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十年后的她能给现在的她写一封信该多好,也许知晓了未来,现在就不会这么患得患失了。
一整个晚上,夏凌霄嘴巴不停,吃超级多。可明玺看得出来,她心不在焉,时不时就托着腮叹一口气,好像装着满肚子忧愁。
明玺抿了一口面前的红酒,心情相当愉悦,恨不得跟骷髅头死神cheers一下。
夏凌霄扭头看向他:“你高兴什么呢?”
他很高兴吗?这么明显?
看来他没那么光伟正,说什么要让1.0版本的老婆醒悟,其实看没良心的公主病这样伤心难过,他心里还是很爽的。
所以明恒为什么不能明天就结婚?到时候就让夏凌霄做伴娘。
“喂,你到底在笑什么啊。”
“我愿意笑,不行吗?”
某些人自己伤心难过,连别人笑都要不允许,真是没天理了。
他偏要笑。
明玺弯起嘴角,往夏凌霄的碗里夹了一块肥腻腻的五花肉:“多吃点。”
“我今天吃太多了,待会要吃几片健胃消食片。”
“笨蛋,健胃消食片是开胃的,消食健胃片才是助消化的。”
“都一样嘛。”夏凌霄弯了弯眼睛:“反正要吃消食片,那我再来两块肉。”
“算了吧你,人真的会被撑死。”
“啊,真的吗?”
“跟你说多少次了,多读书多看报,少吃零食多睡觉。”
什么意思?明玺嫌她读书少?嫌她缺乏生活常识?
夏凌霄还没有思索出个所以然,明玺已经从客厅返回,递给她一整板消食健胃片。
“吃六颗。”
“哦……”
夏凌霄把消食健胃片一颗一颗抠出来,塞进嘴巴里嚼碎。她其实早就吃撑了,只是因为明玺需要坐在这时不时听大人们差遣,端茶倒水拿个酒什么的,她才细嚼慢咽,迟迟没有离席。
“小玺,帮妈妈再切点西红柿好吗?”
“好,马上来。”
真是的……明恒也坐在这,怎么就支使明玺啊。虽然夏凌霄也总欺负明玺让他干这干那,但这种时候又忍不住替明玺抱不平。他在厨房忙了大半天,都已经很累了,干嘛还一会叫他拿着个一会叫他做这个的。
夏凌霄看了眼聊工作谈往事的大人们,又看了眼低头摆弄手机的明恒,把嘴巴里的消食健胃片咬得嘎嘣嘎嘣响。
明玺端着一盘西红柿回来,就见夏凌霄一副超级不爽的样子盯着正用手机回复消息的明恒。
好哦,强颜欢笑一整晚的某些人终于绷不住了。
明玺微笑,正要坐下来近距离欣赏公主破防的名场面,却被夏凌霄一把揪住衣角:“我吃好撑,你陪我出去溜达溜达消消食吧。”
看样子某些人受伤很深,已经无法面对,只能选择逃避。
行吧,那他就大发一下善心,陪1.0版本的老婆出去透透气。
大人们聊工作,回忆往事,谈天说地,正在兴头上,完全没有注意到两个孩子悄悄离席。
明恒注意到了,也只是心领神会地笑笑。
三月初早晚还有些冷。两家人仅一墙之隔,夏凌霄没穿外套过来,随手摘下衣帽架上的皮夹克。
“这谁的衣服?”
“我爸的啊。”
“哦,太肥了,外边刮风呢,会钻进去风。”
曾经的夏父是身高一米八体重仅有一百三十斤的风度翩翩美男子,而今却惨遭中年发福危机,回国还不到一个月,体重已然顺利突破了一百九十斤。
他的夹克穿在纤细单薄的夏凌霄身上,的确起不到什么御寒的效果。
夏凌霄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回家穿个外套,可转念一想,欸,这不正是突破社交距离搞暧昧的好机会吗?
“那,我穿你的?”
“……你穿吧,我这还有一件。”
明玺的衣服和爸爸的衣服很不一样,不是耐脏的黑色,而是干净的白色,质地柔软,散发着淡淡的皂香。
夏凌霄穿着他的外套,又想起白天那个公主抱,莫名有点不好意思看明玺,只低头慢吞吞地卷着过长的袖口。
“你脚还疼吗?”
“还行,一点点疼。”
夏凌霄穿上鞋,在他前面出了门。隔壁的小家伙听到动静,急切地汪汪叫。
刚好。
夏凌霄转过头说:“我们带笨笨去公园吧。”
明玺关上门,点了点头:“嗯,行。”
笨笨是夏爷爷去钓鱼的时候在湖边捡到的小土狗,长得很小,精力却很旺盛,家里上下两层楼外加一个大院子根本不够它跑,总向往着外面的世界,尤其是家附近的公园,每次去都开心的不得了。
夏凌霄把牵引绳缠在手上,看着小狗蹦蹦哒哒,忍不住笑起来,用手肘戳一戳身旁的明玺:“你看呀,它又同手同脚走路啦。”
明玺没说话,让夏凌霄有点沮丧。她想营造好的氛围,让明玺对她产生不一样的感觉,可这种时候明玺总是沉默。
好像只有两个人吵起来,明玺才会话多一点。
所以他们才总是吵。
夏凌霄仰头看向明玺,如霜般的月光下,他清隽的侧脸更比平时多了几分冷俏。
老天,真的很帅啊。
“看什么呢?”
“啊,呃……你应该去cos工藤新一。”
明玺冷笑一声:“你之前不是说让我哥去cos工藤新一吗?”
“有吗?好像说过吧,明恒哥确实也可以,你们俩都很有工藤新一的感觉。”
“那当然了,我们长得很像。”
明玺总是时不时鬼上身似的说几句让人很不顺耳的怪话,夏凌霄习以为常,也不太当回事,只随口附和了一句:“嗯,你们俩都比较像阿姨。”
行至儿童乐园,笨笨死活不走,在乐园外边满地打滚。夏凌霄知道它的小心思,看里面没有人就把牵引绳解开,放它进去玩一会滑滑梯。
收好牵引绳,转过身寻找明玺,却见他神色恹恹地坐在椅子上。
这人好奇怪,刚刚在饭桌上还心情不错,这会忽然成了霜打的茄子,情绪转变也太快了吧。
“你怎么了?”
