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如果我能认出每一件事的原型,我就能走‘历史和古籍’中有所记载的剧情,而不是‘狗血虐文’的剧情?”
“是的,但正因如此,将真正的历史和话本向的历史融合在一起之后,辨认难度便大大增加……”系统话音未落,便听见施莺莺当机立断地对它下了指令:
“那好,现在就开始投放吧。”
“等等?你知道你现在是什么状况吗?”系统飞速将这个世界的原剧情呈现在了施莺莺的面前,提醒道:
“你现在投放下去的话,就会被人贩子带走啊?!”
这个世界的全名是《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恶俗程度比上一个世界有过之而无不及:
原身因为生性过分平和内敛,不擅长拉帮结派、撒娇卖乖,在父皇面前并不受宠,但她却是实打实的朝云国长公主,拥有正统的皇位继承权。*
大前提是朝云国皇后没有特别争气地又生了个二胎儿子出来。
帝后再怎么金尊玉贵,也是吃五谷杂粮的凡人,也会有这样那样的小毛病,自然也和全天下“生了小的就忘了大的”的家长们一样,不知不觉就把心完全偏到儿子那一边去了。
朝堂上最不缺的就是见风使舵的人。
在察觉到了帝后二人对二皇子的偏爱后,百官便不停进谏,口口声声“非常时期立贤不立长”的话语听起来格外顺耳,于是帝后两人便默许了言官悄然间散布出去的言论,更是默许了一系列令女子叫苦不迭的新法案的颁布:
数年后,原本男子与女子地位近乎平等的朝云国,便彻底落得和隔壁的大燕国一模一样,男尊女卑。
太子在此时上位得格外顺利,更别提还有一件锦上添花的喜事传来——
长公主在看花灯的时候被掳走了,唯一的竞争者没了!
虽然原主被大燕国的将军厉无殇救了下来,两人还青梅竹马甜甜蜜蜜了好一段时间,但厉无殇在发现了原主的真实身份之后,又果然像每一个听不懂人话的虐文男主那样,开始了强大的自我脑补:
她隐藏身份接近我,她欺骗我感情,她不爱我,我要虐她,那不如就对她的国家下手吧。
在这条看似没什么问题、但细细看起来哪里都是大问题的超自信逻辑链的影响下,朝云国长公主的存在便被厉无殇强行隐瞒了下去。
无法逃脱也无法从外界得知信息的原主被囚禁了起来,成为了厉无殇的外室,而自古以来这种身份的女子从来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在经历了被厉无殇虐身虐心,被厉无殇的正妻嘲讽和用家法,甚至被厉无殇送入青楼折辱、只为帮他打听情报后,原主终于熬到了厉无殇与正妻退婚,转而娶她——
也正是在两人大婚的那一日,原主得知了朝云国被厉无殇率大军攻破的消息。
怯弱了一生的她终于忍无可忍,趁着厉无殇还在宴席上与达官贵人们通宵畅饮,打算冷落她,“让她认清楚自己的地位”的时候,身穿嫁衣,用红盖头将自己吊死在了洞房里。
按照原剧情,接下来原主会被提前回来的厉无殇救下却不幸失忆,两人在日渐相处的过程中解开误会,再来一番追妻火葬场最后甜甜蜜蜜地大团圆结局,但原主在这里突然就撂挑子不干了:
凭什么这种狗男人在几乎杀了她一次后,还能打着“爱”的旗号和她破镜重圆?
过往造成的那么多伤害和那么多的真心错付,只要有“爱”,就都可以一笔勾销是吗?
她一辈子都没做什么错事,只是性格过分内敛了些而已,这就是原罪吗,就要被人欺负吗?
她明明都以死亡进行了最后的、最惨烈的反抗,如果这样还没用的话……她治不了厉无殇,就请别人来!
只是原身并不觉得自己许诺的“朝云国国运”能有多大用,一个都被灭干净了的国家还能有什么运道可言?等价代换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再加上原主是个好人,不会强人所难,只弱弱地提了一个要求而已:
只要来改变命运的人,最后能过得比她好就行。
结果来了个意外之喜,施莺莺。
施莺莺看着远处的万家灯火,柔声道:
“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候了,请。”
系统虽然不知道施莺莺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但介于施莺莺在上一个世界从没失手过,它还是咬着牙信了施莺莺一次,把她投放了下去。
施莺莺一落下去,在系统给出的资料的帮助下,当场就明白了现在的状况:
原主从小就对宫外的世界十分向往,这次便趁着元宵节,这个宵禁与宫禁全都放松的万民同乐日,让她的近侍微服带她出宫看花灯。
但原主不知道的是,她的近侍已经偷偷被太子一方的人用银钱收买了:
只要把她随便放在什么乱七八糟的地方,过一段时间再接回来,就能顺理成章地放出对原主风评不利的腌臜消息,来败坏原主的名誉。
结果这位近侍超额完成了任务,让人贩子把她带走了!
