偌大的炎啸宫中,宽敞明亮。
青花白瓷桌上,放着一张白色的宣纸,纸张用压尺压住。
萧韫修长且带有薄茧的大手握着毛笔,沾上墨汁,在纸上得心应手的写着: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
十六个大字!
落笔时,软赫快步走入大殿。他走到桌前,单膝下跪,听候命令道:“主子!”
萧韫看着自己写的得意之作,心不在焉问道:“我记得仓库里,有一批货物,存了十六年,都快坏掉了,是吗?”
软赫心领意会,应道:“是的!”
“我记得安定年年天灾人祸,既是无用废品,你让人拿去安定低价卖了吧,卖不掉的,留着也好,埋了也罢,处理干净就好。”
软赫行了一礼,“诺!”
便退了下去。
白日的凉州城里,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在城中耽搁浪费了多日后,慕卿才决定先办正事。在众人商量一番后,大家一致认为,人不可能凭空消失。张晓晓提议,既然人是在凉州城外的丛林里消失的,那就去凉州城外找线索。
虽然这个提议被慕卿拦下。
理由是,若他们真死在城外,凶手不可能将尸体完好无损的保留下来,绝对会毁尸灭迹。再加上时隔多年,若真有尸骸,早就被人找出来了,不可能等到现在。
但知晓一切真相的张晓晓却说,二十万士兵可不是个小数目,若来的人少,要将二十万兵处理干净,很困难,所以唯一的方法便是将他们堵在一个没有退路的地方,秘密处置。这样省时又方便。
听着张晓晓分析的有理有据,慕卿便同意了去凉州城外找线索。但凉州城外的草丛比比皆是,于是,慕卿决定兵分两路在凉州城外的草丛里寻找线索。
萧笙和张晓晓一路,慕卿独自一路。
张晓晓按照小说中的记忆,她先是在草丛里一丝不苟的东找西寻,看她谨慎细心的模样,萧笙轻笑,“慕姑娘,看你寻的这般辛苦,不如你试着预知一下,看看那些尸骨在哪?这样也省去了许多麻烦!”
张晓晓露出一个勉强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你还真是我的神助攻啊,我正愁不知怎么说我的预知,你倒给我撞枪口上了。真乃神童也!
张晓晓轻咳两声,正色道:“那个,劳烦你去把阿卿找过来,你就对她说,我找到线索了。”
萧笙轻蹙眉,这么神?
萧笙一脸不信,“你真找到了?”
张晓晓白了萧笙一眼,像看白痴一样,但一眼过后,才解释道:“你信就真,不信就假!现在,立刻,去把阿卿找过来。”
萧笙笑的随和,“你是第一个敢这么命令我的。不过,你真的很有趣。”
萧笙语毕,便转身往前刚走几步,似又想起什么,萧笙顿下脚步,背着身子对张晓晓说道:“慕姑娘,本王的军师一定非你莫属,若你实在不愿,那就等着做本王的王妃吧!”
