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站在男人的立场,一定是最喜欢这两款的。
一旦下定了决心,朱弦就把一切顾虑抛到了脑后。既然要取悦丈夫,那么“功夫不问出处”,只要是有用的,能够产生积极作用的方法,朱弦都愿意大胆尝试。
今天赵麾进城了,不在家,朱弦有大把的时间做准备。
在脑子里过一遍自己的计划后,朱弦开始按自己的规划煮饭。
因为今天的任务很重,需要准备的东西很多,朱弦一大早就起床开始张罗起来。
朱弦去到集市,买来猪肚、猪腿、牛腩、成对儿的鲤鱼、嫩鸡、乳鸽。
哪怕是这些原本就普通的食材,在滇西这样的偏远地区都很少见。朱弦提前了许多日,在当地最高档的酒家花重金与店家预订了这些食材。
今天一大早从店家手里把食材取回后,朱弦就忙活开了。
没有了祁王妃,在照顾朱校堂的这几年里,是生活让朱弦原本不精的厨艺得到了长足进展。今晚,她就要拿出自己的毕生所学,务必一举拿下最难攻克的高地!
一直忙到夕阳西下,朱弦才终于从灶膛间撑起腰来。
看着面前这一大摊子的琳琅满目,虽然朱弦的身体很累,但她的心里依旧是高兴的。
朱弦抬头望天,发现自己已经捱到了现在,眼看赵麾就要回家,她噌一声跳起来,再也休息不得,飞身冲进卧房,稀里哗啦开始行动起来。
第144章 鸳鸯(不是结局胜似结局) 余兴节目。……
赵麾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尽黑了。
他带一身风霜推开了小屋的门, 大声喊朱弦的名字:
“娘子,我回来了!”
朱弦迎了上来,抽下门背后的棉帕, 替赵麾拍打身上的尘土。
“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朱弦问。
“今天我赚了一笔大的, 城里有一姓李的大户人家养的狐狸不知怎的跑出来了,莫名其妙又勾搭上了一匹狼。今日那家主人带着狐狸上街, 便引来了那匹狼,狼就直接在大街上发疯了……”
赵麾挂好腰间的刀,放下手里拎的包袱, 刚转身, 嘴里的话便堵在了半道上。
“娘子你这一身有点别致啊……”
赵麾的视线落在朱弦身上便扯不开了,他扬起嘴角,眼底闪烁明亮的光。
朱弦穿一件素纱的袍,腰间系着下厨房的围裙, 可那纱袍子底下却是空的,什么都没有穿,隐隐透出内里肌肤的颜色。
“我刚沐浴过。”朱弦笑了笑,状似无意般一拢耳后松垮垮的发。
她的发尖湿漉漉的, 的确是才刚沐浴过的样子。因为被热水蒸汽烘烤过,朱弦的脸颊红红的, 就连眼睛,嘴唇似乎都吸饱了水, 亮汪汪的透出饱满香弹的感觉。
“眼看你要回了,又赶着来安排晚饭。”
朱弦说完便一扭身往厨房走去。
她没有回头, 就招呼赵麾自己去饭桌前坐好,她马上就上菜。
赵麾猛灌两盅水后,便来到饭桌前坐下。
他看见朱弦端出一盘又一盘的白面包子、竹笋烧牛腩、蜜汁炯猪肚、叉烧里脊、清酒烩乳鸽、鲜鲤脍、药膳鲜鸡煲……
赵麾惊呆了:
“娘子, 今天是要庆祝什么好日子吗?做这样多的菜。”
朱弦抿嘴一笑:“与夫君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好日子,要庆祝何需得挑时间?夫君终日操劳,给你补补身子也是应该的。”
说话间,朱弦又拿出酒壶,给赵麾斟了一杯酒。
“夫君可以喝两杯解解乏,切莫喝多,完了还有个余兴节目……”
“余兴节目?”赵麾好奇,他打断了朱弦的话,因为今晚上的菜好,不用想也知道朱弦口中的余兴节目也一定是很高级的。
“是会有什么惊喜么?”赵麾兴奋地问,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朱弦嫣然一笑,把酒盏送到他面前:“暂时保密!”
