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当我是假少爷的豪门姐姐(14)
“放开, 你没看见姐姐被你抱得不舒服吗?”
一个人挡在他们面前,正是忍无可忍上前理论的林凇,他的手卡在林雾与厉霄云之间,覆着林雾的嘴, 死死隔绝着两人亲密接触的可能性。
厉霄云奇道:“你算什么东西?”
“林凇, 你去收拾。”林雾反而冷静下来了, 他抓着林凇的手掌,等着他自动自觉地放开。
现在的林凇实在是太逾越了,这不该。
“……”
林凇浑身发冷, 脚好像被胶水粘连在原地,迟迟没有动作。
明明是在炎炎夏日之中, 他却觉得如坠冰窖。
他只能感受到姐姐温热的呼吸在他手掌里凝结出一点温热的水汽, 让他忍不住想蜷缩手指, 想跪在地上嚎啕大哭。
姐姐……拒绝了我的守护?
他有些茫然,若是公主不再需要骑士, 执意与恶龙过上美好的生活,那他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他可是你的弟弟, 你怎么能对他这么绝情呢?”
虽然厉霄云这么说,但他的语气里毫无责怪之意,心情显然十分愉悦。
“说了你又不爱听,不说你更生气了。”林雾坐在厉家的车里,闻言, 一语道破厉霄云真实想法, 后者握着他的手把玩:
“嗯,对啊,所以能不能给你亲爱的未婚夫一点补偿?”
林雾白他一眼,受伤的是林凇又不是你, 真是脸皮厚到没边了:“拒绝。”
“今晚留宿我那?作业让你弟弟给你送来就行,他该早点习惯没有姐姐的日子了,又不是没断奶的孩子。”
厉霄云眼里闪过一丝狠戾,最好是能把林凇流放到国外去,不来打扰林雾和他。
“我又不是妈妈,”林雾顿了顿,不管厉霄云到底是出于何种心态说这话,涉及到这个话题他总有些心烦意乱,妈妈的难产在他心里始终是阻遏他和林凇亲近的一堵墙,“他怎么样都不关我事。”
他自暴自弃般举起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随手拍了一张。
“为什么突然拍照?”厉霄云可是清楚记得林雾不喜欢相机,到现在两人都没有正经的合照,有也是在学生会解散那一天排的部门合照。
他已经把那张照片两人的部分单独裁下来反复欣赏无数次了,所以今天才这么奇怪。
“发给我情敌看。”林雾冷着脸,像是想恶心人一样把这张自拍发给了那个匿名人,看到信息马上变成【已读】状态,他解气地笑了。
任谁被扣上不好听的帽子都不会高兴的,抖m除外。
厉霄云啃咬着他的耳廓:“这样能气到对面?我教你,你应该……”
他在林雾耳边低语了几句,成功把未婚妻逼得忍不住红了脸,狠狠骂了一句:
“龌蹉!”
“你要想的话今晚就可以实践。”厉霄云满足地捏着树莓小蛋糕,意欲品尝点缀着的奶油和红果。
林雾推开他的不安分的手:“还没结婚,而且和未成年x犯法。”
只比未婚妻大一岁才刚成年不久的会长:?
“真是哥哥的乖小孩,”厉霄云咬牙切齿,“还好我先把你套牢了,不然你跑了我都说不清。”
他狠狠摩挲着林雾手上的订婚戒指,心中的火气丝毫不减,那些阴暗的占有欲和掌控欲在攀升到一个高峰后又鸣金收兵,他勉强自己压下那些说不出口的肮脏心思,却又发现林雾又当着他的面跟别的男人聊天。
简之鸣:【姐姐姐姐,你有未婚夫之后还收不收我的早餐啦?(卖萌.GIF)】
林雾:【嗯,你家做的早餐很好吃,帮我问问厨师有没有意愿跳槽到林家。】
简之鸣:【姐姐吃不出来吗?送你的早餐是我每天亲手为你做的呀,里面饱含我对姐姐满满的爱(比心.GIF)】
林雾:【你以后被简家赶出来了可以带上你的简历来应聘厨师。】
简之鸣:【姐姐姐姐,你每天吃我做的爱心早餐,你未婚夫不会生气吧?】
正牌未婚夫确实已经生气了,指节被捏得咔咔作响,皮笑肉不笑:“原来这里还有小三啊?”
徒然被抢走手机,林雾下意识想拿回来,又被一个铺天盖地的吻攫取了心神,自然也没空理舔狗锲而不舍的消息,屏幕满是一长串的白色未读消息。
许久没等到女神回音的简之鸣敲击着屏幕,他甚至开始怀疑林雾被外星人抓走了都没想过女神此时在男人怀里被抱着亲。
许久之后终于收到消息,却是一张女神激吻过后红肿嘴唇的近照,简之鸣下意识点击保存。
保存失败,对方消息已撤回。
简之鸣这下知道了是厉霄云在搞鬼,嘴角抽了抽,真是小肚鸡肠的男人。
比他更睡不着的是被发了两张艳/照的匿名人,刚看到第一张照片的时候他就已经把手机屏幕捏碎了,发疯似地砸起了身旁的所有东西。
“真是贱人!”
匿名人蹲在电脑前,愤恨地咬着自己的手指甲,烂了的甲片和血恶心地混合在一起都不甚在意,眼睛只死死地盯着用来和林雾聊天的虚拟账号。他身旁的墙上密密麻麻的贴着林雾的相关信息,从小到大刊登过的新闻报刊一应俱全,被重点圈起的描述语上带着深红色的痕迹,分不清是红笔还是收集人发狠涂抹上的血迹。
“你怎么能心安理得地站在他旁边?你不配……你不配!”
