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捉虫) 闻战则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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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鲁州能走的人已都走了, 剩下的人,要么本来就是遭受压迫的底层者,要么就是随着薛狞堕落享乐的, 要么就是麻木沉寂,无视一切。
鲁州已从坚不可摧的要塞,变成了坑坑洼洼的朽木, 冲垮它的第一场“暴雨”, 来自于一支世家的奴隶商队。
就是很久之前,宇文霁惊诧于草原上汉人奴隶大行其道时,吕墨襟告诉他的世家奴隶商队。
除了奴隶,他们还带去盐、布匹、瓷器,甚至铁器。他们则会从草原上带走杂胡奴隶、牛羊马匹, 西域奇物等等。
薛狞宠爱的一位乐师,想从商队购买一块翡翠, 价格没谈拢, 他就直接杀了商队的首领和副首领。
商队的向导却逃了出来, 这种商队的向导也不是一般人, 多是脚踩汉胡两边。这位向导在大景和草原分别安了家, 各有儿女。在大景也是个管事了, 只是比不上商队首领, 在草原的部落里, 同样举足轻重。
被杀的商队首领, 正是向导的大舅哥。
向导串联了鲁州不满薛狞的几位胡汉将领——掌握实权的基层军官。
薛狞没建莺歌燕舞馆的时候,虽也歧视寒门和杂胡,却多少有点分寸,如今是彻底视其为奴,动辄侮辱打骂, 掳其妻女,害其性命。他们都是没能力离开,只能苦熬的人,如今这位向导却给他们指引了另外一条路。
大景最坚固的要塞,其城门被自己人打开了。
关外,此时托博人已将疾勒人驱赶殆尽,就此长驱直入。
宇文霁得到具体消息时,托博人已兵围岐阳至少一个月了。
“为什么距离岐阳更远靖安州蒲王先得到了消息?有百姓逃到了靖安州?”宇文霁对此有些奇怪。
吕墨襟眼神微动,但最终只是跟旁人一块儿摇了摇头。他有些猜测,可也只是猜测,目前没任何证据,还是不说为好。
可没来也得救,不止宇文霁这么想,丕州的多数文武都这么想的。立马关被破时,他们是不知道,否则也得派兵。薛狞不是东西,可依旧得阻挡异族入侵。且岐阳虽几经战乱,那座城中还是有着至少二、三十万人口,放着不管,难道都让托博人祸祸了?
——疾勒人是老对手,也怕汉人报复,且多少对汉人带点倾慕,在对待汉人时就已经够没人性的了。托博人初生牛犊,没挨过打,面对虚弱的汉人,会变成什么东西?
沉寂的丕州,终于要动了。
当年随宇文霁前往遂州支援的士兵,有很多已经退役回家了,调令一下,此时整装的,换成了他们的儿孙或弟弟。
“得胜归来!”
“必胜!”“哥,我也能去摸摸大王的铁骨朵了!”
“你部并非大王嫡系,有了机会必定要努力拼杀,否则难得军功。”
“父亲,我知!若不奋勇,莫说是首级,便是腿毛也捞不上的。”
“咱家只你一个入了军籍,务必要得首级回来。你儿女也与你一般健壮,家里吃食都会紧着他们,日后他们即便成不了军户、督亭,也可嫁娶健壮的男女,咱家当可繁茂。”
“父亲放心,我便是不要性命,也要挣个首级来!”
丕州的耕战授爵,已经深入民心,但只有前几级的爵位,能完全通过种田获得,第四级以后,必须有军功斩首。
就像游戏升级,就算经验爆了,不完成特定任务,也无法升级。
军功也不一定要在战场上获得,抓小偷、强盗、人贩子,或者杀掉害人的猛兽,都能得到。所以,丕州市井非常太平,就是有时候民风过于彪悍,会在街道上上演徒手生撕小偷的事情。
当蒲王的使者来到丕州,看见的就是各地自发集结的士卒,有的地方没有收到征兵的命令,甚至很多人根本就不是士卒,还有女子们,却也集结,在晒谷场上由退下来的老卒率领,日日.操.练。
“杀!”“杀!”“杀——!”
这与其他地方的开战抓丁完全不同,分明是书中所载的闻战则喜。
使者叫陶芳,字叔梅。陶家乃靖安州的大家,陶芳却只是陶家的小人物。来丕州送信可是个苦差,外头怎么传丕州的都有,都说这地方白骨成山,腐尸盈野,来了就别想活着回去了。
可陶芳想,每隔三五月,丕州商队都来卖豆油啊。
他们最初说是小平王把百姓的口粮都抢了磨豆油,但一年年过去,豆油只见多不见少,来卖油的从一个老胖子,变成了一个年轻人,他们商队里的人马也都健壮,而且,他们很……大方?
不是滥好人或耀富的大方,是一种磊落、宽容。虽然靖安州的人总称呼丕州人为乡巴佬,可他们丕州商队面对靖安州内的奢靡之态,面上多是露出厌烦之态。
陶芳曾经偷偷和一个丕州人商队的人聊过,对方答:“家里比你们这儿似人。”
所以陶芳主动接了这次的出使任务,他要亲眼来看看,丕州的一个商队小伙计,怎么就敢说丕州比靖安州更似人?
他们小平王才多大?二十还没到呢,能治出个什么来?
此时陶芳感觉,这地方竟然不止似人,还吓人。安安静静的丕州,到底养出来了一个什么怪物?
