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凌霄:很好哄,会自己哄好自己。
第26章 维护 “某人现在可是一心护着周凌霄呢……
东城街道派出所, 乔大花和倪红光两个人瘫坐在地上,奄奄一息。
倪青山被关在侯问室中,扒着铁栅栏, 喊了一夜依旧亢奋地朝民警喊着:“放我出去!我没偷钱, 我去我女儿家拿钱,那能叫偷吗?那叫拿!”
昨天接到老婆儿子被送去派出所的消息后, 倪青山带着介绍信赶来,证明了乔大花和倪红光不是人贩子。
他们一家人当时怒不可遏, 准备去菊儿胡同找倪红玉这个丧良心的女儿算账。
可今天倪红玉和苏锦书转手就给人送派出所来,让倪青山隐隐能察觉到,这个女儿不像以前一样好控制了,心生忌讳。
于是他们三人干脆躲在菊儿胡同附近,偷偷观察。待看到杨家包括杨向松在内, 还有四口人的时候,暂时歇了去找倪红玉闹的事了。
女儿结婚了,娘家不停地找她要钱,要不到还上婆家门前闹去,倪青山一家讨不了好。到时候闹大了,胡同里的其他人出来看热闹, 肯定也不能站在他们那头。
但要让倪青山眼睁睁地看着女儿有钱, 他却拿不到,尤其是刚跟兄弟打牌输了钱
不甘心无功而返的倪青山最终还是上了杨家的门, 想着自己一家三口能吃上一顿好的也不亏。
亲家上门,杨德元夫妻俩热情招待,将家里的腊肉拿出来做了个肉菜,又做了三四个素菜。
“你们城里的青菜茄子,不如我们乡下的香!”临了, 乔大花点评说,“俺们吃这些,都是直接去地里摘,新鲜的嘞。”
杨德元沉默,江雪花尴尬地笑笑。
“你们地里的青菜茄子这么好,怎么不见你们拿点到亲家家里来?”吴桃花对他们这种上门打秋风的行为早就忍耐良久,听见他们吃完还要踩一脚,忍不住怼他们。
倪青山立马摆起了长辈的谱,“你这个女娃娃实在没教养,怎么跟长辈说话的?”
“你们算哪门子、哪里冒出来的长辈?”吴桃花简直要气笑了。
被亲生女儿送进派出所、憋了一肚子气的乔大花开始抱怨,“难怪我们家红玉嫁到杨家才半年,就变得六亲不认了呢。”
“就是,当初你儿子杨建同把女同学推进冰窟窿里,不是我爸妈给我姐陪嫁一千块钱,你们现在能过得这么舒坦吗?”倪红光跟爸妈一条心,也站出来说。
隔壁房间的倪红玉听到这里,悚然一惊。她对杨建同这个侄子印象不好,小孩平日里调皮捣蛋,对她也没什么礼貌。
甚至在吴桃花夫妻俩的影响下,常常对倪红玉这个婶婶趾高气昂,露出轻蔑神情。
可倪红玉怎么也想象不到,一个八岁的男孩,能做出在大冬天,把女同学推进冰窟窿的事情。
“红玉,你放心,后来我挣钱了,就添了二百块钱,将那一千块钱还给你爸妈了。我是真心娶你的,不是为了钱。”杨向松见倪红玉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怕她误会,忙解释说。
其实半年前,杨德元突然为他订下和倪红玉的亲事,杨向松是不知道内情的。他一个返城无业的知青,自认没资格嫌弃人家姑娘是农村的。
结婚后,他才知道父母拿他的婚事做交易,不伤心是假的。但婚已经结了,杨向松更想解决问题,于是在卖衣服挣钱之后,以给彩礼的由头把那一千块钱还回去了。
对于倪红玉总是偷偷往家里拿钱的事情,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心里隐隐有些担忧。但上次杨向松从广市回来,发现倪红玉不一样了。
整个人变得大方、开朗,做事干脆利落,杨向松开始欣赏倪红玉。
当然,也有不好的地方,倪红玉现在不愿意和他睡一个被窝了。
“我不是因为这个,你不觉得,建同有点可怕吗?”倪红玉心有余悸地说。
杨向松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和倪红玉的反应一样。禁不住父母哥哥总说建同年纪小不懂事,他也不好苛责侄子什么。
隔壁房间的争吵在继续,杨飞文听见他们提起这件事情,恼火地说:“这件事情我们等价交换,我们把祖上的两块坟地送你们了,你们有什么不知足的,现在还来我家埋汰我儿子。”
那个架势,下一秒就想拿起扫帚把他们赶出去。
杨德元拦住了他,“再怎么说,我们跟倪家是亲家,不要弄得下不了台。”
杨家祖上曾经富贵过一段时间,后来没落了,全家变成贫农。机缘巧合下,杨德元进了城当工人,一家人又从贫农变成工人。
社会变迁下,祖上的家产自然是没了,可在顺远村的坟地却保留了下来。虽说是坟地,但地的质量不错,种小麦玉米都不在话下。
杨青山他们噤了声,对方还不知道杨向松把那一千块钱还回来了,要是知道了,说不定会把那两块地收回去。
***
“后来的事情,就和周凌霄判断的一模一样。”倪红玉说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已经到东城派出所门口了。
苏锦书:“小玉玉,你是不是想换地方住?”
“小书书,还是你了解我,我们的默契真好。”倪红玉感动得快要哭了,“比我那个便宜老公杨向松有默契多了。”
“再小的孩子,那也实实在在杀过一个人,而且杨建同是故意把人推进冰窟窿的,我现在见到他我就害怕都。”
苏锦书想象了一下,确实挺恐怖的。不过现在人口多住房少,如果能换到房子,分家那会儿杨向松就带着倪红玉搬出去住了。
再加上返城的知青越来越多,住房问题在未来十年内,商品房没有开始建之前,会越来越紧张。
来不及多说,她们已经进了派出所。
一见到倪红玉,倪青山更加用力地拍铁栅栏,把栅栏拍得哗哗作响,“你这个死丫头,等老子出来了。看我不打死你!”
“倪青山,你给我安静点!”派出所民警被这家人闹腾了一夜,早就不耐烦,指着倪青山厉声说。
倪青山害怕地缩了缩头,不敢大声说话了。
乔大花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倪红玉,你到底想怎么着,非要把我们全部送进监狱去,你就开心了,是不是?”
倪红光熬了一夜,不像他们那么有精神,有气无力地说:“姐,你干嘛呀,都是一家人。”
倪红玉不是原身,对这家人没什么感情,因此他们激不起她的半分情绪。
她直接找佟清青问说:“佟警官,倪青山偷盗我家的一千元现金,按规定,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吧?”
