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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小孩子之间,更是极容易因为‘地盘’‘追随者’的划分而产生争吵。

小江让不过下山几趟,因为长相实在玉雪俊朗、又嘴甜讨喜,便极得女孩子们的喜欢,次次身边都聚满了人。

如此一来,村庄中的一个小团体中的领头小孩便开始不满了,眼见倒戈向江让那边的人越来越多,恶上心头,索性带了一帮子‘兄弟’去找少年的麻烦。

小江让一开始并不放在心上,毕竟,他一只手便足以将这些孩子打趴在地。

但那个领头的孩子却说了一句戳了少年痛脚的话。

“江让,你日日孤身一人下山,是没有爹娘吗?还不就是个野孩子,天天在这——”

话未说完,那男孩便被眉目冷凝的少年踹翻在地。

随即便是一番混战,等村庄中的大人们赶到的时候,红着眼眶的少年已经转奔上山了。

小江让并未受伤,却难得哭得抽抽搭搭的。

小少年风似的身影掠过林间,直奔那栋属于师尊和他的绿意小筑。

木门被人不知轻重地‘砰’得一声打开,正坐在案前研读书籍的白衣男人微微抬头,额心的朱砂痣嫣红夺目。

他微微抬眸,挑眉道:“阿宝,这么急匆匆的做什么?”

话未说完,一阵风裹着一个热气腾腾的孩子便扑进了他的怀里。

谢灵奉还未来得及看清,便听到了怀中少年隐约的哽咽声。

男人呼吸微窒,他向来心疼孩子,小江让一哭,就像是有什么隐秘的血缘感受一般,他也会觉察到对方难过的心情,心下就更柔软小心了。

谢灵奉低眉,轻轻拍着孩子颤抖的脊背,轻声道:“这是怎么了?受什么委屈了吗?可以和吾说一说。”

小江让哭了一会儿,总算冷静了几分,他抬起一张俊秀嫣红的面颊,哽咽着道:“师、师尊,我没有爹爹和娘亲吗?山下有人嘲笑我,说我是没爹没娘的野孩子呜呜呜呜呜哇——”

说着说着,哭的声音又大了起来。

谢灵奉眸光微顿,好半晌,他轻轻垂眸,抚着孩子的脊背的手腕微不可见的颤抖。

男人哑声道:“阿让,既然你问到此事,师尊有一事想告知于你”

小少年被男人说的话吸引住了,微微愣住,张大哭泣的唇也静下音来。

谢灵奉闭了闭眼,叹息一声,轻轻地、温柔地扣住少年的手臂,他像是一位引路人,慢慢牵引着孩子抚上自己的腹部。

那里是一块异常的、因皮肉增生而微微鼓起的疤痕。

少年的指尖隐约颤抖一瞬,却始终没有挪移开来。

谢灵奉温和地垂眸道:“阿宝,正如你现下所想,你是从吾肚中出来的。”

小江让眸中的泪意已经完全消退了,只余下微红的眼眶。

少年并没有男人料想中的惧怕、或是嫌恶,阿宝微微下垂的黑眸中全然是清澈的好奇。

小江让半跪在地上,手臂攀在男人的大腿处,另外一只手小心地去触碰男人光洁的腹部那道长长的、宛若弯月的疤痕。

他一边抚摸着,忽地也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一般,竟垂头轻轻朝着那疤痕吻了一下,随后轻轻呼气。

俊朗的少年眉眼认真道:“师尊,不痛不痛,吹一吹就好了,痛痛全都飞走了。”

谢灵奉乌发逶迤垂地,他微微发愣地看着青年,好半晌,白玉般的眼眶竟恍然泛出几分红湿的意味。

男人喉头微动,好半晌掩饰性地半垂头,轻声道:“不痛,有阿宝的这句话,什么都不疼了。”

小江让这才松了一口气的模样。

少年像是并不意外自己是师尊所生,他并没有问师尊为什么不让自己喊爹爹或是娘亲,因为哪怕是那样小的孩子也明白,与称呼无关,师尊爱他。

很爱很爱。

这十几年间,他一直都是天下最幸福的小孩。

*

一晃几年过去了,江让已经彻底出落成一位神清骨秀的青年。

山下的村中不少少男少女都对青年人表达过爱慕之意,献殷勤更是从未止歇。

谢灵奉向来关注青年,自然也知道这些事。

男人曾隐晦问起过,江让却什么表示都没有,一副没开窍的模样。

不可否认,谢灵奉是松了一口气的。

谢灵奉如今想得很清楚,哪怕阿宝最后还是要离开他,但至少,让这个时间来得更慢些吧。

说得自私一些,他当初与大妖烛九阴一战到底损了根本,加上为了孕育阿宝与天道相抗,也没有多少时日可活了。

几十年?几百年?

他不知道。

但至少,他想陪着他正值年轻的孩子度过一段人生中最温柔、幸福的时期。

这样,哪怕到死去的时候,大约都是满足的。

谢灵奉早知道结局,所以,这一次,他再不曾自私的引诱过青年。

他们只是师徒、父子、母子。

他想,这一次,哪怕他离开了,也只是占走了他的阿宝心中亲人的位置。

阿宝还有更长久、美好、壮阔的一生,他死后,阿宝还可以有爱人。

爱人会抚平他心中一切关于亲人逝去的伤痛。

谢灵奉隐去眸底的隐痛,温柔地看着房屋内埋头在木工桌边不知做什么的青年。

门口的风铃声响起,有客到访。

来人一身墨衫,中年人的模样,身后跟着一位清秀的青衣青年。

几乎是听到脚步声,江让便知道来人是谁了。

青年惊喜地快步走出门迎了上去:“掌门师叔!”

太初掌门笑眯眯道:“阿让今日这么殷勤呢?”

江让眯着眼睛笑了,颇有几分无赖地伸手道:“师叔带给我的机关木呢?”

掌门立刻故意板脸:“我就知道你小子是有目的的,给你给你!”

说着,中年男人将锦囊塞给青年,一边道:“去去去,我要同你师尊聊几句,小孩子家家的一边玩去。对了,那是你清然师弟,你带人一块玩去。”

江让这才注意到掌门身边面色微红的青年人,几乎是看到的一瞬间,青年动作微顿,愣愣地盯着对方的面容,不动了。

谢灵奉正从屋内出来,恰巧看到了这一幕。

男人并未说话,只是面上微白,他掩饰性转眸,对掌门道:“有事入内再议吧。”

掌门左右看了半晌,只是叹气摇头,到底没说什么扎他这师弟的心。

一直到傍晚,议完事的掌门才带着弟子离开了。

晚间沐浴后,坐在塌边的谢灵奉轻轻替青年梳着养得乌黑亮丽的长发。

男人一边梳,一便垂眸轻声道:“阿宝,你喜欢今日那位名唤清然的孩子吗?师尊第一次见你用那般的眼神看一个人。”

“若是你当真喜欢,师尊自会为你提亲。”

谢灵奉还要絮絮叨叨的说,江让却忽地打断道:“师尊,你误会了,我只是见他发间发簪很适合师尊,所以多瞧了两眼。”

说着,青年兴冲冲的起身,长发从男人玉白的掌心翩跹零落,像是如何都握不住的、流逝的砂砾。

“师尊,你瞧!这可是我亲手所刻!”

烛火下的青年眼眸亮晶晶的,他双手捧着一根玉簪,献宝似的递给男人。

谢灵奉微微一愣,方要抬手收下,江让却已然上手替他簪上了。

青年右手掐住下颌,左右盯着男人看了半晌,直将人看得面色发红,他方才笑嘻嘻道:“师尊戴这发簪可真好看。”

谢灵奉微微偏过微红的面庞,低声数落:“就你贫嘴。”

江让哼笑,不再多说了。

已是入睡的时候了,师徒两人至今已然分床睡有一两年了,当然结果是不甚成功的。

江让总会痴缠着男人一起入睡,而谢灵奉又总会心软,甚至若是真的分开睡了,夜里也总会不放心回去看。

今夜,他们依然如此睡在一起。

江让的睡姿并不算好,算是自小养成的习惯,他总习惯于窝在男人怀中,最好还要叼着养他长大的师尊的乳.房轻轻磨牙才能睡着。

或许是年轻人火气大,约莫夜半的时候,青年憋不住哼哼唧唧地蹭着男人。

“师尊、师尊,我好难受,快些帮帮我”

他说着,便要整个人往谢灵奉衣服中钻。

只是,方才钻到一半,江让便被男人拎了出来。

昏了头的青年嘴唇红艳艳的,整个人又是晕乎、又是直白的渴望,他舔唇,忍不住盯着男人的胸部道:“师尊,我饿了。”

谢灵奉只是沉默着,好半晌,他微微闭了闭眼,哑声道:“阿宝,不能再这样了,你已经长大了,该和师尊保持一定的距离。”

“阿宝,这样亲密的行为,只有相爱的道侣之间才能做。”

江让微微眯了眯眼,好半晌,他紧紧抓住男人白色中衣的衣尾,哑声道:“是这样吗?那师尊,我们结为道侣吧。”

这句话对谢灵奉的冲击无疑是极大的,男人甚至恍惚了半晌才回神,他定定看着青年,蠕动着嘴唇:“阿宝,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结为道侣不是你想的那般简单,若是结为了道侣,我们便是天道所认的爱人。爱人,是彼此唯一的陪伴者、守护者、滋养者。”

白衣男人垂眸,紧紧扣住指节,沙哑道:“你现在需要吾,所以误以为那就是爱,可若陪在你身边的不是吾,是旁人,阿宝是否也会爱上他?”

