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我,你肯定行。”姜凛帮忙把电贝斯挂住苏天奈身上,然后走到他身后,拉着他的手指点。
“原理是一样的,左手把位,右手弹拨。你稍微摸一下它的琶音就了解了。电贝斯的音域比低音提琴窄,差不多E1到C5吧,你试试。”
“你确定?我真没摸过电贝斯,搞砸了你兄弟的场子可别怪我!”苏天奈回头。
姜凛的嘴唇在他脖子后吹气,挠得他痒痒的:“我相信你,队长,你是天才,肯定行的,你试试,就用C大调琶音。”
苏天奈试了几个音,感受果然非常不同,但是……好爽!
他可是从小摸着乐器长大的人,很快就找到了电贝斯的音阶把位。
虽然只是C大调,但是乐感马上就来了。
苏天奈回头对姜凛笑道:“果然很有意思!难怪那么多人喜欢玩乐队。”
姜凛点点头:“这只是开始,我陪你。”
他走到一旁,拿起旁边的吉他,合着苏天奈这边的低音来了一段旋律。
阿莫回过头,对姜凛打了个响指,两人似乎心领神会。
阿莫打开了话筒,他一张口,一段空灵的长吟发了出来。
民歌?山歌?
苏天奈惊讶地扭头看着一旁的姜凛,姜凛对他点点头示意继续。
这是一段改编过的民谣,带有很浓郁的山歌的味道,同时又有很完整的现代流行的曲风结构。配合电子乐器的声音,竟然异常地高级。
苏天奈在美国也听过不少地下乐队的表演,也有这种将民俗风与现代流行相结合的方式,都不如这次听到本土的山歌震撼。
一曲终了,苏天奈忍不住鼓起掌来。
“太精彩了!阿莫,你的嗓子太棒了,应该去学声乐,不是!应该去参加歌唱比赛,让更多人认识你。”
姜凛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怎么样!我这个老乡不错吧。”
苏天奈瞪了他一眼,顿时也明白了姜凛为什么一定要支持这个乐队的原因了。爱才惜才,是每个真正有才华的人都会做的吧!
“不是,是因为你们两位大神为我伴奏,我才即兴发挥唱嗨了!”阿莫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这首歌太好听了,叫什么呀?”苏天奈问。
“是我们那的一首民歌,叫《勇敢走》,我把它稍微改编得流行了一点。”姜凛道。
“居然是老姜你改编的!”苏天奈大为震撼。一开始他还怀疑倪上师可能是因为没有听过道乐,才会觉得山间音乐人姜凛很惊艳,现在看来,老姜是真有点东西!否则以倪上师的音乐造诣,不可能随便收个人做关门弟子。
刚才的旋律一直在苏天奈脑海中盘旋,他还迟迟没有从民歌对心灵的震撼中走出来。这时候,键盘手回来了。
“阿莫,凛哥,你们刚才太嗨了吧,我在厕所放水都听到了。你们把水平拔到这么高,以后我们还怎么玩啊。”
“玩你个头!”阿莫给了他一拳,“你应该像凛哥,还有这位甜奶哥学习才对,好好练你的技术!”
键盘手看着苏天奈,忽然拍了拍自己的额头:“诶?这位小哥好眼熟啊,好像在哪见过。”
阿莫白眼:“少来,你不可能见过他,人家是刚从国外回来的有钱人家大少爷,跟你八竿子打不着,你少攀亲戚。”
“不是啊,莫哥,你知道的,我外号过目不忘,我只要见过的人,我一定会记得!何况这小哥长得这么好看,我不可能没见过。”键盘手抓了抓头,似乎陷入混乱的回忆中。
“不可能,你是在电影里看的吧。”阿莫打趣他。
“凛哥,凛哥,你帮我作证,我是不是过目不忘?”键盘手求助姜凛。
姜凛耸了耸肩膀:“这我说不好啊,要是换了别人吧,还真有可能。但是我们这位甜奶哥确实长得与众不同,有没有可能,你真是在电视上?或者照片里看到的?”
一听到“照片”二字,键盘手的脑袋里忽然灵光一闪,瞪着眼瞧了姜凛许久,忽然指着他爆笑起来。
“你笑什么?”姜凛被他笑得有点背后发凉。
键盘手看看苏天奈,又看着姜凛:“凛哥,你说他长得是不是很像嫂子?”
“……”
现场安静了足足有十秒之久。
阿莫感觉他应该把这个缺根筋的小子送回山里去放羊,不该带出来的。
“你小子是不是昏头了,瞎说什么呢?”
“阿莫,我没胡说,你忘了,小时候我们都见过的,凛哥珍藏的那张照片,你还记得吗?送他礼物的那个小公……唔……”
他话还没说完已经被阿莫捂住嘴,阿莫一脸抱歉地看着苏天奈:“不好意思,我家这小子脑子少根筋,我这就把他拖下去。他说的话跟放屁一样,你千万别当真!别当真哈!凛哥,你照顾朋友哈,我把这小子拖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