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可可不置可否。
见她没有饮用的意思,道虚没再继续催促,而是拾起了先前的话题,“当年郡夫人怀孕,太医与稳婆都一口咬定会是男孩,叶相为取名之事伤透了脑筋,足足拟了三大张纸,却选不出一个最趁心意的,便戏言说,要让孩子百日抓阄时自己选,点到哪个是哪个。”
然而,最终的结果却大跌眼镜。
这等啼笑皆非的往事,叶夫人早就给女儿讲过,那名信誓旦旦的太医也因此损了声誉,只是叶可可不懂,道虚此刻旧事重提又是为何。
就听他说道:“既然是女儿,那先前的戏言就做不得数了。有人劝丞相在拟好的名字里选个,但他说,当初写这些时,想得不是你,要是真拿去用了,岂不是厚此薄彼?”
“是我爹会说的话呢。”叶可可笑了一下。
“可真到给你起名,他又犯了难。”道虚也笑了,“觉得这个不好,又觉得那个不妙,头都快被抓秃了,还没见他能想出来一个又好又妙的来。”
“直到他在我禅房中见到了一句禅诗。”说到这里,他吟诵了起来,“菩提真无人……”
“菩提真无人,圆知见可可。”少女打断了他,“我爹说了,我便是他豁然彻悟后的那一点明光。”
道虚摇了摇头:“贫僧倒是没料到,叶相会对贤侄女如此开诚布公。不过……那名太医为何会一口咬定贤侄女为男子,这其中的奥秘,恐怕只有贫僧知晓。”
不等叶可可反应,他便给出了答案,“是观气术。”
“是……那个观人头顶便可知其气运的那个观气术?”叶可可迟疑道。
“正是。”道虚微微一笑,“那太医不知跟谁学了点粗浅道术,仗此信口开河,博了个妇科圣手的虚名。”
“然而三脚猫功夫便是三脚猫功夫,他观你头顶运气灿若云霞,是龙腾虎跃之象,便笃信你是男子,结果班门弄斧,砸了招牌。”
“他是班门弄斧的话,大师又算什么?”叶可可嗤笑道,“佛门弟子大谈道家法术,大师这向佛之心可不诚啊。”
“佛说,万般皆是泡影,贫僧从不为泡影所累。”道虚不为所动,“贤侄女之气运,就如这建盏一般,遇水化龙,遇木成凤,遇兵戈则呈麒麟踏火,实乃一等一的贵命,是这世道难逢的命格。”
“万物有始则为太,万物有归则为极,有始有归,福寿双全,富贵人间,才是太极贵人!”
说到最后,他猛然起身,伸手一指,建盏应声而碎,化就了一道彩霞,捧着那口清泉向上,萦绕着叶可可飞转不止。
“喝下它,叶可可。”道虚的语气逐渐缥缈了起来,“贫僧将引你走上正途。”
话音刚落,眼前的清泉骤然散发出了难以言喻的清香,种种幻象迎面而来,少女看到自己头戴凤冠,站在高台之上,接受百官与命妇朝拜。
“叮!检测到太平要术*蜃龙,是否反击?”一直安静的造反大师系统一下子亮了起来,如一道绿光切入了彩霞之中。
叶可可看向道虚,发现他毫无所觉。
“叶可可,”他的声音似神佛又似洪钟,“喝下它。”
少女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是否反击”,噗的一声笑了,“我说为什么我走哪里都有人说天生凤命,原来是你这癫僧在捣鬼。”
“你说那太医只看到了我的龙腾虎跃,你又为何只能看到凤鸣九天呢?”
对上女孩清澈的双眼,道虚愣了一下。
“我十二的时候,我祖父曾想给我改名。”她垂眸笑了起来,“那时我娘多年未再有孕,大伯又吊儿郎当,眼看叶家无人可继。祖父嫌我名字听着太软,没有承嗣的气势,便以望岱为意,以黛替岱,给我更名。”
“但我爹说——”
“心有山者方能见山,心有水者方能见水,无德之人岂曰丈夫?娇俏女儿能封三公!”
叶可可按下了那个代表“是”的按钮。
“你所谓的正途实在太烂,请恕我无法奉陪。”
随着叶可可最后一个音落地,那些萦绕不散的幻象被亮起的绿光摧枯拉朽般绞成了碎末。在不知从何而起的清啸声中,绿光挟裹着斑斓光点,直冲道虚的脑门!
“噗。”
一口血箭喷出,道虚后退数步,抬手撑在桌上,再也无法维持那令人作呕的“慈眉善目”。
叶可可眼前一花,周围景色扭曲一瞬后又重回正常,只是桌上没有了紫砂壶与建盏,而是她熟悉的三副粗糙碗筷。
幻术破了!
意识到这个点后,她当即便要离席,谁知刚刚站稳的道虚竟然伸手扣住了少女的手腕!
“叶可可!”他喝道,“莫要自误!”
叶可可瞧着他,没有说话。
只听一声极轻的“锵”,冰冷的剑刃贴上了道虚的脖颈,迫得他汗毛倒竖。
“道虚住持,”秦晔的声音比佩剑更利,“才莫要自误。”
“是你!”认出来人身份,道虚一脸愕然,“你们两个竟然搅在一起了?!”
“哎哎哎,这大和尚怎么说话呢?”阿穆勒端着盘子从后厨出来,一看这架势顿就不干了,“你这淫僧光天化日之下抓着人家小姑娘的手不放,我们世子路见不平,你还倒打一耙?”
说着,他把盘子往边上一放,当即就去摸腰间佩刀,“我看你就是欠揍!”
道虚怎么可能甘愿被打?
一见大势已去,他当即松手回撤,结果却被叶可可反手扣住,隔着袖子强迫他将手上举。道虚被秦晔制住要害,只能咬着牙任她施为。
“世子爷,指挥使。”叶可可道,“烦请两位送佛送到西,帮小女将这癫僧送往衙门,日后小女必当上门叩谢。”
她是要报官!
反应过来后,道虚大惊。他怎么也没想到,叶可可竟然不按牌理出牌。
秦晔乍听也是一怔,下一瞬便明白了过来,立马对阿穆勒道:“去街上把金吾卫喊来。”
阿穆勒反应也很快,转身往巷子口跑去,一边跑还一边喊:“来人啊!老和尚不守清规戒律,当街调戏良家妇女啊!”
“来人啊!这里有淫僧作乱!有没有人管啊!”
那嗓门,死人都能给喊活了。
道虚先前还怀疑三人是一伙的,后见他们反应又有些犹豫了起来,此刻听到“金吾卫”才真的慌了。
金吾卫代天子巡查京城,无论什么人犯他们手上,起码都要脱一层皮。最重要的是,一旦让金吾卫接手,他这调戏民女的帽子就绝对摘不掉了!
届时就算皇帝保他,这招提寺的住持也做不得了。没了招提寺住持的身份,他哪还有机会去接近达官贵人!
想到这里,他勃然大怒:“小娘皮坏我大事!”
被骂的人还没说话,秦晔先一脚踹到男人的膝上,让后者一个踉跄跪到了地上。少年抬腿踏在了大和尚的右肩,原本半出鞘的佩剑也变成了全出,雪亮的剑身自上而下擦着后者的脖子,留下了一道细细的血线。
叶可可好歹还记得道虚手下还有其他和尚,抬头往窗外望去,才发现那些和尚早就不知道跑去了哪里,竟是一个都没留下。
“住持既然这么喜欢喝茶,”她拿起已经变冷的茶杯,将浑浊的茶水当着道虚的面浇到了地上,“那便去衙门,喝个够吧。”
招提寺住持被押送报官的消息轰动了京城。
一则,他上一回的花边新闻才刚消停。
二则,押他报官的是如今风头正盛的魏王世子兄弟。
三则,报案的苦主是丞相的掌上明珠。
这平日里怎么都不搭界的三方就这么阴差阳错的齐集一堂,顿时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等到暴怒的叶宣梧提着夫人的佩剑追着道虚和尚砍,才彻底引爆成了一场席卷京城的八卦狂欢。
“你们是没见到啊,咱们的丞相大人就这么拿剑挥砍!”
