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攻略 “到底是你攻略他,还是他攻略你……
何家闹翻了天, 孙兰得知何明海在外边乱搞之后,也顾不上院子里还有其他乘凉的人,上去对着何明海就是一顿暴打。
仗着体型优势, 两人扭打一番之后, 孙兰很快将何明海压倒在地,用爪子把他的脸挠得全是血, 犹不解气,啪啪啪左一巴掌右一巴掌打得欢。
苏锦书被男色迷惑, 听到动静出来吃瓜的时候,有些晚了。迟归迟,好在没有错过精彩戏份。
那巴掌扇得,虎虎生风,速度快的能看出残影。
“你干的?”周凌霄兴致不高, 冷冷的看着乱成一团的院子,随意问。
苏锦书贴在他耳边,悄声说:“今天下午跟我们抢铺子的人就是何明海和他的小情人。”
院子里大多数人的目光都被闹剧中心的何明海、孙兰吸引,少数人,比如邱蕊,在苏锦书赶到的第一时间, 关注点就转到苏锦书和周凌霄身上。
他们贴在一起说悄悄话的样子刺激到了邱蕊, 最近这段时间,吕大勇对她的态度越发地差了。
“早知道, 就娶个村姑了。你看看隔壁周凌霄的媳妇,人家虽然是农村工作,但每天出去摆摊挣钱啊!”刘大娘对邱蕊,一向是阴阳怪气的,每天不刺她两句心里就不舒服, “哪像有些人,拿了工资全贴娘家去了,自己都养不活,还得靠丈夫补贴。”
在苏锦书摆摊挣钱被院子里的人知道后,苏锦书最大的缺点,农村来的,没有正式工作,没了。
吕大勇的天平渐渐倒向了老娘,开始对邱蕊诸多挑剔,“小苏每天穿的那叫一个精致,各种漂亮的小裙子,你再看看你,土的要死。而且人家那身材,那脸蛋,都是一等一的好,你们两站在一起,谁会相信你是城里的工人,她是农村来的村姑啊。”
说到底,男人都好色,邱蕊哪能不知道男人的心思,心底的嫉妒满眼,彻底变成了对苏锦书的恨意。
“某些两口子,到底是在外面呢,要注意点影响。”邱蕊忍不住出声阴阳苏锦书他们。
苏锦书和周凌霄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她是在说我们?
“现在风气不一样了,大学的小情侣很多都在外边牵手什么的,大家不要老是用旧的眼光看问题。”董月虹正好在旁边,出声为他们说话。
经过爸爸的开导,加上周凌霄和苏锦书已经领证结婚,木已成舟,董月虹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决定以后就把周凌霄当作可靠的学长、邻家哥哥,因此不再对苏锦书抱有敌意。
当她放下心中成见,再去看苏锦书时,就发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漂亮、鲜活、富有生命力的苏锦书,董月虹不仅不讨厌她,反而心生一点喜欢。
对董月虹的话,邱蕊自然是不服气的,但有董斐这个街道办主任的爸爸在,她一句话也不敢反驳。
察觉到董月虹的改变,周凌霄朝她礼貌道谢。苏锦书被勾起了对八十年代大学校园生活的乐趣,想问问董月虹,转眼又被院子中的抓马大戏吸引了眼球。
有人去通知何家人,何明城第一个赶到,何婶紧随其后。他们到达现场后,立即一人一个把两个扭打在一起的人拉开。
平日里,何明海整个一怂爷们,媳妇一瞪眼就哆嗦。谁能想到他能干出在外边偷吃的事儿呢,何明城不也信,“弟妹,你弄清楚了没,明海不会干这种事的。”
孙兰已经彻底失去理智,手舞足蹈地想要再扑过去厮打何明海,“弄什么清楚,昨天晚上我去纺织厂找他的时候,他同事说他不在我就奇怪。这半年来,何明海天天上班,钱也不见多拿回家里来,合着是去外边找女人,我呸!”
她发了怒,力气就比平常大很多,何婶一个没拉住,孙兰又朝何明海扑了过去。
不同于一开始懵逼状态,何明海已经清醒过来,他一把推开孙兰,“既然你知道了,那我也不瞒你,秀娟已经有了我的孩子。咱们结婚十几年你都怀不上,这事你不能怪我。”
“哗~”院子里乘凉的其他人开始窃窃私语,连孩子都搞出来了。
“混账!”何明城用力地打了一下他的头。
“我怎么混账了?我就不能有自己的孩子吗?凭什么我何明海就要绝后!”何明海在他怀里挣扎着大吼。
刚刚还张牙舞爪的孙兰突然安静,雕像一般直愣愣地看着何明海,眼里有一闪而过的慌张。
何书嘉是家里最后一个赶过来的,他对孙兰说:“婶婶,我会把这事查清楚的,如果叔叔真的对不起你,我们把他压来给你道歉。”
孙兰的眼泪从浮肿的眼中落下来,经过脸上的横肉,滚到层层叠叠的下巴,最后落在院子里的青石板上,竟是再也说不出话来。
他们被劝着回了西厢房,众人就是再好奇也不好跟去,只好各自回家,跟家人讨论今晚发生的大戏了。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苏锦书摇摇头说。
董月虹不解,“苏姐姐,你为什么这么说?”
“平日里大家看着,是孙兰更占上风,处处压何明海一头。可孙兰一听何明海的小情人有了孩子,竟然慌了。这说明什么,说明在这段关系里,孙兰更爱一点,更爱的一方,总是会输的。”苏锦书解释说。
董月虹若有所思,“难怪孙婶子刚才的表情那么奇怪,原来她在害怕,丈夫在外边的女人有了孩子的话,何叔说不定会跟她分开。”
两人一直聊到正房,董月虹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干脆坐在院子里和苏锦书聊了起来。
“月虹,不早了。”周凌霄提醒她。
董月虹朝右间喊:“爸!妈!我和苏姐姐在院子里聊天呢。”
周凌霄:
“苏姐姐,如果你是孙婶婶,你会怎么做呢?”董月虹年龄尚小,又是标准的乖乖女,对这种事情一窍不通,不妨碍她觉得苏锦书的观点很独特,非常吸引自己。
苏锦书:“当然是趁机多要点钱走人咯,一个人不爱你的时候,无论做什么都是徒劳无功的。生活已经够苦了,没必要再吃爱情的苦。”
周凌霄听了,默默地看了她一眼。
董月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对爱情有了新的认知。
接下来的聊天过程中,董月虹愈发为自己初见面时,对苏锦书的傲慢感到羞愧。因为她发现苏锦书不仅不是什么无知愚昧的村姑,反而在某些地方,有着超前的见识。
分开的时候,董月虹对苏锦书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苏姐姐,之前是我傲慢,对你无礼,我向你道歉,以后咱们能做朋友吗?”