说罢,似乎想象到了余兴节目的刺激疯狂,朱弦的粉脸瞬间烧得通红。
赵麾看见了,觉得有些奇怪,便多看了朱弦两眼,正想追问,却见朱弦端着饭碗来到饭桌边坐下。
“夫君快些吃,莫让菜凉了。”朱弦说。
注意力瞬间被转移,赵麾点点头,伸手正想朝面前的一盘白面包子而去……
朱弦眼疾手快,起身替赵麾拿了一只包子,掰开来送到他面前。
“这是颤酥香包。”朱弦说,“里头加了上好的乳鸽肉和酥油,才出笼有点烫,你吃慢些。”
朱弦弯着腰,手拿包子站在赵麾的身边。
馥郁的花香萦绕赵麾鼻尖,他有点晕。半开的纱衣里头也有两只半掩的“香包”在颤,隐隐绰绰的,也不知朱弦口中的“颤酥香包”究竟是指的哪一只。
“夫君快吃。”朱弦开口催促。
“……唔……”费了好大的力气,赵麾才终于把注意力重新扯回到朱弦手里的这只包子上来。
他伸手接过朱弦递过来的包子,一口咬下去——
满口生津,唇齿留香。
果然又颤又香!
赵麾很喜欢,忙活了一整天,他的确是很饿了,吃完手里的这只包子后,又再连吃了三只包子。
四只包子下肚后,赵麾总算不那么饿得慌了,他喝一口酒,拿起手边的箸,准备开始吃菜。
朱弦给赵麾送过来一只鸡腿,要他尝尝。
赵麾接过这鸡腿,正准备要吃时,朱弦又对赵麾说:
“夫君可知,这药膳野山鸡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呢!”
赵麾听言,好奇地问朱弦,是啥好听的名字?
朱弦答:“温香软玉。”
朱弦告诉赵麾,这鸡腿是加了枸杞子、杜仲、黄精一起炖出来的,性温,还补肾壮阳,所以叫“温香”。至于“软玉”,则是因为这山鸡肉鲜嫩软糯,不柴不绵,完全不塞牙。
“夫君觉得怎样?”朱弦望向赵麾,笑眼弯弯。
听着这样的解词,赵麾只想说一声“妙”!
要知道赵麾第一次见到“软玉”和“温香”这俩词,还是在百里刀丢柜子底垫柜脚的书里,因为幼年的赵麾偷偷看了这本书,还做了旁注,被百里刀发现后给狠狠揍了一顿。
现如今朱弦给自己做一道软玉温香的鸡肉来,这滋味,当真是长得很啊!
赵麾吃着鸡腿,只觉得嘴里的鸡似乎多了一点更加特别的味道。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味道,可以让人心跳失常。
赵麾兴致勃勃地啃着鸡腿,一边听朱弦跟自己介绍桌上的菜肴——
“鱼水欢”、“林蕊深”、“雨露无边”、“鸳鸯梦好”……
今天的晚饭很成功,赵麾对于桌上的每一份菜式都赞不绝口。尤其是这些菜肴的名字,很有文化深度,饱含某方面浓烈的暗示色彩。
不过吃一顿饭,却犹如看完了一整本不可描述的书籍,已经成功挑起赵麾在口腹之外的某种欲望了。
赵麾放下了手里的箸。
吃晚饭吃得他脚软筋麻,口干舌燥。牛筋、猪肚,甚至包菜都被赋予了新的涵义,赵麾有点撑了,只能再干一碗汤。
于是赵麾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猪腿骨熬的汤,才刚端着这碗筒骨汤坐下,朱弦又开口了:
“这汤名叫雏凤吹笙。”
赵麾不解,指着碗里光溜溜的筒子骨问朱弦:“如果说这猪腿骨是笙,勉强还能理解,可雏凤呢?”
