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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欧皇 千年鹤归 18539 字 7个月前

一刹那,芸娘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冷了,想动都动不了。

前头那三个孩子也吓了一跳。

只有最小的那个孩子无忧无虑,一点也不知道什么是害怕,咯咯笑了起来,显然是把这个模仿当成了一个游戏,他也张开双手,猛虎咆哮,“阿耶是山君,那我就是小山君,将来我也要去打老虎,然后通通卖掉买糖吃!”

莫惊春险些笑死。

其实,老虎的别称就是大虫、山君。

也就是说,小老虎去打老虎,再卖掉买糖,哈哈哈……

好一个虎口买卖。

莫惊春干脆抱起了最小的孩子,往空中一抛,又接住,“好,三郎做小山君!”

一开始,三郎被吓到了,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发现一点事也没有,他立刻笑了起来,“阿耶,再高一点,再高一点。”

其他三个小孩也回过神,醒悟莫惊春是在开玩笑,见小弟弟笑得这么开心,也跟着笑起来。

甚至二郎还急得团团转,“阿耶阿耶,我也要玩!”

一时间,孩童尖利的笑声在这小小的院落回荡。

芸娘血液回暖,这才感到后背都湿透了,她默默地走到了正堂,摆好案几、坐席、碗筷,原地跪坐,静默了一会儿,才扬起一个笑,走出去请人进来用早餐。

莫惊春有些别扭地跪坐在坐席上,心中默默唾弃这古老的传统,以后有机会他一定要把高脚桌椅给搞出来!

用完早餐没多久,李明光就来了,还带上了一架马车。

二人互相打过招呼,就把老虎拖到车上,用干草遮挡好,就出发了。

在颠簸的路上,莫惊春深深地觉得,自己急需一个交通工具,只可惜现在还不能用双马青铜车,不然那个法器的舒适度才是最好的。

闲话少说,李明光带着莫惊春到了东市,将老虎卖给了一个富商。

看在李明光的面子上,见虎皮也算完整,富商出价十分厚道,出了足足八十两黄金,差不多相当于五百贯钱。

买卖完成后,莫惊春立即请李明光到食店饮酒吃肉。

酒足饭饱之后,莫惊春到骡马市买马,奈何之前的法器过度提高了他的眼光,导致看了半天都没看到满意的。

李明光告诉莫惊春,真正的好马都在富贵人家和官府手里,骡马市都是普通的马。

莫惊春只好随便买了一匹看着还算顺眼的黑马,一黑遮百丑,看不到就当没有。

不过光买马还不够。

木兰辞中还说,“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

所以为了有一个合格的坐骑,莫惊春还得去买上笼头、马鞍、毡子做的鞯等马具,以及一条鞭子,甚至还得去买点麦子豆子之类的饲料,零零总总加起来,也不比买一匹马便宜。

途中,几个宦官骑着马结伴而来,所到之处惊心动魄,行人纷纷避让。

——这就是那破皇帝搞的宫市制度,说是宦官到宫外购买物资,实则都是和李璟一样,低价强行购买,和直接抢之间就差了一层遮羞布吧。

第46章 卖炭人4

◎赔礼◎

本来看着就有些萧条的东市,看起来更凄凉了。

莫惊春看了一眼,并非那日低价强买李璟黑炭的宦官,心中有些遗憾,但就看这些宦官嚣张的态度和众人敢怒不敢言的神色,也知道垃圾大安吃枣药丸。

等宦官们离开之后,东市才恢复了虚假的热闹。

对了,光有马还不行,还得买个车架,不然购物结束怎么把东西运回去,那村子离京城挺远的,快到过年了,也该买些年货了。

日落前,市署开始敲锣,店铺陆陆续续关门,东市里的商人和客人也动身离开。街鼓敲击八百下,夜幕降下。

好在有李明光这个熟门熟路的人指引,在坊市关门前,二人到了崇仁坊,找了家客舍住下,否则他们就得被武侯们——也就是片儿警给抓住了,轻则破财,重则伤身甚至死亡。

唉,有了大安作对比,莫惊春才知道大昭的好——虽然也没好到哪去吧,但貌似已经是王朝里表现比较出色的那种了。

当然,这都不能和现代比,现代才是最好的朝代。

次日,莫惊春又去买了许多肉干、干果、点心、白酒、油盐糖,还有布匹毛料,才和李明光一起回去。

卖老虎的钱一下子花了七七八八,暗地里还从空间偷渡了一些黄金出来,要不然都不够用。

回到家中后,莫惊春将购买回来的东西,分成好几份,一份留给芸娘和孩子们,其他的拿去分给那些帮过李璟家的村民。

他还没想好怎么达成锦衣玉食,为官做宰这个目标。

照他来看,这个标准起码得是个大官,可是命运线里那肉眼可见的黑暗的国情,实在不见得能有多少上升的通道。

至于修行有成之后,去忽悠皇帝……

他觉得还是杀掉皇帝比较符合自己的想法。

开局起点太低了,要想搞出一番事业肯定要有人手帮忙,那在这种时代,什么人最可靠?

奴婢?

想多了,奴婢也是人生肉长,又不是NPC,发点工钱就能对你言听计从,等叛军一来,说不定看你家人单力薄,直接卖掉你一家。

你说要以真心换真心。

笑死,郎君你一家锦衣玉食,顶多分我点残羹冷炙,还能让我跟你上同一个食案吃饭吗?

既然如此,世道一乱,翻身的机会到了,怎么还指望我对你忠心不二?