“当然可以呀。”苏锦书笑着说,按照真实年龄,她比董月虹大十来岁呢,不至于跟个小姑娘计较。
***
夜里,苏锦书裹着薄被昏昏欲睡时,身旁冷不丁传来周凌霄的声音,“你会一直爱我吗?”
苏锦书大脑宕机:这怨妇一般的疑问,真的是从周凌霄嘴里说出来的?
他一定是在试探我,苏锦书坐起身,认真地对周凌霄说:“当然了,你是我的娃娃亲对象,从小我就知道我要嫁给你的。见到你之后,我就更加确定,我坚持来找你结婚是对的。”
听完她的话,周凌霄的脸更黑了,眼中寒光乍现,“你认定的,到底是我,还是你的娃娃亲对象?”
苏锦书隐隐觉得走向哪里不对,硬着头皮说:“我爱的,当然是你。”
周凌霄伸手,轻轻抚摸她的脸,似乎是柔情无限地说:“你不要骗我。”
“绝对不会!”实际上苏锦书已经吓得汗毛都立起来,嘴上却仍旧信誓旦旦地保证。
睡得晚,第二天早上苏锦书起来的时候,周凌霄已经不见人影。
洗漱好,苏锦书拿出枕头底下的笔记本。
【距离离婚还剩90天,周凌霄变得越来越奇怪,这活真是越来越难干了。】
【加油!再坚持三个月,胜利就在前方。】
好好给自己打了一番气之后,苏锦书看见周凌霄留在桌上的早餐,三个焦圈和一碗豆浆。
别的不说,跟周凌霄结婚之后,他在嘴上从来没亏待过自己。每次苏锦书表现出喜欢吃什么,他必定经常供应。
不喜欢的,像是豆汁这些,周凌霄就从来不会买回家。
喀嚓喀嚓地配上咸菜吃焦圈,偶尔喝一口豆浆,被满足了的苏锦书很快又觉得,这活也没那么难干。
吃完早饭后,倪红玉来找她出摊,两人出摊的时候,在公园碰见了卖早餐的谢秀珠,她正在卖馒头。
从她流利的吆喝声中可以得知,她不是第一次出摊。看见苏锦书她们,下意识有些瑟缩,很快又调整过来,笑着和她们打招呼:“你们也来摆摊啊。”
三人互相打了一下招呼,就各卖各的东西。
“她能从李家那个火坑走出来,真好。”李家的事情闹得大,同住一个胡同的倪红玉自然也听说了。
苏锦书:“嗯嗯,赚钱最重要。”
两个人没有多余的时间说话,进入忙碌的卖东西时间。卖完上去这一批后,苏锦书提出下午再去衬衫厂看铺子,如果合适的话就定下来。
“周凌霄又不是衬衫厂的人,说租店铺就给租下了?”倪红玉对此表示怀疑。
苏锦书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不是周凌霄也能搞定呀,他可厉害了,没有什么事情是他搞不定的。”
倪红玉:“你要不要看看你现在的表情,整个就是周凌霄的小迷妹。到底是你攻略他,还是他攻略你啊?”
“当然是我攻略他了,我会牢记我的目标。”苏锦书出走的理智回来了,“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你知道就好。”
回到菊儿胡同,两人正商量着中午吃什么,苏锦书远远地看见周凌霄手里拿着两个铝制的饭盒,站在院子门口等她。
“周凌霄,你带什么好吃的回来啦?”苏锦书立马把刚才说过的话丢在脑后,像只小蝴蝶一样扑向周凌霄。
倪红玉:
第22章 柔弱不能自理 她要做一个柔弱不能自理……
三天破案的期限, 只剩下一天。
杜达特意找到周凌霄,问他:“明天能找到凶手吗?”
“不用明天,凶手是何明海。王忠不是因为目睹了衬衫厂高层与间谍交易被杀, 而是因为最近卖了祖传的金条, 得了一大笔钱,被他妻子谢秀娟的情夫何明海所杀。”周凌霄拿出自己做的线路图, “衬衫厂和纺织厂连在一起,纺织厂的家属院就在衬衫厂斜后面, 何明海杀了王忠之后逃回王家找谢秀娟。”
何书嘉和佟清青拿着一件血衣过来,证实是何明海的衣服。
说起来,还要感谢苏锦书把何明海在外边偷人的事情爆出来。原本周凌霄只是怀疑何明海,暂时没找到证据。
但昨晚何明海坚持要离婚,孙兰发了疯一样砸东西, 家里翻箱倒柜的,就这么把这件杀人时候穿的血衣给丢出来了。
更巧的是,何书嘉刚好就在旁边,结合之前那张带有何字的借条,他立马将人带回警局,连夜审问。
一桩杀人案, 就这么戏剧性地破了。
案子破了, 周凌霄便早早地打了午饭回家。苏锦书听完,怎么也想不到, 自己在中间能起到这么大作用。
“衬衫厂那个跟外国间谍做交易的领导呢?”
周凌霄:“我自有办法引他出来,下午方叔会在衬衫厂门口等你,你们找他就能把店铺租下来。”
他这个样子,像极了书里描绘的心机深沉的大反派,谁也猜不透他心里在想什么, 也不知道他下一秒会出什么样的招数。
比如他们之间的婚姻,就是周凌霄精心布局,用来对付周庭韫的手段。
莫名想到这一点,苏锦书犹如当头被浇了一盆冷水,从昨晚开始就激动难安的心,彻底平静下来,她沉默地点点头。
幸好,她也只是想要钱和房子而已。
“小玉玉,我现在有一种一天要打好几份工的感觉。”苏锦书皱着一张小脸,数给倪红玉看,“白天要出摊三次卖冰棍和酸梅汤,晚上和周凌霄演戏,昨天收到我弟的信,让我周末回家一趟,看看家里的养猪场。”
说到养猪场,她又补充了一句,“家里的鸽子养殖场,我也算股东,不能完全丢下不管。”
倪红玉本来组织了很多语言,想要劝说苏锦书不要在周凌霄身上越陷越深。可她眼看着,不过一个中午,苏锦书对周凌霄的态度就完全不一样了,回到了之前将与周凌霄的婚姻当作一份工作的态度。
既然如此,她就不用再多说什么,转而说起来在顺远村中的原生家庭,“你就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好歹你妈和弟弟把你当作一家人,有什么事都想着你。哪像我家那些人,全是吸血的蚂蟥,一心只想从我身上占便宜。”
苏锦书摸了摸鼻子,拉住倪红玉的手笑说:“那是他们没眼光,以后你发达了,由得他们后悔去。”
说说笑笑间,两人很快就到达了衬衫厂。门前站着个精瘦的小老头,穿着整整齐齐的工服,两只眼睛亮得像小灯笼一样,四处探照,一看就是在等人。
他看见苏锦书和倪红玉,很快走到她们面前,激动地问:“你们你们谁是苏锦书?”
