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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王爷不好当 thaty 17338 字 1个月前

第121章 (捉虫) 收复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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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后军快速跟上, 宇文霁一寻思,便道:“将体力好的挑出来,与我继续追击。”

现在缺乏沟通手段, 托博人已是风声鹤唳,虽然停了大半天,但情况该是没太大的转变。也会发生类似的情况, 正是快速夺回城池土地的好时候。

刘去疾听他这么一说, 便道:“大王,吕相让臣转告您一句话——大王不应孤军奋战。”

宇文霁:“……”

不该仗全让他一个人打了,否则现在是爽快,但将来就出麻烦的。吕墨襟跟他说过多次,可宇文霁就是习惯了有事自己扛。

这回宇文霁思索片刻, 道:“他们跑前边,我中间压阵。”

宇文霁再次登上了他的战车, 不得不说, 这车是真抗造啊, 昼夜不停颠簸下来, 休息那半天也就是把外头刷洗了一番, 看着就跟新车差不多。

追击的军队也被分成了批次, 最前方的全速追赶, 其次以稍快的速度行军, 最后的是缓缓压上, 宇文霁就跟在缓缓压上的这一批里边,虽然说是缓,但因为全骑兵的配置,速度也比步卒要快上许多了。

他们出发的时候,是清晨。前边的托博人其实没跑出多远, 因为跑在最前头的,是已经被宇文霁驱赶了一路的铁驼城托博人,他们人数更多,且速度就快不起来,直接堵前头了。

镇子里的托博人马虽然体力更好,但毫无准备,有些人身上就一个水囊,他们是不敢脱离大部队自己跑的,毕竟中原对他们来说是一片陌生区域。

这些托博人甚至多数都没意识到宇文霁停了一天。

被选为追击尖兵的骑兵,速度是很快的,这天近午就发现了最后方的托博人,然后……开始进攻了!

托博人:“你们不是说只追赶吗?”

平王军:“你们进攻我们大王了!”

先前托博人可是对宇文霁发动进攻了,所以平王军当然可以进攻。

后来托博人回到草原,把那镇子的首领,及其全族都找出来杀了——你作甚去攻击小平王啊!本来大家你追我逃相安无事的,就算跑得慢被抓的,也只是被抓了去给汉人修路,还是能多活那么三年五载的。你这么一搞,让人直接没活路了。

托博人面对的不是宇文霁,又是为了求活,自然是有凶性在的。可他们装备差,体力不足,且根本没有组织,凶性能填补的用处有限。

尖兵的追击,在最初的时候近乎平推。可尖兵的体力也是有限的,杀了一路到前头,托博人也组织起了有规模的反抗——宇文霁认为没什么大用的一天时间,还是让部分托博人冷静下来,并开始了集结。

尖兵在临近黄昏时,陷入了苦战。然后,第二梯队到了,冲入战场替补了尖兵的位置。且此时天色渐暗,率领第二梯队的穆拓实在是有心给自己争回脸面,于是在交战时一边用汉话高呼:“大王到了!”又命人用托博语高呼:“小平王来了!”

这回,喊话终于起到了作用,托博人大惊,转身便跑。

可说是“跑”,其实他们也跑不了多远了,即便没夜盲,体力也支撑不了多远了。

但穆拓追的也很谨慎,他也不想非战斗减员太多。

一夜磨蹭过去,第二日清晨不久,宇文霁带着的第三梯队到了。

三队人马就这么轮换着追赶,等于谁追上了谁就成了尖兵。替换下来的就歇一歇恢复体力,然后……大批援军来了。

于是,又下一城。

这回经历了小规模的攻城作战,宇文霁忍住了,没扛着大盾跟着一块儿去爬城墙,只射箭来支持士兵。

原本托博人也不善于守城,原城中的士兵也无意给他们效死,甚至来了个阵前反叛。宇文霁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攻城战,只进行了两个多时辰,就宣告胜利。

接下来,从一座城,追到另外一座城。这群自称为狼后代的托博人,被平王军像羊一样赶着。

现在的托博人,都在后悔,不该贪心,不该没跟着先前的同族一块儿回草原,若那时回去,何至于此?

汉人奴隶早已都被抛弃了,牛羊跟不上速度,也都顾不了了,不是汉人的健壮男女奴隶也都给扔了,因为他们也是需要放在马上或马车上的,托博人自己也需要更多的马匹用来更换。再后来,甚至他们自己的女人、孩子,和老人,都让他们丢下了。路边都是倒毙的马匹,和累得动不了的人。

这种长距离的追击,对平王军同样是一场试练。即便后来采取了梯队式追击,且攻陷一座城池后,最疲劳的人会留下驻守,可同样有人在半路上掉队。

几个躲起来的鲁州妇人,从路边走了出来,一个平王士卒累得动不了,见此情景握紧了刀。

年纪最大的老妇见他便抹了一把眼泪:“后生,多谢你们救命,我们不扰你休息。”她们一起跪地,给士卒磕头。士卒却依旧警惕,他是流民军里长大的,很清楚女人孩子常常被用来当哨探。若这些人觉得猎物够弱,也会抢先动手。

女人们磕了头就转过身,走向了同样累倒的托博人。这次她们的眼神不同了,那是深切的憎恨,随着老妇一声尖利到几乎难以分辨其意的:“杀了他——!”女人们全都扑了上去,原来每个人的袖子里都藏着石头。

平王士卒:“……”

托博人已经让妇人们的身影埋了,他完全见不着那人是什么样子,只能听见纷乱的撞击声、折断声、破碎声。

宇文霁最终将托博人赶到了立马关下,他本以为,此地会有一场苦战的,谁知立马关的门户大开,不对,立马关的大门都没了,此地的托博人早已经弃关而走了。

但是,这里的托博人,带走了他们的所有劫掠所得,带不走的,就杀,就毁,就烧。

曾经的雄关,已彻底成了死城。且关内的几处饮水,全塞满了百姓的尸体……

宇文霁得了立马关,却无法在关中扎营,这里只是清理,就要花上几个月。宇文霁每天枕着铁骨朵躺在大盾牌上入睡,他想出关,想报仇。

藏匿各处的百姓渐渐走出来了,有些人在奴隶中找到了亲人,有些人却依旧一无所获。他们与四夷城的百姓不同,即便知道来的是“那个小平王”也没人重新跑进山里,他们更沉默,也更坚定。

