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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客 君山银 26746 字 5个月前

第91章 鹰奴(一)

雨一连着下了数日,驿道的土路上爬满了深浅不一的水洼,像害了疫病的病患的千疮百孔的皮肤。

这场雨下的太久了,城外的百姓没熬来晴天,反倒熬出了一身病。

突如其来的疫病打了王都一个措手不及,桓秋宁在六疾馆[1]里忙活了半月,他等馆里的百姓退了烧,才收拾行李,出发去萧慎。

走之前,桓秋宁去了一趟驿亭,查看郢荣各州郡送来的公文与信件。他把来信翻了个遍,却没找到一封有关照山白的书信,于是垂头丧气地站在驿亭外,抬头望天。

到郢荣的这段时间,桓秋宁每日都要去一趟驿亭,他怕自己错过任何关于照山白的消息,日日盼望着能收到一封照山白寄来的书信。

然而他很清楚,上京的书信是不可能寄到郢荣来的,更何况照山白根本不知道他到底在哪儿。

从驿亭离开之后,桓秋宁回到王都,脱下身上的罗衫,穿上窄袖短襦和缚裤,头戴风帽,腰系蹀躞带[2],踩了一双高筒皮靴,还给自己扎了俩小辫子。

换上这身利索的行头后,桓秋宁找殷禅要了一匹快马,比使持节[3]先一步去了与东平关毗邻的荆城。

郢州往北,一路上途径千山万水,江南的水榭楼阁渐渐消失于身后,眼前的景色变成了巍然矗立的土城墙,以及散落于戈壁荒野中的烽燧与关隘。

他仿佛穿过了半幅巨大的古画,告别了那抹层层晕染的江南绿,映入眼帘的豪气又苍凉的赭黄。

桓秋宁骑一匹快马,跟着驿使一路疾驰,没用半月便到达了干越的边城荆城。

他到荆城的时候正值盛夏,沿路巡察的官吏们穿着驼褐色的苎麻大袖衫,腰上系着挂汗巾,穿着从蛮邑传入的蒲草履,悠闲地坐在葡萄藤下乘凉。

他们见桓秋宁行色匆匆,以为他是来传信的驿使,便给他安排在了驿铺的廨屋[4]里。

桓秋宁也不嫌地方孬,他连义庄的棺材都睡过,自然不会嫌弃驿卒住的土屋。

他刚放下包袱,就跟同屋的驿使聊了起来。他给一旁大汗淋漓的驿卒倒了杯水,嬉皮笑脸地问:“兄弟,热坏了罢。这地儿可真够热的!你是从哪儿来的?”

驿卒见桓秋宁如此客气,也呲着牙,笑盈盈地言道:“我是从端城来的,刚栓了马,才进来歇歇脚。”

“端城啊,那你这一路可够累的。”桓秋宁蹲在驿卒旁边,继续道,“裕达岭那块路不好走罢,我听说那边有个吊魂谷,相当骇人哪!”

“可不是嘛,那吊魂谷,真能把人吓掉了魂。想当年杜忠凛将军带着杜家军跟弘吉克部的黑鹰军在吊魂谷交战的时候,利用那的地势,把黑鹰军耍的团团转,只可惜那群狗养的孙子跟咱们杜家军玩阴的……欸,不说了,眼看着,裕达岭那块又要打起来了。往后再干咱们这行,那可就是拿命换钱花了。”

“还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哪!”桓秋宁的巴掌“啪”的一下拍在大腿上,他凑过去,又问道:“怎么个事儿?好端端的,怎么又要打起来了!”

“我跟你说,”驿卒咽了口唾沫,喉结上蹿下跳,“你不知道罢,上京那边出大事了!文武百官闹着要迁都,可咱圣上他不愿意啊。”

“啊?竟有这事!”桓秋宁蹙了蹙眉,一副大吃一惊的样子,“朝中那些老狐狸们,想往什么地方迁?”

驿卒捂着嘴,小声道:“我听说,带头闹迁都一事的人是廷尉大人柳夜明,他说如今常边郡岌岌可危,若是让郑氏的贼人拿下了常边郡,那上京城可就完蛋啦!上京八郡密不可分,少了哪一块都不行,一旦让郑氏在西北角上撕开一个口子,其他七个郡也就不安稳了。所以,柳夜明觉得当务之急,是要先稳住大徵的命脉,保住上京,可上京城跟常边郡就隔了一条天山河,这位置实在是太危险了,于是,跟柳夜明站在一条船上的那些官,便上书请圣上迁都庸中郡。”

“喔,往庸中郡迁啊。”桓秋宁拍了拍驿卒的肩膀,凑到他耳边,低声问:“兄弟,你知道的挺清楚啊!你好好看看,你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驿卒一脸懵:“我当然知道,这是荆城的驿铺啊。”

桓秋宁抬手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了比划,挑眉道:“兄弟,你口中的圣上是永鄭帝,而你所在的荆城,是郢荣的属地。”

桓秋宁这是在提醒他,言多必失,莫要因为一时口快,白送一条命。

驿卒恍然大悟,登时大骇,冒了一身冷汗。他倏然跪在地上,扇了自己两巴掌,哆哆嗦嗦地解释道:“我知道!荆城是王上带兵打下来的,是王上救了我的命!我如今听命于王上,不该惦念着上京的事。可是……可是我的族人都在平阳郡,那里有我的年迈的老母亲,我忘不了那里啊。”

驿卒诚恳的言辞,让桓秋宁清醒地认识到,大徵必须归于统一,这样他们才能回家。

“是了,那边也有我念着的人。”桓秋宁把驿卒扶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先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别随便给人下跪,我又没说要拿你怎么样,不是么?”

汗水落在驿卒的眼角,跟眼泪似的落了下去,他真挚道:“谢了兄弟,我不会再胡言乱语了,我改!”

桓秋宁问他:“你想回家么?”

驿卒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坚定地点了点头,他坦诚道:“每次我听说晋州跟干越要开战的时候,我的心里就难受。骨肉相连的兄弟,为什么要刀剑相向,为什么非要斗个你死我活!弘吉克部的蛮寇不除,荒原的恶狼不杀,却跟自家人兵戎相见,我不懂,也不敢看!每次说到那些蛮寇,我就想起了我的大哥。”

桓秋宁瞧着驿卒有点要哭的意思,安慰了他几句,“你大哥他怎么了?”

“六年前,我大哥被蛮寇捉了去,做了鹰奴,生死未卜。”驿卒咬着牙,愤愤地捶着地,“当年,东平关失守后,弘吉克部那些吃人的蛮寇,恨不得把荆城的皮给扒了!他们抢光了城里所有能用的家什,他们不动女人,专门挑精壮的男人抢。他们把荆城的年轻力壮的男人捉了去,当奴隶,给他们驯鹰。萧慎的鹰是用狼肉喂养起来的,生性嗜血,它们不仅杀狼,还吃人。被蛮寇捉了去的男人,十个里边能活一个都算命大的了。我大哥被他们捉去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已经过去六年了,所有人都劝我别等了,可我就是不信!”

“你大哥叫什么名字?”桓秋宁道,“告诉我个名,我去替你寻。他要是还活着,我就给他拖回来,他要是死了,我就告诉你他埋在哪了。”

驿卒道:“我大哥叫李傀。”

“他跟‘黑旋风’李逵同一个名么?”桓秋宁笑道,“他也是个天杀星?”

驿卒哈哈一笑,伸出一根手指头在空中比划了比划,摇头道:“他名字里的‘傀’字是‘单耳鬼’,所以我们都叫他李鬼。他虽然比不上‘黑旋风’,但也是个草莽好汉!他以前是东平关的守将,手底下有上千兵呢!”

桓秋宁盘腿坐在草席上,抚掌笑道:“好一个单耳鬼!我有一种直觉,他一定还活着!”

“好兄弟,多谢你!”说着,驿卒拿出一条草绳,系在了桓秋宁的手腕上,还打了个结。

桓秋宁看着草绳问:“这是什么?”

“平安扣!”驿卒笑道,“我大哥教给我的。以前我生病的时候,我大哥就给我系平安扣,手腕上系,脚踝上也系,我大哥说了,只要系上这个,就能保命!”

“谢了,你大哥是个有心之人,他一定会平安的。”桓秋宁看了眼平安扣,温柔地说道,“你也是,一定会平安的。”

“承您吉言!”话音刚落,驿卒拿来了一个铁匣子和一个囊袋。

桓秋宁低头一看,视线落在了函匣和邮囊上。想必函匣里的官方文书已经送出去了,地上的函匣没上锁,里边也已经空了,而一旁的邮囊鼓鼓的,里边肯定还装着不少普通的书信。

桓秋宁一时兴起,问了句:“邮囊里装的书信没人收么?”

驿卒也盘腿坐下,他把邮囊扔给了桓秋宁,不疾不徐道:“剩下的这些书信都是没人要的,也许,收信的人已经不在了罢。我掂着这些书信,沉甸甸的,要是不打开看,还以为里边装的是宝贝呢,所以我一直没舍得扔,我总想着要替他们留点念想,万一哪天就送出去了呢。罢了,整日带着它们也沉,你拿去看罢。”

“我小的时候很喜欢给别人写信,每次收到回信都特别开心。”桓秋宁抿嘴一笑,小心地拿起邮囊,把里边的书信拿了出来,“我偷偷看几眼,你不要告诉他们。”

一张张枯黄的宣纸像是从大地上揭起的地皮,晕染的黑色墨迹像大小不一的屋檐。

大地上有屋舍,屋舍里藏着思念。

驿卒摇着葵扇,漫不经心道:“看呗,闲的没事的时候,我也看。这里边的很多书信都快被我给翻烂了,你瞧,这几张皱皱巴巴的。我啊,都能把上面的诗句背下来了!”

