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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文豪 夜听春雨 16968 字 24天前

“给我。”

两杯鸡尾酒下肚,她的脸色变得嫣红起来,眼神也开始朦脓。她抬起手,又想要叫第三杯,却被周大有阻止了:“够了,你已经醉了。”

“我倒是想醉……”她苦笑着摇了摇头,“放心吧,我的酒量很好的。”

到底还是叫了第三杯。她举起高高的玻璃酒杯,慢慢的转着圈,注视着杯子里粉色的液体:“我家只有我跟哥哥两个孩子,从小,我就是在宠爱中长大的。我的父亲总是说,我是他的小公主,在他心里,我比哥哥还要重要……长大后我要留洋念书,父亲也爽快的同意了。所以我一直觉得,自己是非常幸福的,是被家人无条件的爱着的……可是这一次,他们却不经过我的同意,就为我定下了结婚的对象,理由只是为了扩大生意,就连哥哥,也是一样的想法……”说着说着,她放下酒杯,伏案无声的哭了起来:“原来,我以为的幸福,只是假象而已……”

周大有等她不哭了,才缓缓开口说道:“也许,他们并不知道,你的结婚对象是那个样子的。可能,他们确实认为,这样做,是为了你好。我想,也许你们只是缺乏沟通。一直那样宠爱你的家人,我不认为,仅仅只是为了扩大生意,就能牺牲你的幸福。”

卓丽君看着他,眼睛都红肿了:“不,不是那样的,我抗议过,他们却根本不在意我的想法!”

*

☆、第46章 醉酒

字数:3021

日期:2020-03-22 00:00:30

周大有道:“你的脾气, 是不是,一向都有些……呃,娇纵?”

卓丽君眨了眨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估计, 你一向脾气娇纵, 可能有时候还喜欢无理取闹。所以你的话, 被你的家人看成了又一次的无理取闹。你试着回去认真的跟他们谈谈,说说你的想法。我想, 事情会有转机的。”

卓丽君的脸颊酡红,轻声问道:“真的会吗?”

周大有点点头:“我想会的。”

她忽然轻轻的笑了起来, 刹那间艳光四射:“周墨, 从前我虽然喜欢着你,却也一直觉得, 你像是我自己塑造出来的一个人物, 美好得不真实。但是现在, 你总算让我有了真实存在的感觉,是活生生的一个人。”

“呃, 我该说声谢谢吗?”

卓丽君招了招手, 侍应走过来,问道:“小姐想要什么?”

她冲着周墨那边点了点下颌:“给这位先生来一杯鸡尾酒,适合男士饮用的。”

周大有道:“我不喝酒。”原身是喝的,但他不喝。

卓丽君道:“现在这样的气氛, 你不觉得, 很适合喝点小酒吗?”说着, 她看向窗外, 幽幽的说道:“每到下雨天, 不喜欢喝酒的人, 也应该会想要喝上一杯吧……”

玻璃窗上悬挂着暗红底热带花草的大幅的窗帘, 用金色的绳索栓了起来。没法子,这个时候就流行这样的装饰。窗外的雨渐渐大了起来,行人撑着伞匆匆走过,踩到水洼,溅起一片水雾来。一辆小汽车鸣着笛开过,那不大亮的车灯,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也非常的寂寥。透过雨幕看出去,一切都变得朦脓起来,这个世界,显得是那样的不真实。

看着这样的景象,周大有沉默着,心里忽然升起浓重的乡愁来。

是的,就是乡愁。他忽然想起从前,那遥远得,好像是隔了几百年的记忆了。那些往事,模糊得好像褪色严重的照片,很快就要完全消失了一样。

那个独自居住在大城市里,安安静静一个人生活的女子,真的是曾经的我吗?我……真的存在过吗?如果存在过,为什么,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呢……世界这样大,地球这样大,宇宙这样大,与他们比较起来,我……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就像是大海中的一滴水。就算是消失了,也没有任何人会发现。发现了,也不会在意……

愁绪笼罩在眉间,而坐在他对面的女子,也发现了这一点。她将一杯深蓝色的酒推到他手边,轻声道:“这杯酒的名字叫做解忧,喝下去,就会忘记忧愁……”

他没有看她,只是举起酒杯来,一饮而尽。辛辣芳香的酒液涌入喉咙,寒冷之后便是一阵热辣。脑子被这股热辣一冲,昏昏沉沉,真的好像忘却了忧愁一般。

卓丽君看着坐在对面,因为眉间愁绪,而显得格外有魅力的男人,再次对侍应招了招手:“再来一杯……”

……是深夜的街道,街灯一盏一盏的亮着。不知道怎么的,这夜色却仍旧显得幽深。

他一步步朝前走着,并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抬眼朝着天空看去,一轮血红色的月亮高挂当中,令人心悸不已。

砰,砰,砰……拍皮球的声音,在一侧响起。那是一个穿着红色裙子的小女孩,低着头,手里不紧不慢的拍着一只彩色皮球。

他无视的路过这里,继续朝前走去。然而,眼角却不由自主的朝着她一瞥。一眼之下,当即冒出一身白毛汗。

那小女孩,只有一张宛如白纸的脸,没有五官。

哒哒,哒哒……他孤独的脚步声在空寂的街道上持续的响着,最后,停在一处宅院之前。

这里是,他的……家吗?

伸手推开虚掩的院门,他迈步走了进去。吱呀——悠长的响声,仿佛岁月的推移。

月色洒落在庭院中,一切都可以看得清晰。那女子带着两女一男三个小孩站在院子中间,好像正在等待着他的到来。

“爹爹……”

“当家的……”

他们呼唤着他,一起咧开嘴笑了起来。面色青灰,嘴唇血红,根本不似活人!

