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60(2 / 2)

施莺莺还没说话呢,谢北辰就上前一步,阴阳怪气地开口了:

“做什么春秋大梦呢?你没这个荣幸。”

刚准备按照正常成年人的社交套路有来有往一下的南宫傲凌:???怎么回事,这个人他不按常理出牌???

——现在的南宫傲凌还不知道,对于谢北辰这种人,很多时候都得用个专门的形容词来形容他:

狗里狗气。

然而就算南宫傲凌献殷勤的行为没有取得他想要的效果,史英最不想要的效果却还是依然有的:

她被施莺莺狠狠地比下去了。

人人都知道史英对南宫傲凌一往情深,都觉得今天的酒会,根本就是她为了讨好南宫傲凌而特意举办的,他们两人本应是场中毋庸置疑的天生一对才是。

结果这场酒会的男主角,从头到尾都没给过史英这个女主角一眼,甚至中途还丢下她,去向别的女子献殷勤,这无疑就是在狠狠地打史英的脸,不,说得再贴切一些,就是在把史英的面子撕下来扔在地上,然后在上面热舞桑巴、坟头蹦迪。

史英怨毒地看向施莺莺,恍惚间只觉得今晚的灯光实在太刺眼了,刺眼到都让人产生了错觉:

否则的话,她怎么会觉得施莺莺是如此地高不可攀呢?

史英死死地盯着施莺莺的背影,恨不得用目光把她光洁无暇的后背给硬生生烧出一块疤,这样一来,她们之间最大的不同也就能遮掩过去了。

只可惜她的眼神毕竟不是激光,根本没有此等奇效。

史英想要去掉自己背后那块胎记的话,只能老老实实地选择动刀子做手术,也就是施莺莺构想的那样,让史英自己把自己送上手术台。

于是数日后的某家私立整形医院,便接待了这样一位客人。

她把自己从头到脚都包裹得严严实实,半根头发丝儿都不想露出来,声音从口罩后面传出来的时候,便有些失真和发闷了:

“我要去除我背后的胎记。”

在做过了各项检测之后,主治医生看着这位神秘客人的档案为难道:“可是您的情况并不适合做激光手术。”

“您是敏感型皮肤,还是易留疤痕的体质,如果做了手术却没有做好术后护理的话,这一整块背就都要留疤,保不准还要把周围的皮肤也带坏。”

“再加上这块胎记的周围还有发育不良痣,如果一定要做激光手术去除胎记,这些有异型性的痣细胞就极其容易在激光诱导下产生异变,变成黑色素瘤,会增大罹患皮肤癌的风险……”

他没能把这番话说完,因为史英不耐烦地打断了他,趾高气昂道:

“少废话,让你做就做。”

或者说,每一个不把医嘱放在心上的人都是这样想的:

反正也就违反一两次医嘱而已,我运气好,肯定不至于出事。

连史英本人都这么说了,医生再反对也是无用功;更何况私立的这些整形医院就靠着赚爱漂亮的小姑娘们的钱开下去,连史英自己都没有意见,他只是个还要靠收入提成吃饭的普通人,能尽到道德责任地提醒这么一声,已经很可以了。

于是主治医生便痛快地给史英安排了激光祛斑手术,并细细叮嘱了她术后保养的各项要点之后,史英就躺上了手术台。

然而史英在看着装满了麻药的针头向她逐渐逼近的时候,内心深处突然涌现出一股难以消弭的空虚和惧怕之情:

她这些年来都干了什么啊?她不应该是高高在上、人人追捧的施家千金吗?怎么就沦落到这种地步,孤零零地一个人躺在手术台上,甚至连出于塑料情谊来看她一眼的人都没有半个?

史英对这些问题的答案一无所知,但一手促成这一切的施莺莺就清楚得很了:

因为这些都是原主受过的罪。

原主曾经身怀六甲地躺在手术台上,仰望着头顶刺眼的灯光,茫然得几乎要落下泪来的时候,她心底的苦痛与愤懑之情,比此刻的史英还要强烈一百倍:

【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为什么我循规蹈矩、与人友善、潜心治学,却还要遭遇这样的事情?】

【她窃取我的身份,偷走我的父母的爱,剥夺了我的一切之后,为何犹不饗足,甚至要取走我的生命?就为了“爱情”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吗?未免也太令人作呕!】

【不管是谁……不管是谁,来帮帮我吧。救救我,我真的……好痛,好痛啊。】

【我不要当替身,但我更不想当“正主”;我可以终生默默无闻,但我的学识,必要造福大众!】

【哪怕你是魔鬼也好,你是恶灵也好,只要你能达成我的愿望,改变我的命运,我愿意用我最珍贵的任何事来换!】

这垂死的挣扎,果然被万千轮回里的一抹游荡着的、不知来处与归途的孤魂听得,于是冥冥中那个能改变她命运的存在便翩然降临。

当原主付出了昂贵的代价,将名为“施莺莺”的存在请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之后,这些史英曾经加诸她身上的痛苦,自此之后,便要一一偿还。

不知是不是史英在原剧情里造孽过多的缘故,总之这台手术出了个不大不小的岔子:

打给史英的麻药打错了,不知道被谁换成了肌肉松弛剂。

药剂进入她身体五分钟后,史英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如果这是麻药的话,她现在应该昏睡过去了才对,为什么现在的自己还清醒着?!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

结果她内心再怎么惊骇不已,面上也喊都喊不出半点声来,因为肌肉松弛剂已经完全起效了。

史英只能看似安详、实则肝胆俱裂地感受着,自己在完全清醒、却动弹不得的情况下,被推上手术台——

然后本该只有轻微痛感的激光刀,带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刻骨的剧痛,鲜血四溢地切开了她的背。