江让突然愣住了,像是脑海中被一道闪电劈过一般,实在说,他确实从未想过这样的问题。

两人之间的气氛慢慢冷了下来。

后半夜,青年再没有多余的动作,可越是这样,谢灵奉却越是觉得身上发冷。

果然,还是他痴心妄想了。

阿宝还只是个方才成年不久的孩子,他能懂什么呢?他只需要快乐,自己所期许的,实在是奢求。

谢灵奉睁着眼睛直到第二日的清晨。

早间是个好天气,日光早早便露出了头,透过枝桠零碎地散在空气中。

男人听到身畔人轻轻起身的动作,对方收拾了一番,很快就离去了。

若是以往,江让醒来的第一件事,便是朝着男人怀中钻,热情可爱的模样简直能叫人心都化了去。

谢灵奉慢慢抚着肚子上的疤痕,这道疤痕,青年吻了无数次、也心疼了无数次。

它早就不疼了,可男人现在却觉得,它像是一把巨刃,将他如死鱼一般,从内部剖开了。

男人愣愣的落了泪。

他想,是啊,真正的爱一个人,是他想要做什么,自己去支持、鼓励、赞许、祝福,他只希望他能够真正的获得幸福。

哪怕他的身边没有自己。

谢灵奉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起床的,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坐在靠窗的桌案边翻看书籍的。

他只是漫无目的地翻着,心中的隐痛却一刻不歇地折磨着他。

直到——

窗边露出了一个毛茸茸的脑袋。

随后是青年修长的身体,以及怀中一大捧美丽的莲花。

谢灵奉忽的想,原来,夏日已然到了。

青年人背着光,怀中抱着大捧的莲花,认真看着男人道:“师尊昨日说的我都明白了。”

“为了避免误会,毕竟师尊总是将我当做小孩子,所以,我今早去村中问过小花。”

“小花与心上人已订下婚约了,她告诉我,爱一个人,是无论什么时候都会信任他、想念他,早上想念、中午想念、晚上想念。即便他就在自己身边。”

江让抿唇,面上带上了几分细微的潮红,他道:“师尊,我不知道你说的爱具体是什么,因为我能感觉到师尊一直都在爱我,它自然的就像是存在于空气中。”

“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也要让师尊无时无刻都感受到我的爱。”

“就从这束花开始吧。不是徒弟赠与师尊,是我赠与所爱之人。”

谢灵奉握住书本的力道愈发深重,好半晌,又忽地一松。

他抿唇笑了,眉心的朱砂痣昳丽非常。

男人定定看着青年怀中的莲花,忽地想到一段诗词。

青荷盖绿水,芙蓉发红鲜。

下有并根藕,上生同心莲。【注1】

这一次,他们到底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无论日后如何,唯愿永结同心、爱意和睦,根深叶茂共一家。

第137章

缓慢有力的心跳声仿佛还在耳侧, 眉心一点朱砂痣的菩萨面已然变得愈发模糊不清。

江让已经回到现实世界近一周了,按照以往的经验来说,回归的第二日他在小世界的记忆与情感便会被尘封。

但或许是在修真世界度过的时日过长, 一周以来,他近乎夜夜梦到那一袭白衣,温柔笑着唤他‘阿宝’的男人。

江让忍耐地垂眸, 即便记忆在慢慢消散,他却依旧记得男人柔煦如风的怀抱、以及对方弥补给他的童年遗憾。

现实中,江让是个亲缘极浅的人,父母严苛古板, 他的童年几乎没有什么色彩,若非小时候养兄偶尔偷偷拉着他, 带着他出去放松休憩, 江让或许连何为娱乐、放松、释放压力都不明白。

或许也正因如此,江让才会难以忘怀男人那双哪怕临近死亡, 也依旧平静、安抚、温柔的眼眸。

“咚——”

瓷杯底部碰撞到木质桌案的声音有些闷重,幽幽的玫瑰花香慢慢弥散在充斥着纸张与油墨的空气中。

伴随着花香靠近的, 还有不属于主人的亲昵呼吸,以及肩膀处陌生温热的触感。

半垂着头,坐在拥挤办公桌前面色恍惚的青年陡然回过神。

江让的右手指尖不知僵硬地点在鼠标的按键多久, 左手边的资料堆叠的很高,桌角摆放着零散的速溶咖啡条和一株即将枯死的多肉。

许是近日睡眠状态不甚好,那张清秀斯文的面颊被电脑幽幽的白光映照得愈发透明、薄白, 眼睑下的黑眼圈显出几分沉郁与冷然。

青年穿着一身宽松的灰色卫衣, 本该显得平凡暗淡,可他眉眼间偶尔流转的光彩又叫人难以挪开眼,不知不觉, 青年整个人愈发像是被拂去灰尘的宝珠。

此时,江让左边肩膀上轻搭着的一只不属于本人的素白修长、泛起些微青筋的手腕。

那修长指节自然下垂,指尖半勾着抵在青年的肩下侧。

“小让。”

说话的男人声音如沐春风,眉眼温和,唇边有一颗淡褐色的小痣,令他那张清雅的面容显出几分若隐若现的引诱意味。

尤其是此时,他微微弓下腰,脖颈往下的衣领露出一大片皎白的皮肤,男人眉梢轻弯,正专注地盯着青年。

仿佛黑眸中的青年就是他的全世界。

“怎么不理我?我帮你泡了杯玫瑰花茶,看你最近脸色都很差,是没休息好吗?”

语气亲昵而温和,关切中又隐隐透着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

江让身形微动,面颊上隐约显出几分尴尬的意味,如今的他不会再如从前那般不知所措,而是颇有距离感地微微避开,声音带了几分轻哑道:“谢谢。”

男人收回指尖,轻微地笼了笼,眼眸微眯,半晌弯眸道:“小让,我们之间不用这么客气······”

他说着,似乎想起了什么,脸颊泛起几分粉意,有些不好意思道:“之前没有打扰到你吧……那天晚上没忍住和你说了很多,小让,应该是我谢谢你愿意听我倾诉才对。”

“如果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男人的幽幽的语气软弱又无助,令人忍不住就想去宽慰、安抚他。

江让没说话,只是沉静垂眸。

他一瞬间就想到半个月前晚上发生的事。

眼前男人的名字叫做程以清,在本部有个恋爱一年多的男友,两人相貌出众,恋情也十分受人关注。

但就从上个月的一次交接任务之后,程以清就对自己莫名的关注了起来。

一开始对方只是偶尔和自己吐槽工作中遇到的事情,后面发展到分享美食、分享生活中有趣的小事。

当时还不曾经历穿越前的青年根本没有什么同朋友亲密交往的经验,于是他大都只是干巴巴的应两句,毕竟对方在工作上帮了自己不少。

但慢慢的,对方过火了,程以清开始和江让若有似无地倾诉自己的感情问题,两周前的某个半夜更是红着眼给他打了通视频电话。

对方的言辞也是朦胧暧昧,甚至说出“如果你是我男朋友就好了,江让,你绝对不会像他那样的对吗?你这么负责、善良,真羡慕你以后的爱人······”这种令人想入非非的话。

江让心中惶惶,这一周也是处处避着对方。

但两人到底是一个办公室的,哪有那么容易躲掉的。

“说起来······”程以清微微敛眉,迟疑道:“小让,你昨天有看到木霖吗?他昨天不知道为什么,一夜都没回来·······”

“咳咳——”

几乎是男人话音刚落,江让一口茶没咽下去,呛得那张清秀斯文的面容潮红湿润,眼角的水光泛滥。

青年满面通红,手忙脚乱地放下茶杯,咳得惊天动地。

程以清被惊到,他下意识地伸手轻拍江让的脊背,一边拍一边情急一般地用手指去擦拭青年溢出水液的微红唇角,像是一位温柔贤淑的、担心丈夫的妻子。

江让一边咳嗽一边往后避退,他面颊潮红、喘气道:“我没事······抱歉,我不习惯别人靠太近。”

程以清焦急的面容微僵,慢慢扯唇,声音带了些低微的委屈:“抱歉,是我太担心小让了”

江让微微摇头,气息堪堪缓了下来。

咳嗽的红晕消下去后,青年看上去更苍白灰败了,像是下一瞬就要碎了。

他当然要碎了,江让努力按了按自己发抖的手,要死不死的想。

毕竟,就在昨晚,程以清的男友陈木霖就站在眼前程以清的位置跟他表白了。

谁也不懂江让昨晚崩溃的心情。

好不容易在小世界打完工,回来还得继续上公司打工,眼见下班到家了,却因为上司的一句临时急用数据报告而不得不回到公司加班。

江让觉得就算自己只是个牛马,也不能这么搞心态吧?

打工人的命就不是命了吗?