不仅如此,这位近侍还趁着原主沉醉在花灯美景中的时候,很大声地对原主说,实则是说给外人听的:
“这是姐姐的朋友,姐姐有点事要办,你先跟他在一起待一会儿,等姐姐办完事就去找你。”
原主懵懵懂懂地一点头,人贩子就欣喜若狂地把她接了过来,背在了背上:
这可是一条顶级大肥鱼!朝云国的金枝玉叶,要是能卖到大燕国去,不知多少有奇怪癖好的达官贵人愿意花大价钱把她带回家呢?供他下半辈子花天酒地衣食无忧都没问题吧!
施莺莺好巧不巧地降落在了这个最危险的时候——
有了名正言顺的“熟人”借口的人贩子已经带着她,走出了热闹的花灯街,正往江边飞快赶去。
朝云国与大夏国隔江相望,已势均力敌对抗多年,要不是后来厉无殇突然脑子抽了疯要强攻朝云国的话,估计再过个几十年,双方都会把这种表面友好的态度继续保持下去:
越是大国越重视利益和人民,越牵一发而动全身,就越不愿意发动战争。
有了地利之便后,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还是很频繁的,航业发达;再加上现在又是丰水期,只要这个人腿脚快又舍得雇船,再过十二个时辰,施莺莺就要像原剧情那样,流落到敌国去见厉无殇了。
施莺莺摸了下自己的帽子,发现这是一顶缀满了珍珠的小帽,正好与她记忆中的某本古籍完全重合了起来。
系统发现她半天没有动作后急了,生怕施莺莺翻车:
“我帮你把城门封锁起来不让他出去?”
“不用。”施莺莺拒绝了系统的帮助,随即在珠帽顶部摸了一下,果然找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作者有话说:大家看看这个狗男人的名字,再看看这个世界的名字!是不是很有辨识度!我看完三本虐文了,我真的很努力了!!!_(:з」∠)_
*长公主:《后汉书·皇后纪》载:汉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其尊崇者,加号长公主,仪服同蕃王。本文架空,专指皇帝的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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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呼救 “你是哪家的孩子?”
这人贩子自干这一行来二十几年, 只要出手就从不走空,是九流底层的浑水里有名的盗魁、恶贼的凶首,人送一号“雕儿手”*, 便是说他只要出手, 便像猛雕捕食般凶狠且从不走空:
别说经由他手做成买卖的活人了, 就连死人也不少。
有些人做的亏心事多了,好歹还会心虚,生怕举头三尺有神明,就要烧香拜佛地去赎罪,求个心安;但雕儿手廿载都没翻过船,便愈发胆大了起来, 饶是知道背上的小女孩是朝云国金枝玉叶的公主,也半点恭敬的心思也没有:
要是她听话,便好吃好喝伺候着,把她的品相保存得好好的送到大燕国去;要是不听话,就用迷药放倒,塞在船舱里强运过去,大不了亏一点品相钱, 能保证不走漏风声就行。
说是这么说, 其实他已经做好了将人强行弄晕带走的打算:
甭管平时多机灵多内向的小孩子,在发现自己竟然被个陌生人带走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声呼救, 很正常。
结果他都走到江边了,都没听到背后的小女孩哭喊的声音。
“莫不是吓晕过去了?”雕儿手喃喃自语了一句,便感觉到这位朝云国的长公主轻轻扯了扯他的衣领,低声问道:
“姐姐让你带我去大燕国吗?”
雕儿手一听,乐了, 感情这朝云国长公主好像现在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呢,那可得赶紧趁热打铁把人给拐上船:
“哎,正是正是,咱这可是奉了密令才这么做的,委屈长公主了。”
他边说着边在喉咙上做了个横划一刀的姿势,半哄半吓,软硬兼施:
“这一路上还得继续隐姓埋名,切不可对外人说你的真实身份,否则咱们都小命难保呢。不过要是你听话的话,就能好好回去了。”
“再者,那边的灯会可比朝云国都热闹,要一直开到出了正月才拆灯。你在大燕国先玩几天,这边就会有人来接你回去,不好么?”
施莺莺乖巧地一点头:“好的呀。”
难得有个这么省心的女娃子,被拐了都不晓得哭一声的,雕儿手乐得很,心想老天怜我,便毫无防备地背着她上了船。
这条船已经被贼人包圆了,人人都在炫技,看看彼此趁着这热闹时节搞到了什么东西,吆五喝六的好不热闹:
“兄弟这一招妙手空空果然名不虚传,一、二、三、四……足足捞了二十几个钱袋来,发了发了,去了大燕必要请一顿酒!”
“你这是看不起老哥哥的手艺?我趁着这家豪户当晚外出赏灯,府邸守卫松懈,便直捣黄龙把他私房钱拿走了,看看,足有一千两呢。”
“老兄好手段,毕竟是私房钱,就算丢了也不敢跟别人说,哈哈,姜还是老的辣,小弟拜服。”
“雕儿手来了!大哥,今晚有什么好东西?”
