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他想把夏凌霄拎起来塞进……
虽然明玺在学校是属于独来独往的那一类,但他的长相和一贯大方的行事风格就注定了会有一个好人缘,十八岁的生日,班里同学都超捧场,和夏凌霄生日那天一样,四十多个人坐满了两个包厢,非常的热闹。
不过毕竟是高三生,娱乐时间有限,只有少数人爱玩爱凑热闹的同学参与了第二场。
而这其中还有夏凌霄的同桌,全班最温柔安静的女生。
一个不喜欢这种场合的人却出现在这种场合里,无疑是在释放一种特殊的信号。
夏凌霄还没有完全整理好自己的感情,看到自己喜欢的男生和别的女生有情投意合的趋势,心里难免有点酸唧唧的。
她故意不往那两个人的方向看,躲在角落里和班里一个同样喜欢漫画的女同学聊天。
“我最近也在看这个,不过一周一话更的太慢了,我在忍耐,打算忍到高考结束一口气看完。”
“怎么办啊,我根本忍不住,要是……”
有人拍了拍夏凌霄的肩,夏凌霄转过头,是今日的寿星。
“干嘛?”
“你的歌。”
夏凌霄这会才识别出前奏,一下子从沙发上跳起来,到处去找麦克风。
唱歌的时候她也是背对着大家,生怕自己看到什么不该看的,在如此欢乐气氛中化身一个扫兴的忧郁美少女。
可夏凌霄没想到一首歌唱完,后方局势大变,原本容她蜗居的角落已经被他人占领,唯二的两个空位一个在寿星身旁,一个是点歌台边上的转椅。
KTV这种地方两个人讲话必须贴很近,点歌台小转椅是一个既要干活还孤苦伶仃的位置,通常大家都不爱坐。
好吧,夏女士光荣上岗,为大家进行点歌服务。
夏凌霄刚走过去坐下,就有人在远方发来求助的信号:“夏夏!这歌切了吧。”“夏夏帮我点一个夏天的风!”
“okok……夏天的风……”
哎,她怎么这么命苦啊。
都怪明玺,应该把明玺发射到火星种梭梭树。
点完歌,夏凌霄转动椅子看向大屏幕上的MV,是周杰伦的不能说的秘密。
“你说把爱渐渐放下会走更远,又何必去改变已错过的时间……”
歌曲未过半,余光瞥见有人靠近,没等夏凌霄转过头,男生白皙修长的手伸到了她面前,微微湿濡的指尖擎着一瓣剥好的红柚。
这要是别人剥的,用手这么拿过来,夏凌霄一定吃的忧心忡忡,犹犹豫豫,可明玺剥的就不一样了,他的卫生标准很值得信赖。
就好比此刻,夏凌霄伸手去接,立刻被他躲开,随即一片装的酒精湿巾从天而降,正落在她摊开的掌心之上。
夏凌霄用湿巾擦着手,脚尖点地,转椅摇摇晃晃,视线在沙发上转一圈,见几个女生都在围着果盘吃剥好的柚子,忍不住说:“你这样可不行。”
“什么不行?”
她不会说的。谁会教自己喜欢的男生去追求他喜欢的女生啊。那还不如把她发射到火星去种梭梭树,对宇宙尽一点微薄的贡献也好过在这里做大冤种。
“没什么……”
她声音很小,明玺没听清,便微微俯下身:“你说什么?”
明玺怎么就不明白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道理。
哼哼,这可是你自找的。夏凌霄凑近他的耳朵,很歹毒的大声说:“没什么!”
明玺慢慢直起身,把手里的红柚塞进她嘴里。
因为明天早起还要上学,十点不到大家就散场了。送别最后一个同学,明玺走向在街边打车的夏凌霄。
“坐地铁吧,这边不好打车。”
“啊,那要走很远欸。”
“才几百米哪里有很远。”
这样静的夜晚,这样特殊的日子,只有他们两个人,散步似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对心怀鬼胎的夏凌霄来说氛围实在是有点暧昧了。
她必须说点什么打破暧昧的氛围。
好吧,古有关羽刮骨疗伤,今有KTV营业员夏女士自找不痛快。
夏凌霄转头看向明玺,微微一笑:“你这生日过的很爽吧。”
明玺没什么表情,语气也淡淡的:“一般。”
“少装,别以为我不知道。”夏凌霄演技很好,仿佛只是在八卦好朋友的感情进展:“刘欣桐给你送什么礼物了?”
“……我还没拆。”明玺垂眸看了眼装着礼物的手提袋,视线却不自觉落在腕间。
他的新表真好看。
夏凌霄真讨厌。
明玺不知道自己今天晚上为什么看夏凌霄这么不顺眼,尤其是来KTV之后……他的十八岁生日居然就要这样过完了。虽然不久之前已经有人给他庆祝过一次,但那也算不上正式的生日……
这个生日除了收到一个合心意的礼物之外,就再没有一点合心意的地方,饭店的饭菜一般,ktv的卫生环境也一般,夏凌霄唱歌唱得更是一般。
“欸,送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来的这些同学里只有刘欣桐送你礼物了,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
明玺听到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停下脚步,从手提袋里拿出一看就是本书的包装,三两下拆开,显露出牛皮纸质地的封面。
是老舍的《离婚》。
夏凌霄微微睁大眼:“她为什么送你这本书?”
“我之前有一本借给她看,她不小心弄脏了,现在算是借着我过生日的机会把书还我。”
“哦……难怪你不爽。”夏凌霄以好朋友的姿态安慰他:“没事啊,起码她还来ktv给你过生日了呢,我过生日的时候她都没参加第二场,所以你在她心里的地位还是和普通同学不一样的。”
明玺很想打个120去急救中心检查一下心脏,他怀疑自己可能要被夏凌霄气死了。
“我谢谢你了,你少在这里给我立什么爱而不得的人设。”他第N次郑重重申:“都说了一百遍,我跟刘欣桐就是书友,书友你明白吗,我不喜欢她。”
“什么啊,明明是你自己说的,刘欣彤是你喜欢的类型,现在人家不喜欢你你就不承认了吗?这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单恋不丢人。”
在夏凌霄发现自己喜欢上明玺之后,曾以旁敲侧击的方式询问过明玺喜欢的类型,得到的答案清晰明确。
温柔,安静,爱干净,乐于助人balabala……
夏凌霄一听,完全与自己相反,心顿时凉了半截,再一琢磨,另外半截也凉透了。
网上说把理想型描述的特别具体的都确有其人,温柔安静爱干净还乐于助人,这不就是她同桌刘欣彤吗?
