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
他摆摆手,“不用说了。抱歉,张医生,一直给你太大压力,我明白现在的情况棘手,但请你还是继续帮我用最好的药,最好的器械,给我太太治疗颅内血管梗塞带来的阵痛——只要这样就好,不管费用多高,也不管最后的结局,我只希望她能尽量安心的度过这段时间,哪怕最后……还是要离开。”
离开。
最后那两个字,他咬得很重。
医生默然片刻,抬头看他,点头。
“……我知道了,钟先生。”
李悦看着那头平静的撕心裂肺,看着钟先生在医生离开后兀自背过身去整理情绪。
某一刻,她忽然觉得,自己手里的台本、那些刻意诱导的温情和表露,与这些比起来,与生死面前的患难与共、人生风雨同舟到最后的放手比起来,实在显得太过单薄。
于是同样白发苍苍的老主持人,突然转身,同摄制组的导演说了一句:“要不这次就不采了。”
“啊?李姐,你这……”
“就拍拍他们的平常生活吧,你相信我,小张,这素材一定会比我采出来的效果好。”
她毕竟是台里的老人,说出来的话也有分量,更何况这次的采访本来就是她取来的机会,拿来提携新人罢了。
是故,导演虽然面露不满,到底也没能反驳。
摄像机架起,等着钟邵奇回到这头,而李悦同人交流几句,说明了情况,得了同意。
钟先生,在钟太太床边坐定。
主持人退到镜头外,这次特殊的拍摄,就此打板——
“……”
不可否认,起先的素材实在有些枯燥无聊。
至少没有让人想象的时刻揪心。
镜头所摄,不过是陈昭在床上合眼假寐,钟邵奇便倚靠在床边,翻看这月出刊的财经杂志;陈昭醒了,流口水,饿了,渴了,他便起身倒水、做饭、喂她吃喝,从不假手于人。
两人甚至没有什么交流。
一举一动,动作谙熟于心,无需多费口舌。
等啊等,终于等到两人除了喝水吃饭、偶尔看看电视以外的交流,是摄制组都已经吃过两轮饭的黄昏。
睡了一下午的陈昭醒过来时,眨巴眨巴眼睛,忽然颤巍巍拽了拽钟邵奇的手,好半天,复又向下,紧紧攥住。
“嗯?”他有些诧异,倾身过去,“怎么了,不舒服?”
她没说话。
只是看着天花板,看着窗外,最后才看他。
最后,才露出一个很纯粹、很温柔的笑。
“我好像又梦见钟同学了,”她说,“他真好啊,世界上怎么会有钟同学这么好的人呢。”
他。
她在自己的钟同学面前,用“他”这种第三人称来尽述赞美。
记忆的错乱,衰退的大脑,似乎没有给相濡以沫或同甘共苦以例外。
可钟邵奇只是笑笑,反手紧攥她爬满老年斑的右手。
“是啊,他真好,你也特别特别好。”
“你也认识他吗,”陈昭一脸惊喜,复又压低声音,轻声细语,“那我偷偷问你哈,他后来有没有给我唱圣诞歌?我年纪大了,开始忘事了。”
“有啊。”
“那他后来有没有回来上海,有没有再找到我?”
“有啊。不仅找到你了,他还向你求婚,你还嫁给他了,你只是……只是因为生病了,所以记得的东西少一点,但没关系,我可以给你证实,”他在她面前,摆了摆几十年来戴着婚戒的右手,“你确实成为了钟太太,也是唯一的钟太太。”
“……”
她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手上的婚戒,低头,也看看自己的。
是一对。
“哦……那我就放心了,”她又笑,孩子气地咕哝,“是我睡糊涂了呀,我吓死了,不然钟同学便宜给别人,我多难受,可不开心了……”
她说着,苦恼地挠了挠白发。
好半天,看看戒指,又抬头,看看面前的“老爷爷”,忽而又反应过来,惊喜地喊一声:“啊,那这么说,你就是钟同学——和我一样老了的钟同学!”
他点头。
“——老了也这么帅,我的眼光真不错。”
钟邵奇被她那几十年如一日的一惊一乍逗笑,伸手,将她睡乱的鬓发别到耳后:“好好好,谢谢,你每天都来这么一次,我都被夸习惯了。”
“是吗?才没有,我记住你的脸了。”
“……那就没有,是我记错了。”
难得她精神好,两人你一句,我一句,仿佛还是昨日时光。
脑血栓带来的部分偏瘫,让她在床上难以挪动,但脸上的表情依然鲜活,和几十年前初次采访时相比,除了些许岁月的痕迹,能看得出来,她过得很开心,至少没有变成个忧愁的老人家,也没有病痛带来的怨天尤人。
李悦感慨着,盯着镜头,不自觉死死攥住了台本。
一口气还没呼出来。
末了,却也是躺在床上咧嘴笑着的、满头华发的老太太,忽然说了一句:“好吧,我承认,我觉得……我好像还得了爷爷那种病,我最近越来越不记得你了。”
这一句,足够打破许多欲盖弥彰的强掩悲伤。
她偏过头,问他:“爷爷得了病,好好养着,也没活很多年,我是不是也快了?”
很认真的语气。
“人老了,我们都老了,总会有点这样那样的病痛,这很正常,”而他安慰着,“但你恢复得很好,不会有事的,我会给你请最好的医生,我还等着我再老一点,我家老太太给我推轮椅——”
“可我总觉得有点害怕。”
“……”
她笑:“钟同学,我以后死了,我不想土葬,土底下蛇虫鼠蚁都有,他们咬我怎么办,干脆火化好了,但我又怕火,所以你可不可以看着我火化,这样我就不怕了。”
“……”
钟邵奇取下金丝眼镜,双手抵住额角,没有应话。
导演试图指挥摄影师拉近镜头,而李悦陡然伸手,摇摇头,制止了他们的动作。
媒体工作者的工作固然是制造噱头,可把动情时的眼泪呈现给公众,也是对所有受访人最大的不尊重。
这是他只留给妻子的时间。
无需与任何人分享的脆弱。
陈昭伸手,颤颤巍巍,把自家先生的脸掰扯来掰扯去,为人擦了擦眼泪。
“还有,我不要葬在钟家的陵园里,钟同学,你知道,老爷子不喜欢我的,以后我死掉了,变成鬼,还要被他骂……多惨啊,我想和爷爷一样,葬回我们崇义老家,爷爷在那里孤零零地,就连我爸也葬在香港公墓,没人陪他,爷爷带大我,现在我也该去陪着他了。”
“……好不好?”
“好。”
“以后我走了,我就在天上等你,你又不是孤零零的,所以你不要哭,好不好?”
“好。”
“对了,还有一件事我想问你。”
“什么事?”
“钟同学叫什么名字来着?”她笑得羞怯,“我只记得钟同学、钟同学,努力不忘记这个就够辛苦了,可他叫什么名字,我又忘了,可不可以再说一次给我听啊。”
“……”
昭昭啊,又忘记了,又搞混了,比小孩子还要迷糊的老人家。
钟邵奇定定看她,笑笑,轻轻擦拭通红的眼圈。
许久,他轻声说:“他叫钟绍齐。克绍箕裘的绍,齐家治国的齐。”
“啊,这么奇怪,克哨机球,齐家治国?”
“不是那个哨,”他拉过她的手,在她掌心,一笔一划,“是昭昭的昭,没了太阳,加上绞丝旁,介绍的绍。”
“哦——”
她恍然大悟。
“那下次我不会记错了,谢谢你啦,老头子。”
镜头的最后一个剪影。
是满头白发的钟太,眼睛弯弯成月牙,夕阳残照,洒落她衰减眉眼,而她仍然那样专注、那样温柔地看着自己的丈夫。
后来的人都以为这是一张记录最后恩爱时光的照片。
或许——
泪流满面的李悦想,或许,只有钟先生自己能体味到,这其间的时光残酷。
好在。
他总有日复一日,在最后的时光里,反复介绍自己的耐心。
=
2059年7月7日。
媒体蜂拥于香港养和医院大门前。
钟氏集团董事长钟礼烨携夫人周,恒成地产宋笙同丈夫江瑜侃,甚至隐退幕后多年的娱乐圈一众名人,都先后到访,从后门匆匆入内,约莫一小时后,方才纷纷避开人群,绕道地下停车场驱车离去。
SZ话事人钟意忱姗姗来迟,避而不答媒体们围追堵截的潮涌疑问;二把手钟意晟从美国飞回,几乎一落地便马不停蹄赶来,更和出言不逊质问“您母亲是否病危”的记者大打出手,整个局面乱作一团。
可从始至终陪护在妻子身边,昔日叱咤风云的商场大鳄,而今的慈善名流——钟邵奇钟老先生,却始终没有露面。
唯独一张似乎经医院护士偷偷拍下的照片,在媒体记者间疯传。
照片上。
从来只留给大众儒雅温文形象的钟老先生,蹲在床边,右手捂脸,也掩不住满脸是泪,白发凌乱。
拍下这张照片的护士说,这张照片拍摄当天,正是医生宣告,钟老太太已经陷入多脏器衰竭所致休克状态的7号凌晨。
“老先生开始一直很冷静,一直说,愿意花最大代价……不计代价,希望医生能够让太太不要走得这么辛苦,可是老太太突然不知道怎么了,中间突然清醒了一下,死死拉着先生的手,一直说‘我走了你怎么办’、‘你要好好的’,她还没说完,钟老先生的情绪就崩溃了。”
“老太太很快就不行了,送进手术室,做完手术还是没有起色,一直在昏迷。然后那天,老先生就这样,一直在病房里哭了很久,谁都劝不住。后来,就连大钟小姐和钟先生也跟着哭……其实我们跟了这么多年医院,心里也有底的,但没想到,钟先生最后送老太太的时候,他一握住老太太的手,说‘别害怕’,老太太的眼角,突然就掉了颗眼泪下来。”
谁也没想到——谁也想不到,她对他,究竟有多么难以跨越的不舍和眷恋。
就像谁也没想到,就是这张偷拍而留下的照片,会成为他们生时最后的一张合影那样。
偏偏,却还是他一生中最狼狈、最无助的模样。
8日晚十一点。
陈昭经过三次手术,均因身体不可抗力中止。
夜间急性并发症发作,抢救无效,心跳呼吸均告停。
等待一夜的媒体接到“线人”的传讯,深更半夜,医院大楼外有如水沸。
当是时,钟家、宋家、江家三路保镖,生生在医院外开出一条铜墙铁壁般难侵过道,半小时后,遗体由白布覆盖,运送而出,回到浅水湾钟家宅邸。
直至这时,钟邵奇依旧没有出面说过一句话。
生或死,他只是静默地陪护在妻子身边,亲手为她盖上白布也好,独自一人坐在后车厢,和她逐渐冰冷的身体坐在一起,走完最后一段回家的路也好。
他依旧那样沉稳淡然,指挥着护送遗体,叮嘱儿女稳住股市“军心”,仿佛对这场生离死别,终于在那一次淋漓尽致的哭泣里断送了所有的情绪。
他伪装得这样好。
只要陈昭不在,他对所有人都能伪装得这样好,滴水不漏,不露破绽。
可次日清晨。
在那篇讣告发出的前一个半小时,他却在儿女的见证下,收到了一份从大陆广州电视台【拾忆】节目组寄来的、意外的礼物。
一个U盘,三个加起来不过十来分钟的视频。
虽然短小,但与那部在大陆剪辑播出的纪录片不同,这是专门为他录制的,陈小姐准备在他八十岁生日时拿出来炫耀的惊喜。
钟意忱把U盘交给弟弟,坐在了父亲身边。
紧接着,钟意晟摆弄着USB,接入显示屏投影。
短暂的花屏过后。
年轻的、三十岁出头的陈小姐,就这样隔着荏苒岁月,坐在了他们的面前。
“Hello~看得见我吗?”她摆手,笑起来时,两颊酒窝深深,“钟生,你好啊,没想到吧,我现在可比你年轻了几十岁,我漂不漂亮?说真心话,很漂亮吧?”
