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
第28章 新一天
夏迩尽量不让自己走路的姿势不自在, 但赵俞琛还是敏锐地发现了,向他投来抱歉的眼神。
“今晚不欺负你了。”走在路上,赵俞琛捏了捏他的手, 哄他似的, “对不起。”
“什么对不起,中介快来了!”夏迩害羞得转过身, 伸长了脖子朝马路上张望, 赵俞琛站在他身后, 看到他耳廓绯红,血丝清晰可见, 呼应血滴似的耳坠子, 摇曳得寒秋都明媚起来。
中介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骑着小电瓶风风火火地来了, 在一阵寒暄后掏出钥匙带赵俞琛和夏迩去看了房子。
房子是一个很“大”的概念, 在谈论起“房子”这两个字眼的时候, 人们脑海里往往浮现出的是一个具体的房屋, 好像小时候在绘画本上画出来的有两扇窗户、一扇门、一个尖尖屋顶的房子。其中有客厅,有厨房,有独立卫浴,还有几间朝向花园的卧室……
不知道什么时候, 房子的概念却从小时候的想象中消失了,对如今的年轻人来说,与其说是租房,还不如说是租“间”。
一个容得下肉/体却容不下灵魂、容得下生存却容不下理想的单间。
赵俞琛走进这个十八平米的单间,扫视一眼,说:“不错。”
“都是改造过的,里面还能做饭。”中介补充说。
“嗯, 我知道。”
“满意?满意就把合同签了吧,下午还有人要来看呢!”中介明显看出来了,赵俞琛很满意,就算不满意,他也不是个愿意折腾来去的。
的确,赵俞琛不想在找房子这件事上花费太多精力,他只想看一下床铺够不够大,如果是个一米二的,他就得考虑别家了。毕竟一米二的睡不下两个男人。
赵俞琛回头看了一眼夏迩,问:“满意吗?”
“你觉得好就好。”夏迩乖巧地说。
“好,签吧。”赵俞琛看着这一米五宽的床说。
“月租一千,押一付三。”
“好。”
这是个老小区,房型老旧,阴暗的楼梯里闪烁上世纪电表的微光,这间房被改造成三个房间,他们所选的是最小的一个。押一付三,四千块就没了,加上中介费还要几百块,赵俞琛这一付钱,身上所剩无几。
本来还想给夏迩还债的,这下倒好,自己倒先见底了。
好在手上还有几个活儿,回旅馆取行李的路上,赵俞琛默默思忖,得尽快交付翻译的文件,工地上欠的薪水,也得找老王等人商量一下,这么拖下去不是个事。
看赵俞琛心事重重,夏迩还以为是昨晚那事盘结他心,却不知道赵俞琛已经在计划两人的未来,他自己过惯了苦日子,不想夏迩跟着自己还过苦日子。
“哥?”夏迩止住脚步。
“嗯?饿了?”突然想起两人还没吃午饭。
夏迩点头,说:“想吃馄饨。”
“好,这附近应该就有一家。”
夏迩内心发痛,他其实不想吃饭,他不想花钱,刚刚只是下意识地喊了出来,好像喊出来就能定一定那不安的心似的。
人就是这么奇怪,夏迩完全没有想询问赵俞琛那所谓背着条人命的过往,一个清白人跟在一个杀人犯身边,却满心都是对他的抱歉。
大概是过了饭点,这家店的人很少,偶尔也有其他的客人,却都因都市人独有的距离感选择了较远的桌子。空旷、安静,连老板都昏昏欲睡。冷空气没有赶走的苍蝇在玻璃橱窗上歇脚,被切成段的葱花在砧板上逐渐失去支撑,萎靡成一团绿色。
围坐着一张小桌,两人面前是最简单的三鲜馄饨。
“如果不是我爸那么一闹,你也不必花这么多钱。”夏迩嚼着馄饨,声音都带着面皮的黏腻。
“别想太多。”赵俞琛喝了口热汤,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还未退烧。
“哥?你怪罪一下我好不好?你怪我一下我心里就舒服了。”
赵俞琛温柔地笑了,伸出手摸了摸夏迩的头,“怪了两次还不够?”
夏迩脸红,低声说:“那不能算,我也享受了。”
“真的?”
“一点点……不过,估计是我还没习惯。”
眼见两边无人,赵俞琛探身向前,低声问:“还疼吗?一会儿要不要去买点药?”
