对着老板说,只能把小张拉进来:“我这也全都是自己慢慢摸索出来的,小张你是不知道,我女朋友其实一开始都不怎么喜欢我,说和我搞对象也只说是先试两个月,要是感觉还行,就继续处,要是不行,就一拍两散。”
他边说着话,边在后视镜里探老板的神色,老板偏头看着车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但好像也没有不耐烦。
他就继续道:“我肯定不想和她一拍两散啊,我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所以在那两个月里,我就卯着劲儿地观察我做什么事的时候她会开心,一条一条地记下来,后面就专捡着让她开心的事情做,只要能让她开心,别说叫我方小狗,我就是没事儿给她汪汪两声都行。”
单身狗小张听得聚精会神。
方大川把自己的老底儿全都掏心掏肺地掏了出来:“我事事都能做到她的心坎儿上,这样她就是想踹我了,也会舍不得下狠脚的,所以我俩就这么一直处下来了,今年已经是第四年了,我准备再攒攒钱,明年付首付买一套房,然后就跟她求婚。”
小张咧嘴笑:“恭喜啊,方助理,我到时候得去喝一杯喜酒沾沾喜气儿才行。”
方大川回:“肯定得请你到场。”
他又偷偷看后视镜一眼,后座的人靠在椅背上闭眼在休息了,他忙止住声,抹一把脑门上的冷汗,“林扒皮”这茬儿应该算是掀过去了吧。
方大川心里的那口气才要松下去,后座阖目养神的人开了口,是对司机小张说的:“小张,先送方小狗回去,他女朋友已经等着急了,别因为我这个林扒皮,再让他这好不容易追来的女朋友把他给踹了。”
小张忍下笑,严肃着一张脸回:“好的,林总。”
方大川在心里无声地哀嚎一嗓子,想死一万遍的心都有,他老板是谁,他是怎么敢的,竟然想在他面前耍弄心眼子。
送完方小狗助理,再回到翠微园,已经十点多,车一拐进路口,就看到前面慢慢悠悠地走着的一大一小。
沈安若和诺诺刚把冯宝珠跟夏媛送走,又去公园溜达了一圈,诺诺拉着妈妈的手,正歪头认真地说着什么,大概是说到了开心的地方,小脚还往起蹦跶了两下,帽子上耷拉下来的小鹿耳朵也跟着晃动几下,很是可爱。
林修远让小张靠边停车,他推门下去,没有追上去,只不远不近地跟在她们身后,他自己清楚,小姑娘要是看到了他,现在的开心肯定立马就没了。
沈安若俯身给小姑娘弄了弄被帽子压住的头发,警觉地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回头看过来,诺诺也跟着回过头。
母女俩看到他,脸上的笑容都不约而同地淡了些,林修远眸光一暗,又走上前。
诺诺看他一眼,又转头看妈妈。
沈安若直起身,先开口:“刚回来?”
林修远回:“对,晚上有个饭局。”
两个人都很有默契,彼此间没有了上午的那种对峙和冰冷,语气和神色像是闲话家常。
诺诺眼里的防备也跟着放松下来,她握着妈妈的手,轻轻晃了晃,沈安若捏捏她的小脸,对她温柔地笑,诺诺也弯眼笑开。
林修远试着拉起她的另一只手:“诺诺刚才在和妈妈说什么?”
诺诺小脑袋一歪,回得干脆:“不能告诉你的,这是我和妈妈的秘密。”
她拒绝了回答他的问题,但没有拒绝他伸过来的手,只是不是像牵妈妈那样,全心全意地用小掌心将妈妈的手包裹住,只肯牵着他的一根食指。
三个人走在林荫路上,昏黄的路灯将三个人的影子慢慢拉长,诺诺上上下下地晃着一左一右的胳膊,嘴里轻哼起不知名的童谣,软软糯糯的嗓音轻又柔,给冷寒的夜色添了些溶溶的暖意。
正在值班的张卫军看到沈安若走过来,忙拿着手机推开保安室的门出来,看到诺诺另一只手牵着的林修远后,到嘴边的话又止住。
他对这位新来的业主不熟,也就见过一两面,直觉这个男人跟他这种平民老百姓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每次一见到他,本能地就有些畏手畏脚的胆怯。
诺诺高兴地跟张卫军打招呼:“张爷爷好。”
张卫军看到诺诺脸上的笑,才恢复了些自然,笑呵呵地回:“诺诺好。”
沈安若看出他应该是有事情,直接问:“怎么了,张叔?”