依旧坚持抵抗的两座城池,也在确定托博人撤退后,打开了城墙,其郡守拜小平王为主。

鲁州尽入宇文霁治下,只待时间,缓缓恢复元气。

当年的,和最近的真相也渐渐传进了鲁州。当他们知道皇帝宇文鲜抛弃了岐阳后,自然吐一口唾沫。至于小平王放杂胡入关的另外一个传闻,那就是让鲁州的男女老少破口大骂了。

“内附说成放入关!这是哪个杂种乱传的!他祖宗的坟让杂胡去泡了马粪!”

起先总有人要来投军,后来知道丕州军的士卒要“考试”后,便问:“那我们能考吗?”

“明年或后年,当地配齐了官员,便能考了。”

“好!”

宇文霁确实惦记着去草原上杀一趟,他都想好了,冬天过去。只要有向导,冬天的草原对其他人是危险的,对宇文霁来说却是最好的狩猎场——冬天的游牧民,会在一些特定的区域避居。宇文霁这种体格非常人的,能带着足够的物资与少而精的人员,闯过风雪,到达聚集地。即便这事儿不该,他也想干,他咽不下去这口气。

然后,立马关飘下第一场小雪的时候,宇文霁收到了一份来自于托博人的礼物。

是真的礼物,一群汉民奴隶,一万牛、一万羊,还有一车人头,其中有一颗,是立马关的原托博郡守,前大单于达耶奇的叔叔,雷多。

送上礼物的,是现在的托博大单于,达耶奇的二子苏里南。就是那个意图埋伏宇文霁,然后一直想绕回达耶奇身边,却没能绕回去的家伙,他倒是因祸得福了,当时跟在达耶奇身边的托博高层,几乎让宇文霁一锅端了。

苏里南太明白宇文霁有多强悍了,他稳住草原后,彻底绝了进入中原的想法。后来听说雷多的做法——这傻子回去还得意扬扬,因为就他带回去的东西多,其他被赶出去的,一个比一个惨。有些小家族甚至只有几个人,几匹马出关了。

苏里南当时就知道要糟,他果断把雷多叫来杀了。

雷多的部落也给其他人分了,被雷多嘲笑的人,吞吃着他的血肉,恢复了元气。

托博使者们在见到宇文霁的瞬间就跪倒在地,整个人上身前倾,不止五体投地,是整个上半身铺在地上了,他额头死死贴着地面,说话就有些怪腔怪调:“伟大的平王,我托博人立誓,从此之后,如儿子侍奉父亲那样,侍奉您。从今年起,每年都会为您奉上牲畜和奴隶,若您需要,托博男人的刀也会为您指向敌人。”

宇文霁不想要这个儿子,但他只能接受。中原和杂胡打了不知道多少年,先前疾勒人跟中原朝廷就是这个样子的,认爹、没几年就叛、再认爹、内附,还是叛。换成了托博人,也只能如此,这是大局。因为不止托博人看着,杂胡都看着呢。

认完了,宇文霁就缩帐篷里了,他那口气没平息,反而更憋屈了。他不敢面对当地的百姓,他们那么想参军入伍,不就是想报仇吗?可现在宇文霁把儿子认了。

可百姓还是那个样子,依旧很踊跃地想参军,被安排了督亭卫后,更是隔三岔五去问,他们什么时候能考试——

作者有话说:大趾:你怎么知道我想偷摸去打你的?[愤怒][愤怒][愤怒]

第122章 (捉虫) 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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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将至, 鲁州各地的百姓在没商量过的情况下,陆陆续续给士卒送来了食物,高粱野菜团子、小米煎饼、豆渣饼子, 还有腊肉。肉还是各地的督亭卫发的,不少百姓是自己一口没吃,都送来了。

鲁州的老百姓也很清楚, 他们跟杂胡的情况就这么结束了, 毕竟人家都称子了,他们很满意。

宇文霁只能发出一声叹息。

次年三月,宇文霁回到岐阳,鲁州交由刘害坐镇,他乃是众将当中最稳当的一个, 将来鲁州比丕州更需要稳定。

宇文霁离开之前,特意将乐安从岐阳调了过来。

乐箭老将军的名声, 在这次安定鲁州过程中, 起到了巨大作用——都算是边塞, 乐箭老将军的名声, 在鲁州广为流传, 之前传说小平王放杂胡入关的同时, 还有他把乐箭老将军害了的说法。结果现在知道了, 人家老将军现在是小平王的麾下, 好好地驻守丕遂州。

本来想着乐安年纪不大……宇文霁看看自己, 改了主意,在鲁州找了个郡,把乐安塞进去当主簿了。

宇文霁看着依旧很陌生的岐阳城墙,心情复杂地吐了一口气。

有很长一段时间,这里都是他的家了, 他既有回家的期待,因为这里住着他爱的人们,又有一种厌恶感,总觉得这地方从根子里散发出一种腐朽的恶臭。庞大的城市,远远看来就如一头浑身乌黑的怪物。他还是喜欢辰丰,虽然那里也曾经住着一群讨厌的人,可毕竟是变了。

大军去军营,大趾去城里。

他的战车直接驶上了街道,前引的士卒已经通知了百姓,街道两旁,百姓有跪有站。站着的都是身上绑着蓝缎带,有爵的。有些人还有些颤颤巍巍,有些人昂首挺胸。跪在地上的百姓,神色间多有羡慕。

宇文霁进宫了,却连爹妈都不能先见,得先去宗庙拜祖宗,告诉祖宗自己战胜归来了,感谢祖宗庇护。

磕完头的下一步,宇文霁以为总算能自由活动了,结果带路的黄门告诉他:“大王稍后需前往翔安殿,那边正在召开庆祝大王得胜的宴会。”