极度的惊悚感铺天盖地的袭来,一个激灵之下,他睁开了双眼,看到了白色的天花板。

呼,还好,只是做了一个噩梦而已……恐惧淡去,痛楚却袭来。他此时感觉到了脑袋非常的难受,像是有好几把刀子同时在脑浆子里挖掘似的。这是……宿醉之后的感觉吗?

等等,宿醉……下雨了……咖啡厅……卓丽君……这是哪里?!

又一次的惊悚感,朝着他袭来!

柔软舒适的棉被,上面的花纹,并非自己熟悉的。鼻端,还弥漫着香水的气味,浓郁的玫瑰香。

他僵硬的转头看去,看到枕头旁边,熟睡着俏丽的美人面。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来,映照出小麦色皮肤上一点隐约的雀斑。

那美人儿似乎察觉到他复杂震惊的目光,眨了眨长长的卷翘的睫毛,睁开了双眼。猫儿一样慵懒的眼神,带着几分魅惑感,雾蒙蒙的看了过来。淡粉色的嘴唇,轻轻翘起,低哑的说道:“早啊……”

周大有看着卓丽君,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直勾勾的看着她。

卓丽君轻叹一声,坐起身来。鹅黄色的棉被滑落下来,露出她娇嫩的肌肤,还有身上斑斑点点的红痕。

她看着他,不待他开口问,便主动解释道:“昨天晚上你醉了,我又不知道你的新家在哪里,所以,就将你带到了旅馆来。可是你一进门,就对我……你知道的,我心悦你,怎么忍心看你难受,所以……”

她将自己的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低低的说道:“我知道你是个负责任的男人,不会放弃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我可以理解的。嗯……你的妻子一看就是个明事理的,以夫为天的女人,我想,为了孩子们,她是可以接受,当那个,妾室的……虽然我是个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女孩子,不认同旧式妻妾的那一套,但现在情况特殊,所以,为了你,我可以忍受这一切……”

她娇娇的笑了起来:“我想清楚了,我的父母不是不爱我,只是因为一些误会,以为我说不能接受那个唐海威,只是气话。等我回去跟他们说清楚,再说起我跟你的事,慢慢来,他们一定可以接受你的。嗯,我的父亲最佩服文化人,知道你是作家,肯定会喜欢你的……”

她越说越是兴奋,眼睛也亮了起来:“我们的婚礼,你喜欢什么样的?几次看到你,你都是穿着长衫大褂,看来你是喜欢传统文化的人。本来我喜欢西式的婚礼,想要穿婚纱,但是如果你喜欢,我也可以接受中式婚礼的……可惜了,本来我早就看中了一套婚纱,非常适合我的。但现在想想,中式的红色喜服,好像,也还不错。大不了,到时候我把脸擦得白一些就行了……”

她自说自话,眼里充满自信。所有被宠爱娇惯坏了的女孩子,大约都是以为,只要她自己愿意,没有不可能的事。

周大有冷静的听着她说话,眼神越来越冷漠。等到她终于说完了,便伸出手,推开了她的脑袋:“卓小姐,你挺会自说自话的。”

卓丽君愕然的抬眼看过去:“难道……你不打算对我负责吗?”

周大有冷然说道:“是的,我不打算对你负责。”

“你——”她被激怒了,猛的一下掀开被子,露出底下褥单上的艳色:“你看看,虽然我是接受新式教育的,但是我内心其实依旧有一份保守的情感在。昨天晚上,是我的第一次。都这样了,现在你告诉我,你不打算对我负责?周墨,你还算个男人吗?”

她瞪着他,先是愤怒,然后便是委屈。猫儿一样的大眼睛里,开始闪烁起泪光来,泣道:“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我为你付出了一切啊……”

她上半身几乎没有遮掩,光滑得像缎子一样的身体就暴露在空气里。墨黑的卷发簇拥在肩上,愈发映衬得一张脸小巧玲珑,艳丽夺目。又配上深情委屈的眼神,只要是个男人,恐怕都会被打动。然而可惜了,她找错了对象。

周大有看着她,眼里并无半丝动容:“本来我对你的印象还不错,虽然觉得你给我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却也不失是个纯真可爱的女孩子。但是今天,你令我太失望了。”

卓丽君的眼底深处闪过一丝慌乱:“你,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说,你在撒谎。”周大有盯着她,冷冷的,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

卓丽君愈发慌乱,却还是强撑着,指着自己身上的印记,尖声说道:“我撒谎?你看看我的身子,再看看床上的痕迹,发生了什么,还不够明显吗?”

周大有看都没有朝那些痕迹看一眼,只继续盯着她,说道:“那些痕迹,都是你自己弄出来的吧?”

*

☆、第47章 鬼迷心窍

字数:3022

日期:2020-03-23 00:00:30

闻言, 卓丽君宛如被雷劈了一眼,整个人都怔住了。半晌之后,才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怎么……”

她之前的妩媚哀怨神色刹那间消失无踪, 整个身体里的精气神好像一下子被抽走了, 软倒在床上。

周大有怎么会知道这一点?自然是有原因的。

自从他穿过来之后, 这具身体,咳咳, 还从来没有出现过,正常男人都会出现的那种状况。估摸要不就是因为之前原身酗酒伤了身体, 要不就是换了一个女性灵魂的原因。总之, 一次都没有。

哪怕是刻意刺激,都不会有反应。所以, 一下子, 他就知道卓丽君是在撒谎。

他没有再说什么, 只是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她。内中含着一些怜悯,失望, 还有一些说不清的情绪。

那种明显的失望, 让卓丽君浑身一震,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半晌之后,她才喃喃说道:“别这样看着我,你别这样看着我……”

心仪之人对自己的失望, 令她的一颗心都碎了。

昨晚的一幕幕, 翻滚着涌上脑海。

……那时的周墨看起来非常的忧郁, 对于她递过去的一杯接着一杯的酒, 都没有拒绝。渐渐的, 醉倒在沙发上。她看着他, 不由自主的, 起了一个可怕却充满诱惑的想法:生米煮成熟饭!