佟清青是何书嘉让过来帮忙的,不过,她对倪红玉将亲生父母和弟弟统统送进派出所的行为,不太认同,因此迟疑地点了点头。
倪红玉本来也不需要佟清青帮她出头,得到肯定答案后,对倪家的三个人说:“你们都听到了吧,我可以出谅解书,放倪青山出来。不过,你们也得给我写一份断绝关系的保证书。”
“我们从此断绝亲子关系,你们不得再来找我索要任何钱财,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大家各过各的。”
她掷地有声,在场的除了苏锦书,全都惊呆了,佟清青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乔大花最为激动,“我辛辛苦苦怀胎十月把你生下来,你凭什么跟我们断绝关系?”
倪青山扒着铁栅栏想喊,瞥到一旁的民警,瑟缩了一下,小声说:“倪红玉,你是我们的女儿,这是事实,一辈子都改变不了,你休想跟我们摆脱关系。”
“哦。”倪红玉拉着苏锦书转身就走,“那你就等着判刑,在牢里呆个五年以上吧。”
她要走,倪青山夫妻俩立马就慌了。
乔大花看着倪青山,泪眼汪汪,“大山,你可不能去坐牢,你进去了,留下我跟红光可怎么活啊。”
倪青山恨得咬牙切齿,可再怎么恨,为了不坐牢,他也只能答应倪红玉的要求。
断绝亲子关系书到手,倪红玉开心地走出派出所,以后没有后顾之忧了。
“小玉玉,这也是周凌霄给你出的招吗?”
“是的,他说就算倪青山以后反悔了也没关系,想法再把他送进去就行。不过,我看他们不敢再来了,周凌霄这招,吓人呢,一判就是五年以上。”
走在后面,听到她们对话的佟清青皱眉。
她叫住苏锦书她们,“你们这样对自己的亲人是不对的,毕竟血浓于水,家人对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
“你管这种只想从女儿身上吸血,不管女儿死活的人叫亲人,还最重要?”苏锦书无法理解她的思维。
倪红玉:“谢谢佟警官今天愿意出面帮我,不过,对我来说,没有这样的亲人,我才能活属于我自己的人生,他们一点都不重要。”
佟清青感到迷惘,“你们你们不要跟周凌霄走太近,他不是好人。”
这两个姑娘一定是被周凌霄带坏了,佟清青心想。
“佟警官,说话要负责任的,周凌霄怎么不是好人了。”苏锦书立马就不干了,脸拉得老长,“如果你有证据,大可以直接抓他;如果没有,你背后泼人家脏水,不道德。”
“尤其是当着人家妻子的面,容易挑拨我们夫妻关系。”苏锦书又补充上一条。
佟清青更为迷惑,她记得前世苏锦书不是这个时候跟周凌霄结婚的,而且苏锦书胆小畏缩,跟眼前的这个人气质完全不一样。
“以后你们自然会知道,周凌霄他绝对不是个好人。”佟清青觉得自己只能言尽于此。
苏锦书:“感谢佟警官提醒,至于周凌霄好与坏,我们自会分辨,不劳佟警官费心。”
分别之后,倪红玉向苏锦书提起,觉得这个佟清青有点怪怪的。
苏锦书也有同样的感觉,但她对佟清青另外一点更有看法。
“她眼睛不太好使,看上小眼睛痞子男周庭韫就算了,还说我家周凌霄不是好人,真该去眼科看看。”苏锦书气呼呼地说。
“噗~”倪红玉忍不住笑起来,“你呀,就喜欢好看的呗,颜值即正义。”
苏锦书见不得她笑自己,伸手去挠她痒痒窝,“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周凌霄帮了你这么大忙,难道你要站在佟清青那边?”
倪红玉一边逃一边笑说:“我当然站在我们小书书这边呀,某人现在可是一心护着周凌霄呢。”
“你说什么呢!”苏锦书红了脸,跺着脚去追她。
东城派出所,两人像小蝴蝶一样渐渐远去,只留下银铃般的笑声。
第27章 火热玉米地 苏锦书还能感受到周凌霄身……
周六清晨, 回乡的旅程变成三人行。
周凌霄今天梳了个光亮整齐的大背头,穿着黑白色几何图案的花衬衫配西装裤,高腰设计的西装裤搭配皮带, 显得腿特长。
同样是花衬衫, 这样简单几何图案的花衬衫显然比苏锦书之前要求他穿的那件更适合周凌霄,高洁出尘的气质中掺杂着几分随意和神秘感。
好看自然是好看的, 苏锦书怎么看,都是眼前一亮。就是这个造型吧, 怎么看都是孔雀开屏,不像是周凌霄能做出来的事情。
几次下来,高扬也察觉到周凌霄对自己的敌意。他从小就喜欢苏锦书,后来重逢,苏锦书已经结婚, 高扬就把这份喜欢默默地藏进心里。
可如今看来,这份他自以为藏得很好的暗恋,在别人看来或许分外明显。
下了车,到达村口后,高扬犹豫片刻,下定决心对苏锦书说:“锦书, 其实, 我考上大学后,曾经暗示过你, 等我大学毕业之后,我们就结婚。”
苏锦书意外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
“你小子想当我面挖墙角?”周凌霄如临大敌,宣示主权一般地牵住苏锦书的手,望向高扬的眼神充满戒备。
“胡说八道什么呢。”苏锦书被周凌霄的直白闹了个大红脸。
高扬忍不住笑起来:“我确实一直喜欢着锦书, 但我不会做出破坏你们婚姻的事情。我今天说出来,就是打算放下这段感情。”
“锦书,以后我们还是朋友,对吗?”
苏锦书笑答:“当然。”
三人分别之后,周凌霄突然说:“他一定是想让我放松警惕,再寻找机会对你下手。”
苏锦书看着周凌霄,眼波盈盈,眉目含笑,她好像知道周凌霄今天为什么打扮了。
她踮起脚尖,在周凌霄耳边悄声道:“你今天很好看,我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你最好看。”
明明苏锦书之前缠着他讲了不少告白的话,比这更加直白露骨,可周凌霄唯独在这一刻乱了心神。
像是沉寂千年的无波古井,被丢下一颗巨石,在他心中激起层层巨浪。
他慌乱地躲开头,洁白如玉的耳朵染上一层薄红,渐渐蔓延到脖子。
苏锦书觉得自己肯定是眼花了,周凌霄这是害羞了?