宇文霁脸一黑,可又叹气,他归来,确实该见一见众人,让大家松一松状态。

宇文霁进翔安殿之前,殿中虽没开宴,气氛却不错,熊爹坐在下面,跟几个老兄弟嬉笑言谈。其余文武也分成大大小小的圈子,小声交流。

然后宇文霁来了,太监一声通报,众人各归其位,除了熊爹之外,都规矩站好。然后,高山仰止的小平王就从外头走进来了,他朝主位一站,众人行礼加恭贺,宇文霁回应,众人落座,酒菜端上来,气氛却彻底砸了。

宇文霁也没摆脸色,可他实在不善于处理这种宴会——上一次“参加”的宴会还是南宫夭夭主持的,他把某个名字都忘了的人砸成了臊子。

熊爹坐下面,看他好大儿从面无表情,到双眼呆滞,再到彻底遮掩不住的一脸无聊、昏昏欲睡,也是没法。私下里他能朝着宇文霁后脑勺来一巴掌,现在他这个爹也必须在公共场合给予好大趾足够的尊重与服从。

“吾儿功业远超我也。”这是熊爹对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不能让任何势力、任何人,认为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可以利用。

宇文霁的性情,熊爹更是理解,他就不是一个对享乐有太大需求的人(大趾:享乐?有游戏吗?有小说吗?有无糖的快乐水吗?)。

吕墨襟同样无奈,这种庆功宴会是必须,但景光连酒都不喝,对歌舞的兴趣不大,音乐听多了就想睡觉,他也不是爱交际的人,宴会对他来说,确实是折磨了。

熊爹对吕墨襟使了几个眼色。

吕墨襟:“……”

雷击之事后,老大王对他倒是越发亲近了。

——那座宫殿,后来吕墨襟查了查。其实大阳宫的宫殿,多少都有雷击的记录,包括那座宫殿在内。但也是巧了,去年夏天少雨,雷雨更少,就那一座宫殿挨了雷劈,倒是让老大王越发笃定了。同样因为去年少雨,小米丰收。

吕墨襟不信天命,可有时候必须得信,大趾身上是真有些天命在的。

吕墨襟端着酒杯站了起来,宇文霁还以为他要来劝酒活跃气氛,立刻打起精神。谁知道吕墨襟走近了后,拍了拍他的胳膊,便道:“大王醉了啊?”

连水都没喝两口,这怎么就醉了?

可熊爹立刻哈哈哈接口:“吾儿开心,自然是醉了!”

众臣立刻也都哈哈哈了:“大王大胜归来,自然开心。”

宇文霁立刻也配合起来,眯着眼睛歪着头,群臣立刻又道:“大王去休息吧!”然后,他们的丞相就把小大王给搀走了。

吕相、搀、大王。

往常看着很是高大的吕相,此时看来,仿佛随时都要让小大王压趴下。众臣却也都知道,这哪里是压,这是……搂吧?

众臣将目光都收回来了,几个盯着看的傻子,都让熊爹在心里记下了帐,等着倒霉吧。

关于小大王和丞相这两个年轻人之间的关系,其实众臣都清楚,坊间也多有传言,但当着两人的面,目前是没人敢多说的。娶妻之事,也只有些老臣私下里询问老大王,老大王最近的回答是:“吾儿自有天命。”

这就没人敢再问了。

眼瞅着小大王就要二十了,不娶妻,没有后嗣,众臣还是有人心里着急的。是真的着急,别觉得二十年轻,不是谁都像小大王一样,八岁就能鸣镝拔树(指代宇文霁当年救父)的,正常的都是十五六岁方才晓事,得二十上下才能担起大任。

他二十这一年和人相好,孩子长大,他就得三四十了。世家权贵活到七八十的也不算少,可多数也只活到五十上下。

万一第一个不成才呢?或者有别的什么权力争夺掺杂其中呢?作为臣子,他们和他们的子孙也得提早站位。

越庞大的基业,交替的时候,越容易出变故。所以,现在已经得急起来了。

可宇文霁威势太盛,老大王又搬出来了天命,众臣也只能憋着,目前没有一个胆子大到跑到宇文霁和吕墨襟当面去问的。

出了翔安殿,闻着墨墨身上熟悉的气息,走在宫道上的宇文霁竟真的生出了几分熏然醉意,他搭在墨墨背上的手变成揽住他的腰。

吕墨襟一怔,脚下一顿。就是此时,宇文霁一个弯腰,另一只手勾住吕墨襟的双脚,将他横抱了起来。

吕墨襟被宇文霁横抱着,越发显得小的,整个人都陷在了他的怀里。

吕墨襟心中一荡,双臂勾住了他的脖颈,与宇文霁吻在了一处。

跟随在后的几个黄门立刻转身向前后走去,堵住了这条宫道的两头。宇文霁要走的这条路本就已经被净路过,这下更不可能会有闲杂人等。

恋爱果然是一件美妙的事情,看着他、嗅着他、吻着他,整个世界的喧嚣都在此时远去,剩下的只有彼此的体温与气息,静谧的畅快与放松,充满了每一个细胞……

车来了,宇文霁才将人放下来。两人上了战车,车门关上的瞬间,便又黏糊在了一块儿。

“嘶!”吕墨襟忽然抽了一口凉气。

“怎么了?”

“刚磕了一下。”吕墨襟靠在他肩膀上,脸埋进宇文霁的胸口,唯独红红的耳朵露在外头。

宇文霁用手背蹭了一下红耳朵,烫得很:“磕?怎么这么热?”墨墨整个人都被他搂在怀里,这能磕到哪儿?倒是这滚烫的热度不对,宇文霁担心起来,“墨墨,你发烧了?”

