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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细细算起来的话,施莺莺在这场酒会里受到的待遇,和上一次截然不同。

在那次由尚未声名狼藉退出上流圈子的史英主持的舞会上,即便有人对施莺莺献殷勤,那也是看在谢北辰的面子上,觉得跟她结交就能攀上谢家这棵大树,才表现得对施莺莺颇为重视。

然而只不过短短数月过去,施莺莺就成功靠自己的实力打响了名气。

现在人们提到她的时候,已经不会只说“谢成芳最近新收的爱徒”、“谢北辰看重的人”了,而是实实在在地记住了她的名字:

施莺莺。

人终究是会老的,再多的钱财、再高的地位都无法阻止衰老的如期造访。将来谁还没有个零部件出问题的时候了?零部件出问题就要换,可年纪一大,做手术本就是件伤元气的事,要是再来个排异反应之类的,还不要耗掉大半条命进去?

施莺莺的这个科研课题,影响范围之大之深远,从这一刻便可见端倪。

要不是有谢北辰在旁边虎视眈眈,保不准全场的人都会凑过来,里三层外三层地把她给包个严严实实,想在施莺莺面前混个眼熟:

她现在这么年轻,就能在科研事业方面大有造诣了,再假以时日,保不准又是一位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趁现在赶紧套套近乎,日后绝对不亏!

然而谢北辰的眼神能吓退会看别人眼色的正常人,可最终还是没能吓退南宫傲凌。

不知是因为反正两人已经撕破了脸,没有什么面子上的顾忌,还是因为南宫傲凌最近烦心的事已经太多了,被威胁也就被威胁吧反正债多不压身,他最后还是厚着脸皮蹭到了施莺莺面前,得到了站在施莺莺面前的荣幸。

人越紧张的时候,就越不知道说什么好,南宫傲凌也不例外。

他在看到施莺莺的那一瞬间,脑海中构思过的无数种开场白便统统都打了水漂,憋了好半天,也只能嗫嚅着双唇,堪堪说出这么一句连打招呼都算不上的话来:

“……我和史英要结婚了。”

南宫傲凌话音一落,就恨不得给自己左右开弓俩嘴巴子:

好死不死的,说这么晦气的事情干什么?!自己和施莺莺之间的距离本来就渐行渐远,再加上史英这么个人在中间夹着,他们只怕这辈子都没可能了!

幸好谢北辰不会读心术,听不见南宫傲凌心底的这份懊悔,否则他肯定会又准又狠地补上一刀:

别做梦了,你们这辈子本来就没可能。

然而施莺莺却并没对这番突兀的,堪称别开生面的打招呼方式表达半分不满。她甚至还露出了个得体的微笑,并为这两人的新婚送上了自己的祝福和礼物:

“那可真是恭喜二位,在经历了这么多风风雨雨后还能携手共度人生,喜结连理。”

“我还没毕业,是个在校学生,自然没什么家当,全副身家里最值钱的,就是不久前在西藏的时候,有幸从你的未婚妻那里赢来的这辆车。”

她将钥匙轻轻一扔,隔空抛给了南宫傲凌,笑道:

“预祝你新婚快乐。”

如果说这尚且算得上一句正常的祝福,那么施莺莺接下来的这句话,便足以让南宫傲凌大惊失色,几乎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耳朵出了问题:

“希望我们以后再也不要遇见了。”

南宫傲凌瞬间僵立在了原地,本就容色憔悴的脸上终于褪去了最后一丝血色,整个人都颤抖了起来,像是喜悦到了顶点,又像是愤怒到了极致、无法控制自己的怒意才会有的表现:

这正是多少年前,他的那位救命恩人对他说的话!

和史英在医院的时候,对他说的虚情假意的“我就知道我们一定会再见的”不同,这句话里半点和他亲近的意思也没有,按照正常人的逻辑来看,无论如何都不像是救命恩人对被救者说的话。

可也正是因为当年,南宫傲凌的这位救命恩人明明帮了他,却不跟他索要半点回报,甚至还摆出了一副冷若冰霜、完全不想跟他扯上关系的架势,这才让他记住了这个和别人都不一样的女孩。

南宫傲凌从来没跟任何人说过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因为他觉得,自己竟然记住的是这么句话,也太丢脸面太卑微了,就连想来骗他的史英都在这里来了个马失前蹄:

谁会想到,一位高高在上的富家子弟会口味这么独特啊?!

——说得再明白点,就是南宫傲凌,真的是从骨子里就开始犯贱。

史英对他一腔真心,他却弃若敝履;施莺莺对他唯恐避之不及,视他如草芥,他却越看越满心爱重,只恨自己不是谢北辰。

不仅如此,南宫傲凌在发现自己这么久以来,极有可能一直都被史英放出来的假消息蒙蔽着之后,“终于找到了真正的救命恩人”的狂喜,和“史英这个贱人竟然骗了我这么久”的愤怒,这两种最极端的情绪交织在了一起,误打误撞下,甚至让他的头脑都灵光起来了。

电光火石之间,南宫傲凌把这段时间以来,史英露出的所有马脚和施莺莺表露出来的所有细枝末节的“救命恩人”的证据,都成功地串联在了一起,得出了个姗姗来迟的结论:

果然施莺莺才是他真正的救命恩人!

这样一来,一切不对劲的地方就都说得通了:

不是他的救命恩人长大了变丑了,而是史英这个冒牌货本来就没有施莺莺好看;不是他的救命恩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被复杂无常的世事把最初的率真性格都改变了,而是他压根就没找到正确的那个人!

南宫傲凌觉得自己这辈子的动作从来没这么快过。

他飞快伸出手去,想要抓住从他身边经过的施莺莺的衣角,然而另一个人的手却从旁边伸了出来,狠狠地钳住了南宫傲凌的手腕,难以忍受的剧痛当即从腕部传来,让南宫傲凌都有了“自己的手会被这个人硬生生掐断”的错觉。

他赶紧收回了手,这才看清了挡在他面前的人是谁:

是他曾经的塑料好兄弟,谢北辰。

一想起两人究竟是为了什么事闹翻的之后,南宫傲凌怒火攻心之下几欲呕血:

都是因为史英那个冒牌货!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女人!

他试图避开谢北辰的阻拦,告诉施莺莺,她才是真正的施家大小姐这件事,可谢北辰压根就没给他再次接近施莺莺的机会,严严实实地挡在了施莺莺面前,甚至还优哉游哉地整理了一下袖口,笑道:

“怎么,能终于和你找了这么多年的救命恩人结为夫妻,难道不是件好事么?你怎么反而看起来这么沮丧?”