“姐!姐夫!你们站在这干什么呢?”苏云中跑过来接他们,疑惑他们怎么站在原地半天不动呢。
苏锦书:“没事,我们这就回家去。”
等她再回头看周凌霄时,对方又恢复了平常冷若冰霜的神情。苏锦书暗暗可惜,难得看见周凌霄方才那样的神情呢。
牛城夫妻俩今天都有事,没有过来,牛鹏和牛才兄弟两早早地过来等苏锦书。
“表妹,你提出的那个种养相结合的养猪法子真不错,能省下很多猪食。”牛才一见到苏锦书,就忍不住说开了。
牛鹏:“是啊,锦书,我们除了在山里盖了猪舍之外,还另外建了一间木屋,我们三轮流在那守着。”
苏云中拉过周凌霄,炫宝似地说:“两位表哥,我们采用的关于养猪方面的疫苗、寄生虫控制,还有母猪繁殖方面的知识,全靠姐夫翻译的外国农业书籍呢。”
“呦,表妹夫,你今天这一身,敞亮啊!”牛才眼前一亮,调侃说。
牛鹏笑呵呵地打量了一下苏锦书,穿着鹅黄色的香港裙,没有化浓妆,胜在天生丽质,亭亭玉立,如同出水芙蓉般天然去雕饰。
“要不怎么说跟锦书相配呢,他们俩站在一起,就是村里最漂亮的风景线了。”
周凌霄不习惯与人亲近,更不爱交际,因此苏云中拉他的时候,有一瞬间的抗拒。但几个年轻人都热情坦诚,最重要的是,他们对自己和苏锦书是全然的认可。
他心中涌起的不适慢慢消散,一点一点地融入人群中。
“我看,咱们这就去山上走一趟吧。”苏云中提议说。
苏锦书:“好呀,我也想去看看咱们家的猪怎么样了。周凌霄,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她亮晶晶地杏眼期待地看着自己,周凌霄几乎是毫不犹豫答应,“好。”
牛艳叮嘱他们:“你们早去早回,我在家做好午饭等你们回来。”
“妈,你放心啦,我们保证准时回家吃饭。”苏锦书朝她做了个鬼脸,牛艳宠溺地笑笑。
养猪场建在山中间背阳的地方,上山的地方除了蝉鸣得厉害外,郁郁葱葱,空气清新,苏锦书觉得浑身的毛孔都舒适地张开了。
旁边是灌木丛,脚下是厚厚的草丛,“沙啦~”一响,一条青色的长蛇倏从草丛里窜出来。
“啊!啊啊啊~蛇~蛇蛇蛇!”苏锦书的尖叫声在山林中响起,惊得一群小鸟扑腾乱飞。
她一边叫,一边转身扑进周凌霄的怀里,顺着他的腰,使劲往上爬呀爬,两条小腿牢牢地缠住周凌霄的腰,手紧紧地搂住他的脖子。十指紧紧攥住他的衬衫,身子控制不住地发抖。
周凌霄被她一扑,手掌下意识地拖住苏锦书的臀部,入手是两团柔软的触感,他下意识地捏了一捏,才猛然发现自己手中握住的两团是什么。
“周凌霄~”苏锦书羞得抬起头,声音因为害怕还发着颤,委屈地叫了他一声。
这边两人亲密无间地抱在一起,另一边牛才眼疾手快地把那条蛇赶走,使劲朝苏云中和牛鹏使眼色。
对方意会,三个人齐齐转过身,大声说:“我们什么都没看见!”
周凌霄:“”
苏锦书更加羞耻,脸红成了小番茄,手忙脚乱地从他身上下来。
她真是没想到,周凌霄平时一副清心寡欲、道貌岸然的样子,竟然趁人之危,做出这样的事情,苏锦书决定要生他的气。
猪场建得很好,无论是猪舍卫生还是饲养都做的很好。
“按照现在的猪的生长情况,第一批猪四个月后应该就能出栏了,大概能挣到八千元左右。”说起这个,牛鹏有点激动。
这意味着,他们第一批猪出栏就能赚到钱了。
当初建养殖猪场,苏锦书拿了两千元出来,牛家兄弟和苏云中各一千元。苏锦书提出自己虽然出资比例高,但常年在京市,无法参与养猪的各项工作,提出分红的时候,大家等比例分配。
“姐,第二批开始,我们打算扩大猪的养殖规模,达到五十只的样子。”苏云中提出他们接下来的想法。
牛才:“可惜我们有点担忧人手不够,我们平常要杀猪卖猪肉,云中要顾着家里的鸽子。”
苏锦书想了想,“这个好解决,在村里雇一两个人帮忙养,按月给工资就行。”
村里养猪的人家不在少数,意味着雇佣一个养猪好手不是难事,牛才几人脸上立即浮现喜色。
“现在猪肉暂时没有放开管控,必须找一个绝对信得过的人。否则,这个养猪场只怕保不住。”周凌霄提醒他们。
三人的脸色又齐刷刷地垮下来,如丧考批。
苏锦书安慰他们:“我们回去琢磨一下,总能选出合适的人选的。”
山里的松树下堆着厚厚的松针,苏锦书眼尖的看见一样好东西,“你们看,是松树菌子。”
这东西夏天的山里常见,下过雨之后就能冒出一窝又一窝,牛才他们不懂苏锦书在激动什么。
周凌霄已经率先过去,弯腰扒开松针,开始摘蘑菇,“新鲜的松树菌子,用来炖鸡汤,清炒,都是极鲜的。吃不完用油炸了保存起来,吃饭的时候来一些也香。”
“嗯嗯嗯!”苏锦书疯狂点头,周凌霄就是会吃。
她刚想夸周凌霄几句,想起这个人刚才对自己做的事,又放下嘴角,自顾自地采蘑菇去了。
苏云中三人拿了个大背篓,跟着一起去捡蘑菇。
回到家,牛艳看见他们背了一大筐的松树菌子回来,惊喜说:“这些菌子真新鲜,趁着新鲜,我拿点去炒一盘来,晚上再用来炖鸡汤。”
“妈,您累了一上午,我来吧。”周凌霄接过蘑菇,就要往厨房去。
牛艳赶忙拦着:“哎,这哪成啊”
“妈,你就让他去吧。”苏锦书拦住牛艳,看也不看周凌霄。
接下来吃饭的过程中,苏锦书依旧不看周凌霄,不跟他说话,身体力行地告诉他,自己生气了。
只是在周凌霄端上一盘鲜掉眉毛的炒菌子时,眼睛亮了一亮,然后就埋头苦吃。
吃完饭,牛艳看出他们小两口在闹别扭,故意说:“锦书,凌霄啊,我地里有一批玉米熟了,你们去摘点回来,晚上吃。顺便在村里散散步,消消食。”
苏锦书不情不愿地提着篮子跟周凌霄一起去了玉米地,玉米地里的青纱帐更加绵密了,玉米秆子窜得比人还高,宽长的叶片在热风中沙沙摩擦,秆节间鼓胀的苞谷已裹上层层青壳,顶端抽出的绛红穗子像流苏一样垂下来。
“你要怎样,才能消气。”周凌霄停下脚步,立在玉米从中,淡淡问她。
想到他在山里做的事情,再看周凌霄这副淡然的样子,苏锦书更生气了。
气了好一会儿,苏锦书灵机一动,“除非,你把衣服脱了,给我摸你的腹肌。”
上次偷摸着摸周凌霄的腹肌被发现了,被压着亲了又亲,苏锦书早就想找回场子了。
周凌霄眼睫颤了颤,“在这里?”