“这里头还有藏头诗呢!”话音刚落,桓秋宁便从一众皱皱巴巴的信纸中拿出了个极其精致的信封。

信封上画着一只墨色的蝴蝶。

信封里边有一张格外光滑的蚕茧纸。这张纸的质地极佳,光滑如绸缎,坚韧又轻薄,很显然是宫廷用纸或者是世家子弟平日里作诗用的纸。

见到那只蝴蝶,桓秋宁的心突然颤了一下。他的指腹轻轻地在蝴蝶上蹭过,随后,他展开了那封信。

信中没有花押,也没有写明寄处,仅仅有一首词。

词牌名是蝶恋花。

“秋风紧,朱墙锁,深巷孤影对月吟。

冬祠寂,白狼声咽。

陋室藏蝶,相思成茧。

念,念,念!

君之诺,愁难却,寄信无期空望阙。

天涯渺,前路如渊。

不知南山逢知己,相见恨晚。

憾,憾,憾!”

不知怎么的,藏在双睫下的泪不争气地落了下来。桓秋宁眨了一下眼睛,眼角晶莹剔透的珠子跟雪花似的倏然化了,再也寻不见了。

驿卒瞧着桓秋宁不吭声了,便坐到他一旁,给他倒了杯水,“这首诗我读过,不知道那人在写什么。我读着怪别扭的,感觉他在瞎写。嘶,我思来想去,觉得这首诗一定是写给小情人的藏头诗,不好意思送出去,于是草率地扔到信匣里,不管不顾了。”

“怎么可能是瞎写的!”桓秋宁心里一酸,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举着信纸,指了指,“看到没,这里写着‘相思’呢!这是一首寄情之诗,想必,作诗的人是个有情之人。”

桓秋宁的指腹爱惜地抚摸着信纸,摸到信纸上坑坑洼洼的蜷曲,甚至在想照山白在写这首诗的时候,会不会偷偷地难过了。

想到这里,桓秋宁突然有点心疼他。

桓秋宁轻嗅着信纸上的气息,没有竹香,也没有墨香,只有尘土的气味。

他知道这封带着照山白的想念的信历经无数颠沛流离才到了自己的手里。照山白不知道他在哪里,也不知道他是否安好,所以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把书信送去驿站,书信中没有写明寄处,也没有花押,只有如浮光跃金一般的情意。

此刻,桓秋宁只想告诉照山白,他一切安好。

过了一会,桓秋宁问驿卒:“有纸笔么?”

“有。”驿卒在廨屋里翻箱倒柜地找了一会,翻出了一根毛笔还有一块半指长的墨。他把纸笔递给桓秋宁,问:“你要做什么?”

桓秋宁道:“对诗。”

驿卒一头雾水地问:“对诗?!你怎么突然想对诗了?”

“没什么。”桓秋宁微微一笑,挑眉道:“不过是睹物思人,一时兴起罢了。”

“既然是睹物思人,那你的这封信,总得有人收罢。”驿卒给桓秋宁支了一张木桌,给他腾了个地,顺便问了句:“你要写给谁?”

桓秋宁提笔蘸墨,温柔地笑道:“吾妻。”

“喔。”驿卒来了兴致,又问道:“往何处寄?”

桓秋宁答道:“他在何处,我的信便往何处寄。”

“啧,说了跟没说似的,到底是往哪儿寄啊?罢了!你先写罢。”驿卒听得云里雾里,挠着头,腹诽道:“说半天也没说清楚到底要往哪里寄,这不是成心要折磨送信的人嘛。”

廨屋内安静了一会。桓秋宁转头看向窗外,满天的黄沙中,胡杨岿然不动,在云雾的尽头,有一座雪山。

可是如今是盛夏,此处又不是天州,烈日当空,那座山上怎么会有雪呢?

桓秋宁看着廨屋外尚未燃尽的篝火堆,眺望着远处斑驳的城墙,听着驿卒讲过往金戈铁马的故事,提笔写下了一首词:

“黄沙卷,胡杨展,驼铃摇碎天山雪。

羌笛转,篝火簇暖。

冰河做镜,山花烂漫。

欢,欢,欢!

金甲灿,银弓满,笑将寒箭射孤雁。

毡帐软,星河织幔。

不知吾妻相思意,雪染千山。

安,安,安!”

毛笔在信纸上悬停了一会,风起时,桓秋宁回过神,在信纸的背面写下了一个指甲盖大的“珩”字。

“见此书信,如见吾妻,那年月下,侧身相依。一切安好,等我归来。”桓秋宁在心里默念了一句。他把信纸折好,塞进信封,递给了驿卒,问道:“能不能帮我个忙?”

驿卒接过信封,抬头道:“什么忙?”

桓秋宁转头,望向云雾尽头的雪山,“等到天下太平的那一天,等到你能归乡的时候,帮我把这封信寄到上京,那里有人在等我的回信。”

第92章 鹰奴(二)

别了驿卒之后,桓秋宁独自在荆城转了三日。

桓秋宁没有正儿八经的官职,他孤身一身到达荆城,没人认识他,也没人接待他。他穿着一身粗麻缝成的布衣,戴着风帽,吊着一根草,半吊子似的在荆城中瞎逛,路过的狗都不会看他一眼。

没人搭理他,他也不嫌无聊,抓着一块烤的滋啦冒油的羊肉,边走边吃,不到半日便把荆城逛了个遍。

荆城之中,所见之景,皆残败不堪,百姓苦不堪言。

荆城是史昌三年殷禅自立后带兵打下来的。殷宣威膝下的几个皇子,自幼研读《吴子》和《六韬》,学习治军之法与纵横之术,各个胸有谋略,殷禅亦是如此。

殷玉御驾亲征去纵锦关打利戈部的时候,殷禅带兵突袭东平关,夺回了荆城。收复荆城后,殷禅给荆城以及与其相邻的禹城拨了一笔款,用于战后重建。

按理说,两年的时间过去了,荆城应该不会是这般惨败不堪的模样,桓秋宁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他看见吃的膘肥体胖,大腹便便的城守的时候,瞬间明白那些钱都进了谁的肚子。

城外的流民怨天哀地,城里的官老爷搭戏台子听曲。

城里城外,被斑驳残破的城墙分割成了两个迥然不同的世界。外边的人进不去,里边的人也出不来。

桓秋宁站在城墙上,看着城外无数流离失所的难民,触景生情,不由得难受了一阵。

他好像明白了,观音诞那日,受万民跪拜的活菩萨为什么会流下那一滴伤心泪。

入城后,桓秋宁憋着一肚子气,气势汹汹地闯进了戏院,拆了戏台子,用殷禅的御令牌威胁城守开城门,放城外的难民入城。

城守叽叽歪歪地哭诉了半日,说那些难民身上不干净,带着各种各样的疫病,还说那些难民手脚也不干净,净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儿,如果放他们进来,城里就要大乱了。

等桓秋宁把刀架在城守脖子上的时候,城守瞬间闭上了嘴。面对冷冰冰的短刀,城守哭丧着个脸,老巴实地承诺明日一早便开城门,放流民们进城。

听到这句话,桓秋宁才松开了手。

夜里,桓秋宁披上一件蓑衣,趁着夜雨出了城,他独自一人走到城外的难民留宿的破庙里,坐在了火堆旁边烤火。

破庙中,无人说话,只有痛苦的呻吟声。

流离失所的难民们躲在神明的脚底下,虔诚地向神明求救,得到的却是这世间最苦的命。

他们麻木地缩在角落里,撕扯着草席,无助地望着神像。

几只老鼠围在火堆旁边找食吃,找了半天发现只有草稞子,便抱着牙齿钻进了一位老汉的裤兜里。

“该死的畜生,又它娘的来咬人了!弄不死的三吱儿,真它娘的贱!”那人嗷嗷大叫,他捉住老鼠的尾巴,把张牙舞爪的老鼠扔到了院子里。

见状,忧郁了一整日的桓秋宁终于笑了一下,他歪头问:“它叫三吱儿么?”

无人应答,唯有沉默。

周围的人瘦的皮包骨头,跟饿鬼似的眼巴巴地注视着桓秋宁。桓秋宁摸了摸身上的口袋,里头什么也没有,他很抱歉地耸了耸肩,低声道:“我也是流浪来的。”

不是流民们认生,而是桓秋宁看起来跟他们根本不是一类人。他们围在一起,把桓秋宁晾在了一边,冷漠地注视着他。

桓秋宁没觉得自己跟他们有什么不同,毕竟,他第一次到干越的时候,比他们还惨。当时的他吊着半口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了。

那时,比肉|体上的伤口更疼的,是他失去所有至亲的痛。

一位牢骚胡发白的老头给桓秋宁扔了一块窝窝头,桓秋宁笑着谢过,咬了一口,下意识地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门牙。这块窝窝头不仅硌牙,里头还馋了土。

桓秋宁拧了拧眉毛,没再咬第二口。

一个小孩在一旁瞅了桓秋宁半天,见他面露难色,便从他手里抢走了那块窝窝头,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

小孩翻了个白眼,仇视着桓秋宁,不屑道:“装什么装?你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人,这种窝窝头,俺们要隔好长时间才能吃一次。你不稀罕就别吃,俺们稀罕着呢!”