她梳着干净的马尾辫,素着脸,一下子像是回到了十七八岁的时候,年轻又朝气的模样。
“咳,要求节目组给我录这个,实在有点点小丢脸,不过我一想到你看到的时候,那个特别特别喜欢又有点小害羞的表情,”她学得有模有样,还作势要把自己的耳根搓红,展示给他看,“我就觉得——还是挺值得的,哈哈哈。不过我可不能录太久,意忱那个小丫头过一会儿又得哭了,她这小粘人精。”
“……”
投影屏的荧光落在钟意忱的侧脸,长睫微颤,恍惚却没遮住泪意。
“好了,我正式开始说了,从哪说起呢。哦对了,我们今年结婚一年啦!这一年真是来之不易,你知道,我们从十七岁开始认识,三十二岁才结婚,这可真是恋爱长跑中的长跑了,你要真换了十五年前的我,我完全不敢想,有一天我们会睡在一张床上,哈哈哈~”
说话间,没皮没脸的陈昭小姐捂着脸。
捂一会儿,又张开手指缝隙,轻咳两声,“好了好了,差点忘记在录视频,那就说点正经的,对了,节目组跟我说这是要谈婚姻感想来着。嗯……婚姻感想,这一年的话,最想跟你说的,我想想,大概是‘谢谢’吧。”
她正色得有点搞笑,又有点让人莫名眼角发酸。
那么熟悉的声音响在耳边,说着:“钟生,你也知道,我小时候其实经常抱怨老天的,我抱怨他给我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给我一个爱凶我又拜金的亲妈,嗯,还有很多很多,但是光跟你结婚的这一年,我突然变成一个巨——爱说谢谢的人。因为你跟我一起,所以我现在看着世界,觉得老天并没有太亏待我,虽然让我过了不太好的青少年时期,但它把世上最好的选择留给了我——对了,还附赠一个全世界最可爱的小女儿。所以呢,想跟你说谢谢,说多少次都不觉得多。好了,就说到这吧,听见你女儿哭了没有?我去哄她啦,下次见~”
伴着她轻轻摆手,画面一闪,自动顺延播放下一个视频。
钟邵奇抬起头,笑着,看着那屏幕。
这次,是四十二岁的钟太太,偷偷摸摸避开两个粘人的小包子,在玩具间录影。
“好了,钟生,还有我的两个大宝贝儿,沉沉,阿晟,能看到吧?”
她确认着视频录制开始,这才坐回原位。
“嗯……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时间真是过得太快了,一眨眼,离我上次录视频,竟然已经差不多十年了。我感觉我还没认认真真年轻一下,竟然就已经是两个孩子的亲亲妈咪了,哈哈哈,”说着,钟太没忍住,几乎是下意识的、满脸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这十年我的感想真是太多了,感觉一下子说不清楚,真要选重点说的话,那就是——”
“很麻烦。”
她很认真的,复又重复一遍,“烦死了那种烦,没有任何艺术加工的喔。”
“不结婚的时候,黏黏糊糊的,你哄哄我,我哄哄你,好像没什么过不去的坎,但是结婚以后,就慢慢变成三个人、四个人的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公司事业俩娃娃,什么事都得操心,不管以前再恩爱,总得吵架,冷的热的,说实话,也摔过东西——虽然某人都给我原样买回来了。话说之前采访,钟生,你也说过我缺点是不是?那大家打平了啊,都不准说了。”
钟太太冲人眨眨眼。
“但我补充一句,……虽然麻烦,”她笑,“但是因为我遇到的是你,所以,我想能把吵架也当做过日子的调剂,或许幸福的一种吧,咳,好像昨天还跟你因为忱忱去哪个中学吵架了,钟生,我先跟你说对不起,但我跟你打赌,到最后你还是听我的,哈——等等,隔壁该不是阿晟又被气哭了吧?我得去看看,先不录了,谢谢谢谢大家。”
伴着钟太太慌不择路地起身出门,喊一声“忱忱,弟弟怎么又哭了?”,视频也切换播放页,到了最后一个。
这次是六十二岁,哪怕反复染黑,也遮不住偶尔鬓间没藏好的白发——是老了很多的钟太太。
那个十年,或许是因为正逢老友宋致宁罹患肺癌去世,所以视频上,刚刚参加完葬礼回来的钟太,显得格外苍白憔悴些。
她在镜头前沉默许久许久,斟酌字词,末了,也不过说一句:“唉,说真的,人老了,就会死的。”
“这几年,咱们身边走的人开始越来越多,我也在想,要是我哪一天也走到这一步,该怎么办呢,钟生,我们俩结婚这么些年,如果哪一天我先走,又或是……你离开我,我觉得日子都一下子塌了天似的,你说是不是?”
她有些苦恼地捏了捏眉心,又是好一阵的沉思。
“结婚的时候是为了爱嘛,但是婚结得久了,想的就是你陪陪我,我陪陪你,什么情啊爱啊,到最后都只是说,对我而言,我希望能健康一点,能长命百岁,以后我能陪你久一点。想起来真是有点后悔,年轻的时候我猛起来,一个人能干两瓶威士忌,对身体不好,真的不好,以后一点也不沾了,要拉着你天天去散步,去锻炼才行。”
“还有……”
陈昭顿了顿,压低声音:“我知道这么说你会不开心啦,但是,还是要偷偷跟你说,其实上次你让我去找Dr.李做检查我没有去,因为据说要扎针,你知道你老婆我啦,年纪越大越怕打针,你又出国去了,要是找意忱啊、阿晟啊,又怪丢脸的,”她弯弯眼睛,“所以这次就没去哦,等你回来了,一起去打针吧——能找个人老了的时候一起挨针,这就是我总结出来的结婚经验喔!好了好了,不说了,我要去接外孙女放学了,希望下个十年的时候,还能接着这么跟你说悄悄话。”
她眨了眨眼。
说得更低,更小心又不好意思,却还是字字清晰:“爱你哦,老伴~”
画面在她的笑容里定格。
钟邵奇和已经长大成人的孩子们,依旧坐在原地,许久许久。
而后,钟老先生起身,走到窗边,拉开窗帘。
风沿着窗缝吹进房间,书桌上的纸页翻飞,是厚厚一摞病历和资料,写满了他在妻子患病这两年做满了的各色笔记。
背过身,他冲儿女摆了摆手。
“关了吧。还有,外头起风了,你妈妈怕冷,你们到楼下,守着天后庙的住持念经,给她烧烧元宝。”
“阿爸……”
“我没事。”
两姐弟对视一眼。
在他们家里,父亲和母亲不一样,父亲看着温柔,却总有他自己的底线、原则和坚持,做子女的,只能尊重,永远也没法像母亲一样,坐到他身边。
他站得太高,身边的位置太窄。
或许能予以世人一视同仁的温柔,但独一份的耐心,从来只留一份。
“……那阿爸,”同样眼眶红红的钟意忱拍了拍弟弟的手背,先一步出声,“你好好休息,我们先下楼了。”
话音落下,USB被干净利落地取出,投影屏也跟着关闭。
不久,门锁合上,房间里重归寂静,亦只剩下他一个。
钟邵奇看着窗外。
原本倒真的没想哭的——他很少哭,前一天又哭得那么厉害,自己明白,能往外流出去的眼泪都流光了,往心里的从没断过,就不必哭给别人看了。
可去医院时没来得及收的、妻子的手机忽然锲而不舍响起来。
他受不住吵,不得不走到床头柜边,瞄了一眼,是个陌生的推销电话。
挂断几次,还是打来,他索性接起。
一接,对面热烈嗓音,便大咧咧嚷起来:“钟太太是吧,请问对我们新推出的旅行套餐感不感兴趣?夕阳红旅行团,带老伴两人游打八折,如果……”
“不用打来了,”他打断对方,“她不在了,不用再打来了。”
她不在了。
“……”
对面沉默着,被他猛一下挂断电话。
她不在了。
他取下眼镜,捏着眉心,竟被呛得发笑。
而这四个字啊,终于成为歇斯底里哭泣的理由。
“2059年7月8日晚11点37分,爱妻因抢救无效离世。
痛失所爱,无心应对媒体。望公众留予空间,不胜感激。另,爱妻遗嘱,将名下所有约8亿港币资产,尽数捐献给上海儿童慈善基金会,我亦于本月签署捐献协议,日后公禀。
愿生命虽逝去,而爱尚永存。
钟邵奇亲笔”
第67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上)
“我去年这个时候,见过一个哥哥,他的爸爸来找父亲,说起话来好凶好凶。
但他可厉害,可聪明,会变魔术,一打开手掌心,就能变出一颗漂亮的朱古力味糖果。
我缠着他要他变糖果,于是那天他走之前,一共给我变了七次糖果,比七龙珠还要神奇,我开心极了,于是背着父亲,把那些糖偷偷藏在铅笔盒里,藏了很久很久。
可惜,后来就全都融化了,铅笔盒里黏糊糊的。
更可惜的是,樱花开了又落,那个哥哥再也没来过。”
——1995年,洛川一珩国小日记。
“洛一珩,我要是跟你说对不起,你会不会打我?”
“会。”
“那对不起。”
“……”
“喂,小屁孩,你怎么不打了?”
“懒得打。你那么想走就走吧——死在外面了,不用回来见我也好。”
洛一珩是在很多年后的一个烟雾缭绕夜里想起的宋思远。
想起他时甚至处境微妙,毕竟彼时的洛大明星手边,一侧是海关入境处的【钟绍齐】入境登记复印件,一侧是仍然屏幕亮堂的手机——就在两分钟前,他刚刚挂断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他邀约“失了忆”的陈大师去纽约时装周给自己做造型。
如若有人有心看到这,故事的前因后果想必自然清楚,这趟去纽约,是他早就想好的请君入瓮,也是一盘不赢即死的生死局。
这么严肃的局面,结果当事人却在这样的生死关头,想起一个负心人,实在有点不着调。
“……噗。”
他被自己天马行空的嘲讽暗骂逗笑。
在这样无需人知的深夜里,只是一根又一根,不要命似的抽着烟,脑子里的思绪翻来覆去,没法聚焦,到最后,似乎都不约而同地指向某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以为自己很久没有想起过,可脑子里明明一直都有的,属于某个人的踪迹。
一声叹息,他似笑非笑地打量着手里烟蒂火光。
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原来那个劝自己少抽烟的人,已经故去很多年。
从前的洛一珩,私下里是从不抽烟的。
一来,他少年时接受父亲的训练,深知烟草除了在应酬时做做噱头和谈资之外别无他用,副作用倒是有一堆,譬如早死,譬如黄牙,譬如花钱,简单而言,叫花钱买罪受;
二来,他渡海回国,好不容易做了人人喜欢的大明星,那得顺大流宣扬宣扬“正能量”,抽烟被人拍去不像样,还得花上好几百万才能把照片买回手里,实在有点得不偿失。
这么精打细算一番,他打二十一岁以后,就打定主意再也不碰烟了。
——至于重新开始抽烟抽得凶,又因为某个人的劝而狠下心来戒烟,那得是遇见宋思远之后的事。
一段孽缘,不提也罢。
非要说的话,代价实在远比收获大……
那时见面说来也巧。
是宋笙带着“老油条”宋思远,来找自己卖个人情,希望靠着自己彼时如日中天的人气,为她手里的地产项目拉个有力的代言。
于是在一个热热闹闹的火锅店里,他们见了个面——明明算是第一次见,孽缘奇就奇怪在这一点,一见就让自己看对了眼,几乎称得上是两眼发亮,掩饰不住好奇和窥探,一点也没有大明星的矜持。
毕竟,对面这个长着张人畜无害娃娃脸、偏偏还比自己高上半个头的青年,叫小三叔的“小白脸”,总让他觉得似曾相识,又觉得倍感亲近。
——这一定是初恋的感jio。
于是阅女/男均无数,顶着俏脸横行霸道的洛一珩,在看见宋思远的第一眼,就这么轻率的在心里下了个判断。
因此,哪怕对方比自己年长,又是个深谙世俗规则、话里话外都是试探的男人,听出来了个十成十的洛大明星,也在一秒钟的犹豫过后,打定主意往下跳,为了美色狂折腰。
可惜事实证明,倒贴自然是捞不到好。
对方一达成目的,出了门,就把他的电话删了个一干二净。
洛一珩:“……”
绝情风月死渣男。
如果不是因为他早从父亲手里“赎了身”,不做狗头军师,去参与那些杀人越货的勾当,或许宋思远早就“意外身亡”,也就没有后来那么多故事。
坏就坏在心慈手软。以至于第二次在酒吧私下见着面,看着宋思远一脸受了情伤的苦瓜样,他明明只是戴着口罩过来给自家兄弟周湛壮壮场子,也非得没忍住心里挠痒痒一样想凑到跟前去的蠢蠢欲动,装作漫不经心地踱到人桌边。
猛一撞,精准无匹,撞翻他那小吧台上两杯威士忌。
噼里啪啦一顿响。
“……”
这次换宋思远无语良久,末了,方才揉揉太阳穴,眉心微蹙,抬头看他。
看了好半天。
生得一张小白圆脸,高龄三十有五的小三叔宋思远,送给他一句醉酒胡话:“我认识你……那天小二丫头带我去见过的,那个小基佬?”