要是世道好,法度严明就算了,为了防止被官府抓到,下牢行刑处死,奴婢们还能压制住内心的欲望和不平,老老实实服侍主人家。世道乱了,武力值翻转,都有机会翻身了,甚至不说翻身,只说一泄怨气——现代的打工人对老板都有怨气,更不要说奴婢了,就说奴婢们肯不肯干吧。

所以古人们早就想明白这个事了,关键时刻还是宗族和乡党靠得住,像刘邦的沛县党,朱元璋的淮西党,都是典型的乡党。

建国后,刘邦分封诸王,朱元璋建立藩王制度,也是出于这个考虑。

哪怕后面有七国之乱和靖难之役,皇位也烂在了自家锅里。

这些在李璟一家处于低谷时刻,为他说过话,或者帮过忙的族人,不说能力如何,起码道德水准在那里,不必担心会被捅一刀。

李璟家里还有些家底,所以在阿耶被气死、阿娘病死的情况下,还能撑到现在,其他人家底更差,又要交税服役参军,又要被官吏差役一轮轮搜刮,也不知道能不能撑过这个冬天,送点礼物不说是为了报答,只说是做慈善也是应该的。

分好礼物,莫惊春就带着最小的孩子三郎去一家家送礼了,从吃的到穿的,都是很实在的东西。

嗯,有不懂事的孩子在,气氛好调节,一些话也更好说。

当然,也不能少了李明光家的那一份。

里正听说这件事后,沉默了一会儿,加快了田地过户的速度。

两天后,里正家的大郎带着地契敲响了门,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奴仆,挑着一担礼物。

芸娘打开了门,一看清李大郎的脸,脸色一变,就要关上门,结果被李大郎眼疾手快抵住门,没能关上。

她想到自己惨死的舅姑,和死后都无法安宁的丈夫,一张脸冷得像结了冰似的,“我们家蓬门小户接待不了你这样的‘贵客’,放手!”

李大郎微笑,对这样的拒绝都没放在心上,直接说:“嫂子,我是来拜访璟郎的,还请与他说一声。”

芸娘正想开骂,但想起那人已非她的良人,脸上微微一动,露出了一丝犹豫。

李大郎收回了手,看着芸娘不说话。

“等着。”芸娘啪地关上了门。

她走到了院子里。

莫惊春正在练剑,李璟家没有空置的房子,他一时半会还没法开始修炼。

一套剑招下来后,也过去好一阵了,额上已经冒出了细小的汗珠,到一旁拿起毛巾擦了擦汗,他才注意到一旁神情有些恍惚的芸娘,“何事?”

门外的奴仆不满地抱怨,“这家人真是无礼,晾了咱们这么久。”

李大郎认为做大事者都要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气度,听闻抱怨神色不变,“若是这一点刁难就能叫他消了怨气,我再多等一会儿又何妨?”

下一瞬,门就开了,一个高大的身影立在门后,居高临下地看着主仆二人。

李大郎作揖,“璟郎,好久不见。”

莫惊春嗤笑一声,转身往堂屋走去。

李大郎摇摇头,露出一个宽容的笑,跟了上去。

“你来此,所为何事?”

“是为我们两家的事。”李大郎苦笑,那笑容中带着许多歉疚,换一个人来看到,也许会觉得他有什么苦衷。

但莫惊春不吃这一套,丹阳用这一套可比他娴熟多了,容貌更俊秀,目光更柔和,也更不着痕迹。

他举起案几上的白酒喝了一口,言简意赅,“说。”

李大郎哽住了,准备的话语一下子卡壳了。

他自开蒙起就极少在村里居住,对这些村夫也几乎没什么印象,阿耶要用低价买李璟家的田地,写过信给他要借他的势,只是当时他不以为意,他有出息,自然也要照顾家中。

知道莫惊春打虎之后,他虽然惊讶,并劝阿耶归还财物,但也不怎么看得起这种书都没读过几本的莽夫,他愿意替阿耶走这一趟,也只是为了展示自己的贤德而已。

但看到莫惊春之后,李大郎却深感出乎意料。

固然,莫惊春现在的容貌不值一提,可他的风度、他的言行举止却不是一具皮囊能遮掩的,李大郎甚至能从他从容的动作和语气中品味到“风华”二字,轻飘飘扫过来的目光都充满了冰冷的压迫感。

真是太离谱了。

一个小山村,出了他这个文曲星不够,还要再出一只金凤凰吗?

李大郎的手指神经质地颤动了一下,空气中隐隐约约的威压迫使他深吸了一口气,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始说明来意。

这期间,莫惊春一言不发,漫不经心地喝了小半壶酒。

李大郎的态度却非常谦卑,言语也很周到,说话间滴水不漏,丝毫不提他家间接害死李璟阿耶阿娘的事,处处都说是他常年不在家,没有管教好弟弟们。

这一次听说村里出了个打虎英雄,他与有荣焉,一开始就想上门拜访。

可惜弟弟们拦着他,不准他来,他疑惑之下逼问弟弟们,才知道弟弟们干下了错事,于是赶紧劝说父亲将田地过户,然后他才有脸来拜访大英雄,赔礼道歉。以后侄儿们如果想读书科举,不要客气,直接来找他。

待在识海里的系统抽空听了一耳朵,撇撇嘴,“这种小把戏连我这种器灵都骗不了,居然还跑来骗我搭子,怎么想的你?”

本来很不悦的莫惊春蓦地笑了出来。

系统赶紧闭嘴。

莫惊春不单是觉得金戈说得好笑,更是觉得李大郎可笑。

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你说这跟你虽然没关系,但你愿意来赔礼道歉。

人该做的事你是一件不做,跑到我这儿装什么大尾巴狼呢?

至于说什么不知情,谁信谁傻。里正家的这个长子虽然常年不在家,但莫惊春相信,以他的地位,这个家里的正事绝没有瞒着他不说的。

莫惊春也是奇了,里正这一家都是些什么奇行种。

说他们蠢吧,一知道他能单人打死一头老虎,立即调转方向,放下脸面,腰段柔软得能折几折,上门归还地契不说,还送上了一份厚礼。

——就是在现代,过户田地、房屋这种固定资产都不是一两天就能办成的,他家速度这么快,绝对是给了主管这件事的官吏不少好处,真是够果断,也够舍得出血。

但要说他们聪明吧,别光还田地送礼啊,直接说愿意到受害人坟前道歉忏悔,不是更能取得受害者家属的原谅吗?

现在在干什么?推卸责任,转移重点。

一点诚意都没有。

莫惊春跪坐在案几前,静静地翻看眼前的地契,地契倒也没搞鬼,现在已经在他名下了。

在这冰冷的沉默中,李大郎的呼吸越来越重,刚刚那声笑回荡在他的脑海里,像天魔之音一样震荡不休,令他越来越恐惧这沉默之后代表的意义。

他不再觉得一个村夫的喜怒哀乐无足轻重!

他现在就觉得自己的生命被掌握在这个神秘的郎君手里!