此话一出,破庙里顿时有了活人气。

又有人指着桓秋宁,挤眉弄眼地讥讽道:“他肯定是官老爷养的狗,专门来恶心咱们的!瞧瞧他那样,面上不说,心里肯定觉得咱们恶心又下贱!你回去,让那官老爷放宽了心吧,俺们就算是死,也会找个没人的地方死,不会脏了你们这些贵人的眼。”

“我确实是从城里来的,但是我没有恶意。我今日来只是为了告诉你们一个消息。”桓秋宁坦诚道,“明日一早,城守会开城门放你们进城。边境马上就要打仗了,你们去城里会安全一点。”

桓秋宁坦诚的说,他们却充耳不闻,依旧鄙夷地注视着桓秋宁。

桓秋宁能理解,任何一个人身处他们的这般境地,都会变得冷漠无情,不会再相信任何人,即使他们的本性可能并不坏。

没有人愿意变成这个样子,但是他们没得选。

虽然流民们不理睬桓秋宁,但是桓秋宁还是耐心地给他们把进城的路线讲清楚了。

桓秋宁说完,对面的小孩冷哼一声,质问道:“你们明天让我们进城,后天再把我们赶出来,你们是不是觉得,像俺们这种半死不活的下贱人,就活该被你们一次次地耍着玩?你以为官爷让俺们进城,俺们就不用挨饿了么,俺们就不用睡大街了么?”

“有我在,他们不会再把你们赶出城的,我保证!”桓秋宁脱口而出,说完,他想抽自己一巴掌。

等他去了萧慎,城守依旧会把他们赶出来,就算是他把那贪得无厌的城守关了起来,也会有下一个吃人血馒头的恶鬼。

小孩冷笑着问:“你拿什么保证?”

桓秋宁不知该如何回答,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他即没办法保证城守会一直留他们在城里,也没办法为他们提供食物和容身之所,他唯一能做的拼尽全力与萧慎人谈判,让边境的战乱来的再晚一些。

人太渺小了。

没有人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所思所想去做事情,谁也无法预料事情的结果。

虽然有些受挫,但是桓秋宁依旧在心里告诉自己,做了总比什么也不做要好。他告诉自己,即使这瞎了眼的世道容不下他,也会有一个人一直能够理解他。

为了那个人,他不允许自己消沉。

夜雨突袭破庙,北风把木门当城墙,使了劲儿的撞。

破庙里的柴火越烧越少,光也越来越暗。想着想着,桓秋宁越发困倦。他抬不动眼皮子,也没什么劲儿,只能隐约听见周围的人在小声议论些什么。

牢骚胡老头站在火堆对面,指了指桓秋宁,小声地窃喜道:“得嘞,白捡一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

此话一出,几个流浪汉围在桓秋宁身边,捏了捏他的胳膊,又捏了捏他的腿,“这人长得白白净净的,胳膊细腿也细。他尚且称得上年轻,但身子骨不算结实。叔,你说他这种的,萧慎人会收他么?”

听到这句话,桓秋宁心里咯噔一声,心道:“完啦,进贼窝了!”

“差不多了。”牢骚胡老头苦大仇深地说,“前两天萧慎人在东平关放了句话,说是只要有人能给他们送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就能换条羊腿。虽然萧慎人野蛮,但是他们讲信用。那些个狗爹养的官老爷就是些披了人皮的畜生,他们嘴里放出的屁,比那马屁还臭!咱们要是信了他们的话,那就真的是离死不远了。”

小孩们围在一起,猛猛点头。一个小孩问:“叔,萧慎人捉年轻力壮的小年轻,是要拿他们做什么啊?”

“让他们做鹰奴。”牢骚胡老头解释道,“萧慎人擅长驯鹰,战时用雄鹰来引导他们的狼群和马群。萧慎的雄鹰嗜血吃肉,极其凶残,甚至吃人!萧慎人不愿意让他们自己的孩子驯鹰,便捉咱们的青年人去熬鹰,用他们的血去培养战鹰的血性。”

小孩看着桓秋宁问:“那……我们把他送给萧慎人,他会死么?”

“数年来,被萧慎人带走的青年,无一生还。”牢骚胡老头阴着脸,叹息一声,“用他的一条命,换咱们十几条人命,他这条命也是值了!拿绳子来!”

这些话桓秋宁听得大差不差,他甚至有一种不妙的预感,但是他浑身散了架似的疼,一点劲儿也没有。想来,是那块硌牙的窝窝头里放了软筋散。

他抱着个胳膊,假装睡着了,在心里安慰自己道:“罢了,这话说的也没错,用一条命换他们多活两天,也算是积了大功德。老天,你可要好好地帮我记在功德簿上,不然,我可真是亏大了!”

月上枝头之时,桓秋宁头痛欲裂,困意全无。他捏着自己的手指,腹诽道:“这软筋散怕不是假药!”

他还没琢磨出来他吃的到底是什么药,一众人便扛着他,走进了星夜里。这一路桓秋宁仿佛在坐摆渡船,晕的要死,他没抗住那股晕劲,昏睡了过去。

等他醒过来的时候,他感觉到有人抬起了他的胳膊,还给他挪了个位置,他的腰下面有一块石头,硌得他难受。

当桓秋宁终于攒够力气伸手去摸那块石头的时候,天亮了。

桓秋宁张开眼,看到的不是残破的寺庙,而是一望无际的草原。

金灿灿的阳光把草原照的像泛着光泽的巨大的青铜器,桓秋宁坐在草原上,就像是青铜器上的一块黑色的小瑕疵。

远方来的风把翠绿的草原吹的像波浪层层的海面,他伸手抚摸着浪花,指尖沾满了青草的芳香。

萧慎的草原很美,十一年前他第一次闯出大徵的边境,跟着清风一路向北跑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时隔多年,桓秋宁再次坐在草地上,他望着远处的羊群,仰头笑了一下,少年的稚气一如当初,一点也没有改变。

如果没有那些惨痛的,不堪回首的记忆,桓秋宁觉得这片草原真的很美好,它像一块无暇的翠山玉,能容的下世间的一切杂质。

桓秋宁愣了一会神,等他回过神的时候,身前站了一群人,黑乌鸦似的瞪着眼珠子看着他。

这些人的皮肤黝黑,泛着油亮的黄铜的光,像是镀了一层金。他们没穿几件衣服,身上就挂了几块布。他们的腰间缠绕着鹿皮,上面悬挂着狼牙,风一吹,狼牙相撞,叮铃叮铃地响。

他们赤裸着上身,前胸和腹部大块鼓胀的肌肉像荒原上凸起的山丘,筋腱如铁,看起来能赤手捏死一头狼。

桓秋宁被他们围在中央,跟只人畜无害的小狼崽似的,悻悻一笑,一声不吭。

突然,一声锐利的尖唳划破天际,如刀剑摩擦,穿透云层,直入长空。那声音高亢而孤绝,让人不寒而栗。

声落之时,一直半人高的雄鹰自高空骤然下坠,弯钩似的鹰爪瞬间紧缩。见状,桓秋宁登时咧着嘴,吸了一口冷气,他心想,这只鹰若是落在他身上,能给他活活砸死。

雄鹰大叫着稳稳地落在了一个人的肩上。一众鹰奴向两侧退开,一人一鹰穿过人群,那只半人高的雄鹰踩在他的肩头,轻轻地啄了啄那人的额间卷发,不像战鹰,倒像是他豢养的宠物。

那人抱着胳膊,居高临下地审视着桓秋宁。

他的面容冷峻,浓眉大眼,左脸上两道疤,看起来相当凶神恶煞。他戴着硕大的黄金耳环,风吹耳环荡,耳环荡一下,他肩头上的那只雄鹰就歪一下头。

桓秋宁的视线自上而下把这人瞧了个遍,心中一寒,觉得自己这次可能真的要倒大霉了。

他双手合十,向老天拜了三拜,嘀咕道:“贼老天,我就知道你不靠谱!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咱们无缘,不见。拜拜了您嘞!”

话音刚落,鹰奴踩着草坡,迈着大步走到了桓秋宁的面前。他迎着太阳,鼻环,耳环,骨环全都闪着光,逼得桓秋宁不由得眨了眨眼睛。

“说什么呢。”鹰奴突然扼住桓秋宁的下颚,他的声音沙哑,用蹩脚的汉话说,“我听得懂你们的话,老实点,我让你多活两天。”

“大哥!”桓秋宁捏了捏自己的胳膊,又指了指雄鹰,卖惨道,“我不行!我害怕这玩意儿,我真不行。大哥,您行行好,放我一条生路,我立马就跑,绝对不碍您的眼!”