他嘶吼着,狂躁地将目之所及的一切都是都打砸了,撕毁的纸片大雪一样纷飞。
半晌后他还是默默地恢复了数据,自虐般看着那张合照。
“叮咚。”
提示音响起,他顿了一下,还是点进了与林雾的会话消息。
入目便是一只带着素戒的手,冰肌玉骨,浑然天成,仿佛上帝最宠爱的造物,只是沾了点格外碍眼的东西。
被玷污的天使。
匿名人心里突然冒出个形容词,意识到了什么的他一惊,为自己的想法可耻,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自言自语:“不,怎么能用天使来形容林雾,就是个自甘堕落的表子,都能捧着这种东西给别人发照片,这还不能说明浪荡吗?”
他恨恨地打下一行字:“林雾,你以为你的手段很高明吗?”
“给我发这种照片是因为你在动物发//情期了想要了对吧?就这么想让男人嗦你手指?厉霄云一个还不够,要出去站///街才能满足你变态的银欲,你这种人真应该浸猪笼。”
他看见林雾发了一条语音,想了想还是点进去听。
那边朦朦胧胧的有水声,声音一片空灵。
他听完后,错觉林雾咬字粘糊得像是在撒娇。
“抱歉,但我不守妇道又怎么样呢?我嫁的人又不是你,管得也太宽了,家里是住海边吗?”
“不在海边。”
匿名人下意识对着手机回答,这一条语音燎得他心脏火烧一样不适。
如果林雾嫁给他,他就能管了吗?
“呕……”从胃里冒出的酸水从舌根延漫,他吐了个天昏地暗,不为别的,就因为自己方才的想象。
想象中的林雾穿着白裙子,驯服地倚靠着他胸膛。
太恶心了,太脏了,林雾已经被男人翻来覆去吃遍了,他要是喜欢上这种人,那不就是上赶着犯贱吗?
绝无可能。
正在浴缸里躺着泡澡的林雾无趣地甩开手机:“真没意思,结果还是只会嘴上说说给人发骚扰信息,我守什么三从四德,现在都开放了还那一套说辞,真是……恶心。”
“别给他骂爽了。”
厉霄云披着浴袍走进来就听到这么一句,冥冥之中他对这个林雾所说的暗恋他的“情敌”有所感应,那只肮脏的老鼠的想法绝对不单纯,说话做事都像极那种爱之深恨之切的黑粉。
“你们上流社会出来的人都这么心理变态吗?”
林雾歪了歪头,他不止指的是那个爱df羞辱别人的匿名人,还有面前这个外表看似正常的大家族嫡长子,对方缺爱缺安全感的程度是他见过这么多人中最甚的。
林凇不算,林凇也是个小变态。
“所以我遇见了你,”厉霄云抬步迈入浸满玫瑰花瓣的浴缸,把林雾挤得只能跟他紧紧贴在一起,以此减缓那种自出生就如影随形的不安,喟叹一声,“你是我的精神良药。”
“大少爷,你家下次什么时候修建个浴池,又不是造不起,”林雾烦他,“我家都有。”
“婚前我会修好的,保证让夫人在婚房住得舒舒服服,”厉霄云在他唇上落下一吻,突然想到什么,逼问到,“你和你弟弟有没有一起洗过澡?”
**,恶俗啊!
林雾给气笑了:“正常姐弟哪里会一起洗澡,你真是簧色入脑,到底看过多少本子才能想到这种东西?”
“还好我没有弟弟。”厉霄云答非所问:
“要是我弟弟想着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嫂子,我真的会杀人。”
林雾面无表情:“我现在就上网发一个帖子,叫‘未婚夫想象力实在是太丰富了怎么办?’底下的评论肯定是一出溜的‘割以咏志’。”——
作者有话说:真的很喜欢看评论,也很喜欢被别人喜欢,呀咪呀咪,高兴得我今天这么早就拉完磨了(bushi)
第72章 当我是假少爷的豪门姐姐(15)
“我们一定要四手联弹吗?”
在又一次手指相触后, 林雾忍无可忍,狠狠地摁下琴键,发出嗡鸣的一声:
“我总觉得你只是想找个由头和我接触。”
明明是完全没有基础连谱子都看不懂的新手中的新手,却还要跟他一起挑战元旦晚会开幕式, 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很明显吗?”
坐在他身旁的厉霄云不答反问, 被戳中心思后装也不装, 抚上林雾顺滑的手,像盘核桃一样对着他又揉又摸。
“太低效了。”林雾抽出手,“干脆独奏好了。”
厉霄云努努嘴:“老师会同意?何况今年规则改了, 单人项目不予通过。”
“谁说的?”
林雾顿了顿,连他这个负责承办元旦晚会的学生会会长都不知道有这项规定, 厉霄云又是怎么知道的?
果然, 厉霄云的话下一秒就验证了他的猜想。只听厉霄云厚颜无耻地说道:“我改的, 去年你没有节目,今年终于逮到机会能光明正大地和你一起, 我怎么会放过?”
林雾觉得头疼,他实在是没想到厉霄云卸任了对学生会的影响还是这么深远:“那今年我还参加了别的班的共演呢。怎么, 你也想来?”
“为什么不行?”
林雾干脆告诉他了:“不行。因为我客串的班是高一年级的,林凇的那个班。”也是余凡的班级。
凑巧,林凇和余凡刚好在同个班。也不能说是刚好,他们成绩优异,被分在高一火箭班也是理所当然的。
顺带一提, 简之鸣的成绩刚好擦着火箭班的最低标准没进去, 他本人倒是不甚在意:
“刚好不跟林凇那个瘟神同个班,要是未来三年的学习生涯里都能看见他,想想就晦气。”林雾现在还能想起来简之鸣的那张苦瓜脸。
“演的什么?不会有吻戏吧?”
厉霄云十分警惕,经典剧目类似《罗密欧与朱丽叶》《白雪公主》之类的, 都是有亲密戏份的。更何况以林雾那张光彩照人的脸,想要女主角还不是手到擒来?