南宫傲凌的话语简直就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样,一字一句里都带着难以形容的怨恨、狠毒与刻薄:

“是那个女人算计我……要不是她从中作梗的话,现在站在莺莺身边的,分明应该是我!莺莺才是我真正的救命恩人,那块玉佩就是证据!”

南宫傲凌焦急地试图越过谢北辰的阻挡看向施莺莺,把史英的全盘计划都倒了个底朝天,卖队友卖得那叫一个毫不犹豫,试图以此来证明自己说的话都是真的:

“她当初是不是费尽心思想从你那里弄走一块玉佩来着?那就是我们的信物啊,莺莺,你还记得我吗?你小时候在雨天救过我,明明救了我却还不求半点回报,对我说,‘希望以后不要再见面了’,从那时起,我就记住你了。”

“我找你找了好多年,你刚刚一说那句话,我就认出了你!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好看又一样好心,这么多年来,你一点都没变,实在是太好了……”

“之前都是史英给我使绊子,才让我找错了人,这次你给我个机会好不好?我会好好报答你……我发誓,我会好好对你的!”

南宫傲凌说着说着,一时间都成功地把自己给说服了,就好像当初如果没有史英放出那些假消息迷惑他的话,那么现在,这个意气风发地站在施莺莺身边的胜者,就该是他自己!

然而梦终归是梦,做得再美再长久,也总是要醒来的。

把他从美梦中拉回现实的,是施莺莺的声音。

那道声音宛如山间清泉,淙淙泠泠,十分好听,南宫傲凌心想,自己哪怕就这样痴痴地听上一整天都不会有半点厌烦之情。

只可惜这道悦耳的声音说出来的话,哪怕是以十二万分的客气口吻说出的,其中蕴藏着的残酷之情也不会减弱半分:

“真抱歉。哪怕你认出了你的救命恩人是我,我也不会接受你所谓的任何‘报答’。”

南宫傲凌刹那间手脚冰凉,如坠冰窖,只觉周围的一切都在天旋地转,连他心头的热气都在一点点地消散了,只能茫然无助地喃喃问道:

“……为什么?”

施莺莺低叹一声,只是不知道这是为无辜遭罪的原主而叹,还是为执迷不悟的南宫傲凌而叹:

“你说我这么多年来一点都没变,又说你惦记我、寻找了我这么些年,那在见到我的第一时间,你就该认出我。”

“可你分明又被所谓的假消息迷惑得晕头转向,在没有信物的情况下都能被史英耍得团团转,南宫,你的惦记、你的心意,依我看,也只有这个程度了。”

施莺莺用眼角余光瞥了一眼呆立在原地的南宫傲凌,发现他的眼神里都被自己打击得没有半分光彩了,便结语道:

“既然交情不深,又何必再强求呢?”

——交情不深,何必强求。

这八个字这句话简直就像冰锥一样,狠狠地扎在了南宫傲凌的心头:

由他最在意的人,否定了他最坚持的感情,这对向来自信满满的他而言,无疑是个震颤灵魂的毁灭级别的打击!

南宫傲凌从肝胆俱裂、心神动荡的痛苦中慢慢地回过神来,看着面前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自己的谢北辰,又茫然地环顾四周,看了看或明目张胆或目露鄙夷地对他指指点点的人们,终于低下了他始终信心满满地高昂着的头颅,认清了一个现实:

他真的输了,而且输得很彻底。

之前近乎爆棚的自信心在这一刻尽数碎成齑粉,他手足无措地在原地愣了好久好久,终于在谢北辰即将带着施莺莺离去之前,鼓足勇气上前拦住了他们。

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可事到临头,南宫傲凌终于抛弃了他最后一点自尊,跪在他的对手面前苦苦哀求道:

“求求你了,谢家家主,算我求你了,我给你跪下磕头!”

“求求你……我南宫家的所有产业都可以双手奉上,你全部拿走吧,让我跟她说最后一句话就好,只说最后一句话,从此我再也不敢来打扰你们半分!”

然而这么有诚意的条件却没能打动谢北辰半分。

他甚至还后退了半步,摆出了一副“我压根不想搭理你”的架势,对身后的施莺莺柔声安抚道:

“莺莺,别怕,我们这就走,没必要被不相干的外人扰了兴致。”

参加酒会的圈子里的人彼此都知根知底,就算对这些八卦新闻没什么兴趣的人,也被身边对此知之甚详的朋友给好好地科普了一下。

再结合刚刚南宫傲凌突然爆出来的那些“莺莺才是我真正的救命恩人”的最新信息,这样一来,施莺莺在他们眼中的形象,便愈发无害而可爱可怜了:

明明她才是南宫傲凌的救命恩人,却被硬生生忽视了这么久,要不是她争气,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走到了所有人面前,只怕南宫傲凌现在都认不出她来,还会把那个冒牌货当成宝吧?

而且她明明都已经识破了南宫傲凌薄情寡义的本性,要打定主意远离这个人了,南宫傲凌怎么还这么没有自知之明,不知廉耻地非要凑过去打扰人家?

看,她一直都被谢北辰保护在身后,一定是因为她太脆弱了,这种专心治学的好姑娘只怕已经吓坏了吧?怪不得谢北辰连对她说话的声音都格外温柔了起来,一定是在安抚人家。

旁观一切的系统:……不,我觉得莺莺正在兴头上呢,她根本不需要安抚。我悟了,这俩人可真是天生一对,一个爱演另一个爱配合,怪不得这么默契,我愿称施莺莺和谢北辰为生来一体的戏班子搭档。

然而很明显,演技高超的施莺莺的目标不仅止于此,系统一直觉得她的目标是在所有的世界里都拿一座小金人。

她借着谢北辰的身形掩护,小心翼翼地从他身后探出头来,把“饱受纠缠之苦但还是心地善良见不得别人这么恳求自己”的好姑娘的形象演绎得淋漓尽致:

“你要跟我说什么?”

南宫傲凌沉默了半晌,才小心翼翼地问道:“那块玉佩……还在你身边吗?请你一直留着它,我只想有个最后的念想而已。”

施莺莺想了想,状似很遗憾很抱歉地摇摇头,用最温和的语气来了最毁灭性的最后一击:

“我以前不是早就把那件信物还给你了吗?啊,我想起来了,你当时还跟史英在一起呢,我就直接快递寄给了她,怎么,你没有收到么?”