第47章 卖炭人5

◎报复◎

莫惊春终于大发慈悲地开口了,“地契留下,礼物带回去吧。”

李璟父母死去的时候,李璟有多绝望多愤怒,现在莫惊春就有多不能接受这份赔礼,因为收下这份赔礼就意味着事情翻篇了。

人命的价值,不能用物质来衡量。

“璟郎,你不妨先看看礼物呢……”

莫惊春打断了他,“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你是读书人,应当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吧?”

李大郎的脸火辣辣的,浑浑噩噩地离开了,到家时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

里正见此赶紧过来问是怎么回事。

李大郎脸色苍白,脑海里一直回荡着一句话,“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听到阿耶的问话后,他睁开了眼睛,“阿耶,这个怨恨是解不开了,我们一家人都搬到京城去吧。”

里正无奈,“京城居,大不易啊。到底出了什么事,你快跟阿耶说说。”

听完过程之后,里正心中已经露出了杀意,但他面上却不动声色,叹了一声,“搬家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办好的事,且容我想想吧……罢了,以后我多关照他们家就是,天长地久的,璟郎自然知道我们的诚意。”

看着长子惊魂不定的模样,他心疼地说:“你也累了,快回去歇歇吧。”

李大郎点点头,去歇息了。

两人都看不到,在他们看不到的空气中,有一只金色的光团正举着一只小手机对着他们录像。

等他们说完话后,系统气哼哼地飞回到莫惊春身旁。

“惊春,我总觉得这个老头的表情很阴险,他一定是要干什么坏事。”

莫惊春看完录像后,注意到里正眉眼间一闪而过的杀意,说:“你说得对,他比李大郎狠得多了,想直接斩草除根。你进步很大嘛,连这都看得出来。”

说到最后,他挑起眉头,惊奇地看向金戈。

也不怪他一直有这个刻板印象,主要是金戈太好骗了,说什么它都信。

他发誓,他也不是故意要骗小伙伴的,只是作为“老师”,他总要维护一下自己的形象,咳。

系统也是倒霉,跟莫惊春一起工作这么久了,还没看出工作搭子性格里的死装,只觉得自己没什么值得骗的,所以不论工作搭子说什么,它都不过脑子,直接就信了。

闻言,系统心虚地嘿嘿一笑。

其实……它什么也没有看出来。

只是根据它上辈子见过的那些坏蛋来说——咳,上个小世界,莫惊春环游世界,它也跟着见识过不少类人生物,什么马匪、海盗、人贩子……就没有哪一个是会后悔的。

只有被抓住行刑或者杀死的时候,才会短暂地后悔那么一会儿。

甚至都不是后悔自己做了错事,而是后悔自己为什么不小心一点,结果被抓住了。

再来一次,他们还会再做坏事,只是会小心一点。

所以知道里正一家为了田地逼死人的时候,哪怕李大郎来赔礼道歉,一副十分有诚意的样子,它都没信,甚至直觉还有下一次。

结果还真有啊!

人怎么能无耻到这种程度?

金色的光团怒上心头,不断膨胀的光团几乎要原地爆炸。

莫惊春将小伙伴捞到手里,安慰了好一会儿才把系统的火气按下去。

“其实这样也好,李璟父母虽然是因为里正一家而死,但明面上,里正一家确实没杀人,甚至买卖过程都十分专业老道,只是价格有猫腻罢了,里面水太深,不好说。”

“我要是出手报复,在不明真相的人看来,其实是不太站得住脚的。”

“但如果他们出手,我再反击,就说得过去了。”

系统狐疑地看着莫惊春,“你什么时候顾忌这么多了?不顾实力直接射杀男主的时候,为了抓马匪直接把国王赶下王位的时候,怎么没想这么多呢?”

莫惊春:“……”

莫惊春深呼吸。

有一个知道自己黑历史且记性还贼好的小伙伴就这点不好,很容易被翻旧账。

“这不是,我也想尝尝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指点点的味道吗?”

“……”系统可疑地沉默了。

“你不信?”

“没有啊,”系统左右飞飞,总觉得哪里不对,但脑子里又一团浆糊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我信,真的。”

莫惊春在心底暗暗擦汗,好险,差点没忽悠过去。

唉,小伙伴长大了。

以后还是老实点吧,总觉得再这样下去就要翻车了。

虽然还没考虑好要怎么达成李璟的心愿,但要用乡党就得有个好名声,人嫌狗厌的谁敢信你跟你?不可能再像以前无家无业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前脚李大郎去了京城岳父家,后脚里正也出门了。

不出十日,县里的折冲校尉就下了请帖来请莫惊春赴宴。

折冲校尉是武官,负责在每年冬闲三月,征集本地男丁做军训。朝廷有战事时,折冲校尉需要检验兵符,按命令征集士兵交给手持兵符的使者。

不过,自几十年前,大安人口繁衍增长,无主的田地日益减少,使得平民因战功而得以封官授田的可能性越来越小,自愿来应征的男丁越来越少,这一套军事制度就逐渐荒废了。

到了后来,朝廷无奈,只能雇佣一些无赖流氓来做兵,也越来越依赖胡人胡将。

再后面,胡将叛国入关,天子西逃,国都失陷。

等当时的太子组织军队打跑胡人,重建京城之后,大安的征兵制度已经名存实亡。

每年冬闲三月的军训,本地人只要出点钱就不必再去参加。折冲校尉平时只需做些剿匪、巡查(顺带收些孝敬)之类的事,就足够恪尽职守了。

收到帖子后,莫惊春微微一笑,终于来了。

彼时,李明光也在。

分发礼物之后,他跟莫惊春切磋过一次,立即对莫惊春心服口服,二人也称兄道弟起来。

此番莫惊春请客饮酒作乐,李明光还带上了自己信得过的一帮兄弟。

问清请帖内容之后,李明光没有和小弟们一样,为莫惊春可能被折冲校尉看重而冲昏头脑,而是皱起了眉头,十分不解。

“阿兄,且听我一言。”

“二弟请说。”莫惊春也想听听这个刚认下的弟弟的见解。

“一则,县里的折冲校尉我也有所耳闻,他不是那等礼贤下士之人,此番来请,必有内情。”

见莫惊春认真听话,没有被看不见的荣华富贵糊住脑子的模样,李明光信心大振,继续说,“二则,阿兄打虎一事,传开亦有许久了,折冲校尉若真有礼贤下士之意,早该来请,何必等到今日?”

一个小弟对官吏的光环有好感,好奇地问:“万一是折冲校尉近日才听到消息呢?”

