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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王爷不好当 thaty 17163 字 1个月前

第171章 斗石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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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也缺粮食、牲畜, 你们看见的这些粮食,是今年脈州的税粮,这些粮食甚至没进岐阳, 就直接装船运过来了。大王从十几年前进入岐阳后,就没修过房子,现在大王的房子还到处漏雨、漏风。都知道大王爱吃猪肉, 因为大王觉得羊肉太贵了, 舍不得吃。”

江南百姓闻之,皆号啕。

没有百姓问“为什么大王还能吃猪肉,他就不能不吃肉吗?”

即便百姓认为,大王种地都是金锄头,这也说明他们潜意识里也笃定了, 大王使用的一切都该是昂贵又珍稀的,是他们认知中最好的上限, 这是大王应得的。这年头假如不是皇帝太混蛋, 老百姓对君父还是很敬重的。

这话传来传去, 就变成他们现在吃的粮食, 都是大王饿着肚子给他们省下来的。

宇文霁虽然是大肚汉, 可他饿着肚子也省不下来这么多人的粮食。但无所谓, 老百姓不需要逻辑, 反正结果就是大王真好, 他们得好好回报大王。旁的, 百姓也不知道该如何回报,但乖乖听话就对了。

即便有自私的,也只敢私下里跟人蛐蛐。不可能有人光明正大说“大王就该不管北边人的死活,赶紧发大军过江南。”

江南世家听闻平王军传出的“谣言”,却只是破口大骂, 半点都不相信。屁的兵力不足,狗屎的为了百姓饿肚子,就你那一个个膀大腰圆的兵,说这话你就不怕天打雷劈吗?啊!

“宇文大趾太缺德了!”

“满嘴胡话!”

“不堪为君!”

“世风日下!豺狼当道!”

江南世家对宇文霁破口大骂,骂完之后,却一个又一个惶惶不可终日。因为他们都知道,等宇文霁真的说什么都不缺的时候,就是他大兵压境之时了。

江南要慢慢来,宇文霁准备明年冬天收梁州,彻底江南大概要用五到八年收服。其实宇文霁比谁都渴望江南,他渴望通过江南去天竺,大面积引进甘蔗和棉花。渴望船队去往更远的地方,引进辣椒、玉米、土豆和红薯。

他很小的时候,看过一个电视剧,秦始皇吃玉米,还有一个手下对始皇帝说“陛下,臣不想要荣华富贵,只想地瓜番薯度日。”

他那时候觉得正常,后来才知道这些都是美洲过来的。始皇帝那时候要真有地瓜番薯,那大概就是“世界只有一个华夏”了。

可十月时发生了一件意外,梁州要提前收回来了。

石允死了。

他有一个很喜欢的妾刘氏,带在身边近十年,每次这个妾生了男孩子,他就会把孩子杀掉,因为:“我这是保你的命,孩子长到五岁,按规矩要杀了你的。我宠爱你,不舍得吃掉你。”

不久前,刘氏终于生了女孩子,她很高兴,以为终于能够养一个孩子了,可女婴还是被石允杀掉了。

这次石允道:“我活不了多久,临死前是要带走你的,她孤零零一个,终归是要被杀掉,甚至烹食,与其让别人吃了,不如让我将她干干净净杀掉。”

就在石允让这个刘氏又一次侍奉他的时候,刘氏暗藏发簪,一簪子捅进了石允的某个物件里头,然后转身就跑。

石允看着壮硕,可他毕竟年老了,且这个壮到现在,更多是用他疯狂的名声撑起来的,实际他是肥硕,戳到他凶器上头的簪子,也如同给他整个人撒了气,剧痛中的他,没能第一时间追上刘氏。

刘氏跑出去后,立刻将门关上。她可不是鲁莽之下的单独行动,她已经联合好了侍奉石允的内侍、宫女和石允的其他妾室。

这些人一直都处在石允的生命威胁之下,过去也不是没人反抗,但石允凶残多疑,祸害年轻男女前,会把对方暴打一顿、断了手脚,或者他脾气好的时候也是要戴着镣铐的。

能四肢健全被他“宠幸”的,都是至少活下来一些年头,得到他信任的,如刘氏。这样的男女,必定是样貌、情商,以及身体素质都极佳的。但能熬到这个地步的人,一般脑子却也不会太正常了。有的甚至真的“爱”上了石允这个肥壮、残暴的食人魔。

刘氏没爱上他,刘氏只是想活下去。因为貌美,她是被石允的手下一路赠送,最终上供到石允手上的,其他人都觉得她奇货可居,因此没有伤害她,可她见到了其他人的遭遇。石允身边是噩梦,可只有在石允身边,她才能多活些日子。

石允是妖魔,但若石允死了。作为石允的妾,刘氏知道自己的下场会如何惨烈。

可一次又一次生育,一个又一个孩子的诞生,却已经让她不断品尝到了死亡的滋味……

而且,现在挣一把,还是有机会活下去的!

石允的寝宫被封了起来,门窗被一层层的木板钉死,又抵上柜子、箱子。自从将儿子们作为使臣派遣出去,他已经很久都没有正经召集下属议事了,也没人敢跑来打扰他。

石允拔出发簪,这玩意儿虽然让他剧痛,可造成的伤害其实不大。他用刀去劈门窗,终于劈开了门,便朝外咆哮着:“我要把你们都扔进石磨,活活碾成肉糜!啊——!”