最重要的是刘欣彤和明玺一样喜欢看书,两个人共同话题不要太多。
而明玺对此总是拒不承认:“你才单恋。”
夏凌霄其实可以理解他,嘴上说着单恋不丢人,可她自己也无法承认单方面喜欢明玺。
哎。
他们俩真是两个倒霉蛋啊。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明玺要抓狂了,他想把夏凌霄拎起来塞进路边的垃圾桶。
早知如此,当初夏凌霄问他理想型的时候,他就不该故意说那些和夏凌霄完全相反的特质,鬼能想到班里竟然真有个和夏凌霄完全相反的人。
不过……被误会也没什么吧。夏凌霄误会他喜欢别的女生,更有助于阻止他们俩走向婚姻的坟墓。
只是这样有点对不起无辜的路人。
所以还是——“要我说几次啊,我不喜欢她。”
“知道了知道了,你这么大声干嘛。”夏凌霄瞥见下方刚刚打开车门的地铁,忙拉着明玺奔下楼梯:“快!能赶上!”
两个人冲进车厢那一刻,车门正好关闭。
夏凌霄轻舒一口气,旋即笑起来,用中了五百块刮刮乐的语气说:“哇塞,这也太幸运啦。”
“嗯……”
夏凌霄才发现自己握着明玺的手腕,她佯装自然地放开手:“你手腕怎么这么凉,真不冷吗?”
“不冷。”明玺说:“是你手太热。”
“哦。”
夏凌霄环顾一圈,在里面找到空位,心情大好的坐过去。
当然,这都是她装的。
她胳膊上挂着的又不是假肢,她怎么会不知道自己抓着明玺的手腕呢,天晓得刚刚她的小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有一说一,这种肾上腺素飙高的感觉还真是让人上瘾啊……不能上瘾!这个世界上没有瘾君子,只有瘾小人!
夏凌霄闭上眼,双手合十,在心里许诺——老天,信女知错了,这保证是最后一次,明天开始一定一定彻底戒断,如有违背,就让信女……
夏凌霄还没想好该发什么毒誓,地铁到了下一站,站在她面前的明玺坐到了她身旁。
这一站下去的人少,上来的人多,本来就略显拥挤,而明玺为了躲避旁边邋里邋遢的大叔,更是紧紧挨着她。
夏凌霄替自己脆弱的小心脏抱怨:“你要把我压扁啦。”
明玺没说话,只是敲打手机,在和她的聊天框里输入——[那我站起来,你跟旁边那大叔挨着?]
夏凌霄看了眼头发油腻外套包浆的大叔,再看看干净清爽的明玺,立刻对明玺露出一个非常友善的微笑——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22章 明玺背对着她一个人吃饭……
正式十八岁的第一个夜晚,明玺梦到了夏凌霄。
齐耳短发,十八岁的夏凌霄,却一直喊他老公,让他帮忙做这个帮忙弄那个,而梦里的他很焦灼,不知道在急什么,解决完夏凌霄制造的一件又一件麻烦事,就拉着夏凌霄匆匆忙忙的去赶地铁。
毫无逻辑的梦,拥堵的地铁,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座位,夏凌霄让他先坐,然后径自坐到他的腿上,又把他的两条手臂拉起来环到自己腰间。
“呼……还好赶上了。”夏凌霄长舒一口气,转过头对他笑。
明玺也放松下来,头轻轻靠在夏凌霄的肩膀上。
就在这时,穿着黑斗篷扛着大镰刀的骷髅头死神从一旁冒出来:“这是公共场合!地铁太多人了!这么腻歪会被盯着看的!你怎么变成你最讨厌的那种人了!难道你想要和她结婚吗!”
明玺猛地惊醒。
怀里是空的,没有骷髅头死神,是梦。
看看时间,才凌晨五点。
明玺喝了一大杯白开水,还是想不通自己怎么会做这样的梦。
算了,趁着早上这么安静,不如来重温一次昨天收到的书,虽然已经看过许多次了,但这毕竟是老舍先生的作品,就算重温一百遍也还是能看得津津有味。
打开床头柜上的台灯,明玺把书翻到正文第一页,是以张大哥的视角讲述婚姻。
婚姻。
明玺合上书,决定去打扫卫生间,上一次彻底清洁还是在过年前,即便他保持良好,一些隐秘的角落里也难免藏污纳垢。
就比如……
明玺仔细的在卫生间里巡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比如。没有夏凌霄制造四处乱溅的水渍,没有夏凌霄蒲公英一样到处乱飞的头发,也没有夏凌霄用完后到处乱丢的瓶瓶罐罐。
这样的卫生间,没什么打扫的必要,不会产生由脏乱到整洁带来的成就感。
那就下周再收拾好了。
重新躺到床上,明玺百无聊赖的刷着手机,兜兜转转,又点进夏凌霄的朋友圈。她从两年前开始频繁发朋友圈,大多是一些随手拍的图片,没有滤镜和调色,整体看起来却让人感觉很舒服,果然有做摄影师的潜质。
她上大学需要考多少分来着?
明玺忽然想起夏凌霄说她过一本分数线还要感谢他帮忙补课,整理错题,在旁督促,那这次要是没有他含辛茹苦,夏凌霄岂不是……
也不对。
前几天他没有陪夏凌霄去便利店,不是也有人陪了。
难道他不跟夏凌霄结婚,夏凌霄就这辈子都不结婚了?
所以,夏凌霄的人生轨迹不会因为他缺席就发生改变。
明玺拉开卧室的窗帘,习惯性地看向对面。夏凌霄房间里的窗帘永远只拉上一半,勉强能遮挡住她的床。
就不能把另一边也拉上吗,这样做多对不起遮光性那么好的窗帘。
目光下移,明玺在院子里看到一辆米黄色的电动车。
她真买电动车了。
家里人为什么会放心她一个人骑着电动车去学校?