这时期发烧可不是小事。

吕墨襟摇了摇头,凑到宇文霁耳朵边,轻声道:“我用了……我、我计算着你回来的时间,一日日增加了大小,今日该是可以了。”

用了什么?宇文霁迷糊了一会儿,这才意识到是用了“保健用品”。他出发时,匠人已经开始做了,后来该是做好了。

“墨墨……”这确实是没想到的事情,宇文霁感动又无措。墨墨也是没用过这些的,他一个人每天弄这些,定然羞窘且不适。宇文霁轻轻摸着吕墨襟的脸,“怎么这么笨呢?”

吕墨襟一口咬住了宇文霁的耳朵,声音含糊道:“你才笨。”

“别总咬我耳朵,再咬就要让我习惯了。”不只是习惯,是都要变成X暗示了。本来咬耳朵该是“不行”的。

“习惯就习惯吧。”吕墨襟笑了起来,还是放过了宇文霁的耳朵。

宇文霁将吕墨襟一路抱在怀里,马车直接驶进了府里,宇文霁抱着人直接进屋。

吕墨襟被放在床上,闭着眼睛:“……”

“等会儿,我去洗洗。”

吕墨襟:“我赴宴前洗过了。”

“我去洗洗。”宇文霁重复道,“虽说祭拜前清洗过,但还是该洗洗。”

“你洗?”吕墨襟睁开眼睛,看着宇文霁眨巴着眼睛。

“嗯。”宇文霁亲了亲他的眉心,转身走了。

“……”若非一路抱着回来,两人彼此紧贴,吕墨襟还以为他对自己没感觉了,可他很清楚,宇文霁已憋得难受了。

吕墨襟躺在那儿,他若在上位,都不会如此细致。虽然有时候有破坏了气氛之嫌,但其中珍惜与爱意,明明白白——

作者有话说:墨墨:[害羞]

大趾:[害羞]

第123章 (捉虫) 一半……

123

吕墨襟坐了起来, 放下帐子。

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一件件衣裳从帐子的缝隙中扔了出去,里衣本也被扔了, 可过了一会儿又让一条光洁,且肌肉修长的手臂给捞了回去——给景光留两件。

宇文霁把自己搓洗干净,带着满身的水汽, 拿着一碗干净的牛油, 回房了。

房里点起了蜡烛,豆大的火焰因为开门的风左右摇晃着。床帐落下,看不清里头。宇文霁撩开帐子,进入了那个黑暗狭小的世界。

“景光……”

玉山隐灵峡,神龙探幽径。奈何峡径浅, 神龙:潜一半。

这一场“帐”事,比战事, 更让宇文霁耗费精力体力, 险些就……没忍住。墨墨的呼吸声, 乃至后来的抽泣声, 都化成了在宇文霁理智上抽打的鞭子, 让他只想一路狂突猛进。

还好, 墨墨也意识到不对劲了, 及时拽着宇文霁的耳朵, 连说不成。

两个人稀里糊涂闹了半场, 算是草草了事。

宇文霁刚醒没多久,旁边也有了动静,原来墨墨拿被子把脸蒙上了。宇文霁转过去,给他拽下来了,被子下的墨墨, 正闭着眼睛装睡。

抬手摸了摸墨墨的额头,宇文霁确定他没有发烧,松了一口气。

“没成……不算成吧?”吕墨襟依旧没睁眼,嘟着嘴,带着几分委屈,含含糊糊地嘀咕着。

“没成就没成,天长日久,总会好的。”宇文霁说完,差点绷不住笑出来——毕竟现代人,这个“天”和“日”都有了旁的意思。

吕墨襟恰好睁眼,就见了他古怪的表情:“嗯?”

宇文霁就悄悄附在他耳边,将这两个字的引申义说了说。

吕墨襟也笑出了声:“其实……也没错。总归是时候长了,就适应了。”

两人便在帐子里对着笑了一阵,跟一对儿新婚的鸳鸯没什么不同。

“可有不适?”要起了,宇文霁见吕墨襟还懒洋洋躺着,顿时有几分紧张。

“有些许酸胀。”吕墨襟也不瞒他,宇文霁真的是等比例的块头大,浑身上下都是硬邦邦。

“我给你看看。”

“嗯……”两人倒也不是头一回坦诚相待,可吕墨襟多少还有点羞,便用被子蒙着脸转了身。

确定没伤着,宇文霁也放了心,这才用被子将人裹了起来:“我带你去净房,一会儿回来吃点东西再睡。”

吕墨襟没吱声,宇文霁当他也是应了。

早饭是发面的素包子,配小米粥,还配着腌萝卜。吃完了宇文霁就又要抱起吕墨襟,吕墨襟抬手拽住了宇文霁衣襟。

“你方才也见了,没那么严重,我不起只是有些窘迫。”昨夜云收雨住后,宇文霁给他擦了身清洗,还给他喂水。这照顾是细致,可吕墨襟颇有点败了的感觉,“我今日可照常行事的。”

“你……”宇文霁还想劝吕墨襟留下休息,但视线与他对上,宇文霁闭了嘴。

即便是为了墨墨好,但墨墨不是小孩子,有些事便是他自以为是了,他强迫自己把反驳吞下了肚,点头应了:“好。”

宇文霁还是有些没忍住,抬起手,将手背贴吕墨襟光洁的额头上。宇文霁本不觉得自己黑,可他的手和吕墨襟的额放在一起,顿时就变得黑白分明起来。

吕墨襟闭着眼睛,主动将额头在宇文霁手背上蹭了蹭:“嗯……”大概是室内有些热,吕墨襟的额头上还沁出一层薄汗。

室内的气氛变得黏稠甜蜜起来,温暖滑腻的触感,让宇文霁眼神略略发暗。

他想让墨墨留下,因为,他今天其实不大想再看见墨墨了——整个早晨的过度保护,源自宇文霁知道,有个人蠢蠢欲动地,想要伤害墨墨,那就是他自己。

“弄坏他”的想法,从昨夜在脑海里冒出来后,就一直跳到现在。他看着吕墨襟的脸颊,看着他的脖颈,然后继续朝下。命令吕墨襟穿得齐整,他眼睛里看到的却都是些该打马赛克的景象。

昨晚上不是墨墨不断拽着他的耳朵,真的要出事的。

宇文霁屏住气,收回的手紧紧攥成拳头。

他要屏住气,才能不将人扔到床上去强来,明明过去只是贴贴,他脑子也没这么混乱。

“我先离开,你再歇一歇,确定没事了再说。”宇文霁噌一声站了起来,脚步匆匆地离开了,他甚至没来得及听吕墨襟的回答。

吕墨襟看着他的背影,红晕早已染上了他的脸。宇文霁那眼神能直接点着火,他想的什么,如何猜不到?