措辞可谓是很不严谨了,换了别人,得挨上一拳才能收场,既然这么帅,就不打了算了。
洛一珩被他气得发笑,好赖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也不怕被人拍,便索性一屁股坐到他身边。
洛大明星搭着二郎腿,扭过半边身子,凑近他脸庞。
声色恶劣,吐气灼灼:“小三叔,我没记错的话,那天为了给宋二小姐挣脸面,先有意无意撩拨我的是你吧?”
“怎么了,目的达到了,开心了,就翻脸不认人?”
“……”
宋思远眯了眯眼,挑眉,圆娃娃脸天真轮廓,非让这表情逼出几分狠绝凌厉来。
这话里不知道哪个词——后来洛一珩想,或许是“宋二小姐”这个名字,仿佛一下刺中了他的痛脚。
以至于不过这一句暗笑讽刺,就能激得那位从来为人八面玲珑、是个混日子老手的宋家小三叔,忽而一把揪住自己的领子,那种极讥讽而清冷的眼神,将人上下打量一遭。
“是我,”宋思远说,“所以你是没守住撩拨,也想跟我来点什么?”
“嗯?”
“撞杯子技巧太次了,三叔教教你?”
他没来得及回答。
下一秒,下颔被捏住,口罩被掀开。
“我靠,你……”
对方的唇压上来,轻车熟路地,甚至原本捏他下颔的手也跟着往上,拨乱自己遮住眼眉的额发,肆意拂过。
他瞪大双眼,所有的触感,都指向那紧紧相贴的唇瓣,明明是极尽温柔撩拨的温存,对方却只是没有半点温情地咬住他下唇——甚至有些恶趣味的吮吸,舌尖在他随即冒血的唇角小伤口上舔了一圈,便浅尝辄止,让那牵连着银丝的唇畔分离。
情场老手的风月情迷,如此手到拈来。
“……!”
他甚至还没来得及——回味。
而宋思远居高临下,膝盖抵住他小腹,就那样借着醉意,揩了揩嘴角,似笑非笑地看他。
酒吧错落灯光斑驳,那张生来小而圆,也因此总显不出年纪的俊脸,仿佛一下子夹杂了天真与残忍两种截然不同的神态。
说沦陷或许过于轻佻,但洛一珩想,自己亲过的人能排一个连,被人按着亲,这还是头一次。
人生中但凡头一次,总是最特殊,哪里管对方是醉意上头,还是真的有非分之想。
怔愣良久。
“……亲够了吧,”回过神来的他陡然一笑,笑得比宋思远狂,笑得比宋思远还坏,还要更轻佻,“是不是比你的小侄女带感?怎么说我也是个明……”
闷哼一声。
宋思远毫不留情的一个肘击,打断他话音,也让他痛得嘴角直抽。
好一个小三叔。
敢做不敢认,敢喜欢不敢下手,被戳了痛脚还要打人。可惜,男人的征服欲一上来,就是越打越欲罢不能。
洛一珩痛得缓过那股子劲,复又抬头看他,眼睛亮闪闪,像幼狼狩猎时的势在必得,一股阴险狡诈的幽幽意味。
“可以,打得好,我喜欢。”
“可你今天打我,可得想好,明天会不会被我骗回家啊,小三叔?”
“……”
——但很显然,脑袋被人猛地一砸,飙血不止、倒在自己颈窝的小三叔,应该没机会回答了。
洛一珩嘴角抽抽,看着自家好兄弟周湛手里碎了半边的啤酒瓶。
一样的醉鬼,一样的冲动犯事,这自家兄弟和小三叔比起来,怎么就一个可爱没边得让人想把他往死里亲,一个面目可憎的坏人好事,恨不得往死里捶?
末了,只能叹了口气,也不顾一手玻璃渣子,伸手一把捂住宋思远后脑勺那微微打歪、依旧流血不止的伤口。“叫救护车,”他难得扯了嗓子冲周湛喊,“你他/妈的,他出点事小心老子揍你。”
“这男的打你,你还为他揍我?”周湛一脸不可置信,“你平时对、对我可不是这个语气。”
“你老婆打你跟路上痞子打你能一样吗?”他戴上口罩,翻了个白眼,“还不打?!阿湛,你是想恒成的人赶过来宰了你还是怎么的?”
这一场醉,后来闹出不少闲杂琐事,把周、宋、姜等几个大家搅得天翻地覆,当然,却都是后话。
对于洛一珩而言,这场醉鬼打架,对自己唯一的收获只有,他那颗流浪风月场的心,顺利地被勾引了。
起初是勾引,后来是吸引,本质上没什么大区别。
他开始借着宋笙的面子,屁颠屁颠往医院里送饭,美其名曰良心不安,事实上,变着花样地套宋思远的话:你喜欢吃什么啦,喜欢在哪玩啦,甚至喜欢什么样的妞,喜欢……咳,哪种,那个什么位?
宋思远不耐烦他,又经不过他缠,最后多多少少,也都一五一十交代了。
洛一珩自觉很满意。
虽然……以前父亲教的这一套上不得台面的攻心计和情报战,如果被知道最后是用来钓凯子,不知道自己会被怎么毒打一顿——好在他可管不了那么多,只把要脸的不要脸的,总之都问个遍,几乎做全了一整套笔记,自问除了宋致宁自个儿,应该没人比自己更了解他。
末了,竟还不忘编排出绘声绘色的一顿“酒吧强吻戏”,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十成十的受害者。
“亲都亲过了,骑也骑过了,”洛大明星没皮没脸,低声咕哝,“我还是个公众人物,不知道有没有被拍,损失可大了,你把我微信加回来会不会少块肉?不会吧。”
躺在病床上玩手机的宋思远幽幽抬头,瞪了他一眼。
好半晌。
“……把你微信给我,我加你。”
就这样顺利地要回了微信。
那时的他还很年轻,宋思远比他年长十三岁,哪怕他少年时经历过太多外人所想象不到的、堪称恐怖的特训,但但凡掩饰好了,两人的思维频道,看起来也确实是二十来岁年轻人和三十多岁风月老手完全不同的维度。
可惜那时候,他还没成为后来那样无情的大人,还相信一见钟情这种缠绵悱恻的笑话,自恃俊美,也知道宋思远是个男女通吃的俗人,总觉得自己能无往不利,一击成功。
真傻。
傻得总喜欢把一些没有营养又搞怪的话题往聊天框里堆,从今天的头条绯闻八卦,到萌宠表情包和无聊的段子,没皮没脸,追问一句“好不好笑”,得到肯定的回答,就要截图保存,顺带再发N个哈哈哈表情包轰炸。
再熟一点,他后来甚至偶尔还能给宋思远收拾收拾残局,在好多次宋某人在酒局上醉得狼狈、而原先给他解决烂摊子擦屁股的“小二丫头”宋笙早被江瑜侃拐回家的时候,裹得严严实实,口罩帽子齐上阵,把应酬过后、醉得不知东南西北的宋思远扛回家。
他的汤臣一品豪华别墅,成了宋思远的小安乐窝,床也从安分的单人位,换成宋思远挑的KingSize。
关系当然纯洁。
就像——谁说大学宿舍俩男的睡一张床上不纯洁?
就算不纯洁,也没不纯洁到哪去,毕竟对方醉得像个软脚虾,吐完了往床上一睡,顶着那么一张脸,睡得那么……无辜,就算洛一珩自认能辣手摧草,也下不来手。
“喂,你能不能哪天清醒着来一次啊?”
他也这么问过。
而睡在他身边,似笑非笑,连眼睛也没睁开的宋小三叔,咕咕哝哝说句胡话:“醒着过来干嘛?送上门给你上?”
“诶唷?”
“小屁孩,洗洗睡吧,再想有的没的,就别见了。”
他妈的。
敢情你打电话叫老子来收拾残局还是种恩赐是吧。
洛一珩气得恨不得踹他两脚,把人踹地上一骨碌滚出门去得了。
踹到一半,脚趾头颤颤两下,还是收回原处,转而满脸愤愤地伸出手,绕过人,把被子角捻好。
“你得庆幸我对你一见钟情,宋思远,你个老男人,不然我一jio把你踢老女人堆里,让她们扒你的皮,喝你的血,你个……”
沉沉睡着的宋家小三叔,对他的低声咕哝不闻不问,只偶尔说两句梦话,念得还是自家小二丫头。
洛一珩:“……”
行吧行吧。
谁正儿八经的初恋不是撞一头包才醒悟的?
自己还年轻,有的是时间陪他耗着。
更何况,扪心自问,自己生得这样好看,就算真实恋爱的技巧笨拙些,难道不可爱吗?不让人心动吗?
——“不可爱,不心动。”
很久以后,被问到这个问题的宋思远如是回答。
“太幼稚了,让我觉得有种哄骗未成年的错觉,如果不是一不小心啃了你一口,我会提前把你拉进黑名单一劳永逸。”
“你能不能不要把我想得这么单纯,在你之前,我泡的男男女女都不少好不好?”
“那你应该去泡他们,别搞我。”
“我偏要搞你。”
这段对话发生在两人聊天超过五个月的某个意外午后。
宋思远——这个在洛一珩看来,每次都要被旁人的勾心斗角无心波及的老好人,这次又因为和宋笙在美国出差,防备不及,被一枪崩了肩膀。
宋笙被绑架,英雄救美的是江瑜侃,至于为她挡了一枪、受伤躺进医院的宋思远,陪在身边的,依旧只有连夜从韩国飞来,盯着大咧咧俩黑眼圈进门的洛一珩。
问及理由,他说是因为——“给你发了俩表情包,还发了一个段子,三个小时都没回复,又不是睡觉的时候,怕你出事,就来了。”
简单到让宋思远这个看惯了人间男女的老手,也因为这恍惚深情而呆了呆,以致于认认真真回应了他几个久久不能释怀的问题,如上所述。
等洛一珩恢复平常那个吊儿郎当的模样,两人之间的氛围,这才悄悄跟着回到正轨。
事实上,后来回忆起来,洛一珩觉得,自己对宋思远的感情从征服欲转移到某种微妙的在意,似乎也是在这个阶段。
着急忙慌在意一个人的安危而远涉重洋,开始学着笨手笨脚在VIP病房里熬碗白粥帮人养胃,两个人围着病床上那小桌子面对面吃饭,似乎与情爱无关,更多的是习惯了眼前有这么一个人。
觉得他长得好看,吃饭的时候好看,偶尔凑过来看看自己玩游戏的时候可爱,就连睡觉的时候、换药换得龇牙咧嘴的时候都可爱。
真是无可救药。
——“所以说,你当时亲了我诶,真的不考虑跟我试试吗?”
没过多久,或许因为他对宋思远,从来都算是直来直往,觉得感情到了,就坦然地这么问了。
而彼时病床上,正低头吹凉白粥的宋思远,很平静的回他一句:“跟你亲过的人还少吗?”
洛一珩的脸色僵了僵。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人生头一遭,笑得这么欲盖弥彰。
“……不少,但你是例外。”
“可我不希望自己是你的例外。”
宋思远抬头看他,笑了笑。
“从你第一次在我眼皮子底下演戏演得那么精彩的时候,说自己是个大受害人的时候,我就去查过你了,洛一珩。”
“所以呢?”
“所以,比如你曾爷爷是直系军阀洛光远,后来被老蒋一枪崩了;爷爷是个落魄潦倒的老教授、在60年代被人活活打死,爸爸是偷渡日本发家、一辈子不安分的伪君子中立派,改姓洛川的,洛川如磨——而你,是个叛离本家、投奔姨妈的四国混血小孽种,这些事,我都很清楚。”
这些话说得一点也没有犹豫,仿佛老早就计算好了怎么拿刀子戳他的心来得妥当,洛一珩提着的嘴角还没下来,却好像笑起来比哭还难看。
却还笑着问:“有没有必要说得这么精炼……这么难听?”
“如果你想听更难听的,我还可以再复述一遍,你是怎么被你爸爸培养成一个完美的‘替代品’,一个交易物,又因为这些亲过多少人,被多少人抱过,之后狼狈回国,重新包装,抱住钟家的大腿,摇身一变,选秀出道,成为万千少女喜欢的‘Karol’洛。”
“……”
这笑得笑的多残酷,才让内心顽固如磐石的洛一珩,也喉口一呛,狼狈到两眼是泪啊。
可宋思远就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吹凉了白粥,就和洛一珩面前那碗还烫着的换一碗,接着吹吹,搅拌两下。
他是宋家小三叔,准确来说,是曾经风光过,后来自掩锋芒的小三叔,直系继承人之一,宋家大小秘密的唯一知情者,绝不是一个适合宠爱某个人安详度日的避风港湾。
所以才能把伤人的话说的这样无足轻重吧。
甚至都一一细数啊。
洛一珩终于通红了眼,一手拂开面前的白粥,任由碎瓷四溅,一片狼藉。
而他揪住宋思远的衣领,第一次,像个男人一样质问他。
“所以你干嘛愿意回我短信,干嘛愿意住我家,干嘛让我在这傻子一样陪你也不赶我走,凭什么什么都知道,又什么都不说啊?因为可怜我吗?啊?!”