“没怎么,累。”
“肯定要累的啊,你今天做这么多菜呢。”
夏凌霄说着坐到他身旁,两个人相隔仅一拳,几乎可以说是挨在一起。
这算突破社交距离了吧……
夏凌霄暗暗观察明玺。
老天,这么长的长椅,他俩挨这么近,他竟然还没有反应?!这个狗人,该不会真的没把她当女孩子吧?!
所以转变身份这条才应该放在最前面执行。
夏凌霄看着在儿童乐园里熟练玩滑滑梯的小狗,狠了狠心,佯装不经意地说:“我们俩好像带小孩来公园玩的爸妈啊。”
救救救命啊——
发动机温度过高要爆炸了——
要是这样明玺还没有反应就去死吧——
夏凌霄转过头,与明玺对视。蓝调的夜色中,他的瞳孔格外漆黑,世界那么大,仿佛只装着她。
夏凌霄心脏又开始不受控制了。说好要准备充分,说好要等待时机,说好要拉高好感度。
可感情哪那么容易控制住。
她脑子里只剩下翻来倒去的两个字。
表白,表白,表白。
可恶的明玺!还不快说点什么!她就要忍不住了!
“我才不跟你结婚。”明玺忽然说。
夏凌霄一怔,下意识地问:“为什么?”
明玺看向儿童乐园里的小狗:“没那么傻,我一个大好青年,跟你结婚还不得沦落成黄脸公,我可不想后半辈子跟在你屁股后面当牛做马。”
“……喂!说的好像我没有自理能力一样!”
“你的自理和我的自理是两回事。我不喜欢陌生人在我家里走来走去,随便碰我的东西,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两个结婚,就不能请保姆阿姨,所有的事都要自己做。你能做到把衣服熨过之后再挂进衣柜里吗?你能在洗完澡之后擦干浴室里的水渍吗?你能把垃圾第一时间扔进垃圾桶里吗?你不能,所以就都要我来做。”
这语气是怎么一回事啊,好像他们俩真的已经结婚了,在为生活里积累很久的琐碎小事吵架。
不过明玺说的也不无道理,跟一个洁癖结婚,累都要累死了。
准确来说,是跟一个不喜欢她的洁癖结婚。
如果两个人相互喜欢,这些应该就不算什么了吧。
夏凌霄忍着伤心,犹自嘴硬:“哇,难怪你喜欢刘欣彤,原来是想找个人跟你一起打扫卫生。”
“……我说一百零一遍了,我不喜欢她。”
“可你们俩很合适啊,都是洁癖,她也天天拿酒精湿巾擦来擦去的。”
“她是她,我是我,你别乱说。”
“你真不喜欢她?”
“真。”
“哦……”
“你怎么还挺遗憾?我喜欢她你就满意了?”
“我有吗?”
明玺一番婚后畅想令夏凌霄悸动的少女心直接碎了八瓣,红蓝条彻底清零,表白两个字也飞到了九霄云外。
就这样吧……夏凌霄俯下身,朝滑滑梯前的小狗拍手:“过来笨笨,该回家啦!”——
作者有话说:平a换大招了[狗头]
第27章 也许有一天夏凌霄会突然……
真奇怪,夏凌霄的发育期营养充足,实实在在长到了一米七,明明个子一点也不矮,穿他的外套却大那么多,袖子和衣摆都长出一大截,简直像小孩偷穿大人衣服。
她似乎也觉得太大了,低下头认真的卷起袖口。明玺眼看着堆积起的肥肥袖口里“砰”一下伸出只小手,不由地抿紧唇,扭头看向别处。
装什么可爱啊这个人……
对了。
“你脚还疼吗?”
“还行,一点点疼。”
看来在厨房撞那一下并不是很严重,夏凌霄还能跑能跳。那一开始干嘛要说什么脚趾甲飞掉了,害他心脏差点停跳。
“我们带笨笨去公园吧。”
“嗯,行。”
这一带居民区相对僻静,初春的晚上天黑较早,公园里已经没什么人出没了,整个公园里似乎只有他们两个人和一只蹦蹦哒哒的小狗。
明玺能清楚听到脚步声,呼吸声,衣物摩擦声,还有风吹过的声音,安静又有点吵闹,
明玺垂眸,看着夏凌霄悬在身侧的手。这种时候如果是作为情侣或夫妻,应该就要手牵着手了。十七岁的夏凌霄有多动症,大概会握着他的手晃来荡去。
某人忽然用手肘戳了他一下:“你看呀,它又同手同脚走路啦。”
谁?笨笨?
明玺看向那只略显潦草的小狗,深觉狗如其名。
视线短暂停留,又回到夏凌霄身上,却与她的目光不期然地撞了个正着。
那双亮堂堂的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
明玺握紧手:“……看什么呢?”
夏凌霄的目光有点让人心痒痒,他对她的回答有期待。
可期待等来的总是失望。
“你应该去cos工藤新一!”
夏凌霄喜欢工藤新一,房间里贴着好多海报,摆满了各种周边产物,她从很小的时候就会大方的对所有人宣告,她的理想型是工藤新一那样的男生,头脑聪明又很有运动天赋。
可以说长得像工藤新一是她对一个男生非常高的评价。
她这样评价过明恒,现在又来这样评价他。
这算什么?因为确定明恒真的谈恋爱了,知道自己没可能了,所以他得以入眼?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决定拿他做代餐?
“你怎么了?”
“没怎么,累。”
“肯定要累的啊,你今天做这么多菜呢。”
夏凌霄说着关心他的话,坐到他身旁,两个人的鞋子紧紧挨在一起,他能嗅到女孩身上传来的恬淡气息,像是檀香,掺杂着点柚子皮的味道。
“我们俩好像带小孩来公园玩的爸妈啊。”
“……”
明玺似乎从那双又黑又亮的眼睛里捕捉到了像流星一样转瞬即逝的热切,紧张,期待,娇羞。
夏凌霄……是在暗示他什么吗?