吕墨襟低头,久违地开始捏手指。

宇文霁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很符合吕墨襟现在的心情——又菜又爱玩。

他其实很有些期待的,偶尔做梦也梦到过宇文霁突然霸道起来,强取豪夺的那种。昨晚上也觉得自己准备得很充分了,结果……总之,他今天能起床,充分证明宇文霁是真爱。

宇文霁离开不久,有内侍敲门,吕墨襟扬声让其进来了。

说起来,吕墨襟比宇文霁还要熟悉他府上新换的内侍们。比如这位总管,名叫梁安,还是宇文霁无意中发现的。

梁安正是给两人做“保健用品”的领头内侍,宇文霁临走,把他们塞给吕墨襟了。吕墨襟专门找他们“学习”了一番,后来又打探了一番梁安的生平,这才知道,他竟是宇文芦的男宠(十代皇帝,王皇后的第二任皇帝丈夫)。

梁安的身世极为惨烈,不是说他出身底层,他出身其实还不错,梁家是当时岐阳世家中等偏上的。

他自幼相貌出众,这样的孩子,本该由家族大力宣传,可他父亲在家族内斗中失败,他上位的伯伯手段比较狠,直接让人把小梁安从他们家带出来,塞进了训练乐人的地方。

乐人是最好的说法,其实就是家伎,唱歌跳舞要会,伺候人更要会。

梁安的亲爹没彻底忘了这个儿子,偷偷照看着他,总算让梁安活过了十五,就把他给弄出去了。可坏就坏在,梁安的亲爹没敢把梁安送远。这倒是也情有可原,那时候中原已经开始乱了,梁安年纪渐长,可还是姿容超绝,身段一流,把他送外头,一个照看不周,就会出事。

梁安就在岐阳郊外的庄子上,过了最安稳的二十几年,娶了一位农女为妻,生儿育女。

可谁想到,十代皇帝来了,就那个宇文霁出生时,把熊爹号召到岐阳勤王的英王。梁安当时都四十多了,胡子早都蓄起来了,他当时怕都是晚年的心态了。

岐阳乱的时候,梁安带着儿女回来投奔了,十代掌稳朝政,事态平稳,梁安想走了,谁知皇帝秘密召他。

原来皇帝年少时,见过梁安。可他当时还是个小王,不敢多闹,怕名声不好,心里却一直惦记着。

现在回来了,即便明知道梁安快四十了,依旧盼着得偿所愿。梁安被刮了胡子,收拾整齐,送进宫了。

梁安过去二十多年的生活,该是十分顺遂地,人的状态很好,他刮了胡子,四十多看着跟二十过半差不多,脸也确实能打。

当年的十代皇帝宠幸了他一夜仍不满足,命他净身,彻底将人留在宫里了。

梁安那个年纪被净身,差点就没熬过去。照顾他的太监在他耳朵边说:“你儿女都与你有几分相似,虽说姿容不及你,但毕竟年轻,听说你外孙子也出生了。”

他强撑着活下来了,能走时,人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皇帝反而更喜欢,说他瘦削如柳,仿若少年。

这是多数皇帝和平民的虐恋故事,虐是一个人的,恋也是一个人的。皇帝喜欢,就要了。挣扎反抗?皇帝一甩袖子,自有无数下属有法子弄你。男女情况都差不多,男的好处是若得了皇帝几分真心,还真能位极人臣,就是最好死在有宠的时候,否则会很惨。女的好处是,若有能耐,一路升级到皇太后、太皇太后也不是不可能。

皇帝的喜欢也只有几年,且皇帝后宫佳丽甚多,这几年也并非一直盯着他折腾,王皇后那时候虽然年轻,但温厚大气之风初现,梁安也不是弄权跋扈的性子,顺利从红人过渡成了一个侍弄“玩器”的老太监。

至于家人……

当年他进宫后稍微安稳了,梁家人曾要他向皇帝进言,他的要求是让梁家人把他的家人送到丕州去。他也全程经历过当年的勤王之事,大概看清楚了诸人皮相下隐藏的腌臜,他和年幼的吕墨襟倒是想法一致——丕州平王算是最有人心的。

家人被送走后,他早已和对方断了联络,不知道他们是死是活,可他虽然牵挂,在被吕墨襟提拔后,却央求吕墨襟不要去寻找他们。

“他们都以为小人干干净净死了,小人也只当自己死了。若找到了,小人怕是会忍不住去见,去认。”梁安用袖子遮挡着脸,“不好的,不该脏了他们的眼。小人这种贪生的脏东西,怎就活到了现在呢?”