“是王尔德的童话《夜莺与玫瑰》,”林雾说道,“我饰演最后嫌贫爱富的教授女儿,拒绝那朵沾了夜莺血的红玫瑰,选择了爱大臣侄子送的珠宝。”
仿佛了解厉霄云想说什么,林雾抢先捂住他的嘴:“大臣的侄子这个角色只出现在对话里,别想了!”
“可惜,我还真想当一下故事里权贵,”厉霄云十分可惜,“那林凇演的什么?”
“夜莺。”-
“你演的没有感情,我看不见你愿意为爱而死的决绝!”
借用了戏剧社场地的高一菁才班编剧兼导演把手上的剧本一扔,崩溃地喊道:“你演的像是那种毫无灵魂的机器人,还像古偶剧随便就死了的炮灰!我真不应该因为脸选你当主角!”
林凇穿着戏服,顶着一头棕色的假毛,他用那种无起伏的语气念到:“*焰光的色彩是爱情的双翅,烈火的颜色是爱的躯干。”
“我求求你别念了!”导演很崩溃,抱着头发疯,“我们虽然是改导演,但你是绝对主角啊!夜莺怎么能是没有感情的机器?它为理想中的爱情高歌,至死不渝。它虽然只是一只小鸟,却比人类更高尚!”
“你,你,林凇,你真是气死我了!”
她发出一阵无意义的嘶嚎,痛苦极了。
导演当然是喜欢这个故事的,可以说是她一手促成了高一菁才班选择《夜莺与玫瑰》剧目的敲定。出于视觉效果考虑,她找来林凇和余凡作为重点角色的演绎。
为了场外戏剧效果,她还特意邀请了公认是学校校花的林雾学姐当那个与男学生素不相识却能让人一见钟情的“教授的女儿”!
可是林凇这个核心主角却出了个这么大的差错!
“你到底懂不懂‘爱’?”导演质问道,她的语气里充满怒火“你没有任何一刻为异性、或者同性心动过吗?你不知道那种感觉是如何让人fall in love的吗?不,你根本不懂!去街上拉条狗都演得比你好!”
一连串语句从她口中喷薄而出,导演呼吸缓了缓:“要不你跟余凡换个角色吧!我实在是忍不了了,我是有艺术追求的!”
一旁看好戏的余凡:“啊?我?”
他指了指自己,脸上全是清澈的愚蠢:“我就更不行了吧,夜莺这个角色感觉还蛮复杂的,没有男学生好演。”
导演:“那你觉得男学生是什么样的?”
“一个惨遭女神拒绝的舔狗吧,”余凡想了想,“而且他在童话里还挺……自作多情的?教授的女儿甚至都不认识他,他觉得一朵红玫瑰就能让佳人芳心暗许,答应和他跳舞?有点自作多情了。”
“……”
导演这下是真哭了,埋在化妆师的怀里痛哭流涕:“嘉嘉,这个更是重量级!他和我的想法背道而驰!”
化妆师:“要不我们还是别做了,感觉这两男的纯直男。”
导演抹抹眼泪,她不能轻言放弃,这是艺术家的操守:“不,我觉得还有救,让我们的女神出场就好!”
“谁啊?你之前把人选藏得那么严实,其他人都把班内的女同学猜了个遍了,让我看看是爆冷黑马还是意料之中。”余凡其实也不是很在意,哪有人比他女神更像女神的?
天无二日,我心里只有林雾学姐一个太阳!
“在吵什么呢?”
门被推开,一个人伶伶仃仃地站在那里,身上的礼裙闪着细碎的光。
戏剧社的几个人都看呆了,根本移不开眼。
还是导演同学率先从这世俗间的至美中回过神来,快步挽起那冗长的裙摆:“我就知道这身很适合你,林雾学姐!”
林雾拢拢裙摆:“我记得原著出场的时候没有穿礼理服,会不会脱离角色了?”
“不会不会!”导演马上说道,“不是有个舞会吗?我们打算加一段来水时长,啊不,是完善设定。”
“而且还能给我家的服装品牌打广告!”道具师眼睛亮晶晶的,“林雾学姐,这是我们当季的新品,你穿着真漂亮,可不可以给我拍几张照来宣传?”
行吧,就当是赞助了。林雾无所谓地点了点头,顺着道具师的指示摆了几个姿势。
林凇突然拉走了导演,他的表情阴森:“你没说姐姐会参演。”
导演同学非常奇怪:“有关系吗?你和你姐又没有对手戏。”
看他脸色臭得要杀人,导演补了一句:“行吧行吧,你现在不就知道了吗,那你还能不能演了,在林雾学姐面前你总不能继续演成那种shi样吧!”
“不会的。”林凇认真道,再次又站在聚光灯下的他闭上了眼。
当看到童话中夜莺的灵魂真的附身现实时,众人瞠目结舌。
结束表演后,导演半晌才幽幽道:“原来这就是你的‘爱’,你的‘无私’。”
她率先鼓起掌,响彻舞台,被她带动的其余人也情不自禁地跟着,连一直不以为意的余凡也心悦诚服随了几下。
唯有身为配角的“教授的女儿”没有动作,他抱胸站在台下,昂着头,冰冷地审视林凇,明明身处下位,林凇却觉得姐姐才是居高临下的那个。
他马上就朝着姐姐的方向单膝跪地,低下了头,手指痉挛。
姐姐,求您不要用那种眼神看着我……
“林雾学姐,你觉得林凇还有什么要改进的吗?”导演也发现主角突然跪下了,正二丈摸不着头脑之时,她随着林凇的目光移向了林雾,后者冷淡的表情让她小心翼翼地试探问道。
“对于你们来说也许是挺好的,”林雾歪了歪头,“但恕我直言,他这样是本色出演,我无法对一个每天都能见到的人加以欣赏或者褒奖——失陪,我想我还没到该出场的时候。”
戏剧社的门被轻轻关上了。
导演深吸一口气,探究的目光转向在舞台上失魂落魄的林凇:“是真的吗,学姐说你一直是这样?”