县里的张屠户说:“这个折冲校尉我认得,他别的本事没有,官职也是蒙荫而来,平时一应剿匪、巡查之事都交给了下属,终日里走马斗鸡、寻欢作乐,但消息最是灵通,县里上下大小事情,没有他不知道的,人送诨号——万事通。”

“诸位兄弟不必多虑,”莫惊春抬头看向里正家的方向,“我知道此事因何而起。”

李明光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当即恍然大悟,一拍食案,案几上的盘子酒杯都抖了几抖,怒道:“又是这狗贼!阿兄,不如趁夜,我等一起了结了这一家无耻之獠?”

其他人虽不知内情,但看在李明光份上,也纷纷点头应是。

莫惊春的神色却是淡淡的,“杀人有何难?我赤手空拳都杀得了老虎,带把刀杀几个人难道还会比这更难?”

李明光顿时面露不解。

其他人就更不明白了,他们这帮人,说得好听是快意恩仇,说得不好听就是莽撞易冲动,但也有一点好处,就是义气。

“难的是处理杀人的后果。”

“阿兄,我与县令也有些交情,只要给足好处,他不会计较这些的。”李明光当即明示官场很黑暗,我们有门路,不要怕。

莫惊春无语,他这是结交了什么道上的朋友?

他语重心长,“二弟啊,我们都是良家子,不要整天打打杀杀的,这不利于本地的和谐。”

李明光:“?”

这是我们这些混□□的该考虑的吗?

我们不是一向只考虑打打杀杀的就够了吗?

本地和不和谐,不是那些当官的该考虑的吗?

其他兄弟脑袋上也冒出了问号,我们,良家子,认真的吗?

莫惊春当然是认真的,他很认真地维护着自己岌岌可危的形象,“你们且看着,看我如何应付此事。”

莫惊*春去参加宴会了。

莫惊春平安回来了。

里正家的儿子们被折冲校尉召去参加军训了。

冬闲三月结束后,这些儿郎活着回来了,但不是少只胳膊,就是少只腿。

至于发生了什么事?不要问。

问就是折冲校尉看重,带着他们去剿匪,匪徒们行事又太过残暴。

至于李大郎,大冬天的不小心摔了一跤,直接把脸摔破了,再有才华也没法当官了,和夫人黯然和离,又回到了他出生的乡村。

真是太倒霉了,怎么走路不好好看路呢?

里正当即就病倒了。

不出三月,跟李璟阿娘一样,病死。

第48章 卖炭人6

◎进京◎

至于莫惊春,他清清白白什么也没干。

嗯,只会反弹。

折冲校尉也是按律行事,是,用钱代替军训是可以,但你里正家,这么多年这么多个男丁,居然一个都没来军训过!过分了哈,不合我大安法律,所以赶紧补上吧。

至于剿匪,那是我看重你,给你机会好吧?

一般人我都不给他这个机会!

谁知道你们六兄弟居然都这么菜?我没找你要精神赔偿就算了,还又出医药费又出剿匪奖金,简直是xx年度感动大安好上司好吧。

经此一事,李明光和他那帮兄弟们对莫惊春愈加佩服。

大兄,我们跟你是一路的,有错你该打就打,该骂就骂,千万别来这一手,小弟承受不来,呜呜呜。

莫惊春一边跟兄弟们胡混,一边抓紧时间修炼,时间过得飞快。

他这段时间签到的物品多是食物、布匹和黄金,总感觉自己能养活一县的人。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

冬闲三月的军训结束,里正家七个儿子都回来了,只是因为自身命运的变化,变得愈发沉默寡言。

村民们对此表示同情,至于在被窝里会怎么蛐蛐这一家就不多加叙述了。

倒是莫惊春的变化很值得说一说。

要么说修行是美容神药呢,修行一途,换个方向想,其实就是人类褪去陋躯,不断向完美进化的过程。

捂了一个冬天,他皮肤变得光洁有弹性,吃得好营养充足,整个人又壮实了许多,愈发的人高马大,对着镜子一照,也可以自我吹嘘一句“身长八尺,容貌甚伟”了,此外他还特意学着大安人留了一把漂亮的胡须。

——因为他一点也不想被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

要想引领风潮,也得站到高处才行。

芸娘和几个孩子养了一冬,也胖了白了,所以没人觉得莫惊春的变化很奇怪,顶多是羡慕他家有粮有肉。

但李明光那帮人几乎天天上门赴宴,又很好地平衡了大家的嫉妒。

有钱算什么?整天大吃大喝,迟早败光。

到时候难道要再打一只老虎吗?

里正出殡后,族长换了另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

莫惊春也可以放心地带着一帮兄弟到京城去了,当然,他也留了地契和钱粮给芸娘,还特意留了几个帮手帮衬芸娘,免得她和孩子在他不在的时候出事。

骑着黑马,带上行李,在腰上挎着一把长刀,莫惊春就这么溜溜达达地出发了。

路上遇到一对夫妻,有点七拐八弯的亲戚关系,也要下马寒暄一会儿。

见人走得远远的之后,那妻子才奇怪地问丈夫:“那真是璟郎?”

丈夫在冬天里见过莫惊春几面,在他眼里莫惊春变化并不大,没多想就说:“是啊,长胖了,你认不出来了?”

妻子左右看看,凑到丈夫耳边,“我看着他怎么像是山里出来的妖怪呢,这般俊美,左看右看都不像你们李家人,而且他整个人变了好多呀!和以前好像……都完全不一样了,感觉就像那些城里的贵人。”

丈夫笑眯眯的,“那是现在这个璟郎好?还是过去那个璟郎好?”

妻子翻了个白眼,“当然是……现在这个好,寒冬腊月的时候,要不是他看在你帮他说过话的份上,送来了肉粮皮毛,估计小五就得饿死了。”

“那他是人是妖怪,还重要吗?”