“啊——!”当见到小平王的时候,陶芳忍不住发出惊呼——小平王本人,他就是个真怪物啊。
宇文霁见他时,身着半甲,按剑而来。远看有点大,近看一座山。
陶芳缺少准备,仰着头吓得连退两步,若非马蜂抬手拦了一下,他真得一个屁墩坐地上。
“求援的吗?”宇文霁问着,一手把陶芳手里拿着的圣旨抓过来了,“正好过两日前锋就能出发了。”
陶芳抿了抿嘴唇,把头低下来了。
宇文霁看了两眼,皱起了眉,又从头到尾把圣旨扫了一遍,眉头皱得更紧了,吕墨襟此时走过来,宇文霁把圣旨交给了他,自己看向这位从蒲王那儿过来的天使。
其实宇文霁也有点猜到了,真求救,是不可能跑到靖安州蒲王那儿再转一手的。但事实摆在宇文霁面前,还是让他有点烦躁。
“下官……见过平王千岁……”陶芳的嗓子,有点干有点涩还有点哑。
“让我按兵不动?只‘送’五千石粮食就够了?”
陶芳低着头,闭上了双眼,他的腿肚子在发颤,此时此刻陶芳唯一的希望,就是宇文霁给他一个痛快。
吕墨襟也叹了一声,他当日所想成真了,将圣旨递给了崔猖,过去抓住宇文霁的胳膊:“大王,这事该不是只对丕州,除了蒲王,其他藩王只要能联系到,收到的应都是如此旨意。”
宇文霁回头看吕墨襟,两人对视一眼,宇文霁明白了。
宇文厚和宇文鲜兄弟俩,都是藩王趁乱夺位,他们怕其他藩王有样学样。
“蠢货。”宇文霁冷哼一声。
陶芳夹紧双腿,这一声差点吓得他尿出来。
宇文霁却又对着他伸出了手来,他的手也大得惊人,常年与兵刃为伍,生了厚厚的老茧,手指的骨节也很突出,放现代能捏爆篮球,搁古代却只能捏爆人头:“拿来。”
这些狗屁使者,绝对不会只带着一道圣旨。
陶芳的汗水滴落在了自己的鞋子上,他却不敢擦,只快速从怀里掏出了另外一道圣旨。
这道圣旨,让平王宇文霁去“收复”鹭州,宇文霁看了两眼就把它扔回给陶芳了,陶芳差点给掉在地上,狼狈抱住圣旨后,又听见了刚才那个说“不是只对丕州”的声音。
“大王,叫停吗?”
“……”这个大厅直接安静了下来,仿佛除了大王和这位年轻的官员,其他人都消失了。
“不停!拖拖拉拉的蒲王,他怕是惦记着宇文鲜和他哥早死呢。我自去杀托博人,关他皇帝和蒲王屁事。”
“好。”吕墨襟笑着应他。
宇文霁回过头来,与他并肩走出去了。
在这一声应后,整个大厅再次活了起来,那年轻的君臣两人离开了,官员们有的退出去了,多数跟了过去。
只陶芳还留在原地,他的汗水,啪嗒啪嗒朝下滴落,他觉得时间已经过了很久,自己怕是要热死,站死在这儿了。
“喂,天使。”马蜂叫他,“能走啦。”
陶芳听见这叫他的声音,下意识气力一松,直接坐在了地上。
一束光从窗照进来,陶芳依稀记得,他刚进来时,那光也差不多是那个位置,所以,时间其实没过多久,只是他方才惊恐至极,因此度日如年。
“我、我能不走吗?”陶芳哆哆嗦嗦撑着两条腿从地上爬起来,问。
马蜂惊讶:“啊?”
陶芳立刻开始交代:“这在我们那儿是个送死的差事,我生母是妾,没娶妻生子。”
他生母就是没位份的家奴妾。陶芳出生后,倒是让生父认了,可生母依旧是妾,陶芳是被陶家一位寡居的姐姐养大的,甚至直到如今,陶芳也不知道生母是谁。毕竟,亲爹的宅子里,就没见过年纪大的侍女。
他亲爹孩子多,他排行都两位数了,像他这种,若没有十分出色的能力,日后就是给家里当个管事,其实跟家生奴差不多。他也是命好,小时候长得黝黑,他有个弟弟就因为年幼时长得嫩生生的,有一天被送走,再没见过人。妹妹们反而好些,毕竟女子是能正经嫁人的——
作者有话说:[撒花]大王的铁骨朵享誉全军
第92章 (捉虫) “我在古代过末……
092
“我早已想来了, 无奈不善刀兵。”他们这些无母的子弟,只教认字算数,不让碰兵刃。佩剑出行的, 都是兄长,或者有亲娘的公子。
马蜂好奇问他:“那你如何得了这差事的?”
“跟我父亲说了一声,他就高兴地将我带去见了伯伯们, 后来我又被带去见了蒲王, 如今就在这儿了。”靖安州上下都道这是送死的差事,小平王不会留使者活命的。
“蒲王出征前就安排你了?如何现在才到?”
“蒲王命我于其出征七日后,再行出发,说是要消耗你们的军心士气和粮草。”
陶芳知无不言,蒲王是清楚小平王在得知岐阳现况后, 必定会出兵的,他就是白让他准备。
马蜂摇摇头, 想骂一句有病, 可毕竟对方是藩王, 他们大王能骂, 马蜂不想给大王找麻烦。
陶芳却又道:“这位将军还是要提醒大王小心, 蒲王只带走了四成主力, 他已命留下命令, 若大王出兵, 则靖安州也要出兵攻打淘州。”
淘州水网丰富, 先前遭灾也是纯纯人.祸,官吏(世家)搜刮太过。风调雨顺,百姓饿死,再被栖州的盗匪一影响,就跟着乱了。
“那他就打呗。”马蜂大笑起来, 他们的官职也越来越大了,不可能都留在宇文霁身边当他的近卫,这一回马蜂就是留守将领中的一员,他正难受没仗可打呢。
陶芳闭上了嘴,闻战则喜,上下一致。
马蜂却又道:“对了,你留在这儿可别等着大王召见,不管什么身份,都得去招贤馆报名,然后等着今年的乡试。”
“多谢将军提醒。将军,可否帮我寻个新住处?且能够帮我避一避使团的其他人?”