“不要!我一分钱都不想花了!”
夏迩完全不明白赵俞琛为什么对钱的事情只字不提,他在工地上能赚多少钱呢?自从自己来到了他身边就一直让他破费,那些钱都是血汗钱啊,是在那漫天的灰尘中抛洒的汗水和鲜血,容不得半分糟践。
眼见夏迩情绪不对,赵俞琛放下勺子,说:“迩迩,如果你有想问的,尽管问,这并不是什么不能触及的问题。”
夏迩从出神中反应过来,愣了一瞬,他完全没想到这个问题。
——但如果赵俞琛给了他这个机会的话。
“那……我可就真的问了?”夏迩犹豫不决,神色都扭捏起来。
“问。”赵俞琛支起胳膊,凝视他的小朋友,面色柔和而平静。
“你的的确确……杀了人?”
“没错,的的确确。”
“所以你没读书了?”
“嗯,进去了,所以就耽误了。”
“那你原本是准备做什么的呢?”
“律师。”
意料之中的答案,夏迩又小心翼翼地问:“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杀人?”
“……不知道。”
“不知道?”
“嗯。”
这个问题很难解释,就连赵俞琛自己都没明白,他曾质问自己是否是《局外人》中的默尔索。
一定是那一瞬间气温太高的缘故,又或者是自己出于某种隐而未现的冲动,比如说,那时他很烦,烦到了极处,他不理解自己如此这样来回奔走却还要受到这样的质疑和打击,于是出于愤恨,他动了手。
但后来,当那个人死后,赵俞琛发现自己根本不恨这个可以称得上是陌生人的人。
只是很烦。
烦。
但这能作为一个理由吗?
因为当时我很烦,所以我杀了他。
赵俞琛说不出口,这是对这世间的基本道德律的亵渎。
在他面前,夏迩瞪大了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勾勾地瞅着他。
赵俞琛心念一转,扬起嘴角,说:“那我也问你一个问题。”
“好,你问!”
“你怕不怕我?”
“完全不怕。”
“这么自信?给个理由。”
“因为……因为你抚摸水泥墙时的微笑。”
赵俞琛眉梢微抬,“还真是个意想不到的回答。”
夏迩骄傲地一抬下巴,说:“我认识你比你认识我要久,要知道,我在工地外面看了你一年。”
“那一年看出了什么?”
“看出了你是个好人。”
“现在还这么想?”
“没错。”
“因为我是个好人所以喜欢我?”
“没错。”
“假如我是个坏人呢?”
“嗯,我不敢保证你是个真正的坏人我还会不会喜欢你,可有什么比杀人还坏呢?”
赵俞琛笑了,“用大家常说的一句话来说你,就是三观不正,明知道我做了那种事,还说我是个好人。”
“也许吧,哥,我是个笨人,没什么文化,书也没读几本,有太多事情搞不清楚,跟我讲大道理也是对牛弹琴,但是呢,我相信自己的直觉,你知道的吧,有时候人的直觉是很准的。只要想起你抚摸水泥墙时的微笑,我就不会质疑自己的判断。”
“这话说得真有水平。”
“这算是夸我吗?”
“当然,迩迩,你有你自己的智慧,你不笨。”
夏迩拿纸巾擦了擦嘴巴,满足地叹了口气:“我才不在乎呢,现在有你,管他聪明和笨,我一点都不在乎,啊吃饱了,哥你吃饱了吗?”
“饱了。”
“那咱们下午就开始搬家吧!终于,我们自己的家!”
“过去那个也是啊。”
“那个不算,那算你收留我,现在才是!”
望着夏迩闪闪发光的面容,赵俞琛心上的裂缝越来越大,嫩芽破土而出,茁壮成长,成为一棵参天大树,每一片叶子都恨不得为他遮风挡雨,为他付出一切。
结账离开,两人一同走向旅馆。行走在路,夏迩的眼角眉梢都带着晴明、静谧,映照着上海秋日清澈的天空,在他的眼眸深处,是一只柔软的小羊,吃饱了草,蜷缩在暖烘烘的干草堆里,安静地目视前方,拥有一条完全被满足了的不再奢求任何外物的灵魂。
而赵俞琛,他的步伐坚实、稳当,正如他作为一棵大树在爱里生出的根系一样。只是,徘徊在赵俞琛心头的还是“好人”这两个字眼,他从夏迩那里听了太多次。究竟是什么,让这个涉世未深的少年拥有这么强烈的自信。难道那一年的观望,甚至看到了他自己都没能抵达的灵魂深处吗?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算什么人。
可是,重要吗?