妻子摇头,“不重要了。”

前方的莫惊春嘴角微微弯起。

到了京城门口,莫惊春和一帮兄弟交出公验——即身份证明和出县证明,任由守门的士卒检验无误后,才进入了这座古老又巍峨的城池。

好吧,太阳快下山了,不能耽误时间,众人赶紧到崇仁坊的客舍订了个院子。

赶了一天的路,人和马都累了,得休息吃饭。

接下来的日子,莫惊春先去购置了一间宅子作为众人的居所。

然后就要带着人去东市买几个奴婢,让其他小弟帮忙购置些粮食、家具、日用品。

众人见他这幅花钱如流水的模样,也是吃了一惊,赶忙拦住,“璟兄,有事吩咐我等就行,用不着买奴婢,京城里的金奴银婢十分费钱,大不了咱们回去再买。”

说实话,莫惊春也不想搞人口买卖。

问题是大安的雇佣制度……不提也罢。

奴婢,它就像上层社会的象征,想混这个圈子,就不能没有。

所以莫惊春只好安慰自己,如果有人想离开,他一定立马放良,决不食言。

莫惊春解释,“兄弟们一番好意,我心领了。只是京城人都生了一双富贵眼,没几个奴婢妆点门面容易叫人瞧不起。咱们要想求官,就得下这个本钱。”

这样一说,众人才模模糊糊明白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楚的潜规则,只能点头应是。

只有李明光等其他人走远了,才从怀里摸出一袋黄金就要塞给莫惊春。

莫惊春伸手挡住,失笑,打开手里提着的小箱子给李明光看,里面竟是黄澄澄的一箱黄金。

李明光是知道莫惊春家底的,就算里正一家还回了田地也不该有这么多钱,何况他也没听说阿兄家卖地,顿时诧异地看向莫惊春。

莫惊春合上箱子,笑,“若是没有一番奇遇,得了这些黄金,我怎么敢跟大家说要来京城求官?不过是想着求不来便买一个罢了。所以,二弟莫忧,为兄早有准备。”

李明光没读过多少书,但“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成害”这句话却是听过的,他更知道许多人就是因为管不住那张嘴而坏事。

他早就知道自己认下的这个阿兄是个人物,必定能成就一番事业。

没想到阿兄竟然连这样的事都能一瞒就是几个月,还卖了老虎作为掩饰,期间不动声色,这份心志,不成大事都难!

李明光心胸激荡,心中有千言万语想说,沉默良久也只说了一句:“阿兄,此事要紧,不该对我说的。”

“我信二弟,二弟素来粗中有细,眼明心亮,嘴巴又紧,必不至于泄密。”

对这份托付了身家性命的信任,李明光还能说什么?

自然是要“报君黄金台上意”。

到了东市,莫惊春选了几十个从大户人家出来的男奴和婢女,就是看中他们的工作经验。

李璟家顶多算是乡下小财主,顶天的时候也就是请几个邻居做短工,对于上层社会流行的礼仪和物品,他是一概不知。

莫惊春自然也不知道。

他要这些奴婢一来不用自己费心培训,二来他们本身就懂得一些富贵人家的行事风格,甚至可能对京城里的情况,比他更清楚。

以后招待客人,或者出门办事,都有好处。

付钱给老板之后,莫惊春看了看旁边一堆堆脑袋上插着草根的男女老幼,多选了十来个孩童就离开了。

实在不敢看太多。

他以前不能明白诗人杜甫是怎么写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深刻反映了社会现实的千古名句,但到了大安之后,他可算是明白了。

只要把看到的写到诗里就行了。

就这么简单。

武侯们一到冬天,最多的工作不是在夜里巡逻,而是把冻死的尸体搬走。

属实是地狱笑话了。

只是他总觉得,这个世界不该是这样的。

不该这样黑暗,也不该这样不给人留活路。

李明光听到莫惊春的叹息,又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看到这位阿兄又多买了十来个还没大腿高的小奴隶,心里隐约明白了什么,眼神也变得柔软起来。

阿兄虽然变了很多,可心肠一直都很好,是个仁慈的好人。

让小萝卜头们挤着坐上马车,其他奴婢跟在后面走,莫惊春就和李明光打算回去了,却不想过了一条街,却看到了几张熟悉的脸。

这不是强买走李璟的炭,导致他冻死在路边的宦官们吗?

莫惊春眼神一变,勒住了马车,和行人们一起避让到路边。

他从空间里拿出几张霉运符——用自身恶行转化为霉运,做过的坏事越多,越倒霉的一种符篆,是莫惊春签到的时候抽到的。

趁着这几人从他身前走过时,就悄悄地贴到了他们的后背。

李明光当做什么也没看到,默不作声。

莫惊春在心里默念,十,九,……一。

一阵阵黑风略过宦官们的头顶,落下一堆堆白色的不明物。

宦官们:“……啊啊啊!”

“是谁带来的鹰?赶紧站出来!”

打头的宦官连忙伸手去敲说话的小宦官的头,“住嘴!这不是鹰,这是海东青!”

“那又如何?谁敢得罪我们?”

“住嘴吧祖宗!我们得罪不起养海东青的人家!”

“那就这样算了?!”

“那你去跟人家算账吧,出了事不要说出我的名字。”

“别啊,阿兄,等等我……阿兄,你没事吧?”小宦官手忙脚乱地去扶从马上跌到地下的宦官,还要赶那匹马,免得马踩到带头的宦官,一时间手忙脚乱,场面十分混乱。

莫惊春忍俊不禁。

行人们纷纷转过一张脸,肩膀不停地抖动着。

连车上的孩子们都捂着嘴,发出了奇怪的笑声。

宦官们又惨叫起来,原来是被马踩到了。

最终,他们只好拖着受伤的身躯,互相搀扶着走向药行。

没多久,药行也响起了惨叫声。

最终,出来的宦官五人,回去的只剩下最小的一个残疾人,多了四张棺材。

总之,感谢宦官们,为京城的百姓提供了诸多笑话,丰富了八卦传闻,为百姓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关键性的贡献。

【作者有话说】

古代做家务是很耗费人力的,比如洗澡,在现代只要打开热水器开关等水热就行。在古代,就得先去水井里打水,家里有水井还好,没有还得去外面打,然后得买柴或者买炭,然后烧水,然后再把热水提到洗澡的地方,相当麻烦。

洗头的话,还要多一个程序,有钱的可以用布擦干,没钱的就只能等自然风干了。

所以在古代洗澡洗头,不仅费时费力,还耗费钱财。

大户人家总是要用很多奴婢,不只是为了排场,也是有实际需求。

此外,古代官员放假又叫休沐,就是让你回家洗头洗澡的哈哈哈

第49章 卖炭人7

◎结识◎

等一切安置好之后,莫惊春就带着兄弟们到平康坊赵九家去了。别误会,他来找赵九娘是有正事。

不论古今,对于以食为天的人民群众来说,饭桌上总是比较好说话。

和影视剧那些有姑娘穿着裸露对着街头揽客,楼里装饰得风情万种的妓院不同,莫惊春进入平康坊后一路上见到的建筑大多十分古朴,白墙红柱黑顶,不像是非法经营场所,倒像是民居。

