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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笙一时不察,竟然被红玉推了个踉跄,向后跌去。她本想借助外力稳住自己的身体,但这一下来的太突然了,周围什么都没有,只能由着惯性向后倒。

眼看着少女就要跌倒在地,围观人群发出一声惊呼,还有那胆小的连忙闭上眼睛,不忍心看到那惨烈的一幕。

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后背也没有赵明笙预想的那般磕在坚硬的石板路上。一双有力的臂弯稳稳地拖住她的双臂,后背紧靠在一片炙热的胸膛。

第126章

有力的臂膀携带着男人的气息,将她包裹在怀中,尽管隔着一层衣襟,背后传来的炙热依旧惹得赵明笙心脏砰砰。

“没事吧。”

宴琢的沉稳的声音自头顶上方传来。

少女垂下的羽睫微动,摇了摇头,想到男人可能看不到,又开口道:“没事。”

赵明笙道了声谢,然后借着宴琢手臂的力度站稳了身子。

待赵明笙站稳后,宴琢便收回了双臂,覆手而立。

少女的声音和平时比起来有些颤抖,宴琢也没多想,只当她是被吓到了,要不是他恰好赶来,这要是结结实实地摔下去非得破皮不可。

想到这里,他抬眸盯住始作俑者。

红玉在青康镇待了这么久,还从没见过这么俊的男人,刚想开口搭话,就被男人一个凌厉的眼神给吓了回来。

“我、我不是故意的,郎君信我。”

红玉最得意的便是她的嗓音,柔弱的声音带着哭腔,寻常人听了这声音腿都软了,可眼前的男人却不为所动,脸色甚至更阴沉了两分。

红玉没辙了,连忙躲进崔鑫身后,她有一种莫名的预感,眼前的男人要是出手了,她的小命今天就得交代在这。

被当作挡箭牌的崔鑫直直和男人的目光对上。

四目相对的瞬间崔鑫暗道一声糟糕。

怎么又碰上这瘟神了!

上回他记得就是这男人随随便便就将他的两个小厮打了个落荒而逃,崔鑫至今心有余悸。

“误会、误会,红玉只是不小心推了一下她而已,来来来,我替她给这位小娘子道个歉。”

崔鑫强牵起嘴角,故作淡定地走上前,与男人攀谈起来:“兄弟看着有些面生,怕不是本地人吧,交个朋友,这件事就算过”

去字还没说完,崔鑫就感觉肩膀一重,整个人飞了出去,后背重重地砸在地上,惊起一片尘土。等到他从地上挣扎着爬起来的时候,整个人还是懵的,他甚至没看清男人是怎么出手的。

说好的伸手不打笑脸人呢!!

“你居然敢打我?”刚一动,崔鑫就觉得肩膀有剧痛传来,顿时疼的他哇哇直叫。“我可是县令之子!”

一旁的赵明笙差点没笑出来,县令之子又如何,他要是见过他一刀砍下贪官头颅的模样,恐怕就不会这样说了。

宴琢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

“我也只是不小心推了一下你而已。”

既然管不好自己的女人,就别怪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一想到宴琢这是在替自己出气,赵明笙的耳朵又不自觉地红了。

“你们给我等着!”

肩膀的疼痛让崔鑫无暇顾及其他,只想赶紧找个郎中看看,等治好了伤再来收拾他们也不迟!

于是他恶狠狠的放下狠话后,就在红玉地搀扶下狼狈的离开了。

“吵吵嚷嚷,怎么回事。”

被店外吵闹声吸引出来的柳莺莺提着衣裙跨了出来。此刻巴掌大的小脸上光滑的不见一丝疤痕,一身葡紫色罗纹裙更是衬得那张小脸白到发光。原本微蹙的眉,在看见人群中容貌绮丽的少女的那一刻舒展开,眼神中止不住的欢喜。

“赵家小娘子,你终于回来了!”

被柳莺莺紧紧抱住的赵明笙差点没招架住她的热情,之前怎么没发现这女人手劲还挺大,不过好在她抱了一会儿就松开了。

“嗯,刚从余掌柜那边过来,听说你开了这家店来恭喜你的,你的脸”

说完,赵明笙才注意到,原本盘桓在柳莺莺脸上那道犹如蜈蚣一般的凶疤,此刻以然不见了踪影。

“我想了想,既然决定要开脂粉店,身为老板娘的我要是成天蒙着个面纱见不得人,那客人又怎么愿意光临。”柳莺莺抿嘴一笑,“你给的那瓶舒痕膏,我坚持用了不到一个月疤就消失了。”

当初很多人都见过柳莺莺脸上的那道疤,所以当她们重新看到这张光滑的小脸时才会更加惊叹,那样严重的疤都能消除,可见其效果有多么强大。柳莺莺的脸便是脂粉铺子最好的活招牌,这也是这家脂粉铺子为什么明明开张不久,却这么受欢迎的原因。

“不提那些不开心的事了,”柳莺莺拍拍她的手,“既然来了,为什么不进来找我?”

赵明笙有些无奈的笑了,“刚准备去找你就被人拦下了。”

柳莺莺看向周围的人群,问:“怎么回事?”

赵明笙抿了抿唇,还没作声。

一旁热心的围观群众便将事情的经过七嘴八舌的说了一通。

听说刚刚是崔鑫和红玉在闹事,柳莺莺原本明媚的脸色立马沉了下去。

“红玉说的也没错啊,就应该排队啊!”人群中有人嘀咕道。

“排什么队!”柳莺莺对着那几个说赵明笙插队的人媚眼一横,说不出的嘲讽。“我可从没见过谁家老板娘回自己店还要排队!至于红玉,你们告诉她,我这里以后不会再做她的生意!”

说完,留下呆愣住的众人,拥着赵明笙进了屋内。

赵明笙:?

她怎么不知道自己还是老板。

进了屋,一想到刚刚的事,柳莺莺还是很气愤:“崔鑫居然还敢来我这撒野,还这般欺负你!”

那架势恨不得冲过去打那狗男人一顿。

“已经教训过了。”赵明笙拉住她,笑吟吟地向她介绍着宴琢。隐去了他的身份,只说他是京城来的商人,顺便讲述了他刚刚的英勇事迹。

柳莺莺看向一旁的萧肃而立的男人,仅一眼便匆匆收回目光,似一株雪山上的万年孤松冷清却又挺拔,却又有着说不清的威仪感,让人不可直视。

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但以柳莺莺的见多识广,她敢断定此人绝非普通商人,不过既然赵家小娘子这么说,她也不去拆穿,只道:

“那就好,不过崔鑫毕竟是县令之子,你们就这样打了他,恐有后患。”

这一点赵明笙也明白,她知道崔鑫的那些小动作对宴琢来说不过是蚂蚁撼大树,但常言道,宁可得罪君子,也不要得罪小人。

“不必担心。”

宴琢勾唇去看赵明笙,瞧见她发间不知何时落了一片枯叶,招手道:“过来。”

“怎么了?”

虽然不明白怎么了,但赵明笙的身体却下意识地先一步靠了过去。

一旁的柳莺莺将两人娴熟的互动收入眼低,忍不住想啧啧两声。

宴琢抬手将那枚叶子取下,攥在手中摩挲着叶脉的纹路,陷入思索。

如果他没有记错,过往的卷宗中便有一案曾牵扯到青康镇的崔知县,但当时因证据不足,这个案子便被压了下去,如今若想翻案倒也不难。

他招来景流,让他先去调查一番。

见宴琢似乎已经有了对策,赵明笙便放下心来。

柳莺莺领着一行人来到大堂。

娓娓道:“其实一早我便有了开家铺子的打算,毕竟我对治病救人那些不感兴趣,药铺我也呆不长久,本来想等你回来再作商量,却没想你一走就是数月,又正巧遇上官府拍卖杏安堂的旧产,我便用手里的余钱将这铺面盘了下来,开了这家脂粉铺子。”

大堂的陈设还是杏安堂原本样子,格局上没做大的变动,甚至原本的药柜也并没有撤去,因而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药香,药香和柜台上陈列的脂粉香混杂在一起,竟然说不出的好闻。

柳莺莺笑道:“我们的脂粉中也需要添加药材,那些柜子刚好能排上用场,就留着了。”

脂粉铺子外长队如龙,店内的人也不少,环肥燕瘦各式爱美的女子熙熙攘攘地围在柜台前,有的围着柜台自行挑选,有的则簇拥在一位绿衣裳的小娘子周围。

赵明笙一眼扫过去,只觉得那绿衣裳有些眼熟,定睛一看,那不是钟芫吗!