随便吧,夏凌霄的事,反正和他没关系。
明玺扫了眼腕表上的数字,居然已经六点整。穿着黑斗篷扛着大镰刀的骷髅头死神仿佛又从身后冒出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上这么宝贵的时间都被你浪费掉了!与其在这里胡思乱想!还不如给爸妈做一顿早餐!你难道只会给夏凌霄做饭吗?!”
这样一说,他都学会做饭了,确实应该为养育他长大的父母做一顿早餐。
可是……2.0版本的第一次下厨就这样用掉似乎有点可惜。
骷髅头死神:“猪狗不如啊你个畜生!”
不,他并不是想把2.0版本的第一次下厨再度用到夏凌霄身上,而是要用到更重要的场合上。下月初就是亲妈的生日,到时候明恒也会回来。明玺决定在那一天大显身手,乌鸦反哺。
吃过早餐,骑车出门,路过隔壁门口,正好碰见1.0版本的岳母正在给夏凌霄佩戴头盔。
夏凌霄跨坐在电动车上,双手捧着脑袋,身体一个劲向后仰:“妈——你勒太紧了!”
“好好好,我稍微松点。”
明玺注意到1.0版本的岳母一大早就穿戴整齐,显然是放心不下第一次骑电动车上学的女儿,打算全程陪同。
出于礼貌,明玺主动和长辈打招呼:“阿姨早上好。”
“欸,小玺,你要去上学啦。”年过四十依旧美丽大方优雅知性的妈妈转头埋怨她那骄纵任性的笨蛋女儿:“你跟小玺一起去学校多好,干嘛非要骑电动车呢。”
“大家都骑啊,我也要骑,你弄好了没有呀。”
“好了好了,等一下啊,妈妈给你拍张照片,留个纪念。”
原来这母女两个都很喜欢拍照留念,难怪夏凌霄从小到大的照片那么多,简直可以堆山填海。
“对了,小玺你也过来拍一张吧,好久没给你们俩拍合照了。”
哎,打完招呼就该走的。
这些长辈到底什么时候能明白,对于他们提出的要求,作为小辈大多难以拒绝,不要这么轻易草率的开口啊……他真的一点也不想和这辆丑不拉几的电动车合照。
明玺走到夏凌霄身旁,挤出微笑。
毫无逻辑的噩梦,莫名浪费掉的时间,被迫和丑不拉几电动车的合照。明玺想不出还有比这更糟心的早晨。
……
有妈妈在旁保驾护航,夏凌霄十分顺利的抵达学校。将电动车停放在车棚,摘掉头盔,放入车筐,本次出行就算圆满成功了。
同是走读生的同学看见她不免惊讶:“天啊,夏夏,你买电动车啦,自己骑来的吗?”
“对啊,我这电动车怎么样?”
“好看呀,这颜色奶呼呼的。”
学校是从众效应最严重的地方,一个人骑车上学就有一群人骑车上学,一个人换了电动车就有一群人换电动车。夏凌霄觉得自己跟个风也无可厚非。
她在车棚里炫耀起来:“我爸特意找人给我改的色,回头我再自己搞点涂鸦,把我家小猫小狗画上去。”
“啊啊,也给我画一个好不好!我也想要!”
“没问题啊,周末你骑车来我家。”
骑着自行车的明玺迟来一步,停在两人附近的空位上。同学注意到他,笑着说:“明玺,恭喜你啊,司机师傅终于退休了。”
明玺微微一笑:“你该恭喜她,踏出了独立自主的第一步。”
独立自主。
夏凌霄觉得从明玺嘴巴里吐出来的这四个字有点意味深长。
哼,明玺该不会以为她是真的什么都不会做才成天对他威逼利诱吧?
今天就让他知道知道什么是独立自主。
午饭时间,夏凌霄特意去吃了一食堂。他们高中有两个食堂,分别校方开办的一食堂和个人承包的二食堂,一食堂好处是物美价廉,丰盛的一餐只需要不到五块钱,坏处是菜品稍显单一,还得自己打饭自己洗餐盘和餐具,而二食堂类似于美食商场,每个档口各有特色,吃完饭也有专人清扫。
夏凌霄从前只有和明玺一起吃饭的时候才会去一食堂,明玺会迫于她的威逼利诱替她打饭,然后在一旁等她吃完饭再替她洗餐盘。
哎……
打饭和洗餐盘有什么难的,她只是想和明玺一起吃午饭而已啊。
可现在的问题是,她的饭卡为什么刷不出来?
看着刷卡机上面的红光,夏凌霄不自觉抿紧唇。
可恶啊,这什么破机器,能不能配合一点啊,怎么偏偏在最关键的时候掉链子!
夏凌霄不用回头也知道明玺就在后边盯着她看,这个人,一定在幸灾乐祸。
但很抱歉,这点问题对她来说完全是小意思,她鼻子底下可长着一张嘴,不懂难道还不会问吗?
“阿姨……”夏凌霄刚要开口询问窗口里的食堂阿姨,一只手忽然从旁边伸过来,将饭卡抵在刷卡机上。
“滴——”
绿灯亮起,屏幕上显示出本次消费和饭卡余额。
“你的饭卡可能欠费了,这机器不好用,一欠费就刷不出来。”季时森说着,接过她手里的餐盘:“我拿吧,别把汤打翻了。”
面对这个被自己误会是gay还向自己隐晦表白过的男生,夏凌霄或多或少有点尴尬,对于他的好意也不知道是该拒绝还是该道谢,跟在自己餐盘后面憋了一会才小声问:“那个,怎么给饭卡充值啊?”