“你就是方叔吧,我是苏锦书,她是我的好朋友倪红玉。”她笑着介绍,眼睛眯成月牙,露出白得像新剥莲子一样的两排贝齿。
方豹两盏小灯笼似的眼睛像是添加了煤油,更亮了,脸上露出鲜活的笑容,“好,好,好,真是太好了”
他一连说了几个好,激动地脸泛红光,活像秋天枝头熟透的红柿子。
苏锦书和倪红玉对视一眼,皆在对方眼里看到疑惑,不明白这个方叔在激动什么。
“走吧,去看看你们看中的铺子,我已经让刘雄在店铺里等着了。”好在方豹很快收敛了情绪,带着她们去看铺子。
不同于前两次,刘科长这次见到苏锦书他们,态度那叫一个好。从见到她们那一刻起,到最后去衬衫厂签合同租铺子,全程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脸都要笑僵了。
五百块一年一个铺子,押一付一,苏锦书和倪红玉各自手里的钱刚好够一人租下一个铺子。
“方书记,您看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租店铺的所有程序都完成后,刘雄恭敬地问方豹。
原来是衬衫厂地位与厂长齐平的书记,难怪刘雄今天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苏锦书心下了然。
方豹拍拍刘雄的肩膀:“事情做的不错,没你的事了,你忙你的去吧。”
得到领导夸奖,刘雄如同打了鸡血,“是,书记,我这就去!”
待走出衬衫厂,方豹又恢复了热情小老头的形象,“锦书啊,没事的时候你就带周凌霄到我这来吃饭。我老咯,经常叫他回家吃饭他也不来,只能靠你了。”
听他话里的意思,这位方书叔是周凌霄的亲戚?
可是书里好像没见过这个人,周凌霄也从来没提起过他。
“不好意思啊,方叔,我们家呢,是周凌霄说了算,您还是亲自去叫他。”想到最近周凌霄在查的间谍案,极有可能跟衬衫厂的高层有关,苏锦书不敢随意替他答应。
方豹愣了一下,随后又笑的很开心,“是了,是了,瞧我,真是老糊涂,若是阿霄愿意来,你也给我老头子一个面子,过来吃顿饭。”
“当然啦。”苏锦书笑着说,人家刚帮了这么大一个忙,哪有不答应的。
接着方豹送了她们好一段路,才恋恋不舍地回了衬衫厂。
“小书书,这位方叔是周凌霄什么人啊?”倪红玉憋了一路,终于问她。
苏锦书摇摇头,“周凌霄没说,我也不知道,想必是值得信任的长辈吧。不然,以周凌霄的性格,不会麻烦他的。”
有了店铺,就不能只卖冰棍和酸梅汤、绿豆汤什么的,这些只在夏季供应。
“冬天的时候,咱们可以卖小豆粥和杏仁茶。小书书,你们家不是在养猪猪吗?你两个表哥又是杀猪匠,我们可以做卤猪头肉、猪耳朵来卖。”倪红玉充分发挥产品经理的工作经验,提出经营可行的新产品。
京市传统的酱肘子和卤煮小肠,已经有国营饭店和不少小摊子在经营,竞争较大。加上工艺复杂,用料繁多,显然不适合她们入场。
而卤猪头肉、猪耳朵这两样,相对成本较低,制作简单,也更加适合工人阶级买去下酒或者加餐。
苏锦书对此拍手称赞:“那我们就这么决定了,周末我就回家和表哥他们商量猪头肉和猪耳朵供应的事情。”
即将拥有自己的店铺,两人心情雀跃,差点没跳起来。以致于苏锦书不幸地被一个男人撞了一下,一齐倒在地上。
那人神色慌张,撞了人之后只看了苏锦书一眼,立即从地上爬起来,飞快地走了。
“这人从哪冒出来的,真是没礼貌,撞了人连句道歉都不说。小书书,你没伤到吧?”倪红玉连忙将苏锦书扶起来。
苏锦书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哪有那么娇弱呢,没事的。”
“小书书,你在周凌霄面前可不能这样哦。”倪红玉友情提醒她,“你想在三个月后拿到更多的分手费,除了需要表现出对周凌霄痴心一片,还要装作柔弱不能自理的样子,引起他对你的疼惜。等到离婚的时候,心疼和愧疚感交织在一起,他还不多给你点吗?”
苏锦书听得一愣一愣的,但她抓住了重点,她要做一个柔弱不能自理、对周凌霄痴心一片,离了周凌霄就不能活的娇娇妻。
只有这样,离婚的时候周凌霄才会给自己更多的钱。
傍晚,周凌霄下班回到四合院,刚走进房间,苏锦书就扑进他的怀里,“周凌霄,我下午好倒霉呀,被一个人撞了,他撞了我还不道歉。”
“你看,我的手摔在地上的时候,撞红了。”苏锦书举着右手,给他看刚刚用力搓红的手掌,委屈巴巴地望着周凌霄。
周凌霄:“你想我怎么做?”
“吹一下嘛,你吹一下我就不疼了。”苏锦书用嗲嗲的声音撒娇,把手伸到周凌霄的面前,自己都被自己的声音激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周凌霄脸上闪过纠结的神色,机械地低下头,在苏锦书的手掌心轻轻地吹了几口气。?
咦?他竟然真的照做了?
事情的发展跟自己想象的有点出路,苏锦书举着右手,呆呆地看着周凌霄。
见她还举着手,周凌霄犹豫了一下,再次低头,亲了一口她的掌心,离开的时候,恶劣地伸出舌尖,舔了一下,“这样是不是不疼了?”