只见那些拿不定注意,不知道该选什么好的小娘子叽叽喳喳地围着钟芫。

“钟娘子你快帮我看看,这两个颜色的唇脂我选哪个颜色好?”

钟芫:“王娘子,你皮肤白,唇色浅,唇脂的话用这款石榴色的就刚刚好。”

“这玫瑰味的香脂虽然好闻,可总觉得有股俗气。”

钟芫:“杜娘子若是不喜欢玫瑰味,可以试试桂花味,金秋时节桂花香,这是我们家新出的味道,这款味道更显高雅,更符合您的气质。”

无论谁来问,钟芫都能一一作答,一顿明褒暗夸得众娘子心花怒放,心满意足的离去,就这一会儿的功夫就卖出去不少。

一旁的柳莺莺道:“她去药铺找余掌柜的时候正好被我碰上,她说她是你以前的丫鬟,我便将她留下来帮忙了,你还别说,这小丫头小嘴跟抹了蜜似的,可会说了。”

说到这里她好奇的瞅了一眼赵明笙,“你以前究竟是哪家大户人家的小姐?连个丫鬟都这么水灵。”

赵明笙啖笑不语。

钟芫毕竟是侯府出来的,曾今还是她身边的大丫鬟,虽然和钟翠的稳重相比钟芫平时是有些不着调,但在侯府生活了那么多年,她的见识的远比一般人多,最重要的就是脑子转的快,人机灵!

要不是这股机灵劲,当初也选不到她来做大丫鬟。

一顿推销的口干舌燥,钟芫正准备休息一会儿喝口水,一抬头就看到柳莺莺身边站的那人。她不敢置信的眨了眨眼,确定是赵明笙无疑,下一秒眼眶里就蓄上了泪水。

“呜呜呜,五娘子你终于回来了。”

除了钟芫,其他人都不知道赵明笙这段时间是去了兖州,钟芫一边要向她的家人瞒住这个秘密,一边还要担心她在兖州那边的好不好,有没有遇上危险。

这段时间以来钟芫心理压力也是非常大。

现在看到平安归来的小娘子她真的是太开心了!

钟芫这一哭,把一旁的柳莺莺整得手足无措起来。

“哎,你别哭啊。”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让钟芫帮忙做事的这段时间虐待她了呢,“我每天可是有按时给你发工钱的啊。”

虽说是帮忙,柳莺莺也从来没亏待过钟芫,不仅包吃还包住,每日的工钱也是收工后按照销售额的提成现结,她恨不得竖起三根指头发誓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赵明笙也明白钟芫到底在哭什么,柔声道:“好啦,在哭就真成小花猫了。”

钟芫破涕为笑,擦了把眼泪。

“这段时间真的多亏柳娘子照顾我。”

“不不不,是多亏有你在店里的生意才能这么好。”柳莺莺十分谦虚,说完她看向赵明笙。

“赵老板,你看这家小店经营得如何?”

赵明笙被她逗笑了,她从刚才就想问了。“什么老板不老板的,这是你的店,我怎么能算老板。”

柳莺莺:“当初要不是你帮了我,我也不会有开店的机会,这些脂粉的配方大部分也是我们两个人共同研究出来的,怎么能不算呢,等到年底店里的盈利分你一半。”

见柳莺莺实在坚持,赵明笙思考了一番,道:“行,不过我也不能白要你这一半的分红,你前期投入的这些银子,我来承担一半,后期的投入咱俩也一块承担,你要不愿意,你这一半的分红我也不会要的。”

柳莺莺想了想,只好点头同意。

想到余掌柜的叮嘱,赵明笙问起:“石绍呢?听说他在你这里帮忙,怎么不见他人?”

说曹操曹操到。

后堂连接前厅的帘子被人随手掀起,来人正是石绍。

几个月不见,少年个子长高了一些,皮肤倒是白了一些,没有以前那么黑了,手上捧着一堆盒子,正准备去被采购一空的柜台上货。

石绍看到赵明笙愣了一下,随即咧出一口白牙。

“赵姐姐你可算回来了,你走的这段时间里,师傅可是天天和我念叨你。”

赵明笙笑着打趣:“余掌柜那我刚刚已经去过了,听说你现在可是这里的大忙人,药铺那边都找不到你人影,余掌柜可是气得不轻。”

石绍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莺莺姐这边现在正缺人手,我就先过来帮忙配个妆粉里面,回头我就向师父认罚去。”

这孩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实称。

一旁的柳莺莺连忙道:“不怪石绍,是我让他过来帮忙的。余掌柜要罚的话就罚我吧!”

赵明笙忍俊不禁:“开玩笑的,余掌柜并没有真的生气,他还让我喊你晚上回去吃师娘做的红烧肉呢。”

两人同时松了口气。

“师弟可能干了!”柳莺莺笑着揉了揉石绍的头,“这段时间真是多亏有他和钟芫在,不然可真忙不来。”

赵明笙就眼睁睁地看着少年的脸一点点的变红,黑中透红,红中透黑。

第127章

与众人聊了一会后赵明笙向柳莺莺和钟芫告别,她本打算带着钟芫一同返家,可她却说不能误了明日的工。

也不怕别人说她掉钱眼里,直言道:“我现在一天的工钱可赶得上做丫鬟时大半个月的工钱,我可不得好好珍惜!”

众人皆笑。

赵明笙便也不勉强,起身回家。

见天色已晚,宴琢便没有同行,只吩咐景流驾车将她安全送回赵家,约定好明日一早再去田地参观。

赵明笙踩着马凳下车,迎面撞见邹大娘,手上掐了一把新鲜的荆芥。她亲切的打了声招呼。

“哟,是笙丫头啊。”邹大娘直起身挥了挥手。

赵明笙瞧她气色很好,满脸掩不住的喜色,整个人看上年轻了不少。询问之下才得知,她家大郎前段时间刚与隔壁村的一户人家说亲成功,眼下正是好事将近。

赵明笙连忙道了声恭喜。

邹大娘喜滋滋地应下,忽而一拍脑袋道:“丫头你先别进去,在这里等我一下。”

赵明笙不明就里,转身就见大娘提着一筐鸡蛋风风火火地走出来。

邹大娘:“多亏了笙丫头你出的主意,这几个月我靠着卖腐乳的钱不仅还清了以前的外债,还攒下了五十两银子,我家大郎这才能说上媳妇,这筐鸡蛋你们拿回去吃。”

赵明笙看着面前的鸡蛋,愣了一下。

“那些小鸡崽,都已经能下蛋了啊?”

当初石家送的那些小鸡崽,她养了一阵子,为此还特意搭了鸡舍。但到底农家的鸡还是得散养,小的时候到还好些,等大了长出条翅,开始跃跃欲飞起来。在鸡崽们第二次将赵父晾晒的药材打翻在地后,赵明笙也只好将它们送给了隔壁的邹大娘家喂养。

如果她没猜错的话,这些鸡蛋应该就是当初的那些小鸡崽下的。

一问,果然如此。

赵明笙推辞,“邹大娘你每天喂养这些鸡也不容易,这些鸡蛋就你留着自己吃吧。”

提起养鸡,邹大娘就滔滔不绝:“我家这些鸡下的蛋啊,那是特别有营养,前天孩他爹得了伤寒,一碗鸡蛋水灌下去,第二天你猜怎么着,人就好了!可比那一碗苦苦的汤药还要管用。”

赵明笙面上故作惊讶,心里却暗想。

那当然了,那些可是天天用灵泉喂养出来的鸡崽,那下出来的鸡蛋虽说不能包治百病,但像伤寒这种都是小问题,天天吃的话还能强身健体。

“你们小姑娘多吃一点,对身体好的。”邹大娘还准备再说些什么,这时候,隔壁院子传来一道男声;“娘,开饭了,再不回来回来饭都凉了。”

听声音很年轻,应该是邹大娘家在镇子上务工的儿子。

“哎,就来,就来。”邹大娘说着,将一筐鸡蛋塞进赵明笙的怀中。“那些鸡懂事的很啊,每天都能攒下七八个新鲜鸡蛋,这么多我们一家都吃不完,你们就别跟我客气了!”

