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署名 这是真正的园丁。
在满室几乎要把天花板掀翻的嘲讽声里, 施莺莺起身走到了史英的面前,因为她就是第二个演讲者。
很明显,这也都是史英的有意安排:
在史英的原计划里, 自己一鸣惊人之后再跟上一个冒牌货, 在如此强烈的对比之下, 南宫傲凌还不得被自己迷得死心塌地?
然而这份巧妙的构思,却让安排这场好戏的人自己吃了个大苦头,也算得上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了。
被史英特意请来的南宫傲凌已经气得面色铁青,但他却还是没有离开,原因很简单:
他突然觉得,下一位即将上台演讲的那家伙……和史英竟然有点微妙的相似。这姑娘是谁来着?她好像是史英的朋友, 没权没势,出身低微……等等。史英这种人,难道真的会无所图地去和普通人做朋友吗?
南宫傲凌的怀疑之情已经再也按捺不下去了。他匆匆起身离开了报告厅,掏出手机,对着自己的助理下令道:
“去查查这个女人是怎么回事。三天之内,我要知道她的全部信息!”
和南宫傲凌一样有同样感想的人显然为数不少,前排有个眼神差一点的老人家与施父施母有旧, 更是毫不遮掩地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哎哟, 这姑娘怎么看起来跟个施家人似的?”
倒也不是说史英不好看。或者说,在她这些年鸠占鹊巢而拥有的钞能力帮助下,就算她本来的相貌只平平, 但只要舍得动刀子,用昂贵的保养品、化妆品、美衣华服金银珠宝之类堆叠上去,也总能造出个看得过去的人来。
然而不知是天意所致还是别的什么因素,她那张脸和施莺莺竟然有三四分的相似:
两人都有一双多情的桃花眼,眼尾有个绰约的、柔和的弧度, 这样在看向别人的时候,甚至都不用开口,就能让对方感受到自己的善意和无辜。
不过和史英不同的是,施莺莺的眼睛里带着抹很深的蓝色,这点与众不同的颜色赋予了她“不好相处”的冷淡感。
以往没人发现这一点的原因很简单:
史英总觉得自己长得并不顶顶好看,便拼命往脸上堆叠各种昂贵的化妆品,化妆过后就约等于整容,使得她和施莺莺最多也只有的那两三分相似,便根本看不出来了。
可今天为了营造自己“好学生”的形象,史英都不敢画太浓的妆,就这么清汤寡水地上去了——
然后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施莺莺停下了脚步,对正打算狼狈窜逃的史英温声道:
“你知道吗?我由衷地可怜你。”
本想就此离去的史英立刻不想走了。她心高气傲,从来就听不得别人说她半句不好,更罔论这么说的人竟然还是施莺莺!
而且她的心里还有点小私心:
万一施莺莺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她口出恶言的话……到时候只要自己再顺势装一下可怜,施莺莺又没有实打实的、自己偷了她的科研成果的证据,好歹能或多或少地挽回自己的一点名声吧?
结果出乎史英意料的是,施莺莺的声音依然十分平静,甚至可以称得上柔和了:
“以绝大多数人的眼光来衡量,你是个含金量百分百的‘人上人’。”
“你自出生起,便无时无刻不在坐享最宝贵的资源;而你现在就读的学校,更是医研专业里数一数二的名校。可时至今日,你不仅没能做出任何成就,甚至连半点以此为大众谋求福祉的意思也没有。”
“你愧对你的专业,愧对你身上的制服。”
说完之后,施莺莺便再也不理会呆立当场、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的史英,径直走向了高台,准备开始她的宣读。
史英的脸上一时间红红白白的好不精彩:这的确不是什么不体面的话,甚至半个脏字也没有——
但是却比任何激烈的言辞都要杀人诛心。
她涨红着脸,双耳嗡鸣,盯着数百道不善的目光在报告厅的后面匆匆找了个位置坐下,心底还存着仅有的一丝翻盘的希冀:
再等一会儿……等到施莺莺跟她念了一样的报告,她再出来!
不过就连安排好了这一切的史英,眼下心里都没底儿了:
这一串串的事情全都和她构想过的不一样,那就算施莺莺掉进了自己的陷阱,接下来还会有人站在她这边吗?
——很明显,接下来的事情根本就不用史英操心了。
因为施莺莺刚读完了第一句话,史英便惊骇交加地睁大了眼睛,只恨不得把眼珠子瞪出去:
她的报告怎么跟自己偷到的那份半点都不一样?!
“……异体器官移植能够有效解决终末器官衰竭。而克服排异反应,成功诱导移植免疫耐受是器官移植的重大难题,而慢性排斥反应则更是难中之难。”
施莺莺自台上居高临下地轻轻瞥了坐立不安的史英一眼,似笑非笑地继续宣读道:
“多年来,临床数据表明,目前所用免疫抑制药剂仍然存在减轻慢性排斥反应作用有限、毒性大、易引发慢性感染和肿瘤等问题。据此,本份报告提出‘间充质干细胞的免疫调节特性于器官移植中的应用’的构想……”*
随着她的报告的愈发深入,台下不少人的脸上都显出了意外和惊喜的神色:
这份报告已经远远超越了学生的水平,甚至可以说,这已经是相当成熟的理论体系了,唯一缺少的,就是更深入、更细致的实验研究和临床应用!
唯一的问题就是……
依然还是刚刚在前排,对史英第一个出声发出警告的那位教授问道:
“你的详细实验数据在哪里?”