“你继续在使团的驻地再住一阵子也没问题,或者想去招贤馆也可以。”
陶芳已经求马蜂避一避了,可马蜂还是自说自话,带着他按照来时的路,朝外走。陶芳无奈又害怕,却也没胆子再问。可一路下来,使团其他人方才停脚的地方,却都不见了人影,一直到出了王府,使团的车马更是连根马毛都没有了。
陶芳:“……”
怪不得人家理都不理呢。使团已经撒丫子跑了。
陶芳连回住处都有些困难了,他不认识路,且怎么想都知道,那些人不会给他剩下一个钱,一丝布,他吃喝都有问题。
马蜂已叫来了车马,径直将陶芳送去了招贤馆。
陶芳在丕州待的时间长了,发现这儿的人无论木讷还是外向,都和这位马蜂有着共同的特点——行胜于言,且行先于言。
这和丕州自身的情况也很像,丕州就是迈两步就停下来抱窝,把自己养壮了再迈两步,然后继续抱窝。不说话,只消化……
也和他本人挺像的,他不喜欢聚会宴饮,没有做诗词歌赋的才华,只想写写算算闷声干活。
陶芳,对此时的宇文霁来说只是小事,即便很快知道他留下了,也是“嗯”一声便放在脑后了。
前锋出发后三日,宇文霁祭天,出发。
宇文霁在熊爹、崔王妃、吕墨襟、刘害、郭淖,和素合的帮助下,穿上了他最新的全身甲胄。出征当日由家人穿戴的甲胄,也是一个小小的祝福仪式。
——素合本是没资格参加的,宇文霁早晨出发的时候,她偷偷塞了个小香囊给宇文霁,宇文霁挂脖子上了,谁知道崔王妃把她也给叫去了,虽然只能站在最末,递一递东西,可素合已经十分心满意足了。
不过宇文霁的甲胄,他穿完了没事儿,其他众人却都累得气喘吁吁。
旁人的甲,在考虑到灵活与防御的情况下,还得有负重,宇文霁也有上限,但十八岁的他,上限极高,他是真·力能扛鼎,在这个没有武功的世界,他是个BUG。宇文霁不但力大,他还个头大,一些技艺,做小了就起不到作用,或反成累赘,宇文霁的甲胄也没这个顾虑。
制甲的匠人们,就如厨子遇见了一个能吃爱吃的食客,把他们的一身本事尽情施展,所以,宇文霁的甲,只要能加防,就朝死里加。
这套甲朝哪儿一放,本身就是个怪物了。
它有三层,内层为加了细小连环锁扣的软衬,中层为牛皮所制札甲,外层为铁制环锁铠——正常人,内衬穿好后,中层或外层只能二选一。
宇文霁穿上铁靴,穿着这套铠,把头盔一戴,整个人庞大了两圈。
宇文霁刚要动一动,就听熊爹嚷嚷:“别蹦!地板要塌了。”吕墨襟和崔王妃还在一边擦汗喘气,他这铠甲用料也比旁人更重,选的都是最好的(别人想用最好的也不成,穿不动)。
宇文霁低头,环锁铠的头盔就像是个围脖,他低头根本看不见自己的脚下面,但他听见了“吱哑”之声。
“我觉得……我不动也要掉下去了。”
“赶紧出去!”熊爹让路,本来还要说几句激励的话,现在也没功夫。
宇文霁就快速朝外冲,可半路还是给地板踩漏了,他想出来时,一度把坑踩得更大。宇文霁就听见崔王妃和墨墨,还有几个孩子的笑声。
唉……私下里把亲爹叫熊爹的报应啊,他妥妥是熊哥了,巨熊。
刚穿上时有多帅,一路走出来就有多困难。
宇文·熊·霁出来后跺了跺脚,甩掉腿上的木屑,崔王妃出来一见,又险些笑趴下。他把外头铺着的石板给跺碎了,熊爹看着自己这好大儿,是既得意,又有些生气:“一条石板可不便宜。”但宇文霁这是出征的,他这么一想就只剩下得意了,“我儿,这是好兆头啊,你这一路自然是要踏平敌人!”
“遵令!”
宇文霁对着熊爹一抱拳,走了。吕墨襟也憋住笑,深施一礼,跟上了宇文霁,这次他也要一起的。
其余将领,也都跟着去了。
在外恭候的仆人见了他,都倒抽一口冷气。在门口恭候的其余将领,也有不少惊呼出声的。
他们是有心理准备的,但宇文霁过去试穿全甲,都是在制甲匠人那,他在军营训练也很少穿全甲的——怕不小心把自己士兵弄死了。这还是他头一回穿戴整齐,出现在众人面前,这大山一样的模样,超出了众将的心理准备了。
宇文霁登上了他的战车,他一上车,坐在前头的驭手和副手就感觉车身朝下沉了一下。
宇文霁一扯皮带,刘咸;“驾!”
这辆大车在护卫的护送下,一路前往城外,道路的左右两边皆是百姓——他们全都站着,高高举着双臂,在看见宇文霁的时候,先是发出惊呼,继而发出欢呼。
“大王!”“麒麟子!”“小大王!”“平王!”“天大趾!”
百姓们叫什么都有,他们山呼海啸的声音重叠在一块儿,杂乱却热烈,撼动着丕州的天空与大地。
吕墨襟坐在后头的一辆车上,他没有掀开帘子,被呼喊声震动的车壁让他清楚地知道外边发生的情况。他不由得也有些激动起来,他们虽然是去救援的,但,这也是丕州踏出去的第一步。
孙惊蛰又来了,他身边带着一个脸上有疤痕的男子,可若仔细看,能发现她耳垂上有着耳洞,原来竟是个脸上有疤痕的女子,她其实是孙惊蛰的小女儿。
待宇文霁过去,孙惊蛰走了,少女自己走向了招贤馆,她报的姓名却是庞眉,她虽面上有瑕,丕州却是不在乎这些的,考过了就给官,。
用三牲五谷祭祀了刑天,宇文霁出征了。
出城二里大部队就停下了,重新整队。从宇文霁到小兵,都把重甲脱了放在车上,宇文霁也从战车上下来,穿着半甲,骑马赶路。就宇文霁这种力气足的,也不能穿重甲,一方面是增加战车的负担(运货的就交给运货的,让战马和战车保持最好的状态),一方面是穿这样,宇文霁自己上厕所都不方便。
现代电视里那种全身重甲赶路的军队……纯找死。全负重行军,一次行军少说十天半个月,这真不会死半路上?