“牺牲,”林凇没说是也没说不是,他抓下假发丢到一旁,“原来竟然不是美德。”
他追着姐姐的背影走了,如同往昔。
化妆师嘉嘉愣了一下:“谜语人真该死啊。”她靠着好友,却发现导演脸上全是怔愣,“乔乔?”
导演表情空白:“我也不明白。但是该死的,他们为什么有一种外人掺和不进去的气场,根据我多年的经验,这种感觉一般都叫做相性……该死的,他们两个为什么是亲姐弟?公主和骑士的cp我最喜欢了啊啊啊!”
吃瓜的道具师:“不是姐们,你怎么嗑这么邪门的cp?公主王子不才是官配吗?”
“健康的爱情固然令人向往,但畸形的爱情实在美味!”导演悲愤道,伏在好友肩头呜呜地哭。
化妆师冷漠道:“支持,但是我是嗑公主和恶龙的,拆家滚。”
还有一人大叫着:“不是你们就不能让公主独美吗?”
三人齐齐对着余凡喊道:“毒唯滚啊!”——
作者有话说:*焰光的色彩是爱情的双翅,烈火的颜色是爱的躯干。
出自王尔德童话《夜莺与玫瑰》(林徽因译本)
——
接下来日更四天
第73章 当我是假少爷的豪门姐姐(16)
“我做错了什么?”
背后传来一连串急促的脚步声, 林凇折到林雾面前,如果不是因为现在在外头,姐姐又不想太过张扬,他已经跪下来求求了。
林雾:“什么都没做错。”
他目不斜视, 绕过障碍物继续前行。无奈弟弟实在是锲而不舍, 每到一个拐角他们的速度就要慢上一分, 终于林雾忍无可忍:
“你没有其他事做吗?”
林凇苦苦恳求:“我只要跟着姐姐就好,求求你不要放弃我……”
“你这个人看似是为了我的幸福而在行动着,实际上满脑子都是你自己, ”林雾奇异地看着他,“你的自我感动还真是像故事里的那只‘夜莺’, 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目标奉献……呵, 事实上, 你是为了我高兴还是自己想牺牲呢?”
他的话犹如一道利箭戳穿了林凇拙劣的伪装,“夜莺”可以为一颗真心甘心付出自己的生命而不求回报。
而林凇呢?他给予林雾爱的同时, 其实也在希望姐姐能回报他。
这并不是真正的“奉献”。
林凇觉得语言从未有一刻显得如此苍白,他张开嘴, 吐出的却是一些连不成词句的气音,仿佛有人狠狠掐着他的脖子让他不要再说。
他只觉得百口莫辩。
“想好了?想好就滚。”林雾匆匆而过,他已经能看到走廊尽头等着的厉霄云的身影。为了主角日后不那么难捱,他决定早点赶走林凇,因此态度愈发冷淡。
但没想到林凇是越挫越勇的类型。只见人高马大的弟弟上前就是一步, 把身娇体弱的姐姐拥进怀里低声道:
“我会证明我的心意的, 我对姐姐的爱绝对不是口说无凭。”
“喂,放开我。”
林雾奋力挣扎!他发现站着不动的厉霄云走过来了,连忙要推开林凇,只不过力气根本比不过, 怎样拼命对方都是纹丝不动。
厉霄云在他们几步之遥的距离停住:“你抱着我未婚妻干什么呢?哦,原来是小舅子啊,我还以为是哪个流氓呢。”
他似笑非笑,伸手去想拉林雾,林凇却抱着姐姐灵活地转了个圈,让厉霄云的手落了空。
厉霄云这下是真的愠怒了。
“不过是个未婚夫,我和我姐姐说话轮得到你插嘴吗?”
林凇脸上是和林雾如出一辙的冰冷,旁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深受姐姐影响的弟弟。
“哈?”
厉霄云不禁拔高声调发出一个单音节词,什么时候林凇这么有勇气了,他居然不知道。
林凇继续说道:
“我和姐姐血脉相连,除了父亲,我就是姐姐世界上最亲近的人,这是没有血缘的外人怎么也分开不了的。”他也是有底气才这么说,深刻反思了自己和其他几个人的优势,他得出结论:血缘天然不可斩断,他占着与姐姐相处时间最长的高地,是旁人无法置喙的亲密。
唯有死亡才能让我们分开。
“你可别得意得太早,”厉霄云冷笑,“以后你姐姐怀孕了,孩子就是我们之间的纽带。你猜猜林雾结婚以后是上谁的户口本?”
“你!”林凇搂得更紧,他一点也不想放开姐姐。
反而是他怀里的林雾狠狠瞪了厉霄云一眼:这个傻弟弟不清楚情况,厉霄云还能不知道吗?他们两个谁都生不了!
他没有立刻反驳的原因是,等到后续真假少爷事实被曝,林凇被林家扫地出门净身出户,他还能这么嚣张吗?
林雾拭目以待-
接下来他们又排练了十几次话剧,林雾作为最后登场的角色并没有次次到场,有时还能看见客串的角色,为了让同学们都有戏演,连小壁虎、蝴蝶、金盏花都有专门的演员。更不用说是全戏最重要参与者玫瑰树了。
据说到时候的演绎是真的会喷血,他们私底下排练的时候都报废了好几套无辜的衣服。
大家都是兴趣使然,又是上高中后浓墨重彩的一笔经历,还有人特意请了演技老师教导。
只不过每个演技老师看过林凇的表演后都摇摇头:“他的表演没有瑕疵、浑然天成,要是强行更改了反而破坏了个人风格。”
再看到林雾,她们就更惊叹了:“这种演技到娱乐圈演戏也毫不逊色……同学,你有意来娱乐圈发展吗?”