朱弦微微一笑,伸出竹筷夹过赵麾碗里的那根筒骨到自己的碗里。
“筒骨无肉,但熬出的汤汁鲜美,尤以这骨中髓汁为甚。”
说完,朱弦张开檀口,对准那筒骨的破口处,吸食起里头的骨水来。
“……”
赵麾无语,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朱弦吸筒骨,总算明白了“雏凤”在哪里。
这一下,赵麾受不了了,猪筒骨再难直视,哪里还喝得下什么汤,只见他一把丢开手里的汤碗,朝朱弦伸出了手:“停下,娘子!快停下!”
“我们去床上。”赵麾说。
……
古人有云,“食色,性也”。现如今,朱弦是把这几个字的精妙含义,给彻底领悟通透了。
可以这样说,能诗善作的朱弦在把饮食与性。事勾连起来,并加以充分发挥这一点上,真正是构思精妙,匠心独运。
赵麾被挑逗得欲。火焚身,饥渴难耐,拉起朱弦就要往卧房里头冲,却被朱弦给一把拽住了。
“稍等,夫君在外奔忙了一整天,应该先沐浴。”说话间便拉起赵麾的手要他往后厨去,那里有朱弦替赵麾准备好的热水。
可是赵麾并不以为然,他觉得这事很简单,用不着这么复杂。
“算了吧,娘子,做完再洗。”赵麾说。
“不行!你必须听我的,不然就没意思了!你放心,我的安排,一定能让夫君满意的。”朱弦不干,坚决不让步。
这是今晚余兴节目的精髓,朱弦自然得坚持,不然凭这赵麾脏兮兮的一身,她可吃不下。
赵麾拗不过,只得听命于朱弦来到了厨房。这里早早就摆好了沐浴的盆和桶,香胰子和澡巾放在一旁的小凳上。
朱弦从灶上提热水,赵麾看见了赶忙迎上,自己动手把热水给调好了。
朱弦解下腰间的围裙后,颤颤悠悠着胸脯来帮赵麾脱衣裳。
赵麾已经很煎熬了,却依然要忍受朱弦这般繁琐的折腾。
脱下衣裳后,朱弦非常欣喜地看到了她曾经朝思暮想的那个场景。
“夫君!你似乎恢复了耶!”朱弦满脸喜色。
赵麾答:“能敢不恢复吗,不然就要被猪筒骨给取代了位置……”
朱弦忍不住笑了,“夫君说哪里话,猪筒骨怎能跟你比。你是人,是活的,猪筒骨可是死的。”
她一边说一边认真给赵麾擦洗,别看这简简单单的擦洗,那可是用了些手法在里头的。那看似随意的一抹一拭,无一不是往某些关键部位去的。
赵麾恳求道:“娘子,你快也进来。”
朱弦把头摇成了拨浪鼓:“不要,你且洗干净些,洗得香喷喷的,赛过那猪筒骨……”
终于,可怜的男人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撩拨,他伸手钳住她的胳膊轻轻一拉,朱弦便应声栽倒入盆中,激起水花一片。
眼看“猎物”落水,赵麾兴奋,跪直起身,朝那“猎物”欺身而去……
这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战斗,从晚饭时间一直打到了月上中天。
因为澡盆面积狭小,不方便行动,朱弦设计的两段冲击性桥段只完成了一半,她的男人就直接缴械了。
赵麾恳求朱弦再给他一次机会,因为娘子的风格突然大变,他实在有些应付不过来。
手忙脚乱帮朱弦洗过脸后,赵麾把朱弦抱到了床上。两个人咿咿呀呀又折腾了许久,双方才总算鸣金收兵。
小小的厨房已经被破坏得不成样子了,满地都是水,墙角炉子上的锅盖掉了,汤撒了一半,已经不能再喝。