一盆热油泼向了石允,太监宫女们用棍子,把石允顶回了屋里,再次用家具堵上门。

他们若团结起来,其实也有可能直接打死石允。但石允积威甚重,隔着一定距离,不直面石允,靠着顽强的求活之心,众人还能反抗。若是要杀了他,混战起来说不准就要直面他,石允可是厮杀的熟手,他们虽然也在地狱中沉沦却没谁正经上过战场,到时候一旦有人被吓住了,哭闹着逃跑,那就全崩了。

即便石允当时杀不了他们,可给他跑了出去,所有人都得没命。所以刘氏只命令把人推回去,封住他就好,不要让他出来就好。

这些宫女太监都很年轻,多数看起来只有十五上下,他们都是来到梁州后,被梁州的各家送过来的。先前灵州的宫人,超过九成都被掩埋在了灵州的万人坑里。

他们侍奉石允的时间还不长,却已经学会了团结,因为不团结的死的更快,也更惨——有三两好友,至少在生不如死的时候,他们能给你个痛快。太惹人厌的,没人管的,就会被扔在那,痛苦挣扎着慢慢滑向死亡。

刘氏的决策也是对的,前几次给石允推回去,尚且有人做完了之后趴在地上大哭,甚至听着石允在室内的咆哮瑟缩在地,这若真的直接杀,绝对有过半顶不住的。

且刘氏每日都亲自带着人至少隔两个时辰巡逻一次,昼夜不停。即便里头没了声息,她也依旧不停。

接下来,便有人拿着石允的印鉴,还有刘氏伪造的石允亲笔信,离开了梁州。

石允一直说不会向宇文霁投降,但一路上他的下属听说要向宇文霁投降,也没觉得不对劲,反而欣喜不已。石允就是个性格反复的人,原来不降现在降了,也不是什么太难理解的情况。

他手下也不是没有想投降,可凡是当着石允的面流露出这态度的,就都让石允杀了。

石允的正经使者,宇文霁不会收,但这些假使者,宇文霁亲自见了。

他们从梁州进入净州,再从净州一路来到岐阳。早该心安,但宇文霁没从这些人脸上看见任何的安心,他们其实年纪都不大,但嘴唇干裂,皮肤粗粝,在看见宇文霁的瞬间三位使者吓得直接趴地上了,一个人甚至趴下去后,直接抽搐痉挛起来。

宇文霁:“……”

他这辈子吓着的人很多,但头一次把人吓得口吐白沫的。

赶紧有内侍上来,给那人嘴巴里塞上木块,然后把人拖出去了。

但那俩趴地上的还是不敢起来,一人用袖子直接盖住了自己的脑袋,不敢和宇文霁产生任何的视线交流。

宇文霁琢磨,他们是对高大强壮,又具有权威的男人,PTSD了。

宇文霁站了起来,那个没用袖子遮脸的少年,顿时一个哆嗦。宇文霁装作没注意到他们,柔声道:“房里有些暗,咱们出去说吧。”说罢便当先走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这两人让内侍搀扶着也到了院子里。宇文霁坐在石凳上,他一旁的石桌上放着茶壶,身后是一株茂盛的紫牡丹,头顶上是蓝天白云,倒确实将他这个人柔和了许多。

而且,本身转换场合,就是一种善意的体现。

两人深吸着气,对宇文霁再次躬身见礼。吓成这样,举手投足还保持着礼仪规范,应该也是世家从小教养出来的。

站在宇文霁身后的总管梁安,看着两人眼睛里流露出几分同情——他们和梁安的处境类似,都是让世家挑拣出来,送出去的。

“我已派兵前往梁州。”宇文霁道。

这些使者的来意,早已有快马送到。听闻此言,两人一起痛哭了起来,却不是刚才恐惧的哭泣,而是开心——

作者有话说:大趾:[点赞]又是一位强大的姐姐

第172章 (捉虫) 天竺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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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霁等他们缓了缓, 又道:“你们所担心的人,不一定能活下来。”

两人赶紧抹一抹泪水和鼻涕,齐齐跪倒行礼:“可为小人出兵, 大王已是慈悲,不敢奢望其他。”

“……”宇文霁沉默了片刻,问, “你二人是要留在岐阳, 还是返回梁州?”

两人又齐道:“愿返回梁州!为大王尽绵薄之力!”

待两人走了,宇文霁自己一人在院子里喝茶。又过了一会儿,稳当的脚步声传来,吕墨襟来了。

虽然宇文霁说见使者的时候,他没有拒绝, 但他一直担心宇文霁见了人会难受,所以卡着点来了。

现在一看, 宇文霁的状况倒是还好。看着不像是忧愁痛苦, 吕墨襟当即松了口气。

宇文霁一见吕墨襟, 也就知道他是担心什么了, 不由得笑了起来, 一边笑一边拍着自己的大腿。吕墨襟给了他一个白眼, 宇文霁顿时就笑得更开心了。

他在现代的时候也没这习惯, 家人都说他老成, 可穿过来后, 或者说是和墨墨相好之后,他就越来越喜欢用小孩子相处的方式对待墨墨。而且,墨墨应该也喜欢吧?看他虽然翻白眼,但嘴角上翘地走过来,坐到他腿上, 就知道,应该是喜欢的。

吕墨襟确实是喜欢的,他喜欢宇文霁将一切嘈杂的外物都隔绝在外,用臂膀和身躯为他们俩创造出的独有的小世界。

“别担心,我当初做下那个决定,就已经有所准备了。我很清楚,梁州和江南不同。”他对江南的决策是动摇的,但对梁州的决策从头到尾都没有改变过。

梁州的情况若非要和江南对比,那梁州就属于是浓缩、扭曲的plus版。若当初直接收了江南,要产生恶劣影响,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短则三五年,长则十年)。梁州这个,宇文霁敢劝降,那边也会真降,然后在受降的当天,各种恶毒的危害就会一股脑爆发出来。

而且梁州的恶占比太大了,是九成九和一的区别。江南人,宇文霁不要的只是世家,是一锅粥里有几粒老鼠屎,梁州这个纯粹是一锅狗屎里有几粒米。这几粒米只能靠自己的能力坚持下来,活下去,宇文霁不到时机是不会去碰的。