林雾出戏后,气质跟剧中娇媚多情的女儿完全不一样,天然就有距离感。明明是一个算得上是负面的角色,看过林雾演绎的人都生不出恶感,这样的好苗子她们也是真心想邀请,只不过都被拒绝了:
“抱歉,暂时没有这个想法。”
在知道林雾家境优渥、学习成绩优异后,她们表现得尤为遗憾,读书不是唯一的出路,可有更优的选择的话,谁会选择演戏?再说了,娱乐圈从来就不是个干净的地方,没有背景加持,再冷的人也会端起酒杯赔笑。
“有了这张王牌,我们保管是投票第一!呃不是,林雾学姐和厉霄云学长的合奏才是第一,我们是第二!”导演嘉嘉的雄心壮志刚燃到一半,气势便虚了下去,引得林雾不明显地勾起嘴角:
“没事,我和他的节目属于开幕式,跟正式评选无关。”
“呜呜呜学姐你真好!”被哄得心花怒放的导演刚想给林雾一个熊抱,就被林凇眼疾手快直接挡住。
导演懵了:“不是,女子你也防?”她倒是知道林凇的姐控程度,那是林雾说一林凇不敢二,指南不敢往北,可这也太过了!她们只是正常交往贴贴,怎么就不行了?
“你猜我从小到大防过多少次想吃姐姐豆腐的女同学?”林凇冷冷的,无动于衷。
这倒是。林雾看了林凇一眼,这点做得很好,毕竟他其实是女装大佬,被女孩子抱其实反而是在占便宜。
“无语,你们毒唯好可怕。”化妆师吐槽道,耳尖听到这词的余凡义正言辞反驳:
“毒唯和毒唯之间亦有差距!他那种是占有欲作祟的偏执狂!”
道具师:“你俩真是大哥莫笑二弟……”五十步笑百步!
虽然在座的几个人都加入了林雾后援会就是了。林凇不在列,他被后援会成员以“谁家粉丝能离偶像这么近?”的理由踢出去了。
“为预祝我们旗开得胜干杯!”
导演买来奶茶,豪气地承包了全班同学的量,人手一杯,还不忘狗腿的先给林雾递。虽然这个大家席地而坐的场景很怪异,但受到欢乐气氛感染,他也默默举起了插着吸管的奶茶。
“祝我们林雾学姐越来越美丽,考上心仪的大学!”
导演怪叫一声,起哄到。
“谢谢。”林雾露出一个真心的笑容,他还是会为少年时不掺利益的赤子之心而感动,这些学妹学弟可比同班同学可爱多了。
他一转头还是对上了林凇的视线,唇角的弧度渐渐抿成一条直线,这个假少爷弟弟就算身处人群中央,也是会一直看着他的。
说实在的,实在太像没有人形的怪物暗中观察了,令人有点毛骨悚然。
说到底,他觉得自己的教育方针也没毛病,都是按着剧本来的,为什么剧本里的林凇对他“姐姐”就那么恨,实际操作起来林凇却像是有斯德哥尔摩症一样爱着他?
林雾看不懂,辱骂对林凇无效,笞打是最高奖赏,那还有什么让林凇恨上他的方法?
答:摧毁他在意的事物。
可林雾左思右想,怎么也想不出来林凇有什么其他在意的,这个人好像是为了依附他存在着,平常看不出喜好,所谓的兴趣,例如小提琴和绘画,都是为了林雾而学。
林凇的画室里装满了一百幅画,没有一幅是和他本人有关的。
又一次林雾推门进去,还以为是一百个自己被复制到了这个世界,那些画上都是他的人像,千姿百态,尤其有一幅看向画外人的最可怕,惟妙惟肖到林雾生出了恐怖谷效应。
从那以后,林雾再也不敢让林凇画画了。
而林凇其实想的是,姐姐的笑容真好看,为什么从来没在我面前笑过呢?
……真的那么讨厌我吗?
林凇知道理由,姐姐一年总有几天是不见人的,关在房间里拉着所有的窗帘不出来,就抱着那张褪色多年的遗照独自一人坐着。
“母亲”这个出生以来就没见过的陌生人,根本不能让林凇生出多余的情感。他看见的、相处的,都是姐姐。
所以他其实不能理解姐姐为什么会那么恨他。至于父亲?呵,更是一个从生命中缺席的角色。
他有几次想进去抱抱姐姐,被照顾他的仆人拉住:“小少爷,大小姐需要一个人静静。”
当时的他还会问“为什么?”因为他从童话书上学到的道理就是,家人是一定要相亲相爱的。
他渴求姐姐的爱到病态的地步,但所有的疑问至今没有得到回应。
“姐姐,你笑起来真好看。”
他好想对林雾说出这句话,可多说多错,他怕姐姐更讨厌他。
被爱的永远都有恃无恐——
作者有话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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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当我是假少爷的豪门姐姐(17)
“……”
饶是林雾做任务多年, 他也不得不惊讶了一下。
彼时他和厉霄云正享受难得的独处时光,在操场上漫步,接近篮球场的转弯时,一个篮球从天而降, 它的降落轨迹眼瞅着就要落点林雾, 厉霄云连忙用手护住了林雾的头。
“哐当!”
代价是厉霄云的手肉眼可见的红肿、肌肉不自觉地痉挛, 骨头扭曲。
“天呐,你没事吧?”林雾微微睁大眼睛,横在自己眼前的手臂颤抖, 他不敢去碰,只是抓住了厉霄云的衣服。
经历骨折之痛的厉霄云没有多余的痛呼, 冷笑了一声, 森然道:“我还不知道有人居然在午休时间打球, 视校规于无物。”
最重要的是差点砸到林雾!