她能够看得出来,周墨是一个非常有责任感的男人。对于他那没读过书毫无气质的妻子都能够肩负起责任来,何况是对自己呢?自己生得好看不说,家庭条件也好,还是出过洋留过学的人,不比他的妻子好了几个层次吗?如果他跟这样的女人有了肌肤之亲夫妻之实,能不愧疚能不心疼,能不负起责任来吗?

想起他的妻子,她倒是心里也生出几分歉疚感来。如果要周墨彻底放弃关翠云,估计,他也是为难不愿的。这样的话,自己委屈一下,容下她做个妾室,也算是两全其美了。如此,周墨的儿女,也可以名正言顺的继续抚养,不使他难做……

越想,卓丽君越是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想法。

想法是好,但就是做的时候,没有如她所愿。等她好不容易气喘吁吁将人弄进了旅馆房间,却发现……她到底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太过分太不要脸的事情也是做不出来的。于是,看着躺在床上睡得沉沉的男人,犯了难。

怎么办呢,就此放弃吗?

她思来想去,到底不愿意就此放弃。于是,想出一个办法来。她自己在手臂上等一些够得着的地方,吸/吮出许多痕迹来。又狠心在身体隐蔽处弄出伤口来,将一些血迹弄在床单上。再脱下自己和周墨的衣服,睡在一起。这样,就静等天亮了……

什么准备都做好了,可惜,事情的发展,却出乎她的意料。她是不知道周墨为什么笃定没有跟她发生什么,但看他的神情,对此,是十拿九稳的。于是,无论如何,也装不下去了。

事情不但没有做成,还让对方当场揭穿,并且这个人还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她低下头,又羞又悔又难堪,眼泪顿时掉落下来,一颗颗落在被褥上。

“我,我……”我什么呢,到了这个地步,还有什么可以说的呢?她“我”了好几下,终究还是没有继续说下去。

良久之后,一声叹息在房间里响起:“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了……”丢下这句话后,周大有大步走出。房门关闭的声响,让她禁不住颤抖了一下。

她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呆坐在床上。许久之后,方才扑倒,放声大哭起来。

周大有走出旅馆,看着外面阴沉沉的天气,心情非常不好。

没想到一时放纵,居然会遇到这样的事,真是让人心烦气躁。

乘上电车,朝着自家方向而去。下车的时候,雨丝开始飘了起来。刚刚走到街道口,便看到两个小小的人影站在那儿,顿时,他心中一酸,连忙加快脚步走了过去:“待在这儿干什么,不怕感冒了吗?”

明珠羞涩的笑着,拉住他的手:“爹你一晚上没有回来,娘不放心,我们就在这儿守着,看爹什么时候回来……”

明玉则是不管不顾扑到他怀里,道:“爹爹你怎么才回来啊,我们一晚上都没有睡。本来昨天娘做了一大桌子菜,可是你却没有回来,我们等了好久好久,菜都凉了也没看到你,可担心了……”

愧疚的心情愈发浓重,他将自己的证书交给明珠,奖杯给明玉拿着,带着她们往回走,道:“都是爹爹不好,昨天跟朋友喝酒睡着了……看,爹爹得了最受欢迎新作家奖,这是爹爹的证书和奖杯,送给你们,高兴了吗?”

当然高兴。两个孩子抱着证书和奖杯,笑开了花。一脸与有荣焉的神情,将小脑袋高高的昂了起来。

“爹爹真厉害,等明玉长大了,也要跟爹爹一样!”不同于姐姐的内敛,明玉直白的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好,那爹爹就等着咱们的明玉,成为一位名扬中外的女作家!”

听了这话,明玉顿时更加开心,走路都跳了起来。

看着两个如今已经是变得粉雕玉琢一般可爱的孩子,他不由得发自内心的笑了起来。先前的阴霾,一扫而光。

该送她们去上学了,他想到。之前想着自己教她们,然后到了岁数之后,直接去考中学。但是现在觉得,还是去读书才好。也好接触一些同龄人,结交一些朋友。免得整天关在院子里,好好的孩子也得关傻了。

还有咖啡厅的事,似乎,也可以提上日程了。关翠云如今觉得丈夫已经踏入文化人圈子里,再去满街叫卖蛋糕会给他丢脸,已经是不去的了。所以,现在整天就是呆在家里,做做饭,带带孩子。这样不好,若是喜欢宅在家里的人,自然是一种好的生活状态。但是据他观察,关翠云不是那种性格,她还是喜欢接触外界的。所以,还得有自己的事情做。

想着这些杂事,他带着明玉和明珠回到了家中。关翠云见到他回来只有高兴的,对他昨夜的去向一句也没有问。他倒是没有遮掩什么,老实将昨天的事情告诉给了她。

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一向表现得脾气很好的关翠云,这一次非常的生气。以至于,气得都发抖了,然后,眼泪便流了下来。看到她这个样子,他开始后悔,不该将事情告诉给她。反正,都已经过去了。

“别难过了,都过去了,我以后再也不会理她了,你放心。”他开口安慰她。

关翠云并没有因为他的劝慰而好过一些,边哭边说道:“那是她的算计没有成,要是真的成了呢?我从妻室变成妾室没有关系,三个孩子也就成了妾生子,那算什么?叫他们将来怎么挺起胸膛做人?”

“怎么可能呢?别说我不会答应,就算是真的有那么一天,也不会牵扯到孩子们。”可以说,孩子现在就是他的逆鳞,绝对不能碰触的。

心里知道,绝对不会有那么一天。但是现在,必须得说些什么,来安抚住伤心的关翠云。

闻言,关翠云果然抬起泪眼来看着他:“真的吗?”