赵明笙连拒绝都来不及就被塞了个满怀,再一次感受到了邹大娘的热情。

赵明笙只好提着一筐鸡蛋步入自家院子,映入眼帘的依旧是熟悉的场景,东南角晾晒着赵父幸苦炮制的药材,药香淡淡,与西南角那片花香糅杂在一起,倒是相得益彰。

金秋的菊花开的尤为肆意,赵明笙随意的扫了两眼,果然不出意外的看见了绿云、帅旗这些十分名贵的品种,这些花任意拿出去一盆,恐怕都会引起京中贵人们争相抢夺的,还有一些她连名字都叫不出但是很好看的品种。有的花细如蕊,垂下万千丝绦,有的则拥着如火一般的炽烈颜色,在秋风吹拂下像展翅欲飞的凤凰。

孟氏这一手养花手艺,真的是着实令她艳羡。

砰。

重物落地的声音,惊回赵明笙的思绪。她抬头看去,刚迈出屋门的孟氏正呆呆的望着她,手中用来浇花用的木壶滚落在鞋边。

“什么东西掉了?”

书房中同样听到重物落地声,担心妻子的赵父急急忙忙出来查看,刚冲到门口就瞧见许久未归家的女儿笑吟吟地站在门口。

“爹娘,我回来了。”

在钟芫的有意隐瞒下,他们并不知道赵明笙去了一趟兖州的事,只当她是在侯府照顾老夫人,只是这照顾的时间着实久了些。

赵父粗枝大叶,只想着女儿一片孝心,至于女儿在侯府住多久他并不放在心上。孟氏的心思相较而言就细腻一些,想的也多一些,既恐惧女儿觉得乡下简陋,就这样一去不回留在侯府,又想女儿若是留在侯府也好,也不用在这乡下受委屈了,一时间心思矛盾极了。

“娘,没事吧,有没有砸到脚啊。”

赵明笙上前将木壶捡起,细细看了一圈,好在壶中并没有装满水,倒也没有摔出来裂纹,还能用。

孟氏摇了摇头,“我没事,倒是你,这趟出去娘怎么觉得你瘦了许多?这段时间在侯府住的可好,吃的可好,可有生病?”

其实赵明笙倒也并没有瘦,只是脸颊两侧褪去了一些婴儿肥,容貌出落得更精致了一些,落在孟氏眼中倒成瘦了。

再这样问下去到显得是在埋怨侯府没照顾好自家女儿了,赵父清咳一声,打断妻子的话,只道:“女儿回来就好。”

孟氏回过神来,关心则乱,她知道自己有些失言了。

赵明笙并不在意这些,她提起裙摆在孟氏面前转了个圈,明眸一笑:“您瞧,女儿身体一切都好,娘亲不必太过担心。我不在的这段时间娘亲可有好好吃药。”

想着孟氏身子弱,赵明笙离开前特地用灵泉配置了一瓶调养身体的药丸。

孟氏笑着点点头,她如今的身体已经大好了,平时无事便绣个帕子,顺便养养花。

赵清越每日从县里学堂下学回来的晚,赵家用晚饭的时间便也迁就一些,眼下正准备开始做饭。

“您就休息吧,晚上我来给你们露一手。”

赵明笙笑着将正准备去做晚饭的孟氏按回椅子上,提着那筐鸡蛋进了厨房。

赵明笙留出一半的鸡蛋,用清水将外壳清洗干净,等水开后就下锅煮,准备用来做茶叶蛋,剩下一半的鸡蛋则全部打散成蛋液。

“这么多怎么吃的完?全都炒了吗?”

非要给赵明笙打下手的赵父盯着满满一大碗的蛋液犯起了难,虽然他很爱吃炒鸡蛋,但也经不住这么多啊,光吃炒鸡蛋也会腻的吧。

赵明笙忍不住笑了,“也不一定非得都炒了,鸡蛋的做法可多了,这些蛋液可以做番茄炒蛋、肉末鸡蛋羹、木耳炒鸡蛋,主食可以做鸡蛋煎饼,再来个蛋花汤。”

“好好好,那就这样做吧!”赵父忍着口水,一秒便被说服。

赵明笙掐着时间,打算趁着煮蛋的功夫做个番茄炒蛋。

她不在的这段时间里,田地里种植的药材和蔬菜都是由王大娘代为打理,有成熟的蔬菜便摘了送来赵家。

这几个番茄便是自家田地里摘的,个大又饱满,切开的瞬间,透亮的汁水便顺着缝隙争先恐后地涌出来,赵明笙眼疾手快,趁着汁水还没滴在案板上,几刀便将西红柿切成了均匀的小块,放入碗中备用。

鸡蛋去壳在碗中打散成金黄的蛋液,加入少许的水会使炒出来的鸡蛋更加滑嫩,再加入细碎的葱花、一小撮盐来调味。起锅烧油,待油温七成热,赵明笙动作麻利的将葱花和蛋液下锅。蛋液和热油相遇的一瞬间迸出鸡蛋特有的强烈香气,膨胀成漂亮的金色云朵,软绵绵的样子让人不禁想咬上一口。

一旁的赵父看的眼睛都直了。

赵明笙轻笑,在炒鸡蛋出锅的时候特地先盛了一块,让他解解馋。

赵明笙:“爹爹帮我尝尝咸淡怎么样。”

赵父也不怕烫嘴,一口便吞了下去,竖起大拇指:“咸淡刚刚好!”

鸡蛋炒熟后,切好的西红柿下锅翻炒,红色的汤汁很快与金黄的炒蛋混合在一起,弥漫的香气夹杂着一丝酸甜味。

剩下的蛋液,一部分用来木耳炒蛋,一部分加入小许的盐,搅拌成粘稠的面糊,淋在烧热了的锅面上,片刻就是一张香喷喷的鸡蛋饼。

烙完最后一张饼子,赵明笙听着院里的动静,应该是赵清越回来了。

赵清越隔着老远就闻见扑鼻的香气,一开始还在猜测是哪家的饭香,最后却发现是从自家院子里飘出来的。

赵清越在门口迟疑了一下,推门而入,正好撞见赵父端着盘子从厨房出来。

见他回来了,便随口招呼道:“回来了啊,你今天可是有口福了,快去洗手吃饭吧。”

是爹爹做的晚饭嗅着空气中四溢的饭香,赵清越不敢置信,自家爹爹厨艺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正想着。

他余光瞥见赵父的身后,一位穿着石榴裙腰间系着围裙的少女紧随其后,端着一碟烙好的鸡蛋饼从厨房走了出来。

“哥哥还愣着做什么,一会儿饼子就凉了。”

少女清脆动听的嗓音在耳边响起,赵清越回过神来,下意识的应道。

“欸,就来。”

赵明笙将手中的鸡蛋饼放下,这一桌子菜就全乎了。刚出锅的蛋羹还冒着热气,上面铺着一层炒熟的肉末翠色的葱花点缀在其中,金黄的炒蛋配上番茄红的汤汁,看上去就很诱人。

等赵清越洗手上桌,一家人便迫不及待的开饭了。虽然赵家并没有食不言的规矩,但饭桌上谁都没说话,纯粹是因为好吃到说不出话来。

喷香的鸡蛋饼,不管是卷上木耳炒蛋,还是蘸上番茄炒蛋的汤汁酱,都很好吃,赵清越吃的满嘴留香。

咽下最后一口饼,他长舒*一口气,拍了拍鼓起的肚子,感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吃这么撑了。赵清越自认饭量并不大,今天却轻轻松松吃下三张大饼。

就在他自愧辜负了读书人饭量的时候,正巧看见小妹端着一盆煮鸡蛋朝他走了过来,顿时坐直了身子。

好像再吃一个白水煮蛋也不是不行?