看着身边笑得幸福的夏迩,那些困住自己的,重要吗?
赵俞琛突然停了脚步,夏迩疑惑地转身,看他。
“迩迩?”
“嗯?”
“跟哥在一起吧。”
“……”
走上前,他把夏迩拥进怀里,这是第一次,但不是最后一次,他在夏迩耳边说:“我爱你。”——
作者有话说:赵哥为什么杀人后面会有详细解释,有些时候,人们非得要明白缘由,以理性去爱人,可对于夏迩这样的人来说,爱一个人不需要依靠理性,赵俞琛抚摸水泥墙时的微笑,就足以让他信靠自己的直觉。真好啊,爱最本真的模样。始终觉得,遗憾虽有,但希望也是有的,赵俞琛不就等来了一个夏迩吗?
《局外人》是加缪的著作,男主默尔索杀人就是在海滩上,一瞬间杀了人,没什么特别的理由。但赵哥是有的,只是……他说不清楚,后面几章会全部交代清楚。
第29章 我要钱
夏迩想, 他的赵哥不仅是一个工人,还是一个匠人,能用声音在自己心上雕刻, 每一个音节就是一道笔画, 刻写成幸福的字眼。
他搂住赵俞琛的脖子,温存地说:“再说一遍。”
“我爱你。”赵俞琛与他额头相触, 笑着说:“赵俞琛爱夏迩。”
网络上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 说人活着其实就活那么几个瞬间, 夏迩想,足够了, 足够了, 他就活在这个瞬间, 这个瞬间可以绵延在他一生。他将因这一刻永远快乐, 永远幸福。
而赵俞琛, 这位曾经的政法大学高材生, 这位资深的陀迷, 盘踞在他脑海里的则是《白夜》中的那一句话——“整整一分钟的狂喜啊!这难道还不足以让人享用一生吗?……“
当他说出“爱”这个字眼的时候,狂喜席卷了他,他明白自己战胜了一个不得了的东西,尽管过去的荫翳始终笼罩他身, 但拨开这黑暗,他看到了一束光,光落在那小小的一隅,足以让他感到彻骨的狂喜。
风起了,行人多了,枯叶在地上刮得直响,尽管站在隐蔽的树下, 也引起来去路人的侧目。两人相视一笑,回到加了几个钟点的旅馆,分批次取回了他们的行李。从下午四五点开始收拾房间一直到晚八九点,两人才围着一份简单的外卖,填饱了肚子。
晚上,在他们的小家,在他们共同的床铺上,怀揣长久的疲倦以及确定下来的心安,依偎着彼此睡去,做了好长好长的梦。梦里唇齿纠缠,滚烫灼热,是握住的脚踝,是腰肢的瘫软,是无限的包容,是猛烈的进攻,大概是梦太满了会散逸出来,第二天醒来时,床榻上一片凌乱。
吻了吻熟睡的夏迩,天微微亮,赵俞琛骑着小电瓶去工地。
来到工地上,赵俞琛第一时间就找到了老王。
七匹狼夹克被凸出来的铆钉划开了一道豁口,老王在监工站里扯着自己的袖子痛心疾首,见赵俞琛出现在门口,他顿时大喊大叫起来。
“三百!我这件衣服要三块多!狗日的费小宝就知道害老子,那钉子杵那么长一截出来,划的是我的衣服算我倒霉,要是划人了怎么办?我就知道那小子干活不用心,他妈的,迟早让他卷铺盖滚蛋!”