1.0版本的他会在这一刻作何反应。
“当然是握住她的手,把她抱到怀里,和她谈一场甜甜蜜蜜的恋爱,然后手牵着手走入婚姻的殿堂,从此过上给公主当牛做马的奴仆生活。”
骷髅头死神怀抱着镰刀,平静地叙述着他的未来。
当牛做马,其实也没什么,他喜欢把乱糟糟的房间整理干净。
“可是她心里根本没有你,她只是把你当成明恒的代餐,无聊的时候拉着你玩玩。一整晚都被她忽视的滋味你忘了吗?那时候你们俩才结婚几年?还没有到老夫老妻的阶段,她就这样对你,以后呢,还能指望这个没良心的公主病越来越爱你,越来越离不开你吗?”
是啊。
被忽视的滋味像是浸在水里,冰冷潮湿,难以呼吸。明玺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我才不跟你结婚……”
他希望夏凌霄也打消这个念头,这样对他们两个都是好事。
可夜深人静,躺到床上,明玺却睡不着了。
他翻来覆去,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脑子里从来没有这么乱过,闭上眼睛,全是夏凌霄看向他的那个眼神。
一想起那个眼神,心脏就像是被人攥了一下,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巨大的空虚感。
明玺侧过身,又平躺,紧接着又坐起来,拉开窗帘看向对面。
夏凌霄的房间仍然只拉一半窗帘,灯倒是早早关了,可屋里似乎还有微弱亮光,多半是在偷玩游戏。
明玺睡不着,打开朋友圈,很快翻到夏凌霄的最新动态——[祝最最亲爱的阿姨生日快乐,以及明大厨的厨艺首秀(′y▽`)~*]
底下四宫格配图,分别是她和两位妈妈的合照;插好鲜花的花瓶;一桌色彩丰富摆盘精致的大餐;还有一张夏凌霄举着剪刀手的自拍,而背景是正在炒菜的他。
这张是什么时候拍的?简直像一对新婚夫妻……
明玺点了赞。
稍一迟疑,又在下方评论:_(:зゝ∠)_
而后保存最后一张照片,发给夏凌霄:把我拍得好潦草
夏凌霄很快回复:那我删了?
到底是谁在把玩他的心脏,这种一抽一紧的感觉,让明玺很难受。
他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翻找好一会,终于在一堆用来和夏凌霄互怼的表情包里找到一个能缓和气氛的表情包,是一只笑起来很命苦的小狗。
夏凌霄没再回他了。
明玺丢开手机,手压住自己的心脏。
这会小红书还没有十年后那么好用,百度一搜就是绝症。
明玺又一次打开读者论坛,向书友们求助。
虽然已经很晚了,但热心的友友们还是很快给他答复,于是明玺在亲妈生日这天晚上确诊了胃心综合征。
……
高三的学习节奏渐渐紧张起来,班里的氛围也越来越严肃。
夏凌霄有了明确的目标,每天都很用功,月考成绩下来也的确有了很大进步,可距离她的目标院校还是有一定距离,不得不放弃周末仅剩一天的娱乐时间,马不停蹄地投身到学习当中。
文科就这点比较好,只要肯用功就会有回报。
“驼业种树,凡长安豪富人为观游及卖果者,皆争迎取养……”夏凌霄戴好头盔,刚启动电动车出了院子,就迎面遇到明玺。
她笑着打招呼:“早上好啊。”
“你去哪?”
“学习去呀,俺妈给俺报了个作文班。你呢,大早上收拾这么精神要去哪啊?”
“哦,去买点东西。你补作文怎么不跟我说。”
“你有推荐的老师吗?”
“……我也想补,正好一起。”
“大哥,搞笑呢,你就差打满分了还怎么补。快闪开闪开,我都要迟到了。”
明玺侧过身,给她让出路。
在原地站了一会,明玺习惯性地打开夏凌霄的朋友圈,最新动态是三天前,她写题的时候家里的小猫一直拱她的手,往她手心里钻。
夏凌霄录了一段视频,放大声音能听到她在忍笑。
至于他和夏凌霄的聊天记录,就停留在那天晚上。
如果不谈恋爱,不结婚,是会这样的。没有那层关系,夏凌霄什么事都不会特意和他说,以后他们两个上了大学,就更不会联系,也许有一天夏凌霄会突然带着男朋友回家,挽着男朋友的手臂,把那个男生介绍给自己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
然后,或许会结婚。
没有和他这么奇怪的人结婚,婚后大概率要请一个阿姨来解决生活中琐碎的小事,而夏凌霄会拿着相机给那个人拍照,和那个人一起打游戏,早早起来看日出,爬山,看电影,坐轮船……
还有牵手,拥抱,接吻……
当然也要吃苦头。有几个人能受得了她这么忽冷忽热,一会好像很爱你,一会好像完全不在意你。单是这一点都能把人折磨死了。
幸好,老天给他机会,让他逃过一劫。
可是……
明玺停下可是,转身回了家。
亲妈还在家里没出门,看到他有些意外:“咦?你不是刚出去吗?怎么又回来了?”
“被放鸽子了……”
“谁呀,这么不守信用,亏我儿子大早上起来洗了澡,打扮的这么帅。”
“……”
他哪有打扮,只是随便穿了套衣服而已。
明玺回到房间,坐在窗边的椅子上,看着夏凌霄的窗户发呆。
他承认,他一早起来盯着夏凌霄的动向,是想和她一起出门。
夏凌霄明明说好要和他做一辈子好朋友的。
果然只是客气话。
天底下哪有这种朝不保夕的好朋友。
“喂!你能不能别像午夜凶铃里的山村贞子一样啊!简直怨气冲天了!当初不是你先打定主意疏远她的吗?连便利店都没陪她一起去,还是季时森陪她去的!”
骷髅头死神又在他耳边嗡嗡嗡。
明玺好烦,他想钻进被子里,隔绝这些烦人的声音。
可身上外出的衣服还没有换。
明玺躺到地板上,用外套盖住自己的脑袋,终于得以清净。
“a~dou”“a~dou”
夏凌霄。
明玺坐起身,找到自己的手机,飞快解锁,打开微信。停摆多日的聊天框又有了新消息——[帮我看看老师给我改的作文怎么样,改得好我就接着在这学]
夏凌霄报的班,学费不会低,老师水平也非常不错,虽然思路有点落伍,但帮夏凌霄提高作文分还是绰绰有余。
明玺:凑合
明玺:还不如我
夏凌霄又不回他了。
这个人!