菜市口的王大娘摊位前依旧是人满为患,只见她手持一根大莴苣,对着空气一阵乱劈乱砍,引得围观百姓阵阵惊呼。
“那道虚淫僧哪里肯束手就擒,连忙躲闪。他追,他就逃,二人连过几招,那是势均力敌——”
“且慢。”豆腐西施照例拆台,“丞相夫人可是一名女将,这事由她出马势必能将这道虚淫僧斩于堂下,何须丞相大人动手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谁料,反驳她的竟是平日里站在一条战线的张半仙,只见这小老头捋了捋山羊胡,“唯一的闺女被足能当她爹的老和尚当街调戏,那老和尚还跟自己有点交情,丞相大人要是能忍了,那他就是没卵(蛋)的王八龟孙,还不如净了身去宫里当太监!”
“说得好!”一旁卖猪肉的刘屠户一拍案板。
“那……丞相大人赢了没啊?”有人小心翼翼地问。
“哎呀!”王大娘一挥莴苣,“咱们不兴杀人的!是金吾卫的诸位大人把那淫僧逮了起来,说是按律要杖八十,就在衙门口行刑,到时候咱们都能去看!”
有人就犯嘀咕了:“杖八十……听起来也没有很痛啊。”
王大娘瞪了他一眼:“是金吾卫亲自行刑!”
那人顿时就不说话了。
等到行刑日到来,饿了几日的道虚和尚被从衙门牢房拖出来按到长凳上,对上百姓们一双双冒着绿光的眼睛,顿觉眼冒金星。金吾卫行刑的小哥和叶可可比过打水漂,此时竹板抡圆了就往下打,八十下下来,直把道虚打得皮开肉绽。
道虚和尚打小在招提寺生活,算不上养尊处优,但也确实没吃过苦,如今挨了这么一通板子,一条命都去了一半,躺在长凳上喘得像个破风箱。显然没有十天半个月是下不了床了。
他还有几分理智,晓得众目睽睽之下使不得太平要术,本想在行刑前脱身,谁知执金吾竟派了七八个金吾卫看了他三天,愣是把人给看住了。
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
一听到道虚被人抓了个现行,先前承认是受人指使的春满楼老鸨立马就改了口,声称道虚和尚是自家的熟客,说自己之前都是被这妖僧逼迫才污蔑的顾二少,看样子是铁了心要挽回老主顾的心。
而顾懋本人呢,吃了老大一堑后,终于长了几分脑子,也跟着嚷嚷委屈,指天画地地发誓根本没陷害过道虚,不过他名声实在太差,还是没几个人信。
不过他俩的加入就像是浇到火上的一勺油,终于把本就沸沸扬扬的事件给拱到了最高点。
招提寺在接回住持后封锁了山门。其实闭不闭山门也没什么两样,早在道虚一事传出时,招提寺已门庭冷落,不仅承诺了捐金身的香客纷纷反悔,还有人闹上门要退香油钱,甚至就是招提寺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觉得道虚应该退位让贤的也大有人在。
“小姐,那道虚落得这个下场,京中百姓都拍手称快呢。”
丫鬟玉棋对着自家小姐邀功。
“婢子就说这招提寺藏污纳垢,不是什么清净所在,果然就遭报应了!”
“现在高兴还为时过早,”叶可可捏起块枣花糕送进嘴里,“窝合押逗宰邓……”
“小姐,”玉棋十分诚恳,“婢子听不懂外文。”
叶可可咽下嘴里的点心,“我是说,我和他都在等!”
“等什么?”玉棋很茫然。
叶可可压低了声音,“等宫里的反应。”
然而她是注定要失望了,因为无论是道虚和尚名誉扫地也好,还是金吾卫亲自上阵也好,乃至道虚在招提寺地位一落千丈,秦斐都跟失聪了一般毫无反应。
倒是有好事之徒想跟皇帝分享这则劲爆八卦,但谁没那个胆子顶着叶丞相杀人的眼神多说废话,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等到叶茗那封黄花菜都快凉了的家书姗姗来迟,叶可可才终于得知这其中的缘由。
就算是叶茗,也不会在这种人人都可翻看的信件上写真话,因此家书通篇写的都是宫中如何气派、皇后如何威严、太后如何慈爱以及礼仪有多难学。
叶可可相信,只有最后半句才是真话。
挑着重点通读了一遍,发现确实都是废话后,她一把抓住试图偷偷溜走的造反大师系统,将信纸展平,整个贴到了面板上。
“叮!检测到超低阶障眼法,是否清除?”造反大师系统发出了被迫加班的痛苦呻(吟)。
叶可可愉快地选了“是”。
下一秒,出自叶茗之手的文字全部从信纸上跳了起来,像跳舞般变换队形,直到它们全部站好,家书已经完全变成了另外的内容。
家书应该不是一气呵成,不是地方都显得断断续续。
开头那些抱怨与最初一版差异不大,就是抱怨宫规不是人背的,礼仪不是人学的,顺便八卦一下秀女间的恩怨情仇。
然而这一切都在法会那天截然而止。
“我们不再使小性子了,没有人再在意别人的衣裳掉到自己床上,也没人再在乎是第几个通过嬷嬷的考核,虽然没有人说,但大家都很害怕。”
叶茗在信上如此写道。
“嬷嬷告诉我们,因为我们学习进度极好,殿选的时间提前了,可我明明前一天还把头上的苹果给弄掉了。”
“那些女官不再来了,反而是司天监的人天天都来,一个一个地询问生辰,还要仔细端详样貌,说是要拿去与八字对证,现在才合八字是不是有点太晚了?”
当然太晚了。
这批秀女的八字在筛选画像时就合完了,真正八字相克的根本没机会进宫。退一万步讲,就算先前那次出了错要重来,司天监那边也有报上去的样本,哪里需要亲口去问本人,总不能是怀疑有人虚报吧?
虚报……虚报……
短短两页纸很快便到了尽头,叶可可把家书倒扣在桌面上,手指敲在梨花木桌上发出“笃笃”的声响。
其实还真有可能。
画像尚可以修改,生辰八字这种上嘴皮碰下嘴皮的事,更是怎么说都行,毕竟户籍记录这玩意儿又做不得准。
可他们又不知道秦斐的生辰八字……
叶可可敲击桌面的食指一顿。
不,这个可以推的。
皇子的生辰都不算秘密,更遑论每年都要办个寿宴的皇帝,就算大臣们不知道秦斐具体是哪个时辰生的,也总记得当年进宫恭贺的时辰,这样往前一推其实也能推个八九不离十。
生辰八字还真能玩花样!
她一下子就坐直了。
可是……有必要吗?
秦斐又不是个瓷娃娃,宫中那么多宫人总不能人人八字都与帝王相合吧?也没听说哪个皇帝是被小老婆八字克死的啊?
除非——他们合的根本不是八字。
想到这里,她就有些坐不住了,又开始止不住地在屋内打转儿。
选秀这事之前一直慢悠悠的,宗正府给出的筹备时限在两个月后,猛的提前这么多,必然有其原因。
打乱步骤意味着变数,变数往往意味着意外,而近期京城内发生的意外……
少女喃喃道:“道虚。”
秦斐不是没给反应,而是没在外朝反应!
可是选秀跟道虚有什么关系,先管老娘再管儿子,他的人生目标难道是后宫大总管吗?
无语了那么一瞬,叶可可抬手揉了揉脸,决定先歇一会儿再为难自己。于是她走出内屋,刚打起帘子,就瞥见了挂在门前的连翘枝子。
那枝子挂了有些时日,完全变成了黑褐色,唯有内芯一点还泛着点白。就是那么比米粒大不了多少的白色却像是灵犀一指,一下子破开了思绪的迷障,令她整个人都清明了起来。
司天监挨个端详秀女面容,难道不像是在观气吗?
若是道虚没出事,他大可在殿选时加个位子,正大光明地看,可如今他声名狼藉加上身受重伤,别说殿选,恐怕连出寺门都是奢望。
只是,秦斐也好,道虚也罢,为何对气运高者如此渴望?
“太子薨后,皇后也一病不起……”
太妃的话语在耳畔响起,叶可可仿佛又回到了繁花盛开的德寿宫,看着她安详的睡脸。
“这药对本宫没用……”
女孩放下珠链,扭身跑回梨花木桌,随便倒了点茶水晕开砚台上干涸的墨迹,提笔在纸张上写了两个生辰,放开嗓子喊道:“玉棋!玉棋!”
在院内晒衣裳的丫鬟立马丢下木桶就往回跑,甫一进门就被塞了个满怀。
“去找个算命先生!”叶可可把写着八字的纸叠好,塞进了丫鬟的衣襟里,“让他合一下八字!”