在钻心剜骨的疼痛折磨之下,史英几乎都要吐出来了。

然而因为刚刚注射过了肌肉松弛剂,她的喉咙现在连呕吐的动作都做不出来,只能想象着自己背上的皮肤、脂肪和肌肉怎样被一层层红白分明地切开,感受着温热的鲜血从自己身上缓缓流下,顺便连一旁的助理们小声交谈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

“我好像听说过她,这不就是咱们市里那所特别有名的医科大学里出的学术骗子吗?名声可差劲了。”

“听说她还拼命倒贴一个男的,结果这个男的看都不看她一眼,而是一心追求她的好朋友,要我说,这就是活该。”

“可不止。她当时不是在作报告的时候露的马脚嘛,然后大家都说,她就连这份报告都是从她朋友那儿偷的!”

“这种人可不好伺候着呢……万一她动完手术觉得不满意,来找我们的茬怎么办?”

“她不敢的。这是她以前的某位闺蜜开的店,结果这位大小姐不知道脑子里哪根弦搭错了,非让人家大半夜去翻垃圾桶,丢脸丢到全市。现在她们不明面上撕破脸就不错了,她还敢来找麻烦?”

“好了,咱们都安静点吧,别干扰到主刀。”

史英的脸上缓缓地流下了一缕冷汗。

从背后传来的疼痛里开始夹杂了烧灼感,然而这种又痛又痒、仿佛有一千万只蚂蚁在伤口上咬人的感觉,都比不上她心中的耻辱与愤怒:

就知道那帮小贱人们靠不住!只是被自己指使着去干了点儿脏活而已,至于这样报复自己吗?!等她把南宫傲凌彻底搞到手,第一时间就灭了她们!

目瞪口呆地旁观了一切的系统表示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

“很好,很可以,从见到那帮人的第一眼起就能想到这么长远的未来,还精心设计、环环相扣到这个地步,让她们双方互坑,把自己择得一干二净,不愧是莺莺。”

施莺莺谦逊温柔地一低头,看起来别提多无害了:“你说什么呢?我听不懂。”

系统:我信你个大头鬼啦!!!

而施莺莺的算计可不止如此。

原主可是实打实地丢掉了性命,仅仅让史英遭这点罪,又怎么能够完全偿还?

她不仅要让史英遭同等的罪,甚至还要连带着把原男主也送上黄泉路,来个买一赠一,才是她的作风。

于是史英在手术结束,还在家中静养的第二天,就得到了一个完全在她意料之外的消息:

施莺莺被谢教授推荐去了位于西藏的三级生物试验室参观学习了,要过半年才能回来。

第59章 出行 “让我看看谁真谁假。”……

西藏数年前建成了全世界海拔最高的三级生物试验室, 能够借助高原独到的地形,对血液流变学参数、生化参数等各项数据进行掌控和调整,所以明明刚建立起来没几年, 却已经能够和A市赫赫有名的医科大学实验室互相参观学习了。

“太好了!”史英死死地盯着面前电脑屏幕上的参观学习的名单, 心想, 自己的这个心腹大患可终于去除了。

没有了这个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对手之后,区区一个被旧日情分蒙蔽了双眼的南宫傲凌,对她而言,还不是手到擒来?她正好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养伤。

结果史英刚松了口气出来,三天后,她就发现自己放心得太早了:

有三个完全在她意料之外的消息, 不分前后地抵达了她的面前,几乎将她这些天来的苦心构思都毁于一旦。

第一个消息是以实物匿名包裹的形式送过来的,里三层外三层,包装得那叫一个体面。

也正因如此,史英便对它半点也没放在心上,还以为是哪位追求者给她买的礼物呢,便轻蔑一笑, 把它扔在了沙发上。

第二个消息是人人都能看见的, A市医科大学实验室参观学习的队伍,在三级生物试验室的楼下拍了张合影,发到了医科大学的官网上作为宣传。

哪怕在光照过分强烈的高原地区, 施莺莺的美貌也照样没有受到半点影响。她带着一脸憧憬地跟在她身后的学弟学妹们大大方方地拍了个照,又博得一片诸如“莺莺学姐又聪明又和气,真是太好了”的称赞。

但这还不是最让史英目眦欲裂的地方。

她心里有鬼,自然便一眼看见了施莺莺最想让她看见的东西:

那块史英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弄到手的玉佩,竟然以挂件的形式佩戴在了施莺莺随身的背包上。

史英陡然有了种不祥的预感。

而就在这种预感轰然来袭的下一秒, 南宫傲凌就连招呼都不打地长驱直入了。

他怒气冲冲地推门而入,一看见还在发愣的史英,便劈头盖脸好一顿质问:

“你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却又拿不出相认的信物,我本来就觉得你很可疑了。现在这块玉佩又出现在了别人身上,这是怎么回事?”

南宫傲凌死死地盯着史英,颇有种如果她拿不出合理解释来,就要把她当场扒皮抽筋拆骨一样的架势:

“你最好给我个合理的解释!”

史英张口结舌,汗如泉涌,一时间还真不知道怎么回答。

她当初也动过去施莺莺那里把玉佩给骗过来的主意,只可惜这个主意还没来得及被付诸行动,她就已经和施莺莺撕破了脸。

再加上施莺莺好像也一直都没有计较这方面的事情,时间一久,史英的警惕心也就淡了,因为施莺莺给她闹出来的更大的麻烦一个接一个:

学术造假,身份有暴露风险,不得不动手术……

史英本以为处理完这些事情就是极限了,没想到施莺莺半点给她松口气的机会都没有,在这里给她准备了个多重大礼!