刘氏,就是自救的。

梁州夺下来后,还是得杀一波,剩下的人彻底打散,分到各地。

大军从灵州、净州两地齐出。这些大军的攻城方式也是很“神奇”的,不打攻城战,到了城墙下面,就在弓箭射程外劝降,不降就扎营,降的就命令其大开城门,大军进城。

平王军基本上没怎么打。

虽然如今的梁州人深恨小平王,但他们再傻也知道,投降小平王还有可能活下来,不投降,只会被杂胡祸害死,他们当年驱赶真正的梁州人时,也是狠辣之辈。此时生死攸关,凶悍的劲头也生了出来。

平王军还没到,许多城里就自己打了起来。要么汉人胜,杀光了杂胡。要么杂胡胜,在城市里开始了大屠杀。汉人胜利自然开城投降,杂胡胜利也没剩下多少反抗之力了。

也有杂胡扮成汉人假装降服,埋伏平王军的,但都未能得逞。这些人当野兽当习惯了,无论怎么打扮都掩盖不了那份野蛮,别说平王军的汉人一眼就看出来不对劲,早就汉化严重的胡人士卒也一眼就能看出不对来。

梁州就是一棵早已生病的大树,结满了腐烂的果实。平王军开过来,敲掉那些腐烂的果子,救下一些完好的种子,过上些日子,这里还会生出更多的果实来。

人是很顽强的,宇文霁最早所占据的六州,人口已经进入了爆发式的增长期,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长成,奔向事业,组成家庭。

“盛世可期。”吕墨襟现在和宇文霁在茶楼里,他还是担心宇文霁心情不好,因此拉他出来散散心。两人如今在一个茶楼里,站在三层朝下看,街市上的百姓摩肩接踵,往来不休。

宇文霁是不能逛街的,他这个大块头,朝街道上一站,百姓就都知道他来了。

宇文霁在吕墨襟身后,双手搂着他的腰,从吕墨襟的肩膀上朝下看去,他有些脸红,因为被夸奖,还是很有成就感的,他正想和吕墨襟说两句甜言蜜语,突然“哎?”了一声。

吕墨襟:“怎么了?”

“和尚?”如今已经入冬,百姓衣着都厚实了起来,也有些衣着稍有不同的杂胡,但那几位的大光头,属实瞩目。

“和尚?你说的是那些乞食的比丘?”

宇文霁点头,依稀记得和尚也有比丘这么个称呼。宇文霁看着这些和尚,前世的某些记忆让他警铃大作——人骨法器、人皮唐卡。

虽然那不是中原佛教,但中原佛教没发展成那个状态,因为中原一直都是挂着君权神授牌子的神权君授,实权皇帝称作天子,实际乃是天王老子。

先前《封神榜》的传播,半官方的城隍庙体系的建立,也有宇文霁想抢占宗教版图的想法。轮回体系已经有了,求神拜佛就去城隍庙,城隍庙的庙祝……其实都是督亭卫,现在还掺杂着一些纪检司的暗探,许多年老或残疾的督亭卫干不了一线了,就当庙祝去了。

以防万一,庙祝也是各地轮流的,尽量减少长期在一地任职,和当地勾结的事情发生。

督亭卫探子的情报来源,城隍庙排在第一,茶楼还是第二。

人不敢对人说的话,对神却知无不言。

吕墨襟见宇文霁整个人都戒备起来了,又多看了几眼下方比丘们,道:“其实几十年前便有了,但北方养不活他们,过来的要么死了,要么就回了江南。少数被供奉的,也没掀起什么风波。如今江南乱了,江北局势好转,他们便过来的多了。”

“墨墨,给我再多讲讲他们。”吕墨襟就是个活的百科全书,后世总说人脑其实比电脑算力高,宇文霁一直都觉得这是碳基生物在挽尊,看见墨墨他才觉得那种说法的可能性确实存在。

“好。”

如今的比丘,和几千年后的和尚,区别很大。

这些比丘,他们不从事任何工作,每天就五件事:传教、修行、乞食、吃饭,睡觉。

传教就是讲述佛的各种故事,修行是随便找个地方盘坐念佛。乞食就是字面意思,托钵行乞,虽然他们也有禁忌,可实际上百姓给什么他们吃什么,给肉他们一样吃,且此时五荤三厌中的荤也不是后世认知里的肉食。但他们求布施也只求食物,不接受任何其他的乞讨,尤其不能接受金钱的布施。

有时候这些人甚至不吃饭、不睡觉,连续长时间保持站立,或别的动作,称其为苦修。

宇文霁又看向楼下,比丘们正被督亭卫驱赶。百姓来去匆匆,有一二停下的,也不认为督亭卫做的不妥,反而斥责比丘:“手脚俱全的人,怎么日日就吃乞讨?”

三个比丘,只有一个最年轻的在不断与人解释,说他们这是在打磨意志,戒除贪欲。

百姓不理解,摇摇头走了。

佛的概念还没有在百姓中建立起来,现在的比丘也还没有中原佛教“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规矩。

宇文霁外边道:“将那几个比丘带上来。”

有人应了一声下去了,不多久三名比丘便被带了上来。带头的一个明显不是汉人,高鼻深目皮肤白皙,另外两个却明显是江南的汉人,且两人的双手虽然有些伤痕,却能看出不是日日劳作的农人,手指上的茧子都是拿笔用剑磨出来的。

看见宇文霁这个大高个,三人都是一愣,白人倒是还能稳得住,只一心念佛,另外两个汉人就有点遮掩不住脸上的狂喜了。宇文霁这太好认了,毕竟他这个头旁人很难伪装,还能直接从督亭卫手里把他们提出来的,必定是岐阳权贵,而岐阳权贵里这种身高的,只能是小平王宇文霁。

宇文霁看向那位刚才和其他人解释的年轻比丘,问他:“你想戒除贪欲,为什么不做官?”

正高兴的年轻比丘愕然:“做官不正是贪,如何就能戒除贪欲了?”