南宫傲凌顿时失去了所有思考的能力。他恍然间想起,自己似乎的确在某天,在史英的家里,无意间摔碎一块玉佩。

可那时史英为了给自己开脱,硬是一口咬死那不过是个仿制品,他也就没再多关心这件事。万万没想到,原来那真的是他苦苦寻找了多年的至关重要的事物。

原来……他和多年前的雨天中的那位女孩的缘分,从很早很早之前,就已经被他自己给亲手斩断了。

南宫傲凌怒急攻心之下咳出一口血,当场晕厥了过去,在失去意识之前,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盘旋着,久久挥之不去:

都是史英的错!他一定要找这个女人算账,一定要让她血债血偿!这个骗子哪怕怀着南宫家的孩子,也可以留子去母,她根本不配跟自己结婚!

施莺莺在确定了南宫傲凌短时间内再也不会醒过来后,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酒会会场。

她走出门的时候抬头望了下天空,只觉云淡风轻,阳光晴好,端的是个初秋时节令人心喜的好天气。

疏疏落落的枝桠高挑向湛蓝的天空,金黄的落叶翩然划过她眼前,发丝与裙摆一同在微凉的风中扬起。她的身后,是再也不会干扰到任何人的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她的身前,是明朗地泼洒而下的万丈天光。

——就像原主本该拥有的人生那样,前途无量,一片光明。

而另一边,在这段时间里,史英也没闲着。

她既然下定了决心,要借着有了孩子因此南宫傲凌对她格外放纵的这段时间对施莺莺下手,那么就要做戏做全套,不把施莺莺搞残废她心有不甘。

结果不管史英跑了多少医院,不管是公立的还是私立的,都没人愿意帮她这个忙,甚至用来拒绝她的借口都一样:

“怀孕的时候是不能动这种大手术的。”

“你说对方是自愿捐肾给你的?那相关文件呢,你们的配型检测报告呢?对方怎么不来?抱歉,这个手术我们不能做。”

史英百思不得其解:怎么这么多年来,她认同的“不管是谁都会见钱眼开”的这一套,在这帮穿着白大褂的人身上,却突然就不管用了:

不管是当初不愿意在公立医院给她动激光手术的医生,还是看着自己儿子和一个普通人家的姑娘在一起也没有半点阻止意向、甚至不受她挑拨的谢成芳,还是现在这些不愿意给她动手术的医生,都是这个反应。

为什么他们都无法被金钱打动?

再说了,按照医院给出来的那份检查结果,她已经怀了将近五个月了,是最安全的时候,南宫傲凌前些天还没能控制住自己的下半身,和她干柴烈火了一下,怎么只是安排一个手术,这帮人就这么如临大敌?又不用真的在她身上动刀子!

于是史英只能自己私下摸索了好久,才跟一个走私器官的组织搭上了线,并做了十分周密——至少自以为十分周密——的规划:

“我心善,见不得血,就全部交给你们了。我会想个办法把她骗过来,等下不管从车上下来的人是谁,都给我摘了她的肾!”

然后她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和施莺莺取得了联系,并打出了她以往弃若敝履、可眼下却是她手中最强有力的一张王牌:

“你现在也该知道了吧,你才是真正的施家大小姐,之前死掉的那两个施家人,就是你的亲生父母。”

“我的手上有他们的遗物,这是本该送给你的生日礼,你要是还想见到自己的亲生父母留下的最后一份念想,就赶紧来我这里,过时不候!”

施莺莺很给面子地听完了史英放的狠话,挂断了电话后却半点起身的意思都没有,最多也就海豹式鼓掌了几下,权算是给史英面子:

“她竟然能想得出打亲情牌这一招,跟以前只会雇凶害人相比,已经算是很大的进步了,不错不错,特此表扬。”

“只是史英为什么没有想到,如果她死了的话,我拿出原主才是施家正统继承人的证据,一样能名正言顺地拿到这份遗物?”

系统:“……倒也不必鼓励她!她要是知道自己好不容易想出来的绝招早就被你看破了的话,她也会像南宫傲凌一样气到吐血吧!”

施莺莺立刻改口道:“哦,那算了,我心善,见不得血。”

系统发出了来自灵魂的咆哮:“真的吗?我不信!”

就这样,好不容易悠悠醒转过来,满怀怒意地冲回自家,准备去找史英算账的南宫傲凌,在下车的一瞬间,就被从浓郁的树丛中射出的麻醉弹击中了,当场便不省人事地晕了过去。

史英见不得血是假,不想让自己留下把柄是真。

于是她千叮咛万嘱咐了这帮人无数遍,“不管是谁都要动手”,然后就躲了起来,心想,只要自己扫尾扫得足够干净,等事情尘埃落定之后她再露面,自己就能顺利洗清大半嫌疑。

史英的本意是让他们不要被施莺莺的美色迷惑,也不要被她背后的谢北辰吓到,但问题就出在这里:

来的人不是施莺莺。

这帮人在发现被放倒的人是南宫傲凌,也是近来传得纷纷扬扬的史英的未婚夫后,便完全误会了她的意思,惊叹了起来:

“好毒的女人啊,竟然要摘掉自己未来老公的一个肾,也不怕将来的那啥的时候他心有余力不足,两人性生活不协调?”

“你懂什么!”立刻有人嘲笑道:“她都已经怀了南宫家的孩子了,摘了他的肾,他以后不就没法出轨,也没法弄出私生子来了?”

“在咱们这种简陋的条件下,被摘取个器官的人通常活不了太久。等南宫傲凌一死,她就能以南宫傲凌的合法配偶的身份,带着她的孩子一起把南宫家整个吞掉。”

众人一听,纷纷叹服:“不愧是老大,竟然能看出来这么多。”

“那我们就赶时间,赶紧把他的肾给摘了吧,免得南宫家的人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找过来,我们可就有大/麻烦了。”

就这样,史英的一片苦心终于落到了实处,只不过落在了完全错误的人身上而已。

对此施莺莺表示有话要说:

十分默契,合作愉快,下次继续——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原男主和真男主的对比】

南宫傲凌:这个女人真是与众不同,很好,你引起了我的注意。

谢北辰:我真是一条特立独行的狗子,很好,我一定可以引起莺莺的注意。

南宫傲凌:我心动了?不,我不可能承认!我要把当年我们相遇的这句话牢牢憋在心里,不告诉任何人!

谢北辰:莺莺跟我说话了,很好,这是历史性的成就,是我伟大道路上的一块里程碑,我要敲锣打鼓昭告全世界!

南宫傲凌:史英怀了我的孩子?没办法,分给她一点权力吧。

谢北辰:光——速——白——给——别说谢家了,我的命都是你的,莺莺!你还要什么,我立刻去给你搞来!