可怜我看起来风光无限,其实只是我爸养的一条狗,在日本过得是比奴才还苟延残喘的日子,时时刻刻要做一把刀,一个装饰品,一个交易物,就连逃回大陆,也只能一边骗他说自己是为了以后报复姨妈、报复钟家做准备,一边抱紧姑妈的大腿,仿佛个新世纪的苦逼崽?
一拳挥下去。
另一拳又高高扬起。
他从小被人打怕了,自己也学会怎么打人才痛,他敢担保,宋思远一定很——
一定很痛。
所以,他的拳头,在对方面无表情地啐一口血过后,就再也挥不动。
“……”
他牙关紧咬。
他松开手,看着宋思远从容地整理衣领,而后温声说:“洛一珩,还是洛川一珩,其实我都不计较,算起来,我们小时候还见过一面,当时你父亲在日本闹的事情太大,宋达专程去日本警告过他,不要揣着明白当糊涂,随时有可能被遣送回国。
“那时候我在那,看见你呆呆笨笨跪坐在门廊下受罚,还给你变过几颗糖——你大概不记得了。但有这点小交情在,上次又对你做了点过分的事,所以我没有直接揭穿你,但是这次我在美国的事,是我为了扳倒江瑜侃而心甘情愿受的这一枪,你专门赶过来,待太久,会坏了我的事。”
“哦,意思是我伺候三叔您完了,可以滚了?”
宋思远定定看他,没有回答。
只是良久过后。
一笑,一敛,颔首。
他说的话很平静,堪称温柔。
“你问过我,你可不可爱,让不让人心动,我再回复你一次,不可爱,不心动。”
“以及,我不是因为你是洛一珩而不喜欢你,只是因为我是宋思远而不喜欢你——这是你改变不了的事。所以,你懂我的意思了吗?”
第68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中)
“我最恨宋思远的时候,倒不是他对我绝情的时候,毕竟人都有选择喜欢不喜欢的权利。充其量怪我太喜欢他,不能怪他不喜欢我。
我最恨他的时候……我想想,或许只是很简单地,恨他明明从没喜欢过我,还跟我说,以后不要抽烟了。
他明知道我会听他的话,又知道自己以后没机会监督我,就这么一句,逼着我好多年没敢抽烟啊,你说他有多绝。
等到他死透了,剩一堆灰了,我才知道:哦,没人管我了,那就抽呗。
那天晚上,我抽了整整两盒半的烟,感觉自己像是烟做的,快能飞起来了。
那个时候我多恨他啊,恨到指天骂地,逼着他,如果在天上听见了,有本事就下来,到梦里掐死我呗。
我说我等着,可他总也不来,我更恨他了。
可是,好吧,我现在才发现,原来我恨的不是他不让我抽烟,我恨的只是自己太没用,保护不了他。
我恨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2010年,洛一珩写于私人博客。
“喂,走之前留个纪念品给你。”
“留你妈呢。”
“那你要不要?”
“……”
“小孩不要乱讲脏话,还有,以后少抽烟,我不喜欢叛逆小孩……接着。”
话音刚落。
一枚戒指,顺着抛物线飞出他掌中,随即被精准无误地半路阻截,稳稳攥在满脸不情愿的少年手心。
那时的洛一珩,还是个会因为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这种人世小事——而没出息到,哭得鼻头都通红的少年。
也曾那样惶然而无地自处般,站在病床边,任由夕阳透过窗沿,参差不齐的余光洒落他额角眉心,留下斑驳阴影。
金发碧眼,深幽蓝瞳。
找不到焦点的茫然失措。
而后,病床上的宋思远复又抬头,温声地,平静的,重复一句:“拿了我的戒指,就得记得少抽烟——会变丑,丑小孩我也是不喜……欣赏的。”
这离别来得一点都不庄重,好像是种逗弄,一种对待小辈漫不经心的敷衍关心。
这位宋家小三叔,终归是习惯了和谁都戴一层捉摸不透的面具,纵横欢场,从不交心,从不受伤。
他玩不过他,躲还不行吗。
洛一珩被这句逗弄激得霍然回神,愤愤抹了抹鼻子,背过身,从兜里掏出自己从不离身的墨镜口罩行头,一把全招呼上脸。
爱逗他的小三叔,好像已经全忘记了刚才是怎么言语伤人,也忘记了如无意外,他这样被赶走,以后是很难、或者说绝不会回头,反倒还言笑晏晏,提醒他一句:“放心,在国外暂时还没人认得你,都是金头发蓝眼睛,不用裹得这么严实。”
“我乐意,关你什么事?”
宋思远笑笑:“不关我的事。我只是提醒你,记得保持呼吸通畅,年轻的时候多哭哭,对身体好。还有……”
“嗯?”
洛一珩欲走的脚步因为他这话里有话的架势而一顿。
“没什么,一路顺风,长命百——”
砰。
宋思远:“……”
这客套的托辞说多了,到底只能换来一个摔门而去的背影。
他撑着下巴,微微发笑,觉得这实在是青年人才有的朝气,就像闹小脾气是二十来岁小青年的特权,说到底,不失为一段值得铭记的回忆。
而这份回忆是喜是悲,是好是坏,就留给……洛川一珩,留给那小孩儿去评判吧。
想到这,他蓦地又低头,搅动着眼前剩下的那碗白粥。
白粥冷了,原本就粗糙的手艺,如今更是喝进嘴里一阵发稠,但向来挑剔的小三叔,还是一口一口,喝光了某人的这一片心意。
喝完了,窗外的日头也彻底没落无踪,至于某个聒噪的,总是停不下来的小年轻,这会儿,不知道已经奔到了自己触不可及的哪里。
几不可闻的,宋思远叹了口气。
随即拿起手机,摁下号码,接通过后,抵在耳边。
“……是我。”
“周湛是不是也来了?好,那就……确认洛一珩离开美国以后,再动手吧。”
“理由?”他顿了顿。
捏捏眉心,复又发笑,“没有理由。”
=
洛一珩始终记得自己那天离开病房的时候有多狼狈,这感觉一别经年,依旧能够在脑海中鲜艳如昨——不过是上气不接下气,好像一腔的憋怨闷在胸口,钝钝发痛,怎么咳也咳不出来。
这一年,洛一珩二十二岁,宋思远三十五岁。
他玩不过他,又喜欢他,喜欢到只是一眼一面,就恶俗的把人放在心上,越是求而不得,越是难下心头。等到被拒绝了,又愈发觉得这人像是自己心口一道疤,头上一抹天,挥之不去,念之即痛。
可人到底是两面动物。
无论心被剖开多大的伤口,好像明面里,还能装作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绝不是我输了”的倔强样子,是故,洛一珩离开美国、回到上海以后,依旧还是那个在舞台上耀眼灼灼,浅尝低吟、享受万千粉丝欢呼应援的“C.U.K”队长、是Karol洛、是粉丝们亲昵叫着的“阿卡”。
与此同时,却也紧跟着、确实没少听闻,回到上海后不久的接连数周,宋家的恒成地产、江瑜侃名下的江氏集团,甚至自家哥们的老婆本曼托集团,都紧跟着卷入以这起美国枪/击案为序幕的商业构陷危机。
宋思远用这一枪、用宋笙被绑架的噱头,一手翻起商海巨浪,受害者的身份运用得无辜天成,刀锋直指江氏集团命门,指责其异军突起的商业王国涉嫌在美国参与军/火交易,更动用宋家的政界人脉,试图一把将人拉下马,把江瑜侃赶出恒成盘踞多年的长江商业版图——
可惜。
到最后,这个潜伏沉默了十年的纨绔子,永远只是出没在上海大小酒吧和欢场的败家儿,在那样昭然的遮掩之下,动用全盘力量,终于也只是为自己最后的落幕提前排演了一出,足以能够名垂商史的……功败垂成戏码。
宋思远到最后还是失败了。
他败在太相信宋笙对自己的全心信任,败在没有想到,宋笙在最后的关头,会转而死死攥住了江瑜侃的手,并就此同他割袍断义般断了联系。
不再是他,而是江瑜侃,而是整个江氏集团,成为了宋笙背后最大的靠山。
于是他那十年的苦心经营,搀扶宋笙上位也好,给自己留下的后路也罢,都在这样一出峰回路转里全然溃退。
他失败了。
失败在,不应该一手筹划,让宋笙被绑架——从头到尾分毫无伤的绑架、被江瑜侃救走,而让自己活生生受了一枪,左手从此无法使力,用这样的牺牲,试图把江氏集团拖下水,从而联合姜家的长江集团,侵吞江氏的股份。
也失败在,那天不该在酒吧亲吻了某位少不知事的小青年,以致于招来后脑勺的头破血流和周湛的积怨,亦直接导致,在这场鏖战中,周家毫无犹豫地站在了江氏集团的身后。
宋家小三叔,孤零零地置身战场中央,四周惊涛骇浪,人人的筹码都能摞成山。
而他手里那最后一个筹码,他的小二丫头,已经归顺敌方。
真可笑。
就连洛一珩在一狐朋狗友的聚会上,从周湛嘴里听得前因后果,都不由笑得花枝乱颤,前俯后仰。
“大家说说,宋笙是抱错了,但既然回来,多少还算是真真正正的金枝玉叶,那个小三叔算什么?以前人家还真当他是宋家正统,看在宋达的份上敬他三分,这次闹得这么大,宋达都出来发话,说宋思远是以前警卫员的孩子,抱到自己家养而已,往上一查,三代贫下中农,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白瞎他长那么张脸。所以说,宋思远有什么资格跟阿湛他们斗?我看,连给咱们这群人提鞋都不配。”
“我说也是这个道理,宋思远心里他妈丁点B数都没有,自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还真当自己是三少啦?——这下估计最开心的就是宋致宁了,三叔走了,等于老的那个三少没了,就剩他这么一个真三少,人家不会搞混了。”
“哈哈哈,别别别,听听你们,把宋思远说得也太惨了吧,不就是被扫地出门,宋达老婆还是很喜欢他的好吧,听说他手里还有百分之七的恒成股份……怎么说也比他真真正正的老祖宗要好到不知道哪里去吧?哈哈哈哈,我真的是,这几天一出接一出的,我要笑死了——嗯?阿卡,你怎么了,这么早就走?”
“有点不舒服,”满座喧哗中,提前起身的洛一珩耸耸肩膀,擦了擦眼角刚才笑出来的零星泪水,“你们接着玩,我今天先bye了,吃好喝好啊,我请客。”
一阵口哨欢呼过后。
洛一珩拎起挂在沙发上的薄外套,往身上一裹,随即是一如既往的口罩帽子层层招呼上,便长腿一迈,径直往外走。
结完账,取了车。
他看着窗外发了会儿愣,末了,一踩油门。
拉风的法拉利在大路上疾驰,晚风狂乱,把他额发吹得一团糟。
等到漫无目的地在宋家大院门口晃了来回几个圈,被军区大院的警卫几次示警过后,年方二十有二的洛大明星,这才恍然回神,觉得自己这么做实在有点上赶着犯/贱——不得不灰溜溜地打道回府。
这么一打道回府,倒没想到,应了那句“无心插柳柳成荫”。
他碰见了个意料不到、又似乎有些情理之中出现的人。
众叛亲离的宋家小三叔,在他家别墅小区外头,后背抵着漆白雪墙,长腿没地放一般地微微曲起,很是装模作样地抽着烟。
吞云吐雾间,搁在下巴上的那持烟的手指,显得愈发鬼一样的白。
小白脸,小白手,什么都白,像个易碎的瓷人。
数秒后,法拉利停在距离那人数米之隔的街边,刹车留下的轨迹一路刺眼。
洛一珩掀了自己的鸭舌帽,头发晃晃,扭头,眼神在空气中交汇,一个愕然,一个从容。
宋思远碾灭烟头,丢进垃圾桶,继而向他走来。
倚着下了半面的车窗,很是为老不尊地轻叩两下。
洛一珩足足花了五秒钟平复心虚情绪,末了,方才反换了一副全然不知内情的面孔,只顾嘲讽他:“无家可归了?”
一点也不透露自己刚才还在宋家门外疯了似的找人,颇有点演技派的风头。
而宋思远很是干脆的回答:“是啊。”
“来找我——你忘了前段时间在美国,你怎么劈头盖脸地骂我,宋思远,你知不知道‘渣男’两个字怎么写?”