进入赵九家后,鸨母笑着上来迎客,眼风一扫就知道这群人做主的是谁,再一看莫惊春身上装饰品,心里估摸了一下价值,笑容越发灿烂。

不必莫惊春吩咐,之前买下的奴仆就自觉交了饭钱,是的,一般人就算想来搞点非法活动,也不是一进门就急哄哄地开始,而是要先吃几杯花酒。

当然,价钱不低就是了。

到了这一步,系统才知道莫惊春到了什么地方,在识海里小心翼翼地说:“惊春,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来结识一个人,顺便学点东西。”

系统擦擦不存在的汗水,“吓死我了,原来只是来认识个人啊,我还以为……”

“以为什么?”莫惊春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

他看起来有那么堕落吗?

“呵呵,没什么没什么。”

鸨母接过钱袋掂量了一下分量,知道要开席到华灯初上,就将钱袋交给跟着她的婢女,做了个手势示意,接着便往里一伸手示意,“郎君们,请。”

莫惊春当先,大步流星地走了进去,一路上目不斜视。

只见里面是普通的四合院,穿门过院,一路上没有靡靡之音,只有奇花异草,假山怪石,布置得既华丽又不失雅致,在这里请客吃饭倒是有面子。

除了李明光和和张屠户还见识过大场面外,他们这些人就没见过什么大世面,有些拘谨地四处张望。

一路走到大堂,众人分席坐下。

一支乐队出来,开始奏乐,丝竹和鸣,酒菜不断上来。

鸨母开始问莫惊春,“敢问郎君,想请哪位娘子出来一见?”

“自然是赵都知赵九娘。”

莫惊春说完对奴仆示意,奴仆立即奉上黄金。

鸨母接过黄金,笑得眉开眼笑,当即命人去请赵九娘。不一会儿,一位梳着飞仙髻,脸上贴着花黄,一身珠光宝气衣着华丽……长相普通的女人,在一众婢女的簇拥下,施施然地走出来了。

一众小弟当即为之绝倒,这就是城里的都知?

怎么长得这般……普通?

大兄不会是被骗了吧?

为了将猎物卖出高价,李明光来过京城多次,自然知道京城的潮流,倒是面不改色,只多看了两眼就将心思放在了食案上的美酒上面。

莫惊春当然没有被骗,也不是赵九娘有名无实,而是京城一地追捧名妓,并非以相貌为重,而是以才艺为重。

赵九娘最得意的才艺,正是莫惊春想给自己和小弟们一起补补课的。

也就是喝酒和作诗。

作诗先不说,喝酒怎么也算才艺?

准确地说,喝酒不算才艺,喝酒时行的酒令才叫才艺。

行酒令时,需要一个有威望的人监督整场酒令活动,免得有人耍赖什么的,这个人一般被称为“明府”,对,这也是大安人对县令的尊称。

明府之外还有两个人,简单来说就是裁判和执事,一个负责宣令、行酒、裁判,这一般就是名妓们担任的角色,时不时还要当场作个诗,没点文化水平还真当不了;一个负责执行惩罚,比如罚酒几杯,上去灌酒什么的。

赵九娘言语诙谐,见莫惊春一行人看着文化水平就不高,也没出太难的令。几轮酒令下来,在场的气氛已经被炒得火热,再没有人怀疑为什么赵九娘是都知了。

临走时,除了莫惊春,其他人都对赵九娘依依不舍。

见小弟们对赵九娘态度不错,莫惊春心中满意,这批小弟素质可以。

一连七日下来,众人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恶补了一轮京城人请客吃酒的风俗,这会子要是收到哪家请帖上门做客不说表现得多么出色,也不至于失礼了。

这一日,众人依然又到赵九家吃酒,正行着酒令,今日的执事正要把酒灌进输了的人嘴里,一行锦帽貂裘的公子哥闯了进来。

鸨母拦之不及,“哎哎哎,萧郎君,不是妾骗你,是真的有人请了九娘了。”

“我倒要看看,谁这般大方,一连七日都请了九娘,让开。”一个年轻人伸手一拂,鸨母就歪到了一边。

人未至,声先到。

乐声、笑声受惊般乍然一停。

萧轩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乐人或怀抱或手持乐器,不安而视;赵九娘一身华服,手中举着令旗侧头看来,双眉皱起;其余看着就并非善茬的郎君们纷纷怒目侧视,毫无惧意。

唯有坐在上首之人微微一笑,姿态从容,仿佛没有见到恶客的恶行一般,朗声道:“来者是客!诸君不妨入座,与我等共享极乐。”

萧轩挑眉,只从外观看,这人像是王孙公子出身,只是他从未见过,不会是从外地来的吧?他拦住正要发作的随从,“好慷慨的郎君,既如此,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停滞的乐声又起,只是这一会隐约间多了些滞碍感。

妓院的婢女们很有眼色的搬上了许多食案和坐具,好酒好菜也流水般送上。

众人互换姓名,就当是认识了。

然而酒一上来,萧轩喝了一口就皱眉,“这酒吃着不好,寡淡而无味。”

赵九家已经是平康坊的高级妓院了,她家的酒自然也是名酒,平时萧轩来吃酒可从来没说过不好,赵九娘一听这话就知道萧轩在为难莫惊春,立马看向莫惊春,正想着要不要为客人解围。

她对莫惊春一行人倒是挺有好感的,每天来只是喝酒,向她求教,对她也尊重,从来没有因为付了钱就动手动脚,而且出手也大方。

莫惊春笑,眼也不眨,“那萧六郎觉得什么酒好?”