但是现代社会就是这样,这碗饭他不想吃有的是人吃,加上一年比一年的就业大潮,是以,青年就算心里骂得再脏,最后也只能颤颤巍巍地回一句‘收到’。

上司回得倒很快,虽然只是一句冷冷淡淡的‘辛苦’加一个微信最经典的咖啡表情。

江让心想,不辛苦,命苦。

不过好在等他来到办公室后,看到同样坐在工位上面色不好的陈木霖,心里舒服了几分。

人总是通过对比而感到安慰的。

说起这位同事,与江让从前刻入骨子里的普通与透明全然相反,陈木霖相貌俊朗,一头棕发微卷,男人性格直爽、业绩优秀,是个直肠子热心肠,在部门里也算是社牛的存在。

就连江让这样普通透明的社畜都与他有几分交情。

当然,是被迫的。

两人接手的工作事宜有重叠部分,即便江让并不想与对方多加交流,也实在无可避免。

陈木霖因为对工作的经验更加充足,性子又热情,大部分时候,甚至不需要江让说,对方就会主动来一起分担任务。

自然而然的,两人熟悉了起来。

私下的聚会对方也会热情地拉他一起。

虽然江让并没有很想参加聚会,但是对方的一片好心他也清楚。

太过边缘化、透明化的人,许多工作开展起来都会困难许多。

或许是对方姿态豪爽一口一个兄弟,又或许是对方本身已有男友的缘故,一开始江让从不会怀疑对方看向自己怪异的眼神与过分的关照是否合理。

加上对方的男友疑似在跟自己暧昧,虽然江让在察觉到后已经在尽力避开了,但他到底还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对方。

总有一种自己被迫给对方戴绿帽的怪异感。

直到陈木霖昨晚像往常一般走来,语气松快亲近地提出要帮助自己做数据,尴尬不已的江让拒绝了他。

按理来说,被拒绝帮忙也没什么,但陈木霖当时的状态明显不太对。

办公室的灯光只点了两盏,在黑沉沉的夜色映衬下显出几分森冷,一半的灯光散在高大男人俊朗的面颊上,光影的分割掩盖了对方眼底触目惊心的渴求。

陈木霖垂着眸,微微透出血丝的眼眸紧盯着江让,嘴唇勾起几分难看的笑容。

他说:“你知道我喜欢你吧,江让。”

江让那一瞬间懵了,熬夜工作的脑子因为经受了过大的刺激而响起了长而嘈杂的耳鸣声。

直到男人微微压下的阴影凑近他,如阴暗丛林中蜷曲的蛇尾。

对方炸裂的话语根本没有因为耳鸣而放过他。

男人语气郑重道:“江让,我喜欢你。”

江让沉默半晌,他到底比以前稳重多了,毕竟他清楚自己身体的万人迷光环还没摘下来,所以,好半晌,青年只是幽幽道:“你疯了还是我疯了?”

这算什么?

情侣双方各自有意出轨?出轨的对象还都是身为普通同事的自己?

江让甚至有一瞬间很想质问系统,那个破万人迷光环真的压制住了吗?

还说什么让他安心在现实休假两周,还不如不休。

江让一边想着,一边用一种平静的、近乎死鱼眼的表情看着对方道:“我也是你们play的一环吗?”

陈木霖闻言却像是察觉到什么了一般,紧张地抿了抿唇,呼吸略微急促几分,解释道:“小让,我和程以清早就分手了。”

男人说着,语气突然冷了几分:“他是不是跟你乱说了什么?”

江让:“?”

江让沉默,太狗血了,他差点以为自己还在任务世界。要不是真有万人迷光环的存在,他甚至怀疑这对小情侣其实是在互相完成主人布置的任务。

就在陈木霖还在对着精神恍惚的他继续输出的时候,江让一抬眼看到了站在不远处脸色冰冷的上司。

“······”

啊,这就是传说中的修罗场吗?

如果主人公不是自己,好像也挺刺激的。

青年持续沉默,只希望这抓马的剧情快点结束。

桌上的手机微微振动了一下,江让勉强压下脑中纷繁的思绪,直接点开了信息。

几乎是在信息蹦出来的一瞬,他就立马熄灭了屏幕。

青年努力镇定自若、温和地对身侧还没离开的程以清挤出一抹笑道:“抱歉,我这边还有些事情需要处理。”

“关于陈木霖,你还是自己打电话问吧。”

因为离开的颇为匆忙,桌边冒着热气的玫瑰花茶被碰得洒出了几分。

江让此时哪有心思想这些,自然也错过了程以清一瞬间阴沉下的面容。

程以清看到了那条信息。

那条直白的、不要脸的信息。

“江让,上次的房卡是个误会,那只是我的秘书犯蠢干的事!真的很抱歉,我知道,你一定受了很大的惊吓,能给我个机会请你吃顿饭赔罪吗?”

江让最后还是没回那条消息,他指节微微敲打手机,声音颇为无奈:“系统,提前去下个世界吧。”

系统似乎颇有几分疑惑道:“宿主要结束休假吗?您身上的万人迷光环黑化值并没有反弹现象”

江让叹气:“我想尽快解除光环,直接去下个世界吧。”

系统自然是应下。

“宿主,本世界为近现代位面,请宿主提前查收人设扮演关键词——理想主义、自我型人格、利己主义。”

*

烈日炎炎,正是夏日,放眼望去,四周一片绿浪滚滚,仅有不远处隐约可见的破旧小瓦房零星坐落。

热风席卷而过,遮蔽的绿浪之下是肥沃的水土。

田间,一个不过八九岁模样的孩子脖子上搭着一条破烂毛巾,弓着身,手中锋锐的镰刀来来回回地在稻苗下除草。

待草除尽,他又艰难地将脚从泥土中拔出,努力地向前挪动。

到底只是个孩子,即便再怎么有能力,一日下来,也不过半亩田的草都不一定除得完。

天边的日头逐渐变得赤红,落日晖映之下,不远处高高耸立的高山便愈发显眼、锋冷起来。

男孩抬头,静静地看了一会儿,才清了清手,拿起脖颈间泛黑的、看不清原本色泽的毛巾,随意擦了擦即将落入眼眶中的汗水。

“江争!天黑了,差不多该回去吃饭了!”另一道男孩的声音在田梗间如此叫唤。

名为江争的男孩身上穿了一件破旧的无袖黑衫,领口的扣子都掉了几颗,看上去颇为埋汰。

他应了一声,躬身利索地将镰刀草篮收拾好,慢慢往岸上赶。

方才回了田梗,江争才看清了那男孩的模样。

黝黑的皮肤,眼睛很亮,笑眯眯的,只是胳膊、手臂、腿弯上全是一条条的被抽肿了的伤口。

或许是意识到江争正在看自己,那男孩无所谓地笑笑道:“别看了,昨儿阿妈气头上,说我到家里好几年了,还没保佑她怀上孩子,多抽了几下。”

小江争垂着头收拾东西,或许是不知该如何安慰,到底也没吭声。

男孩脸色有些白,他看了江争两眼,方才带了几分羡慕道:“你家阿妈可真好,平日里也不打你,吃食也不短你的”

“我阿妈昨日说了,她今年如果还是怀不上,就要把我卖了。”

或许是对方的语气实在悲观,江争不知想到了什么,忍着脊背上发炎的痛意,咬了咬牙,勉强安慰道:“不会的,你在家里也算是个帮手,应该不会”

男孩叹气扯唇,枯黄的发如杂草般黏在汗湿的额边,他轻声道:“阿妈说我命贱,命里带不来丈夫。”

两个孩子不过聊了零星两句,大部分时候,他们都沉默的、出神的像是没了魂。

说起来,他们二人都是打小被买来这平溪乡的‘等郎弟’。

平溪乡位于华夏北部山区,因为地处偏远,便是新时代运动,也根本无法隔着那遥遥的山水解放此处。

这里愚昧、贫穷、迷信、不开化,连读书识字的学堂都没两个。

还是前几年乡长家出了位有出息的大学生,在大城市混出了名头,方才想着回来办了座小学。

但即便是如此,大部分的孩子其实都不会进学堂,教育未曾普及,这里贫苦人家又多,生孩子大多为了生产力。

是以,小学中压根就没几个孩子正经读书。

毕竟,比起让孩子一直花钱读那不知道能不能出头的书,倒不如早早帮家里干活赚钱赚口粮才是正经事。

而像是江争他们这样被买来的等郎弟,则更是凄惨,几乎是位于乡里的最低等位置。

等郎等郎,他们的存在实际便是童养媳、替代劳动力,作为为长辈肚子里带来传宗接代的男孩的祥瑞。

他们从被买进来的时候,就要诚心盼着自己的小丈夫出生。

若是被买进家好几年,长辈却迟迟生不出孩子,便会鞭打他们祛除晦气,有的人家下手狠,死了便也就死了。

等郎弟的命诸如草芥,是不值钱的。

太阳慢慢下山了,江争闷着头将锄头、镰刀等器具在江家简陋的屋内摆放好,转头便看到一面容瘦黄的妇人坐在针线桌前,一针一线的绣着红黄相间的、属于孩子的虎头鞋。

她看了江争一眼,面上没什么表情,眼角的细纹很重,让人联想到土庙中泥塑的泥像,仿佛一场大雨便能将她彻底冲毁。

“回来了。”她平静的说:“跪下。”

小孩子垂着眼,发育不良的身体因为做了一天的活而走路略微摇摆。

他径直走到房屋内的神龛前,顺从地跪了下来。

妇人放下手中的针线,她行至神龛前的蒲团前,恭敬至极地行了几个大礼,随后上了三柱香。

香火点燃,隐约升腾起叫人咳呛的烟。

神龛前的烛火摇曳,鞭子抽打的声音在屋内不断响起,妇人下手狠厉,浑浊的眼盯着地上跪着的男孩,竟随着动作带出几分毒辣憎恨来。

她口中不断呢喃着什么,像是念咒,又像是诅咒。

好半晌,女人打够了,才将手中的鞭子放置于木桌上。

江争浑身冷汗,虽然阿妈只打了他的后背,但日复一日的抽打、伤口不断的发炎溃烂,到底还是不好受的。

意识已经有几分模糊了,恍惚间,小孩子看着眼前的妇人半蹲下来,面色带着几分怪异道:“江争,你说说看,你来我们老江家几年了?”