宋思远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那我走。”
说走就走,无奈身子没转过半个圈,这位宋家小三叔,便如心中所预料那样,被沉不住气的少年探身拉住左手,扯回面前。
洛一珩的音调扬高了八度:“我什么时候赶你走了?我问你,你这是受刺激了,找我4/19?”
宋思远如实相告:“那倒不是,我怎么对你这幼齿男孩下毒手,”他笑,“是住你家。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我要在这避几个月风头。”
甚至还开口就是几个月。
洛一珩气笑了:“我有什么报酬啊,上赶着给那群豺狼虎豹保护诱饵?”
“我没带钱出来,就带了个人。”
言下之意,啥都没有。
洛一珩仰起头,看他那流畅的下颔线,大概近来心事重重,连微微青色的胡茬,也没有剃得很干净,但却并不影响生来那份清隽俊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二十出头的大学生,情场失意,为此落魄。
鬼使神差地,洛一珩忽而点了点嘴唇,笑:“什么都没有,那,给亲口?”
宋思远冲他笑。
“亲呗,没钱,当付房费。”
话音刚落。
说到做到的小三叔,便手肘抵着车窗,拎过这少年衣领,俯身向下。
一点也不计较路人眼光的缱绻吻法,攻城略地。
“我……唔!”
我说的是给亲口,给亲口!——洛一珩在心里怒吼。
可偏偏他这次亲的很温柔。
循序渐进般的温柔连摁住他下颔的手指,也不住摩挲,指腹温热,让人不忍心推开,只能兀自抬高头,迎合,纠缠。
这温柔到最后,甚至令洛一珩有些短暂恍惚,不懂这份唇齿交缠,究竟是自己在索要利息,还是宋思远,也当真有过一秒钟的意乱情迷。
不过也不重要了。
毕竟,到宋思远死了,化成灰了,他也没分清过,何必在意这一时一刻呢。
他环住了宋思远的脖颈。
因为这一口亲,或许还因为更多说不明道不清的什么,就这样,很没底线地向宋思远彻底妥协。
从此,人人喊打的宋家小三叔入住洛一珩的安乐窝,比起以前每次狼狈着被扛过来,睡一晚就走,这次倒是真真正正地长住。
不再是一次性用品堆满山,两人第一次去逛了超市,宋思远在这个家里,有了自己常用的牙刷、毛巾、拖鞋,和半边精准分配的床铺。
家里忽然多了一个人,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变成一对。
这感觉不讨厌。
洛一珩甚至因此开始期待下工后回家,不再是冷冰冰的,而是有微弱灯火,客厅有人、电视声开得很大的家。
当然,就不指望宋思远会给自己留晚饭之类的了。
毕竟宋思远看起来多精致一男的,私底下就活得有多荒芜,一天到头只吃块饼干或喝瓶可乐也不是少有的事,又不乐意吃外卖,嫌脏。
到最后,还是从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洛大明星,学着半夜到家开开灶火,煮碗面,两个人分着吃一吃。
一开始的光头面,到后来变着花样做成海鲜面、意大利面、番茄通心粉,好像也只花了短短一两个月的时间。
也是他最用心过日子的一段时间。
是故,直到很久以后,洛一珩都时常为这段时间感到后悔。
倒不是后悔自己收留了宋思远,而是后悔,那时候的自己,以为宋思远永无出头之日,或者可以和自己日久生情、然后更久更久地,停留在自己身边,所以从来没有费太多心思、也不太好意思,去用相机或者录音来记录自己的这一段难得热闹时光。
没有记录下自己第一次一不小心撞到宋思远在浴室洗澡时闹的大红脸,和宋家小三叔反过来的宽慰万千:“你有的我都有,你没有的我也没有,除了比你大点,也没什么好看的,乖,放心。”;
也没有记录下自己生日的时候,为了避风头而很少出门的小三叔,竟然亲自去门店做的那一份蛋糕——虽然样子实在是不敢恭维,颇有粗糙化审美的嫌疑,但是,却是他人生中过得最快乐的生日、最喜欢的礼物。
他们有很多很多的回忆,快乐的,吵闹的,自己被气的说不出话的,小三叔笑的,沉默的,好多好多,多得他一回想,大脑就像个存储过满而发热的磁盘,每一章都卡碟,每一页都模糊。
可时间太残酷了。
不管多开心,没有了实质的相片或文字的记录,一切都是虚伪而浮于表面的。
以至于多年后,当自己被按在车椅上,近乎窒息地被掐着脖子,被宋致宁质问“从头到尾只是一厢情愿”、“你有什么资格给小三叔出头”的时候,确实也拿不出半点证据,来证明自己和宋思远,确实有过那么点微末的过去。
可他明明曾经在自己的二十三岁生日,那么虔诚地亲吻过宋思远啊。
这谁来证明呢。
能证明的人都死了。
他只能笑,假装一切只是谎言,真相留在心里,陪着他老去。
那是2010年的秋天,宋思远在他家里住了整整三个月。
那三个月的最后,一切的变数恰时前来——宋达病重垂危,恒成前途风雨飘摇的时候,宋思远手里的百分之七恒成股份成为关键少数,也成为宋笙和宋如茵内部争权的最后砝码。
如果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上场时机。
那么这个难熬的时间点,或许就是宋思远最后的亮相。
毕竟,宋如茵是宋致宁的母亲,也曾经是最疼爱宋思远的姐姐,叫他一声“三儿”,叫了整整三十年;
而宋笙是宋思远放在心尖上的小姑娘,是他在宋家最疼爱的掌上明珠,叫一声“小二丫头”,也是整整八年。
至于宋家。
那是宋思远不愿再承认,却永远甩脱不开的本家,是养育他至今的所有光荣与沉痛。
洛一珩很清楚这一点,宋思远更不必说。
正是因为清楚,所以愈发明白这其间的凶险:宋笙吃不吃素不好说,江瑜侃绝对是头狼,为了自己的爱人不择手段;更别提,那个嗜权成瘾的宋如茵,会有怎样的法子来一定成败。
所以他问:“可不可以别回去?”
“……”
“回去了,你要帮谁?宋如茵为了宋致宁是可以拼命的,如果你不帮她,就是逼死你——不对,宋笙也一样,人为了钱疯起来是谁都可以杀的,何况是这么大一个恒成?”
他说得那么严肃,那么着急,而宋思远只是伸手,扒拉过他颈子上挂着的那个戒指项链,在手里把玩着。
亲昵的动作,却又是好像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姿态。
洛一珩一哽,索性不说话了。
宋思远这才抬头,问他:“说够了,生气了?”
“……”
“那就不回去了,听一回你的。”
说不惊喜是假的。
甚至于,难得正经温柔的宋思远,还像小时候哄他那样,从兜里摸出来一颗漂亮的朱古力糖果,“给你,补偿的,别生气了。”
多好看,多温柔一男的啊。
不愧是我的眼光——洛一珩沾沾自喜。
心下气一松,便没忍住,欢天喜地剥开糖纸,一口糖在嘴里,蔓延出巧克力和糖精的双重甜度,甜的他忍不住眉眼都弯弯。
却在下一秒,眼前眩晕,瞬时之间两腿发软。
软倒在宋思远早已有准备的臂弯,对方把头抵在他颈窝,温柔的,无比温柔的说:“我回去的气你可以接着生,这颗糖是让你不要气我骗你。”
意识逐渐模糊了。
只能隐隐约约,听见他说:“宋笙不会杀我,我阿姐……她当我是她的亲弟弟,她也不会一定逼死我。”
“我手里的股份,是妈托给我的,她死之前,就是害怕一群孩子自相残杀,才给了我。因为我不是宋家人,但受了宋家人的恩,这是我的责任。”
生来纨绔富贵骨,不掩青山家门因。
这是他的责任,何尝不是一早注定的命运。
残余的意识不断消退,拼命睁开的双眼终于沉沉下掩。
他拼尽全力想要拽紧的、宋思远的衣袖,在下一秒脱手。
洛一珩屈服于那颗糖。
不知道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手里也是一颗糖。
还有自己一直挂在脖子上的戒指项链,戒指被取下,牢牢地,套住自己的无名指。
人已经走了。
他躺在床上,摊平五指,背着光,将手举起,打量着那戒指的轮廓。
不知怎么的。
一眨眼。
眼泪就掉下来,争先恐后地。
糖也是苦的。
=
“滴、滴、滴……”
“喂?”
“喂,请问哪位,我是阿卡的经纪人,是工作联系的话,可以等会儿打我的电话,号码是——”
“我找他,让他接电话。”
三天后,片场。
洛一珩正在拍摄广告行程中,因为接连走神,通告已经延期五个小时,导演怒火攻心,整个片场人人自危,又是这个时候,他被经纪人刘姐叫到一边,要求接个莫名其妙的电话。
“我看他那语气有点恐怖,还是你来接一下,阿卡,是不是周少那边……”
“给我吧。”
他细细一瞧,号码是陌生的,甚至都不是本地电话。
却在接起的一瞬间——
“喂你好,那个,工作联系的话麻烦……”
“洛一珩,”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便径自打断他,问了一句:“能不能再帮我一个忙?”
他一句便听出来了是宋思远的声音。
“……”愣了许久,惊魂落定之际,回过神来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扬高三个调的质问,“不是,你什么意思?!一声不吭走了,什么消息也没有,我问谁都说没看到你,现在打电话给我,又开口就是……”
宋思远话音带笑:“对不起,下次不会了。”
“……”
他一放低姿态,洛一珩马上气焰消了大半。
顿了顿,竟还主动揽活,“行吧。你现在能给我打电话,是不是事情处理的差不多了。那、那你说,要我帮什么忙?还有,你什么时候……回来?或者我去找你,你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宋思远轻笑一声。
“不用来找我,我离你很远。”
“至于帮忙,我想来想去,好像也只有你能帮我——不是大事,我只是想你帮我看看,宋家以后,到底会是个什么样子,值不值得我这条命白搭进去,不要亏本。”
“……?”
洛一珩愣了愣。
“太阳快下山了,从我这窗户看外头,小孩儿,还有火烧云,明天应该会是个大晴天。”
“宋思远,你——”
一阵剧烈的声浪,在随即的数秒之间,骇然打断了洛一珩惶然失措的疑问。
“砰!!!”
分不清。
究竟是枪响在前头,还是剧烈的爆炸声先一步传到耳边,只是耳边近乎轰鸣的回音阵阵,不断提醒着、不断提醒着……
手机跌在地上,一声脆响,摔得重重。
“砰。”
踩在他的心上。
“……砰。”
第69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下)
“宋思远究竟是个什么人呢?我一直也没看清楚,我自知对他的爱过于浅薄,不够深刻,所以穷此一生,都总在从其他宋家人的身上找着他的影子。
宋笙像他,心机叵测,又不乏良善,可惜少了一点从容;
宋致宁像他,纨绔皮囊,心肠清冷,可惜论及手段,宋致宁是幼儿园刚毕业,宋思远已经荣晋博士后,段数实在差得太远。
……好吧,我还是得承认,每个人都有点像他,当然,每个人都不会是他。
我是因为遗憾才思念他,我很清楚。
但我依旧觉得值得。
别人有别人的爱法,这就是我的爱法,辜负也好,浪费也罢,这是我爱一个人,所能做的全部了。
——2019年,洛一珩写于忏悔书。”
宋思远死在洛一珩刚满二十三岁的那个秋天。
死时疑似被枪杀,却因为车祸引发的剧烈爆炸,一切痕迹消失殆尽,据传凶手也死于那场大爆炸中,尸骨无存。
这场惨祸带来的最直接后果,无外乎是因为宋思远的死,无需任何股权优先转让协议,根据他死前立下的遗嘱,他手中所持有的百分之七恒成地产股份尽数归于宋笙手中。
关键少数的绝地反击,让这位无人看好、蛰伏多年的宋二小姐在宋达死后,一举拿下恒成地产的大头,成为当之无愧的第一股权人。
效率奇高,高得让人侧目,又难以说明,怕引来一身腥。
为此,这案件倒还被顶上过几天热搜,可惜无数的阴谋论来了又去,最终还是被一个个限流压下,无人再讨论。
葬礼那天,或许是为了减少外界讨论,守卫还尤其森严。
洛一珩赶在最早的那批人一起到场。
他身份上够不着宋家的门槛,算是沾了周湛的光,才得以与一众非富即贵的豪门贵胄走过那盖着黑布的玻璃棺——原本应当是透明的,可据说他死得太不好看,有碍观瞻,也就这样遮着,等火化了,成了一罐子灰,或许还能更体面些。
由始至终,人们对于洛一珩和宋思远的关系,不过还停留在最开始那场酒后乌龙,抑或是一段无疾而终的单方面追求,就连这,也只是圈子里一些人的心照不宣,所以,到宋思远死,洛一珩与一群前来送别的男男女女,看起来也没什么分别。
所以当他面无表情绕过那玻璃棺,放下鲜花,一颗眼泪都没流的时候,大家也不觉得有多诧异。
他把一切都藏得很好。
爱也好,憎恨也罢,还有遗憾,有愤怒,有无以言表的哀恸。
一切的一切,在他把戒指取下,藏进最深的柜子里,把有关宋思远的痕迹层层清除,把最后联系的手机也焚化销毁的时候,就被他好好地,藏在了只有他独自能体味的角落。
毕竟,如果让人知道自己和宋思远的瓜葛,绝不会是一件好事,既然宋家人能对宋思远下手,当然会不吝对自己赶尽杀绝——而他还得帮宋思远看着,看着宋家是怎么自食其果,怎么互相残杀,他不能就这么栽了。
“喂,你还好吧?”