他用力点点头:“我保证。”

得了他的保证,关翠云渐渐的止住了哭泣。他也终于松了一口气,赶紧找点事来转移她的注意力:“有吃的吗?我饿得很。”

关翠云连忙起身说道:“有,昨天我做了很多菜,都还没有动,干干净净的收在碗柜里。”

“那就随便做点什么来吃吧。”

“好,我这就去,你等一等,很快的。”关翠云一边说着,一边匆匆去了厨房。此时窗外恰好雨过天青,又是一个好天气了。

翌日,陶思望再次登门,带来了一份贺礼,还有稿费提升的消息。将他原先的千字两元,提升为千字三元。这样一来,可以说,完全不必再为金钱的事情发愁了。

陶思望离开的第二天,周大有收到了来自于和平京报的一封信。这是一封邀稿的信,希望周墨能再写一篇小说,刊登在和平京报的副刊上。

难得有在这种大报纸上刊登小说的机会,他当然不会拒绝。虽然人家给的稿费低于现在的新城文化报,但是,这种机会,珍贵之处本来就不在于金钱。

这篇小说,和平京报说了,一周刊登一次,约莫需要一万字左右。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并不困难,可以两边兼顾。

坐在书房的台灯光芒中,他思忖了一下,打算写一篇中篇小说。毕竟,精力有限,不可能同时连载两篇长篇小说。再者,他也希望,可以尽快出版自己的第一本书。

他自嘲的微笑了一下,原来,董少剑的话,也不是对自己全无影响的。

在书房考虑了很久,他提起笔,写下这部中篇小说的题目:《归乡》。

从题目上就能够看得出来,这一篇小说,写的是关于回归故乡的故事。

*

☆、第48章 归乡

字数:3037

日期:2020-03-24 00:00:30

归乡的主角, 名叫赵恪守,是一个生于南洋,长于南洋的青年。他的祖先在许多年前下南洋求生的风潮中离开家乡, 从此再没有回去过。他的爷爷去世之前留下心愿, 希望他可以代替他, 回乡去看一看,一偿多年夙愿。

怀着对故乡的憧憬, 赵恪守搭上轮船,朝着家乡进发。

家乡名叫赵庄, 非常普通的名字, 全国估计能找出好些个赵庄来。庄子里的人家,几乎都姓赵, 时代在这里生存繁衍, 生生不息。

下了轮船又坐火车, 下了火车又坐驴车。摇摇晃晃半日,终于来到了魂牵梦萦的赵庄。

提着藤箱用双脚走了许久, 行至赵庄前方, 当头,便瞧见一座牌坊。他怀着激动兴奋的心情,来到牌坊底下,仔细观看。

却原来, 这是一座贞洁牌坊。上书赵庄出了三位节妇, 丈夫亡故之后独自守了半辈子, 故此官府竖立牌坊, 以表彰她们的节烈。

看清楚牌坊上面的字迹之后, 赵恪守激动的心情冷却下去。这座牌坊, 就像是一座坟墓, 压着三个可怜女人的半生幸福。

回到家乡的好心情,消失了大半。自己的家乡,真的像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吗?

走进庄子,看到一派青山绿水田园美景,心情稍稍好了一些。家乡父老的热情,更是让他感动。或者,自己是太吹毛求疵了。家乡,还是很美好的嘛!

拒绝了旁人的邀请,他将老宅打扫了一遍,住了进去。是夜做了一个怪梦,梦见自己走进老宅,推门进屋,瞧见三位妇人坐在屋子中间,周围围着许多村民。他们手捧着泥土,纷纷朝着三个妇人身上撒去,无视她们的哀告求饶。渐渐的,她们被埋葬……

翌日起身,出门散心。走了半晌,行至一处荒山僻野。幽静无人的地方,山岭深处,伫立着一座怪模怪样的石塔。好奇心起,他走了过去,通过石塔上唯一一个小小的窗口,朝着里面看去。看清楚里头的情况之后,他惊叫一声,接连后退几步,吓得面无人色。

却原来,石塔里面尽是小小的婴孩尸骨,数之不尽!

他吓呆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股风一样的跑出山岭,来到田野上,在这里他遇到一个村民,于是跟对方询问了那石塔的由来。

村民告诉他,那是女婴塔。原来大家伙儿生下了女婴,就满山的随便抛弃,看起来不像话。于是,村里就修建了这女婴塔。谁家有了不想要的女婴,就放那里面去,随她饿死渴死,眼不见心不烦。

村民说起这件事,漫不经心,丝毫不当一回事。那种理所当然的态度,叫人见了,从心底深处感到一阵寒意。

他们,怎么能这样?

短短两日的见闻,简直刷新了赵恪守的三观。他想要离开,不愿意自己对故乡的印象,变得这样的恶劣。

回到故乡的第三日,他便决定动身离开。但这日发生的一件事,阻拦住了他的脚步……

写到这里,周大有停了笔。后面的情节,还得好好斟酌。

窗户外面开始蒙蒙亮了,又熬了一个通宵。没法子,就是觉得夜晚码字特别的有灵感有效率,一个小时能当白天三两个小时。

这一篇《归乡》的整体格调,与《寻仙》大不一样。寻仙大体上就是个无脑爽文,但这篇归乡,基调就要沉重得多。并且,还弥漫着一种淡淡的诡异感。大概,简直能当恐怖小说来看。

他自己也不知道,这篇小说到底会不会受到读者的喜欢。但是现在,既然温饱已经不成问题,他想写一点自己真正想要写的。

人活着,多多少少,还是要有一点追求的。

吃过早饭之后,他拿着誊写好的稿子,出了门,到邮局去寄了。和平京报的地址比较远,所以用寄的,自己懒得去。

终于不用拄着拐杖了,重新能自由奔走的感觉,还真是好!

