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2 / 2)

她司黎明 陆西熙 17501 字 5个月前

好说歹说,算是暂时打消了房东的疑虑。事急从权,他便没解释他们两个之前的关系,留下了电话号码,让房东有事找他就好。

回到家,司黎还在读英语,学习速度很快,已经开始念被动语态了。

思忖了下,江修暮决定还是不告诉她“真相”了。要是借着这股劲儿,司黎的英语能突飞猛进,那就再好不过了。

他想着,直接进厨房做饭了。

等做好出来,江修暮想问她吃多少饭,就听见司黎清脆的嗓音,大声地在念“碧.池”“碧.池”。

学什么东西呢。

就不能学点好。

江修暮不禁皱眉,走过去,想看看她在看什么。

一时着急,用的力气大了些,耳机线扯掉了。

手机外放了一声:“Beach。海滩、沙滩。”

冷不丁被吓到的司黎,皱眉抬头不解地看向他,满脸写着:你有病就去找药吃,你抢我手机干嘛?!

喉结尴尬地滚动了一下,江修暮默默把手机放回她腿边,掩嘴咳了一声说:“刚叫你吃饭,你没听见。”

“哦。”这事啊。司黎把耳机摘掉,心想,还不是他买的这个耳机太隔音了。

这能怪她吗?

真不能怪她。

盛饭的时候,江修暮不禁反思,他有时候对司黎是有一点刻板印象了。

她只是个嘴上爱逞强的小姑娘,实际上心地善良,还很上进。当然,如果嘴上再饶人一点,就更好了。

然而,后来,江修暮彻底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他发现她岂止是不饶人,她连“鸟”都不放过简直是专治他的“活祖宗”。

第25章

话说一个阳光晴朗的正午,独自出去晃了一圈,且成功找到家的司黎心情相当不错,打算亲自下厨,给自己煮一碗泡面吃。

好巧不巧,早上某人上学前把厨房窗户打开了,想给屋子透透风。

一只金黄的鹦鹉悄无声息地从敞开的窗户飞了进来。

刚进来,它也不叫,站在筷子架上歪着头看女人边哼歌边往锅里放调料包,扎起来的高马尾随着她搅面的动作一摇一晃。

等面好出锅,司黎美滋滋地关火找碗,一回头,才发现这个“不速之客”。

狐狸眼眯起来,她蹙了下眉,冷声问它:“长尖嘴的丑东西,你是哪来的?”

鹦鹉脑袋动了两下没回应她。

司黎心想,算了。一只傻子。窗户开着,等会儿它自己就飞走了。

至此,一人一鸟还算相安无事。

但千不该万不该,女孩拿勺子时,不该朝它挥手,这一挥手,鹦鹉便飞了起来。

飞到半空中的时候,好死不死,尾巴下边掉下一泡白色的鸟屎,正中碗里的荷包蛋。

天杀的!

那可是司黎人生中第一个打成型的荷包蛋!

安静的空气传来“咔咔”骨节摁动声,少女的脸从煞白到铁青,后槽牙咬得咯吱咯吱响。

目光对准台子上的鸟,司黎看着它阴森森地警告:“你今天死定了!”

下一秒,她趁“它”没防备,将手里的筷子扔出去。鹦鹉“呱”叫了一声,敏捷地躲开了。

司黎立刻换了个大一点的铁盆,抛过去,试图将它扣住。

“呱呱呱!”鹦鹉开始在屋里乱飞。少女在后面追。

“缠斗”一番后,鹦鹉找到了一个安全的落脚点,排气管的上方,那里是个死角。东西砸不到。

司黎双手叉腰,深呼吸喘气,手指着它,放狠话:“你等着!”她今天一定要把这只丑鸟的毛拔光!一只翅膀做烤翅,一只翅膀熬汤!

她转身出去搬了个凳子,扶着灶台站上去,打算去捉,不过胳膊伸到最长,还是差一点。

或许是感到自己安全了,鹦鹉站在排气管上左右来回晃身子,故意气她,叫声也从受惊吓的“呱呱呱”变成了挑衅的“啾啾啾”“喳喳喳”。

司黎当然也不甘示弱,嘴上的事她能输吗?

“啊啊啊啊啊!”

江修暮放学回来,进门就听见厨房里的“惨叫”,连鞋都来不及换,他急忙跑过去,“司黎?!”

叮叮当当。

厨房内,锅碗瓢盆一地凌乱,羽毛乱飞。

还有一人一鸟在很难形容应该是在“交流病情”吧。男人松了口气,默想。

跟她磨练了这么久,江修暮现在的心态已经稳如老狗。人没事就行。

他淡定地走过去,圈住司黎的腿,先将人从凳子上抱下来。厨房的地板砖很滑,要是摔下来她至少三个月都不用走路了。

脚下一空,司黎下意识地扶住了男生肩膀,抬眼就看见了他分明的下颌线。

手下的感觉好像也不太一样了他肩膀硬邦邦的。

江修暮先把她放到门口相对干净的空地,让她原地站好,又走回去看向上面那只鹦鹉。

是只黄色的玄凤鹦鹉,应该是附近某户人家饲养的,不小心跑出来了。

他从米袋子里抓了一把米,朝它“啾啾”唤了两声,鹦鹉便飞了下来,落到他手上啄米吃。

司黎在他身后愣愣地看着。

江修暮把鸟带到窗户边,轻轻一放,它扇扇翅膀,自己就飞走了。

回过头,他看了眼桌上已经凝固的泡面。

原来这就是“发病”原因。

东西收拾得差不多,他转身问门边的司黎,“还想吃泡面吗?”