明玺盘膝坐在地板上,眉头紧蹙,噼噼啪啪敲着屏幕,然后删除,重新输入
明玺:你先在这上几节课看看效果吧,现在还看不出来什么
夏凌霄回了他一个okk的表情包。
通常发这种表情包,就算是结束对话的意思。
明玺向上翻了翻聊天记录,忽然发现他和夏凌霄的聊天从来都是戛然而止。
譬如两个月前的某一天,他问夏凌霄:干什么?
夏凌霄回复:江湖救急!快来!
明玺都不记得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和夏凌霄太常见面,太多这样没头没尾的对话——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28章 楼主具体说说她怎么对你……
装作不喜欢明玺对夏凌霄来说是家常便饭,这件事本身也没有那么难。虽然爱情很美好,心跳加速的感觉让人上瘾,但在她的生活里占比不会超过百分之五。
她还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很多好朋友,家里的小猫小狗,高三繁重的学习,喜欢的游戏,动漫,想要实现的梦想,春天枝头的嫩绿,晴朗的好天气。
明玺占据的那百分之五,是锦上添花,可没有人的生活是十全十美的,总归要留有一点遗憾,并且学会接受遗憾。
夏凌霄很快整理好心情。
“夏夏,你陪我去小超市好不好,我早上起晚了,没来得及吃饭,太饿了,去买根烤肠吃。”
“好哦,等我一下,我写完这道题,差几个字了。”
夏凌霄一边说一边奋笔疾书,可算画上句号,松了口气,一抬头却见明玺站在她书桌旁。
“欸?”
“欸什么欸。”
明玺递给她一张五十元现金:“我也没来得及吃早饭,你不是要去超市吗,帮我带一盒牛奶一袋面包。”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明玺竟然也会有没来得及吃早饭这一天。
夏凌霄把钱接过来:“有跑腿费吗?”
“……看你良心。”
“不好意思,没有良心。”
夏凌霄朝他笑一笑,便把钱揣进口袋里,和同学手挽着手出了教室。
到走廊里,同学才疑惑发问:“你跟明玺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
“感觉你俩怪怪的。”
临近高考,大家都在埋头苦读,平时根本无暇关注其他人,可毕竟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学,就算再不关注时间长了也能感受到气氛的变化。
“不是和平常一样吗?哪里怪了?”夏凌霄是真心不解,她觉得自己对明玺的态度和以前没有任何区别。
“这个……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怪怪的。”同学忽然对她挤眉弄眼,一副看破一切的奸诈模样:“说老实话,你俩该不会谈上了吧?”
“啊?这话从哪说起啊?”
“没有吗?”
“没有啊,我俩,怎么可能啊。”
夏凌霄满口否认着,好似浑身铜墙铁壁,刀枪不入,心里却忐忑的厉害,生怕如此敏锐的同学察觉到自己对明玺隐秘的感情。虽然喜欢一个人没有错,但她真不希望自己的暗恋被拿到聚光灯下解刨。
幸好,同学选择相信她:“行吧,我还以为你俩谈上了才在学校这么避嫌。”
“哪有避嫌,我最近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哈哈,那明玺呢,我看他好像也有点反常。”
“这得问他呀,我哪知道。”
很好,无懈可击,非常自然。
同学果然没能从她的反应里找到任何线索,只能长叹一口气说:“真不懂你们两个……”
“诶,你要哪种烤肠?”夏凌霄转移话题:“脆皮的吗?”
“一根脆皮的,一根面肠,叔叔多给我滚点辣椒面好吗?”
买好东西,两个人又手挽着手往回走,夏凌霄嘴馋,没忍住咬了一口同学裹满辣椒面的烤肠,被辣的直嘶气:“哇,我嘴巴好烫啊。”
“哈哈哈哈都有点肿了,叫你别吃,他家辣椒面好像换了,这次巨辣。”
“啊,怎么这么辣,我不行了。”
夏凌霄从袋子里拿出牛奶,插上吸管就是一大口。不得不说,牛奶的确是解辣的利器,夏凌霄喝完立刻觉得好受很多。
“好好笑,你收跑腿费还把明玺的牛奶喝了。”
“这不是普通的牛奶,这是救我命的牛奶。”
“就你这水平还吹嘘自己能吃辣?”
同学这样说着,三两口就吃掉了手里的烤肠。夏凌霄看她脸不红心不跳,眼睛都睁圆了:“这么牛。”
“这算啥,我吃鸡翅都吃BT辣的,你尝一口眼泪都得哗哗淌。”
两人进到教室,夏凌霄把面包和扣除跑腿费的找零放到明玺的书桌上:“给。”
明玺看了眼形单影只的面包,抬起头问:“牛奶呢?”
“不好意思啊,江湖救急,被我喝了。”收了人家跑腿费,夏凌霄还是有点理亏:“马上打上课铃了,我想回去给你买也来不及了。”
明玺看向夏凌霄手里的半盒牛奶,不知为何,忽然想起之前吃手抓饼的时候,夏凌霄说的那句“亲都亲过不知道几百遍了,你当我还在乎这点口水”。
视线上移,夏凌霄一定是刚吃了很辣的东西,嘴巴又红又肿,水嘟嘟的。
“……还我跑腿费。”
“做梦呢,面包不是我买的吗?”
夏凌霄哼一声,转身坐回自己的位置。
铃声响起,第二节是夏凌霄最擅长的英语课。
她托腮看着黑板,有点走神,还在思索同学课间时说的话。
明玺最近确实有些反常,只不过她因为自己的反常而选择性忽视了。可稍微回忆一下明玺最近的状态,就能清楚的感觉到,明玺每天都不是很开心,话说的也比从前少。
明玺有心事。作为为数不多可以倾听的朋友,似乎应该找他聊一聊。
哎……
话说回来,明玺这副忧郁的样子还是蛮帅的,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
她要是在古代做皇帝,一定不给明玺太高的位份……
救命,她在想什么?