那畜生竟然能听懂人话,金瞳骤缩,喉咙间发出“咕噜”的低吼,仿佛下一秒就要把人按在地上咬死。

桓秋宁跟它对视了一眼,登时冷汗淋漓。他从小便害怕这种体型大的鸟,更何况是半人高的大家伙。他举手投降,委屈巴巴地求饶道:“要不,你们把我杀了罢。”

鹰奴充耳不闻,拿出一把匕首,撕开桓秋宁的衣服,左划两刀,右划一刀,在他的胸前划了一个符号。

鲜血瞬间染红了他的衣服,桓秋宁捂着伤口,连连叫疼。

“把他绑起来,”鹰奴不管桓秋宁的死活,回头冷漠地看了他一眼,“带去斗兽场。”

第93章 鹰奴(三)

桓秋宁没想到自己大难临头,马上要去给人当奴隶了,居然还能被人扛着走。

桓秋宁被一位鹰奴横抱起来,抗在肩膀上。他像一头没什么脾气的狼崽,顺从地趴在鹰奴的肩头。

他的视线很自然地落在了鹰奴的前腹上。此人身材魁梧,实乃一位彪形大汉,虬筋盘结的肌肉把腰间的鹿皮撑得鼓鼓当当的,小臂上隆起的肌肉更是比牛腿筋还要粗。

鹰奴的胸前有一个图腾,古铜色的皮肤上隆起了一层疤痕,疤痕上刻着密密麻麻的小字,桓秋宁认识不少萧慎的文字,他猜测鹰奴身上纹的是一些能向天神传达祈愿的咒语。

萧慎人信奉天神,把鹰当做天神的信使,他们把狼王当做天神的子嗣。所以在萧慎,能够让狼王“俯首称臣”的人便是拓剌王,是天神认可的部落的王。

桓秋宁发现这种咒语,背着他的鹰奴和那位领头的鹰奴身上有,心想这个鹰奴的身份肯定不一般,于是,便主动地跟他套起了近乎。

“大哥,您累不累啊,要不您放我下来,我自己走,行不?我腿脚很利索的,绝对不给您拖后腿。”桓秋宁怕鹰奴听不懂,特地用萧慎话又说了一遍。

鹰奴的脸上围了一层黑色的纱布,桓秋宁看不清他的脸,但是桓秋宁觉得此人此时定是拉着一张驴脸,想让自己闭嘴。

可他偏要说。是老虎还是狐狸,要拔了这个人的胡须才能知道。

“哎!看来你是听不懂我说的话啦~”桓秋宁才不管鹰奴能不能听得懂,乐此不疲地说道:“没关系,听不懂就不听不懂罢,免得你听了想打我。我说你们这些萧慎人,各个长得虎背熊腰,力能扛鼎,为什么要捉外族人替你们驯鹰,你们就不怕外族人给那些畜生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让它们咬你们,再比如,亵渎了你们那尊贵的天神……”

“大哥,你脖子上的狼牙挺别致的,什么时候磨的?有些年头了罢。”桓秋宁歪着头,看了鹰奴一眼,指了指领头的鹰奴,继续自顾自地问,“他,你们的老大,是不是特别冷血无情,特别骁勇善战?我听说萧慎的鹰奴不仅擅长驯鹰,而且很会打仗,他既然能当你们的老大,是不是应该挺有本事啊?”

说着说着,桓秋宁不经意间抬手一摸,竟然从鹰奴的后脑勺上摸到了一只虫子,他登时一怔,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大喊道:“喂,你们萧慎人不洗澡么,你都长虱子啦!”

此话一出,鹰奴顿时驻足,回头怒视着桓秋宁。他把桓秋宁扔在地上,伸手挠了挠后脑勺,低头瞪了桓秋宁一眼。

虽然桓秋宁没看见鹰奴的表情,但是他觉得鹰奴一定朝他翻白眼了。

因为他知道那不是虱子,而是蛊虫,一种养在人的骨髓中,蚕食骨髓的蛊虫。

桓秋宁曾经在铜鸟堂见过这种蛊虫,这种蛊虫养在人的身体中,能致幻,它会一点一点地蚕食人的意志和肉|体,让活人变成躯壳,相当于一种极其狠毒的慢性毒药。

鹰奴怒视着嬉皮笑脸的桓秋宁,报复性地狠狠地踹了他一脚。这么一闹,没人再愿意扛着桓秋宁了,他只能自个连跪带爬地到滚到了萧慎的弘吉克部。

进了斗兽场,为首的鹰奴把桓秋宁关在铁笼子里,居高临下地打量着他。而鹰奴肩膀上的那只雄鹰,正歪着头,咀嚼着口中的肥肉。

它的那双牛血色的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桓秋宁,仿佛下一秒,桓秋宁就会被它撕烂,咬碎,成为它的腹中美食。

桓秋宁咽了一口唾沫,喉结上串下跳,心脏更是怦怦直跳。

“听好了。”鹰奴把手伸进笼子,掐鸡脖子似的抓起桓秋宁的衣领,按着他的头让他往巨人坑里看,“你,下一个,进去。”

巨人坑中,尸骸堆成了一座山。

十几只伤痕累累的雄鹰在坑中哀鸣,与它们厮杀的是杀了红了眼的鹰奴和野狼。

巨人坑中的鹰奴各个浑身充血,像一个个冷血无情的血人,身上没有一块好肉。他们紧紧地握着手中的匕首,如恶鬼般在坑中厮杀,有的被野狼咬断了臂膀,有的被雄鹰啄去了眼珠,有的奄奄一息……

见到此景,桓秋宁不由得浑身一颤。眼前之景,比铜鸟堂的死斗场中的恶鬼厮杀还要触目惊心!

他们把人和畜生关在一起,用小臂粗的铁链子拴着他们,却还让他们跟畜生搏斗,简直是丧心病狂。

桓秋宁亲眼目睹一个人被战鹰啄烂心脏,看着那个人倒在了尸骸山旁,他的心如万蚁撕咬般疼。他咬着牙,冲鹰奴发狠,怒喝道:“你们怎么能把人当成畜生,他们是活生生的人!这下面,还有十几岁的孩子!”

“这里是斗兽场,只有活下来的人才有资格成为鹰奴。”鹰奴面无变情地看着桓秋宁疯,云淡风轻地扔下了这么一句话。

鹰奴给桓秋宁扔了一把匕首,把他从铁笼子里拎了出来。三两个人抬着桓秋宁,把他扔进了巨人坑中。

扑面而来的浓烈的血腥味让桓秋宁腹中翻涌,难受至极。他重重地摔在了尸骸山上,没等他爬起来,一只雄鹰便立刻撕破了他的衣裳,在他的后背上抓出了一道深深的血痕。

紧接着,数头野狼疯了一般扑向桓秋宁,它们如看见了生机一般,红着眼,恨不得立马咬断桓秋宁的脖颈,把他撕的粉碎。

桓秋宁还没得来及喘息,便已经见到了血红的狼牙。

十二年前,在萧慎的荒原中,他也是如此刻一般,成为了无数恶狼的眼中之物。

桓秋宁握着匕首,低下头,凶戾地蔑视着群狼。那一刻,涌上心头的不再是畏惧,而是尘封了数年的恨意。

他曾经以为他可以沉溺在照山白留给他的温柔乡中,忘记仇恨,忘记过往的痛苦。

他自以为是地以为自己可以耽溺于那些他珍藏的爱意,做一只扑火的飞蛾,把所有的苦都碾碎在喉咙里,不咽下去,也不吐出来。

此时此刻,他突然明白,爱和恨是没有办法抵消的。

如今站在尸山血海中,面对无数头恶狼,他还是曾经那个为了活下去孤掷一掷的少年。而那些沉睡了十二年的仇恨,再一次带着浓烈的血腥味,包裹住了他的心脏。

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得足够狠。

桓秋宁握紧匕首,趁头狼猛扑之时,割断了头狼的喉咙,踩着头狼血液飞溅的尸体,扼杀了第二头猛扑而来的灰皮狼。

第三头狼……

第四头狼……

最后一头狼!

血泊之中,桓秋宁拎着野狼的尸体,踩着狼牙,站在巨人坑底,仰视着为他欢呼的鹰奴。

欢呼声是对胜者的嘉奖,可桓秋宁却觉得他一败涂地,输得彻彻底底。

他把野狼扔在地上,无情地冷笑一声,“畜生终究只是畜生,它们的牙再锋利,也比不过我手中的刀!”

巨人坑上,为首的鹰奴依旧冷漠地注视着桓秋宁,他抬起手,吹了一下骨哨。

刺耳的骨哨声撕裂天空。顷刻间,十几只雄鹰一齐扑向桓秋宁。鹰爪如闪电一般向他劈来,桓秋宁躲避不及时,胸前被鹰爪划出了三道露骨的伤痕。

这些战鹰,比野狼还要凶猛!它们灵活地躲避着桓秋宁突袭的匕首,钳住他的肩头,把他重重地摔在地上。

桓秋宁趴在血水中,头晕目眩,眼冒金星,尖锐的耳鸣刺激的他想吐。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一只红眼雄鹰立在他的胸前,用鹰爪勾住他的心口,一寸一寸地往里刺。

他疼得浑身发颤,抓起匕首反手刺去,却被鹰爪挡住,匕首只削断了它的一根指头。

桓秋宁咬牙顶着鹰爪,他直视着那双牛血色的眼睛,恨不得伸出手,生生剜出那双眼睛。可他够不到,他刚伸出手,手腕便被另一只战鹰钳住,钳的他动弹不得。

这场恶斗持续了三日三夜,到最后,桓秋宁遍体鳞伤,筋疲力尽。

他跪在巨人坑底,背对着尸骸山,倒了下去。

他的手腕落在了血泊中,黑红的血浸透了他手腕上的草绳,染红了那个平安扣。

不知过了多久,桓秋宁终于有了一丝意识。他听见有人在他的耳边问:“你是谁?”