“那你说我终结乱世,做到如今这个‘大官’是贪吗?”宇文霁伸手指着自己的鼻子。

年轻比丘紧紧闭上了嘴,但能看得出来,他只是不敢,他其实想说宇文霁是贪的。

“我是贪的,我想过好日子。外头的芸芸众生,也与我一样,贪太平日子。而你们传教、守戒,也是贪的,你们贪功德,贪成佛。”

“阿弥陀佛。”天竺僧口宣佛号,打断了宇文霁的话,“大王,您——”

宇文霁却不看他,依旧看着那个年轻比丘:“身处金海,过而不取分毫,方为戒贪。穿破衣服,吃施舍,就是慈悲了?你还要传法让别人跟你一样不事生产,若真的世上年轻男女都去当了比丘、比丘尼,你们朝谁乞?活活饿死,登极乐世界吗?想度众生,为官为将,造福一方,庇护百姓,不比你们要一辈子饭有用?”

佛家能带来百姓的精神稳定,但大量百姓投入寺庙,放弃生产,就跟统治者是对立面了。宇文霁认同信仰自由,但佛祖不能跟他抢劳力——

作者有话说:大趾:[白眼]哼!都是我的牛马!

第173章 老鼠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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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霁这才看向天竺僧, 问他:“你的来处可有一种植物,能开出白色如丝的花来?”

能在早期出来传教的,除了虔诚外, 不会是真正的榆木脑袋。

天竺僧没有跟宇文霁纠缠先前的问题,不辨法,不解释, 只是道:“乃是我家乡的特产, 白叠花。”

“我要至少五百斤花种,你把花种带来,我在岐阳郊区给你一栋宅邸。只是宅邸,不是寺庙。”宇文霁揣着手道,“我不信神佛。”

在一边喝茶的吕墨襟面上未动, 心里却嘿嘿嘿乐了:需要的时候,老天会天打雷劈配合的人, 竟然说不信神。不对, 景光确实没必要信神, 他……信他自己就成了?

宇文霁这句不信, 却也激发了天竺僧的某些想法, 他下意识反驳:“我佛引我与大王在此相见, 大王——”

“再废话我便下令, 中原佛徒一经发现, 其子孙三代内不得科举。”

天竺僧立马闭嘴, 宇文霁看他这样子,也轻笑了起来:“看来对我中原已经很熟悉了啊。”

果然是有脑子的,他带来的弟子是南方的世家子,面对宇文霁时,却说得一口十分通顺的官话, 好像还带点丕州口音。这种高僧,真跟人家辩法,宇文霁是辩论不过人家的,但他敢辩吗?

宗教前期的传播,是一个筛选的过程,愿意信的人就信了。当信的人多了,不信的人也就被裹挟。当信成了传统,宗教就不是宗教,而是一个宗教民族了。

宇文霁对佛教有着十分明显的攻击性,这就不是天竺僧的目标客户。在势单力薄的现在,天竺僧面对普通的不信者都不敢多言,更何况对宇文霁。

所以天竺僧只是摆出和善的样子,闭嘴行礼。

“你手脚若太慢,我也可能自己去拿。”天竺麻烦的就是象兵,但现在宇文霁已经找到炼丹的道士了,已给他们画了个山头,让他们去琢磨火药去。纯粹听响的炮仗很简单,最多一两年就能弄出来。开通去往天竺的海上道路,也差不多要一两年。

大象本来就怕火怕响,天竺还是宗教氛围极强的国家,弄个鞭炮说是神雷,连人带大象一块儿吓唬。以后的西游记,猴哥就别取经了,穿着他的紫金袍跟大帅哥二郎神去西天开疆拓土多好?

宇文霁越想越美,表情也变得越发“怪异”,或者说是贪婪。

“……”天竺僧合十行礼,留下了个名字“马哈拉加”,便要带着两个教徒离开了。但走出几步,却发现年纪大的那个站在原地没动。

“师父,弟子要还俗。”年轻的比丘没被说动,反而年纪大的被宇文霁说动了。

年轻比丘有些愤怒,他涨红脸看向师兄。天竺僧笑了笑,道:“去吧。”又拉住了小徒弟。

把人大骂一通撕破脸吗?还不如留下几分香火情,说不定以后还能用得上。

待天竺僧和年轻比丘走了,中年比丘对宇文霁行了儒生礼:“小人当参加科考,只盼有朝一日能够造福一方。”

然后也走了,此时的他,并没有留下姓名。

而这个人叫刘孝谨,是三十年后的丞相。他其实没有看起来的年纪这么大,和宇文霁刚认识的时候才只有二十八,出身江南一个小世家。他少年时,正是乱世的开始,江南消息闭塞,且很多消息传到江南时已经扭曲严重。

刘孝谨就有很长时间都以为宇文霁是个放杂胡入关的“杂胡王”,先是疾勒后是托博两个大单于先后入关,他每次听闻都哭到昏厥——很多关于宇文霁的正面消息,都被截了。后来听说皇帝都让杂胡给杀了,虽然皇帝不是好东西,但那毕竟是皇帝啊。

心灰意冷之下,刘孝谨遇见了来传教的马哈拉加,这才成了比丘。

可是最近几年,真实的消息开始传播,如今他又亲身渡江,他见识到了江北的稳定与繁华,其实某些想法早已经改变。今日和宇文霁机缘巧合一见,让他彻底下定了决心。

至于和佛门的善缘……是结下了,刘孝谨未来对于前来求助的佛徒,能帮就帮,但他再没有做传教之事,在他的家里也没有供奉佛堂,若有人以佛徒身份求他偏向,只会得到他的训斥和驱赶。

也有人问他为何如此,刘孝谨道:“因我入佛门,乃是绝望之时。”

“绝望之时,难道不是佛救了您吗?”