半个时辰后,菜市口的张半仙迎来了今日的第一次开张。
“好!”在看清了纸张上写的两行字,他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喝彩。
“好什么好呀?”玉棋一头雾水。
“这婚好啊!”小老头咂摸了一下嘴巴,指着其中一行道,“上面这位,日主生于月令最旺之时,得天时之利,且极为得势,唯一的缺陷就是地势由盛转衰,有失气之相。”
“而下面这位,日干、月令都不合适,天时算得上差,得势也很一般,唯有地气极佳,有根骨稳健之福,与上面那位正正相补,难道还不能夸一句好吗?”
“所以,这是好姻缘?”玉棋问道。
“也不尽然,”老头捋了捋胡子,“一方过强,而另一方逊之,而且老夫少妻,年龄差距过大,只能算二等。”
“所有合法中的二等?”
张半仙一瞪眼,“上等中的二等!”
“上等中的二等啊……”听完玉棋的复述,叶可可凝望着桌上的八字,目光闪动。
“小姐,“玉棋按耐不住抓心挠肝般的好奇,忍不住问道,“这都是谁的八字呀?”
叶可可回过神来,指着靠下的一条说道:“这个呀,是茗姐的。”
“那上面那个……难道是皇上?”玉棋一边捂嘴,一边小声嘟囔,把何为掩耳盗铃演绎了个十成十。
“什么呀。”叶可可被她逗笑了,“宫里那位就比茗姐大个三岁多点,哪有这么夸张。”
玉棋眨眨眼:“可是茗小姐已经入宫了呀,还能和谁合八字?”
“是啊,她还能和谁合八字……”叶可可抬手将纸张扔进了备好的火盆里,破天荒没有回答贴身丫鬟的疑问。
她的手指抚过放在案头的书,无意识地摩擦着略显陈旧的封面——那是一本大夏朝家家都有的《历法》。
三日之后,天刚蒙蒙亮,叶可可就被玉棋从梦乡里唤了出来。
“小姐!”贴身大丫鬟急用沾了水的帕子给她囫囵地擦了一下脸,就急匆匆的开始掏外衣,“宫里来了人,说是茗小姐蒙皇上恩宠,被封了才人!夫人喊你去接旨呢!”
叶可可闻言立马起身,蹬上鞋子就往外跑,到达正院时,就听到内侍尖声尖气地再向叶宣梧报喜。
“咱家之前说过什么?咱丞相家的女儿就是有福的,不仅可可小姐秀外慧中,茗儿小姐也是福泽深厚!”
那太监翘着兰花指,笑眯眯地收下了叶夫人递过去的银锭。
“殿选之前就能被圣人相中,这是天大的福分!这福气除了茗儿小姐,拢共也不过只有三人,可谁的位分都没咱家的高!茗儿小姐能入了贵人的眼,可是少不了叶相及郡夫人的教导!”
说到这里,他眯了一下眼睛,降低了声调,“说句僭越的话,那两个都当不得一宫之主,只能住在偏殿里,唯有茗才人被赐住兰华宫,那可是历代贵妃的居所,咱家女儿的福气,都在后面那呐!”
“兰华宫!”叶夫人愕然,“那不是先太妃……”
“郡夫人!慎言!”太监睨了眼前人一眼,“这福气别人想要都要不到,怎么着?您还嫌晦气啊?”
“怎么会呢?我娘是欢喜得傻了,公公莫怪。”叶可可拢了拢披着的外袍,从手腕上褪下一个金镯,塞到了内侍的手里,“您呐,还得给我们好好讲讲。”
“讲什么?”那内侍一怔。
“当然是讲讲——”叶可可一下子扣住了他的手腕,“兰华宫那株连翘花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菩提真无人,圆知见可可。——(宋)释印肃
◎36.第 36 章
那内侍听完叶可可的话, 嘴角上勾,眼睛下弯,构成了一个漂亮的笑脸, “万安, 娘娘。”
“连内侍眼神不济啊, ”叶可可挑高了眉毛,“就连人都分不清。”
“那可麻烦了, ”样貌平平无奇的内侍一派柔顺姿态,“毕竟奴婢花了一百多年才学会叫人娘娘,您不喜欢听,眼下也学不成别的了。”
“只是奴婢没想明白, 这副模样无论是外貌还是举止都与奴婢示人的样子相差甚远, 您到底是怎么认出奴婢的呢?”
“哦, 这个简单。”叶可可松开了他的手腕,莞尔道,“我诈你的。”
内侍挂在脸上的笑容骤然一僵。
于是叶可可笑得更甜了,甚至露出了两个小酒窝, “哎呀,你别生气,这招我也是跟人学的。”
内侍道:“……奴婢怎么会生娘娘的气呢?只是为了诈一下就舍掉了一枚镯子, 这代价未免有些重呢。”
“那个啊, ”叶可可笑容不变, “是假的哦。”
“毕竟梦里的东西, 无论再怎么逼真也没用呢。”
说着, 她回头去看,站在一旁的“叶夫人”果然是没有脸的。
等她把头转回来,就见眼前人的五官竟然如滴蜡般在慢慢融化, 只是眨眼间,就变得如同“叶夫人”一模一样。
“真奇怪。”
与先前截然不同的声音响起,自内侍身后走出来了一名青年样貌的男子。这人面容清秀,看上去不过二十三四,穿着一身鹅黄,虽显艳俗却意外的合适。
“真奇怪。”他面无表情地重复了一遍,“凡人应当是察觉不到在梦中的。”
“大概是因为没有哪个太监会在宫门还没下钥就来报喜吧。”叶可可扁了扁嘴。
“娘娘一会儿就会见识到了。”连翘平静道,“奴婢是不会骗人的。”
当去掉所有属于“人”的伪装后,他身上属于“非人”的部分被无限凸显了出来。就如先前说的那样,无论是“娘娘”还是“奴婢”,都只是他所熟悉的称谓而已。
然而摘下面具也不过是一瞬,顷刻间,他就又变回了熟悉的“笑脸”。
“娘娘别怕,”他语调也跟着轻柔了起来,“奴婢这次来只为补上那日欠下的招呼。”
他指的自然是叶可可那次浴桶惊魂了。
“毕竟,奴婢想杀却杀不掉的人,全天下也没有几个。”
“太妃娘娘说——”叶可可也板起了脸,“连内侍还是有分寸的。”
连翘闻言垂下了眼帘,沉默了片刻后,又笑了起来,“所以她死了啊。”
那语气,令少女想起了叶茗在老家时曾养过的一只松鼠。叶茗因出身不好,加之少时性子偏激,从小到大就没几个说得上话的朋友,只能天天与那松鼠为伴,后来那松鼠跑出笼子被不知哪来的野兽咬死了,她还闹着要去葬它。
大人们自然是无闲心去陪小孩子胡闹的,唯有叶可可伴着她去了,也成就了两姐妹少有的心平气和时光。
她还记得当时问叶茗:“要不我去求祖母,给茗姐再捉一只吧。”
叶茗抽抽嗒嗒,用袖子抹了一下眼泪,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不要!明明在笼子里就不会死了,它偏要跑出去,可见就是养不熟的!”
那语气,三分怜爱,三分悲伤,还有四分埋冤。
与现在的连翘一模一样。
叶可可终于明白了为何太妃口中将他称为“那孩子”,却毅然决定不再相见。
因为连翘并非稚子,而是恶童。
他的“恶”不是孩童无知的“恶”,而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异”。她有些理解他为何要变成“内侍”了——因为他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只是连翘。
他甚至没兴趣给自己取个类人的名字。
叶可可忽然就失去了继续说下去的兴致。
“奴婢成于龙气,长于宫闱,蒙先天造化,承此间灵秀。”连翘轻声细语,“只要龙气不断,奴婢便不死,奴婢不死,龙气可不断,娘娘乃太乙贵人……”
少女隐约猜出了他要说的话,却不想听了。
“我是太极贵人,殉了这国祚,能让大夏再苟且偷生几年,是吗?”她生生截住了对于的话头,“不知道这番鬼话,连内侍又跟多少人说过?”