张卫军忙拘谨地摆手,有些嘴笨舌钝:“也没什么大事儿,就是你那天给我说的那个剪辑视频的步骤,我又有些弄不清了,也不着急,回头我再问你,我自己先琢磨琢磨。”
张卫军打算开一个视频号,挣点儿外快零花钱给外孙女买好吃的,视频号的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六旬老头的快乐保安生活”,他最近拿手机在练习剪辑视频,安若教过他两次,但他年纪大了,脑子也怎么不好使了,总是记住了这块儿就忘了别处。
沈安若看诺诺:“我去帮张爷爷看看。”
诺诺乖乖地“嗯”一声,沈安若又看林修远一眼,林修远上前一步,将诺诺完全护住,沈安若这才松开诺诺的手。
妈妈走了,诺诺也就松开了左手牵着的那根食指,她低下头,踢了踢脚下的小石子,又看向远处的路灯,最后又看头顶那个男人,没好气道:“你看我干嘛呀?”
林修远屈膝半蹲下身,和她平视:“我觉得诺诺好像又长高了一点。”
诺诺眼睛不由亮了下,她喜欢别人说她长高了,但又不想把这份喜欢在他面前表现得太明显,语气有些平平的:“我今天早晨起床站在墙边量,我比一个星期前长高了这么多。”
话到最后,扬起来的尾音还是泄露了心里的高兴,她伸出手,拿食指和拇指比划出小小的一截。
林修远摸摸她的头:“诺诺以后肯定会长高高的个子。”
诺诺问:“你怎么会知道呀?”
林修远回:“你妈妈个子就高。”
说到妈妈,诺诺又打开了些话匣子:“我妈妈有一米七二,就是一米再加七十二厘米,我知道的,宝珠姨姨说过。”
林修远轻轻“嗯”了声。
诺诺看了看他的头顶,又看向别处,过了会儿,又看回他:“你有多高啊?”
林修远道:“一米再加八十七厘米。”
诺诺点了点头:“那你好高,比怀章叔叔还要高七厘米。”
林修远摸摸她的头,小姑娘好像很喜欢那个贺怀章。
沈安若边和张叔说着话,一耳朵听着这头两个人断断续续的聊天儿,他很会找到小姑娘关心的切入点,诺诺完全接受他应该用不了两年那样长的时间。
还是得想办法尽快摆脱掉骆驰,这样的话,他们的这段协议结婚或许比预想得能更早一些结束。
沈安若回过神,怕张叔还会记乱,她跟着他进到保安室里,在纸上将重要的点全都一一写下来,这样张叔也能随用随看。
远处刮来一阵大风,把粗壮的树枝都刮得呼呼作响,林修远揽住小姑娘,搂她到怀里,拿大衣裹住她。
诺诺被前面摇晃的树枝吸引了注意力,很自然地靠到他的肩上,扶住自己的小帽子,“哇”一声:“风爷爷今天晚上好开心啊。”
林修远因小姑娘的话,唇边牵出些笑,小姑娘眼里的世界总是有很多的美好。
诺诺从远处收回视线,盯着他看。
妈妈说……喜欢过他,应该是喜欢这样笑着的他吧,他冷冰冰的时候实在是不怎么讨人喜欢。
林修远看着小姑娘的眼睛,低声问:“怎么了?”
诺诺摇了摇头,听见他大衣里手机的震动声,提醒他:“你的手机在响。”
林修远道:“诺诺帮我拿出来?”
诺诺有些不情愿:“在哪儿啊?”