说着,肆意大笑离去。
张晓晓目送萧笙离去的背影,只觉萧笙是不是在十三岁那年,不仅筋骨被冻坏了,脑子也被冻坏了。
醉琉宫是皇贵妃侯梦菁的寝宫。宫里装饰奢华,推开红檀鸾凤透雕的大门,殿内地铺琉璃,凿地为莲。两旁墙壁里内镶黄金,外用红玉包裹。色泽透亮。
红绡宝帐里,侯梦菁慵懒的躺在榻上。娇柔妩媚,她轻闭双眼,一副似醒未醒的模样。
门外,云儿走到床榻前,她从袖中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小瓶子,对侯梦菁行了一礼,“娘娘,上头说,这是嗜心丹一年的解药。”
侯梦菁睁开美眸,接过这巴掌大的小瓷瓶,眼神中露出了几分悲伤。
侯家本是三大世家之一,但在和德三十三年,侯家满门被外姓摄政王宁羽下令抄斩。侯逸为护女儿侯梦菁和妹妹侯芳华,让他们躲在侯府地窖中。侯府满门被屠后,宁羽又让人在府里放了一把火,大火烧了三天三夜,黑烟浓烈,周围平民无人敢靠近侯家,这把火将整个侯家夷为平地。
三天后一场大雨平息了大火,侯梦菁和侯芳华从地窖逃出后,侯府只剩一地废墟。
和德三十三年是流民最多的一年,那一年,天降大雨,下了十天十夜,百姓疾苦,雨水冲刷过后,十万流民散落在和德王朝每一个州的角落。侯梦菁和侯芳华被人群冲散,彼时侯梦菁只有四岁。
当时的流民吃不饱穿不暖,为活命,有些甚至去乱葬岗扒坟吃人肉。那时的侯梦菁也想好好活下去,也跟着流民一起吃过人肉。
三个月后的某一天,侯梦菁在破庙里躺着时,被几个起了歹心的人贩子看到,他们绑了她,准备将她卖个好价钱时,是欲晴阁救了她。
欲晴阁表面是吃饭的酒楼,实则是燕国埋伏在蕴国的细作,至今已有二十五年。里面是培养杀手细作的地方。每一个进入这的人,不管男女,从进入的第一天就要服下嗜心丹。嗜心丹每隔一月发作一次,发作时心脏如蚂蚁啃噬,令人痛苦不已。若不吃解药,不出三日,必会七窍流血而亡。
从那后,侯梦菁便被训练为郁晴阁的杀手,她接到的第一个命令,就是混入皇宫,成为皇帝身边的奸细。
和兴十年,侯梦菁进入宫中当卧底。彼时,侯梦菁只有十五岁。
一眨眼,八年过去了。
侯梦菁轻叹气,问道:“慕卿到了凉州吗?”
云儿恭敬应道:“回娘娘,已经到了!”
“那本宫派出去的杀手呢?”
“也已到达凉州,估摸着,就快要动手了。”
侯梦菁紧握手中小瓷瓶,笑的一脸满意。
慕卿,在帝京,你有沈宁相护,本宫杀不了你,那出了帝京,你还能有命回来吗?
太阳倾斜,已是未时。
萧笙和慕卿正在丛林中向着张晓晓所说的路走着。
慕卿不解问道:“姐,你确定找到线索了?”
张晓晓一脸自信,“确定,现下我们向南走了百里,再向东行百里,就能到了。”
慕卿一脸匪夷所思的问道:“姐,你怎么这么清楚?好像你知道一样!”
张晓晓解释道:“你忘记了,我娘在我小时候经常在外游历,他游历回来,就总喜欢跟我说一些外面的奇闻趣事。我小时候听娘说,凉州城外有一片丛林,南行百步,再向东行百步,有一个比较隐蔽的山洞。其实我也不确定有没有找到线索,但我想,既是隐蔽的山洞,又结合我刚才在客栈的分析,我觉得,若是人少的贼人想害这二十万士兵,挑那动手再适合不过了。我们就当是去那碰碰运气嘛,即便没有,大不了原路返回,再重新想办法。”
语毕,张晓晓看了一眼萧笙后,又撇过眼,慕卿顺着张晓晓的目光落在萧笙身上,才明白张晓晓想说,现下有外人在。
慕卿不好驳张晓晓面子,便笑着改口道:“也是啊,三姐的娘亲常年在外游历。难免会碰到稀奇古怪的地方。”
三人在聊天中,已不知不觉向东行了百步。萧笙提醒道:“前面有条河!”
张晓晓抬头,便发现那是一条平静翠绿的河流。河面清澈干净,在阳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
张晓晓三人走了过去,张晓晓独自一人走到河边,蹲下身。
水皆缥碧,千丈见底。游鱼细石,直视无碍。
张晓晓伸手捧了一手水,冰冰凉凉。
张晓晓分析道:“活水是可以喝的。所以,二十万士兵难道就是在这喝的水,才死于非命?”
“你们快来,这真有个山洞!”