寄出稿子后也不急着回家,他打算到处转一转,看看能不能找到开咖啡厅的合适地点。

转了一会儿,开咖啡厅的地方没找到,女儿们上学的地方倒是看好了一处。

这地方距离家也不大远,走路的话,大概二十分钟左右,就能到了。小孩子每天走走路,就当是锻炼身体了。

街道非常安静,都是住家。地方干净,算是一个中档的社区吧。距离学校开着几处小店,有文具店和零食店,亦有不可少的书报店。

学校叫做宁静小学,好像是修道院开办的学校。可以看到几个穿着宽大黑色修女服的外国女人,进进出出。长长的帽子飘飞起来,好像是蝴蝶的翅膀。

经过门卫的允许之后,他走进了校园。环境很不错,整洁干净,绿树成荫。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孩子们的精神面貌也挺好。他站在外面听了一小会儿国文课,老师的水平他还挺满意的。下一节课是英文课,教英文的是一位修女,正经的外教,一口伦敦腔。

这样的学校,所费想来不菲。不过,现在,金钱对他来说,几乎是不成问题了。给孩子的,当然是力所能及最好的。

就这样,还是不能完全放心。出来之后,又在附近打听了一遍。直到都说这学校风评不错,这才彻底下定了决心。

晚上回到家里,就跟两个孩子说了去上学的事情。明玉非常高兴,明珠则是忧心忡忡。

“明珠,怎么了?”他开口问道。

明珠捏着自己的小辫儿,踟蹰着说道:“爹,我,我有点儿害怕……去上学的话,就要遇到好多人,我怕……”

“别怕,跟妹妹一起,在一个班,这样明珠觉得好些了吗?”两个孩子之间虽然差了两岁,但是水平是差不多的。所以他决定,都从四年级开始上好了。

两个孩子的水平,他估摸了一下,差不多就是四年级的水准。

听到跟妹妹上一个班,明珠果然不那么害怕了。明玉非常懂事的安慰姐姐:“姐姐别担心,上课下课我们都在一起,我不会让别人欺负你的。”

听到她的话,周大有感到十分欣慰。这两个孩子都很可爱,没白疼她们。

翌日,带着两个孩子去了学校,办理插班的事。事情琐碎,诸事繁多,直弄了大半天才办好。下午又带着孩子去购买文具等物,就这么下来,一天时间就霍霍完了。

再等了两日,星期一,就到了两个孩子正式上学的时候了。这一日,破例的,周大有没有熬夜,起了个大早,送两个孩子去上学。当然,不会一直送,以后等孩子熟悉路途了,就让她们自己去了。

两个孩子早就起身,吃完了早饭,换上了拿回来的校服。盘扣高领的淡蓝色上衣,配着黑色裙子,非常的具有时代特色。

看着精精神神的两个孩子,关翠云叮嘱了又叮嘱,一番话翻来覆去的说着,就是不放心。大概全天下做母亲的,都是这个样子的吧。

等到周大有送完孩子回家来,一进门,便看到关翠云坐在廊下看着灰蓝色的天空,神色有些怅然和寂寥。手里拿着鞋底,半晌没有扎上一针。

周大有走过去,站在她身边好一会儿,她竟然都没有发觉。兀自拿鞋底子抵着下颌,愣愣的发着呆。

“怎么了?”

忽然的一句话,吓得她手一抖,扎了半截的鞋底掉落在青色的石板地面上。

周大有弯腰捡起鞋底递给她,微笑道:“在想些什么呢,这么出神?”

关翠云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当家的你回来了?孩子们怎么样?”

“挺好的,明玉一去,就跟人说上话了。明珠差点,不过有她妹妹带着,也能融入进去。老师挺好的,特地让两个孩子坐前后桌,能互相照顾。”

“那就好……平时不觉得,还总嫌明玉吵闹。现在她们一走,家里空空的,心里也是空空的……”

关翠云虽然从前说过女孩子是赔钱货,但是其实,那只是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她心里,还是很在乎明玉和明珠的。

果然得让她有事做,要不然天天这么待在家里闲着,没病也得闲出病来。

周大有这样想着,开口道:“咱们开一家咖啡厅,怎么样?”

关翠云果然来了兴趣:“咱们家……可以吗?”

“当然可以,雇几个人,你就在那里看着就行了。小宝也可以带过去,你做事的时候,就让其他人看着。”

“可是,我什么都不会……”

“你是老板啊,看着其他人做就行了。闲来没事,下厨做做点心,多好。”

关翠云这下子振奋起来了:“那当然好,我就喜欢做点心,别的也都不会。”

“嗯,做出来就摆在店里卖,不用出去风吹雨打……”

开咖啡厅的事,就算是跟关翠云说定了。她这下子也不伤春悲秋了,就在家里计划着开店的事。瞧着,精神了许多。

孩子们上了学,精神状态看着也比整天呆在家里好。果然,日子是越过越好的。周大有端起茶来喝了一口,眼带笑意。

*

☆、第49章 咖啡厅

字数:3066

日期:2020-03-25 00:00:30

翌日, 周大有与关翠云带着小宝一起出去,一边闲逛,一边寻找开咖啡厅的合适地方。看来看去, 最后还是看中了宁静小学附近的一处门店。

到那里之前, 他们已经看过了许多地方, 都没有合适的。都琢磨着,今天估计是不成了。便朝着学校那边走去, 想要接了两个孩子,一起回家去。刚刚走到街道转角处, 便瞧见这里一处门店, 正在拆招牌。

这里好像本来是一家小小的书店,有许多书本, 正放在门口, 大甩卖。

周大有见状, 便停下了脚步,打算选几本书。关翠云牵着小宝进去走了一圈, 出来之后面带兴奋之色, 对他说道:“他爹,这个地方好像不错哦。”

周大有朝着店铺里面觑了一眼,道:“地方小了一点吧?”