宇文霁出征在外的这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崔王妃和素合,一直在考察宫里的大太监,来来去去,梁安各方面确实是最好的——

作者有话说:大趾:[闭嘴]

墨墨:[捂脸笑哭]

第124章 (捉虫) 崔霸完蛋

124

昨夜过去, 吕墨襟还有几分想请教梁安的想法,可一想到梁安的身份,就偃旗息鼓了——梁安已是宇文霁的管事太监, 他不该和梁安继续深交。

不是担心宇文霁将来翻脸无情,拿这些事去追究。

帝王无情,一个桃子分着吃都成了死罪。情浓千般好, 情淡都是罪。既然跟帝王谈情, 防备将来,是没用的。

让吕墨襟提防的,是现在。是他主动要和梁安切断联系的,既是少给外人错漏,也是让梁安等人自己明白, 该如何在宇文霁身边做事。

又休息了一阵子,吕墨襟穿戴停当也离开了。这回将他送上马车的, 是府里的副总管。

这位大太监, 却是宇文霁自己挑的, 他叫陶有春, 比梁安年轻点。与梁安不同, 他是幼时进宫的, 完全不知自己的来处, 姓名都是照顾他的老太监给取的, 如今老太监早已经过世。

陶有春能活到现在, 因他是个好厨子,他有揉面、制肉糜的好本事,他做出来的肉饼,比别人都香些。他的嗅觉比正常人敏锐,只要见过一次, 那蒙着眼睛用鼻子闻,就能分辨出来是什么的肉,出自哪个部位,被屠宰了多长时间,加的调料也比人家更精准。

宇文鲜逃亡时,本想把他也带走的,但他藏起来了,这才侥幸活到了现在。

宇文鲜爱吃人,原本吕墨襟还以为陶有春也做过人肉的肉糜,谁知宫中人都知道,陶有春从不碰人肉。他也明白地说过,若让他做人肉,他只会剁掉自己的双手。宇文鲜实在是爱他做的肉饼,终究是没强压着碰。

其实宇文霁和吕墨襟都更看好陶有春,这人有本事,也有骨气。阉人?有卵蛋的面对宇文鲜,不一定能有他的胆魄。而且陶有春管着他自己的小膳房二十多号人,这些人也都让他在托博人围城的那场浩劫中保了下来,他还保住了十几个年龄小的宫女太监。

陶有春唯一的“缺点”,就是他太喜欢做饭了,被宇文霁要过来后,表示不能管太多事,闻太多杂味,否则他鼻子就不管用了。他想趁着年轻多做几年饭(目前不到四十),等年岁大了再忙别的。

他很高兴平王带来的食谱,最近正在进行各种美食的创新中。

这人是恃才傲物的,但他若不傲,现在就跟其他做过人肉饭菜的厨子一块儿,让宇文霁给管束起来了——宇文霁知道他们也是无奈之举,所以没杀。但这种人宇文霁是既不敢自己用,更不敢放出宫的。影视剧里的拔叔很帅,现实里的还是算了吧。

所以,他就是个副总管。而梁安在先前那段时间里,也和陶有春合作过,算是熟人。梁安本就为人淡泊,对这位同僚更没有嫉妒排挤之心,两人相处十分愉快。

在宇文霁的王府里,负责内事的是一群太监,负责外事的,真正的大总管,却是素合这位女官。除了家里人,没人知道素合是宇文霁的生母,但素合管事,却从来都是无人多嘴的。

吕墨襟刚坐到车上,车帘子就掀开了,素合亲自塞了个包裹上车,还对他笑了笑。

吕墨襟想行礼已经来不及了,车动了。他只能将包裹打开了,发现里边是个极漂亮的二龙戏珠剔红盒子(层层刷漆,再在漆上雕刻出图案),不过往常的二龙,都是双龙相斗,争夺宝珠,这个两条龙的龙尾相缠,龙首的相挨,狰狞威猛的神龙,倒有些旖旎之态。

打开盒子后,里头摆着一顶纯金的云海九珠冠,着实把吕墨襟的眼睛闪了一下。好看,但死沉,吕墨襟掂量了一下,觉得自己的头皮受不住。

但是,确实很好看。

吕墨襟托着看了一路,决定今年过年的时候戴着他,左右也就辛苦头皮那几天。

吕墨襟办公的地方,是丞相府,这本来也该是他住的地方——官邸,前衙后宅。

最近他们忙的,是靖安州、盐场,以及水军。

崔霸的行为就如众人所猜测的,他进入脈州地界后,情况就彻底从近五十万大军缓缓而行,变成了十万出头的精兵,驱赶近四十万百姓缓缓而行。

他们的粮草辎重只供给精兵与官员、世家,其余被强征的士兵(民夫)无粮无食。即便当时是夏天,可能吃的东西,早就让脈州本地的百姓啃嚼殆尽了。

靖安州,没有受过天灾,该说一直都风调雨顺的北方产粮大州,百姓却在离开靖安州后,成为了饥饿的灾民。在其他灾民身上发生过的惨剧,也一一在他们的身上呈现。

陆清月率领教兵,进攻崔霸。

崔霸有两件事没想明白:第一,陆清月确实是需要向外掳掠,但他差的从来都不是最底层的百姓,他差的是粮食、钱财、珍宝、美人。这几十万人对陆清月来说,不是买路财,是累赘。

另外,宇文德如果得到了一半朝廷,他身为皇帝的正当性上升,而陆清月就在他旁边,宇文德会放着陆清月不管吗?

所以陆清月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至少要从崔霸身上啃下一块肉来。

陆清月的教兵,十有八九是悍不畏死的疯子。崔霸的士卒虽然是精兵,可他们从上到下都毫无战意,只惦记着自保,然后到宇文德麾下享福去。

双方交战数场,伤亡人数竟然相差不大,这其实就是崔霸输了。宇文德突然派兵攻打了陆清月的老巢。陆清月也够狠,并不回援,就盯着崔霸打。

跟随崔霸的部分世家,竟然在最重要的时刻,带着兵跑了。没向宇文德的允州跑,而是顶着陆清月的追击,一跑回了靖安州。

崔霸战死,其家眷,还有那一半朝廷,皆落入了陆清月手中。

陆清月立刻就娶了崔霸的妻子——不是崔霸的原配,是崔霸强娶的宇文鲜的女儿。

宇文德虽然也攻占了陆清月的大本营,但陆清月以那一半朝廷官员要挟,宇文德无奈,只能退兵,甚至还给陆清月送来了大量粮草,说是给朝廷百官吃的,请陆清月别饿到他们。

靖安州的世家,以陶家为首,向宇文霁请降,言愿为田舍翁,只求一活路。

这些世家,确实是聪明人。即便他们不逃,崔霸也坚持不了几天。宇文德当时虽然已经赶来支援,可他也来不及了。而靖安州世家,可不是半个朝廷的官员。陆清月早就盯上他们的财物了,夺了财,不可能还留着人,至少不可能把人都留着。