慕卿的话,打断了张晓晓的自我分析。她起身和萧笙朝山洞方向走去。
怕洞里藏有什么未知的危险,三人小心翼翼的走近洞中。山洞很黑,但幸好慕卿和萧笙都备有火折子。
两人燃起火折子,随着两人的行走,火折子的火一跳一跳的,忽明忽暗。
这一路走的还算顺利,至少目前为止还没遇到危险。路走一半,只听见“咔嚓”一声,萧笙和慕卿都看向张晓晓。张晓晓也下意识的往脚下看。
“啊~”
一声尖叫响彻洞穴,回音在洞穴中来回往返,久久不曾散去。
原来是张晓晓踩到一根白骨,慕卿走过去蹲下身,用火折子照了照。
好歹跟萧旭征战三年,这骨头,慕卿一眼便瞧出是人胳膊上的一截白骨。
既然有一根残缺不全的白骨,那就说明这里死过人。
慕卿站起身,转头去看张晓晓,只见张晓晓已被吓的亡魂丧胆。
毕竟慕君也只是一个柔软女子,既没杀过人,也没上过战场,见到死人,吓成这样,慕卿也能理解。
慕卿体恤道:“姐,你就在这好好待着,我去前面探路。王爷,麻烦您照顾好我姐,多谢!”
语毕,都不待张晓晓萧笙说话,慕卿便转身离去。张晓晓平复了一下心情,立刻就跟上了。
好歹也是新时代女性,怎能被一根白骨就吓得畏缩不前。
萧笙走上去,关心道:“慕姑娘,别去了,就在这歇一会吧?”
张晓晓没好气道:“王爷若是怕了,大可去洞外等着。”
萧笙轻叹气,无奈道:“你这丫头,还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
张晓晓随口应道:“不好意思,我天性凉薄,不懂好人心!”
三人走到洞穴的尽头,眼前这一幕将三人全都震惊的目瞪口呆。这大大小小,形状不一的白骨,都能堆积成山,凑成一片尸山血海。
这就是个万人埋骨坑!
慕卿走上前,居然发现一整个完整的人形尸骨躺在墙边,骨质虽已微微泛黄,但这尸骨手上居然拿了一块折叠的衣布。
慕卿从尸骨手中轻轻拿过衣布,将衣布打开,里面居然是一封血书。
血书写着:
见字如晤:
和兴二年,吾奉父命携次弟带兵二十万,炮火十吨,战马十万驰援凉州。吾深知燕国国军苏琴已练成旭日剑法,残阳诀,此去九死一生,但为家国而死,倒也死得其所。
吾带兵与次弟在凉州城外一片丛林整军时,起料有贼人在凉州城外的河里下毒谋害。等士兵全军覆没时,吾才后知后觉。
吾与次弟身中剧毒,又遭歹人追杀,躲进一处洞穴才未遭毒手。可最后却还是抵不过毒发身亡而死。
吾心不甘,自觉愧对在凉州作战的将士和深受其害的百姓,也为二十万士兵深感不值。可吾却无能为力,留此血书,若后人能看见,吾只愿后人能将这些士兵的骸骨带回故土,好好安葬。也愿后人能将此事禀眀圣上,为这些死去的冤魂讨回公道。
——姜鹤绝笔
慕卿的眼泪瞬间掉落下来。
这二十万士兵皆是英烈,他们不该死在歹人的算计里,他们应该征战沙场,大杀四方。
这才是一个士兵的使命!
而她的舅舅姜鹤,身为将军,更应保家卫国。因为将军,穿上盔甲后,是守护国家的战神,穿上朝服后,是君王不可缺少的左膀右臂,脱下战袍后,是百姓心目中战无不胜的英雄。
他应是战死沙场,应是马革裹尸,应是荣归故里,应是光耀门楣。但绝不会是被歹人算计,冤死在这肮脏黑暗的阴沟里。
他们,死的太过冤枉!
张晓晓走上前,伸双手将慕卿从地上扶起来,安慰道:“别太伤心了!”
慕卿嘴里发苦,眼眶潮红,低声道:“他们,死的太冤了!”
张晓晓点头,“我知道,所以,我们要回帝京向圣上禀眀,他们没做逃兵,也没有通敌叛国。他们是鬼雄,是英豪。”
慕卿擦干泪水,一脸坚韧道:“你说得对,是该回去向圣上一五一十的禀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