系统目瞪口呆:有个人很守男德,但是我不说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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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揭穿 施莺莺:阴阳怪气第一名。……

等南宫傲凌结束了黑手术彻底醒转过来, 已经是三天后的事情了。

这三天里,他每次醒转过来,都会感觉到下腹部都在传来持续不断的、剧烈的疼痛, 同时身体里缺了块肉似的空荡荡的感觉, 让他惊骇不止, 肝胆欲裂:

什么人敢绑架他,还敢伤他至此?等他把这帮人揪出来,一定要让他们好看!

只可惜这帮专门摘人器官的犯罪分子下手太重了,给他用的麻醉的分量是再加大一点就能死人的程度,再加上手术后的护理不到位——他们本来就不负责这个,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亡命徒, 这次也不例外——让南宫傲凌阴差阳错下,错过了最好的治疗时间,只能半死不活地躺在这间满是血腥味的地下室,等幕后黑手现身。

被南宫傲凌在心里挫骨扬灰了无数遍的史英,直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绑架错了人,更不知道在南宫傲凌的心里,她已经是个死人了。

她趾高气昂地来到了地下室, 遥遥看向手术台上脸上蒙着白布、躺在无数干涸得已经变成了红褐色血迹里的人, 得意地笑道:

“施莺莺,没想到吧——”

然而她耀武扬威的话语刚说到一半,就被手术台上传来的那个嘶哑而狂怒的声音打断了:

“怎么又是你干的好事!你竟然……你竟然敢害我到这种地步!我要杀了你, 贱人,你这个猪狗不如、又蠢又毒的畜生!”

这个声音史英熟悉得很,她当即便傻了眼,脑海里一片空白,连话都不会说了:

她吩咐那帮人绑/架的, 竟然不是施莺莺,而是南宫傲凌?这……怎么会这样啊?她明明只想对付自己的仇人的,却反而把自己最心爱的人给害了?

史英难以置信地扑了过去,想要揭开蒙在这人脸上的布确认一下是怎么回事,可南宫傲凌一听到她的脚步声,便奋力闪躲,哪怕拼着撕裂伤口都要离她远一点,嫌恶之情由此可见一斑:

“我当初怎么会看上你这种垃圾?你竟然还敢骗我,你根本就不是我的救命恩人!臭婊/子,离我远一点,我看你一眼都觉得恶心!”

他好不容易挣扎着坐了起来,第一反应就是抄起手边所有拿得动的东西,奋力对史英丢去,各种污言秽语的谩骂不绝于口,而史英根本不敢还手,只能抱头鼠窜,狼狈地解释道:

“我没有要害你……这、这都是意外,我本来只想对付施莺莺的!”

南宫傲凌一听,便愈发怒火攻心了:“你竟然要对我的救命恩人下手?!”

人在愤怒的时候就会爆发出无穷的潜力,南宫傲凌原本毫无准头的投掷终于对准了一次,一把手术刀狠狠地擦过史英的背部,正中了她刚刚愈合不久,却还能看得出疤痕存留的地方,鲜血又一次流了下来,浸湿了她的衣服。

南宫傲凌死死地盯着那个位置,那个史英不管什么时候都不给他看的地方。

他一直以为是这女人害羞才不肯给自己看背,甚至还在心底笑话过史英矫情,床都上过了,还扭捏个什么?只不过当时史英没露太多的马脚,她再撒个娇糊弄一下,南宫傲凌也就随她去了。

但直到看到了史英那明显动过手术去掉过胎记的背部,南宫傲凌便瞬间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个他获救的雨天:

他和粉妆玉琢的女孩隔着蒙蒙细雨对视,雨水把两人身上的衣服都打湿了,甚至还透出了隐隐的肤色,看起来狼狈得很,可依然无损女孩的半分好看。

南宫傲凌记得很清楚,那女孩的背部分明光洁无暇,没有任何胎记。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本来就在后悔不已、心想自己为什么错过了施莺莺这么完美的人的南宫傲凌在怒极之下,竟然成功地挣扎着下了床,一巴掌扇在了史英的脸上,甚至连她肚子里的孩子的面子都不愿看了:

“你什么都不如她!”

之前南宫傲凌所有的打骂加在一起,都没有这句话对史英的伤害来得大:

旁人说她不如施莺莺也就算了,可这是来自她喜欢的人的否认与不屑,当场就把史英的心气都踩进了地里,狠狠地碾碎了。

她顶着红肿的巴掌印,头发蓬乱地呆立在原地,当场嚎啕了起来,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恶心与可怜的程度堪成正比:

“为什么连你也这么说?!”

“是,我是不如她,人家可是正儿八经的真正的施家大小姐,人人都说她又聪明又漂亮又和气,可她根本不喜欢你啊,傲凌,只有我对你才是真心的!”

她试图抱住南宫傲凌,结果之前受到的巨大的精神冲击让她腿都软了,再加上南宫傲凌反应奇快地闪身一躲,她便铺在地上来了个嘴啃泥,门牙磕掉,嘴唇渗血,却还在锲而不舍地表达自己的心意,真是身残志坚的优良典范:

“她再好有什么用,她能像我这样喜欢你吗?!”

这话说得委实不能算错。南宫傲凌昔日所有的朋友眼下根本没有愿意搭理他的,生怕跟他略微一沾边就会被谢北辰当成同伙一并扫荡掉,也只有史英依然对他不离不弃、情深意重了。

但心意这种东西,只有在两人互相在意的时候,它才弥足珍贵。

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情根深种,可被追求的那一方却对此避如蛇蝎,那所谓的心意,也就不算什么了,甚至可以说一文不名,比烂菜叶子都不值钱。

南宫傲凌和史英之间的状况正是如此,史英甚至还更惨一点,因为南宫傲凌心心念念惦记着的,还是她不共戴天的死敌。

两人之间的撕扯与谩骂——准确来说是南宫傲凌对史英单方面的打骂——在持续了半晌后,接到了匿名报警电话的警方终于破门而入,把史英从这场惨绝人寰的家暴里拯救了出来,顺便给她扣上了一副闪亮的手铐:

“史小姐,请跟我们走一趟,有人举报你涉嫌非法囚禁、故意伤害他人,以及私自组织买卖人体器官。”

事实上根本不用报警人说,是个智力正常的人看一下这满室狼藉就该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手术台周围泼洒着大片大片干涸的红褐色血迹,空气中弥漫着血肉因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而产生的腐臭味。瘫倒在台子上的人肋下腰侧有两条巨大的切口,且只做了简单的缝线处理,这要说不是非法摘取人体器官的现场,只怕狗都不信。

史英被铐住带走的时候,还能听见从身后传来的隐约的对话声:

“抓住了,这么快?这帮人可是在逃好多年的惯犯呢,这次竟然真的被我们抓住了?!”