面色灰败地坐在后排的史英一听见这番话,眼神顿时又亮了起来,带着一丝侥幸心想道,对啊,就算施莺莺是个天才,可她之前明明准备的是“干细胞培养液对器官早衰模型的影响”那份报告,怎么可能在短短数日之内,就成功拿出另一份课题?保不准这东西其实是她自己编造的,只不过她编得格外逼真而已!
结果下一秒,史英的美梦就被无情地打破了:
施莺莺当即转身把身后的写字板拉了下来,从她的正装口袋里掏出支笔来,行云流水地就开始写了起来。
那些繁复驳杂的数据从她的笔下流泻而出,半点滞塞也无,这意味着正在默写这些数据的人,不仅要有良好的归纳整理能力,更要有堪比天才的记忆力,才能将成千上百的数据都在此刻一挥而就!
一时间全场的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施莺莺的身上,然而她半点紧张的情绪也没有,甚至还在演讲台上现场解说和推算了起来:
“以上就是我在校内实验室独立完成的各项实验数据。至于为什么没带着数据来登记……”
她意味深长地深深地看了史英所在的后排一眼:
“因为这并不是我今天原本准备好的报告。”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立时便有人问道:“那你原本准备的报告是哪一份?是出了什么问题吗?”
台下也有不少德高望重的前辈们觉得这姑娘真了不得,真是后生可畏:
她都能拿出这么优秀的一份报告来,那自然没有必要在这种小事上撒谎。那么是什么因素让她的第一份报告无法拿出手?
本着拳拳爱才之心,他们也纷纷开口问道:
“是遇到了临床实践问题,还是案例缺乏导致的数据偏差?”
“说出来看看,没准我们这把老骨头还能帮上什么忙呢?”
当然也有人的联想能力比较丰富,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史英那份漏洞百出的报告。
关键是那份报告如果能从头一错错到尾那也就算了,可偏偏在史英的报告里,完美的结论和荒谬的数据形成了巨大反差,很难让人不想歪:
“……是有人破坏或者偷走了你的数据吗?”
此言一出,史英面如死灰,浑身冰凉。
而施莺莺的反应也很好地说明了,这个人的最阴暗的猜想恰恰是最正确的。
她佯装为难地垂下眼,轻轻叹了口气,那张花颜靡丽的脸上便现出一点恰到好处的困窘的神色来:“抱歉,我……我不能多说。”
——很好,她也不用再多说了。
这一瞬间,全会场内的人的脑回路成功达成一致,人人都在思考同一个问题:
是什么人能够在本市一手遮天到如此嚣张的地步,竟然胆敢窃取同行的研究报告,还让被害者哪怕在德高望重的前辈们面前,都有口难言?哎,你说巧不巧?之前好像就有个连自己的报告数据都搞不清楚的不学无术的人呢?
可想而知,今日过后,这些与会者们将会把施莺莺那令人震惊的全新研究成果相关消息带去多少地方;一并传开的,自然还有史英劣迹斑斑的恶行。
或者说,现在就已经传开了。
史英突然后悔自己选择坐在最后一排了。因为这个位置实在太方便别人观察她了些,只要一转头,人人都能对她行注目礼,只不过这可不是正常意义上的注目礼,而是包含唾弃与厌恶之情的。
她甚至都能听见从四面八方传来的窃窃私语声:
“施家大小姐?就这,就这?可别是个冒牌货吧?”
“就她也配?建议她赶紧把自己发配去垃圾桶里,再让她的好朋友们把她捡回来比较合适。”
“说得好,臭气熏天的小偷就该呆在那种又脏又恶心的地方。”
和史英的尴尬状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施莺莺的意气风发。
此时人人看向她的眼神都饱含着赞美与憧憬之情。她在讲台上自信地宣读着自己的报告,哪怕面对的是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都数得上名号的巨擘们,也毫不心虚,这愈发让人对她高看了几分,一时间不少老教授们都暗暗心想,要是这是我学生……
有句老话说得好,心动不如行动,想到不如做到。
在这个念头仅仅在不少人脑海里初具雏形的时候,已经有人抢先一步了。
之前那位数次发言过的年长的女教授推起了鼻梁上架着的金丝眼镜,一连问了施莺莺好几个问题后,满意地点点头,问道:
“将来有读研的打算吗?”
施莺莺笑了下:“要是攒够钱的话,有的。”
“那很好。”这位教授当机立断地打了个岔,对她发出邀请:
“你要不要来我的实验室,当我的学生?在这一行上,学到的东西永远不嫌多,你这么聪明,该继续读研,好好深造的。”
“我也看过你的成绩了,根本不用担心学费问题,读研后的补贴和奖学金足以让你零支出地毕业;实在不行,你还可以吃我的教授补贴。”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施莺莺也无法拒绝,更何况她本来就没有拒绝的意思,便腼腆一低头,接受了这束橄榄枝:
“谢谢老师。”
此话一出,不少之前只隐隐约约有这个想法的人齐齐扼腕,只恨自己动作没能再快一步:
天哪!早知道这位天才姑娘这么好招揽,他们还在那里犹豫什么?!像他们这种级别的研究者,但凡看见个这么绝世无双的璞玉之材,不把她收入门下当弟子都会抱憾终身!早知道……早知道……哎,有钱难买早知道哪!
可现在再怎么羡慕嫉妒恨都没用了,于是这帮人只能在施莺莺下了演讲台之后,一叠声地向这对新鲜出炉的师徒恭喜道:
“谢教授可真是雷厉风行,该出手时就出手,多好的学生啊,我也想要一个!”
“这个报告的完成度,直接发期刊都没问题吧?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太了不得了,后生可畏哪……”
“谢教授都多少年不带学生了,怎么今天突然要破例了呢?”