在丕州和一半栖州境内行军十分快速顺畅,因为宇文霁对修路和修水利有着真·前世带来的沉迷,所有搞事被抓起来的犯人以及战俘,全都去修路、修水渠、河道。
一进入另一边的栖州,他们赶路就没这么松快了。虽然因为有孙家在,还算偶有人烟,但即便有前锋在,大军也常常需要安排给马车整修道路。
待出了栖州,进入潘州,宇文霁面对的就是大自然了。
当年救熊爹,宇文霁他们一行人是为了安全踩过城镇而不入,潘州虽萧条,但确实是有村镇城市的。现在,宇文霁一路就没见到人。
城墙还好好的,可城里边没人了,房舍全塌了,因为是冬天,植物枯萎的茎秆,历年累积下来后,在废墟上堆得老高,偶尔还能从植物的缝隙里,看见人类的骨骸。
完全就是“我在古代过末世”的场景,但不需要丧尸病毒,或极端气候,人类自己就能给自己带来末世。
这次前锋是穆迩,进入潘州的第四天,他放出去的探马发现了一支五千人的托博人队伍。对方的样子同样像是在行军,且他们也发现了他——
作者有话说:宇文大趾=宇文大熊
大趾:[白眼]
第93章 (捉虫) 身子骨轻
093
丕州军的前锋两千, 皆是善战之士,探马说碰到的托博人却不像是同样出来探路的前锋精锐。因为后边的车马不是战时的辎重,是草原民族搬家时的车马。整个队伍行进的状态, 也不像是行军,更接近部落迁徙的状态。
“还跟我打招呼,说前边如果我们已经占了, 他们就改个方向……”探马都迷糊, 作为最前方的哨探,他们的打扮以轻便为主(最快逃命),所以马身上没披挂,他们自己也是羊皮袄加羊皮帽,而且哨探的十人队确有一半都是疾勒人, 弓箭和马刀都保留了部分本部特色。
对方真的就把他们当成了迁徙中偶遇小部落,还很友好地和他们交流水源, 甚至想用丝绸和奴隶购买些盐。
穆迩亲率八百人过去看了一眼, 都没把后队的一千两百人叫过来, 直接便把这五千人给包圆了。其实没到五千人, 就三千多, 还不到四千, 只是掺杂的奴隶、车马多罢了。
于是, 宇文霁得到了他的第一批俘虏, 也解救了第一批百姓。
不过宇文霁见都没见, 俘虏分类好了后,少数打死,其余直接送后方,或做苦力,或塞进村子里当良民, 他需要的只有情报。可是这些情报被宇文霁拿到手里,也看得他一直咧嘴,就没几条能信的。
只兵力一项,就在十万到百万之间滑动。不是对方故意说谎,托博人自己能不能数到一千还不知道呢。他们就是觉得自己人数很多,无边无际,于是说了个自己觉得很可怕的数量。
且与当年疾勒的二十万大军不同,疾勒是只算了点骑来的精兵,虽然也有跟随来的附庸与家眷,可都没算在内的,这次托博人却是整个部落男女老幼都搬进来的——托博大单于达耶奇,号召托博人内迁。
军中的疾勒将领都在笑这群托博人:“抢一笔还不赶紧跑?”
“刚入关就把家里人都叫来了?没见过世面。”
“一家子都给咱们大王开路吧。”
汉将和汉化严重的胡将:“……”
虽然知道这群人是站在自己这一方说话的,但他们这个态度还是让人觉得怪怪的。
宇文霁却沉默,因为他知道,中原确实有没挡住的时候的。当时入关的异族,可能最初也是存着抢一波的态度,但当他们发现这家里的抵抗太虚弱时,就直接取而代之了。
所以,宇文霁瞥了一眼胡将们,那群人的笑声渐渐低弱了,都规规矩矩站好。
“这群胡人鞑子!进来伤我兄弟姊妹,都该杀!”一位胡将大喊。
“该杀!杀尽胡人!全杀了!”
宇文霁抬抬手,喊口号的都闭嘴了:“不可轻敌,毕竟是从鲁州杀进来的。薛狞有万般不好,他毕竟不是降的。托博主力必定战力不俗,且岐阳守军不可能如遂州守军一般,为我们提供助力。我等需警惕。”
“喏!”
这一路上,丕州依旧在不停地收集情报。
薛狞确定已经是战死了,头颅还被托博大单于做成了便器。薛家全家四百余人,皆被害,连婴儿与孕妇也未能幸免。
鲁州近些年虽然被薛狞祸祸得厉害,终究是边城,民风彪悍,游侠著名。当年杀暴君戾宗的游侠便出自于此,百姓自发结阵顽强抗击托博人。即使鲁州大城皆已沦陷,郡县村庄的战火却并未停止。
达耶奇号召托博人内迁,应该就是试图用这些小部落,来淹没反抗的火花。其实来的不只是托博人。乱世中的草原民族有着灵活的身份认定,要不然托博人哪里在数年内变出这么多的人口?