少女顶着一头凌乱的“鸟窝”,还站在那里,朝他用力点头,说:“想。”

黑色长发间还插了根黄色羽毛,江修暮忍不住笑了,柔声跟她说:“先去把头发梳好,回来吃。”

“哦。”司黎趿着拖鞋,嗒嗒地走出去。

等回来时,男人已经做好了两碗面条,不仅有荷包蛋,还有青菜。

而他打的荷包蛋和他人一样,有强迫症,圆圆的很标准的形状。

两人对坐餐桌前,中间一碟小菜,安静的房间里逐渐响起轻微的咀嚼声。

*

一晃就到了叶子泛黄的季节。

司黎某天打开邮箱,发现了一封回件,是她之前投递简历的一家演艺公司的回信。说看了她的履历,很不错,希望能有机会面谈。

稍微思考了下,她看看机票,数着日历选择了一个时间,和对方的联系人敲定好在上海见面。

全部订好后,司黎兴奋得背手在房间里晃了两圈。

有点无聊。

想了想,她从衣柜里挑出一件大衣,随意涂了两下口红,戴上贝雷帽,揣好钥匙欢快地出门。

按照江修暮之前给她的课表安排,他现在应该还没下课。她去找他,中午他们还有时间一起吃顿便饭。司黎津津有味地“规划”,想着他们等下去吃什么好。中餐还是快餐。炸鱼薯条不行,难吃热量还高。

从家到学校的路,司黎被他带着走过几遍,他学校里的几号楼在哪里她都记得。

不过,江修暮不放心,还给她画了张地图,到哪站换乘几号地铁,都标记得清清楚楚。

此时,司黎站在地铁站里,翻出纸条,上面写着的最后一站,和出站口上的字母一对比,完全正确。

她得意地扬起嘴角,小狐狸尾巴无形地摇啊摇地、迫不及待地跑出了地铁站。

一路上,不少路人回头看她。

事实证明,美人美到一定程度,完全可以跨越国度、肤色、种族。

司黎就是那种第一眼就能让人感到明艳的美人,东皮西骨,身形高挑。天生的乌发雪肤,唇红齿白,来英国这小半年,她又被养得很好,面色红润,苹果肌饱满。

还正值十八九岁的花样年华,走到哪里都散发着一股生机勃勃的劲儿。

尤其在这油画一样的深秋季节,古典名画里走出来似的东方美人,很难不让人眼前一亮。

看就看吧。

她今天是打扮了下才出门的,没人看才奇怪。

司黎站在树下,心情颇好地等着某人放学,地上一层层落叶,她故意踩上去,听叶片碎落时窸窣的响声。

金黄缤纷的落叶间,她穿着棕色的大衣,活蹦乱跳,像一只小松鼠。

下课时间一到,“小松鼠”停止了乱跳,开始踮起脚尖,眼巴巴地望着教学楼的门口方向。

直到那抹熟悉的身影出现,漂亮眼睛立刻弯成了月牙,司黎笑着抬起手,想叫他名字。

还未来得及开口,不远处,江修暮刚出楼门口就被一位女孩拦住。

女孩金发碧眼,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捧着平板在和他说话。

怎么说呢。女孩很好看,而且腹有诗书气自华,非常符合司黎想象中的“知识分子”“才女”的模样。

他们两个站在历史悠久的教学楼前,站在被誉为学术殿堂的世界名校里,用流畅的英语交流着,也许她连汉语都听不懂的词汇。

右手慢慢垂落,司黎将发凉的双手插进大衣兜里,安静乖巧地站在原地,想等待他们聊完。

过了会儿,女孩说了句什么,男生脸上露出一丝犹豫,但还是拿出手机发了一条短信。

几秒钟后,司黎兜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她没掏出来看,视线仍是落在他们二人身上。

江修暮低头看了手机几眼,似乎在等回信,但迟迟没有。他遂把手机揣回口袋里,跟旁边的女孩一同回头朝另一个方向走了。

司黎目送他们离开。脑海里浮现出几天晚上,她无意间看到,他的手机通讯录里,已经存了几十个号码。

而她只有两个,一个是他,一个是家附近一家好吃的披萨店。

少女低头笑了笑,笑容轻如初雪转瞬即逝。

她回过身,踩着一地落叶,开始慢悠悠地沿来时的路往回走。

校园路上,一位高高大大的白人男生,没征兆地出现在她身前,拿着手机想问她要联系方式。

司黎跟他摆摆手,绕开他继续走。

刚走出半步,就听身后男生遗憾地在和伙伴感慨,“Wow,She\ssocute。”

Q你妹啊。

司黎手伸进衣服兜里,久违地去掏烟,烟盒还在,就是打火机没带。

来英国之后,她抽烟的频率少了太多。以前随身的东西,现在都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

算了。出了校园地界再找家烟店买吧。

少女单手夹着一根未点燃的烟,独自穿梭在来往的人群里,头顶的枯黄落叶掉了一片在肩上,她竟都未察觉。

*

司黎出发回国的前一天,江修暮才知道她准备签公司做演员了。

她里里外外地进出,忙着收拾行李箱。

他站在旁边看,想帮忙又无所适从。

司黎在卧室里挑要带的衣服时,江修暮站在她身后,一直抿着唇,既想开口嘱咐她要降温了多带点厚衣服,又想告诫她签合同时一定要先找律师瞧瞧,更想问想问她还回不回来了。

还没等他出声,司黎突然转过身,跟他说:“我这次可能会走两三个月,我走之后你就睡这屋里吧。”

“但是!”明媚的小脸迫近他,她伸出一根手指指向他鼻子,“恶狠狠”地说:“我回来之后,你就要腾地方,而且要给我换新床单!”

注视少女小凶的表情,和她透亮的眼睛,江修暮“噗”地笑出了声,点头跟她承诺:“好。我等你回来。给你换新床单。”

这小子笑什么?