虽然厉霄云已经为恋人挡下这一球,可愤怒还是在滋长, 他长吁一口气:“走,我们去找肇事者。”
“你的伤比较重要, 我们还是先去医务室吧,之后再用监控找人也是一样的。”林雾脸上担忧不似作伪,尽管他已经想到了是谁可能会这么明目张胆做事。
太有指向性了,在这个离元旦晚会还有一天的节骨眼上,用篮球砸伤了厉霄云的手的人, 无疑就是……
“不好意思啊, 前会长,和现任会长大人。”
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插了进来,指节分明的手捡起了滚动的篮球:“哟,受伤了?真是可惜, 厉霄云你的手明天还要弹钢琴的吧?怎么这么不小心给篮球砸到啊!”
“是你砸的?”厉霄云看过去,是个不认识的男生,穿着高一的校服。
林雾也觉得意外,怎么可能不是自己心里想的那个?
“嗐,怎么会呢,我只是输了被罚当球童捡球呢,这么惊艳的球怎么可能是我打出来的,正主另有其人!”
简之鸣嘻嘻哈哈的,朝着不紧不慢走过来的人喊了一声:“对吧,江哥!”
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林雾闭了闭眼,虽然略有波折,但他一猜就中,江佐从前就喜欢拉着他去操场,让他当篮球赛观众。砸篮球的元凶怎么可能不是江佐?
这是蓄意的报复。
尤其是这四个人凑在一起。
“江哥给我们三个人作示范呢,也不能全怪江哥,厉霄云你的医药费我出一份!”简之鸣率先分锅,并对其他三个人挤眉弄眼。
“嗯。”林凇单手插兜,没什么表示。
“啊?我家里没钱!”余凡大为震惊,他只是莫名被拉来凑人数的,怎么天降一口大锅在身上?要知道他进这个学校可是学费全免的特资生,平时节衣缩食的,
“这么小气。好吧好吧,我把你那份也出了,”简之鸣倒是知道余凡家里穷,也没说什么,“林凇你也别出了,花你姐的钱我心疼。”
“?”
林雾差点忍不住笑出来,简之鸣的话永远那么出乎意料,就像一颗流星坠到你手心,你握住,其实那是一颗糖果。
江佐:“我全付了,毕竟我是罪魁祸首。”
“一句道歉也没有,这就是江家人的教养吗?”厉霄云出声,拉回林雾注意力,后者为难地拉拉未婚夫:
“算了算了,他们还不懂事。”你就让让他们吧,都成年人了就别跟小孩计较了,不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林凇也就算了,江佐你也要护着?”
厉霄云转念一想便知道他手臂受伤谁的收益最大,江佐这是被林凇当成出头鸟使了,但也不妨碍他借题发挥。
他单手把林雾抱走了,折了一条手臂也依旧抱得稳稳的。
林雾问:“去哪?”
“我家!”厉霄云维持不住礼貌假面,凶了一句,林雾就搂着他脖子在耳朵轻轻道:
“学长,你好可怕,该不会是想把我关在家里一辈子都不出来吧?”
“欸,学长,你怎么脸红啦?”
厉霄云:“……真想把你就地正法。”
光是想想那个可能性,他就觉得热血沸腾,恨不得亲身实践。
“只是说说而已,”林雾大为惊讶,“你不会以为我失踪那么久都没人找吧?学长,我们要当遵纪守法好公民呀。”
“哦,比起会长还是更喜欢我叫你学长吗?要不要我扎个双马尾穿个女仆装?”
“可以吗?我是病人,你得听我的。”
厉霄云装可怜:“你看,我都被情敌整得这么惨了,明天你还要跟林凇一起上台,我好委屈。”
私家车一来,林大小姐就板着脸走了,厉霄云最后也没有如愿以偿-
“紧张?”
林雾穿着小礼裙,在帷幕后候场,这次的主持人是他看好推荐的学妹学弟,播音主持实力相当不错,让人听了就喜气洋洋。
“不,只是在想,姐姐冷吗?”
林凇握着小提琴,视线挪向林雾光裸的小腿,露在外面的肩膀,真情实感道。
“那林学弟会把西装外套给我吗?”林雾暼了他一眼,林凇马上放下小提琴,一件还带着体温的外套就罩了下来,暖和的温度拢在周遭。
有点眼熟。
林雾确实有点冷,一月份的天气已经将要下雪,也就没有拒绝这份温暖,二人并肩而行走出幕后。
“下面有请欣赏,高二菁才班林雾、高一菁才班林凇为我们带来的开幕曲,掌声欢迎二位!”学妹捏着提词板,语气兴奋。
男生绅士地拉开琴凳,林雾对他点了点头,一串清泉似的音符从指尖流泻而出。
小提琴的声音在一个小节后加入。
这对姐弟第一次合奏,却仿佛演练过无数次一样熟练合拍,钢琴为主奏,小提琴便顺着音乐的脉络攀扶而上,慢慢加深自己的存在感,直到钢琴无处可逃,示弱般缓了节奏。
可是钢琴怎么会轻易认输,它不愿意只是在一段平静无波的乐谱上行走,而是徒然加快琴键的按下,滑奏出疾影。
小提琴的声音也高昂起来,演奏者情到深处朝钢琴走了几步,远离了本为他搭设的麦克风,竟然是想和钢琴一起。
林雾没理,事实上,演奏忘情到这种地步,他已经很难再分出心神去管他人了,眼前只有琴谱和不断跳跃的音符。
以至于连林凇坐到了他旁边都无动于衷,更没发现林凇不知不觉中已经放下小提琴,手指放在琴键上蓄势待发。
他在一个恰到好处的地方与林雾四手联弹了,这首曲子成了钢琴的独奏,却并没有显得单调。
一曲终了,台下的欢呼声一阵高过一阵,无他,实在是太热血了!