“这些是用来腌茶叶蛋的,明天早上才能吃。”

一句话便打消了赵清越的念头,他失望的坐了回去。

赵明笙将手中的盆塞给哥哥,笑眯眯说道:“不过还是要请哥哥帮个忙,将这些鸡蛋敲出裂纹即可,我去熬汤底,到时候好腌制入味。”

赵清越应下来。

汤底是用赵明笙从兖州带回来的茶叶熬制的,还加入了八角香叶等卤料,大火烧开后,醇香的汤底中飘散着淡淡茶香。

庭院中的温度要比厨房稍低,敲出裂纹的煮蛋浸泡在汤底中放置一晚上刚刚好。

忙完这些后,一家人坐在庭院中,喝着赵父特制的消食茶。

一阵秋风吹过,将院外梧桐的落叶吹进院中,赵明笙望着院中的落叶,算着再过一个月怕是就要霜降了。

正出神,一旁的赵父突然起身,从房里拿了两件披风出来,一件递给赵明笙,一件给孟氏披上。

“过几日怕是要降温了,等明日我去镇上买些好碳回来。”

赵明笙很是赞同的点了点头,孟氏身体虽然大好了,但还是会有些畏寒,屋里早早点上碳也好。

“镇上有红螺碳吗,没有的话,银霜碳也可以。”赵明笙问道。

红螺碳产自通州,无烟无味,燃烧过后只会残留下来一小节红褐色固体,故被称作红螺碳,相比较而言,银霜碳会产生少许的烟,但也能接受。

刚问出口,赵明笙就后悔了。红螺碳年产量稀少,那些少的可怜的产量都作为贡品上贡了,寻常人家根本没见过。她在侯府时,每年冬天也只有老夫人屋里用的是御赐的红螺碳。

果然,赵父一脸懵:“丫头,这红螺碳是什么,银霜碳我倒是知道一些,听说烧的又暖和还没有烟,只不过咱们这小镇子上恐怕不太好买,我明天托人去打听一下。”

赵家往年冬天用的都是灰花碳,这种碳便宜耐烧,除了烟味有些大,没什么毛病。

赵父搓了搓手,有些难以开口:“若是买不到”

赵明笙连忙道:“买不到也没关系,这两天先给娘的屋子里用上碳吧,我屋子里暂时不用。”

以往每年宫里拨的红螺碳分量足,祖母的院中烧不完,她的小院也跟着沾光,用惯了红螺碳,这几年倒是将她养的闻不得其他烟味入睡了。与其要闻着烟味入睡,她倒宁愿冷着点,大不了多盖几床被子。

看见女儿乖巧懂事的模样,孟氏红着眼拉起女儿的手,想了又想,还是忍不住含泪道:“咱们家也没什么好东西,比不上侯府,你若是觉得委屈”

赵明笙:?

她的余光瞥了眼那些放在京中能让贵人抢破头的名花贵草,这些还不叫好东西的话,那什么才是。

“不委屈。”少女眉眼弯弯,笑着说:“有这么爱我的娘和爹爹,女儿一点都不委屈,女儿很幸福。”

侯府虽然家大业大,但在那里生活了十几年,赵明笙除了在祖母身旁感受过家人的温暖,其他时候都是爹不疼娘不爱,赵家虽没有高宅大院,仅有的三四间瓦舍却让赵明笙第一次切切实实感受到家的温暖。

这里有疼她的爹和娘,还有关心她的哥哥。

她是真的真的很喜欢这一家人。

“不过,我确实是有在京中常住的打算。”赵明笙话音一转,挽住孟氏的手臂道:“京中的屋里可以烧地龙,即暖和还没有烟味。”

孟氏愣了一瞬,只当她还是想回侯府住,心中难过片刻,但很快牵强起笑容。“好,只要是你想做的,娘都支持。过不了多久就要入冬了,这些日子娘又为你缝制了两套冬衣,你收拾行李的时候记得带上。有空的话多回来看看娘,娘就很开心了”

怕女儿看见自己眼中的不舍,孟氏的头越垂越低。

这语气可一点都听不出开心,一旁的赵父担心的看向自己的妻子,欲言又止。

赵明笙眨了眨眼,“什么回来看娘啊,娘你不和我一起去京城吗?”

还在隐隐难受的孟氏不可置信地猛然抬头。

“你是说”

少女亲昵的挽住母亲,像只小猫似的蹭了蹭,“一家人当然要整整齐齐啦,难道爹娘不想陪我一块去京城吗?”

回到赵家的这些日子里,赵明笙慢慢知晓,其实赵家并不是土生土长在青山村,而是十几年前搬来的外来户。

赵父年轻时便喜欢钻研医术,除了四处云游学医问诊救治病人以外,还喜欢天南海北的去采集一些比较珍贵的药材。

有一年秋汛,黄河大决,水淹三省。身为医者的他主动前往救灾,遇到了全家罹难,独活一人的孟氏。后来在一些因缘巧合之下,两人从相识相知走到了相恋,很快便育有一子。

赵清越满周岁那年,为了追求更高的医术,赵父来到青山村向一位归隐的医圣拜师学艺,孟氏也十分支持他的理想,举家搬迁,暂居青山村。

后来医圣驾鹤,继承了医圣衣钵的赵父原本打算在青山村守孝三年后就离开此地,却没想遇到了抱错孩子一事。

赵家夫妻俩一直期盼着抱错孩子的那家人能发现,早日将孩子还回来。可一年过去了,三年过去了,五年过去了

明知道不可能等来自己的孩子了,但孟氏还是坚持住在这小院里,就算是近乎于零的可能,她也不想放弃,万一有一天对方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还能凭着这个地方找过来。

一晃就这么十五年过去了。

但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她终于等到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孟氏拍了拍女儿的手背,很是欣慰道:“你能有这份心,娘就已经很满足了。娘也很想和你一起去,只是”

孟氏话说到一半,犹豫了一下,抬头看向自己的丈夫。

赵父明白妻子在犹豫什么,女儿一人尚可以住在侯府,他们一家人若去了还住侯府算什么,若是要单独买宅子,京城那寸土寸金的地方,以家中现有的这些积蓄,还买不起。

赵清越也不是只会读书,不通人情世故的书呆子,他将自己通过写话本赚来钱都拿了出来,但和买一座宅子的钱相比,还是杯水车薪。

就在一家人都一筹莫展的时候,赵明笙清了清嗓子道:“那个其实我已经在京城买好院子了,是套二进二出的,足够我们一家子住。”

此话一出,全家人都愣住了,他们瞪大眼睛盯着面前一脸无辜的少女。

赵父虽然一直知道自家女儿很能耐,做出来的那些药丸在镇子上卖的很好,但他也没有料想道她这么有能耐,能在京中买下一套二进二出的院子。

赵明笙再接再厉道:“哥哥明年开春也要在京城参加会试,不如早些过去准备。”

赵清越错愕了一瞬,没想到妹妹还惦记着自己会试的事。

“宅子距离京中最有名的崇山书院也很近,只是崇山书院不太好进,哥哥若是想要在崇山书院读书,恐怕还需要参加书院的考试。”少女秀气的眉微微皱起,有些发愁。

崇山书院每年招收的学员名额都有限,就连京城中贵胄子弟要想进书院读书都得凭真才实学考进去。

赵清越沉思片刻,起身从房中取出一封书信。“这是严老给我的崇山书院的推荐信。”

推荐信一出,连赵明笙都愣住了。

“严老从前也在崇山书院教书,他说我若是有机会去京城,便可以凭借这封推荐入学崇山书院。”赵清越解释道。

“严老?”