被穆迩遇见的小部落把他们当成先到的定居部落也很正常——中原的某些传闻,托博人也信了。比如小平王一家子都是杂胡,把疾勒人放进来占据了四个州,这件事托博人可是羡慕很久了。
至于先前小平王杀了三个姓图穆的这件事,他们认为这是疾勒人内部的争斗。小平王之所以没去做疾勒大单于,因为当中原的大王显然比大单于快活。
竟然还挺符合草原人逻辑的。
这个倒霉的小部落,也是因为太弱小了,不敢去其他防线和托博人的大部落争斗,就朝传说中的丕州去了,想着最差也不过是归顺小平王。
现在就……也算是归顺了吧?
托博人比疾勒人,确实更肆无忌惮。
继续向前,他们碰到了更多的托博人部落,这就不是出来占地盘的,他们就是在这片区域驻扎、放牧的。
虽然现在是冬日,但能看出轮廓的农田,塞满了牛羊马匹。如今岐阳周边,以及潘州的小麦,是冬小麦,夏收,秋播,小麦是要越冬的。田地里,雪层下,覆盖的本该是明年收获的麦子,却已让牲畜刨了出来,连根吃净。
耕种它们的农民要么已经身死,要么被剥夺了一切财产,关在栅栏里,成为了奴隶。
战马的铁蹄踏过,战车的车轮碾过。
托博人认为今年能在富饶的中原过一个好冬,在他们驱赶、劫掠、杀戮了汉人,住在汉人温暖的房屋中,点燃木炭,享受温暖时,汉人的王爷,举着他的铁骨朵,来杀他们了。
岐阳就在前方,宇文霁收到了一封达耶奇的来信,送信的使者是个身着汉服的汉人。这位汉人使者,甚至还拿着一根不伦不类的节杖——棍子上吊着两根羊尾巴。
他看见宇文霁的时候,露出片刻的惊骇,但很快对宇文霁行了杂胡的抚胸礼,继而双手向宇文霁奉上大单于的信。
托博人还没有文字,一般用疾勒文,这封信,却是拗口的汉文。
翻译:我知道您是姓宇文的汉人王爷,但您的身上也留着胡人的血,您的朝廷对您和您的家族都不友好。我也是胡人,我们托博人从来没有伤害过您或者您的族人、臣民,我们也是可以成为汉人口中的“同袍”兄弟的。
宇文霁把信一放,本来想对吕墨襟说话的,却突然想起了什么,对这位汉使道:“你们单于还会汉文?”
使者立刻回答:“单于心中对中原一直十分向往,非常渴望结识您这样的中原豪杰。但小人看来,您与大单于,却应该都是草原上才能生出来的英雄。”
使者十分高兴,因为宇文霁用的是托博语,他自然也用托博语回应。
他的托博语,可是比宇文霁流利多了。
宇文霁也学了一阵子的托博语了,他还学了鞑科语。宇文霁打疾勒人的时候,吃了用语言蒙混的甜头。只是因为事务繁忙,学习的时间不够,所以现在说起来还是能听出怪异(生存果然是学习的动力)。
这个人已经学习了很长时间的托博语,甚至……托博人入关前,他就已经精通托博语了。
有可能他原本为了生计才会托博语的,比如做往来交易的,就如遂州和丕州会说疾勒语的也很多,宇文霁自己也是。但是,他给一个进入中原后搞大屠杀的异族,当带路党。
宇文霁眯眼:“拖出去,吊在旗杆子上,吊胳膊!”
使者大惊:“两国交战,不斩来使!”
宇文霁对这句话毫无反应,对宇文霁令行禁止的亲兵已经把人拖下去了。他那根破节杖掉在地上,被人一脚踏断,又被捡走,不知道扔进哪堆篝火当了柴。
吊胳膊比直接吊死更漫长与痛苦,吊起双手,手臂会慢慢脱臼,人可能会活活痛死,也可能因双臂坏死的坏血而亡。
吊这位使者的行刑官十分了解自家大王下此命令的用心,所以给使者的吊死,还是加码的——他用牛筋捆扎了使者的两根大拇指,系着大拇指把他吊起来了。
使者脚刚离地,就开始惨叫,叫声越来越凄惨,却又越来越低弱。
行刑官在下面道:“他身子骨轻,活该多吃苦头。”
重的话,手指头能早点拉断,不过,就算断了,届时也不过是换几根手指头来绑罢了。
至于跟随使者来的其他托博人,宇文霁都给放回去了——只砍了双手的大拇指,这些人看着九成完好,但已是废人了,无法射箭,握不稳兵刃。
刚把他们赶走,宇文霁遇见了古代来的第一次“骂阵”。
宇文霁:“在外头骂我?”
“是。”
原本众将听说大王竟然挨骂,都有些愤怒,一看宇文霁的脸,怒气都没了。他们第一次意识到,自家大王很年轻,对敌经验……既丰富,却又稀少。
再看周围,却有不少年轻文武,也是一脸好奇,包括他们的军师在内。
于是,大家呼啦啦地,都跑去望楼上围观。
宇文霁:“唉?还喊得挺整齐的。”
吕墨襟点头,朝外探头。宇文霁下意识护住他,宇文霁总觉得望楼摇晃得厉害,脑子里不断出现望楼塌了的情况,随时准备给墨墨当肉盾。
几十个大嗓门的托博人,在射程外,骑在马上统一高喊,大概意思就是宇文霁身为平王,竟然毫无君子之德,不知礼义,毫无廉耻,如此对待他们善意派遣的使团,实在是太小人了!
宇文霁即便将更多心思放在吕墨襟身上,依旧笑得发颤,他抹一把眼泪问如今军中资历最老的郭淖:“骂阵都这样吗?”
“嗯……”郭淖看着宇文霁,“都如此。”
其实,按现在的标准,这骂的挺脏的。郭淖就很生气,觉得小大王受到了严重侮辱,可宇文霁在笑啊,笑得胸腔震动,笑出了泪——
作者有话说:大趾:[亲亲]墨墨!