“要不是报警的人黑进了这帮人的手机,拷贝出了他们自己的全部资料和逃跑路线,你觉得咱们能守株待兔成功吗?”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果然说得没错!”

“太好了,这下又能加薪了,年底的奖金肯定也不少,值了值了!”

“真可惜报警人是匿名报的警,咱们不知道她是谁,否则我真想反过来给她送面锦旗,就写‘除暴安良,造福人民’。”

“别说,她还真的值得,要是没有她的话,这帮人现在游都游到马来西亚去了。”

很明显史英的那伙帮凶也没能逃太远,饶是她费尽心思给这帮犯罪分子准备了完美无缺的假护照,还托了关系把他们送出境,可架不住施莺莺技高一筹,黄雀在后:

我才懒得从一开始就盯梢你们,等你们自以为成功逃走了即将出境的时候,我再黑进你们的系统抄底你们的路线,来个一锅端,省心又省力。

呆在拘留所里的史英自打进来之后,便始终在以泪洗面,毕竟取保候审只能保她一时,保护不得她一世: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再次违法犯罪,则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对犯罪嫌疑人再次进行逮捕。

在这么多板上钉钉的铁证面前,她无论如何都抵赖不得,可以说这辈子是实打实地能望到头了。

不过史英的自怨自艾并没有持续很久,因为有人敲了敲她面前的双向玻璃,对她不耐烦道:

“有人来探视你了,有什么话就快些说吧。”

史英当即就懵了,心想,我都落魄成这个样子了,还有谁会来探监?

她满心疑惑地走了出去,在见到了来人的一秒钟内,满头雾水就变成了满腔怒火,毕竟这人可是她这辈子最不想看见的人了:

“施莺莺,怎么又是你!你果然是来看我的笑话的吧!”

施莺莺调整了一下耳塞,摆出了一副“你说什么我都听不见,但我骂你你又必须听着,你气不气啊”的架势来,细细地端详了她好一会,欣慰道:

“看到你过得不好,我就放心了。”

史英险些被气得厥过去。

在她感觉头晕眼花天旋地转的当口,甚至还能听见施莺莺在那里“关心”她,真是火上浇油阴阳怪气第一名:

“哎呀,真的气到你了?不至于不至于吧?”

史英被气得眼神都涣散了。

她狂乱散漫的目光无意间落在施莺莺无意间放在一旁长椅上的手包上,那是她眼馋了好久的一个牌子的最新款:

换作以前,史英还是那个在名媛圈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施家千金的话,她肯定能拿到的。

只可惜自从施家父母去世后,施家一直没什么能挑大梁的人,这个家族逐渐没落下去,连带着这些往日里会主动将最新品当做礼物送上的牌子,都不愿给她好脸色看。

南宫傲凌的确宠过她一阵子,只可惜往日里所有的柔情似水也在很久很久之前,便化为了泡影。

于是史英更用力地盯着那个香槟色的手包,恨恨地心想,这本来应该是她的东西!如果没有施莺莺,自己就不会落到这个地步,这些好东西,这些地位、荣耀和财富,如果没有施莺莺,就合该全都是自己的!

突然,她就从手包拉开一半的拉链间,看到了一把眼熟得要命的钥匙。

史英的心头突然一动:这好像是她当时,听说南宫傲凌和谢北辰、施莺莺在赛车的时候,灵机一动送去的彩头,她认得这把车钥匙!

只不过自西藏回来之后,突发事件一波接一波,让史英始终分身乏术无暇应对,自然根本没空去给这辆车做手脚,也这辆车也就一直搁置在她自己的车库里了。

——这当然不是那辆车的钥匙,只不过是个复制品而已,真正的彩头已经在数日前,被稳稳当当地送到了南宫傲凌手里。

可架不住史英不知道这件事啊。

施莺莺一见史英的眼神停在了那把钥匙上,就知道她上钩了,便整理了一下头发,状若无意地笑道:

“你的礼物又被南宫还给我了,好可惜啊,可见他有多嫌弃你。做人做到这个份上,我都打心眼里可怜你呢。”

“那么你的这些东西就全都是我的了,反正你只怕要坐上好几十年的牢,没这个闲情逸致享受,那我就全都笑纳了哦。”

“虽然这辆车现在还存在你那里下,但你总归也不能出来,放在我这里和放在你那里,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吧?”

史英状若不甘地低下头,然而她的眼神却渐渐聚焦了起来,有种诡异的光芒在她的眼底亮起:

全都给你当然没问题,但你也要有这个命享受!

南宫傲凌现在最不待见的人就是史英没错,但这种豪门世家的弊端,也在这一刻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种大家族里,除了站在权力金字塔丁点的家主之外,还有不少身居高位、手握大权的说话极有分量的长老。

虽然南宫傲凌不待见史英,可在这些老人的眼里,正统的香火可比什么都要紧:

既然史英还怀着南宫家的孩子,那他们就合该把她给保下来!

于是数天后,史英便面容憔悴地走出了拘留所。

按理来说,像史英这种取保候审期间还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的人,根本不可能有第二次被取保候审的机会,但架不住在这种狗血总裁文的世界里,特权阶级的力量是无限的。

在为史英缴了堪称天价的保证金之后,特意前来保释她的南宫家长老带着满目的殷勤,看向她还贴着硅胶伪装怀孕的肚皮,嘱咐道:

“你也别一心要对付施莺莺了。她现在功成名就,要保她的人可不止区区一个谢家,只要她能做出成绩来,只怕连国家都会站在她身后,就凭你也想对付她?简直蚍蜉撼树,不知天高地厚!”

“对你来说,现在把身子养好,把这孩子生下来才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你可一定要争气点,生个男孩儿出来,南宫家上上下下都在等这位正统继承人呢,这孩子可千万不能有任何闪失!”

然而这番嘱托完全化作了史英的耳旁风,她心不在焉地点头应付着这位长老,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不少东西,自然也没听见至关重要的这一句:

“我们现在保你,完全是看在你肚子里的孩子的份上。换而言之,只要他一出事,我们就立马对你撒手不管,你可千万好自为之,谨慎行事!”