林修远回:“诺诺左边的衣兜里。”
诺诺在脑子里想了想哪边是左哪边是右,才伸出小手摸到了他的衣兜里,拿出手机,递给他。
林修远一手揽着她,一手接过手机,是方大川发来的照片。
方大川后半路的车程脑袋完全是懵的,早就忘了给老板发照片的事情,回到家,一开门,女朋友穿着一身兔子装直接奔向他,他一片空白的大脑更是连他老板姓什么都不记得了,眼里只能看到自己可可爱爱的女朋友。
事情进行到一半,方大川才猛地想起老板交待过的事情,女朋友重要,饭碗更重要,不然拿什么养自己可可爱爱的女朋友。
他着急忙慌地掀开被子,拿过手机,找出照片给老板发了过去,然后将手机直接丢到床下地毯上,拉回被子到头顶,接着继续,后面就是再有天塌下来的事情,他也不管了。
方大川不知道的是,他精虫上脑,急中出了乱,把照片给发错了,他发过去的是他在李总办公室里拍下的那张照片,他一直想删掉,但都没舍得删,还总是时不时翻出来看两眼,他很想知道陈总被狗咬的后续。
诺诺和林修远离得很近,一眼就看到了他手机上进来的照片,她认出了照片中间的那个人是他,不过她对他的照片没什么兴趣,刚要转开眼,又留意到什么,挨过来凑近些手机。
林修远不知道方大川从哪儿搞来的这张照片,看小姑娘这么感兴趣,他又将照片放大了给她看。
诺诺看着看着照片,眼眶突然就红了。
林修远一慌,抱着看她:“怎么了,诺诺?”
诺诺伸手指着照片角落里那个小孩儿,眼睛更红了些。
林修远看一眼照片,又看诺诺,想给她擦眼泪:“诺诺认识这个人?”
诺诺眼里蓄满了泪花儿瞪他:“这是妈妈呀。”
他怎么连妈妈都认不出啊。
诺诺再不想理他,她抹掉眼里滚落不停的泪,从他手里拿过手机,又仔细看。
妈妈为什么这样小小瘦瘦的,风一吹好像就要把妈妈给吹跑了,诺诺举着手机,把唇贴到照片上,她要亲亲妈妈,这样妈妈就没有看起来的这么难过了。
林修远终于看清照片里的那个小孩儿,蓦地怔住,又看向保安室里的沈安若。
第24章
沈安若的姑妈叫沈芳芸, 姑父叫唐斌。
当年镇上的人要说起这夫妻俩,嘴里总会有一句话,那两口子都是难得热心肠的好人。
唐斌是镇上模具厂的老板, 不像别的土大款那般豪横招摇,唐斌说话做事都低调谦和, 长得又文质彬彬的, 总戴着一副无框眼镜,说是个大老板, 其实更像是位做学问的儒雅人。
镇上的路, 学校的操场, 都是他出钱修的, 谁家要是有个什么难处急需钱找上门,就没有空着手离开的, 哪家要是出了大学生,家里条件差供不起的, 他会包揽了大学四年的学费。
镇上的人家或多或少都受到过他的恩惠。
沈安若的姑妈沈芳芸原是一名护士, 自从嫁给唐斌后, 就辞职在家, 专心当唐斌的贤内助,操持唐家里里外外的大小事情,伺候卧病在床的婆婆。
唐斌的母亲生病卧床十年, 沈芳芸就伺候了十年,喂水喂饭, 接屎接尿, 洗澡按摩,她从不假他人之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没有一天是不守在老太太跟前的,街坊邻居们都说,就是亲闺女都怕是难做到她的这份尽心。
夫妻俩的感情也是难得的好,唐斌到哪儿都会把沈芳芸挂在嘴边,夸她明事理,夸她孝顺,说自己前辈子肯定是攒了什么福报,这辈子才娶到这么好的媳妇儿进了他们唐家的门。
俩人唯一的遗憾,就是一直没能有个孩子。
别人一提起这件事,沈芳芸给出的说法是他俩已经去医院检查过了,身体都没问题,可能就是老天爷给的缘分还没有到。
要是有人把这话说到唐斌面前,一向好说话的唐老板会难得板脸一次,严肃道,我怎么没孩子,沈诚走的时候,我答应过他,安若以后就是我亲闺女。
于是大家对唐老板的为人就又多了一条评价,重情义。
也有人感叹沈安若命好,赶上了个好姑父,她爸妈弄出的那摊子事儿差点没把唐老板的厂子给搅黄,可唐老板不但没怪罪,还替他尽心尽力养闺女,唐老板可真是仁义啊。