朱弦顾不得自己欲断的腰腿,坚持收拾餐桌和厨房。赵麾来帮忙,顺便又吃了两只包子,半盘牛腩和半只鸡。
待两个人收拾好一切,重新再回到卧室后,朱弦开始认真考虑回京的事。
赵麾虽然有些不愿回去,但他还是答应了朱弦月底动身。
朱弦知道赵麾心里在想什么。
经过这么多的事,无论名声还是身体上,赵麾都亏损太多,他不想回京,不想面对接下来不能确定的风和雨,实属正常。
赵麾需要休息,无论生理还是心理,他都需要重新开始。
朱弦轻声安慰赵麾不用担心,难得有了这么完整的休息时间,她可以陪着夫君到处先玩玩再回去。
就这样,在草长莺飞的三月,朱弦收拾好行囊,和赵麾一起,走出滇西茫茫大山,一边游玩,一路向北,朝京城的方向而去……
第145章 尾声(一) 混世魔王……
赵麾与朱弦二人一路走一路游玩, 走到建安一带的时候走不动了——
朱弦的身体出现了异样,她怀孕了。
赵麾既高兴又难过,情绪汹涌澎湃了好久, 才终于决定先在建安安顿下来, 待三个月过完,朱弦身体无恙了再继续上路。
朱弦的身体其实挺好, 不过有些妊娠反应而已,可赵麾却如临大敌。
见他如此上心,朱弦便也不违他意, 真的就在建安落了脚, 等胎像彻底平稳了再说。
因为朱弦需要有人伺候,赵麾花了大手笔在建安租下一处宅子,买了十几个老实本分的姑娘,每天留在宅子里伺候朱弦。
因为朱弦怀孕, 开支陡增。两个人的存银不够用,当樵夫早已不能维持这样的开支,赵麾便扛起刀去衙门寻差使。
赵麾在衙门当过差,知道衙门有一些差使需要从“黑市”上找人做, 毕竟差爷们的命都很珍贵,轻易丢不得, 所以就有许多危险性很高的工作,需要这些游走在黑白两道边缘的人来处理。
因为危险性高, 难度大,衙门给的银子也多, 比起市面上的其他行业,来钱也更快。于是赵麾便选择了做这样的事,给自己和妻子维持生活。
赵麾靠自己的本事很容易就在建安知府找到了活。
因为赵麾的功夫好, 又做过官差,这些差使对他来说就是毛毛雨。
建安知府的人陡然捡到这样的人才,真的是瞬间就扬眉吐气起来。很快,就连建安知府也注意到了这个每天都准时回家,绝对能够在白天就能处理完一切任务的神秘人物。
这一天,建安知府派人把赵麾征召进了衙门,这是赵麾来建安府这么久后第一次从正大门进衙门。
从前他都是从偏门进建安府的一处后堂,领了任务就走人。完事了再从偏门回到老地方来交差,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建安知府坐在上首,一脸审度的神色细细打量堂下的赵麾。
“师爷说你姓季,上个月才来建安安的家。”待赵麾立定后,上首的知府开了口。
赵麾颔首:“是的,大人,小的姓季,家中排行老五,您叫我季老五便好。”
知府摇摇头,皱起眉头把面前的一卷卷宗给扔到了一边。
“可是本官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头,师爷他们查了很久,都查不出你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小的姓季,老家彭城,这些从一开始就跟师爷说过了……”
“不对!”知府打断了赵麾的话,“我已经派人去彭城查过了,你对师爷说的话,没有一句是真的!”