他的神情温柔,仿佛刚才只是做了一件很普通寻常的事情。
苏锦书却像是被电击了一样,迅速收回手,可是没有用,手掌心的电流一路流传,顺着手臂流向心脏,她的心狠狠地颤了一下。
“方叔请我们晚上过去吃饭,你想去吗?”周凌霄的声音暗哑,像是在克制着什么。
“哦,去,我们去去哪?”苏锦书小脸通红,语无伦次地说。
周凌霄再也忍耐不住,砰地关上门,将人拉进怀里,狠狠地朝着她的红唇吻下来。
带着青涩的吻技仍旧避免不了两人牙齿间的磕磕碰碰,周凌霄的舌尖依旧温柔的令人心颤。苏锦书开始害怕这种温柔,本能地想要逃走,却被他铁箍一般的手臂牢牢锁住,被他炙热的呼吸融化,逐渐沉沦
又一次犯规了,但仅此一次,毕竟挣钱不容易,而周凌霄是个大方的反派。
第23章 小逃妻 她本来拿的是痴心一片、反被……
扮演柔弱不能自理的娇妻, 结果被按着亲了又亲,苏锦书羞愤欲死。
更让她觉得没脸见人的是,她在倪红玉面前信誓旦旦地立下flag, 最多只给周凌霄轻轻地亲一下的, 结果,这哪是轻轻地亲一下
回想刚才接吻的激烈程度, 苏锦书生无可恋,刚才亲了几次来着?
一次, 两次,三次算了,毁灭吧,根本数不清。
想着想着,苏锦书觉得, 这也不能怪她把持不住。周凌霄的学习能力太强了,都是新手,他就能很快找到方法,接吻的时候牙齿不磕碰不说,其他方面的技术也突飞猛进,令苏锦书舒服地找不着北, 中间甚至主动勾着他的脖子索吻
周凌霄帅绝人寰, 加上接吻的技术好,跟他接吻实在太舒服了, 这真的不能怪她把持不住等等,苏锦书清醒过来,立马打住脑海中的回味,往事不堪回首,不能再想了。
国营衬衫厂筒子楼, 方豹站在院子门口,左右张望。随着夜色完全黑下来,他焦虑地走来走去,在四合院门口转起了圈圈。
“方叔,晚上好呀~”
苏锦书难得一路无话,坐在自行车后面没有乱动。她不说话,周凌霄本来就话少,两人沉默了一路,气氛怪尴尬的。
远远地看见方豹的身影,苏锦书从周凌霄身后探出一个头,主动打招呼。
方豹见到他们,眼睛笑成一条缝,“快,快上楼进屋去,再晚些菜都凉了。”
他完全没有责怪的意思,苏锦书却想到,他们来之前,在屋里亲来亲去,结果出门的时候,天都快黑了,狠狠地瞪了周凌霄一眼。
周凌霄稳稳停下自行车,第一时间转身,扶苏锦书下来。
以前可没有这种待遇,苏锦书心里又有点美滋滋。
“不错,阿霄,男人就该细心呵护媳妇。”方豹看着小夫妻互动,笑意更深,眼睛周围的褶子快笑成一张蜘蛛网了。
苏锦书听到狐疑地看了一眼周凌霄,这厮不会又在演戏吧?
不容她多想,方豹已经迫不及待引着他们上楼。他作为国营衬衫厂的书记,住在二楼中间一套宽敞的两室一厅。
一进屋,苏锦书就闻到屋子里浓郁的肉香,待看清桌上的菜后,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京酱肉丝、青椒回锅肉、清炒小白菜、奶白的鲫鱼豆腐汤,最重要的是,桌上竟然有一盘红烧牛肋条。
在这个牛肉极为稀缺的时代,苏锦书做梦都想不到,自己有一天能吃上牛肉,还是牛肋条!
“坐下吃,锦书啊,不用客气,就当在自己家一样的。”方豹热情地招呼她。
苏锦书:“方叔,你在衬衫厂之前,不会是个厨子吧。这菜香的,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真是个聪明的女娃娃,我十五六岁的时候,跟着我爸在四川农村做乡厨,学了几手好菜,快尝尝味道怎么样。”方豹看苏锦书的眼中多了几分欣赏。
苏锦书的筷子直接就朝着红烧牛肋条去了,肋条炖得酥烂,浓郁的酱香在口中爆炸她的眼睛不自觉眯起,筷子不停,连吃了两块牛肋条后,接着向青椒回锅肉下手。
不仅是牛肉,调料在这个时代也是稀缺的。但这盘青椒回锅肉,豆瓣酱一类的调料显然都是放足了的,非常下饭。
“太好吃啦!”苏锦书吃得腮帮鼓鼓,像只小仓鼠一样,一边吃一边夸,连干了三碗饭。
“你再吃的话,会撑着肚子。”在苏锦书想要盛第四碗饭的时候,周凌霄忍不住出声提醒。
苏锦书摸摸自己的肚子,知道周凌霄说的对,乖巧放下碗筷,一脸遗憾。
“喜欢吃,以后就经常来家里吃饭。”看到苏锦书的表情,方豹忙笑着说。
周凌霄早就吃完,安静地坐在一边,自我隔开一个小欧世界。
“不用,以后我会做给她吃。”他不带什么情绪地说。
方豹脸上的笑容僵硬了一瞬,很快又恢复,“你们小夫妻感情好就成。”
他们来得晚,吃完饭就不便再留,方豹送他们下楼,目送骑着自行车走远的人良久。
直到再也看不见他们,方豹早已干涸的眼眶,才终于落下浑浊的泪来。
“嗝~”可能是吃得太饱,苏锦书坐在后座上,不停地打饱嗝。
“你喜欢吃辣?”良久,周凌霄终于出声。
苏锦书想起他刚才说会给自己做菜,忙说:“是呀,我喜欢吃辣菜,像是麻婆豆腐、水煮肉片、酸菜鱼”
“你说的这些,调料都很难买齐。”周凌霄听得眉头都要拧成麻花了,“况且,这些菜是不是太重口了?”
“哦。”听到调料买不齐,苏锦书有点泄气,悠悠道,“吃辣就像生活,明知道会痛,还是忍不住再来一口。”
为什么?还不是因为生活太苦了呗
二十一世纪的牛马,哪个没有加班到深夜,等终于有空隙放松吃饭,自然是要吃点麻辣刺激的东西,唤醒麻木的灵魂
身为牛马的痛苦,作为天之骄子的周凌霄,不会理解。
“我会学着做辣菜的。”
苏锦书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前面突然一个急刹车,她一头撞在周凌霄的腰上。
等她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周围一群小混混模样的人已经把他们包围了。
领头的是个右脸带疤的中年男人,他在苏锦书抬头后,眼中亮起惊艳的光。
“啊~”
他甚至没来得及看清楚,就被周凌霄一脚踹翻在地,发出惨叫。
“有的人,不是你配看的。”周凌霄肃然立在他身旁,冷冷地说。
这身手,这速度,苏锦书看得目瞪口呆,作者给反派大佬的配制也太高了!