苏锦书看了看周围,这才想起他们在玉米地里呢。他不说还好,一说就特别容易让人遐想连篇。
“就这里,怎么,不敢了?”苏锦书硬着头皮,昂首挺胸地说。
她觉得周凌霄这种保守的人,绝对不能答应这种事情,今天这个场子,她绝对能找回来。
周凌霄看了她好一会,缓慢地张开手臂。
“你干嘛?”苏锦书被他的动作搞懵了。
“你不是想摸吗?自己来脱衣服。”周凌霄一派坦然,背后是青色大海一样的玉米林。
苏锦书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四处张望,见没有人,气势汹汹地上前,“脱就脱。”
无论气势上装得如何强,真上手解扣子的时候,苏锦书就暴露了她的紧张,解了好几分钟,也没能把周凌霄的衬衫扣子给全部解开。
周凌霄冷静地看着她,眼底再次浮现浓浓的欲.色。
“我来。”周凌霄按住她的手,三下五除二,将上衣一脱。
大片大片白皙的胸膛暴露在苏锦书的眼前,她不仅看清了周凌霄腰间排列地整整齐齐的八块腹肌,还有那鼓鼓的,肌肉线条流畅的手臂和
苏锦书本能地察觉到危机,转身想跑,却被周凌霄一个健步拦住去路。
她被压在玉米地里,被迫承受周凌霄狂风暴雨一般落下来的吻。不仅如此,苏锦书还能感受到周凌霄身上火热的体温,像是要把她融化一般。
背后是略有些扎人的玉米杆,前面是牢牢禁锢锁住她的周凌霄,苏锦书逃无可逃。
周凌霄的吻变得急切,并且开始不满足地往下游走
“周凌霄,你别别留下印子呜呜我一会儿还要出去见人呢。”苏锦书眼角沁出泪来,哀求着埋首在她颈间的人。
周凌霄抬起头,清俊如玉的面庞染上胭脂色,平日禁欲如谪仙一般,不染凡尘的男子,此时为她坠落凡尘了。
苏锦书又咽了一口口水,眼神逐渐迷离,她为这样的周凌霄着迷。
第28章 恶劣 “那么,我用笑容,换你的吻,可……
被男色迷惑的后果就是, 两个人在玉米地里滚来滚去,吻得热火朝天。
并且,周凌霄也没有放过她的脖子, 只是刻意控制了力道, 尽量不留下痕迹。
起身后,苏锦书看着自己凌乱的头发和衣服陷入了沉思。
周凌霄正在慢条斯理地穿衣服, 苏锦书转头,一眼就能看见他细腻、白皙如玉的大片肌肤和完美的八块腹肌。
好吧, 这也不能怪她被迷惑,周凌霄身材太好了叭。苏锦书很快原谅了自己,玉米地仅此一次。
“周凌霄,你是不是经常锻炼?”苏锦书整理好头发和衣服,好奇地问他, “你的腹肌就是这么来的?”
“我们单位的人会按时进行军事训练,强健体魄。”
苏锦书:“那你们单位的人身材都很好咯,谁的身材最好呀?”
周凌霄的脸立马黑了,“如果有比我身材更好的,你就想去看他的腹肌,是不是?”
“那也不是, 还得看他长得好不好看, 长得丑的也不行。”身材固然重要,但苏锦书秉持颜值第一的原则。
周凌霄乌云转晴, 微微抬头,自信地说:“如果是两者结合,你肯定找不到比我更好的。”
苏锦书:“”
开屏的骄傲雄孔雀即视感,没眼看。
在玉米地里折腾了快一个小时,两个人才开始办正事, 寻找成熟饱满的玉米,摘下来带回家去。
摘了满满一篮子玉米后,刚走出玉米地,就碰见了骑着自行车的何书嘉。
“嘿,周哥,嫂子,真巧啊。”
苏锦书也觉得巧,“上次咱们好像也是这么碰见的。”
作为一个有办案经验的警察,何书嘉一眼捕捉到苏锦书脖子上淡淡的的可疑红痕迹。再看有洁癖、衣服向来干净又一丝不苟的周哥,不仅衣服上出现了少许褶皱,衬衫袖口的衣角上还沾了少许黄色的泥土。
何书嘉的小表情就精彩了,揶揄他们:“玉米地不错哈~”
苏锦书一下就听懂了,小脸爬上红霞,嗔怪地瞪了周凌霄一眼。
“有事说事,没事滚。”周凌霄神色如常,不客气地说。
“我们就是去摘玉米,别的什么也没做。”苏锦书垂着头,小声解释。
“嘿嘿~周哥,嫂子,我还要去办案,先走一步喽。”何书嘉脚下一踩,等着自行车走了。
苏锦书嗔怪地瞪了周凌霄一眼,“都怪你!”
“嗯,怪我。”周凌霄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
到底是顾忌着苏锦书,周凌霄在苏锦书的脖子上亲吻时很克制,等回到家时,红痕就完全消失,完全看不出来了。
隔壁的郭大妈看见他们,热情地打招呼:“锦书、小周,回来探亲呐?”
“是啊,郭大妈,您忙什么呢?”苏锦书对郭大妈这个邻居的印象不错,笑着回答。
郭大妈:“哎,你还不知道呢吧,沈峰他们家出大事了!”
这是有瓜啊,苏锦书立马对周凌霄说:“你先提着玉米回去吧,我去郭大娘姐坐坐,说说话。”
周凌霄却没有答应,“我把玉米拿回去后过来陪你。”?