“佛不是救我,只是让我别看、别听、别说、别想。”现实依旧在那,但佛说一切都是虚无,这么想,也就好了许多。但现实还有的救,这时候如果继续什么都不管,只在一旁唱虚无,那就不是刘孝谨的性子了。

现在的宇文霁还不知道,他捞着了一个大牛。呃,比墨墨差,但也属于大牛了。

他完全是怀着能捞一个是一个的心思,这种能一路乞讨到岐阳来的,即便出家前是世家子,也得有些能耐。他本来以为年轻人更容易捞,没想到反而是年纪大的动心了。但这个年纪大的没有求官,而是干干脆脆,老老实实地去科举,

挺好,务实。

待旁人都走了,吕墨襟好奇地问宇文霁:“什么是白叠花?”

“又叫棉花,适合在西域种植。”

“棉……花,像木棉?能保暖的?”

“不只能保暖,还能如麻一样纺织。且产量更大,更容易采摘。墨墨,虽然江南还没彻底稳定下来,但咱们还是能开始海运的,对吧?”

“……对。”

“天竺那地方耕地多到惊人。我们能用商品换大米、黄豆。还有些地方其他的土地,一年三熟,现在也能试着占领了。”

“好。”吕墨襟先是点头,继而又问,“不占下来吗?我指的是天竺。”

宇文霁说的天竺的耕地,和一年三熟的地方,显然不是一个地方。为什么后者能占,前者却是购买呢?

“去天竺,现在海运比较方便,管辖不是很方便。”

“哦……”吕墨襟好奇心又起,笑得露出小白牙,“‘现在’是指多长时间啊?”

宇文霁手指放在唇前:“嘘。”

吕墨襟就像是知道了好大的秘密一样,笑得坏兮兮:“说,天竺的佛,是不是和你打过架?”

宇文霁想了想:“嗯,有一次他们气势汹汹就过来了,我们大爷爷想了十天十夜都没想明白,他们怎么敢的?还有一次他们是我们的盟友打的,结果刚上天就给盟友打下来六个,跑得屁滚尿流地。”

“真的?”

“真的。”宇文霁一脸认真地说着匪夷所思的事情,还说什么上天。吕墨襟觉得宇文霁该是在逗他,可是他的表情又像是真的。

“哈哈哈哈哈——!”因为过于不可思议,却又过于真实,吕墨襟笑得前仰后合。

次年一月,平王军搬开“王宫”外围堆起的杂物,找到的是石允被老鼠啃食了一多半的尸体。而且,他很可能是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被老鼠啃食了。督亭卫现在发展迅猛,已经有专门的仵作了。他们可不是贱役,属于技术人员。

石允虽然年纪大,但他的体格肥壮,早年间曾经流浪过知道如何求生,还有着旺盛的求生意志。

困住他的地方,是他的寝宫,这里原本就有糕点、水果和大量的美酒。如今还没有提纯工艺,很多酒放到现代就是有酒味的小甜水,他还收集起了自己的尿液与粪便,准备求生。

从宫殿内的情况看,石允正在准备从房梁爬出去,他应该也在等自己瘦下去。可他之前冲出去时,被烫伤的很严重,虽然天气不热,伤口还是感染了,结果引来了老鼠。

石允有虐杀和食人的习惯,他的宫殿(某世家的祖宅)内外,都有大量丢弃的人骨。明明他在这宫殿里居住了还不到两年,可宫殿内外的老鼠、黄鼠狼,甚至猫狗,都养成了啃食人骨,乃至于活人的习惯。

石允身上伤口的腐臭味道,引来了胆子最大,且无所不在的老鼠。

他还没顺着房梁爬上去,老鼠先顺着房梁爬下来了。

看得出来石允早期成功杀掉了老鼠,还将老鼠作为自己的食物,他如果再年轻十年、不,五年,或许真能跑出去。他很可能没扛过伤口感染,或者对他来说终究还是太过缺少食水了,被老鼠咬下第一口肉,就有更多的肉……

石允喜欢让别人上餐,如今自己也上桌了,算是践行了他的行事准则了。

而且,他的死亡八成是段很漫长的时间,很好,宇文霁稍微有一点点舒服了。

梁州的所有人,全部进行大移民,分散移居到全国各地。

宇文霁本来想见一见刘氏,因为这位妹妹是真的有勇有谋,但想想那位自杀的小王皇后,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别回来人家误会了。便让刘班(当年宇文霁在遂州八百骑出关的时候,遇见的那位杂胡向导)问她,可有什么想好的去处?但您也知道国家现在的情况,不能立刻安排,也是要让您学习一阵子的。

刘氏福了福身,道:“妾可能去慈幼院?”——

作者有话说:大趾:[好的]我们和好多神仙都打过

墨墨:[吃瓜]

第174章 (捉虫) 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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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石允宠爱时间最长的女人, 她还是比较了解宇文霁的政策的。

刘班没有直接安排,而是再次通知了宇文霁。本身这件事,他也安排不过, 这是地方上的人事安排,他只是带兵剿乱的将军。而且刘氏的身份特殊,刘班能询问, 却不能直接安置。

宇文霁听闻之后, 没立刻答应。

因为刘氏的经历,可敬又让人唏嘘,她必定是有心理阴影的。宇文霁佩服她,却不能让她就这么去教导孩子。

宇文霁先将她送到了丕州,让她住进了丕州督亭卫学校的宿舍里, 跟着督亭卫学习,也让她更了解宇文霁治理下的规则。其实宇文霁还怀着一点, 让刘氏参加科考的想法的。这位刘氏的坚韧与智谋, 宇文霁是很佩服的, 仅次于王皇后。

从她杀石允时的一系列安排能看出这位也是具有军事才干的, 文武都可以。

次年, 刘氏最终还是选择了进入慈幼院。宇文霁遗憾, 但也祝福。

刘氏从此隐姓埋名了下来, 教养了无数孤儿, 这些孤儿将来也出了不少的大人物。

可当刘氏去了的慈幼院后, 她的身份被一位嫉妒的同事泄露出去了。

便有人上奏折,那文绉绉的话总结起来就是:这刘氏太过凶悍残忍,她跟在石允身边必定也吃过人、杀过人,您不能因为她杀了石允,就认为她是个好人了。让她去教养孩子, 很可能教养出来一群凶悍无义之人啊。

宇文霁嘀咕:“MD,说这么多大道理,真想缝了你的嘴。”

有些人在其他事上明明挺像个人的,可是一碰上男女的事情,就变得不似人了。

就宇文霁的朝堂上,经历过乱世,吃过人的男人超过三成。他怎么先前不拿这件事说事呢?