“我帮你充吧。你把钱转给我。”
“哦哦,那也行吧。”
季时森把她的餐盘放在离打饭窗口不远的一张餐桌上,而此刻餐桌上已经有一个吃到一半的餐盘。
显然那就是季时森的餐盘。
这是什么意思啊……
夏凌霄觉得有点怪,可又说不上来哪里怪。
她坐下来,貌似不经意地瞟了一眼明玺的方向。
明玺背对着她,一个人吃饭,看起来有点孤单。
他们俩大多数时间都是一起吃饭的。
哎……
夏凌霄咬着筷子,完全弄不清楚自己了。
“给。”季时森递过来一瓶乳酸菌饮料,脸上的笑容格外明朗:“这个很好喝的。”——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23章 夏凌霄只是不好意思离他……
夏凌霄和季时森是高一时的同学,两个人有所交集是因为那届的文艺汇演班里每个人都要出个节目参加选拔。
夏凌霄没什么能拿出手的才艺,只有唱歌还算过关,原本想加入男女大合唱划一划水,可不巧别的班也报了男女大合唱,且此班学生唱得极好,令一众评委大为震撼,直接就定内此班在文艺汇演那天登台献唱。
他们班提前得到风声,不好再出重复的节目自取其辱,就把大合唱改成了诗朗诵。诗朗诵和大合唱不一样,是一个人朗诵一段,另一个人再朗诵下一段,最后才是大家和声朗诵,没有点功底很难躲在里面浑水摸鱼。夏凌霄由于抑扬顿挫不合格惨遭淘汰,而和她一起被淘汰出局的同学当中就有季时森。
那时候距离文艺汇演的选拔仅剩三天,但凡夏凌霄能想到的节目都已经被人先一步抢占,没办法,她只好带领一众被淘汰的同学演一出反串版白蛇传,她演许仙,另一个女同学演法海,两个比较放得开的男同学则演白素贞和小青,至于被剩下的季时森,夏凌霄大手一挥给他安排了一个旁白的位置。
季时森为此将夏凌霄奉为救命恩人,两个人慢慢熟络起来,可也仅仅是比普通同学稍微熟络一点,私底下连用微信聊天都没有过。
后来文理分班,夏凌霄选择了文科班,季时森选择了理科班,虽然两个班相隔不远,但在学校里却极少能碰到面,那点熟络很快就被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新的朋友冲散了。
夏凌霄完全不知道季时森为什么忽然喜欢她,也不知道在拒绝季时森后该怎么自然的和他交朋友,甚至于喝他送给自己的饮料都会莫名觉得有负担。
想也知道,两个人相处的时候,一个人别别扭扭,另一个人大抵更不好受。由此可见单恋还是要隐秘的进行,不然……夏凌霄不想和明玺也变得尴尬。
“你吃饱了吗?”
“嗯,吃饱了。”
季时森闻言便将她的餐盘摞在自己的餐盘上,明摆着就是要替她去洗的意思。
夏凌霄忙站起身:“我自己来吧。”
“我帮你。”
“啊……还是不要啦,那个……”
夏凌霄深吸一口气,看向季时森,近乎视死如归地说:“其实我有喜欢的人,只是他不喜欢我,在这件事上我们俩属于是同病相怜了,所以出于病友情谊,我没办法很直接的拒绝你,可这不代表我们能以现在这种状态稀里糊涂的相处下去。”
OK。说完了。
夏凌霄如释重负。
“抱歉,我是不是让你感觉不自在了……”季时森垂眸看着手里的餐盘,声音几乎低不可闻:“其实我知道这样接近你可能会引起的反感,可我已经找了很多很多机会,想要多一些和你相处的时间……真的很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是对的,我只是觉得,不能再这样等下去,无论结果如何,试一试,起码未来的我不会感到遗憾。”
“……”
说的好有道理啊。
夏凌霄从来没想过今天的自己选择放弃,选择逃避,选择退缩,未来的自己会不会感到遗憾,会不会一想起今天做出的选择就耿耿于怀。
可季时森的情况和她又不太一样。
季时森失败的结果无非是回到一开始,她们两个陌生的阶段。
而她失败的结果呢……
哎……
爱情真复杂,会让快乐的人也感觉到痛苦。
到底是同病相怜的病友情谊,夏凌霄做不到快刀斩乱麻,决定也给季时森一个缓冲期,就像儿童乐园的秋千下会铺设柔软的沙,让秋千初学者在跌落的时候不会摔的太痛。
“那,餐盘就交给你了。”夏凌霄笑起来:“不瞒你说,我确实很讨厌洗碗。”
……
之后的一周,明玺不止一次看到夏凌霄和季时森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放学回家。
公主病是冷酷无情的公主病,有了新的奴役,自然不再需要旧的,而这也正合明玺的心意。
不用给夏凌霄打水,做值日,记作业,整理错题,催她上学,瞪她放学,在她身上大把大把的浪费时间,明玺才发现原来自己的一天可以这么长,这么清闲。
明玺甚至去学了打篮球。从前他最讨厌的体育运动就是篮球,十来个男生追着个脏兮兮的球,在球场上跑得身汗身水,时不时还要撞到一块,避免不了的肢体接触。明玺一想到自己身上会沾到别人的汗都恨不得把自己泡在酒精里消消毒。
可真正接触这项运动后,明玺才发现不仅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恐怖,还要比自己想象中更有趣味性。如何团队协作,如何分配球权,如何根据对手的弱点制定战术,这当中的学问和技巧并不比考试容易。
最重要的是……
明玺在三分线前站定,接过队友传来的球,抬手投出,正中篮筐。
球场四周顿时响起一片热烈的尖叫,大多是同班女生在喝彩,当然,也有少数外班的女生。
明玺余光扫向球场边缘。夏凌霄手里拿着一包奥利奥饼干,一边吃一边和身旁人笑眯眯地说着什么。
她又趁着体育课吃零食。
不过这是高三最后一节体育课了。
“明玺,你干嘛呢?还打不打了?”
“不了,我喝口水。”
替补翘首以盼许久,闻讯立刻脱掉外套跑上来接替他。
做替补向来都很积极。
明玺没由来的有点烦,口渴的感觉也愈发强烈。快步走到替补席,还没等从一堆水里找到自己的水,便有穿着高一校服的女生在同伴的推搡下走到他跟前,娇羞十足的递上一瓶并不便宜的功能性饮料。
“学长,我是高一六班的舒蕾,可以认识一下吗……”
自从明玺尝试打篮球,这种情况就层出不穷了。
明玺沉默了一会,找出自己的杯子:“抱歉,我有。”
高一六班的舒蕾失望离去。
明玺拧开杯盖,仰头喝了口水,视线不经意地扫过夏凌霄。
她正往这边看。
刚刚的情景她一定看到了。这让明玺心里舒服许多。
明玺不知道这是幼稚的攀比心还是单方面较劲,他就是想让夏凌霄看看,他离了她并不是形单影只的一个人,他身边也有追求者。
放下水杯,夏凌霄已经不在原来的位置上。
明玺很快捕捉到她明黄色的身影,夏凌霄沿着球场边缘绕了半圈,朝着他的方向跑来。
这是这几天,夏凌霄第一次主动找他。
“……”
“明玺!你能不能借我十五块钱现金啊。”
学校是严令禁止学生带智能手机的,为此规定校内超市只能用现金结算,夏凌霄每天只有十块的零用钱,总也不够花,平常没少管明玺借钱,有时候还,有时候不还,全看她心情。
“你要现金做什么?”