“可能缘分到了吧。”这位素来不苟言笑的教授在得到了施莺莺的回答后,终于缓和了一下神色,欣慰道:
“不瞒诸位说,这孩子我一看见就觉得亲切得很。”
她这话一出,立刻有人凑过来打趣:“那就是上辈子的母女缘分啦?”
“哎呀,不能怪谢教授心痒,我看见了这么个好苗子,都想把人拐到我们学校来进修呢。”
“既然我找到了新学生,就不再多待下去,跟你们抢位置了。”这位教授抓紧下一个人上台的空隙,对施莺莺道:
“我开车来的,一起回去吧,我带你去论文负责人那里。”
系统不解道:“为什么这位教授这么慎重?难道不是把稿子递过去等审核就行?”
施莺莺笑了一下,意有所指道:
“你也太不知变通了,这可是人情社会,不是什么事情都会按照你学到的数据那样发展下去的。”
对一个之前没有过相关经验、也没有足够丰厚的家底来造一个独立实验室完成各项试验的普通学生来说,一篇论文的完成,少不得这么几个条件:
有来自导师的帮助和完善,用的还是学校实验室的经费和材料,以及负责帮他完成与杂志的联络的通讯人。
所以一篇论文,往往会出现好几个人共同署名的情况,这并不稀奇:
毕竟只要是真正参与到过这篇论文的完成中的人,都能拥有署名权——连负责收发邮件的人都能挂个“通讯作者”的名头呢——只是“第一作者”、也就是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一定要留给负责写论文的学生就是了,不能随便抢他人的功劳。
但在人情越来越严重,学阀盘踞党派林立的高校里,就会出现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状况:
领导班子会齐刷刷地在署名那里挂上了自己的名字,同时还要在底标掩耳盗铃式地表明,“以上诸位为共同第一作者”;真正的学生,反而被放在无关紧要的“通讯作者”的栏目里了,有的时候,他们甚至会被压榨得名字都不剩,因为第二类的“通讯作者”的署名,要留给他们的导师。
系统反应过来之后当即就在施莺莺脑海里撸袖子了:“这不行,莺莺你等着,就算你的论文报上去,你没有第一署名,我也能篡改后台给你改过来……”
施莺莺卡顿了一下,语气很是微妙:
“虽然很感谢你的好意,但我觉得这位教授不会这么做的。”
说话间她已经搭着这位教授的顺风车,抵达了论文负责人的办公室。负责人把论文接了过去,匆匆扫了一眼来的人是谁之后,当即兴奋地高声招呼了起来:
“哟,谢教授,好久没见您啦,今天也带着学生来发论文?”
这位似乎颇受爱戴和尊敬的谢教授点了点头:“嗯。但是这个学生的情况特殊,我得亲自送她过来,怕你办不好事。”
“您这话说的也太信不过我了。”负责人笑道:“咱们学校谁不知道您从来不搞歪门邪道那一套?”
为了验证自己所言非虚,他转向施莺莺,道:
“小姑娘,我跟你讲,你们教授是个好人呢。这么多年了,她带出来的研究生可有好几百个,没有一个人的论文的‘第一作者’,不是学生自己!”
“明明谢教授也跟着出钱出力、费时费心的,结果署名的时候,她永远把自己放在‘通讯作者’这一栏上,从不跟学生抢功劳。这不,评选职称的时候,她的第一作者的署名就拼不过那些会跟学生抢署名的人了,要不怎么这么多年来都不升职,一直在这里兢兢业业地带学生呢。”
说话间他已经接过了施莺莺的报告,问道:
“那还是跟以前一样,你这个学生是第一作者,你是通讯?”
“不。”满头白发的老教授把施莺莺往前推了一下,自豪道:
“这篇论文的署名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她,我连‘通讯作者’的名头都不用挂。”
“……那可真了不起。”负责人惊讶道:“但是这样一来,你就又没有升职的希望了,”
“我也不缺这点钱。”谢教授笑道:“你给我把这个学生的论文好好发出去,我就放心啦。”
在转身离开的时候,施莺莺注意到了墙上贴着的历年论文发表荣誉表。
她匆匆扫了一眼,只觉触目惊心:
但凡是原主记忆里有印象的教授,都齐刷刷地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出现在了荣誉表格里,堂而皇之地占据着不属于他们的位置。
只有一个名字,这么多年来,都白纸黑字地出现在“通讯作者”的栏目里,就像是一棵扎下了根的树一样,死死不挪窝,拼命伸展着自己的枝叶,为还没来得及长成大树的小树苗们遮风挡雨。
哪怕原本能跟她出现在同一个阶层里的教授们,都评定了更高的职称、升职去了更好的学校;原本不如她的后辈,也通过抢夺论文署名的方式占据了本不该属于自己的位置,可只有这个名字,从头到尾,数十年来,不越雷池一步:
谢成芳。
人人都知道她的名字,可人人都不必再提及她的名字了,只说一下她的姓氏,就再也不会有人想岔成别的人。
这是真正的园丁。 ——
作者有话说:*此处原论文标题为,《间充质干细胞免疫调节特性及在器官移植中的应用》,选自2019年01期中国组织工程研究,原作者蒋珊珊,王峰,余丽梅。
原论文目的:综述充质干细胞的免疫调节特性以及在器官移植中应用的研究进展。
为写作便利和艺术效果,已对此论文进行加工,并于知网购买原论文全文,除文中艺术加工之外不用于其余任何场所,而本文不对任何加工后的事物的准确度负责。
感谢在2020-10-21 23:59:43~2020-10-22 23:59:3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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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赠礼 “莺莺穿什么都好看。”
有人春风得意, 就有人失魂落魄。
史英最后几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报告厅的,只记得一路上收到的无数嘲讽的、鄙夷的、看热闹的和厌恶的眼神,几乎都要把她的皮活生生剥下一层来;更有这么个念头, 从此长长久久地盘踞在了她的心间:
施莺莺, 我要和你不死不休!