萧轩勾起嘴角,“皇室贡酒,蜀中的剑南春,西域的葡萄酒。”

这两样酒都是大安金字塔塔尖上的名酒,几十年前还是专供皇室的贡酒,当然,现在名义上也是。

只是近些年来,皇室权柄下移,宦官当权,这两样酒才开始在权贵间流行,一般人根本连这两种酒的名字都不知道,就算知道,光有钱还买不到,还得有权有势才能买到。

而萧家与大安的第一宦官萧辅国——萧骠骑大将军,因同姓而联宗,所以家里并不差这两样酒。

萧轩的意思也很明确,亮亮家底吧,你要是没点底蕴就别跟我争了。

莫惊春并不知道这两种酒,但他听懂了萧轩话后的含义,也知道这两种酒绝不是普通人轻易能得到的。

“这两样酒我也听说过,只是论起滋味来,还比不上我偶然所得的一样美酒。明日请萧六郎还来此处,我请你吃酒,也请你帮我品鉴品鉴。”

他转头看向赵九娘,“当然,届时也请九娘品鉴。”

反正空间里也收藏着一些好酒,是用来做药酒剩下的,估计再差也不会比这两样酒差。

也是到了大安,莫惊春才知道,原来度数不高的酒,它是甜的……

大昭的酒,起码还有点现代酒的影子。

“那妾可就等着郎君的好酒了。”赵九娘在一旁看着,都替这位李郎君捏一把冷汗。

真为难他怎么还笑得出来。

萧六郎哼了一声,说了一声“好”,明天要是没有好酒,他要这家伙好看!

此时的他和随从都觉得莫惊春在说大话,眼里多多少少带出了一些轻蔑。

莫惊春见了只觉得好笑,但知道莫惊春计划的李明光就十分忧虑,酒壶里的好酒都吃不下去了。

张屠户虽然认识莫惊春不久,却直觉他不是个无的放矢之人,在场之中,他吃酒吃得最痛快、最豪爽,丝毫没有忧虑。

反正混不下去,大不了回老家。

京城一行,就当长见识了。

次日,莫惊春照平常的时间来到赵九家,没想到萧轩一帮人比他们还早到。

“萧郎君来得好早,可用过饭了吗?”莫惊春打招呼道。

“李郎君也早,我们这不是正等着李郎君的好酒吗?可不得来早些,生怕来晚了就没有了。”说完,萧轩朗声一笑,一张玉面看不出要看莫惊春好戏的模样。

倒是他身后的狐朋狗友们没有他的功底,或者说就是受他指使也可,当即肆无忌惮地笑了起来。

这样一字不说,却能把人连头羞辱到脚。

李明光脸都黑了,想起莫惊春出门前的叮嘱才没有一拳砸过去。

张屠户冷冷地看了过去。

一个胆小的富家子弟顿时被吓得打了个嗝,移开视线,不敢再笑。

莫惊春对一帮即将被自己啪啪打脸的人一点都不生气,只含笑道:“萧郎君勿忧,今日好酒管够!”

一通口水话之后,二人都知道对方不太好惹,赶紧偃旗息鼓,往大堂走去。

互相推辞一番,众人依旧是分席坐下。

这一次,不但带上了用红纸包装的酒坛,还带上了几十只玻璃酒杯。

当一只只透明的十二生肖酒杯被摆到食案时,即使是再不识货的人都看出了这酒杯的价值。

没错,大安早就可以制造琉璃,或者说玻璃了。

但价格昂贵不说,颜色也不够纯粹,玻璃里的气泡都祛除不干净。

第50章 卖炭人8

◎化敌为友◎

可以说,就莫惊春拿出来的这些酒杯,如此玲珑剔透,不说价值千金,也是个稀罕物。

萧轩自然也有琉璃杯,是专门用来吃葡萄酒的,只是颜色不纯,带着点绿和些许小气泡,往日里用着没什么感觉,今日见了这等好物,才觉出琉璃杯的不纯之处。

他听说海外就有那种十分剔透的琉璃,如水一般,空若无物。

眼前这人能拿出这一套琉璃杯,要么是家里有船队远行海外,要么是得到了新的方子。

不论是哪一种,都必然是豪富之家。

天下太平时,那些个富商就是权贵的钱袋子,但天下将乱,权势洗牌,富商的地位就不好说了。就像刘备,没有麋家的资助,能那么快就成就一番事业吗?

说不准将来他们萧家还要仰仗眼前之人。

心中思绪万千,实则只过了一瞬,萧轩收起眼中的轻视,露出一个诚挚的笑,称赞道:“好剔透的琉璃杯,疑是月下冰霜。”

萧轩的小弟们家境都不如他,见了玻璃杯之后集体噤声。

莫惊春谦虚道:“萧郎君谬赞,区区俗物哪里比得上阁下白玉无瑕?”

他神色很真挚,因为萧轩长得很英俊,完全可以说是面如冠玉。

听了这话,萧轩耳廓微红,自得一笑,接受了这个夸赞。

当琥珀色的酒液缓缓注入酒杯内,那琥珀色从透明的玻璃里毫无阻碍地透出来时,就像一团金色液体浮在桌面上。

然而,比酒杯更引人注意的,却是浓烈的酒香。

浓郁的酒香在空气中如爆竹般炸开,那霸道的气味毫不犹豫地压下各种熏香、花香,占领了众人的鼻腔,叫人还没将酒饮进嘴里就已经熏熏然欲醉了,几乎人人脸颊微红宛若桃花。

听力好一些的人,甚至能听到同伴清晰的吞咽口水的声音。

再仔细点听,甚至能听到自己的!

有人担心自己丢脸,忍不住擦了擦嘴角,看有没有口水流下来。

“这酒叫什么名字?”萧轩迫不及待地问。

“金盘露。”

“金盘露……好名字,字如其名,色如金盘,滚动如露,又用了武帝铸铜仙人承露盘以求长生之典,妙极,妙极。”

莫惊春忍笑,好一个阅读理解。

金盘露其实就是产自一个叫金盘的地方的酒罢了。

只不过金盘一地山清水秀,水质尤其好,酿出来的酒也特别好喝就是了。

见带头大哥都投了,萧轩的小弟们自然也跟着一通夸。

赵九娘这种情商高的更是不吝夸赞,当场作诗一首,情绪价值给得十分充足。

莫惊春但笑不语。

但其他人都在这些夸夸中,几乎飘飘然起来。

好听,爱听,多来两句。

酒已倒好,话已说过,也该饮酒了。

莫惊春特意选了度数不高的,酒香醇厚,入口之后口号绵柔细腻,微微回甘,符合大安人的口味。

果不其然,一开始喝酒就没人说话了,都在细细品鉴,一杯尝不出味道,就一杯接一杯。

最后,莫惊春带来的酒被喝了个精光。

一帮人被仆人扶着走出去时,萧轩一张口就吐出馥郁的酒香,还不忘拍了拍莫惊春的肩膀,“今日起,你便是我挚友了,嗝,京城之内,但凡有事,只管来找我。”

“好,来日再见。”

“回见。”

宴会结束后,莫惊春还送了一坛金盘露和二十四个玻璃杯给萧轩带回去。

不是不能送更多,而是物以稀为贵。

萧轩次日醒来后,并没有感到宿醉带来的头疼,再次感叹金盘露确实是好酒,用过早饭后,仆人来问他昨日莫惊春送的礼物怎么处理,他心生好奇,“都送了什么?”