就像是早就设置好了一条布满陷阱的通道,随后一步步亲手把猎物逼入陷阱中的猎人似的,不求一击致命,因为她只想看被她盯上的猎物手忙脚乱地徒劳挣扎的样子,有种近乎残酷的、爱玩的心性。

在史英有口难辩的时候,南宫傲凌自然也注意到了沙发上的那个匿名包裹。

他眸光一动,他粗暴地推开了史英试图伸过来拦截的手,将这个包裹当场撕开——

一块被放在礼盒里的玉佩,便在两人的注视下掉到了地上。

更要命的是,因为南宫傲凌拆包裹的动作太粗暴了,这块玉佩当即在地上被摔了个四分五裂,补都不好补的那种。

南宫傲凌看起来已经恨不得把史英原地掐死再毁尸灭迹了,他的声音都沉了下来,活像下一秒就能当场发疯似的:

“你倒是说说看,这是什么?”

人的潜能在危急时刻会被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这种说法不是没有道理。

在自己即将露馅、身败名裂、被逐出家族的前一秒,史英不算灵光的脑袋里突然灵光一闪:

是了,肯定是因为自己试探了太多次,施莺莺终于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但是施莺莺又把不准这究竟是什么东西,于是做了块假的玉佩寄过来,把真的信物留在身边,以此来试探和激将自己!

史英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推测有道理。于是她计上心来,立刻便对着南宫傲凌泫然欲泣了起来,哽咽道:

“施莺莺把我们的信物都偷走了,你却来质问我?要不是她偷走了我的玉佩,我至于去做这么个仿制品吗?”

然而这段时间来,史英露出的破绽实在太多,这种似是而非的言语已然无法说服南宫傲凌。

他傲慢地、居高临下地瞥了史英一眼,语气中满是怀疑之情:

“既然如此,那你就跟我一起去西藏一趟,让我看看谁真谁假。”

史英险些没绷住。

她背后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根本经不起长途跋涉。可南宫傲凌的态度实在太强硬了,压根容不得她拒绝。

于是史英只能强颜欢笑道:“你愿意为我做主,真是太好了……”

然而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南宫傲凌打断了。他面色古怪地看了史英一眼,轻蔑道:

“你当年的救命之恩,在你惹出这么多事后,我觉得我已经还完了。否则你以为,你现在这么声名狼藉、人人唾弃,怎么会没人借此机会落井下石,让你还能安安稳稳地留在施家做你的大小姐?”

“谁说我是去给你做主的?我是去见施莺莺的。”

南宫傲凌在说起这个名字的时候,甚至还有一点憧憬,也不知道这个人在自信地憧憬着什么:

“也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我?其实依我来看,谢北辰对她也没那个意思,没准就是看在谢成芳的份上把她当妹妹照顾呢?这样的话,我肯定还有机会。”

史英的声音几乎都是从喉咙里生挤出来的了:“你一大早跑来我这里,难道就只是为了质问我吗?”

“当然不是。”南宫傲凌疑惑地瞥了她一眼,似乎很奇怪为什么史英这么不解风情似的:

“我说过的吧?你的恩情,我已经还完了。既然已经还清了往日旧恩,那我们之间还能有别的什么瓜葛?”

“我以为……”史英刚想说“我以为我们是情侣”,可话到嘴边,才终于发现了一个骇人的事实:

南宫傲凌从没在任何场合,正式承认过他们之间的“情侣关系”,他一直只是若有若无地暗示而已。

正因为他从未正式承认过,所以日后他要甩开史英,也就格外方便,只要轻飘飘地说一句“大家都误会了”就可以!

想通了这一点后,史英难堪得险些哭出来。

她当初想利用南宫傲凌的时候,或许不够喜欢他;但两人在相处这么久之后,史英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对他情根深种了。

结果在她已经把这个男人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当做自己的恋人之时,对方冷不丁地来了一句“我们根本毫无关系”,这可真是把史英的脸面和少女芳心一起扯了下来,冷酷无情地在地上踩了个稀巴烂,强力粘合剂都粘不回来的那种。

史英面色涨红,带着哭腔垂死挣扎道:“……我以为我们还算是朋友?”

“当然是了。”南宫傲凌毫不犹豫地点点头,然而史英还没来得及为此开心哪怕一分钟,下一句话就让她如坠冰窖,浑身僵硬,半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所以我来问问你,你以前还没和施莺莺闹僵的时候,跟她关系很不错吧?她会喜欢什么东西?”

“都这么久不见了,得准备个礼物送给她,送什么好呢?珠宝首饰豪车之类的也太俗气了……我可得好好想想。”

史英拼命咬着自己的嘴唇,直到尝到了一丝鲜血的味道,才被剧痛给拉回了神志,强笑道:

“她不喜欢这些身外之物,可挑着呢。”

史英的本意是让南宫傲凌觉得施莺莺是个挑剔的人,然而施莺莺的滤镜,现在在南宫傲凌这里是完全拉满的。于是他半点史英预料中的不耐都没有,反而双眼一亮,赞赏道:

“不愧是她,我就知道莺莺不是那种看重外物的人。那你赶紧收拾一下,我们今天就走。”

——施莺莺。

这个名字在史英眼里,已经不再是什么“能够随意糊弄的对象”了,而是恶魔的催命符也似的存在:

她不过一介家境贫寒的普通人,为什么人人都爱重她?