墨墨:[星星眼]
第94章 (捉虫) 别吵到墨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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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郭淖, 其他文武也都很茫然,同觉得对方骂的挺脏,可他们家小平王乐成这样……
然后, 他们发现吕军师也在笑,只是他没有那么外露,他用大袖子遮着唇, 但双目弯弯, 凤目眸光闪闪,他确实也很开心。
难道对方骂阵的水平,其实很差劲?
他们却不明白,宇文霁的欢乐确实是来自于对方差劲的骂阵技术。可吕墨襟的快乐,却来自于宇文霁——景光在意的或不在意的地方, 总是迥然不同。
宇文霁看着吕墨襟弯弯的眼睛,也对他笑了笑, 将弓从背后摘下来了。旁边郭淖见状, 直接把宇文霁的箭壶从他腰间摘下来, 高高举在头顶。
其余将领不由扼腕:这老货心思和手脚都动得实在太快了。
疾勒人显然没有与托博人共享他们的战争经验, 骂阵之人现在的这个距离, 对小平王来说, 可算不上安全。
甚至, 不止他们不安全。
骂阵的士卒后边, 还有压阵的大军, 这是防备宇文霁被激怒出阵,或者说,他们就等着宇文霁被激怒出阵,恰好迎敌。原本将领该隐藏于军中的,但他们大概也很好奇宇文霁的反应, 且认为这个距离绝对安全,所以一群托博贵族就策马站在了军队前方。
——丕州军新至,兵马疲惫,且刚扎下大营,还没来得及进食。若他们被激之下贸然出击,托博人正好一击灭之。
宇文霁也想了,要不要干脆召集大军,杀一波。但扭头看了一眼营内,炊烟刚烧起来,便还是将命令咽了下去。士兵吃饭休息,养足精神更重要。
破空之声响起,声未至,托博军中,一名金盔将领的脑袋被箭穿过,箭又扎进了他后方一名将领的脖颈。
托博人反应迅速,立刻就要撤回阵中,后方士卒也立刻上前护卫。
宇文霁高站望楼,指如弹珠,箭如闪电神罚,一击又一击扎进托博人的人群。
待他们彻底安全下来,已有八名贵族死于箭矢,普通士兵伤亡者超十人。
不多时,托博大单于达耶奇的桌子上放了十二支箭,只有三支完好,其余大多折断,这些箭上,还带着血肉或脑浆。
达耶奇阴沉着脸拿起一支完好的箭,箭杆有拇指粗细,长且直,箭头是片状,拿在手中,极有份量。
且这支箭,极长。
若非它们已经杀过人,达耶奇会以为它们是萨满的法器——得有多大的弓,又得有多长的手臂,多大的力量,才能从汉人的望楼上,射.出这样的箭?
他也听说过小平王的传闻,草原上的传说里,他既是天神,又是魔王,疾勒人说他用大脚趾就能蹍死勇士。
达耶奇本以为这是疾勒人过于无能,才如此夸赞一个汉人王爷,就如他们过去夸赞汉人那样。
入关之后,达耶奇越发不明白,为什么疾勒人那么乐于说自己也曾经是汉人?甚至乐于内附,只会种草的汉人,明明就和羔羊一样好杀。若非他们躲藏在坚固的城墙后,早就被全部抓出来,做他们托博人的奴隶了。
达耶奇所认可的,是一部分汉人的狡猾,他们自己称之为权谋。
“啪!”达耶奇折了手上的箭,即便小平王如他的箭一般,与寻常汉人略有不同又如何?他会让他付出代价的。
——宇文霁头一个.射.死的,是达耶奇的长子。达耶奇让他率军压阵,本意是为他送军功,
扎营的第一个晚上,宇文霁听见了喊杀声,他耳朵动了动,便闭上眼睛,翻身进入了梦乡。
宇文大趾,芳龄十八,军龄10+年。宇文霁听出来了,呼喊声中没有自家示警的号角,那就代表没事。
丕州军,虽有多年未曾对外作战,可对内的镇压是最近两年才停的。士卒新旧掺杂,但新兵,也都经历过至少三年的军队训练。
汉人新兵多数都是家族传承教育出来的,这代表着他们跟宇文霁一样,五六岁就已经开始进行军事训练了。他们的袍泽就和宇文霁的陪读一样,也都是从小一起打闹起来的,信任且默契。
疾勒人的新兵,目前这个年岁的,正好也是草原上长起来的,骑射的本事都还没丢呢。
少数从平民中选拔出来的士卒,必定是身体状况远超常人的尖子——这个也没法不区别对待了,丕州军算是精兵制,平民大多是一米四上下的身高,没法跟高壮的军户子弟相比较。但是随着丕州各方面状况的优化,平民孩子的身高在赶上来。
原本军队中的肉刑被宇文霁彻底废掉,且他经常让陪读们或督亭卫的学员,穿着小兵的衣服在军队中溜达,巡察不法(越界的霸凌或欺辱)。如今除了做狱卒外,去军队历练也成了督亭卫的实习内容之一。
为了让士兵放松,宇文霁也常常组织杂耍和说书表演,军中无战事时,也有各类比武。
这样一支军队,其士卒自身稳定,纪律性极强,而且即便是第一次上战场的,他们所了解的战斗经验也不低。
托博人不知道从哪儿学的,先是夜袭。丕州虽刚刚扎营,却明暗哨配置合理(有军犬),又有陷阱拦路。结果夜袭不成,反而损兵折将。
托博人便又换了新招,在军营外,远远地喧闹鼓噪,甚至敲锣打鼓。
但二战的士兵能在炮火连天中入睡,古代的士兵,一样能在喧闹中高卧——至于夜惊、炸营,只要士兵对将领、对袍泽足够信任,即便会发生,也不会扩大规模。同营的伍长一巴掌过去,自己就老实了。
第二日起来,夜袭死了的,砍了脑袋,脑袋在杆子上挂一串,扎在营地外头。宇文霁依旧没准备出兵,今日士兵继续修整营地,加挖粪坑和排水,扩大营地规模,也扩大陷阱规模,修整武器装备。
没轮到工作的,就正常训练(日常训练六成强度),不能闲着,
还真别说,出发的时候明明一切都好,但一扎营,大问题没有,小问题一堆。鞋坏了,铠甲绳子断了,车轴断了……
还有人明明体壮,却腹泻严重,立刻报上来了,包括宇文霁和吕墨襟在内,全体将官都给吓了一跳,以为闹了瘟疫。即便是丕州军,一旦军中闹瘟疫,也只有一死一大片一个结局,古代军队太适合养蛊了。
结果刚配的军中巫医查了查,宇文霁看他写的报告,翻译过来就是紧张。虽然是虚惊,也不能让这人在军队里待着了,太容易把别人带歪了。
使者已经嘎了,他的尸首被吊着脖子吊在了夜袭失败后,被砍下来的那串脑袋旁边。
即使对面是汉人,这么干也算是正常操作。宇文霁也已经适应了,总之,现阶段,大家其实都挺野蛮,只要比最烂的好一点点,就是文明了。
托博人依旧变着花样地闹,也依旧都是无效操作,丕州军就是一台正在做着最后整合的战争机器。除了巡逻值守的,全军上下都无视了托博人的骚扰和叫嚣,只专注于自己的步骤。
“看来托博人里,汉人不少啊。”
吕墨襟笑了笑:“疾勒人里,汉人更多。”不是自认的,是真汉人。目前内附的都是中小部落,这种人几乎没有,那些大部落里,首领的智囊、亲信里,很多都是汉人。
“……”宇文霁被梗了一下,脸上有些讪讪,“他们干嘛好日子不过,跑去草原上?”