男孩努力打起精神,他哆嗦着苍白的唇,勉强跪住,像是最虔卑的奴隶一般。

他额头冷汗直冒,咬牙哆嗦道:“三年了。”

阿妈脸上露出几分缥缈的笑,她轻声道:“江争,你说说看,阿妈平日里对你好不好?”

小孩子轻轻垂头,手指紧张地捏紧衣角道:“阿妈对我很好,给我吃给我穿”

感激规训的话语还未曾说完,一道狠厉的巴掌声便响了起来。

江争被这一记耳光打得鼻血都流了出来,他尝到了口齿中的腥甜,却迟迟不敢抬头看。

妇人眼神阴狠,面目都扭曲了几分,她咬牙切齿道:“那阿妈为什么还怀不上?隔壁张家怀上了,天天在这儿跟我炫耀,我买你这个小畜生来就是为了个福气,你怎么就这么没用呢?!”

男孩浑身哆嗦,他努力垂下头,好半晌才敢抖着嗓子道:“阿妈,我今日下田干活的时候听说了,乡里来了几个赤脚大夫,他们或许有方子”

话还未说完,妇人便尖叫着撕扯打他,嘴里不干不净骂道:“你个不要脸的贱皮子,这种事能去看大夫吗?啊?你是要害我啊!”

打了半晌,披头散发的女人才慢慢起身,她冷冷盯着浑身青紫的孩子,嘶哑道:“江争,你也别怪阿妈,阿妈平日对你够好了,去年收成不好,家里也没什么钱了。今年我若是再怀不上,人牙子上门,你就跟着走吧。”

江争只是麻木的跪着,今日阿妈气头上、阿爹不会管他,他没有晚饭吃。

夜慢慢深了,烟火气缓缓止住,卧室内动静停了,木门外也只余下隐约的黄狗叫声。

江争这才慢慢动了。

他早已饿得没有知觉了,可他并未去寻什么吃食,而是慢慢爬到神龛前跪好,地上褐色的血迹已然凝固,男孩抹了抹鼻尖的血液,死寂的眸溢出星点的水液。

他猛地磕了几个头,咚咚的声音闷得人心头发苦。

江争哑声道:“祖宗保佑,快些让阿妈怀上吧。”

不然,他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到什么时候了。

一日很快过去,江争最后是蜷缩在神龛旁睡着的。

第二日很快便来了,阿妈又恢复了往日的模样,没有再对江争大打出手,她给了江争几分钱硬币,叹气地红着眼道:“江争啊,不是阿妈昨日要那般对你,实在是、实在是没办法了啊——”

江争垂着头,也没接钱,只是轻声道:“我知道阿妈不容易,我会日日为阿妈祈福的。”

妇人叹了口气,给了他一管药膏,又招呼吃饭。

江争是没有资格上桌吃饭的,他只能蹲在一旁的灶锅边,小口小口,像只野狗一样的狼吞虎咽。

接下来一段时间倒勉强算是相安无事。

但也不知是否是江争那晚含着血腥与怨气的祈祷起了作用,阿妈开始出现孕吐、头晕的症状。

江家一家人紧张的要命,当即请了一名镇上有名的大夫来看。

诊断不过几息时间,其间,大夫皱眉,一众人便也皱眉,大夫松眉,他们则是愈发紧张了。

好半晌,大夫放下诊脉的手,点点头,对着妇人颔首道:“恭喜江家嫂子,这是喜脉,有孕了。”

妇人一愣,眼眶都要溢出泪来,她赶忙招呼着给了大夫一个红包,一会儿又高兴得合不拢嘴地说要摆酒席,一双手不住护着肚子,眼睛弯得近乎看不见眼球。

忙活了半晌,妇人才像是想起什么一般,笑眯眯的将江争唤到自己身前。

“阿争啊,快些来阿妈身边。”

女人眉眼慈祥,整个人都像是要化作最仁慈的圣母。

她牵着江争的手搭在自己并不显眼的腹部,笑眯眯道:“这都是我们阿争的功劳啊,若不是你带来了福气,阿妈还不知什么时候能怀上呢。”

她说着,语气微顿,浑浊的眼期待地看着男孩道:“那阿争再说说,阿妈这一胎,是男孩还是女孩啊?”

江争伤还没好全,感受着满屋子的视线都落在他的身上,男孩抿唇,轻声道:“男孩。”

阿妈当即高兴的从枕头底下又取了一个备好的红包,塞给眼前的孩子,笑得开怀道:“好!好!阿争说是男孩就一定是男孩。”

女人向来愁苦的面上此时难得带上几分幸福的意味,她絮絮叨叨说:“说起来,你阿爹其实早就请了算命先生给这孩子把名字都取好了。”

“就叫江让,说是谦让、谦逊、明礼的意思,以后指不定要成状元郎,得有大出息哩!”

她说着,难得带上几分慈母心绪,轻轻抚了抚眼前苍白男孩头顶剃得极短的发,小孩子还没张开,但勉强看得出五官颇为优越好看。

阿妈道:“阿争啊,你争气,不愧阿妈当初一眼就看中你,把你带了回来,给你起了这么个名字。”

“日后,待让宝出生了,你就有小丈夫了,可得帮阿妈照顾好他。”

第138章

自打阿妈有了孕后, 江争的日子逐渐好过了许多。

再也没有数不尽的鞭子、指责、巴掌,他只需要每天早起做好全家的饭菜、洗尽全家人的衣裳,再去地里帮衬就够了。

偶尔若是阿妈心情好了, 还能赏给他一个鸡蛋吃。

旧年代没什么饲养技术,尤其是这般贫穷的地区,人都不够吃的, 哪里会把食物喂给鸡。这般条件之下,家家户户养的母鸡能活下来一只都算得上的老天保佑了。

是以,鸡蛋在平溪乡这般贫穷简弊的山脚旮旯里头,甚至都比得上年底宰的猪肉。

这般金贵的鸡蛋, 自然也不是无缘无故赏下来的。

自阿妈怀了孕,便数次出乡去了镇上拜神求谶, 想知道肚子里那胎究竟是男是女。

那道士倒也不说破, 只隐约表明了孩子定会如妇人心中所愿。

说完后,道士多看了眼一旁站着的沉默乖顺、身上尽是尚未痊愈疤痕的男孩, 捋了捋胡须故作高深的说,江争是给他们江家带来孩子的福星, 女人孕期时要好吃好喝顾着,不能太亏待。

也正因此,江争才能尝到鸡蛋的滋味。

八九岁的孩子永远都记得第一次吃鸡蛋时的滋味, 香喷喷的、软绵绵的,蛋黄入口即化,与那些粗糙的、偶尔还会含着砂砾的米饭芋头完全不能比。

小江争捧着小口小口、珍惜无比的吃, 阿妈就在一旁吞了吞口水, 勉强装作不在意、不心疼的模样,规训道:“阿争,你要记得, 你能吃得上鸡蛋,都是因为让宝,日后你可要一心一意待让宝好,爱他、护着他,听到没有?!”

江争打小懂事,他本是平溪乡旁的一个小村子里一户贫苦人家的第六个孩子,因为近两年收成不好,家里穷得滴水,实在养不起了,才十几块钱送给江家当等郎弟。

送来的时候,小江争才四五岁,不过方才记事的年纪,如今几年一过,已然对原生家庭的记忆彻底模糊了。

在江争被灌输观念的这几年中,江家就是他的根,阿妈肚子里没出生的孩子,就是他未来的天、他要伺候一辈子的人。

是以,当阿妈这般说的时候,小江争便只知道拼命点头。

小孩子手里还捏着半个没吃完的鸡蛋,他吞了吞口水,直直递给阿妈,黑白分明的眼眸盯着阿妈的肚子认真道:“弟弟吃。”

阿妈抿唇笑了,此时的她又变成了一位慈母,粗糙干裂的手指抚了抚江争刺挠的脑袋,声线沙哑道:“阿争先吃,日后你弟弟出生了,你再亲自喂给他。”

江争抿了抿唇,如今他许久不曾遭受皮肉之苦和饥饿折磨,本就是发育的年纪,不过短短几月,竟猛得窜了些个头,加上本就比同龄人骨架更宽些,如今一看,竟比起那些十几岁的男孩子都差不到哪里去。

但他哪怕看上去再如何壮实、生了张如何出彩的脸,也不过是江家替那未出生的孩子养的一条忠心耿耿的狗。

小江争半蹲在地上,他看着阿妈逐渐如气球般鼓起的肚皮,缓缓侧耳贴过,认真聆听女人肚皮中另外一道逐渐清晰的微弱心跳。

这几乎已经成为他的习惯了。

多么奇妙的感觉,江争没上过学堂,不知道该如何用语言表达。但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他早熟的很,也见过乡里不少等郎弟与丈夫相处的模样。

大多数时候,那些大街上成了亲的等郎弟们都沉默老实的跟在丈夫身后,别人问起来,便腼腆一笑。

那笑容中显露的大约是幸福和美满。

阿妈同他说过,等郎弟结婚后,日子只会越过越好,和丈夫恩爱到老。

江争愣愣的听着耳畔与母体不协调的微弱‘咚咚’声,他无端开始想,他和弟弟以后也会恩爱幸福吗?那弟弟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是像花儿一样娇嫩美丽、需要保护,还是像村口那群调皮的家伙一样皮糙肉厚、四处捣乱?