豪门世家里声名显赫的贵公子对她一见倾心,学术界的前辈们对她赞誉有加,就连自己用卑劣手段骗来的人,也会逐渐认清自己的面目,转而站在她那一边……

有些东西,是不是天生便定好了的,像自己这样的冒牌货,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改变分毫?

这个念头刚一出现在史英的脑海里,就被她强行按了下去。她甚至用力扇了自己一巴掌,直打得自己眼冒金星,头晕眼花,才堪堪忘掉刚刚那个可怕的想法:

“不可能!我一定,一定能赢回来的!不管是谁,都别想从我手里抢走我的半点东西!”

南宫傲凌向来是个说一不二,完全听不进他人意见的人。他说今天就走,那就算史英今日突发疾病,身体不适,南宫傲凌也会用绑的把她绑上飞机。

迫不得已之下,史英只能拨通了给她做过手术的医生的电话,那边的医生一接起电话,史英就劈头盖脸地问道:

“我的手术伤口还没愈合就去高原地区的话,会有什么后果?怎样才能预防?”

“最好还是不要去。”那位医生虽然对史英这种被娇惯坏了的大小姐没什么好印象,但他的医者仁心还是促使他谨慎地叮嘱道:

“您背后的胎记面积有些大,伤口恢复得肯定会慢一些,在直射紫外线的高原地区更容易引发日光性皮炎,并且后续极有可能并发感染,留下水泡,您又是疤痕体质,一定会有碍美观的。”

“再不乐观一点,还有可能……”

史英几乎咬碎一口牙:

这可真要命。自己刚动了手术,的确不适合去高原地区;但是如果自己不去的话,谁知道施莺莺会不会把当年的真相顺藤摸瓜地给查出来?这是个不得不去的死局!

史英焦躁之下,也就没心思听医生后面的叮嘱了,反手便挂掉了电话,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半晌之后才面色阴郁地冷笑道:

“施莺莺,我们走着瞧。你真以为谢北辰能把你保护得滴水不漏?”  ——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女主的潜质】

系统:我觉得史英其实挺有女主的潜质的。

施莺莺:请讲。

系统:她能在有限的条件限制下得出完全不正确的结论来,这难道和你不像吗?总是接不到直球,闪避率百分百,永远错过正确答案!

谢北辰土拨鼠探头:你放什么厥词呢,我才是女主,谢谢。我永远不会闪避莺莺的任何一个球,是真正的接球高手,全世界动物园里的海豹海狮加起来都不如我。

系统:???不,兄弟,倒也不至于这么快就把自己排除在人类范畴之外……

感谢在2020-10-24 23:59:26~2020-10-26 23:31:2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汪酱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本木子叶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0章 西藏 “这话你留着去跟警察说吧。”……

和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观赏性的赛车比赛相比, 飙车这种事情,完全就是追求刺激的人们搞出来的、踩在交通安全法规的边缘来回蹦跶的一种活动。

当飙车的地点还设置在高海拔地区的盘山公路上的时候,简单概括一下, 就可以用两个字来精准地形容这种危险娱乐活动:

找死。

然而对“有钱能使鬼推磨”的特权阶级而言, 这些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

公路上可能会有别的私家车辆来回, 恐造成交通事故?没问题,把这段路封了就好。开车超速可能会被罚款和吊销驾照,还可能违法?没问题,找个没摄像头的路段飙车就好了,实在不行还能买通相关人士嘛。

至于安全问题?哎,有钱人的痛苦, 正常人怎么会懂呢:

他们从小就在蜜罐子里长大,要什么有什么。锦衣玉食、金银珠宝、豪车房宅……这些普通人需要花一生的时间去奋斗,才能拥有一部分的东西,他们生来便据而有之。

要什么就会有什么,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仿佛能按照他们的心意运行,久而久之,一部分人便会觉得人生索然无味, 进而追寻别的富有刺激性的事物来消遣, 也就“很正常”了。

自然也有一部分人依然能像正常人一样,求学进修,管理财务, 积攒家业,只不过这部分人向来和前一部分的人走不到一起去而已。

两拨人马互看对方都不顺眼,前者觉得后者死脑筋假正经颇是无趣,后者觉得前者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迟早要出事。

——但是,当后者的典型代表谢北辰突然造访当地前者的圈子, 甚至率先传达出了友好的讯号,那就是另外的情况了:

之前互看不顺眼?哪里的事,影都没有!谢哥家风严正,自持沉稳,年少有为,我们都打心眼里佩服,早就想跟你结交了,没想到今天竟然真的有这个机会,真是三生有幸,你说往东我们绝不往西!

这就是史英一大早起来,就发现南宫傲凌不见了的原因:

他一听说谢北辰带着施莺莺出去玩了,就屁颠屁颠地跟了过去,完全把一起来的史英给抛到了脑后。

当史英发现南宫傲凌竟然不在之后,立时计上心来:

根据她这段时间的观察,施莺莺根本没有佩戴首饰的习惯,所以那块玉佩肯定会被她放在住处。而她和谢北辰今早又都出去了,南宫傲凌也不在自己身边……

这可真是个去施莺莺的住处偷偷把玉佩掉包回来的天赐良机!

事不宜迟,说干就干。

于是史英立刻查到了施莺莺的住处,并十分开心地发现施莺莺竟然只住在校方给安排的学生宿舍里:

只要能避开学生宿舍的简单的安保与寥寥几个摄像头,她掉包个东西不还是轻而易举的小事?