“两坛金盘露,二十四个琉璃杯。”

“哦?倒是有眼色。快拿来给我看看。”萧轩把玩了一会儿琉璃杯,放回盒子里,吩咐仆人,“送一坛金盘露和二十个琉璃杯给阿耶。”

阿耶要孝敬骠骑大将军,又要打点上下,拿大头。

“再送两个琉璃杯给阿娘。”

萧轩在此宣布,李璟就是他萧某最近的好友,只是希望他求官的时候不要太贪心。

二人也算不打不相识,很快就熟悉起来。

莫惊春本就出身富贵,见多识广,上一世周游世界,后来又跟着丹阳学了许多,自然是言之有物。

萧轩是大家子弟,虽学识不够渊博,但见识多,又常常代表家里接人待物,自然也不差。

有了共同话题,很快就发展成能登门做客的关系了。

萧轩一上门就受到了莫惊春的款待,二人还一起出门游玩打猎。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萧轩算是渐渐见识到了莫惊春的本事,也真心把他当做了朋友,开始惋惜,李璟的出身为什么就这么差呢?但凡好一点,都好谋算。

一日借着酒意,萧轩说:“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璟郎如此良才美玉,掩盖于泥沙之中,实在可惜。”

莫惊春也大大方方地回答:“正是如此,否则我又如何会处心积虑和轩郎结识呢?”

萧轩一愣,“你倒是实诚,也不怕我生气。”

“友人相交在于诚,何况,这又不是什么不可对人言之事。”

闻言,萧轩大笑起来。

是啊,那些接近他的人,哪个不是为了好处呢?就是他,与李璟相交,不也是看中了他的潜力?

只是,世人总是既要又要,从未有人敢于如此坦诚自己的野心与欲望。

笑完,萧轩看向莫惊春的眼神充满了赞赏,“你想求个什么官?别的不说,七品以下,花点小钱即可。七品以上,五品以下,我就要请阿耶作主了。”

莫惊春轻笑,磨了这么久,总算要成了。

他慢条斯理地整理了一下袖子,“敢请轩郎为我引见萧大将军。”

哐当——

酒杯落地。

萧轩像是被点了穴道一样,全身被定住了,半天说不出话来,见鬼一样看着莫惊春,“你认真的吗?”

你是不知道萧大将军的“美名”吗?

莫惊春颔首,他当然是认真的,也知道萧辅国的名声,什么权臣奸宦之类的。

还知道萧辅国之所以能权倾朝野,完全是因为皇帝季无双得到“亡国之君”系统之后,既想完成任务,又不想脏了自己的手,才退到幕后,一手扶植了萧辅国起来。

正因为萧辅国有皇帝作为后盾,所以他才能那么快扩充权柄,御史怎么上奏都无济于事,现在都发展到能卖官鬻爵了。

萧家,本来只是三流世家,但和萧辅国联宗之后,现在连萧轩这个小辈都能轻易替人谋算官职,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可想而知萧辅国现在都多么权势滔天。

——当然,代价是萧家名声也臭了。

既然如此,那他为什么不直接找萧辅国?

都王朝末年了,还玩什么官场升职记?

握住兵权要紧。

至于名声,乱世之中说要紧也要紧,说不要紧也不要紧。

顺便,他也想看场好戏。

恍惚间,萧轩捡起酒杯,觉得挚友的笑容有些古怪,像是挖了坑……正等人跳进去似的。

他猛地摇了摇头,这一定是错觉。

璟郎明明是个再厚道不过的人了。

萧轩也有个好处,他见莫惊春铁了心要见萧大将军一面,也没问为什么,只让莫惊春先准备一份厚礼,然后回家的时候顺便跟阿耶提了一嘴。

见阿耶没反对,礼物也准备好了,萧轩才送信给萧辅国。

大约是难得见到如此罕见的礼物,萧辅国同意了和莫惊春见一面,不在别处,就在萧辅国的府邸。

没错,萧辅国在皇宫外有一座豪华府邸,是被皇帝封为骠骑大将军后得到的赏赐。

大安实行坊市制度,平民和三品以下的官吏都必须在坊内开大门,要想回家就必须经过坊门,才能出入自己家。

像那些高官和皇亲国戚就不必如此了,他们可以对着主干道开门。

所以莫惊春和萧轩来拜访萧辅国时,完全不必进入坊门,进入简陋的外墙后,又经过了乌头门,才能看到气派的正门。

外门和正门之间有一大块空地,这里挤满了人和马,都在等着拜见权势滔天的萧大将军。

来得迟的,估计得排到外墙去。

好在,有萧轩这个萧大将军的族人在,莫惊春倒是不必排队了,只是他带来的马和仆人都得在这里等着。

他们进去后,那些等得焦灼的人就开始悄声咬舌头了。

“他们是谁?来得这么迟,这么快就被管家请进去了?”

“嘘,那位是萧轩萧六郎,和萧大将军是正正经经的族人呢。”

“那另外一个是谁?”

“不知道,估计是哪个运气好的小子吧?”

“我知道,是外地来的豪强,是个一掷千金的家伙,估计把萧六郎奉承得很舒服呢。”

“嘿嘿!”

众人意味不明地笑了起来。

大将军家的正门十分豪华,足足有两层楼高,还刷了朱红的漆,“朱门酒肉臭”的朱门说的就是这个。周围的墙壁都刷了白漆,朱门白墙,显得干净又华丽。

大安的宅院和四合院差不多,都是四四方方,十分宽敞整齐。

最大的不同在于四合院是“口”字形,大安的宅院的“回”字形,多出的中间那个口就是萧辅国接见客人的地方——正对着正门的正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