她想起那个有些可爱的小老头。

没想到崇山书院的先生居然会到青山村来当一个小小学堂的夫子。赵明笙接过推荐信,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才敢确定这真的是崇山书院的推荐信。

京城中的学子,千金难求的推荐,就被赵清越这样随手拿了出来。

她这个哥哥也真的厉害。

赵明笙感慨万分,这一家人里面就没有普通的。

孟氏环视了一圈院子,还是有些不舍,毕竟住了这么些年。尤其是那些花,都是她悉心栽培下成长起来的。

“可惜了这些花”

赵明笙挽住孟氏道:“花也一起搬走,到时候把耳房整理出来,弄个暖房温室,冬天也可以养花。”

这下连孟氏都忍不住心动了。

最后赵父拍桌定论,一个字,搬!

“那我们这几天就抓紧时间收拾收拾,咱们一家趁着入冬前搬过去,娘不是怕冷吗,到时候地龙一烧,整个冬天房间里都会暖暖和和的。”

女儿这般为自己着想,孟氏心里感觉暖暖的,她笑着应了。

第二天一早,晏琢来到赵家,听到的就是这个消息。

第128章

说搬就搬,赵父拍板后,全家立即行动起来,赵明笙也挽起袖子帮着一块收拾。

其实倒也没有什么家当,最多的便是父子俩的各种书,光是这些书就装了满满一马车。还有就是赵父的那些瓶瓶罐罐里面不知道是研究的什么药丸,这些都一并打包带走。

孟氏则忙着将院子里的花移植到花盆中,这是个细活,需要先用铲子将根须附近的土铲松,花卉的根茎极为纤细,每一铲子都得万分小心,稍微不留神就容易弄断根须,其他人想帮忙也插不上手。

赵明笙搬着一箱收拾好的箱笼来到院中,一抬头正好看见敞开的大门外晏琢立在门边,明明未着戎装,依旧站的笔直。她这才想起来,今天还和晏琢约好了要去药田。

她有些不好意思道:“抱歉,今天可能要晚点去了。”

“无碍,反正不急于这一会儿。”,晏琢走上前,自然地接过她手中的箱子。“搬这些是做什么?”

手上突然一轻,赵明笙来不及拒绝,只好有些不自在地捻了捻手上的灰:“我们一家准备搬去京城了。新宅离侯府也不远,这几天准备把该收拾的收拾一下,赶在年前就搬过去。”

搬去京城?

晏琢点了点头,并没多问,只抬了抬手中的箱子:“这个放哪?”

赵明笙抬手指了指院中已经收拾好的箱笼摆放处,“垒在那些上面就好。”

晏琢抬着箱子走去,嘴角却在赵明笙看不见的地方忍不住勾起。放好后他回头看向赵明笙,心情愉悦道:“还有什么别的要搬的吗?”

赵明笙怎么好意思让堂堂珩王殿下来帮她家搬行礼,虽然他今天看上去心情很好的样子,她连忙摆手,“不用麻烦”

话还没说完,赵明笙就眼睁睁地看着晏琢自发的搬起了那些行礼。得,她以前怎么就没发现珩王如此爱助人为乐呢?

赵明笙知道自己劝不住,索性就随他去了,自己转身去厨房泡茶。

景流在赵家宅外等了许久都不见两人出来,便来寻人。一进大门就看见撸起袖子搬箱子的晏琢,惊得下巴都差点掉了,立即伸手想去接。

“这等粗活您吩咐属下去做就行,您这是”

晏琢摇头示意不用。等放下手中最后一个箱笼后,他招来景流吩咐道:“赵家过几天可能会搬家,你去安排一下车马和人手。”

景流应下,但总觉得有哪里感觉怪怪的,人家赵家搬家,他们为什么要帮忙?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要做上门女婿。

他瞄了一眼晏琢微微上扬的嘴角,顿时惊住了,主上居然在笑,今天是有什么大喜事吗?宫里每年替他过生辰的时候都没见他这么开心过。

“有什么问题吗?”见他一直盯着自己,晏琢压下嘴角的笑意,冷冷地开口道。

怎么会有变脸这么快的人!

“没、没什么,属下这就去办!”景流一个激灵,匆匆转身离开。

赵明笙泡好茶走出来,正巧看见晏琢正在和景流说些什么。等她将手中的茶盏放下,再抬头去看的是时候,景流已经不见了踪影,只剩下晏琢。

见她望来,晏琢便将刚刚安排景流的事说与她听。

这些家当确实也需要安排车马运送到京城去,既然已经安排好了,到省了很多麻烦,赵明笙没有理由推辞。“那就多谢珩王殿下了,等搬完家,一定请你去新宅做客。”

晏琢很认真地点点头:“好,那就一言为定。”

赵明笙引着他来到院中的石桌处坐下,递上一块打湿的帕子,“休息一会儿喝口茶吧。”

晏琢接过赵明笙递来的湿帕,坐在亭中的石凳上,将双手擦拭干净。

“这里也蹭上了。”赵明笙点点脸颊向他示意。

见晏琢擦了半天也没擦对地方,那块灰渍依旧坚强的停留在那里,赵明笙又好笑又无奈,摊手道:“给我吧。”

晏琢有些茫然地递出手中的帕子。

温柔的风裹着秋天的爽朗拂面,少女的气息不断接近,浸了水的帕子带着微微凉意,轻柔地触碰在脸上,滑过他饱满的额头,顺着高挺的鼻梁蜿蜒而下。除了帕子的丝滑,还能感受到少女柔软温热的指腹。

晏琢抿了抿唇,突然有些贪恋这一刻的风。

因为刚刚搬过重物,男人浑身冒着热气,饱满的额头上贴着一层薄汗,原本淡淡的冷松香更是被激发出来。赵明笙靠得有些近,两人的呼吸织杂交错在一起,不可避免的闻见晏琢身上那股好闻的冷松香。

一抬眼就看见男人那张棱角分明的冷俊脸庞配合着她微微抬起,乌黑深邃的眸子却一瞬不瞬地紧紧盯着自己,眸中是她看不懂的情绪在翻涌。

少女下意识想逃离,捏着帕子的手微颤,她掩饰住内心的慌乱,直起身道:“好啦,都擦干净了。”

感觉到少女从自己身边抽离,晏琢下意识地握住她的手腕。他从没奢求过能拥有什么,他救不回那些战死沙场战士的性命,也捉不住风。但是眼前的人却是实实在在的,那些日子相处下来,他早就将她看错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又燃气了他心底的那一丝希冀。

但对上少女那双明眸,他心底又没了底。

他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道:“你能不能”

“什么?”

赵明笙疑惑看去,男人黑鸦般的羽睫轻颤,似乎十分纠结。

就在这时候,赵父也从书房里搬了一箱医书出来,远远看到女儿被一陌生男人拉住,大喝一声:“大胆狂徒!”

晏琢被这声音一震,下意识地松开了手。

赵父连平时最宝贵的医术都顾不上,撂下手中的箱子就往亭子冲。等到了跟前才发现,他口中的大胆狂徒居然是珩王。

他愣了一下,开口略有一丝迟疑:“王爷怎么来了,你们刚刚”

晏琢:“刚刚是我唐突”

“刚刚我差点滑倒,是珩王拉了我一把。”赵明笙抢着替他解释道,还朝晏琢眨了眨眼,用眼神示意他不要开口。

“原来是这样啊。”赵父松了口气,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行礼,连忙放下手中的东西,准备向他行礼。

晏琢拦住赵父,“您之前于我有救命之恩,不必多礼。”

见他如此态度,赵父便也不再坚持,转而问道:“王爷怎么来了?可是那无念的毒性又发作了?”

无念?

赵明笙还在纳闷这是什么的时候,就见晏琢像是被这两个字定在了原地,连眼神都有些发愣。

“怎么了?”赵明笙问。

晏琢回过神来,有些僵硬地摇了摇头。

“我就说,这离三年还有一年半的时间,解药应该不会失效才对。”赵父长吁一口气,刚好搬累了,便与他一同坐下喝杯茶。

一旁的赵明笙忍不住道:“什么毒性解药的,你中毒了?”