怀抱着这样的念头, 她一回到施家,就看见了等在客厅里的南宫傲凌。
史英看南宫傲凌的眼神已经完全变了:
眼下南宫傲凌就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是她无论如何都要抱住的金大|腿,只要有这个人的支持,那么就算自己再怎么声名狼藉,施家也会有她的一席之地!
于是她立刻在脸上挂起了楚楚可怜的神情, 晶莹的泪珠也挂在了长长的睫毛上,柔情似水地开口呼唤道:
“阿凌……”
然而出乎她意料的是,南宫傲凌竟然毫不掩饰地露出了嫌弃的神色,随即大手一挥,粗暴地打断了她的讨好:“不要这么叫我。”
史英的眼中顿时浮现出了一丝惊慌:
糟糕,自己好不容易把他们之间的关系拉近到可以互相称呼对方的昵称,今天这档烂事儿过后, 只怕又要倒退回原点了!今天真倒霉, 诸事不宜!
但是她还是没有放弃,或者说,眼下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情况已经容不得她和南宫傲凌之间的关系再远哪怕半分。
于是她挺起胸/脯, 柔媚地蹭了上去,试图用美色来打动他,同时小心翼翼地替自己辩解道:
“我今天状态不好……这是个意外,我向你保证,我绝对不是那种人。南宫少爷, 你要相信我呀!”
这话放在之前说,或许会有那么十分之一二的可能性让南宫傲凌相信;但是现在,已经晚了。
南宫傲凌在见到了施莺莺的正脸后,一开始只为这份美貌神魂颠倒。
但是他和故去的施父施母相熟在先,再加上刚刚的研讨会上,施莺莺过分优秀的表现终于让他正视起了隐藏在这份美貌下的别的东西,使得他越看施莺莺,越觉得不对劲:
等等,这姑娘……好像比史英还像施家人啊?!
一旦心里有了怀疑的种子,那么接下来,不管史英做什么,都再也无法像以前一样,让南宫傲凌戴上滤镜去发自内心地喜爱她了。
一忍再忍,无需再忍,南宫傲凌当即便狠狠一甩手,把史英推倒在了地上,和他不久前还浓情蜜意、伏小做低的做派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活像他有躁狂症似的:
“滚,离我远点!”
史英当即就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她的手心和膝盖处顿时传来了火辣辣的痛感,应该是擦伤了,裸露在外的伤口不一会儿就沁出了鲜血。
可是她连出声都不敢,只能浑身发抖地抱住自己,看着南宫傲凌像困兽一样团团转圈,自言自语:
“施莺莺……施莺莺……”
史英陡然间心生一计。
她迎着南宫傲凌愈发不耐烦的眼神,出声道:
“南宫少爷要是想见她的话,我可以办个酒会,再把她请来。毕竟我们这段时间来颇有误会,如果能借着聚会和她把话说开,那对我们都好……我真的不想失去她这个朋友。”
南宫傲凌狐疑地把史英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遍,才倨傲地一点头:“那你赶紧安排。最晚后天,我就要在这里见到她!”
史英在心里露出个计策得逞的微笑,心想,施莺莺,你总算落在我手里了!
复仇的怒火一瞬间充满了她的胸膛,史英立刻就规划出了堪称完美的害人计划:
只要把施莺莺弄到自己的地盘上,那么在酒水饮料里加点什么料还不是轻而易举?接下来随便把她送到哪个超有钱的花花公子床上就行了。到时候不管施莺莺再怎么辩解,谁会相信一个没权没钱还长得好看的女孩子是冤枉的?人人都只会觉得她想利用自己的美色攀上大树。
这个计划看似十分完美,只有一个非常致命的漏洞,而史英自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谢北辰。
谢家眼下的状况可以说如日中天。全国乃至全世界的贵族、豪门和当权者,都乐意为这位年少有为的谢家家主大开欢迎之门,谢北辰自然不一定会把区区A市、还是由正在没落下去的施家举办的一个小型酒会放在眼里。
可万一……他真的要来这场酒会,要为施莺莺出头,那根本不可能有人拦得住他!
为了拦住谢北辰,史英立刻分别往施莺莺和谢成芳的电子信箱里,投递了一封邀请去舞会的请柬和一封匿名信。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地把施莺莺弄到自己的地盘上,史英甚至不惜抛出了她试图掩盖下去的秘密作为诱饵:
你难道不奇怪,为什么你和你的父母一点都不像吗?答应我的邀请,出席后天我举办的酒会,我就告诉你你的真正身世!
给谢成芳的那封匿名信就更加恶毒一些:
你儿子谢北辰看上了施莺莺。她很穷,上不得台面,而且她都这么穷了,谁能保证她接近你儿子没有一丁点的谋求外物的意思?你儿子要被抢走了!
不得不说,史英把一个“年轻丧夫后从未再婚、只一心扑在事业上的中年女性”应有的心理状态,把握的淋漓尽致:
一般情况下来说,这样的人都会有很强的掌控欲,把自己的孩子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生怕被别人抢走。
就算谢成芳在研究治学方面诚然铁面无私、严谨大度,可要是遇到亲情上的问题,她还能拎得清吗?
然而史英的愿望又一次没有实现。
明明在原剧情里,她是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体面人,结果自从施莺莺来接了原主的班后,就没有一件事符合她的构思:
在这份匿名举报信发到谢教授的电子信箱里的当天下午,常年恨不得把自己007按在实验室和办公室里的谢成芳,破天荒地请了个年假。
——这可真是一大奇观!谢教授竟然请年假了!