总归,无论如何,他都会像阿妈说的那样,用尽他的全部去爱他,直到他死。

乡里的日子似乎过得极快,天上的云彩来来走走、游移不定,日升月又落。

很快便过了数个月。

阿妈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她日日记着日子,小江争也记着,他看不懂日历,就每天夜里拿小刀在木棍刻日子。

一根木棍被刻得尽是条纹,边角的纹路也被摩挲得光滑。

越是靠近江让降生的日子,江争便越是焦躁、紧张,他甚至做了好几个有关弟弟的梦。

梦里,看不清面颊的婴孩咯咯笑着,可爱的小手对着他挥舞,奶声奶气地喊他哥哥。

可每每醒来时,阿妈还是吃力地挺着大肚子,一切都没有变化。

江争每做一次梦就要去急匆匆找阿妈,将近临盆,小江让经常性地会开始在母体里活动。

它还并未来到人世间,却像是早已认识江争了一般。

面对旁人的抚摸它毫无动静,但只要是江争的脸、或是手一贴上来,它便会明显地动作。

有时候是一脚踢了过来,有时候又像是一巴掌扇过来,丝毫不像是会心疼人的样子。

小江争也不恼,反倒心满意足地抿唇笑了。

这时候,阿妈便会笑他一脸痴相。

阳和启蛰、品物皆春。

在一个毫无预兆的日子,阿妈的肚子陡然痛了起来,白色微浑的羊水淅淅沥沥落了一地。

妇人也是头一次生产,她疼得满头冷汗,抖着嗓音喊江争叫上阿爹送她去镇上最近的卫生所。

江争当时吓得整张脸都白了,跑得嗓子发疼,说话的声音也结巴的不像话。

好在阿爹靠谱,明白江争的意思后当即喊上朋友,带上板车,将阿妈迅速送去了镇上的卫生所。

江争跟着一起去了。

那天几乎是他有记忆以来最为紧张的一日。

阿妈在昏暗的产房里撕心裂肺的叫喊,小江争就在跪在门口磕头,磕得头破血流也不停。

终于,在黎明即将破晓的一瞬,屋内终于传来了惊天动地的婴儿哭喊声。

江争心中一松,也无声地张唇,眼泪直往下淌。

他的小丈夫,出生了。

蒙着口罩的医生抱着花布襁褓裹着的孩子走出门,疲惫道:“母子平安,是个男孩子,孩子的亲属呢?”

小江争匆忙抹了抹额头淌下的血迹,紧张对医生道:“我、我是他的亲属。”

医生约莫是有些不信任,想要将孩子交给一旁的阿爹,江争却鼓起勇气,认真道:“医生,我是他未来的老婆。”

不过十岁的孩子,半个成年人高,说话的语气却成熟认真得不像话。

只这一句话,医生就明白了。

显然附近地区的等郎弟并不少,这样的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

医生当即便将方才出生的孩子小心递给小江争。

江争紧张得整个人都在发抖。

可当他真正看到在他怀中闭着眼、面颊白生可爱的孩子时,他近乎奇异、温驯、安宁地沉静了下来。

江争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此刻的感受,他只有一个念头。

眼前这软绵绵、如云似雾的小家伙,就是要与他过一辈子的人。

从此以后,他的人生有了最明确的目标

春来播种,也是农家最忙的时候。

自生产后,阿妈并没有休息几天坐月子就跟着下地干活去了。

在这样闭塞的山区、贫苦的地区,根本就没有坐月子的概念。

家里人都忙去了,照顾小江让的任务自然就落到了江争的头上。

但他也是个孩子,哪里有什么带孩子的经验,好在心细,时时刻刻都将小江让眼珠子似地挂在眼前,倒也没出什么意外。

江争一开始是听不懂小江让的哭声的,十岁孩子,再成熟也不明白小孩子为什么要哭,有什么诉求。

刚开始伺候小江让的每一天,对于江争来说都是焦头烂额的。

小孩子哭的原因千奇百怪。有时候是要进食、有时候是犯困、有时候是要拉臭臭、有时候是被闷得发热

但好在次数一多,江争也就能摸清楚情况了。

譬如哭声急促又有节奏,呜呜地喊“nai~neh~”就是饿了;打哈欠,哭声不大,就是困了;哭声连贯、眉头紧缩、身体不断扭动,就是要拉臭臭了

而当江争解决了宝宝的一切诉求后,小江让便会安静下来,红扑扑、粉嫩的一张小脸像蜜桃似的,葡萄似的眼睛盯着他咯咯地笑。

每每这个时候,江争的心都软的像是泡在蜜罐里一样。

满足感让他整个人都沉浸在阿妈所说的幸福、美满之中。

日子就这样缓慢软和地过着。

小江让可以吃了睡、睡了吃,江争却不行。

打从小江让可以见日头开始,江争就要开始帮衬着家里做家务事了。

一大家子的衣裳已经积了几日未洗。

江争手脚利索地将小宝宝用绵软的布块裹好,再用裹背将孩子固定在自己的后背上,直到确定稳固,江争才吃力端起满木盆的衣裳,一步步往河边走。

小江让如今已经到了反射性的抓握时期,他总是爱捏身边一切可以触碰的东西,像个懵懂的好奇宝宝。

现下也是,江争在往前走,小江让便在后头伸出藕节似的小手,捏捏男孩长长的碎发、晒不黑的后脖颈、泛着粉的耳垂。

江争也不拦他,甚至江让越是这样做,他便越是高兴、满足,觉得弟弟很爱他。

平溪乡就一条河,江争过来的时候,河边已经聚了不少前来洗衣服的人。

他们的目光不会落在江争身上,而是男孩背后玉雪可爱的孩子身上。

“阿争啊,这就是你那小丈夫吧,诶呦,你别说,瞧着俊眉秀眼的,这长得还真是好看哩!你啊,找到个这么俊秀的,以后也是有福喽!”

此类的话语层出不穷,面对长辈们的调侃,江争却并未沉默或是不好意思。

男孩抬着眼,愈发抽长的身形像是一株即将长大的果树,而他背后的小江让,便是自他身上结出的最清甜的果实。

他笑着,认真道:“多谢婶婶叔叔夸奖。”

他也打心底认为,江让成为他的小丈夫,是他这辈子修来的福分。

江争吃力地放下木盆,略显粗糙的双手将盆中衣物浸湿、放入皂角,开始搓揉了起来,偶尔还要顾及背后的小江让,哼着乡歌逗孩子笑。

“月光光照地堂,骑白马过莲塘。娶个媳妇十七八,不知是哥还是娘。”【注1】

小江让似乎很喜欢这些乡歌,一听就笑。

江争一听他笑,自己也笑,忍不住逗他道:“让宝,会不会喊哥哥?”

小江让聪慧得很,在江争精心的呵护下,他学什么东西都很快,甚至已经会咿咿呀呀地发出模糊的音节了。

“咯、咯——”

江争一听就笑了,小声纠正,但小江让现在哪里能准确发音,说急了口水都出来了些。

江争也不嫌弃,柔着双眸替他擦拭干净。

正闹着,身畔突然传来一道木盆撞地的声音。

江争抬眼去看。

只见那人正是从前与他一同下田干活的另一个等郎弟。

江争已经许久未曾看到他了,从前,男孩还算是精神,如今,他整个人像是一具即将死亡的尸体,身上的伤口密集得恐怖,简直像是要将他整个人都切割开了。

他阴郁地抵着木盆,黑洞洞的目光被江争背后漂亮可爱的小江让吸引。

江争有些不舒服地侧了侧身,下意识用身体挡住背后的小孩子。

那瘦弱的男孩扯了扯唇,好半晌看着江争道:“你真是好福气,熬出来了。”

江争也不知道说什么,他清楚不是每个人都如他这般幸运,能等到小丈夫的降生。

乡里疯了的等郎弟双手都数不过来。

毕竟自然生存条件太恶劣了,很多时候,即便是长辈怀了孕,也很容易流产。

中途夭折、长不大的孩子更是数不胜数。

而那些被人期待着降生的孩子死了、或是迟迟怀不上孕的长辈们,每一个,都是压在等郎弟脊背上的宽刀。

那男孩后面倒没有再同江争说什么了,一味沉默地洗着衣裳,只是,他洗过的湖水,却都泛着鲜血般的红。

可所有人都对他视而不见。

江争甚至还能隐约听到旁边隐约传来的窃窃私语。

“真没用,他都去老刘家多少年了?该不会是犯冲吧?”