这家店看起来只有四五十个平方,许多书架书本一堆积, 看起来更狭窄了。

“不小, 楼上还有一层呢!”

“哦, 是这样吗?我也去看看。”这样说着, 原本蹲着看书的他站起身来, 跟关翠云一起, 朝着楼上走去。

穿过书架与书架之间狭窄的过道, 沿着木质的拐角楼梯走上去,果然,楼上还有一层,跟下面的地方一样大小。这里竟然还有一间厕所,里头是白瓷的洗手盆和马桶。这一点,让人非常满意。

楼上自然也是摆着书架的,现在,都已经空空如也了。

走到前方,面朝街道的是一排木质的窗户。推开窗,就可以清楚看到下方的街景。

关翠云抱着小宝走过来,喜滋滋的说道:“我很喜欢这个地方,他爹,你觉得怎么样?”

“挺不错的,楼上靠墙可以做一排开放式的厨房,用来做咖啡和点心,还可以预备一些简餐。”

“简餐?”

“就是简单的饭菜,意大利的面条和三明治之类的。找个会做点简单西餐的厨子,就可以了。”

“三明治我知道,就像是咱们的肉夹馍。意大利的面条是什么样的?”

“呃,就像是咱们的干拌面……”

下午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暖融融的橙金色,非常美丽。

两个人站在阳光里商议了一下,都表示,对这个地方很是满意。接下来,就看房东的意思了。能够租下来,那是最好。不能的话,就又得去找其他的地方了。

周大有走下楼,询问了一下书店的老板。老板表示,这地方自己是不租了。但老板要不要继续出租,还得看人家自己的意思。问了一下租金,也不贵,很合理的价格。

房东今儿不在,听书店老板说,明天彻底闭店,房东会过来看一看。

好吧,那就只能先回去,等明天再来了。

第二天,两个人早早就过来等着了。还好没等多久,房东便过来了。闻得刚刚被弃租的房子有人接受,倒是很高兴的。谈了一个上午,租房的事,就彻底谈下来了。没过两天,书店老板彻底搬走,周家租房的契约,也就正式签订下来了。

店铺是租下来了,接下来零零碎碎的繁琐事情,还有许多。要等正式开店,估摸着,还得等上小一个月。

周大有晚上写文,白天去店里忙碌。浑然不觉得时日过,只感到一个人不够用,恨不得长出三头六臂来。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金凤凰女子中学内,下课铃声是一段小提琴曲,悠扬的响了起来。

现在,是午休时分。

紧绷着的女学生们都放松下来,纷纷起身。有的去上厕所,有的到走廊上去放风。更多的,则是直接走向食堂。大多都是三五成群,很少看到孤零零一个人的。

很少,不等于没有。

林筱洁就是这样的女孩子,她梳着两条微微发黄的细辫子,简单的扎了两条不起眼的蓝色绢带。戴着厚重的眼镜,相貌平凡。瞧着,丢进人堆里就找不出来了。

家中是凋落的大户,有一大群兄弟姐妹。她在当中,毫不起眼,也得不到父母的宠爱,兄弟姐妹的另眼相看。从小,就习惯了一个人。上学了也是一样,内向的性格令她难以交到朋友。从来,都是独来独往。

这样安静一个人的她,最大的爱好,就是阅读。

阅读的时候,乌烟瘴气的家庭,不被亲人重视的痛苦,还有无尽的孤独和寂寞,好像都远去了。

她低下头,从课桌里面,拿出厚厚一叠报纸来。每天看很多报纸,是她的习惯。她的不多的零花钱,基本都花在了这上面。以至于,都没有钱去食堂吃午饭。每天都是饿着肚子回到家,狼吞虎咽的吃晚饭。

最上面一份,叫做《小说月报》,是她最喜欢看的。先看的,自然就是这一份。

她的阅读速度很快,常年爱看书的人,阅读速度基本都慢不到哪里去。

一份一份的看下去,很快,就翻到了底。

“咦,怎么买了一份这个……”看着最后一份报纸的名字,她轻声嘀咕起来。估摸着,是因为之前买报纸的时候急着来上学,一时错手拿的。

这一份报纸,上面偌大的黑字标题,赫然写着《和平京报》四个字。

“这种大报纸,上面刊登的小说多半没什么意思……”她这样低声自语着,却还是翻开了这份报纸。“算了,买都买了,不要浪费了……”

“嗯?最近得到那个最受欢迎新作家奖的周墨,有了新的小说?”

她翻到副刊小说版,最上面一篇,便是周墨的新小说《归乡》。

“他的那部《寻仙》我倒是看过一点,但是觉得不合口味,就没看了。这一篇,也不知道怎么样。总之,先看看再说吧……”

午间的教室没有多少人,很是安静。浅黄色的窗帘低垂着,有淡淡的金色阳光照进来。无数细小的微尘,在光线里面飞舞翻涌着。就好像,它们也是有生命的一样。

梳着两条长辫子的女孩坐在窗边,安静的看着报纸。时间静静的流逝着,她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一直没有变过。

喜欢阅读的人,内心格外的丰盛。旁人看起来,觉得她孤僻,觉得她内向,觉得她不好接近。更甚者,会觉得她很可怜。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在这样一个人安静阅读的时候,她的内心,有多么的快乐。

悠扬的小提琴声又响了起来,这是提醒大家午休的时间快要结束了。再响第二遍的时候,就是正式上课的时间了。

女生们纷纷走进教室,欢声笑语,不绝于耳。

留着齐耳短发的女孩子走到林筱洁身边的座位上坐下,打了一个呵欠,转头看向她:“你在看什么,那么出神?”