可真拿这件事去骂,对方才会更来劲,只能当看不见冷处理。

放下奏折,宇文霁看了一眼自己的书桌,然后发现,果然,他的糖罐子没有了,不用问是让墨墨拿走了。宇文霁叫停了甘蔗进贡,在江南开办了糖厂,有了甘蔗也就有了红糖,有了红糖,吕墨襟的最爱就从宇文大趾变成了糖罐子。

墨墨的牙质一定特别好。

宇文霁大学同学就有完全相反的两位,一位从小到大没看过牙,经常懒了不刷牙,每天两瓶快乐水打底,没一颗蛀牙。另外一位特别注意用牙卫生,吃饭喝水各种小心,每次放假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牙医,就这样他满口牙还是都陆续换成了烤瓷牙。后者的牙有时候一夜过去就会突然多一个洞,真的是一夜过去,毕竟他每天睡觉前都会仔仔细细刷牙,检查自己的牙齿。

可墨墨牙齿再好也得管着他,因为没牙医。

牙医是多么重要的职业啊,年纪越大,宇文霁越害怕,尤其一家子都贪吃,熊爹爱高油爱肉爱甜,已是举世闻名了。

墨墨爱吃甜……一样举世闻名。

崔王妃看着不贪吃,其实她和熊爹的饮食爱好近似,原先她不喜欢奶制品的,现在也喜欢了。

素合也喜欢吃,过去宇文霁没发现,但素合自从放手了宇文霁的内宅事,就开始吃了。宇文霁现在最担心的反而是素合,因为她大概是年轻的时候太累了,现在不喜欢动了,就喜欢找个地方躺着、靠着。还得宇文霁跟下命令似的,让她每天出屋子遛达两圈,她才动动。

——不是借着这个让宇文霁见她,素合想见宇文霁随时能见,她这情况就是总算退休了,一闲下来发现……嗯,咸鱼真好。

至于宇文霁,那还用问吗?看他对猪猪深切的期待,就知道他也是个吃家。所以宇文霁才忧愁。

童年阴影真的十分可怕,牙疼疼死的三代皇帝,到现在宇文霁每想起牙疼就想起他,一想起他就觉得自己的满口牙都在隐隐作痛,妥妥的恶性循环。

“又什么事让你发愁?”吕墨襟都来了半天了,宇文霁一直双眼发直,眉头紧皱,在那里发呆。

宇文霁下意识道:“牙疼。”

吕墨襟神色一凛:“你牙疼?”

“不是,我担心你们牙疼。”宇文霁终于反应了过来,顺畅抬手,把墨墨拉到自己腿上,十分认真地抬起他的下巴,道,“啊——墨墨张嘴,让我看看你的牙。”

吕墨襟:“……”就这?

吕墨襟被他抬起下巴还挺高兴,微微眯着眼睛,等着宇文霁吻上来,结果要看他牙……

“啪!”他拍了宇文霁的爪子一下,宇文霁的大爪子自然是纹丝未动,吕墨襟委屈了,“手疼。”

“快让我看看!”宇文霁赶紧放开了吕墨襟的下巴,去看吕墨襟的手,“没事,我给你吹吹。”

吕墨襟一脸哭笑不得,被宇文霁当个孩子宠,他心里其实挺高兴的。否则方才手疼他也不会委屈了。

“景光。”

“嗯?”

“王妃说,想给夫人一个名分。”

崔王妃有点把他当儿媳看待,有些事明明能直接和宇文霁说,但总会先告诉吕墨襟,在与他达成共识后,再让吕墨襟转告宇文霁。熊爹?有些事熊爹知道,另外一些事,熊爹还得排在宇文霁之后才能知道。

吕墨襟的手勾着宇文霁的脖颈,又道:“你的生母,应该有一个名字。”

“嗯……”

宇文霁并不意外,他知道会有这一天的。

当宇文霁将这个消息转告给素合时,素合虽激动,但也没有意外,只有感激。对宇文霁的,还有对崔王妃的。

宇文霁不争气,素合就一辈子都是个默默无闻的妾。甚至争气,但不如现在争气,素合都不一定能有个名。

当日母子俩就进了宫,素合趴跪在地上,如她过去那样:“谢夫人恩典。”

崔王妃凑过来,又将她拉起来,摸了摸素合的脸:“叫姐姐。”

素合有点不敢,咬了咬牙道:“谢姐姐恩典。”

崔王妃便把素合抱在了怀里,又对宇文霁摆摆手:“滚吧。让你爹今夜自己找地方睡去。”

宇文霁老老实实行礼,正要滚,还是叫了一声:“母妃。”

素合看着他,眼泪流淌得更凶了。过去宇文霁叫她一声娘,也只是私下里的时候,如今“母妃”终于能正大光明地叫了。

但她转身就扑在了崔王妃怀里,一个劲地叫着姐姐。

宇文霁彻底滚了,出来就看熊爹也蹲门口呢。他凑到熊爹跟前:“父亲,母亲让您今夜自己找地方睡去。”

熊爹“哦”了一声站了起来,拍了拍下摆的土,背着手走了。

宇文霁刚走两步,熊爹又回来了:“哎!跟老子喝酒去。”

熊爹年纪越大,说话越混混了,当然,是在崔王妃没在身边的情况下。

“不去。我家里有人等着呢。”宇文霁看着熊爹,“母亲把你赶出来了,我家里还有夫君呢。”

熊爹瞬间红了脸:“呸!有你这样说话的儿子和大王吗?”还是个要当皇帝的王爷!脸呢?谁家皇帝说有夫君等着他回家啊?