“已经无碍了。”晏琢握着杯子的手微微攥紧,面上却依旧云淡风轻,看不出任何端倪。

“真的?”赵明笙狐疑的看着他。

“嗯。”晏琢轻轻应了一声。

赵父以为珩王并不愿意让太多人知道他身中奇毒之事,于是帮着附和道:“你这丫头,打听这么多做什么,珩王都说了无碍。”

赵父不开口还好,一开口,赵明笙就知道这件事必有蹊跷。

赵明笙看看晏琢,再看看赵父,看得赵父头顶都冒汗了,她才松口:“好吧,珩王今日本是来寻我的,我们约好要去看药田,家中也收拾的差不多了,那我就带他药田去了。”

赵父松了口气,连忙冲两人摆了摆手,“去吧去吧,早去早回,中午珩王殿下若是有空不妨就在寒舍用饭。”

晏琢点头答应下来。

出了院门,两人并排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赵明笙总觉得两人之间的气氛有些沉闷,她悄悄瞅了一眼出了赵家就不再说话的晏琢,故作不经意的问道,“你刚刚想说什么?”

晏琢脚步微顿,看向她:“什么?”

少女连忙低头看着地上的小石子,小声嚅嗫道:“就是你拉住我手腕的时候,是想和我说什么?”

刚才的气氛下赵明笙的心脏都不自觉的跳快了几分,晏琢还没开口她都已经无端猜测了好几种答案。

晏琢罕见地沉默了一瞬,然后道:“忘了”

忘了?

赵明笙呼吸一滞,一口气憋得难受。

刚才,她明明感觉晏琢是有话要对自己说的,怎么就忘了呢?难道是自己会错意了

想到这里,赵明笙顿时涨红了脸。

“哦,天色也不早了,我们得走快一点了。”说完赵明笙就红着脸,一副很着急的样子率先向前走去。

晏琢抬头,少女的身影就在他的前方,衣袂随着她的步伐在秋日的和风里荡漾出好看的弧度。

他们之间仅仅一步之遥,晏琢只要步子迈的大一些,只要迈出那一步,他就能赶上去将她揽入怀中,把那些还未来得及说的话都一一说与她听

可是晏琢没有。

他始终落后一步,沉默地走在少女的身后。

秋日的阳光自上而下的倾泻,落后一步的晏琢低着头,盯着手腕上显示的那道红线,眼神有些晦暗不明。

那是身中无念才有的印记,那个渐渐被他遗忘的事,又再一次突然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提醒着他不该存有那些妄想。

“呵,你有什么资格呢”

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自嘲。

第129章

两人到的时候,正巧碰上刚给药田除完草的王婶。看的出来,赵明笙不在的这段时间里王嫂将药田打理的很好,一眼望去药田里整整齐齐,所有植株的长势都很旺盛。

赵明笙笑着同王婶打了招呼,并将全家要搬去京城的事告诉她。

王婶自然也很替他们高兴,又有些失落。赵家走了,这片药田估计也就不会再需要她了,这也意味着自己今后就没有这份银子来补贴家用了,她望着眼前的药田,有些失神。

赵明笙知道她的窘迫,不仅仅是她,青山村的大部分农户家里都穷,这里地势崎岖,平原农田地少,很多人家幸苦一年到头也收获不了多少庄稼,穷一点的人家也就勉强果腹。

但这里民风淳朴,当初赵家在这里落户,也受到了不少乡里乡亲的帮助。赵明笙想着走之前总得做点什么,帮一把给这些乡里乡亲。

“王婶打理了这么久的药田,也知道这些药材能卖不少钱吧?”她道。

王婶憨厚一笑:“俺也不知道具体能卖多少钱,只知道这些药材精贵着嘞。”

不远处的金银花开得正好,嫩黄色的花瓣像把小伞,在花萼得衬托下四散开来,这是今年最后一季花开。赵明笙走下田埂,随手折下一节金银花的枝叶,在手中把玩,淳淳善诱道:“那你想不想把自家庄稼地也改种成药材?”

王婶愣住了,她还从来没想过要把庄稼地改种其他,毕竟祖祖辈辈都是靠种粮食过活,虽然每年的收成也就勉强果腹,但是他们从来没想过要改种其他的东西。

“这能行吗?”王婶有些不确定。

种了一年药材,赵明笙心里已经大概清楚青山村这边适合种植什么药材,她计划是选择一些比较好种植的药材,像金银花之类的,对土壤和气候的要求并不高,一年还可以收获两季。

“青山村的地相比较种植庄稼,其实更适合种植药材。王婶若是信我,就按照我说的做。”

这件事的成功与否,赵明笙没有十成的把握也有八成。

王婶思考了片刻,咬咬牙:“成,我听你的!但是其他人可能不会轻易放弃庄稼地。”

赵明笙微微一笑,这个她也考虑过,等村里的人尝到甜头了,自然也就有人愿意种植了。

原本是计划好中午在赵家用饭,孟氏亲自下厨。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中途景流来了一趟,说是京中出了事,圣上急召他回京。

晏琢略带歉意的目光望过来,赵明笙立马摆摆手表示没关系,“正事要紧,下次等搬完家了再请你去尝尝我娘的手艺。”

晏琢深深看了她一眼,“好。”

听说晏琢有事已经回京了,赵父颇有些遗憾。赵清越去县里的学堂与夫子和同窗告别,中午也不回家吃饭。孟母做的一大桌子好菜都便宜了赵明笙,吃的她肚子撑的圆溜溜。

用了饭,赵明笙躺回床上又休息了一会儿,待日头不那么晒了,她爬起来,叫上王婶一起去了药田。赵家搬去京城也就是这一两天的事了,她得趁这段时间尽快帮王婶把地里的事规划好。

“等地里最后一批果蔬成熟后,婶子就照我说的做就行了。”

王婶家地里还有一些没成熟的果蔬,如果这个时候就砍掉也怪可惜的。赵明笙大致帮她规划好了这片田地等翻完地该种什么、怎么种。

王婶很是感激,对赵明笙连连点头道:“听丫头你这么一说,婶子我心里就亮堂多了。”

解决了王婶的问题,赵明笙也算是放下了一桩心事。

接下来就是搬家的大事。

老宅这边有晏琢派人帮忙,真的替赵明笙省了不少心,拉运货物的马车他们都安排妥当了。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赵家告别了乡亲,踏上了前往京城的马车。

到了京城后,光是归置从青山村带来的家当,就让一家人里里外外忙了三天。

为了住的舒心,赵明笙趁着天热找人把屋墙砖瓦该翻修的地方都翻修了一遍,省得到冬天透风夏天漏雨的时候才去修修补补。耳房也趁这个时候收拾出来,安置孟母的那些花。

赵家举家搬迁到京城,最开心的莫过于顾老太君。听说赵家新宅这两天还没拾到好,她也不方便过去,想着二儿媳李氏亲戚好像也住在那一片,她应该更熟悉一些,便挑了几个丫鬟和护院,派李氏带人先去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

这正合了李氏的意,她乖顺的应了下来。

出了侯府李氏没直奔赵家,反而却先悄悄去了隔壁的侄子家。

李氏弟弟福薄,三年前就因病去世了,如今家中就剩下妻子苗氏和侄子李玉成,侄子媳妇也是个短命的,嫁进来不过一年也因病去世了。她弟弟就这么一个独子,做姑姑的自然得帮着张罗一些。

李氏和弟媳苗氏说明来意,想让侄子同她一起去隔壁赵家帮忙。苗氏听了她的话,眼神却有些躲闪,支支吾吾招呼她先喝茶,只说自家儿子出去了,还没回来,已经派人去叫了。

李氏皱眉,这一大早的能去哪?

半盏茶的功夫后才见自家侄子打着哈欠还有些衣衫不整地从门外进来,隔着老远都能闻见那一身酒气和脂粉气。

苗氏讪笑道:“成儿这是和他朋友应酬去了。”

苗氏还想替他遮掩,李氏又怎能不明白,哪有大早上应酬成这个样子的,不知道刚从哪个销金窝里爬出来。弟媳是个不经事的,她弟弟在世时,还能管得住这个侄子,自从她弟弟走后,苗氏又管不住这个侄子,听说过这个侄子在外面有些不着调,可没想到他能荒唐成这个样子!