“买卫生巾。”
“少来,你根本不是这几天。”
夏凌霄虽然有点大喇喇的,但说起这种话题还是会不好意思,面颊微红地瞪着明玺:“不是我用,是我们班女生用。”
“那也用不上十五,你当我很好忽悠?”
“……我还想买奶茶行了吧。”
“喝什么奶茶,奶奶都说不让你吃那么多甜食了、”明玺从口袋里翻出十五块钱现金:“够你买卫生巾了,再帮我带一瓶脉动。”
夏凌霄把现金接过去,很不客气地朝明玺“哼”一声:“你自己去买吧。”
挑衅完转身就跑,并不给明玺反悔的机会。
明玺看着她的背影,仍然和从前一样轻快。
不愧是没心没肺的公主病,连日来的疏远和冷落,对她没有造成半点影响。
明玺忽然的,有些沮丧,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和谁较劲。关于他的事,夏凌霄根本不在乎。
与此同时,夏凌霄正站在饮料货架前犹豫。
五块钱的脉动和五块钱的奶茶,她犹豫要拿哪一个。
其实不该犹豫的,她这几天戒断的很好,应该再接再厉,继续保持。
可是每次和明玺接触,都会让她产生那么一点不切实际的少女幻想。她没想到,明玺竟然清楚她的生理期。
而且明玺打篮球的样子真的很帅,汗津津的,黑发湿漉,更显得皮肤白,完全就是青春少女漫里的男主角。
夏凌霄回味着心跳加速的滋味,用手背摸摸自己发热的脸,抑制不住地想笑。
爱一个人的滋味真好啊,只要靠近他就会疯狂分泌多巴胺。
以至于夏凌霄现在很想买一瓶脉动送过去。
哎……
“你在这傻站着干什么?”
夏凌霄一怔,回过神来,睁大眼睛看着明玺:“你怎么来了?”
明玺轻拍了一下她的额头:“废话,不是你让我自己买的。”
“哦……”夏凌霄飞快地从货架上拿了瓶奶茶。朝着收银台走去。
明玺紧随其后,没有放弃追踪那十五块钱的具体去处:“卫生巾呢?”
“她买完就去厕所了,你什么意思啊,难道我还会骗你钱啊!”
“急什么,我就是怕你忘买了。”
“哎呀,你离我远点,你打完球浑身是汗,臭都臭死了。”
“我臭?”
明玺要被夏凌霄气笑了,邋遢鬼才做几天干净人啊,居然反过来嫌弃起他了。
好啊……
明玺从背后一把勒住夏凌霄的肩膀,将夏凌霄揽到怀里,用另一只手臂覆盖住她的下半张脸:“给你机会再说一次,到底谁臭。”
明玺当然不臭,他身上永远是清爽的肥皂香。
夏凌霄只是不好意思离他太近。
偏偏明玺离她越来越近——
作者有话说:明玺:老婆可算跟我说话了呜呜呜
第24章 果然,女为悦己者容。……
2025年夏凌霄喝醉的那个晚上,明玺其实也这样抱过她。因为她只穿着内/裤和吊带,明玺实在没办法面对面的把她从客厅转移到卧室,所以只好从背后将她提起来。
现在也只是轻轻向上一提,便将夏凌霄悬空抱起。
十年后的夏凌霄要比现在重一些。
很难不变重吧,毕竟十年后的他每天都变着法给她做饭,水果也都是切好了送到嘴边上……夏凌霄的婚姻生活可不是坟墓,哪有坟墓里的人那么面色红润有光泽。
就是1.0版本的岳母大人也经常发微信夸赞他,说他把夏凌霄养的很好,比当父母的还尽心呢。
“喂,明玺——”
明玺回过神,松开手,忽然不知道要怎么面对气势汹汹的夏凌霄,不由地屏住了呼吸。
幸好夏凌霄没有逮住他冒失的举动不放,只是拿着那瓶奶茶在收银员跟前晃一晃:“这个他结账!”说完就又跑开了。
明玺看着她跑开,轻舒一口气,可是胸口却莫名有点难受,像是心脏被人用指甲剜了一下。
没良心的夏凌霄。明玺笃定她不管和谁结婚都长久不了。
而“没良心的夏凌霄”此刻心跳飞快。
好奇怪,像心脏里面关了一只小麻雀,它渴望自由,横冲直撞,天真又无畏,急于挣脱那层名义上是保护,实则是禁锢的牢笼。
夏凌霄又一次想到季时森说的那番话——“无论结果如何,试一试,起码未来的我不会遗憾。”
怎么办……
好想和明玺谈恋爱,手牵着手在公园散步,一起去看晚场的电影。
如果她表白,明玺会喜欢她吗,有没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会答应……
可是表白应该是两个人心意相通时做的事,季时森就是误以为他们两个心意相通,才会选择向她表白,导致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天啊。
夏凌霄微微睁大眼。
她竟然不知道自己原来是一个这么瞻前顾后犹犹豫豫胆小怯懦的人。
应该大胆一点才对嘛!就算不做朋友也没什么了不起!以现在这种情况发展下去,等她和明玺各自上了大学,有了新的环境,新的朋友,自然而然就会疏远了……
对啊,试一试又不会怎样。
如果明玺拒绝她,之后的日子她一定心无旁骛,超努力的学习。
如果明玺答应她,那她更要努力学习了,争取和明玺在同一个城市里上学。
不管拒绝还是答应,对她来说都是有益无害。
没错,就是这样!