于是谢成芳还没来得及把“小兔崽子”捉过来当拎包开车付账的苦力,这个消息就像“海瑞买肉”一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遍了整个大学,连带着这个神奇的请假理由都一起传遍了*:
“这周末我要带我学生出去见见世面,但她没件能穿得出去的衣服,我要带她去买衣服,顺便找个养生馆休息一下,等到时候再做个造型,这一套下来不得请个好几天的年假?”
这个逻辑哪哪儿都没问题可是又哪哪儿都不对劲,以至于校方在接到了这个年假申请后都吐槽了:
“谢教授,我觉得您这不是带了个学生,是带了个亲闺女,多少家长都没你这么走心。”
关键是他们还不能不给谢成芳批这个理由清奇的年假。
自从谢成芳的爱人去世之后,她就像是再也没有了正常人应有的喜怒哀乐似的,全心全意、无欲无求地扑在了研究上,那副不要命的架势看得她的同事们都有点心惊胆战。
可这位学生一拜入谢成芳门下后,她就像是骤然活了过来似的,终于在十数年后为私人事件开始请假了?!
这是好事,是天大的好事!这个年假自然要批,还要批得尽可能久一点!说真的,要不是谢成芳说了“这个周末有活动”,她的同事们绝对不介意自己无偿加班替她把年假延长成寒暑假!
什么东西传播的速度最快?
除了秒速三十万公里的光之外,那一定就是八卦了。
当天下午,“谢教授竟然是谢家家主的母亲,天哪她这些年来活得好低调”,和“她新收的那个学生突然就被带出去见世面了,听说还是要去上流社会的酒会,真是让人羡慕嫉妒”的两大八卦,就像长了翅膀一样,传入了坐立不安地等消息的史英耳朵里,险些没把她气到吐血。
史英:我是让你警惕“别有用心”接近你儿子的人!不是让你把你儿子打包送出去的!
——只可惜她饱含悲愤之情的咆哮完全没能传进谢成芳耳朵里,自然也就没法让满心满眼都是施莺莺的谢北辰听见半个字了。
此刻的谢北辰正在耐心地等着谢成芳和施莺莺翻完当季新品的图册。
跟他一起在休息区等人的还有不少男性同胞,一看见又来了个最新受害者,就立刻有人过来,“同病相怜”地搭话道:
“兄弟,你也是来遭罪的?”
“你在说什么呢!”谢北辰当场就震惊了:“这怎么能说是遭罪,明明是不可多得的好事!你这觉悟一看就不行,兄弟。”
听说这是谢家家主,因此特意来搭话试图攀关系的人当场就被梗了一下:
没法接,这话没法接。
但愈挫愈勇可能是人类的天性之一,没能在上一个话题中取得共鸣的这人还不死心,立刻开启了第二个话题:
“那等会儿她们问你,‘你觉得怎么样’、‘哪件好看’的时候,你怎么办?”
他上一秒刚说完,下一秒谢北辰的实践机会就来了。
谢成芳骄傲地把施莺莺往镜子前推了推,头也不回地发问道:
“你觉得哪件好看?”
谢北辰立刻毫无停顿地对答如流,熟练得简直像在心底排练过不知道多少遍似的:
“莺莺穿什么都好看。”
这跟那种敷衍式的回答还很不一样,因为接下来谢北辰就开始滔滔不绝起来了,完美地论证了自己刚刚有认真提意见的这一事实:
“这件黑色的能衬得莺莺肤白胜雪,酒红色的看起来也很明丽,淡蓝色的放在别人身上就会显黄,可穿在莺莺身上就这么清丽脱俗——啊,不愧是莺莺,穿什么都好看!这就是天然自带的优势啊!”
一旁本来都打好了一肚子夸奖言辞的导购小姐瞬间目瞪口呆:???究竟您是导购还是我是导购???
而店内一干正苦不堪言地陪着身旁的女伴,在无数件看起来都几乎一模一样的衣服里做痛苦抉择的男性同胞,也纷纷对谢北辰投去了难以置信的眼神:
为什么这个人他可以如此自然地说出这么狗里狗气的话来,这就是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吗!这就是年少有为的掌权者该有的魄力吗?靠北,这个本事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当然也有不少人对施莺莺投去了或光明正大或隐晦的,饱含艳羡之情的目光。
消息略微灵通一点的,自然知道谢北辰背后代表着怎样庞大的势力和惊人的财力;可就算是消息最闭塞的人,在看见这一行人摆出了这样的购物架势之后,哪怕不清楚他们的身份,也会觉得,能收到这份大礼的人实在太幸运了!
然而旁观者眼中的幸运儿,也就是施莺莺本人,却觉得有些为难。
她从来不想欠别人任何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礼物还是来往人情,她都向来不欠不还。哪怕一时间迫不得已要接受来自别人的帮助,她也必然要速速还清,才觉得去了一桩心事。
要让她接受非亲非故的人给她的、如此昂贵的赠礼,显然与她一直以来为人处世的方式截然相反。
于是她下意识地便想开口拒绝:“不必……”
“拿着吧。”谢成芳突然开口,深深地望了施莺莺一眼,对她低声说:
“一直以来……我都没能留给你什么东西。我留给你的太少,可要托付给你的又太多,到头来,竟然只能送给你这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身外之物。”
“你要是再推辞,我可就要伤心了。”
这话说得颇有点没头没尾,可施莺莺心头突然一动,便也不再多言,任凭她这位刚上任不到一周的导师牵着她的手,带她继续在奢侈品店里来回扫荡,颇有种“不把这条街搬空不罢手”的一掷千金的壕气。
谢北辰跟在这两人身后,任劳任怨地扮演着无情的付款机的角色,而扮演这样的角色的下场一般就是——
“你真是好福气!”有个完全不知道谢北辰身份的旁观者,有心和这位看似也是被强拉来逛街的男同胞聊天,便选了个看起来最安全的话题:
“很少见到当婆婆的对未来的儿媳这么和颜悦色的情况啊,真稀罕。”
此言一出,立刻得到了另外几位路人的附和:
“真好啊,看来以后要处理的家庭矛盾肯定很少。”
“简直就像亲母女一样!”