但凡换个正常人,都该知难而退了;可在史英眼里,这可是个前所未有的、能切实置施莺莺于死地的良机:

没能一开始就弄到玉佩,是因为自己找了人来迂回办事,没有亲自出马;再后来因为盗窃而入狱,是因为不在自己的地盘上;摘除肾脏失败,是因为自己没有全程监督。

史英心想,眼下自己和施莺莺都在A市,施莺莺还拿着那把车钥匙亲口承认了这辆车现在还在自己那里,这难道不是绝佳的良机?

接下来只要自己亲自出马,回去给那辆车做点手脚,保管能把这件事给办得漂漂亮亮、滴水不漏!

于是当晚,史英深夜悄悄潜入了自己名下的车库,打算卸掉这辆名贵的跑车的刹车。

她这辈子都没做过这种粗活,只能满头大汗地摸索,时间一久,那个用硅胶堆叠出来的那个肚子就更是碍事了。

史英不得不卸下了附着在肚子上的这一打累赘,随意地扔在了旁边的地上,心想,反正这里也没有别人,不会注意到的。

然而就在史英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地将这辆车的刹车完全卸掉后,车库的顶灯和侧灯在一瞬间全都被打开了,映得这里恍若白昼。

史英陡然就有了种不好的预感,她浑身僵硬地缓缓转过去,果然看见了她现在最不想看见的人:

施莺莺,又是施莺莺。

最损的是,她还不是一个人来的,是和一整队的保安一起来的,而施莺莺的理由别提看起来多正当、多不计前嫌了:

“我刚刚和我男朋友约会完,回家的时候路过的施家的别墅,看见他们的车库里隐约透出光来。”

“这里除了史英之外,一直都没有什么人住,可史英前些天刚因为私自组织买卖人体器官入狱了,就算过段时间能取保候审,可眼下她明明应该还在拘留所里,没法回家的。”

“毕竟这是我以前的朋友,看在以往情分的面上,我想帮她看一看,是不是有小偷要来偷她的东西。”

正在负责巡逻的保安一听,立刻就觉得施莺莺是个难得的好人,就和施莺莺一起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结果刚一走到门口,就发现车库门竟然是虚掩着的,当即把他们吓出了一身冷汗:

好家伙,这果然是进了小偷,那还得了!等“房子主人前脚刚进局子自家车库后脚就失窃”这件事传出去,负责安保工作的他们一个也跑不了,统统要被扣工资!

他们赶紧闯了进去,摩拳擦掌地打算把小偷缉拿归案,结果没小偷没找到,却找到了一个假怀孕的史英。

于是施莺莺眼疾手快地开了录像留存证据,在心里哼着歌儿地把这些东西一股脑地打包发给了警方:

“麻烦你们再跑一趟吧,辛苦了。”

“史英原来是假怀孕,想要以此骗取取保候审。”——

作者有话说:有位名字里带喵喵的小天使的评论被删了,呜呜,不是我删的,是审核删的,我没有恢复的权限……V章的评论我都不会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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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经纬 施莺莺即将与谢北辰订婚。……

史英这次落网的速度格外快, 或许这也算是别样的一回生二回熟的道理吧。

只不过“假怀孕”这件事对南宫家的人们冲击委实有点大,连原本该躺在病床上养伤的南宫傲凌都亲自赶了过来,更别提那些把所谓的香火和传承看得比什么都重的南宫家的长老们了。

就这样, 史英的复检报告在万众瞩目下热气腾腾地新鲜出炉。在没有了系统的参与后, 警方和医院联手之下, 终于得出了最真实的答案:

史英的确怀孕了,只不过月份尚浅,看来是最近刚怀上的,而不是像她自己声称的那样,从西藏回来就已经有了。

然而还没能南宫家的长老们松一口气,南宫傲凌就双目通红地把这份报告抢了过来, 三下两下便撕碎了这份报告,将碎纸屑用力掷到了史英脸上,冷笑道:

“够了,女人,我不会被你用同样的伎俩骗两次!”

史英大惊失色之下立即辩解道:

“之前……之前是我撒谎了,是我弄虚作假,我承认, 我错了……但是这次一定是真的!”

她眼含希冀地看向南宫傲凌, 试图用两人的旧日情分唤起他的一点怜悯心:

“你难道真的不记得了吗,不久之前你还跟我上过床,因为我跟你说月份已经稳了, 没事的。没错,我那时的确没有怀孕,说月份稳了是骗你的,但没准现在这个孩子就是那次怀上的啊?”

然而南宫傲凌半点相信她的意思都没有,甚至还毫不留情地掐着史英的脖子, 狠狠地把她掼在了地上,怒道:

“事到如今,你以为我还会相信你吗?看在这个不知是真是假的孩子的份上,我南宫家已经保过你太多次了,对你这种烂女人来说,已经算得上仁至义尽!”

“从今往后,你别想再踏进我南宫家大门一步,你的死活,也和我再也没有半点关系!”

史英难以置信地望向南宫傲凌,嘶声道:“南宫傲凌,你好狠的心啊,这可是你的孩子!这次是真的!”

“演得好啊,接着演。一个冒牌货还能说出什么真话来不成?”南宫傲凌充满恶意地对她笑了一下,宣判了史英在他心中的死刑:

“弄份假报告去告诉他们,这女人肚子里根本就没有任何东西,她就是个骗子——你就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吧。”

史英跌坐在地,只觉头晕目眩,耳边一片嗡鸣,双腿软得提不上力气来,在即将遭受牢狱之灾的巨大的恐怖面前,就连她背上这么久以来都没能愈合的伤口,也不算什么了:

她是怎样一步一步沦落到这个地步的?

只可惜这个答案再也不会有结果了。

史英很快就浑身瘫软地被拖了出去,迎接她的,将是漫长的牢狱生活,同时因为南宫傲凌一口咬定“史英没有怀孕”,至此,她再也没有了取保候审的可能。

在史英这边的事情告一段落之后,南宫傲凌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被谢家空投出来的爆炸式消息给砸了个头晕眼花:

施莺莺才是正统的施家大小姐,她才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至于要问怎么发现的?那还要从谢成芳的实验室之前弄出来的那个基因检测说起了。

史英为了逃避基因检测而装病,可万万没想到人家费了好一番功夫弄出来的这个检测,根本就不是为了针对她的,而是给施莺莺提前铺路的!

而且最主要的是,放出这个消息的人是谢成芳,可靠度立马飙升到百分之百。

要是换做别的什么人,只怕都会被怀疑有或多或少的私心:

史英在施家鸠占鹊巢了这么久,你都没吱一声,怎么她一倒台,你就在这个施家没有了正统继承人的时候,把这个天大的消息给放出来了?你是不是想扶植自己的傀儡来吞并施家?