夏凌霄热血沸腾,恨不得现在就找明玺诉说心意。
可转过身没走几步,热血的红条和勇气的蓝条就被消耗见底了。
夏凌霄心知肚明,这会失败的概率一定远超成功的概率,自己贸然冲上去完全就是傻乎乎的送人头。
要冷静,要理智,就是打副本boss也得先做好万全准备,买一买装备,攒一攒补给,然后再一举攻下。
以歃血为盟的气势喝掉小半瓶奶茶,夏凌霄见底的红蓝条又缓慢增长回来。
很好,等待时机。
当务之急是先刷一刷好感度,拉高成功的概率。
……
翌日是周六,同时也是亲妈的生日。明玺早两天就说要亲自下厨做一顿大餐给亲妈贺寿,家里人都非常支持,头天晚上就把他需要的食材都买回来了。因为都是工序复杂的大菜,光是食材就摆满了整个厨房,看上去阵仗不小,让人期待的同时又不免有些担忧。
“小玺,要不少弄几道菜吧,就家里这几个人,做多了吃不完。”
“就家里这几个人?”
正在切辣椒段的明玺拿着菜刀转过身:“夏叔叔和静静阿姨他们不来吗?”
“没什么事应该能来吧,那也用不上这么多……”
明爸还想劝两句,却被妻子拉到一旁:“没关系,这顿吃不完下顿接着吃呗,这怎么说也是我的生日宴啊,老夏一家还要来,就几道菜也太寒酸了吧。”
她一边说,一边给丈夫递眼神,多年夫妻,一个眼神足以让对方心领神会。
明爸回过味来。合着这小子为母庆生是假,要当着隔壁一家人的面露一手是真。
哎,不管怎么说也是付出了为母庆生的实际行动。明爸就担心他露一手不成,再出个大洋相。
无奈明玺一再坚持要自己完成,明爸也不好打击儿子的积极性,就只能多来厨房晃悠几次,本想着有什么情况能第一时间施以援手,没想到此子出手竟然真有点深藏不露的意思。
怪事了,这是跟谁学的做饭啊。
明爸百思不得其解之际,院里传来响动,他朝外望去,见夏凌霄捧着一个蛮大的花瓶,忙开门迎她。
“夏夏。”
“哈喽啊叔叔,这是我送阿姨的生日礼物,怎么样?”
“哎呀,太漂亮了,你阿姨肯定喜欢。”
明爸笑眯眯地接过花瓶:“怎么没跟你阿姨和你妈妈一起去逛街啊?”
“我不喜欢逛街,尤其是跟她们俩,每次都走得脚痛。”夏凌霄垫脚往客厅里扫了眼:“明玺呢?”
“明玺啊,他在厨房做饭,说要亲自下厨给李女士做一顿生日宴。”明爸几乎没有停顿地说:“正好你来了,我要出门一趟,你帮叔叔看着他点,第一次做饭,别把厨房给炸了。”
叔叔要出门,阿姨不在家,明恒大概率还没回来。
妈耶,这是什么天赐良机啊?她未免也太好运了吧?
不过明玺什么时候学会了做饭?
夏凌霄克制住自己雀跃的心,换好拖鞋脚步轻轻地走进去。全封闭的厨房,门虚掩着,里面有人叮叮当当的切菜。
夏凌霄透过门缝悄悄观察明玺。
大概是怕做菜的时候弄脏衣服,他穿的都是去年冬天的旧衣,洗过很多次的牛仔裤,有点皱巴的黑卫衣,光着脚穿了双蓝拖鞋,腰间还系着条紫粉色小围裙,与他平时利落整洁的形象相差甚远。
可一眼看过去,反而比平时多了些许成年男性的沉稳英俊,有种毫不费力的,很松弛自然的帅气。
这大概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所以明玺会觉得她漂亮吗?
夏凌霄低头看了眼自己,她今天特意穿了连衣裙和裤袜,还偷偷用妈妈的化妆品涂了一点点眼影和腮红,出门前仔细照过镜子,感觉还不赖。
OK!
夏凌霄推开门,语气轻快:“明大厨,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明玺一怔,转头看向她:“你……”
明玺的视线由上至下,由下至上,害夏凌霄不由地紧张起来,心脏扑通扑通。
“你又通宵打游戏?黑眼圈这么重……”
“哪有黑眼圈啊!”
明玺转过身,打开燃气灶:“帮我剥蒜吧,多剥一点。”
“哦。”夏凌霄拿了两头蒜到垃圾桶旁边,看他烧开一锅水,三两下给猪蹄改刀,而后加入料酒,给猪蹄焯水,一整个流程下来动作利落的像天天围着厨房打转。
“哇……”蒜只剥了几瓣的夏凌霄忍不住发出惊叹:“你这也太厉害了吧,什么时候学的啊?”
“这还用学?网上看一遍视频不就会了。”
“……”
忍住夏凌霄,别翻白眼,你可以的。
夏凌霄深吸一口气,挤出微笑,另找话题:“你今天都要做什么菜啊?”
明玺也意识到自己刚刚那句话有点装过头了,他把焯好水的猪蹄转移进砂锅,稍微克制自己炫耀的欲望,没有巴拉巴拉的报菜名,只是说:“太多了,记不清,菜单在冰箱上面,你自己看吧。”
夏凌霄这才注意到冰箱贴上夹了一张便签纸,凑近一看,不仅有猪蹄,还有排骨,大虾,鸡翅,羊腿,清蒸鱼,红烧肉,简直比年夜饭还丰盛。
“我天……你这真是第一次做饭吗?”
“不然呢。”
“可以的,太有实力了,而且都是我爱吃的,嘿嘿。”
“有什么是你不爱吃的?”
“嗯……我不爱吃芹菜。”
“哦,难怪这么懒。”
“谁懒啊,请问现在是谁在帮你剥蒜?”
明玺背过身,有点懊恼。他也不想和夏凌霄这样说话,只是一看到她就……都怪夏凌霄,为什么要穿一条裙子来,把自己打扮的那么乖巧文静,和平时完全不一样。
“对了,明恒哥几点到家呀?叔叔是去接他了吗?”
“……不知道。”
果然,女为悦己者容。
如果不是明恒回来,夏凌霄怎么可能特意穿连衣裙,还在脸上擦了粉。
呵。
明玺一刀劈开排骨,转过身对夏凌霄微笑:“你知道吗?我哥好像谈恋爱了。”
夏凌霄呆愣一瞬,立刻凑过来问:“真的假的?你怎么知道?明恒哥跟你说的吗?”