“……”
赵麾顿了顿,继续开口道,“大人的意思是,草民连做你们的死士也不够格了?因为我隐瞒了自己的身世。可是草民记得朝廷里并没有要求做死士的也必须要身家清白。”
知府被赵麾堵住了话,一愣,倒也并没有生气,反倒哈哈大笑起来。
“英雄多虑了,本官只是想知道,如此智勇双全的死士究竟是何方神圣。因为按照英雄你的本事,原本不需要做死士的。”
“因为拙荆有了身孕,我们必须要留下来,待她身体安好,草民再带她离开。”赵麾答。
“草民与拙荆原本是要回京的,滞留建安也是权宜之举,只是为了暂时的养家糊口罢了。”
知府听言,点点头,知道眼前这位死士虽不想透露身份,但他说的滞留建安的理由应该是真的。
“所以这位英雄是京城人士?”知府问。
“不是,拙荆家倒是在京城。”
知府了然,知道眼下这死士是肯定不愿意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的,他也不再强求,只暗自吩咐下去,要师爷派更加可靠的人手,隐秘调查一下对方口中的妻子,从女方的情报入手,查出死士究竟是何方神圣。
再过了两个月,建安府的人总算调查出来死士的妻子乃京城人氏,与皇帝同姓。
建安知府惊呆了,直觉自己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于是知府连夜手书一封,八百里加急送往京师。
令建安知府更加意想不到的是,这封信送出去后不久,京城就派人来了。
是杜青松,时任陕西南三边军务总督的杜青松竟然亲自来到了建安。
杜青松甫一来到建安,便问那建安知府,你信中说的那名死士现在何处?
知府摇摇头,苦笑着告诉杜青松:总督大人费心了,要是知道您会亲自来这里调查,下官定会尽全力留住那名姓季的死士。现在他已经走了,就在十几天前,他去账房领过最后一笔银子便离开了建安城。
听见死士已经走了,杜青松有些茫然,他追问建安知府:这位姓季的死士是要带着妻子一起回京城的吗?
建安知府答:是的,听他是这么说的。
听得此言,杜青松倒是松了一口气,当夜便离开了建安城。同时杜青松还一路派发了一张画像至建安通往京畿沿线的各路知府、县衙,要各地衙门见到此画像上的人,务必行方便,该给银的给银,该给物的给物,并秘密通报京师。
就这样,赵麾带着朱弦一路行一路歇的,走了大半年,才终于在将近年底的时候抵达了京城。
就在赵麾驾着马车叩开祁王府大门的时候,他看见杜青松一脸带笑地站在自己的面前。
就在距离杜青松身后不远的地方,还坐了一个人——
是朱耀廷。
……
彼时朱弦的肚子已经很大,很快就要足月,孩子马上就临盆了。
朱耀廷往祁王府派来了宫里的接生婆,替朱弦接生。
宫里的接生婆经验老道,来到朱弦的面前,往那大肚子上只一摸,心里就有了成算。
婆子告诉朱校堂和赵麾,夫人这肚子里的孩子位置可好了,夫人看着也身强体壮的,如果没有意外,今天晚上就可以阖家团圆了。
听见晚上就能修得正果,赵麾很高兴,连声感谢那婆子,自己再端了一只凳子坐在朱弦的床边等着。
婆子见了虎着脸要撵赵麾出去:“哪有男人看着女人生孩子的?这不合规矩!”
赵麾不解,问为啥不能看着自己的妻子生孩子?
“娘子这么痛,看样子都已经受不了了,更何况还有这么长的时间,我这个做丈夫的陪在她身边,也能给她一点力量,可以早点顺利生产。”
婆子无语,也不跟赵麾解释,反正就连推带搡地把他给撵了出去。
夜幕降临,阵痛愈发激烈、频繁,产房内传来朱弦凄厉的呼痛声。
朱校堂紧张到头疾都发了,早早的就被管家派人强制带回了他自己的院子给锁起来,就只剩赵麾一个人独自守在产房的门外。
听着房内朱弦那一声高过一声的哀嚎,赵麾自己快要崩溃了,拍打房门又没人来给他开门,一阵腿脚发软,禁不住瘫倒在那房门口打颤。
突然,房里的哭喊声戛然而止,紧接着听见妇人们的一阵呼喝,惊得死鱼一样的赵麾一个哆嗦,噌一声从地上弹了起来。
“怎么了?怎么了?你们到底把我娘子怎么了?”赵麾一脚踹开面前紧闭的房门,冲了进去……
眼前一片血红,扑鼻而来的血腥气,让赵麾第一感觉是这里杀人了。
脑袋嗡地一声就炸了,赵麾唰一声拔出了刀。
房间里的女人们开始尖叫着四处逃窜。
房间最里靠墙的一侧是朱弦躺的大床,床尾积淌着鲜血,血泊里歪倒着一只盆,盆底还有血红的水,看样子是之前用来装血的,被人给踩翻了。
床边站立着两个人,一个便是那位宫里来的产婆,另一个则是祁王府的丫鬟,丫鬟没敢跑,怀里抱着一只同样血淋淋的东西,正望着赵麾瑟瑟发抖。
产婆一脸寒冰地看着突然出现在面前的赵麾,厉声呵斥道:“别动!把你手上的刀收起来!看看你干的好事,你把我的热水踢翻了,人也被你吓跑了,现在就由你去厨房给我们打水吧!”