谢北辰突然笑了起来,遥遥看向前面两人的背影:“其实我也这么想。”
说来也奇怪,明明户口簿上白纸黑字地记载着,“谢北辰”是“谢成芳”的孩子,但这两人愣是丁点儿也不像。
也难怪谢成芳成功地保持了十几年的低调,即便她身为谢家家主的母亲,也没跟家大业大的谢家扯上半点关系。
但当谢成芳和施莺莺站在一起的时候,某种微妙的相似感便呼之欲出了,也难怪连旁观者都会如此感叹。
不过能发现这点的人并不多,毕竟她们的相似点在神情、气质与微末的细节,这就是所谓的“骨相”;真要论起“皮相”的话,还是身为原女主的史英跟施莺莺在表面上更像一点。
然而就连这种假冒伪劣产品和正品的相似,也要随着今晚酒会的举行而烟消云散了。
史英为了在今晚的宴会上一举翻身,可真是下了血本,花了大把大把的金钱和时间,把自己收拾得那叫一个光鲜靓丽:
说实在的,她的名声其实基本已经没救了。既然如此,那也不用博得那些老古板们的喜爱了,干脆放弃走学术的路子,专心致志地扒住南宫傲凌这棵大树才是上上之选!
因此她特意选了一条纯白的短裙,将精心挑选的雏菊发带编入长发,浑身上下都洋溢着出水白莲般的清新之美,就连她往日里最喜欢的浓妆,都配合这身装扮改换成了伪素颜式的。
史英的目的很明显:
当年还是个孩子的施家真千金救下南宫傲凌的时候,给人的感觉应该就是这样的吧?毕竟如果她当时不是这种无害又单纯的人的话,又怎么会救下个看起来背后就跟着一大串麻烦的、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如果能通过外貌或者气场上的相似,唤起南宫傲凌心底仅有的一丝念旧之情,那她就不算满盘皆输!
史英的这身装扮的确很有效——或者说,截止施莺莺登场之前,都一直很有效。
当她在外面迎接客人的时候,近日来连多看她半眼都嫌烦的南宫傲凌一见到她,竟然难得地缓和了神色,对史英的态度又好转了起来:
“怎么不进去等我?”
史英心想,她特地迎出来,不就为了让他看见自己最完美、最善解人意温柔娴淑的一面吗?不过这话可不能说出来,于是她做作地整理了一下头发,浅笑盈盈:
“我想见你……”
史英的话没能说完,因为她听到了无数声从她背后齐齐响起的,倒抽一口冷气的声音。
自这一刻起,再也没有人去关注身为宴会举办者的她了。南宫傲凌,乃至全场的人的目光,已经全都集中到了她身后的某人身上——
作者有话说:*海瑞: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人,明朝著名清官,有“海青天”之誉。
他实在太清廉、太简朴了,以至于某日他为了给自己七十岁的老母亲祝寿,发现穷到没什么礼物能送后,只能去肉摊上割两斤肉。他家除了年节外都不吃肉,这一买,把肉摊的老板都惊到了,以至于他本人还没回家,这个消息就以无可阻挡之势传遍了全城,人人口口相传,难以置信:海青天买肉了!不容易啊,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所以有个玩笑,海瑞买肉,天下皆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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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酒会 她黑衣如夜,肤光胜雪。
史英突然有了种很不好的预感。
此时的她自然不知道, 这种预感在她接下来的人生里还会出现很多次,而且次次都是跟施莺莺有关,一次比一次把她往地狱里推得更深一点。
还没像日后那样, 患上不可治愈的“施莺莺恐惧症”的史英, 在这一刻感到恐慌的原因很简单:
她从没在南宫傲凌看向自己的眼神中, 见过如此复杂的情绪。
那个眼神里有惊艳,有欣赏,有疑惑……种种情绪不一而足,但更多的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感兴趣的时候,才会产生的征服欲。
更别提南宫傲凌还自言自语似的喊出了那个名字:“施莺莺?”
来者的身份就这样被一锤定音,史英完全不敢回头。
她当年初见施莺莺的时候, 哪怕这位真正的施家千金还没变得像现在这样心思玲珑又不好相处,那份清艳逼人的容光就已然掩盖不住了。
即便那时的施莺莺周身穿着的,都是上流社会的人士看都不会看一眼的廉价货,她的美貌也不会因此减弱半分光华。
更罔论这段时间以来,施莺莺就像是换了个人似的,陡然生出了以往没有的锋芒;从数日前,那场引爆了A市本地豪门八卦圈子的、一掷千金式的采购就能得知, 谢北辰十有八/九依然没有放弃他对施莺莺莫名其妙的执着, 肯定不会让她再穿普通衣服了,只怕恨不得把她装扮成个移动珠宝架吧!