“要我说老刘家还不如早些把他卖了算了,赔钱货”

江争看到身畔的男孩越发颤抖的脊背,他垂着头,安静地哭着,面上却没有丝毫的哀伤,只余下死寂。

不可否认,江争心中是不安的。

因为不安,洗完衣物后,他更紧、像是贴着救命稻草一般地加紧裹背,让小江让完全贴着自己,这才寻回了几丝理智,回了家。

第二日,不过清晨,江争便听到街巷上传来的奔走呼救声。

有人说,老刘家养的那个等郎弟,死了。

说是溺死在湖里,一晚上泡得尸体都有些发胀了。

第139章

缺齿的瓷碗与木筷相撞的声音叮叮咚咚, 腰背微弓的男人和女人坐在沾满油渍的餐桌前,面容暗黄疲惫的阿妈怀中抱着玉雪漂亮的孩子轻轻摇晃,偶尔拿起瓷勺吹一吹, 将小口的稀粥小心喂给张着粉唇的宝宝。

小江让如今一岁多了,断奶断得早,如今已经能喝些稀粥了。

随着小江让奶声奶气的吞咽声, 面色不慎好看的阿妈耐不住叹了口气,眼神撇过不远处拿着一张小凳子坐在柴火堆畔的半大少年,对身旁的丈夫道:“他爹,你说说, 怎么又出了这样的事儿,老刘家也是, 实在不行将那孩子卖了便是, 等郎弟本也都是可怜人,何苦逼得人送死。”

阿爹闷着头喝了半杯酒, 抹了抹嘴唇,被日头和蚊虫磨得粗糙的面颊逼出几分腻味的红, 分明不过是二三十岁的年纪,却同那些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并无不同。

他拧眉啐道:“现在说这些也没什么用了,到底是买来的, 又不是自己肚皮子生出来的,谁乐意费心多顾着?再说了,是那小子自己撑不住, 也怨不得旁人, 平溪乡里头的等郎弟谁不是这么过来的?”

“要我说,这样的,日后就算等来了老刘家的种、有狐仙娘娘的庇佑, 那身板也生不出个正常的娃!”

阿妈听他这般说,赶忙用手拍他提醒道:“说什么呢,阿争还听着。”

阿爹这才像是记起什么,后知后觉看了眼角落处垂着头静默吃饭的男孩,轻蔑笑了一声:“说怎么了,本就是老子花钱买来的,还不许说了?”

“行了,王婆子说了,过两日要叫上村里所有等郎弟去围祭,你记得提醒那小子去。”

女人应了一声,只是低叹一声,到底还是没多说什么。

阿爹今日这番言论,若是在其他地区,显然是十分匪夷所思的。

毕竟,自古往今,哪有男人能生子的?

说起来,这平溪乡附近,始终都流传着一个传说。

不知多少年前,平溪乡这一块的地区,确实只有女性才拥有生育的能力。

但这样落后、贫穷的地区重男轻女的思想实在严重,愚昧的人们想尽办法拼男胎,这样的做法很快便迎来了报应。

家家户户的适龄青年都娶不上媳妇。

偏偏父辈们好不容易得了个男孩,死活不舍得孩子离开自己身边,于是那些适龄的青年们便被逼着留在家里蹲着干着急。

而当时的等郎弟,只是作为被奴役、玩弄至死的家畜的存在。

直到有一次,乡里的一位猎人于冬日在山中的捕兽夹上抓住了一只毛色火红的狐狸,那猎人许是心善,眼见狐狸眼中竟淌下了哀求的泪水,一时心软,放过了它。

当天晚上,猎人便做了个怪梦。

梦中红狐竟口吐人言,直言要感谢猎人的救命之恩,许他一个愿望。

猎人年岁已然不小,一直讨不到老婆,身边只有一个等郎弟日夜陪伴着。

他从小与那等郎弟相伴长大,感情甚笃,但到底还是想要个有自己血脉的孩子。

于是,他向狐狸许愿,自己想要个孩子。

毛发火红的狐狸微长的狐吻慢慢弯起,竟露出一道类人的微笑。

它摇了摇尾巴,对猎人道:“你是我的恩人,我自然会满足你的心愿。明日你一醒来,先去河里抓一条鲤鱼,开膛破肚,取出鱼籽。随后,你再去寻村头那疯了的王婆子,她会给你你想要的东西。”

“但是记住,”狐狸怪笑一声:“那生子药啊,只能给男人吃,否则,你们平溪乡,就要绝嗣了。”

狐狸说完,身影就消失了,猎人也醒了过来。

第二日,那猎人按照狐狸所说去找王婆子拿了药,没几日,家里那等郎弟竟真的开始腹痛难忍。

去医馆一诊断,竟是有了喜脉。

村中人自然按耐不住,纷纷去求了药给家里的等郎弟们吃下,果然,那些等郎弟不久后便都有了身孕。

这以后,狐仙娘娘赐子的传说便也流传了下来。

只是,男人生子到底怪异暗晦,乡中人也不敢随意四处乱说,生怕造了口业。

也是从这时候开始,等郎弟就不单单是作为家畜、发泄的存在了,他们还要给主家留下后代,男人与男人成亲的事情便也开始变得合理化了。

其实,按理说,出过这样的事,人总该长些记性,至少不该再那样固守重男轻女的观念。

但愚昧、落后、封闭的山村中,这些麻木的人们哪里能意识到这些问题,他们依然疯了似的追求男胎,死性不改。

于是,越是这样,等郎弟便越发多了起来

江争被阿妈带着去了村头王婆子家的院子。

这王婆子也不是当年那王婆子了,只是当初那位王婆子代代传下的继承人。

如今,也被村人恭敬称为,神婆。

江争长到这么大,也并非是第一次参加围祭了。

可以说,自他有记忆以来,几乎每过两三年,便要来参加一次。

江争还记得当年那位年长些的、捧着大肚子的等郎弟同他们悄悄说起过这围祭的由来。

几十年前,还没有围祭一说,之所以如今生出这般的祭祀仪式,是因为平溪乡曾出现过一起堪称诡异恐怖的事件。

封闭地区的人们愚昧到没心没肺,他们对买来的等郎弟可从来不会手软,鞭罚、掌掴、铁丝抽打,每一项堪称凌虐的行为都被冠以“乞求男胎”的噱头。

有一位等郎弟因为迟迟等不来主家怀上孩子,竟被活活凌虐至死。

本来人们还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但没过多久,那家人竟全部暴毙而亡,且死相极其凄惨。

乡中人难免心中惶惶。

灾祸是会蔓延的,等到另外一户死了等郎弟的人家也神不知鬼不觉地死了干净,人们终于察觉不对了。

他们先是哭着喊着乞求王婆子,在得不到任何解决方法之后,转而去镇上寻求道士的帮助。

也不知是不是运气好极,还当真给他们寻到一位道行颇为高深的老道。

老道来乡中转了一圈,只高深莫测地留下几句话。

他说,平溪乡处于山阴背面,本就阴盛阳衰,既出过狐仙施药的事情,便也极易出现鬼神之事。

那几户人家,是被那含冤而亡的等郎弟的鬼魂索命了。

人们连忙追问解决之法。

老道本也不愿多说,但到底耐不住金银蛊惑,将那些鬼魂抓了后,将解决的法子告诉了乡人。

他说,若要含冤而亡的等郎弟生不出厉鬼之魂,便要在那死尸头七之时,于头顶施针,随后将之焚化,便再难成气候。

为了效果更好,最好是将乡中所有的等郎弟都邀来参与围祭,只有这样,叫他们怕了,日后若是不幸死了,也不会生出报复的心思。

江争当年不过六岁,便是听不懂,也只觉脊背泛上寒气,当晚便做了噩梦。

但他到底只是个可怜人,便是做了噩梦、生了险些熬不过来的重病,也只能靠着自己硬扛过来。

江争恍惚得看着眼前躺在白布上泡得微微发肿的尸体,已过了六日半,黝黑却又异常苍白的皮肤上已经开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腐烂、坏死。

江争如今已然十一岁了,他本就早熟,如今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也都清楚了。

他只是莫名觉得可悲,不久之前,他们还曾在一起共事、聊天。

巨大的火盆中燃着猩红的赤焰,那红似乎要延伸进男孩漆黑的眼中。

而随着凄惨的红蔓延而入的,还有神婆拿着烛火铃铛疯癫扭曲的模样、周围其余人冷漠的姿态而最后,是长针入颅的恐怖景象。

神婆哆嗦着干裂的嘴唇,颠簸阴戾的盯着那连死都痛苦万分的脸颊。

“妖魔速去,莫要来此作祟否则,便要叫你不得超生!”

一畔的火焰愈发炽烈、张牙舞爪,像是要吞灭一切的罪孽之源。

江争已然满头大汗。

他眼睁睁看着两个健壮的男人一左一右地抬起那具尸体,就那样随意的丢入了火盆之中。

好像他们丢的不是人,而是什么廉价腐烂的木头柱子。

江争哆嗦着唇,他莫名的想,他不会变成这样的,他永远不会变成这样。

他有让宝,让宝爱他、怜惜他、喜欢他,所以在他扛不住的时候,降生到了这个世界。

他一定会永远和让宝幸福的在一起。

江争失魂落魄、深一步浅一步地走回家。

推开屋门的一瞬间,他看到坐在不算宽大的床铺上,对他张开藕白的手臂,咿咿呀呀露出月牙般笑意的宝宝。

江争突然安定下来,下一瞬间,他猛地过去紧紧抱住了小江让护在怀里,眼圈红得如溪中软烂的红泥。

在小江让的面前,他似乎再也撑不住伪装的平静,哭得像这个年纪无助的孩子。

“让宝、让宝,哥哥只有你了,哥哥好怕、哥哥不想死”

*

时间飞速,春去秋来。

不过转眼间,小江让便已然七岁整了,而江争也十七岁,将近成年。

这六年间,江让和江争近乎形影不离,是乡里无论谁见到都忍不住感叹一句关系好的程度。

只是,大人们见到或许善意居多,可对于同龄的孩子来说,就忍不得多加讽笑了。

首先是江家的条件在同乡中称得上条件还不错,否则也不会花钱特意买一个等郎弟回来。

其次就是,乡中的等郎弟从小挨打挨骂,大多不敢见人,生性胆怯,偶尔在外也只是低微仆从的模样,哪敢和主家称做兄弟?