老王骂骂咧咧的,唾沫横飞,可赵俞琛实在是不能共情他那三百多块钱的七匹狼。
“王总,我来跟您说个事。”
“啊,你家里的那些事儿都忙好了吧?!”老王悻悻地放下袖子。
“忙好了。”
“忙好了就行,老刘年纪大了,你多打点下手。”老王坐到桌子后,拧开保温杯,呷了口热茶。
茶叶在水里飘动,赵俞琛的心也跟着动了一下。
“我今天来,是要跟您说件事。”
“工钱吧?这事儿我也没办法,你瞧瞧,我的头发都愁白了半边。你看,你看——”一边说老王一把把脑门往赵俞琛面前送。
看着那零星的几根毛,赵俞琛涩笑了一下。
“不是工钱的事。”虽然工钱重要,但不是今天的重点。
“那是什么?你小子今天怎么磨磨叽叽的!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我 ……”赵俞琛抿了一下唇,其实并不难以启齿,他只是想用一种合适的语气说出来,毕竟一大早莫名其妙地就跟人家说自己是个杀人犯,实在有点太奇怪。
“我之前犯过事,进去过,因为杀了一个人。”
老王呆住了,横肉堆叠的脸上掠过一抹阴云,黄色的眼白中那颗精明的黑眼珠子定格在震惊和疑惑当中,好半天,他嘴角抽了两下,像是要赶走什么似的,低声说:“说、说这个干嘛。”
轮到赵俞琛愣住了。
老王举目瞅他,没好气地说:“很了不起啊?一大早跑来说这个!”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
“说什么说,什么事情都不要说!”老王一挥手,又骂骂咧咧起来:“我就知道你小子有问题,这种事干嘛声张出来,还蛮骄傲呢!”
在老王阴阳怪气地挤兑中,赵俞琛疑惑地蹙眉,“您……早就知道了?”
“你小子不要太小瞧人,我王大富也是混过社会的,像你这种有文化的怎么会来工地上干活,我就知道这里面有猫腻,再说,你那几个朋友以来,我稍稍一打听,就什么都知道啦!你可别怪罪你那些同学,小赵啊,人家是拜托领导照顾你呢,你那些同学跟集团老总打过交道……”
赵俞琛的脸黑了,脑海里浮现谢遥的那张脸。
“我不需要什么照顾,把工钱给我就行。”
“嘿你小子,蹬鼻子上眼的!”老王捧着保温杯笑了,他看赵俞琛像个愣头青,便以过来人的身份说:“小赵,人呢就活这一辈子,我王大富年轻的时候也混过社会,那个什么,古惑仔,我当年还拿刀砍过人咧!没什么事是过不去的……哎,你去哪儿?我话还没说完呢!”
赵俞琛懒得跟老王废话,听到谢遥他们还特地过来打招呼让这边的领导关照自己他就气不打一处来,这算什么?怜悯吗?一天天的,既然都往前走了,干嘛抓住过去不放?
忿忿地拎起铁锹,他走向一堆砂土,拼命地筛起沙来。
这天工地上的气氛特别低沉,工钱的问题比灰尘还要呛人,淤堵在所有人的心口。
费小宝早就想撂挑子不干了,而陈峰这个老实巴交的都开始磨洋工,老刘是没办法,私底下找老王说了好多回,可这一次就连老王都束手无策。
下午的时候,几名工人不知道为什么起了冲突,顿时怒气爆发,小小的口角之争变成了互殴,一名路过的女工被撞倒在地,抱着头,这位三十多岁的单身母亲蜷缩在墙角嚎啕大哭起来。
哭声浇灭了怒气,人们悻悻然地分开,有几人围了上去。女人一鼻涕一把泪,不说身上的疼,只是一个劲儿地哭自己在医院里的孩子。
“我要钱啊!”她声音嘶哑,凄厉得像黄昏时刻停在电线杆上的乌鸦。
收回目光,老刘唉声叹气。
“说是问题出在上头,”老刘用胳膊肘捅了捅一旁的赵俞琛,小声说:“说是利德的老板资金流出了问题,上面的万水建工不给钱,周经理没办法,老王也愁呢!”