还没等雕儿手说话呢,有个眼尖的女贼便看到了被他负在背上的施莺莺,嬉笑一声便伸出手去接人:
“大哥,你也忒不会做生意了,哪有这么生背着小孩子,都不让人休息下的道理?这江上夜冷风大的,万一着了凉发起热来,没个医师照料,烧傻了可就不好卖了。”
雕儿手一想,确是这个道理,便把施莺莺递了过去,不放心地嘱咐道:
“这可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好货色,你且给我看顾好了,等上了岸找到卖家后,哥哥肯定给你口汤喝,保不准好几年都不用再混这行了呢。”
女贼笑道:“哥哥客气了,瞧瞧这粉妆玉琢的模样,你不必多嘱托,我自也晓得疼她。”
两人一拍即合之下,施莺莺便被转到了这位三十余岁的女贼手里,和她扮成母女掩人耳目,同吃同住。
雕儿手发现这女贼确实会看孩子后,便也不多管她了,量这船只开十二时辰,饶是这女贼见财起意也翻不出他手心,便一心盘算起来下船后施莺莺能卖得多少钱。
原主虽然已经快十岁了,可因为朝云国的皇帝和皇后将一腔心血全都倾注在了未来的太子身上,导致她身形瘦小,又轻得很,手脚都是未长成的小姑娘模样。
放在原主身上,这就是大不利的因素,挣扎起来格外无力;可放在施莺莺的身上,便是相当有利的因素,不管她干什么,都不会被人发现。
于是雕儿手完全没意识到,在施莺莺装作扯他的衣领,问他是不是要去大燕国的时候,有什么东西,被轻轻巧巧地别在了上面。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贼人包圆了的大船在江上行使得那叫一个畅行无阻,可朝云国的国都里则炸开了锅:
“报——!”衙役上气不接下气地从大牢里跑出来,惊慌失措地对同样面如土色的上峰们禀报:
“前些日子捉进来关在上等牢房的那个女贼不见了!就那个天天惩恶扬善、劫富济贫的‘流水惜花’*,她不见了!”
“流水惜花”的名头,不管在朝云国还是大燕国都颇为响亮:
这可是个有口皆碑的侠盗,专捡着豪强大户下手。因每每她动完手后,都会在这家的粉白墙壁上留一幅画,画的是小桥流水,落红覆满水面,便得名“流水惜花”。
更难得的是自从“流水惜花”的标志,自十年前第一次出现在大燕国宫廷内闱并焚烧了一座不受宠皇妃的冷宫,使得这位皇妃唯一的子嗣阴差阳错,以“不祥”的由头得到了提前出宫建府居住的机会后,便再没弄错过半件事。
甚至不少陈年疑案还是在“流水惜花”的帮助下做成的,使得各地官僚们对这位女贼是又爱又恨:
毕竟带着个“贼”的名头就不是好事,哪怕再怎么劫富济贫,也是无视法令的乱纪行为,带坏年轻人怎么办?你有这一身上天入地的能耐,干什么不好,哪怕被朝廷招安呢?
难得朝云国国都的守卫能把“流水惜花”逮个正着,本以为能招安她呢,还给人安排了上好的牢房,窗明几净一天供两顿饭,两荤两素一汤一饭,结果她在这里吃了几天牢饭就溜了?活像把堂堂朝云国的大牢当成了客栈似的!
“报!”又有一个衙役急匆匆地跑了进来,都来不及擦一把头上的汗便开口大声道:
“‘流水惜花’给咱们留字条了,供了个拐子团伙出来,兹事体大,还请大人亲自前去看上一眼——”
“她供出了‘雕儿手’!”
施莺莺目露疑惑地看着面前这位女贼:“你睡觉都不摘面巾的么?”
“那可不。”身着黑色夜行衣的女子笑着,把施莺莺又往床里面推了推,生怕她晚上睡觉不老实自己翻下去,一双桃花眼都笑出了细纹:
“万一被认出来怎么办?别看我上没老,但下面还有个小兔崽子要照看呢,还想多活几年。”
施莺莺心头突然一动,觉得这个说话方式颇有点耳熟,便迅速问了系统:“原著里有这么个人么?”
她有过目不忘的能耐,怎么就不记得原主在被拐卖的途中还遇到过这么个人呢?
系统飞快查阅了一下原剧情,回答道:
“原剧情的确存在此人物,不过与原主并无交集。”
“这是大燕国十年前那座着火的冷宫里的宫妃,姓名不详,诈死出逃后行走江湖,是个口碑不错的侠盗,人称‘流水惜花’。”
施莺莺倒是记得这个名字,并成功地把这个名号和面前的女人对上了:
厉无殇后期推翻了大燕国的皇帝,打着“靖难”的旗号自立为王的时候,曾下令屠尽前朝所有血脉以绝后患,并派大军将皇宫内三层外三层地包裹了起来。
轻功再好的人来到这里也插翅难飞,更何况一帮最多只是会骑马打猎的皇子们呢?