也只有江家那位是个例外了,不仅跟主家那位金贵的男娃关系处的极好,甚至还能协调好家务、做好农活。

但再能干,也不过是个低微的等郎弟。

而江让同这么个低贱的等郎弟关系这样好,在这些孩子的意识中,就是和他们不同阵营的人,丢了他们的脸。

于是,数不清多少次,江争一边牵着小江让的手,一边将洗衣盆卡在腰侧,前往溪边洗衣的时候,那些调皮恶劣的孩子便会拍着手笑着对小江让说:“江让,你又跟你媳妇来啦?天天黏在你媳妇身后,你是跟屁虫吗?羞羞脸!”

小江让生来是个斯文的性子,江家父母虽然是个大字不识的文盲,但却一直做梦自家草窝里飞出个金凤凰,大学生。

是以,打小江让身边的零零碎碎的书籍就没怎么少过。

其实小江让也看不懂,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当真是读书的料子,只要一摸到书本,哪怕看不懂,小江让也能津津有味的看着图片,甚至随着年龄的增长,还能随着图片理解部分的意思。

这可给江家的阿爸阿妈乐坏了,成天说自家要出个状元郎。

或许当真是来自书本知识的熏陶,江让性子从小就专注、认真,同龄人嘻嘻哈哈玩得满身泥的时候,小江让则是抱着书本,安安静静地看着,斯斯文文的气质极为出众。

是以,这会儿便是听到同龄人的嘲笑,他也并不激动。

江让懂的知识不少,虽然还未曾系统学过,但托父母的福,乡里一小部分的教师都曾被请到家里来教过他认字。

江让知道‘媳妇’是什么意思,先生说过,媳妇就是要陪伴自己过一辈子的人。

哥哥几乎打从他睁眼开始,就一直陪在他身边,事无巨细地伺候他、爱护他,所以哥哥是他的媳妇,好像也没什么不对的。

这样想着,江让便忍不住抬头去看自己身边高挑健壮的青年。

江争如今已经彻底长开了,因为常年累月的做农活,青年的身形十分健壮,手臂与胸间的肌肉并不夸张,但流畅鼓囊间隐隐透出几分色气。

再加上江争的皮肤天生白净,是晒不黑的白。再强烈的阳光,也不过使他面色潮红,汗衫贴胸,露出那略显鼓囊和细微青筋的大.奶。

正看着,那群恶劣的孩子眼见激不了江让,便开始转而攻击江争。

他们此起彼伏的笑着,因为知道江争因着等郎弟天然自卑的性子不敢随意反抗,于是,他们便愈发恶毒地笑道:“江争,你是奶牛吗?那么大的奈子,江让是不是每晚都吃得很满足啊?”

说着,其中一个男孩将两手放在头顶,做出牛角的模样,口中还要发出“哞哞”的怪叫。

江争手指捏得愈发紧了几分,他咬着牙,额头青筋微鼓,却只是抿唇垂眸对江让轻声道:“让宝,别听他们说的,我们走,哥哥带你换个地方。”

他拉着江让就要走,可身边那年仅七岁的小孩子却死死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突然,谁也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江让猛得甩开江争的手,抓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就往那个男孩身上狠狠砸过去。

小江让性格确实斯文,却也不是毫无脾气,这是他第一次动手,却像是要下死手一样。

那男孩被他砸得头破血流,当即便栽倒在地,周围其他孩子也都吓得鸟作兽散。

江让黑眸死死盯着他,初初显出斯文漂亮的面颊像是覆着一层寒气一般,他手中拿着一块砖头,居高临下地看着那同龄的男孩道:“向天明,你再说一遍,谁是奶牛?谁天天晚上吃奶?”

小孩子粉红的唇微微张合着,分明是再斯文好看不过的模样,说着这样下流的话、做这般粗鲁的事,说出去都让人不敢相信。

那名为向天明的男孩半倒在地,眼睛已经红了,额头的血流了下来,好半晌,他似乎是意识到弄不过眼前的人,只得憋屈道:“我、是我行了吧?”

江让放下砖头道:“你以后别再找我和哥哥的麻烦了,最好别出现在我们面前。”

向天明没吭声,只捂着脑门。

好半晌,眼见江让的背影越行越远,他终于忍不住大声泄火一般道:“江让,他就是个等郎弟,你还真当他是你哥啊!”

向天明刚刚没哭,现在倒是气得委屈的哭了。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他是向江让示过好的,江让打小长得好看,气质出众,看着就不像农村的孩子,是所有同龄的小孩子里面最好看的。他们以前还在一起玩过陀螺、吊过龙虾。

但是每一次,他们才玩没一会儿(虽然江让一般都只是坐在一边安静看书、拿着笔不知道描描写写什么东西),江争就过来把人喊走。

怎么会有这样讨厌的人?!

偏偏江让还就向着他哥,这谁受得了?

小孩子脾气大,向天明更是,打小就是个暴脾气,哪里受得了这样的委屈。

于是,他便想着逼江让跟自己一个阵营。

但不说江让如今向不向着他,现下,两人都要彻底闹掰了。

向天明气馁的扁扁嘴,爬起来抹了抹额头的血迹,抖着腿回家了。

他想,就算那个等郎弟现在嚣张、有江让护着又怎么样。

马上就要小学入学了,他和江让肯定是一个班,小学一天到晚都在学校里,还愁和江让关系处不好?

第140章

江让从来都是个省心的孩子。

与同龄那些调皮的在泥地里打滚的男孩子相比, 他几乎没怎么闯过祸。

所以,当向家那对夫妻拽着孩子气势汹汹找上门的时候,江家阿爸阿妈只以为其中是什么误会。

毕竟自家乖崽平时不喜玩闹, 也不怎么下地干活,农忙时哪怕全家除草播种都不舍得喊上他,这样的孩子怎么会有力气和胆量去砸人?

向家阿妈一听江家父母和稀泥的态度, 当即冷笑一声,将脸色苍白、头上裹着白纱布的向天明拽至两人面前,乡下人哪里知道什么手轻手重,当即将孩子头上那医纱扯开, 红彤彤擦着碘伏的伤口看着颇为惧人。

向家阿妈厉声道:“江让他妈,也别说你家娃多金贵懂事, 别人家娃就不金贵了?我也不是要冤枉你们家, 但你去找旁人问问,今儿下午可有不少人都瞧见你家江让拿着石头砸人了!”

眼见向家人情绪激动, 只怕这事儿确实跑不了。

已是晚上,屋内只通电点了盏小灯, 不算明朗的橘黄光线照得阿爸阿妈脸色铁青,活像是生了锈的柴刀。

前些年向家阿爸阿妈平日来往城镇做些小本买卖攒了不少积蓄,在平溪乡也算得上小康家庭, 旁人家只能偶尔吃的鸡蛋他们家顿顿少不了,年底才能吃上的猪肉他们家隔几天便能吃一次。

据说前些时候,他们家还给乡里的希望小学捐了笔维护费, 这样的人家, 自然是江家惹不起的。

阿妈咬着牙看向两个站在自己身旁一高一矮的身影,江争身形高壮,偏生皮肤白得很, 此时垂着头、白着脸,活像个好欺负的牲畜。

小江让倒与江争神态全然不同,他紧紧捏着身畔青年的手掌、抿着嘴唇,平日里乖巧文气的面容此时面无表情,看向向天明的眼神更是带了几分不着痕迹的厌恶。

但令人惊讶的是,那被砸伤的向天明倒是眼巴巴的盯着江让,跟村口那些爱跟孩子玩闹讨食的狗崽子似的。

阿妈脑中思绪微转,下一秒,粗糙的手掌便径直扯过江争的耳根子,将人连拽带扯地往前扔。

小江让一时不查,拉不住人,险些踉跄栽倒在地。

高大的青年下意识想要去扶,却被松开手的阿妈用力抽打了一下那即将碰到小孩子的修长手背。

常年作农活的农村妇女力气是很大的,江争当即便被打得手上一颤,浑身僵在原地不敢动弹。

阿妈此时也不管他是何姿态,带着皱纹的面上露出几分尴尬的笑意,对向家父母道:“实在不好意思,天明他妈,实在是我们管教不严,江争这小畜生确实该打,我们让宝那细胳膊细腿的,恐怕做不出拿石头砸人的事儿,不信,你再问下你们家天明?”

阿妈说着,笑眯眯对着向天明道:“天明啊,你说实话,是我们家让宝砸的你吗?”