可是就在史英打算安排人手的时候,她终于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一件事:

她在这里,根本没什么能用的人手。

一来,施家曾经家大业大不假,但西藏地区是政治高风险地区之一,他们的手再怎么长,也不敢往这里伸太远。

二来,由于史英多年来自负身份,愿意帮她做事的人少之又少。

她之前暗算施莺莺的时候,用的就不是自己的人手,是她那帮狐朋狗友的。史英从前颇没把这事放在心上,毕竟她一直信奉“没有钱买不到的东西”的原则,没有手下也不要紧,从别人那里借就好了。

结果她不光和那帮人分道扬镳了,甚至还被他们算计着吃了个暗亏,又怎么能再跟以前一样,借到能帮她做事的人?

史英百般无奈之下,又不想放弃这个难得的机会,只能亲自去动手,把那件对她而言至关重要的信物偷过来。

正在史英鬼鬼祟祟地摸进施莺莺的住处的时候,施莺莺正在以研究科研报告的架势研究面前的仪表盘。

她此刻开的是谢北辰的车,而这辆造价不菲、哪怕是最简单的型号配置也要数千万美金的布加迪威龙的主人,正站在场外和一干同样身家不菲的富家子弟们交谈。

这些人家大业大,想要讨好他们的人不计其数。能讨好一个人的东西,数来数去无非就那么几样,金钱,权势,美色……

但即便他们多年来阅人无数,也从没见过施莺莺这样的美人。

哪怕都跟谢北辰所代表的谢家交情匪浅了,她平日里穿着的,依然是那身浑身上下没有一件超过百块钱的衣服。和那群恨不得画出“有妆似无妆”的“素颜感”的姑娘们相比,施莺莺才是实打实的不妆不饰。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相当素净寡淡的装扮,总该和这群人格格不入。

然而当她抬起眼,那双深蓝色的桃花眼不带半点感情、冰冰凉凉地从半摇下来的车窗里往外轻轻一瞥之时,所有人当时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

此等豪车,就该配如斯美人。

她不需要任何外物的妆点,因为她本身的清贵与姝色,就能够压制住一切冗杂的俗物。

如果能被这位乌发雪肤、眸如星海的美人正眼看上一看,他们甚至可以为之去死!

这帮人原本在面对漂亮姑娘的时候,嘴上很少能把得住门,然而在施莺莺的面前,一个个却都像封了口的葫芦似的,嗫嚅了半天,也不敢在她面前说出半个字来,只能转而去询问跟她一起来的谢北辰:

“我们都听说了,这就是令堂新收的那个据说特别天才的学生?”

“哎,别提了,我家老爷子自打从那次研讨会回来之后,就天天在我耳边念叨,说别人家的孩子如何如何你再看看你如何如何,搞得我都要对这姑娘产生心理阴影了。”

“人又聪明,长得还这么好看……真可惜了,要是她出生在我们的圈子里,现在应该和谢哥一样,是个一家之主级别的存在吧?”

“谢哥,打个商量,你要是不追她的话,不如给我个机会?我挺喜欢她的。”

这人正准备自来熟地把手搭上谢北辰肩膀套个近乎,就莫名感觉到背后窜上一股阴森森的寒气;与此同时,谢北辰的声音冷冷地响了起来:

“好胆啊,你再说一遍试试?”

自打他来到这里后,就一直对这帮人爱答不理的,可这些人即便感觉到自己被慢待了,也没法生气,毕竟那可是谢北辰!

别说他只不过是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施莺莺身上而已,就算他真的在明面上看不起这帮天天只会混日子的富家子弟,这帮人也不敢说什么,只能陪着笑说是。

再说了,施莺莺还这么好看,连素来对外人都不假辞色的谢北辰都难得地对她和颜悦色了起来。

要是在这里的随便是个别的什么人,这种反应一出来,他们绝对会以为这人对施莺莺有意思,哪里还会开这个口?

——截止到刚才,他们都在心里不无侥幸地想,幸好这漂亮姑娘身边的人是谢北辰。

他生来就一副对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享乐都没有半点兴趣的架势,严于律己得近乎苛刻,“谢北辰”这三个字,在知道这个名字的人的概念里,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和情情爱爱这样的事情挂钩的。

那谢北辰为什么还会照顾施莺莺?哦,那一定是看在他母亲的面子上,把施莺莺当成自家人看待。

综上所述,他们才敢这么说,反正谢北辰对施莺莺不可能有别的意思嘛。

结果谢北辰的反应完全出乎了他们的预料,贸然开口的这人已经不是感觉背后发冷的问题了。

这人毕竟是个富家子弟,有钱人该有的娱乐活动样样都体验过,自然也尝试过野外捕猎。

他狩猎过无数次猎物,小到野兔大到麝牛,甚至还远距离见过活生生的美洲狮和灰熊棕熊,然而哪怕是这些凶猛的顶级掠食者,都不如此刻谢北辰带给他的威胁感来得强烈与刻骨。

他一时间都以为自己被什么非人的生物盯上了。这种来自更高层面的压制带来的无限临近死亡的恐惧感,来得如此真实和难以抵抗,仿佛下一秒就会被碾成齑粉似的,令他不由自主地战栗了起来!

幸好这种感觉来得快去得也快,当然主要是靠他自己求胜欲强烈,反应奇快,第一时间就意识到了症结所在,赶忙战战兢兢地开口表明立场:

“不敢不敢……我只是想想而已。”

为了彻底打消谢北辰那不知从何而来的怒气,他简直都把一辈子的好口才的本事全部透支在这里了:

“我何德何能配得上这姑娘?哎,刚刚那么说也就是图个嘴快而已,谢哥千万别当真。说实在的,她一看就合该跟你当一家人才对嘛!”