而且他们没有了兵马,没有了财产,宇文德又如何会收留他们?陶怡也想明白了,宇文德去打陆清月老巢根本不是决策错误,是宇文德只想要朝廷,不想要靖安州的兵马,更不想一群外人占据着“保护一半朝廷归附”的大功。

陆清月不敢杀一半朝廷的,他自己拿在手里也没用,最后还是会卖掉的。目前的势力中,只有宇文德感兴趣,且有需要。宇文德把人赎买回去,他自己成了一半朝廷真正的救命恩人。至于宇文德和靖安州众人,最多让他感慨一句,洒几滴眼泪罢了。

“……他若再赞一赞崔霸的‘忠义’,说他为了护卫朝廷正统而死,特别是来两句‘崔将军为朕而亡!’,绝食上那么两三天,那名声可就更好了。”

宇文霁听着吕墨襟的吩咐,嘴巴不自觉张开,都忘了合上。

“这也太脏了。比宇文鲜还脏。”宇文霁终于想起来能说话了,立刻一脸膈应,“这世上若真有鬼,崔霸得先去找他。”

宇文霁原本也认为宇文德该去救援崔霸的,几十万的人口,半个朝廷,怎么可能不救?可事实就是发生了,

宇文德如今是不在表面上吃人了,实际这吃干抹净的能耐,比宇文鲜高多了。崔霸连死后的价值,都让宇文德榨干净了。

“不止如此,陆清月原本渐渐变好的名声,这下子也全完了。”吕墨襟又道。

陆清月说了不得伤害世家,可两军交战,世家和一半朝廷都在崔霸军中,崔霸后期逃命还拿他们当挡箭牌,怎么可能伤不着?这些损伤,当然都算在陆清月的脑袋上了。

还有那几十万百姓。

陆清月主要目标就是崔霸和世家,对被驱赶的苦哈哈没兴趣,所以百姓大多逃散了。一部分还逃回靖安州来了,毕竟传说中是个大魔王的小平王,他们还没见过,但传说中是神仙的陆清月,他们可是真见过了。

所以,这几十万百姓,目前活下来的,应该是大多数。可是传闻中,百姓都让陆清月给杀了,让他的教兵给活吃了。

甚至根据吕墨襟收集到的情报,连跑回靖安州,亲身经历过的百姓都说“我亲眼见着,那帮子妖魔鬼怪吃活人!”“陆清月变成了一只好大的妖怪,一张嘴,就将人都吸进去。男女老少都惨叫着,让大妖怪嚼了两下,咽了下去。”

陆清月不冤枉,但宇文霁还是有种很怪异的感觉,不是讨厌的怪异,是有点高兴。可他自己难以说明这高兴的来由,因此才说是怪异。

吕墨襟见宇文霁的表情,抬手捏了捏他的耳朵:“景光,你的百姓,已经认为吃人是恐怖之事了。”——

作者有话说:大趾:[无奈]政治

墨墨:[吃瓜]

第125章 (捉虫) 天下大势

125

不提乱吃的, 但为了活命“有限度”地吃人,曾经是部分百姓的常态。生下孩子就说是死胎,直接易子而食了。

——前些日子还有个案子, 有个女子嫁入某家后,四年连生两胎,都是生下来便是死胎。总算怀了第三胎, 她害怕又是个死胎, 终日郁郁。但丈夫却依旧温和关爱,善解人意,更让她内疚。

这女子的亲妈,这一日带了个稳婆过来探问,也是觉得女儿命好又不好, 怎么两个孩子都去了呢?

有些稳婆十分厉害,兼职大夫(不止妇科)加心理医生, 这位稳婆就是一位。她询问了妇人这一胎的情况, 又问了问她前边两胎的问题, 便笑着安慰了这位妇人, 与娘家妈走的时候, 稳婆也面色如常。娘家妈还与女婿说了两句, 留下两只鸡, 那位女婿也笑得憨厚。

然后, 稳婆拉着娘家妈直奔县里的督亭卫所。

督亭们连夜赶到时, 正碰到女婿在后墙挖地。挖出来的……只有婴儿的头骨和零碎的骨头。

即便孩子幼小,腐烂速度较快,也不可能烂的这么快。而且,骨头上有很明显的刀劈与牙咬的痕迹。

督亭卫们,对于处理食人案件的经验, 十分丰富。但这案子他们最初是不信的,可稳婆十分笃定,这种情况,督亭卫是一定要去查看的,结果真就抓了一个大的。

这男子眼见被抓,倒也没有顽抗,照实说了。

他在逃难中时,是有妻子的。当年为了活命,就与人易子而食。谁想到他吃了一次就喜欢上了那滋味。他前妻生育后没多久就死了,也让他制成了肉干。

成年人的肉没有婴儿的好吃,尤其刚出生的婴儿,身上很多骨头还是软的,皮肤细嫩至极……

宇文霁当时看到案卷,久违地吐了。

这个案子,只大略地说是一起食人案(每年死刑的都要公示),没有说具体过程,也没有被编进说书人的故事集里,他和吕墨襟都担心这激起某些人的回忆,带来一些糟糕的影响。

过去,吃人不是道德底线,而是道德中线,因为这是普遍的求生手段。不吃人,道德的高标准,所以,当初宇文霁看见王快拦路抢劫时,别看他们是混混无赖的做派,宇文霁当时还是温和对待的。

这一次,百姓大面积地攻击这件事,表示了愤怒和厌恶,吃人,终于回归到了破底线的行为。

“!”