林筱洁对她的话充耳不闻,兀自专注的看着手里的报纸。直到对方用手拍了她好几下之后,才抬起眼来,眼里满是泪水。

短发女孩吓了一跳:“你这是怎么了?”

林筱洁擦了一下眼睛,声音闷闷的:“我在看周墨先生的新作品。”

“周墨?写寻仙的那个?我可喜欢他的小说了,快给我看看。”说着,短发女孩劈手从林筱洁手里夺过报纸,看了起来。

不多时,开始上课了。这一节是艺术鉴赏课,堂上先生开始给大家讲述欧洲的文艺复兴,说得口干舌燥,非常投入。

是的,这个时代,欧洲也是出现了文艺复兴这一场盛事的。

这所女校的校风还是不错的,课堂上并没有人明显的扰乱秩序。少少几个睡觉的看闲书的,先生也懒得去理睬。所以,教室里,就只有他的声音在回响着。

正在先生讲到兴致最高处之时,一声响亮的抽泣声,打断了他的话头。他愠怒的看过去,斥道:“段小月,你干什么?”

留着齐耳短发的段小月再次抽泣一声,抽噎着说道:“怎么可以这样……”

先生把教鞭用力的砸在桌子上,怒道:“你怎么回事?哭什么?”

“这个世界,为什么对女性这样的不公平?”段小月红肿着眼睛,这样说道。

先生都被她问懵了,好好的在讲文艺复兴,说什么对女性不公平?

段小月挥舞着手里的报纸,激动的说道:“周墨先生的新作品,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生在城市长在城市,竟然不知道,在封闭的乡村里,竟然还存在着那样丑恶的事情!什么贞节牌坊女婴塔,通通都该取缔,砸碎!”

“说得好!”一声断喝,惊住了教室里的师生们。说话的,却是一直不起眼,默默无闻的林筱洁。“那些糟粕,确实根本就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就该让它们消失!”

先生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之后,怒不可遏,将教鞭砸得啪啪响:“你们两个,给我出去,在走廊上站着!”

两个女学生此时也意识到自己的过失,没有说什么,起身走了出去,站站了走廊上。只是,还有她们两个的窃窃私语传进来:“还有下一部分吗?”

“没有了,这就是最新的连载。想看下面的,得再等一个星期。”

“啊,好期待啊……”

教室里继续开始上课,只是一些学生开始想着,等会儿下课了,得去问问。究竟是什么样的小说,能让她们那样的失态……

*

☆、第50章 再写归乡

字数:3019

日期:2020-03-26 00:00:30

夜深人静, 万籁俱寂。

忙碌了一天的人们都已经歇下,周大有的妻女们,自然也不例外。周家小院里, 只有他的书房, 还亮着灯。

书桌上台灯被光芒映照得绿莹莹的, 窗明几净。有虫儿喁喁的鸣叫声,在墙根底下不断的有节奏的响起。听起来并不令人反感, 反而更有一种闲情逸致的感觉。

他坐在书桌前,面前铺开洁白的稿纸, 钢笔也已经吸足了墨水, 只待他提笔。

一杯热热的咖啡放在一旁,散发着馥郁的香气。他并不去喝它, 只借着这一缕香气, 激发自己的灵感。

思忖半晌, 他拿起笔来,一鼓作气的写了下去。

书房里只有他写字的沙沙声在响着, 有点儿寂寥, 有点儿静好。

这样的一个人肆意挥洒灵感和智慧的时间,对他来说,是一种享受。

上回写到,《归乡》的主角赵恪守, 原本打算离开赵庄, 当天却发生了一件事, 止住了他的脚步。

那一天, 他提着藤箱走出老宅, 朝着庄子外面走去。却没料到, 路过一家人户时, 瞧见这户人家白幡飘飘,正在出殡。

死的人是这户人家的儿子,年纪非常轻。他的父母抚棺痛哭不已,非常悲伤。跪在灵前烧纸,披麻戴孝的女子,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却已经当了寡妇。

死者的母亲哭着告诉众人,她接连做了三个晚上同样的梦。梦到死去的儿子哭着说自己很冷很孤独,求母亲想想办法,他不想当个孤魂野鬼。

听了她的话,围观众人里走出一位年逾古稀的老妇人,告诉她,只要将她儿媳妇跟儿子埋在一起,她儿子就不会感到孤单了。

这个老妇人看来相当有威望,众人对她的话,深信不疑。于是,便拉起那个小寡妇,要将她活埋,给她的丈夫陪葬。

小寡妇拼命挣扎,绝望哀泣,场景看起来极为可悲。

看到这场景,赵恪守越众而出,怒斥众人迷信。说老妇人完全是胡说八道,她的话一点儿根据都没有。就因为这么轻飘飘几句话就要将一个年轻女人活埋,简直是荒谬至极。

村民们并不相信他的话,固执的要将那小寡妇活埋陪葬。赵恪守一怒之下,用报官作为威胁,总算是制止了这件荒唐的事。

人是救下来了,但是乡亲们看他的眼神也不对劲了,再没有了之前的热情好客。不过,只要能救下人来,他也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就是了。

因为不放心这个名叫姜瑞雪的小寡妇,赵恪守打消了回去的念头。他打算留下来观察一段时间,等到彻底没事了,再离开。

赵恪守留了下来,但是,却没有人给他送饭了。因为他虽然住在老宅,却没有做饭的条件,所以村长说了,村子里的人,轮流给他送饭。之前的几天,他都是这样过的。而现在,显然他得罪了除开姜瑞雪之外所有的人。自然,就没有饭可以吃了。