“哎呦~刚结婚的小夫妻感情就是好,蜜里调油的,一时半刻也不想分开。”郭大妈笑着打趣他们,却也真心实意地为他们高兴。
她从小看着苏锦书长大,打心眼里希望苏锦书好。
饶是之前有很多谈恋爱的观看经验,面对这样的打趣,苏锦书仍旧忍不住脸颊发烫。
好在郭大妈没有揪住他们一直打趣,拉了苏锦书进屋去后,就忙着装果子、泡茶这些招待客人的活。
“郭大妈,咱们这么多年的邻居,您不用这么客气。”眼看周凌霄都已经放下玉米过来了,郭大妈还在到处找吃的,恨不得把家里所有的好东西都拿出来,苏锦书出声制止她。
“您快跟我们说说,沈峰叔叔家里出什么事了。”
郭大妈这才坐下,“前些天,不知道怎么回事,沈峰突然把在京市的女儿沈娇带回村里来了。村里的人都觉得奇怪,他们家那刘婆子可是没少在村子里宣扬,说她孙女沈娇在京市挣了大钱,如何如何出息。还说她谈了个优秀的京市对象,马上就要结婚了。”
“她嘚瑟过了头,村里自然有些心生嫉妒的,看沈娇回村了,整个人状态很差,就去问刘婆子了。你孙女不是在京市赚大钱吗,怎么回村里来了?她那个优秀的京市对象呢?”
沈娇的事情,苏锦书和周凌霄是亲身经历者,闻言下意识地对视了一眼。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苏锦书干预了沈娇的走向。如果不是她把沈娇跳湖自杀的事情告诉了高扬,高扬又去找了沈峰,沈娇现在应该不会回村。
至于书里沈娇的经历、结局如何,苏锦书没有看到,自然也无从得知。
“刘婆子那叫一个气呀,也不问沈娇为什么回家,反正就一个劲地把沈娇往外赶,想把沈娇赶回京市继续给家里挣钱。”郭大妈继续说,“她一直就不待见沈娇和她妈,觉得她妈没能给家里生个男孩不说,还疯了拖累自己儿子。”
“好在沈峰是个真男人,这么些年,一直护着他们娘俩。这几天,刘婆子闹事,他就直接带着老婆女儿回老房子住去了。”
苏锦书点点头,“沈峰叔叔是个明事理的,那刘奶奶这就没办法了吧?”
郭大妈脸上浮现要放大招的表情,“原本,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谁知道,今天一大早,刘婆子突然声势浩大地跑去老房子。说沈娇是杀人凶手,她之前给家里的菜下毒了,要不是天气热倒了给猪吃,他们一家人就全交代了。”
万万没想到,上次何书嘉特意过来调查的下毒案件,就这么重新揭开了帷幕。
“沈峰叔叔对女儿那么好,沈娇没有理由把全家毒死吧?”苏锦书不太相信刘婆子说的话,提出质疑。
郭大妈:“沈娇这孩子,我多少也了解一些。光说她会下毒这件事情,我就不相信,更不用说她能下毒,毒死亲生父母这种事了。不过,这事咱们谁说了都不算,警察已经往这边赶了,得经过调查,才能知道事情到底怎么回事呢。”
原来他们刚刚在玉米地边上碰见何书嘉不是巧合,他赶来顺远村,是来调查沈家下毒的案件。
“周凌霄,你说,沈娇和周庭韫之间,到底发生什么事,能让一个原本乐观开朗、乖巧懂事的女孩,跳湖自杀,甚至牵涉下毒杀人的案子中间?”走出郭大妈家之后,苏锦书说出了自己一直萦绕在心头的疑惑。
周凌霄冷冷道:“也许,是因为爱情吧?”
因为爱情自杀的,苏锦书看得多,听得也多,因为爱情给自己家人下毒,苏锦书没有听过。
“周庭韫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苏锦书不由自主地继续问道。
周庭韫这个名字,在他们之间一直是个忌讳的话题。周凌霄不会让苏锦书知道,原本跟她订下娃娃亲婚约的是周庭韫,以免影响周凌霄利用这段婚姻来打击周庭韫的计划。
苏锦书也不想横生枝节,她只需要配合周凌霄演完这场戏,拿到钱和房子就行。
她察觉到,每次提起周庭韫,周凌霄就会浑身你紧绷,散发浓浓的戒备和敌意。
“你对周庭韫很好奇?”就在苏锦书以为周凌霄不会回答的时候,周凌霄反问了一句。
“确实很好奇。”
周凌霄的脸色变得铁青,嘴唇微颤,有些东西就要压抑不住,由胸腔自上脱口而出。
“好奇他一个小眼睛的丑男人,哪里来的爱情。”苏锦书喃喃道。
胸口澎湃的不悦、担忧、紧张、对周庭韫的厌恶,和种种难以言语的情感,瞬间消失一空。周凌霄甚至难得头脑空白了一瞬,而后勾了勾唇,“确实。”
苏锦书仰头看着他,“周凌霄,你知不知道,你笑起来很好看?”
尤其是每次脸色多云转晴的时候,霎那间乌云消散,溢出霞光,无论多少次,苏锦书都会被周凌霄这样的笑容惊艳。
周凌霄俯下头,在距离她一厘米的地方,丹凤眼专注地看着她的眼睛,“苏锦书,你知不知道,你每次夸我的时候,都让我想吻你?”
他从来没有这么直白地袒露过小心思,苏锦书惊讶地同时又被他这句话羞得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说:“你那是你你这个人思想不正确。”
周凌霄又笑,“那么,我用笑容,换你的吻,可以吗?”
他们距离很近,周凌霄温热的呼吸洒在她的脸上,苏锦书脸颊的温度持续上升,偏偏周凌霄越是用一本正经地态度提出这种不正当请求,苏锦书越是无法抵抗。
她就喜欢看周凌霄高冷面具下,冰山一角的恶劣,苏锦书慢慢闭上了眼睛
“姐,姐夫,你们站在那里干嘛呢,快进来啊!”苏云中和牛鹏、牛才三个人正在屋子里商量请谁养猪的事情,他看见苏锦书两人站在门外,半天不进来,头还越靠越近,朝他们喊了一声。
牛鹏牛才纷纷捂脸,接着双双起身,架着苏云中往房里去,同时不忘朝门外的人喊:“表妹,表妹夫,我们什么也没看见,你们继续,继续啊!”