吕墨襟把手从宇文霁的耳朵上拿开,给他时间思考,过了一会儿,他见宇文霁面上露出似笑非笑的意思,便倒了杯茶,放在宇文霁面前:“陆清月要完了。景光,你要正式进入中原的争斗中了。”他这么说的时候,笑得又甜又坏。

宇文霁站起来,刮了一下他的鼻梁,又对着吕墨襟伸出了胳膊。吕墨襟仰着头,觉得景光是要亲他一下吧?结果宇文霁的手放在了他腋下,把他给举起来了。

如今房顶子高就是好,即便宇文霁这个大高个把吕墨襟举高高也不需要担心撞了房顶子。

吕墨襟:“……”

“墨墨,我真想向全天下炫耀你。可又想把你关进我房里,夜夜与我相好,不让旁人再见到你。”

听他这么说,依旧被举高高的吕墨襟怨气稍微退了些。

他低头看着宇文霁,叹一口气,肚子里道:别只说啊,你倒是行动啊。

当然,他也只敢在肚子里说,宇文霁要真敢行动……宇文霁他就不可能行动。

宇文霁已经坐回去了,他把吕墨襟直接放自己大腿上,将人搂在了怀里,像只猫(巨型金渐层)一样,跟吕墨襟贴贴蹭蹭。他一脑子黑暗的想法,但理智如缰,勒紧了他。

吕墨襟被他弄得没脾气,主动抬手扶住宇文霁的脸,亲了上去。

“哐!”椅子倒地上了,两人虽然一块儿摔了,吕墨襟摔在了宇文霁怀里。

宇文霁本来想让吕墨襟起来的,谁知道吕墨襟直起身却没起来,而是坐在了宇文霁小腹上。

“墨墨!”

吕墨襟捏了捏宇文霁的脸颊:“小将军,从了我吧。必让你快活的。”

“……”墨墨原来还喜欢玩角色扮演?

角色扮演总不能让墨墨独角戏,宇文霁眨了眨眼睛,抬手把吕墨襟的腰一掐,硬生生将人提起来一点,他腰腹用力,两人就攻守异位了。

“吕相,何须劳动您呢?末将自己动手。”

吕墨襟笑了起来,这个他喜欢。作势扑腾了两下,吕墨襟道:“来人啊~宇文景光大胆犯上啦!”

然后,宇文霁就真犯上了。

这次有七成了。

旁人不过梨花微带雨,墨墨却是骤雨打牡丹,泪如珠,人如玉……

揉碎珍珠浸暖玉,摇晃牡丹挤花露。花神滴泪犹带笑,神将威凛闯福地。

两人清洗后,吕墨襟懒洋洋躺在宇文霁怀里。宇文霁是会放松力道的,那时候他的肌肉就变得很有弹性,还热烘烘的,躺起来很舒服——刚征战回来的几天不行,那时候人都臭得入味了。

宇文霁更喜欢搂着吕墨襟,虽然他是抱着人的那个,但这不是他宠墨墨,分明是墨墨宠着他。墨墨身轻如燕(墨墨:……),还香香的,宇文霁把他抱在怀里,心旷神怡,身心舒畅——仿佛将整个世界都收拢在了臂膀里。

“景光,你善战之名已经传扬出去了。虽然你仁善的名声还不见多传,但是百姓现在也不挑了。”

百姓不挑了。

宇文霁叹了一声,真是最不好笑的黑色幽默。这隐含的意思是所有当权者都烂,百姓无论到什么地方都是一样过活,所以,百姓能求的,也只是安定罢了。最安定的地方,就是最强诸侯的地盘。

现在说宇文霁是暴君,污蔑他放杂胡进来,已经没啥攻击力了。因为宇文霁打跑了托博人。宇文鲜的玉玺虽然是假的,法理地位受到了质疑,但不算宇文鲜的托付,宇文霁能占下来岐阳也是因为他是仅有的两个兵发岐阳的诸侯之一。

另外一个宇文凉就别提了,从头到尾就没跟托博人交手,把他亲爹救走还来了个弑父弑兄,让人杀了也是活该。

且占据岐阳之前,其实宇文霁治下,每年都会有百姓私逃,投奔岐阳的,投奔陆清月或宇文德的,都有。而且多数还都是丕州本地人,在宇文霁干涉的私塾里读书识字后,就朝外逃。其次是内附的疾勒人。但从外边收拢进来的流民,几乎没有外逃的。

认为宇文鲜是正统的,这个可以理解。但还有认为宇文德是仁君,坚信陆清月是神仙的。

又有人向往世家的生活,认为自己大才在身,在平王治下难以舒展的(身为平民,在平王治下读书习字后,考不上科举)。

纯粹是日子过太好,没见过外头的风雨的。但自从宇文霁占据岐阳后,这种人近乎绝迹了。

宇文霁的“未见一统,何以称帝!”经过了不算短的时间,也终于开始发酵了。

百姓只觉得宇文霁霸气,对这位陌生的小平王多少产生了一些好感。知道情况的世家子捏着手指头算了算,儒家五常,仁义礼智信,他无礼,多勇,算完了不由得龇牙咧嘴:“小平王为何非学暴秦呢?”

学暴秦、军功爵制、科举选士……

他还是宗室,是当年与国有大功的武烈太子后裔

而且,他年轻,二十不到。除他之外,北方的几个大佬最年轻的石允也五十多了。且继承人,都为平庸之辈,或者其继承人已经开始内斗了。

有一部分世家子,打包起了行李,开始奔赴岐阳。现在的局势很清楚了,除非小平王倒霉,发生一些小概率事件,让小平王嘎巴死了,否则这个大势八成就是他了。再不乐意,也得向宇文霁倾斜,否则以小平王的无情,让他碾过来家族就直接完蛋了。

这些人虽然没什么忠诚,但还能用,他们加上宇文霁自己培养的人才,宇文霁治下将迎来他的第一次人才大爆发。

宇文霁有点恍惚,他摸着吕墨襟的头发,第一次认识到,他等不来一个新的开国之君了,他要自己去当大景的中兴之主了。

这么说起来,熊爹当初给他起的名字也挺有意思的——景光。虽然熊爹没朝国号上想,但还真就是大景之光了。

宇文霁在心里调笑着自己,眉头却皱了起来。

他轻轻在吕墨襟的耳朵边说:“我害怕。”一国之君,很可怕。挥一挥袖子,国家很可能就会驶向危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