万水建工是明晟这个项目的总承包商,利德建筑是其中的一个分包商,老王呢,则是利德手底下的一个工程队工头,虽然是个包工头,但只对下面的工人说话有分量,到了利德面前,他只能算是个小虾米。而利德真正的负责人周经理好几个星期都没来工地了,自从费小宝他们又闹了几回,这位领导就销声匿迹了。
赵俞琛沉吟不语,手中的抹子不停,汗水一滴一滴掉落,被他抹进水泥里。
太阳渐渐来到了西边,市中心的摩天大楼就像一面面镜子。
某日,上海黄浦区的某栋办公楼顶层,一份文件划过董事长办公室里的那张极简风的高级办公桌,砸得某位小秘书惊叫了一声。
万水建工的董事长张绮年从桌后转身,看向眼前狡狯的男人,一字一句地说:“滚。”
第30章 烧金阁
男人佯装歉疚, 对张绮年颔了颔首,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阳光透过落地窗,在短绒地毯上缓慢地移动。
这安静大概持续了十好几分钟, 张绮年深吸一口气, 强力压制住情绪。
不肯承认是自己的判断失误,不肯承认自己现下的无助感, 那是对自己的骄傲的背叛。张绮年从办公桌后走出, 从落地衣架上取下昂贵的外套, 随意地套上身,他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从公司离开。
迈巴赫行驶在延安高架上, 他烦躁地一巴掌拍在方向盘上。
不知为什么, 这个时候他居然很想去松江。这几年去松江的理由无非就是两个, 一是为了公司在那边的工地项目, 二就是为了夏迩。
今天, 别说看到, 他完全不想听到任何有关明晟商场项目的消息。
那么就只有夏迩。
他知道他今天会有演出,只要轮到夏迩登台,酒吧老板就会给他发消息。他想,也许今天能在夏迩这边得到什么好消息, 来弥补他心中的挫伤。
毕竟他老爸已经去大闹一通了不是吗?
几天过去了,再怎么着也该做出正确的选择。
迈巴赫驶进简陋的地下停车场,张绮年不得不走上十多分钟才能到马路对面的酒吧门口,天气有点冷,他进去就要了一杯马丁尼,时间刚好,台上的夏迩正在演出。
灯光下他拨弄吉他, 唱着一首温柔的曲子。他的嗓音越来越好听,化着淡妆,是什么光都打不出的自然清新。
他看起来似乎很幸福,张绮年皱了皱眉。
“迩迩一直在等您呢,”酒保在后面擦拭酒杯,说:“叫您待会一定去找他。”
“是吗?”张绮年一口干了马丁尼,把小费拍在了吧台上。
后台,张绮年靠在化妆台前,伸直了双腿。目光看在自己的脚尖处,张绮年让思绪凝停在这昂贵的意大利手工定制皮鞋的条条纹路上。他尽量不让自己去想那些烦心事,尽量让自己的思绪保持清明。
没过一会夏迩走了进来。
“张总。”夏迩把吉他靠墙摆放好。
“迩迩。”张绮年站直了身体,露出笑容,“怎么样,这几天。”
“很好。”
“不要逞强,有需要跟我说。”
“好,那我就说了。”
“说吧,我听着。”听你怎么回心转意,听你怎么来到我身边。
夏迩抬头凝视他,一字一句地说:“我需要你,不要再打扰我跟赵哥的生活。”
就像电流从脚尖传到头皮,身体突然不属于自己的感觉,脱离掌控,向边缘进犯。
张绮年的微笑僵在脸上,他只知道,夏迩的声音抑扬顿挫,好像在向自己宣战。
回过神来,张绮年难以置信地笑,“他是杀人犯。”
“我知道了,你不用再强调。”
“你要跟一个杀人犯在一起?”
“没错,我要跟一个……杀人犯在一起。”
不亚于当头棒喝,张绮年的神色被冻僵,他也不明白了。何曾这么对一个人掏心窝子,每天忙得跟陀螺一样,还雷打不动地每场演出都来看,是,这回他是采取了极端的方法,但这不是夏迩逼的吗?
跟一个工人搞在一起,还是自己手底下最不起眼、最底层的一个工人。
要知道从何初那边得到赵俞琛的个人信息,说他杀过人让自己震惊,这没错,但他居然还在自己手底下干活!这让他更加无法忍受!