司黎怀疑地眯起眼,想到了那天他旁边出现的女孩。

该不会他也学了西方那一套要把女生带回家过夜?!那他们要是在她的床上做别的事!!!

“不行!”誓死护卫自己干净的床的司黎秒变脸,“我后悔了,你不许睡了。也不许进我的屋!”

江修暮笑容加深,还是点头说:“好。”

司黎盯着看了他一会儿,最后肩膀垂落下去,又轻声说:“算了,随你吧。”如果以后他需要带女孩回家,那她其实可以不回来的。

感受到她情绪莫名的低落,江修暮伸手握住她小臂,认真地讲:“司黎,你回来之前告诉我,我帮你打扫好。”

“嗯。”这还像句人话。司黎抿嘴,低低应了声。

走的那天,江修暮一路送她上车,分别前,他摸摸她的头,叮嘱她“注意身体”;司黎有样学样,拍拍他肩膀,让他“好好学习”。

准确地讲,那才是司黎踏上演艺之路时,迈出的第一步,当时的她没有经纪人和观众,更没有热情接送的粉丝。

她身后,只有他一个人。

江修暮站在站牌处,目送她的车离开,而司黎坐在车里,隔着窗户朝他挥手,让他快点回去吧。

那天下午的阳光金灿灿,飞机起飞前,少女掰手指算日子,扬着唇角想,要是顺利的话,她应该很快就能回来了。

当晚,忙完事情,准备洗澡的江修暮走出屋,下意识地问了声,“司黎,你——”

话说到一半,便戛然而止。

耳侧仿佛有了空荡回音,江修暮转头看向那扇紧闭的门,思忖片刻,他走过去把门敞开了。

没有主人在,房间里漆黑一片。

他想,开着门,好歹进点热气儿。不然屋子空

太久,她回来会冷。

等洗过澡回来,独自坐在桌前看书,男人频频走神。

江修暮忽然发现,这种陪伴了他十几年的寂静,他竟然很不适应了。

就好像耳边一定要有一点动静才好,要么是朗读英语的声音,要么是什么东西被打翻

要么是她叫他的名字,双手扒着门板,从缝隙里挤进来一颗小脑袋,歪着头眨眨眼睛问他:江修暮我饿了,有吃的吗?

当然有。

翻过一篇书页,江修暮没由来地笑了下,心想,现在冰箱里还有给她准备的零食和酸奶呢。

等人回来前,可能要换一批新的了。

这事要记着点,他拿过便签纸写好,贴到旁边的架子上。

在一排有序的、按时间排列的纸条中,这张是唯一一个没有任何日期标注的,却摆在了最显眼的位置。

第26章

转眼到了秋末季节,清晨,江修暮在厨房做早餐,身后传来“扑棱”声。

他回头看,上次那只玄凤鹦鹉又来了,就站在窗口,歪着脑袋,黑眼珠看着他,“啾啾啾。”

江修暮笑笑,这小家伙还会认人。他关上火,找了两个小量盒,盛了米粒和水给它。

鹦鹉啄了两口,吃过、喝过,满意地张开翅膀飞走了。

没过几天,它又出现在同样的位置上。江修暮干脆在窗户附近给它留了空隙,量杯就摆在那里。如果他不在家,它来了自己就能吃。

后来,寒潮来袭,温度骤降的那天,鹦鹉又来了。它不知什么时候钻进了屋里面,躲在厨房岛台的墙角处瑟瑟发抖。

江修暮看到时叹了口气,这只鸟总是自己飞出来,想来它的主人也不算负责任。眼看冬天要到了,他心想,那他就好好养着它吧,总不至于冬天在外面冻坏了。

第二天,他就去给鸟买了可以栖息的笼子,门不关,它可以随意进出。鸟笼里又添了水和粮。

鹦鹉仿佛知道那是自己的家,见到笼子就主动钻进去睡觉,平时没事就到处溜达巡视。

偶尔他在沙发上看书,鹦鹉就站在他的肩膀上陪着。

日子一直安静地过着,直到凛冬过半的时节,司黎回来了。

她签了公司,也顺利地试镜成功了第一部戏。是个只有几十秒镜头的小角色,但也算成功参演了第一部剧。

按她当时经纪人的话说,放心吧,就她这张脸,火是早晚的事。更别说她长相还不是很上镜的那挂,真人比镜头里的要惊艳。

司黎是周末大清早回来的,进屋后,江修暮让她先去洗澡然后睡一觉。他来整理她的东西。

司黎“嗯”了声,一点不跟他客气地拿着浴巾进了浴室。

然而,还未等他整理好,就听见客厅里传来她的喊声:“江修暮!你给我过来!”

“怎么了?”小祖宗刚回来就生气。

江修暮赶紧走出去,只见司黎嫌弃地单手拎着鸟笼子,一脸气冲冲地跟他兴师问罪:“谁允许你随便捡破烂儿回家的?!”

差点忘了这茬。

江修暮无奈解释:“冬天了,外面太冷。等春天再放走它。”

“不行!这也是我家,我家不能出现这种丑东西!”

司黎侧头挑剔地看这只鹦鹉,嘴那么尖、眼睛那么小,脸上的“腮红”颜色还那么土,“丑死了。”

笼子的鹦鹉像是听得懂她的话,立马不忿地来回踱步,朝她:“呱呱呱呱呱!”

“叫声也难听!”司黎不甘示弱地冲它扮鬼脸,“略略略略略!”

鹦鹉激动起来:“嘎!嘎!嘎!”

司黎反击:“破烂儿破烂儿破烂儿!”早晚要把它丢出去!