于是某个深夜,这位即便名扬天下、也终究无法与大军抗衡的女贼,只身闯入将军后院,请原主求厉无殇一求,放她儿子一条生路:
她儿子只是个不受宠的皇子,人人也都知道他出宫出得早,没接受过帝王之术的教养,自然也没什么本事,就算活下来,也不会影响厉无殇打算自立为王的大局。
不仅如此,有这位正统皇室的遗存在皇城里供着,还可以打着正统的旗号帮厉无殇稳定民心,宣扬一波他的“仁爱”之情,避免国内大乱。
作为交换,她可以私下教授原主武功,逃离厉无殇的身边,是个对三方都有利的正常提议。
结果原主的求情恰好起到了反效果。或者说,但凡是个脑回路温和些的正常人都错估了狗男人的狂躁程度:
厉无殇一听,你竟然为别的男人向我求情,那我更不能放过他了!
于是这位直到死也没能拥有姓名的皇子,就成为了厉无殇对前朝遗留开刀的第一滴血。
施莺莺正盘算着要怎么利用这个看起来还是个正常人女贼,却听见流水惜花对她很低声地嘱咐道:
“按照以往的惯例航线,这船会在大燕国东渡口泊住,那里有全大燕规模最大的黑市,雕儿手要带你去那里,就必要行经东华门。”
她刚说到这里,便听见门外有脚步声匆匆传来,似乎要检查她们有没有正经歇息下一样,女贼便匆匆住了口——
但对施莺莺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于是她闭上了双眼,遂一夜无话。
次日清晨,他们果然在大燕国的东渡口下了船,雕儿手把一吊钱塞在女贼手里后,钱货两清,便背着施莺莺往东华门走去。
他们刚过了城门不久,便有四五乘轿子叠联而来,雕儿手不得不暗咒一声晦气,能用得起这种出行阵仗的,必不是什么普通人家!
但施莺莺一路来的乖巧与安静实打实地放松了雕儿手的警惕,他只带着施莺莺避开了轿子的路线,却没有隔得太远,毕竟躲得太远就约等于心里有鬼,不打自招。
结果就在雕儿手大气也不敢喘地从这轿子旁边经过的时候,施莺莺突然松开了抱着他脖子的手,精准地攀援住了轿缘,喊道:
“救命,救命!有拐子,这是‘雕儿手’!”
雕儿手立刻冷汗如泉涌,这一喊着实要命!
这盗魁的名头一喊出来,当场就把他惯用的那套“装成是小孩子的家里人”的招数给堵死了,朝云国和大燕国对他的悬赏还挂在大理寺呢,且赏金一年比一年高:
就算不信,也得先逮住再说,高额赏金之下,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他刚想把施莺莺干脆掼在地上,管她是死是活溜掉便是,就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自己的后颈某个穴位上,深深刺了三下,正中风府、风池、天柱三大穴,让他浑身都麻了,下意识地一松手——
这个牵系着他下半辈子衣食无忧的生活的朝云国长公主,便被抬轿子的人给抢了过去。
更有不少人听了这个名号后往这边摩拳擦掌赶来,他能脱身就不错了,绝对无法再杀人灭口!
雕儿手别无他法,只得狼狈逃窜,而此时,施莺莺已经见到了轿子里的人:
正如施莺莺谋算中的那样,这位正是大燕国皇帝的近侍。
他自净身后便是个无子的命数,乍然见了这么个伶俐又聪明的小女孩,便生了要认她当干女儿的念头,将来若能嫁给豪门望族,也不失为一大助力:
但这事好巧不巧是发生在东华门附近的。
要是发生在暗处,也就算了,他偷偷截个人下来,也不算什么。
可东华门与大燕皇宫相聚不远,万一传到大燕皇帝耳中,给圣上心里留下的不快,给言官们留了“无视法度私自截人”把柄,反倒不美:
不如做他一次好人,把这走失的孩子送去请圣上裁夺,使得圣上明晓自己是个仁爱之人,才能愈发得圣上宠信,顺便挫一挫那帮恨不得天天盯着近侍们错处的言官的锐气。
一念至此,近侍便命人将轿子改向抬入宫去,问道:
“你是哪家的孩子,为何被拐到这里?”
施莺莺立刻半真半假回答道:“我也是住在城里的,这拐子前些日子趁着花灯会,将我从家人身旁拐去外面了,今天要去卖了我哩。”
“住在城里”这四个字一出来,便吓得这近侍惊出一身冷汗:
能住在东华门以内的城里的,要么是高官望族,要么干脆就是皇亲国戚,不管是哪个,他都惹不起!