那人又问了一遍:“你是谁?”

“我是谁?”桓秋宁张了张嘴,喃喃道,“我到底是谁,我的名字是什么?”

最后,他说的是,“我没有名字。”

巨人坑在地底下,阳光是照不进来的。可不知怎么的,桓秋宁好似感觉到了一丝温热,他嗅到了清风,听见了砰砰的心跳。

不知从什么地方飘来的诱人的烤肉的香气让桓秋宁垂涎欲滴,他悄咪咪地睁开小眼睛,舔了舔手背上的伤口,躲在羊皮帐篷的角落里,瞪大了眼睛,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四周。

在弘吉克部流浪的第十天,桓秋宁遇到了一位少年。他给了桓秋宁一个狼牙,告诉桓秋宁这是白狼的狼牙。

他然桓秋宁躲在羊皮帐篷里,等他的消息。

夜里,桓秋宁听到哨声,握着胸前的狼牙,小心翼翼地跑出了羊皮帐篷。

他跑到部落边缘的溪水旁,躲在黢黑的柴火堆后,焦急地等待着一个人。半个时辰后,一位穿着狼皮衣的少年,带着一头小白狼,抱着半个羊腿,如天神一般突然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嘘,别出声。”少年蹲在桓秋宁的旁边,把羊腿塞到了他的怀里,“你快吃吧,我撒了盐巴,很香的!”

桓秋宁如一只可怜兮兮的小兽,眼巴巴地看着羊腿,咽了口唾沫,却不敢上前。

少年让白狼去放哨,往前凑了一点,小声地说:“你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我娘是汉人,你跟我说话,我能听得懂。”

桓秋宁抱着胳膊,小心翼翼地点了一下头,哼声道:“名字。”

“我可以告诉你我的名字。”少年坐在他的旁边,犹豫了一下,“我的名字叫‘天旦’,是爱神的意思。我这么说你可能听不懂,那你叫我‘山可’罢,这是我娘给我起的名字,汉人的名字。”

“山可。”桓秋宁默念了一遍,抬头说道,“我叫桓珩。”

“什么?”少年挠了挠后脑勺,一头雾水地问,“我识的字不多,你写给我看,等我回去问问我娘,我就明白了。你可一定不要把我娘是汉人的事情告诉别人,不然我娘会死的。在这个地方,汉人是没法活下去的。”

“恩,我答应你。”桓秋宁掰开少年的手指,在少年的掌心写下了他的名字。

少年撕下一块羊肉,扔进嘴里,抬头看着满天星,笑着问:“我们交换了姓名,算是朋友了么?”

“恩。”桓秋宁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扯下一块羊皮,放在嘴里嚼了嚼,捂着嘴道:“好吃。”

“真的吗?”少年转头看向桓秋宁,激动地说,“我有个朋友叫夏景,他特别会烤肉,这条羊腿就是他烤的。只可惜,他是鹰奴,不能跟我一起跑出来玩。”

桓秋宁嚼着羊肉,转过头,鼓着腮问:“鹰奴是什么?他也是你们的奴隶么?”

“鹰奴是最下贱的奴隶,如果他们不够强大,就会成为鹰的食物。”少年垂下眼,神色黯然,“但是我从来没有把他当成我的奴隶,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在遇见你之前,他是我唯一的朋友。我的父亲有三个儿子,而我是最没用的那个,族中所有的长辈都不喜欢我,他们说我是贱人生的孽种,说我不配流天神的血。他们骂我可以,但是不能骂我的娘亲。有一次,我为了娘亲,冲撞了族中的长老,夏景为了救我,被长老们砍断了一根手指。他是天底下唯一一个,愿意为了我付出一切的人,他是我最珍贵的朋友。”

“我没有朋友。”桓秋宁耸了耸肩,放下羊肉,伤感地说,“也没有亲人了。”

“对不住,让你伤心了。”少年拍了拍桓秋宁的肩膀,问:“你为什么会到萧慎来?你想回去么?回到你的家乡。我没有离开过部落,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样的。但是我听我娘说过,她说外面很美,有金碧辉煌的宫殿,有红墙绿瓦,有烟雨杏花红。”

“外面很美。”桓秋宁低下头,眼泪吧嗒吧嗒地掉,他涩声道:“只是,我已经无处可去了。我没有家了,天下之大,再也没有人知道我是谁了。”

“我很想让你留下来,可是,我没办法保护你。”少年叹了一口气,抬头望天,“今夜的星辰好美啊,为什么很多人看不到呢?他们的眼里没有星辰,只有杀戮,我不想变成那样的人。”

“桓珩,你说我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呢?”少年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我娘告诉我,我只要平平安安地活下去就好了,可是,仅仅是活下去,就足够了吗?”

“恩,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桓秋宁抬起手,抿去了眼泪,“只有活下去,才能看见这么美的星辰。”

一阵突袭的凉风吹的两个孩子后背发凉。少年回头一望,白狼正从远处向他们跑来。

少年包起羊肉,抓起桓秋宁的胳膊,急切地说:“快走,有人要来了。你快跑,不能让别人发现你。”

桓秋宁躲在火堆后,只露出一双眼睛,他慌慌张张地问:“往哪里跑?”

“朝着有光的方向跑!快跑,别回头!”少年塞给他一把匕首,指了指山丘的方向,“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好!”桓秋宁低着头,朝着山丘的方向一直跑。不知跑了多久,他蹲下来,抱着膝盖,大口地喘着粗气。

天边星河灿烂,星光把草原照的宛如白昼。桓秋宁握着胸前的狼牙,站在原地,抬头望着天边的星河,看得出了神。

那片星河由冷变暖,渐渐的变成了如烛光一般温暖的火光,桓秋宁抬手揉了揉眼睛,再睁开眼时,眼前浮现出了一簇摇曳的烛火。

痛感很快蔓延至全身,桓秋宁抚摸着浑身上百道伤痕,不由得吸了一口冷气。

他从巨人坑中活下来了。

桓秋宁摸着胸前的雄鹰图腾,心想,如今的他,应该已经成为了弘吉克部的鹰奴。

他强撑着身体,坐起来,看向四周。羊皮帐篷中摆放着几个银盆,里边盛放着大块的烤肉,烤肉的香气诱人,烛火温热。

桓秋宁舔了舔嘴唇,摸了摸肚子,低下头,在狼皮榻下找皮靴。

这时,帐篷外传来了一声,“你醒了?”

第94章 鹰奴(四)

桓秋宁以为来人会是爱神“天旦”,没想到竟然来了个天煞星。

他掀起绣着吉祥纹的门帘,大步迈进羊皮帐篷,坐在了桓秋宁对面地毡毯上。

桓秋宁瞧着他那一副气势汹汹地模样,以为他是来寻仇的,没成想,他坐下之后倒是心平气和了不少。他光着膀子,前胸上的雄鹰图腾和咒语如旧,桓秋宁一眼就认出了,他便是前些日子背着自己去斗兽场的那个鹰奴。

“吃点东西。”他拿起银碗,倒了一杯羊奶,撕下两块羊肉扔了进去,推到了桓秋宁的面前,抬眼道:“说,你是什么人。”

桓秋宁略微吃惊,虽然此人的汉话说的很生疏,但是一点也不拗口,反倒是让他觉得很亲切。他心想,难不成这个鹰奴是个汉人?

于是,他试探性地问了句:“兄弟,我是汉人,吃不惯半生不熟的羊肉,你拿去再给它烤一烤,烤熟了我再吃。”

鹰奴不吭声,把银碗拿回去,三两口喝完了羊奶。他从羊腿上撕下了两大块羊肉,扔进嘴里,没嚼几下就咽下去了。这吃相可谓是相当豪放了,毫无礼仪规矩可言,完全不像是汉人的作风。

看他吃的这么香,桓秋宁的嘴角抽了抽,肚子没骨气地叫了两声。

桓秋宁坐在一旁的矮凳上,揉了揉肚子,心道:“算了,天大地大,吃食最大。面子丢了还能再找回来,人要是饿死了,那可就亏大了!再怎么说,也不能赔了老本罢!”

他在心里跟爱面子的自己打了一架,大获全胜。于是,他伸手抓起一块羊筋肉,美滋滋地送进了嘴里。

“真劲道!兄弟,你再给我倒杯羊奶呗!”桓秋宁咧着嘴,扬眉一笑,“方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这羊肉真香!”

鹰奴无动于衷,抱着胳膊,坐在对面,面无表情地盯着桓秋宁看。

桓秋宁察觉到,这个鹰奴一直盯着他手腕上的草绳看,根本移不开眼。想到这里,他的眉角微微一挑,突然就明白自己为什么能坐在这里美滋滋地吃羊肉了。

缘分还真是妙不可言哪!

他没想到初到边境时遇到的小驿卒,竟然在今日救了他的一条命。

“大哥,你稀罕这种草绳?”桓秋宁假装失落,垂下眼,“哎——可是我不会编啊!大哥,我跟你坦白了说,我是被人骗到弘吉克部来的。城外的流民为了一个羊腿,把我卖到了这里,如今啊,我怕是没法活着回去了。”

鹰奴斩钉截铁地逼问道:“你手上的草绳是从哪弄的?”

“哎!说来话长。”桓秋宁又叹了一口气,心想:“这人还真是个直肠子,别人还没给他下套呢,他自己就先招了。单耳鬼李傀,我既然答应了你弟弟,那咱们就一块活着闯出去罢。”

见桓秋宁心不在焉的,鹰奴重重地砸了下桌子,怒喝道:“说!”