江修暮站在旁边无语扶额,得,双向奔赴的“病情”,又加重了。

但他也没有上前拦架的意思,抱着胳膊倚在门框边,笑着看一人一鸟吵得天翻地覆。

明明温度没变,可她一回来,这屋里仿佛暖和了不少。

不过司黎的感受却完全相反。她刚从香港回来,那里的纬度可比英国低了三十度。她厚衣服都是在机场现换的。

回来的第一天晚上,司黎裹着厚被子窝在沙发里,连打了两个喷嚏。

江修暮给她熬了一碗姜糖水,司黎喝下去,身体出了汗才好受了点,但还是捂着被不撒手,连玩手机都把手藏在袖子里,只伸出两根指尖,嗒嗒嗒点来点去。

那时候他才知道她比常人怕冷。

第二天回家,江修暮带回一台电暖气,放到了司黎的侧边。

司黎抱着被,盯着这台“小太阳”散发出的暖黄色光晕看了许久,忽然出声问他:“这东西是不是很耗电?”

江修暮从书里抬头看了一眼,诚实地点头,“嗯。”

这种功率每天都开是很耗电的。

闻言,司黎又把脑袋缩回被里,说:“那开一会儿就关上吧。我明天去再买一条被子。”两层一起盖,晚上睡觉总不会冷了。

“没关系。点着吧。电费我来交。”他说。

司黎怀疑地扭头过去,心想,这“穷学生”脑子冻坏了?他哪来的钱。

知道她有疑问,江修暮只好解释说:“我最近赚了点钱。”具体怎么赚的他没说,那些枯燥的词汇他怕她听了会困。

赚钱了?打,黑.工了吧。

司黎自然而然地想。

过了会儿,她又开口:“江修暮,你还在上学,赚的钱自己留着花吧。房租水电我来出。”

江修暮遂笑:“你有钱?”他们同岁,她比他还小一个月。哪来的钱,多半是司老爷子当初给的还有剩余。

“当然。我现在是有工作的人了!”

提起这事,司黎的小狐狸尾巴又开始翘起来,得意地说:“我每个月都有工资的。拍戏赚的也不少。”要是以后能接点广告就更好了。

“而且我经纪人说我是梨形身材,天然优势,以后穿礼服裙肯定好看!”

当时江修暮没了解过什么是梨形身材,不过没过多长时间,他就懂了。确实很像果肉白嫩,清甜多汁的雪梨。

他顺着她的话鼓励道:“好厉害。”

“那当然。”

没人不爱听夸奖话,司黎还是越夸她越上劲儿的那种。

她把电暖气调了个方向,让热气朝着他们俩发散。

她自己也朝他那边蹭了蹭。

两人挤在小沙发的一端,司黎在看老电影,经典片段被她反复播放,揣摩学习里面演员的技巧和台词。

江修暮坐在她身边,戴着耳塞,时而静静看自己的书,时而端着电脑敲键盘。

鹦鹉就在他们身后的笼子里睡觉,有时候也会挤到两人中间,左看看,右瞧瞧,然后小脑袋一缩,继续睡觉。

*

同住一个屋檐下,共用一个卫生间浴室,虽然明知道有些事是不可避免的,但当江修暮洗完澡,拉开浴帘,打眼看到那条白色的内裤时,大脑还是瞬间宕机了。

不到五平米的卫生间,刚放过热水,白色的水雾汽根本来不及散开,瓷砖四处都是湿漉漉的水珠在往下淌。

在唯一相对干爽的洗衣机上叠堆着两条内裤,一条女士的,一条男士的。白色的那条正正好好、不偏不倚地盖灰色的上面。是上面的夹子松了,在他洗澡时自己掉了下来。

这怎么办。随便碰女孩子的是不是有点变.态啊?至少司黎要是知道这事,一定会以为他是变态。

男生别开脸,试探地朝那个方向伸出手,想快速地把自己的那条抽出来。

指尖刚碰到洗衣机边缘,仿佛触到了滚热的炉子,他被烫了似地又迅速收回手。第一次尝试失败。

低头深呼吸了两次,江修暮拿着毛巾,先把自己头发擦了个半干。

然后他穿了件上衣,把另一条干净毛巾搭在手上,故作淡定地站在了洗衣机面前。

毛巾摊开平铺,“掩耳盗铃”地盖住白色的那条,露出灰色那条

的一角。

他一手压着毛巾,另一只手捏着一角将它一点点抽出来。

别说,老一代人在拉磨时给毛驴蒙上眼睛是有一定道理的。

眼睛看不见,确实会减少“眩晕感”。

顺利穿上裤子的江修暮心想,现在他只需要把内裤再给她挂好就行了。

回手拿起白色的毛巾,他忘了,毛巾是棉的,司黎的内裤也是棉的。纯棉的面料虽然导电性差一点,但也不是完全不起静电,尤其是在摩擦过后。

在毛巾掀走的刹那,白色内裤被带起了一点,又飘飘然落下,刚好落到洗衣机盖子上的斜坡处。

滑力、摩擦力、还是重力,第一定律还是第二定律,牛顿还是伽利略

在内裤掉在地上的那一刻,江修暮的大脑里“铛”的一声,一片空白,只剩下两个字——完了。

他刚洗过澡,热汽没散尽,瓷砖的水在往下滴,地面也很潮湿。

晾干的内裤掉在地上,瞬间被潮气洇湿。

男生面无表情地弯腰把它捡起来,机械地转过身,放进洗衣盆里。

对着镜子,深深地呼吸,江修暮跟自己说,冷静。冷静思考。

现在的目标是:恢复原样,不让司黎察觉。

首要问题:司黎的内裤湿了。

解决步骤:1.先洗干净2.快速地用吹风机吹干,在她发现之前挂回去。

时间限制:未知,但要尽快。

OK,开干。

从小就有条理,有效率,还很会做家务的江同学,立刻打开了水龙头,还挤了一点旁边司黎专用的内衣洗衣液。这样香味不会串,她就不会知道这内裤又被洗了一遍。

中途,门外传来两次脚步声,他稍微关小一点水流,竖起耳朵警惕留意外面的动静。司黎应该是出来了一趟,又回去了。

卧室的门上锁时声音清脆,江修暮听见后,松了一口气,继续手上的活计。

他甚至思维发散地想,女生内裤和男生内裤的清洗方法是一样的么?