夏凌霄晃晃脑袋,甩掉那些杂七杂八的念头,发散的思维重新集中到老师身上。
……
午休时间,刚一打铃,夏凌霄就从椅子上站起来,朝他这边走来。
明玺不由怔住。
夏凌霄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找他一起吃午饭。
“走啊,我今天也去吃一食堂。”
“嗯。一食堂今天有你爱吃的小酥肉。”
“真的啊,哇塞,那我也太幸运了吧。”
夏凌霄不是为了小酥肉去吃一食堂?难道是为了和他一起吃饭?又或是,季时森在一食堂……
明玺脚步一停:“现在一食堂人太多了,我们待会去吧,你要不要去超市,我请你喝饮料。”
“那我想喝可乐!”
“碳酸饮料不行。”
“……”
“椰子水吧。”
“椰子水算什么饮料啊!”
“我请客。”
夏凌霄张开双臂,仰天哀嚎:“老天,凭什么你一天五十块钱,我一天才十五块钱——真是太不公平了——”
明玺站在原地等她嚎完,才不紧不慢地说:“谁让你总吃那些垃圾食品,我认为经济制裁是很有必要的,支持。”
“喂,什么是垃圾食品!你敢说可乐是垃圾食品!”
“喝碳酸饮料就是对身体不好。”
夏凌霄深吸一口气,愤然立誓:“等我长大了自己一个人住,我要在家里塞满零食饮料巧克力蛋糕,我想怎么吃怎么吃。”
明玺忍不住笑。这么看夏凌霄还挺了不起的,所有梦想统统都能实现。
两个人在超市买完饮料,转而去食堂。
明玺习惯性地拿了两个餐盘,回头一看,夏凌霄也拿了餐盘:“……我有拿你的。”
她笑一笑,把自己手里的放回去:“我习惯了。”
“二十一天才能养成一个新习惯。你自己来一食堂吃过几次饭?”
“你管我,帮我多盛点小酥肉啊。”
明玺可以在餐盘里有汤碗的情况下同时拿两个餐盘,这是他日复一日给夏凌霄打饭练就的技能。
“给。”
“谢谢啦。”
夏凌霄吃得很香,偶尔会抬头看他一眼。
明玺把自己的小酥肉拨到她的餐盘里:“都给你吧,太腻了。”
夏凌霄停下进食,喝了一口椰子水,忽然问他:“你没有什么要说的吗?”
“……说什么?”
“感觉你最近不太开心。”
“哪有。”
明玺想说,我很开心,可不知道为什么,没能说出口。
“好吧。”夏凌霄不是刨根问底的人。
既然明玺没有想要倾诉的烦心事,她作为朋友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她和明玺的关系就是这样了。
夏凌霄吃饱喝足,同明玺道别:“我和韩玉约好中午去小凉亭背题呢,先走一步,撒由那拉——”
明玺看着她离开的背影,默默洗好餐盘,放到沥水架上。
当晚,读者论坛又有一条来自X的求助贴飘在首页。
【[求助]好朋友为什么总是对我忽冷忽热】
—主楼—
如题,她说要和我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可更多时候是跟别人在一起玩,偶尔才来找我。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特别开心,一直对我笑,不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就完全不理我,很冷漠,请问这是为什么。
—回帖区—
1L:远离这种人,懂的都懂
2L[楼主]: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远离?
3L:不知全貌,不予置评,楼主要是觉得不舒服就别和她做朋友
4L[楼主]:我也不是不舒服,就是想知道原因,有没有可能因为我是男生,女孩都喜欢找女孩玩?
5L:呃……
6L:楼主具体说说她怎么对你冷漠?
7L[楼主]:就比如今天中午,她跟我一起吃完午饭就走了,说是和别的同学约好一起学习,但她完全可以和我一起学习。
8L: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9L:楼主你这,我看完主楼本来想喷你那朋友,现在想喷你,占有欲别太强了,人家除了你也可以有别的朋友好吗,难道一直围着你转才不叫忽冷忽热?
10L:不行了友友们,我在床上笑的地动山摇,你们去搜这楼主以前的帖子,超好笑的
11L:楼主你就来一句实在话吧,你到底是不是喜欢人家,虽然高中生不建议谈恋爱,但也别这么自己欺骗自己啊
12L:楼主人呢?