“大哥,您别急嘛!咳咳,你听我慢慢跟你说。”桓秋宁盘着腿,一边嚼着羊肉,一边说,“我呢,有个亲哥,他要是还活着,估计长得跟你一般高大魁梧。他叫李傀,俺们都叫他单耳鬼!他以前是威风凛凛的东平关守将,只可惜,六年前东平关失守的时候,他被弘吉克部的黑鹰军捉去了,干了咱们这行,也就是给萧慎人当了鹰奴,生死未卜。我是汉人,没办法心甘情愿地给萧慎人当奴隶,大哥,今儿个我把话跟你说明白了,你要是觉得我该死,你就杀了我罢!反正,我知道我大哥活不了了,我等了他六年了,也足够了,我不想再继续等下去了。烂命一条,你拿去罢!”

桓秋宁使劲挤出了点眼泪,演的那叫一个情凄意切,为了让李傀信假为真,他特意叫了李傀一声“亲哥”。

他低下头,把那两滴芝麻大的泪珠抿了去,抬头时,见对面的鹰奴哭得悲伤大怮,便知道自己在满春楼的那一年没白待,他是学到真东西了。

桓秋宁不知道李傀是怎么把他搂进怀里的,他只记得李傀像头饿狼一样扑了过来,然后温柔地抱住了他。

他知道这个久别重逢的拥抱不属于他,看着李傀在面前像个孩子一样哭得浑身发抖,他心里莫名地难受了一阵子。

李傀松开桓秋宁后,摘下了胸前挂着的狼牙。他用榔头敲碎了狼牙,从狼牙里拿出了一跟皱皱巴巴的草绳,草绳上系着一个平安结。

“六年了,哥终于见到你了。”李傀把草平安结放在了桓秋宁的手里,“哥带你走,离开这里,咱们不做谁的奴隶,哥要带你回家。”

“回家。”桓秋宁的心颤了一下,他不禁想到那个守在边城的小驿卒,也是日复一日地等着他哥,等他们一起回家。

桓秋宁纠结了一阵子,还是没能叫出那声“哥”。他拍了拍李傀的肩膀,笑着道:“单耳鬼,我厉害么,我从斗兽场中活下来了。这六年,我一直在好好地长大。”

最后一句话,是桓秋宁替小驿卒说的。他想,如果小驿卒见到了李傀,一定会跟李傀说这样的话。六年的遗憾不是一句话能弥补的了的,但是说了总比没说要好。

“嚯,这么多年没见,你小子怎么跟哥生疏了。”李傀摘下黑色面罩,露出了一张黑的发青的脸,着实是像土里挖出来的人面青铜钺。

桓秋宁看着李愧的脸,觉得他跟小驿卒长得一点也不像。

李傀也看着桓秋宁,感慨道:“真好啊,一转眼六年过去了,你小子也长大成人了!”

这张脸虽然晒得黝黑,却相当英气。他的两条眉又粗又浓,眼睛更是炯炯有神,只可惜……

他瞎了一只眼,连眼珠都没留下。

见桓秋宁一直盯着他的那只眼睛看,李傀捂着那只眼,自豪地扬声道:“这只眼是六年前我在东平关打仗的时候瞎的,蒙岢手底下的黑鹰军弄瞎了我的一只眼,我杀的他们那帮鬼崽子们哭爷爷叫奶奶!砍了他们一百个头!”

见到李傀这般意气风发地讲从前的事,桓秋宁才知道小驿卒说他哥是个草莽好汉,并不是给他个戴高帽。

李傀是黑鹰军破了东平关,包围荆城后,唯一一个没有逃命,留下来守城的将领。

黑鹰军的将军看见了李傀的武义和气节,才没有要了他的命,但是他们不敢任用这样的人,只能把他送到驯鹰的部落,让他当鹰奴。

“当年,蒙岢把我抓到斗兽场,让我给他当奴隶的时候,我本是想自戕,自我了断的。”李傀转着匕首,阴着脸,“可我不服,也不甘心!当年那场仗死了那么多人,有那么多的人想要活下去,可他们却没有能够活下去的机会,我不能就这么草率地糟蹋了自己的命。我要活着,为了荆城死的去百姓活着!”

“好兄弟,好样的!你活下来了!有机会,咱们一块活着逃出去。”桓秋宁拍了拍他的肩膀,顺便问了句,“弘吉克部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在边城的时候,我听说裕达岭那边又要打仗了。”

李傀跟桓秋宁一样,盘腿坐在毡毯上,不疾不徐地道:“外边的情况我不清楚,部落里的事儿我倒是知道不少。你想知道什么,我一一说给你听。”

“先从你刚才提到的蒙岢说起罢。”桓秋宁思索片刻,连着问了几个问题,“我听说过不少关于他的事,大多是皮毛,你讲点筋脉,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他对弘吉克部来说,是什么样的存在?他是弘吉克部的心脉么?”

刚问完,桓秋宁便在心里把殷禅和谢柏宴骂了个遍,他暗暗心道:“病秧子这个混蛋,什么事也不肯跟我挑明了说,说到底,他还是不信任我。我桓秋宁这个人啊,从来不走回头路,我既然下定了决心要给郢荣谋一条路,便不会当那吃里扒外,两面三刀的贱种!哎!心寒哪!”

“蒙岢是蒙谚的小儿子,黑鹰军的领军,萧慎人信奉的天神为他们选中的下一任的王。只要他不死,他就是下一任的拓剌王。”李傀蹙着眉,继续道,“只可惜,此人亦正亦邪,不是个善茬。”

桓秋宁倏然竖起了耳朵,问道:“亦正亦邪,此话怎讲?”

“据我所知,蒙岢是蒙谚最不喜欢的一个儿子,他觉得蒙谚的母亲出身低贱,生出来的儿子只能是个孬种,配不上他身上流的天神的血。”李傀苦大仇深地说,“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蒙岢跟蒙谚的堂弟蒙彡有着不伦不类的关系。”

桓秋宁错愕地问:“嘶,竟有此事?”

“在弘吉克部,男人要比女人多的多,加上此处的冬天漫长寒冷,本就体质阴寒的女人很难熬过漫长的冬日,弘吉克部的女人越来越少。因此,有很多蒙氏贵族便与男人做|爱,来发泄他们压抑不住的性|欲。我听说,蒙岢年少时为了救一个人,心甘情愿地成为了蒙彡的娈宠,为他服侍了很多年。而蒙岢不顾一切去救的那个,却死在了他的面前。从那之后,草原上的那个下贱龌龊的少年也死了,取代他的是心狠手辣的杀神,也就是蒙谚给他取的那个名字,用萧慎话来说,叫‘天旦’。”

“你说什么?他叫‘天旦’?!他就是‘天旦’!”桓秋宁惊愕地抬头,又问,“‘天旦’不是爱神的意思么?在弘吉克部,还有别人叫这个名字么?”

“没有了。”李傀解释道:“据我所知,这个名字是蒙岢出生的时候,蒙谚请求天神给他取的名字。当时,蒙谚从巫师的口中听到‘天旦’这两个字的时候,觉得这个名字太过凶煞,不吉利,便让巫师对外宣称出生的小王子是天神赏赐给人间的‘爱神’。他没办法给蒙岢换一个名字,这样会触怒天神,于是便把这个名字藏起来了,没有对外说。直到蒙岢十八岁成人的那一天,众人才知道蒙岢的这个名字。碰巧的是,那时候黑鹰军正好却一位将军,作为杀神的蒙岢带着蒙谚开疆扩土的雄心壮志,接下了黑鹰军的虎符,成为恶狼黑鹰军的将军。”

“原来是他。”桓秋宁沉思着,喃喃道:“好在,我们都活下来了。山可,山可,可不就是‘岢’嘛,我早该想到的。想必这些年,你应该找到答案了吧。”

桓秋宁搜肠刮肚地把往事翻了个遍,他再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夏景的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应该也是一个鹰奴。”

李傀沉声道:“你早就见过他了。”

桓秋宁指了指自己,笑着问:“我吗?什么时候,这么有缘分?”

李傀见桓秋宁嬉皮笑脸,他也嚣张跋扈地扬眉一笑,一副等君吃瘪地表情,咧嘴道:“那天在巨人坑外,就是他一脚把你给踹下去的。”

“……”

桓秋宁宛如一潭死水中的一条死鱼,面无表情地抬头望了一下天:“贼老天,你作践谁呢!”

第95章 鹰奴(五)

天不应,地不灵。

桓秋宁收回视线,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句他听不懂的萧慎话,紧接着门外的人齐帅刷地跪了一地。

“领主来了,快跪下。”李傀利索地起身,按住桓秋宁的肩膀,冲着他的膝盖骨不轻不重地踹了一脚。桓秋宁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呢,人已经搁地上跪着了。

桓秋宁稀里糊涂地跪着,未见其人,先听见了各种金饰清脆的撞击声。他低着头,听见迎面走来的领主冷不丁地问了句,“你叫什么名字?”