如果他没洗干净,是不是会对她不好?

思索着,他把手里的内裤换了个面,又继续揉搓。

当然,洗归洗,江修暮全程都侧头看向窗外,只用余光时不时“关注”一下。

就连吹干时候,他都是一手小心地拎着,另一只手拿着吹风机上上下下,偶尔抬头看眼镜子。

没干透,继续吹。

就在江修暮这边“仓促从事”时,司黎又走了出来,她径直来到卫生间门口,敲门。咚咚咚。

“江修暮,你好了没啊?我要进去拿东西。”

咣当。吹风机没拿住掉在了地上,江修暮慌忙俯身将它捡起来。

“在吹头发没听见?”司黎站在门外犹豫了下,想想,算了,她要拿的东西就在门口。她也很急。

“门锁坏了,我进去了啊。”

她说过就算告知了。他没听见那是他的事。

司黎完全没心理负担地推开门。

卫生间内,男生站在洗脸池前,手里拿着吹风机,刚洗过的头发半干未干,半张着嘴,想说的“别”字没来得及吐出来。

“男生吹头发也这么慢啊?”她好奇地问。他都吹这么久了,还没完。

“嗯。”江修暮含糊地应一声,两只耳朵都红透了。

还好,浴室里很热,她要是问,他还有个托辞。

这人奇奇怪怪的。司黎看他一眼,没在意,回过身,看向门后边的洗衣机上方的晾衣架。

“咦?我内裤怎么没了?”

嗯?!!

默不作声地退后半步,少年别开脸,身子靠近洗脸池,暗中捏紧了鼓鼓囊囊的卫裤口袋。

第27章

“我记得挂在这里了啊?”

司黎咬着手指想了想,不太确定,可能刚才拿回去了,她给忘了呢。

见到她转身,男生在她身后松了口气。

但女孩刚走了两步,想到什么,突然又回身问他:“哎,你有没有看见——”

咚!

头顶沉闷的一声响。

两人同时向上看。

司黎问:“地震了吗?”

砰!哗!

未等他答,又是一声闷响,伴随着一声花瓶脆裂的声音。

江修暮皱了下眉,先反应过来,“不对!”

就在他冲出去的时候,司黎也想到了,是楼上阿婆!

最近她老伴去苏格兰看女儿了,家里只有阿婆一个人在。

老人家本来上了年纪,身上就有不少慢性病,这次晕倒也不明白是什么原因。

但人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意识了,医生们把她推进急救室,其余人都只能站在门外等。

坐在手术室外的长椅上,两人都还穿着拖鞋。

好在平时运动量大,再加上年纪小,喘两口气,呼吸就平静下来了。

医院的凳子又硬又凉,司黎仰头,后脑抵在墙上,侧头问他:“阿公怎么说?”

刚刚车上他给打过电话的。

江修暮也跟她差不多的姿势,后背完全靠进椅背里,转过眼回答她:“他说,他和女儿会立刻往回赶。”

“哦。那就好。”司黎拍拍胸口,再次长舒了一口气。

事发突然,大冷天的,两人连外套都没带。

司黎搓搓胳膊,很有眼力地往他身边靠了靠。

江修暮看了她一眼,再看看自己,他也只穿了一层家居服。倒也不是不能脱给她,只是脱光了,在这医院公共场所,估计会被当成流浪汉赶出去。

他起身,想办法给她弄了杯热水回来。

“先暖一暖。”

司黎接过来,抬起头问:“那你呢?”

“我喝过了。”他坐回她身边,怕她冷,干脆腿贴腿。

事急从权。江修暮在心里默念,伸出一只胳膊从她肩膀揽过去,温热的手暖着她胳膊。

司黎捧着这杯热水,也非常配合地偏倚身子。没办法,“不从”的话,冻得可是她。

这男人虽然除了会念书,别的都一般,但暂时当个取暖的“小太阳”还是够用的。

只是如此一来,周围人就会误会他们之间的关系。

误会就误会吧,司黎主打一个脸皮厚,异国异乡的,谁认识她啊。

而江修暮还是那句话,事急从权。

两人保持着这种类似于“依偎”的姿势,安静地等着结果,等着门外的红灯灭掉。

一杯水喝完,司黎忽然问了他一个问题,“你说,如果这次阿婆真出事,阿公赶不回来,他们谁会比较难过?”

“司黎。”他沉下声音,示意她不要这时候说这种话,出言还是要有一点忌讳。

司黎努努嘴唇,哼唧道:只是说“假如”。

掌心揉了揉她发凉的胳膊,江修暮想了想,还是回答了她:“阿公吧。”

他一直信仰的是人死如灯灭,只有活着的人才会有情绪,才会怀念、会难过,甚至还可能会伤心。而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司黎头靠在他肩膀上,听完后,默了一会儿,轻声说:“我觉得会是阿婆更难过。”

“你说,一个人来到这世界上已经够孤独了,要是死的时候也是一个人,四舍五入,岂不是孤独了一辈子?”