突然眼前无数亮光闪过,苏锦书瞳孔骤缩,十几个混混全都亮出了匕首,在路灯下反射出寒光。
周凌霄立在中央,巍然不动,冷冷地扫了他们一眼。
不对,这群人不是来劫财劫色,而是冲着周凌霄的命来的,苏锦书的后背发凉。
等他们往上冲的时候,苏锦书拔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喊:“着火了!着火啦!大家快来救火啊!”
她没跑多远,就碰见带着人来的何书嘉,“哪着火了?”
苏锦书慌乱地说:“没没有着火,周凌霄被一群人拿着刀子围攻,你快去帮他!”
何书嘉二话不说,带着人赶去救周凌霄,佟清青和另外一个女警留下保护苏锦书。
“你放心好啦,周凌霄不会有事的,我们先送你回家?”佟清青抱住她,轻柔地问。
苏锦书点点头,又摇摇头,心里乱成一麻。
见到何书嘉的那一刻,苏锦书就明白,今晚的事,大概率是周凌霄设的局,引蛇出洞。
既然是周凌霄设的局,他应该不会有事,苏锦书担心的是自己,她刚刚拔腿就跑,像是一个柔弱不能自理的娇妻?
更别说什么痴心一片,爱周凌霄爱得死去活来,没有周凌霄就活不下去的深情人设了,全部崩塌地彻彻底底。
“回家吧。”苏锦书心如死灰地说,毕竟她刚刚把人丢了就跑,现在跑回去关心人家,也太假了不是。
佟清青将苏锦书送回家后,再三向她确认,“你一个人会不会害怕,我可以在这陪你的。”
“佟警官,谢谢你,已经到家了,我可以的。”苏锦书婉拒,她现在只想一个人静静。
怀着沉重悲痛的心情洗漱好,苏锦书钻进被窝,望着黑漆漆的天花板,迷茫,不知道怎么补救一下。
周凌霄一夜未归,苏锦书辗转反侧了一夜,顶着两个熊猫眼起床准备熬酸梅汤。
“小书书,你这黑眼圈,一夜没睡?”倪红玉特意来早一点,准备帮苏锦书熬酸梅汤。
“唉,说来话长。”苏锦书也不熬汤了,垂头丧气地跟倪红玉说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倪红玉:“你真的拔腿就跑,都不带犹豫一下的?你好歹跑之前,深情地看他一眼,让他知道你是迫不得已呀。”
“”?
苏锦书:“你当是演电视剧呢,十几把刀明晃晃地在那,我跑都来不及了,还深情地看他一眼。”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她本来拿的是痴心一片、反被抛弃的深情人妻剧本,现在变成了大难临头、转身就跑的小逃妻了。
“你不是喊人救火了吗?”倪红玉抓住重点,“你就说,你是着急找人来救他,才拔腿就跑的。”
苏锦书反应过来,“对呀,虽然我是想一走了之,但我顺便喊人了。”
她瞬间看到了希望的曙光,这么向周凌霄解释的话,他也许不会生气?
“好了,小书书,咱们今天上午的摊不出了,你好好的睡一觉,养好精神咱们再去摆摊。”倪红玉将她从厨房推到房间。
心里的大石头放下,苏锦书立马打了个哈欠,困了。
正午,苏锦书迷迷糊糊地,看见有个人坐在自己床边,再一看,这不周凌霄嘛。
她一个激灵坐起来,“你要干什么?”
周凌霄伸手,她更害怕了,一个劲地往退,退到床边快要掉下去也毫无所觉。
“啊!”身上传来悬空感,苏锦书惊叫出声。
预料中的疼痛感没有到来,周凌霄稳稳地抱住她,声音温柔地不像话,“昨晚你吓到了是吗?没事的,我不会让他们伤害你。”
“是我的错,我没有算好时间,让你撞上这样的事,你想让我怎样补偿都可以。”他认真在道歉。
苏锦书怀疑自己是不是没睡醒,在做梦。
小心眼、睚眦必报的周凌霄不怪自己丢下他就跑,反而道歉了?
可是他的神情温柔、专注,没有一丝掺假。苏锦书想了想,指指自己的唇。
周凌霄意会,俯身,给了她一个绵长悠久的吻。
亲亲就像吃辣,明知道犯规,还是忍不住又亲了一次。
仅此一次。
第24章 酸涩和恨意 可是现在,同样的场景,换……
“他不仅没怪你, 还给你道歉了?”
下午出摊的时候,倪红玉听说后,和苏锦书一样, 感到不可思议。
苏锦书:“我觉得吧, 周凌霄可能没有书里写得那么心机深沉,那么坏。”
“你是去拿离婚费的, 可不是真跟周凌霄结婚去的啊,他是个什么人跟你没关系, 你别瞎琢磨。”倪红玉脑海中的警铃响了,直觉他们发展方向不太对,“再说了,万一他跟你搁这演呢,你小心被他骗。”
“你说的对。”苏锦书是见识过周凌霄演技的, 她不能输给周凌霄,“拿到房子和钱才是最重要的。”
两个人来不及多说,就有不少人围过来买冰棍和酸梅汤,无暇再说其他的。
公园不远处,大树下站着两个人,一个穿着碎花衬衫, 弓着腰, 一看就是常年在地里劳作的中年妇女。一个穿着蓝色条纹T恤,抖着腿、站都没个正形的十五六岁少年。
“妈, 你看姐这生意多好啊。原先一个星期就回一次家,每次都给我们送钱来。最近半个月不回家了不说,钱也不给。您给她写信,她连回都不回。我看啊,倪红玉是当没您这个妈了。”倪红光嘴里叼着根牙签, 吊儿郎当地跟乔大花说。
乔大花看着买冰棍和酸梅汤的人群来了一波又一波,倪红玉收钱的手就没停过,气不打一处来,“这个死丫头片子,把我从小教她的那些话都忘了。现在挣了钱不往家里拿,一门心思跟姓杨那个小子过了是吧!”