没人知道这位仁义又重情的唐老板背地里是怎样一副丑恶的嘴脸。
沈安若七岁那年,过年的时候,唐斌带着她去骆家拜年,骆驰跟唐斌告状说,沈安若见到他没有笑,回到家唐斌就脱了她的羽绒服外套,让她在院子里站到半夜。
又连着半个月,唐斌每天晚上都要教她见到人的时候要怎么笑,唇角要扬到什么程度,眼尾要怎么弯起。
他要是看着不满意就直接上手打,不打脸不打手,专挑着人看不见的地方打,半个月后,他又带着沈安若去了趟骆家,专程让沈安若去笑给骆驰看的。
骆家是唐斌厂子最大的客户,一年四分之三的订单量都是靠骆家给的,骆驰又是骆家三代单传的唯一一根独苗,唐斌对骆驰一向是有求必应,拿他当祖宗供。
而骆驰又一向以折磨沈安若为乐。
骆驰的父亲骆秉文和沈安若的父母是在同一场车祸中去世的,交警给出的结论是沈安若的父亲沈诚占主要责任,传到外头就成了沈诚是故意撞死骆秉文的。
因为有人看到沈安若她妈苏荷和骆秉文在一家酒店里同进同出过,沈诚早就被戴了绿帽子,所以他一气之下带着自己媳妇儿和她的奸夫同归于尽了。
有人说沈诚不像是那么冲动的人,立刻就有人反驳他,换你被你媳妇儿戴了绿帽子,看你能不能不冲动。
有人又说苏荷也不像是会跟人搞破鞋的人啊,她跟沈诚都多少年的感情了,怎么可能会给沈诚戴绿帽子。
又有人站出来叨叨,这年头感情算什么,哪有钱来得重要,苏荷那双眼,妖里妖气的,一看就是不安分的主儿,她当初指不定就是跟着沈诚私奔到咱这儿来的,这些年,你们有谁见过她的娘家人。
她那种性子的人,自然是哪头山高就望着哪儿头,骆家那么有钱,她又有勾搭人的的资本,沈诚还整天跟骆秉文走得那么近,这不是自己给自己媳妇儿创造了勾搭人的条件吗,他这顶绿帽子戴的那是一点都不冤。
在沈安若很小的时候,每当街上有人议论她爸她妈,她还会上去跟人理论,说我爸爸妈妈不是那样的人。
后来她一点点长大,也慢慢明白,事实的真相对别人来说根本没有那么重要,人们只愿意相信自己想相信的那一面。
骆驰把他爸的死全都安到了她爸妈头上,他说她活着就是在给她爸妈还债。
就连沈芳芸都会跟着外人一起骂自己的弟弟弟妹,她觉得就是苏荷勾搭了骆秉文,所以才导致自己弟弟做下了错事,也让唐斌差点就失去了骆家这个大客户,苏荷就是个祸害精,苏荷的闺女沈安若更是个小祸害精。
沈芳芸尤其喜欢干的一件事儿,就是有时间就带着头发跟狗啃过一样的沈安若在街上转一圈,还专往人多的地方走。
一和人聊起天,话题就往沈安若的头发上带,说给沈安若剪这么个发型都是为她好,不然自家这个侄女儿长得太招摇,整天都有半大的小子们追在她后面跑。
她这个姑妈实在是不好当,对小丫头管得宽松些吧,总怕她会走了她妈的老路,管得严些吧,说到底不是从自己肚子里出来的,就怕管最后,在小丫头这儿落不了好,反而落了埋怨。
她这话一出,就跟摁下了什么开关一样,大家就会七嘴八舌地按着沈安若说,让她一定得理解她姑妈的用心良苦,你姑妈做的一切都是为你好,你从哪儿找这么好的姑妈去,供你吃喝供你上学,还整天为你担惊受怕的,你得记着你姑妈的好,可不能当那不识好歹的白眼狼。
每当这个时候,沈芳芸就站在一旁瞧着她,眼底藏着得意,这种得意是对沈安若的,更是对沈安若的母亲苏荷的。
沈芳芸对苏荷的讨厌是从骨子里生出来的,她一在唐斌或是她那个卧病在床的婆婆那儿受了气,总会把气转到沈安若身上,用最恶毒的语言来咒骂沈安若母女俩。
那些年,不论沈芳芸骂得多难听,唐斌有多变态,又或是骆驰隔三差五地想出什么损主意折腾她,沈安若都逼着自己忍下来。
因为母亲曾在弥留之际,在她耳边一遍一遍嘱咐过她,要让她学会忍,忍到十八岁,她考上大学了,可以自己做主了,再去逃。
沈安若很想听母亲的话,但是在她最绝望的时候,她曾经跑过一次。
