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之后, 又过了一段时间,很快就到了京华大学的期末周。
考试期间,谢知韫等人也各自忙碌于自己的考试。但他们每天还会给江霁明在微信上发消息, 生怕时间久了, 就会在他那里淡了印象。
考完最后一门,江霁明第一个提前交卷后,便走出考场。他从单肩包里拿出手机, 刚一开机, 就接到了一个熟悉的电话。
看着上面显示的名字,江霁明快步走到楼梯间的角落里, 将手机放到耳边。
隔着屏幕,男人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冷硬,裹挟着砂石的粗粝质感:
“明, 我回来了。”
简短干脆, 没有一丝多余的修饰和寒暄。
“里格斯, 你还记得你说过什么吗?”
对于这个已经多年未见的舅舅, 江霁明的感情有些复杂。第一次遇见这个男人的时候,他只有六岁。
他给江霁明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 冰冷得像是一块硬邦邦的石头。
明明里格斯的长相,和母亲艾米极为相似。
他同样继承了江霁明母族那头令人瞩目的金发。只是在风沙与硝烟的摧残下,发丝变得粗糙且凌乱,随意地散落在额前, 隐隐遮住了男人那双锐利如鹰隼一般的眼眸。
同妹妹艾米一样, 里格斯的瞳孔也是澄澈的碧蓝色。可是,却又截然不同。他的眼睛, 就像是被寒雾笼罩的深湖,冷冽幽深, 透着拒人千里的疏离。
原本,江霁明以为对方的性格,也和他的长相一样,冰冷无情。后来,他才发现,这也是个不怎么长嘴的家伙。
心里的十分在意,表露在里格斯的脸上时,就只剩下两分。
他向来喜欢用自己的行动,来无声地表达关心。一开始,只有他的妹妹知道哥哥冷漠的外表下,其实藏着一颗格外柔软的心。
那颗心,在面对敌人时坚硬如冰,不会为任何挑衅与威胁所动摇;
但当里格斯转身面对自己的亲人时,那层坚冰,刹那间就消融得无影无踪。
后来,知道这件事的人又多了一个,便是他的外甥。
现在,就只剩下他的外甥。
连他的儿子查尔斯,都一直很害怕自己的父亲。除了教导与训斥,他们父子之间,从未有过真正深入的沟通与交流。
对于自己妹妹的这个儿子,里格斯却非常重视,甚至超过了对亲生儿子的关心。
尤其在妹妹因病离世后,只要里格斯在任务的空白期,他就会回到华夏,偷偷去江家看望江霁明。
幸而,查尔斯并未因此嫉妒自己的表弟,反而每次都因为江霁明更亲近他的父亲,在角落里暗自生闷气。
他忍不住想:一定是自己赚的钱没有父亲多,才会被可爱的弟弟冷落的!
从此,查尔斯便走上了投资(撒钱)的不归路。
而江霁明之所以会从小便接触到散打与格斗,也是因为里格斯。他认为,作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必须首先拥有自保的能力,才能保护别人。
但里格斯的初衷,其实只是希望自己的外甥,能够不依靠任何人,就过上平安、幸福的生活。
他们两人的最后一次见面,正是江霁明10岁生日的那一天。里格斯将一条狼牙项链,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他。
狼牙的主人,那头北美灰狼,是狼群的头狼。
当时,握着那枚狼牙,年幼的江霁明抬起头,神情认真地对里格斯说:
“舅舅,我也要亲手做一条项链,送给你。”
他也想要杀狼王。
抬起手,里格斯沉默地摸着江霁明柔软的发顶,眼神同样认真:
“可以,等你长大。”
他并不觉得江霁明的话,是小孩子的天真童语。里格斯相信,只要是他说的,就能够做到。
“记得,寒假,我们去加拿大。”
手机那头的声音,没有任何的停顿。这说明里格斯始终把江霁明儿时的那句话,牢记在脑海。
在宿舍收拾完行李后,江霁明随意地向宿舍内的三人告别,就独自坐上了前往加拿大温哥华的飞机。
因为这一次旅行,里格斯还有许多事情要安排,便提前了一天到达目的地。
等到江霁明下飞机的时候,他看见站在里格斯身旁的人,脸上难得露出了些许错愕的表情。
男生的红棕色短发,被一顶黑色的毛线帽包裹着,未被遮住的发丝,肆意地翘着,每一根都透着难以驯服的张狂。