13L:这楼主一贯如此,说他不爱听的就玩消失
明玺没有玩消失。
他看着手机,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复——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29章 明玺微微低下头,从风里……
凌晨两点半,明玺还没有睡着。
天晓得不久前他还是一个生物钟极其规律的人,晚上九点钟准时入睡,早上六点准时起床,即便不定闹钟,前后误差也不会超过五分钟。
明玺从来没想过,自己会面临晚上睡不着、早上起不来的困扰。
这都怪夏凌霄……
从枕头底下拿出手机,明玺又点进论坛,深夜时分,回帖还在不断增加,有人很没礼貌的取笑他,有人兴致勃勃地分析他过往的帖子,也有人讲述自以为和他相似的故事。
而这些回帖中心思想只有一个——他喜欢夏凌霄。
随手一刷,又有一条新回帖。
引用【18L:根据我多年经验判断,楼主不愿意承认自己喜欢人家,大概率是觉得对方外表拿不出手】
引用【19L[楼主]:她是我们学校最漂亮的女生,个子高,皮肤白,连续三年的校运会都是第一举旗手】
引用【20L:??这时候你跳出来了??】
引用【28L:楼主一贯如此,明明是自己跑到论坛上吐黑泥,但谁要说“爸妈朋友的女儿”“住在家附近的同学”“非常讨厌的公主病”哪哪不好,消失的他马上跳出来打补丁】
引用【34L:我有时甚至觉得这楼主是在炫耀自己的小青梅】
引用【42L:把这字前边都删掉,就是在炫耀】
引用【47L:那就是楼主长得丑喽,配不上人家所以不敢承认】
引用【50L:你看,说楼主丑他就不跳了。不过以我对男性的了解,只有真帅哥才不在乎被说丑,真丑的一定蹦高了反驳。】
引用【56L:确实,这年纪的小男生是这样的,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人家小青梅对他没意思,他自己心里也清楚,所以问就是他不喜欢哈哈哈哈】
89L:我倒觉得楼主是真不清楚。这个帖子其实更印证了公主病楼里那个心理学大神的分析,感觉大神是真的很牛,有兴趣的友友们可以去看一看。那作为一个新手侧写师,我也想从行为逻辑和楼主透露的信息来推断一下楼主的画像。
首先楼主作为一个高中生,V10账号,单是站内消费就过万了,家里经济条件一定在中上游水平。考虑到女方父母都在非洲援建,是典型的国企双职工高知家庭,楼主父母还和女主父母多年来一直走动,并且有老同学老邻居这两层关系,那么大概率从爷爷奶奶那辈就是知识分子,两家父母之一走了相同的向上渠道,在同一所大学读书,毕业后一方选择了稳定发展,一方选择了抓住时机,由此可以推断,楼主父母是在当地做建材相关的生意,有暴发户的家底,也有知识分子的低调。
通过楼主父母的基本信息和楼主的心理状态,我认为楼主父母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因为在当地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家里还有两个需要寻求门当户对配偶的儿子,所以夫妻二人长久以来假装恩爱,维持体面,而楼主是非常敏锐的,很小的时候就清楚父母的感情状态,只是不愿意面对,习惯性逃避,逃避过于和谐的家庭氛围,逃避表达感情诉求,逃避面对自己的内心。
长期逃避就导致楼主作为一个高度敏感的男生,在日常生活中会经常感受到“不适”,可由于自我封闭式逃避,他说不清楚不适感的来源,才总是左右脑互搏,显得整个人状态非常混乱。
划重点,如果楼主内心有一个臆想出来的人物形象,会和你产生对话,强迫你执行某件事,那心理问题就算是比较严重了,真诚建议找心理医生尽早干预。
最后再来聊聊楼主的人物画像以及和小青梅的情感状态吧,讲道理,楼主和小青梅都属于天之骄子众星捧月的类型,现实一定不缺追求者,并且双方家长也很满意对方的条件,知根知底,门当户对,私下绝对是非常支持两个人发展恋爱关系的。
但问题就出在两个人都太拔尖了,这种各方面拔尖的俊男美女天生自尊心就强,不可能去主动讨好异性,这就导致楼主内心既想照顾小青梅,却又排斥这种行为,鄙夷这样的自己,就会把这种自我厌弃的不适感理解为讨厌什么事都需要别人帮忙的公主病。
小青梅就更不用说了,高知家庭独生女,肤白貌美大长腿,活泼开朗人缘好,身边还有楼主这种鞋带开了都给系上的高富帅竹马,典型的精神富足,更不缺爱,无论什么时候在感情上都属于高位者,择偶无非是在一群跪舔自己的男生里选一个自己喜欢的。楼主和小青梅应该是重点高中的学生,这阶段这环境大多不敢明目张胆追求自己喜欢的人,还显不出小青梅受欢迎的程度,等到了大学校园,小青梅这种女孩绝对追求者无数,最晚最晚,大二谈恋爱,毕业即结婚。
这意味着,如果楼主一直逃避,就要做好小青梅谈恋爱后和她断绝联系的准备,毕竟男方肯定不会放任自己女朋友身边有个这样的角色,少不了上上眼药,吹吹枕边风,想方设法不让你们俩见面什么的,这一点你要心里有数。
回头一看我写好长啊,太困了,先到这吧。
读者论坛里有很多书友都对心理学感兴趣,时不时就会出现这种人物剖绘的回帖。
只是明玺没想过自己会成为被剖绘的主人公,也没想过自己可能存在心理问题。
他躺在床上,默默看完,被底下书友回复逗笑。
90L:楼主往好了想,起码你没有患上胃心综合征
是啊,胃心综合征,怎么可能一见到夏凌霄就发作。
所以……他真的喜欢夏凌霄……
“就算你承认喜欢她又怎样?她不喜欢你啊,单方面的感情长久不了,难道你想在没有爱的婚姻里度过余生?”
骷髅头死神抱着镰刀坐在他床边,比他爸还语重心长,比他妈还苦口婆心。
明玺蒙上被子,一个字也不想听。
早晨醒来已经将近六点半,简单洗漱,换好衣服,明玺匆匆下楼,显然又来不及吃早饭了。
“要不跟老师请一天假吧,是不是学习太累了,我看你这几天总睡不够,都没舍得叫你,想着让你多睡会。”
“不用,我这两天多玩了会手机,今天写完作业早点睡。”
“行,妈妈相信你的自制力,一定不会影响学习。”亲妈把装满养生茶的保温杯塞进他的书包里,又看了眼时间:“我开车送你吧,在车上吃点早饭。”
“这个时间路上堵得要死,还不如我快点骑去学校吃呢。”
“好吧,钱包带上,注意安全。”
身为人母,怎么会感觉不到孩子的异样,她不住叮嘱着,将明玺送出门。
恰巧遇到蹬着电动车从院里出来的夏凌霄。
亲妈反应很快:“你今天坐夏夏的车去学校吧,骑车紧赶慢赶的不安全。”紧接着微微扬声问:“夏夏,能行吗?”
夏凌霄戴着鹅黄色小头盔,本就有几分婴儿肥的脸颊更显圆润,眼睛大大的,笑起来一对酒窝:“My pleasure.”
“……”
明玺没有抵抗了,他很累。
跨坐在电动车后座上,明玺轻轻握住夏凌霄的衣角:“你真的能行吗?”
“拜托,我第一天骑车就带我妈去的学校欸,你坐好就行,腿不要踩到前面来呀!显你腿长吗?”
“那我踩哪?”