但那可是谢成芳。

她代表的谢家,在连续击败四大世家之后,俨然是个根本无法撼动半分的庞然大物,这种级别的家族,怎么会冒着风险去撒谎,去吞并一个强弩之末的家族?

再加上谢成芳这些年的为人,都被人看在眼里呢,只要是从她口中说出的话,哪里还会有人质疑半分?

就这样,这个消息一经放出,便以野火燎原之势从A市扩散了开来,一时间人人都在热议这个巨大的乌龙:

“原来如此!怪不得我一直觉得史英太小家子气了,这么些年来做的事情没有一件上得了台面,原来她根本就不是施家的人啊,那这样一来,就很是说得通了。”

“我当年一见施莺莺就觉得可惜,心想要是她出身再好一点,岂不是又一个跟谢北辰一样的大人物?看看,看看,我说什么来着?”

“可史英这段时间来,都快把施家的产业给败光了吧……?这对施莺莺来说也太不公平了,一回去就要给那个冒牌货收拾烂摊子。”

“哎呀,瞧您这话说得,孤陋寡闻了吧。施莺莺和谢北辰之间那是什么交情?是过命的交情!就他俩间那段救命的故事,你但凡找个消息灵通的问问,看看哪个不知哪个不晓?”

“当年史英不知死活地要枪击谢北辰的时候,可是这位真正的大小姐舍身给他挡了那一弹。像谢北辰这种人,还不得掏空家底,全心全意地帮施莺莺把施家给重建起来?”

很明显有这种想法的不止看热闹的这些人,就连施家人们都是这么想的。

他们为了迎回施莺莺,也顺便为了攀上谢家这棵大树,连夜置办了异常贵重的礼物登门拜访,还生怕自己准备的礼物不够好,可别送礼不成反得罪人。

施莺莺曾在首次以谢北辰的女伴的身份,在A市豪门的一场酒会上亮相之时,收到过一份来自珠宝商人的礼物,一对价值约千万的高冰阳绿的翡翠镯。

那时人人都觉得,以她这种一步登天的普通人的身份,能收到这种礼物合该欢喜得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才是。

结果万万没想到,时过境迁,短短数月后,他们之间的地位就完全倒置了过来:

谁还敢把这种礼物往施家大小姐面前送?

想要在她面前挂上号的话,怎么说都要送马尔代夫豪宅、豪华游艇、直升飞机甚至是国外风景如画的小岛的永久产权,才算配得上施家大小姐的身份,才不至于让谢北辰觉得我们是在看不起他们吧!

可这帮人所有的盘算都落空了。不管是施莺莺还是谢北辰,他们都没能见上哪怕一面。

他们只能尴尬地枯坐在谢家主宅,在喝饱了满满一肚子的茶水的同时,听着谢家的管家忠实地、一丝不苟地把谢北辰的留言转告给他们:

“施小姐这段时间来一直在专心治学,不肯离开研究室半步,我们家主自然要过去陪着,无法抽出时间来招待诸位,还请千万不要见怪。”

“除此之外,我们家主还有一番话想要转告诸位。”

“他说,‘你们既然没能在莺莺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站在她身边,也就别在她功成名就之后,才姗姗来迟地献殷勤’。”

施家派来的人自然也不是省油的灯,笑着打起了哈哈:

“我们未能及时察觉史英的真实身份,难道还能怪我们吗?哎,还不是二老生前爱女心切,哪怕知道了史英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没告诉我们,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把她给养大了……”

“这话说得可不好听。”本该在实验室的谢成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回到了主宅,站在施家派来的人的身后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冷声道:

“他们没有把史英给赶出施家,是于心不忍、良知使然;可他们这么多年来更没放弃过寻找莺莺,便是血脉牵绊、亲情使然。”

“怎么在你们嘴里,他们就摇身一变,变成了只爱护养女而对亲生女儿的死活完全不管不问的偏心眼的人了?你这颠倒黑白的功夫有一手啊。”

施家来人瞬间冷汗涔涔,在心底腹诽了一万遍,真是见鬼,谢成芳怎么突然就从学校回来了,但表面上还是客客气气地撑起了笑脸,搜尽枯肠地试图从尘封往事里扒拉一点旧情出来,以此来劝说谢成芳:

“我们都知道谢教授您爱护小辈,可是她终归不是你们谢家的人,你再这么强行留下去,总归不太好吧?”

“施家眼下群龙无首,正需要她这样有魄力有胆识的人赶紧回来主持大局呢。只要施莺莺愿意回来,我们所有人都可以鞍前马后供她差遣,难不成您还担心我们苛待我们未来的家主?”

“对,我就是在担心这个。”谢成芳竟然很痛快地承认了:

“你们都让史英把家底快败空了,才让莺莺回去给她收拾烂摊子,想得可真美啊,我们莺莺多好多聪明的一小姑娘,难不成要用一身本事去给你们扫尾?你们何德何能!”

“如果今天我真让你们得逞了,你们接下来是不是又要对莺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难她到处求人托关系,就为了把你们这坨烂泥扶上墙?”

谢成芳说到最后,声音里刹那间有了一丝颤抖,只不过就连这一丝颤抖都被她很好地掩饰了过去,无人注意得到她的痛苦:

“她生来本该是享福的命,半点也不该去求人!”

正当这人无计可施的当口,另外一人终于想起了施家和谢家曾经的渊源,并把这份渊源和面前的人对上了号,飞速开口接话道:

“不看僧面看佛面,那您至少看在您的丈夫也是施家人的份上,帮帮我们吧!”

被这么一提醒,这帮施家人才陆陆续续地想起了好像的确是这么一回事,当年谢成芳嫁的人,正是施家一位旁支出来的、英年早逝的专门研究智能AI的天才:

施经纬。

这人在生前所取得的成就,也果然像他的名字所象征的那样,有经天纬地之才,拔山超海之力。

只不过施经纬去世得太早,又走了太久太久,以至于现在都没什么人知道,施家还出过这样一位惊才绝艳的天才。

但终归还是有人记得他的。

毕竟这三个字在同时期的年轻一辈的人心里,简直就是噩梦一样的存在;在比他辈分高的人心里,就是活生生的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

上学的时候每逢考试,跟施经纬同一辈的年轻人们甚至连回家都不敢,因为不管你考得再怎么好,都永远有全科满分的施经纬像一座永不垮塌的大山一样死死压在你头上。

等他们好不容易熬到毕业工作,人人都觉得施经纬十有八九已经读书读傻了,根本就不会处理那些错综复杂的人情世故、利益往来,结果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施经纬果真就当了撒手掌柜,根本就不搞这些东西了,转而去研发智能AI:

可以说,现在全世界通用的各种AI系统的身上,都或多或少地带着施经纬的科研结果的影子。

人情世故?笑话,有这种绝对压制性的技术在那里顶着,只有别人捧着大把大把的钱,去卑微求他卖技术的份,哪里用得着他去跟别人谈交情?