对方身上穿着灰色的短款羽绒服,完全不怕冷似的拉链大敞,露出了里面那件黑色的高领紧身打底。布料贴着他的胸膛和小腹,完美地凸显出男生紧实的肌肉线条。
正是已经和江霁明有大半个月没见过面的楚翎川。
此时,楚翎川目光如炬,正直直地盯着远处的接机口,眼神裹挟着些许不耐烦。偶尔有其他人看向他,也会被他戾气的目光瞬间击退。
但碍于身旁的金发男人,楚翎川并没有表现得很明显。而注意力全部放在接机口的里格斯,就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情绪变化。
这次航班,因为天气原因,整整延误了一个小时。等江霁明拿到托运的行李出来时,楚翎川和里格斯已经在外面等了他将近两个小时了。
对楚翎川来说,以他的性格,自己能够在这里等里格斯的外甥等这么久,完全是看在对方这次,带他一起来加拿大打猎的面子上。
双手紧紧地插在羽绒服口袋里,楚翎川将视线从嘈杂的人群重新移回到接机口时,那抹熟悉的高挑身影,便这样映入他的眼帘。
周围的人群,瞬间变成了一团团模糊黯淡的影子。
那张白皙的面庞,在深灰色羊绒围巾的衬托下,似是镀上了一层皎洁的月光。
见到那人的身影,楚翎川原本因不耐烦而紧拧的眉头霎时松开,细长的黑色眼睛瞪得滚圆。他难以置信地抬起手,揉了揉自己僵硬的脸。
自己居然在离京市八千多公里的温哥华,见到了江霁明。
下一秒,楚翎川的嘴角便不受控制地上扬,双手从口袋中抽出,抬起腿就朝着对方飞奔而去。
两侧的人影,在楚翎川的眼中,都化作了快进的电影画面。
在两人即将撞上的那一刻,他脚步微顿,展开双臂,一把就拥住了面前的人。
触到他被寒风吹得冰凉的脸颊,楚翎川蹙起眉心,着急地将那条围巾往上扯了扯,只隐约露出对方那双狭长的蓝色眼睛。
因为江霁明戴着一副透明的防风镜,所以,楚翎川看不清楚他的神色。也就不知道,对方其实从刚出来的时候,就已经看见了他。
并且,对他的出现,同样感到很惊讶。
等江霁明反应过来时,他的手已经被楚翎川握着,自然地塞进了灰色的羽绒服口袋里。
在等人的那两个小时里,楚翎川一直将手插在兜里,将它捂得暖极了。
“明哥,你怎么在这儿?你是来加拿大旅游的吗?”
“不是。”
右手被楚翎川握着,江霁明没有挣脱,随手将另一边手里的行李箱,也塞给了他,没有解释过多。
抬头看向两人身后的金发男人,江霁明淡淡叫了句:
“舅舅。”
这两个字,轻而易举地让楚翎川脸上欣喜的表情,瞬间凝固。
什么?他就是自己等的那个人,自家师父的便宜外甥?
这时,三人已经不知不觉地走到了机场的角落里。
察觉到里格斯冷漠地眯起眼,目光缓缓下移,打量着两人此时的动作,楚翎川在这样寒冷的天,也忍不住汗流浃背起来。
可是,他还是没有松手,反而攥得更紧了。
“明,你和翎川认识。”
收回视线,里格斯的脸上没什么波动,声音低沉,犹如风暴来临前的海面,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涌动。
望着江霁明的眼里,却带着难以察觉的柔和。
“嗯,不过,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三年前,我回华夏找你。在那家拳馆,遇见他,教了几招。”
里格斯认真地回答完自家外甥的问题,便再次看向了楚翎川,语气变得有些沉冷:
“翎川,你这是什么意思?”
金发男人的目光,锐利得仿若能划破空气。
被这样盯着,楚翎川面上的皮肤,几乎都泛起了细密的疼痛。他绷着脊背,咬了咬牙:
“师父,因为我喜欢明哥,请您允许。”
刹那间,空气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抓住,鼎沸的人声也被瞬间抽离,只剩下楚翎川剧烈的心跳。
而江霁明面色不变,放在楚翎川口袋里的手,却用力地掐了一下他的的掌心。
但是,明明已经紧张得满头大汗,楚翎川仍然空出心神,安抚地摸了摸江霁明的手背。
“喜,欢。和我想的,是一个意思吗?”
像是一下子没明白这句中文的意思,里格斯缓慢地重复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