说实在的,这人在这里对施莺莺极尽溢美之词,说施莺莺应该是谢家人,还真不能算他强行拍马屁,帮施莺莺抬高地位。

毕竟只要是见过谢成芳和施莺莺的人,可能第一时间反应不过来,但与这两人相处的时间一久,就会发现一件很微妙的事:

这位豪门里出来的高级知识分子、久负盛名的教授,竟然和那位出身寒微的穷学生,在面容上有着一定的相似度。

倒也不能说这两人长得一模一样,可她们的容貌愣是在细枝末节的地方的重合度多到让人心惊。

再加上这段时间来,谢成芳对施莺莺何其优待和看重,是个人就能看在眼里。说实在的,要不是谢成芳当年与丈夫伉俪情深得不容置疑,几乎都要有人怀疑,施莺莺才是谢成芳的亲生子了。

他亡羊补牢式的解释刚结束,那种巨大的威胁感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只留了冷汗如泉涌的他在原地呆呆地站着,甚至还能听见谢北辰近乎和颜悦色地对他说:

“你能这么想就太好了,不错,很有眼光。”

旁观了这一场堪称世纪级别的变脸的人们都不知道怎么评价谢北辰了:???这是什么级别的神奇生物啊???

幸好在他们陷入长久的迷思和自我怀疑之前,一直在研究仪表盘的施莺莺终于开口了。她摇下半边车窗,探出头问道:

“既然是比赛,那总该有点彩头吧?要不也太无聊了。”

谢北辰闻言笑道:“你想要什么,只管开口跟我说就好,哪里用得着让外人破费?”

刚刚还在试图对施莺莺献殷勤的这帮富二代们,猝不及防地就在谢北辰的只言片语之间被打成了“外人”:???是我的错觉吗,这是什么令人猝不及防的茶里茶气???

“倒不是想要什么东西。”施莺莺解释道:

“只是毕竟受谢教授照顾这么久,想找个机会借花献佛,聊表心意罢了。”

她这话说得不可谓不巧妙,简直把在场所有纨绔的心事都戳中了:

这帮人为什么会请谢北辰出来消遣?还不是因为他们想攀上谢家!

但是根据谢北辰今天的表现来看,这条大腿好像没有那么容易抱。既然如此,那就改变一下策略曲线救国,去走谢成芳那条人情线也不错。

可问题又来了,谢成芳是这个圈子里少有的异类,明明能利用自家的权势当个学阀,却兢兢业业、近乎隐姓埋名地在大学里当起了教授,搞科研一搞就是几十年,这种人的关系可不是那么好攀的。

结果好巧不巧,他们正瞌睡着就有人送来了枕头。

要是能让施莺莺赢下今天的比赛,再把他们提供的彩头当成礼物,绕个弯送给谢成芳,那也能混个脸熟不是?

一想通了其中的弯弯绕绕,这帮人立刻争先恐后地给这场甚至还没开始的比赛一掷千金地加码了:

“既然出来玩,那就要玩得开心点。我记得谢教授和你都是同一所大学的吧?那我加码千万级别的科研仪器一台,区区薄礼不成敬意,替我向谢教授问好就行。”

“那我加码一套非射频抗扰度测试系统?”

“这是研究芯片才用得上的,你可别出来闹笑话了,人家谢教授走的是医学生物的路数,哪里用得着这个。”

“我可听不懂你们加码的都是什么东西,我是个俗人,就直接加码钱吧,不管谁能赢下这次的比赛,我都给谢教授的研究室注资五千万的科研经费。”

——被她这番话突然点醒的不止这群人,还有史英。

史英之前为了讨好南宫傲凌,给他身边的助理塞了不少钱,她的要求也很简单:

要是有什么能让她在南宫傲凌面前长脸的事情,立刻通知她。

这位被重金收买的助理灵机一动,心想这可是个绝佳的机会,就立刻找了个借口暂时离开这里,拨通了史英的电话:

“史小姐,你要的机会来了……”

史英还在施莺莺的宿舍里翻箱倒柜一无所获呢,她找了半天都没能找到那块玉佩,正恼火着,就接到了这个电话。

电光火石之间,陡然有一个恶毒的想法窜入了史英的脑海:

这个彩头,十有八/九是要落在施莺莺手里的。

就算她不会开车,按照谢北辰“看重什么人就肯定会一路保到底”的性格,也必定会亲自出马,赢下比赛,然后把奖品送给施莺莺。

如果自己能提供一辆豪车作为奖品,再在这辆作为奖品的车上遥遥地做个手脚,比如说,卸掉刹车什么的,等以后施莺莺去提车的时候,自己就能得偿所愿了。

只要干掉施莺莺这个压在她头上的大山,让这个人生赢家对比组一消失,假以时日,南宫傲凌就会想起自己的好了!

一念至此,史英立刻回答道:“那我也加码,赶紧去告诉南宫……”

数分钟后,这边还没能讨论出究竟让谁来加码,南宫傲凌那位吃里扒外的助理已经回来了,对南宫傲凌道:

“南宫少爷,史小姐来电话了。”

南宫傲凌的脸色一下子就不好看了起来:

他正在这边苦追施莺莺呢,最不想看见的人就是史英了,这才一大早地就把史英甩开,没想到这女人这么阴魂不散!她就是成心添堵对不对?自己当初怎么会猪油蒙了心似的,把这种人放在心上,念念不忘地一找就是好多年?

结果让南宫傲凌堵心的事还不止这么一桩。

向来最会察言观色的谢北辰——至少他真的很会看施莺莺的脸色——在这一刻就像是瞎了似的,顶着南宫傲凌那张铁青的脸拍了拍手,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之后,笑道:

“难得有漂亮姑娘对我兄弟这么情深义重,大老远地都要跟过来,那要不然就用她提供的彩头吧?”