趁着人多,他们气势汹汹地上前。乔大花上去就想对倪红玉动手,一巴掌拍过去,被倪红玉机敏地躲开了。
“你谁啊?干嘛呢?上来就动手打人,什么人啊!”买酸梅汤的京市群众们率先发难了。
乔大花双手叉腰,牛气地说:“我是她妈,她是我女儿,我打她教育她,天经地义。”
群众们听她这么说,一时有点拿不准了,如果是别人的家事,他们就不好插手了。
“嘘!”倪红光不正经地朝倪红玉吹了个口哨,“姐,你失踪半个月了,妈可着急呢。”
倪红玉眉头紧皱,没想到他们会找到这里来,一时不知如何应对。
“哪里来的恶婆子和小混混,乱认亲戚呢。”苏锦书灵机一动,直接否认,顺便再给他们扣个帽子,“最近城里来了一伙专门拐卖少女、儿童的人贩子,不会就是你们吧?”
迎面一口大锅盖过来,乔大花当然不承认,“苏锦书,你胡说八道什么,咱们一个村的,你能不认识我是谁?”
苏锦书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摇摇头,“大婶,我真不认识你。你们不会是瞄准了我们长得好看,特意过来认亲戚,好把我们拐走吧?”
“你说谁是人贩子呢!”倪红光脾气暴躁,立即就发怒了。
此时倪红玉回过神,意会苏锦书的意思,忙开口说:“大家伙看看,我跟他们两长得一点都不像,我真不认识他们。”
京市群众们的眼睛像探照灯似的,在他们几个人之间来回看,确认过眼神,一点都不像。
“人贩子!走,把他们送警局去!”群众中有人振臂一呼,其他人纷纷响应。
苏锦书:“真是太谢谢你们了,今天要不是有你们在,我们两个弱女子,可就危险了。”
她及时给予情绪价值,让热心的京市群众更为激动,几个壮年男子立马就上前把乔大花和倪红光的双手扭到身后,作势就要把送去警局。
“倪红玉,你个丧尽天良的,竟然要把亲生母亲送警局!”乔大花已经慌了,口中却还是骂骂咧咧的。
倪红光剧烈挣扎着,想要摆脱桎梏,却敌不过他们,最后被摁在地上,气呼呼地瞪倪红玉,“倪红玉你给我等着,看我不打死你。”
一群人浩浩荡荡就要把人贩子送去警局,正好佟清青在附近巡逻,听到动静过来问:“怎么回事?”
热心的京市人民群众围着佟清青,七嘴八舌地解释,总之就是这两个极有可能是天杀的人贩子,让佟清青把人带回警局好好审问。
一听是拐卖少女的人贩子,同样身为女性的佟清青立马重视起来,都顾不上问倪红玉话,立马就将人带去警局。
“小书书,听你说男主周庭韫不咋地,这女主佟清青,人看着不错呀,英姿飒爽的小警花。”倪红玉琢磨道。
苏锦书:“谁说不是呢,也不知道后边怎么就跟小眼睛普信男周庭韫结婚了。她要是没结婚,一直搞事业就好了。”
两人同时想起书中描写的关于佟清青婚后日常,表面上看起来,周庭韫浪子回头金不换,佟清青得到了他唯一的真心。后来更是一胎三宝,一家人其乐融融,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可是书里自从佟清青和周庭韫纠缠在一起后,原本英姿飒爽的小警花,彻底变成了苦情女主、幸福妻子和美满妈妈,她的精神状态,比之现在朝气蓬勃的样子,差距不可为不大。
“权利和金钱才是人,尤其是女人最好的补品。”倪红玉认同苏锦书的话,佟清青得到爱情,显然不如得到事业。
苏锦书:“小玉玉,你说的太对了。周凌霄和周庭云南这两人,虽然一个是反派,一个是男主,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都只演深情,不会真的深情。”
她们看书时便一致认为,周庭韫所谓的浪子回头金不换,不过是玩够了、累了,想找个合适的女人组建家庭,满足他的圆满人生而已。
从这个意义来说,佟清青不可谓不倒霉。
“小书书,现在倒霉的是我了。”倪红玉苦恼地说,“今天虽然暂时把原身的妈和弟弟送进了警局,但等他们出来,一定会再来找我的。”
“我倒是不怕他们,就是他们一直来找我闹的话,影响咱们卖东西。尤其是等我们店铺开起来,他们找我,一找一个准。”
原身的原生家庭和很多农村女孩一样,贫穷的家,重男轻女的爸妈,混账的弟,被扒着吸血的她。
如今他们知道倪红玉赚钱了,必然不会轻易放弃在她身上吸血的机会。
两个人商量了半天,对此一筹莫展。
“有办法了!周凌霄阴险狡诈,最喜欢出阴招,我去问问他怎么对付倪红光他们不就行了吗?”
倪家的人再难对付,也比不上周凌霄,苏锦书越想越觉得去请教周凌霄这个方法可行。
倪红玉觉得苏锦书说的有道理,“那小书书,你尽快找周凌霄想办法,我估计原身的爸,倪青山很快也会找过来。”
老婆儿子来了京市,倪青山没道理不跟着一起来,大概率是去找他在京市拉三轮车的朋友们喝酒吹牛去了。
“小玉玉,不慌,你看京市的人民群众这么热心。就算你爸找过来,咱们也不用怕。”苏锦书安慰她,“不行的话,咱们再去把高扬找过来帮忙。”
以防万一,傍晚出摊的时候,她们还是叫上了高扬帮忙。并且特意换了地点,在纺织厂挨着衬衫厂的后街卖酸梅汤和冰棍。
“高扬,上周你回顺远村告诉沈峰叔叔沈娇跳湖的消息,后来怎么样了?”苏锦书想起之前的事情,好奇地问他。
说起这件事情,高扬原本洋溢着喜悦的脸庞暗淡了不少,“沈叔一听说这件事情,立马就来京市找娇娇姐。他想把娇娇姐带回顺远村,可是娇娇姐不愿意。后来沈叔就在京市住下了,过了几天,娇娇姐不知怎么的,被他说服,跟着沈叔一起回村了。”
“我看娇娇姐的精神状态,很不好。”
苏锦书:“有沈峰叔叔在,她会好起来的。”
大约一个小时后,酸梅汤和冰棍都卖光了,三个人准备收摊回家,变故突然来临。一个男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他们冲过来,直接把他们的三轮车给撞翻了。
三轮车倒地,男人因为心急逃跑,也被绊倒在地上,抬起头恶狠狠地瞪着他们。
看清他的脸后,苏锦书心下一惊,是昨天晚上带头围攻周凌霄的带疤中年男人。
“王江,你站住!再不站住我们开枪了!”