连翘闻言还真停下来想了想,“除了先皇后,就只有娘娘您了。”
“先皇后是天德贵人,命中注定生有贵子,殉了她,龙气延了足有二十来年,”他说道,“先太子承母之福德,命中有文昌入怀,加之乃天家子孙,本可保本朝五十年无虞,奈何死时怨气太重,福寿折损,又逢天灾不断,为了平灾消耗过大,龙气大大缩减,否则也不必再杀皇后。”
“贵妃娘娘命带福星,没有天德和文昌好,本不用死,奈何她与先皇后、先太子来往过密,难免会受牵连,所幸早日离宫,才多得了这么些岁数……”
“杀了这么多人,尚不足够,”叶可可再次截住了他,“岂不是更说明大夏气数已尽?”
“连内侍先前一直与后妃、皇子打交道,这些人与你一样,依龙脉而生,随龙脉而死,即便心中有怨,也说不出一个不字。”
说到这里,叶可可笑了一下,“至于我,就不必了。”
“真不要吗?”连翘眯了眯细长的眼睛,“娘娘若应了,奴婢愿担保,至娘娘死前,这天下的荣华皆是你的。谁要想抢,奴婢杀谁,即便是陛下,也不手软。”
“我心不在此。”叶可可给了他一模一样的回答。
“既然如此,奴婢就不得不用点粗暴手段了。”连翘脸上的笑容纹丝不动。
话音刚落,白雾之中隐隐传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如藤条般的黑影相互缠绕,向着二人所在的空地飞速靠拢。随着响动越来越近,雾气也越来越大,叶可可的眼前一片白茫笼罩,只剩下了一个怪模怪样的笑脸。
有什么东西挨到了她的脚下,缠着双腿盘旋而上,粗粝的表皮摩擦着衣物,带来了怪异的触感。那东西将她一圈又一圈的缠住,仿若蟒蛇在捆绑猎物,只留了一个尖头,如蛇信一半昂扬起来,对准了少女的眉心。
“娘娘别怕,这事奴婢是做熟了的。”连翘的声音从怪模怪样的笑脸里传来。
说完,那藤条骤然发力,以近乎要将叶可可勒成数段的力度收紧,尖利的首部对着猎物直刺而去,就在那尖刺即将碰触到柔软的眉心时,连翘听到了一声轻笑。
“连内侍,”危在旦夕的少女说道,“这好像是我的梦吧?”
刹那之间,优劣互换。
藤条、尖刺、白雾全部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密密麻麻的文字,从《千字文》到《说文解字》,从《水经注》到《博学篇》,林林总总,编织成了笔墨汇聚的锁链,将那张古怪的笑脸死死锁在了原地。
“说起来,其实我也有个问题想要问一问连内侍。”叶可可站在书页中央,歪了一下脑袋,“如果只是想要保这万世河山,其实换个人当皇帝,也不要紧吧?”
笑脸跳了跳,眉眼先是一平,然后又弯了一下。
“小姐!小姐!”
亲切的呼唤声将叶可可从迷梦中拉了出来,等她迷迷糊糊的起身,就被早就等在床前的玉棋两三下套上了外衣,然后就被沾了热水的帕子糊了全脸。
“小姐您快点起,宫里来人说茗小姐被封了才人,夫人正喊您去一同接旨呢!”玉棋急匆匆地拿着簪子给她挽了个发髻,又挑了几只缀着小金豆的花夹别上。
“宫里来人?”几乎与梦境一模一样的发展让叶可可愣了一下神,“来得是谁?”
“哎哟,”玉棋推着她出绣楼,“您去瞧瞧就知道了!”
叶可可顺着小径往前院走,就听到有太监尖声尖气地说道:“能在殿选前就入贵人的眼,茗才人的福气还在后面呢!”
转过最后一道门洞,她打眼望去,就见一内侍正美滋滋地收下叶夫人递出的银锭,那长相、神态都与连翘伪装的分毫不差,仿佛比着模子刻出来的。
“可可。”叶夫人瞧见女儿,连忙招手,“快!别让人家李内侍等。”
“郡夫人可折煞奴婢了!”李内侍笑成了一朵菊花,“等可可小姐那是等多久都行啊!”
说是接旨,那内侍也没真敢让人跪下,只是照本宣科地念了一遍,便将圣旨递给了叶夫人。圣旨的内容也跟连翘说给叶可可听得差不多,就是夸了一通叶茗根本不存在的优点,赐她住在了兰华宫。
“兰华宫可是历代贵妃的居所,”李内侍殷勤道,“这一般人可是住不进去的!”
听到这里,叶可可突然心思一动,从头上取下了一只花夹,塞进了内侍的手中,“那日后还烦请公公多跟我们通通气。”
“哎哎,您可真是太客气了!”李内侍喜笑颜开,然后环顾了一下四周,才凑到她面前悄悄说道,“按理来说,奴婢不该提前告诉您,不过这事也算不得什么大秘密。”
“陛下啊,要春狩了。”
◎37.第 37 章
《尔雅》有言, 春猎为搜,秋猎为狝。
春狩秋围,除了可以减少作践庄稼的野兽, 也有布武天下的意义。换言之, 是大夏皇帝名正言顺的两大放风时间。
按照惯例, 春狩应在二月举行,奈何秦斐因为亲政开了恩科, 又想在三、四月份扩充后宫,它就被一推再推,搁置了起来。
现如今选秀雷声大雨点小,原本被搁置的春狩就重新回到了提案桌, 被大家想了起来。
“今儿上朝时, 太仆寺卿也提了这事, 说是近段时间京里乌烟瘴气,朝野都需要振奋一下精神。”下朝后,叶宣梧听完复述后说道,“既然宫里早有消息, 那应当就是陛下授意了。”
叶夫人很是担忧:“老爷,这春狩秋围可都是要文武百官随行的,又要骑马又要弓射箭的……”
你行吗?
叶可可默默在心底补全了娘亲没说出口的话。
“……怎、怎么就不行了!”丞相大人一下子脸涨得通红, “当年夸官三日, 本相也是骑马游街过的!”
“那骑的都是矮马呀……”叶夫人就差把“这完全是两回事写脸上了”。
“俗话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叶宣梧就差一蹦三尺高了, “夫人怎能拿老眼光看为夫!”
然后他就迎来了妻子和女儿不约而同的目光。
有了陆垚分担火力以后, 叶宣梧在朝堂上处境好转不少, 加上开春之后饭食丰盛,眼下脸蛋竟圆了不少,脸颊也有了血色, 看着还真有点白白胖胖的意思。
不过要是以六艺中的仆射来看,这变化完全是跟刮目相看背道而驰了。
“这该不会爬不上马吧?”叶可可也跟着发愁,“以前的春狩都是怎么办的?”
“唉,“叶夫人叹了口气,“都是你小舅打完了以后偷偷分他点。”
“……那小舅在春狩前能回来吗?”
“回不来呀,他要在北边守到明年开春呢。”
母女俩对视一眼,一同叹气。
叶相觉得自己一家之主的地位遭遇了山体滑坡。
“相爷我一定没问题!”他嘴硬道。
“好好好,没问题,老爷最棒。”刚敷衍完,叶夫人转头就跟女儿商量,“要不为娘舍下这张老脸不要,去跟宣王打个招呼,让他分你爹只兔子?”
叶可可不敢苟同:“宣王殿下更上不去马吧?”
“你傻吗?”叶夫人睨她,“人家是正经亲王,有亲卫!到时候那些亲卫打到的猎物全算他的!”
叶可可目瞪口呆,没用的阅历增加了!
“不!需!要!本相!自己!可以!打猎!“叶宣梧快被这对母女气到打鸣了。
大概是老天爷也看不过他的惨状,几日之后秦斐宣布春狩,竟破天荒地允诺了百官可带家眷。
“众卿连月议政,个中辛苦,朕都明白。”他说道,“朕常说要与民同乐,不若就从与众卿同乐开始吧。”
他上下嘴皮子一碰,全京都都忙碌了起来。
春狩选在了城郊的皇家猎场,与招提寺正处于山岭的两侧。是以不少商贾前脚带着动物去后山放生以赚取福报,后脚“福报”就在猎场休养生息,进了别人的肚子。
除了猎物多且肥美之外,选在这里还有一个优点——离家近。
不仅大臣们离家近,皇帝也离家近,队伍乍看十分浩荡,仔细一想就是踏个青的距离。毕竟历朝历代不知道多少政变、行刺都发生在围猎,慢慢的,帝王们也学乖了,愣是把场子改到了家门口。
顺带一提,北衙十六卫的驻地也在这里。
秦斐的恩典对叶宣梧最大的好处就是他的猎物终于有了着落。
叶夫人翻出了年轻时候的骑装,请出了家传的宝弓,在正院里立了个靶子,抬手搭弓放箭,正中靶心。
叶宣梧看得毛骨悚然,赶忙起立鼓掌。
就听叶夫人幽幽道:“鼓什么呀,都生疏了,我以前能在百步之外穿头发丝,现在两箭皆中同一个地方都有点难了。”
这就太超出文弱书生的想象了,丞相大人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爹你心虚啥,”叶可可一边嗑瓜子一边幸灾乐祸,“终于发现自己在鬼门关走几遭了?”