谢北辰都发话了,其他的人们还能有什么意见?只得纷纷点头,打算听一听这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施家大小姐能加什么码:

“可别太寒酸,要不然可就不是结人情,是结仇了。”

“就是就是。而且我们这边刚刚加码的可都是千万起步,总不能比这个数还少吧?”

“哎,你说什么傻话呢,人家可是施家的人,还在苦追南宫,难不成还能抠抠搜搜的?这要是加码加少了,南宫的面子也说不过去啊。”

“好了,废话少说,让我们看看她要加码什么吧。”

好巧不巧,谢北辰在此时又看似无意地补充了一句:

“大家都是熟人,那我也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了。诸位都知道我母亲对名车豪宅之类的身外之物不是很看重,加码的彩头可千万别是这些俗物,要不然可真的送不出手。”

本来觉得史英的彩头很不错的助理立刻心虚了,几乎要当场流下冷汗来:

史英的真实财产状况现在如何,他们这帮曾经跟她合作过的人再清楚不过了。

以前施家还有两位当家人在的时候,史英的小金库那叫一个丰足,不管是一掷千金地收买人心还是自己挥金如土地乱花多少,都永远没有半点要枯竭的迹象。

然而自从施父施母车祸去世之后,史英的运气就头也不回地走上了俯冲式下坡路:

她昔日的拥趸们纷纷离她而去,好不容易攀上的南宫傲凌对她先热后冷,再加上她不善经营,短短半年内,原本堆金积玉的财产就被挥霍得近乎见底。

他们对此的感受最为直观,以前这些被收买的人给史英通风报信的时候,每每都能拿到价值不菲的报酬,可现在能拿到的东西简直少得可怜——哪怕算上史英开的无数张空头支票,也少得可怜!

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于是这位助理硬着头皮开口道:

“史小姐加码的……是一辆存在A市的施家地下车库里的,今年最新款的赛级跑车。她说正巧现在诸位在赛车,那她就加码一点应景的东西。”

助理话音落定之后,周围便响起了此起彼伏的轻微的笑声,明摆着是在嗤笑史英太不会做人,连送礼都不会。

南宫傲凌的脸色已经不是简单的不好看的级别了,要是史英在他面前,他绝对能发挥虐文男主必备的狂躁技能把她活活掐死:

你这是来结人情的?分明是来让我丢脸的!真是一点大家族里的人该有的眼光和见识都没有,太丢人了,赶紧离我远一点!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谢北辰在略作思考之后,竟然还收下了这个彩头,只不过他说的话就比较扎南宫傲凌的心了:

“毕竟是你的追求者的一番心意,不能浪费。”

就这样,在空无一人的盘山公路上,十数量天价跑车前前后后排开,铆足了马力要一决胜负。

系统对这场比赛的输赢倒不是很担心,它更担心的是史英会不会有什么后招:

“她拿来当礼物的那辆车一定有问题,莺莺你要是赢了的话,可千万别去提车,也别把它当礼物送给别人!”

施莺莺颇觉奇怪地回答道:“我知道啊,我刚刚故意那么说给所有人听的,为的就是让史英把有问题的礼物送出来。”

系统:……虽然我不知道你要干什么,但我的直觉告诉我,有人要倒霉了。

“她怎么还没找到我专门放在抽屉里的东西。”施莺莺在等待开赛前又百无聊赖地往车上的显示屏瞥了一眼:

“这效率也太低了,我真的好想过去帮她一把。”

系统也颇觉好奇地看了看那个显示屏,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原本只是用来播放电影电视剧之类的、专供自动驾驶时消遣的显示屏,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改造成了与施莺莺特制的房间监控连通的实时监控影像。

也就是说,在施莺莺刚刚佯装研究仪表盘的数分钟内,她就把这辆车的车载系统给黑了个透彻,还成功把它跟自己设置的房间监控连接了起来。

史英以为施莺莺的住处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大学宿舍,不可能在房间内安装监控,再加上知道这件事的人越少越好,她就亲自出马去偷东西了。

她只觉自己的一举一动无人知晓,然而在数百里之外,在施莺莺面前的显示屏上,哪怕连史英脸上最细微的表情,都纤毫毕现地投影在了施莺莺的面前。

——在无知无觉间被人滴水不漏地监控着,实在是过分可怕的事情。

然而更可怕的事情不止于此。

十五分钟后,所有人都跑完一圈了,施莺莺开的布加迪威龙甚至连半圈都没跑完,原因很简单:

她那不叫开车,最多叫蜗牛爬。

系统对此痛心疾首得恨不得亲自上手替施莺莺开车:“太可怕了,我第一次见到有人能把全球闻名的天价跑车开出电动车的速度!莺莺,你在干什么啊莺莺!”

施莺莺慢吞吞地又把控着方向盘往前挪了挪,云淡风轻地回答道:

“我是个遵纪守法的良民,怎么可能在公路上超速飙车?而且最主要的是我怕死。”

系统:我信你个大头鬼!!!

一路领先的其他人也注意到了这辆车的反常,只能心照不宣地齐齐放慢了速度,哭笑不得地等后视镜里那辆完全卡在限速线以内的车,慢慢地沿着山路一圈一圈爬上来:

“这姑娘也太惜命了……不至于,真不至于,我们都把这条路封上了,没外人的,跑一跑又能怎样?”

“我们要怎样放水才能让她赢?怕不是要放出一个太平洋吧?”

“谢哥还坐在她副驾上吧,真的也就不伸手帮她一下?哪怕她把自动驾驶打开都不止这个速度!”