呵斥完赵麾,产婆又再呵斥身边那个怀抱血疙瘩的丫鬟:“抓住两只脚,提高点!现在让我来打她的屁股!”
不等赵麾回过神来,只见那丫鬟立马手脚麻利地寻到那血疙瘩的某一处提将了起来,
产婆高举一只手,往那血疙瘩上“啪啪啪”猛击打两下,一阵响亮的婴儿啼哭声传来。
赵麾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丫鬟手里的血疙瘩是自己的孩子。
赵麾目瞪口呆地立在当地不知所措。
还是产婆一声怒吼拉回了赵麾的神智:“水!热水!我叫你打的水呢!”
赵麾回神,当啷一声丢掉手里的刀,扭身就朝屋外冲,他要去厨房打水,产婆说了,他的娘子需要热水……
看着兔子一样一溜烟跑不见的赵麾,和屋内的一片狼藉,产婆痛心疾首,止不住地狠狠跺脚:
“冤孽,冤孽哟!怎么能有这样当爹的人啊!妇人生产,这见刀又见光的,往后这孩子看看哪路神仙才能治得了哦!混世魔王,混世魔王……”
第146章 尾声(二) 你若不问,才可能继续认我……
祁王府搬了家, 搬进了城北新城,起了一间更大的祁王府。
朱耀廷给赵家平了反,授赵麾安西侯爵位, 并邀请赵麾重归庙堂, 进兵部帮助朝廷治军。
赵麾婉拒了,他告诉朱耀廷, 自己离家多年,其实更想去的还是父亲曾经战斗过的地方,他恳请朱耀廷放自己去戍边, 他想接过赵炳忠的旗帜, 继续替朝廷镇守大西北。
朱耀廷虽然想调赵麾进京,但考虑良久,最终还是同意了赵麾的请求,允他回龙城, 辖河西三郡,重起西路军,重开赵家府。
关西赵家从朱耀廷的手中东山再起,这是一条震撼京城, 乃至整个朝廷,整个国家的消息。
人们都知道, 惨遭灭门的关西赵氏究竟是怎么倒,又是怎么起的, 无论倒或起,当中起决定性力量的, 自然是赵家五郎。
有关赵五郎的传说从来就没有停过,自打朱耀廷允赵家重新开府,赵麾的声誉更是达到了顶峰。
因朱耀廷赐赵麾安西爵位, 人们便亲切地称他赵爵爷。
赵爵爷要举家北迁,在京城就不准备开府了,赵麾便带着妻女两个随岳丈朱校堂一起,都住进了新修的祁王府。
赵爵爷给大姑娘起名叫赵彤,赵彤生性泼辣,刚会走路就敢上房揭瓦。
有人说是因为赵夫人生产的时候,下人们忘记了清场,房间里残留了杀过人的刀剑,导致赵彤生下来就戾气过重。
赵爵爷却不以为然,他认为女孩活泼一点更好,说明赵彤脑子活,身体好,试问有谁会嫌弃自己的孩子身体太好脑子太聪明呢?
赵爵爷甚至准备以后待赵彤再大一些,便教她使刀,长大了当一个女将军!