叶相恨道:“少了你这个小下舌精,为父能活到九十九!”
话虽如此,等到第二天上朝,在一群霜打茄子一样的文官里,丞相大人精神抖擞到都可以现场来一个大鹏展翅。
相比之下,武官那边就振奋多了。
与可以按部就班升迁的文官相反,在无战事时,武官得帝王青眼的机会少得可怜。也因此,谁能否在春狩中拔得头筹就显得至重要起来。不少人都摩拳擦掌,勤加锻炼,就等着在春狩上一鸣惊人。
当然,也有一人始终格格不入。
“你们管这叫狩猎?”听叶可可说起春狩,阿穆勒皱起了眉头。
“在西北,我们从不与猛兽搏斗。”他一边说一边比划,“狼群的厉害自不用说,还有足有一个半人高的熊,一爪子便要你半条命的猞猁,早年还能见到老虎,即便是最有经验的猎人,也不会想在山地上见到他们。”
“还有苍鹰,双翼展开足有四尺,它们会趁你不备俯冲而下,夺走牧群里的羊羔和牛犊,饱餐一顿。而那些吃剩下的腐肉和骨架,会吸引来更大的邪魔,那些邪魔比苍鹰更大,头顶无毛,脖子细长,双翼六尺有余,盘旋时会发出怪叫,听起来像是在嚎丧。”
叶可可正思索着怎么向他解释猎场里可能只有一只只肥兔子,就被阿穆勒口中的广阔天地给勾得跑了神。
见她愿意听,阿穆勒说得更带劲了,“在我们那里,娶媳妇是要有家底的,多少狼皮,多少猞猁皮,还有多少骨器,都有讲头。为了证明自己,成年的男子会独自在荒漠里待上一晚,若是能活着回来,便可以娶妻生子。”
“说起来,叶丫头你喜欢什么?大哥去帮你打回来,保准能堆满你家院子,足足一个月都不用上街买肉!”
“等等,”叶可可听出了蹊跷,“你怎么就成我大哥了?”
阿穆勒笑得憨厚,“不重要,不重要!”
叶可可眯着眼,“你是不是在占我便宜?”
阿穆勒把手摆出了残影。
就在叶可可打算再接再厉的时候,一只足有半人高的宽木匣被放到了二人中央的桌子上,秦晔的声音紧随其后,“既然那邪魔有这么大,怎么就没把你叼走呢?”
“那当然是因为——我太胖啦!”阿穆勒露出了满口白牙,可谓能屈能伸。
三人此时正围坐在一张方桌前。托道虚的福,先前的酒馆是不能去了,不过阿穆勒比叶可可这个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士还京城人士,总能找到避人耳目的地方。
秦晔拿来的木匣里放着一把弓。
“你不是嫌那些弓不够重吗?”他说道,“我找哨所的人专门打的,羽箭也会特制,拉满之后能将合抱粗的树射穿。”
阿穆勒一听眼前当即一亮,当即上手去摸,被秦晔用筷子准确地打在了手背。
“油。”少年皱眉,显然很是嫌弃。
“嘿嘿嘿。”青年被打了也不恼,而是对着弓匣左看右看,显然是喜欢到不行。”你送他这个,是打算让他夺魁吗?”叶可可和秦晔咬耳朵。
“大哥要真能夺魁,我还挺想看秦斐那张脸会有什么表情,”秦晔用右手支着脑袋,斜眼瞧她,似笑非笑,“但你忘了,这可是他亲政第一年。”
亲政第一年的魁首永远都是新帝,这可是不成文的规矩。
“规矩就是要打破的嘛,你们都太保守了!”阿穆勒美滋滋地说道,“等着看吧!我一定会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甭管这京城多少人喜,多少人悲,春狩之日都无可阻拦地到来了。
坐在颠簸的马车上,叶可可掀起帘子,望着远处若隐若现的山峦。春狩的队伍很长,打头的是金吾卫的卫队,中央是秦斐的龙辇,后面跟着禁卫军,再后面是各路皇亲国戚,属于臣子的马车只能按着官职缀在最后面。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哪怕刚封了一批秀女,秦斐也没有带随侍的后妃,就连本该一同前往的皇后都留在了宫中。
“大皇子生病了,她走不开。”他轻描淡写地解释道。
与可以驱车前往的女眷不同,男子只能骑马跟随,这就导致等到达皇家围场,叶相的屁股已经颠成了八瓣。
叶可可看着老爹被呲牙咧嘴地被娘亲从马上扶下来,差点就笑出了声,好在众人都在安营扎寨,才没注意到丞相大人难得一见的窘态。趁此机会,叶可可也好好记下了其他人的帐篷所在。
宣王府的帐篷紧挨着帝王,顾家因为老的闭门思过,小的受伤,只能窝在一个小小角落,魏王府的帐蓬几乎要融入百官之中,
叶可可正记着呢,就感觉到一道视线落到了自己身上。她抬头望去,就见最中央明黄色的大帐已被拉开,秦斐站在门口,正一错不错地盯着她看。
少女默默拉过造反大师系统,遮住了自己的脸。
嗐,晦气。
◎38.第 38 章
“围猎, 古礼也,又称田狩,军礼‘大田’之一, 上可震慑诸侯, 下可操练兵士……”
“爹, ”叶可可叹了口气,“你这一紧张就背书的毛病到底啥时候能改。”
“你这逆女是要气死为父吗?”叶宣梧恼羞道, 如果他底气不是那么虚的话,或许还有那么几分训诫的力度。
而引发这段父女阋墙的则是一匹高头大马。
皇家围场的马大都是从军马中精挑细选出的上品,先祖可以追溯到大宛马或者乌孙马,个头比普通矮脚马高了一倍不止, 且个个四肢修长、肌肉健壮, 被太仆寺养得油光水滑, 打个响鼻都显得格外有力。
“这马真不错。”叶夫人抚摸着马匹厚实的鬃毛,发出了由衷的赞赏,“性子也温顺。”
战马乖巧地蹭了蹭叶夫人的掌心,然后对着叶宣梧打了个充满嘲讽意味的响鼻。
叶宣梧立马看向自家闺女:“这马是你变的吗?”
叶可可道:“爹你再这样, 我让娘揍你了啊。”
由于一行人都需要休息整顿,正式的春狩被安排到了晌午之后。可能是早就料到了文官们的骑术水平,太仆寺要求所有参加狩猎的官员都要提前熟悉战马, 以免真上场后闹笑话。
其中也包括数日不见的杨临清。
由于省略了“衣锦还乡”这一重要环节, 京城人士杨临清是春闱三鼎甲中最早领职的那个, 从一个响当当的才子变成了翰林院编修, 成功混进了“在京城大街上拿石子砸人, 能砸到一片七品官”的七品官中。
顺带一提,不出意外的话,谢修齐应该会被授予翰林院修撰, 从六品,比后面两个小老弟高半格——不过高半格也没啥用,都是大哥别笑二哥。
新鲜出炉的编修大人在领职之后很是表现了一番,把自己的老本行都懈怠了,导致叶可可重新看到他跟秦晔走在一起时还有点不适应。
叶宣梧叶发现了女儿的视线,警觉道:“你在看什么?”