……写完这一章,周大有停了笔。因为文章内容比较沉重,他的心情也有些沉重。当即便一口将半杯冷了的咖啡喝光,推开书房的门走了出去。

外面的天空繁星满天,银河清晰可见。凉风习习,顿时使得他心胸一畅。漫步半晌,那些郁郁之气就都散尽了。

当晚,一夜好眠。

睡得晚了,自然起来得就晚。太阳出来老高了,金灿灿的光芒映照在窗户上,他还睡得沉沉的,完全没有醒的意思。

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关翠云带着小宝去监督咖啡馆装修了,两个女孩子上学去了。周围安安静静,正是个睡懒觉的好时候。

这一觉睡到中午,肚子饿得咕噜噜叫了,他方才睁开了眼睛。

慢吞吞的起身洗漱,站在院子里漱口的时候,他不由得回想起前世。……那该叫前世吗?管他的呢,总之我就这么叫。

前世的时候,经常也是这个时候起身。整栋楼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安静得好像全世界只剩下了她一个人。懒洋洋的起身洗漱,坐在电脑前一边看情景剧一边喝下一大杯温水。等到胃口开了,再去厨房给自己煮一大碗炸酱面……平淡,也是幸福。

想起炸酱面的味道,他顿时觉得饥肠辘辘得狠了。当即挽起袖子,走进厨房。找来找去,在碗柜里找到一块瘦肉,看看面条也还有,便决定重新拿起前世的手艺,给自己做一碗炸酱面吃吃。

瘦肉剁成沫儿,锅里菜油烧得冒烟,再将肉沫放进去煸炒。加入酱油和黄豆酱,一点点味精和生姜,一股脑儿放进去继续炒,直到炒出香味为止。一小碗不正宗的炸酱闻起来酱香浓郁,垂涎欲滴。

白生生的面条挑到青花大碗里,加佐料,面上浇上炸酱,洒上香葱碎和红油。稍稍一拌,香气扑鼻。

一大碗香喷喷的自制非正宗炸酱面,吃得他满头大汗,心满意足。

正在他刚刚放下碗的时候,外面传来了一阵喧闹声,还有女孩子的凄惨哭声。他皱起眉头,起身走了出去。

到底是邻居,还是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吧。

打开门走出去,他看到,哭闹声是从对面廖家传来的。廖家大门半掩着,可以清楚听到里面的各种声音。

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带着哭声苦苦哀求:“爹,娘,别给妹妹缠足了。现在,好些人家缠过脚的都放开了,咱们家怎么还这样呢?”

这廖家是一个凋落的大户人家的后代,家里没什么资本,架子却大得很。总是自诩自家是官宦之后,遇到人,眼睛都是朝着天上看的。周大有并不喜欢他们家的人,但是,这样荒唐的事,还是看不过去。

他敲了敲门,门里依旧儿啼女哭,没有人应答。他只得推开门,自己走了进去。

院子里,一个梳着一条大辫子,扎着红头绳的少女抱着一个不断哭泣的小女孩,正在哀求着面前怒发冲冠的老头子:“爹,爹,求求你了,这样的话,妹妹一辈子都要毁了……”

蓄着山羊胡,穿着老式长袍马褂的廖忠清怒道:“胡说,你拿外边那些不着四六的人,跟我廖家的小姐比?像什么话?我们这样的人家,是那些平民可以比的吗?”

口口声声说着什么平民,实际上,廖家的日子过得是一天不如一天,根本比不过一些条件比较好的平民了。尽管这样,他们还是端着官宦之后的架子,一家子坐吃山空,并不出去找事做。就算是现在正在苦苦哀求的廖家大小姐廖庄慧想要出去找个事情做,廖忠清也不允许。觉得这样,就算是丢了廖家的脸。

天晓得,他们到底有什么脸可以丢的。

廖忠清瞪着自己的两个女儿,吹胡子瞪眼睛的说道:“不要再说了,庄贤必须裹脚,就从今天开始!你听到了吗,马上开始准备给庄贤裹脚!”

站在一边的廖太太,木然的说道:“知道了。”

大小姐廖庄慧听了这话,抱着她妹妹,大哭起来。可以看到,在她长长旗袍底下露出来的一双脚,堪堪只有三寸,俨然也是一双小脚。

看到这里,周大有忍不住干咳一声,道:“廖老爷,现在还裹脚,不是徒惹人笑话吗?”

听到他的话,廖家诸人这才注意到有外人进来了,当即,廖忠清脸色黑沉,而廖太太木然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赧然之色。廖家姐妹则依旧抱着哭泣,对于外界的变化,好像失去了感应。

廖忠清勉强冲着周大有拱了拱手,语气不大好的说道:“周先生,这是我们的家事。”

周大有道:“确实是你们的家事,我本不该置喙的。只是,看着廖家两位小姐,实在可怜,所以才忍不住仗义执言。廖老爷,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裹什么小脚呢?不说别的,裹了脚的姑娘,将来,可不好嫁人。万一嫁不出去,不是丢你们廖家的脸吗?”

虽然周大有觉得自己这一番话也弥漫着恶臭,不是他的本意。但是劝人,就得从对方在乎的地方下手,不然,起不到作用。

听了他的话,廖忠清迟疑了一下,随即却又摇头道:“你说的那些人家,不嫁也罢。总有识货的老式人家,知道裹脚女子的好处。哼,现在的这些人,闹着什么变法,什么革新,全都是胡来!老祖宗留下的东西,能有错吗?一群不孝子孙……”

“老祖宗留下的东西固然好的多,但是也有不好的啊!就说这裹脚,恕我直言,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好处。裹脚女子走路都困难,更无法久站,岂不是摧残她们吗?”

廖忠清摸着自己的胡须,摇头晃脑的说道:“周先生有所不知,裹脚对于女子的好处,可是不少。能拘束她们的性情,让她们变得温柔和顺,贞静娴淑。更别提对于外表的好处,走起路来翩翩若仙,这也是为了顺应女子四德中的容德嘛!她们是我的亲生女儿,我还不是为了她们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