葬礼现场,只有一个人发现了他的不对劲。
他抬起头,看着那张酷似宋思远,却又多了几分轻佻勾人的脸。
那正是后来,故事里被他阴过不少次、又利用了不少次的某位冤大头。
当然,彼时的宋致宁,尚且还只是一个为家中亲人过世而微红眼圈,又忍不住多嘴多舌的小青年。
他们同岁,宋致宁大了他三个月而已。
看了许久,洛一珩方才一笑,“没事,……三少。”
从葬礼现场回到家,洛一珩脱下那一身繁重的黑西装,漫无目的地,他在家里游荡,吃着饭,洗完澡,孤零零地看着电视,来回摁着那几个播放着娱乐节目的频道。
脑子里想的却是和那些欢声笑语全然无关的琐碎事。
——洛家太弱了。
没有靠山的所谓表面光鲜,永远无法和单纯权力的一手遮天对抗,他很清楚。
他得找一个人,一个能被利用的,足够强大的,一个……最好是一个……
像宋思远一样,或者比宋思远还狠,有手段,有能力的人。
电视的荧光投射在他脸上,照亮他分外凝重的表情。
四周的灯却全是黑的。
——宋思远睡觉的时候不喜欢开灯,有时候却总是看着看着电视就睡着了,因此他早也习惯了不开灯。
习惯啊。
不知为何,他忽而撑着下巴,漫不经心的,手指轻轻拭过眼泪。
喉口没忍住的那声呜咽,只能随着用力擦拭眼角的动作,而不断的涌现——几乎出不来气的哽咽。
明明是早就习惯的事,为什么这次格外孤独呢。
那个蜷缩在沙发上就能睡着的人,这个老男人,今年才三十五岁呢,怎么就变成黑布一盖,连遗容都不能面世的、冷冰冰的尸体了呢。
洛一珩从指缝间,看着电视里的娱乐节目,搞怪的女主持人演着夸张的小品,西瓜砸在她脚边,她发了疯一样拿起就啃,啃完了,不忘记面对镜头,展示自己花了妆的脸,咧开一个灿烂的笑。
所有的观众都被逗得开怀大笑,洛一珩也笑,越是笑,头越低,腰越弯。
到最后,近乎是把脸埋在手心。
“宋思远……你个狗东西,什么火烧云,你死的那天,根本就没有火烧云,全是阴天。”
你连死都死得那么悲壮,何必到死,都不愿意跟我讲一句真心话。
他哭得喘不上来气。
“你活着,我没机会站你身边,谁都不会觉得我够资格;你死了,我也没有资格给你抬棺,扶灵——”
“宋思远,你说你,你怎么连到死了,都不放过我?”
自然是没人回答的。
他一生也很难再知道答案,他明白的。
至于后来的故事,想必诸位也知道了,他真的找到了那个足够能力供他“借刀杀人”的“帮手”。
一个从小就被当做完美标杆的人,一个连穷尽完美标准的父亲也无法挑剔的人。
聪明如洛一珩,甚至连诱饵都找好,连陷害的手段都设计了无数方案,只等着大鱼咬饵,满载收网。
说实话,如果不是最后那一点纰漏,他前二十年从父亲那里学来的一套本事,足以把这些满足于安乐的宋家人搅得天翻地覆,不得安宁。
可是他心软了。
当他面对着宋致宁那张脸,想起曾经真心对待过他的陈昭,也曾像个称职的朋友,为他出头,为他忙前忙后。
当宋致宁啐了一口过后,仰起头,却又告诉他:“傻/逼,我没觉得你是个坏人。”
不算是好人,至少也不是个彻彻底底的坏蛋。
默然片刻。
“我父亲有时候说得对,”他突然笑了笑,“他说我总是临阵一脚犹豫,又瞻前顾后,所以总会……嗯?!”
话没说完。
电视上突然播报的一则新闻,打断了他的似笑非笑,也让他霍然回头,目眦欲裂——
宋氏陵园被盗。
他脑子里警铃大作,几乎是下意识的飞速动作起来。
割断了宋致宁的绳子,受了对方劈头盖脸的几拳头也没还手。
洛一珩啐了口血,扭头就往外跑。
出了名没轻没重的宋致宁,下手可一点没留力气,以至于“惨遭毒打泄愤”的他,开车时,眼前也发黑发昏,不知道用了多久,才赶到陵园门外,用自己过去向宋笙要来的通行证,一路畅通无阻,赶赴宋思远墓前。
一片狼藉。
仅针对他一人的墓碑,也算是稀奇。
不比其他宋家长辈,宋思远的遗体实在难以装殓,最后索性烧成一把灰,只葬了个骨灰盒,放在那修缮华丽的墓中,显得尤其寒酸。
冒着大雨,几乎是跌跌撞撞着扑到碑前,他低头一看,墓穴中的骨灰盒侧翻着,不出意外的可怜兮兮,竟然也没有一个人来帮忙整理。
任谁都看出来这是一个引他来跳的陷阱。
可他依旧不管不顾探手去取,也不顾一手是泥,脏兮兮的,只想把它扶正,嘴里念叨着:“没事,宋思远,我、我帮你,我帮你,没事,没事了……”
好不容易触及,一掰,一扯。
那里头却轻的出乎意料,很显然,是个空盒子。
“……?”
“别翻了,在这里。”
洛一珩霍然抬头。
就此,与从墓碑后绕出的宋二小姐,不久后即将成为江太太的宋笙,撞上视线。
女人撑着一把黑伞,怀里抱着雕刻精细的骨灰盒,一点不吝啬般递出来,递到他面前,“着急有着急的办法,但我还没有没良心到,让小三叔这么狼狈。”
她话音平静:“那个盒子也不是假的,只是小三叔死的时候没有娶妻,本来应该是生同衾,死同穴,我按照他的遗愿和宋家的规矩,多备了一个。”
她在伞下,妆容精致,面容温柔。
而他在雨中,一身湿透,满是泥垢。
洛一珩没有搭腔。
“没事了,”他只是在自己的衣服上擦干净手,一下又一下,末了,方才小心翼翼,把那骨灰盒接过,抱在怀里,细细擦去泥点,“宋思远,没事,我会处理好,没事……”
宋笙垂眼看他。
许久,将手中的伞遮在他头顶,自己站在了雨中。
“洛一珩,我知道我没资格说你做错,”她说,“但是如果小三叔还在,他不会让你做这些事。他对我们宋家,从始至终都没有站在过对立面,你知不知道?”
“……”
“那年,小三叔从家里离开的时候,我们谁都没有想过小三叔会死。无论是我还是姑姑,都不可能对他下手,后来我想,这场意外,或许更像是他自己成全了所有人,他没办法在活着的时候对我们这些人做个交代,没办法拒绝姑姑——更何况,还有股份有限转让协议……很多很复杂的东西,涉及的政界、商界人士数不胜数。可当他死了,所有事都解决了,因为一份遗嘱,远远比那些协议效率高多了,我这么说,你能不能理解?”
洛一珩看着她。
雨幕中,她被冲得睁不开眼,为自己撑伞的手也微微发颤,却依旧执拗,等着一个回答。
好像在竭尽全力证明自己没有错,也像是在自己说服自己似的。
他终于还是笑了。
“我知道,那又怎么样呢?我知道,就证明他死的不无辜吗……他不是为宋家死的吗?宋笙,你摸着自己的良心,你拿着那点股份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心寒?”
“……!”
“我只会向一个人道歉,那个人不是你。”
他抱着骨灰盒,站起身来,避开了那伞下荫蔽。
“我会为这一切付出代价,因为我输了——我没有你这么幸运,宋笙,有很多人希望你赢,从始至终都是。我多希望宋思远也盼过我赢,但我知道,如果他还在,会第一个揪着我的领子,让我别对你出手。”
宋笙抬头,静静盯着眼前金发碧眼的青年。
他说得冷静而绝对,不给人半点反驳的机会,也彻底碾碎了自己的所有期待。
回想起来,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仿佛还在昨天,一眨眼,那个好像少不更事、永远莽撞的阿卡,原来早就变了模样。
时光荏苒。
念及此。
她蓦地出声,叫住了转过身、想要把骨灰盒安置回原地的洛一珩,“等等,骨灰盒你可以带走,我想小三叔也不想躺在这里,这里全是一群只会唠叨的老人家,把他交给你,我很放心。”
洛一珩扭过头,“什么意思?”
“没什么,”她话音一顿,愈说愈低,“……只是我想起来,我听说过的一个小故事,当年我觉得是假的,现在看来,好像是真的。”
那个故事里,运筹帷幄的宋家小三叔,原本可以在美国一箭双雕,杀了江瑜侃和周湛,推卸完责任,用最完美的PlanA,结束一场鏖战。
可惜在最后的关头,他晚了十分钟。
那十分钟,据说是用来送一个人回家,不要让那个人卷入许多不必要的琐事。
“理由?”
窃听器传回的同步录音里,他这样说,“没有理由,我送送他回家。”
像他那样的人啊,温柔从不曾开口,或许只有一句“没有理由”,能够偷偷记录下他并不为人所知的那点动容。
只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你走吧——”
宋笙背过身去,背影在雨中飘摇,肩膀微微抽动。
而她说:“带小三叔走吧,他这一辈子太累了……我对不起他。”
=
故事说到这里,全都是不圆满。
所以,让我们把故事线推到很久以后。
久到洛一珩都已经回到日本,又再度逃亡回到中国大陆时,恰恰好,来得及参加了一场婚礼。
准确来说,是宋家三少大张旗鼓的婚礼。
很符合他风格的大宴宾客,流水席从恒成地产门口摆到万豪酒店,沿路派发喜糖,闹得交通都近乎瘫痪,要全城同庆,不热闹不罢休。
架势这么大,洛一珩也因此沾了光——这个早就易容了外貌,如今黑发黑眼、还只剩下一只右手的陌生人,就此混进其中,讨一份喜气。
远远地,他看见宋致宁与新娘亲吻,看见他们交换戒指。
而在最后的发言里,哽咽着的宋三少一字一顿,说:“我为了娶她吃了一百个洋葱,我这辈子再也不吃洋葱了,老婆做的除外。”
说完就哭,真是没半点长进。
洛一珩笑得直不起腰来,好在人群里笑声层叠,他也不怎么出众。
而后,轮到新娘扬起右手,展示那枚不怎么起眼的白金戒指。
声音甜甜的,说话却说得有些颠三倒四:“嗯……致宁跟我说,这是奶奶留下的戒指,他、二姐、大姐、还有小三叔一人一个,当年奶奶还告诉他们,从来没算过尺寸,只是谁戴上了,就是谁的命,谁的‘有缘人’,我、我从来不信那种命运,可我戴上了,所以,我、我觉得我会是个……好妻子,我会努力的,会努力的照顾他,爱他。”
宋致宁补充:“我也只给你戴过,老婆。”
【内心os:除了那次拍卖会一不小心被拍卖走了,还被钟邵奇拿走了,这是例外,老婆,这不算,后来我又拿回来了。】
“嗯嗯,我知道!所以那……那比如我、我以后要研究一百种让洋葱好吃的办法!”