气极反笑,张绮年转身就是一拳,狠狠砸在墙上,骨节瞬间一片鲜红。
夏迩吓得脸白了一圈,却咽咽口水,不卑不亢地看着张绮年。
张绮年冷笑了两声,又想起了白日里办公室里的那幅场景。他头一回,感觉到自己一脚踩入了谎言的沼泽。
挫败感再次涌上心头,他急需什么东西来压制住这股让人抓狂的感觉。
“那你知不知道,那个姓赵的,他打工的地方……。”
不要说这种话不要说这种话,张绮年在内心拼命嘶吼,告诉自己不要像个黄毛一样放狠话,那只会让你掉价,只会让你在他心中又蒙上一层卑劣的色彩。
可是他忍不住。
“是我的项目。”
夏迩的脸彻底白了,他一时之间没能明白张绮年的意思。
“明晟商场,是我的项目。”横眉看向夏迩,张绮年戏谑地笑,他很好奇夏迩到底明不明白自己说这句话的意思。
只需要开口,一句话就可以让赵俞琛丢了工作,不错,他就是这个意思。
“不,不,赵哥他工作认真,他、他比任何人都要热爱劳动过!”回过味来,夏迩极力解释,走上前去抓住张绮年的胳膊,乞怜说:“求你,张总,都是我,求你…… ”
“说你傻,你倒是挺聪明。”
“他不知道我和你,他不知道……”
“不重要。”
张绮年冷笑一声,拍了拍夏迩的脸,他受不了这种drama的场景,做作到让他想吐。愤怒让他给自己上了一层卑劣的壳,他不得不扮演威胁的角色。而说完这些话,那股挫败感却并没有下去,反而是一种连他都不愿意正视的卑劣,让他如鲠在喉。
目光快把夏迩身上剜块肉下来,张绮年走过惶然的夏迩,深深看了他一眼,扬长而去。
迈巴赫疾驰在沪青平高速公路上,张绮年还是这么多年头一回感到受伤,那晚他抽了整整一包烟,为了万水,也为了夏迩。他三十五年的人生中还没有遇到这样的挫败,以前他想得到谁,就会得到谁,以前他想做事,就会做成事。
他从来没有失败过,而这一次,他却败给了一个彻底失败的人。
想不通,迈巴赫径直驶入市区,停靠在虹桥的一家私人会所,竹林掩映之下的日式建筑里透出黄光,不是廉价的马丁尼,是高级的日本清酒,在幽静的包厢里,张绮年慵懒地坐在榻榻米上,香烟在指间兀自燃烧。
服务员为他上了两份小碟,辅以下酒。张绮年没有动,只是跟服务员说今晚不要来打扰他。服务生再次确认了他没有点人的需求,便躬身倒退出去了。
安静,绝对的安静,张绮年的思维像柏油一般黏稠,滞涩在某个地方。他想着明晟商场这个项目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同时也在想着,在项目附近的那个廉价的酒吧里自己一再被拒绝究竟也意味着什么。
其实什么都没有——张绮年的目光落在眼前的一道屏风上。屏风沉默地铺展在暖色调的包厢里,在地上投下暧昧的阴影。
他曾听会所的老板说这扇屏风还算有点来头,浮世绘风格的仙鹤融合了大和绘的物哀与幽玄,而掩映在树林背后的一尊金色楼阁则使用了狩野派的绘画风格,遒劲而肃穆,用金箔勾勒出的建筑主体即使在暗夜里也熠熠生辉。
张绮年还记得会所老板在谈论这扇屏风时的骄傲。
只是在现在他的他看来,过于矫揉造作了,就像现在的自己,被各种陌生的情愫撕扯着,也许这一次会完蛋,在项目上,但某些地方,他不愿意承认的处境中,他已经完蛋了。
他爱上了,很可怕,盯着那幢金色楼阁,他有种想把夏迩关进去的冲动,因为他爱上了,所以像个少年一样思绪翩飞。
突然间,他厌恶起这楼阁来,大概是太过美丽,就像夏迩一样。
他抽了一口烟,在火光盛到极处时,他半起身,将火光按在屏风的金色楼阁上。
一个窟窿出现,被金色的线条拉扯开来,渐渐地灼烧了整个建筑。
张绮年烧毁了自己的金阁。
窗外的竹林摇晃,很难想象这是上海会存在的竹林风声。大多数人是一辈子都听不到这样幽静却浸润着铜臭味的风声的,夏迩从酒吧里走出来时,月色像漏了的银河之水,浇洒在他身上。背着琴,他扫了一辆共享单车,在无人的街道上快速骑行。
他迫切地想要看到赵俞琛。
尽管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赵俞琛——
作者有话说:PS:建筑行业相关的一些纠葛会做相应的简化,因为在作者的了解中,这样大型项目一般会涉及到什么中/建某某局这样的,比较复杂,不想涉及到这方面,所以这部小说里所有企业都是私人企业。里面有些商战也会因为避免一些东西做简化处理,还请读者以及专业人士见谅。
这章的灵感有一点来自于三岛由纪夫的《金阁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