“后面有脚蹬,放下来就好了。”
“哦……”
小电动车载着两个人,摇摇晃晃的上了路。
初春时节,大片白色粉色的樱花从沿路社区的外墙上探出头来,偶尔也能在头顶看到玉兰和海棠,某户人家的大金毛总是用两只爪子扒在墙头,对拿着早餐的路人狂摇尾巴。
银杏树也绿了,嫩叶间包裹着雄花,再过不久就会枝繁叶茂,等到了秋天又是满地金黄的叶子。
夏凌霄很喜欢捡落叶,每到深秋,放学的时候总要在这条路上耽误一会,到家的时候天都黑了。
今年……今年秋天,谁会陪她捡落叶。
春天不知道秋天的事,漫无目的生长着。
明玺微微低下头,从风里嗅到夏凌霄脖颈间淡淡的甜香。
途经上坡路段,夏凌霄毫不费力,摇头晃脑地洋洋得意:“怎么样,电动车是不是省事多了,早叫你换你不换。”
“……那以后你带我上学吧。”
“才不要,你天天跑我家来催我,害我每天吃饭都狼吞虎咽的。”
“你有没有良心啊?是谁连续两年半风雨无阻的带你上学?”
“谁啊,忘记了。”
“夏凌霄!”
明玺忘记了她刚刚说“My pleasure”时可爱的样子,现在只恨不得咬她一口。
咬她的脖子,咬她的肩膀。
想着夏凌霄的反应,明玺移开视线,和她拉开了一点距离。
早知道夏凌霄这么没良心,一开始就不该理她。
这个也要怪夏凌霄,谁让送她爸妈出国那天她哭得那么伤心,从机场乘车回家的路上一直在哭,最后像被抛弃的小孩子一样一边哭一边靠在他身上睡着了。
他那时候真觉得夏凌霄很可怜。
结果才两天就原形毕露,对着他颐指气使。
“本次列车已到达终点站。”夏凌霄把电动车停进车棚,扭过头笑眯眯地说:“乘客先生,请下车吧。”
“哦。”
“要是你们俩大学在一个城市,周末让夏凌霄骑电动车带你到处去玩也不错嘛。”
谁在说话?
是披着白袍顶着光环背后长着一对白色羽翼的大天使。
大天使浑身散发着圣洁到刺眼的神性光辉:“高考结束肯定是要考驾照的吧,到时候买辆车,在夏凌霄学校附近租个房子,这样夏凌霄每天都能吃到你做的晚饭,省得在外边吃那些垃圾食品。”
骷髅头死神扛着镰刀发出抗议:“喂!那和1.0版本有什么区别啊!你想重蹈覆辙吗?!老天给你机会你都不知道珍惜!蠢货!这种机会难道是人人都有的吗!”
在清晨阳光下,伴随着舒缓柔和的钢琴曲,大天使徐徐地开口:“吃完晚饭后你会和夏凌霄一起去散步,在夕阳下手牵着手,周末去吃饭,逛街,看电影,到了假期,一起旅游,去世界各地,她的生活里只有你,你的生活里只有她……”
“我受不了了!这货怎么还有BGM!带着你的梦中的婚礼给我滚啊!”忍无可忍的骷髅头死神一镰刀劈散大天使的圣光,几乎瞬移到明玺面前,捧着他的脸一字一句着重强调:“你别忘了!没良心的夏凌霄!她连带你上学都不愿意!”
明玺醒过神,跟在夏凌霄身后进了教室。
还好,没有迟到——
作者有话说:划个重点,大天使和死神只是明玺内心挣扎的一种写法,像漫画一样,他没有精神病哈哈哈哈哈,一谈上恋爱心理就非常健康了
第30章 以后叫她坐你腿上写。
虽说因为父母工作原因,夏凌霄高中三年大部分时间都是由爷爷奶奶照管,但老两口这个年纪,总归还是要享受享受晚年生活。
据夏凌霄所知,他们有个七十多人的微信大群,里面都是些已经退休的老朋友,群主经常组织活动,号召大家一起打牌,钓鱼,出国旅行,又或者是在周边城市找个山清水秀的温泉民宿,搞一个两天一夜轻松之旅,主题也很多样化,譬如怀旧之旅,象棋大赛,两天一夜好声音什么的。
有夏凌霄这么一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高中生,爷爷奶奶无法追求诗与远方,对两天一夜的行程总是非常积极,可以说一场不落。
每次爷爷奶奶出门,夏凌霄就会被安排到隔壁吃晚饭写作业。
今天也一样。
刚一放学夏凌霄就收到了奶奶发来的微信,说是和爷爷参加了一场说走就走的两天一夜,叫她一回家就去隔壁,别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
夏凌霄听完一条条语音,收起手机,长叹一口气:“真让人羡慕啊,我要是能说走就走随时出去玩该多好啊。”
明玺看她一眼:“你怎么把头发扎起来了?”
夏凌霄摸一摸自己燕子尾巴似的小辫子:“留长头发呗,我不能顶着这个发型去上大学。”
“顶着这个发型上大学又怎么了?”
“你说呢,这么傻兮兮的,多耽误我……”
夏凌霄话说一半,走到电动车旁,摘掉挂着樱桃的发绳,仔细戴好头盔,随即抬腿跨上电动车,转头朝明玺笑了笑:“OK,上来吧,出发回家。”
明玺坐到后面,追问她没说完的话:“耽误你什么?”
“耽误我交男朋友啊。”
“……你上大学就是为了谈恋爱?”
“这你就不懂了吧,我爸妈说谈恋爱也是大学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夏凌霄语气轻快,似乎从来没有将身后坐着的男生纳入自己的择偶范畴。
“看来她根本没有把你当异性,这很好啊。”如影随形的骷髅头死神抚摸着下巴上的骨骼说:“没错,她就是没把你当异性,你想一下,但凡她把你当异性,那天在公园遛狗的时候会说出“我们俩好像带小孩来玩的爸妈”这种话吗?”
“你一遍一遍重复“她没把你当异性”是在给谁洗脑吗?”缩小一百倍版本的大天使优雅地坐在夏凌霄肩上,质问完骷髅头死神,又将目光对准明玺:“所以你想知道她有没有把你当做异性吗?”
“……”
“趁着待会左转,假装没坐稳,搂一下她的腰如何呢?”