“老婆,那个……”
宋致宁大抵没想到自己的深情告白换来这样一种疼爱,当即一脸黑线,说起话来都打着结巴,一副敢怒不敢言的苦恼样。
一群围观群众笑的更开怀,议论纷纷,欢声笑语。
这样热闹的氛围里。
自然是谁也都没有发现,刚才还挤在人群中的那个帅小伙,却来无影去无踪的,不见了痕迹。
那天,宋致宁收到了一个红包,封了张银行卡,里头不多不少五十万,还夹着张纸条。
纸条上头,字迹娟秀,一笔一划:“欠陈昭的,我还了一只手,兄弟一场,当年还被你揍过,就打个折,还你五十万吧,密码是你生日。到处流浪,没多的了。勿念,祝新婚幸福。”
几年没见,还蛮潇洒的。
宋致宁一时之间,也说不清楚什么情绪,倒有点哽咽似的。
一旁的妻子问他是谁这么大方,他愣了愣,这才回过神来,把那纸条和银行卡攥在手里,许久也没说话。
末了,才说:“不太熟,一个……一个好人吧。”
=
宋思远死的那天。
窗外是阴天。
车即将爆炸的当口,整个车厢是灼热的,没经历过死的人大概无法同感那种卡在车厢里无从挣扎的恐惧,更何况,还有一把枪对准自己的脑袋。
反正无论怎么都是死了,他索性打着电话,听着电话那头的小青年不懂事的大呼小叫,一切仿佛都还没变,这家伙总是傻乎乎的,明明有那么惨烈的过去,还是只要一被顺顺毛、摸摸头,就总轻易地原谅这世间的苛待。
真好啊。
他擦了擦眼前糊了满眼的血。
他轻轻说,贴着手机,很温柔的语气:“太阳快下山了,从我这窗户看外头,小孩儿,还有火烧云,明天应该会是个大晴天。”
如果没有这一切的话,明天是晴天就好了,这种好天气,等一切都过去的时候,我想带你去晒晒太阳。
我不怎么知道爱人相处的方式,但是我想,愿意和一个人手拉手去晒太阳,会不会也很浪漫呢?
试试才知道吧。
……
“砰——”
第70章番外五父亲(上)
钟意晟五十岁这一年,接到了一个很不情愿的任务。
——写一篇悼念词,在父亲的葬礼上念。
说起来,其实这任务本来无论如何,都该是姐姐钟意忱的活儿:
一来,她是真真正正的长女、家里的新顶梁柱,二来,钟意晟其实一直都有种很微妙的、对姐姐的嫉妒,以及对父亲的无端揣测——相比较起来,阿爸似乎从小到大都更偏爱女儿,所以在葬礼上能让姐姐来代表致辞,或许才是父亲心底的期望。
可无奈这两年姐姐一直和自己轮流在父亲身边陪着,父亲走了,姐姐的身体也跟着垮了,前两天刚因为高血压住进医院,他这个平时帮不上大忙的,也只能临危上阵,撑撑场面。
问题是……究竟该写什么呢?
钟意晟苦恼地撑着下巴,手里的钢笔因为长时间停顿在纸面,晕开一笔墨渍。
一旁的玻璃窗,映出他紧蹙眉头。
他生得像母亲,连为难时咬笔杆的动作、抿唇时不自觉露出的酒窝、不太长白头发的优点,都像极了。
不知过了多久,钟意晟在智脑上翻来覆去查遍了资料,总算才开始下笔。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长辈,各位亲朋好友:
今天,我们全家怀着悲痛的心情,悼念我敬爱的父亲钟邵奇先生,他于2073年12月25日晚20时37分安详离去,享年87岁。首先,我代表全体家人,衷心地感谢各位不辞辛劳地来到这里,与我们共同分担他的离去带给我们的悲伤,并和我们一起向他做最后的告别,谢谢大家。”
“我父亲钟邵奇先生,于1986年10月23日出生于香港,并于2007年在牛津取得经济医学双学士学位,提前毕业后,更远赴斯坦福大学进行MBA深造,25岁即荣膺钟氏集团总经理一职。后来,他一手创办SZ集团,旗下大小企业,遍布金融投资、电子IT、物流、饮食服务、服贸设计等大大小小十四个行业,这些事业的成功,让我父亲于2027年初登福布斯全球富豪榜单第21名,此后,截至去年,再未下榜。
不仅如此,我父亲一生关注慈善事业,还曾经先后在内地捐赠共价值76亿港币的医疗和教育项目,其中包括107栋以我母亲名字命名的“昭阳”教学楼、乡村学校学生宿舍和超过15亿港币投资的新型医疗科研设施等,同时,我父母还曾在大大小小二十八所大学设立以我和我姐姐名字命名的“忱晟基金会”,先后资助约5970多位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表彰了760余位在经济学、医学领域做出巨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为此,2029年,我父亲还受香港特首召见,被授予‘华人之光’的荣誉称号,2035年,当选上海市人大代表,此后,不仅多次为民执言,也不吝于为上海市的建设捐钱出力。
“在座各位,或多或少都曾经与我的父亲有过接触与交谈,至今,他的音容笑貌都在我们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他,是市民和众多商业合作伙伴心中当之无愧的儒商、也是我和姐姐心目中永远强大而坚韧的父亲,他的离去,无论对我们的国家、社会,或是我们的小家庭,都是一份巨大的损失,我们全家为此深感悲痛,并对父亲怀以深深的、深深的思——”
思念。
笔尖一顿。
念字底下那一点,划出深深痕迹,龙飞凤舞般恣意。
而后,是久久的沉默。
钟意晟看着纸页上剩下的大片空白,想了想,蓦地又觉得,好似除了这些填鸭式的托辞、和旁人代笔无出左右的平常开场白以外,除了把父亲描写成一个道德的标杆、一个世人眼中所谓完美无缺的商人之外,自己好像总该再写点什么——
明明,阿爸可不像是这些冷冰冰的词语那样,是个足够慈爱,足够温柔的父亲啊。
“我的父亲,他……”
=
“我的父亲,是个和大家想象里那个所谓商业大鳄不同的,全世界最好最好的父亲。
他不是一个冷清的人,他会让我在游乐园里坐在他的肩膀上看玩偶巡演;
他也不是一个严肃又苛刻的人,而是会在我考试考得不好偷偷难过的时候,坐在我身边,奖励我一盒香草味冰淇淋,告诉我说,‘阿爸小时候也有没发挥好的时候’,然后和早就准备好躲在一边的妈妈还有姐姐一起逗我笑,在我说自己可能是个笨蛋的时候,告诉我说,‘如果你问我是不是,那一定不是;如果你非要说你是笨蛋,阿晟,那我们一家人都是笨蛋,是不是很可爱?’;
我阿爸确实是一个很可爱的人啊。
如果没有看过他那一面,应该很难以置信吧——这么一想,能够生来成为他的儿子,实在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还有好多好多,好多我想夸夸阿爸的事。
譬如,他会每天准时回家吃饭,会经常夸赞并不怎么好的、我妈妈的厨艺,会每天亲吻她的脸颊,会用他恐怖的记忆力‘不务正业’,记得很多很多千奇百怪的纪念日。不得不说,或许是妈妈当时惊喜的表情真的好漂亮,让我的印象好深,所以,后来当我娶了我的妻子,我也会吻一吻她的脸颊,像我父亲那样,学着做一个好丈夫,好爸爸——我也希望我妻子能够露出我妈妈那样,非常非常幸福的表情。
我得承认,我父亲,他一直是我人生中的榜样,是我所有得以炫耀和自豪的源头所在,也是我一直以来想要追逐的目标。
……可现在回头想想,我的父亲,确实是从我母亲离开以后,就开始慢慢变老了。
我偶尔也在问自己:是不是对于父亲来说,比起对死亡的恐惧,他终于能够完成答应我母亲‘好好活着’的承诺,而来到死神门前,是不是反而是一件……非常欣慰的事情呢?”
一笔一划,修修改改。
诸多回忆随之铺陈眼前。
恍惚间,仿佛又回到了母亲离世那年。
那一年,是个他很少去回忆的、痛苦的年份。可事实上,又并不像很多煽情故事里的情节,至少,记忆里历经悲痛的父亲,除了母亲病危时、在病房里那次失态的哭泣,之后,从送葬、悼念,一直到亲自将母亲的遗体送去火化,都再也没有流露出过一丝一毫过分的悲伤。
告别仪式上,父亲甚至依旧绅士,挺直的背脊,一丝不苟的黑西装,没了母亲的打点,领结还是不曾歪斜半分,年轻时是鹤立鸡群的青年才俊,老了,也是个百里挑一的帅老头。
那时的他,也是坐在熟悉的台下,抬头,听着父亲在致辞里温声回忆自己和发妻五十多年的相识、相知、相伴,以及四十年的婚姻——
那份悼词甚至没有任何刻意的圆润措辞,只是像念叨着某件稀松平常的事一样,诉说着自己和妻子多年来的生活,小小的摩擦,以及永远的怀念。
好似离别并不是件悲伤的事那样。
“……其实,如果我妻子还在,”父亲最后说,“她应该会劝我穿一身灰蓝色的西装,因为她觉得我穿蓝色的时候,看起来会稍微显得轻松一点,而不是像个严肃的商务经理——这是她的原话,她最爱唠叨,又最怕气氛严肃,最讨厌没意义的应酬,要是我在家还这么穿,连她的语气我都能猜到。嗯……她应该会说,‘钟生,黑色多老气啊,你要像我一样保持年轻的心态喔,不然的裙子找谁搭——真让我去找别的帅老头啊?’。”
伴随着台下一阵笑意,连父亲自己都不由发笑。
“很遗憾,如果她能回来,不用说是一件衣服,任何条件我都能答应。可现在她离开了,我又回到了最初的那种生活方式,做该做的事,做应该成为的那种人,或许我妻子会不喜欢……”
说到这,父亲在台上,忽而若有所思地低垂了眼睫,摩挲着手中的致辞稿。
声音依旧是笑着的,却低下去,话音沉沉:“所以,我还是期待,她会因此到我梦里,坐在我身边,笑着,再这样抱怨我两句。
到那天,我还是会像过去四十年那样,听她的话,换上崭新的西装,带上一枝茉莉,坐在她墓前,跟她聊聊天,说说话。至少要答应她,等我也躺进玻璃棺,或是和她一起放在那个小骨灰盒里的时候,可不能太变样——”
父亲蓦地看向天空,笑了笑。
“我曾向上帝许愿,希望让自己成为能够圆满她一生愿望的人,我希望我没有食言,希望……她会听见。”
出乎那群扛着长/枪短/炮围追堵截的媒体预料,父亲以一种超乎冷静的态度,噙着温和微笑,结束了那一场葬礼。
钟意晟记得,之后的新闻报道铺天盖地,有人说父亲是在作秀,有人说他和母亲情深意笃,感人肺腑,当然也有人说,这不过是豪门之中粉饰太平的虚晃一招,说不定过不了多久,就能来一场震惊世人的黄昏祖孙恋,揭露这对所谓恩爱夫妻的假面,大家看看就算了,千万别当真。
云云诸如此类。
港媒一向是爱夸大的,好在父亲听得多了,也就不太放在眼里。
只是,葬礼结束了,该过的日子还是要过,一儿一女都有了家庭,母亲走了,父亲便从此一个人住在浅水湾别墅。
逢年过节聚在一起,自己带着妻儿,姐姐带着丈夫,几口人热热闹闹围坐着吃顿团圆饭,总好像也没有什么变化,父亲还是那个父亲,无所不知而睿智的,脾气温和而慈爱的,不论跟他说些什么,都能搭上腔,聊得很是顺意。
就连孩子们都爱着慈祥的爷爷,总是缠着爷爷问东问西。
温柔是种吸引人的天性,特别是剥去了冷清外衣的温柔。
而温柔却不软弱,良善却不愚顽这更是种天分。
父亲就是这样一个人。
母亲走的最初那几年,钟意晟还很担心,许多如父母这般爱情甚笃的故事里,一个去了,另一个总难久活,又或者留下的这一个时不时要拿出块怀表来天天看着、吃饭要带着照片天天对着,抑或是天天在墓碑前陪着……并非说这深情不好,只是做子女的,总不想看到留下的这个太孤独。
好在,父亲并没有做任何让人担心的事,该怎么过怎么过,白天里看报读书,做饭也总能自给自足,什么保姆阿姨一概不要,倒是有几个昔日总受他照料的钟家老仆,退休了以后,隔三差五就轮着来一趟,给老东家打扫打扫卫生,做做饭。
一群老人不曾受过什么钱,也不要什么馈赠。
唯独,偶尔钟意晟回香港时来看看父亲,撞到那几个老仆也在的时候,他们却总也忍不住,同他说说心里话:“小少爷,我们以前在的时候,太太也在,这房子热热闹闹的,现在太太不在了,你和大小姐也成家了,这房子啊,就剩下大钟先生一个人,他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太孤独了……我们每次过来,他吃的都是以前太太爱吃那几样菜,太太的衣服,以前留下来的那些个做设计的,衣架子的摆设,也从没动过——”
钟意晟默然,往窗外看,父亲正带着以前母亲养着的那一猫一狗,傍晚时绕着庭院遛一遛,脸上松快,倒瞧不出半点不开心或寂寞来。
“要不,小少爷,我们知道是多嘴了,您要是得空,还是多陪先生在外头走走,和大小姐轮流接着大钟先生去住一……”
“李嫂,张叔,刘叔,”他打断几人的悄声细语,“你们不提,我和姐也商量过,让他轮着住住,他总不愿意,我们拗不过他。”
“这……”
钟意晟笑笑,摆摆手,“放心吧,阿爸他自己心里都有数,我们做儿孙的,只要他开心,比什么都重要。”
这里毕竟是……钟邵奇先生和陈昭女士的家。
人老了,就想要落叶归根,父亲从来是个豁达的人,旁人能想明白的道理,他怎么会不懂呢。
只是不愿意离开罢了。
后来,再过几年,也不知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某一年过节,钟意晟和姐姐一家回香港和父亲吃饭,突然发现,饭桌上的父亲终于也开始佝偻了背,白发愈来愈多,给孩子们递每次归家都有的小红包时,手背上也爬满显眼的老人斑。
席间和父亲提起两句,老人家倒是一点不在意。
“人都是要老、要离开的,”父亲说,“你妈妈不在了,我得给她喂猫喂狗,照顾你们这些小朋友,现在该做的事都做得差不多,就还是得开始服老了,你们也知道,你们妈妈是个急性……”
“什么急性子,爸,你放宽心,”钟意忱连忙打断他,“我明天就推了会,陪你去做身体检查,健康最重要,我还等着给你办九十、办一百大寿呢。”
阿爸也不反驳。
拍了拍女儿的手背,只轻声说:“好、好。”
……
但事实证明,也只是父亲不忍心让女儿太担心的托辞罢了。
毕竟,尽管这晚把话答得这么利索,结果隔天。大钟先生还是毫不留情地放了女儿的鸽子,突然离奇失踪了。
一大早就来找人的钟意忱急得不行,连忙打钟意晟的电话,问他知不知道老人去哪儿了。
钟意晟接起电话时还在梦里,被劈头盖脸这么一问,登时一个头两个大,只能跟着自家姐姐一同调动手里头所有资源,左右盘问,最后才查出来,父亲这是临时飞去了大陆,查查机票,还是最早一趟,赶着去了趟韶关。
再具体点,是韶关的南华寺。
据说是早早和那头的大师约了请神,临时有变,才不得不改了行程匆忙过去,连家里的一猫一狗都只得托付给老仆照看,可见是有多急。
两姐弟有些不解,又不敢松懈,连忙也马不停蹄跟去,一路匆忙,到南华寺时,已是日落西沉。
说明来意后,几番多加打点,这才见了住持,被请到后院。
钟意晟一贯是沉不住气的,在路上便忍不住问领头的小沙弥,“这位师父,你知不知道,我父亲到这边来是……?”