“有,我。”宇文霁吐舌头,转身就跑。

熊爹就在后边追,宇文霁跑了两步,就听脑后风声传来,他一低头……后背还是让靴子打中了。然后宇文霁疯狂加速,跑没影了。

熊爹骂骂咧咧穿上了鞋子,四周围的宫人低着头,来去匆匆,都当没看见。早年间,他们还会大惊失色,甚至惊恐到以为会被杀,现在已经很淡定了。平王父子就这样。甚至有的宫人,私下里会有些羡慕,毕竟,他们会成为宫人,多数也都是家里的爹不当人的,少数爹妈都不当人。

熊爹穿了靴子,背着手找能住的宫殿去了。

老爷子嘴角带着一抹笑,其实他家的好大趾能躲开的,一只靴子都躲不开,他这种身先士卒的猛将,怎么活到现在的?他知道,好大趾是故意逗他开心。

恍惚间,熊爹想起来好大趾还小的时候,从小就是实心的,能跑能跳,父子俩也常常你追我逃。

这一年的秋天,宇文霁本来以为等马哈拉加带种子回来,要花上两三年,谁知道有商人直接供上白叠花的花种。

怕宇文霁认错,对方还带来了一盆已经开花的白叠花。

前脚宇文霁带着白叠花跟吕墨襟共赏,后脚桶义就来求见了。

宇文霁一脸无奈:“……”

吕墨襟在旁边哈哈大笑。

不用问,桶义是来劝谏的。

果然桶义一来,看见宇文霁桌上那盆花,便道:“还请大王烧掉此乱国之花。”

“烧个屁,这是农作物。”

来的路上准备了一肚子词的桶义,被宇文霁一句话说愣了,他看了看那花:“能吃?”

“不能吃,做衣服的,保暖的。”

宇文霁把雪白的棉桃掰了下来,递给了桶义:“自己摸。”

不知道是品种还是种植问题,这个棉桃特别小,也就是硬币大小,如今还是湿的,但桶义摸了摸,揪出来了丝丝缕缕的棉。他略一思考,顿时大喜:“劣于丝,优于麻,且是径直种的,此物一出,百姓有福了!”

他对宇文霁长揖一礼:“大王,臣错了。”——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不要牙疼

墨墨:[吃瓜]嗯嗯

第175章 (捉虫) 身后事

175

桶义大踏步地走了, 还一路走一路笑,到了王府外头,更是站在大门口哈哈大笑了半天, 这才上了自家等候在一边的马车。

宇文霁的王府门口是没有闲人的,桶义笑这么半天,其实都没外人看见, 王府的侍卫和宫人, 口风都极严,但这一场君臣奏对,很快就传得岐阳市井皆知。

宇文霁以为是桶义传的,但桶义没这个人脉,于是, 宇文霁看向了在吃拔丝苹果的墨墨。

副总管陶有春是个能人啊……就靠宇文霁的三言两语,硬是做出了和后世没啥区别的拔丝苹果。哦, 不, 还是有区别的, 苹果很酸, 但这样拔丝苹果反而更好吃了, 酸酸甜甜的。

“别空腹吃太多, 小心胃疼牙酸。”他已经吃了一盘子了。这是第二盘——宇文霁前些日子还担心家里人牙疼, 可现在他也做不到多说, 被墨墨的大眼睛盯着, 他意志力比豆腐渣坚强不了多少。

“哦。”嘴上应着,但吕墨襟还是在吃。

“你在我这儿一天,怎么传的消息?”宇文霁纯粹好奇。

“办公的时候送出去的公文啊,我虽然在你这儿一天,但大半天都在办公啊。”吕墨襟给他一个无奈的眼神, 嘴上还在吃,且不时舔着嘴唇的糖丝。

“我能尝尝吗?”宇文霁明明是来解惑的,但眼神看着吕墨襟就有些飘忽。

“啊?”拔丝苹果宇文霁是尝过了才端给他,吕墨襟不明所以地抬起头,而宇文霁则非常能抓时机地低下头,吻在了他的唇上。吕墨襟顿时笑着张开双唇,让宇文霁尝了个够。而宇文霁不只用舌头尝了吕墨襟,还用衣服尝了拔丝苹果。

衣襟全进盘子了。

“哈哈哈哈!”吕墨襟笑得像是个少年人,清爽又干净。

看着他,宇文霁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墨墨,我是不是老了?”

“瞎想什么呢?”吕墨襟边反驳他,边忍不住耳朵发热,每天晚上宇文霁可一点都不老,十八九的小伙子都没他这么能顶。就是宇文霁顾忌着他的身体,如今基本上都是御龙于野,十回里也就一回潜龙入渊。

他这情况要是老了,那吕墨襟别活了。

宇文霁跟吕墨襟腻歪了几句,便去换了衣服,一边换一边想自己和桶义这个君前奏对的故事传播出去的好处,桶义和宇文霁的名声自然都会UP,更重要的是,把棉花传播出去了。

新作物的推广,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尤其棉花不是用来吃的,还会对麻和丝的市场造成冲击。如今这个故事传出去,不能说解决了全部的问题,但至少砍掉一半。

而且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将来还会有人供奉植物。可现在好东西都在美洲呢,其他地界的植物,经过先前两朝的祖宗严选,基本上都在中原落地生根了,没过来的,属实是有各种问题的。

换完了衣服,宇文霁没出去,而是坐在了院子里看枫叶,吕墨襟见他半天没回,便出来找他:“怎么了?”

宇文霁向吕墨襟伸出手:“墨墨,委屈你了。”随时抓住时机,不放过任何为自己创造有利条件的机会,“无论有没有我,你都会是个大人物的。”

吕墨襟主动坐到了宇文霁的腿上:“因为有你,我才能肆无忌惮,且得一个善终。否则,我最好的下场也是个鸟尽弓藏。景光……”吕墨襟咬了咬嘴唇,给了宇文霁一个小小的荷包。

荷包绣得很规整,但这个手艺还是差了许多,不像是宫中之物。

宇文霁打开一看,里边又是一个更小的绸布包,还没等他去摸,吕墨襟已经告诉他了:“是我的头发和指甲,景光,能在你死后,把这个跟你放一块儿吗?”