何书嘉举着枪,带着一群人追过来。
情急之下,王江索性起身,拉了离他最近的高扬,把刀架在高扬的脖子上,自己躲在他身后,“你们别过来,再往前走我就杀了他!”
“王江,放下武器,你今天跑不了了!”何书嘉停下脚步,朝王江喝道。
王江挟持着高扬往后退了几步,“我跑步了,他也别想活,临死之前,我拉个垫背的。”
“你别伤害他,有事好商量。”苏锦书出声劝他。
王江看向苏锦书,有一瞬间的愣神,显然也认出她是昨天晚上在周凌霄身边的姑娘。
就是这一瞬间,何书嘉准确开枪,一枪打在王江拿匕首的右手上。
匕首落在地上,发出兵乓的响声,苏锦书眼疾手快,一把将高扬拉过来。
何书嘉带着人迅速上前,谁知道王江不顾受伤的右手,拉起三轮车猛地朝何书嘉他们推过去。
他们被三轮车逼得连连后退,王江一个闪身,钻进旁边的小巷子,疯狂朝前跑。
何书嘉朝苏锦书他们看了几眼,确认他们没事之后,带着人往小巷子追去。
纺织厂的街口,周凌霄的目光一直盯在高扬身上,垂在两侧的手紧紧握成拳,胸口是翻涌、抑制不住的酸涩和恨意。
他自认讨厌、恨一个人从来都有缘由,可今天连他自己都觉得,他恨高扬的原因令发笑。
为什么在高扬被人拿着刀威胁的时候,苏锦书没有拔腿就跑?
从昨晚到今天上午,周凌霄给自己做了无数的心理建设,告诉自己,苏锦书丢下自己拔腿就跑,一定有她必须跑的理由。
可是现在,同样的场景,换成高扬,她就不跑了。
“高扬,你没伤到哪吧?”苏锦书拉着他上下打量一番后,确认般问道。
倪红玉也看向他,“吓死人了,跟演警匪片一样。要是你受伤,我们就太过意不去了,毕竟你是来帮我们忙的。”
“放心吧,毫发无伤。”高扬心有余悸,面上一派轻松地笑笑。
苏锦书总觉得有人盯着他们,似有所感地朝街口望去,一眼便望见独自站在街口的周凌霄。
他一个人站在街口,高大的身影被夕阳拉得老长,见苏锦书看过来,冰冷的脸上第一次出现茫然。
几乎没有犹豫,苏锦书朝他跑过去。
第25章 把持不住 熟睡的周凌霄总给人一种可以……
“周凌霄, 你在这执行任务吗?”苏锦书很快跑到他面前,仰起头问他。
清凌凌的声音响起,他胸口的酸涩和恨意消散了很多, 脸上下意识地浮现温柔, “你”
一开口,周凌霄才发觉声音发涩, 想要问出口的话,就再也问不出来了。
“你怎么了?”苏锦书觉得周凌霄有点不对劲, 可到底哪不对劲,她总是看不出来。
因为周凌霄太能演了,就好像现在,苏锦书觉得他肯定是有点不高兴的。
但他就是戴上一副,我什么事情也没有, 我很好说话的面具,让人无从得知他的真实想法。
“你晚上想吃什么?一会儿我去买肉,你喜欢吃辣,农家小炒肉可以吗?”周凌霄避开她的问题,转而说起了今天的晚饭。
苏锦书立马被转移了注意力,漂亮的杏眼亮晶晶的, “好呀, 再随便炒个青菜,打个西红柿鸡蛋汤, 庆祝我们劫后重生。”
“嗯。”周凌霄忍不住微微勾起唇角,“一会儿你坐我的自行车回去?”
即使知道周凌霄在演,可这么一个大帅哥邀请自己坐他的自行车,苏锦书哪能拒绝得了,一口答应。
不远处的高扬看着他们甜蜜的互动, 默默垂下头,在街上收拾三轮车上掉下来的东西,不再往街口看去。
倪红玉啧啧两声,一个两个的,都挺能演哈。
不多会儿,杨向松特意赶来接倪红玉,老远就开始喊:“红玉,我来接你回家啦~”
两队夫妻成双成对地骑着车离开,高扬一个人离开的身影就显得格外孤独和落寞。
苏锦书想起周六要回顺远村两天,朝他招手:“高扬,周六一起回家呀。”
“好!”高扬笑着回答,阴霾尽扫。
周凌霄心中一沉,自行车重重地晃了一下。
“慢点,别骑那么快。”苏锦书吓了一跳,紧紧搂住周凌霄劲瘦的腰身。
后背传来柔软的触感,腰间两只柔弱无骨的手臂紧紧地缠着自己,周凌霄僵硬了一瞬,调整呼吸,两只大手紧紧握住车把,脚下用力一蹬,自行车稳稳地朝菊儿胡同驶去。
回到院子,周凌霄快速炒了两个菜,打了西红柿鸡蛋汤。农家小炒肉充满锅气,肉片滑嫩,白木耳爽口,加上青椒微辣的口感,和苏锦书前世常吃的预制菜口感全然不同。
就着锅气满满的农家小炒肉,苏锦书干掉了两碗饭。
放下碗筷,苏锦书摸摸自己明显长肉、软软的小肚子,颇为满意。原身是骨瘦如柴的身材,她不太满意,女生还是要有点肉更健康一些。
随即又想到刚才抱着周凌霄的腰身,看着瘦,摸起来一块一块,鼓鼓的。苏锦书忍不住朝周凌霄的腰看过去,也不知道他衣服下面有多少块腹肌,会不会是标准的八块。
“你周六要回家?”周凌霄冷不丁地发问。
苏锦书回过神,这才想起回顺远村的事情忘了和周凌霄说,“我们打算在店里做点卤肉卖,回顺远村找表哥他们商量肉源的事,顺便看看家里的养猪场建得怎么样。”
“嗯。”周凌霄应一声,正襟危坐,等着她继续说。
苏锦书立马意会,拉住他的胳膊撒娇,“我一个人回娘家,多无聊,你陪我去吧,好不好?”
“你不是一个人,你叫了高扬和你一起回。”周凌霄严肃且认真道。?
苏锦书立马摇摇他的胳膊,继续纠缠,“你跟别人不一样,我最想你陪我。”
她知道周凌霄最近在公安局忙着抓间谍,肯定是没有时间陪自己回老家的,但该演的戏还是得演。
“好。”周凌霄立马答应。
“方叔和那个脸上带疤的男人都抓到了?”和预想的不一样,苏锦书下意识把心里的疑惑问出来了。
周凌霄:“王江由公安局的人去抓,方叔,为什么要抓他?”