更妙的是施莺莺这番应对还真不算说谎:
她的确住在城里,不过是隔壁的朝云国皇城;她也的确是被拐子拐去外面的,不过不像是近侍想的那样,“被带出了东华门”,而是直接被从朝云国带来了大燕国,也算是“外面”。
七分真三分假之下,饶是阅人无数的近侍都无法分辨出施莺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只得匆匆带着她进了皇宫,对大燕国皇帝禀报道:
“圣上容禀,方才在东华门附近遇了个拐子,救下个小姑娘。”
“咱家看这孩子不似寻常人家能养出来的,她也说自己住在城里,未得圣旨,不敢擅自行事,特此启奏。”——
作者有话说:*雕儿手,东华门,珠帽,彩线,觐见天子,取材于《二刻拍案惊奇》第五回,《襄敏公元宵失子,十三郎五岁朝天》。
*莺树暖。弱絮欲成芳茧。流水惜花流不远。小桥红欲满。原上草迷离苑。金勒晚风嘶断。等得日长春又短。愁深山翠浅。
——《谒金门·莺树暖》 [宋]翁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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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彩线 “我见犹怜,况老奴乎!”……
大燕皇帝刚听到这件事的时候, 一开始的确不太想管这烂摊子:
厉家掌管大燕国兵权多年,积威深重,气焰与日俱增, 倒衬得他这个皇帝愈发只是表面风光, 实则不堪一击。
他天天忙着在朝堂上和厉家斗智斗勇已经很累了, 哪里有这个闲心思去管一个不知是谁家的走失小孩?
但他不愧是能当皇帝的人,脑子转得飞快,瞬间就反应了过来这未尝不是个甩锅良机:
这东华门内的治安,可全都是归厉家管的,要是能把这个烂摊子甩给他们解决,岂不就能借题发挥一波, 名正言顺地收回部分权力?
于是大燕皇帝立刻对近侍道:“待百官议事的时候,带她上朝来。”
近侍领命,叩首而去。
施莺莺此时正被安置在一旁的空余宫室里。
因着她看起来还是个身量不足的小女孩模样,虽偏瘦了点,却格外可爱可怜,再铁石心肠的人看到她都会生出“再丰润些更好”的感叹;更不必说还是大燕皇帝的近侍亲自把她带过来的,宫人们惯会看人脸色, 便给她备了好些吃食, 如牛乳饼子,玫瑰糕,山药枣泥糕之类, 总归都是这个年纪的小孩子会喜欢的甜口点心。
可她半点用食的意思也没有,只端端正正坐在那里,装作天真稚子般有一句没一句地悄悄打探消息,竟然还真的被她打听出了不少东西来:
大燕国正统皇室式微,大权旁落在厉家手中;大燕国皇帝膝下无子, 只有一长公主,名唤燕飞尘。
长公主燕飞尘和厉家小将军厉无殇青梅竹马,情根深种;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燕飞尘很有可能会尚了厉无殇做驸马,也算是大燕皇帝对厉家的一种变相防备和削兵权了。
等到近侍来通知施莺莺上殿去申诉冤情的时候,她已经把眼下的状况打听了个七七八八:
再深一层的东西,也无法从这些只能负责给外客端茶倒水的侍女口中打听出来。
得不到更多情报的她不慌不忙地整理了下头上的珠帽,将双手拢在袖间,缓步走到殿上去的时候,便有一番与她的年龄不匹配的矜贵之气,和之前那个在侧殿又乖又软地和侍女们说话的小女孩,判若两人。
大燕皇帝本想着只要能让厉家背了这个黑锅,接了这个烂摊子,那么哪怕这小女孩御前失仪也无妨,却没想到能见着这么规整的一套礼仪,当即便真的好奇起来了,开口问她:
“你是谁人之子?可晓得自己姓什么,家住何处?”
施莺莺微一福身,顶着周围一干大燕国的臣子或指责或不解的目光——哪里有人在觐见皇帝的时候只行福身礼而不诚惶诚恐叩拜的呢——起身柔声道:
“我姓施,是朝云皇帝长女,居于朝云国国都内城。”
“去岁年节时,我朝云国曾与贵国互通年礼,贵国送来的年礼里有足足十斛南海珍珠,明净生光,莹润通透,还说‘与贵国公主镶冠’。”
“我年纪尚小,用不得珍珠冠;又无才无德,不敢受礼。本不胜惶恐意欲退回,可山迢水长,周转不易,今日有幸得见大燕天子,便再次拜谢过了。”
她能一口点出去年的两国之间的年节礼,甚至还能说出礼书内附着的这些话来,便已成功佐证了自己的身份。
刹那间大燕国的朝廷上陡然迸发出山崩海啸似的议论声,看向她的目光也就没有那么多的指责了,反而更多的是疑惑:
毕竟如果真的是能与大燕国旗鼓相当地抗衡这些年的朝云国,这国的长公主在面对大燕皇帝的时候,不愿叩拜,行个福身礼也算正常——不不不,她竟然会出现在大燕国的朝堂上这件事就已经很不正常了!
“她说她姓施?”
“奇哉怪哉,朝云国的长公主怎地会跑到我大燕国的土地上来?”