男人闻言低头看,人枕在他肩上,他看不见她的表情,只能瞥见她头顶的发旋。

回过头,江修暮揽着司黎轻叹口气,“这种事情能四舍五入么。”

司黎抬头,斜他一眼,不服气地反驳:“网上都是这么用的。”

“那你就少学一点网络用语。”他无奈道,“多看点正经书。”

什么叫正经书。

司黎靠着他,心想,他的正经书她倒是看过。没意思。没劲透了。

还不如她的那些戏文,故事曲折离奇的,一读一个妙不可言。那可是“国粹”。他懂个屁的正经。

夜晚的急诊室走廊空荡荡的,偶尔几个人经过,也都是医生护士。

唯一不动的就是长椅上互相取暖的两人,他们长着同样的东方面孔,说着只有彼此能听懂的话。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与这周围格格不入。

几句话说完,剩下的则是沉默。

江修暮背靠

椅子上,于脑海中反复咀嚼司黎口中的“孤独”二字。

一个人死就叫孤独吗。那要是一个人活呢?

不管怎样,不管司家的水多浑,司老爷子总归是她的亲爷爷,两管血抽出来,再怎么验都会有“亲人”二字。

他呢?

男人望着头顶的白炽灯,缓缓闭上眼睛。

他没有亲人。

这世界上和他有血缘关系的人,所有全部,都死光了。

*

房东阿婆的病是突发性的脑出血。好在他们发现及时,送来的也及时。这种病但凡晚一点,恢复的情况就会大相径庭。

阿婆是第一次发病,救治及时,麻药劲儿过了,意识就有几分清醒了。

躺在病床上,她向身侧的司黎,张张嘴,“沃、沃”

“沃?”司黎疑问,“您要吃沃柑啊?”这么大岁数好这口?

哦不对!她说的英文!

wo开头?“啊!Water!”她猜对了,阿婆点了下头。

江修暮还没回来,她也不知道医生怎么说,让不让喝水。

司黎只好用瓶盖给她倒了一点水,亲手喂到阿婆嘴边,不能喝多,就当润润嘴唇吧。

喝过后,阿婆又朝她要了一点,她就又倒了一瓶盖。

大概也知道她是谨慎,阿婆对她露出一个微笑,垂在床侧的手忽然握住司黎的。

握得很紧,都把司黎的几根手指攥疼了。

“Thankyou,Li.”阿婆说的话磕磕绊绊,还有一点吐字不清。

还好,司黎的英语进步不少,能听懂她的意思。她便也朝她笑了下。

江修暮拿着医嘱回来时,在门边,刚好看到这一幕。

司黎挺直身板,优雅地拍了拍阿婆的手背,用苦练许久的标准的、浑厚的伦敦腔回:“Youareweladam.”

扑哧。

门口传来笑声,司黎立刻转过头去,笑声秒变咳嗽声。

司黎睁圆眼瞪着他:装什么?她都听见他笑了!还捂嘴!

“咳。”江修暮走到床边,下意识揉揉司黎脑袋,安抚她,再微微俯身,跟阿婆说了下她目前的情况。

照顾到了阿婆耳背,他都是贴近了、提高音量说的。

一些专业的词汇,他还会顺便解释两句。也是给司黎听的,他希望她能扩大一点词汇量。

司黎在旁边,也确实能听懂大半了。她的总结是:手术很成功。阿婆的大脑确实是出了点问题,但问题不大。目前需要住院观察。

医院的陪护只能有一个人留下。

江修暮决定先把司黎送回家,他也要拿点东西,然后再回来。

到了一楼楼下,扑面而来的寒气把司黎从头到尾淋了个透。她下意识地抱紧了胳膊,像只瑟瑟发抖的小鸡崽。

江修暮走在她身后,见这一幕,没犹豫,直接从背后全全抱住她,换了个方向,用身体帮她挡风口。

男人温暖的胸膛贴上来时,司黎感觉到胸腔里有什么东西“共振”了。是心跳吗?他的?

她侧开身子,抬手摸上他左胸,刚要摸索寻找,手腕就被钳住了。

江修暮低头看她,满眼无奈,却又唇边带笑,表情在说:冻成这样,还想这事呢?

司黎刚想解释“她才不是要占便宜,她就是想摸摸他的心跳确定一下”,计程车来了,江修暮推着她赶紧进去。别冻坏了。

回到家,司黎立刻打开“小太阳”,搓着手钻进被窝里。

隔壁,江修暮收拾了一些日常用品,换了套厚衣服准备出门。

换裤子时,他掏出兜里的“东西”,都已经皱巴巴,没得看了。估计她也不能穿了。

算了,以后给她买新的吧。他把东西随手扔进了自己的柜子深处。

*

都说娱乐圈大染缸,大染缸是什么意思?借用一句名家的话,就是事无大小、恶劣不堪,加什么新东西最后都是一身漆黑。

踏进名利场的人,最开始多少都会有一个三观被颠覆的过程,但司黎还真没有过。

她觉着,这圈子完全就跟她想象中的一个样儿。

你想黑,随时都能黑;你想白,也不会有人死按头把你往缸里怼。顶多就是嫌你太白,路过时踢两脚,留点黑脚印在你身上。

而司黎从来也不认为自己是什么“清白人物”,她一个私下烟酒都来的人,谈何清白?酒量怎么练的,烟瘾怎么染的,这些都是她说不清也不想谈的东西。

初初入行,她深知自己没啥靠山,兜里又没两个钢镚,这种“草根”开局,苟着就是最好的选择。

苟活苟活,先活再说吧。她那时想,家里还有个大学生要供呢。英国学费物价都死贵的。

所以,一些聚会场合,无论是公司内部的,还是外部的,司黎都是安静地做一个“花瓶”,面带微笑,多吃多听多记,但少看少说话少喝酒。

低调成这样,再漂亮的美人也难免让人觉得“没性子”“不成格”。

因此,胡珍最开始都没注意过她,她那时手底下好几个年轻艺人呢。哪个还不是水灵灵的小姑娘。谁又能比谁差哪去。

那些年,胡珍酒品也就一般般,喝多了就爱和她们这些小姑娘吹牛、说大话。

胡咧咧时,一些男女话题也避免不了。

于是,某次集体夜宵,司黎呆在角落里扒小龙虾,就听胡珍举着大绿瓶子,眉飞色舞地描述说:“那档子事啊,你们小姑娘轻易绝对不能沾。沾了就戒不掉了!”