叶可可道:“我在看文臣村全村的希望。”
因为这话实在无法反驳,丞相大人铩羽而归,然后被叶夫人拎着耳朵去练马。
没了老爹在旁边盯梢,叶可可看得更光明正大了。
既然叫围猎,自然是要先围再猎。
北衙十六卫作为皇帝的随行护卫,理所应当的充当起了“探子”的角色。他们会先派斥候深入围场,发现兽群后会将其围在一定的区域内,以供帝王及群臣狩猎。
因“斥候”必须身手敏捷、胆大心细,往往都会挑选卫所中武艺最高者担任,对北衙十六卫而言,这个人选就是秦晔。
叶可可很少能看到秦晔穿胡服。
脱去了宽袍广袖之后,胡服干脆利落的收线勾勒出了少年笔直的双腿和漂亮的腰线。他的脸上被抹上了几道遮掩用的灰痕,却更衬的那双眼睛如宝玉一般。
相比之下,同样装扮的杨临清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他们要出发了。据说今年的目标是林子里的鹿王,想把那种家伙引出来可不容易,也难怪四堂弟要亲自上。”
兰平郡主的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叶可可扭头,就见好友拿着马鞭走了过来。
“父王说什么不能丢人,就把凌亭借走了。”她冲叶可可抱怨道,“幸好你也来了,否则我都不知道要干点什么好!”
说完,她牵起叶可可的手就往前领。
“有四堂弟在,那鹿王铁定是跑不了了。”她说道,“咱们先去占位子,省得一会儿开猎挤不到全面!看不得这个热闹!”
诚如兰平所说的那样,不到一个时辰,前哨的卫兵就发来了消息,说是斥候已经发现了鹿王,正将其往围场中驱赶。
等再过一柱香的时间,一前一后两道黑影从林中钻出,出现在了众人眼前!
秦晔的发丝略显凌乱,脸上的灰渍被汗水冲掉了一半,而另一边则是一头神气活现的雄鹿,两只鹿角像是分杈的树枝,漂亮的皮毛在阳光下闪着金光。
已经走出大帐的秦斐自然不会放过如此合他心意的猎物,当即搭弓射箭。
“噗。”
羽箭擦着秦晔没入了草地。
见第一次失利,秦斐重新搭弓射箭,只是那箭头,怎么看怎么不是对着雄鹿。
空地上,正在吸引雄鹿注意的秦晔似乎也意识到了潜在的杀机,趁着雄鹿冲过头回不了身,就地直接一滚,躲过了直飞而来的箭矢。
如此一来,在场的明眼人哪能看不出来,秦斐想射的根本不是雄鹿,而是自己的亲堂弟!
随着秦斐第三次搭弓射箭,场上的气氛逐渐凝重了起来。春狩的第一个猎物向来是帝王的,只要他不肯结束这场戏弄,秦晔就不能停下驱赶雄鹿的脚步,而雄鹿也因一次又一次的扑空而急躁了起来。
“不是吧……”兰平郡主错愕道,“二堂兄疯了吧?他在干嘛?”
“父王!对!去找父王!”她急匆匆便要往大帐跑,却又立马住下。叶可可望向大帐,就见宣王殿下早就被拦在了几步远的地方,正在与大太监张如海争执,而后者时不时回头看向秦斐,满脸都写着为难。
秦斐维持着拉弓的姿势,没有松弦。
雄鹿压低了上半身,锋利的鹿角对准了场上的胡服少年,猛得冲了过去!而秦晔则迎着雄鹿冲来的方向,双手一伸握住鹿角,整个人腾空而起——
秦斐眯了眯眼,调整了一下手中的羽箭。
就在这时,破空声响起,在秦晔翻到最高点时,一支羽箭疾驰而出,正中雄鹿的眼睛,力道之大,竟从它的后脑刺了出来!
被一箭穿脑的雄鹿一下子便失了重心,整个向一边倒去。秦晔趁机落地,双手一松,将鹿摔到了地上,几下助跑,就又回到了林子里。
“你在干什么!”张如海瞥了一眼面色铁青的秦斐,对着正在放下弓的男人出声训斥。
“哎?”射出绝妙一箭的阿穆勒一脸无辜,“先前陛下不是射过了吗?他一直不中,不就是在让我们吗?”
张如海肯定也不是,否认也不是,一口恶气憋在胸中,正待继续开口时,就听秦斐那边冷冷地来了一句“算了”。
魏王大公子脑回路异于常人,与他计较只会自寻烦恼——通过这些日子阿穆勒坚持不懈的捣乱,这条“真理”已经深入人心了。
神色阴郁地看了一眼死去的鹿王,秦斐将手中的长弓往地上一甩,对着观战的群臣摆了摆手,便兴趣缺缺地往回走。
见此,叶可可一直提着的心终于落回了原地。
既然第一个猎物已经诞生,早就等候多时的群臣纷纷上马,或熟练或笨拙地背着弓箭跑入了林中。
叶可可一眼就看到了姿势生疏的老爹,后者硬生生把围猎变成了骑马遛弯,倒是她娘如离弦之箭般策马飞奔,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
不着痕迹地松了口气,少女想跟兰平搭话,却见她眉头紧皱,脸上也有阴翳。
“拿人命取乐……”兰平郡主喃喃说道,“二堂兄以前决不会这么做的……”
叶可可看着那头倒地的雄鹿,想起小时候抓到只白兔都要捧给她看的秦斐,“可是兰平,人总是会变的。”
只不过秦斐变得快面目全非了。
她本以为这段插曲已经告一段落,谁想在自家帐篷前又见到了那头死去的鹿王。
“可可小姐回来了。”张如海站在死鹿庞,笑谄媚,“陛下说,他本想亲手猎了给您送来,如今阴差阳错由大公子代劳了,虽心有惋惜,但也算是机缘巧合。”
“这鹿皮毛光亮,却损毁极小,您要是愿意,奴婢这个让小的们剥皮硝制,拿回去给您做袄子,而这鹿肉新鲜极了,是烤着吃、炖着吃还是炒着吃都是极佳,您一定不能错过了!”
叶可可低头瞧着这只雄鹿,耳朵里听着张如海絮絮叨叨的话语,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
北衙十六卫费尽心思引来一头雄壮的鹿王,当然不会是没有讲究。
只有帝王才配逐鹿中原,因此帝王的第一只猎物,也必须是“鹿”。
在有如此寓意的情况下,秦斐还特意将弓箭对准秦晔,就未免耐人寻味了些。
就像她爹紧张时背得那样,春狩是军礼,为的是操练兵士和震慑诸侯。如果说在这场操练里,秦晔这魏王世子被视为是需要震慑的诸侯……
那秦斐先前的动作不就意味着“要先杀诸侯才能尽得天下”么!
他打算对藩王动手了?
这个念头刚一出现,一名小太监便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对着张如海说道:“不好了!公公!”
“什么不好了!公公我好得很!”张如海张口便是训斥,“叶小姐在这,还不行礼!宫规礼仪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
“叶小姐。”小太监连忙对着叶茗补上了见礼,然后又立马哭丧着一张脸,对张如海道,“陛下说魏王殿下的大公子殿前失仪,非要让人将他拿下,您快去看看吧!”
◎39.第 39 章
殿前失仪, 历来都是一个含糊的说法。
到底怎么样才算失仪呢?
皇帝喜欢你的时候,你在御前翻跟头都不打紧。
皇帝不喜欢你的时候,你左脚先于右脚迈出也是失仪。
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皇权面前, 纵是皇亲国戚也只能自认倒霉。
等到叶可可随着张如海到达事发之地的时候, 却发现事情比她想的还要更糟一些。
阿穆勒手持重弓,被金吾卫团团围住, 而在不远处,秦斐背手站在帐前,脚边瘫坐着叶可可先前见过的李内侍,正捂着被羽箭射伤的肩膀唉唉叫痛。
“哎呀, 这是怎么了, 陛下呀, 您没事吧?”张如海见状立马扑了过去,趴到了秦斐脚下,不住地发出惊呼,对真受伤的那名太监却是一眼未看。
秦斐瞥了他一眼, 没有答话。
“张总管,”一旁有人解释道,“如今这时节正逢大雁北归, 大公子与其他几位大人打赌比赛射雁, 不想其中一箭失了准头, 误伤了陛下身边的李内侍。”
“怎么就没把这马屁精给射死……”张如海咋舌。
“张公公?”那人没太听清。
“哎哟, 这李公公时运也太不济了些, ”张如海立马改口,“陛下没事就是万福啊!”
“哼,”秦斐闻言冷哼一声, “朕有没有事,还得看大公子的心意啊。”
众人把目光纷纷投向阿穆勒,就见后者面上既没惶恐也没失措。
“那箭不是我射的。”他说道。
此言一出,李内侍的叫声又惨烈了几分。
“大公子呀!”张如海立马过来劝,“您就跟陛下服个软、道个歉,这事谁不定就过去了,否则呀,因殿前失仪剥了爵位,那就得不偿失了!”