俊男美女坐在一张凳子上就是这么养眼,男方的西装外套还披在女方身上,观众已经嗑拉了,抱着手机上在化身八爪鱼敲击着键盘:
“你不知道他们有多好看!不,你不知道,因为你只关心音乐,而我全程都在看脸!我真太幸福了,你们禁忌骨科真的太香了……”
“……”
林雾怔怔地看着头顶炫目的吊顶灯,从额头上落下一滴汗,将将要滑落在鼻头上,被守在他身边的林凇眼疾手快地刮去,台下又是一阵山呼海啸的欢呼。
被嘈杂噪音吵得回神的林雾:“你刚刚干什么了?”
林凇极快地收回手,握拳,顾左右而言他:“没什么。”
姐姐披着自己西装的时候显得好娇小可爱啊,跟平日里完全不同,原来以前以为很高大的姐姐,我已经长得更高了吗?
他率先站起身,朝姐姐伸出手。
林雾犹豫了一下,还是轻轻把手搭在了上面,甫一接触,少年滚烫的掌心就激得他一缩,再然后,林雾顺着林凇传来的拉力站起身。
穿高跟鞋还没适应的林雾摔进林凇怀里。
“……”
撑着假弟弟宽厚胸膛的林雾大脑宕机了,林凇还是同样的操作带着他弯腰谢幕,久经沙场的老将军却僵硬得像新兵一样,一个转身,差点同手同脚。
林雾不断提醒自己:没事,不就是擦汗、牵手、搂腰、拥抱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相信家里有弟弟的姐姐都会这么做的。
……个鬼啊!
不太正常,这肯定不太正常!
林雾拉下西装外套,林凇还没事人一样朝他笑了笑:“姐姐,披着吧,等你上场还要好久,外面太冷了。”
丝毫不提自家姐姐还在自己怀里的事实,似乎是打定主意了要当林雾的暖手宝。
林雾本来要严正抗议的,无奈弟弟怀里实在是太好睡了,他抵着抵着一不小心就睡过去了,临昏迷前还喃喃一句:“到我上场了叫醒我……”
林雾这一觉睡得很香,比任何一晚都好,黑色长发被他压在脸下,嘟出一坨软软弹弹的颊肉。
被吵醒还是很久之后,他好像被转移到了另一个同样温暖的怀抱里。林雾这下醒过神来了,警惕地抬起眼。
看见的是眼也不眨的简之鸣。
对方咧着一嘴大白牙:“姐姐醒啦?你弟弟去演戏了,让我先抱着你再睡会,最近学习工作太累了。”
“不,不用了,”林雾缓缓坐直,“我想看正式演出的林凇跟之前有什么不同。”
简之鸣欣然应允,虽然他也很遗憾不能抱着林雾,但是还是女神的意愿最重要。
两人来到观众席,刚好听到一道略显青涩的声音响起:
“我所快乐的,正是他的悲伤……”——
作者有话说:3。补6月16日的日更。
晚上还有(应该)如果没有就是往后挪了。
第75章 当我是假少爷的豪门姐姐(18)
“若我能寻来一朵红玫瑰, 是否能证明真爱无敌?”
“夜莺”开始为它看重的有情人寻找一朵用以别在心上人衣襟的红玫瑰,却遍寻不得。
几历波折,它最后终于找到了红玫瑰树。
白雪使它的力量孱弱,再也无法盛开鲜花, 它说:“需以你的鲜血灌养我。”
否则它是开不了花的。
“夜莺”安静地注视着红玫瑰树枯槁的枝条, 它垂在月光下, 像一条条无力的黝黑手臂。
“夜莺”突然又想起了“她”,它其实见过学生的心上人,“她”有一头波浪的金绸长发, 蓝色的梦幻眼睛澄澈得像蓝宝石闪耀,“她”倚在窗台上, 闭目倾听小鸟歌唱。
“她”的脸是那么地美丽, 熟悉到好像就是它每一个梦里出现过的佳人。
那时它就在想, 若是能博得“她”一个眼神、一个掩在羽毛扇下的微笑,它就算是被人类捕获关进金笼子里整日整夜的放声歌唱也愿意。
“她”的美丽和爱纯洁无暇, 夜莺愿意为此付出自由。
……和生命。
淅淅沥沥的血落在那些枝桠上,微微滋润土地, “夜莺”整夜哼着情歌,它以为的爱在它的歌喉里宛转成绝唱。
“我还需要更多的血。”
红玫瑰树如此说道,它的树根脉动着,将所有鲜血贪婪地一扫而尽。
“夜莺”的心头血喷洒在那朵新生的白玫瑰,层层渐进, 终于将那纯白如雪的花瓣染红。
然而“夜莺”的歌声停了, 它伏在地里一动不动。
台下的观众隐有小声的啜泣。
青年学生推开窗户,那朵红玫瑰恰好盛放在他的眼前,他惊喜地摘下,携着红玫瑰奔向教授家。
然后, 教授的女儿终于出场。
只存在于学生与“夜莺”回忆里的美人,从搭设的布景后款款走出。
人们往往用百合来形容美人的肌肤是那样娇嫩柔白,用红玫瑰的蕊心来比做“她”微微抿着的唇瓣,“她”裙摆上闪烁的碎钻是天上的星星,而“她”的眼神……
是含情的。
“谢谢,不过你为什么要送我花?”
美人歪了歪头,一些金色的发丝调皮地从“她”裸露的肩头滑落,抚着“她”的脸颊。
“可是你不是说,”青年学生结结巴巴的,“只要我为你摘得一朵玫瑰,我就可以在舞会上和你共舞吗?”
“嗯……”
美人审视着他的衣着,置放在胸前的长麻花辫轻轻晃动:“它配不上我,也许它是一朵全世界最美丽的玫瑰,但是我觉得珠宝更能使我熠熠生辉,不是么?——珠宝和花草,旁人都知道要选哪个吧?”
“她”转了个圈,裙上的蕾丝层层叠叠,晃花了学生的眼,他觉得头晕目眩,连手中一直握着的那朵红玫瑰也拿不住,簌然坠地。
“你这般嫌贫爱富,哪怕你的外表光鲜,你的心灵依旧丑陋不堪!”