“我们刚从方叔家里出来,就碰见那群拿刀的人,难道方叔不是间谍吗?”
周凌霄变了脸色,放在桌子底下的手指微微蜷缩。
原来她以为昨天的晚饭是一个局,所以才生气丢下自己跑的。
“间谍是副厂长袁冈,方叔是我唯一信任的长辈,我没有抱着利用你的心态,带你去方叔家吃饭。”周凌霄深吸一口气,严肃地跟苏锦书解释。
“哦,我知道了。”苏锦书低下头,不敢看他。
周凌霄认真解释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让苏锦书觉得有点心虚,又有点怪怪的。
虽然苏锦书确实是这么认为的,但就算周凌霄利用她,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他们的婚姻,本就始于利用。
沉默在狭小的院子中蔓延,苏锦书主动打破僵局,“你周六,不用上班吗?”
“我们平日加班的话,可以自己选择时间补休。”
眼看着气氛又要沉默下来,苏锦书才想起倪家的事情,忙将今天中午倪家人来闹的事情告诉了周凌霄。
周凌霄听完,沉吟片刻,“我一会儿找向松商量,处理这件事,不会让倪家人影响你们生意的。”
有周凌霄出门,事情必定能顺利解决,苏锦书放心了,早早睡下,美美一觉睡到天亮。
早上七点,苏锦书被亮光刺醒,迷迷糊糊地坐起身,另一个被窝的周凌霄还在熟睡。
熟睡的周凌霄总给人一种可以随便亵玩的感觉,苏锦书控制不住地把手伸进了周凌霄的被窝,摸索一番后,顺利找到腰腹的位置。
“一块,两块,三块,四块”
在她数到第四块腹肌的时候,周凌霄按住她在腰间作乱的手,“别摸了。”
他声音暗哑,睁开的凤眼蕴着浓浓的欲色。
趁别人睡觉偷偷吃豆腐被抓了个正着,苏锦书立马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解释:“我我就是想数一下,你有多少块腹肌。”
绯红的云霞在她脸上炸开,苏锦书不知道的是,此时她急切想要解释的模样落在周凌霄眼里,是怎样可爱、娇艳欲滴,令人把持不住。
“你你干”
突然被扑倒,苏锦书惊慌开口,刚说出几个字,剩下的话就被周凌霄连着香舌吞吃殆尽。
一开始,男人的吻是疾风骤雨一般的,狠狠碾过她的唇,鬼子进村般在她的口腔中急切、肆意地扫荡。
像是在沙漠中干涸了许久的旅人,终于品尝到甘露,急切地索取、吞咽着几分钟后,稍稍解渴的男人理智回笼,轻柔地含吮,唇舌勾缠流连忘返
苏锦书呼吸变得困难,几乎要窒息,双手却紧紧搂住周凌霄的脖子,不愿跟他分开。
最后周凌霄偏过头,贴着她的耳朵喘气,“你要憋死自己吗?”
苏锦书的脸红成小番茄,“都怪你。”
刚才的吻不同于前两次,周凌霄完全褪去了接吻时的生涩,变得霸道而游刃有余,唇舌交缠间勾得苏锦书欲罢不能。
“嗤~”周凌霄轻笑一声,“嗯,怪我。”
热乎乎的气息带着电流钻进耳朵里,悸动瞬间传遍全身,苏锦书忍不住颤抖地“唔”了一声。
好不容易平复一点的周凌霄重新被点燃,又吻了上去,野火燎原。
***
“小书书,你你怎么这样了?”倪红玉今天来得比平常早一些,看见苏锦书的样子,吓了一跳。
周凌霄刚走,苏锦书还没从那场绵长悠久的吻中完全走出来,小脸绯红,眼角带着尚未褪去的情.欲。
倪红玉仔细观察她的神色,怎么看怎么有问题,“你不会和周凌霄,那个了吧?”
“没有!”苏锦书断然否认,小声说,“我会守住底线的。”
倪红玉轻舒一口气,再看她眉眼间皆是春情,大约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呀你,这才多久,就把持不住,被人勾去干了不该干的事。”
对此,苏锦书也深以为然,但这都是因为周凌霄的吻技突飞猛进,让她欲罢不能,绝对不是她的错。
大不了,仅此一次。
“先不说这个,小书书,你快去换身衣服,咱们往派出所去一趟。”倪红玉今天会早来,就是因为这个事。“你家这位周凌霄,不愧是全书最大反派,随随便便就把我爸,就是倪青山,给送派出所去了。”
苏锦书傻眼了,周凌霄昨晚也没出去啊。
等在路上,苏锦书听倪红玉说了昨晚的事情之后,更是大为惋惜。昨晚不应该那么早睡,错过一场大戏。
原来昨晚周凌霄听苏锦书说完倪家的情况后,料定倪青山昨天白天一直按捺住性子没出现,一定是另有所图,而且图的一定是钱。
倪青山喜欢跟京市蹬三轮的兄弟一起喝酒,周凌霄找何书嘉了解过倪青山那群兄弟后,知道他们不仅爱喝酒,还爱赌博。
喜欢赌博的人往往也喜欢铤而走险,周凌霄大胆猜测,倪青山晚上会找时机来向杨向松夫妻俩要钱。
“然后,你们提前做好准备,把他抓住送派出所去了?”听到这里,苏锦书忍不住提问。
倪红玉看傻子一样看了她几眼,“周凌霄让我们准备好一千块钱,就放在桌子上显眼的地方。倪青山要不到钱,自然会去偷。等他偷钱出来,等在外边的何书嘉就可以直接把他拷了。”
“盗窃金额超过500元,属于盗窃金额巨大,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周凌霄的原话,倪红玉至今都记得,周凌霄说出这句话时,气定神闲、一切尽在掌握中的样子。
“小书书,你说的对,周凌霄的阴招,那叫一个绝。”倪红玉昨天听苏锦书说还不信,昨晚亲身经历,不得不服。
苏锦书喜笑颜开:“对呀,我就说,倪家的人跟周凌霄比阴险狡诈,完全是小儿科!”
倪红玉:“?”
阴险狡诈是什么夸奖人的褒义词吗?——
作者有话说:前一秒:看见老婆跟别的男人生死与共,恨!醋桶爆炸[愤怒]
后一秒:老婆朝我跑过来了,开心[星星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