“跟我放一块儿干什么?”

“……”

“你不跟我合葬吗?”

刚刚眼神黯淡了的吕墨襟,表情瞬间亮了起来,他极其稀少的扭捏了起来:“合、合葬……不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的?”宇文霁把荷包攥在手里,抱着吕墨襟,“咱俩睡一口棺材,怎么样?”

“越说越没边际了。”吕墨襟一边数落宇文霁,一边眼睛更亮了。

“那就说点有边际的事情,你想要什么陪葬啊?”

“做点好玩的陶俑吧。你呢?”

“瓷书。”

“瓷书?把书籍烧成瓷版?”

“对。不是单纯上色,是凹下的描字。”宇文霁道。

“你这么确定你的坟会被挖啊?”这就不是他的陪葬品,是留给后人的遗产。

“不只是我,将来有名有姓的,没几个的坟没被挖的。”

“那我可不想跟你葬一块儿了。”吕墨襟摸着宇文霁的下巴,亲吻他的脸颊。

“那咱们就弄两个墓,一个大墓。另外一个边远地方弄个小墓,大墓放随葬品,小墓就咱们俩。”

“好。”

两人这是私下里说的情话,也是正经事。宇文霁的年纪确实该给自己建墓了,多数权贵从掌权的那一刻开始,就在给自己建墓,他们谈论这个没什么忌讳的,身后事也是大事。

熊爹和崔王妃的墓在丕州,熊爹说过,他不想改地方。他的母亲和父亲都在丕州,他不想惊动老两口,待他死了,他想回丕州去给他们尽孝。

也没必要修改墓地的规制,不需要增加陪葬品。宇文霁在和吕墨襟聊过墓地之后,又去挨个问了长辈,这一次,熊爹的态度没有改变。

“东西越多,惦记的贼越多,人进去就行了。”熊爹一向敞亮。

他给宇文霁讲,当年还真有人盗墓,结果挖进去后,就在棺材上放了几块碎银,贼拿了碎银就走了,之后就再没人来盗了。

“那碎银子还是你大父让我放的,说贼不走空,若半点油水都没有,他们八成祸害尸身。弄点银子,虽然不多,但总归能让贼手下留情。”熊爹神情间是迷茫和怀念,他又看了看宇文霁,“大趾啊……我那时候也才十几岁。”

多少年都没被叫过大趾了(除了敌人),宇文霁也有一瞬间的恍惚。他当年可讨厌这个小名了,现在却觉得挺亲切的。

一直都很熊的熊爹,突然就在宇文霁的面前哭了起来。

宇文霁手足无措了一番,最后在大脑一片空白的情况下,把熊爹抱住了。

熊爹就埋在儿子的胸膛里,呜呜地哭。

宇文霁知道熊爹“缩水”了,老人年纪大了都会缩水,但熊爹现在真的好小一个。和当年把宇文霁从家里偷出去,在无数将士面前举高高的威猛模样完全不能相比。

哭了半天,熊爹也不好意思了,老脸通红地吸着鼻子坐直:“唉……当年真以为要死了,没想到生出来了你这么个宝贝蛋。不对,宝贝大趾。你小时候大脚趾头确实挺大的,长着长着就正常了。”

“……”这下脸红的变宇文霁了,感谢现在没手机,否则熊爹绝对是给孩子拍了视频到处发的熊家长。

“大趾啊,追封什么的,我无所谓。”熊爹抹了一把脸,“咱们这一代,在你之前,就想着活,没想别的。国家稳定才是重要的,名头无所谓。”

封号一般要追封祖宗三代,甚至多代。皇帝若绝嗣,让其他分支的孩子继位,一般这位皇帝都要追封自己的生父。历史上闹出来不少新皇继位为了追封生父跟大臣们对打的事情,严重时甚至会影响到朝政的运转。

而且熊爹觉得他身体挺好的,绝对能坚持到宇文霁继位。那等到宇文霁继位的时候,就麻烦了。

宇文霁继位的时候,他的上一任皇帝本该是宇文鲜,或者是宇文德。那熊爹这个太上皇塞在哪儿?

普通人觉得这就是个名号的事情,但对于臣子来说,这是礼仪大事。现在大臣们私底下琢磨这事的人不少,这会是个麻烦。

“爹,您放心,我有打算。”

“有打算就好。大趾……景光……”

“叫大趾吧。爹,现在没人觉得叫我大趾是轻视了。”当年叫他的字,是因为他还太小了,依旧叫小名会让外人觉得是看轻他,但现在无所谓了。现在宇文霁就算真改名叫大趾,百姓也只会拍手称赞。毕竟老百姓八成都是宇文霁脑残粉。

“行。”熊爹点着头,苍老的手拍着儿子的大手,“大趾,我已经写好了遗书了,以后有谁用我的名义找你的麻烦,你就把遗书拿出来,骂他们。”

“爹……”熊爹一直在拼尽全力保护他,甚至惦记着死后依旧这样保护他。

“对了。”

“爹,您说。”

“你不让江南以绿孔雀上供,我懂,那是你上边熟人的后嗣。听说天竺那边有蓝孔雀,从天竺弄点蓝孔雀毛过来没问题吧?给你母亲做几件孔雀裘。”

“……好。”

“你不许给你们家吕墨襟弄!反正他就是个丞相,你母亲穿了,他也不好穿了!”熊爹不喜男子,可他审美正常。吕墨襟那么一个高挑的美男子若穿着孔雀裘,跟崔王妃那个小老太太站一块儿……

“……哦。”——

作者有话说:熊爹:[玫瑰]我老婆最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