“这些人,要么是寒门出身,要么是在家里实在难出头。抱负难伸,便出关了。”
宇文霁眉毛皱了皱,世家说他是不遵礼法的杂胡,原来还是有事实依据的,因为就是杂胡才多用寒门啊,不过这就是世家倒果为因了。挂旗杆子的带路党是活该,但也确实是他们堵死了向上的通路。
结论:两边都该挂旗杆子。
宇文霁正想着,就看吕墨襟抬起袖子遮着嘴,打了个哈欠。
他打哈欠也好看,优雅慵懒,仪态风流。假如世家都有墨墨的才智和外表,那……那这世道也不是这个样子了,大景现在不知要繁盛成什么模样了。
“墨墨,去屏风后头睡会儿?”
一路上行军,吕墨襟就常常会在白天去马车上补觉。昨晚上托博人鼓噪,宇文霁在内的糙汉们呼呼大睡,吕墨襟该是没睡好。
“嗯……”吕墨襟也不客气,抬手拔了发簪,放在了宇文霁桌上,顺了顺头发,便去后头了。
这是宇文霁的中军大帐,也是全军卫生状况最好的地方,被褥每日早晨都会换上新用艾草熏过的,且他的行军塌也是最大的。如今吕墨襟躺着,艾草的味道有点呛,却舒服得很,躺下没多久,他便睡着了。
宇文霁于是站到了大帐外头——有事在外头解决,别吵到墨墨!
站岗的、巡逻的,还有真有事儿来找宇文霁的,都绷紧了皮,要出声的当然也把声音放低了。
他们不知道军师睡在大帐里,纯粹就宇文霁这个身高,压迫感太强。虽然他没穿全甲,但内穿纯黑战袍,加套黑红皮甲,头戴银冠,再加上那黑压压的气势,朝那一站,只让人觉得自己还没他腰高。
小动物在大老虎面前,都会细声细气的。
临近中午了,宇文霁才回帐篷,站岗的也终于轮值下岗了,别人都能走,就他们走不了,回到自己帐中,皆是汗湿衣襟。
宇文霁本来想去把吕墨襟叫起来,结果走到屏风后一看,吕墨襟平躺着,双手将被子抱在胸前,鸦青的长发盖过枕头,铺在榻上,他眉目舒展,神情安适……
他好像没长大,可可爱爱的,睡觉还嘟嘴。
宇文霁手欠了一下,用指背蹭了一下吕墨襟的脸颊。指头上有老茧,太粗,怕把给他刮醒了,所以只用指背。
蹭过的……好像布丁——
作者有话说:大趾:[撒花]我家宝宝好可爱!
墨墨:[害羞]Zzzz
第95章 (捉虫) 战车的初阵……
095
吕墨襟明明已经二十一了, 现代是快大学毕业,步入社会了。古代……该成家立业是几个孩子的爹,他虽然没成亲, 却也算是成就一番事业了。
可在宇文霁眼中,吕墨襟依旧年少,恍惚间, 他依旧是那个在脚踏上缩成一团, 卷着宇文霁一点被角的孩子。宇文霁一直想将他叫上来,想用被子把他裹起来,给他更多的温暖,保护他。
宇文霁恍然发现,当他依旧对熊爹和崔王妃心存恐惧的时候, 就已经万分信任墨墨了。
墨墨像是……不安孩子的小宠物?混乱黑暗中的一束光?