“我没有爵位。”阿穆勒说道,“那箭不是我射的。”
见他油盐不进,秦晔的眼神暗了又暗,李内侍一看皇帝面色不佳,当即放开嗓子嚎了起来,“杀人啦!杀人啦!堂堂魏王大公子杀人不认账啦!”
“你喊也没有用。”阿穆勒又重复了一遍,“箭不是我的。”
“这、这春狩大家用的都是一样的箭,”先前开口那人说道,“大公子你何必嘴硬呢?”
阿穆勒瞪了他一眼,没再开口。
但叶可可知道,他说的是实话。
阿穆勒的弓和箭都是秦晔特意找人打的,外型虽与官制一样,实际一上手就能知道差别,眼下那李内侍虽捂得紧,但见过真货的叶可可都能看出那不过是围场提供的官制箭矢,更遑论实际使用的阿穆勒了。
眼下只要将弓箭的特殊之处说出来,阿穆勒便可以轻易脱罪,但他绝不会说。
在旁人——特别是秦斐眼里,魏王府的两兄弟可不是能互赠礼物的关系。
“这么僵持着也不是办法。”叶可可打了个圆场,“既然大公子说箭不是他的,那还请护卫大哥循着雁群飞过的地方找找,看看可否有被射下的雁子。”
在场诸人皆知阿穆勒曾在街上救过她,对这段帮腔毫不吃惊,张如海甚至赞道:“要不还是您细心呢,来人,赶紧——”
“不必了。”秦斐打断了他,“可可心善,朕却没有那么容易心软,殿前失仪还嘴硬,先断他一条腿!”
“这……”张如海和先前那人均是一呆,唯有李内侍叫得仿若杀猪。
几名金吾卫听命上前,奈何阿穆勒确实高大,一时半会还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
见他们踌躇,秦斐眉头皱起,“还不动手!”
然而,率先动手的却不是金吾卫,而是阿穆勒,只见他从背后的箭囊取出一支,搭弓对准了大帐方向,手指一松,箭矢疾射而出!
他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快到其他人都反应不及,只觉一阵劲风刮过,就见先前还在打滚儿叫痛的李内侍脖子上被羽箭射出了一个大洞,鲜血向后喷溅在帐上,双眼暴突,眼看是不活了。
“秦皓!”张如海的尖叫几乎破了音,“你是要弑君吗?!”
“你们非说那箭是我射的,”阿穆勒放下持弓的手,“那就我让你们看看中我一箭是何种模样。”
“好……好、好!”秦斐脸色由白转青,“真是魏王叔的好儿子!”
“来人!秦皓目无王法、罪大恶极!给朕就地诛杀!”
这一次金吾卫动作麻利了许多,然而阿穆勒是上过战场的人,哪有那么好抓?只见他一个虚晃便冲出包围,两三下蹬上等在一旁的马匹,随着马屁股便是一脚,那马吃痛,对着人群直直撞来!
在一片人仰马翻之中,叶可可突觉一股大力袭来,整个人立时一轻,回过神来已到了马上。阿穆勒单手虚扣少女的咽喉,对着马下的人喊道:“你们再过来,我便拧断这小丫头的脖子。”
说完,他又对着叶可可道:“陛下铁了心要害我,你要是配合,等我突出重围就放了你,你要是不配合,就当报了我前几日的恩情吧!”
“使不得啊!使不得啊!”张如海一听就慌了,“这可是丞相的千金!”
此言一出,阿穆勒犹豫与否还不好说,同样举起弓箭的金吾卫倒是犹豫了起来。
“秦皓,”秦斐的语调也缓了一些,“这围场外皆是重兵,你是跑不掉的,把可可放了,朕不追究你行刺一事就是了。”
“后退。”阿穆勒说道,扣在叶可可脖子上的手又紧了几分。
秦斐嘴唇抿成一条线,目光好似毒蛇吐信。沉吟半晌,最终还是抬手给他们放行。
金吾卫缓缓让出了一个缺口,阿穆勒掉转马头,带着叶可可没入山林。此时群臣和北衙十六卫还散落在围场之中,秦斐想要下令调动卫队也许时间,阿穆勒驱使战马一直往西走,直到树林越来越茂密,山坡越来越陡峭,才下马把叶可可放到了一块巨石上。
“用不到你了,回去吧。”阿穆勒拍拍战马的屁股,示意它往回走。
“他们会循着它找过来的。”叶可可说道。
“要的就是他们找过来,却不知道我具体的去向。”阿穆勒把弓背在了身后,扫去二人走过的痕迹,“只有让他们把全部的注意力放到我身上,才顾不上去为难世子。”
“你又喊他世子了,”叶可可说道,“其实魏王殿下从没想过换掉他,对吗?”
阿穆勒动作顿了一下,“这个时候你竟然还有心思说这个,世子说得对,你确实胆子很大。”
“不可以问吗?”叶可可坐在大石晃了晃腿,“那你当作没听到好了。”
“不,事到如今,这也不算什么秘密了。”男人露出了一个有些不合时宜的爽朗笑容,“是的,王爷一直在等他回去。”
“那第二个问题,”叶可可说道,“今日之事,魏王陛下料到了吗?”
“料到一半吧……”阿穆勒说道,“王爷想过皇上会借机发难,但这么迫不及待还是大大出乎了意料,否则我今日也不会应对的这么仓促。”
“最后一个问题,”叶可可收起了笑容,“这事秦晔知道吗?”
阿穆勒想也没想:“不知道,无论是对王爷还是对我,世子都一无所知,因为这样……他才更安全。”
说完,他直接冲着叶可可跪了下去。
“叶小姐,方才挟持你是迫不得已,之后要打要罚我都认了,但此时此地,我秦皓,魏王府亲卫指挥使,求你帮帮我。”
“你在校场故意掠走我,除了缺个肉票,果然另有所图。”叶可可托着腮,嘴巴嘟了起来。
“我也是没其他法子了。”阿穆勒说完就苦笑了起来,“毕竟这京里,还在乎世子性命的,恐怕就只有你和宣王府了。”
“选宣王应该比我好?”叶可可不太确定。
“宣王殿下或许更有权势,但是,比起他,我更愿意相信你一些,说不定……我确实被世子影响了吧。”
这么说着,他解下了腰间的一块令牌,郑重地递给叶可可。
“这是指挥使令牌,拿它就如魏王亲临,足以调动所有亲卫。”
“只要能度过这关,以后但凡有任何事,只要你需要,魏王府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他没能说完,因为叶可可伸出脚,踩在了男人的肩膀上。
“你刚才说,既不想他们太快找到,又要他们真能找到,对吧?”
阿穆勒怔愣了一下,随即点头,“是。”
叶可可指了指自己的小腿肚,“带匕首了吗?往这里割一刀。”
阿穆勒一下子瞪大了眼睛。
“其他事都等到了山上再说,”少女道,“有伤口说明我尽力挣扎过了,而少量的血腥味既可以让后面的猎犬找到,也不显眼。”
见男人没有动作,她催促道:“北衙十六卫动作比你预料的迅速,快点。”
男人闻言立马从腰间抽出了一把长匕首,对着叶可可的小腿肚比划了几下,就在他要下刀的时候,少女伸出手指点了一下匕首。
“我丑话说在前面,”她笑得眼睛弯弯,“敢切到留疤的深度,我就弄死你。”
◎40.第 40 章
可能老天爷也怕戏不够精彩, 爬到半山腰的叶可可二人迎来了一场毫无征兆的春雨。
雨水瞬间便冲刷了二人行过的气味,却也将山路变得泥泞不堪,阿穆勒每走一步都很用力, 似乎是想留下一个半个足够幸运的脚印。
叶可可左腿的伤口随着衣服被打湿而刺痛了起来, 往外渗出了新的血丝。
“这样下去, 消去痕迹是小事,遇到山洪就麻烦了。”
阿穆勒蹲在地上, 趁着泥土还没被完全打透,捏起一小撮闻了闻,然后指了个方向,“往那边走。”
叶可可一脚深一脚浅地跟在后面, 一直到衣衫全部湿透, 才进入了一座不太起眼的山洞。
山洞不大, 弥漫着一股山野特有的霉味。阿穆勒检查了一圈,在临近洞口的位置收拾出一块空地,示意叶可可坐下。
“有了这场雨,应该能拖到明日。”阿穆勒注视着雨幕, 微微有些出神,“……真好啊。”
“好在哪?”叶可可顺口问道。
“在我们那里,雨比黄金还贵。”男人靠在岩壁上, 把匕首插进了松软的土里, “一年下不到十次, 一次连土都浇不透, 过了夏天就是长达九个月旱季。接近中原的地区还好, 越往西越旱,除了黄沙以外,什么都没有。想要吃饭, 除了打猎就要靠朝廷拨的粮饷。”
“从两年前开始,我们就再也没有收到一颗来自朝廷的粮饷。”
叶可可第一反应便是不可能,两年前秦斐还没有亲政,朝廷政事还由叶宣梧把持,她爹最是了解边防有之重,不可能进行克扣……
不对!