史英浑身僵硬地一点点梗着脖子转过头去,就看到了她毕生难忘的景象:
一袭修身黑色长裙的施莺莺长发高挽, 自长长的大理石台阶下拾级而上。
酒会举行的时间是晚上,毕竟大家的夜生活都很丰富,要是有人互相看对眼,正好能就着这个时间进行下一步的“深入交流”。
偌大的施家庭院里灯火通明,宛如钻石般闪耀的细碎光芒随着泉水的涌动而起伏, 参差的绿叶披拂下来,精心修剪过的形状投射下来的光影沿着长路与石阶一路延伸过来,正巧衬托出了宴会厅身为酒会举办地点的主体地位。
——然而施莺莺一出场,什么光影什么豪宅什么庭院设计,尽数化为乌有,此时此刻,只有她才是众人目光的焦点,只有她才能占据主体地位!
那件黑色的长裙一看就不是花钱就能买到的当季成衣,多半是专门延请名牌设计师和老牌私人裁缝,砸了几十倍的钱,硬生生把原本数年后才会问世的华服给精工细作地催出来的。
纯黑的裙摆有着高级织物独有的粼粼波纹,这件衣服何其造价不菲,由此可见一斑。可经由灯光一掠,甚至能在裙角看到若隐若现的银色星光,当旁观者再细细看去的时候,这抹寒芒便瞬息消隐无踪,只能感受到一阵携着极冷、极幽静的香气的风经过身旁。
认真算起来的话,在时尚界,黑色只能算个“及格”。意思是只要衣服的设计别太离谱,那么不管怎么穿,都难看不到哪里去,相应的,也惊艳不到哪里去。
然而这个定律,在今晚的施莺莺身上被完全打破了。
满庭明光辉映之下,她黑衣如夜,又肤光胜雪。
哪怕她身上未佩任何珠宝首饰,甚至连米粒大小的珍珠都没有,以“参加上流酒会”的标准去评判,未免过于寒酸,但她的美就是最昂贵的、天赐般的珍宝,宛如芒寒色正的星辰降临人间。
就这样,仅仅一个照面,一个登场,施莺莺甚至不必说一句话,就从气场、姿态与容貌等多方面,把小白莲也似的宴会主人给死死地压制住了!
只不过这身装扮虽然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一致好评,可系统却不理解施莺莺的用意:
“女配那家伙一看就满肚子坏水,绝对没打什么好主意!再说了,你不是已经知道原主的身份了吗?根本就没必要来。”
施莺莺对此的回答只有轻飘飘的一句话,却让系统恍然大悟,这果然是施莺莺的风格,她不光有仇必报,还是睚眦必报:
“可是如果我不来的话,又怎么让史英自己把自己送上手术台呢?”
在原剧情里,还怀着孕的女主被史英送上了手术台,险些一尸四命;那立场颠倒一下,施莺莺也要让史英几乎死在手术台上,还要精准而巧妙地让史英自己把自己送上去,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
——而能达成这一切构思的关键点,就在施莺莺今晚的装扮上。
——原著中,女主和女配在身体上的最大的不同,就是在女配背后有一块巴掌大小的胎记。
南宫傲凌心底的熟悉感已经无法忽视了,因为他记得很清楚,当年自己的救命恩人似乎也是这种气场。
然而南宫傲凌试图凑上去搭讪的念头终究还是被掐死在了萌芽状态,因为他刚上前一步,就大失所望地看见了跟在施莺莺身后的谢北辰。
说来也奇怪,像谢北辰这种级别的人物,所过之处本应很难被人忽视:
地位超于他的人几近于无,就算有,他们也不敢小觑这位过分年少英才的谢家家主;地位与他等同的人自然想要谋求合作,至于那些地位不如他的人,更是恨不得扒在他身上,靠着谄媚讨好分得一点残羹冷炙。
可谢北辰似乎很难真正被外人捕捉到身影。近来,他深居简出的状况比起往日已经改善了不少,但也就是把出席宴会的频率从零上涨到了百分之一而已。
就好像他生来就已经习惯了潜伏在常人注意不到的死角,时刻伺机而动一招制敌似的。
南宫傲凌近乎贪婪地注视着施莺莺从他面前走过,那一瞬间,他对谢北辰这个塑料盟友的艳羡与嫉妒之情达到了顶峰:
凭什么你可以陪在这样的美人身边,而我就只能被一个样貌平平的救命恩人用旧事牵绊住?要不是被史英缠住了,可恶,现在我早就能过去跟施莺莺搭话了!
南宫傲凌这种男人的良心,比针眼和芝麻也大不到哪里去。一旦有更为美貌的新人在侧,他就把那些虚头巴脑的救命恩情啊家族利益啊什么的,尽数抛于脑后了,一心一意地只想跟全场最美的女子结交搭话:
他真心觉得自己已经对施莺莺一见钟情了!为了这张脸,还有她身上若有若无的、与施家定然有千丝万缕的谜团与熟悉感,他甚至愿意迎娶施莺莺当正妻!
只可惜他的野望目前无法实现。为了弥补内心的失落感,他转而对身边的史英说:
“今晚好像有雨,我们和雨天真是缘分匪浅。”
“还记得吗?当年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也在下雨呢。那年夏天雨水特别少,怎么就这么巧让我们碰上了?果然是缘分。”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出口,史英的背后当即渗出了薄薄的一层冷汗。
她死死地盯着施莺莺的身影,几乎要骂出声来:
那条昂贵的礼裙是露背设计的,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都能看见施莺莺光滑无暇、宛如一整块羊脂白玉般的后背。要了命了!自己的背后怎么就好死不死地有巴掌大的那么一块胎记?!