“是啊,我礼部自正月初三一过便轮休复工了,这些天压根儿就没接着朝云国的来访文书。”
“厉将军,我没记错的话,你前些日子还说我大燕国的防卫牢不可破,固若金汤,蚊蝇都别想越过铜墙铁壁半分。”在最初的惊诧过后,大燕皇帝冷笑一声,率先对厉家发难道:
“朝云国的长公主都到我大燕朝堂上来了,你竟然什么都不知道?”
他话音刚落,便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将军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面上做得很好看,可实则半点也没有退让的意思:
“圣上容禀,为何不听朝云国长公主自叙一番?或许有什么误会在里头罢?”
大燕皇帝立刻看向施莺莺,问道:“你缘何来到此处?”
“只因前些日子元宵,微服出访观灯,熙攘之中被贼人拐走。”施莺莺缓声解释道:
“乍来异国,拐子想着一个小孩子,人生地不熟的,量她也不敢乱跑,便放松了对我的防备;我有在书上读到过,东华门与皇城极近,便冒险试他一试。”
“天佑贵国,使我得以借洪福之力脱险,想来便是命数如此吧。”
大燕皇帝见她被带着走了两个国家也半点没露出惊慌失措的神色,再加上她在遭了这么大难后还口齿清晰,应对自如,更心生羡意了,叹道:
“小小年纪,便能如此应对,朕可真羡慕。”
剩下半句话是个人都能听出弦外之音来:
但凡他有个强势点的儿子,两国结为秦晋之好,还能有厉家什么事?
可惜堂堂大燕皇帝,竟只有那个多少年前便背负了“不祥”的名号,被提前送出宫去的皇子:
这位二皇子半点帝王之术也没学会,要是真娶了聪明伶俐的朝云国长公主,估计一年半载后就要被策反了吧?
“既如此,朝云公主便先在我国暂且安置些时日,等我国往朝云递交了文书,再送公主风光回国。”大燕皇帝心里的算盘打得噼啪响:
不怕把这种事情在私下里解决掉,就怕闹这么大,瞒都瞒不下去!
一旦闹大了,朝云国就必须要把自家的长公主给接走,甭管她受不受宠,至少这也是个皇储,堂堂一大国的面子不能丢:
如果闹得人人皆知了还不能把她带回来,朝云国必要威名受损,所以朝云国皇帝咬着牙大出血也要接回女儿。
也难怪在原来的剧情走向中,厉无殇会第一时间选择隐瞒下原主的存在。
纸是包不住火的,更别提看热闹的人是没有良心的,一旦传出去,让人们知道了“朝云国的皇帝连自己女儿都不救”就会失了民心,民心一失,便有碍于仁人志士来投,假以时日,国力必衰。
朝云国帝后唯一不让施莺莺成功回国的办法,就是寄希望于大燕国狮子大开口。
但是这可能吗?
能第一时间决定递交文书,送还朝云长公主的大燕皇帝也不傻:
你们朝云国宫闱混乱,都能让人贩子把一国公主拐跑了,幸好我们善良,愿意免费给你把女儿送回去。惊喜吗,感动吗?
两国都是这么想的:名声好了之后,还怕没有仁人志士来投吗?
于是施莺莺成功获利:
朝云国不仅要恭恭敬敬地来请她回去,就连她滞留大燕国的这段时间里,都没人敢苛待她。
大燕皇帝一想到这是个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大燕国颇有仁爱之义的好机会,便看施莺莺更顺眼了,甚至宽慰施莺莺道:
“只可惜没处查处那个贼人。”
“这也不难。”施莺莺上前一步,顶着从一旁厉家那边传来的灼灼目光,面不改色道:
“我自幼体弱,母后为祈求我身安体健,无病无灾,便为我的珠帽上别了绣针彩线,以厌不祥。”
“我被贼人拐走后,便将珠帽上的绣针彩线取下,缝在他衣内;朝云国与贵国只有一日之隔,衣物未龌,自不必更衣;行至东华门时,贼人意欲伤我,我便以绣针正中他风府、风池、天柱三大穴,现应已行动困难,卧床不起。”
“既然如此,还请陛下今日令人密查各大医馆新送诊者,及小门户内卧床不起者,若衣领内有此彩线、后颈更有针伤之人,便是昨夜之贼!”
大燕皇帝当即大呼妙绝:
“奇哉奇哉,一点年纪,竟有如此胆识谋略!”
大燕国众位臣子也面面相觑,最后不得不承认,人比人气死人:
自家这一位天天跟在厉无殇屁股后面跑的长公主,和那位从来不在人前露脸的二皇子,和朝云国的长公主一比,可真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
这番应答自然被负责勤勤恳恳记录皇帝言行的记事官留存了下来,也就此开启了日后的天下共主那波澜壮阔的一生。
满堂喝彩下,大燕国皇帝收回了部分兵权后心满意足退朝了;厉家的人为了洗清“放了人贩子团伙进大燕国”的耻辱,立刻开始调兵遣将追捕雕儿手。
施莺莺正在边吃点心,边微笑着等那边头大如斗的燕国礼部官员商讨出个结果来:
她不是为和亲来的,却也不是为了当质子来的。要命,不管是让她住在陛下后宫还是住在驿所都不太合适,大燕国几百年来的历史上都没这种旧例可循。
似乎一切都圆满得很,只有系统觉得有些后怕,劝道:
“你这是在赌,莺莺。万一你没能找到珠帽怎么办?万一这不是你预料中的话本剧情怎么办?”