为了那次逃跑,她从几年前就开始准备,她把沈芳芸每个月给她的那一点点零花钱存起来,又利用每天上学放学在路上的时间,在垃圾桶里捡瓶子纸箱,每天捡到的东西,她会先存放到一个隐蔽的破房子里,到周末再找时间去隔壁镇上的废品厂卖掉。
尽管一天可能也挣不来几个钱,但一周一周地攒下来,几年的时间,也让她攒到一小笔对她来说还算可观的费用。
她逃的时间选得很随意,就在日历上挑了个宜出行的双日子,在放学的路上拐了弯,到她的秘密据点拿上她早就提前准备好的包,悄无声息地逃离了那个让她窒息的牢笼。
不能搭车,也不能走大路,都容易被唐斌发现,她就沿着小路一直走一直走,从天亮走到天黑,又走到天蒙蒙亮,一直到再也走不动了,她才停下来。
她停下来的地方很漂亮,挨着山,临湖,湖旁有一栋淌在晨光里的别墅,好像没有人住,别墅后面有几个小木屋,是用来堆放杂物的,挨着山角最里面的一间没有门,里面也什么东西都没有。
她太累了,走进那个小木屋,靠着墙坐在木板上想缓一缓,休息一会儿,可不知不觉中就闭上了眼,没床没有枕头没被子,却是她那几年里睡过的最安心的一觉。
再醒来,是被一阵欢呼声给惊醒的,她睡了整整一天,从太阳升起睡到了月半挂树梢。
外面像是在开篝火晚会,从木屋的门口正好能看到湖边的热闹,挂在树上的灯光将那里围成一个舞台,被欢呼着的人群簇拥着站到高处的男生,在她朦胧的视线里一点点变清晰。
那是她见他的第一眼。
乌黑的眸子漾着笑,清朗又恣意,下面的人不知道起哄说了句什么,他的笑容更深了些。
底下有个男生跟猴子一样蹿上台,从旁边随意地捡起两根树枝,一根扔给他,一根自己留着,当话筒。
是一首粤语歌,她听不懂他们唱了什么,他的嗓音低沉磁性,像是夜晚拂过山涧的风,歌唱到高潮,下面的人也跟着一起哼唱,他的唇角不自觉地扬起,眼里光华流转,似揉进了星光。
她就像是个生活在阴沟里的老鼠,贪婪地望着那一处,在她压抑的心底,不是没有渴求过自己也能拥有这样的热闹,在一个有风有星星有月亮的夜晚,和三三五五的好友一起,或闹,或笑,或放肆地唱着歌。
不过是几米的距离,却将两个世界明明确确地割裂开,他站在耀眼的光亮下,她躲在不想让人找到的阴暗里。
歌唱完,他直接从台上跳下来,又朝着她这边走过来,沈安若本要迈出木屋的脚又一步一步往后退,直到退到木屋最深处的角落里。
他停在木屋前,手机和人通着视频,视频那头应该是他的爸妈,原来今天是他十八岁的生日。
她站在黑暗里,听着外头他和他家里的人对话,想象着自己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在做什么。
最起码……肯定好过现在,也许会有人陪,没有也没关系,她会给自己买上一小块儿蛋糕,再点一根蜡烛,给自己唱一首生日快乐歌。
她心里因为想象出来的这一点美好,多出了些自我安慰的雀跃,但下一秒就被掉到脖子上的冰凉给吓到心脏停止跳动。
那种沾在皮肤上慢慢蠕动的触感,将那天早晨被她刻意忘掉的记忆又重新勾回到大脑里,浸着寒意的恐惧从她脚底一点一点往上蹿,漫过她的脊柱,冲到她的头颅。
她僵住的手抬不起来,粘滞住的嗓子里也发不出任何声响,身体失去了控制,向旁边倒下去,不知道砸到了什么,咕咚咣当的声响引来了外面人的注意。
有一点光亮照到她身上,紧接着是走进来的脚步声,又有更多的光亮和脚步声进到了小小的木屋里。
在她渐渐迷糊的意识里,还可以听见一些或远或近的声音。
“这小木屋里怎么会突然冒出一小孩儿,别不是这里的山神变的吧。”
“你是不是傻,看她这大包就知道这铁定是哪家的小孩儿离家出走了,躲在这儿的啊。”
“我去,她脖子上有条大绿虫子,你们谁快给她拿下来!这虫子可真够恶心的,软趴趴的,看不清的还以为是条蛇呢。”
昏沉中的沈安若听到某个字眼,齿间的打颤更厉害了些,有咸腥的味道涌到她嗓子里,舌尖上的疼反而让她感觉好受了些。