然而就在这帮人被迫减速慢行放水的时候,施莺莺面前的显示屏上终于显示出了她想看到的影像:

史英在把她的房间翻了个底朝天之后,终于注意到了那个上了密码锁的抽屉,已经开始在排列组合式地尝试开锁了!

“抓稳。”施莺莺的话音还没来得及落下,正在慢吞吞地拐弯的这辆车当即便加速来了个漂移过弯,整辆车几乎是飞出去的:

“我要赶时间回去。”

她这一下来得太猛了,就连坐在车子里的谢北辰一时间都感觉有些天旋地转,就更不用说一直在密切关注这辆车的动向的那帮人了:

他们的呼吸都停止了一下。

因为加速过弯的时候,在这种山路尤要小心,但是那辆车……那辆布加迪威龙在加速的时候,很明显直接把油门给踩到了底,半个车轮和小半截后身都甩出了山路,全靠着前面掌控方向盘的人的高超技艺,才堪堪维持住了平衡,没有当场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

而且他们明显能看到,正在掌控着方向盘的人,依然还是那个漂亮得让人心都能停跳一拍的姑娘。

不过在这一下加速漂移过弯之后,施莺莺给他们带来的心脏停跳一拍的感受,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了:

吓得。

——她怎么敢的啊!她刚刚不是还惜命得恨不得把跑车开出电动车的速度吗,怎么突然间就换了风格?!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还在后面,在一路反超越过了他们设置的终点之后,这辆车半点减速停下的势头都没有,一路冲着市区去了。

这帮纨绔子弟面面相觑,一时间都不知道施莺莺这是要干什么:

他们还要不要跟上去?

多番权衡之下,他们还是决定跟上去看看什么情况,毕竟那可是谢北辰,这条大腿自然能抱多久就要抱多久。

再说了,万一是谢北辰是有什么突发状况要赶回去处理呢?他们肯定要赶紧过去帮忙。

就这样,一列豪车飙车飙得那叫一个风驰电掣,争先恐后地冲进了市区。

时刻监管着道路状况的交通管制处第一时间发现了这帮人,在得知了究竟是谁坐在领头的那辆车上之后,工作人员一时间只觉真是头大:

罚,还是不罚?

这帮人都是特权阶层,是含着金汤勺长大的富二代,像自己这样吃公家饭的平头老百姓根本惹不起,什么公正执法,在绝对的权力和金钱面前,都只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然而就在他左右为难的当口,为首的那辆车竟然开始减速了。

工作人员近乎喜极而泣地看着监控里的实时车速一路骤降,数分钟内便从外城公路上的最高限速降到了城内的最高限速:

太好了,终于不用冒着得罪人的风险去吊销他们的驾驶证了……等等,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

直到这时他才发现,虽然这帮车开过来的时候声势浩大,但是在为首的那辆车压速度压得特别死的情况下,竟然人人都是卡着最高限速的线过来的,严格意义上来说,还真不能算他们违法。

对此系统表示有话要说:

“莺莺算得好准,一路卡着最高限速回来的话,不仅不会触犯交通法规,还正好能赶上把史英抓个正着!”

施莺莺颇是自豪地一点头:“毕竟我向来是个遵纪守法的良民嘛。”

前半部分的“遵纪守法”系统表示十分认可,后半部分的“良民”可就有点睁眼说瞎话了:“真的吗?我不信!”

此时,史英已经成功地用最笨的排列组合法,把上了密码锁的抽屉给打开了。

清脆的“咔哒”一声弹簧响,在寂静无声的房间中显得那么刺耳,一时间搞得史英都有点心虚了,不由得自言自语道:

“我没想惹你哦,等我拿完东西就走……”

史英伸手在抽屉里摸索了好久,才找到一个冰凉的硬物,这应该就是自己要找的玉佩了吧?

她刚刚把这东西握在手心里,就听见那个几乎都要让自己产生永久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的声音,从她身后突然响起来了,活像个神出鬼没的背后灵似的:

“你在拿什么呢?”

史英背后的伤在经历了一整天的曝晒,又没能得到妥善的治疗,已经在火烧火燎地刺痛了,她甚至都能感受到一点濡湿的感觉蔓延开来,隐隐约约的血腥气萦绕在她的鼻尖。

在剧烈的疼痛和猝不及防被抓包的双重刺激下,史英一时间连话都说不完整,只能结结巴巴道:“我……我没有……”

在她身后站着的,赫然是刚刚赶回来的施莺莺。

不得不说施莺莺的时机把握得太好了,她不仅卡着点回来把史英给当场抓包了,甚至还带了一堆人来围观史英的做贼现场,让她抵赖都抵赖不得!

黔驴技穷的史英拼命把手里握着的东西往身后藏,就好像只要别人看不见,就不会知道她刚刚偷了施莺莺的东西似的。

然而施莺莺哪里会让她如愿?

她握住了史英的手。就像当初,不明真相的原主依然一厢情愿地把史英当成最好的朋友似的,温柔而不容抗拒地一点一点地舒展开了史英紧握着的手指:

被史英偷走的、放在抽屉里的那东西,根本就不是什么玉佩,而是一台微型摄像仪,忠实地记录下了史英从撬门到开锁再到偷东西的全部举动。

施莺莺看着史英苍白的脸色,一时间只觉兴味阑珊,毕竟这种对手完全按照自己的规划一步一步踩坑的感觉太无聊了,便一锤定音道:

“这话你留着去跟警察说吧。”  ——

作者有话说:*山路飙车不是好孩子,大家不要学施莺莺大魔王哦,特此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