施莺莺柔声道:
“太小看我了罢。”
“我可是朝云国长公主,难道不比区区一个拐子金贵么?就算一不小心在逃跑的时候弄死了他,还是迫不得已而为之,想必父皇和母后在大殿上意外见到失而复得的我之后,当着所有大臣的面,也不会说什么。”
系统突然想到了施莺莺在呼救的时候,又快又准地在雕儿手后颈扎的那三针:
是的,没错,就算这不是施莺莺预料中的古籍中的记载,她也确实能做到。
她的确可以当场反杀人贩子,然后再大摇大摆地回到朝云国去,这的确是实力足够的人能干出来的事情,管他什么偏心不偏心的,直来直去一力降十会就完事了。
至于施莺莺为什么没直接一路杠过去……系统沉思了一下,觉得可能是施莺莺玩心又发作了,所以她完美地料中了每一个记载在古籍上的点,用正常逻辑的知识补全了原剧情盲区:
她在东华门成功呼救,在敌国朝堂上成功觐见大燕天子,足以在未来被名正言顺护送回国;又将珠帽上的彩线缝在雕儿手衣领内侧,助官差擒拿此贼。
因着这是惊动到天子面前的大案,雕儿手一行人又多有案底在身,官差办起事来便格外用心,五个时辰未过,十数名人贩子便齐齐落网,更是当场就判了斩首之刑。
结果这伙拐子的残党刚拼死渡江去了朝云国,迎接他们的便是武装齐备的又一列官差:
“流水惜花送来的情报果真不假,不早不晚,我等在此恭候多时了!”
系统将朝云国的最新情报呈现给施莺莺后,疑惑道:“等一下,流水惜花之前明明还被关在大牢里,她怎么会知道雕儿手拐了你?”
施莺莺怔了一下:
的确,流水惜花这个帮手来得太是时候了。
在她的计划中,雕儿手这个主犯确实会在大燕国落网,剩下的残党等她回朝云国后再收拾也来得及,但就真的有人为她严丝合缝地提前补全了这个局,相当熨帖,宛如一阵及时雨。
施莺莺微阖了阖眼,把这种奇怪的熟悉感抛到身后去,凝神看向终于讨论了个结果出来的礼官们:
“朝云长公主,我国的少将军厉无殇久仰朝云国美名,愿意让出厉家一处四进的体面院子,让朝云国长公主暂居于此,不必客居于驿所内,与区区别国使臣一同居住。”
施莺莺缓缓一点头,笑道:“有劳。”她可就怕厉无殇不来呢。
她说的是有劳,落在系统耳朵里,就是“快跑”。
而果然也不出施莺莺所料,在她搬入厉家提供的四进院子后不出半天,系统就肝胆欲裂地给她传了个紧急提示过来:
“大燕长公主燕飞尘提着刀要来砍你了,快跑!”
结果施莺莺半点躲避的意思也没有。
她甚至还笑了笑,随即坐在了窗边,一点点拆开自己的发髻,让乌檀也似的长发尽数委顿下来,有如一窝浓墨染就的云:
“这么说,燕飞尘就是厉无殇未来的正妻了?”
“倒也不算,毕竟他们没有洞房过。”系统飞快道:
“这不是虐文的套路吗,假装结婚让女主吃醋,然后让被冷落了的正妻来虐待女主,反正狗男人就是个清清白白的小可怜!好了废话少说赶紧给我动起来跑路啊,你还梳个锤子的头!”
它话音未落,施莺莺便突然抬起头来,对着门口气势汹汹闯进来的明艳女子温婉一笑:
“大燕国长公主,久仰大名。”
她青丝垂地,身量未足,体态清瘦,半点也见不到日后倾国倾城都不足以形容的绝色的影子,最多也就是个格外怯生生的、粉妆玉琢的小姑娘。
众目睽睽之下,气势凌人、提刀前来,甚至扬言“我今天就要活剁了这个朝云国的狐狸精,叫她勾引我的无殇哥哥”的大燕长公主燕飞尘,便在施莺莺那一双秋水也似的眸子注视下,缓缓地红了脸:
天爷,杀千刀的嚼舌根怎么不告诉她,这个朝云国的长公主竟然比她小这么些?别说是狐狸精了,估计就是个狐狸毛团子,还毛绒绒的那种,可爱,想摸。
燕飞尘瞬间就熄了把施莺莺当成正儿八经的竞争对手的意思,甚至还真情实感地红着脸夸了她一句:
“……你可真漂亮。”
结果她这脸一红,气势一松,别的不打紧,关键是手上的刀掉在地上了,发出了“哐啷”的好一声大响,引得施莺莺都诧异地低头看了看,还做出一副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的无辜神态来:
“姐姐拿刀来作甚?”