被打断的苏锦书、周凌霄:“”
第29章 朋友 人这一生,能有一个这样的朋友,……
傍晚时分, 周凌霄动手处理剩下的松树菌子,小部分用来炖鸡汤,剩下的全部做了菌子油。
菌子油炸之后和油一起放进罐子里, 想吃的时候夹一些出来就行, 用来凉拌或是炒菜也是极香的。
苏锦书发现,周凌霄有时候挺体贴的。他把菌子油分成三份, 一份留在这里,一份给牛鹏牛才他们拿回家, 另外一份他们自己明天带回京市。
“姐,姐夫在厨房做饭,你老盯着他看干嘛?”苏云中从地里摘了新鲜的黄瓜,进厨房递给牛艳,发现苏锦书光看着, 也不帮忙,不由地好奇。
牛艳听了,憋笑憋了好几秒,还是忍不住笑起来。
这是苏锦书在京市养成的习惯了,每次做饭的时候,周凌霄出力, 她开启夸夸模式。
回到顺远村, 苏锦书不好意思跟在周凌霄继续夸,只能用眼神来表达自己对周凌霄厨艺的认可, 却没想到被苏云中给问到了。
苏锦书又羞又恼,“苏云中,你知不知道,做饭的男人最帅了,我看看怎么了。”
苏云中挠挠头, 思索片刻后,走到周凌霄身边道:“姐夫,我来帮你打下手,你教我做菜,过两年我也该娶媳妇了。”
周凌霄无奈地看了苏锦书一眼,倒是没有拒绝苏云中。
被亲弟弟搅和一下,苏锦书不好意思再盯着周凌霄看了,转头去客厅跟牛鹏牛才他们商量起了定猪头肉和猪耳朵的事情。
“表妹,这没问题啊,你每天需要多少,我们托人给你送去。”牛鹏牛才两人一口答应,他们有自己的渠道收猪,加上现在自己养猪了,猪的货源问题可以说彻底解决了。
除此之外,受苏锦书的影响,他们最近开始跟京市黑市卖猪肉的小贩联系,私下向小贩们提供整猪,到时拜托他们给苏锦书送猪头肉和猪耳朵就行了。
店铺尚未开张,苏锦书和倪红玉商量过,先少量供应,如果销量好,再逐步增加卤味的供应。
“前面三天先要三个猪头肉和五双猪耳朵。”斟酌片刻,苏锦书下了决定。
牛艳开始往外边餐桌上端菜,客厅里的三个人立马起身,吃饭就是最重要的事情。
更何况,今天有松树菌子炖鸡这道美味。自家养的鸡,炖出来的鸡汤表面有一层薄薄的、黄澄澄的油,底下鸡汤被熬出了奶白色,配上刚从山上摘下来的菌子,光是闻着味道就让人食指大动。
“这味道,真香啊,以后我没事就去山上捡些松树菌子回家,炖鸡炖骨头估计都香。”牛才深深地吸了几口香气,脸上满是陶醉。
牛艳笑说:“食材好,做菜的人手艺也好,难得凌霄有一手好厨艺。”
“嗯嗯嗯!”说起这个,苏锦书疯狂认同,“周凌霄的手艺,完全可以去做大厨了。”
周凌霄对这些赞美充耳不闻,默默地给苏锦书盛了一碗鸡汤,“小心烫。”
牛艳笑意更深,牛鹏牛才对视了一眼,表示被秀到了。
只有苏云中不明所以,想了想,有样学样给牛艳盛了一碗鸡汤,“妈,喝汤。”
在香味的诱惑下,大家对松树菌子这道菜的期待值拉满,纷纷动手盛汤喝。
苏锦书小口小口地喝着汤,眯起眼睛享受这难得的鲜味。
就在大家沉浸在鲜美的鸡汤中时,门外先是响起敲门声,随后是何书嘉响亮的声音,“周哥,嫂子,是我,我来串门了嘿!”
周凌霄放下碗筷,冷着脸去给何书嘉开门,“怎么哪都有你?”
何书嘉:“周哥,怎么你娶了媳妇后,更嫌弃我了?我又没打扰你们干好事,干嘛这么嫌弃我。”
牛艳吩咐苏云中去添一副碗筷,邀请何书嘉进来,“何警官,今天正好做了点好菜,人多热闹,来吃个便饭吧。”
他倒也没空手来,提着两个大西瓜,何书嘉大大方方地坐下吃饭,“西瓜我刚才特意放在河里凉过,一会儿就能切了吃。”
坐下来后,何书嘉率先喝了一口鸡汤,“嗯,这汤绝了,牛婶子,您手艺真好。”
牛艳忙摆手说:“不是我做的,我哪有这手艺呀,这道菜是凌霄做的。”
何书嘉听了,惊得手里的碗都差点掉了,“周哥,你做菜这么好吃啊!”
作为周凌霄从小一起长大、最好的哥们,何书嘉却没能吃过周凌霄一顿饭,他愤愤地连炫了三碗鸡汤。
“幸好这鸡够大,不然,都不够你吃的。”周凌霄凉凉道。
何书嘉更委屈了,“我第一次吃你做的菜,多吃点怎么了。”
那模样,活脱脱就像个受气的小媳妇。
“再吃一碗吧,周凌霄还做了菌子油,我们那罐给你。”苏锦书看得忍俊不禁,笑着说,“不够的话明天一早我们再去山上捡点菌子回来,放油里炸了带回去。”
何书嘉立马把不开心丢去脑后,点头如蒜,“好啊好啊,我正想体验捡菌子的快乐呢。”
饭后,一群人坐在院子里乘凉吃瓜。
“沈峰叔叔家的事情,查得怎么样了?”想起下午郭大妈说的话,苏锦书忍不住问何书嘉,“毒不是沈娇下的吧?”
何书嘉:“毒还真是沈娇下的,按理说,她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她奶奶不依不饶地,但沈峰执意护着女儿,不太好办。”
沈家的事,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的,牛鹏牛才因为养猪的事情,跟沈峰多有往来,听到这个结果,纷纷沉默了。
牛才比较沉不住气,主动问道:“何警官,为什么呢,沈娇没理由要毒死全家啊。”
苏锦书也没想到,竟然真的是沈娇做的。
一个周庭韫,能让她做到这个地步?
何书嘉摇摇头,“我问过沈娇,但她的精神好像出了点问题,只是一个劲地跟沈峰道歉,说她错了,对不起家里。”
“何警官,你会把沈娇带回警局吗?”牛鹏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开口。
“按规定是要带回去的,但这事说大大,说小也小,只要沈娇的家人谅解她,结合她精神状态不好的因素,可以不予追究。”
虽不知其中到底情形任何,但骨肉相残,其中内情想必不会轻松。
“沈娇在京市到底经历了什么?”牛鹏痛心地说,“刘婆子重男轻女,全村的人都知道。沈峰叔叔平常出去工作,刘婆子就指着沈娇和她妈骂,整日不停歇,直到沈峰叔叔回家,才收敛一些。”
“即便是这样,沈娇依旧长成了开朗爱笑的性子,可去了京市不到一年,沈娇就变成这样了。”
这恐怕只有周庭韫知道了,苏锦书心想,沈娇现在不愿意开口,在她精神状态不好的情况下,逼问只会适得其反。
周凌霄没有参与关于沈娇的讨论,而是一直看着何书嘉,看得他心里直发毛。
“不是,周哥,我就多喝了几碗你做的鸡汤,你至于这么看着我?”