“欸欸!她是不是在咬自己的舌头,这是犯什么病了啊,还是被吓到了?!她不会把自己给咬死吧。”
沈安若想,自己就这样死了未尝也不是一件坏事儿,至少自己在死之前的那一刻,心里是开心的。
一股清冽的气息朝她拢过来,颈边冰凉的触感消失了,可是心里的恐惧还在,紧咬着的齿关还没有松开,她的下巴被一只温热的手钳住,牙齿间松了些力,身体却愈发得抖,有什么送到了她嘴边,她又下意识地紧紧咬住,想要靠齿关的这种用力,压制下去那种消磨不掉的恐惧。
有声音贴到她耳边,很低,又轻:“不怕。”
和他拍在她背上的掌心一起,像是要给她添些力量。
周围的嘈杂慢慢远去,她只能听到他的声音,在她耳边一遍一遍地说着,不怕。
沈安若在心里回答,我不怕的。
她慢慢掀开模糊的视线,在混沌的视野里看到一张坚毅的侧脸,然后她直接陷入到了完全的昏迷里。
再睁眼,入眼是一片雪白,她被送到了诊所里,坐在床边的男生是陌生的,那男生见到她醒来,忙凑过身来,问她感觉怎么样,又问她父母的电话号码是多少,她这种情况得要通知家里人的。
见她一句话都不说,男生又吓唬她,你要是不说,我们就通知派出所,小小年纪就学离家出走,幸亏是碰到了他们,要是碰到什么坏人,你哭都没地儿哭去。
沈安若还是不说话,男生就以为她是哑巴,拿来纸和笔让她写字,沈安若还是没反应,男生惊了下,以为她也听不见。
他跑去找医生,沈安若趁这个功夫,拔掉输液的针头,把藏在衣服里的一沓钱拿出来几张放在床头柜上,提着自己的包跑出了诊所。
再见到他们,是在几天后的庙会上,她在垃圾桶里扒拉垃圾,他和那个在诊所里的男生站在玉兰树下拍照,他们应该是朋友。
正午的阳光饱满又热烈,洋洋洒洒地倾泻在他们那一处,她站在阴影里,望着他的背影,像是受到什么牵引,在那一刻,她很想要靠近那抹阳光一点点,不用太多,一点点就好。
脚还没挪出去,那头照相机的快门键已经按下,照相的人大喊着“OK了”,那个在诊所的男生转过身,眼睛无聊又随意地扫着,突然又定住,像是认出了她,急忙又拽上身边人的胳膊,指着她的方向给他看。
她提着自己半袋子的塑料瓶子,在他转头看过来前,慌张地隐匿到了熙熙攘攘的人群里。
她不想他认出她是谁,那一刻不希望,以后也不希望,她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她没想过时隔几年后还会再见到他,在制定那个计划的时候,她也不知道她想要接近利用的人会是他。
她入职林氏的那一天,天气真的很好。
明媚的阳光穿过百叶窗洒在地上,勾勒出斑驳陆离的影子,她挺直肩背,踩着高跟鞋,一步一步走近走廊尽头的办公室。
那里面的人是她需要尽快拿下的目标,也是她的新老板。
抬手敲三下门,两秒后,一声低沉的“进”。
她手握上门把,沉一口气,唇角弯出最完美的弧度,推门走进去。
他掀眼望过来,阳光落在他的脸上,她的笑滞在唇角,脚慢慢定在门口。
原来……他叫林修远。
沈安若在纸上写完最后一个字,抬眼看向保安室门外,对上他看过来的目光,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从前。
相遇有对的时间,对的地点。
也会有错的,时间或者地点错一个,都会是错的,之前他们的相遇全是错的。
她想,这次也是错的。
沈安若眼神微一顿,背对着她的小姑娘耸动着肩膀,像是在哭,她扔下手里的笔,快步走出去:“怎么了?诺诺。”
诺诺听到妈妈的声音,忙擦着眼泪转过头。
沈安若的视线落在小姑娘攥着的手机屏幕上。
僵住——
作者有话说:抱歉,来晚了
第25章
诺诺扑到沈安若的怀里, 捧起她的脸,豆大的泪珠滚落不停,嗓音里全是心疼:“妈妈, 你在照片里是被欺负了吗?没有警察叔叔来帮你吗?”