燕飞尘红着脸结结巴巴了一炷香的时间,才灵光一闪,从各种烂得惊天地泣鬼神的理由里,挑了个不那么烂的出来:
“妹妹莫怕,我是来给你舞刀看的。”
——太蠢了。
燕飞尘这话一出,就恨不得自己扇自己一巴掌:
骗鬼呢,鬼都不会信的!
可出乎燕飞尘意料的是,这位朝云国的长公主竟然不疑有他地笑了笑,柔声道:“好呀。”
燕飞尘大喜过望,立刻从地上拾起刀来,给施莺莺虎虎生风地舞了好一套大开大合的刀法,舞毕更是脸不红气不喘的,还能对施莺莺拍着胸口自夸:
“不是我说话不客气,妹妹,你明明该与我年岁相近,却这么清瘦,一看就是底子不好,要多练。”
“我这套刀法不适合你,等你安置下来后,我带你去父皇的兵器库里挑一把趁手的轻刀,我教你练女孩子的刀法,包你不出三年,就能身强体壮!”
施莺莺将手拢在长长的袖子里,轻轻呵了口气出来,笑着点点头,应道:
“那我就提前谢过飞尘姐姐啦。”
——然而只有系统知道,燕飞尘可算是被施莺莺玩惨了。不管她把不把施莺莺当情敌,今天这一刀都砍不下去:
如果她是个正常人,就该弄明白施莺莺现在看起来太小了,能对这种年纪的小姑娘下手的人只有变态;哪怕在《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的原著里,厉无殇都和原主发展过一段时间的青梅竹马情,而并非直接上来就走虐恋情深线。
这便是正常人逻辑的下不去手。
但如果她一定要把施莺莺当情敌看,那么她一看到在窗边梳头、好不可怜可爱的施莺莺,再听完她的自述身世后,也得遵循历史的逻辑,当场抛下刀,对施莺莺说出那句流传千百年的著名台词:
“我见犹怜,况老奴乎!”
这便是正常历史逻辑的下不去手。
前后左右都是坑,于是燕飞尘毫不犹豫地就跳了进去,还十分自觉地给自己埋上了土,用最后一只露在外面的手把土给拍平:
“哎,我突然想起来,你好像和我二弟年岁相近。”
“要不是他从不进宫来拜见父皇,我还真想带你去看看他的宅邸,那里可大了,玩捉迷藏倒是不错,蹴鞠也没问题,可惜他从来不跟我玩,真不知道他一天天的,都在房子里窝着干什么。”
两人相谈甚欢间,厉无殇也得知了燕飞尘提刀前往朝云国长公主住处的消息。
于是他立时便匆匆赶去了施莺莺的住处,还带着有些甜蜜的苦恼想道,万一这两位姑娘为了争他打起来怎么办?
虽然大燕国的长公主燕飞尘和他是青梅竹马,人也生得端庄明艳;但朝云国的这位长公主委实太可爱了,他凭着阅人无数的本事就能知道,日后再也不会有任何一位美人的容貌能胜得过这位有着暗蓝色双眸的异国公主。
哎,没办法,真难抉择,那就只能享齐人之福了。
他不知道的是,在重重紧闭的大门后,正与燕飞尘携手共登高楼的施莺莺已然居高临下地看见了他的身影。
于是她优哉游哉地挽了下袖口,对这位提刀前来的大燕国长公主笑道:
“贵国天子势微,不须百年后,便有尾大不掉之难,公主何以处之?”——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远离赌博幸福一生】
系统:买定离手,大燕二皇子谢北辰多久会被朝云国长公主施莺莺策反?
大燕皇帝:给我儿个面子,一年吧。
大燕朝臣:二皇子从没学过帝王术,半年吧。
朝云帝后:话说我们女儿叫什么来着?算了记不得了,反正挺木的,五年吧。
朝云臣子:长公主不会被隔壁策反吗?我们反买好了。
——后来谢北辰一秒投敌,尾巴摇得吧嗒吧嗒吧嗒吧嗒响并晃出残影:
莺莺!莺莺,是我啊莺莺!你还记得我吗?
施莺莺:……别说,有点眼熟。
大燕皇帝&大燕朝臣&朝云帝后&朝云臣子赔得底朝天。
全场唯一赢家系统美滋滋坐庄。
*重要提示,本章出场了一个全新的男配。
*揭晓上一章的答案,一共是四个:
词牌名 谒金门——觐见大燕天子。
莺树暖——施莺莺。
弱絮欲成芳茧——谢成芳。
流水惜花流不远,小桥红欲满——流水惜花名号来源。
这一章是存稿箱代发的,等我回来手动发红包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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