跪在一旁的李傀歪头冲桓秋宁使了个眼色,让他别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桓秋宁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小声地回应道:“回领主的话,我叫‘见雪’,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民,幸亏领长收留我,要不然,我迟早是要饿死的。”

他故意卖惨,却没想到自己的卖惨大计在此地根本行不通,因为这个地方的人,都是些没心没肺的怪物。

领主的身上佩戴着几十个金饰,他一动,浑身闪亮亮的,犹如被火彩覆盖了全身。他抬脚,一双上好的鹿皮靴踩在了矮凳上,转头看着李傀,一双炯炯有神地金黄色的瞳仁瞪向李傀,瞳孔骤缩,寒声说了句:“打。”

李傀没敢反驳,咬着牙,抽出皮鞭,狠狠地在桓秋宁的背上抽了一皮鞭。

桓秋宁吃痛,没敢吭声,咬牙忍着。

领主蹲在桓秋宁的面前,捏住他的下巴,桓秋宁不得不抬头,一双泪眼可怜巴巴地看着领主。

那双似水的眸子底下脏藏着狠劲,桓秋宁假惺惺地求饶道:“领主,我,我知道错了。”

领主抬起眼,欣赏玩物似的瞧着桓秋宁。他有一双特别的金瞳,瞳仁异常深邃,是罕见的琥珀金色,像凝固的阳光。他的眼角乌黑,两条墨眉横在双眸上,又有点像阎王殿前的青面獠牙的鬼。

他一抬手,桓秋宁又挨了掀皮带肉的一皮鞭。

“啊嘶。”

这两道鞭子下去,桓秋宁背上的旧伤全裂开了,滋滋地冒着血。

“你给我听好了,我问你什么,你答什么,旁的一个字也不能说!”领主扼住桓秋宁的下巴,看着桓秋宁的那张脸,他的眼角泛起了几分笑意,“你长的不错,做鹰奴可惜了。”

“这又是唱的哪一出?”听到这句话,桓秋宁撇着嘴,暗暗腹诽道:“这张皮可真真是给我招惹了不少是非,早知如此,在琅苏的时候,我就该把这张皮烧了,再把灰扔到望苏河里边去。罢辽,既然错也不在我,我也就甭折磨自己了。”

领主跟李傀说了几句萧慎话,桓秋宁跪在一旁静静地听着。说完,领主带着他那一身亮闪闪的金首饰,飞扬跋扈地走出了羊皮帐。

这哪是一个奴隶能有的气场啊!

此人绝对不简单。

门帘落下的时候,桓秋宁瘫在地上,终于松了口气。

李傀扶起桓秋宁,找了两块干净的麻布给他简单地包扎了伤口,叹气道:“此处不比大徵,在这里,奴隶是没有资格说话的。你千万要记住,谨言慎行,什么也不要说,什么也不要做。如果遇到了好的时机,咱们一块逃出去。你切记,一切听我的。”

“是了。”桓秋宁苦大仇深地嗷嚎道:“好大哥,我已经大彻大悟了。我一定会痛改前非,一个字也不说了。”

缓了一会后,桓秋宁问道:“刚才那只金灿灿的野鸡,是什么来头?”

“他就是鹰奴的领主——夏景。”李傀扫了眼门帘,“你忘了吗,当日在斗兽场,是他放的那只红眼鹰,是他把你扔下去的。”

“此生难忘啊!”桓秋宁盘腿坐在地上,抿去了额角的汗,“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他与蒙岢的关系非同一般罢。”

“他是蒙岢的鹰爪,也是他的替死鬼。”李傀摸起一把匕首,塞进桓秋宁的怀里,把他拉了起来,“没时间了,你穿好衣服,马上夏景的人就要来接你了。”

“去哪儿啊?我才刚喘了两口气,身上还疼着呢。”桓秋宁面露难色,焉了吧唧地说,“能不去么?”

“去銮城。”李傀道:“夏景要带你去见蒙亲王蒙彡。”

桓秋宁愕然道:“他怕不是要把我送给蒙彡当娈宠罢!”

“蒙彡生性嗜色,连初生的羔羊都不放过,夏景把你送过去,大抵是为了投其所好。”说着,李傀打量了桓秋宁一番,颇为坦诚地道,“说实话,大哥也没想到,你能长得这么俊俏,你的眉眼真好看。大哥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词,只能想到一句‘一寸秋波,千斛明珠未觉多’[1]。大哥读的诗不多,你莫要笑话哥。”

“好一句‘一寸秋波,千斛明珠未觉多’!妙极了!”说完,桓秋宁突然意识到这句诗是李傀用来形容他眉眼好看的,腼腆地笑了一下。

他这么腼腆地一笑,就更俊俏了!

李傀豪爽地干笑了两声。他拿了件羊毛毯,披在了桓秋宁的身上,笑道:“大哥还读过好几首有名的诗,等咱们回了荆城,大哥慢慢地讲给你听。你莫要怕,到了銮城,大哥一定会想出法子,护住你。咱们去銮城,说不定能遇到好的时机,总之啊,咱们必须得离开这个部落,留在这里,迟早要被夏景活活打死!”

“行,我听大哥的。”桓秋宁咧嘴一笑。他确实不能在这里耗费太多的时间,毕竟他此番来到萧慎真正的目的,是要给郢荣争取更多的时间和机会。

从来没有人替他谋出路,可他却心甘情愿地替别人谋出路,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像个傻子,彻头彻尾的傻子。

傻点就傻点罢,有句老话说的好,傻人有傻福嘛。

桓秋宁和李傀跟着鹰奴大军在草原中走了三天三夜,磨坏了两双草鞋,才见到了一座土城。

黄沙之中,那座城仿佛一只沉睡的巨兽,沉默地匍匐在苍茫的黄土地上。城墙并非由砖石堆砌而成,而是由黄土一层层夯筑而成,风一吹,城墙不住地往下掉墙皮,那场面,也是相当壮观哪!

到了銮城,草原的气息消散在了黄土中,土道上走着的不再是牛羊,而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背着货物的骆驼大军。

途中,领主赏赐给桓秋宁一只鹰。这只雄鹰生性乖戾,脾气古怪,不通人性,桓秋宁与他说了一路,费了不少口舌,也没能跟它对上眼。

正因如此,入城的时候,别的鹰奴都是肩扛战鹰八面威风地入城,而桓秋宁就比较尴尬了。他的鹰在天上飞,他在地上追。他前脚刚进了城,后脚他的鹰突然掉头,飞到了城外,还嚣张跋扈地冲他叫了两声。

桓秋宁气的火冒三丈,他有气没处撒,只能跟路边的一头看戏的骆驼大眼瞪小眼,愤愤地冲它扔了俩石子。

“罢了,你走罢……反正你跟着我,也是没有肉吃的。你喜欢谁就去找谁好了。”桓秋宁抱着胳膊,冲天上的鹰道。

声落,天上的鹰冲他扔了一坨“土泥”,嚣张跋扈地叫了两声,然后远走高飞了。

桓秋宁一脸嫌弃地扫了一眼草鞋前的“土泥”,气急败坏地抬起头,指着在他头上盘旋的鹰,大喊道:“哪来的大小姐脾气?我祝福你,永远不会被夏景抓住,能在天上飞一辈子!”

说完,他灰头灰脸地走在鹰奴队伍的末尾,收回心思,开始仔细地观察这座藏在草原身处的城池。

这座城与大徵的城郡不同,城中没有明显的规划,也没有纵横交错的街市,它只有一道大道,从南到北贯穿了整座城。大道的两边有各式各样的上铺,城中百姓的衣着打扮也大不相同。有穿着麻布衣裳跪在地上劳作的老翁,也有穿着锦衣华服,拿着皮鞭沿路训斥奴隶的贵族,也有赤身驯兽的奴隶。

看到商贩的小摊前摆着的木牌上的字,桓秋宁才知道銮城的“銮”字怎么写。

见到“銮”字,他笑着问问身旁的李傀:“大哥,这座城池的名字是怎么来的?想必这个‘銮’字,应该有故事罢。你讲讲嘛,我这个人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就喜欢听故事。”

据说在鹰奴中,夏景不在的时候,李傀就是“天”!无论他说什么话,下什么命令,别的鹰奴都得听。进了銮城之后,夏景离开了鹰奴的队伍,李傀便挺直了腰板,耀武扬威地走着,仿佛回到了他自己的老家,周围的人都是他的小弟。

“很有趣。”李傀爽朗地笑着,“蒙谚那个贼头,大字不识几个,还硬要装蒜,结果,出大糗了罢!他年轻的时候带兵去裕昌关那边打了一场仗,听见临边的百姓说,上京城里有一座金子堆砌而成的宫殿,叫‘金殿’!蒙谚一听急眼了,大徵的皇帝有金殿,睡在白玉枕头上,他一个萧慎的拓剌王,睡在羊皮帐篷里,那怎么成呢!于是,他回到萧慎之后,没琢磨那场仗是怎么打输的,净想着从哪儿弄金子盖金殿了!”

“没想到蒙谚这老头,年轻的时候挺逗啊!”桓秋宁转头,笑着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开始在萧慎挖坑,可是萧慎根本就没有金矿,他挖了五年,只挖出了些奇形怪状的石头。没办法了,他只好用挖出来的这些土,盖了一座土城。在给这座城池取名字的时候,就更有意思了!蒙谚想着大徵皇帝有一座金殿,他不能比大徵的皇帝差,便抓了个边城的百姓问,有没有什么字,里头有很多金子,那位百姓一听,给他写了个‘鑫’字。谁能想到蒙谚这老贼头眼神不好使,把那个‘鑫’字,看成了个‘銮’字,于是便边给他建的这座土城,取了个名,叫‘銮城’。这座城的名儿就是这么来的。”

“哈哈哈,蒙谚这个老东西,年轻的时候还挺会给自己找乐子的呢。”桓秋宁乐呵一笑,边走边说,“好几年前,我被他捉住过,那个时候,我差点死在他手里。蒙谚放了几十头狼,想咬死我,结果让我给跑了。我估计啊,那次我跑了之后,他肯定气的夜不能寐,恨不得扒了我皮,抽了我的筋,喂他那几头红眼的狼!”