……
在京城呆过了两年,整顿好祁王府的家宅和内事,赵彤也已经两岁半了。赵麾就准备携家回龙城,处理自己的事情。
离开京城前,总是有许多事情需要提前准备的,尤其赵麾,他是要回去带军队的,在离开京城前,少不了皇宫、兵部各处交接打点。
这一天,赵麾继续忙他的事,朱弦则抱着小女儿赵彤去位于城郊的一处城隍庙玩。
这城隍庙因为地处位置好,依山傍水,风景好,有不少城里人家都喜欢来这里游玩,久而久之这里就生生被带动起了一条街,街上有很多好吃好玩的,大人小孩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各自喜欢的东西。
朱弦也正是想到自己马上就要去龙城,风土人情不一样,很快就看不到京城里这些好吃好玩的了,便想着在离开之前,带孩子也出门见见世面。
朱弦带着女儿一路逛街一路看好看的,玩好玩的,没事吃一只果子,舔口糖,玩得正开心的时候,突然,小姑娘不干了,指着朱弦身后的某一处闹着要过去。
朱弦转身,看见身后不远处有一只简易的小摊,摊主是个中年妇人,穿着粗布的衣,跟时下大多数农村妇人一样挽着发髻,头顶用一块花布包着。
摊上挂着五颜六色的小香囊。香囊很有特色,并不是传统的样式,而是做成了五颜六色的小鸭子、小蝴蝶等各种款式,着实可爱极了。
见女儿喜欢,朱弦便抱着她过去,走到摊边,赵彤扭身下地,伸手就抓起摊上的一匹小马香囊,举在面前哈哈大笑。
“小妹妹喜欢么?十文钱一个。”耳畔传来妇人报价的声音。
朱弦本来也正往面前的小摊上看,听得摊主的声音却被惊得一哆嗦。
她转过脸,看向摊边的那位妇人——
“妮儿?”朱弦睁大了双眼。
朱弦从来没有想过会在城隍庙遇见妮儿,自田义会之乱后,朱校堂从来都不曾在朱弦面前提起过妮儿的名字,可朱弦却常常在午夜梦回,想起那个身体里与自己流着同样血液的妹妹。
与朱耀祺不一样,妮儿本是与朱弦血缘关系最为紧密的妹妹,却因为种种原因,与朱弦越来越疏离。
姐妹两个貌合神离,甚至反目成仇多年,朱弦几乎快要想不起自己从前与妮儿曾经姐妹情深的那些时光。
这几年来,朱弦曾私底下悄悄打听过妮儿的情况,她找从前父亲的部下问,找京城里熟悉的姐妹们打听,从各种蛛丝马迹中搜罗有关妮儿下落的信息,但是都没有成功。
人们知道的都只是妮儿被田义会的人“掳”走了,因为田义会的戴桢“掳”走妮儿的时候,不少人都亲眼看见了。
朱弦知道对方都是处于礼貌才用了“掳”这个词。
妮儿跟着戴桢,指不定被多少人在背地里指过脊梁骨,说不定连祁王府也被很多人一并骂过了。
遇到这种时候,朱弦只能悻悻地收回自己想要再继续打听的心,对方对田义会的恨,已经溢出了言语,再继续追问下去,就是讨人嫌了。
就这样,朱弦一个人孤零零地陪着同样孤零零的朱校堂,父女两个相依为命这么多年,她和父亲都只能当妮儿已经死了。
可没想到的是,今天就在这城隍庙,朱弦竟意外地遇见了失散多年的妮儿。
在视线相接的那一刹那,两个人都怔住了。
妮儿也恨惊讶,再也不平滑的脸颊上,因为激动,泛起了两团红晕。
不等朱弦开口,妮儿突然起身,开始胡乱收拾起自己面前的小摊来,就连另外两名顾客看上了一对儿梅花香囊,正在细细挑选,都被妮儿一把从她们的手上夺了过来。
“不卖了,不卖了!你们改天再来吧!”妮儿口中胡乱说着话,手底下忙碌不休,收起小摊准备跑路。
朱弦看出了她的企图,一把拦住了她。
“妮儿!”朱弦着急,手心冒出了汗。
她紧紧攥着妮儿的胳臂,言辞急促地对她说,“妮儿别走!跟我去喝一杯茶吧!”