沈安若脸有些白,僵住的大脑也有些转不开, 她没想到她当时出现在了他们的照片里, 更没想到小姑娘能把她给认出来,现在一味地否认只会增加她的疑心, 可她一时又想不出一个好的解释。
她勉强笑了下, 给小姑娘抹着脸上的潮湿, 柔声安抚:“没有, 妈妈怎么会被欺负呢……”
小姑娘眼泪汪汪地看着她,沈安若嗓子生涩, 再编不出别的话。
林修远接过沈安若剩下的话:“我们这是在玩儿过家家。”
诺诺湿漉漉的睫毛一眨,眼泪坠落到她哭红的鼻尖, 她不解问:“过家家?”
林修远刮掉她鼻尖上的泪珠儿, 温声回:“对, 昨天在车上诺诺和陈知聿不是也玩了过家家, 诺诺当了Judy,陈知聿当Nick,你们一起抓住了瑾舟叔叔这个坏人。”
他嗓音沉缓, 很容易就会把人的注意力吸引过去,诺诺听着他的话, 点点头, 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沈安若也被拽回些神,怔怔地看向他。
林修远挨个指照片里的人给诺诺看:“这个在爬树的是瑾舟叔叔,这是寒山大伯, 这个是我,我们和诺诺妈妈是一个团队的,就像Judy和Nick那样,我们也要一起抓坏人。”
诺诺问:“要怎么抓呀?”
林修远回:“瑾舟叔叔爬上树,要观察远处的情况,我和寒山大伯站在显眼的地方,负责把坏人给引出来,诺诺妈妈扮演的是个很厉害的人,她要伪装一下,戴上眼镜,戴上假头发,不能让坏人很容易就发现她,这样等坏人出来后,诺诺妈妈就可以趁坏人不防备,直接把坏人给捉住。”
诺诺汪着水的眼睛慢慢聚起些亮:“我知道的,就像扫地僧,要把自己的本领隐藏起来,让别人看不出他很厉害,实际上他是最最厉害的那一个。”
小姑娘知道的东西很杂,喜欢让妈妈陪着她一起看《疯狂动物城》,也喜欢陪着姨婆听《天龙八部》的说书。
林修远笑:“对,诺诺形容得很准确。”
诺诺的眼泪止住了些,又看沈安若,哽咽道:“可是妈妈你那个时候为什么那么瘦呀?”
沈安若压下嗓子里的涩然,给她扯扯帽子,故作轻松道:“因为妈妈那个时候挑食得厉害呀,有好多不喜欢吃的东西,不喜欢吃胡萝卜,不喜欢吃鸡蛋,也不喜欢吃青菜。”
诺诺吸了吸鼻子,她和那个时候的妈妈一样,也有好多不喜欢吃的东西。
她搂上妈妈的脖子,亲亲她的脸:“挑食不好的,妈妈以后不要挑食,我也不要挑食,我们要吃得饱饱的,不要让风爷爷吹跑 。”
沈安若蒙着水汽的眼睛弯下来,也亲亲她:“好。”
林修远目光沉沉地拢在她身上,带着些不明意味的重量。
沈安若眼睫晃了下,想看他,又没有动,将怀里的小姑娘抱得更紧了些。
诺诺头歪到妈妈肩上,也抱紧妈妈,虽然妈妈只是在玩儿过家家,她看到照片里的妈妈,心里还是有些说不出的难过。
张卫军不好上前打扰他们,站在保安室门口,扬声问:“安若,诺诺没事儿吧?”
诺诺把眼泪在妈妈衣服上蹭了蹭,她自己回答,浓浓的鼻音很重:“我没事的,张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