“不过,要是真碰上有‘真本事’的男人,倒是也可以尝两口。那滋味真是感觉要死过去,突然又活过来了。运气好的话,一个晚上,此生难忘!”

死去活来。

司黎嘎嘣地咬碎小龙虾外壳,嘬出里面鲜嫩的龙虾肉边吃边想,挺好。这不和她迷恋的疼痛感“殊途同归”了嘛。

她还正愁寻个什么法子,既能爽,又不在身上留印呢。

真是踏破铁鞋,不如道听途说啊!

就是得找个男人也不算难。

司黎转念就想起一个。打算等忙完这阵回去问问他。

第28章

自从家里多养了只鸟,“破烂儿”这词在这小屋里几乎要不绝于耳了。

虽然之前说好了春天就把它放了,但后来司黎没再提,江修暮就没放走它。他家这附近野猫不少,放出去他怕它有危险。

就这么养着,忽然有一天,江修暮在做饭,身后的鸟自己喊了两声“破烂儿破烂儿”。他陡然回头,还以为是她回来了。

后来发现,不过是鹦鹉学舌。

但也挺有意思,那之后他开始有意地教它说话,先从最基础的“你好”开始。每天都要对着它说几声。

不过,这鸟可能脑容量太小,翻来覆去,就会那么一句“破烂儿”。

直到某天,司黎发短信说要回来了。

看到她信息的那一刻,江修暮心里就隐隐有不安的感觉,又说不出来原因。

就在司黎回来的第二天早上,他早起陪她晨练,回来吃完早饭,她继续补觉。

江修暮想了想,翻出她昨晚带回来的碟片,是她参演的电影,她自己刻的送给他“欣赏欣赏”。

正好,现在有空,他打算看看。看看屏幕里的她。

一个很普通的“警.匪”片。故事情节矫揉做作,bug也不少,人物台词缺乏深度,甚至还有哗众取宠,取悦某些特定人群的嫌疑。

司黎在里面演一个配角小警察,类似于“笨蛋美人”“花瓶”的角色,用于给主角制造困难,顺便给观众养眼。出场两分钟,台词不到十句。

但别说,真不是他偏心,江修暮觉得司黎演得真心不错。起码非常理解角色,知道自己的定位是eye-dy,一回头,嘟嘴唇、眨眼睛、楚楚可怜的模样很生动。就连粤语都说得地道,私下肯定勤加练习过。

最重要的是,完全没有本人的痕迹。甚至连他这种,和她同一个屋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看电影时,还是不知不觉被她代入了情绪,几乎忘了她原本的“机灵鬼”样子。

其实司黎早就醒了,笑着倚在卧室门口,看他看得那么认真,就没出声。

等她的戏份完全结束,司黎才用慵懒的语调问他:“我演的怎么样?”

醒了?

江修暮回过头,还没来得及回答,站在他肩膀处的玄凤鹦鹉扯着嗓子叫了两声:“破烂儿!破烂儿!”

他当即心道不好,果然,靠在门边的司黎笑容瞬间凝固,随即沉下脸来,攥紧了小拳头,“你这只丑鸟!”

她光着脚“咣咣咣”地冲了过来。今天她们俩必须死一个!

鹦鹉扇动起翅膀,继续叫:“呱呱呱,破烂儿破烂儿!”

“我今天一定把你毛拔光!”司黎“暴跳如雷”,蹬上沙发,伸手去抓它。

这鹦鹉也怪,知道司黎要捉它,它还不跑远,就绕着她飞腾,不停地念叨唯一会说的词“破烂儿”。

四舍五入,这词还是她自己教的。司黎快被它气死了。

江修暮夹在这一人一鸟之间,一会儿扶住司黎的腿怕她摔倒,一会儿又怕她真捉住鸟,一爪子把鸟捏死。

一时间,客厅里“战火连天”“硝烟弥漫”,“激战”的双方都没有退让的意思。

司黎还企图爬上沙发背,被男人眼疾手快地拽了下来,于是她一个没站住,脚踩歪了。

实实在在地踩中了另一只鸟。

第29章

“唔!”男人额角青筋暴起,不可言说的剧痛!

而司黎的胳膊被他一直攥在手里,江修暮甫一用力,她没准备也跟着“嘶”了一声,跌坐到了他身上。

结果本就酸爽,她又摔了上去。

清晨、重创、又重创,要素集齐了。

男人躺在沙发上,额头开始冒汗,钳着她的手力道一分不减。

司黎双臂撑在他肩膀上,保持着最后的平衡,才不至于完全倒在他身上。

四目相对,一时间,吵闹的房间忽然陷入安静。

司黎眉间渐渐蹙起,疑惑地歪了下头,似乎是在“思考”什么。而她思考的内容,江修暮猜得到因为猜得到,所以他脸开始发烫了。

闭了下眼,他暗暗深呼吸,再睁开时,淡定地将双手放到她腰间,向上一提,自己也仰卧起坐。

把司黎放到沙发的一边,江修暮默默走进了卫生间,走之前还不忘嘱咐:“别吵了。”

司黎果然不吵了。

她现在脑子里鬼主意疯狂转动,开始琢磨另一件事。

刚刚他是起床了吗?