而且南宫傲凌刚刚已经亲口承认了,他被救下的那天是个雨天,还是个夏日的雨天。
人们在夏季的穿衣选择向来单薄,万一施莺莺那天的衣服都被打湿了的话……南宫傲凌连天气这种小事都记得,自然不会忘记施莺莺的背后到底有没有胎记这种极具辨识度的大事!
史英一度抱着侥幸心理想道,要不就这样算了吧,万一南宫傲凌发现了,就骗他说这块胎记是后来长出来的。
但她很快就否决了这个馊主意:
胎记是色素性皮损,多出现在婴幼儿的身上,并随年龄的增加发生覆盖面积上的变化,多半是个从小变大的过程,很少有从无到有、还长出了这么大一块的状况。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为了让自己和南宫傲凌记忆中的施莺莺更像一点,史英必须抓紧时间在自己身上动刀子,去掉这个不完美的因素。
于是当晚的酒会出奇地风平浪静。
来参加酒会的人已经或多或少地听说了史英最近的“光辉事迹”,自然也不会忽视施莺莺这位崭露头角的佼佼者。
前来向她搭讪和敬酒的人本应络绎不绝,但在看到以保护者的姿态陪在她身边的谢北辰之后,几乎都打了退堂鼓;仅有几位胆敢盯着谢北辰绝对零度的目光凑过去的,也没一个能坚持过五分钟,便匆匆离开了。
人人都在心底打起了算盘:
史英基本上是个废人了,以后唯一的价值就是通过联姻把自家的家产拱手相让。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但自家孩子好像也没落魄到娶一个不学无术、好吃懒做、挥金如土、声名狼藉的学术骗子的地步。
既然如此,那还给她注意力干什么?难得看见谢北辰对什么人这么上心,自然是赶紧跟这位又漂亮又有才华的年轻姑娘搞好关系才是正事!
这不,立刻就有人送礼来了。
“哎呀,小姑娘真漂亮。”一位珠光宝气、保养得宜的贵妇迎了上来,对施莺莺笑着开口搭话:
“我十好几年都没见过这么俊俏的女孩子了。听说你最近还在研讨会上拿出了最新的,领先这个领域最新成果至少十年的研究报告?那可真是了不得!果然年轻有为,真是让人羡慕,要是我家孩子也有这么厉害就好啦。”
她边说着边叫来助手,亲自双手捧出一只锦盒,盒子的盖子是半开的,只一眼,也能看见锦盒内部是何其宝光璀璨:
“初次见面,这点小玩意儿就送给你当见面礼吧。”
虽然她口口声声说这是个“小玩意儿”,但是在场所有知道她身份的人都知道,这位贵妇是A市本地最大的珠宝商人:
这种级别的人一出手,送出的礼难道还真的会是什么“小玩意儿”?
只可惜这位珠宝商人试图通过施莺莺搭上谢北辰的曲线救国道路,最后还是中途夭折了。
因为在施莺莺做出反应之前,谢北辰先她一步接过了那只锦盒,往里略略扫了一眼,便饶有兴味地笑了起来:
“你若有要事相求于我的话,也会给我送这种东西么?”
——此言一出,满室俱静。
眼尖的人已经看出那只锦盒里放的是什么东西来了:
那是一对高冰阳绿的翡翠手镯,生机勃勃的浓绿色几乎要汪成一抹流动的水,澄澈温润得几乎能透过光。以这个品相来看,市面上最低的开价少说也要八位数。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多少人一辈子都攒不起。若是把这么对镯子送给施莺莺这种没什么背景的普通人家的姑娘,算是份很厚的礼物了,也难怪这位贵妇能信心满满地拿得出手。
但如果收礼之人是谢北辰的话,那这份礼就有点轻了,这种级别的东西,他看都不会看一眼。
然而此时此刻,谢北辰竟然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你敢把这种礼物送给我吗”,这几乎是在明示在场的所有人:
施莺莺从此受到谢家的保护。你们见她如见我,对她如对我。
对此,史英的脸都要气歪了,她根本不能接受施莺莺竟然一步登天地踩在了自己头上这件事!
史英万万没想到的是,接下来还有让她更气不过的事情:
在这位珠宝商人心知自己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立刻面色惨白地离开之后,第二个凑过去的竟然是南宫傲凌。
在谢北辰明示了施莺莺的身份与他同等贵重之后,南宫傲凌已经再也不想多看史英一眼了:
一个相貌平平——以施莺莺为参照物——的旧恩人,怎么比得上更美貌、更有智慧、还与谢北辰相识的施莺莺?!
而且据南宫傲凌对谢北辰的了解,或者说,据所有人对谢北辰的了解,这人生来就没在女色方面开过窍。
人人都明里暗里地说谢北辰明明家财万贯又一副好皮囊,却半点不会利用,真是块不可雕的朽木,从他当年在某场酒会上,当场扯掉某位试图攀高枝的影后的遮羞布并把她冷藏了起来这件事上,谢北辰的不解风情便可见一斑。
要说谢北辰会对什么人上心?那还不如指望明个儿太阳从西边南边北边反正不是东边出来。
再加上施莺莺又是谢成芳近来最看重的、新收的弟子,于是一个美妙的误会就这样形成了:
谢北辰爱护施莺莺,只是看在母亲的面子上,把她当妹妹看。
——换个角度想,要是能攀上施莺莺的关系,不就约等于跟谢家攀上关系了?!
于是南宫傲凌的脸上挂着的,便再也不是他泡妞的时候专用的玩味轻佻的微笑了,甚至还带了几分诚恳与深情出来:
“今晚的月色何其美好,如果一直待在室内,未免也太辜负它了。”
“唯有美景与美人不可辜负,而你又是全场最耀眼的存在。施小姐,请问我有这个荣幸请你出去走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