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2 / 2)

只是在伤口差不多恢复,他又过了好几天休闲日子后,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这工作不仅不错,又非常适合他,虽然受了点伤,可毕竟钱多轻松,在如此优厚的现状面前,这些小伤变得“无伤大雅”起来。

这几日,公司的同事轮流问候探访了一遍,唯独顾从麟不见踪影。

莫承宙听完了林书也的遭遇,一瞬间吓得面如死灰,他表示要是换做了他,估计早吓得腿软了,还佩服林书也竟能淡定自若地站在坑底和郑智男谈判。

林书也事后想想,自己并非不害怕,而是愤怒远超于害怕,并且对于自己的机敏和脑子颇为自豪。

此时此刻,作为社畜的林书也顿悟,这份工作除了钱多,他能得到满足感。

俨然是社畜的最高境界。

莫承宙在林书也家呆了一下午,除了将之前林书也住院时拜托他调查的事的结果告诉他之外,又将这几日关于这案子的进展说了个来龙去脉。

林书也总结后再次确认是自己帮了大忙,十年前的戊辰区远没有如今这么发达,就像顾从麟所说,介子石也是这几年才开始遍地开花,至今仍旧有些地方未普及到。

而对于像郑智男这样并非熟人作案的连环杀手,破案的时效大大降低。总共被害的女性共有十位,而他们所知道的仅有六人,其余四人的遗骸仍旧在寻找之中。

根据郑智男最后完整的口供,他单纯只是因为美丽,在他眼中,这些被害者比花更美丽。

郑智男喜欢美丽的事物。

人前,他就是一个普通人,性格宽厚豁达,做生意老实本分,无论是朋友还是客户,没有人会对他有怨言和差评。

人后,他也是一个正常人,唯一的爱好乐趣就是种植花草,他觉得没有什么比一棵安静的植物让他更为心情舒畅的了。

郑智男的园艺水平很高,种植和修剪都是他最得心应手的技能,追求完美是他另一个本性,当他结束一天的忙碌后,总是怔愣地看着眼前层叠交错,色泽华美的各类植物,他觉得世界万物的美好都被他牢牢地抓在了手心。

他沉迷于掌控万物和追求极致美丽的畸形路途上无法回头。

花卉的妖艳美丽和纯净无暇,让他彻底沉沦于培养出极端美丽完美的花卉,他极力追求完美的造型和夺人眼目的色泽。他相信,他所培育售卖的绿植和花卉,都是绝无仅有的美丽。

而当他第一眼看到孙如云的时候,他一直以来坚守的信仰开始动摇了。

十年前的郑智男在牧林集市摆摊售卖鲜花,迎着夕阳而立,与向日葵合照的孙如云突如其来地闯入了他的视线,在那一瞬间,他对所谓的“自己掌控世间最绝美的颜色”产生了怀疑。

朝气蓬勃年轻貌美的孙如云正用白皙红润的脸蛋触碰娇艳的向日葵,而那永远向阳而生的花朵在年轻女孩的衬托下,竟黯然失色。

郑智男大失所望的瞬间,又让他怒火中烧,他憎恶别人夺走了他培育出的美丽。

当对孙如云下手的时候,郑智男已全然忘记了过程,当他回神后,眼前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那一晚,郑智男在出租房想了一夜,他看着死气沉沉的尸体和摆放在一旁盛放到极致美丽的昙花,他无神的双眼骤然一亮。

她死了,它却活了。

郑智男嘴角用力向上一扯,他找到了能证明自己唯一的办法,就是扼杀所有比他亲手种植的花卉更美丽的东西。

这是郑智男冲动的第一次,他将尸体塞进了陈旧的皮箱里,丢弃之前拿走了她的胸针,然后推入了垃圾堆填区,在那些年,根本无人发现此事。

杀死孙如云的第二天,郑智男照旧去了牧林集市出摊,全然忘记昨天毫无理由地杀害了一个年轻的生命,也从未担心过尸体是否有被发现的可能。

而这第一次作案,的确在悄无声息中消弭了一切踪迹。

郑智男不再满足于小范围的种植花卉,而是大面积的培育基地,因此他离开了牧林集市,他在郊区有一块种植地,而前方恰巧有一大块空地,他租借成为了大棚基地,开始进行培育各类绿植花卉。

他遇见的第二个让他仓皇害怕的女人是徐芳菲。

芳菲,芳菲,四月芳菲,芳香扑鼻,百花盛开,徐芳菲的美丽再次超过了他的想象。

她死在郑智男精心培育的大棚基地,郑智男在田地下建造了一个小小地下室,而徐芳菲在死亡前在这里被囚禁了数日,最后将她埋入了深不可及的田地下,当他站在土地之上,仰望雾蒙蒙的月色之时,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了。

低头看着拽在手心里的手机挂坠,就像对待孙如云那般,他同样留下了徐芳菲的随身物品作为纪念。

以此缅怀让他所嫉愤的最美丽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