“是求神拜佛。”
“我当然知道,但他一向是不信……”
话还没说完。
一旁的钟意忱蓦地伸手,把他的嘴堵了个严严实实。
不远处,禅房里,门帘隐约遮盖之外,他们的父亲,正虔诚地向面前佛像叩首,双手合十,抵住眉间,背脊微微发颤,却总也没有起来。
或许是同佛有说不完的话;
又或是,那心头的愿望,执念实在太重,唯恐一点不虔诚,就得不到成全。
许久。
老人收了手臂,颤颤撑住地板,好一会儿,方才慢慢悠悠,缓缓站起。
却也没急着走,只复又侧过身,向一旁的大师低声发问。
听不清切具体说了些什么,只是从姐弟两人的角度看去,隐约能看见父亲听到某句话时,蓦地松了口气的微笑。
没来得及回过味来这笑到底意味何在,姐弟俩齐齐一抬头,迎面便撞上了正出门的父亲。
“……”
躲都没处躲。
钟意晟呆呆看着父亲,许多话无从出口。父亲倒像是早有预料到他们会来,也没避讳,径自走到这头,左右各扶着一个,在廊下说了两句体己话。
毕竟是商场上混迹惯了的,一言两语,就把两姐弟糊弄过去,淡淡带过了这天的事。
钟意晟只以为是父亲老了以后,多半也开始有些容易受人蒙骗,可说到底父亲的钱多到花不完,又自有它的分寸,也不方便做子女的多说,是故,心里纵然有诸多疑惑,压下也就罢了。
可也就是这天过后。
奇怪的是,明明拜佛虔诚,回到香港不久,一直以来身体还算硬朗的父亲,却因为一场小感冒病倒——这下一来,小病诱发大病,诸如心肺功能的种种问题陈列于病历表上,医生脸色凝重,同姐弟俩谈了两个小时,得出的结论也不过一句:“以大钟先生的年纪,身体能有这个状态,已经很难得,但是说到底……”
某些直白言辞自然不必挑明说,末了,权衡再三,姐弟俩还是决定把父亲送进养和医院,轮流陪护在身边。
其实他们都很清楚,父亲从来是个不怎么怕死的,又习惯了一个人住,心里想来是不怎么乐意被人“看管”着,可钟意忱这次态度格外硬,父亲又一向对于女儿没有办法,无奈,最终只得勉强应承下来,唯独的“叛逆”,大概只有时不时就要求出院,想要回家里住住——特别是钟意晟在的时候,基本上从来都不会拒绝父亲的,也就依着他去。
父子两人,就此,在钟意晟人至中年时,反而有了许多单独相处的时光。
那两年,每到冬夏两季,他都会辞去在美国分公司的工作,回香港陪伴父亲,妻女偶尔也在,但更多的时候,还是他们父子两人在老别墅里“相依为命”。
一起吃饭,一起遛狗,一起回忆过去,也偶尔谈及小时候的事,谈起妈妈和从小就是智商大魔王的姐姐。
说及童年,父亲总是爱笑他毕竟自己小时候很爱“吃醋”,又很粘人,用有些俗气的话来说,叫“小娇娇”。
那时候妈妈还在,总爱捏着自己的鼻子笑,说“看看我们小娇娇,比姐姐还娇,以后要找一个宠你的媳妇儿,然后你跟人家学学,再加倍宠回去才行,不然没人愿意嫁给我们娇娇咯。”
他因此很不满,大大咧咧地嚷起来,“我觉得阿爸也很娇,妈妈你为什么不笑他。”
“因为我就是爸爸那个‘很宠他的媳妇儿’啊,羡慕吧?”
那时的妈妈也像个小孩儿一样。
他气得从妈妈膝盖上跳下去,去找姐姐哭诉。
——姐姐比妈妈还会讲大道理,他被“训”得更惨,还免费接受了一顿“毒舌”洗礼。
到最后,还是只能去找书房里的阿爸诉苦。
他还记得自己偷偷摸摸凑到门前那副鬼鬼祟祟的样子,而在阿爸的诉说里,这鬼祟却是迷迷糊糊,早就被发现了的笨拙。
透过门缝,他看清书桌边正翻阅文件,不住批改、又不时推起金丝眼镜,微微按揉眉心的父亲。
帅得咧,怪不得幼儿园好多老师都偷偷摸摸来找自己问阿爸的联系方式——当然,一般都是会被钟意忱四两拨千斤一个个怼回去的,每次他看着那群女老师被批评得面如死灰,知道自己“脸也不如身材也不如事业更不如”的时候那副心碎神伤的模样,好笑之外。都不得不对其感到深深的同情。
高智商真是太可怕了。
特别是钟意忱这种“不被约束”的高智商,据说和阿爸小时候比起来也不遑多让,区别只在于,阿爸是个“被约束的全面发展小神童”,而钟意忱是被妈妈放养的“野生生长学中神”。
他打了个寒噤。
“叩叩”两下,敲了敲门,见父亲抬眼看见他,便蓦地眉开眼笑,几步跑进书房,爬上自家阿爸的膝盖。
这年他四岁半,已经是个口齿伶俐的小鬼灵精,一开口,就是一句:“阿爸,我觉得妈妈批评我了。”
“批评你什么?”父亲一手抱着他,一手还在文件上写写划划,说话时音色带笑,“说给阿爸听一听。”
“她说我是小娇娇,还同意你也很娇,但她是会宠着你的小媳妇,让我嫉妒你。”
“这个批评……哪里错了呢?”
“我不娇!”
钟邵奇失笑:“……好吧,这个词是爱称,不是批评,但阿晟,阿爸没记错的话,上次你确实是被姐姐说哭了,还哭着找妈妈哭诉了半个小时,是不是?”
钟意晟一本正经:“那是因为姐姐太聪明了,阿爸,你说过的,我、我笨又不是犯罪!”
“你一点也不笨,”钟邵奇放下笔,两只手捧住儿子的脸蛋,好笑地搓了搓,“你一点也不笨,阿晟,和说你娇娇不一样,谁说你笨,你妈妈一定会教训他的,知不知道?”
钟意晟眨巴眨巴眼睛,点点头。
“阿爸,你的意思是说我不笨,我很开心,”他扁了扁嘴,“但我听出来了,你也觉得我很娇。”
“……”
“阿爸,嘿嘿,但其实如果是和你一样,我觉得‘娇娇’一定不是一个坏词。”
“不委屈了?”
“我是逗你的喔!”他笑起来时眼睛弯弯,“不过,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你说。”
“爸爸,你比较爱我,爱姐姐,还是爱妈妈?”
“爱妈妈。”
一秒钟都不带犹豫的!
钟意晟的小心灵“受伤”了。
那年还总爱任性的男孩儿,轻车熟路地跳下阿爸膝盖,气鼓鼓地跑出去。
这次是回卧室找正在煲剧的妈妈,一骨碌滚到床上,滚进人怀里。
“妈妈!我问你哦,你比较爱我,还是爱爸爸?”
自家妈妈正看着屏幕上的帅哥发花痴,闻声,同样也是想都不想,“当然是爱你啊宝贝,你看,爸爸哪里有你可爱,别多想了,乖啊。”
看看,这才是标准答案。
那天晚上,他还不忘偷偷去和自家阿爸炫耀,“阿爸,妈妈说比较爱我哦。”
“……”
“看来我是比较成功的娇娇,嘻嘻。”
小鬼灵精时隔几十年,变成了个年近半百的中年人,仍没忘记那天晚上看见父亲难得“吃瘪”的无奈表情时,心里的乐开花和洋洋得意。
这大概是他人生中唯一一次“胜过父亲”。
父亲显然也没忘记这茬子事,失笑间,右手覆上双眼,向后仰,靠住沙发。
闷笑片刻,却突然仿佛也跟着陷入回忆里,喃喃说了一句:“那天晚上,我回房间睡觉的时候,问你妈妈说……”
【昭昭,我,忱忱,阿晟,你最爱谁?】
那时陈昭正趴在床上翘脚翻看设计图,闻声,有些诧异地回过头来。
没憋住笑,女人扶额,“你们父子俩怎么今天都纠结这种事,这是都逼着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啊,我——”
话刚说了一半,她便被有点“小委屈”而几步走上前的丈夫,轻轻搂进了怀里。
“我知道你是哄阿晟。”
“知道还生气呀?”
“……没生气。”
妻子的笑声响在耳边,“没生气干嘛这么委屈嘛,都不帅了。那你说,你怎么才开心?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阿晟一次你三次,是不是觉得自己多赢了?”
“……”
真不知道是谁更孩子气。
可惜,能让自己唯一表露那点不由分说孩子气的女人,已经不在了。
记忆明明依旧鲜活如昨。
可她真的,已经不在自己身边,很多年了。
钟意晟看见父亲的嘴角从微微勾起——到迅速地紧抿。
末了,沉默着,只剩覆盖双眼的右手,做出轻轻擦拭眼角的动作。
他只能也随即无声,看着父亲望向天花板,叹出长长一口气,良久,方才复又扭过头来,对自己说了一句:“其实我一直很欣慰,你妈妈走在我前面。”
“啊?”钟意晟不懂父亲为什么突然说出这么一句,蓦地有点愣,呆呆问了句,“为、为什么?”
父亲却转而说起另一件“小事”。
“……你姐姐出生的时候,我为她取名钟意忱,希望她像你妈妈一样,永远对这世界一腔热血,一心热忱;到你出生的时候,还是意字辈,就取了个晟字,‘昂头冠三山,俯瞰旭日晟’,俯瞰朝阳,心向光明。”
父亲笑笑,“其实,这都是说给旁人的托词,连你妈妈,我也不大好意思说,我给你们取名字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想法。好在,她后来总算是猜到了——这一辈子头一回,她总是会错意,总算猜对这一回。”
钟意忱,钟意陈。
钟意晟,钟一生。
他用一生践行这誓言,直到她离开人世,在她的一生中,果然由始至终,被深深爱着。
父亲闭上眼。
轻轻地,轻轻叹一声。
“圣诞节快到了。”
“……这是我离开你妈妈以后,过的第十三个圣诞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