……
朱弦把妮儿带进了一处僻静的茶馆,寻了一处更加僻静的雅间,姐妹两个对坐喝茶。
赵彤被奶娘和护卫给带走了,房间里就剩下朱弦与妮儿两个人。
想说的太多,一时间朱弦竟然不知道应该从哪里说起。
还是妮儿主动告诉朱弦,说她就住在这城隍庙背后的那个小村子里,天天做点香囊到这条街上来卖,日子过得挺舒服的。
妮儿希望朱弦放心,并把自己的现状告诉父亲,要他们不用为她担心,她是一定不会回去的,也希望父亲和姐姐不要为难她。
朱弦问妮儿,嫁人了么?
妮儿笑,摇摇头说,没有。我不相信男人,也不会有男人相信我。
朱弦没有说话,只是心里难过。
朱弦知道戴桢死了,但是她猜不出来,戴桢死后,妮儿都经历了什么。朱弦问妮儿这两年都去哪了,不可能一直都在这村子里务农吧?
妮儿垂着眼,要朱弦别问了。“你若不问,才可能继续认我这个妹妹呢!”妮儿轻笑着这样回答朱弦。
见妮儿坚持,朱弦便也不强迫她,只告诉妮儿,爹爹年纪大了,身体不好,前两年一直都在卧床养病。妮儿也是爹爹的女儿,不回家照顾他便罢了,你忍心看爹就这样在思念中孤独终老吗?
听了这样的话,妮儿脸上划过一丝痛楚。
可是她依然很坚持,低着头拒绝回答朱弦这样的问题。
“你的女儿很可爱。”妮儿揉了揉自己紧蹙的眉头,和缓了神色这样问朱弦。
“大姐找新姐夫了?恭喜姐姐。”妮儿说。
朱弦摇头,“赵五郎回来了,她是赵五郎的女儿,所以那个曾经姓仇的家伙还是你的姐夫。”
看见妮儿脸上那显而易见的震惊,朱弦把最近两年发生在她和赵麾身上的事,包括赵麾姓赵不姓仇,隐姓埋名这么多年潜伏进祁王府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都给妮儿细细说了一遍。
末了,朱弦问妮儿:“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妮儿被杜青松强制戒掉万寿丹的瘾后,为逃脱被杜青松交还祁王府的命运,趁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妮儿灌晕了杜青松给自己安排的护卫(监守)后,越墙逃走了。
因为准备不充分,她逃得不远,就因为饥饿和疲惫停了下来,她来到城隍庙背后的这处小山村,在这村子里找了一间被人废弃的小屋,住了下来。
虽然距离京城不远,但妮儿是“外来人”,她在村子里没有朋友,也不会有人喜欢和她交朋友。
就这样,妮儿便在这村子里,成了最没有存在感的那一个。她不与人交流,也与世隔绝,虽然就住在离家不远的地方,但是她对京城,乃至身边发生的一切都一无所知。
妮儿对朱弦所说的这一切都并不陌生,她很清楚赵麾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也正是在隐月谷的那一段时光,往妮儿的心里,烙上了一道永远不能磨灭的印记。
她唯一感到不可思议的,只是赵麾还活着,并成功戒掉了药瘾……
目瞪口呆半晌后,妮儿苦笑道:
“的确……非常不可思议……”
朱弦微微一笑,拉过妮儿的手告诉她,赵麾要回龙城做将军了,所以她也要去龙城。如果妮儿还是不想回家,那么她便把爹爹也带走,如果妮儿想通了,愿意回家,朱弦就把爹留在京城。有妮儿陪着,京城安逸的生活其实更加有利于父亲的身体健康。
“祁王府搬家了,在北城的庙子街圈了八百亩的地,这是陛下为补偿我们家给圈的。”朱弦说:
“如果妮儿觉得现在你住村子里更舒服,也可以选择不回去,一切都随你的意。当然,祁王府就一直都在那儿的,大门一直都会为你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