“消息来源我不能告诉你,反正千真万确。”
“无图无真相,我不信。”
这才是真正的不见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掉泪。
行吧,就当他做好人好事,让眼前这可怜的女子早点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
“我知道我哥手机密码。”
“什么意思?”
“待会你想办法拿到他手机,看一眼他微信不就知道了。”
“啊,这不好吧……等等,你偷看过明恒哥手机!你怎么这样啊!”
“我哪有偷看过!是因为你……因为你好奇,我才出此下策好吗。”
“那你怎么知道的?”
“我不小心听到过他们俩打电话,行了吧。”
“哦……那好奇也用不着下策啊,直接去问明恒哥不就好了,谈恋爱嘛,也不犯法,有什么不能说的啊。”
看夏凌霄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明玺心里又莫名有些酸酸涨涨的,替她难过——
作者有话说:今天太累了,昨天的更新没补上,明天一定尽量补!
第25章 夏凌霄的眼光真是稀巴烂……
来明玺家之前,夏凌霄在某cos群里的询问——[怎么让认识很久的男性朋友喜欢上自己?]
马上就有热心网友出主意——[改变形象!穿漂亮一点!让他对你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有道理,采纳!
夏凌霄是个懒蛋,平时穿衣服都以舒适为主,至于穿搭风格,无非是款式基础,色调统一,力求简单大方,只有随家里人去参加婚礼寿筵之类的重要场合,才会特意买一条看起来比较正式的裙装。
明玺很少看她穿裙子,应该会有耳目一新的效果。
可也不能太浮夸。
夏凌霄翻箱倒柜大半天,才从角落里掏出一件相对素净的蓝灰色连衣裙。
OK,满意,下一条。
热心网友的第二条建议——[适当突破社交距离!制造让他不自在的亲密感!]
两个人太熟络了,已经习惯了日常相处,自然缺少心动的感觉,这时候就要打破陈规,给男生一点刺激。
此条依旧有理,应当采纳。
不过施行起来明显要比上一条更为复杂。
夏凌霄看着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的明玺,根本找不到任何机会突破社交距离。她这时候凑上去,明玺一定觉得她在捣乱,嫌她烦。
可这样的单独相处也是天赐良机,再过一会明恒哥就该回来了……
夏凌霄先找话题:“这些蒜够吗?”
明玺回头看了一眼:“差不多。”
“那还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吗?”
“……你今天怎么这么勤快?”
“这不是阿姨生日嘛,我也想出一份力。”
“哦,出一份力要占多少功劳?”
“先占个百分之五十八。”
“多少?说清楚点,五十还是五十八?”
两个人太熟了就是这点不好,不管使什么小心机都会被一眼看穿。所以突破社交距离才会成为难题,她任何举动在明玺看来都是反常。
然后以事出反常必有妖的目光审视她的一举一动……
“砰——”
明玺听到身后传来巨响,回头一看,只见夏凌霄扶着流理台,一张脸皱巴巴的,忙走过去问:“怎么了?你撞哪了?”
“脚……脚磕到了……”夏凌霄大概痛得要死,甩掉拖鞋抓着自己的脚掌,发出小狗哀嚎一样的哼唧声。
然后又红着眼,泪汪汪地看着他说:“完蛋了,我脚趾甲一定飞掉了……”
脚趾甲,飞掉了。
明玺大脑宕机一瞬,很快反应过来,转身关了火,随即推开流理台上的菜篮,一把提起夏凌霄。
“欸……”
“别动,我看看出血了吗。”
明玺握住她的脚踝,指尖轻轻触摸棉绒质地的袜子。
夏凌霄浑身一颤,脚不由自主地往回缩:“痛啊——”
“没事,应该没出血,你……你去把袜子脱下来看看。”
“哦……”
等等。
她穿的可是大腿袜,现在就能脱下来耶。
这不就是勾引明玺的最佳时机吗?
夏凌霄手搭在裙子上,看着明玺近在咫尺的发旋,还是没好意思当着他的面做脱掉长袜这种过分暧昧的动作。
“你转过去。”
“什么?”
“叫你转过去。”
明玺背过身。没两分钟,夏凌霄又叫他转回去。
明玺闻言转身,低垂的目光锁定在她悬空的脚上,指甲不见外翻,没有明显的伤痕,只是侧面红了一大片,不确定这个位置是不是会造成骨折。
应该问题不大。夏凌霄总这样,一点磕磕碰碰都哭得像是马上就要死掉。这会还没哭,不至于骨折。
明玺微不可察地松了口气,视线上移,才注意到夏凌霄及膝的裙装稍有些凌乱,长袜仅仅褪去一只,白皙的小腿,匀称修长。
“……你的脚趾甲很安全,没有飞掉。”
“可是我真的好疼啊。”
“冰敷一下可能会好点,正好家里有冰袋。”
明玺说着就去冰箱里拿了冰袋。
夏凌霄正要接过,又见他从橱柜里翻找出一块崭新的擦手巾。
递到夏凌霄手里的,是包裹着擦手巾,没那么冰手的冰袋。
夏凌霄捧着冰袋,心里甜甜的,完全忘记痛。
这就是她喜欢的男生呀,虽然有时候嘴巴坏的让人忍不住翻白眼,但骨子里善良又可爱,遇到问题可以立刻想办法解决,并且考虑细心又体贴。
哎。
可惜这么好的机会错过了,谁能告诉她到底要怎么突破社交距离,制造让他不自在的亲密感啊。
夏凌霄正犯愁,身体忽然腾空而起,陷入染上烟火气的怀抱。她怔住,有点惊讶,却没有不安,甚至没有挣扎,就只是呆呆地看着明玺。
“看什么,难道你还打算一直在这坐着?”明玺用脚抵开厨房的门,把她横抱到客厅的沙发上:“老实待着吧,这就是你想出一份力就抢走我百分之五十八功劳的下场。”
公主抱对夏凌霄来说有点太超过了,她好像丢失了和明玺斗智斗勇的武器,找不见自己用来讲话的声带,成了被伊甸园苹果砸晕的牛顿,只能傻傻应一声:“哦……”
“……”明玺也没再说什么,把她的拖鞋送过来,又回到厨房。
夏凌霄窝在沙发上,直到冰袋开始融化,大脑里生锈的齿轮才逐渐恢复运转。
什么啊。明玺都这样抱她了,也没见哪里不自在,那还要怎么做才叫突破社交距离啊。
她把明玺按到墙上强吻几口?