司黎抱着双膝窝在沙发一角,咬着手指寻思,应该是吧。

毕竟都打到她肚脐眼了。

如果这样的话她想找个男人试试,他又恰好能起床那是不是代表她可以找他试试?

思来想去,司黎侧头看向那只“惹祸”的鸟,试探地朝它伸手,“破烂儿?过来。”

没想到鹦鹉听懂了,还真得飞了过来,落在她手上。

“呵。原来你还知道自己身份啊。”司黎朝它挑挑眉,心想,还行,摸清自己地位就行,今天就先放过它吧。

她起身,手上托着鹦鹉进了卧室,把门关上。

司黎翻出两张纸,分别写了“睡”和“不睡”,一个左边,一个右边,叠了两下,放到鸟面前。

“选吧。”她说,“好好选,选得好奖励你面包虫吃。”

鹦鹉歪了歪头,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她的话。但爱啄眼前的东西是鸟的天性。

所以它把喙伸向了右边

“嗯?!”司黎伸直脖子,严肃地瞪它。

她一出声,鹦鹉的注意力就被转移了,它先是抬头看她一眼,然后往她的方向挪了一小步,啄起了左边的纸条。

“啧,算你会挑。”

司黎温柔地抚摸它的羽毛,得意地想,这可不是她做的决定,这是“天意”。

天桥下算命的都是这么干的。

“行了,带你去吃面包虫。”她托着鹦鹉,纸条一扔,再次走出房间。

话说,男人在卫生间,先检查了一下,没有真“伤”,就靠在洗衣机边等着恢复原貌。

本来也用不了几分钟就能恢复,但他无意间地抬头一看,洗衣机上的晾衣架,正挂着司黎洗过的内.衣和内.裤。

得。

直接冲凉水澡吧。

江修暮丧气地闭上眼睛,第一次感到如此的窘迫。冷水淋下来的时候,他甚至开始想,是不是他们分开住会比较好。现在这样,他不好受,她也危险。

可司黎几十天才回来一次,要真是她自己住,还不如不回来。

想到这,江修暮蓦地睁开眼,看着地上积水的瓷砖,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她是为了他才回来的吗?

如果不是,那她来回一趟二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在折腾什么?

他呢?扪心自问,他希望她回来吗?

得到答案的那一刻,江修暮沉默了。人的一些念头,远比行为要危险。

第30章

从卫生间出来,江修暮感受到了别样的氛围。

客厅里,司黎正拿着两条扭动的面包虫在喂鹦鹉,边喂还边夹着嗓子,叫它,“小乖乖,小可爱,多吃点。”

样子活像把小孩拐进森林里,准备大锅煮了吃了的漂亮巫婆。

他走过去,把鸟捉住,扔回了笼子里,这回顺便关上了鸟笼的门。彼此保护吧。

司黎靠在沙发上拄着下巴瞧他,思忖,这男人刚刚在浴室干嘛了?这么久?难不成在

想到那两字,她的眼神渐渐微妙。

“江修暮,这鹦鹉以后就叫破烂儿吧。它能听懂这个词。”

江修暮叹了口气,给鸟加水,完全不想反抗地点点头,“行。”只要别再打起来,叫什么都行。再说,老话说贱名好养活。

这么听她话?司黎心想,那她要是直接说想睡他,他是不是也会干脆地说:行。你来吧。你来我就不用手动挡了。

要真是这样,那他还真是“让人省心的”男人啊。

但她最后还是没冒然提。

江修暮虽然同意了这个名字,但几年后,他还是反思自己是不是答应得太轻率了。鹦鹉的寿命比想象得要长,一般小体型的可以活七到二十年。所以他们回国时,“破烂儿”还活着。他俩把鹦鹉送给了房东老夫妇俩。

两位老人家特别喜欢,后来还特意带它去了一趟波兰。说是这鸟一直念叨着“Poland”。他们认为那一定是它前世忘不掉的地方,所以他们带着它去寻找鹦鹉前世“未完而命定的爱情”,了结它的心愿。

知道这事时,江修暮不由得扶额,脑子里浮现出三个字:造孽啊。早知道就跟她商量取个英文名叫“rubbish”算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当下,司黎沉浸在自己周密的“试探”计划里。

比如看电视时,时不时捏捏他的肱二头肌,他不反抗,她就继续去摸摸胸肌。这时,男人会看她一眼,但也不会说什么。她则得寸进尺地去摸他腹肌。这种情况下,江修暮有时候会直接走人,有时候又任由她摸。

司黎摸不准他的底线在哪里,干脆暂时停在这一步,打算等他被摸习惯了,再往下进行。

这计划本来制定得很有策略,温水煮青蛙,循序渐进。

可惜,计划永远抵不上变化快。

那天他们出门买

东西,“不小心”出了状况。

从Tesco出来,江修暮左手拎着刚买的一大包东西,司黎走在他右边,悠闲地背手,嘴里哼着《欢乐颂》。

枪声响起时,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扔下东西,扯着她躲进旁边的墙后面。

司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扑倒在地。

她整个人被男人用身体全全护住,甚至他的大手都托在她的脑后,怕她磕到头。

如此一来,他的额头也贴住了她的。

司黎的长睫毛眨了眨。耳边枪声还没停止。是真的枪,也是真的子弹。不是木棍,也不是砖头。是一颗就足以要人命的东西。

眉睫微垂,她抽出抵在他胸前的手,忽然捧住他的脸,头微微一偏,对准他的嘴唇吻了上去。

尖叫,男人的、女人的、小孩的,狂笑声、警笛声在一片“兵荒马乱”中,江修暮愣怔地看着身下的少女。她双眸微闭,神情认真地在亲他。

唇瓣上涂的是薄荷味唇膏,很凉又很软。