“帝后大婚……”她喃喃说道。
近两年前,是秦斐大婚的日子!
而国丈,也就是那时候被提成的司农寺卿!
“一开始我们并没有当回事。”阿穆勒的叙述还在继续,“毕竟王爷和京城关系糟糕也不是一天两天,往年也不是没有过粮饷滞后,先吃仓库里的沉粮也能熬过几个月。”
但第二月还没有粮饷运来时,魏王就察觉到了不对,奈何藩王无旨不可进京,而他寄出的奏报也全部石沉大海。
阿穆勒说道:“西北卫所为抵御外敌所设,卫兵全靠魏王府供养,那些士兵饿一顿可以,饿两顿也行,但饿三顿四顿,哪里还有战力可言?”
“这些年我扮作商队护卫,游走于西域诸国,那些家伙当初虽被打得伤筋动骨,但随着连年休养生息,渐渐缓了过来,而此时西北卫军却在日渐衰弱,长此以往必酿大祸。”
在沉思了一天一夜后,魏王做出了一个胆大包天的决定——他要与西域诸国互市!
“私开商市可是死罪。”叶可可道。
“死一个总比死一堆好。”阿穆勒道,“可就算是这样粮饷的问题也没有解决。”
西北缺粮水,西域诸国也同样。
更重要的是,因为不能露怯,魏王根本不敢大肆收购食物。
“西域诸国虽然也无粟米,好在盛产珠宝、黄金和辛香料,王爷将它们高价买下,再从东边的行商那换取粮食,以此周转,勉强撑到了今日。”
然而再愚笨的人,经过了两年也能回过味来,更何况西北买粮这事,根本就包不住。
“西域诸国已经察觉到了端倪,开始大肆抬高物价,即便是王爷也无法负担,再这样下去,不出半年,西北防线必破。”阿穆勒如此说道。
“所以你这次进京,是来要粮的?”叶可可恍然。
“然而我根本要不到。”男人嘴角泛出了一丝冷笑,“兵部、户部、司农寺、卫尉寺、军器监……我按着王爷给的名单挨个拜访,那群蠢材收下礼物后竟然张口就是允诺帮我争取世子之位!听到我真正的来意后,要么推三阻四,要么狮子大开口,没有一个人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叶可可扁了扁嘴,说道:“所以你发现我与世子相熟后,非要和我一起喝酒,就是想要走爹我的路子,是吗?”
阿穆勒承认得很爽快,“一开始确实是这样没错。”
“我入京时,王爷曾经说过,如果实在不行就去求叶相。他说叶相虽然是皇帝一派,但是个明白人,说不得便会拉我们一把。但我入京后发现,叶相眼下的处境或许并不比王爷好上多少。”
“所以我也在犹豫,将西北的危情告诉叶相或许真的能解燃眉之急,但一定会触怒皇帝,到时候,就等于是我将叶相置于了险境……”说到这里,他自嘲道,“我阿穆勒不是好人,但这种恩将仇报的事还是干不太出来。”
不过由于秦斐在春狩发难,完全打灭了西北求助的希望,他的这点纠结倒是可以省去了。
“出发的时候我就做了两手准备,若是求助无门,就破釜沉舟。”他说道,“我要送世子回西北。”
魏王,真的老了。
沉疴与年岁,让这名曾经以勇武闻名天下的亲王再也无法重现当年的风采。
“你应该也好奇过,同为王爷的儿子,为什么我甘愿以侍卫自居,称父亲为王爷,称弟弟为世子?”阿穆勒摘下头上的帽子,露出了那头带有红棕色的头发,“没有人会接受一个跟敌人无比相似的将领,甚至包括我自己。”
而西北,迫切地需要新王。
“你要如何去做?”叶可可问道,“这皇家围场外有禁军包围,内有金吾卫,可以说是插翅难逃,你自己一个人,又能做什么?”
阿穆勒笑了笑,“我射杀那太监与行刺无异,又挟持了丞相的独女,皇帝想要保住脸面的话,无论如何都把我找出来杀之而后快,兵马调动之际必然会出现豁口,只要世子能离开,在京郊的十八名亲卫会负责护送他回西北。“
“秦晔与你表面关系再疏远,也是正经的魏王世子,你惹出这种乱子,就不怕秦斐拿他撒气?”叶可可好奇道。
“不会,”男人很是自信,“我了解世子,他从不会坐以待毙,既然皇帝今日猎鹿显露了杀机,他就不会再轻易现身,他们就算想找,一时半会也抓不住他。”
“如今我掠走你的事恐怕已经传遍了围场,他若是听到消息定会来寻我,到时我们一旦汇合……”
男子的声音截然而止,因为叶可可伸出手,按在了他的胳膊上。
“不行。”她说道,“你这个法子行不通。”
阿穆勒或许了解秦晔,但他不了解秦斐,一点都不。
“这一代亲王就藩的只有魏王,想动藩王就是动魏王,而魏王最大的软肋,便是世子人选。”
少女随手捡了个树枝,在地上画了一个大圆,又画了一个小圆。
“对于秦斐而言,想要收回对西北的控制权,就一定要杀魏王,然而他始终拿不到魏王的把柄,断粮饷属于下策中的下策,就是在倒逼你们犯错。”
“然而魏王殿下从不是吃素的善人,哪怕你们与西域互市,秦斐也不能轻易拿此发难。因为这事归根究底是他有错在先,一旦动手很有可能引起西北动荡,反而得不偿失。因此,当太妃去世,他便想引魏王殿下进京,偏偏只来了一个你,这个盘算就算落空,只能另想法子。”
她先在大圆画了一个叉,又点了点小圆。
“其实于秦斐而言,他什么也不做便能将魏王殿下熬死,但魏王一死,秦晔身为世子就必须去就藩,从此就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先帝留下的制衡之策彻底失了效,西北的兵权还是回不到手里。”
“想要破开这条死路,唯一的方法,就是杀掉秦晔。”
叶可可在小圆上也画了个叉。
“这样魏王与世子双死,西北无人可继,军权自然又回到了帝王的手上。”
“但就算是皇帝,做事也不能随心所欲。在正常情况下,秦斐想杀秦晔,其实有登天之难。”
“怎么说?”阿穆勒一下子来了精神。
“弑亲是大忌,即便是对皇家也是如此。”叶可可道,“这也是先皇不杀魏王,只施计制衡的原因。”
“所以,他需要秦晔先犯错。”
“诚如你所说,你不过是庶子,还混有外族之血,拿你的错处去削魏王或者秦晔的封衔,其实并不能服众。”
这么说着,她用线将大圆和小圆串在了一处。
“但只要证了秦晔与你同罪,就大不一样了。”
“杨临清原本跟秦晔形影不离,在你入京前却突然被撤掉,等到今日才重现校场,这本身就是一个极为危险的信号。”
“先前猎鹿一事,足以证明你在乎秦晔的生死——”
叶可可将手中的树枝扔进了不见休止的雨幕,雨势加大,天外隐隐有闷雷声响起。
“若我是他,”她说出了定语,“我会让秦晔来杀你!”
“他杀你,则西北折损一员大将。”
“他不杀你,他与你皆走不出这皇家围场。”
“这是一选二的阳谋,”少女说道,“指挥使,前方没有路了。“
“不,有路。”阿穆勒摇了摇头,倏尔笑了起来,“我其实已经看厌了黄沙和戈壁,这里山清水秀,是个好住处。”
“但是小晔不行,”他第一次喊出了弟弟的名字,“我们小晔还要当西北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