周凌霄没搭理他,冷冷道:“你的工作在京市公安局,不在顺远村的派出所。像这种不涉及重大刑事的案件,跟你有什么关系,你一趟两趟地往这跑。”
“不是,周哥你这话就不对了。”何书嘉一向是无脑崇拜周凌霄的,难得反驳他的话,“案件无大小,这件案子我既然知道了,就没理由不管。身为警察,预防犯罪也是我的职责。”
周凌霄没想到他会这么说,语气缓和了一点,“犯罪的人已经有很多,未来将要犯罪、酿成大案的人,更是数不胜数,你能管得了多少?”
“我能管多少,就管多少!只要案子到了我手里,不论大小,我何书嘉,必定是要追查到底,给人一个交代的。”何书嘉正义凛然地说。
周凌霄还记得,这个从小粘着自己的发小,幼年的时候胆子很小。晚上上厕所的时候,总是要百般央求他,求着周凌霄陪他一起去上厕所。
“男子汉大丈夫,上个厕所都不敢,真丢人。”周凌霄记得,幼年的自己冷着脸教训何书嘉的样子。
转眼十几年过去,这个跟在他屁股后面的人做了警察,胆子竟变得这么大了,周凌霄垂下头,没有再继续说。
见他不说话,何书嘉赔着笑脸说:“我这人虽然笨了点,但是有周哥你罩着我嘛。无论什么案子,我都能轻松解决,是吧。”
苏锦书看了一眼对着周凌霄傻笑的何书嘉,他全然地信任周凌霄,也能轻易捕捉到周凌霄藏在冷言冷语下,不易察觉到的关心。
人这一生,能有一个这样的朋友,何其难得。
苏锦书又想起何书嘉在书里的结局,尸骨无存,如今更叫了解这个人后,她觉得惋惜。
何书嘉是个好朋友,更是一个好警察,苏锦书希望他这辈子能避开书中那样惨烈的结局,好好地活下去。
“锦书、云中、牛鹏、牛才,你们都进来一下,帮我搬一下房间里的两个大樟木箱子。”牛艳在房间的窗户上喊他们。
几个人纷纷进了房间,院子里只剩下周凌霄何书嘉两人。
眼看着周围没有其他人了,何书嘉凑到周凌霄身边,神秘兮兮地问他:“周哥,你三个月后还离婚吗?”
第30章 芦苇荡 枯木逢春、旱苗得雨
“会吧。”周凌霄沉默良久, 最终吐出两个字。
何书嘉惋惜地“啧啧”两声,他还以为周凌霄千年铁树终于开花了呢,原来又在装。
“就算我不离, 她知道我家的情况, 知道周庭韫才是她的娃娃亲对象,也会跟我离。”周凌霄的话语中掺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无奈。
“所以你其实不想离, 只是担心被抛弃?”何书嘉看周凌霄的眼神变了,原来陷入爱情的周哥跟普通人一样, 也会害怕。
周凌霄看傻子一样看着何书嘉,眉眼间尽是傲气,“只有像你这样的普通人,才会担心这个,我不用。”
“好好好, 我等凡人才会在感情里卑微,您不是凡人,自然是用不着烦恼感情这种事。”何书嘉自讨没趣,忍不住翻白眼。
“当然。”周凌霄起身往屋里走去,留给何书嘉一个高大冷漠的背影。
何书嘉碎碎念道:“老天,你真该派个人下来收收我周哥, 他这人, 忒不接地气了。”
房间里,几个人一起把两个樟木箱子抬出来后, 牛艳单独留下了苏锦书。
她先打开一个箱子,里边全是印花被褥,“这些被褥是我这些年亲手缝制的,就等着你结婚的时候给你做嫁妆呢。”
苏锦书意外地看着箱子里的被褥,前世亲情缘浅, 她从未想到过,牛艳会用心帮她准备这些。
被褥用的布料是当下最流行的的确良印花布,颜色是统一的大红色,花样是传统的牡丹花、喜鹊登梅、龙凤呈祥等图案。被里是柔软的纯棉白布,中间絮着新弹的棉花,厚实又暖和。
被子的四角还缝着小小的红布条,寓意拴住福气,细细地摸着被褥,苏锦书的眼眶逐渐湿润。
“这个箱子里的是绣花枕头和床单,上面的大红喜字是我一针一阵绣上去的。”牛艳打开另一个箱子,献宝一样给苏锦书看,“我还跟着村里最会织毛衣的大娘学了怎么织幸福花的花样,用红纱线给你织了两件毛衣。”
整整两个大木箱子,满满装的全是一个母亲希望女儿婚姻幸福的希冀。
苏锦书落下泪来,“妈,你对我真好。”
牛艳抱住她,“从你在我肚子里,我们相伴二十载。锦书,比起你陪伴我的时光、在这期待带给我的惊喜与希望,这些东西,算不了什么。”
苏锦书回抱着她,心中五味杂陈。那个陪伴牛艳二十载的人,如今不知魂归何处。好在,以后自己可以代替原身,继续陪伴牛艳。
“妈,等我在京市站稳脚跟了,就接您去京市享福。”
牛艳笑着说:“你在京市过得好就行,不用想着我。你跟凌霄什么时候办婚礼,我好把这些东西晒一晒,到时连箱子一起给你们送过去。”
提到婚礼,苏锦书沉默了。她和周凌霄的婚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像是一种作秀,苏锦书不想让牛艳空欢喜一场。
“妈,咱先不着急,这些东西,您先替我好好收着。”
牛艳对苏锦书这个女儿,一向是放心的,听她这么说,只当他们小夫妻另有打算,没有多问。
第二天一大早,趁着星期天休息,何书嘉也不急着回去了,兴致勃勃地提出要去山上捡菌子,做菌子油。
前些天下过几场雨,夏季雨后的菌子是捡不完的,于是一伙人上山,花了四个多小时,捡了整整两大筐菌子回来。
且这次菌子的品种多了起来,有松树菌、青铜菌、红菇、白葱等种类,各种颜色的蘑菇混在一起,光是看着就能让人产生幸福感。
“这两罐给何书嘉带回家去,这罐送给方叔,再给小玉玉带去两罐。”苏锦书一样一样地数着,“剩下几瓶,周凌霄,你带去给同事们分一分吧。”
她细心为自己筹谋,周凌霄心中淌过暖流,完全说不出拒绝的话,“好。”
吃过午饭不久,他们就要返回京市。临走之前,苏锦书和牛鹏他们几人商量,“我有一个想法,可以雇佣沈峰叔叔上山帮我们养猪。”
“一来,沈峰叔叔有养猪的技术,养猪方面,村里没人比他更强;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沈峰叔叔的人品绝对信得过。你们怎么看?”