“……”
“把你当做异性,是会害羞的。”
明玺看向骷髅头死神,死神还在盘自己的下巴:“我觉得,可以试试。”
“没错,试试吧,她之前害怕坐自行车的时候不是也经常抱你吗?这不算什么的。”
大天使说完掏出自己的音箱,明玺耳边顿时响起那首全世界人民都耳熟能详的克罗地亚狂想曲。
“准备好!离转弯还有十秒钟!”
“七、六、五、四……”
如此时间紧迫,容不得明玺多想了。
他握紧手,在夏凌霄转弯那一瞬间,抓住她衣摆稍微靠前的位置:“你慢点骑,转弯要减速观察路况不知道吗?”
“我有减速啊,你不要血口喷人。”
克罗地亚狂想曲停了。大天使瞠目:“你为什么要说那种话?完全是在转移她的注意力,她怎么可能注意到你和她之间的肢体接触,何况你那算什么肢体接触?”
骷髅头死神一指头弹飞迷你大天使:“别听他的,你做得很对,电动车转个弯而已,又不是很快,一下子抱上去不是太奇怪了?想测试她有没有把你当异性可以另找时机啊!千万不能硬来!”
明玺悄悄松开手。
夏凌霄很快把电动车骑到院子里,而后听从爷爷奶奶的安排,直接跟着明玺回了家。
“爸,我回来了。”“明叔叔好!”
明爸系着围裙,正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你们俩先上楼写作业吧,饭好了我叫你们。”
“我妈不在家吗?”
“厂子里有事,应该快回来了吧。”
明玺家二楼有一间开放式的书房,书桌很大,上方没有任何杂物,明恒明玺从前经常一起坐在这里写作业,明恒考上大学之后坐在那把椅子上的人就换成了夏凌霄。
她轻车熟路的放下书包,拿出一厚摞乱七八糟还有点皱巴的试卷,扭头看向迟她一步上楼的明玺:“我想喝水,要凉的,好渴啊。”
明玺最后一阶楼梯没有迈上来,深吸一口气,又转身下了楼。
冰箱里有凉的鲜榨橙汁,夏凌霄不爱喝,嫌果汁不放糖有怪味。椰子水她也不是很爱喝。明玺环视一圈,取出大瓶装的玄米茶,稍一迟疑,又在餐边柜的抽屉里拿了几包黄油脆华夫饼干。
夏凌霄一写作业屁事就很多。
明玺走到书桌旁,放下手里玄米茶、玻璃杯,从口袋里掏出饼干、巧克力,转过身又拿了一副耳机和一包纸巾:“写吧。”
写吧,活爹。
活爹眼巴巴看着超大瓶玄米茶,又眼巴巴看向他:“你帮我倒一下好吗,我怕我弄撒了。”
明玺拧开瓶盖,给她倒了不多不少的四分之三杯:“喝吧。”
喝吧,活爹。
“谢啦。你真是一个好人。”她随口夸赞,一点不走心的样子。
明玺没说话,看着她喝完水一张一张翻自己的试卷,好不容易找到要写的那一张,又突发奇想,把桌上的玄米茶玻璃杯饼干巧克力耳机文具统统捣腾一遍,直到整体画面看顺眼了才掏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我要发个说说。”夏凌霄一边打字一边嘟嘟囔囔敲着屏幕:“今天,又是,努力学习,的,一天……”
这就是爷爷奶奶不让她自己在家写作业的原因。
不管不行。
明玺拿过她的手机:“赶快写。”
“我发完就写嘛。”夏凌霄朝他伸出手:“还给我。”
“时机来了!”骷髅头死神"peng"一下出现在他身侧:“把手机放到裤子口袋里!她要是把你当异性就绝对不会上来抢!上来抢就是没把你当异性!”
又“peng”一下,大天使紧随其后的出现在他另一侧:“我认为这不是一个好主意,夏凌霄再怎么样也是一个女生啊,怎么可能把手伸进你的裤子口袋呢,依我看不如将手机高高举起,如果她要来抢的话,一定会造成近距离肢体接触。”
“喂!你以为在拍电视剧吗!肉麻死了!恶不恶心啊!”
“你的主意就好吗猥琐男!”
大天使和骷髅头死神争执之际,夏凌霄开口催促:“快点还我呀。”
“待会吃饭的时候还你,先写作业。”
“……好吧。”
夏凌霄叹一口气,终于拿起沉重的笔。
骷髅头死神:“时机走了。”
大天使:“她好听你话,好乖哦,我觉得她爱你。”
骷髅头死神闻言勃然大怒,又举起手中的镰刀向大天使劈来:“滚啊!你个妖言惑众的贱人!”
然而这一镰刀,包括下一镰刀,之后的N个镰刀,都被大天使轻轻巧巧地避开,闪避姿态颇有一种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的从容。
“夏凌霄专注起来还是很专注的。”伴随着大天使的缓慢诉说,不知藏在何处的音箱适时播放起巴赫c小调小提琴第四奏鸣曲:“听说大学也有很多作业,夏凌霄这样拖拖拉拉的,肯定也要你在旁边督促才能写完,只不过那会你再抢她手机她就不可能这么轻易的罢休了,一准要扑到你身上来……”
“真是岂有此理!”骷髅头死神扑了无数个空,累得满骷髅头大汗,气喘吁吁地握着镰刀,刀锋直指明玺:“忠言逆耳你明不明白!你难道要被这个吃里扒外的奸佞小人蛊惑吗?!”
“你看她呀,想不想咬一口她的脸。”大天使凑近了些,圣光照在夏凌霄脸上,白皙细腻的侧脸泛着水蜜桃一样可爱的绒毛。
夏凌霄像是察觉到明玺的视线,忽然抬起头,乌黑的眼珠像水洗过的葡萄,就那样直直看向他。
“你怎么了?”
大天使捧着灯泡一样亮的脑袋,陷入幸福的幻想:“她在关心你,2.0版本的你和1.0版本的你不一样,老天爷给你重来一次的机会是为了让她真正爱上你。”
“我……”明玺扶着桌子站起身:“我去洗洗手,你抓紧写。”
夏凌霄小声抱怨:“别总催我嘛……”
大天使凑到他耳边:“以后叫她坐你腿上写。”——
作者有话说:大天使:老铁,菜就多练[亲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