他把那朵染了血的红玫瑰轻易地丢弃了。
“其实还挺好看的,比那个学生顺眼。”
但是教授的女儿只是看着车轮碾过它,立体变成平面,花瓣变为花泥,“她”提着亮丽衣裙转身,很轻很轻的一声叹息,被演员唇边的麦克风放大无数倍:
“被辜负的真心……么?不过是借花献佛,那美丽不属于你,而是属于为忠贞不渝的爱情而死的夜莺。”
“她”竟然是走到了“夜莺”仰天而视的尸体旁,尽管心房遭到穿刺,它的目光却一直属于天空,“她”为其抚平了大睁的眼睑,在它的羽毛上落下一吻。
“睡吧……睡吧。”
“小鸟的心可比莫测的人心简单,下次见面,不要再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目标傻傻地把生命献给人类了。”
“唔,看来你下次转生会是一位俊朗的青年呢,待遇会比我好一点。”
美人拥着“夜莺”的身体,尽管心口被开了一个大洞,伤口处却一滴血未流,他们相贴时有淡淡萤光生出,片刻后,“夜莺”居然就这么消散了。
“晚安,‘夜莺’。”美人像是在对自己说,随后音乐响起,帷幕落下。
“改编?”有人悄悄和身旁同伴低语。
王尔德童话中《夜莺与玫瑰》最为出名,原作只演到学生丢掉玫瑰离去,没有“教授的女儿”与“夜莺”相见、还说些似是而非的话。
而且还提到了“转生”。
现代人经历了许多文化冲击,对这个词早已不觉得陌生,相反,还会激发他们更多的灵感。
“难道说……这个‘夜莺’其实是借尸还魂!”
这是喜爱神鬼志怪的观众。
“不对不对,应该是前世有情人化蝶!呃,改成了一人一鸟?”
这是梁山伯祝英台的爱好者。
“全是美女俊男,爽!”
这是啥剧情都没看光盯着脸的颜控。
他们讨论得意犹未尽,正等待着下一个节目的时候,灯光再次亮起。
“教授的女儿”带着更华丽的配饰登场,身后是……同样一身礼服的“夜莺”?
两位演员只相互对视一眼,舞曲就响起来了,他们只得快速地做了个邀请与答应的利益——美人将自己的手放进了“夜莺”的掌心。
随即,他们开始滑动自己的舞步。
在“夜莺”揽着“教授的女儿”轻盈地转了个圈后,他突然拿出一朵半红半白的玫瑰,轻轻插进舞伴金色的头发里。
美人含情脉脉地理看着他,嘴角微勾:“吻我”
棕发青年顿了顿,分明他才是带着王冠的那个人,神态却又那么恭顺,他们刚好跳到一个适合接吻的姿势,有着“夜莺”相同面容的人类青年却只是珍而重之地在那朵藏在鬓角里的红白玫瑰上烙印下一个吻。
这次,是真的结束了。
所有的灯光消失,舞台一片漆黑,在静谧许久后,乍亮的白炽灯照射在所有演员身上,他们相互牵着手,一起朝观众席鞠躬谢幕。
“感谢大家观看高一菁才班为我们带来的改编戏剧,《夜莺与玫瑰》。”主持人带头为他们鼓掌,她激动得脸都要红了,差点维持不住淑女仪态,这场完成度极高的戏剧从选角到服化道都有不俗的表现,改编剧本文案也是如此,对于普通高中生的兴趣爱好来说已经很不错了,但是从导演的表现来看……还是显得很遗憾?
导演嘉嘉眼睛通红,她太清楚哪里是这部戏剧的弱点了,演员没问题服装化妆道具没问题,那她这个剧本不就成了短板了吗!
她不甘心的不是“失败”,而是成功了,却还能做得更好。
少年人交出的第一份答卷往往不会让自己满意。
眼看着导演就要泪洒舞台,化妆师推搡着闺蜜走下台,一边小声道:“你先别哭,一等奖肯定是我们的,现在哭的话眼睛肿了不好上镜,到时候领奖了再哭!”
“……好,”导演打了个哭嗝,硬生生憋回去了,“好的!”
而演员组就没那么轻松了,林雾此时正被真假弟弟一左一右地夹在中间,生无可恋。
余凡在和林凇争吵谁提林雾那长长的裙摆,林雾想,这俩人一处在同一空间就在针锋相对,真的好无聊。
“你们都别凑过来,我自己提。”
林雾拒绝了两个弟弟的雄竞请求,并发出了独美宣言。
他刚刚看到了台下黑着脸的厉霄云和江佐了,战火一触即发,比这两个臭弟弟幼稚的小孩打架还要紧急。
“姐姐,”林凇突然叫住他,“你演的角色是从‘夜莺’转生而来的,对吗?”
“嗯,具体的问导演。”林雾很急,宽大的裙撑限制了他的行动,真奇怪,导演没给他介绍他们续写的剧本吗?后续其实还有一些故事来弥补剧情上的疏漏,但是由于表演时长压缩就给删掉了。
毕竟每个人都要演戏,主角可不止夜莺,凡是出现过的花花草草、动物,导演都安排了角色,虽然台词都只有一两句,但他们可是拼了小命去演的。
毕竟,人生只活这一回啊,不是每个人都像剧里的“夜莺”,有重来的机会。更不像林雾,有尝试其他人生的可能。
“夜莺”和“教授的女儿”之间的联系,还是源于导演的灵机一动:他们的“夜莺”是反串,原作中是雌性夜莺,天真浪漫,为爱而亡。许多改编剧甚至写夜莺追寻的不是“爱”的存在,而是对男学生的“爱”。
导演嗤之以鼻,她是纯爱党,角色可以有瑕疵,但爱情不能有瑕疵,如果有,那就推翻打烂再重塑,明净地照着有情人的面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