保护更弱小的墨墨,在那时候, 支持他坚强了起来, 推着他去和熊爹与母亲接触, 他要获得他们的宠爱, 他担心自己出事, 墨墨也会嘎掉。
小时候的自己, 过于谨慎小心, 甚至回头看时, 宇文霁怀疑他当时已经有些不正常了——假如不是今天的突有所感, 连宇文霁自己都不会意识到,墨墨曾对他有多重要。不,现在……也很重要。
宇文霁挪开一丝黏在吕墨襟脸颊上的头发。
柔情似水,却叹无人知。宇文霁自己见不着,吕墨襟闭目沉睡。
宇文霁不舍得叫墨墨起来吃午饭, 军中的文武虽然能干,可墨墨多思多谋,太耗精力了些,吃饭稍推迟些也可以,睡觉才能更好地恢复。
“嗡——!”厚重低沉的号角声传了进来。
熟睡的吕墨襟皱了皱眉头,宇文霁立刻伸手把他耳朵堵上了,看吕墨襟睫毛颤抖,宇文霁想都没想就低下头,将盖住他耳朵的左手拿开了一丝丝:“墨墨睡,没事儿。”
吕墨襟的手在被子上抓了两下,摸到了宇文霁胸口的衣裳,他呼出一口气,重新安稳下来。
宇文霁言辞虽然温柔,可他的表情,已从方才的温柔似水,变成了吓死厉鬼(阴阳童子实锤)。
虽一腔怒火,宇文霁却也意识到了,这是托博人要开打的号角,他该将墨墨叫起来了。号角声停了,宇文霁放下手,决定先把铠甲穿上,打理整齐再将墨墨叫起来。
宇文霁刚快步走出屏风,安静且迅速地为自己穿戴站起来,他刚穿上内衬——“大王!”穆幺儿的大嗓门,人还没到,声音先冲了进来。
下一刻,一群人呼啦啦冲了进来,伸手就帮宇文霁穿铠甲。
宇文霁就听见身后“噌”的一声:好吧,墨墨醒了。
吕墨襟听见了外头动静,他刚有些急,就见榻边小凳上,放着他的簪子。屏风那边,是黑乎乎的一团影子。吕墨襟笑了笑,他快速给自己挽了个发髻,跑了出去。
他也需要回自己的帐篷着甲戴盔——即便是军师,以防万一也要穿着。
穆幺儿看了一眼军师略杂乱的头发,神色有些异样,然后就让他哥哥们踩了一脚,大哥和二哥一人一脚,一左一右。穆幺儿立刻恢复了正常表情,他过界了。
而且应该是他想多了,大帐里只有艾草、皮革,和金属的味道。至于“男人味”,半丝都没有。
时间紧迫,穆幺儿他们是尽忠职守,宇文霁没道理对自己人发脾气,所以,把气都撒在吹号角的托博人上吧!
宇文霁握了握拳,将铁护腕更勒紧了一些。
年轻的将领们跟随在遮天蔽日的大王身后,只觉得今日大王的气势尤其足。
托博人没上来就直接冲营,丕州军的营地设在一处斜坡上,背靠山崖,还有泉水流下来。这地方本来有个托博人的营地,不过现在已经被踩在丕州军的脚底下了。
营地已经立起了木栏与箭塔,外围挖出了陷阱,又有刀车排排设置,这座营地虽小,可强攻造成的杀伤必定不小。
当然,若丕州军不出来,他们还是有方法的……
“大王,他们驱赶来了大量百姓。”刘去疾是今天值哨的将军,宇文霁到来之前,他已经大概查看过了敌情。
驱赶百姓,这一手历朝历代的侵略者,以及部分没人性的自己人,都会用。
“百姓在哪边?”
“左右军都有。”
达耶奇要给长子复仇,可他是一个老辣的指挥官。和姓图穆的几个不同,出身托博小部落的达耶奇,是完全凭借个人能力走到现在这一步的。
这是托博人的一次试探性进攻,进一步了解丕州军的战斗力,各部配合情况,以及将领的指挥能力,若局势有利,当然也可能转为真正的进攻。
随着士卒从丕州军的大营里涌出,达耶奇首先确定,之前丕州军的“不战”,不是畏缩。看来宇文大趾虽然年轻,但并非能轻易挑拨之人。他杀使者,切拇指,又足够果断和狠辣。
对汉人,达耶奇依旧轻视,但对这位小平王,达耶奇逐渐重视了起来。
宇文霁那支小小的战车部队夹在骑兵中间,他的战车上大旗飘扬,颇为显眼。
达耶奇……他没跟战车打过。他只是从汉人幕僚那儿听说过,中原形容战力强大会用“万乘之国”,乘即战车。战车被淘汰的原因,是它笨重,且战斗力弱于骑兵。
达耶奇一想,确实,车是跑不过骑兵的,又没有骑兵灵活,车上虽能带着更多的人,可不都是骑兵弓箭的活靶子吗?
如今看着宇文霁的战车,达耶奇对宇文霁的戒备,又降了降。他正寻思着,是否要与小平王在阵前喊话,对面的战车与部分骑兵,冲锋了。
达耶奇:“……”送死的?
冲锋的宇文霁,拎起了手上的兵刃——短矛。
宇文霁的身体,有一个奇怪的天份,他的肌肉,自己知道如何最协调地运用力量,好达到效果的极致。比如现在,他身体的动作和后世的标.枪.运动员有些类似,但运动员要的是远,他要的是直线的杀伤,所以略有不同,随着他前掷脱手,鸭蛋粗的短矛笔直地刺向了敌阵。
前头车辕上坐着的刘咸和刘饱,只听见头顶上“嗡!”的一声,头顶微凉,两人一齐向下缩了缩脖子,这与训练时的感觉完全不同,凉得很,回去可要多裹一层包头布。
而在他们正前方的敌人,就要洒出一腔热血了。
弯弓搭箭,准备攻击的托博人,先被串了串。
短矛带来的冲击力,无论物理意义上,还是精神意义上,都比箭大得多了。
最前方的家伙,因短矛从脖颈穿过,脑袋直接飞了出去。一矛串三尸的景象,把站在旁边的托博人吓得直接呆住。
第二矛……已经到了。
短时间内,五矛送上。
在其他托博人还不知道发生什么的情况下,挨了矛的托博前锋区域,已经要崩溃了。
中军的达耶奇听了士卒的禀报:“他们战车上有神弩?把人一串串扎死?”
——岐阳城墙上有床弩,乃是守城的利器。宇文霁的短矛比床弩的更细也更短,射程也更近,但是,他攻击更频繁,调整目标的速度也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