向家父母面色愈发难看起来,哪有这般溺爱偏袒自家孩子的?哪怕人证物证俱再,居然还要拉着旁人来顶罪。

眼见江家不到黄泉心不死,向家阿妈当即就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声向天明道:“天明,你自己说,是不是江让那崽子砸的你?”

向天明眼神飘忽,盯着江让看了半晌,发现人黑漆漆的眸子盯着自己,厌恶的像是见到什么晦气恶心的东西。

小孩子心里一酸,忍不住想,江让不是跟江争关系天下第一好吗?他偏要江争挨打!

这样想着,他看着江让,大声道:“不是,就是江争砸的我!”

向母拧眉道:“你今儿回来不是说——”

向天明颇有几分撒泼打滚的架势,吵着闹着说是向母听错了,就是江争砸的他。

年仅七岁的小江让根本没想到事情会这样发展,好看粉嫩的小脸当即急的红了,他想说什么,却被阿妈一把扯着低声呵斥。

江家阿爸抽了口旱烟,随手将土陶的烟杆子往旁边摆了摆,对向家父母弓腰道:“今儿也实在让你们看了笑话,是我们家管不好这贱皮子,你们就在这看着,我今儿非要把这畜生打死不可。”

说着,阿爸偏头对阿妈冷声道:“带让宝进屋。”

江让当即意识到了什么,一张颊边带着几分婴儿肥、微微泛粉的小脸立刻涨红了。

他使劲想要挣脱开阿妈的手掌,吓得哭了,大声道:“阿爸阿妈,是我错了是我砸了向天明,跟哥没关系”

小孩子哭得抽噎,阿爸的脸色却愈发难看,他气得咳嗽一声,空气中的旱烟味十分呛人,像是烧糊了桔梗,燥幽幽的直往人鼻尖钻。

“好、好、好,”阿爸怒道:“你不走,老子连你一块打!”

或许是被盛怒的阿爸吓到了,江争慌得六神无主,他从前不知道挨过多少次打,知道阿爸打人有多疼,连他这样习惯了疼痛的人都觉得钻心的疼,让宝那样细皮嫩肉的,怎么能受得住?

更何况,这事儿,原也是让宝维护他才惹出来的。

江争吓得脸色煞白,分明比起阿爸也分毫不弱势的身型此时却像个没骨头的狗儿,他径直跪下,膝头磕在地上,发出令人牙酸的闷声。

他一个劲地磕头,哆嗦着对一旁面色复杂几分的向家父母道:“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是我的错,我不该砸向天明,我向你们磕头——”

小江让整个人都像是没魂儿了似的站在原地,年幼的孩子还不能很深刻的理解这样的屈辱与无奈,他只是想哭,觉得哥哥似乎为了他,受了天大的委屈。

江争皮肤本就白,此时已然磕得额头青紫,看上去颇为吓人,可当他勉强稳住身体,却依旧对小江让露出一个温柔而卑微的笑来。

他轻声道:“让宝,别看,你进屋,睡一觉就好了。”

在小江让的视线中,最后一幕,是高大的宛若野兽的父亲,将哥哥一脚踹倒,拿着祭桌上的鞭子狠狠抽打的身影。

到底只是个七岁的孩子,江让当晚便发了低烧。

起起伏伏许久,阿妈照顾他直到深夜,才勉强好了几分。

“吱呀——”

迷迷糊糊间,发了一身汗的江让勉强睁开眼,看见黑漆漆的、宛若密闭的贝壳被人撬开了一道窄窄的缝隙。

门那边也没有光,可江让看到那道慢慢挪移进来的高大影子,却安心得不得了。

“哥。”小孩子嘶哑着嗓音,小声呢喃。

那影子微微顿住,迟疑了一下,才哑声道:“让宝怎么还没睡?烧退了吗?”

说着,他到底是不放心,艰难挪移到小江让的身畔,俯身用宽厚的手掌丈量了一下孩子的额头。

“没发烧了。”他轻声道,说着,顺手帮江让掖了掖被角,随后收回手便想要往上铺去爬。

他与江让的卧室很小,因为空间不够,随着江争逐渐长大,两人睡在一起挤得慌,阿爸索性给他们用木头堆了个上下床。

上床要小一些,下床方便、更大一些。

江让本来是要睡在上床的,阿妈却死活不肯,说小江让平日里睡觉不老实,睡上床不安全。

于是,小小的孩子享受着宽大绵软的下铺,高大的青年却只能窝在拥挤僵硬的上铺。

江让曾悄悄提起两人换着睡,但江争怎么说都不肯,也只有江让偶尔撒娇让哥哥陪自己睡,青年才会搂着孩子一起睡在下床。

江争还没使上劲往上爬,他疼得头晕目眩,整个人都有些恍惚。

今晚阿爸很生气,这么多年,算是打得最重的一次了。

因为惹不起向家、也为了江让入学顺利,江争被打得险些晕死过去,随后阿爸阿妈又给了不少腊肉和鸡蛋作为补偿,向家才算是消了气。

江争不觉得委屈、也不觉得难过。

他心里想的其实和阿爸阿妈一样,让宝以后是要有大出息的,他不能耽误了让宝的未来,再者,其实他自己也有问题。

不就是被人骂几句,忍忍也就过去了。

当时他应该反应再快一些,拉住让宝的。

所以说到底,都是他的错。

他不再多想,想要勉力上床休息休息,明日还要下地干活

“哥。”

一双热乎乎的小手用力抓住了他的胳膊。

江争迟钝的看过去。

小江让的眼睛在黑夜中亮晶晶的,外头的月色很亮,顺着破旧的木窗照射进来,映得小孩子一双黑眸波光粼粼。

好半晌,待江争反应过来才明白,江让是哭了。

为他哭的。

“哥,我替你上药。”

小江让的声音已经带上几分哽咽了。

江争从来都是家里最心疼江让的,他一手将孩子带大,见证了小江让所有成长的过程。

江让只要一哭,他就心软得像是烫湿的牛轧糖,黏糊、甜腻。

他松开手,当即便忍不住哄道:“让宝不哭了,哥不疼,阿爸打得不重”

江让抽噎着,也没吭声,只是憋红了脸,白生生的小腿往床下一伸,蹬蹬蹬地跑到小书桌边摸开电灯开关,从小抽屉里掏出一管绿色的药膏,随后又蹬蹬蹬地跑了回来。

江争眉眼柔和,溢满汗水的苍白面颊带着青年人的俊秀与美好。

“哥,你趴下。”江让说着,便挤出药膏,按着青年的颤抖的身体。

江争安静下来,近乎如母羊看着幼崽一般的姿态,柔顺地任由孩子掀起已然破损的衣物。

小江让看到那些纵横交错的伤口,一瞬间便忍不住落下泪来。

他一边哭,一边小心地给青年上药,一边又止不住地道歉。

江争到底也是肉体凡胎,药物辛辣,自然疼痛难忍,浑身汗水不歇。

但他十分能忍,始终不曾喊过一个疼字,只低声安慰着孩子。

终于,待药物上好后,江争立刻便覆上干净衣物,也不管伤口触碰到衣服会不会疼。

青年一边用手擦拭着孩子红彤彤面颊上的泪水,柔声宽慰着,另外一边手从口袋中慢慢掏出一粒裹着彩色糖纸的糖果。

江家父母平时确实疼江让,但却很少会给孩子买小零嘴,大人总是觉得零嘴对身体不好,没什么可吃的还浪费钱。

但对于孩子来说,那些糖精包裹成的漂亮糖果却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哪怕江让生来早熟、文气,也免不了孩子的天性。

几乎是江争拿出糖果的一瞬间,小江让的眼睛就忍不住看过去了。

江争舔了舔干裂的、血腥味的唇,忍不住笑了,他将糖果漂亮的纸衣小心翼翼扯开,随后递给小江让,轻声道:“让宝不哭了,这是哥哥偷偷留钱买的,就一颗,很甜的,让宝尝尝。”

江让抿唇,约莫是有些不好意思,别扭地挪开了眼。

但青年已经将糖果抵在他唇畔了,微微亮起的眸光干净而柔软,仿佛正在看着什么世界上最可爱、最乖巧的崽崽。

小江让到底还是抵不住诱惑,小心翼翼地含下了糖果。

甜滋滋的橙子味瞬间在口腔中蔓延,江让忍不住吮吸了一下口水,舍不得吞咽。

但小孩子只是含了一小会儿,就突然将剩余的糖果吐在手心。

晶莹剔透的糖果在微弱的电灯下宛若一颗透明晶莹的橙色宝石,亮晶晶的,像是天上挂着的小星星,漂亮得不可思议。

小江让将糖果递给青年,认认真真道:“我吃一半,剩下的哥哥吃。”

江争抿唇,不知怎的,眼圈莫名的有些红,可他还是勉强笑道:“让宝乖,哥哥不喜欢吃糖。”

江让固执地看着他。

好半晌,江争到底拗不过倔强的孩子,只好垂头,吃下了剩余的糖果。

入口的糖果有些温热,很甜,除了糖果味,还有某些令人安心、动容的气息。

江争忍不住揽住孩子,叹息道:“让宝要记住,哥哥的都是你的,以后等让宝长大了,哥哥也是你的。”

小江让还小,并不能完全听得懂兄长的意思,他只是想,哥哥的怀抱可真暖和啊,要是每天晚上都能和哥哥睡在一起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