等施经纬终于到了要结婚的时候,不知多少始终被他比得抬不起头来的同辈人都在心里扎小人诅咒他:

这个世界上怎么真的会有这种人生赢家模板啊?长得帅不说,还颖悟绝伦算无遗策,求求老天爷开开眼,让他在找对象这事上栽个大跟头吧,千万别再分配给他一个无可挑剔的对象了,否则我们真的会被活活气死的!

很不幸,这帮平时不烧香的人事到临头再怎么拼命抱佛脚也没用。

施家旁支出身的少年天才施经纬,在他二十五岁那年,如愿以偿地迎娶了谢家大小姐谢成芳。

当时的谢成芳还没有日后因爱人早逝而心如朽木,只青灯黄卷、一心治学的样子,人人见了她都要夸一句,尽态极妍,无处不美。

施经纬和谢成芳在数十年前的那场婚礼,即便放在现在来看,都是难得的豪华绝响:

法国十七世纪艺术成就的集大成之作凡尔赛宫,在这一天被用天价包了场。那些不开放给游客的房间一一打开了尘封多年的大门,光华璀璨的镜厅见证新人许下誓言,杜伊勒里花园中燃起的焰火彻夜不息,甚至照亮了埃菲尔铁塔。*

不少豪门当权者也受邀前来,为此,施经纬特意设计了史上最严密的安保程序。这套程序一经问世便再也没人胆敢增删半分,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重要场合,甚至在他去世后,还经受住了无数心怀好奇的黑客的袭击,从来没出过半点问题。

新娘身穿造价数十万的Vera Wang婚纱,两人的结婚戒指更是由早已不接私人单子的珠宝设计大师重新出山设计,最高纯净度的钻石火彩华美,甚至能够映出婚纱裙边最精巧的蕾丝。

当他们将戒指推上对方无名指时,那一瞬间,就连最看不惯施经纬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两人委实是佳偶天成,举世无双。

只可惜天妒英才,好景不长。

施经纬在婚后半年便罹患怪疾,猝然与世长辞,只给谢成芳留下了偌大的家产与一个遗腹子。谢成芳也自此大受打击,在生下谢北辰后便一头扎进了科研工作中,就好像她若能在生物和医药领域再下一城,就能将她阴阳两隔的爱人从死神手中抢回似的。

自此之后,时光飞逝。

施家在这位惊才绝艳的旁支天才死后,主支终于姗姗来迟地争气了起来,两位出色的施姓年轻人珠联璧合结为夫妇,育有一女;而谢成芳那边则再也没了什么动静,偶尔能听到一点关于她的消息,也多半与她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有关,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再然后就是这一辈的人们所熟知的故事。

在谢北辰成年之后,谢成芳便迫不及待地把所有权力都移交到了他手里,而他也果然没让外人看笑话,不负自家人的期待,成为了谢家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家主。

相较之下,施家大小姐的命数便更为多舛一些。

她年幼时就被掉了包,唯一从施家带走的信物便是一块玉佩。当时胆敢拐卖她的人没过多久便获罪量刑,骨头都埋进黄土里了,这更是让她无法回归施家,从此明珠蒙尘十数年,无人知晓,沉寂无名。

直到她猛然一鸣惊人,才得以恢复身份,天下皆知。

“都到这个关头了,你竟然还觉得,所谓的‘家族情分’能一直管用。”谢成芳用近乎怜悯的眼神看着他们,摇了摇头:

“我要是你们的话,就会现在赶紧回去找老板讨要工资,没准还能赶在破产前,能挽回一点是一点。”

来人们顿时心头齐齐一跳,不约而同地有了种极坏的预感。

他们连上好的茶都不敢多喝了,匆匆狼狈离去,结果他们争先恐后地赶回施家之时,也果然像谢成芳友情提醒的那样,看见了施家最狼狈的一面:

会议室里那面巨大的显示屏上,施家所有主要产业的股票,都在以坠崖式的速度迅猛滑落,眼见就要跌停了!

这种情况和四大世家不久前倒在谢北辰手里的状况何其相似,但凡是个略微有点脑子的人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是谢北辰,他在吞并了四大世家之后,终于把目标换成了我们,开始动手了!”

“有没有什么办法稳定一下股价?不行,跌得太快了,照这个速度下去,我们的主要产业股票半小时内就会跌停!”

“要不……还是赶紧去申请破产保护吧?别救了,等死算了。”

“等死?那倒也未必。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谢北辰胃口再怎么好,想要不付出任何代价就吞下我们施家,做梦!能救一点是一点,还不赶紧动弹起来,难不成真的要原地躺平认输任其宰割?”

“我就知道谢北辰肯定不会无缘无故对旁人那么好。”有人开始事后诸葛亮了起来,分析得那叫一个有鼻子有眼:

“这才是他的正常作风,哪怕女方对他有救命之恩,在家族利益面前,他也会毫不犹豫地下手。是我们小看他了,还以为他对施莺莺示好,是为了拉拢施家,没想到谢北辰这是要麻痹对方,进而一口把施家全部吞下,真是好算计!”

别说,这人分析得还蛮有道理的。毕竟按照正常的虐文剧情来说,进行到这一步,后面的走向就很明显了:

趁人之危的男方无法获得重情义的女方的原谅,两人光就着这件事,就能分分合合上百八十万字,然后再来个第三者趁机而入,虐心虐肺的追妻火葬场就此拉开帷幕。

然而好巧不巧的是,现在的男方是谢北辰。

只要有了这条神奇狗子的加入,就没有任何剧情能正常地走下来,全都像是被十八头粉红大象拉去了苏门答腊岛热舞草裙舞似的,当场与正常虐文剧情偏离开十万八千里。

于是数日后,在施家所有产业都被迫宣告破产,被谢北辰率人吞并之后,谢家放出了个无异于晴天霹雳的爆炸性消息:

施莺莺即将与谢北辰订婚,在订婚宴上,谢北辰会将手中持有的全部家族产业无条件赠与施莺莺——

作者有话说:*施经纬之前其实已经模糊出场过了,请看39章,系统和施莺莺的对话:“我的父母,必然要有经天纬地之才。”

《庾子山集.卷九.拟连珠》:盖闻经天纬地之才,拔山超海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