“弟,你小子本事不小啊,没给咱老李家丢脸!”李傀给桓秋宁竖了个大拇指,“在哥认识的人里头,你是唯一一个能从蒙谚手底下逃出去的人。”

桓秋宁哈哈一笑,自谦道:“我肯定没大哥厉害,我还得靠大哥罩着我呢!”

李傀问道:“你之前跟夏景说,你叫什么名儿来着?”

“见雪。”桓秋宁答道:“我随口起的,怎么了?”

“这名儿好听,我记住了!以后我就用这个名字称呼你,你甭再起别的名儿了,免得被旁人看出端倪。”李傀指了指大道尽头的一座宫殿,“那便是拓剌王的王宫,蒙亲王也住在里头。你去换身衣裳,夜里我带你进去。咱们啊,去好好地会一会萧慎的王氏。”

“嗳!”桓秋宁单挑一边肩,给李傀撞了一下,挑眉道:“有大哥罩着我,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不怕!”

桓秋宁和李傀跟着骆驼车队从一间卖桂花糕的铺子前走过,铺子里,一位身材魁梧,眉眼英朗的少年正站在柜台前,看着方盒中的糕点。

掌柜的见来人赤裸着上身,又戴了不少金饰,已然猜出了来人的身份。掌柜的估摸着他便是刚刚进城的鹰奴,只不过他的身份要比普通的奴隶稍微高了一点,但也只是个奴隶。

毕竟,在銮城中,低贱的奴隶是没有资格站着跟人说话的。

掌柜的盯着夏景身上的金首饰,语气稍微客气了点,问了句:“要点什么?”

夏景用两指捏起一块桂花糕,放在鼻前闻了闻,没有香味。

他稍微用力一捏,桂花糕就如黄土一般碎在了指尖,落地时变成了一摊尘土。

这根本不是桂花糕,而是用黄土和面粉和成的土饼。城中的百姓缺食少粮,常年吃这种馋了土的东西,已经分不清什么才是食物原本的味道了。

夏景略微失落地垂下眼,他想给那个人带去些好东西,他知道那个人喜欢吃中原的糕点,可他买不到真的,也不愿意用这种粗制滥造的赝品去搪塞他。

他戴了一身的黄金首饰,却买不到一块桂花糕。

夏景微微摇头,他转过身,背对着柜台,失落地叹了口气。

“好你个不知死活的奴隶,弄坏了爷的糕点,你还想走?!”掌柜的见夏景转身要往外走,火冒三丈,他伸手扯住夏景身上的腰带,扯着嗓子骂道:“这天底下哪有白白让你吃霸王餐的好事,更何况你只是个奴隶,最下贱的奴隶,你连人都不是!”

夏景没回头。他摘下了一个金色的耳坠,反手扔在了地上。

掌柜的见到黄金,立刻瞪大了眼珠子。他捡起黄金耳坠,扑到夏景身后,不依不饶地骂道:“给这么点金子就想走?你把爷当奴隶糊弄呢!你知道爷背后的人是谁么,是蒙亲王!你要是得罪了爷,回头爷上蒙亲王那里告你一状,到时候,无论你是谁的奴隶,也得跟条狗似的死在爷的面前,懂了吗?你要是个识相的,就乖乖地把身上的金首饰卸干净了,爷心情好了,就饶你一命!”

夏景站在原地,冷淡地说了一句:“滚。”

“你说什么?你敢让爷滚?你他娘的认清楚自己的身份了么,你只是个奴隶!”掌柜的没看见夏景手臂上暴起的青筋,像一条饿疯了的野狗,扒着夏景腰上的腰带,瞪大了眼珠子,“哎呦喂,这是鸽血红罢!瞧瞧这血色,真美呀!这么好的宝石,戴在你的身上,真他娘的是糟蹋了好货!”

夏景又说了一句:“滚。”

他的语气比上一句,更为平静。

“爷要把这颗鸽血红扣出来,镶嵌在帽檐上,爷要让所有人都看见它!”掌柜的恨不得钻进那颗宝石里,“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美的东西,真是馋死人啦!”

就在掌柜的伸手去摸夏景前胸上的胸链时,夏景突然转身,反手掐住了他的喉咙。

夏景扼住他的喉咙,逼迫他跪在自己的面前,淡然地注视着那双惊恐万分的眼睛,平静地说:“我给过你机会了。”

掌柜的满脸充血,大口地喘着粗气,“你……你要干什么!爷可是蒙亲王的人,你不怕蒙亲王么!你要是敢动我一根汗毛,蒙亲王一定会弄死你的,你不怕死么!”

“咔嚓!”

夏景捏着他的脖颈,倏然转了一下手腕,生生地捏断了他的喉咙。

掌柜的根本没来得及发出最后一声呜咽,登时断了气。他临死都在瞪着夏景腰间的那颗鸽血红宝石,那双充血的眼睛,比鸽血红的宝石还要红。

夏景低头扫了一眼那张狰狞扭曲的脸,用拇指抿下了他嘴边的一滴血,轻蔑地说了句:“血色真美啊。”

他松开手,平静地注视着掌柜的倒在他的脚边,顺便把那一滴血,抿在了腰间的红宝石上。

夏景背对着天空,转头看向背后,烛火突然晃了一下。

拓剌王宫内,烛火映在金碧辉煌的墙壁上,云雾缭绕般的烟雾氤氲在宫殿的上空,把珠宝的火彩掩盖在了那层若隐若现的雾气中。

夏景跪在大殿上,漫不经心地擦着腰间的那颗红宝石。

几位身姿妙曼的舞姬挥着衣袖从他身旁飘过,留下了阵阵芳香,他不闻不问,不看不听,无欲无求地低头擦着那颗红宝石,只是会时不时地,偷偷地瞄一眼王座上的那个人。

夏景抬头,见到两位舞姬一左一右地给那人喂着酒,而那个人,整斜倚在王坐上,居高临下地睨着他,望眼欲穿,恨不得看穿他一起一伏的心脏。

那人总是用这般居高临下的眼神看着夏景,除了他们肌肤相贴,十指相扣,在方寸的羊绒榻上,起起伏伏的时候。

那人当着夏景的面,揽住一位舞姬的纤纤细腰,仰着头,把酒樽中的美酒一饮而尽。他看着夏景,勾了勾手指,似笑非笑道:“过来。”

此人便是拓剌王的儿子,天神为萧慎选择的下一任的王,弘吉克部的台吉——蒙岢。

夏景跪在大殿上,低下头,避开蒙岢的视线,涩声道:“台吉,您醉了。”

“本王没醉。”蒙岢直勾勾地盯着夏景,反手推开了身边的舞姬,“过来,给本王倒酒。”

夏景赤着足,一步一步地走上了铺满金箔的台阶。他低着头,凝视着腰间的红宝石,不敢去看蒙岢的眼睛。

高大的影子落在了蒙岢的身上,把他整个人全都包裹在了影子里,连钻石珠宝的火彩也罩住了。

蒙岢掀起盖在大腿上的金色的罗衫,拍了拍大腿上缠绕着金链,抬眸盯着夏景,“来,坐到这儿来。”

夏景回头看了一眼大殿上的舞姬,低下头,沉声劝道:“台吉,不可以。我只是您的奴隶!”

蒙岢没在乎夏景说了句什么话,他揽住夏景的腰,轻轻一勾,像适才揽住舞姬的腰一般,把夏景楼在了怀里。他的指腹在夏景前胸隆起的腹肌上揉蹭着,哑声道:“本王想喝酒了,你来喂本王罢。”

夏景斟了一杯酒,两指捏住酒杯,送到了蒙岢的嘴边。他一送,蒙岢一躲,他再送,蒙岢再躲,两人一来一回,推推搡搡了许久。

蒙岢笑着握住了夏景的手,在掌心了揉了揉。

夏景再把酒杯往他的面前送,他便又笑着往后躲,直到夏景整个人压在了他的身上,他才肯握着夏景的手,把杯中美酒一饮而尽。

他捏住夏景的手指,轻轻地替他擦了擦嘴边的酒滴,顺便,亲了一下。

蒙岢揽住夏景的腰,掌心扶着他的胸,在他的耳边温声道:“阿景,你怎么才回来,我等了你好久呢。你看它,它也想你了。”

蒙岢握着夏景的手,低头向下看了一眼。

夏景被他揉的起了一层薄汗,他直起腰,轻声道:“台吉,这里不是能说这种话的地方,夏景不敢应。求台吉,留夏景一命。”

“有我在,没人敢伤你。”蒙岢勾住夏景的腰带,直起身,扶着他的肩膀,嚣张跋扈地挑了一下眉,细声道:“我松手了,那你一会儿,可要好好地哄哄我。”

见到夏景点了头,蒙岢才肯善罢甘休。他放下酒杯,冷下脸,拍了拍手,“本王累了,今夜就到这里罢,都退下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