李氏颇有些恨铁不成钢,“这都日上三杆了,你这一身酒气可怎么见人,快去洗漱一番,可别误了正事。”

在这个姑母面前,李玉成收敛了几分,客气的问道:“姑母今日来做什么,又让我去见谁。”

李氏缓和了几分脸色:“你知道隔壁院子新搬来一户人家吧?”

李玉成端起一旁的茶盏漱了漱口,嘴里含着口茶有些含糊的应了一声。这几天隔壁院子时不时有人进进出出,他想不知道都难。

“你随我去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这非亲非故的我去帮忙做什么,我不去,还要补觉。”一听说是这事,李玉成一口回绝。

\"重要的不是去帮忙。\"李氏也想到他会拒绝,喝了口茶不急不慢道,“姑母可是为了替你相看。”

李玉成还没什么反应,一旁的苗氏就迫不及待的凑了过来一脸热络。

“那可真是太好了,你弟弟一走,我们孤儿寡母的,这些年过的不容易啊!好不容易给成儿娶了媳妇没想到也是个短命的,成儿现在回到家屋里都没个知心人。隔壁新搬来的姑娘,是哪位官爷家的娘子?”

李氏摇了摇头,“她的父亲并不在朝野做官,只是个郎中。”

苗氏脸上的热络一下子冷了下来,但是当着大姑子的面又不好和她拉下脸,只哭丧着一张脸卖惨。

“虽说成儿如今还未考得功名,但祖上好歹也是做官的,怎么能娶一个连官家小姐都不是,父亲还是郎中的小娘子,他父亲要是泉下有知也不会同意的。”

李氏自然也是看见了苗氏的脸色,轻哼一声道。“这就急上了?成儿也是我的亲侄子,我能害他不成。我可还没说完,这个小娘子你们也是见过的,样貌那是一等一的好。”

“见过的?究竟是哪家的娘子?”

那小娘子的样貌能得到李氏这样的评价,李玉成来了兴趣,倒是不在乎门第这些,他只在乎那小娘子长得好不好看,若是长得美,就算门第低些,娶回家做个妾倒也不是不行。

“她原本也是侯府的姑娘。”

原来也是侯府的姑娘,那就是说现在不是了呗。

李氏这样一说,苗氏就知道是谁了。隔壁居然住的是曾经侯府的五娘子,她逢年过节去侯府走亲戚的时候,也曾在侯府老夫人身边见过几回,那可真真是个天仙一般的人物。

李玉成也愣住了。那侯府的五娘子不光样貌出众,诗书礼仪也是佼佼者,京城中公子哥哪个不曾心动过,他自然也不例外,只是当时他还有几分自知自明,那样的人物,就连肖想都轮不到他。

一想到曾经遥不可及的人如今就住在自家隔壁,李玉成的呼吸不由重了几分。

“姑母可是好不容易才替你制造了这么个好机会,你可得好好珍惜啊!”说起这个,李氏的脸上就露出几分得意。

儿子的心动苗氏看在眼里,但心里还是有些犹豫,这赵明笙曾经再好,如今没了侯府千金的身份也不过就是一贫民,对儿子今后能有什么帮助,她道:“成儿若是喜欢,将她纳做贵妾倒也省的,这正妻之位,还是要娶个门当户对的才好。”

说白了还是有些看不上。

李氏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那赵明笙虽说是个假千金,可却是老夫人的心头肉不假,她若是做了我娘家的妾,老夫人那边我该怎么交代,我今后在侯府该如何自处!”

“苗氏,李家如今的境地你也是知道的,这几年早就脱离了世家高门之流,名下的铺子也经营惨淡,要不是有我帮忙应衬着,还不知道要赔的多惨呢!”

她还留着几分薄面没说的是,李家现在是要钱没钱,要功名没功名,还想娶高门大户,也不看看有哪个高门大户家的娘子愿意嫁过来做续弦!

李氏是实实在在被气到了。

一旁的李玉成见状,连忙上前安抚,“我娘也是无心之言,姑姑莫要生气,我是定不会让赵家娘子做妾的。”

听到侄子的态度,李氏的面色总算缓和了一点。她看着李玉成道:“你知道姑姑自小是最疼你的,姑姑能害你吗?那赵明笙虽说如今身份低微,但是我家那老夫人可是将她当作心肝疼的,最重要的是,她手上的银子可不少,将来当作嫁妆,你们不就不用为这府上的开支发愁了吗?”

这几句话真是说到李玉成心坎上去了,李府现在就是入不敷出,他连出去喝花酒的银子都快没有了,真的急需一大笔银子来填补空缺。

“姑姑您说的是,我这就回屋收拾一下,跟您去隔壁府上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第130章

李氏来的时候,赵家恰好在修整院门,院门大敞着。隐约可以听见内院有人在说话的声音。她便带着人寻着声音过去。

刚走到内庭,便看见一身着黛粉衣裙的少女步履轻盈在庭院中穿梭,忙忙碌碌的像只勤劳的小蜜蜂,随之荡开的淡粉色裙摆又衬得她像只翩翩起舞的彩蝶。

院中还站着一位身着绿色袄裙的妇人手中拿着把花锄,正笑吟吟的望着庭中少女。

李氏猜想那便是赵明笙的生母孟氏,她抬头仔细打量一番后却愣住了。

没见过赵明笙生母之前,她以为尔等也就不过是一名普通村妇,可眼前的妇人年近四十的脸依旧光滑如旧,没有一丝皱纹,更别提那就如同双十年华少女一般的满头乌发,虽然一身布衣袄裙、不施粉黛,却有着说不出的韵味,一点都不像个下乡来的妇人,反而像是养在深闺的贵妇。

连李氏忍不住多瞅了两眼,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她自认平时保养的不错,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皱纹,但皮肤到底上了年纪是有些松垮。两相对比,莫名有些嫉妒起眼前的妇人来,明明应该和自己一般年纪,怎么看上去就比自己年轻这么多?

不过看到孟氏手中的花锄,和裙摆上沾染上的泥点,她心里就平衡了许多。

保养的好又怎样,不过是一个乡下来的妇人,也就会种种花除除草罢了,要不是生了个好女儿,这会儿还不知道在哪座大山里呆着呢!

赵明笙已经忙活了好几天,她想趁着天还没冷,将东侧的耳房重新修打造成花房,再连通上地龙,这样就算到了冬天屋子里也会如春天一般暖和。

也多亏了晏琢,得知此事后立即介绍了几个靠谱的泥瓦匠给她。

几个老师傅手艺了得还不愚旧,赵明笙只稍微提了提自己的想法,他们便很快能上手做出来。

花房收拾好了,赵明笙就陪着孟氏一起将那些从青山村带过来的花花草草移到花房内,只是她们低估了那些花花草草的数量,花房都塞满了,只好将那些耐冻的则就近种在了花房附近的院子里。正收拾着,忽听身后传来一道女声。

“这院子收拾一下就是不一样啊!哟,这怎么还自己亲自挖土呢,这多脏啊,你们还不快去帮忙。”

赵明笙转头去看,是侯府的二夫人李氏,身后还跟着一位男子和一众丫鬟、家仆。

她放下手中的泥铲,起身招呼道:“二伯母怎么来了。快随我去前厅喝杯茶吧。”

“今天可是老夫人专门派我来帮忙的,就不耽误那功夫喝茶了。”李氏笑着说道,说完捏着帕子点了点身后的小厮,“你们几个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去帮忙。”

上次去侯府看望祖母,有提前打过招呼说会让李氏来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赵明笙推辞不过只好答应,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几个仆人听了安排,准备上前帮忙,孟氏连忙将他们拦了下来。只温声道:“没关系,不用帮忙,等下我自己弄就好。”

这些花卉的根系极为脆弱,她不放心交给别人去做。

孟氏回过头看向眼前的妇人,刚刚她听到女儿对她的称呼,了然这位应该就是侯府二房家的夫人了。

“您就是侯府的二夫人吧,这些年笙丫头多谢你们的照顾了。”说着就要行礼。

抛去当年抱错孩子一事到底是谁之错不谈,孟氏打心里对侯府还是充满感激的,自己的女儿如今能如此优秀,也离不开侯府多年的教养。

李氏是知道赵明笙小时候在侯府的那些过往遭遇,想到自己女儿还曾不小心将赵明笙推下水过,她莫名有些心虚。虽说是孩童之间不懂事的玩闹,但若没有她这个大人的纵容也不会闹成那般地步,她自然不敢受这一礼。