在政策尚未完全放开的情况下,养猪场的事情需要绝对保密。所以人选上面,第二条远比第一条重要。
第三点,苏锦书没有说出来,刘婆子这么一闹,沈娇以后在村里恐怕很难再抬起头生活。那么对于沈峰来说,带着女儿上山养猪,反而有利于他的家庭稳固。
牛鹏率先表示认同,“沈峰叔叔的技术和人品都是值得信任的。”
剩下的苏云中和牛才,一个姐控,一个哥控,自然不会反对。
确定人选后,他们又确认了工资,按照三十六块钱一个月的标准发放。这在京市属于普通初级工人的工资,但在农村不是一个小数目。
至于和沈峰沟通的事情,就交给牛鹏牛才兄弟俩了,苏锦书很快踏上了回京的小巴车。
上车之前,牛鹏特意提了一个猪脸肉和一双猪耳朵给苏锦书,“表妹,这些你先拿去练练手。明天开始,我就按照你要求的数量,托人给你送猪脸肉和猪耳朵。”
苏锦书推辞不过,加上确实需要先做一些出来试试口味,只好先接下,琢磨着下次回顺远村,给两个表哥带点什么东西回来。
回到菊儿胡同,苏锦书推周凌霄去给方豹送菌子油,“明天你就要上班了,先给方叔送过去吧,不然该不新鲜了。”
上次误会了方豹,苏锦书多少有点抱歉,她不知道周凌霄和方豹具体有什么渊源,不过目中无人的周凌霄愿意跟方豹来往,就说明他们关系不错,该打点的时候要打点。
周凌霄拿着菌子油,显然不太想去。
“我一会儿去找小玉玉试菜,晚上吃饭再回来。”苏锦书又说。
听到她不在家,周凌霄立马答应,“好。”
两个人走出院子后,一个往左走去杨家,一个往右走出胡同往衬衫厂筒子楼走。
“他们分开走了,怎么办?”跟了他们好一会儿的邱蕊问吕大勇。
吕大勇:“我去跟着苏锦书,你跟着周凌霄。”
“不行,吕大勇,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邱蕊想都没想就拒绝,“你就是看上苏锦书那个村姑了是不是,想趁机对她做点什么”
“臭婆娘你给我闭嘴!现在办正事要紧,你还想不想要钱了?”吕大勇恼羞成怒,低声喝道。
邱蕊干脆地说:“要么我去跟踪苏锦书,你去跟着周凌霄,要么,这活咱们别干了。”
眼看再不跟上去,苏锦书和周凌霄两人都要走没影了,吕大勇只好按照她说的来。
前天晚上,因为钱的事情,吕大勇和邱蕊又吵了一架。吵完架后,两个人来到院子外面散心,碰见了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中年男人。
他自称是周凌霄的仇人,千里来寻人报仇的,愿意出两百块钱雇他们跟踪周凌霄两口子,找合适的下手机会。最好是趁两个人分开的时候各个击破。
吕大勇和邱蕊近乎没怎么考虑就一口答应了,只要跟踪几天周凌霄和苏锦书夫妻俩,就能得到两百块钱。
这种好事,谁不干谁是傻子。
除此之外,即便中年刀疤男看起来不是好人,在嫉妒心的驱使下,他们乐意给周凌霄和苏锦书使绊子,看他们夫妻俩遭难。
都是一个院里住着的,凭什么他们天天为了钱、为了各种事情吵架,周凌霄和苏锦书却可以经常吃上肉、感情融洽?
二十分钟后,吕大勇找到中年刀疤男,向他汇报:“大哥,周凌霄从衬衫厂回来的路上,可以找机会下手。女的就去了胡同的另一家,今天怕是不好下手。”
王江的目的,是把周凌霄杀了,顺便把苏锦书掳走。如今苏锦书不好下手,他决定再等一等,“你们再跟几天,我加一百块钱。”
吕大勇忙不迭地答应:“好嘞,听大哥您的吩咐。”
他跑去跟不远处的邱蕊说了情况,邱蕊瞥了一眼王江,怀疑他跟吕大勇一样,打得苏锦书的主意。
想到苏锦书越发光彩夺目的模样和妖娆的身段,邱蕊就妒火中烧。
等吕大勇去跟踪周凌霄,走远之后,邱蕊想着,左右苏锦书从杨家出来之后,就回家了,没什么好跟的。
“我说,你们男人是不是看见个好看的女人,就都跟饿狼似的,恨不得马上扑上去?”邱蕊上前跟王江攀谈起来。
王江打量了她一番,摸摸下巴,“这个嘛,除了好看的,像你这样有味道的女人,也挺招人喜欢的。”
最近这段时间,邱蕊一直被吕大勇打压,承受着各种难听的、贬低她的话,乍然一听王江夸奖她,真是枯木逢春、旱苗得雨,两个人相聊甚欢。
“大妹子,难得我们这么聊得来,我请你下馆子吃饭吧。”聊得差不多了,王江适时提出请求。
邱蕊正被他夸得飘飘然,不作多想象,晕乎乎地跟着他走了。
王江带着她往中山公园的方向走,越走周围的人越少,天色也越来越暗。
“大哥,这地方哪来的馆子?”等走到周围完全没有一个人的芦苇荡边时,邱蕊发句不对劲,问道。
王江一个转身,迅速捂住她的嘴,把她拖进了芦苇荡。
她的声音被死死捂住,邱蕊拼尽全力挣扎,没能发出求救的声音。
“大妹子,你可迷死我了,怪只能怪你太迷人了,让我控制不住自己”
王江的手开始不老实,同时不忘诱惑她,“一晚,你只要陪我一晚,我给你一千块。”
听到一千块,邱蕊呆住了,一时忘记了挣扎,王江得以进一步动作,“你们家那口子真是不识货,放着你这么个能迷死人的媳妇不要,竟然因为钱跟你吵架。”
他从身上拿出一摞完整的大团结来,放在邱蕊的身旁,满脸横肉的脸上尽量做出温柔的表情,试图蛊惑她,“我就稀罕你,为你花再多的钱也甘愿。”
邱蕊的目光一接触到崭新崭新的大团结,就再也挪不开了。如果她能有更多的钱,爸妈他们就不会一个劲地把她往婆家赶。
如果还清了给弟弟买房的一万元巨债,婆家所有人也不会对她指桑骂槐,处处排挤她。
“你真的特别好,我一见到你,就情不自禁地被你吸引”
王江的甜言蜜语不要钱似地往外说,恍惚间,邱蕊耳畔回响着邱大勇嫌弃的话语,“你看看你,全身上下,哪有一点比女儿味,我真是倒霉,娶了你这么个没用又无趣的老婆。”
两种声音交叉在邱蕊耳边响起,她死灰一般的心,好像被丢进了火星子一般,有点发热。
无论从哪个方面,邱蕊都没办法再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