扯,那跟耍流氓有什么区别。夏凌霄都怕冰清玉洁的明玺会扇她耳光。
不过没关系,还有第三招呢。
热心网友的第三条建议——[恢复性别意识,转换可发展身份,让他意识到你是可能成为他女朋友的女孩子。]
这条建议在夏凌霄看来也是非常靠谱了。
她和明玺就是走得太近,日常相处根本没有什么粉红泡泡,明玺显然也没把她当成女孩,更别提是可能成为他女朋友的女孩。
想要向明玺告白,首先就得转变明玺的观念,不然贸贸然说我喜欢你,吓都给他吓死了。
这回可得仔细筹划一下。
比起等待时机,还是自己创造更靠谱。
晚些时候,外出逛街的两位妈妈大包小提的满载而归,先是检查了夏凌霄意外受伤的脚,又去厨房围观了明大厨的战况。不多时明恒也到家了,他不仅给妈妈买了生日礼物,也给前段时间刚过完生日的弟弟补了生日礼物。
有明玺的就有夏凌霄的,夏凌霄收到的是一枚包装精致的名牌发夹,因为发夹实在精致漂亮,引起两位妈妈的注意。
“这个国内买不到吧?”
“嗯,是我同学从国外免税店带回来的。”
“真好看啊,来,夏夏,阿姨给你戴上看看。”
“嘿嘿,谢谢明恒哥,我好喜欢啊。”
明玺从厨房出来,看到这其乐融融的一幕,嘴角不由勾起一抹冷笑。
看样子夏凌霄根本没把他的话放到心上。
那么好,准备承受失恋的痛苦吧。
“妈,我爸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可以吃饭了。”
“刚才打电话说还得半个小时呢,先过来坐会吧,今天可真是辛苦我家小玺了,一个人做那么多菜。”
明玺说不出“妈妈给我做了十八年的菜,我做这一顿不算什么”,只是坐到亲妈旁边,看着1.0版本的岳母微笑。
1.0版本的岳母对亲妈羡慕不已,拉着女儿嫩如豆腐的小手说:“看看人家,你能给妈妈煮个方便面妈妈也知足了。”
女儿则倚在妈妈肩上,笑眯眯地说:“我不会煮没关系,回头我给你找一个会煮的女婿不就行了。”
“你这孩子,一点也不知道害羞的呀。”
“人家夏夏说的很对嘛,将来就是要找个会做饭的老公。”
会做饭的老公……那1.0版本的夏凌霄很成功了。
明玺打开茶几上的汽水,仰脸喝了一大口。余光瞥向坐在沙发另一端摆弄手机的明恒,此男神情专注,一本正经,不知道的还以为在完成什么重要的课业或是工作。
可据明玺在1.0得到的情报,明恒大二就已经和那位高智高知的外国嫂子谈上了,这会多半是在和女友聊天。
谈个恋爱还偷偷摸摸的,能是什么好人。
欸,1.0版本他好像也没公开。
果然,夏凌霄的眼光真是稀巴烂。
明玺看了眼夏凌霄头上戴着的发夹,实在是无法忍受自己的亲哥做这种脚踏两条船的不义之举。
此时此刻,唯有大义灭亲。
“哥。”明玺以孩童般清澈的眼神看着明恒,语气天真又稚嫩地发问:“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话音未落,在场三个女性纷纷看向明恒。
明恒猝不及防,脸上流露出一瞬间的错愕,显然很意外明玺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呀,小恒谈恋爱啦?什么时候的事啊?”1.0版本的岳母率先发起攻击。毕竟明恒可是她预备役女婿的第一人选。
而这种时候明恒也不可能否认,他没有渣到明明有女朋友还说自己是单身的地步:“嗯,就前一阵。”
“嘿嘿嘿嘿……”
谁在淫.笑?
明玺转过头,没想到是他背后的骷髅头死神在淫.笑。骷髅头死神与他对视,仿佛被抓包,立刻止住笑:“大义灭亲是对的,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和夏凌霄好歹是做了一世的夫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把大好青春耽误在一个根本和她不可能的坏人身上。”
没错。
他不想和夏凌霄结婚是一回事,希望夏凌霄过得好又是另一回事。
所以,长痛不如短痛。
但明玺没想到夏凌霄这么能忍,明恒都亲口承认了,她还在强颜欢笑。
“你真的谈恋爱了呀!长什么样子啊,天呐,我太好奇了,能不能给我看看她的照片啊,求你了明恒哥。”
家里的三位女性都很好奇,明恒也无从拒绝,只好找出女友的照片。
隔壁母女倒还好,只夸赞这位外国姑娘精致漂亮。
唯有亲妈,面色不怎么样,她早些年曾赴美留学,日子并不好过,因此对美国女孩也留下了非常糟糕的印象。显而易见,明恒的恋情并不符合亲妈的期望,甚至让她大失所望。
这一点,明玺十分清楚。他清楚的知道明恒为什么一直隐瞒恋情。
对不起了亲哥,我想你也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优先顺序表,你可以为了你优先顺序表里排名第一的女朋友,舍弃国内的一切远走他乡,那么我,就可以为了排名第X的1.0版本老婆,牺牲一定排在她后面的你。
明玺假装是第一次看到外国嫂子的照片,笑着夸赞:“真的好漂亮啊。”——
作者有话说:今天更了三千五捏,也是补了一点[狗头]
第26章 我才不跟你结婚。
虽然看明玺在厨房井井有条的架势就知道他的厨艺首秀一定会成功,但实际效果要比夏凌霄想象中成功一万倍,每一道菜都超级好吃,完全符合她的口味,夏凌霄脑海中甚至浮现出结婚后男主内女主外的幸福生活。
可是,第一次下厨就这么成功的明玺,真的会喜欢连剥蒜都慢吞吞的她吗?
夏凌霄之前从来不觉得自己笨,更不会自卑,显然单方面喜欢一个人让她心态失衡了。
不可避免的,她又产生退缩的念头,害怕表白被拒绝,会让自己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非常好,非常棒,非常值得被爱。
老天,这一定是青春期的激素在作祟,把她变得都不像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