李氏连忙搀扶起孟氏,讪笑道:“我倒是不敢居功,笙丫头如今这般亭亭玉立,那都是在老夫人身边教养的好。老夫人心疼她,看你们这身边也没个人伺候,这不派我送人来了,这些可都是老夫人房中得力的人。”

赵明笙朝那一排站的齐齐的丫鬟和仆人看去,其中不泛是一些熟悉的面孔。

若是二夫人房中出来的人,赵明笙可能还要犹豫一下,听说是老夫人派来的,她心头的顾虑便放下了。

“那便请二夫人替我谢过祖母了。”赵明笙微笑道。

“我可替不了你,如今宅府离的这般近,老夫人可天天盼着你早点收拾好这里去府上看她呢,这不都等不及派我来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就算李氏搬出了老夫人,赵明笙也不敢劳驾让她帮忙,更何况谁知道这李氏安的是什么心呢。

“多谢祖母挂心,二伯母您也看到了,这屋里都收拾的差不多了,就剩下屋外这些花花草草的还没来得及移栽,倒也不需要再忙些什么。”赵明笙摇摇头,谢绝了李氏的不知是好意还是别有用心。

李氏碰了个软钉子,嘴角耷拉了一瞬,想到今天的正事,连忙又堆了上去。

“你这丫头和二伯母还这么客气做什么。来来来。和你介绍一下。”李氏将身后的侄子推了出来,“这是我的侄子李玉成,李府就在你家隔壁,这远亲不如近邻的,大家既是亲戚又都是邻里,以后不如多走动走动,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和他说。”

赵明笙早就注意到李氏身后还站着一名男子,看衣着打扮也不像是小厮,看向自己的眼光却带着一股打量,让人非常的不舒服。

李玉成早在看到赵明笙第一眼的时候就愣住了,从前他也是见过赵明笙的,那时的她身披绫罗绸缎,乖巧窝在侯府老太太的身边,只觉得是好看。眼下的她,虽然一身粗布衣裳却也难掩天生丽质,那张小脸却越发的出尘,一眼足以令人惊艳。

正沉迷于眼前的美色,忽然听到姑母提及到了自己,连忙正色道:“正是如此,既是成了邻居,小娘子家若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喊我便是。”

李玉成舔了舔唇,毫不掩饰自己眼中的惊艳。多亏了姑母,自己才会有这样的机会再次见到赵家小娘子,想到这里李玉成有些感激地朝李氏看去。

李氏将这些都看在眼里,面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神色。

赵明笙总算知道李氏这打的是什么注意了,她想起买院子的时候,赵明婧那欲言又止的小模样,恐怕就是为这个吧。

赵明笙抬头打量着面前的男子,这李玉成长得是不赖,一身青袍,折扇那么一摇,是有几分翩翩公子的味道。若是个不经事的小姑娘恐怕就会被他的外表蒙骗过去了。

可惜赵明笙一眼就看出来,他眼下发青嘴唇发白,是体弱肾虚的征兆。在他貌似风流倜傥的外表下,端是一幅纵欲过度的面相。

此人并非良配。

赵明笙冲他微微一笑,并不去接他的话茬,只转头对李氏道:“有劳二伯母费心了,如今家中都收拾的差不多了,也就不麻烦二伯母了。”

这番被拒绝了李氏也不恼,依旧面上含笑。侄子这边的心思已经很明白了,现在就看赵明笙这边能不能被打动了。

大好的机会,李玉成也不想就此退缩,况且还在一旁站着未来丈母娘,他更得好好表现一番了,他环视了一圈院子,突然眼前一亮。

“你们家这院子不还没收拾吗?你看看这些杂草都还没除干净。”说完,似乎是想证明自己很有眼力见,李玉成甚至不等赵明笙说话,便抄起一旁的花锄,冲着那几株野草就挥舞起来。

孟氏也被他的这番举动惊到了,惊呼一声:“别动!”

李玉成听到孟氏的惊呼也被吓了一跳,本想收手,但手中的动作跟不上脑子,手中的力度也已经收不住了,一铲子下去还闪到了腰。

“哎呦,我的腰!”

赵明笙甚至来不及阻止,就眼睁睁看着她和孟母好不容易种下去的秋海棠,被李玉成当作杂草,一铲子铲了出来。

孟氏急忙冲了过去,蹲下身子将那株秋海棠从泥土中翻找出来,试图挽救。

只可惜,秋海棠的根茎已经被铲断了,怕是活不成了。

孟氏满脸心痛道:“我的花啊”

赵明笙知道孟母是个爱花之人,平时这些花掉片叶子都要心疼好半天,连忙上前安慰道:“娘你先别着急,这根茎没完全断开,我们试一试,应该还有的救。”

“哎呦,疼死我了!你们都是死人吗?也不知道过来扶一下!”

那旁的李玉成还在哀嚎,二夫人愣了一下,连忙上前去扶他。

虽说他被酒色掏空了身子,但他那个身板却死沉死沉,李氏又怎么扶得动?

把她急得不行,扭头对着一旁的仆人道:“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还不赶紧过来帮忙!”

听到二夫人的指使,这几人却率先看向赵明笙,见她点了头,这才上前去搀扶。

两个小厮一左一右的架起李玉成,将他拖了回来。

在仆人的搀扶下,李玉成勉强颤颤微微直起身,看到母女俩只顾着关心那株野草连瞧都不瞧他一眼,心里顿时憋了一股气。

“这就是你们的待客之道?我为了给你家帮忙,连腰都扭伤了,你们却连看都不看一眼。”

赵明笙本不欲搭理他,眼下怎样救活这株秋海棠更重要,但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她冷淡道:“既然扭伤了腰,就请李公子赶紧回府上休息吧,念在你也不是故意毁坏家母的心爱之物,赔偿就不必了,我这边还有要事要处理,就恕不远送了。”

说完,她向一旁待命的小厮颔首,示意他送客。

这时候,一旁的李氏也察觉到了不对,她仔细看了一眼那株“野草”,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

那哪是什么野草啊!那可是秋海棠!当初谨王曾花重金买过一株,她曾在寿宴上有幸远远瞅过一眼。听到赵明笙不追究赔偿,心底松了一大口气。

不仅没有得到美人的关心,反而被当作麻烦一般被催促离府。往常在秦楼楚馆哪个不是哄着捧着,李玉成何时受过这种待遇,脸色顿时难看起来,他也顾不上装什么君子了,冷笑道:“笑话,就这株野草是心爱之物?你们要是想要我现在就让人去城外挖个十七八株回来,村妇就是村妇!”

敕——

少女手中的铁铲重重地划过沙石,刺耳的声音震得众人耳膜微颤。

赵明笙本来是不想横生事端,能忍则忍。但不代表有人在她面前这样大放厥词,她还能保持无动于衷。

赵明笙丢下手中的花锄,随意地拍了拍手上的土。

有眼尖的人发现,那铁铲经过刚才这么一下,上面的铁片居然都弯了。大家都自觉噤了声,眼睁睁看着少女活动着手腕一步步向李玉成走去。

“你、你想干什么!”

李玉成声线颤抖。

明明他面对的只是个赤手空拳的女子,她甚至将唯一能当作武器的花锄都扔了,可她身上的气势和带来的威压,却仍令他害怕到忍不住想后退。

赵明笙从不想以暴制暴,但此时此刻,她真的很想让对面的男人尝尝什么叫满地找牙的滋味。

然而下一刻,一只温热的手掌温柔地包裹住她紧握住的拳头。

“对付他这样的人,还用不着脏了你的手。”

赵明笙愣了一下,还没回过神来就听见男人紧跟着懒懒地喊了一句:“景流。”

“在!”景流应声。

“告诉他,影卫通常都是怎么对付那些不好好说话的人。”

男人语调平淡,却让人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